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费站工作的稿件(共15篇)(共15篇)
1.关于收费站工作的稿件 篇一
转发集团公司〈关于做好《石油技师》创刊
稿件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
日前接到集团公司关于做好《石油技师》创刊稿件征集工作的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依文件精神,做好稿件征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栏目
此次主要征集“技术革新”、“经验分享”、“现场疑难分析与处理”、“技师风采”、“班组管理”、“带徒传技”、“鉴定技术”、“合理化建议”等8个栏目稿件。
二、稿件分配
具有在聘高级技师、技师20名及以下人员的单位自由组稿;20名以上人员的单位必须每个栏目保证有一篇稿件。
三、其它要求
1.为保证期刊出版质量和效果,各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应设杂志站,由人事劳资科长兼任站长,并确定期刊联络员。联络员负责组织稿件、初审、上报等工作。
2.创刊稿件征集截止时间为3月5日。请各单位按照期刊栏目进行组稿,每名技师、高级技师聘期内每年不少于1篇、技能专家聘期内每年不少于两篇组稿,由联络员负责将审阅合格的稿件汇总,以电子版形式报送。
3.请各单位于2月25日前将技师期刊杂志站站长及联络员相关信息按附件2格式要求上报公司人事处用工管理科。联系人:肖北平,电话6258856。
关于做好《石油技师》创刊稿件征集工作的通知
2012-2-10
人事函〔2012〕18号
各有关单位人事(劳资)部门:
按照集团公司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总体工作要求,为建立高技能人才跨企业技术交流、技能展示工作平台,促进高技能人才在更广领域传承技艺、发挥更大作用,经研究决定,创建《石油技师》期刊(简称“技师期刊”)。现就技师期刊稿件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刊定位
技师期刊由集团公司人事部主办,各专业分公司、各企业人事部门协办,石油工业出版社具体承办。期刊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集团公司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力求办成高技能人才技术交流、经验分享、成果发布的专业性刊物。期刊创办第一年为试运行期,不定期出版,待条件成熟后转为定期出版。
期刊编辑部设在石油工业出版社,主要负责期刊的征稿、编辑、出版和日常管理;各专业分公司负责提供“四新”技术介绍等技术支持;各单位负责稿源收集、初审、筛选、报送和期刊发行。
二、期刊栏目说明
栏目设置分为固定栏目和非固定栏目两种。
(一)固定栏目
“专家工作室”——介绍国家级、集团公司级的技能专家工作室建设情况及现场技术攻关成果等。
“技术革新”——介绍“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等。“四新技术”——介绍“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方法”。“经验分享”——介绍工作心得、技巧诀窍等。
“现场疑难分析与处理”——介绍现场疑难现象,分析、判断和处理的方法,处理后的效果。
“答疑解惑”——与读者的互动栏目,邀请相关专家解答读者提出的问题。“技师风采”——以介绍人物的成长与贡献为主。
“班组管理”——介绍班组管理的体会、方法、典型做法等。
“带徒传技”——介绍培养青年人的感悟、技巧、经验等。
“鉴定技术”——介绍技能鉴定考评项目的设置、评价技术等。“合理化建议”——解决现场问题的合理化建议。
“他山之石”——介绍国内外开展职业教育、职工培训、职业资格制度等方面的经验、考察报告,以及有借鉴价值的文章和新出版图书。
(二)非固定栏目
“动态”——介绍国家及集团公司技能人才管理方面的政策,包括文件解读等;介绍国家及集团公司技能人才管理方面的工作,如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培训、职业标准、技能培训教材、鉴定题库建设等;介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最新
消息。
“论坛”——针对不同时期的热点,组织相关人员撰写文章。
固定栏目是期刊重点内容,尤为体现期刊的特色,其中以“班组管理”、“经验分享”、“技术革新”、“带徒传技”、“现场疑难分析与处理”、“鉴定技术”等为主体内容。
稿件写作要求见附件1。
三、其它要求
(一)期刊稿件征集对象主要为集团公司两级技能专家、高级技师、技师、优秀高级工等技能操作骨干人员,以及从事现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请各单位积极支持编辑部的工作,及时发布办刊信息,组织力量,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充分调动高技能人才及现场技术人员参与办刊的积极性。集团公司将对各企业组稿情况进行通报,并出台高技能人才技术交流平台建设的相关激励约束政策。
为保证期刊出版质量和效果,各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应设杂志站,由主管技能开发工作的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兼任站长,并确定期刊联络员。联络员负责组织稿件、初审、上报等工作。
(三)石油工业出版社要加强办刊模式研究,抽调骨干力量策划,并加强编辑部制度建设,积极建立与专业分公司,企业人事部门、技术部门、培训机构、鉴定机构及撰稿人的工作联系平台,尽快建设审稿专家库,办出品牌。
(四)创刊稿件征集截止时间为3月15日。请各单位按照期刊栏目进行组稿,创刊稿件按每个栏目组稿不少于2篇,每名技师、高级技师聘期内每年不少于1篇、技能专家聘期内每年不少于两篇组稿,由联络员负责将审阅合格的稿件
汇总,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统一提交石油工业出版社技师期刊编辑部。技师期刊鼓励个人自行投稿。
(五)请各单位于2月18日前将技师期刊杂志站站长及联络员相关信息按附件2格式要求上报集团公司人事部技能开发处和石油工业出版社技师期刊编辑部。人事部技能开发处联系人:何波,电话:010-59984132,电子邮箱:hebo@cnpc.com.cn;石油工业出版社技师期刊编辑部联系人:陈朋,电话:010-64523582(***),电子邮箱:chpeng@cnpc.com.cn。QQ群: 207593495(申请加入群时,请注明单位及真实姓名)。
2.关于收费站工作的稿件 篇二
广义的拥堵收费是城市道路收费, 是由庇古 (Pigon) 提出的理论性概念, 即将交通运输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依据高峰时个体交通出行所带来的社会成本, 在一定的时空内, 对个体出行者进行合理收费, 以提高道路、港口等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 追求全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做法。其核心理念是根据个体和社会成本对道路使用者进行差别收费, 以补偿道路使用的社会边际成本。狭义的拥堵收费是指通过差别收费来控制对道路的需求, 对特定时段和路段的车辆实行收费, 以从时间和空间上来疏散交通量, 减少繁忙时段和繁忙路段的交通负荷。同时, 促使交通量向高容量的公共交通系统转移, 控制货运车辆和私人小汽车交通量的增加, 实现道路的最有效使用, 从而缓解拥堵状况的一种交通需求管理措施。
