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会计帐簿及会计科目设置

2024-10-16

建设单位会计帐簿及会计科目设置(3篇)

1.建设单位会计帐簿及会计科目设置 篇一

对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的思考

[摘要]近年来,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进行了统一,并进一步规范、细化了科目的核算范围,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不断完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中仍存在某些会计科目缺失、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很难满足新形势下频繁的经济业务往来的需要。因此,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态势,应充分借鉴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从事业单位五大会计要素的角度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对政府相关机构,提供贷款的各类债权人,以及单位内部管理层和广大社会公众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会计要素

国有事业单位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利用国家资源开展经济业务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的目标也从完全追求社会效益向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的方向转变。在这种转变过程中,原来按照三类预算管理单位和预算内外资金设置的会计科目显然已经不能满足预算管理的需要,会计科目设置中出现了诸多不能适应事业单位日常业务及未来发展的问题。

一、事业单位会计基本理论

(一)什么是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根据财政拨款情况,可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事业单位会计的概念

事业单位会计是以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准则》的规定分为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这三级分别是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

(三)事业单位会计的特点

事业单位会计是核算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活动的专业会计,与其他专业会计相比,它具有如下特点:

1.会计核算目标的社会性

事业单位开展经济业务活动从总体上讲不以盈利为目的,重视社会效益。

2.会计核算组织的多元性

事业单位的组织结构本身具有多层次的特点,按照机构建制和经费领报关系,事业单位会计分为主管、二级和基层单位会计三级。

3.资金来源渠道的多样性

随着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渠道增多,会计信息的需求者也在增加,除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外,还有投资人、债权人及消费者等。

4.会计核算基础的明确性

采用什么样的会计核算基础主要由主管部门在会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作出统一的规定,不能由单位自行其是。做为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在会计制度中加以明确的规定,是事业单位会计的一大特点。

二、我国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科目设置不适应会计环境的变化

目前事业单位已形成收入来源的渠道多样化、支出使用多用途的基本格局,经济业务越来越复杂。现行制度中规定的会计科目是反映事业单位资金活动情况的总账科目。但由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环境的变化,这就使得各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缺乏指导,会计科 目的设置不规范。会计科目不再按三类预算管理单位设置,也不再按预算内外资金设置,而是按新的会计要素设置。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不适应会计核算目标的改变

随着事业单位正以会计主体的身份出现在市场经济中,会计信息使用者应当包括以下方面:出资或捐赠的政府部门;提供贷款的各类金融机构等债权人;单位内部管理层和单位员工及广大社会公众。现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为收付实现制,会计科目体系上出现空白,不能充分完整的核算和反映事业单位所有的资产、负债,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再适应事业单位会计向信息公开透明方向发展。

(三)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中存在疏漏和弊端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存在许多欠缺和不合理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1)资产类(主要指固定资产),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两个科目同时反映固定资产原值,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原值和净值的差距日益增大,二者发生严重偏离,而且计提的修购基金又直接增加专用基金,使事业单位净资产既包括了固定资产原值又包括修购基金,形成了资产重复计算,净资产虚增。(2)支出类,一是具体科目之间费用归集不准确,科目反映信息失真。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过于笼统,科目的具体核算范围不够明确,导致科目无法正确直观地反映所应归集的某项实际费用。二是总体支出数额反映不实。(3)收入类,未能建立统一的科目进行核算,不同单位计入不同科目。而且目前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无法让接受的投资和捐赠得到客观真实的反映。

三、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的迫切性

(一)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

完善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使其充分、准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的收支情况,将有利于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和及时地计量,有利于风险管理和控制,对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绩效评价带来了有利的影响,这更符合单位内部管理层决策的需要。

(二)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宏观管理的需要

财政部门根据实际,合理设置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满足客观性要求,进一步增强单位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这样有利于如实反映资源的受托者对受托资源的管理情况,对事业单位的产出即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一目了然,进一步有利于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做出未来资源托付决策的正确性,让国家的各项资金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更有利于国家加强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

