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交接实例(共11篇)
1.会计工作交接实例 篇一
会 计 工 作 交 接 书
1、负责财务人员工作按排及调度、相关财务制度的制订及实施
2、审核记账凭证、账册、报表
3、负责光荣行、达利两公司内外合并报表的制订,每个月按时向郑总提交财务
资料
4、负责XXX有限公司税务网上申报,网上认证工作,详细如下:
(1)国税局所需申报税费:
月度申报税种(增值税):每月15日前向国税局进行网上申报财务资料,发票金穗卡每月15日前抄税后报于国税局,进项税发票抵扣联认证每月月底之前网上认证并打印出清单;企业所得税属于季报,所有报税资料都得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否则会被罚款。
申报地方税费:垃圾处理费、治安联防费。
(2)地方局所需申报税种:
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这三种每月在15日前进行网上申报,不需打印纸质资料。
5、负责审核并督促跟踪零件加工费月结单对账,开据发票及货款结算回收工作
6、负责应收应付等各项内外往来账项的核对及结算工作(零件加工结算需编制
零件加工进、销存汇总表,由仓管、跟单复核确认签字)
7、负责审核费用支出凭证、采购申报单、请款申请单,由经手人签字,再交郑
总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8、负责协调税务、银行、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工作
共 2页第 1页
9、负责财务部门所有电子及纸质财务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不得泄漏及遗失
10、人员工资表的审核、银行工资表的制订
监交人:移交人:接交人:
共 2页第 2页 交接时间:2014-02-10
2.会计工作交接实例 篇二
一、法律和规范简述
《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指出,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节中的会计工作交接, 从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五条, 共十一条, 主要从移交、接交、监交三个角度, 对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移交的基本程序, 会计工作临时交接, 移交后的责任等几个方面作出规范要求。
二、交接的重要性
除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所引申的重要性以外, 交接工作的重要性还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交接的责任性
移交者本着对事业和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 工作交接是对以往的总结, 对工作的交代。后来者以高度责任意识, 将优良传统薪火相传。交接是前后的延续, 是承前启后的阶梯, 是职业道德的体现。
2、交接的效率性
效率性和效益性都需要在交接中提倡, 也应该达到均衡原则。移交人是否能够高效地清理、总结、归纳自己原岗位上的所有工作, 并以最短的时间上任新的岗位。接交人是否能够以最短的时间熟悉和掌握新岗位上的所有工作, 从而达到自如应对的状态, 实现“无缝交接”。从而不至于因高校会计人员岗位变动而带来不良影响甚至损失。
3、交接的示范性
财务领导的交接示范, 是否及时、规范、完整对属下是一个榜样。同样前任、老同志的交接对年轻同志也是一个教育案例。这是一个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过程。这种示范性作用在制度建设和办公室文化建设中起着无形的作用。
三、交接的执行现状
在高校, 会计交接工作的执行情况不容乐观。尤其, 在高校实现校园一卡通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以后, 从审计和检查中, 暴露出的问题更为严重, 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交接时间不及时
交接时间不及时, 甚至不进行交接, 这严重影响了财会工作的连续性。
2、交接内容不完整
交接过程中只注重资金、财产, 忽略软件系统、备份的数据。注重账册、报表, 遗漏说明材料;注重档案交接清册内容, 轻视备查登记薄等辅助材料。在高校校园一卡通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以后, 不能及时规范涉及这些岗位交接, 凡涉及到这些岗位的交接基本是“交白卷”。
3、交接程序不合规
交接前没有充分的准备工作;移交点收不规范;没有专人监督, 或监督人员身份不称职, 无法履行监督人的职责;交接后的事项办理不完整等, 这些都是交接程序不符合规范的表现。
由于存在着以上的情况, 高校财务工作在每一次交接后会存在工作的前后断层现象。前后没有连贯性, 违背了财务管理和核算的一贯性原则, 给教育事业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四、成因分析
1、认识不到位
工作中存在着侥幸心理、走过场心理、无所谓心理的会计人员。在交接的过程中马虎了事、得过且过。这种认识不到位, 与移交、接交双方的责任心有着密切关系。认识不到位将直接影响着交接的效果, 直接影响着高校财务工作的开展。
2、制度不完善
除《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外高校自身缺少具体的细则。这使得高校会计交接工作在本行业上缺少针对性。同样, 不同高校内部也存在着千差万别。尤其, 在涉及校园一卡通、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纳税申报等会计岗位的交接上无据可依, 无章可循。
3、执行不得力
在会计交接过程中, 由于认识不到位, 制度不完善直接导致了执行不得力。而执行不得力又导致了现状的发生和发展。执行不得力本身既是后果, 又是起因。
4、约束不强效
财政部门、高校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内部审计部门把监督的重点一般放在经费的审批和使用上。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存在着疏松, 对违背法规的行为大都采取以教育为主的从轻处罚方式。对交接的违规行为缺少威慑力和强有效的约束力。
五、建议和对策
1、完善交接制度