实行拥堵收费必须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首先, 有完善的公共交通替代。即通过控制公路交通需求后有道路使用替代的对象。其次, 收费区域的外围网络不饱和。即对该路段的收费是为了均衡该路段的实际供给和实际需求, 解决因增加的实际需求造成的外部不经济。最后, 有健全的制度。实行收费的方式, 管理方法以及执行制度都需要健全。
2 拥堵收费的形式
第一, 信用制 (Credit-based) 交通拥挤收费。
即基于政府对居民每月正常工作、生活要求的基本出行量为准, 分配给每个居民在高峰时段使用道路的信用值, 该信用值储存在居民私人车辆的电子信号接收器内, 通过无线通信与政府管理部门的电子设备实现实时无缝连接, 当居民在高峰阶段使用该道路时, 就会扣除相应的信用值, 信用值被使用完之后, 就需要进行付费购买新的信用值。Gulipalli和Kockelman在2008年, 通过建立模型, 预测绝大多数道路使用者将会从这种方式中受益, 并且道路拥挤问题得到缓解。这一设想, 需要有较高的技术支持, 增加了实施这一计划的成本, 但同时也在提高道路效率以及社会福利的前提下降低了交通拥堵收费的不公平性。
第二, 增建收费车道。
在交通拥挤的路段, 增建收费车道, 由专门的部门实施管理, 并保证凡是交费的道路使用者都能达到其应有效用。美国加州的91号州级高速公路就是增建的收费路段, Sullian在2000年, 也通过实证调研证实91号公路的建成, 让越来越多出行者愿意使用付费车道, 并且该付费车道沿线的事故减少。
第三, 拥堵地段的停车费用增加。
伦敦内城对高峰期进入车辆实行停车收费, 其试验结果显示, 该方式有效地改善了城内的交通状况, 公共交通乘客增加, 但其所获得的经济效益尚未证实。
3 拥堵收费对社会福利的影响
3.1 持续使用道路的使用者的社会福利分析
持续使用道路的使用者可以从不同的经济主体出发进行分析, 政府, 企业和个人中, 我们假设政府在拥堵收费计划中只扮演资源再分配的角色, 即将拥堵收费所收得以支付转移的方式重新分配到企业或个人手中。拥堵收费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都反映在出行成本的上升, 从而会有一个直接效应的产生以福利的得失反映出来, 如图1所示。
由图1, 我们可以看出, 持续使用道路的人获得了出行效率提升, 从而经济福利提升。而这一部分福利获得, 之所以发生在企业和个人身上, 是由于如下原因。
首先, 对企业而言。第一, 基于迪克西特—斯蒂格利茨标准区域CES聚集函数, 我们可以知道, 企业在一个产品多样性的地区, 能够在既定价格下选择最佳生产投入品以适应公司产品更好的生产, 这样的选择就会使得企业获益, 从而企业愿意支付拥堵收费来继续使用该条道路。然而, 由于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驱使, 大多数企业都会选择继续使用, 继而产生规模效应。规模效应引发的经济集聚会加大该地区的道路拥堵问题。第二, 在收费地区, 企业的竞争实力强, 在拥堵收费情况下, 其运输原材料或者中间产品所获得的效益大于对拥堵收费的支付, 该企业会保持或者加强两地之间进行的产品运输, 从而提高利润。这样企业社会福利的提升就表现在企业利润的增加。
其次, 据调查显示, 对个人而言, 人们可接受的最高通勤时间为50分钟, 因此, 继续使用该条道路的使用者所获得效用也是注重时间效率提升的使用者。这部分使用者最终获得由于较少的人使用该条道路所带来的道路拥挤降低的福利, 因此, 其福利是增加的。
3.2 不再使用该道路的使用者福利分析
如图1所示的三角形, 就是不再使用该道路的使用者福利损失, 表现在具体的经济主体上, 有如下原因。
首先, 对于企业而言, 不再使用该条道路的使用者是由于企业在其他地区效益一般或者较差, 拥堵收费会使得企业的运输成本提高, 如果企业的运输成本提高, 那么它的产品成本就提高, 在竞争市场中, 它在进行收费的该区域的竞争力就减弱, 根据相对优势原理, 企业会选择不再该地区进行商品销售或者生产。这样企业的福利降低表现在其利润的减少。
其次, 对个人而言, 从长期来看, 由于拥堵收费的产生会使得人们的通勤成本提高, 这种通勤成本的提高会让大多数的人做出不在使用该条道路的决策。再者, 考虑到集聚区会有房价, 物价以及空气质量等一系列问题的存在, 人们会进行一个效用的权衡, 有选择的搬离集聚区。但由于集聚区的拥堵收费, 会促使更多的人选择搭乘地铁、公交或者步行来降低通勤成本。
再次, 企业和个人之间存在一个雇用关系, 即存在劳动力市场, 而劳动力市场的存在又会受到拥堵收费的影响。企业会根据自身对劳动力的需求进行岗位设置, 而个人会根据自身对企业的需求进行职位搜索。企业考虑雇佣成本, 个人考虑通勤成本, 最终会形成因为降低成本而导致的绕过该条道路使用的现象, 从而有可能会加大搜索与匹配的成本, 造成福利损失。
综上所述, 不再使用该道路的原有使用者是福利损失的。
3.3 对不再使用该道路者福利损失的弥补
不再使用该道路的原有使用者是福利损失的群体。然而这一部分福利损失的群体是由于拥堵收费计划所致, 拥堵收费计划的受益人除了增加成本继续使用该道路的使用者之外还有政府部门。政府通过拥堵收费计划所收取的资金, 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重新分配给社会群体。因此, 可以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来弥补这一部分福利损失者的福利。如图2所示。
如图2, 我们可以看出, 通过支付转移手段促进该道路的使用需求, 可以对原来使用道路, 现在不再使用该道路者进行福利损失的弥补, 通常是加大公共交通设施的投入, 提高路面行车质量等方式进行。而我们也会发现, 在原有基础上, 保持出行数量的增加或者不变以及福利的提升, 使得出行价格由原先的P0上升至P1, 而这种成本的上升与福利增加之间的利弊, 需要进一步分析。
4 结 论
综上所述, 交通拥堵已成为我国诸多城市不得不面对的城市病之一, 通过进行拥堵收费来实现对交通需求的管理成为一种较为有效和可行的方式, 它也正被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城市采纳使用, 并且具有实用性和实效性。
但是拥堵收费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对持续道路使用者大多是福利的提升, 却降低了经济学角度无能力使用道路者的福利。再者, 收费的定价也是技术难题。通常需要结合城市路段的地价、房价、物价等一系列影响因素来进行定价, 而这一系列变动因素又具有城市间很大的差异性。所以拥堵收费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其执行需要根据不同城市地区经济和交通的发展空间布局特点进行具体分析探讨。
但不可否认的是, 在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的情况下, 拥堵收费无疑是解决道路外部不经济问题的最为根本的手段。
参考文献
[1]王琴英.城市道路交通拥挤的外部成本评估与测算——以北京市为例[J].价格理论与实践, 2008 (12) .
