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精选10篇)
1.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篇一
20102
2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环资委:
根据乌兰察布市乌人常办发[2010]42号文件精神要求,化德县人大常委会抽组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于2010年8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总体情况
化德县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近年来全面深入贯彻实施了《建筑法》,依法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了建筑市场秩序,保证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了建筑业健康发展,并通过强化建筑法宣传教育,加大执法力度,各建筑活动参与者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了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建筑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建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 1
县建筑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作及建筑活动已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发展轨道。
二、“十一五”前四年,全县建筑规模以及完成情况
化德县城镇化建设日新月异,规划起点、设计层次、建设质量、管理水品有了大提高。“十一五”前四年,房屋建筑规模达89.69万平方米,共完成投资57141.9万元。
三、建设项目执行法定程序情况
化德县近年来积极落实“办理依据、申请资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五公开制度。严格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等关键环节的审查,环环相扣、公开透明、相互制约。今年化德县重点整顿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扰乱建筑市场正常秩序行为。同时完善和落实市场准入请出制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在市场准入上给予严格限制并计入信用档案,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个人坚决请出建筑市场。
四、建筑市场秩序和工程招投标情况
化德县人民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筑法规定的要求,一是依照法定程序,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从规划“龙头”抓起,把好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四道关。受检的建设工程,绝大多数具有工程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齐全。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班子基本持证上岗。管理单位能依照监理合同规定实行全过程监理。同时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管理规定》,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对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准从事建筑施工,并对建筑市场准入采取动态管理。一经发现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标准的,则要求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清除出市场。今年以来,化德县政府共发放“两证一书”120份,新开建筑面积29.48万平方米,预标总投资40777.9万元。二是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提高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按照“标本兼治,预防为主,制度规范”的原则,推行格式化招标文件范本,切实杜绝虚假招标,串标等现象。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降低了工程建设招投标风险,用经济手段约束了建设各方主体行为。今年化德县城镇建设是历史上项目最多,投资额最大的一年,全县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共开工项目31项,预算总投资60515.9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项,房屋建设项目22项,这些工程全部进入了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开交易,依法实现了《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关于“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必须公开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和事业建设工程应当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的规定,今年1—8月份,各项工程报建率达100%、招投标率达100%、受监率100%,建设项目全部实行了施工图审查制度,近年来化德县在招投标活动中,严格执行了招投标程序,无一例招投标案件发生。
五、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工程监理情况
化德县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明确建筑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工程建设程序管理、重点工程、大型公用事业项目全部实行了监
理制,推行建筑关键部位和工序的旁站式监理。落实工程施工验收备案制度,加强对备案材料的审查,积极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的检察和巡查,努力消除事故隐患。近年来,全县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监督质量安全做到“四结合”,并以巡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质量安全全面大检查等监理形式,查提质量安全隐患,杜绝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今年1—8月份,在行政主管部门安监局配合下,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达17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73份,局部停工整改8个工地,责令拆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脚手架3处。在质量监督方面,共检查了7个单位工程,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确保工程合格。同时加强对主体结构工程的监督,使质量管理和监督覆盖到每一个施工现场和每一个施工过程,努力消除建设中的不合格因素。通过加强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监督管理,积极开展施工现场人员强制性保险工作,有效地控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了建县以来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记录。
六、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情况
化德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清欠工作,把清理整顿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作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企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经过各方努力,清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09年底,全县已基本偿还清施欠工程款。清欠率达90%。
七、存在的问题
1、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及个人的法制意识薄弱,对支持配合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监督检查的积极性不高。
