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数据分析(精选9篇)
1.互联网金融数据分析 篇一
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分析
10月13日,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此次政府监管升级,引发了行业内的极大关注。自此,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规范化进入实质性阶段。
实际上,2015年12月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就给予P2P平台18个月的整改期。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列入重点工作,2016年也因此被称为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元年。自2016年3月以来,监管部门紧锣密鼓地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对监管细则征求了各方面意见,积累了丰富经验,掌握了大量案例,对当前互联网金融企业及市场做到了心中有数,为互联网金融的规范与创新打下了重要基础。此次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给予互联网金融企业更多时间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强化风险管理,进而满足监管细则及要求,实现平稳过渡。
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互联网和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使得科技和经济的发展更为迅速,而互联网更是融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形成了互联网金融,是目前金融领域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为金融业的发展,甚至是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更多的空间。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带来了一定的利益,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其中关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问题,就成为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内容。本文主要针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展开,从多个角度分析了当前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同时针对问题也提出了一定的应对策略。
今天的社会环境中,互联网的应用使得社会生活变得更加便利,越来越多的社会活动通过互联网实现,为人们节约了更多的时间,网络金融更是迅速获得人们的亲睐,网络支付、网络融资、网络投资理财等一时间风靡社会,这是互联网金融繁荣发展的体现。可以说,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在为传统金融带来竞争压力的同时,也弥补了传统金融的不足,更好的满足了社会生活的需要。与互联网金融伴随而来的是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缺失和不足造成了互联网金融的交易风险、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混乱等。因此,更好的发挥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作用,更好的利用互联网金融,就需要正确的认识互联网金融监管中的问题,并找到科学的解决方式,这样才能引导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
一、当前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实际情况来看,互联网金融监管在完善的同时,仍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不健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目前我国发展的总体方向,而法治国家的建立,离不开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在法治国家,市场经济活动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事物,同时又属于金融业,对国家经济发展有直接的影响,更需要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调整,但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一方面,关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专门法律还不足,目前我国规范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多是普通金融监管的法律,这很难调整互联网金融中一些特殊的问题,而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差异在逐渐增大,这就使得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问题在互联网金融监管中的表现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地方性法规中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引导也不多,地方经济条件、发展水平的不同对互联网金融的影响也比较大,所以,各地区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也不尽相同,而地方性法规的缺失自然也就造成了互联网金融监管中的问题。总之,法律法规不健全是当前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监管部门分工不明确监管部门分工不明确也是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之一。在我国,政府承担着市场宏观调控的职责,自然也承担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职责。目前,我国政府部门在互联网金融监管中,监管部门的分工还不够明确,这就直接造成了监管的缺失和遗漏,本身金融领域就需要严格紧密的监管,而针对互联网金融,甚至缺少基本的监管部门,这自然容易引起因监管疏漏而产生的负面结果。此外,互联网行业的发展都是非常迅速的,互联网金融也不例外,几乎每天都有新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崛起,都有新的互联网金融形式的出现,而政府部门的监管则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这也容易产生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总之,监管部门作为互联网监管的主体,应当与互联网金融相对应,有明确的部门分工来实现互联网金融监管,在问题出现时,有明确的部门承担责任,这样才能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所以说,监管部门分工不明确也是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3、监督手段落后单一除了以上提到的两点以外,当前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还包括监督手段落后单一。上面我们已经提到,互联网金融是变化非常快的一个行业,新的科技、新的市场需求都有可能带来互联网金融大的变化,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监管对象是互联网金融,自然需要以互联网金融的改变做出适当的调整,特别是监督手段,如果监督手段落后单一,一般很难应对互联网金融中的问题,实现监管的目标。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手段还很单一落后,与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而监管手段与监管内容之间的差异就容易促使互联网金融活动中非法活动的产生。所以说,监督手段落后单一也是互联网金融监管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问题的解决策略
互联网金融市场的良治需要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企业创新三个层面的相互协同,营造“政府外部监管、行业内部引导、企业转型创新”的新型治理框架和格局,共同形成规范发展的合力。
这三者之中,最为重要的是政府监管,特别体现在完善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完善,是解决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根本性途径,从国家角度而言,国家应该针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定出专门性的法律法规,作为国家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宏观性指导,就地方政府而言,应该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基础,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制定更为详细的地方性法规。这样才能保证互联网监管过程中严密的法律体系,解决互联网监管问题。其次,监管部门完善职责分工体系。监管部门应该以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实际需要为基础,对互联网金融做好充分调研工作,设置出明确的监管部门,不同部门各司其职,进而实现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目标。西外,监管部门还应该根据互联网金融的变化及时调整相应职责部门。最后,创新监管手段。借鉴国外互联网监管的先进经验,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还应该创新监管手段,特别需要注意互联网金融市场一些新的金融形式,要及时确定相应的监管手段。同时,互联网金融监管手段的创新,还应该具备一定的前瞻性。
第二,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中介和桥梁,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能理解政策意图和监管思路,领会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更好地参与、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行业组织更贴近市场,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和企业实际情况,更加熟悉互联网金融自身特点,有利于引导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接受监管、完善管理、守法经营。
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柔性作用,无疑是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一种有效补充。一是资源有限,监管不可能面面俱到,行业组织可把握行业实际,提出更高的自律要求,帮助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可以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时完善自律条款,弥补整治和监管的滞后性;三是自律可以提前为整治工作和监管政策进行市场验证和压力测试,待验证可行有效后再予以推广。因此,在开展刚性整治、底线管理的同时,充分调动行业自觉自发的自律行为,是保障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吴迪.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及对策[J].市场研究,2015(06).[2]袁凯宇.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分析[J].金融观察,2014(08).
2.互联网金融数据分析 篇二
金融的基本功能是实现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之间在金融市场上进行资金的交易实现资金的融通。传统金融主要以实体的交易场所完成金融产品的交易, 以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为代表的传统金融分业经营的业务模式和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征信难等问题, 都给传统金融的业务创新带来了很大的阻碍, 也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一方面由于传统金融缺乏有效、准确的数据来源, 无法形成以信用为核心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 以银行为例不良资产及坏账率逐年攀升, 经营风险不断加大;另一方面, 由于我国的金融机构较少关注金融的长尾市场, 即中小企业用户和个人用户。这部分用户的个体资金需求量少, 但是用户数量大, 资金需求稳定。而传统金融难以实现对其成本可控的信贷服务, 丧失了较大的金融创新的来源。
二、互联网金融的创新
传统金融服务的落后和产品的创新不足, 使得在实体经济中大量的融资需求难以被满足。互联网金融依托互联网的信息平台, 减少了金融信息的不对称性, 同时挖掘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的金融需求, 以便捷、高效的产品和服务加速了普惠金融、信息金融、平台金融和碎片金融的发展。P2P平台的发展实现了个人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的直接交易, 金融“脱媒”大大降低了交易的成本, 提高了资金的配置效率, 以普惠金融的方式拓宽了金融服务的人群;金融市场信息的实时更新, 提升了金融数据信息的市场性发挥出信息金融的灵活性;以第三方支付为资金入口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提供了人们可以在同一平台上进行基金、股票和债券等多种金融产品的投资;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与便捷, 实现了随时随地金融产品的购买和金融服务的体验, 碎片金融增强了金融的服务功能。