在现有的《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基础上, 高校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 建立健全会计工作交接制度及与之相配套的细则, 并严格执行, 切实操作, 形成一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交接手续制度, 从具体的制度、机制上保证会计人员交接工作时有据可循、有章可行。比如, 高校可根据自身行业情况, 建立适合高校的会计移交模式或表格体系, 使会计交接工作更趋于标准和完善。对校园一卡通、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纳税申报等会计岗位应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 以法规为基础, 建立符合自身岗位交接的制度。
进一步完善监交制度, 发挥监督作用。监交工作对会计工作交接起着鉴定和督促作用。因此, 必须确保监交人有权力、有能力完成监交工作。一切会计工作交接事项, 都必须明确监交人现场监交, 以保证接交工作顺利进行。监交人要做到客观、公正、公平, 对交接双方按照移交清册中的内容认真、全面细致地监交。
2、严格执行交接程序
做好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交接过程中力求做到正确规范, 交接后期的相关事宜要跟进和完善。具体要求如下:移交前准备工作、移交的基本程序、移交后的相关事宜。
3、细化交接内容
将交接内容仔细分类, 主要分为———资金类:现金、银行账户存款、有价证券等;账证类: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票证类: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法人证书、收费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税务证件等;系统类:软件系统、运行环境、系统卡、备份数据、电子分析资料;工具类:计算机、打印机、保险箱 (柜) 、密码 (密钥) 等;人际类:客户信息、人际信息等;其他未了事项。
4、把握交接关键
分析高校财务各岗位的特性, 把握各岗位重要核心, 有利于在交接的过程中抓住重点。以高校财务常见的会计岗位为例, 分别说明其关键。出纳岗位, 以资金为关键;审核岗位, 以规章制度把握度和执行标准为关键;工资与“三金”核算岗位, 以执行标准和文件依据为关键;收费岗位, 以收费许可、票据、应收款为关键;预算管理岗, 以财政指标、学校规划、部门计划为关键。
六、展望
以上所探讨的交接工作都是围绕着有形的、实体的内容进行的交接。在实际工作中有一种更为重要的、对工作起着十分重要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和人际关系网络。这对我们的工作有着举足轻重影响力的“无形资源”, 容易被忽视, 或被排除在交接内容以外。
移交者所有的工作经验和因工作建立起的人际关系网络, 一方面, 是个人努力和总结积累的结果。另一方面, 也是单位或组织成本付出的结果。单位提供了机会, 创造了平台, 承担了成本和风险。所以工作经验、人际关系不能完全私有化, 不能完全作为私有股份。从某种意义上说, 也是单位的一种“无形资产”, 应该纳入移交的范围。一个合格的财会工作者应该在职业道德规范的指引下, 无私的将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经验和利于工作开展的人际关系网络毫无保留的移交给接任者。供后来者借鉴, 甘愿奉献, 甘为人梯。避免后来者浪费时间和精力去做重复劳动, 在摸索中让单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摘要:由于高校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机构设置, 人事变动, 内控轮岗要求等原因使得高校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经常发生。在现在的体制和惯例执行下, 存在着交接不明、责任不清、移交不完整等现象, 造成移交损失。尤其在面临着新出现的校园一卡通、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纳税申报等会计岗位交接时, 更加暴露出问题的严重性, 影响了财务工作的延续和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作者经过分析研究, 提出了交接制度化、严格程序执行、细节化管理、把握关键点的解决措施;另外, 展望了经验、人际关系移交的设想。
3.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04 篇三
生效日期:200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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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一般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一.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基本程序
1.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5.会计机构负责人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6.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二.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交接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帐薄,不得擅自另立帐簿,以保证会计资料的连续性。
4.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篇四
1.目的为了安全规范的实施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会计工作交接管理的一般要求。
3.职责
3.1会计人员由于单位内部的工作调动、生病离职或者长期离职以及辞职需要进行工作交接。
3.2会计人员交接工作时需要填列一份移交清册并经移交双方清点完毕后进行签字确认。
4.工作内容
4.1工作交接要求与内容
