林业局应急知识培训会(9篇)
1.林业局应急知识培训会 篇一
应急知识培训教案
1、火灾报警要讲清火灾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的大约数量 及报警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2、生活区宿舍内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和私拉乱接电源,以及在宿舍内使用煤油炉和液化气炉等,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
3、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
4、宿舍中禁止存放汽油、酒精、香蕉水 等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汽油、香蕉水时是否远离明火、通风良好。
5、物质具备一定燃烧
条件时,火灾就会发生。火灾能够产生高温,并释放出烟和有毒气体,能够危及到人的生命。
6、办公室内禁止使用电炉子、大功率电热器具,如工作需要必须办理特殊用电使用证。
7、消防工作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防火责任制。
8、“四懂”是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一、懂预防火灾的方法
二、懂得防火检查、三、懂扑救火灾的方法、四、懂得逃生的方法。
9、“四会”是会:
一、报火警、二、会使用消防器材、三、会扑救初期火灾、四、会进行防火检查。
10、未经保卫专业、安全部门批准允许,严禁在 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和影响大的重点部位私自动用明火,需要动用明火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自觉的遵守《动火作业管理办法》,必须办理 明火作业票
后方可动火。
1、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有监护人。
3、按照施工要求配置足够消防器材设施,项目部车辆必须有消防器材;并按时对车辆上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
4、危险化学品库内设施设置必须规范(排风扇安装的必须是防爆型、存放物品配置安全防范措施标志牌);材料库房内放有易燃物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防爆灯。
5、施工现场禁止流动吸烟,可以在指定的吸烟点吸烟。
8、发生火灾时不能盲目有朝有光亮的地方逃生
9、使用灭火器灭火时必对准火焰根部。
2、下列不属于火灾分类的是重特大火灾
3、重大火灾是指.受灾三十户
4、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5、下列不是消防安全管理特点的是强迫性
6、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 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1、物质燃烧必须具备的三个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1)可燃物:(2)助燃物:(3)火源:
2、火灾的定义是什么?
答: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3、火灾的分类火灾分为A、B、C、D四类是哪四类?
答:(1)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2)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3)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4)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指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4、发生火灾时如何逃生?
答:(1)当你处于烟火中,首先要想办法逃走。如烟不浓可俯身行走;如烟太浓,须卧地爬行,并用湿毛巾蒙着口鼻,以减少烟毒危害。
(2)如遇山林火灾时,千万不要朝下风方向跑,最好是迂回繞过燃烧区,并向上风方向跑。
(3)当楼房发生火灾时,如火势不大,可用湿棉被、毯子等披在身上,从火中冲过去;如楼梯已被火封堵,应立即通过屋顶由另一单元的楼梯脱险;如其他方法无效,可用绳子或撕开的被单连接起来,顺着往下滑;如时间来不及,应先往地上抛一些棉被、纱发垫等物,以增加缓冲。
2.林业局应急知识培训会 篇二
关键词:林区;防火应急机制;探究
中图分类号:S762文献标识码:ADOI编号:10.14025/j.cnki.jlny.2015.10.066
我国国土面积辽阔,森林覆盖率相对较高,森林资源是一种典型的不可再生资源,对人类的生存有着重大的意义,一旦发生火灾,往往会给森林带来灭顶之灾。引起火灾的因素主要包括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两个方面,其中,人为因素能够采用标语、警示的方式来杜绝,但是自然因素往往很难控制。近年来,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越来越高,全球气温升高,同时,高温、低温冰冻、干旱、大风等异常天气也很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在这一背景下,必须要建立起完善的林区防火应急机制。
1目前林区防火的问题分析
1.1生態意识不足
森林属于陆地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促进国家经济水平平稳发展的基本保障,但是,在现阶段下,依然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意识到森林与生态之间的关系,不知道森林的重要作用。一些已经富裕起来的群众普遍认为,森林不值钱,即使被火烧过,树木和草也是可以再生的,因此,防火意识淡薄。
1.2林区可燃物数量剧增
在各项林业工程的实施之下,森林植被数量越来越多,其中的杂草、落叶、枯枝等可燃物也开始剧增,致使林区附属物负荷严重超标,在人为因素的影响下,一旦起火,就很容易酿成重大火灾。
1.3防火经费不足
目前,很多地区都未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致使森林队伍建设落后、防火装备落后,组织系统、指挥系统与通信联络系统也跟不上林区防火需求。同时,扑火队伍的建设也存在着有名无实的问题,缺乏专业的扑火队伍,一旦发生火灾,只能够临时召集人员,扑火效率低。
1.4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
在出现火灾之后,对于肇事者必须要严厉惩处,但是,就现阶段来看,这种责任追究机制并不完善,仅仅是象征性的进行通报批评,严重影响了防火机制的实施效果。
1.5防火措施不到位
在林区防火工作之中,很多地区的林业管理部门并未将防火宣传工作、管理工作、巡查工作与督促工作落实到实处,在林区防火期间,仅仅采用发通告与贴标语的形式,没有将工作细化。此外,也未制定出完善的林区防火预案,在出现大的火情时,后勤保障与人员调配工作都存在问题,严重影响了火灾扑救成果。
2做好现阶段林区防火工作的对策
2.1制定出行政首长负责制度
我国《森林防火条例》中规定,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度,要做好林区防火工作,需要做好行政首长负责制度的建设工作,将林区防火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管理范畴中,明确各级负责人,将“领导抓,抓领导”的管理原则落实到整个防火工作中,保障各项防火措施都可以落实到实处。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防火总指挥由行政一把手负责,将所有的工作量化、细化,将其分解给包片干部与护林员身上,形成自上到下严格管理的制度,落实好责任追究制度,提升林区防火工作的实施成效。
2.2注意提升群众的防火意识
林区防火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完善的宣传措施,只有让所有的领导、群众都了解火灾对于森林的影响,提升他们的防火意识,才能够真正的预防人为火灾的发生。
这可以采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的形式进行宣传,让广大干部和群众了解森林火灾的不良影响,不仅危害国家和集体,也会影响到自身的利益。同时,还要组织好工作组,深入到乡、镇、村中,并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宣传和教育,让每一个人都能够了解森林法规,普及森林防火意识,让广大群众都可以了解到防火救火的相关知识。
2.3保障森林队伍的建设效果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必须要重视林区防火队伍的建设,将义务扑救队伍与专职扑救队伍结合起来,将民兵、林场员工、公安民警、武警部队、企事业单位员工作为支撑,组建起不同类型的扑火队伍。同时,还要定期对扑救人员展开培训,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并为他们配备好足够的灭火弹、灭火机设备,这些工具的设置要遵循多办事、少花钱的原则,循序渐进的改善扑救设备。
2.4采取科学的措施严管火源
构成林区火灾的三个要素就是火环境、可燃物与火源,其中,火源管理是其中最为关键的工作,要降低火灾发生率,必须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将火源扼杀在萌芽中。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林业部门要定期巡查,抓好危险地段,加强用火管理,尤其要做好元宵节、清明节、庙会等节假日的用火管理工作,倡导无烟扫墓,防止发生火灾。
2.5提升生物防治工作的成效
林区防火基础建设工作非常重要,生物防治则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渠道,在未来阶段下,可以在林区大力推行生物防火带,将其改造为单一林分,注重清理林区中的各类可燃物,还要清理林道、林缘周围、林间小路的杂草、枯叶,做到防患于未然。
2.6建立完善的林区防火机制
为了保障防火成效,需要建立起完善的林区防火机制,积极利用飞机巡护、卫星扫描检测、视频监测等科技手段,做好森林火灾预测系统的建设工作,推广电子眼,构建立体化、全天候的林区监测网络,促进林区防火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以及现代化发展。
3结语
总而言之,林区防火工作是一件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也是一项需要长期防治与监控的工作,采取合理的防火措施既能够保护我国的野生资源、自然资源以及野生动物,维护动植物多样性,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还能够保护生态环境与人民生活、生产安全。此外,还要意识到,林业资源的保护不仅仅是林业部门的事情,需要人民群众一起努力,为此,需要进行系统、全面的安全宣传工作,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林业资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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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剑泉,刘世荣,李智勇,易浩若.全球变暖背景下的森林火灾防控策略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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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急救援管理知识培训教案 篇三
第一章
概论
1.1 事故应急管理简介
事故应急管理的内涵包括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在实际情况中,这些部分往往是重叠的,但每一个部分都有自己单独的目标,并且成为下个阶段内容的一部分。
预防就是从应急管理的角度,防止紧急事件或事故的发生,避免应急行动。
预备又称准备,是在应急发生前进行的工作,主要是为了建立应急管理能力。
响应又称反应,是在事故发生之前以及事故期间和事故后立即采取的行动。