上图从金融的流量入口、风险控制和业务生态三个方面, 对比了互联网金融相对于传统金融的创新。互联网金融主要以第三方支付完成在互联网平台上对实物产品的线下交易, 用户数据和交易数据都会成为进行互联网征信的大数据来源。由此互联网金融形成了以互联网征信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机制, 根据用户的风险水平的差异和对收益率的偏好, 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网络投融资的P2P、众筹, 互联网银行和互联网保险都提供更具个性化的投资方案, 丰富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选择。
而传统金融主要以线下的交易进行货币的借贷, 一般来说主要对具体的借贷项目进行自上而下的征信, 即由具体行业的金融机构主导, 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行业内的数据对借贷者的偿还能力进行评估。由于分业的经营特点, 投资者只能将风险转移到某种投资中, 创新性不足。但是相比互联网金融, 传统金融的监管体系却是比较完善。无论是从分业经营的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 还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要货币政策的调节者, 与国家的财政政策可以实现全面配合, 传统金融完善的监管体系在降低了其产品创新的能力的同时, 也确保了可控的市场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的比较分析
从货币功能看, 传统金融机构主要以流通中的现金作为主要的交易凭介。银行吸纳存款, 发放贷款;证券公司成为金融产品的买卖中介;保险公司获得保费, 然后在进行现金投资。而在互联网金融中, 以第三方支付为主要渠道的电子交易, 可以实现资金在各个关联账户灵活实时的转移和交易, 提升了金融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和产品的创新性。
从信用中介的功能看, 传统的金融机构由于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 其信用评价的过程和结果的应用也是割裂的:银行出具的信用评估只能由于银行系统内的业务办理, 基金证券公司认定的内部评价也只能作为基金证券产品中的参考, 保险公司给出的信用等级只能用于保险产品的风险评价。在互联网金融中, 互联网征信直接为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全面的信用水平评价。以蚂蚁金融为例, 用户的芝麻信用的评分既会影响他在蚂蚁小贷中获得的借贷利率, 也关系着他在蚂蚁花呗获得的无息消费信用, 同时还与他在蚂蚁聚宝购买的个性化投资方案息息相关。互联网征信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在进行产品创新的核心依据, 基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用户信息和交易信息为互联网征信提供了多元化的直接的信用评价材料, 征信结果也可直接用于其他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设计和推广依据。
从金融机构的功能上看, 传统的金融机构主要由银行、基金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构成, 分别对应着资金存储借贷、金融产品的买卖和保险产品的投资。各机构分别负责单一板块的业务难以满足用户在资本市场上的个性化投资与全面的风险管理。同时, 一些中小微的企业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 更难以发行债券等金融产品、从保险公司获得投资, 在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很弱。而在互联网金融中, 多维度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与服务的选择可以满足用户基于自身风险偏好与收益要求, 配置多样化的投资方案, 制定在互联网银行、融资平台和互联网保险中的资金投资方案。
互联网金融的业务创新改变了金融的交易模式, 借助互联网平台深度挖掘信息价值、交易意愿和产品需求。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发展真正实现信息流、资金流和产品流的协调发展, 互联网金融将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品市场更加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然而相比互联网金融, 传统金融依然具有资源丰富和风险控制管理经验丰富的特点, 未来的金融发展中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不会“各自为政”, 而是会在支付方式、产品交易和服务生态方面进行更多的合作。一方面发挥出互联网金融的信息优势和成本优势, 另一方面也借助传统金融较为完善的金融监管对行业内的金融系统系风险实现有效的控制管理。深度的产品合作与服务对接, 使得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的合作能够实现风险可控、收益可观的金融创新, 为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市场完善提供更多的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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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互联网金融发展分析 篇三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必要性;影响因素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互联网的日益普及,人们要求金融发展更加自由化民主化,这就使互联网金融得以迅速并且多样化个性化地发展。国际范围内,互联网金融广泛而迅速地发展着,正如一条鱼在深海中毫无影响,但当众多的鱼往一个方向游去,就会形成一个前所未有的壮观场景,产生巨大的能量,我们有理由相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在不久的将来给世界金融带来长足的发展。
1.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与发展
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发展之上的新型经济领域。互联网早在20世纪80年代在国际上就形成了完整的体系。然而,在中国,直到21世纪的到来互联网才在中国大势兴起起来。通过十几年的发展,如今的互联网正在从各个方面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正是在互联网如此快速的发展中为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平台。互联网全面性及人们对更便利的经济生活的需求促使了互联网金融的诞生及一步步大众化。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的结合而形成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摆脱了以往传统金融发展模式,充分利用了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优势并结合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工具将便利的互联网网络运用到金融业务之上。使得传统的金融行业取得了新的突破。互联网金融因其自身的便利性、透明性、权威性、可靠性在中国市场上获取一席之地。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深入发展,其优越性众所周知。但其中的问题也开始慢慢出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不仅仅是依托于互联网的发展,而是受到更多因素的影响。
2.影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因素
第一,安全问题是关键性问题。在互联网金融产品不断发展的同时,安全技术也要紧跟其步伐。互联网金融运行时期,我们要充分保护资金运行的安全,加紧警惕与防患保护其安全。我们要切实维护用户的信息安全,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泄露、宣传用户的个人信息。
第二,监管问题。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以及其他网络金融服务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正在中国迅速崛起。互联网金融既然是一新生事物,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从业者必须坚守道德底线,不应非法集资,从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要时刻做到防范法律风险以及信用风险,防患于未然。
第三,技术的建设能力。在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的时代,信息技术与科技进步发挥着一个不可替代的作用。金融信息化是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一大趋势,而在网络高速发展的时代,信息更加公开,甚至透明,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另一大助力。通过互联网,用户在这个大的平台上对其金融产品进行不断地包装,将金融产品销售给广大客户。
第四,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目前,我们正处于一个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新经济时代。而互联网金融作为一新生事物,国家也对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人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与技术指导,发挥其积极作用,为我国的经济注入新鲜的活力。
第五,教育的大众化。随着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迈进,越来越多的人可以接触到网络,开始学习网络。随着教育的普及,人们知识水平的提高,人们也对互联网金融可以进行不断的深入了解。
3.互联网金融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在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更好的实现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健康,快速的协调发展。互联网金融突破了传统金融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可以实现金融产品线上与线下的双运转,进一步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互联网金融如今已成为当下金融市场的热词,它带来了很多正面激励作用,为其存在提供了必要性。也因其快速发展,传统金融机构改革迫在眉睫,互联网金融的低成本,使得传统金融在其中不断受益,为实体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很多宝贵性经验。在2014年,我国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互联网金融第一次被写入进去,政府希望新兴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与传统金融机构能够互相合作,更好的促进传统金融业与互联网金融协调发展。
4.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建议
4.1加大政府的扶植力度
国家继续出台相应的措施,为互联网金融保驾护航。强化资金扶持,为互联网金融业发展提供大量的资金准备。优化金融业发展环境,落实优惠政策,构建社会主义诚信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监管。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牵头制定有利金融业发展的推进机制以及工作机制。
4.2鼓励创新创业
鼓励大众创业,支持万众创新,降低我国创业的门槛。号召我国居民继续响应习总书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这一相应政策。简化互联网企业的登记手续,建立各个地方的互联网创新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低成本的投资、技术、人才等服务。
4.3促进融合,统筹发展
发挥市场的作用,根据市场需求,整合市场资源,促进相关企业的空间整合,构建特色地方服务平台。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微云、大数据、网络金融技术完善信息服务系统,促进传统金融业与互联网金融的不断融合,进行优势互补,壮大网络销售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传统金融与互联网的全面对接,促进我国传统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
5.结语
4.互联网金融与大数据应用论文 篇四
在中国庞大的应用市场和人群下,深入观察变化且复杂的市场,探索以大数据为基础的解决方案成为了银行提高自身竞争力的一大重要手段。大数据技术是互联网金融的一大技术支撑,通过对人们在互联网上活动信息形成的数据的收集、挖掘、整理、分析和进一步应用,来创新思维、产品、技术、风险管理和营销。而数据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未来计算机网络互联网金融业的竞争力将取决于数据的规模、有效性、真实性以及数据分析应用的能力。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概况
互联网金融作为二十一世纪高新产物,是传统的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时代的有机结合,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这种新型金融模式具有颠覆式的影响,创新型巨大改革,不仅推动了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甚至影响整个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
二、互联网金融的运作模式
(一)第三方支付模式
第三方支付模式,即某些具有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与各大银行签约后所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
(二)P2P模式
又称点对点信贷,即一方贷款,一方借款,通过互联网作为中间平台的新型模式。这个模式对于微型小额的信贷以及需要紧急周转资金的创业者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三)众筹模式