3.关于我国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反思 篇三
根据教育外部关系规律,高等教育发展的规模和速度要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高等教育经费短缺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我国现在正在进行高等教育大众化,如何解决我国公立高校所面临的经费短缺问题成为一道难题。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长期以来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投资,1989年开始向学生收取部分费用,以后,逐步加大了学生交费的数额和覆盖面,1996年个人投资(指学费和杂费)占整个高等教育经费来源的比重为11.5%。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普通高等教育经费的80.391997年全国范围内高等学校普遍并轨,我国高等教育开始实施全面收费制度。1999年全国范围内大幅度提高学费数额,扩招生中的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基本上按培养成本收费,其他学生的交费一般也达到了培养成本的20%至30%。函授、电视大学和自学考试等成人高等教育以及民办高等教育这几种教育形式所需经费基本上全部是或大部分是由学生自己承担,而这几种教育形式的学生已占到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一半以上。如果综合考虑,我国高等教育培养成本中学生个人所承担的比例将达到40%至50%。这一比例与国际水平比较已属于一般水平。但由于我国义务教育还没有实现真正的免费,我国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大大低于国际水平,而且可以预言在—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这一比重不可能达到已承诺的占GNP4%的水平,所以,对非义务教育还应加大个人支付的比例。但是,由于我国经济不发达、发展很不平衡、收入分配又很悬殊,因此在实行高等教育收费的同时得到了多方面的质疑,对于收费制度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高等教育收取学费所带来的贫困学生问题以及对收费制度的考验
1.免费的高等教育是不可行的
中国从1989年起对公立高校部分学生开始实行收费,当时只是象征性地收取200元,高教学费制全面实施于1997年,但收费标准几年内一直徘徊在3000元左右。收费标准猛增在2000年。这一年高校学费普遍在1999年的基础上提高了15%,有些地区高达20%,学费涨过了4000元。(见附表一)之后,2001年和2002年执行了有关规定,学费、住宿费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
此间关于1997年起我国实行全部大学生缴费上学的理由,通常认为有两个。即增加高等教育实际需要的经费,以及对教育成本分担原则的确认。就增加高教实际需要的经费而言,它是几乎所有国家面临的“基本的两难问题”。产生于公共预算日益紧缩而社会和个人对接受教育的要求持续增长。现在几乎已没有国家能够单靠国库来支付整个高教系统,而必须寻找资金来源。何况这里是“穷国办大教育”和“大国办穷教育”,教育经费不足更突出。面对急剧膨胀的教育需求和严重不足的教育经费,继续推行免费入学政策显然已不可能。
而且,教育分担原则的实施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教育成本分担原则的依据是:从受益方面论,高教投资可以产生社会收益和私人收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收益各方负担成本才合理;从产品的属性论,高等教育产生的不是纯公共产品和纯私人产品,而是准公共产品,所以政府和受教育者应当共同承担教育成本。教育成本分担的原则是:(1)谁受益谁投资;(2)受益者为个人、雇主和社会大众三方,教育成本应由这三者分担;(3)各方支付的教育成本份额,由其受益的多少决定;(4)各方支付的教育成本份额,还应按支付能力来决定。来自各国的数据都表明,中学后教育能确保其毕业生获得较高的收人和更多的机会,中国在这方面尤为明显。另一方面,并非纳税人的子女都可以上大学。据统计,随着高教大众化进程的加速,中国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毛录取率已接近70%,但他们只占同龄人口的10%左右,也就是说,只有适龄人口的7%能够上大学。由此可见,作为极小部分纳税人的子女和高教受益者,大学生缴纳学费是合隋合理的。
我们要强调的是,如果仅仅把增加高等教育实际需要的经费和确认教育成本分担原则作为收取学费的理由,那是不够的。然而,免费的公立高等教育真的总是公平而民主的吗?国内近期有的研究得出与此相反的结论:免费的高等教育等于是用公共资金补贴高收入阶层。新近一项国际比较教育研究也显示:与出生于较贫困阶层的同龄人比较,出生于较富裕阶层的年轻人更有可能进入高等学校,高教补贴有可能主要是为富人造福。国外有论者还指出,免费的高等教育是让穷人来支付富人上大学的费用。入学机会更多的富人子弟免费入学。而在日后可获得收入更高和使事业更成功的机会。不取消高校免费入学制度,实际上就是坚持把穷人的收入作有利于富人的两次再分配。
结论性的表述是“免费高等教育既不能保证效率又不能保证公平”。这—论断,对免费高等教育的批评,无疑有助于开阔思路。另外,大学生承担学费后,他们可以施加压力对学校不合理的政策规定进行调整。另一方面,学校本身可以较自由地使用由学费构成的那部分经费,或用来进行改革,或用来弥补公共补助之不足,并通过增加能够自由支配的经费加强自身的自主性。
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二元经济结构使得贫困学生所占比例较大。据统计,截至2003年底,在全国普通高校中,贫困家庭学生约占20%,人数在280万左右,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5%至10%,人数在60万至120万之间%先不论各高校的贫困学生,据一份调查显示,由于惧怕交不起大学学费而在高中就辍学的学生不在少数。有可能很多人成绩很好,但因负担不起大学学费而过早地放弃了进大学的念头。该调查还对高三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回收率为100%,也从侧面反映了高中生对这一问题的重视。(见附表二)因此,对在校大学生的研究,有可能低估了学费的负面影响。而且,由于我国高校大规模的扩张是在当时我国经济紧缩,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前提下仓促、急剧进行的。因此,我国除了各大学视具体情况而定的学费减免之外,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来解决贫困大学生的学费短缺。我身边就有因生活困难而荒废学业去打工来维持生计的同学。所以,建立怎样的体制以便所有的大学生能够顺利的完成学业是一个重大课题。
2002年高考前夕对我国两省市4区县的不同类型的7所高中的高中三年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共发放问卷529份。回收率为100%。
根据调查的数据分析显示: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下层人民的子女享受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并没有增加。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之间的差距在拉大。这份调查更进一部证实了部分学生的经济困难不容忽视。
2.建立针对所有大学生的贷款助学制度
上面讲到免费的高等教育是不可行
的也是不公平的,而我国又有一部分学生无力上缴学费。有关部门和各地方建立起以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的资助政策体系。这的确解决了一些大学生的问题,但同时使得某些贫困学生有自卑心理的产生。因此,在实行上大学收费的同时,为防止或者避免由大学生家庭收入水平决定其学费支付能力和生活水平的差异现象,可以借鉴很多国外经验。事实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实施大学收费制度的同时,制定了许多既不加重大学生家庭负担、又不影响大学生心理和人格、反而对大学生健康人格形成颇有帮助和促进作用的大学生上学贷款和助学制度。
为此,我国高校收费和贷款政策就应该有相应的修正和调整,亦即政府的贷款上学制度,不能只是针对目前所谓的贫困大学生等少数学生的制度,而应该是针对所有学生的普遍性的大学生上。学贷款制度。从而使所有的大学生都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大家以同样的资格和条件来申请国家的助学贷款,以同样的人格和心态在大学中进行学习和深造。
事实上,在大学生读书的贷款制度和助学政策设计方面,西方许多国家都积累了理论上极其成熟、实践上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方法可资我们借鉴。他们普遍性的特点:一是关于资助大学生上学的所有制度和政策都有很强的针对性,其系统实施完全能够帮助所有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二是有非常系统、明确地帮助大学生完成学业的打工政策,其中严格地规定了大学生打工的权利和待遇条件,能够帮助大学生获得较好的收入以完成学业。三是有些国家的大学收费十分低廉,学生通过假期打工就可以很顺利地挣够全年的学费。四是各个大学都有充分的大学生奖励基金,大学生如果品学兼优,完全可以通过申请奖学金的途径完成学业。这对我们的直接启示是,国家应该出台具有系统性、前瞻性、长期性的大学生助学政策和贷款政策,并且以国家法律和政府行政的刚性力量,保证大学生助学贷款制度的实施和普及。同时,国家还应该制定有效的大学生打工政策,明确规定大学生助学打工的待遇和报酬标准.从政策上帮助大学生筹集学费和生活费用。也可以通过加大奖学金、助学金的数量来为大学生提供资助。当然,同样是为了促进大学生们公民意识和人格的养成,以及为了保证银行贷款的安全和有效,保障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和正常收益,根据权利和责任相等的原则,国家可以制定较为严厉的还贷法律和制度,对大学生的贷款用途和还贷行为进行约束。
4.关于收费站工作的稿件 篇四
文件
天津市财政局
津发改价费〔2012〕46号
关于开展2011收费审验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经发局)、物价局、财政局,各委、办、局和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督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8]208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收费审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6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59号)精神,按照《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市政府第3号令)的规定,决定于2012年3月1日至4月5日,开展全市2011收费审验(以下简称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价格、财政部门及各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收费审验管理办法》及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审验办法〉的通知》(津价费字[1995]第170号)、《关于印发〈2011年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津财综[2011]37号)、《关于印发〈天津市2011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1]735号)
等规定,组织开展收费年审工作。
二、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收费许可证》和《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审核)证》的收费单位均应按规定参加年审。年审的主要内容:
(一)《收费许可证》或《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审核)证》是否有效,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变更或注销手续,有无涂改、转让《收费许可证》或《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审核)证》的行为;
(二)是否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
(三)是否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实施收费,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随意变更收费项目名称,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行为;
(四)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是否按规定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或决算的编制范围,是否按照批准的预算安排和使用收费资金。
(五)上一年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六)是否按照规定领取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票据领购簿》,是否按照规定领购、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税务发票;是否按照规定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税务发票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使用中有无转借、代开等违规行为。
三、年审采取自查和抽查的方式进行。收费单位应对本单位201
1收费情况进行自查,并认真填写年审报表。参加年审时应携带《收费许可证》副本、《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审核)证》、《票证登记簿》、收费依据文件复印件、2011收费票据、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和12月份银行对账单复印件及年审报表。其中:收费单位填写《天津市行政事业收费年审报表》(表一)和《天津市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审报表》(表二),收费单位填写上述报表一式四份,交年审办公室两份,主管部门一份,留存一份。各业务主管部门汇总表
一、表二时一式三份,交市年审办公室两份,留存一份。区、县年审办公室汇总《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汇总表》(表三)和《天津市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审汇总表》(表四)时一式三份,交市年审办公室两份,留存一份。
财政、价格部门将对2011年国家和我市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调整的收费标准及审计部门审计报告中反映存在较大收费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四、各级年审办公室应将收费单位年审结果填写在《收费许可证》和《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审核)证》“年审记录”栏中。凡年审合格的单位,各级年审办公室要在价格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审核)证》和财政部门核发的《票证登记簿》上分别加盖年审合格章。凡发现有涂改、转借《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审核)证》或违反收费管理规定乱收费的,可暂扣或吊销《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审核)证》,并移交检查部门依法查
处。财政部门依据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427号令)予以查处。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收费审验管理办法》规定,市发改委将对各区、县年审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价格、财政部门要加强收费年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年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收费年审的严肃性。各级年审办公室要选派责任心强、政策业务水平高的同志参加年审工作,严明纪律,严格执法,不得利用年审之际收取任何费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年审工作如期完成。