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首先使事故影响地区恢复最起码的服务,然后继续努力,使该地区恢复到正常状态。1.2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和任务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3)做好现场清洁,消除危害后果。(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1.3 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事故应急救援系统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预案(计划);应急培训和演习;应急救援行动;现场清除与净化;事故后的恢复和善后处理。1.3.1 应急救援系统的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系统的组织机构包括五个方面:
(1)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应急组织各个机构运作和关系;
(2)事故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人员调度、资源的有效利用;
(3)支持保障机构-提供应急物质资源和人员支持的后方保障;(4)媒体机构-安排媒体报道、采访、新闻发布会;(5)信息管理机构-信息管理、信息服务。
1.3.2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又称应急计划。用计划指导应急准备、训练和演习,乃至高速的应急行动。
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测和准备; 人力、物资等资源的确定与准备; 明确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 设计行动战术和程序; 制定训练和演习计划; 制定专项应急计划;
制定事故后清除和恢复程序。
1.3.3 应急训练和演习
训练和演习可以看作是应急预案的一部分或继续,通过培训和演练,把应急预案加以验证和完善,确保事故发生时应急预案得以实施和贯彻,主要目标是:(1)测试预案和程序的充分程度;(2)测试紧急装臵、设备及物质资源供应(3)提高现场内、外的应急部门的协调能力;(4)判别和改正预案的缺陷;(5)提高公众应急意识。
1.3.4 应急救援行动
应急行动需要以下资源的支持和保障:人力资源;物资与装备;个人防护装备。
首要的应急行动是确定现场对策,即应急行动方案:现场初始评估;危险物质的探测;建立现场工作区域;确定重点保护区域;行动的优先原则;增援梯队。1.3.5 事故后的恢复
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对系统进行的恢复活动主要包括:现场警戒和安全;清洁;对从业人员提供帮助;对破损失的评估;保险的索赔;事故调查;重建。1.4 应急救援系统的运作
应急救援系统为顺利完成救援任务,首先应明确系统的结构体系。
前面已经论述了各机构在应急救援系统中的职责和功能。当事故发生时,系统进入有效的整体运作状态,完成整个应急救援任务,实现减轻事故后果的目的。
1.5 应急救援的组织准备与基本程序
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主要是抓好组织机构、人员、装备三落实,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使救援的各项工作达到规范化管理。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涉及众多部门和多种救援队伍的协调配合,为有序实施事故救援,应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网络体系。网络体系应包括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体系,各救援部门的通讯网络,以及与上级救援部门的联系网络。除此之外,还应与本区域的公安、消防、卫生、环保、交通等部门建立起协调关系,以便协同作战。第二章
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2.1 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
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发生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的实施救援,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基本要求是:科学性;实用性;权威性。
《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特别强调了对重大危险源、使用有毒物品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 应急救援预案的分级
根据可能的事故后果的影响范围、地点及应急方式,建立我国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可将事故应急预案分为五种级别: Ⅰ级(企业级)应急预案
Ⅱ级(县、市/社区级)应急预案 Ⅲ级(地区/市级)应急预案 Ⅳ级(省级)应急预案 Ⅴ级(国家级)应急预案
2.3 应急救援预案的类型及基本要素 2.3.1 应急救援预案的类型
根据事故应急预案的对象和级别,应急预案可分为下列四种类型:(1)应急行动指南或检查表(2)应急响应预案(3)互助应急预案(4)应急管理预案
2.3.2 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要素(1)组织机构及其职责(2)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3)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4)应急设备与设施(5)应急评价能力与资源(6)保护措施程序
(7)信息发布与公众教育(8)事故后的恢复程序(9)培训与演练
(10)应急预案的维护
2.4 应急救援预案的文件体系 2.4.1应急救援预案的文件体系
应急预案要形成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为应急行动的有效工具。
2.4.2 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程序文件
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应包括:(1)预案概况(2)预防程序(3)准 备程序(4)基本应急程序(5)专项应急程序(6)恢复程序 第三章
应急救援预案的策划与编制 3.1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步骤
通常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的步骤如下:(1)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2)收集资料并进行初始评估(3)辨识危险源并评价风险(4)评价能力与资源(5)建立应急反应组织
(6)选择合适类型的应急计划方案(7)编制各级应急计划
3.2 成立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小组 预案编制小组代表来自以下部门:(1)安全(2)环保(3)生产(4)保卫(5)工程(6)技术(8)医疗(9)环境(10)人事
此外,小组成员也可以包括来自地方政府社区和相关政府部门的代表。
3.2.1 资料收集和初始评估
编制小组的首要任务就是收集制定预案的必要信息并进行初始评估,包括:
(1)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2)企业安全记录、事故情况(3)国内外同类企业事故资料(4)地理、环境、气象资料(5)相关企业的应急预案等
初期,编制小组的工作可以分为三部分:(1)危险辨识、后果分析和风险评价(2)明确人员和职能(3)明确需要的资源 3.2.2 应急反应能力分析
3.2.3 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的注意事项
预案的主要部分是整体反应策略和应急行动,还要有足够的灵活性,以适应随时变化的实际紧急情况。
预案应包括至少六个应急反应要素:(1)应急资源的有效性(2)事故评估程序
(3)指挥、协调和反应组织的结构(4)通报和通讯联络程序(5)应急反应行动(6)培训、演习和预案保持
3.3 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
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是编制应急预案的关键,所有应急预案都是建立在风险评价的基础之上的。3.3.1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的程序
风险评价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资料收集
(2)危险危害音速辨识与分析(3)风险分级
(4)提出降低或控制风险的安全对策措施 3.3.2 危险辨识方法
3.3.2.1 危险辨识的主要内容
危险辨识过程中,应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对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
3.3.2.2 危险辨识方法
危险是指材料、物品、系统、工艺工程、设施或场所对人、财产或环境具有产生伤害的潜能。危险辨识就是找出可能引发事故导致不良后果的材料、系统、生产过程或场所的特征。
3.3.3 重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的辨识
重大危险、危害因素是指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危害因素。
目前,国际上已习惯将重大事故特指为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事故、1993年,国际劳工组织(ILO)通过的《预防重大事故公约》中,定义重大事故为:“在重大危险设施内的一项生产活动中突然发生的、涉及一种或多种危险物质的严重泄漏、火灾、爆炸等导致职工、公众或环境急性或慢性严重危害的意外事故”。3.3.4 危险辨识注意事项
危险辨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危险、危害因素的分布(2)伤害(危害)方式和途径(3)主要危险、危害因素(4)重大危险、危害因素 3.3.5 危险辨识结果 3.3.6 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也称安全评价,是对系统发生事故的危险性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评价系统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已寻求最低的事故率、最少的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常用的危险评价方法可分为定性评价方法、指数评价方法、半定量评价方法和概率风险评价方法等几大类。3.3.6.1 定性评价方法 3.3.6.2 指数评价方法
3.3.6.3 概率风险评价方法 3.3.6.4 风险评价软件 3.4 人员和职员的确定
正确实施应急预案必须要明确职责,特别是什么时候由谁来指挥。编制小组可根据企业正常生产管理系统职位来分配紧急时的任务,这样能减少培训以保证紧急时正确指挥
编制小组应该认真审查领导的能力和在休假时的指挥系统,要保证负责人员经过良好培训,能够在更高级指挥人员到来之前应对局势。
最常见的紧急时刻实施的重要应急功能:
(1)通讯和外部关系联络,包括媒体(2)消防与营救(3)工程措施(4)环境状况(5)医疗救护(6)安全保障(7)后勤保障(8)行政管理
3.5 应急资源的评估
本阶段,编制小组要评价企业在紧急情况下所具有的资源和控制紧急事故的人员。
报警要求有良好的系统。
应急时使用的通讯设备是至关重要的。
应急时所需要的设备类型。3.6 应急反应组织的建立
应急预案的一个最重要的目的是建立应急反应组织,能在紧急时刻,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部署完毕。3.6.1 最初反应组织
最初协调应急行动的责任一般由项目经理负责。最初阶段,项目经理要临时担任应急总指挥的功能。职责分配要预先明确,而不是等到紧急时刻再开始。3.6.2 全体应急反应组织 3.6.3应急总指挥
应急总指挥的职责为:
(1)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应报警级别(2)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3)与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4)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5)保证现场和企业外人员安全(6)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反应组织
应急总指挥的职能可由总经理担任,应急总指挥的主要功能是总 体指挥,大量实际反应和协调任务主要由负责生产或安全的副总指挥执行,因为他更具有技术、经验和更熟悉应急反应操作。
应急总指挥是分配给组织内的工作职位,而不是某个人。
所有应急职位特别是应急总指挥应该有代理人,以免总经理或其他领导不在现场时代替履行职责。3.6.4 反应操作副总指挥
反应操作副总指挥的主要职责是:
