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帮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意见(11篇)
1.刑释帮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意见 篇一
松综治委发„2012‟8号
关于印发《xx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xx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安排意见》已经乡综治委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xx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安排意见
2012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乡政法工作会议和乡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以构建平安和谐xx为目标,以坚持政府主导下的“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方针,落实“衔接帮教有效、齐抓共管有序、保障措施有力”的总体要求,努力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促进我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
1、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委会根据领导班子调整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一人专门负责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专干的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大力加强街道安帮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争取乡党委的高度重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的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并适当增加工作经费,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述职评议制度,促进各成员单位自觉履行职责。
2、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督查考核。按照乡安帮领导小组制订的《安置帮教工作考核办法》,各村安帮站完善考核奖励机
制,探索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健全和落实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督查、讲评和情况通报制度。
二、切实做好衔接排查工作,有效杜绝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
1、规范和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
(1)积极与乡司法所联系,及时建立安帮档案。
(2)积极与乡公安部门联系,做到接得及时,帮得到位。
2、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各村安帮站要对上一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统计,每月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摸底,重点查清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未回本地报到落户、外出打工和“三无”(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刑释解教人员。
3、各村安帮站每季度必须找刑释改教人员进行一次谈话帮教,每进行一次回访,杜绝脱管和漏管现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三、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构建社会化帮教工作格局
1、巩固刑释解教人员“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主题帮教活动成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开展“创无重新违法犯罪村”活动,以减少社会乱源和不和谐因素,推进平安和谐xx建设。
2、严格落实责任帮教制度。进一步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逐一签订帮教责任书的“一帮一”、“多帮一”责任帮教制度、跟
踪回访制度、定期谈话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委托帮教制度。加强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和“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3、进一步壮大帮教工作力量。把帮教工作与平安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精神文明创建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协和其他社会团体的作用,扩大热心安帮工作的社会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职工、团员、青年、离退休人员积极参与帮教工作。
四、积极落实国家有关政策,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要认真贯彻县综治委转发的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出台切合实地的实施细则,落实好中央的优惠政策,扶持和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多条路径就业。认真落实省安帮工作领导小组、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对刑释解教人员中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给予社会救济的通知》,将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纳入我街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工作体系,实现应保尽保。
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的改革发展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培养和总结宣传一批从事安置帮教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和一批弃旧图新、勤劳致富的刑
释解教人员典型,以此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安置帮教工作得到全社会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主题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安排xx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2012年4月25日印发
2.刑释帮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意见 篇二
津南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工作职能, 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新路子, 确保刑释解教人员零重新犯罪。
津南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安置帮教管理软件网络平台的优势, 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的动态化管理。同时, 把建设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过渡性基地作为重点工作, 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缓解了困难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与生存压力, 引导和帮助他们尽快适应社会、回归社会。各镇司法所还和刑释解教人员签订帮教责任书, 密切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 通过定期家访、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等途径, 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 督促其遵纪守法。
2014年, 津南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帮教率、安置率均到达100%, 无重新犯罪人员。刑释解教工作的扎实开展, 有力维护了津南社会和谐稳定, 推动了“平安津南”建设。
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篇三