(二)各级年审办公室要加强收费统计工作,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严把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等各环节质量,做到数据准确,分析全面,上报及时。市发改委将依据国家发改委《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加强对各区、县价格部门收费统计工作的指导。
(三)各有关委、办、局年审工作总结及《天津市行政事业收费年审报表》(表一)和《天津市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审报表》(表二)汇总情况,于4月5日前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一份。各区、县填报的《天津市行政事业收费年审汇总表》(表三)、《天津市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审汇总表》(表四),于4月15日前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一份。
(四)各区、县价格部门年审工作总结和收费情况分析报告、收费情况统计表,于4月30日前报市发改委。
(五)各区县价格、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各收费单位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年审和收费统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发改委反馈。各收费单位要积极配合年审工作,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文件依据及各种报表、资料,确保年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委、办、局年审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天津市行政事业收费年审报表》(表一)和《天津市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审报表》(表二)可从市物价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各区、县价格部门填报用的《天津市行政事业收费年审汇总表》(表三)、《天津市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审汇总表》(表四)可从区、县远程网下载。
附:
1、天津市行政事业收费年审报表(表一)
2、天津市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审报表(表二)
3、天津市行政事业收费年审汇总表(表三)
4、天津市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审汇总表(表四)
二О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2011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表(表一).xls
5.关于收费站工作的稿件 篇五
通教发[2004]47号
关于印发开展收费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收费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开展收费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收费审计
通知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4年5月17日印发
共印110份
附件:
关于开展收费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了落实《北京市教委关于印发开展收费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及区教委《关于开展收费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2004年收费审计工作,力求取得预期的审计效果,根据市教委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对收费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收费审计的指导思想
从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贯彻“纠防并举”、“多管齐下”的方针,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与评价职能,以促进教育事业单位内部建立收费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完善相关财务管理为目的,坚持审计与审计调查并举,“以审促改、以审促治”,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发挥内部审计应有的作用。
二、收费审计的基本目标
(一)促进中小学内部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财务核算,使代收性费用使用更为合理,防止学校在与收费相关的财务管理方面发现新的违规违纪问题。
(二)防止各单位收费和财务管理的违规行为。特别是自立项目和提高标准乱收费,使各项收费全部纳入单位财务收支统一核算,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坚决杜绝“帐外账”现象。
三、收费审计的组织领导与实施方式
(一)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开展收费审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本单位收费审计自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区教委审计科将按照职责范围,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各单位的收费审计自查工作。
(三)各单位要结合收费管理工作的需要和业务特点,采取相应的方式,实施内部审计自查工作:
1、各中小学成立内审小组开展收费专项审计自查。
2、各直属单位要根据实际建立内审小组,开展收费审计自查。
(四)要求各中小学(含公办体制改革学校)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自查覆盖面达到100%,区教委重点审计覆盖率不低于10%;重点审计要求是市、区级重点学校和有举报违规收费的学校。
四、收费审计自查的主要内容
(一)各单位收费管理制度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1、各单位要按照通教发[2003]81号文件规定的“三个严格”的内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收费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
2、各单位建立收费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二)各单位收费行为及相关财务管理是否规范,其中:
1、各中小学收费审计自查主要内容:
(1)各项收费是否符合《北京市中小学统一收费项目、标准卡》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的规定。
(2)学校收取的规定性收费和代收性收费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其中规定性收费是否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3)学校收取的代收性收费是否按其用途专款专用,是否按规定及时结清。
(4)是否按规定先审批后收费,是否违反规定跨学期收费的。(5)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择校费”是否严格按照“三限”政策规定收取。
2、直属单位收费审计自查主要内容:
(1)单位各项收费是否经过物价部门批准,是否存在擅自立项或超标准收费问题。(2)单位收取各项收费是否全部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是否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3)单位所属部门是否存在乱收费和截留私分问题。
五、收费审计的一般程序
(一)查阅学校《收费许可证》、《北京市中小学统一收费项目、标准卡》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的规定,确认应当收取的收费项目、标准。
(二)查阅统一收费票据的使用情况,检查收费票据载明的收费项目、标准与《收费许可证》是否一致。
(三)查阅统一银钱收据的使用情况,检查银钱收据是否按规定使用,有无利用银钱收据乱收费的问题。
(四)查阅有关会计帐户记录,并与收费票据和银钱收据核对,检查帐、证是否一致。
(五)向教职工和学生(包括学生家长)代表发放《收费审计调查问卷》,《<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情况表》和《代收性收费及其他收费情况表》;学校负责汇总并反馈情况;(9-10月份区教委具体布置)。
(六)根据调查反馈情况,对有关部门和当事人进行访问,确认是否存在收费不入帐和乱收费问题。
(七)查阅有关帐户记录,确认“收支两条线”政策落实和代收性费用的使用情况。
(八)根据审计的情况,对各单位收费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六、收费审计的时间安排
(一)上半年开展收费审计调查。(5-6月)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区教委进行抽查。目的是了解收费管理现状,促进各单位通过审计调查进行整改,为规范新学年收费和相关财务管理创造条件。
(二)下半年实施收费专项审计。(9-10月)各学校和直属单位要对本收费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各项收费情况和相关财务管理情况;在此基础上区教委和市教委进行重点抽查审计。目的是对2004学校收费及其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防止乱收费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收费专项审计结束后,各单位要在10月20日前向区教委审计科上报收费审计自查报告。
七、收费审计的总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贯彻求真务实的精神,确保收费审计工作的落实,要根据今年收费审计自查的内容和时间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开展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方式,认真开展收费审计自查。
(二)各单位领导要充分重视收费审计工作,发挥收费审计的作用。对审计查出的违规乱收费要坚决纠正;对发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对上级领导部门提出的审计建议和意见要认真研究和整改。
(三)各单位将制定的收费审计方案于5 月31日前报到教委审计科。
6.关于收费站工作的稿件 篇六
关于印发《2013年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13年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市纠风办《关于印发〈全市2013年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纠风办〔2013〕5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区交通运输系统具有收费职能的行政机关。
二、治理内容
(一)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1、国家和省政府已明令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费的问题;
2、未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收费优惠政策和减缓免政策规定、或未按降低后的收费标准收费的问题;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或者执行地方政府、政府部门越权制定的文件,造成多收费和高收费的问题;
4、违反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增加收费频次、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时限的问题;
5、未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或利用职权强行服务收费或将无偿服务变为有偿服务收费的问题;
6、未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等内容,《收费许可证》未经审验合格或无《收费许可证》收费的问题;
7、委托或转移政府行政职能到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或公司,违规收取费用的问题;
8、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违规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强制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或将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的问题。
三、方法和步骤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以条为主、条块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统一部署、分级实施、专班推动”的方法组织实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3年10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总结整改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5月上旬)成立区交通运输系统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朱延平同志任组长,专班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财务审计科,负责日常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时限、提出工作要求,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上旬至6月30日)按照工作方案,以查突出问题、薄弱环节为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标准的执行情况,有无乱设卡、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其他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收费行为;重点查看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规定宣传与公示情况、各项收费优惠政策规定落实与执行情况,相关企业所反映问题的处理与解决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分类处理,对典型个案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及时纠正。
(三)督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
在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要组织检查组,对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重点督查,重点对反映问题较多、管理不够规范的单位和社会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清理情况进行督查。通过检查、纠正和查处发现的问题,并进行跟踪督办,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四)规范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要及时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彻底、清理整顿工作不得力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企业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情节比较严重的涉企“三乱”行为,将提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要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研究源头治理措施,完善细化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行业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对于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意义,把专项治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健全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企业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加强协调和督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度,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加强联系沟通,主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完成。