(三)社会人员相关投资决策的需要

事业单位借鉴《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改进会计科目的设置,并将事业单位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这样做可以使事业单位提供全面、合理、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会计信息。有利于广大社会公众确定合理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额,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四、完善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的对策

(一)增设有关资产类的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 1.增加“累计折旧”会计科目

本科目用于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并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项目或用途进行明细核算,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折旧金额进行系统地分摊。计提折旧时,借记“固定基金—资产损耗”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2.增设“文物文化资产”会计科目

事业单位用于展览等目的的历史文物、艺术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者历史价值并做长期或者永久保藏的典藏等不再用“固定资产”核算,而是单独增设“文物文化资产”这一会计科目进行原价核算。按照确定的文物文化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文物文化资产”科目。3.增设“在建工程”科目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为建造、改造、扩建及修缮固定资产以及安装设备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一般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或实际发生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固定基金—在建工程”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

4.设置“累计摊销”会计科目

根据谨慎性原则对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设置“累计摊销”科目,本科目核算按照确定的方法对无形资产应摊销金额所系统分摊的累计数额。其账务处理为借记“固定基金—资产损耗”,贷记“累计摊销”。

5.增加“待处理财产损溢”会计科目

借鉴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固定资产处置时的规定,增加“待处理财产损溢”会计科目,用于核算事业单位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文物文化资产等待处置资产的价值及处置损溢。

6.加设“坏账准备”会计科目

为反映事业单位应收账款等应收款的净额,根据稳健性原则合理设置“坏账准备”这一会计科目。事业单位通过应收账款等科目反映的应收款项有时不可能全部收回,在实际工作中事业单位可以在某一应收款估计可能全部或部分成为坏账时,根据其金额,借记支出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在其确认为坏账时,借记坏账准备,贷应收款项科目。

7.设置“低值易耗品”这一会计科目。

按照事业单位目前的做法,大量价值较低、易损坏、更换频繁的物品,如电话机、U盘等,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这将给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对于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用品,在购入时直接计入支出,导致大量存货没有作为资产核算,容易引起存货资产的流失和疏于管理[7]。因此,针对这两种物品应用“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在购入时,借记低值易耗品,贷记有关货币资金科目。并在其使用期限内合理摊销,借记支出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

(二)合理增加负债类的相关会计科目 1.增加长期和短期借款两个负债类会计科目

为全面真实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负债,增设“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个负债类的会计科目。短期借款用于核算单位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长期借款核算偿还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借入款项。

2.增设“应付利息”科目

事业单位的债务利息,当期发生的支出只反映当期实际的付息数,没有反映由本期负担,以后期间支付的利息数。所以合理增设“应付利息”科目。当月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在月末进行估计并预提,借记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付时,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货币资金科目。

3.增加“待摊费用”会计科目

对于会计期间具有连续性的经济事项,在本期应付未付的费用,将其确认为负债,可以增加“待摊费用”进行核算。这样可以防止因负债被隐藏,进而夸大可支配资源而带来的财务风险。

(三)细化净资产类的会计科目,完善其核算内容 1.增加“固定基金”科目下的明细科目

事业单位的固定基金科目,应核算事业单位在建工程、文物文化资产和无形资产占用的金额,所以在该科目下应当设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以及“资产损耗”等明细科目 进行明细核算。实现处置以上资产时,借记“固定基金—有关资产明细科目”,贷记“固定基金—资产损耗”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2.正确使用“专用基金”科目下的相关明细科目

专用基金中的职工福利基金和医疗基金具有负债性质,只能用于职工福利医疗等方面,显然不应该在此科目中反映。应将在应付工资科目下设置二级科目:职工福利费和医疗费,进行有关项目的核算。

(四)适当增加有关收入类的会计科目 1.增设“投资收益”科目

现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通过其他收入科目核算,对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损益没有得到确认和计量,不利于直观地反映对外投资的净收益,因此需增设投资收益科目进行核算。当提取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收益时,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处置该项投资时借记货币资金科目,贷记“对外投资”科目。