众筹就是大众筹资,需要筹资的企业或个人通过互联网这个众筹平台运用自己独特的号召力并发挥创意,获得来自大众的资金援助。
(四)互联网金融门户
互联网金融门户的核心就是“搜索比价”的模式,采用垂直比价的方法让顾客在互联网上“货比三家”,选择自己最满意的.商品。
(五)大数据金融
大数据金融就是从大量数据中提取有利用价值的信息,以云计算为基础来进行融资的模式。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余额宝,用高于银行的利率吸引消费者融资,不断推动着金融业的发展与进步。
三、互联网金融中的大数据应用及意义
(一)反映市场情况:电商和统计部门通过利用大数据对指数的编制来反映市场的基本情况,有效的分析交易数据,识别出市场交易模式,帮助决策者制定高效率的套利战略。比如国家的统计局与百度、阿里巴巴等电商、电信、互联网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利用大数据。
(二)金融产品定价:金融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金融产品定价问题(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定价),这一直是大家关心的重要领域,其中涉及有计算和数学建模等。以信用违约互换定价为例,除了考虑违约的传染性和相关性,还要考虑违约过程的建模和估计,通常需要复杂的数学模型并且验证困难。最近一种基于大数据的解决方法即利用实际交易数据估计违约概率使其简单方便。因此大数据能为互联网金融市场提供运营平台,有效的整合互联网金融资源,,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三)精确营销:通过对一些场景类环境数据、朋友关系和用户经历的人文数据、位置和购物等的行为数据,建立模型进行分析,进一步细分客户。之后,可以定向推出产品并投放广告,实现精确营销。这也符合STP战略思想。大数据通过分析社交网络市场的信息, 特别关注搜索引擎中的搜索热点,从而制定投资策略,使互联网金融实现了一种新的营销模式。
(四)监管风险:互联网金融虽提高了金融效率,但也使风险呈现出许多新形式。因此需要对互联网金融活动产生的大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准确发现风险暴露,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规避、防范,提高互联网金融安全性,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创新。
(五)信用:利用大数据,可以在法律和道德所容许的范围内对评估对象的静态动态信用行为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挖掘,使人的信用立体化,进而评估个人或群体的信用,建立用户的增信模型和信用评分,打破了金融机构垄断用户信息的状况。
四、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业本就拥有大数据,已成为自然产生大数据的重要领域,因此在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应用中体现出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1、大数据处理速度满足不了各方的需求,体量大,噪声水平、数据来源和其他因素引起的内容和频率变化快,增加了大数据问题的复杂性。
2、大数据中含有大量的噪声信息甚至是虚假信息,出现信息过载的问题。
3、部分企业不愿公开、上传数据,造成不公开数据部门占便宜、公开数据部门吃亏的状况,形成了数据的公开、共享等方面不尽人意的局面。
4、容易泄露用户信息,造成滥用法律法规建设及滞后的现象。如商家对客户交易信息的过度营销,下载不安全的APP、用户扫描二维码支付都可能泄露个人的信息,买卖用户信息的不法交易等。
5、并非互联网金融的所有参与者都具备大数据分析的能力,数据分析挖掘能力不平衡。
五、结论
5.互联网金融数据分析 篇五
数据一直是信息时代的象征。2011年5月麦肯锡全球研究院发布了报告《大数据:创新、竞争和生产力的下一个新领域》后,大数据的概念备受关注。金融业是大数据的重要产生者,交易、报价、业绩报告、消费者研究报告、官方统计数据公报、调查、新闻报道无一不是数据来源。金融业也高度依赖信息技术,是典型的数据驱动行业。1.研究内容
(1)大数据分析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和创新。如依托大数据分析促进高频交易、风险管理、客户交叉行为分析、客户关系管理等。
(2)互联网金融的架构和发展模式及发展方向。按照二八法则定律来看,80%的金融产品将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技术走向标准化、大众化、规模化道路。例如,信用卡消费记录中早就包含消费时的位置信息,现在就可以被互联网金融利用。
(3)金融行业客户行为分析。通过大数据分析客户行为,实现个性化和精准化客户服务,有助于企业在创新经营模式时更加贴近、深刻理解客户需求并做出预判,从而改善经营水平、提升经营效率。2.关键技术点
(1)数据搜集。收集客户信息,对客户的基本信息及行为信息进行分析,依托平台细分客户。
(2)客户的行为分析。建立数学模型,对客户的交易行为进行精准化分析,以及参数的设定。
6.互联网金融数据分析 篇六
随着互联网业务日新月异的发展,传统的金融投资理财行业借助网络平台的便利性,逐渐将其业务或金融产品与网络相结合,从而发展出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领域。自互联网金融的典型代表余额宝推出以来,凭借便利的申购与退出模式,人性化的用户体验及优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回报,吸引了大量的金融消费者。在这些消费者中,不具备专业金融知识而资金量少的中小消费者占据多数,他们由于风险意识不足,在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不健全的情势下,常常行走在权益陷阱的边沿。
一、互联网金融时代消费者直面的风险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提示不足
互联网金融的便利性使得普通消费者得以轻易参与其中,但由于金融交易的专业性与互联网技术的先进性融为一体,使得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更难以保护。以余额宝为例,进入余额宝主页后,消费者在页面显著位置可选择将资金转入余额宝并可观看其宣传视频,但在显著位置却无风险提示信息。投资天弘基金,余额宝只提到了“理论上存在亏损的可能,但从历史数据来看收益稳定、风险极小。”而在天弘基金“增利宝”网店里却写道,“这笔投资并不等同于存款,不能保证一定盈利,也不能保证最低收益。”这种风险提示的模糊性使消费者容易认为余额宝是个投资理财的好平台,而对于货币基金及其风险却知之甚少,甚至全然不知。事实上,货币基金虽然风险较小,但货币市场利率波动仍然会影响收益率。同时,类“余额宝”产品普遍采取的“T+0”模式,也存在集中赎回带来的流动性风险。由于信息披露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有效的规制,消费者无法有效识别风险并采取防范措施,随着网络金融产品日益复杂的发展趋势,金融风险将不断演进。
(二)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资金安全易受威胁
互联网金融产品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这种开放性的平台也面临着种种风险。以余额宝为例,因余额宝与网络支付工具支付宝有特殊的捆绑关系,在支付宝安全的情况下,余额宝的资金安全可以得到相应保证。相反,支付宝一旦被盗,那余额宝也面临着瞬间被盗空的危险。实践中相关案例反映出,因支付宝与大多数用户的手机快捷支付相绑定,在手机卡丢失或被复制后,支付宝将丧失其安全性,盗取方可通过短信盗取用户登录密码、数字证书,从而轻易达到进入用户账户,将款项转出的目的。除此之外,不法分子还可利用hacker技术、虚假钓鱼网站、诈骗短信等方式窃取有价信息,盗取账户资金,导致实践中此类案件频频发生。
(三)互联网金融消费者隐私安全易受侵害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隐私安全,即因消费者参与网络金融消费活动而提供的一切隐私信息享有的不受他人非法知悉、利用和公开的权利。这些隐私信息包括从事金融消费所需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银行账户等信息,同时还包括专业机构对消费者进行咨询和分析后得出的风险偏好、投资偏好、理财意愿等信息。除此之外,还包括金融消费者的财务金融状况。金融隐私信息经金融消费者同意后方可由金融机构收集,如未经金融消费者许可而被不当泄露,金融消费者有权寻求司法救济。
二、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比较
(一)倾斜性保护模式的选择
我国主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对消费者作倾向性保护。该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基于该法条,购买金融产品、进行金融交易的消费者并不在《消法》保护之列。《消法》如此界定消费者的本意在于:将符合这一要求的消费群体视为弱势群体给予倾斜保护,以实现实质意义上的平等,因此其并不将生活性消费以外的消费者和单位纳入其中。由于网络金融消费者无法适用《消法》,其弱势地位也就得不到倾斜性的有力保护,而在其它法律中也无法受到充分保护。
纵观各国关于金融消费者的有关法律,可以看出金融消费者这一主体的法律保护较为完善。如日本的《金融商品销售法》,该法保护的对象为信息处于弱势一方的当事人,即在金融商品交易时,相对于金融机构的专业知识,一般无论是自然人或法人,基本上属于信息弱势一方当事人。因此该法适用的对象,不仅限于自然人的消费者,即使是法人,只要不具备金融专业知识,均属于该法的保护范围。该法律将投资者(或称消费者)区分为具专业金融知识的特定投资者和一般投资者,因此,在销售及劝诱方面,法律要求的行为规范也因投资人的差别而有差别。当金融商品交易业者在与一般投资者进行交易时,为了保护投资者,业者的行为受严格规制。在与特定投资者进行交易时,金融商品交易法认为可以降低或者豁免金融业者的一些规范,例如针对特定投资人的销售及劝诱活动,则免除金融服务业签约前与签约时文件交付义务等的行为规范。但是禁止损失填补,为了保证市场公平目的的行为规制要适用。针对维护市场秩序所制定的规范,则不管是对特定投资人或一般投资人,相关义务均不能免除。该法将个人视为一般投资者,如果根据其知识、经验、财产状况,与特定投资者相当且符合内阁府令所规定条件的个人,可以根据其申报,在履行严格手续之后作为特定投资者来对待。另外,部分特定投资人也可以申请,转为一般投资人,充分体现了法律的灵活性。该法将金融消费者依其专业性作分层保护,较好地保障了社会主体的实质公平。
(二)立法模式比较
目前我国还没有颁布专门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法律,可援引的其它法律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担保法、保险法、证券法、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电信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电子签名法。这些法律对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规范经营等问题的法律规定尚不完善,无法对现有的混业经营的金融模式实行良好的监管,对互联网与金融业务结合的经营模式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无疑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不足。依照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整合相关金融法规出台一部覆盖面广的统一的专门法,或者修订已有金融法规使其相互间覆盖全面且原则统一,在此基础上以网络金融交易规则为补充,才能实现对网络金融消费者的有力保护。
以美国的立法模式为例,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美国《信用卡履职、责任和公开法》通过禁止信用卡滥用行为,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诚实借贷法》通过修改限额抵押贷款和房屋净值信用额度贷款的信息披露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隐私权法》禁止联邦机构在未获得本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将储存在其计算机系统内的该人的个人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人;《金融隐私权法案》对银行雇员披露金融记录及联邦立法机构获得个人金融记录的方式做出了限制;《金融改革法》加强对金融公司的监管,并规定了金融机构最低限度的个人数据保护标准,除非消费者同意,否则金融机构不能直接地、间接地或通过一个附属机构,将非公开的个人信息透露给没有关联的第三人。
针对网络金融交易,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法案第5部分,授权FTC有权针对因特网网站的经营者没有遵守他们在网站上张贴的隐私权保护政策的行为采取行动。《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对格式合同作了相应规定:如果合同条款显失公平,法院可以拒绝执行该条款或限制该条款的适用;经营者在制定格式合同时应以能引起常人注意的方式为消费者或其合理设置的电子代理人提供审查该合同条款的机会;经营者应在显著位置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展示格式条款。如果经营者没有履行上述为消费者提供审查机会的义务,即使消费者已经订立了合同,如在其获得审查机会后对该格式合同不同意时,可行使返还请求权并请求损害赔偿。《国际国内商务电子签名法》第10条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使用电子记录向消费者提供交易信息,必须得到消费者的明示同意。其前提条件是:必须事先向消费者充分说明消费者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及消费者撤销合同的权利、条件和后果等;消费者确实获得了调取与保存电子记录的说明与能力,有关调取或保存电子记录的任何变化,应通知消费者,在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消费者享有无条件撤销同意的权利。在网络金融消费者隐私保护方面,美国还存在多个网络隐私认证组织,授权同意遵守其提出的隐私规则的网站张贴其隐私认证标志,便于消费者识别。美国通过覆盖面较全并与时俱进的.法律保护体系的构建,能够使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利益保护有法可依。
(三)维权机构建立模式比较
