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

2024-06-30

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10篇)

1.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 篇一

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

组通字〔201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民政局:

去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和全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始终掌握工作主导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体平稳有序。但也有少数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违法违纪现象:有的地方任意简化选举程序,利用委托投票、代写选票等形式徇私舞弊;有的地方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屡禁不止;有的地方存在宗族宗派等各种势力甚至黑恶势力干扰换届选举的现象,等等。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破坏了换届选举的正常秩序,干扰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健康发展,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加以整治。今年下半年和明年,全国大多数省(区、市)将进行新一轮村“两委”换届。为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健康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换届工作程序。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程序和实施办法,精心编制换届工作流程图。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好本村选举办法,对候选人资格条件作出具体规定,切实把好候选人资格条件关。同时,进一步细化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相关规定。探索推行村“两委”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二、规范候选人竞争行为。全面推行乡镇党委和参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引导党员群众在换届选举前,通过制定选举办法等方式,对不当或非法竞争行为裁定提前作出明确规定,让参与竞争人员和党员群众明白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确保有序参与不违规。可以

通过竞职承诺、公开演说、现场问答等形式,组织候选人与选民直接见面,正当宣传展示自己,搭建候选人公开亮相、公平竞争的有效平台。

三、严格投票组织管理。加强投票现场组织工作,切实维护选举秩序。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也可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当场领票、写票、投票,集中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委托投票和代写选票。完善秘密写票制度,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各种手段做好防范工作,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防止出现舞弊现象。

四、完善防范监督措施。要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明确换届选举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选举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各种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完善选举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公开竞争、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采取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社会监督员等措施,积极探索舆论监督途径,加强社会力量对换届选举的监督。对那些选情复杂、竞争激烈,可能出现拉票贿选或各种势力影响干扰换届选举的重点村、难点村,要重点加强指导和监督,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并采取司法提前介入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解决苗头性问题。县和乡镇党委、政府要向每个村派驻换届工作指导员;对一些问题较多、矛盾纠纷大的重点村、难点村,要派出得力干部组成工作组驻村指导。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指导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

五、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风俗人情等实际情况,具体明确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界定标准,同时进一步明确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认定、查处的具体程序和责任部门。乡镇党委、政府按程序具体负责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必要时,提请县级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进行调查认定。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建立反映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县、乡选举工作机构要公布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采取措施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凡情节具体、线索

清楚的,要限时办结。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依法严肃查处;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黑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做到依法打击,绝不手软。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

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抓好换届选举工作,重点抓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督查。县、乡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将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加强和改进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积极协调纪检监察、宣传、信访、公安和司法等有关部门参与和配合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县、乡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探索建立村“两委”换届工作考核评估机制,把严肃换届工作纪律、防止和打击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作为农村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换届选举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完善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村“两委”换届过程中,对工作领导、指导不力和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理。中央组织部将会同民政部,适时对各地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中共中央组织部 民 政 部

2010年11月5日

2.严肃换届纪律 篇二

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是实现换届目标、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保证,是继承发展党的优良传统。

村“两委”换届选举,是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良好契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有利于增强党员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调动党员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贯彻落实;有利于保障党员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建立健全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提高农村基层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区建设进程。各党支部、各村(街)和镇直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和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任务。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遵守“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要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要强化教育防范措施,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选举等环节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做到防患于未然。要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受理,深入调查,早发现、早查处、早纠正;对查实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特别是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从快从严查处。要把换届风气作为考核市、县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对换届风气好的予以表扬,对换届风气不好、群众反映强烈、出现严重问题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严肃换届纪律 篇三

它是领导干部自身工作的迫切需要,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重要内部保证。党员干部在换届选举工作中按规定办事,在职责范围内行事,将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工作严谨、办事细致,以自身行动切实履行党员内部纪律作风,一心一意为人民,一心一意谋发展,抱着这种心态才能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重要的思想保证。