4.1.1会计人员由于任免、工作调动或长期离职,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4.1.2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岗位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逐项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全面接管移交工作,并认真接办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过程中,如发现原经管的会计人员业务有违反会计制度、财经纪律等问题,应停止交接,接替人员应马上向主管领导报告。
4.1.3接替人员到任开始接管移交人员会计岗位之时为会计交接基准时点。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1.4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
4.1.5接替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要保持所接收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4.1.6单位关停、并转、撤消时,必须留有必需的会计人员,办理善后工作,未移交前不得离职。
4.2.工作交接程序
4.2.1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4.2.1.1归集、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事宜,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
4.2.1.2已受理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经济业务,应处理完毕。
4.2.1.3尚未登记的账目,应该登记完毕,结出发生额和余额,与有关科目核对无误后,加盖印章。
4.2.1.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后,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4.2.1.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4.2.1.6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会计人员监交。
4.2.1.7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公司会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公司会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4.2.1.8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4.2.1.8.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4.2.1.8.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4.2.1.8.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4.2.1.8.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对电子数据要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4.2.1.8.5公司会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4.2.1.8.6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5.会计工作交接实例 篇五
【摘要】本文详细分析了会计工作交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这些问题给企业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并针对性地提出保证交接工作质量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会计交接工作;责任明确;有章可循
会计交接工作是企业会计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企业间财会人才的流动已成了经常可能出现的情况,这给财会人员施展才华营造了广大的空间,但也由此出现会计人员调离时会计工作交接不清,责任不明,从而造成企业财务管理混乱,帐薄前后衔接不上,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严重者会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因此,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怎样具体操作,才能使会计人员交的清楚,接的明白,责任明确,使会计工作连续有序地运转,是众多企业财务管理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笔者就会计人员在交接工作中出现的若干具体问题及其对策,提出如下意见,与业内人士商讨。
一、会计交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交接内容无统一标准,所列项目不完整许多企业没有制定规范的会计工作交接制度及与之相配套的细则,致使会计人员在交接过程中无严格操作规程,凭主观臆断行事。有的按总帐科目顺序列表交接,未列所属明细帐;有的虽列明细帐,但不列辅助备查帐;有的所列明细不具体、内容不完整,给企业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如应收帐款只列出欠款单位和金额,未列形成时间和责任人,时间一长,使本可能收回的款项变成呆死帐。
2、交表不交帐,以表建新帐
许多企业没有健全的会计工作交接约束机制,就使有的会计人员在移交时,擅自不交其经管的帐簿和凭证,只对目前经管帐户余额编制成移交表移交,一走了之。接管人员以移交表重新建帐,人为地改变了会计期间,给日后企业查帐、对帐带来障碍,破坏了会计帐薄的连续性,违反了会计法的有关规定。
3、偏重帐薄移交,忽略其它报表和资料的移交。