XX县在X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我县安置帮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 “ 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 ” 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 “ 教育、感化、挽救 ” 的工作方针,扎实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切实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去年一年来,我县共接收刑释解教回籍人员 89 名(其中刑释 名,劳教 名),接回率达到 %,安置帮教率达到 99%,重新犯罪率有效控制在 1% 以下,达到了安置帮教 “ 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正其本 ” 的目的。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今年我县工作开展情况作一个简要发言:
一、夯实基础,明确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责任 我县始终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一是健全机构,强化县、乡(镇)、村(居)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规范化建设力度,形成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县乡(镇)、村(居)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在组织机构上确保了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制定印发工作要点,明确县各成员单位及各安帮办的职责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包安置、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的工作目标管理,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
4.刑释帮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意见 篇四
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汇报
市综治委:
根据省委政法委、综治委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职能部门精心组织,使这项工作在全市有计划、有步骤、全面地开展起来。按照市综治委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就前
一阶段的工作向市综治委重点述职汇报三个方面: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政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搞好这项工作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当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社会失业率增高,导致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更加困难,从而使他们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加大。二是社会人口流动频繁,导致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难度增大,由此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三是党的十七大召开和北京奥运会举办在即,从而使党和国家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开年以来我们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概括地说,我们“明确了一个总目标、提高了两个认识、克服了三种思想”。
明确了一个总目标:即是通过召开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中央、省、市有关精神,使各级各部门“明确了做好维护当前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总目标”。提高两个认识:即是通过举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学习座谈会”,使大家一方面充分认识到,“搞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政法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执政为民、尊重人权、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充分认识到,“加强领导是搞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前提,强化措施是搞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基本保证,注重实效是搞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根本要求”。克服三种思想:即是通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验交流会”,克服了一部分人“认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当前许多大学生难找工作、企业职工下岗的情况下,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实在是难上加难”的畏难思想;克服了一部分人“认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只是上面搞形式,下面做样子、走走过场就行了,不必真刀真枪的干”的应付思想;还克服了一部分人“认为要搞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目前国家的政策和措施还不够到位,中央一定会出台新的政策、硬的措施,自己先等一等、看一看”的等靠思想。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绝大多数刑释解教人员经过教育改造,有弃旧图新、重新做人的愿望,但他们的心理十分敏感、脆弱,思想很不稳定,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帮教和妥善的安置,找不到生活出路,极有可能重蹈覆辙,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很多事例说明,这些人一旦重新犯罪,往往是作大案、要案,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极大,给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所以,我们通过召开动员会、学习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力争把安置帮教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齐抓共管
中央、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后,我们迅速向市委有关领导作了汇报,争取了市委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并于第一季度召开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市2007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各项工作。为了确保今年的工作落实到位,我们在工作中紧紧抓住三个重点。
一是领导重视。我们争取了各级领导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视和支持。首先,市委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XXX同志在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作了主体报告,并担任了市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然后,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成员都分别由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一把手或分管领导担任。其次,各区(市)以及各乡镇党委分管领导亲自主持了当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专题会议,并作了专门讲话,具体安排布置有关工作,体现了各级领导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真正实现了领导挂帅、大员上阵。
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划 篇五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划
