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路区党校关于干部培训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2024-08-03

让胡路区党校关于干部培训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1.让胡路区党校关于干部培训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篇一

大庆市让胡路区教育局

总结汇报类

二季度食堂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大庆市让胡路区教育局

2018年5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根据本部门2018年重点工作要求,我办人员在全区各中小学开展了一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布置

根据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黑食安办【2017】19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属学校实际,确保此次专项检查高效有序开展,局主管领导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明确工作任务、范围、重点、要求,并协同艺体卫办领导和同事,对全区各中小学食堂进行专项检查。

二、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中,检查人员重点对学校食堂以下几点进行了检查:

(一)学校食堂是否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四)肉食等食品是否索证索 大庆市让胡路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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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

(五)每餐是否按规定留样;

(六)食品台账建立情况;

(七)是否有能正常使用的消毒、冷藏、保洁设施设备;

(八)是否有防蝇、防尘、防鼠的设施;

(九)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的处理情况;

(十)加工、操作过程是否使用不得制作和使用的菜品;

(十一)食堂环境卫生情况等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人次 47人次;有食堂学校22所,检查学校食堂22家,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食堂5家;中学食堂6家;小学食堂11家;其中8家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15家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5家食堂由区劳务公司经营(北湖学校、铁人学校、四十六中学、四十二中学、八百垧四小),2家食堂对外发包(喇华小学和喇嘛甸中学);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率100%;汇总一式两份检查表21份,对21家学校食堂存在安全隐患的,提出了责令整改通知。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对学校食堂的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学校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学校对食堂卫生管理督查力度不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从业人员缺乏卫生意识,对食品加工流程不熟悉,食品加工操环节不规范。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大庆市让胡路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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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学校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留样不是学校专人负责,部分学校食堂由食堂从业人员在负责留样,样品量不足、留样样不全,留样容器不是密闭容器,部分留样记录只记录了留样日期,不注明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记录不全。

(三)部分学校食堂冷藏、消毒和保洁设施不齐全,部分学校食堂将消毒柜当普通碗柜使用,消毒过程不规范。

(四)部分学校食堂冰柜内生熟食品混放,成品和半成品混放,包装食品的包装袋多数使用的普通垃圾袋,未使用食品专用包装袋盛装。

(五)部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上岗期间未穿戴工作衣帽,不注意个人卫生,操作间人员没有戴口罩。

(六)部分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差,房屋破旧,面积窄小,不能进行功能分区,东西乱堆乱放,“三防”设施不齐全。

(七)部分学校食堂对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未开展或流于形式,晨检记录也不完善。

(八)部分学校使用食品添加剂未按照“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专用称量”要求进行管理,甚至使用过期食品添加剂。

(九)部分学校食堂库房堆放杂乱,未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未进行标识,通风、防潮、防鼠设施不全,库房、保洁设施及食堂内部存放有杂物或私人物品。大庆市让胡路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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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分学校食堂在食品加工处理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操作,操作中有交叉污染的现象,部分食堂粗加工间择菜时放在地上操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学校负责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包括对硬件设施的投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落实,有计划地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

2、及时向教育局主管领导通报检查情况,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学校规划、建设(包括改建、扩建)过程中统筹考虑食堂设施和条件的改善,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学校食堂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4、本第二季度(4月18日)组织学校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及食堂管理人,参加了“大庆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 大庆市让胡路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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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培训班”学习,增强了学校食堂管理员的食品安全知识。下一步要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等,教育师生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做好个人防护。

5、督促未办证的食堂尽快办证,并向教育局通达情况。通过本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学校及食堂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了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了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行为,为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奠定了基础。

大庆市让胡路区教育局安全办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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