(1)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2)向应急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对策和建议(3)保持与现场操作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4)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3.6.5 事故现场副总指挥
事故现场副总指挥是在直接事故现场最高级的应急反应组织指挥,主要职责是:
(1)所有事故现场操作的指挥和协调(2)现场事故评估
(3)保证企业人员和公众的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4)控制紧急情况
(5)现场应急行动与在应急指挥中心的反应操作副总指挥的协调
3.7 应急预案的组成
应急预案的具体组成主要包括准备程序、基本应急程序、特殊危险应急程序等内容。3.7.1 准备程序
准备程序是整个应急预案的第一部分内容,主要论述针对事故应急行动所需采取的应急准备,包含若干子程序。3.7.1.1 评审程序
(1)横向回顾(2)纵向回顾 3.7.1.2 明确应急责任程序
该程序对事故应急者的职责做一个简单的说明: A 总指挥-来自应急指挥中心
B 事故现场指挥者-来自事故现场指挥中心 C 公共关系代表-来自媒体中心
D 支持人员-来自技术支持机构,包括安全人员、环境工作者、医疗人员等
E 信息管理人员-来自信息管理部门 3.7.1.3 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评价程序 A 应急资源(1)应急人员
(2)应急设备,分为现场应急设备和场外应急设备 B 应急能力
(1)内部应急能力(2)外部应急能力 3.7.1.4 培训程序
培训的效果好坏是整个应急预案能否成功得到实施的关键性因素,必须包括:
(1)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2)个人防护措施
(3)对潜在事故的辨识(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3.7.1.5 训练与演习程序
训练与演习的主要目的包括:(1)测试预案和程序的充分程度
(2)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和应急人员的熟练性(3)测试现有紧急装臵、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4)提高与现场外的事故应急部门的协调能力(5)通过训练来判别和改正预案和程序中的缺陷
要实际开展应急演习,必须做好下列准备:(1)制定完整的演习计划
(2)做好演习中所有管理部门的准备工作(3)现场外的应急队员与应急部门的准备 3.7.2 基本应急程序 3.7.2.1 报警程序
在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故的过程中,任何人员都有可能发现事故或险情,此时他们的首要任务就是向有关部门报警,提供事故的所有信息,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适当的应急行动。
在具体执行报警操作时,应该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决定报警的接受对象即通告范围。
3.7.2.2 通讯程序
通讯程序描述在应急中可能使用的通讯系统,以保证应急救援系统的各个机构之间保持联系,程序中应考虑下列通讯联系:(1)应急队员之间
(2)事故指挥者与应急队员之间(3)应急救援系统各机构之间
(4)应急指挥机构与外部应急组织之间(5)应急指挥机构与伤员家庭之间(6)应急指挥机构与顾客之间
(7)应急指挥机构与新闻媒体之间 3.7.2.3 疏散程序
疏散程序主要内容是从事故影响区域内疏散的必要行动。
疏散程序应该说明疏散的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并确定由谁决定疏散范围,还应告知给被疏散人员疏散区域所使用的标识与具体的疏散路线,在疏散程序中还应针对受伤人员的疏散制定特殊的保护程序。
该程序的补充包括提供事故现场区域的路线地图、危险区的标注、可供人员休息或隐蔽的掩体。3.7.2.4 交通管制程序
交通管制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A 警戒B 约定的交通管制C 快速交通管制 3.7.2.5 恢复程序
当事故现场应急行动结束以后,应该开展的最紧迫的工作是使事故中一切被破坏或耽搁的人、物和事得到恢复,进入正常运作状态。恢复所需时间的长短一般取决于:(1)受损程度
(2)人员、资源、财力的约束程度(3)有关法规的要求
(4)气象条件和地形地势等其他因素
3.7.3 特殊危险应急程序
特殊危险应急程序是主要针对具体事故以及特殊条件下的事故应急而制定的指导程序。其具体的程序内容根据不同的事故情况而定,通常除了包括基本应急程序的行动内容以外还应该包括特殊事故的特殊应急行动内容。
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企业常发生的事故是,危险品的泄漏及其引发的火灾、爆炸等,在特殊的情况下也可能会遭遇大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的侵袭。3.7.3.1 危险品泄漏 3.7.3.2 火灾 3.7.3.3大风 3.7.3.4 洪水
第四章
应急救援行动
4.1 应急救援行动的一般程序 4.1.1 事故发生区
事故现场、企业或社区负责人或安全主管部门应采取以下行动:(1)掌握情况(2)报告与通报(3)组织抢救与抢险 4.1.2 事故发生区的附近地区(1)交通民警
(2)社区或街道(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 4.1.3 应急指挥中心(部)(1)值班员的行动(2)指挥组的行动
(3)其他有关组织的行动
4.2 事故评估程序
不论是谁,只要发现危险的异常现象,第一反应人就要开始启动应急。对事故分级有几种方法,不同的人判断相同事故会产生不同的分级。为了消除紧急状况下产生的混乱,应参考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事故分级指南。
大多工业企业采用三级分类系统: 一级-预警,是最低应急级别 二级-现场应急,是中间应急级别
三级-全体应急,是最严重的紧急情况
4.3 通告和通讯联络程序
通讯联络对于有效的协调不同应急组织的应急行动是非常重要的。
4.3.1 报警
4.3.2 通知企业人员 4.3.3 通知外部机构
4.3.4 建立与保持企业内的通讯联络
4.3.5 建立和保持与外部组织的通讯联络 4.3.6 向公众通报应急情况 4.3.7 向媒体通报应急信息
4.4 现场应急对策的确定和执行 4.4.1 初始评估
初始评估应描述最初应急者在事故发生后几分钟里观察到的现场情况,包括事故范围和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外界援助。
处理危险物质泄漏引发的事故的关键是确定事故物质。4.4.2 危险物质的探测
危险物质的探测实际上是对事故及事故起因的探测,需要探测和了解的情况包括:
(1)所涉及物质的类型和特性(2)泄漏、反应、燃烧的数量 4.4.3 建立现场工作区域
对危险物质事故要设立三类工作区域:(1)危险区域(2)缓冲区域(3)安全区域 4.4.4 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在这个区域中,要考虑:(1)人员接触(2)对事故现场内重要系统的考虑(3)对环境的考虑(4)财产(5)现场外的财产(6)应急人员的工作区域 4.4.5 防护行动
4.4.5.1 搜寻和营救行动 4.4.5.2 人员查点和集合区 4.4.5.3 疏散
人员应该横向穿过泄漏区域下风以减少在危险区的暴露时间。4.4.5.4 现场安全避难
当毒物泄漏时,一般有两类保护人员的方法:疏散或安全避难 4.4.6 应急救援行动的优先原则
(1)员工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2)防止事故扩展优先(3)保护环境优先
4.4.7 应急救援行动的支援 4.4.7.1 医疗救治 4.4.7.2 临时区行动
4.4.7.3 互助与协调外部机构行动 4.4.7.4 值勤和社会服务 4.4.7.5 恢复和重新进入 4.5 核电站应急行动
4.5.1 通知与应急组织的启动 4.5.2 应急通讯
4.5.3 事故后果评价 4.5.4 防护行动 4.5.5 补救行动
4.6 应急设备与资源
4.6.1 基本装备(1)通讯装备(2)交通工具(3)照明装备(4)防护装备 4.6.2 专用装备(1)消防设备
(2)个人防护设备(3)通讯联络设备(4)医疗支持设备(5)资料
(6)重型设备
第五章
应急救援培训、训练与演习
5.1 应急培训、训练与演习的指导思想及基本任务
应急培训、训练与演习的指导思想应以加强基础,突出重点,边战边练,逐步提高为原则。
应急培训、训练与演习的基本任务是,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总和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
5.2.5 特殊应急培训
基本应急培训提供了一般事故伤害的应急培训,但一旦事故发生,应急队员就很有可能暴露于化学、物理伤害,放射性和病菌感染等各种特殊事故危险中,仅掌握一般应急技能是远远不足以保护应急队员的生命安全的,因此必须对他们进行此类特殊事故危害的应急培训。
5.3 应急救援训练与演习
5.3.1 应急救援训练与演习的目的
训练和演习将尽可能模拟实际紧急情况,要实现以下目标:(1)在事故发生前暴露预案和程序的缺点(2)辨识出缺乏的资源(包括人力和设备)
(3)改善各种反应人员、部门和机构之间的协调水平(4)在企业应急管理的能力方面获得大众的认可和信心(5)增强应急反应人员的熟练性和信心(6)明确每个人各自岗位和职责
(7)努力增加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社区应急预案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8)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5.3.2 训练演习和类型 应急训练主要包括:(1)基础训练(2)专业训练(3)战术训练(4)自选课目训练 演习类型有:
(1)单项练习(2)组合演习(3)全面演习或综合演习5.3.3 训练准备与计划 5.3.3.1 必要性分析 5.3.3.2 训练计划
计划过程包括以下几步:
(1)确定范围(2)选择训练类型(3)确定成本和责任(4)目的说明(5)优化目标 5.3.3.3 确定范围
A 确定操作程序B 参加组织C 人员
D 危险类型(1)危险必须具体(2)确定风险程度
5.3.3.4 选择训练类型
完成上述分析后,可选择训练类型 5.3.4 演习的组织与准备 5.3.4.1 成立演习委员会 其主要职责是:
(1)确定演习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2)协调各参演单位之间的关系
(3)确定演习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臵方案,审定演习准备工作计划、导演和调整计划
(4)检查和指导演习准备与实施,解决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
(5)组织演习总结与评价 5.3.4.2 阐明演习的文件 5.3.4.3 对演习的述评 5.4 评估
评估的主要目的是:
(1)辨识应急预案和程序中的缺陷(2)辨识出培训和人员需要(3)确定设备和资源的充分性
(4)确定培训、训练、演习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5.4.1 训练和演习的评估
训练和演习的评估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评估人审查(2)参加者汇报
(3)训练和演习的改正 5.4.2 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应包括:
(1)训练或演习总结,包括目的、目标和场景的评论(2)对重大偏差/缺陷的总结(3)建议和纠正措施
(4)完成这些纠正措施的日程安排 5.4.3 应急训练和演习应注意的事项
(1)可设立专门的小组来负责训练和演习的设计、监督和评价
(2)负责人应拥有完整的训练和演习记录,作为评价和制定下一步 计划的参考资料
(3)可邀请非受训部门应急人员参加,为训练、演习过程和结果的评价提供参考意见
(4)应尽量避免训练和演习给生产与社会生活造成干扰 第六章
应急救援预案检查表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的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为了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完善,应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检查表,以核实应急救援预案内容是否全面、系统、可靠。
4.林业局应急知识培训会 篇四