有些会计人员在移交工作时,比较重视会计帐簿、凭证的移交,能将其整理成册,列入移交表中。而对会计报表、税务局的各类月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却不整理、不重视、不列表移交。如报送税务机关的各类月报,如出现缺份缺月,会给日后税务机关查帐、查税带来很多麻烦,也会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责任损失。再如,已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企业,进行移交时,未交保管的会计软件及磁盘,一旦电脑出现意外,又无拷贝的磁盘,使会计资料丢失。
4、会计处理方法未注明,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会计准则第十三条规定:“会计处理的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有些会计在交接中,未注明当年的会计处理方法,如折旧的计提,待摊费用的分摊,存货的计价和成本的结算等,使前后任会计在进行核算时可能使用不同的方法,使计算出现偏差,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违背了会计核算的一贯性原则。
5、帐帐、帐表、帐实、表表不符的问题无统一处理的方法
会计工作移交核对的表、帐、单、数据多,工作量大,出现数字不一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会计制度也没有统一的会计处理方法,如税务局的各月报与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不符;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留抵扣额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的留抵扣额不一致;往来帐的明细与总帐不符等等。这些问题如不在移交日处理完毕,势必给接替人员日后的工作和企业管理带来困难。
二、会计工作移交的具体办法及建议
1、建立健全会计工作交接制度,详细制定交接范围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企业应以会计法为指导,制定会计工作交接标准,规范会计工作管理方法,并在交接工作中层层细化,相互约束。在交接中,会计人员应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按内容、分明细、逐项列清单全面移交;会计负责人还应当将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写出书面材料。移交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单位要按相互制约的规定坚决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2、做好移交前的准备工作,为顺利移交打好基础
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前,应将自行经管的帐簿、凭证全部登记入帐,帐帐相符后,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编制好“资产负债移交表”及应附的明细帐户余额;提前整理帐、证、表、文件、票据、印章、其他实物和资料等,并逐项列入移交清册中;从事会计电算化的还应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要提前查阅债权债务的形成时间和责任人,编制债权、债务明细清册表;未了事项要另附说明,如商业企业已购进货物未付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等。认真负责站好本企业的最后一班岗。
3、接替人员要认真核实,逐项点收,保证表实相符
会计接替人员要按移交清册逐项反复核实,如发现帐帐、帐表、帐实、表表不相符或短缺的,有权要求予与更正或补充,并要重新编制移交清册表。对移交
清册中有关会计处理方法、未了事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检查前任会计是否陈述的清楚明白。如果不清楚,接替人员有权要求其另纸说明。
4、有关移交中帐帐、帐表、表表不符的会计处理建议
在移交中经反复核对,确有帐帐、帐表、表表不一的情况。笔者建议:请移交人写出书面材料,经领导批示同意后,借(或贷)“待处理财产损溢——会计移交遗留问题”,贷(或借)相应科目(不记明细帐),然后再从“待处理财产损溢——会计移交遗留问题”科目转出,调增或调减损益。这样,既保证接管后的帐帐、帐表、表表一致,又能分清责任。
5、依法监交,各负其责
会计工作交接要依法有人监交,移交人员对其移交的帐、证表及其他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接替人员要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监交人对交接工作负全面责任,监交人确认移交工作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工作交接制度后,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6.村会计交接程序 篇六
会计工作交接是会计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及时配备财会人员接管,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以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的责任,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2)尚未登记的账簿,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情况,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二、交接的基本程序
主管会计、出纳员和保管员交接时的基本程序分别如下:
1.更换村主管会计的交接程序。村主管会计交接时,必须有乡(镇)经管站委派的监交人在场,并按以下程序进行交接:(1)全面核对,做到账款、账物、账据、账表、账账“五相符”。不符的账目应由移交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处理。完全相符后,由移交人在各账户余额处盖章,以示负责。(2)移交人填制移交清册表(具体内容包括移交账簿名称及本数,会计凭证本数,总分类账科目表及明细科目表以及公章、空白支票、收据等),注明交接日期,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都要在移交清册上签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移交人、接管人各执一份,存档一份。(3)由移交人、接管人各在有关账簿的“经管账簿一览表”内注明交接日期,盖章后移交账簿。