2、全县建设监督执法量大面广,执法监督人员相对不足,开发商法制意识薄,执法阻力大。
3、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执法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八、建议
1、继续加大建筑法,及配套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力度,努力为建筑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力量,强化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质量执法水平。
3、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形成整体合力,提高执法能力。
4、加大对开发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开发商的法制观念,增强守法意识。
化德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2010年9月6日
主题词:贯彻落实执法检查报告抄送:县委、县政府、政协、人大常委会主任、各副主任、化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0年9月6日印发
(共印20份)各工作委员会、县直有关单位
2.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篇二
—2008年11月12日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法制民政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主任会议委托,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执法检查经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特别是在推进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各种利益矛盾频繁发生,广大人民群众通常选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民商事审判工作便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予以高度重视,将此类问题列入二oo八年常委会议题,并在今天的会议上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唐 勇《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汇报》。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去年以来我县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按照《监督法》和《陕西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决定开展执法检查,成立由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分别担任正、副组长的四个执法检查组,分赴城关、毛坝、高桥、洄水、蒿坪、红椿等六个片区召开评议会,开展工作视察、问卷调查。在评议会前,各乡(镇)人大对本乡(镇)有关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解,组织人大代表、干部、群众座谈,形成评议材料,参加片区评议会。县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有关领导,有关人大代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群众代表、案件当事人等分别参加评议。县人大办下发了执法检查通知。法制民政工委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执法检查方案,提出了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公正效率这一主题,确定了检查的十个重点内容,抽调有关法律骨干组成了问题核实组,深入县人民法院对评议中揭摆出来的案件、“三类”(上诉、抗诉、申诉)案件的处理、办案责任制的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落实、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等情况进行调查。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将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方案在电视、网站上予以公告后,干部、群众和有关案件当事人纷纷提供情况,执法检查组掌握了大量信息。县人民法院按照要求,同步开展了自查并报送了结果,邀请有关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进行座谈,注重听取意见和建议,为专项工作汇报做了准备。从而使执法检查工作真正在全县各地深入开展,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对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基本评价。
近一年来,县人民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通过判决、调解和执行1000多件民商事案件,尽最大可能地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为稳定社会、构建和谐、促进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特点有:一是加强了队伍管理和教育,转变了干警的工作作风;二是加强了法官的素质建设,执法水平有所提高;三是抓业务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有效应对了繁重的工作局面;四是抓制度建设,提高了管理效能;五是抓基层基础建设,基层法庭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六是接受监督意识有了增强。
三、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根据召开评议会、工作视察、问卷调查、人民群众反映、重点问题核实和法院自查报告等方面情况汇总,集中反映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是公正与效率方面的问题,具体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1、少数法官责任心不强,敬业精神差,处理案件草率,粗心大意,有些案件出现纰漏较多,影响了法官整体执法水平。
2、个别法官心术不正,执法理念发生偏差,特权思想严重,在办案中有吃请和收受好处等不正当行为,诉讼负担明减暗增,败坏了法官的声誉,影响了法官的形象。
3、部分法官年龄结构偏大,专业水平低,不思进取,四平八稳,凭“经验”办事,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开展审判工作的需要,办案质量较差。
4、有的法官执法随意性大,证据采信有偏袒,裁判案件有不公、执行案件乱表态,有执法不严、畏难情绪,工作没到位,措施没跟上,钻法律空子,规避“执行难”,久拖不执行、执行不 到位问题存在。
5、制度缺位导致监督不力。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不全面、不彻底。县法院制度虽建的不少,但案件监督机制不完善,案件把关制度不健全,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未建立,未起到应有的警示和惩戒作用。
6、司法保障不到位。法官的职级待遇落实的不够好,特别是内设机构职级不明确,一定程度上未真正调动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法律援助资金不能足额到位,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援助保障不够,“打官司难、“告状难”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对法院的工作也产生了消极影响。
在执法检查中,重点抽查了县人民法院办理的民间借贷、特殊侵权、遗产继承、附带民事诉讼和执行等几类案件,并将这些案件进行了逐案分析,提出了纠正建议,特将这几件案例材料附后,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一并审议。
四、分
析问题原因
县人民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归根到底是在公正与效率方面出了问题,使司法所追求的公平正义打了折扣,溯根求源,存在这些问题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