(三)强化宣传。要利用新闻媒体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落实投诉举报制度,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交通运输涉企收费方面的意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四)狠抓落实。要加强对专项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把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华容区交通运输局
7.关于收费站工作的稿件 篇七
近年来,随着集装箱运输不断发展,道路集装箱运输的管理手段日益改进。为提高各类收费道口的通行效率,有必要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建设完善的电子收费(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ETC)系统。
ETC系统是目前国内外大力推广的道路收费系统,主要应用于高速公路及收费公路、桥梁和隧道等设施。采用ETC系统可极大地改善道路交通条件,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有效减轻收费人员的工作强度,改善工作环境;实现道路收费管理的无纸化和无现金化,从根本上杜绝收费票款的流失,解决道路运输收费中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节约基建费用和管理费用,在推进节能、减排、增效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建设集装箱运输车辆专用ETC系统既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行的:
(1)我国在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实行收费政策,以此解决建设资金筹措、还贷及道路养护等问题。基于这一政策,我国现有的高速公路、独立桥梁、隧道、城市环线和贷款集资道路等多为收费道路。在收费道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先进的道路收费系统及技术成为国内道路运输界关注的对象。
(2)集装箱运输车辆比普通车辆长,通过收费道口时占用的车道和排队时间也较长;因此,有必要为集装箱运输车辆设置专用的ETC通道,并采用“一卡通”的收费形式。
(3)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对集装箱运输企业和车辆的管理比较严格,除资质审定外,还要进行年审;因此,集装箱运输车辆冲卡、逃票的可能性较小,便于实施ETC系统。
(4)在沿海地区的港口城市,集装箱运输车辆相对集中,道路布局较为规范,便于实施ETC系统。
(5)随着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集装箱运量不断增加,在这些地区实施ETC系统,可大大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促进经济发展。
(6)在集装箱运量较大的沿海地区,可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与ETC系统相配套的社会服务体系和信用支付体系。
(7)ETC系统的实施顺应节能环保的潮流,可有效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对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交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8)ETC系统的应用有助于实现道路运输处罚权从收费管理企业向国家执法机关的转移。待系统完善后,集装箱运输企业的年审及集装箱运输车辆技术安全状况的评估、监测均可在此系统上完成,运政部门的管理效率有望大幅提高。
8.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八
为“净化学校收费环境,树立教育行业新风”。我校自开学以来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县教育局制定的《瓜州县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治理乱收费的整改工作。通过虚心听取上级领导及社会各界对我校收费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地进行了内部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目前我校实现了校务、财务公开,加强了社会监督机制。有效解决了学生家长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问题,推动了我校校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得到了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本学期我校收费项目有:作业本费、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除此两项收费外,学校未向学生收一分钱,且收费数目、文件在开校初,均以张贴的形式对社会公开,学校收费做到了透明化、标准化、严肃化。
二、学校不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校结合教学实际,没有向学生征订任何教辅资料,没有强制性让学生购买任何教辅资料。开学初,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到学校有复印机,为每位任课教师买了一套《单元测试卷》,学生练习、复习可以复印。同时也严格要求教师,不许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不许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通过检查,无私自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的事件发生。
三、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学校、教师一律不准向学生推销商品,不代办学生保险。一学期以来学校严于律己,严格要求教师,未发现向学生销售或推销商品的事件发生,未发现有教职员工从事保险或代办学生保险。
四、为切实杜绝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为学生征订或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我校决定与班主任签订“治理乱收费责任书”。
五、为实现学校无乱收费,学校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措施,把教育乱收费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总之,我校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既要保证办学效益进一步提高,又要确实巩固治理乱收费的工作成果。
河洲小学 2011.6.22
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自查报告
9.关于收费站工作的稿件 篇九
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
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以更扎实的工作实绩迎接省、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经教体局党组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春季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县级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1、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学校对教育收费自查工作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强化责任,周密安排,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2、要突出检查重点。对巧立名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行为;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执行“三限”政策情况;各级各类学校违反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课辅征订等要进行重点检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重点自查。
3、要扎实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编制好校务公开目录,将校务公开组织机构、制度、监督电话、重要工作流程图、校务公开目录和应公开的工作内容、热点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在校务公开栏中,并按要求在学校大门口外醒目位置设立制作统一的教育收费公示栏,进行动态
公示,让学生家长能够看到、看明白,真正起到监督作用,进一步增大社会和学校内部对学校各项事务的知情权。
4、学校取暖、学生伙房等热点工作要抓实抓细。各学校、各单位要严格上级规定的供暖时间,确保供暖质量。学校伙房要进一步增加服务功能,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提高饭菜质量,降低饭菜价格。
5、教体局在学校自查过程中,组织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对自查不认真、隐瞒漏报、自查问题为零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导检查。
10.关于收费站工作的稿件 篇十
关键词:政治工作 高速公路收费站 强化思路 重要性 方法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2)O8-0096-01
政治工作从本质上还是解决人的思想、观念、意识等领域的核心问题,这些意识会对实际工作造成莫大的影响。而且,坚持把政治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在外界政治和经济形势不断变化下,高速公路的建设发展建设日新月异。因此,为了更好地服务当前公路建设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公路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这也是为了达到在新时代下和高速公路飞速发展的浪潮下,公众对高速公路越来越高的要求。
一、高速公路收费站政治工作强化思路的重要性
1.1 发展的要求和群众的呼声
21世纪是经济不断发展的新世纪,社会各项事业的建设都面临着这个大的社会背景。今年来中国的交通事业发展较快,尤其是在高速公路飞速发展的浪潮推动下获得的快速发展。然而,速度必须和质量两手抓,高速公路里程增大后,公众对高速公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快速、高效、便捷、安全”也成为司乘人员心目中的标准,大众会用这样的标准来要求高速公路工作者。高速公路收费站是高速公路所有部门中与群众接触面最广的部门之一,所以其工作的质量直接关乎着群众对于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评价。因此,无论是从和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对于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要求,还是群众对于其较高的要求来看,加强其政治工作都很有必要。
1.2 思想政治工作自身的重要性
收费站是每条高速公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环节,思想政治工作是高速公路单位内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最根本动力。所以准确把握收费站的工作方向,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是高速公路健康、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
当前,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重心正逐步转移到如何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上来。如何与时俱进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的收费站的员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大局意识,提升收费员的整体素质,从而增强整个高速行业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已经成为管理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二、高速公路收费站政治工作强化思路的现状
2.1 收费站员工特征
据不完全统计,收费站的员工日趋年轻化,其中有大量的80、90后一线收费员中。这样年轻化的队伍构成了收费员队伍的中的主力,这对于收费站的思想政治管理而言,很有难度。他们大多是由思想单纯的学生逐渐成长为交通行业的收费员。象牙塔似地校园美好的生活与残酷而竞争激烈的现实是有很大的差距的,而意识到这样的差距后,很多收费员便会产生失望、消极,甚至抵触的情绪。这种思想理念的变化,需要管理部门加强政治工作来予以矫正。
2.2 思想现状
基于收费员自身的特质,容易出现以下思想问题:首先,不希望受到集体的约束和管制,自我意识强烈,合作意识淡薄。高速公路收费站各方面工作都有严格的规定和约束,规范性和监督性较强,很多收费员觉得自己的工作受到监视,不喜欢这样的环境。再而,承受挫折的抗压能力较差。很多80和90后的孩子,都存在明显的抗压能力不足,对于工作中的错误和领导的指责都觉得不能接受。最后,对于未来的发展十分迷茫。理想中在企业中做白领,过着电视剧里童话般的生活和在收费站的工作的现实是矛盾的。很多收费员不能够认清自己,不能对未来做好规划和定位,从而影响工作情绪。
三、高速公路收费站政治工作强化思路的具体方法
3.1 职责明确,强化领导责任制
目前,收费站存在着“各人自扫门前雪”的低效率问题。特别是在干部群体中,流行着多干多错、不干不错的口号。如果领导都不能带头,那“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情况便会出现。这就要求收费站的党政领导干部务必增强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收费站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收费站队伍建设的根本,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实施领导责任制。这样,才能够切实增强收费站员工的工作热情,使得收费业务工作有着坚强的政治方向和强大精神动力。
3.2齐抓共管
收费站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一个团队组织的工作,需要组成以党的支部为主体,工会、团支部、女工组参与、各班、室负责人为骨干,形成一种齐抓共管的格局。这样才能建立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抓思想工作的系统,形成合力,方能取得良好成效。
3.3 提倡服务观念
我们生活在学习“三个代表”和 “科学发展观”等新世纪思想政治观念的时代,就要不断去践行他们。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所要做的,就是在自己的岗位上践行“服务”的观念。
不仅仅是收费员要能够为客户提供亲切、快捷和优质的服务,收费站管理者也必须树立服务的观念,和员工平等对话,进行开放式的对话。能够做到互帮互助,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3.4 以人为本
思想政治工作根本还是解决人的意识问题,如何端正思想意识形态。在这个过程中,我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切实做好收费站员工的思想工作。务必要做到,贴近员工的实际生活和工作情况,帮他们解决问题,帮他们调整思想动态。
参考文献:
[1]魏建萍,张玮.对新形势下公路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考[J].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 2010.