它是保证政府执政公信力的必然要求。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政府的一切行为都应该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果一味的包庇纵容恶劣的换届风气,怕这怕那,说明政府对换届工作底气不足,更容易造成群众的疑惑和猜测。因此,各级党委从换届一开始,就要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搞好党委换届的重大意义,严肃换届纪律、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等,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它是选出好干部的保证。按照干部选拔的要求,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换届如同接力,需要身心健康、同心协力,不计得失,勇于奉献。要通过换届,换出组织放心、党员信任、群众满意的好班子,换出团结、换出正气、换出干劲、换出心情、换出形象,换出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换出良好的发展环境,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跑官要官者,心术不正,本身就是投机经营,涉嫌违规。如果把这些人弄进领导队伍凑数,只能是贻害事业,祸害百姓,法理不容。

它有利立肃清老百姓的观念,树立良好的正气作风。当前,许多地方的老百姓对换届选出来的官员都有不同的意见,说这是某某的亲戚,那是个无能的人等等。说穿了,就是老百姓对所选之人不满意,对换届选的官员存在意见。所在,在选举之前,我们需要来自不同的声音,这才能形成竞争,形成一种良好的机制。而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正是这种机制的良药。他必将成为为民谋福祉的保障。只有在换届过程中发挥民主,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才能启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让有提拔前景的干部放心,让群众放心。

采取严密组织、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严加考核等“六严”措施,用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一,严密组织,及时部署严肃换届纪律工作。

二,严明纪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明确“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的纪律要求。这五个严禁包括:严禁拉票贿选,包括三个不准;严禁买官卖官,包括两个不准;严禁跑官要官,包括两个不准;严禁违规用人,包括六个不准;严禁干扰换届,包括四个不准。

提出组工干部的“五条禁令”:禁止跑风漏气、禁止替人说情、禁止打探消息,禁止收受礼品、禁止接受吃请。

三,严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换届纪律。坚持纪律教育“抓早”,坚持纪律教育“到人”,坚持纪律教育“入心”。

四,严格监督,把换届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换届工作中,注意综合运用制度监督、民主监督、组织监督措施,形成立体覆盖、贯穿全程的监督网络。

五,严厉查处,狠刹换届中的歪风邪气。

4.严肃换届纪律汇报材料 篇四

工作汇报

中共兰州市安宁区委组织部(2011年7月 日)

尊敬的吴部长,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吴部长一行莅临我区检查指导工作,这是对我区换届工作的极大支持和鼓舞。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组部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和省、市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换届纪律学习,切实加强换届纪律教育,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下面,就我区学习贯彻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向各位领导作一汇报。

一、基本情况

全区现有县级干部30人,其中正县6人、副县24人。男25人,占84%;女5人,占17%;少数民族2人,占7%;非中共党员2人,占7%。研究生学历4人,占13%;大学学历21人,占64%;大专学历6人,占21%。占6%;40岁以下1人,占3%;41—45岁5人,占21%;46—50岁9人,占32%;51—55岁8人,占29%;56岁及以上8人,占7%。平均年龄49岁。

二、主要做法

1、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这次换届,中央和省、市委高度重视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抓得非常紧。做好这次换届工作,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全区领导班子建设,建设城市功能完善、生态景观宜人、社会文明和谐的现代化新安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将严肃换届纪律,作为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换届是集中选拔任用党的执政骨干力量的一项重大政治活动,也是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的生动实践。选什么样的人、怎么样选人,都必须按照党内已经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和纪律规范来进行。换届是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相对比较集中的时段,也是拉票贿选、跑官要官、托人情、拉关系等不正之风的多发期。如果没有严肃的纪律和风清气正的环境作保证,放任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蔓延,让投机钻营者得到机会,势必破坏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制度,削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选人用人上的民主权利,损害党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进而势必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因此,严肃换届纪律,是全面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环节。二是将严肃换届纪律,作为选好干部配强班子、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组织保障。按照我区确定的“35313”的总体发展战略和“十二五”规划目标,推动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必须靠大批政治可靠、素质过硬、能力出众、作风优良、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领导干部。因此,选优配强区四大班子和街道、部门“一把手”就显得尤为重要。换届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选好干部、配强班子,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要通过严肃换届纪律,真正选好干部、配强班子,使优秀的人才通过合理合法程序走上领导岗位,确保组成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善于引领科学发展的领导集体,团结和带领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快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全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三是将严肃换届纪律,作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在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逐年上升。在2010年6月开展的全省县区组织工作满意度测评中,安宁区的名次较上年有了明显提升。在集中换届期间,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干部群众关注度很高,参与面很大,换届风气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因此,必须把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作为一场硬仗来打,努力通过换届,使选人用人公信度有新的提高。