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实行“一行三会”制度。在着力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背景下,我国将在“一行三会”下新设投资者保护机构。其中,在保监会、证监会下设保险保障基金和证券投资保护基金;在银行业协会下设金融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新设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各自为政。新设机构人力资源与资金有限,面对复杂的金融消费者侵权案件,是否既能很好地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微观利益,又能维持整体处理原则的统一和金融系统的稳定,还有待考察。加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纠纷具有特殊性与复杂性,新设机构在处理普通金融消费者案件的同时如果要兼顾好网络金融消费者的案件调查与协调,提供切实有效的专业保护,也存在较大的难度。
在此问题上,发达国家普遍采取的模式是设立独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如美国财政部于创建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CFPB,其将分散在美联储、证券交易委员会、联邦贸易委员会等机构的监管职权集中到CFPB,为向消费者提供信用卡、抵押贷款和其他贷款等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银行和非银行机构制定规则,并拥有一定的执法权。法案要求这家新的监管机构成为一家独立的部级机构,该机构的唯一宗旨就是保护消费者远离有潜在危险的金融产品。因此,该机构有权审查和加强监管资产超过100亿美元的银行和信托公司、所有的抵押贷款相关业务和学生贷款,并负责监管大型非银行金融机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有独立的资金来源,享受联储12%的费用,并且不受政府的制约,如金融稳定监视委员会如果有的成员认为消费者金融保护的政策措施有害于金融稳定的话可以否决它的措施。
三、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立法构想
(一)扩大《消法》的主体保护范围,将金融消费者纳入《消法》的保护
综上所述,《消法》中的消费者不能仅限制在“生活消费”的内涵中,在现行法律体制下,其是对网络金融消费者保护最为直接的法律,依照各发达国家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先例,只有将金融消费者纳入到《消法》的保护主体之内,才能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这种弱势群体实行倾斜性保护,从而真正保护其利益。同时,在定义金融消费者这一概念时,应当进行分层保护,将其区分为具有专业知识的机构和不具备专业知识的个人和单位,对于后者而言,即使是单位,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信息的不易取得性,也难以保证真正意思自治,不宜以私法原则来调整,应纳入《消法》的倾斜性保护中。
(二)建立统一全面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
首先,在将金融消费者纳入《消法》的基础上,对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将金融消费者的资金安全权、知情权、隐私权加以特别规定,并设专章针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特殊性确立保护办法。
其次,由于互联网金融交易需凭借互联网技术平台,因此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还需互联网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完善,在网络交易法律中明确对知情权、隐私权的保护,明确金融机构及网络平台信息充分披露的义务,并明确相应的行政责任。
(三)完善互联网金融交易中的信息披露制度
,财长与央行行长会议讨论了金融消费者保护高级原则,其中确立了十项基本原则,在信息披露和透明度方面规定:金融服务机构及其代理机构应告知消费者重要的信息,包括产品的收益、风险和期限等基本情况。金融服务机构及其授权代理机构应向金融消费者提供客观建议,并根据消费者的财务目标、知识水平、承受能力和投资经验等因素,来考虑产品复杂程度、产品风险与客户的匹配程度。在完善金融消费者信息披露制度的同时,针对互联网金融交易,也应制定相应的细则。因此,法律应明确规定经营者须在网页显著位置披露如下重要信息:产品的收益、风险和期限等基本情况,金融服务机构及其授权代理机构信息,提供服务条款,交易条件和交易方式,交易附带及限制条件(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应进行互联网金融交易),正确的指导和建议,咨询及投诉方式等。披露方式应易于理解、准确充分、不存歧义、及时迅速,并同时以文字及视频方式予以说明。除了充分披露信息外,面对纷繁多样的金融投资产品,应立法规定在互联网建立金融消费者风险评测制度,对达不到风险评测等级的消费者将不能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相应风险等级的金融产品的购买。
(四)专门的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与民间保护机构相结合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在“一行三会”下设置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的模式还不能充分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应成立全国性的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在其中设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部门,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管,接受网络消费者投诉。该部门研究制定互联网金融消费纠纷的解决规则,对于无法调解的争议,指导消费者采取寻求相关处理和救济的方式。
7.互联网金融数据分析 篇七
一、互联网金融简述
互联网金融是在传统金融行业基础上, 运用现代互联网技术而产生的新事物。在当前这一信息化时代中,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可以说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 而其发展, 也给金融领域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互联网金融主要具有高效率、成本低、覆盖率广等特点。在交易过程中, 用户只需要运用互联网技术, 就能够实现业务办理, 不再需要亲自前往金融机构, 大大节省用户的时间及精力, 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 为用户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且互联网技术能够不拘于时间、空间等因素的限制, 用户通过互联网上的检索功能, 便能够实现自己需要的金融业务的查找、了解、办理等, 大大拓展了用户范围, 覆盖率极广。另外, 互联网金融环境中, 所有的交易双方都只需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沟通、交易, 不需要过多的人力、物力等资源, 实现了成本的有效节约。
当前,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势头十分强劲, 互联网巨头相继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发展, 例如余额宝、活期通、百发等。据调查表明, 仅2013年的互联网市场交易额已经达到了53729.8亿元, 同比增长46.8%。在2014年上半年, 我国运行中的P2P平台已经达到了1300多个, 截止到当年年底, 累计交易额超出了三千亿元人民币。而在2015年, 互联网市场第三方交易额更是较前一年增长了52.6%, 达到了30747.9亿元, P2P平台累计交易额则达到了8686.2亿, 并持续保持增长态势。由此可见,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势不可挡, 传统金融行业面对互联网金融影响下的金融市场变动, 更应尽快实现自身产业结构等的调整, 从而有效规避互联网金融带来的风险, 实现整体金融领域的健康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给传统金融带来的挑战
(一) 互联网金融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挑战
第一, 互联网金融给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互联网金融发展中, 出现了众多的融资业务, P2P互联网借贷平台便是其中之一。人们只需要向网络借贷公司缴纳相关手续费用, 便能够通过这一平台, 进行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 借贷门槛相对较低, 操作也十分便捷, 目前已经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而商业银行, 其资产业务主要包括贷款、证券投资等业务, 贷款业务在其中处于最重要地位, 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及发展, 则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造成了强烈的冲击。
首先, 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开展中, 需要对资金供求双方真实信息进行准确了解, 从而实现均衡分配, 避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产生, 这便使银行需要投入更多的信息收集成本。而互联网金融企业, 能够运用大数据手段对双方信息进行深度挖掘、深入分析, 通过对这些数据的评估, 准确了解借贷关系中的信用等级、实际经营状况等, 从而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互联网金融的这一优势, 也吸引了大量的用户从商业银行获取融资转变为通过互联网金融获得融资。其次, 商业银行的融资对象多为大型企业, 在中小微企业方面的业务较少。《中小微企业发展报告2014》中对相关数据进行了显示, 仅在2014年一年, 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业务的中小微企业就占有全国比例的80%, 其中, 有20%以上的中小微企业会遭到拒绝, 这便让本身便缺乏融资渠道的中小微企业, 在融资方面更加困难。而互联网金融中的P2P互联网借贷平台、众筹等, 则为中小微企业及个人提供了融资途径, 并将这类用户作为主要的目标群体, 在短时间内迅速抢占了大量的市场份额, 给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例如网贷之家针对20家P2P互联网借贷平台的调查数据显示, 截止到2014年年底, 我国P2P互联网借贷平台交易中, 交易额度在一万元以下的贷款业务占36.84%, 在1万元~10万元之间的贷款业务在50%以上。由此也可以看出, 互联网金融更加注重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
第二, 互联网金融给商业银行负债业务带来了挑战。银行负债业务主要包括存款及派生存款业务[2]。而这一业务收入, 是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 在其资金来源总量中占有80%以上。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及发展, 使银行这一业务受到了严重冲击, 储蓄存款大量流失。据相关数据显示, 2012年上半年, 我国大型银行的银行储蓄总量在287.30万亿元, 2013年上半年, 其储蓄总量在318.96万亿元, 同期增长11.20%, 而在2014年上半年, 我国大型银行储蓄总量为345.16, 同期增长8.47%。通过这些数据, 可以明显看出, 银行的储蓄总量正处于下降状态。而引发这一情况的原因, 是由于2014年余额宝等金融理财产品的出现。相对于传统的银行低利率长时间的储蓄, 人们更加受到低风险高收益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所吸引。且传统银行业务需要用户亲自前往银行进行业务办理, 而互联网金融仅需要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操作的方式, 也给用户提供了便利, 使用户获得更加优质的服务体验。再加上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 为大众理财提供了新的方式, 能够实现协同销售, 也使更多的用户选择了互联网金融, 并对银行负债业务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第三, 互联网金融给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带来了一定挑战。在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前, 人们在网上消费, 主要通过网上银行支付, 而在第三方支付出现后, 人们不仅能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网上购物, 同时也能够在实体店进行消费, 减少了银联收单等程序, 有效减少了用户支付回佣率及中间成本。据艾瑞咨询 (i Research) 统计数据显示, 2014年, 我国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在80767亿元, 2015年, 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已经达到了118674.5亿元, 同比增长46.9%, 而2016年, 预计支付交易规模将会达到157599.7亿元, 将长时间处于持续增长状态。这也表明,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依旧会大量减少, 使其收入呈总体下降趋势, 使其中间业务面临较大的挑战。
(二) 互联网金融给信托行业带来的挑战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一经出现, 便引发了众多投资者的关注和投资, 而面对众多收益率8%的理财产品, 信托行业的优势被大大削减, 在发展中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首先, 信托产品本身具有认购金额较大、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 其主要客户目标定位为大型资金实力客户, 准入门槛基本在100万元以上。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则将客户群体定位在了中小型资金实力客户上, 认购金额大幅度降低, 且收益率相较信托产品更高。这便使信托行业在本身就不考虑中小型客户群体的同时, 又丧失了高收益的优势, 使众多投资者纷纷转向投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例如2013年平安推出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富盈人生”, 其认购金额只有几千元, 产品存续期限较短, 年化收益率能够达到7%, 与信托产品相比, 具有巨大的优势。其次, 传统信托行业会受到物理营销网点的限制。而互联网金融通过互联网技术的运用, 突破了空间、时间的限制, 对信托公司服务效率也提出了一定的挑战。