2.设置收入类的会计科目

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允许部分行业事业单位根据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的需要引入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的一些预算外收入,例如对外提供劳务收入,为正确反映科目核算的内容,应单独设置“劳务收入”会计科目,依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照某种特定的方法计提当期实现的劳务收入。例如,对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可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借记资产类科目,贷记“劳务收入”科目。

(五)合理设置支出类相关的会计科目 1.增设“其他支出”总账科目及其明细科目 目前事业单位支出类的会计科目无法正确直观地反映所应归集的某项实际费用,建议增加“其他支出”总账科目,本科目按照其他支出的类别或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相应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如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支出、税费支出、捐赠支出、资产处置损溢等。例如当发生某项税费的支出时,借记“其他支出—税费支出”科目,贷记“应缴税费”科目。

2.细化“成本费用”会计科目下的明细科目

为了正确反映某些经营性事业单位的产品或商品的成本费用,进行成本核算和控制,建议在“成本费用”科目下设置“材料费”、“人工费”、“制造费用”三个明细科目。对事业单位因生产产品而发生的成本费用先按成本项目进行归集,以便于进行成本绩效考核。月底再根据“成本费用”总账科目的所有借方发生额转入单位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

五、结 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事业单位体制的改革,在事业单位的日常业务核算中,只有使会计科目的设置符合经济活动的客观规律,文字简练、含义明确,简便易行,内容完整,才能如实并且及时地反映资金运动的变化过程。通过从事业单位五大会计要素的角度对完善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进行系统分析,旨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设置向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能够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参考文献:

[1]贺蕊莉.预算会计[M].大连:东北财经出版社,2009:199-324.[2]韩琳.对改进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的几点思考[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82):23-24.[3]刘欣.经营性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模式的改革[J].经营管理者,2012,(13):45-47.[4]望映红.我国事业单位现行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02):36-37.[5]丁雪莹.浅析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准则问题及改革建议[J].经营管理者,2012,(12):12-13.[6]林琳.关于规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的几点思考[J].商场现代化,2010,(20):27-28.[7]徐延忠.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探讨[J].财会通讯,2010,(31):30-31.[8]财政部.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批复(国函[1996]81号)

2.建设单位会计帐簿及会计科目设置 篇二

一、原有科目设置和科目体系的特点

原有医院会计制度将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支类等4个类别,共43个会计科目。受制于当时的社会环境,医院所有制类型比较单一,经济业务也相对单一,科目设置主要考虑的是公立医院管理以及相关部门预算编制的需要,于是在会计科目体系设计上也体现了预算会计的特色。

二、原有科目设置和科目体系存在的问题

纵观现行科目设置和科目体系,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 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如“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制度只要求核算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和在途资金等,而银行本票存款和信用卡存款等新业务的出现,需要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中加以核算,并且外埠存款和在途资金等原一级明细核算科目已无存在的必要。再比如随着信用经济的发展,医院购买库存物资、医疗设备,接受服务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尚无合适的科目进行核算。还有,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理念的更新,“应付工资”、“在加工材料”等会计科目的名称也需要调整。

2. 滞后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及财政改革等国家政策。如新医改中明确提出取消药品进销差价,增设药事服务费等改革内容,现制度缺乏与之相匹配的会计核算办法。再比如,绝大多数公立医院实际上还通过自己拥有的社会公益性质的资金(如专项财政拨款、各级政府拨付的专项补助及科教项目经费等) 进行医院的各项建设以及购置急需的医疗器械等,而这些资金在投入使用后没有进行有效地后续管理,不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要求。要想圆满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对会计科目作出适当的调整。

3.部分科目设置或分类不准确。比如在对外投资核算上,只设置“对外投资”一个科目,下设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但短期投资属于流动性资产,长期投资属于非流动性资产,资产分类不够准确。再比如,收入和支出类会计科目是属于不同性质的会计科目,目前科目体系中尚不分列,统称为收支类,不利于分类管理和报表填制。

4.部分科目排列顺序不尽合理。比如在收支类中,“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是医院最常用的会计科目,却排在“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之后。