为深入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增强全校师生安全意识,促进广大师生了解掌握应急救护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应对突发灾难和意外伤害的能力,根据中国红十字总会、教育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的《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县教育体育局等文件精神。根据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救护培训计划。现将本园心肺复苏应急救护培训活动安排制定如下:
一、应急救护工作的指导思想
我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弘扬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的人道主义精神,促进校园文明和谐,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二、应急救护工作的目标
在全园范围内对师生开展应急救护知识的培训,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应急救护小组,对应急救护小组进行心肺复苏和常见救护技术常识的培训。
组织机构: 组 长:康璐(园长)副组长:郭芳(教务主任)肖艳(后勤主任)成 员: 李文静(中一班班主任)姜燕茹(中二班班主任)
巴丽努尔(大一班班主任)
马书婷(大二班班主任)
布力布力(食堂组长)
阿吾恩(保安组长)
三、培训时间:
2014年5月9日下午—5月10日下午全园教师们分两批进行学习。
四、培训内容:
①应急救护概念。②心肺复苏术。③创伤后的现场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及搬运的基本技能。④常见意外伤害的急救处理和突发事件紧急逃生常识。
五、培训要求:
1、组织教师们分两组进行学习,按时参加培训,不得缺席。
2、并保持室内清洁。
3、严格遵守纪律,活动中不大声喧哗,认真学习救护知识,完成老师布置的救护操作练习。
六、具体安排 1.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体教师
2014年5月9日下午6:30-7:30培训班主任; 2014年5月10日下午6:30-7:30培训后勤教师;
3.培训主要内容及目标。
让参训教师了解掌握:①应急救护概念。②心肺复苏术。③创伤后的现场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及搬运的基本技能。④常见意外伤害的急救处理和突发事件紧急逃生常识。通过培训,逐步建设一支以教师为主体的学校应急救护员队伍。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是一项以人为本的民心工程,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班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本计划,广泛发动,积极推进,确保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班要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精心组织安排教师们进行观看学习,学习后教师们说出观后感,互相交流,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库勒拜乡双语幼儿园
2014年5月8日
教 育 信 息
第 十五期
库勒拜乡双语幼儿园 2014年5月10日
早呼救,早复苏
(通讯员:巴丽努尔)2014年5月9日下午及5月10日下午我园组织全园教师学习心肺复苏安全知识。这次培训分两组进行,第一组是后勤教师们,第二组是一线教师们。
为使我园安全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我园为全园教师开展了此次安全学习。本次培训中巴老师在县红十字会学到的心肺复苏知识及救护步骤细心的讲解给教职工们。
通过此次培训心肺复苏术增强了后勤教师及一线教师们的急救意识及提高急救现场的判断与处置能力,提高了教师们的心肺复苏技能,同时提高了真正有效救治急危重症伤员的能力。
教师们在细心地做笔记
教师们专注的在学习应急救护安全知识
巴老师在给教师们讲解安全知识
后勤教师们认真做笔记
教师们在认真地学习当中
教师们在讨论学习心肺复苏知识中出现的问题
心肺复苏术培训小结
当各种原因引起心跳、呼吸骤停时,“心肺复苏术”是最有效的紧急救护技术。为了让后勤教师及一线教师能正确的掌握心肺复苏术我园开展心肺复苏术的培训,在活动室给我园全体教师上了一堂生动有趣而实用的培训课培训分两次进行学习。
这堂课不仅让教师们加强了医疗工作中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建立了“生命第一、健康第一”的全新理念,懂得了生命安全比什么都重要的道理。在学习过程中,教师们听课仔细,操作认真,表现了高度热情的学习积极性。
库勒拜乡双语幼儿园
5.林业局应急知识培训会 篇五
在全县卫生系统卫生应急相关知识
培训班上的讲话
(2012年6月21日)
各位专家、同志们:
这次全县卫生系统卫生应急相关知识培训班的举办,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安排部署,推进全县卫生系统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开展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次培训班的举办非常及时、非常重要。必将为进一步促进全县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深入开展,提升全县卫生系统应急队伍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有效应对全县各类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此,我代表县卫生局党委和卫生系统的干部职工,对百忙中出席这次培训活动的县政府应急办主任xxx同志表示诚挚的谢意!向培训班邀请的各位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前来参加培训的各位骨干人员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本次培训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本次培训活动的重要意义
本次培训工作是今年全县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在于全面推进广大医疗卫
1生人员应急理念和工作方式的转变,全面提升卫生应急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打造一批高素质的卫生应急处置队伍,更加有效地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转轨和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进一步加快,各种突发事件频发,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复杂性和危害性明显增加,给我们卫生应急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这次卫生系统卫生应急相关知识培训,就是为应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突发卫生应急事件不断频发的形势,所开展的一项重要培训,旨在提高全县卫生系统卫生应急专业人员的理论和技能,以更好地承担起全县卫生系统卫生应急相关责任,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促进全县“和谐富美,生态宜居”的新xx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认真学习,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卫生应急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专业要求高的新兴学科,与公共卫生、医疗救治、疾病预防、卫生监督等方面相互交叉,互为促进,共同应对。因此,加强对卫生系统卫生应急人员的专业理论和技能培训十分重要而又迫切。在这次培训班上,大家除了要学习好相关专业的内容外,还要全面了
解和掌握其他专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在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工作中,我们虽然通过长期的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并掌握了一定的理论和技能,但缺乏系统的理论和知识,掌握的技能还不全面,还不能有效地应对突发卫生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对突发卫生应急事件处置还缺乏科学的理论根基。为此,我们必须通过加强培训和模拟演练的措施,来进一步提高应急队伍的理论知识水平,努力弥补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今年7月份,我们将组织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举办突发重大事故创伤的现场救治演练和核辐射事故的防护技能推演等活动。这次举办的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就是为演练活动打基础、做准备工作的。因此,参加学习的人员要系统掌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理论和技能,在做好逐级传授培训的同时,要为相关实地演练发挥好作用,并通过实地演练来加深对理论和技能的掌握。
为办好这次培训,我们组织有关专家,依据省、市提出的有关要求,精心研究设计了授课内容,严格挑选了授课专家。培训涵盖的范围广泛、内容较多、时间较紧,大家还承担着逐级培训的责任。因此,大家必须集中精力,认真接受培训;这次培训的时间虽然不长,对大家来讲是一次提高理论知识、调整知识结构、拓展知识层面的难得机会。希望大家要珍惜这次培训学习的机会,严格按照培训要求,遵守纪律,积极参与讨论,争取在有限的时间内,学得更多的知识,取得良好的学习
效果,为做好当前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开展和应对今后各项卫生应急工作发挥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三、努力掌握,学以致用,结合岗位职责做好各项卫生应急工作
这次培训的内容,既涉及到卫生系统卫生应急相关知识方面的理论知识,又涉及到专业技术方面的技能,许多内容是为卫生应急工作所设定的,具体包括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干预、防护处置、辐射损伤救治、化学品中毒事件院前救治,以及日常所发生的窒息性气体中毒、急性化学物中毒、有机磷中毒、百草枯中毒和中暑、触电、溺水、烧伤的现场及临床救治等内容。所涵盖的内容非常多,仅靠这一次集中培训很难完全掌握。举办这次培训班,只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引导大家集中学习相关理论知识,更新观念。因此,这次集中培训只是启发大家对相关理论和技能的认识,更多地是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对相关的理论和技能反复揣摩,吸其精髓,取其精华,学以致用,把学到的知识和技术应用到日常的工作中去,在工作中不断加以扩展和发扬。参加这次培训工作的各医疗卫生单位人员,是作为师资力量来参加培训的,这次培训结束后,还要回到各单位和各乡镇承担师传授业的任务,对本单位和辖区内的有关人员开展逐级培训,承担的任务较重,职责重要,这就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要以本次培训班所讲授的内容为基础,密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把培训内容和工作经验加以有机融合,转化为自身的知识,更好地传授给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人员,并在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应急处置职能,为促进全县卫生系统卫生应急相关处置工作开展,承担起应有职责,发挥好骨干带动作用。
同志们,全面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相关知识理论和技能,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工作要求,也是我们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掌握相关理论和技能,为更好地履行职责、顺利完成所承担的光荣使命、全力做好卫生系统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开展,不断提升应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预祝本次培训圆满成功!