[2]余健玲.高速公路收费站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考[J]. 中国市场,2011,(09).
[3]薛学建.论新时期公路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J].考试周刊, 2008.
[4]窦新霞.浅谈如何加强和改进高速公路职工思想政治工作[J].企业管理, 2010.
[5]唐志坚.新形势下如何提高和改进公路行业思想政治工作[J].企业家天地,2010(03).
11.关于收费站工作的稿件 篇十一
关于2011年春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 的自查报告
镇学区:
根据定政教发【2011】34号文件精神,按照学区的工作要求,我校成立自查工作组,对文件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校只按照新华书店发票上课本价格代收课本费,学校没有超标收课本费和其他搭车收费现象。
二、学校为统一作业本规格,保证作业本质量与南环印刷厂以批发价订购、并代收作业本费,学校没有批发转零售多收学生作业本费现象。
三、经检查学生书包,学校和教师没有给学生搭配和误导教辅资料现象。
四、我校教师没有办班补课现象。
五、学校对教育收费及时公示,公示栏有举报电话。
特 此 汇 报
12.关于收费站工作的稿件 篇十二
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自查自纠报告
城镇中学
2013.11.11
关于开展违规补课、滥发教辅资料等
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自查自纠报告
为净化学校收费环境,树立教育行业新风,我校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万荣县教育局《关于开展违规补课、滥发教辅资料等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万纠办发【2013】3号)和县教育局有关工作部署,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并对我校违规补课、滥发教辅资料等教育乱收费情况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检查的管理力度
为了加大这次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检查力度,使教育收费工作的开展做到合理、合规、合法,通过自查自纠,查找收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便在下一步将收费工作做得更好,成立了学校收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新平
副组长:王耀斌 孙晓峰 范晓勇 秦森 成 员:王新栋 薛成刚 刘国鹏 王冰 吴许言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我校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充分利用墙(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澄清对教育收费的模糊认识。
2、严格按照县教育局、县物价局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5、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使用管理。
6、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
7、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8、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违规组织有偿补课的行为;不存在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活动以及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的行为。
2、学校严格执行资料控制,无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的行为;无高于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价格代收教材费的行为;无代收作业本费、校服费、保险费等从费用中牟利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
4、学校严格规范收费票据使用规定,不存在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使用规定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行为。
5、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校虽然在治理违规补课、滥发教辅资料等教育乱收费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学校相关制度建设还不太完善,有些工作条例需要重新制定和改进等。
今后,我校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认真检查,坚决从严治教,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严格管理教育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使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能做到合理、合规、合法,为坚决刹住学校乱收费这股不正之风做出我们的贡献。
13.关于收费站工作的稿件 篇十三
【关键词】高速公路;收费管理;问题;对策
一、绪论
在我国的现代交通公路当中,高速公路以暢通、快捷、安全等巨大优势成为我国等级最高的公路。随着我国公路等级的快速发展,当前,高速公路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力,对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人文等发挥着重大作用。高速公路的收费是我国公路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自1984年我国首条高速公路实施收费运营以来,我国公路收费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严峻问题,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加以改进。
当前,中国现存高速公路主要有开放式的高速公路与封闭式的高速公路2种类型。高速公路的收费根据不同的公路类型采取不同的收费方式,而高速公路收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及时偿还工程建设贷款并为后续的公路护养提供资金保障。
二、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工作中现存问题
(一)在收费上存在的问题
1、收费普遍比较高。依照世界银行发布的2013年度报告显示:世界收费公路为15万公里,其中在中国有10万公里,约占世界收费公路的70%,并且中国高速公路的通行费世界最高。根据我国交通部公布的《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显示,我国97%的高速公路均收费。由于收费普遍比较高,再加上车主经济有限导致很多车主对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较高收取意见很大,久而久之这些矛盾就演变成偷费、逃费、漏费等现象。
2、收费期限比较长。我国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工作当中关于收费年限的确定是基于收费系统建设以及维护投资并具有合理回报的原则上建立的,一般规定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不可以超过25年,然而,目前我国高速公路的投资绝大多数是经营性质,这就让高速公路投资商为了获取高额投资利益回报而采取虚报投资的现象,正是这种存在不切实际的虚报投资,使得政府部门迫于投资商需回本的要求而在一定程度上默许了收费的期限的延长或者是没有期限的长久收费。
3、收费标准不统一。当前,我国高速公路收费尚未有一个规范统一的定价标准和定价方法,这就给高速公路的收费带来很大的随意性与不确定性。例如,河北省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不统一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因为车型的不相同而导致收费标准各不相同,还有就是不同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又各不相同等。比如以客车在G5京昆高速公路行驶收费为例,河北省境内该路段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为:一类车(7座及7座以下)每公里收费0.40元,二类车(8座-19座)每公里收费0.70元,三类车(20座-39座)每公里收费1.10元,四类车(40座及40座以上)每公里收费1.36元,然而同样是该四类车型在G2京沪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却是:一类车每公里收费0.40元,二类车每公里收费0.60元,三类车每公里收费1.06元,四类车每公里收费1.28元。
4、收费效率比较低。畅通、快捷、安全等优势是很多车主选择通行的重要原因,然而,车辆在进出口时需要停车缴费,尤其每当节假日或重大日子通行的车流量特别多,停车缴费就成了造成交通堵塞的重要原因,严重制约了收费站的通行能力。目前,我国大多数的高速公路收费方式采取的是半自动收费方式,即收费员先对车型进行目测,然后计算机输入车辆信息,接着显示应收取的通行金额,再接着人工手动找补零钱,最后发放单据并放行,这些环节严重影响了车辆通行的速度,特别在重型货车过磅收费需要的时间更长,严重影响了后续车辆的通行速度。
(二)在人员上存在的问题
高速公路的收费管理是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当中的重要内容,因为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既是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对外展示的一个重要窗口,又直接关系着车辆通行费用的征收,所以,高速公路收费队伍的素质以及服务水平关系着高速公路管理质量的高低。目前,中国绝大多数的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工作仍然由人工操作完成,并且在高速公路的收费过程中,仍然有个别收费人员对车辆收费标准以及过往车辆的型号不完全掌握清楚,甚至是存在个别服务态度比较差的现象,再加上个别人员出于利益的诱惑,出现与车辆司机串通的违规违纪现象,导致收费不到位,随意放行,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在制度上存在的问题
有效、常态的制度监督检查才能保障一项工作的顺利、合理、高效的运转,为此,高速公路的收费管理工作也应是如此。然而,因为监督问责制度不完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等,使得高速公路高收费、乱收费等严重问题尚存在,而且很多收了的费用没有真正投入到建设发展中来,二是挪用到其他地方使用,甚至是个别领导把钱贪污掉。例如,在1999年至2005年期间,河北交通厅与其下属3家高速公路企业以各种名目从5条高速公路收取的费用中累计提取6亿多元用于发放机关单位、企业公司职工的工资与福利,甚至是挪用来建职工福利分房。此外,个别领导利用职务以及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制度上的漏洞,与人方便,特殊放行,导致本应收取的费用没有收取。为此,制度上的不完善以及制度监督检查的不到位造成高速公路收费混乱的现象还是时有存在。
三、化解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工作现存问题的对策
(一)规范统一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化解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混乱的问题,必须制订一套规范统一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每个省市地区应该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条文建立健全完善本地区的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工作机制。尤其,省级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各条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工作的指导以及约束其规范收费,一旦发现违规收费行为,务必要求立即做出整改,切实遏止乱收费行为。与此同时,多省联动,严格依照统一的定价公式计算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在制订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时候需综合考虑经营成本、贴现率、贷款利率、车流量、投资额、护养维修费用等因素,然后经过科学、合理的测算并经费社会听证、公示后组织执行,确保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对有较大意见的收费需对公众加以解释说明,消除公众对收费的误解。收费标准执行一定年限后,确实需要调整的,需提出充分的调整理由,并报物价局等部门审批,最终确保收费的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合理。
(二)加强设施和人员的管理力度