2、多措并举,重点抓好严肃换届纪律宣教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成效,我区制定了•安宁区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措施。二是开展集中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5月24日区委组织区级领导、区委委员、区直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和各街道党政一把手参加了区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及时印发了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中组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组厅字„2010‟49号);中组部副部长张纪南同志在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上的讲话;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流程图;省委组织部吴德刚部长在全省市县乡换届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有关文件材料。通过集中学习党史党建相关知识和中央、省、市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树立了率先跨越发展意识,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全面做好全区各项工作和换届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三是组织召开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下发•关于做好区委常委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的方式,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开通电子邮箱、设立意见箱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了各街道、各部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经归纳整理,对区委领导班子提出意见5条,建议5条,对班子成员提出意见建议9条。并向各区委常委反馈了意见,在接收到反馈意见后,组织各位常委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了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

(四)开展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知识测试。为加深全体干部职工对“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和“四要四不准”纪律要求的了解。我们拟发《**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测试题》给干部职工进行测试,共发放测试题18份,收回18份。

(五)认真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承诺活动。在开展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工作。我们按照县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作出严守换届纪律的承诺,并将承诺书上墙公布。

(六)深入开展专题谈心谈话。我办领导注意深入各股室了解有关人员对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思想情况。办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都分别与干部职工特别是股室负责人进行2次谈心谈话,提醒督促干部职工切实担负起严肃换届纪律的责任,带头遵守换届纪律,督促他们自觉严守换届纪律,主动举报各种违纪行为和苗头。

(七)畅通换届工作监督举报渠道。我办主动开设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监督举报渠道。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专用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挂在单位监督岗下,电话号码为:

(八)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开展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工作过程中,我们通过以加大宣传力度为抓手,注意通过有效渠道向社会宣传换届纪律规定,因地制宜在办公室显眼位钉挂1幅永久性宣传标语。、广泛宣传 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5.严肃换届纪律意义重大 篇五

只有在换届过程中发挥民主,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才能启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让有提拔前景的干部放心,让群众放心。严肃换届纪律,能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能引导广大干部把心思用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多作贡献上,会使干部队伍人才辈出,生机勃勃。这就要求组工干部以对党组织高度负责、对人民事业高度负责、对干部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选人用人、知人善任,当好党的干部制度和用人原则的“守门员”。

一是把匡正风气作为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严肃纪律事关换届目标的实现,事关换届保障举措的落实,事关各级党委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提升,必须把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作为一场硬仗来打,通过严肃纪律、匡正风气,进一步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进一步鲜明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切实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是切实加强对严肃换届纪律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并落实。纪检机关和组织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健全严肃换届纪律的工作责任制,既抓好本级各项措施的实施,又加强对下级的督促指导,做到级级有责任、层层主动抓落实。要加强考核,在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和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时,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和换届风气民主测评,把调查和测评结果作为评价换届工作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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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始终保持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换届纪律的严肃性。坚持“三在先”,把保证风清气正工作做在歪风兴起之前。坚持教育在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信谣,不传谣,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警示在先,把“5个严禁、17个不准”的要求,作为换届工作的高压线;坚持预防在先,强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民主监督,把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严厉查处,形成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强大震慑,各地要畅通监督举报的渠道,对反映的违纪问题,要迅速受理,深入调查,早发现、早查处、早制止。对查实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