6.林业局应急知识培训会 篇六
青少年遇险自救知识培训和应急避险疏散演练
桂东县东洛中心小学
罗正康
5月8日上午,东洛中心小学举行青少年遇险自救知识培训和应急避险疏散演练,随着 “呜„„呜„„呜„„”响起的警报声,东洛中心小学7个教学班298名学生迅速从教室按照指定路线撤离到安全集结地点,整个过程仅用时39秒。
演练之前,各班认真开展了青少年遇险自救知识培训,联系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了教育和引导,学校对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也进行了充分准备,对各班的安全撤离路线、各楼梯转弯处和各楼层的负责人进行了详细安排。
7.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篇七
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国土与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
1.2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建立健全全国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完善基础设
施建设,加强监测检疫,提高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不断总结国内外防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以下简称“重大生物灾害”)的控制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国土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促进我国林业和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预防为主,各项防治措施并举,防控结合的原则。
1.3.2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
1.3.3坚持分级联动,各司其责的原则。
1.3.4坚持属地管理,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原则。
1.4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发生的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工作。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一)出现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的林业有害生物时;
(二)首次发现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业有害生物,及林木受害面积大于1亩时;
(三)当首次发现外来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及林木受害面积大于1亩时;
(四)专家组评估认为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可能暴发重大危害事件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国家林业局成立重大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林业局指挥部)。
2.1国家林业局指挥部组成指挥:国家林业局分管负责人
成员:国家林业局办公室、造林、资源、保护、科技、国际合作、计资和森防总站等有关司局(单位)的领导及国家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鉴定中心)的负责人。
国家林业局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局防止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管理办公室(造林司);专家组以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家咨询组为基础,根据有害生物发生的不同种类,适时补充其他有关专家和科技人员。
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市(含地区,下同)、县(含市、区,下同)林业主管部门也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成立相应的重大生物灾害防治指挥机构,落实相关责任。
2.2职责
2.2.1指挥部:研究、协调、解决重大生物灾害处理过程中的问题,研究、解决省级指挥机构的请示和应急需要。
2.2.2办公室:负责重大生物灾害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2.3专家组:负责重大生物灾害的调查、评估和分析,提供技术咨询,提出应对建议和意见,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2.2.4局办公室:负责向国务院报告情况和向相关省通报情况公文的审核工作。
2.2.5造林司:负责重大生物灾害防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2.2.6资源司:负责组织提供重大生物灾害发生区森林资源分布和林相资料,核实受害面积,根据需要审批采伐指标。
2.2.7保护司:协调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对自然保护区内和威胁保护区的重大生物灾害的开展应急处理。
2.2.8科技司:根据有害生物发生的不同种类,组织国内有关专家和科技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和科技支撑。
2.2.9国际司:负责重大生物灾害相关事宜的国际协调与合作,协调并受理受灾地区国外援助工作。
2.2.10计资司:根据指挥部意见和处理需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
2.2.11森防总站:协助造林司处置重大生物灾害防控工作。
2.2.12鉴定中心:承担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无法确认和鉴定的,怀疑为重大有害生物的种类鉴定及风险评估。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全国重大生物灾害预防体系
根据我国的森林资源分布,在全国建立健全重大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网络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划定一般预防区和重点预防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重大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省级测报点和基层林业站的作用,加强各级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监测预警专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3.2监测机构
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为重大有害生物监测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重大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发现病死树和其他异常现象,要及时调查、取样,专人管护发生现场,实时监控。对于所发现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鉴定。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无法确认和鉴定的,送鉴定中心鉴定。
3.3信息交流和科技支撑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国际间和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及时掌握有害生物的信息。积极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可能入侵的重大有害生物进行风险分析,评定风险等级,提出预防措施与控制技术。
3.4检疫管理
国家林业局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制订相应的办法措施,充分利用检疫检查站和木材检查站,严密封锁疫情,防止疫情扩散传播。同时要进一步严格国(境)外引种审批管理,积极开展引种前风险评估,开展隔离试种,并加强监管,防止疫情从国(境)外传入(或再次传入)。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国家林业局的响应
确认重大生物灾害后,经国家林业局负责人批准,启动重大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灾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指挥部负责召集全体成员会议,对应急预案启动进行具体部署。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赴发生现场,检查督导疫区封锁、疫情除治和预防控制等措施的落实。属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发生省未及时划定疫区的,由国家林业局划定并公布疫区和保护区。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物资、设备的调集、国际交流合作及其它协调工作。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灾情。灾情得到控制后,按法定程序将新发现的重大有害生物增列为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4.1.2省级重大生物灾害防治指挥机构的响应
根据灾情需要和国家林业局指挥部的要求,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辖区内重大有害生物的监测与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国家林业局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分析发生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具体措施,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并报送国家林业局指挥部及省级人民政府。协调交通、公安、邮电、铁路、航空、质检、工商等部门开展应急工作,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经费和其他需要。为地方应急工作的实施培训专业人员和提供技术指导。加强对除治现场的监督检查,确定技术责任人,保证除治质量。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划定并封锁疫区的建议,依法设立检疫检查站,实施疫区封锁。及时向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局报告有关情况。
4.1.3省级以下重大生物灾害防治指挥机构的响应
组织实施经国家林业局指挥部审批的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对发生区及其周边地区进行调查、取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实施跟踪监测。检疫检查站设立后,要严格隔离现场,封锁疫区,严禁寄主植物流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灾情除治情况,并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争取其他部门和当地群众对防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向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报告重大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及其隐患的权利,也有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重大生物灾害应急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权利。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预测预报网点是重大生物灾害的责任报告单位,森防专业技术人员是重大生物灾害事件责任报告人。
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重大有害生物或疑似情况时,应立即向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报送至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认为可能属于重大有害生物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至国家林业局(应同时说明信息来源、危害区域、程度、发生性质的初步判定、拟采取的措施及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国家林业局指挥部办公室应于10日内确认,确认为重大生物灾害的,应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同时告知发生地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其中属特别重大生物灾害的,应在确认后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4.2.2通报与信息发布
4.2.2.1经国家林业局确定为重大生物灾害发生地的省,省级重大生物灾害防治指挥机构必须在5日内向毗邻和可能涉及的省级林业及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4.2.2.2接到通报的省级林业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有关市、县级林业及其他有关部门,密切关注重大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并加强监测工作。
4.2.2.3国家林业局根据需要及时向社会准确、客观地发布重大生物灾害的信息。经国家林业局同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可以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信息。
4.2.2.4国家林业局和授权发布本行政区重大生物灾害信息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建立重大生物灾害新闻发布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4.3通讯
在重大生物灾害应急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联络及有关信息系统网络畅通,明确主要联络和信息系统维护人员、专用电话和备用电话。
4.4应急结束
应急预案启动后,专家组负责对灾情发展变化和防治效果的评估,及时向国家林业局指挥部和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提出继续实施、终结实施或转为非重大生物灾害事件实施防治的意见。
根据专家组的意见,经国家林业局商灾情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后,由国家林业局对外公布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或应急结束。
5后期评估与善后处理
5.1后期评估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国家林业局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发生省及时组织专家组和有关人员对重大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生物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措施,向国家林业局指挥部报告,同时抄送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林业局指挥部办公室的报告,国家林业局指挥部向国务院报送应急预案启动和实施的有关情况报告。
5.2善后处置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国家林业局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发生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灾后重建,重点组织实施专家组后期评估提出的改进措施,恢复受灾森林,清理因应急而设立的临时设施。
6保障措施
6.1通讯保障
国家林业局与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重大生物灾害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和卫星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指挥部与有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
6.2经费保障
处置重大生物灾害所需的财政经费,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由基本建设投资渠道解决。
6.3物资储备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和重大有害生物的发生特点,储备药剂、药械、油料、运输车辆及其它物资。通过信息网,与药剂药械企业建立密切联系,实行合同储备。国家林业局根据建设规划和物资储备需求,按轻重缓急安排建设资金。省级以下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紧密配合物资储备建设工作的实施。
因重大生物灾害应急处置需要,可以实施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
6.4技术保障
国家林业局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对潜在危险性有害生物进行超前研究,制订防治技术方案,为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6.5人员保障