在高速公路收费尚未能完全实现智能化的前提下,人工操作仍然要进一步提升收费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尤其要提高收费环节的工作效率,为停车收费节省时间,进而提高收费站的通行率。例如,可以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广大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活动等,以此提升广大员工收费的效率。与此同时,针对收费服务态度差问题,应当加强收费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其职业道德感与责任感,并定期对收费人员进行岗位服务检查和考核,确保有良好的服务。此外,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应当适当考虑引进智能化的收费系统,例如ETC不停车收费技术应用到高速公路收费工作中,让无人电子收费方式缓解人工停车收费造成的交通擁堵,也为高速公路快速、便捷的收费通行创造良好环境,并为用户的通行节省时间。最后,需要定期对收费站的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证高速公路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强化社会的监督管理
首先,需要法律法规的约束规范。在法治中国的建设进程中,高速公路的收费管理工作也需要依照我国现行的公路法、公路收费管理条例等严格执行,并且法律法规要及时跟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发挥法律法规的监督作用。其次,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工作需做到信息的公开化,包括工程贷款、还贷进度、收费标准、收费金额、费用使用、资金流向等均应向社会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进而有效遏止高速公路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再次,重视舆论的监督作用,例如,对于高速公路通行车辆该收取多少费用问题以及如何计算费用,应当充分接受广大车主的意见,为此,在对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进行制订的过程当中应当邀请各方代表开展定价听证,进而保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既能均衡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方的利益,又能够符合广大公众的利益。最后,需要强化媒体作为“第三权力”的社会监督作用,尤其要发挥网络媒体的监督作用,确保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工作的监督效果取得实效。
四、小结
综上所述.在我国高速公路快速发展,并且高速公路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力,对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人文等发挥着重大作用前提下,针对当前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高速公路只有更加标准化、合理化才能赢得社会的支持。必须利用规范统一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加强设施和人员的管理力度、强化社会的监督管理等对策去化解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国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工作更加顺畅的开展下去。
参考文献
[1]许振.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的现状与对策[J].华东公路,2007,(12).
[2]王鹏.浅谈高速公路收费管理[J].科技与企业,2014,(17).
14.关于收费站工作的稿件 篇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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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法规文号】沪高法(2006)26号
【颁发日期】2006年1月23日
【实施日期】2006年1月23日
市第一、第二中级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各区、县法院,本院各业务庭、执行局:
为贯彻《上海法院司法鉴定委托工作规则(试行)》,切实保障法院司法委托鉴定工作的顺利实施,经广泛协商并听取意见后,我院已与各司法鉴定名册机构达成《关于法院司法委托鉴定收费标准和工作时限的约定》,请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关于法院司法委托鉴定收费标准和工作时限的约定》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法院司法委托鉴定
收费标准和工作时限的约定
为贯彻《上海法院司法鉴定委托工作规则(试行)》,规范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和工作时限,法院和(各司法鉴定名册)机构经自愿协商一致,约定如下:
一、原则和依据
1、司法鉴定的收费应当低于社会委托鉴定的平均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为:各行业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司法实践中实际收费水准;高级法院建立司法机构名册时提出的要求和各机构参选所作承诺。
当事人属法律援助对象的,应当参照适用诉讼收费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酌情减、免、缓收费。
2、司法鉴定的工作时限可略高于社会委托鉴定的工作时限。
高级法院通过电脑随机方式确定鉴定机构的日期为鉴定工作的开始时间。
鉴定过程中,如发现复杂、疑难情况需延长鉴定时限的,应及时向相关法院说明情况,提出适当延长时限的申请,经相关法院确认后报高级法院办理延长手 续;如出现特殊情况导致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应及时向相关法院说明情况,由相关法院决定该项目的中止或终止,报高级法院办理手续。
3、凡当事人申请委托鉴定的,相关法院的审判庭、执行庭按本规定确定的标准向申请人预收费用。法院依职权决定委托司法鉴定的,相关法院应当垫付费用,并在裁判文书中确定鉴定费用承担人。
4、鉴定过程中鉴定人需去异地出差的,原则上可按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埠差旅费开支规定》标准另行收取相关差旅费用,包括交通、住宿和伙食补贴。
二、收费计算标准和工作时限
(一)财务审计
专项财务审计收费(差额定率累进):
综合财务审计量(万元)费率(%以下)完成时限(天)
10以下820
10~50725
50~1005
100~2003
200~5001.6
500~10000.730
1000~20000.3
2000~50000.12
5000以上0.05
财务报表审计收费(差额定率累进):
年度财务审计量(万元)费率(%以下)完成时限(天)
100以下120
100~5000.525
500~10000.4
1000~50000.1230
5000~100000.07
10000以上0.04
说明
1、专项财务审计的工作范围包括合同纠纷、债权纠纷、股权纠纷、证券纠纷、投资纠纷、借贷纠纷等涉案资金;侵权损失、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赔偿金额;继承、离婚等析产资产。
2、财务报表审计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净资产审计、年度损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
3、财务报表审计按年度为收费基准,连续审计数年财务报表,其它年份按对应档次的收费标准50%~80%收费。
4、涉及自然人财产的审计按上表50%~80%收取,其它低于5000元的小金额应协商酌情象征性收费。
5、财务审计量的区间上限数含本数;表中费率为该区间最大值,有特殊情况的案件收费可适应下浮。(此款规定适用其他三类鉴定)
6、财务审计量首先以当事人发生争议的、需送审的标的金额为准,如不能确定的,参考实际审计结果确定。
(二)工程审价
工程审价收费(差额定率累进):
送审额(万元)费率(%以下)完成时限(天)
100以下2
100至500140天
500至10000.8
1000至30000.660天
3000至50000.4
5000至100000.2680天
10000以上0.1
5注:如需要钢筋翻样的,以每吨10元另行计算。
说明
1、如遇特殊难度的项目(无图纸项目、装饰工程需现场丈量的项目、烂尾楼工程等),收费
可酌情上浮20%~50%。
2、鉴定收费的基数(送审额)一般为工程造价预、结算,如涉及到工程需要打开计算的,以所有打开的鉴定金额为收费基数。
3、鉴定项目最低收费为1000元;家庭装潢、邻里纠纷或修复工程等标的额较小的委托鉴定,按上表差额定率累收费的50%收取;其它低于5000元的小金额案件应协商酌情象征性收费。
(三)资产评估
一般资产评估收费(差额定率累进):
评估额(万元)费率(%以下)完成时限(天)
100以下5
100~10002.5
1000~50001.2
5000~100000.4
10000以上0.1说明
1、诉讼中发生的评估额以当事人发生争议的、需评估的标的金额为准,如不能确定的,参考实际评估结果确定。(此款规定适用房地产评估)
涉及到股权、整体资产评估项目的评估额均按案件审理中评估收费标准计算,一般按需评估的标的金额为准。
2、最低单笔业务收费不低于1000元;涉及生活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评估价值低于一万元的项目,最低收费每笔不低于500元;其他低于5000元的小金额案件应协商酌情象征性收费。
3、无形资产评估收费标准以评估结果结合工作量,参照一般资产评估费率酌定。
(四)房地产评估
房地产评估收费(差额定率累进):
评估额(万元)费率(%以下)完成时限(天)
100以下4.5
100~10002.25
1000~20001.35
2000~50000.72
5000~80000.36
8000~100000.18
10000以上0.09
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
评估额(万元)费率(%以下)完成时限(天)
100以下3.6
100~200 2.7
200~1000 1.8
1000~2000 1.35
2000~5000 0.72
5000~10000 0.25
10000以上 0.09
说明
1、单笔估价业务按上表计算的收费额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2、对于不需评估涉案房地产总价值的项目(如局部装修损害赔偿等),由相关法院及鉴定机
15.关于收费站工作的稿件 篇十五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办[20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务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不断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的公平公正,切实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就做好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任务
(一)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治理工作
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各项要求,根据“八条措施”的具体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政策措施。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
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对各地“八条措施”的执行情况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就近入学比例、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招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严格查处与升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行为、以特长生为名乱收费、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乱收费,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坚决纠正与升学挂钩的“奥数”等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和各种形式的升学考试行为。
(二)深入推进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管理机制,在5月中旬前全面完成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的评议推荐工作,真正把质优价廉的教辅材料列入推荐目录。秋季开学时,各地要严格按照“一科一辅”新机制运行。
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对各地制定的实施办法及教辅材料评议公告进行合规性、廉洁性评估,对各地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工作和教辅材料出版资质、授权、推荐目录、选用、价格等方面规定执行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各地要对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查处评议推荐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违规操作、徇私舞弊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三)重点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