三、传统金融行业应对互联网金融挑战的对策
(一) 互联网金融挑战下商业银行应对对策
第一, 商业银行应尽快优化自身经营理念。面对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挑战, 商业银行必须遵循时代发展规律及当前市场需求, 采取积极的态度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态势, 深入了解互联网金融及其发展趋势。互联网金融不仅仅是基于传统金融行业的互联网技术融合, 商业银行应意识到其是一个全新的商业领域, 虽然当前互联网金融整体发展规模并不能对商业银行地位产生过于强烈的影响, 但是在未来发展中也能够对商业银行发展造成极大的威胁。因此, 商业银行应具备预见思维, 转变原本的经营理念, 将“以客户为中心”作为主要的经营理念之一, 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优化客户体验。例如2013年中国建设银行退出的“善融商务”、中国银行推出的“双轮驱动”战略以及“智慧银行”等。通过为客户提供便利, 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使银行能够具备与互联网金融相匹敌的服务优点。
第二, 商业银行应在发展中融入互联网技术。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中, 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而为了能够良好应对这一挑战, 商业银行也应借助互联网技术优势, 将其各项业务与互联网相融合, 积极寻求与互联网企业之间的合作。互联网金融主要将客户目标定位在银行所忽略的中小微及个人客户群体[4]。商业银行也应将目光放在这些客户群体上, 通过与互联网企业之间的合作, 为这些客户群体提供相应的融资平台, 并通过资源共享, 提升自身市场份额。同时, 商业银行也应建立自身的网络平台, 尽快推进各项业务的电子化、自主化, 提升业务办理速度, 充分解决当前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另外, 商业银行应丰富自身金融业务, 积极与电商企业进行合作, 创建本银行支付平台, 增加存款资金, 避免第三方支付以及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所导致的银行储蓄流失问题, 使客户资金始终在银行内部流转。
(二) 互联网金融挑战下信托行业应对对策
第一, 信托行业应转变自身服务角色。由于其客户群体定位在高端客户方面, 因而, 应尽快实现私人订制, 为高端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 从而消除其在客户服务方面的劣势。第二, 信托企业应拓展自身销售渠道。传统信托产品主要通过银行代销, 但是这一方式不仅会产生大量的成本同时也增加了销售风险。因而, 信托企业也应借鉴互联网金融经验, 实现自营自销, 结合互联网技术, 建立本企业销售平台。并充分发挥物理网点优势, 使客户感受到信托企业的雄厚实力, 从而实现线上线下的协同发展, 增强信托行业发展优势。第三, 信托企业应建立高端客户培育体系, 运用新媒体, 开通服务账号, 为受众对象提供信托产品介绍、预约服务等。并利用大数据技术, 开发潜在客户, 建立客户市场细分体系。通过提供针对性碎片化金融服务, 提升信托企业影响力及吸引力。
四、结论
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态势迅猛, 发展前景广阔, 而在其飞速发展的同时, 也给传统金融行业带来了众多的挑战。尤其是传统商业银行、传统信托行业, 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 受到了一定的冲击, 还需要通过优化客户服务、结合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等, 增强自身竞争实力, 从而实现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有效融合, 实现整个金融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摘要:在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下, 各领域都开始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发展的重要目标, 金融领域在互联网技术的运用中, 更是得到了快速发展。当前, 互联网金融, 为各行各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途径, 国家也提出了“互联网+”计划, 以推动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 而这种情况也使传统金融受到了一定的冲击。本文就互联网金融给传统金融带来的挑战进行了研究分析。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传统金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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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实证分析 篇八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坏账率;金融排斥
一、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意义
当今我国,互联网金融正在加速向农村市场渗透,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加快,互联网已经成为了一个经济体重要的生产力。从发展趋势上看,“互联网+”不仅影响着城镇经济的转型和发展,而且对农村经济也影响巨大。互联网金融正在加速向农村市场渗透。具有前瞻性的淘宝,京东开始高调乏发力农村互联网金融。中央一号文件也再次聚焦三农,新希望切入农村互联网金融的转型。
(一)有利于维持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
当前我国农村居民相对于城市居民人口居住密度低,业务量少,开设金融机构的成本也就很大,因此只有少数的金融机构在农村开设网点,我国中西部很多农村甚至连银行都没有,农村居民想办理存、贷款业务还需要去县以上级金融机构。很多农村居民在办理信贷业务时,没有抵押物,没有担保人,从而造成了违约风险很大,农村居民就更难通过正常的银行信贷业务去发展农村经济。导致部分农村居民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进行融资,最后造成了乡镇借贷市场畸形发展。
(二)能拓宽农村金融的投资融资的渠道。
进入大数据时代后,互联网这个平台突破了地理的限制。目前我国涉及P2P业务的公司有17家,风投29家,国资17家,银行12家。这共79家上市公司有能力可以解决农村存在的网点少的局面。可以通过互联网与农村居民进行对接,形成线上金融线下农业的发展新模式,随着我国个人征信系统的完善,农村居民通过网络进行类似“阿里巴巴”的“芝麻信用”等的服务,基于数据的个人征信是消费者信贷的基础,农民通过互联网金融在交易中的数据就会被记录下来。当交易数据被记录,贷款的风险就降低了。农村居民就更容易办理融资业务。农村金融的投资融资的渠道就拓宽了。
(三)促进传统农业模式向现代化农业模式进行转变。
在推进我国农村城镇化进一步发展的情况下,促进城乡合作,加快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当前经济发展中的目标之重。农村居民要扩大农作物的产出,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就得大力发展农业现代化技术。但是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低,绝大多数都很难支付起都购买现代农业机器的费用。现在农村居民可以利用互联网金融租赁农业现代化机械设备。一方面,解决了农村居民融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变。
二、农村与互联网金融进行对接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的内部风险较大。
影响农业生产结果的不可控因素太多。互联网金融与农业进行连接,可能会存在资金难以回笼的情况。若债务人债务难以偿还,就会将压力转嫁到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导致信用风险的出现。由于互联网金融中的贷款业务的要求比较低,当前法律监管也不严,网络融资可能出现欺诈行为,容易导致道德风险。互联网金融与互联网技术息息相关,而互联网的技术发展很快,甚至于超过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速度,互联网黑客可能会为了得到一些利益而盗取客户信息,客户信息泄露,面临着技术性风险。
(二)金融企业坏账率居高不下。
坏账率是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所共同存在的问题。农村互联网金融为了发展。一方面需要对贷款的额度严格把控,但是由于农村经济发展较慢,信用记录很少,因此个人征信很难健全;另一方面,对于农村居民的信用资质的审核应该加强。互联网金融必须严格掌控坏账率才能在农村健稳发展。
(三)国家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尚未完善,可能出现金融监管风险。
我国目前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监管不够完善,加之互联网金融刚刚开始向农村渗透。如果此时出现一些导致互联网金融平台无法支撑下去的情况,国家的金融监管就必然会加强,这样可能导致农村互联网金融平台中实力不是很强劲的企业面临倒闭,最终影响整个农村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发展
(四)农村居民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理解不够。
相比于城市居民,农村居民的文化程度较低,互联网和金融领域的知识比较欠缺。我国农村的网络设备也不健全,为开展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提出了难题,许多农村居民思想比较传统,没有创新意识,更不用说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行创新,甚至有些会比较惧怕互联网金融业务。最后导致互联网金融难以在农村进行开展。
(五)可能出现在城市里出现过的非法集资的现象。
目前,我国通过互联网筹集的资金可能和发放的贷款不相匹配。而且,当今我国银行也存在着存贷比例失调的状况,加之依据我国现有的金融融资法律规定,具有融资资格的法人必须通过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但是目前我国金融体系监管不够,法律不够完善。网络贷款业务未列入现有法律允许范围内。互联网金融有筹集资金的优点,但是存在着非法集资的风险。例如:前段时间出现的蚌埠“e租宝”非法集资现象。由于农村居民法律意识淡薄,可能造成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金融对农村居民进行筹资,最后导致严重后果。
三、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建议。
(一)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
一是全面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通过办证界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經营权之间的关系;二是建立农作物评估机制,避免进行贷款时,没有明确界定;三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和抵押资产处置机制,防止风险的出现;四是,建立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土地租赁、转让、抵押市场;五是修改《物权法》、《承包法》和《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现由“政策户权”到“法律户权”的转化,形成良好的法律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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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拓展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农产品销售
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农产品销售至关重要。而传统的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
已经无法满足农业集约化生产、经营的需要。近年来电商事业快速发展为农产品的銷售提供了一条途径。用过银企合作不仅可以增加农村经济的活力,还可以扩大农产品的销售途径。近年来,“农村淘宝”在农村开始发展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为了农村互联网金融的继续发展。一方面,农村居民可以通过在网上开店,特别是农村龙头产业,应该自建网上销售渠道,打造品牌效应,主动拓宽销路。另一方面,努力探索建立新型农村产业链新模式。
(三)缓解农村金融排斥现象
农村居民及农村的中小企业可能会面临金融排斥的原因是:提供面向农村居民的成本比较高,农村居民人口居住密度低。再加上地理、文化、社会阶层、户籍等的原因,加深了借、贷等金融活动的困难。而由于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产生的较高的成本费用则抑制了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积极性。因此我们要克服金融排斥则需要:改进交通基础设施,开展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的服务。
(四)加强信用通信技术的推广
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农村金融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可以降低金融服务中信息收集成本,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信贷供给,降低银行金融服务运输成本。例如:在非洲地区,大部分的居民缺乏金融服务,只有20%的非洲家庭拥有银行账户,而且,就算是可以享受金融服务的居民,也因为高额的服务费用而不便。在这种情况下,肯尼亚的Safaricom引入手机银行与POS机服务解决了这种困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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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李国英.我国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州学刊,2015.