6.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总结 篇六

工 作 总 结

根据中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为了做好林业局换届选举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文件、会议精神,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从严肃纪律、严格教育、严密组织等方面进行了一次自检自查。现就我局近期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换届目标,筑牢思想纪律防线

林业局始终把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作为严肃换届纪律的目标,强调“三个坚持”(坚持教育在先、坚持警示在先、坚持预防在先),切实加强事前防范教育和政策法规学习。在教育对象上突出局领导干部、后备干部的防范教育,局党组领导干部带头专题学习,不断增强守纪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同时将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和市委组织部编印的《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学习读本和《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选编

(一)拉票贿选类》及县委组织部印发的《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选编

(二)》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大代表认真学习,并印发给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运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干部职工,提前打好“预防针”。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增强纪律观念,使严肃换届纪律人人清楚明白,人人自觉遵守,大家一致抵制不正之风,共同筑牢思想和纪律防线。

二、强化纪律学习,营造良好换届氛围

(一)强化集中学习教育,增强针对性。为认真贯彻上级换

出现的问题和苗头,确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不正之风的发生。

换届期间,林业局将确保思想上重视、责任上明确、措施上具体、行动上得力。以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确保我局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7.换届选举严肃纪律报告 篇七

风清气正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是换届之年。为认真落实严肃换届纪律各项任务,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通知》(组通字[2011]1号)、《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1]10号)要求,结合我镇换届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就镇换届期间严肃纪律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认真抓好对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两个《通知》的学习贯彻

1、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各党(总)支部学习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两个《通知》等有关文件。(时间要求:2011年1月;责任单位:镇组委办)

2、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两个《通知》要求,制定相应贯彻落实意见和《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日程安排表》,明确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完成时间和责任单位。(时间要求:2011年2月;责任单位:镇组委办)

3、将“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在各支部宣传栏公示,将换届有关文件在镇先锋网上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时间要求:2011年2月;责任单位:镇纪委、组委办、各支部)

4、换届工作启动前,镇党委负责同志采取适当方式,与镇党委现班子成员和村支部书记进行一次严肃换届纪律专题谈话,提醒并督促他们带头严格执行换届纪律。(时间要求:2011年2月;责任单位:镇党委)

5、将严肃换届纪律工作作为2011年重要任务,纳入镇党风廉政和组织工作,并在镇第十二届六次人代会和全镇务虚工作会议上进一步部署,提出要求。(时间要求:2011年2月;责任单位:镇纪委、组委办)

二、认真做好镇党委换届中严肃换届纪律工作

6、镇党委成立换届工作督查组,对换届中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进行督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时间要求:2011年2月;责任单位:镇组委办)

7、在召开民主推荐会前,将区委组织部编印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内容的册子、提醒卡函送每一位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学习,要求作出严守换届纪律的承诺,并填写回执寄回镇组织委员。在下发党代会通知时,将编印的册子、提醒卡函送每一位党代表,要求既严格遵守又加强监督,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时间要求:2011年2月;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组委办)

8、在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时,协助区委考察组组织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了解参加民主推荐会人员知晓“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要求的情况,以及是否有干部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时间要求:2011年2月;责任单位:镇组委办)

9、在给党代表发会议通知时,一并发送换届风气测评表,对镇换届风气总体情况和是否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报区委组织部。(时间要求:2011年3月;责任单位:镇组委办)

10、严格执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换届工作中,凡是违反换届纪律的事项,党支部要向镇党委如实报告。(时间要求:2011年3月;责任单位:各支部)

11、对镇党委换届中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总结。(时间要求:2011年3月底;责任单位:镇组委办)

三、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12、认真做好违反换届纪律举报受理工作。健全信访、电话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突出问题的举报限时办结。(责任单位:镇纪委)

13、实行查核专办制度。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对上级组织部门的立项督查件,在15日内报送查核结果;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对反映线索不具体的,也要进行谈话诫勉。严格查核责任,举报查核情况报告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责任单位:镇纪委)

8.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 篇八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严肃换届纪律专题宣讲提纲