国家林业局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形势和专家意见,建立健全基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同时要加强系统内有关人才的培养,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应对生物灾害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
6.6监督与演练
根据专家的意见和不同时期重大有害生物的发生危害情况及其潜在威胁,国家林业局定期对各省应对重大生物灾害的能力组织检查,如机构、队伍建设、物资、技术储备情况等。每年各省要分层次对专业技术人员和除治专业队队员进行技术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小规模的实战演练,提高应对重大生物灾害的处置能力。
7附则
7.1术语
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原产于国(境)外,传入我国后已经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是指在我国境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经国家林业局发布禁止传播的林业有害生物。
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简称重大生物灾害):是指因人为或自然原因,由国(境)外传入的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引起的,对林业造成(或潜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重点预防区:是指具有重要生态和经济价值,需特殊保护的区域。
7.2预案管理
国家林业局根据需要,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经专家论证后报国务院备案。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订重大生物灾害以外的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对在报告和处置重大生物灾害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报告和处置重大生物灾害过程中,因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本预案由国家林业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8.林业局应急知识培训会 篇八
加强和规范对突发有害生物衙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有害生物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河北省植物保护条例》、农业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林业局《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概念与分级 1.3.1 概念
本预案所称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对森林植物及其种子、产品造成危害的植物、动物和病原微生物。本预案所称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是指因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对林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紧急事件。包括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
1.3.2 突发农业有害生物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量、疫情传播速度、对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划分为三个等级:
(1)一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主要包括:迁飞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面积达到1300万公顷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突发农业有害生物事件;其他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面积达到650万公顷以上的突发农业有害生物事件。外来入侵的农业有害生物疫情造成650公顷以上连片或者跨地区农作物减产、绝收,或者造成经济损失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突发农业有害生物事件。
(2)二级别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主要包括:迁飞性农业重 大有害生物发生面积达到130万公顷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突发农业有害生物事件;其他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面积达到65万公顷以上的突发农业有害生物事件。外来入侵的农业有害生物疫情造成333公顷以上连片或者跨地区农作物减产、绝收,或者造成经济损失达到500万元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突发农业有害生物事件。在本省不同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同时新发现1例以上外来入侵的农业有害生物,且对当地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造成影响的突发农业有害生物事件。
(3)三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主要包括:迁飞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面积达到14000公顷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突发农业有害生物事件;其他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面积达到7000公顷以上的突发农业有害生物事件。外来入侵的农业有害生物疫情造成65公顷以上连片农作物减产、绝收,或者造成经济损失达到50万元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突发农业有害生物事件;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新发现1例以上外来入停的农业有害生物的突发农业有害生物事件。
1.3.2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划分为三个等级:
(1)一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主要包括:发生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的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发现从境外入侵的林业有害生物并造成危害的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以及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首次发现国家级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并造成危害的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
(2)二级别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主要包括:非检疫性有害生物造成林木叶部受害且连片成灾面积在3万公顷以上或者造成林木枝干受害且连片成灾面积在3千公顷以上的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
(3)三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主要包括:非检疫性有害生物造成林木叶部受害且连片成灾面积在1万公顷以上不足3万公顷或者造成林木枝干受害且连片成灾面积在1千公顷以上不足3千公顷的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张北县内发生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5 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要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控减灾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并将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预防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从源头控制入手,坚持预防与控制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和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体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工作。
(4)快速反应,科学控灭。建立、完善应对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的监测和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准确监测,及时预报,快速反应,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控制有害生物疫情的蔓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5)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在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工作中,要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有关设施、重复购置应急处置物资。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信息交流制度,实现信息共享。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县民政府成立防治突发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主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长,县政府主管副主任、县农牧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科技局、县中小企业局、县文物局、县旅游局、驻县各通信企业、县文体广电局、县气象局和县邮政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
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
县林业局:负责制定有害生物疫情的防治技术方案,起草相关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预警机制;提出县本级是否进入或者结束预警、应急状态的建议,发布相关信息,并向毗邻县通报疫情;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各项应急保障措施,做好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根据需要对紧急组织调拨应急物资;对突发有害生物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县政府和县应急指挥部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发展改局:负责安排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县公安局:组织协调事发地派出所维护疫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实施疫区封锁和对出入疫区的车辆进行检疫检查。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县级所需的资金,并对资金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县交通局:按照市政府和县有关规定以及县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分管范围内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依法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实施植物检疫措施;按规定组织应急处置人员和有关物资的运输工作,保障应急运输工作顺利进行。
县卫生局:在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危及人身安全和人体健康时,组织协调事发地乡镇卫生院做好医疗救治工作;依照市政府和县有关规定以及县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出入境的森林植物有其种子、产品的检疫工作。
驻县各通信企业:负责做好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县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文物局、县旅游局:按照市政府和县有关规定以及县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分管范围内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县应急指挥部的要 求,做好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2.2专家咨询组与职责
县林业主管部门设立县本级的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由植物保护、有害生物防治、植物检验检疫和法律等主面的专家组成。
专家咨询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相应级别的突发有害生物事件提出应对技术措施;(2)对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建议;(3)对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的应急响应及其终止和损失评估工作提出建议;
(4)对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5)县应急指挥部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3 监测、报告与预警
3.1县林业局和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本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在现有有害生物监测站点的基础上,建立覆盖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有害生物疫情监测网络。
各乡监测站点要明确专人负责有害生物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汇总工作,对发生在境内可能对本地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害生物疫情信息及时进行核实或者查询、分析,并对疫情是否可能对本地造成影响进行预测,提出处置建议,及时向县林业局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3.2 监测调查方法
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的住息报告、发布与预警依照国家林业局《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县林业局和各监测站点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及对如实报告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的信息,并做好记录和资料建档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瞒报、迟报、漏报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的信息。应急响应 4.1 响应主体
一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发生后,由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和国家的统一部署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发生后,由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省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和统一部署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省应急指挥部决定进入应急状态后,事发地的市和县政府应当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按照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发生后,由县林业局提出是否进入应急状态的建议,报县应急指挥部决定。县应急指挥部决定进入应急状态后,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以及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2 响应措施
在进入应急状态后,除实施隔离控制的疫区外,其他地区应当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但要加强对疫情的监测工作。
疫区应当采取下列应急响应措施
(1)依法对规定的区域采取封闭隔离措施,切断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渠道。未经作出应急响应决定的应急指挥部批准,禁止携带有害生物的寄主及其产品和相关运输工具出入疫区。
(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立即拟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并组织有关应急处置力量按照方案要求迅速开展疫情扑灭工作。
(3)应急指挥部要迅速组织协调应急工作人员和应急物资赶赴、运至疫区。