9.互联网金融数据分析 篇九
2018-2022年
【报告目录】
第1章:互联网金融发展及对银行业的冲击与重构
1.1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异军突起
1.1.1 互联网金融主要模式及特点
1.1.2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发展现状
(1)第三方支付
(2)P2P网贷
(3)众筹融资
(4)电商小贷
(5)互联网理财
(6)虚拟货币
(7)金融产品互联网销售
1.1.3 互联网金融兴起的原因剖析
1.1.4 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及风险评估
1.1.5 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发展趋向
(1)行业监管趋向
(2)行业演进趋势
(3)行业技术趋向
1.2 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的冲击与挑战
1.2.1 互联网给金融业带来了什么
(1)极为低廉的交易成本
(2)更有效的大数据分析方法
(3)打破了信息的不对称性格局
(4)摆脱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
(5)改变了消费者的行为与习惯
1.2.2 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的冲击与挑战
(1)对银行业收入端的冲击
1)支付平台——冲击多项中收
2)理财平台——冲击代理业务
3)综合平台——冲击理财业务
4)网贷平台——争夺中小客户信贷资源
(2)对银行业成本端的冲击
1)支付平台——冲击活期存款
2)网贷平台——冲击定存理财
3)理财平台——冲击存款理财
4)综合平台——冲击存款理财
1.2.3 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冲击程度测算
(1)对银行业收入端冲击的测算
(2)对银行业成本端冲击的测算
1.3 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的颠覆与重构
1.3.1 银行的金融中介功能边缘化
1.3.2 颠覆银行业传统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
1.3.3 银行业的发展版图和竞争格局面临重构
1.3.4 传统金融生态链面临重大变局
1.4 互联网金融时代银行客户行为变化趋势
1.4.1 银行客户经历的四个时代
1.4.2 银行客户的行为变化趋势
(1)第一阶段:网点依赖型行为模式
(2)第二阶段:半自助化行为模式
(3)第三阶段:多渠道的互联网化行为模式
(4)第四阶段:“自我为中心+平台化”行为趋势
1.5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银行业经营业绩
1.5.1 2017年银行业总体经营业绩
(1)银行业资产负债规模
(2)银行业经营利润
(3)银行业资本充足率
(4)银行业流动性水平
(5)银行业资产质量和拨备水平
1.5.2 2017年上市银行经营情况
(1)上市银行经营规模分析
(2)上市银行盈利水平分析
(3)上市银行资产质量分析
(4)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分析
第2章:银行业转型突围方向及互联网金融布局策略
2.1 银行业转型突围方向与路径
2.1.1 银行业转型突围方向与思路
(1)开辟非网点渠道,打造立体式服务渠道
(2)切入互联网金融,推动金融业务创新
(3)线下网点智能化改造,助力传统渠道转型
(4)重视大数据运用,改造银行业务流程
(5)客户下沉,进军长尾市场
2.1.2 银行业布局互联网金融的可行性与路径选择
(1)银行业互联网金融建设的必要性
(2)银行业与互联网金融融合的可行性
(3)银行业布局互联网金融的战略步骤
(4)银行业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路径选择
(5)当前银行业互联网金融的实践探索
2.2 银行业互联网金融建设路径之——直销银行
2.2.1 直销银行的定位与特点
(1)定位中端客户群
(2)组织结构扁平化
(3)去“实体化”的营销模式
(4)吸引客户的方式灵活多样
(5)追求便捷性和安全性的统一
2.2.2 直销银行的优势及价值
(1)直销银行的优势体现
(2)银行业开展直销银行的价值
2.2.3 银行业开展直销银行的可行性
(1)客户群体适应性
(2)规模适应性
(3)政策环境适应性
(4)技术支持可行性
2.2.4 直销银行建设的关键因素
(1)直销银行建设的基础
(2)直销银行建设的前提
(3)对目标客户定位的要求
(4)对营销体系的要求
2.2.5 银行业直销银行战略部署与经营策略
(1)直销银行的战略部署
(2)直销银行的组织模式
(3)直销银行的经营策略
1)产品策略
2)营销策略
3)成本管控策略
2.2.6 直销银行成功关键:如何处理好内部竞合关系
(1)战略定位的重叠——差异化的战略定位
(2)客户资源的重叠——补充性的客户定位
(3)产品种类的重叠——专属化的产品体系
(4)服务渠道的重叠——包容性的渠道平台
2.2.7 直销银行外部联盟合作战略选择
(1)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
(2)与第三方支付等金融企业合作
(3)与非金融领域最佳实践公司的合作
2.2.8 银行业开展直销银行业务的建议
(1)中国式直销银行的发展困境
(2)中国银行业开展直销银行的建议
2.3 银行业互联网金融建设路径之——电商平台
2.3.1 银行进军电商的可行性分析
2.3.2 银行发展电商的条件与基础
2.3.3 银行发展电商的差异化定位
(1)与银行的业务价值对接
(2)与银行的客户群体对接
(3)与银行的发展策略对接
2.3.4 银行业进军电商的路径与模式选择
2.3.5 银行业电商业务的优劣势分析
2.3.6 银行系电商的症结及突破对策
(1)客户总量限制问题及突破对策
(2)价格优势缺乏问题及突破对策
(3)物流配送问题及突破对策
(4)用户权益保障方面问题及解决对策
(5)平台风险方面问题及解决对策
(6)法律政策方面问题及解决对策
2.3.7 银行系电商平台典型案例研究
(1)建行“善融商务”
(2)交行“交博汇”
(3)农行“E商管家”
(4)工行“融e购“
2.3.8 前瞻银行系电商运营策略建议
(1)增强客户黏性的实施方案
(2)改进服务产品的实施方法
(3)加强风险管理优势的举措
(4)如何深入挖掘与利用大数据
2.4 银行业互联网金融建设路径之——P2P
2.4.1 银行业P2P投资价值
2.4.2 银行业开展P2P的优势
2.4.3 银行业开展P2P的可行性
(1)政策环境适应性
(2)对风险管理的可行性
(3)客户与技术可行性
2.4.4 银行业开展P2P的战略规划
(1)平台定位
(2)组织架构
(3)运行模式
(4)介入策略
(5)推广策略
(6)客户筛选
(7)贷款定价
(8)风险控制
2.4.5 国内银行开展P2P案例研究
(1)平安银行:陆金所
(2)国家开发银行:金开贷
(3)国开金融:开鑫贷
(4)招商银行:小企业e家
(5)民生银行:民生易贷
(6)包商银行:小马bank
(7)兰州银行:e融e贷
2.4.6 国内银行P2P业务开展情况
(1)银行系P2P平台发展模式
(2)银行系P2P平台组织形式
(3)银行系P2P平台收益水平
(4)银行系P2P平台定位差异
2.4.7 银行P2P业务市场潜力分析
(1)国内P2P网贷市场潜力
(2)银行系P2P的竞争力分析
(3)银行系P2P面临的阻碍及对策
2.5 银行业互联网金融建设路径之——移动金融
2.5.1 移动互联网带来的商机
(1)移动金融的商机
(2)银行业移动金融发展路线
(3)银行业移动金融客户定位
2.5.2 移动金融之——移动支付
(1)移动支付市场潜力
(2)移动支付商业模式分析
(3)银行在移动支付市场中的定位
(4)银行业移动支付业务发展模式
(5)银行业移动支付产业布局规划
(6)银行业移动支付业务合作战略
(7)国外银行业移动支付创新经验
(8)银行移动支付业务风险防范策略
2.5.3 移动金融之——手机银行
(1)手机银行的核心价值
(2)手机银行的竞争力分析
(3)手机银行发展潜力分析
(4)手机银行当前存在的问题
(5)手机银行优化与创新建议
(6)手机银行新媒体营销策略
(7)手机银行未来发展方向
2.5.4 移动金融之——微信
(1)微信平台对于银行的价值
(2)银行业微信服务切入点
1)宣传营销
2)客户服务
3)金融交易
4)电商平台
5)数据挖掘
(3)微信银行建设方案及推广策略
1)微信银行特点及业务
2)微信银行发展前景分析
3)微信银行未来创新方向
4)微信银行服务模式选择
5)微信银行建设方案及案例
6)微信银行的营销推广策略
7)微信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防范
第3章:银行业网点转型升级路径设计及推进方案
3.1 银行网点转型路径设计与实施
3.1.1 网点运营发展阶段成熟度诊断
(1)片区化运营阶段
(2)标准化运营阶段
(3)区域化运营阶段
(4)全渠道运营阶段
3.1.2 网点运营体系成熟度诊断
(1)网点运营体系成熟度诊断指标
(2)网点运营体系成熟度诊断案例
3.1.3 建立网点转型架构体系
3.1.4 结构体系化转型实施路径设计
3.1.5 进入转型实施
3.2 渠道下沉——社区银行
3.2.1 社区银行的发展定位
(1)社区银行目标市场
(2)社区银行目标客户
(3)社区银行核心信贷产品
(4)社区银行业务类型
3.2.2 政府对社区银行的监管
3.2.3 国内社区银行设立标准
3.2.4 社区银行投资效率测算
(1)传统零售网点投资效率
(2)社区银行业务效率测算
3.2.5 社区银行业务模式及比较分析
3.2.6 社区银行的设立路径及适应性
3.2.7 社区银行的最佳发展模式
3.2.8 社区银行运营重点与策略
(1)创新业务策略
(2)差异化服务策略
(3)提升客户体验策略
(4)完善运营管理体系策略
(5)O2O一体化服务体系构建
3.2.9 社区银行核心竞争力构建
(1)人力资本层面竞争力打造
(2)市场层面竞争力打造
(3)产品层面竞争力打造
(4)资产层面竞争力打造
(5)服务渠道竞争力打造
(6)社区银行品牌内涵创新
3.2.10 社区银行的典范-富国银行(Wells Fargo)
(1)富国银行的成长历史
(2)富国社区银行的产品与服务
(3)富国社区银行的布局特点
(4)富国社区银行资产结构调整