2.更换出纳员的交接程序。出纳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有村主管会计在场,并按以下程序进行交接:(1)由会计和移交人核对账簿和现金(有价证券),达到账账、账款(账券)相符。(2)由移交人和接管人在现金日记账和存款日记账的交接余额上盖章。(3)按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填写移交清册,并当场交接现金。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都要在移交清册上签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移交人、接管人各执一份,存档一份。(4)由移交人、接管人各在“经管账簿一览表”内注明交接的日期,盖章后移交账簿。
3、更换实物保管员的交接程序。保管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有村主管会计在场,并按以下程序进行交接:(1)由会计、移交人和接管人员核对账簿和实物,达到账账、账实相符。(2)由移交人和接管人员在移交账簿余额上盖章。(3)按账簿余额填写实物移交清册,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都要在实物移交清册上签章。实物移交清册一式三份,移交人、接管人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三、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7.账簿启用和交接要办理会计手续 篇七
1、在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在账簿扉页填制以下内容: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姓名及其签章,加盖公章,
2、出纳人员变动需调换时,新老会计人员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中在有关出纳账簿上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并由交换双方人员签名或盖章。同时,要点清库存现金及各种有价证券,交出空白支票、发票、印签和账簿等,此外,还应该填制“出纳交接手续说明和财产物资清单”,由会计上管负责保管,以备查询。
8.工作交接 篇八
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如下:
(1)接听及转接前台电话,注意礼貌用语,切忌泄露公司上级领导的私人手机联系方式;
(2)每工作日早晨至门卫处领取老板订的三份报纸及信件,交至相对应人手中;
(3)礼貌接待来访客人,迎接其至相应地点并倒茶水;(4)接收发放各类快递,上海室内快递发中通快递(赵先生:***)、外省市快递发圆通,并做好相应记录,以便月末结算;
(5)前台电脑用完记得拔总插头,不能有留有任何发光电源;
(6)为公司所有员工预定午饭并送至仓库电梯间,并通知员工吃饭,订饭一定要在早上9:30—10:00内订,让其11:30送到,否则会很晚送来,对于将钱存放于前台处的情况,每天要记录好每个人的用餐费用,最后要清楚每个人的口味习惯;
(7)老板办公室饮用水非常重要!要时刻注意他办公室是否还有水,在还剩两桶的情况下,马上写采购申请直接提交至姜文权处,一式两份,一份给姜文权签字签日期自己带回,一份给他留底,以免他未及时买到,老板责怪,就保有证据了;(8)公司内部所有办公用品申领全要通过你,因此要清楚仓库办公用品的库存情况,没有的或是同事要采购的,你要立即提交采购申请给邵时一,领取办公用品要让同事在申领表上签字;
(9)有同事外出办事,一定要让其在出门登记册上登记明细,这很重要,涉及到每月的考勤表制作;
(10)看到老板进门要起立迎接,他比较喜欢人家对他很热情;
(11)有面试者,要接待让其填写表格资料并告知人事张宏,协助人事做员工招聘等方面的工作;
(12)协助行政主管做其安排的所有事宜;(13)协助组织公司活动;
9.财务工作交接清单 篇九
一,会计档案(见会计档案案卷目录明细)
二,当年会计资料
(一)会计凭证 共本(附:明细清单)
(二)会计帐薄 共册(附:明细清单)
(三)会计报表 共册(附:明细清单)
(四)工资表 共 册(附:明细清单)
三,发票,收款收据登记簿
在发票及收款收据登记簿中,对已开出至今仍未收到款项的发票及收款收据,应特别注明:付款单位,开票日期,开票金额,领用承办人等.四,合同,协议
(一)与建设方签订施工合同 共 份(附:明细清单)
(二)与协作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共 份(附:明细清单)
(三)与公司注册劳务队签订内部承包协议 共 份(附:明细清单)
(四)与供货方签订供货合同 共 份(附:明细清单)
(五)其他协议(附:明细清单)
五,印章共 枚
其中:XXX单位财务专用章 共 枚
XXX印鉴名章 共 枚
六,财务法规,文件资料 共 份(附:明细清单)
七,会计软件,数据盘等资料
八,会计软件密钥,密码
九,债权债务各项明细的对账单及说明资料(附:明细清单)
十,重大财务事项说明书 共 份(附:明细清单)
十一,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移交单位(签字盖章): 承接单位(签字盖章):
财务负责人(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移 交 人(签字): 承 接 人(签字):
监交单位:
监交人(签字):
10.基本工作事项交接 篇十
基本工作事项交接如下:
一、每周一将各类报表及时上报给汪总,报表包括:各办事处周工作报告、周销售表、周发货情况表、刺桐店周销售表(茶叶销售及包厢)等。
备注:
1、周工作报告之前有要求各办事处主任于每周一上午10点前传到我邮箱,特殊情况(如出差)可允许他们延缓一天或半天。现各办事处除成都办外周工作报告都上交不及时,需加强催促与监督。
2、办事处周销售表目前只有成都办及福建办有数据统计,成都办销售可通过用友软件进行统计,福建办销售每周向财务部陈燕要。
3、周发货情况正常情况下厂部黄琼珍每周五会带过来,如她忘带应催促她周一前传真过来,发货情况收到后做好整理并可在办事处订单里做销单备注。
