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系统县局具体的税务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
1.国税系统县局具体的税务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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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岗位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严格管理,改进作风,强化考核,提高效率,努力建设“高效、廉洁、务实”机关,推动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
二、考核内容
机关干部按照“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
1、考德:主要考核干部的政治觉悟,道德修养,思想品德和政治学习等方面;
2、考能:主要考核干部从事局内各项工作能力、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业务熟悉程度;
3、考勤:主要考核干部的出勤情况(包括请销假、加班、下乡、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等);
4、考绩:主要考核干部完成中心工作任务,主管业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评分标准
(一)考德方面:
1、加分方面
①在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活动中,因工作积极,成绩显著,受到表彰奖励一次加10分;局内被评为先进个人者加5分;
②每做一件好事者,受到领导表扬者加2分;公而忘私,见义勇为一次加5分;
③能够弘扬正气,抵制纠正歪风邪气,拒绝接受他人礼品或财物一次者加5分;
④能经常记写学习笔记者加3分。
2、扣分方面
①在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活动中,表现差,受到领导批评的扣5分。执行计生政策有明显偏差者扣5分;
②传播小道消息、搬弄是非或在是非问题上态度不明朗扣3
分,假公济私者扣5分;
③对群众来访、咨询,办理证件时,态度生硬冷噌,引起对方反感;在集体场合,言语粗鲁、吵闹,恶语伤人,谩骂他人扣10分;行为过激,撕扯打闹一次扣20分;无故不参加打扫卫生集体劳动者一次扣3分;
④违反计生系统“七不准”扣4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等行为者扣5分;
⑤说话办事方面,不维护本单位声誉和利益者扣3分;
⑥上班期间,尤其是下乡检查期间酗酒或赌博者,一经发现扣20分;
⑦对领导分配的任务,无全局意识,以分管工作为由推诿扯皮者或拒绝接受的扣15分;
⑧检查未记写学习笔记者一次扣5分。
(二)考能方面:
1、加分方面
①能够积极主动地指导帮助其他同志顺利完成工作任务者一次加2分;
②能够主动地完成他人未完成的工作者一次加4分;
③对全局工作或某一方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对工作有促进和推动作用者一次加2—3分;
④每月各股室超额完成通讯稿件任务(宣传股每月市级2篇或省级1篇,其它股室市级1篇)的每篇给撰搞人员加按国家、省、市、县分别加20、15、10、5分,通过调查或实践总结,撰写且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一篇具有指导价值的论文或典型性强的通讯报道,在原定基础上每篇给撰搞人员加5—10分。
2、扣分方面
①不认真钻研业务,凡安排工作后推说自己不会干或粗心大意,贻误工作受到批评者一次扣5—10分,造成重大失误或受到市县级通报的扣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10—15分;
②不接受批评和建议,不及时改进缺点和错误,不善于团结同志、合作共事与他人争吵者一次扣5—15分;
③每月未完成通讯稿件刊发任务的扣分管领导和责任人
3分;
(三)考勤方面:
1、加分方面
节假日全天加班、晚上加班12时以后每次各奖1分(中午、晚上9时以前4次折一全天加班)。
2、扣分方面
①未能准时签到,少签一次者扣2分,别人代签者双方各扣3分;上班中途无故离开岗位者,寻找一次扣5分;旷工1天者扣10分;事假每天扣1分,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无请假条者一次扣3分,一月内病假超过4天者每天扣1分;
②凡参加局里组织下乡等活动期间,借故请假一次扣5分,下乡抓工作,未能按时到岗工作者一次扣10分。
(四)考绩方面:
1、加分方面
①每周考核评为先进股室的分管和业务干事加3分;
②在工作中有创新和成绩突出或分管主管业务工作受到
省、市表彰奖励者一次分别加5分、10分;
③在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中,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受到领导和同志们肯定,局务会议同意,加2—5分;
④局机关各单项工作受国家、省、市、县表彰奖励,给分管领导、业务干部和相关人员分别加30、20、15、10分;
⑤个人受到国家、省、市、县表彰奖励,奖30、20、15、10分。
2、扣分方面
①周讲评中因工作任务完成差受到批评的分管领导和责任人扣3分,每月评定为最差股室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扣5分,每周讲评中三次被评为一般股室的扣相关人员2分;
②对全局计生工作目标任务不清楚者扣3分;对所在股室工作不清楚者扣2分;对阶段性工作不清楚者扣3分;
③对本职工作无计划、无打算,心中无数未提出当月工作目标任务的扣10分;对本职工作不主动、不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者一次扣5分,对指导部门或乡镇计生工作不当、不力或失
误者一次扣10分;对省、市催报的专业性文件材料,每迟报一次扣5分,每出现一次差错,市上通报扣分的,县上扣分管领导和相关干部各10分;
④月考核工作任务非特殊原因未完成的,扣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10—20分;
⑤局机关各单项工作受到国家、省、市、县批评通报,分别扣分管领导、业务干部和相关人员30、20、15、10分;
⑥在个人考核日记实中,未如实详细记载工作情况者,扣10分,分管领导每周末未及时检查评定格次扣5分;
⑦加班没有彻底完成工作任务的扣5分。
四、考核办法
1、局机关干部职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由机关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目标任务确定。考核实行日记实、周讲评、月考核汇总制度。周讲评由值周领导负责,凡月内重复违规的加倍扣分,领导会议审定个人考核结果,并评选出股室工作格次,结合月汇总由局务会议确定创选评类别。
2、局机关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分月考核和年度考核,各月考核成绩总合为全年考评结果。连续两月考核低90分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相关股室不得评为先进股室。
3、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百分制,与个人岗位津贴60元挂钩。考核结果高于100分每分奖1元,低于100分每分罚1元,直至60元挂钩津贴扣完。月终考核,当月奖惩兑现。
4、每月月初由局务会议研究确定当月中心工作任务,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分解到相关股室和工作人员,月终根据完成记实情况由领导小组考核。个人填写分管业务工作任务目标,主管领导审定后交考评小组保管,月终由个人填写完成情况,交主管领导审定后由考评领导小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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