(5)富国社区银行精细化业务模型
1)密度模型——社区网店的数量与质量决策
2)交叉销售模型——如何运用多渠道满足客户需求
3)效率模型——如何提升单个网店的经营效率
4)投资模型——如何优化网店建设提升客户体验
(6)富国社区银行风险控制措施
3.3 网点智能化转型——构建智慧银行网点
3.3.1 智慧网点与传统网点的区别
3.3.2 银行智慧网点构建与发展思路
(1)智慧银行核心能力分析
1)智能分析客户需求能力
2)整合多种服务渠道能力
3)银行前台业务开拓能力
4)中后台整合和优化能力
5)大数据的分析处理能力
6)集成风险管理体系能力
(2)智慧银行构建路线解析
1)新锐洞察能力建设路径
2)整合、优化与创新路径
3)集成式风险管理
4)动态的业务支持基础设施
3.3.3 社区化智慧银行建设案例研究
(1)社区化智慧银行建设背景
(2)社区银行功能分区
(3)社区化智慧银行功能与流程
(4)社区化智慧银行运营服务外包
(5)社区化智慧银行设备规划与投入
3.3.4 国外标杆银行智慧化建设经验
(1)汇丰银行智慧化建设经验
(2)华旗银行智慧化建设经验
(3)渣打银行智慧化建设经验
3.3.5 国内智慧银行创新实践探索
(1)建设银行智慧银行创新实践
(2)广发银行智慧银行创新实践
(3)工商银行智慧银行创新实践
(4)农业银行智慧银行创新实践
(5)光大银行智慧银行创新实践
第4章:银行业大数据生态系统构建及落地应用
4.1 银行业大数据应用基础
4.1.1 银行业的大数据基础
4.1.2 银行业大数据的应用价值
4.2 银行业大数据应用战略与实施
4.2.1 银行业大数据应用方向及案例
(1)风险管理优化中的应用
(2)客户管理中的应用
(3)产品/业务创新中的应用
(4)营销创新中的应用
(5)业务经营管理精细化中的应用
4.2.2 银行业整合多渠道数据的模式
(1)银行与电商平台形成战略合作
(2)银行自主搭建电商平台
(3)银行建立第三方数据分析中介
4.2.3 银行与大数据公司的合作样板
4.2.4 银行业大数据生态系统的构建
(1)如何将大数据技术融入到现有IT架构中
(2)如何进行数据的集成与整合
(3)如何对大数据技术系统进行部署与维护
4.2.5 银行业大数据应用中的挑战及建议
(1)银行业大数据应用中的挑战
(2)前瞻银行业大数据应用建议
4.2.6 银行业大数据应用风险及应对策略
4.3 国际同业大数据运用的经验教训
4.3.1 利用大数据快速判断宏观经济形势
4.3.2 利用大数据分析预测客户及交易对手行为
4.3.3 利用大数据分析防范欺诈
4.3.4 利用大数据分析改进内部效率
4.4 大数据时代银行与电商的合作与分化
4.4.1 银行与电商合作的必要性
4.4.2 银行与电商合作的典型案例
(1)建行与阿里巴巴
(2)招行与微信平台及微信客服
(3)民生银行与阿里巴巴
(4)中信银行与腾讯
4.4.3 银行与电商未来可能的合作模式
(1)银行与电商继续深化合作
(2)分别发展,形成银行电商化和电商金融化
第5章:国外互联网银行模式研究及经验启示
5.1 ING Direct——银行业的“沃尔玛”
5.1.1 ING Direct成立背景
5.1.2 ING Direct盈利模式
5.1.3 ING Direct商业模式
(1)“薄利多销”的经营策略
(2)线上线下的渠道补充
(3)产品策略:高利率、简单、标准化
(4)品牌宣传:区别于传统银行
(5)产品设计与服务以客户为中心
(6)独立的组织管理架构
(7)风险控制措施
5.1.4 金融危机的影响及策略转变
(1)金融危机前经营情况
(2)金贷危机中经营受挫
(3)金融危机后策略转变
5.1.5 最成功分支ING-DiBa的成功经验
(1)ING-DiBa发展历史
(2)ING-DiBa独特的商业模式
(3)ING-DiBa的成功因素
5.1.6 ING Direct对国内银行发展的启示
5.2 Bof——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互联网银行模式
5.2.1 Bofi概况
5.2.2 Bofi的业务模式特点
5.2.3 Bofi负债端经营策略
(1)网络吸引+线下合作伙伴
(2)吸引客户的策略
(3)存款端经营业绩
5.2.4 Bofi贷款端经营策略
(1)资产运用方向
(2)线上与线下的结合(3)贷款端经营业绩
5.2.5 Bofi互联网技术杠杆的应用
5.2.6 Bofi规模与盈利情况
5.2.7 Bofi对国内银行的经验启示
5.3 Simple——传统银行进入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模式
5.3.1 Simple发展历程
5.3.2 Simple的业务模式特点
5.3.3 Simple的运营渠道
5.3.4 Simple的服务内容及优势
5.3.5 Simple客户数量及市场份额
5.3.6 Simple盈利情况
5.3.7 Simple被BBVA收购后的业务发展
5.3.8 Simple对国内银行的经验启示
5.4 HSBC Direct
5.4.1 HSBC Direct概况
5.4.2 HSBC Direct业务模式特点
5.4.3 HSBC Direct的服务策略
5.4.4 HSBC Direct的营销模式
5.4.5 HSBC Direct经营情况
5.4.6 HSBC Direct对国内银行业的启示
5.5 SFNB失败的经验教训
5.5.1 SFNB的发展历程
5.5.2 SFNB的服务内容
5.5.3 SFNB的营销策略
5.5.4 SFNB失败的原因及经验教训
第6章:国内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的战略转型实践梳理
6.1 民生银行
6.1.1 民生银行经营情况分析
6.1.2 民生银行转型思路与路径
6.1.3 民生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布局
6.1.4 民生银行网点转型升级模式
6.1.5 民生银行大数据战略部署
6.1.6 民生银行创新营销推广模式
6.1.7 民生银行组织结构建设与调整
6.1.8 民生银行转型成效分析
6.1.9 民生银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6.2 中信银行
6.2.1 中信银行经营情况分析
6.2.2 中信银行转型思路与路径
6.2.3 中信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布局
6.2.4 中信银行网点转型升级模式
6.2.5 中信银行大数据战略部署
6.2.6 中信银行创新营销推广模式
6.2.7 中信银行组织结构建设与调整
6.2.8 中信银行转型成效分析
6.2.9 中信银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6.3 兴业银行
6.3.1 兴业银行经营情况分析
6.3.2 兴业银行转型思路与路径
6.3.3 兴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布局
6.3.4 兴业银行网点转型升级模式
6.3.5 兴业银行大数据战略部署
6.3.6 兴业银行创新营销推广模式
6.3.7 兴业银行组织结构建设与调整
6.3.8 兴业银行转型成效分析
6.3.9 兴业银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6.4平安银行
6.4.1平安银行经营情况分析
6.4.2平安银行转型思路与路径
6.4.3平安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布局
6.4.4平安银行网点转型升级模式
6.4.5平安银行大数据战略部署
6.4.6平安银行创新营销推广模式
6.4.7平安银行组织结构建设与调整
6.4.8平安银行转型成效分析
6.4.9平安银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6.5 招商银行
6.5.1 招商银行经营情况分析
6.5.2 招商银行转型思路与路径
6.5.3 招商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布局
6.5.4 招商银行网点转型升级模式
6.5.5 招商银行大数据战略部署
6.5.6 招商银行创新营销推广模式
6.5.7 招商银行组织结构建设与调整
6.5.8 招商银行转型成效分析
6.5.9 招商银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6.6 工商银行
6.6.1 工商银行经营情况分析
6.6.2 工商银行转型思路与路径
6.6.3 工商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布局
6.6.4 工商银行网点转型升级模式
6.6.5 工商银行大数据战略部署
6.6.6 工商银行创新营销推广模式
6.6.7 工商银行组织结构建设与调整
6.6.8 工商银行转型成效分析
6.6.9 工商银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6.7 建设银行
6.7.1 建设银行经营情况分析
6.7.2 建设银行转型思路与路径
6.7.3 建设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布局
6.7.4 建设银行网点转型升级模式
6.7.5 建设银行大数据战略部署
6.7.6 建设银行创新营销推广模式
6.7.7 建设银行组织结构建设与调整
6.7.8 建设银行转型成效分析
6.7.9 建设银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6.8 交通银行
6.8.1 交通银行经营情况分析
6.8.2 交通银行转型思路与路径
6.8.3 交通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布局
6.8.4 交通银行网点转型升级模式
6.8.5 交通银行大数据战略部署
6.8.6 交通银行创新营销推广模式
6.8.7 交通银行组织结构建设与调整
6.8.8 交通银行转型成效分析
6.8.9 交通银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6.9 北京银行
6.9.1 北京银行经营情况分析
6.9.2 北京银行转型思路与路径
6.9.3 北京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布局
6.9.4 北京银行网点转型升级模式