4、刺桐店周销售情况每周一要求林菲玉统计一次,目前只需茶叶及包厢部分。该部分数据要注重准确性,每半月或月底应与财务任朝霞核实销售数据。
二、办事处订单处理及其他临时事务。办事处订单多为周期性、集中性,平常情况下基本没有订单。现订单基本流程为:办事处将订单电子版或传真件传回公司,订单负责人(即我)收到后签字确认,再经汪总签字后传真给厂部黄琼珍(如汪总出差或紧急情况可直接传给小黄),并需跟踪工厂排单及生产情况。另随时密切配合好办事处工作,为他们做好后勤保障。
三、试样报价及试样回执跟踪:各办客户需试样会将样品寄回公司或直接寄给工厂小黄,如寄回公司需第一时间与业务负责人确定试样要求,并立即安排给黄琼珍要求尽快试样,样品试好后黄琼珍会自行与业务负责人联系将样品回寄,同时将试样价格短信报至我处,试样价格收到后转发汪总,经他确定对外报价(一般为加五毛或一元每平米)后将价格报给业务负责人,并做好试样价格表的登记。
四、刺桐店相关工作:可参与日常管理,为刺桐店销售出谋划策。店面管理注重细节,人员管理注重沟通,多与店员深入沟通,了解他们内心真实想法,并尽量帮助她们解决困难及心理烦恼等。现刺桐店存在难管理的问题,究其原因不仅是店员单方面的问题,作为管理人员的我们能力及管理水平、管理方法上的不足才是更为明显的一面,所以严格要求店铺人员的同时必须注重自身的提高。
五、企业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配合网络部做好网站新闻资讯的更新,汪总明确要求每周至少上传2条新闻,2条以上客户留言并保证网站内容的准确性。我们需时刻关注企业自身动态,有新闻价值的信息及时反馈到企业网站上。这方面工作主要是网络部在做,我们需提供企业新闻的文字部分,如若是行业新闻,网络部会自行搜索传递上去。企业网站这方面的工作我们需多与网络部沟通,配合及监督网络部做好该方面工作。
六、配合周助及办公室汪主任做好办公室后勤工作,有需要时做好客户或办事处人员、来访人员接待工作。
七、以上工作为主体部分,如平日遇到其他问题,可随时与我沟通。
交接人:毛小坚接收人:苏小芳
11.会计交接程序 篇十一
会计人员具有法定的交接义务
会计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会计人员离职时如果不进行必要的交接,势必影响企业会计信息的延续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不利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未来经营情况作出准确判断,也不利于财政、税务等政府部门的财政监督、税收征管及国民经济数据统计。我国法律对离职会计人员的交接义务作了明确规定。《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同时,《会计基础规范》第二十五条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一)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准备之一:整理应移交的资料及未了事项
第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第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第三,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应当注意的是,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准备之二:编制移交清册
移交清册应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物品、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二)交接时的移交点收和监交工作
1.移交点收工作的6项要求
(1)现金交接要求: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有价证券交接要求: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3)其他资产交接要求: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4)会计资料交接要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5)印章票据的交接要求: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6)电子数据的交接要求:交接双方应在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2.监交工作的具体要求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三)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依据。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移交清册一般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会计人员交接实务
(一)交接项目之一:科目余额及账簿资料交接清单
1.科目余额交接目录(离职会计所有账本的科目余额应与总账的科目余额持平,并清楚地记录下科目余额的金额)
现金余额×××
银行存款余额 ×××(其中:A账户余额×××,B账户余额×××等)应****款余额 ×××
„„
2.所交账簿交接目录
现金日记账
银行存款日记账
明细分类账
„„
3.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收支核对情况说明
(二)交接项目之二:纳税资料交接清单
1.记账凭证(注明起止日期);
2.抵扣联扣税凭证(注明起止日期);
3.纳税申报表(注明起止日期);
4.发票专用章、发票使用登记簿、税控IC卡等;
5.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
6.其他事项,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填写。
(三)交接项目之三:其他交接及注意事项
1.各明细科目及总账科目核对清楚;
2.未完事项交接(附明细清单);
3.特别事项交接(附明细清单);
4.前期调整事项明细及原因说明报告;
5.非常规工作明细清单;
6.全面盘点,并核对各资产账项与实物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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