(2011年7月)

同志们:

今年是全国省、市、县、乡四级领导班子换届启动之年。根据中央和市委的部署,全市乡镇换届选举将于今年四季度进行,前不久市委已对乡镇换届工作作出部署。换届五年一次、一次管五年,是全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寄予厚望。能否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能否巩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直接关系换届成败。县委及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乡镇换届工作,大力宣传换届纪律,目的就是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圆满完成乡镇换届选举工作,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为实现“十二五”目标、推进云阳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深刻认识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意义及背景

这次换届是在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新形势下进行的,选人用人标准高;是在贯彻新一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新形势下进行的,推进改革任务重;是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形势下进行的,扩大民主举措多;是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新形势下进行的,纪律风气要求严。为此,中央和市委高度重视换届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的硬招实招。1月17日,中 组部会同中纪委召开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同时下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换届工作“高压线”。4月11日,中组部会同中纪委又召开了严肃换届纪律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同志从严密组织、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严加考核6个方面,介绍了严肃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的有关举措。随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也下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换届纪律要求。7月2日,市委还举办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专题报告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存根同志明确要求:“绝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要层层夯实严肃换届纪律责任,坚决打好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关键一仗”。不难看出,中央和市委对严肃换届纪律高度重视,充分表明了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信心和决心。

党的十七大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在县委正确领导和市委组织部有力指导下,组织部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建立健全“三公三意三匹配”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要求,紧紧抓住干部群众最关心、社会反映最强烈、对公信度影响最直接的问题,推出了一系列举措,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逐年提升,为搞好这次换届打下了良好基础,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比如,探索建立“两公开两推荐四差额”办法选拔党政正职,采取“三考”选拔正科级领导干部的做法,得到了存根部长的批示肯定;每年底对县管领导 班子及成员进行回访复查,全面了解领导班子的运行情况,班子成员的表现情况,一般干部的工作情况,并作为干部进退留转的重要依据;民主评议中层干部,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有力地提振了全县干部队伍的精气神,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明显增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组织工作特别是干部选拔任用也还存在一些值得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如何把最优秀的干部放到最能发挥作用的岗位;二是如何激励任职10年以上县管领导干部;三是如何帮助边远、高寒乡镇干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四是如何进一步提高组织工作的满意度,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亟待研究和解决。为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的极端重要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切实打好这场硬仗,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向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准确把握“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要求 严肃换届纪律、保持风清气正,是中央对这次换届工作的明确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地方换届工作的纪律保障,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习近平同志指出“要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厉查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贺国强同志指出“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惩治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确保地方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李源潮同志要求“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去年以来,中央明确提出了“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市委也出台了一系列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以最坚决的态度抓好贯彻落实。第一,严禁拉票贿选。拉票贿选是这些年干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换届期间最容易发生的问题。这次中央明确提出“3个不准”,即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拉票;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从过去换届的情况看,虽然中央三令五申,但仍有一些干部无视换届纪律,顶风违纪,在换届推荐或选举中拉票贿选。据中组部通报,去年全国受理反映拉票贿选的问题共1092件,列违反干部人事纪律问题举报量的第3位(2010年12月,湖南省溆浦县油洋乡召开乡人大代表会,采取等额选举方式补选一名副乡长,组织确定的唯一正式候选人为杨某。该乡干部严继红为了当上副乡长,会前向5名人大代表每人行贿200元,请他们在选举时投他一票。最终,严继红当选油洋乡副乡长。2011年1月,根据查明事实,严继红被开除党籍,并依法撤销补选为副乡长的选举结果)。事实证明,靠拉票贿选,不但不能把官位拉上去,反而会把自己拉下来,甚至拉进监狱。这种不正当手段是民主的“怪胎”,直接破坏民主规则,必须重点关注、严加防范。

第二,严禁买官卖官。在各种腐败现象中,买官卖官是危害最大、最致命的腐败。这次中央明确提出“2个不准”,即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索取、收受贿赂。近年来,随着中央加大对用人腐败的打击力度,一批买官卖官案件被查处曝光。在这次换届中,中央和市委明确提出要保持对买官卖官行为的高压态势,不仅让卖官者身败名裂,也要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