(4)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定监测站点进行定时监测。负责监测的单位于每日16日前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疫情监测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度。
(5)县林业局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植物检疫检查站,对过往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检查,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6)应急指挥部选派专家赶赴疫区,具体指导疫情扑灭工作。4.3 响应结束
县林业局组织专家对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的处置效果和灾情变化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应当结束应急响应的,及时提出建议,并报作出应急响应决定的应急指挥部批准。
4.4 信息通报与发布 信息的通报与发布,依照市林业主管部门和本县的有关规定执行。
5.1善后处理 5.1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疫情发生地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损失、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总结评估。总结评估结果报县政府,并抄报市林业主管部门。
5.2灾后恢复
应急响应结束后,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取消各级限制性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疫情监测和灾后恢复等工作。
5.3奖励与惩罚
县政府对在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彻私舞弊、拒不履行法定的应急处置义务,造成疫情扩散或重大损失,以及贪污、截留或者挪用应急资金,物资的人员,视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障措施 6.1 通讯保障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通信保障系统,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保障联络畅通。在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发生后,电信部门应对应急处置所需的无线电频率优先安排,保障应急工作的需要。
6.2 人员保障
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并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林业有害生物的识别、检疫、防治等方面的专业技能。
6.3 物资保障
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储备必要的农药、防治设备、油料、运输车辆等物资。在此基础上,可以与农药、防治设备等物资的生产企业签订合同,实现应急物资的动态储备。6.4 技术保障
县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科研教学单位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有害生物的发生、防治动态、对有潜在危险性的有害生物的检疫、防治技术要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为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6.5 经费保障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或者按程序报批预备费用解决。
6.6 监督与演练
根据专家的意见和不同时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危害情况及其潜在的威胁,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对专业技术人员和防治专业队伍进行技术培训,并结合实践工作进行防治实战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能力。
县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对乡政府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准备和实战演练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林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由县政府批准、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后实施。
县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订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乡政府应当参照本预案,组织编制本级的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县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7.2 预案解释部门
9.林业局应急知识培训会 篇九
预案
吉林省林业厅 lyt.jl.gov.cn
来源: 吉林省林业
厅
日期: 2008-11-14 1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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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目的及依据
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指因人为或自然原因由国(境)外或省外传入的或本土的林业有害生物引起的、对林业造成(或潜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为了有效防范和避免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造成巨大经济和生态损失,保障生态安全,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生态环境,根据《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林业局制定的《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调查、重点监测的原则。
1.2.2坚持快速反应,迅速扑灭,不留后患的原则。
1.2.3坚持平战结合,分级联动,各司其责的原则。
1.2.4坚持属地管理,行业指导,条块结合的原则。
1.3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现状
根据林业有害生物普查资料记载,我省林业有害生物种类高达2000余种。其中:国家规定的20种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在我省有分布和发生的有5种,能够在我省定殖的有12种;我省补充规定的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有7种;国家发布的233种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在我省有分布的共有77种,能够在我省定殖的有145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植物检疫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录中的一、二类有害生物共84种,能在我省定殖的有33种。
1980年以来,从国外、省外传入我省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有桑白蚧、日本松干蚧、光肩星天牛、双条山天牛、竹节虫、松针红斑病等,对我省林业生态建设、生态安全和区域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和损失。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对外贸易及经济交流的发展,外来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入侵、定殖、扩散、暴发成灾的可能性和危险性不断加大。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随着松科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的危险性极大,我省作为松材线虫病的适生区,防范工作十分繁重;美国白蛾重大疫情已经扩散蔓延到辽宁省铁岭市,距我省仅70公里的直线距离,防范工作也迫在眉睫;日本松干蚧疫情1994年侵入我省后,10年间造成15万亩松林染疫,5万亩松林被迫砍伐;为防控日本松干蚧疫情的扩散蔓延,10年间累计投入防治资金高达4000余万元。
我省本土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如青杨天牛、白杨透翅蛾、青杨虎天牛、栗山天牛、云杉八齿小蠹、落叶松毛虫、伊藤厚丝叶蜂、黄二星舟蛾、杨树烂皮病、落叶松枯梢病、落叶松早期落叶病、森林鼠害等,每种发生面积一般都在20-150万亩之间。因此,我省重大、突发性及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形势不容乐观。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各类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全过程应急处置。
1.5预案启动
本省范围内,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一)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1例以上人类传染性疾病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二)首次发生(发现)国(境)外或省外传入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灾害和专家评估认为入侵后能对我省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产生重大危害的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三)集中连片、突发成灾,面积在1.5万亩以上,对当地森林资源、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和重大损失的本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2.组织机构及职责
吉林省人民政府领导全省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以下简称“重突灾害应处”)工作,省林业厅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省重突灾害应处工作。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农委、省牧业局、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邮政局、省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检验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民航管理局、沈阳铁路局吉林省各分局等相关部门为重突灾害应处参加部门。上述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协同作战,全力做好全省重突灾害应处工作。
2.1组织机构
2.1.1吉林省人民政府成立吉林省重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处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省指挥部设在吉林省林业厅。
指挥长:省政府主管林业副省长
副指挥长:省政府主管林业副秘书长
常务指挥:省林业厅厅长
常务副指挥:省林业厅分管副厅长
成员:省林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牧业局、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邮政局、省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检验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民航管理局、沈阳铁路局吉林省各分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省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办公室主任由常务副指挥兼任,成员由省林业厅办公室、财务处、计划处、造林处、资源林政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和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等主要负责人组成。专家组组长由省林科院院长担任,成员由省林科院、东北师大、吉林农大、北华大学和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有关专家组成。
2.1.2当发生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时,灾害发生地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指挥部,具体负责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重突灾害应处工作,落实相应责任和任务,并按照省指挥部批准的应急处置实施方案进行应急处置。
2.2职责
2.2.1省指挥部主要职责:统一指挥全省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防、灾情调查监测和灾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一经确认后,经省政府批准,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案。省指挥部负责召集全体成员会议,通报灾(疫)情情况,部署具体工作。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灾(疫)情发生现场,监督、检查、指导灾(疫)情封锁、防控、除治等措施的落实。灾情得到控制后,布置落实灾后恢复和建设工作。
2.2.2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处理重突灾害应处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省林业厅:负责全省重突灾害应处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具体组织实施重突灾害调查监测、发布预警、应急防控、灾情处置、灾后生态恢复等防灾控灾减灾体系实施和运作。向省政府提出划定疫区、保护区、设立检疫检查站等实施封锁、隔离建议,负责向国家林业局、省政府报告相关情况和向有关市、县通报情况及公文、信息、宣传的审核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专项应急处置资金的筹集、拨付及使用监督。
省发改委:负责重突灾害应处项目的立项保障和发展规划工作。
省农委:负责重突应急处置工作中涉及与农村及农民相关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省牧业局:协调和处理重突灾害应处过程中农、牧民发生的放牧难等系列问题。
省民政厅:负责接受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监督和管理,协助灾后重建工作。
省交通厅:负责保证公路畅通,同时负责协调各地区公路、水路应急运输组织。
省公安厅:协助查处非法调运携带灾(疫)情传播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运输单位和个人,堵截违规运载工具,维持灾(疫)害现场治安,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救灾物资、设备、药剂药械的运输顺畅。
省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检验局:加强与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配合与合作,协助查处违禁调运进境寄主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并提供境外有害生物来源情况。
省气象局:负责组织有关市(州)、县(市、区)气象部门,为同级指挥部提供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面的气象服务,并协助林业部门开展相关的灾害监测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供救灾所需有线、无线通讯设备和通讯保障,确保指挥通信线路的畅通。
省民航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航空救灾所需飞行作业器材。
省内各铁路分局、省邮政局: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设备以及药剂药械的运输和输送,确保及时到位。
2.2.4专家组主要职责:负责重突灾害的调查、核查、评估和分析,为指挥部提供技术咨询,提出应对重突灾害的处置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灾害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科学研究。