三、新的医院会计制度改革医院会计科目设置和科目体系的创新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新事物新现象层出不穷,国家正在深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都要求通过相应的会计科目加以核算。适时调整医院会计制度,完善科目设置和科目体系有利于加强医院会计核算工作,有利于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力度,有利于提升医院的经济管理水平。在千呼万唤中,财政部颁布了新的医院会计制度,新制度已于2012年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总结新制度中改革医院会计科目设置和科目体系的创新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 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理念的更新,医院会计理念和方法也在不断进步。在会计科目方面,调整部分科目的核算范围,如“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范围调整为“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类似的还有“坏账准备”等;新增部分核算项目,如“应付福利费”、“应付票据”等;取消部分核算项目,如“固定基金”等;调整部分科目的名称,使之更符合核算内容,如“应付工资”调整为“应付职工薪酬”,“在加工材料”调整为“在加工物资”;拆分部分会计核算项目,如将“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等;扩大或缩小了部分科目的核算范围,如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从原来的“其他应付款”科目调整到“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进行核算。

2. 紧随医疗改革及国家财政税费改革等政策,新设或调整部分科目设置。如新医改中的“取消药品进销差价,增设药事服务费”等改革内容,都在新制度的科目设置上得到体现。还有我国已经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这次出台的新医院会计制度就设置了一些和国库集中收付相对应的会计科目,如采用“待冲基金”这一会计科目,以此来解决财政补助收入(或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资本性支出净值,兼顾满足预算管理需要。

3.将现制度中的“对外投资”科目分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两个会计科目,正确地划分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也有利于资产的管理。同时,收支类拆分为收入类和费用类,增加了对照关系,无论是在排序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更能体现会计的收支配比原则。

4.解决了科目排列不合理的问题。将医院常用的会计科目排在前面,方便会计核算,比如将“医疗收入”调整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前面,对应的“收入费用总表”的项目排列顺序也作了调整。

新制度对会计科目进行必要的增减,科目体系重新构建,做到统一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满足了新形势下会计核算的要求。

摘要:会计科目和科目体系是医院会计核算的前提和基础,适当地划分会计科目和科目体系能更好地进行经济核算和财务分析,反映医院经济业务的实质。新医院会计制度与原会计制度相比,具有较多创新性,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会计科目设置和科目体系,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3.建设单位会计帐簿及会计科目设置 篇三

关键词:会计科目;会计要素;企业会计准则;问题

从2000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到1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再到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包括一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逐步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会计要素的分类体系及会计科目的设置日趋完善,但是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尽合理的地方。

一、会计科目设置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科目的分类与会计要素的分类不能一 一对应

财政部在2006年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六大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会计科目划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

会计科目作为对会计要素进一步分类确定的具体项目,其分类是在会计要素分类框架之下所进行的。因此,会计科目要具体反映各类会计要素的详细情况,其设置应当以会计要素的分类为前提,做到相互对应,然而现行会计准则对于会计科目的划分,除了负债类会计科目与负债会计要素在内容上是对应的外,其余会计科目与会计要素的分类不能完全一一对应。这不禁使人产生疑问:会计科目设置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如果说,设置会计要素是基于对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两大会计等式的考虑。那么,该等式下的会计要素包括的内容就是会计科目的内容吗?其实不然。

1.资产类会计科目与会计要素在内容上没有完全对应

企业的资产既包括完成了加工过程的产成品,也包括正处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在产品,生产加工完成的成品通过“库存商品”反映,属于资产类科目。而尚未生产加工完成的半成品则单独设置了成本类科目进行反映,如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等。显然,这两个科目反映的是处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产品的成本,按照资产确认的条件,属于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产,理应划归到资产类。但是这部分内容并不包括在资产类科目中,而是设置了成本类科目单独进行反映。

2.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与会计要素的内容不对应

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的内容组成包括了三部分,一是包括了实收资本、留存收益等所有者权益类会计要素的内容;二是包括了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利润会计要素的内容;三是包括了在资本公积中反映的利得和损失。

3.损益类会计科目没有损益类会计要素相对应

损益类会计科目反映的内容除了包括了收入和费用两类会计要素,还包括了部分利得和损失。也就是说,有损益类会计科目,但是没有损益类会计要素相对应,对应的是收入类会计要素和费用类会计要素。