第三,严禁跑官要官。换届中,跑官要官风气最容易出现,不仅想升迁的可能跑,担心“位子”被挤掉的也可能跑;不仅不符合条件的可能跑,符合条件、已被列为提拔对象的也可能跟着跑。中央对此明确提出“2个不准”,即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中组部曾经查处过一起典型的跑官案件,某地的一个县级领导干部跑官,最后揣着骗子伪造的任职通知,跑到中组部去报到上任,人赃俱获,被逮了个正着)。在这次换届中,必须坚决刹住跑官要官之风,使跑官的人没有门路、要官的人不敢伸手,真正做到不让老实干事者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第四,严禁违规用人。中央明确提出“6个不准”,即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这些问题,都是《廉洁从政准则》和《干部任用条例》明令禁止的行为,也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办法》必须追究责任的行为。

第五,严禁干扰换届。中央明确提出“4个不准”,即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主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从以往换届来看,一些人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总会挖空心思、变换手法破坏选举,干扰换届(安 徽省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张某因多次受到某市领导的批评,一直心怀不满。2007年6月,张某出资1万余元,指使他人编造、印制虚假内容和含有侮辱性语言的匿名信,寄发给本省和中央领导,在得知省委换届考察组即将到淮北考察的消息后,再次指使他人购买1部手机和4张手机卡,并口述含有诸多侮辱性内容的短信,发送给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及市直单位负责人。2007年11月,张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被撤销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这些人之所以有这样的行为举动,就是他们把名利看得太重,对个人得失想得太多,其实质是党性不纯,是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出了问题。在这次换届中,必须注重预防和坚决制止这些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换届工作秩序,确保换届选举任务圆满完成。

“治乱要用重典”。针对“5个严禁、17个不准”纪律要求,中央提出了“5个一律”的惩治措施:一是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二是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三是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四是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 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是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上述换届纪律要求,我们必须态度坚决、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对换届中出现违反“5个严禁、17个不准”的行为,要露头就打、一查到底,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以铁律重典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三、在换届中全面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

集中换届是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重要途径,是建设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必须在县乡班子集中换届中全面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四项监督制度”,换出好班子,选出好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第一,要掌握换届中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条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外,特别要按照提拔领导干部的七个资格条件来执行:一是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二是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三是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四是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五是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 年内完成培训。六是身体健康。七是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规定的党龄要求。同时,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领导班子成员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拔。

第二,要积极履行民主权利。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领导班子职位的设臵全额定向推荐,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对新提名人选要进行差额考察。对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要全面“公推”。如果是民主推荐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则由本部门的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如果本部门人数较少,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党员干部个人也可以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但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经组织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如果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则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如果现任班子成员在全额定向推荐中推荐票未过半数,或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不宜继续担任原职务的,不再提名。在换届选举中,除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外,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候选人介绍方式可采取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书面述职、回答提问等,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乡镇党委委员差额比例不低于20%。

第三,要自觉配合上级党委做好干部考察、交流工作。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要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方面考察干部的德。对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上级领导 机关有关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其他有关人员。在换届中,还要对一些领导干部进行交流。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交流的重点是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在同一地方任职时间较长的乡镇主要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及因工作需要交流的干部。在同一乡镇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应该交流。在加大交流的同时,也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有关规定,保持班子的相对稳定和本地公布与交流干部的适当比例。