各地要将治理补课乱收费作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统一部署,周密安排。要加强调研、摸清底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坚决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公办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学校组织集体补课乱收费等突出问题。
要严肃查处学校及其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补课乱收费的行为;清理公办中小学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等问题;纠正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的做法。要将是否组织、参与补课乱收费作为对学校办学行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违反规定的,进行通报,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要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切实履行好个别辅导和答疑等本职工作,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到社会机构从事补课活动。对于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在教师年度考核中给予不合格,考核结果要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并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堂内容课外补”,向所教学生收取补课费的,要依据《教师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四)治理高校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
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禁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以下简称“点招”)及乱收费。严肃招生纪律,各地不得出台涉及“点招”录取及收费的办法,已出台的应立即取消,严禁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对“点招”考生违规投档。各省(区、市)、各高校招生考试部门负责人要签署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零点招”。
加强调整计划管理,高校要集体研究计划使用事项,调整计划原则上在批次投档前投放,一律按考生志愿和成绩顺序录取。高校在各省(区、市)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须经公开征集志愿直至完成。各省(区、市)、各高校要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下一批次开始前,在本省、校信息发布渠道公示高校在省(区、市)的录取人数及录取分数线。
加强招生执法监察,高校录取期间,教育部将组织开展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国家招生录取政策的行为,对于存在“点招”行为及乱收费的,要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责任人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新生入学后,教育部门要开展录取检查,把高校向社会公开的录取分数线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加大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落实和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等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管理和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惠民政策经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和有效使用,确保中央重大教育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六)进一步规范各级学校办学及收费行为
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各地要认真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和以开办实验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的幼儿园高收费乱收费行为的治理。
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行为。要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五独立”标准,坚决纠正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校中校”等违规行为,严禁以改革为名乱收费,防止公办学校优质办学资源异化和流失,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保障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到位。规范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行为。地方教育部门要一次性下达并向社会公示每所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20%,严禁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高收费。严禁以民办学校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
规范高校办班及收费行为。大力查处高校违规办班、滥发文凭及其乱收费行为,严禁无办学许可和超计划招生、高校联合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班、未经教育部批准异地举办学历教育、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并收费等行为。严禁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严禁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乱收费、研究生超自筹计划收费,严禁以工程博士改革为名乱收费。
(七)集中清理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除国务院规定或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联合批准外,其他任何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都无权出台新的涉及教育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国家规定幅度内调整收费标准,或国家未规定幅度的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考试费除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还须报省级财政部门)审核,相关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并不得与国家有关政策相冲突。
部际联席会议将集中开展教育收费政策的清理和审查工作,各地也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对于与现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一致的,要及时修改完善或废止,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
7月底前,各地要完成对涉及教育收费的文件清理和自查工作,并将清理自查情况和拟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报部际联席会议审核。8月底前,各地要将清理后所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举报电话通过当地省级政府网站及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逾期发现继续执行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行为的,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严格进行行政问责。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完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治理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治理工作与业务管理工作高度融合、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要制定治理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机制,形成责权统一、可以倒查追责的落实机制,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完善教育行风评议机制,创新评议方式方法,优化评议指标体系,把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开展评议的重要内容,加强评议结果的运用。要强化协作联动机制,各级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定期研究、会商、解决治理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形成治理工作的合力。要建立治理工作沟通宣传机制,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政策的宣传,定期开展治理工作经验做法的宣传活动,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要将监督检查作为治理工作的有效手段,不断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采取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重点跟踪等多种形式,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治理部门要继续组织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督导检查,要动真碰硬,狠抓严查,严格督促整改。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办择校乱收费、教辅材料散滥、补课乱收费、高校“点招”等方面的案件,对顶风违纪、纠而复生、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坚决查处并予以公开通报。要强化责任追究,实行行政问责。要加强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乱收费问题直查快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要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作用和治本功能,举一反三,以纠促建。
(三)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治理工作队伍建设。各级治理部门要自觉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切实提高执行力,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治理教育乱收费政策,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政策要求的过程中回避矛盾、避重就轻,甚至妥协通融,避免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层层衰减,防止政策异化和效力弱化。要强化对治理工作队伍的培训,层层开展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核心内容的政治理论培训、以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为核心内容的业务知识培训、以治理教育乱收费政策法规为核心内容的应知应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熟练运用政策指导具体工作的综合素质,全面提升治理系统广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审计署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3年7月11日
【关于收费站工作的稿件】推荐阅读:
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06-26
关于学校乱收费的通报01-08
镇2011年关于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工作总结08-30
关于银行中间业务收费问题的研究07-06
关于减免中间业务服务收费的紧急通知10-03
关于强化收费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调研报告06-17
关于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相关问题的探讨01-09
关于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12-16
柴集信用社关于对业务收费情况的自查报告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