为了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此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要求,真抓实干,着力创新,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步骤和工作任务 1、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建设,适时调整小组成员,使各成员单位之间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要完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信息,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工作的开展。 2、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和改进衔接工作 按照市局要求,认真做好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查清底数,掌握去向,重点是查找去向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通过排查、异地协助等方式,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中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4月20日之前,各所都要完成对上一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并以书面形式上报调查报告。 3、努力工作、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 按照哈司通[]26号文件的`通知精神,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使摸底情况详细准确,我县将五种矫正对象以犯罪类型、性别、年龄以及职业类别进行划分。通过调查,将近三年来五种社区服刑的真实情况,于5月10日前将社区校正对象内部结构统计表报市局。 4、认真组织、努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调查工作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县从6月份开始对返回我县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跟踪调查,截止到8月份将调查报告报市局。 5、加大安置力度、努力做好过渡性安置实体、基地普查工作 按照省委[2005]6号文件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大安置帮教力度,今年8月份对现有的实体,进行清理整顿和登记认证,于8月10日前将普查报告报市局。 6、完善各项制度,推动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 按照综治委[]17号文件要求,为推动安置帮教工作开展,使各级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切实负起责任,各级安置帮教组织要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衔接、例会、培训、档案、统计、信息通报、对外协调等项工作制度。结合目标管理,建立量化考核激励机制和绩效评估体系,对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真正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领导责任查究制,推动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发展开展。 三、为实现目标而采取的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抓成果,保效果。 2、完善各项制度,推动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发展。 3、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力争一年内安置帮教工作有一个新的起色。
6.刑释帮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意见 篇六
工作要点
2011年,xx镇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区人民政府《实施意见》(府发„‟xx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矫正、管理等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xx建设。
一、工作目标
积极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到85%,帮教率达到98%,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的帮教安置工作目标;对社区矫正人员100%监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05%以内目标。充分发挥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措施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司法、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夯实帮教安置工作基础。
1、进一步推动帮教安置工作规范化,认真做好衔接工作。
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帮教安置工作机构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制度、考核制度、登记制度、统计制度等,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实现帮教安置工作规范化。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对按时回到原址的刑释解教人员,要妥善做好安置工作,落实帮教人员,建立帮教登记册,降低脱管和漏管失控现象。重点解决好人户分离、流动人口、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和“三无”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2、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管理软件的运用。
按照区相关部门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管理软件的启用,推动我镇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管理信息化发展。一是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管理软件的培训;二是做好帮教安置管理软件的试运行。
进一步完善充实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在司法所设立办公室,各村民委员会建立矫正工作组织,由村委会干部担任矫正对象的联络员,由矫正对象的亲属担任家庭矫正责任人。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组建社区矫
正志愿者队伍,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和无重新犯罪现象。
3、坚持分类矫正与指导,加强教育管理。
在完成矫正对象衔接工作的基础上,对现有矫正对象再次进行摸底、调查,了解他们的社会背景和家庭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建立健全个人档案。根据各个对象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矫正方案。与各村委会负责人签订社区矫正工作责任书;对矫正对象按犯罪性质、矫正期限及刑罚的不同,分别进行谈话了解,详细记录每个矫正对象目前的思想状况、工作及家庭情况,并整理存档。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要求矫正对象周见面、月汇报、季总结,按时参加法制学习、公益劳动。
4、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一是工作例会制度,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例会,通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和矫正对象思想动态,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二是社区矫正管理制度,要求矫正对象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每月定期参加公益劳动。三是考核奖惩制度,每月对矫正对象的学习情况、公益劳动表现和遵章守纪情况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评分。四是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制度,司法所建立规范的矫正工作档案,对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社区矫正的有关资料进行统一保管,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单独立卷。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完善衔接登记、排查、谈话、接访、目标管理检查考评、建档立案等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使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全面推行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制,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考核范畴,将考核作为督促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