第四,要认真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去年,中央先后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一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该《办法》坚持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将责任追究对象划分为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等5个大类,对每一类责任追究对象,针对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职责和权限的不同,分别规定了应当追究责任的主要情形,共39种。责任追究的方式有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5种措施。纪律处分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作出。其中涉嫌犯罪的,还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 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1)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2)越级提拔干部的;(3)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4)乡镇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5)其他应当事先报批的事项。报告的内容包括提拔调整干部的原由,拟提拔调整对象个人情况、任用意向,职数配备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三是《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这里重点是延伸“一报告两评议”范围,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或者年度考核开展“一报告两评议”。也就是说,凡是有干部任免权的单位党委(党组),都要普遍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乡镇(街道)、有干部任免权的县属部门中都要推行选人用人公信度测评和“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测评、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四是《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严格执行中组部办法中规定的6项检查内容和6道检查程序,做到内容一项不缺、程序一步不少,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对有干部任免权的党委(党组)书记,在其提拔使用、平级交流、到龄退休前,均检查其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职责情况。对检查中发现并查实的用人违规行为,该处分的必须处分,该纠正的必须纠正,该追究的必须追究。对民主评议结果未达到中组 部办法中规定的两个“三分之二”的(民主评议中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人员),将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取消提拔资格等组织处理。

四、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为落实好中央和市委的要求,县委及时转发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实施方案》,制定了加强干部政策法规宣传的通知,从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严密组织等方面作出了具体安排。希望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狠劲落实各项措施,全力以赴保证风清气正、保证换届圆满成功。

一是要正确对待换届。换届既是对各级党委执政能力的直接检验,也是对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一次大考,考的是党性觉悟、思想境界和胸襟气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自身的模范行动肃歪风、扬正气;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自觉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以坦然之心对待组织安排,以平常之心对待群众挑选,以开阔胸怀对待进退留转,不因“进”而沾沾自喜,不因“退”而意志消沉,不因“留”而固步自封,不因“转”而满腹牢骚,切实防止心理失衡、言行失控、党性失规,经受住换届的考验。每一名干部都要真正做到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自己,要锲而不舍干事创业、淡泊明志对待进退留转。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部门要坚持公道正派,敢于为那些坚持原则、勇于负责、埋头苦干、不跑不要的干部撑腰说话,对那些妒贤嫉能、造谣诬告、挑拨是非、混水摸鱼的,要坚决制止,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二是要狠抓教育。各级党委(党组)要通过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干部政策法规和换届纪律规定,做到先学先行;在换届考察民主推荐会前,以及下发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会议通知时,要一并将换届纪律要求函送参会人员,确保把换届纪律教育落实到与换届有关的每一个人。要扎实抓好换届纪律宣传,要通过媒体专栏、信息专刊、电视访谈、网络交流等形式,广泛宣传换届纪律,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乡镇党委书记和后备干部要层层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并通过媒体公示,广泛接受监督。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与班子成员和后备干部进行一次专题谈心谈话,宣传换届纪律、听取干部心声、理顺干部情绪。

三是要狠抓监督。要抓住关键环节,民主推荐时,必须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是否有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考察对象公示时,必须把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组织考察时,必须了解考察对象执行换届纪律情况;换届选举时,必须请代表和委员对本地换届风气总体情况和是否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明显偏低、经调查了解确实存在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此外,换届期间县委将派出干部考察组、巡回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不间断地对各单位换届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是要狠抓查处。要健全电话、信访、网络、手机举报平台,设立“12380”举报电话,确保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畅通。要坚持 从快从严查处,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组织专门力量重点查办;对反映线索不具体的,先谈话诫勉;对上级批转查核的,实行立项督查;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必须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披露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对换届选举期间当场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制止、坚决纠正。要严格追究问责,对经查确实存在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没有任何人情可讲,必须依据党纪处分条例、责任追究办法和中央“5个一律”的规定,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处理到位、追究到人。

9.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 篇九

二O一一年四月二日

达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召开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动员大会

全旗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保证换届政策及相关文件人尽皆知,3月31日下午,陈龙局长主持召开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动员大会,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龙局长传达了旗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暨全旗党建和党委换届工作会议精神,同时表示严肃换届纪律做好换届工作,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关键所在,是推动达旗经济跨越发展、加快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保证,也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内在要求。更强调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注重这次党委换届工作,在党委换届工作期间要自觉讲党性、识大体、顾大局、守规矩,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10.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 篇十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委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提出的“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内容:

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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