2.2.5市(州)级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根据灾(疫)情处置需要和省指挥部的要求,在市(州)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辖区内的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省指挥部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到达现场,落实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仪器、设备、药剂药械、人员队伍、经费和其他需要;加强对应急处置现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质量;按照省政府依法划定疫区、保护区的需要进行强化管理,实施封锁,严防灾(疫)情的传播扩散;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2.2.6县级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制定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现场应急处置实施方案,应急处置实施方案经省重突应处指挥部批准后,立即按照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严密组织人、财、物力并逐项加以落实。组织专业队伍对发生区及其周边地区灾(疫)情进行调查、取样、检验及相关技术分析和跟踪监测,同时利用先进的药剂药械及仪器设备对灾(疫)情进行快速封锁、除治及扑灭。检疫检查站设立后,严格隔离灾(疫)现场,封锁疫区,严防寄主植物及其产品无序流动,防止灾(疫)情扩散蔓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市(州)指挥部报告灾(疫)情封锁、除治及扑灭情况,并做好舆论宣传和输导工作,争取其他部门和当地群众对重突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3.调查、监测与预警
3.1调查、监测与报告
3.1.1灾(疫)情的调查监测
县级森防检疫机构是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的实施单位,在省、市(州)森防检疫机构指导下,建立辖区内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制度,通过国家级和省级中心测报点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健全以林场、乡镇林业站为基本调查监测单元的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网络,落实森保员为具体调查监测工作第一责任人员,由森保员组织本单位护林员共同对所辖区域的森林、林木生长状况和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情况进行定期调查,按规定和要求上报调查数据。县级森防检疫机构要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或专项调查,发现病死树和其他异常现象,要及时调查取样,对发现的林业有害生物要进行及时鉴定,一旦发现林木严重受害,构成本预案启动条件,要设专人保护现场,立即实施监控,同时上报灾(疫)情。对所发现但尚不能作出准确鉴定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由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负责组织专家鉴定。
3.1.2重大突发性灾(疫)情的报告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森防检疫机构、调查监测网点是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森防检疫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是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的责任报告人。县级森防检疫机构对各调查监测单元上报的灾(疫)情数据汇总后要认真进行研究和分析,发现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的灾(疫)情,并进行现场核实,初步确认后逐级报告至省森林病虫检疫总站。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组织专家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省指挥部进行全面报告。
3.1.3重大突发性灾(疫)情的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向各级重突应处指挥机构报告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情况及其后果隐患的权利,也有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调查、监测、报告职责的单位及个人的权利。
3.2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提供的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灾情级别,征求专家组意见后,由省重突应处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预警级别从低至高分为四级,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一般级灾害(Ⅳ级 蓝色标志):仅在1个县1个乡镇行政区域新发生(发现)外来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或严重危害、集中连片、发生面积1.5-4.5万亩的本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较大级灾害(Ⅲ级 黄色标志):仅在1个县2-4个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发生(发现)的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或严重危害、集中连片、发生面积4.5—7.5万亩的本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重大级灾害(Ⅱ级 橙色标志):发现能够造成1-5人患传染性疾病的林业有害生物,或仅在1个县5个以上乡镇、2个县级行政区域新发生(发现)外来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或严重危害、集中连片、发生面积7.5—15.0万亩的本土林业有害生物,特大级灾害(Ⅰ级 红色标志):发现能够造成5人以上患传染性疾病的林业有害生物,或在3个县级行政区域新发生(发现)外来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或严重危害、集中连片、发生面积15.0万亩以上的本土林业有害生物。
3.3监测预警支持系统
3.3.1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预警支持系统以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为依托,以国家级、省级中心测报点为骨干,以乡镇(林场)森保员、护林员为队伍,形成省、市(州)、县(市、区、森工局)、乡镇(林场)四级调查监测覆盖网络。运行机制为:一是通过正常传输渠道,即森保员、护林员的实地调查采集的发生危害数据,汇总到县级森防检疫站,县级检疫站经过汇总分析,将数据传送到市(州)级森防检疫站,经市(州)级森防检疫站再行汇总分析,最后传送到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由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进行分析决策。二是非正常渠道,即县级、市(州)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其他灾(疫)情举报人员在实地调查过程中发现灾(疫)情后,将调查情况直接上报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
3.3.2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森防检疫机构、人员队伍、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以各级森防检疫机构为依托,建立快速准确的信息采集、传递、处理、决策系统和正常运转、指挥有力的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及高效、快捷的远程诊断专家决策系统,建立健全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强化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对从国(境)外新传入的高度危险和特别危险的林业有害生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封锁、早除治、早扑灭。根据其危害程度、流行强度和扩散速度,将情况直接上报国家林业局,同时建议国家林业局将其列为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4.1.2对森林资源、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和重大影响的检疫性或其他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由省林业厅提出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就地封锁、隔离、扑灭等紧急防控措施。
4.1.3对森林资源、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集中连片暴发成灾面积在1.5万亩以上的林业有害生物灾情,按应急预案程序,由当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处置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力量和药剂药械,实施防治。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负责处理全省调查监测网络上报的重大突发性灾(疫)情数据,并对数据进行适时的科学分析,综合评价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的发生趋势,核实灾(疫)情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省林业厅,并详细说明灾(疫)情信息来源、发生性质、危害区域、危害程度、危害趋势等相关的初步判断和拟采取的措施以及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和联系方式等。
4.2.2省林业厅在分析研究后认为可能属于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在2个工作日内向国家林业局报告,经国家林业局确认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要及时向省重突应处指挥部报告,由省重突应处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通知成员单位和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地地方人民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4.2.3省重突应处指挥部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后,灾害发生地的市(州)级、县级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必须在5日内向毗邻和可能涉及的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通报情况。接到通报的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并加强调查监测工作。
4.2.4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国际间、省际间和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及时掌握有关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信息,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可能入侵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进行风险性分析,评定风险等级,提出调查监测和预防措施及控制技术。对已入侵但未形成重大灾害的外来林业有害生物,要根据其危害、分布、蔓延和流行特点,提出监测、控制与扑灭技术措施,并响应相应级别的应急方案和程序,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4.3通报与信息发布
4.3.1新闻、信息的发布做到统一组织、把握时机、真实准确、注重实效。新闻媒体要求现场采访报道的,必须有由省林业厅统一组织,归口管理。
4.3.2省重突应处指挥部建立林业有害生物新闻发布制度,根据需要及时向社会准确、及时、客观地发布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的有关信息。发布的内容、程序按规范性格式由专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4.4通讯
建立健全处置全省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指挥通讯系统和通讯录,在应急处置过中,由省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指挥部办公室使用专用电话、专人负责各级指挥机构及现场处置情况的联络,确保通讯联络及有关信息系统网络畅通。
4.5应急结束
应急预案启动后,专家组负责对灾情发展变化和处置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向省重突应处指挥部和灾(疫)情发生地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提出继续实施、终结实施或转为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的处理意见。
5.后期评估和善后处理
5.1后期评估
应急处置预案结束后,省重突应处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地林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专家组和有关人员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生物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向省重突应处指挥部报告,同时抄送灾(疫)情发生地人民政府,并将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5.2善后处理
应急预案结束后,省重突应处指挥部办公室指导灾害发生地林业主管部门开展灾后重建工作,重点实施专家组后期评估提出的改进措施,恢复受灾林分,清理因应急措施而设立的临时设施。
6、保障措施
6.1通讯保障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通讯管理部门配合下,建立和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通讯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和卫星通讯器材及交通工具,确保本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
6.2经费保障
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按《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省财政部门对发生的重突应处工作优先拨给专项救治和扑灭资金。各级政府也要将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属于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地方政府应酌情予以补助。
6.3物资储备
省林业厅根据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规律和特点,储备药剂药械、设备仪器、运输车辆、油料及其他物资,并根据建设规划和应急处置物资储备需求由省财政部门安排储备建设资金。市(州)级、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物资储备建设工作应当紧密配合,地方财政部门要给予支持。
6.4技术保障
省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防治信息,对具有潜在危险性的林业有害生物要会同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进行超前研究,制定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方案,为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6.5人员保障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形势和专家意见,建立健全森防检疫机构,加大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投入,加强防治检疫专业人才和队伍的培养和训练,建立起一支素质高、装备优的能够自如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处置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
6.6监督与演练
根据不同时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危害情况及潜在威胁,省林业厅定期组织对各地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如机构、队伍建设,物资、技术储备情况等。市(州)级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每年都要对应急处置专业人员队伍进行技术培训,并组织小规模的实战演习,不断提高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7.附则
7.1省林业厅根据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及趋势,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经专家论证后,报省政府备案。市(州)级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并报省林业厅备案。
7.2对在处置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规定给与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实施过程中因玩忽职守或渎职而造成的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7.3本预案由省人民政府委托省林业厅制定,并由省林业厅代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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