3、完善工作体制。要坚持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体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好职能作用,特别是落实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专项工作经费,以及低保、养老保险、就业等政策;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7.刑释帮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意见 篇七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2005年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要求,真抓实干,着力创新,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步骤和工作任务
1、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建设,适时调整小组成员,使各成员单位之间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要完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信息,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工作的开展。
2、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和改进衔接工作按照市局要求,认真做好2004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查清底数,掌握去向,重点是查找去向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通过排查、异地协助等方式,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中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工作计划范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划工作计划》。4月20日之前,各所都要完成对上一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并以书面形式上报调查报告。
3、努力工作、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哈司通26号文件的通知精神,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使摸底情况详细准确,我县将五种矫正对象以犯罪类型、性别、年龄以及职业类别进行划分。通过调查,将近三年来五种社区服刑的真实情况,于5月10日前将社区校正对象内部结构统计表报市局。
4、认真组织、努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调查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县从6月份开始对2002返回我县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跟踪调查,截止到8月份将调查报告报市局。
5、加大安置力度、努力做好过渡性安置实体、基地普查工作按照省委6号文件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大安置帮教力度,今年8月份对现有的实体,进行清理整顿和登记认证,于8月10日前将普查报告报市局。
6、完善各项制度,推动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按照综治委17号文件要求,为推动安置帮教工作开展,使各级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切实负起责任,各级安置帮教组织要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衔接、例会、培训、档案、统计、信息通报、对外协调等项工作制度。结合目标管理,建立量化考核激励机制和绩效评估体系,对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真正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领导责任查究制,推动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发展开展。
三、为实现目标而采取的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抓成果,保效果。
2、完善各项制度,推动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发展。
8.刑释帮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意见 篇八
会 议 记 录
会议名称: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
会议日期:2016年1月4日
会议时间:上午11:00 会议地点:奠安司法所
主持人:邱鹏举
参加人:政府部分职工及各村三职干部
记录人:邱鹏举 会议内容:
一、学习内容
1、学习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相关优惠政策和业务知识;
2、学习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措施和注意事项:不能歧视、注意为刑释解教人员保守秘密。
二、交流研讨
1、讨论如何更好地监管刑释解教人员而不伤其自尊;
2、分析当前我乡刑释解教人员大多常年在外,帮扶困难,易托管的应对方法。
二、工作回顾 1、2015年度奠安司法所严格按照县局要求,对在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每季度走访一次,每月电话询问一次,目前均在奠安司法所严格管控之内,为发生一起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案例;
2、针对当前我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大多常年在外,掌控和帮扶存在一定困难,奠安司法所乡奠安乡政府建议联系刑释解教人员所在地当地政府配合帮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力度严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2、联系刑释解教人员所在地当地政府配合帮扶:
3、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力度,重点实施“危房改造”“产业发展”等项目,以吸引刑释解教人员回归本地,便于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
会 议 记 录
会议名称: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
会议日期:2016年4月6日
会议时间:上午11:30 会议地点:奠安司法所
主持人:邱鹏举
参加人:政府部分职工及各村三职干部
记录人:邱鹏举 会议内容:
一、学习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摘录
1994年12月29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章第五节“释放和安置”,规定了四条内容。其中37条规定:“对刑满解教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区”。“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第38条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其它公民平等的权利”。第五章68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罪犯的亲属,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2、《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1999年2月3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民政部)
3、《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摘录 1991年8月2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指出:“妥善安置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摘录。
1992年7月22日经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中指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一是提倡尽可能由原单位接受安置;二是鼓励和帮助自谋职业;三是暂时无业可就的,由司法行政部门和劳动部门共同开办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经济实体,予以就业前的过渡性安置,并积极帮助其就业,防止流落社会重新犯罪。
5、《全民所有制工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摘录。1992年7月23日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17条“企业防地有劳动用工权”中规定:“刑满释放人员,同其它社会待业人员一样,经企业考核合格,可录用。在服刑期间保留职工身份的刑满释放人员,原企业应当予以安置”。
二、交流研讨
1、讨论如何更好地监管刑释解教人员;
2、分析当前我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大多常年在外,掌控和帮扶存在一定困难,建议政府联系刑释解教人员所在地当地政府配合帮扶。
二、工作回顾
2016年度第一季度,奠安司法所严格按照县局要求,对在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各实地走访一次,坚持每月电话询问一次,使得辖区内5名刑释解教人员均在奠安司法所严格管控之内,未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档案,定期追踪管理,严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2、联系刑释解教人员家属配合司法所管理:
9.刑释帮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意见 篇九
2012年,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职责法治化”的安置帮教工作为目标,全镇上下齐抓共管,各单位通力协作,通过切实改进和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分层次帮教,多形式安置,进一步提高安置帮教率,有效减少重新犯罪率,为全镇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各村、各单位应加强领导,充实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堵塞工作漏洞,层层落实责任,保证按照帮教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定期排查,加大管控力度
各村帮教小组应全面了解和掌握2011至2012年刑释解教人员底数和情况,为进一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奠定基础,对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查找登记,掌握去向,对表现不好、有违法犯罪倾向的落实帮教管控措施,对由现实危害活动的,加强查证、侦控和打击,各村要根据自行掌握的情况进行摸排,动员刑释解教人员的家属和亲属、邻居等提供情况,并与下发的各单位进行比对核实。对查实不了的,共同与派出所查找,切实掌握人户分离和暂住人口中的刑释解教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两头包、双到序”措施,确保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到位、管理到位,对他们中心的违法活动发现得了,控制得住,提供得出。
三、强化落实,确保社会稳定
各村安置帮教小组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档案盒安置帮教档案,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在安置工作上,坚持就业安置市场化原则,实现就业安置多元化,同时要确保有关政策落实到位。在帮教工作上,帮教小组要指定帮教人对帮教对象进行帮助教育,帮教形式以“二帮一”为主,帮教方式以村委会为主,各自开展工作,在结对帮教过程中,各村帮教小组应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帮教对象谈心一次,回访一次,信息报告一次,做好“三包一辅助”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xx镇人民政府
10.刑释帮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意见 篇十
为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尽快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人社部门按上级文件要求和自身业务特点,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等方面,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为刑释解教人员人员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本年度具体帮教工作措施如下:
一、做好刑释教人员调查、统计工作
今年我县按上级文件要求,对城乡劳动者就业状况进行了调查、统计,建立台帐。刑释解教人员属于本次调查统计的对象,通过调查摸清刑释解教人员年龄、就业状况,针对性做好就业指导工作。
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服务工作
对在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的刑释解教人员,动员他们极积求职,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对未就业的城乡镇户口刑释解教人员,人社部门为他们办理求职登记,推荐就业岗位,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刑释解教人员凭登记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今年企业普遍出现用工难的问题,我县人力资源市场招开多场用工企业招聘会,通过我们细致的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大多找到自已满意的工作。
三、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援助工作
对劳教前属于招工进入企事业单位职工刑释解教人员,刑释解教后凭原招工表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给于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对刑释解教人员家庭中无一人就业的零就业家庭,进行就业援助,至少推荐一人就业,或安排到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上就业。
劳教前已在企事单位就业的刑释教人员,且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的,刑释解教后,可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求职登记,对有就业愿望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年龄达到“4050”的刑释解教人员,以个人名义参保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贴。
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险工作。
11.刑释帮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意见 篇十一
(2011第1期科级干部培训班)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特定的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持、教育和管理的活动,其主要对象是刑满释放五年内、解除劳动教养三年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和帮助教育,使他们走上新生之路,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是党的一贯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实践证明,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作,其中衔接工作是前提,帮教工作是基础,安置工作是关键。近年来,安置帮教工作在预防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应该看到有相当一部分地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还比较薄弱,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工作无人抓、无力抓、不会抓,安置帮教工作的措施远远没有落到实处;一些地方和基层的党政领导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帮教体系不够健全,帮教措施力度不大,就业安置困难;一些地方各有关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和协调配合,缺乏整体合力,1
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一部分基层安置帮教组织有名无实,帮教对象底数不清,衔接管理工作不规范,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现象较为严重;安置帮教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缺乏有效的保障等等。对此,结合日常的安置帮教工作,我个人认为应着重从下面五个方面来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齐抓共管,提高安置帮教成员单位参与率。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安帮工作摆上位置,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全年工作考核目标,列入议事日程,实行“一票否决”,层层签定安置帮教责任状,强化帮教责任,实行定期考核和奖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加强监督和检查,切实抓出成效。同时还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帮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广大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六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和帮教工作的意见》规定的职责,司法行政安置帮教协调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对安帮工作各成员单位提出指导性意见,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公安、劳动、民政、财政、工商、税务及工、青、妇等安帮工作成员单位迅速形成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做到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出台低保、就业、教育、培训、工商、税务等政策,力争给刑释解教人员更多的优惠,扶持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从而发挥整体效能,共同做好安帮工作,使