6.9.5 北京银行大数据战略部署
6.9.6 北京银行创新营销推广模式
6.9.7 北京银行组织结构北京与调整
6.9.8 北京银行转型成效分析
6.9.9 北京银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6.10 包商银行
6.10.1 包商银行经营情况分析
6.10.2 包商银行转型思路与路径
6.10.3 包商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布局
6.10.4 包商银行网点转型升级模式
6.10.5 包商银行大数据战略部署
6.10.6 包商银行创新营销推广模式
6.10.7 包商银行组织结构包商与调整
6.10.8 包商银行转型成效分析
6.10.9 包商银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第7章:银行业发展趋势前瞻与前景预测
7.1 银行业经营环境预判
7.1.1 中长期大环境
7.1.2 2017年行业外部环境
7.1.3 2015年行业形势预判
7.2 银行业发展机会分析
7.2.1 银行业存贷款业务发展空间预测
7.2.2 银行业中间业务发展空间预测
7.2.3 银行业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空间预测
7.2.4 银行业微贷业务发展空间预测
7.2.5 银行业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空间预测
7.3 银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7.3.1 银行业发展中的问题
(1)贵族化
(2)模式化
(3)逐利化
(4)中心化
7.3.2 银行业改革趋势分析
(1)利率市场化
(2)监管差异化
(3)民营银行趋势化
(4)消费者保护潮流化
7.3.3 银行业转型趋势分析
图表目录
图表1:互联网金融主要5种运行模式
图表2:2012-2016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
图表3:2012-2016年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
图表4: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核心企业交易规模市场份额
图表5:2012-2017年我国P2P借贷机构数量
图表6:2012-2017年我国P2P借贷平台交易规模
图表7:阿里小贷产品
图表8:2013-2017年我国余额宝用户数量变化
图表9:2013-2017年我国余额宝规模变化
图表10: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分流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影响
图表11:银行客户经历的四个时代及特征
图表12:银行客户的行为变化趋势
图表13:多渠道的互联网化行为模式
图表14:
图表15:况
图表16:
图表17:
图表18:
图表19:
图表20:
图表21:
图表22:均利率
图表23:
图表24:
图表25:
图表26:率
2012-2017年商业银行资产增长情况 2012-2017年各类商业银行资产同比增速情2017年商业银行贷款主要行业投向 2012-2017年商业银行负债增长情况 2012-2017年商业银行净利润(季度)2012-2017年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季度)2012-2017年商业银行成本收入情况 2012-2017年商业银行流动性比例情况 2017年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月加权平2012-2017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 2012-2017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2017年上市银行净利润增速
2017年上市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与不良贷款
图表27:未来银行渠道体系将呈现多种新兴渠道并存的立体式结构
图表28:美国银行业的交易流向网银和手机银行
图表29:银行进军电商的SWOT分析
图表30:银行发展电商的PEST分析
图表31:银行系电商的优劣势分析
图表32:建行“善融商务”平台的服务内容
图表33:近期银行系P2P上线项目
图表34:近期银行系P2P上线项目收益率及期限一览
图表35:移动运营商签订战略合作的银行
图表36:网点结构体系化转型设计与实施的基本步骤
图表37:现有零售条线主要规模效率指标
图表38:社区银行成本估算
图表39:社区银行可比效率指标
图表40:户均存款规模敏感性分析-1
图表41:户均存款规模敏感性分析-2
图表42:户均存款规模敏感性分析-3
图表43:富国重网点人员投入轻ATM建设
图表44:富国银行在美国银行业地位显示其资产结构的特征
图表45:富国社区银行业务模型
图表46:富国银行社区网点客户数远超行业平均
图表47:富国家庭客户数超过美国家庭长期增长率
图表48:富国社区网点完成交易量上升
图表49:富国客户随着运用渠道增加购买产品数量也在上升
图表50:家庭客户选择富国社区银行产品类型比例
图表51:新增客户中第一次购买富国产品类型
图表52:富国对于网店建设的主要考虑
图表53:整合业务渠道为客户提供适用的服务和金融产
图表54:工商银行数据积累速度
图表55:大数据的用处
图表56:ING Direct在各国的状况表
图表57:ING Bank 策略转变:坚持简单、公平、低成本
图表58:ING-DiBa的历史
图表59:ING-DiBa的商业模式
图表60:Bofi存款付息率随着QE 逐渐下降
图表61:Bofi付息率大幅高于其他美国大银行
图表62:2004-2013年Bofi存款账户和户均存款变化
图表63:2004-2013年Bofi各类型存款增长情况
图表64:Bofi存款付息率随着QE逐渐下降
图表65:Bofi付息率大幅高于其他美国大银行
图表66:Bofi资本回报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图表67:2004-2013年Bofi规模
图表68:2004-2013年Bofi营收与净利润
图表69:Simple的发展历程
图表70:Simple的运营模式
图表71:
图表72:
图表73:
图表74:
图表75:
图表76:
图表77:
图表78:民生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和产品创新
图表79:
图表80:
图表81:
图表82:
图表83:中信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和产品创新
图表84:
图表85:
图表86:
图表87:Simple手机App界面一 Simple手机App界面二 2013年底Simple用户超过10万 2012-2017年民生银行收入与利润情况 2012-2017年民生银行资产与负债情况 2012-2017年民生银行收入结构分析 2012-2017年民生银行网点数量
2012-2017年中信银行收入与利润情况 2012-2017年中信银行资产与负债情况 2012-2017年中信银行收入结构分析 2012-2017年中信银行网点数量
2012-2017年兴业银行收入与利润情况 2012-2017年兴业银行资产与负债情况 2012-2017年兴业银行收入结构分析 2012-2017年兴业银行网点数量
图表88:兴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和产品创新
图表89:2012-2017年平安银行收入与利润情况
图表90:2012-2017年平安银行资产与负债情况
图表91:2012-2017年平安银行收入结构分析
图表92:2012-2017年平安银行网点数量
图表93:平安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和产品创新
图表94:2012-2017年招商银行收入与利润情况
图表95:2012-2017年招商银行资产与负债情况
图表96:2012-2017年招商银行收入结构分析
图表97:2012-2017年招商银行网点数量
图表98:招商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和产品创新
图表99:2012-2017年工商银行收入与利润情况
图表100:2012-2017年工商银行资产与负债情况
图表101:2012-2017年工商银行收入结构分析
图表102:2012-2017年工商银行网点数量
图表103:工商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和产品创新
图表104:2012-2017年建设银行收入与利润情况
图表105:2012-2017年建设银行资产与负债情况
图表106:2012-2017年建设银行收入结构分析
图表107:2012-2017年建设银行网点数量
图表108:建设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和产品创新
图表109:2012-2017年交通银行收入与利润情况
图表110:2012-2017年交通银行资产与负债情况
图表111:2012-2017年交通银行收入结构分析
图表112:2012-2017年交通银行网点数量
图表113:交通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和产品创新
图表114:2012-2017年北京银行收入与利润情况
图表115:
图表116:
图表117:
图表118:北京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北京和产品创新
图表119:
图表120:
略····
2012-2017年北京银行资产与负债情况 2012-2017年北京银行收入结构分析 2012-2017年北京银行网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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