分析上面三个方面的内容,既然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再分类,那么两者的类别和具体内容应该一致,却为何有那么大的差异呢?而且,现有的收入、费用、利润三要素在会计科目表中没有对应的类别,收入和费用要素一起并入损益类,利润则被划归所有者权益类。这一做法显然没有实现会计科目类与会计要素类的对应。

(二)损益类科目范围界定不清

新《企业会计准则》将构成企业经营成果要素的收入类和费用类划归到损益类会计科目。这一分类原则存在收入类和费用类范围界定不够明晰的问题,给初学者和实际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

1.将两类性质不同的交易或事项归类在一起

会计日常业务处理中首要的就是设置账户、确定会计科目,然后运用借贷记账法进行凭证的填制。而收入和费用是两类性质不同的交易或事项,其账户结构是截然相反的:收入类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而费用类是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现行会计科目表中对收入类科目和费用类科目没有进行区分,而是一并归为损益类这一大类。

2.给初学者带来学习上的困难和不便

诚然,经过了基础会计学习之后,在后面的学习中学习者已能习惯性做出判断,但是对于初学者来说,就不易区分。笔者在近二十年会计教学中发现,初次接触会计知识的学生会对如何区分收入类科目和费用类科目产生困惑,因为《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进行区分,以准则为依据编写的各类会计教材中也就没有明确给出,让初学者产生困惑。不能正确区分哪些是收入类哪些是费用类,会直接导致最终经营成果计算的准确性。按照会计核算要求,期末要把所有的损益类账户结转到本年利润账户,结平原有的损益类账户,即将收入类账户和费用类账户分别结转到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和借方,由本年利润归集出经营成果情况。不能正确区分哪些是收入类科目哪些是费用类科目,又怎么能进行正确的结转?经营成果的准确性如何能保证?

二、完善现行会计科目的几点建议

(一)在大类的设置上做到与会计要素相一致

会计科目反映的是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二者的内容理应相互一致。利润是一定期间的收入和费用相比较的结果,从实质上讲就是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再设置利润类科目会造成内容的重复反映。因此,利润类会计科目没有单独在会计科目表中设置而是归到了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理论上是能解释通的。而成本类会计科目核算的内容是企业尚未完工的在产品,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而且也没有成本这一会计要素与之相对应,再者,从账户结构来看,成本类科目的账户结构和资产类账户的结构是一致的,所以完全可以取消成本大类,将其并入到资产大类中。损益类会计科目包含了性质和账户结构完全相反的两类会计科目:收入类和费用类。要实现会计科目和会计要素的对应,最好的方法就是将现行会计科目表中的损益大类直接分为收入类和费用类,同时,为方便电算化的运用,将现行会计科目对应的编号重新划分为以不同数字开头的两类。

(二) 科学界定会计科目大类下面的具体科目

将损益类分为具体的收入类会计科目和费用类会计科目,实现与收入和费用会计要素的对应,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的收入和费用都是狭义上的概念,是不包括利得和损失的,这就需要确定损益类科目中的利得和损失具体科目的归属问题。从经济实质来看,利得与收入都是企业经济利益流入的表现形式;损失和费用都是企业经济利益流出的表现形式。不同之处是收入和费用强调的是发生在企业日常活动中的交易或事项所引起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和流出,利得和损失反映的是偶发的交易或事项引起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与流出。从本质上讲,无论是收入、费用,还是利得、损失,其增减变动都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利得归入收入类科目,将损失归入费用类科目,这在理论上是可以理解的,在实务中也是可行的。

三、结束语

将成本类划归到资产类,将损益类拆分为收入类和费用类,将利得和损失重新归类,使得会计科目与会计要素对应一致,使得按类进行会计处理变得清晰,使得初学者的学习变得简明易懂,无论理论上还是实务中都有一定的意义。(作者单位:东营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 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宋海霞,现行会计科目设置的缺陷与改进,《会计之友》,2013年第11期。

[3]刘德道,我国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重构探讨,《财会通讯》,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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