这项工作充分体现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特色。
二、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站达标率。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帮教组织网络,突出重点,把安帮工作的重点放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帮教组织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做好工作人员队伍的充实调整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各级帮教组织,不断改善和优化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逐步形成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群众威信高、热爱安帮工作的高素质帮教队伍,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安置帮教的实务能力,咬准“安置率85%、帮教率95%以上,重新犯罪率4%以下”的平安创建工作目标,实行“三定一包”(即: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包转化),努力做到层层有人管、级级有人抓,针对每一刑释解教人员的不同情况,及时掌握他们的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开展以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形式帮教活动,把安帮措施具体落实到每个刑释解教人员身上。同时,不断推进基层安置帮教工作站的规范化达标建设,将基层安帮工作站的建立健全纳入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全面加强工作站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六抓”(即:抓硬件、制度、台帐、公示、培训和考核),努力达到组织健全、业务规范、人员充实、队伍稳定、设施完备的工作目标,全面强化整体功能,确保安帮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全面达标,努力提高安帮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加强衔接管理,丰富帮教形式,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帮教
率。要切实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当前安帮工作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安帮对象情况不明、底数不清、脱管和失控现象严重,许多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后,直接流散社会,不知去向,人户分离现象较为普遍,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央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开展排查工作,查清底数,掌握去向,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改进和加强衔接管控,及时了解和掌握动态,稳步推进衔接管理工作网络化,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强化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和管控,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失控,推动安帮工作走向规范化和现代化动态管理的科学轨道。同时,丰富帮教形式,充分动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通过组织报告团、文艺表演、影视剧制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做好安帮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慰问信等形式,教育、感化和挽救刑释解教人员。在帮教方法上,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满腔热情地引导刑释解教人员把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变为自觉行动,深入挖掘、剖析和树立从事安帮工作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和那些走上正路、勤劳致富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典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对待他们,消除社会偏见和歧视,积极为他们解决复学、就业、养老等生产和生活难题,避免单纯和空洞说教,不断增强安帮工作的实效性,提高帮教率。
四、加强就业指导,拓宽安置渠道,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帮教对象的就业安置问题是当前安帮工作中存在的最大困难,要不断拓宽安置就业渠道,着力解决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尽快融入社会。
1、加强就业指导。从实际出发,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转变就业理念,不等不靠,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既要继承发挥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也要积极鼓励探索新形势下解决就业安置问题的新思路和新途径,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就业安置格局。
2、建立安置帮教基金。各级财政部门每年投入一定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再由社会捐助等形式获得一定资金来源,以区县(市)为一级基金会建立安置帮教基金,使安帮工作不但有网络组织机构,而且有资金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
3、分类落实安置。把城市籍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视为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逐步纳入下岗再就业扶助工程;对农村籍的,则协调村民委员会及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其承包田、宅基地,并提供必要的农业技术服务,帮助他们发展多种经营,解决生活困难。与此同时,可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参加集体外出务工,使其自食其力、安居乐业。
4、争取优惠政策。按照中央八部委《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意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推荐他们就业,对原来有工作单位的,积极与原单位协商,争取原单位接收;协商不成的或原来没有单位的,积极为他们在工厂、企业间牵线搭桥,鼓励工矿企业特别是民营、私营企业吸纳他们;鼓励他们人事个体经营,帮助他们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无一技之长、年老体弱及无家庭温暖的人员,应及时列入五保对象或低保范畴,为他们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5、创办安帮基地。要在各区县(市)和乡镇(街道)建立一批过渡性安置帮教实体或基地,以重点解决刑释解教人员中有特殊困
难人员就业前的过渡性安置,并积极帮助其就业。
五、加强管控力度,防止重新犯罪,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转化率。公安派出所、基层安帮工作站要对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对“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处可去)人员、未成年人、外出务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实施跟踪帮教,强化排查管控力度,努力把刑释解教人员稳定在基层。
1、重点管控。加强对出监所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以及“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的排查,摸清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情况,并列入公安部门的重点人口管理和帮教机构帮教的突出重点对象。
2、典型引路。要关于发现、总结、挖掘和培植刑释解教人员中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勇当经济带头人的转好致富典型,进行正面大力宣传引导,努力形成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典型的积极示范作用,形成群体效应和社会效应,让社会进一步了解、关心和支持安帮工作,使刑释解教人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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