1、缘于法律规定。民商事案件主体双方属于平等地位,法律规定除特殊情况外,采取“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也就是没有证据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实际中,有些当事人缺乏法制观念,平常不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当需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缺乏必要证据,法院判案凭证据,没有证据,法院就不能支持诉讼主张。这样,即或有理却无据,导致有冤得不到伸,而判决结果令当事人不服。
2、缘于诉讼制度。法院属于诉讼环节的最后阶段,特殊的诉讼地位赋予法官一定的权限,在实际审判工作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又较大,掌管案件裁判大权的法官极易滋生特权思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难免受法官意志左右,在裁判幅度上出现失衡,导致裁判不公问题虽禁不绝。
3、缘于案件复杂。近年来,民商事案件呈急遽上升趋势,种类繁多,案情复杂,需要适用法律法规宽泛,甚至还有涉及法学原理、公序良俗处理问题的案件,加上法官办案力量不足,受办案时限限制,仓促上案、疲于应付、准备不足、处理问题草率,难免出现办案质量低下、执法不严的问题。
4、缘于队伍结构。现行法官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未接受过系统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专而不专”现象客观存在,只是在法院工作岗位上边工作边探索,执法水平参差不齐问题突出。整体法官队伍年龄结构偏大,有些法官进取心差,不求上进,得过且过,工作马虎、懒惰,对法律规定一知半解,对基本案情没有吃透,加之在处理案件时渗杂人为因素,使一些本不复杂的案件也会出现久拖不决、裁判不公、甚至错案的问题。
5、缘于制度缺位。县人民法院虽出台了不少制度,类似《廉政保证金制度》等对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廉政意识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办案责任制度不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未建立,遏制错案的发生惩戒不够,客观上出现漏洞,容易钻制度缺位的空子。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不全面,普遍反映基层法庭基本坚持了这一制度,反响较好,而近年来县法院机关却没有很好落实这一制度,一方面使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陪审员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正是由于未在审判工作很好地坚持人民陪审员制度,监督缺位、缺失,几起有各种问题的典型案件正是出现在这些地方。
6、缘于执法环境。由于诸多原因,法官的政治待遇落实的不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近年来,县委、人大、政府虽尽最大可能的改善了法官工作、生活条件,着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经济待遇,在有政策规定的情况下率先在全市提高办案经费,着实为审判工作解决了不少困难,调动了法官一定的工作积极性,但法院内设机构副科级职级未落实。
五、几点建议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现本着帮助法院进一步规范执法、着力解决问题、切实改进工作、树立良好形象、维护法院权威的目的,对县人民法院今后的审判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要切实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要在提高政治素质上下功夫,要用“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统一执法思想,在认识上要从根本上解决“为谁执法、为谁办案、为谁服务”的问题,要让“政治上信得过、作风上过得硬、工作上有本事、专业上很精通”的法官担重任、挑大梁,要把审判权牢牢掌握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官手上,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在提高业务素质上下功夫,要出台更为优惠配套的政策,进一步激发法官忠于事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的工作激情。大兴学习之风,要把昂扬向上的竞争机制引入队伍管理之中,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法官充分展示才华和用武之地,真正形成法官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努力使审判工作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愿望。
2、要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要牢固树立严格执法思想,要在审判工作中始终不渝地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坚持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符合,反对主观臆断,克服盲目轻信,一切以查证属实的事实作为定案依据;要在法律适用上做到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努力克服重实体、轻程序弊端,要求办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裁判合法,杜绝畸轻畸重、裁判不公。要立足办“铁”案思想,追求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突出辩法析理工作,落实民商事审判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办案原则,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要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让审判进村组、进院落,扩大社会效果。要加强对基层调解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规范基层调解行为,尽可能地将一些轻微的民商事纠纷能够就地得到调解处理。要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克服为难情绪和“怕”字当头,积极寻求破解“执行难”的新方式、新途径,要使审判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最终通过执行措施得以变成现实来取信于民。进一步提高法院威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
3.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篇三
和国环境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
按照汉阳区人大常委会阳常办[2007] 号文“关于听取区环保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汇报”的要求,在这里就我局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向在座的各位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作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国家环保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总纲领,是环境保护的根本大法,是我们做好各项环保工作,促进经济与环保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根本准则。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环保局的直接指导下,在区人大的督促与支持下,我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环保法》,在科学发展观思想的报纸指导下,以《国家环保法》这一强大的法律武器为指导,为改善汉阳区环境质量,保护汉阳的碧水蓝天,落实汉阳“十一五”环保目标责任制任务而努力拼搏,为实现汉阳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作汇报:
一、我区环境质量现状
《国家环保法》第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作 为区人民政府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区环保局始终把致力于改善本地区环境质量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下面我着重就辖区水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及固体废弃物情况报告如下:
1、水环境质量状况
汉阳区是全市城内湖泊水域面积最大的城区之一,区内江河纵横、港渠交织、水域总面积达11.259平方公里。多年来的污染,造成了全区八大湖泊水质恶化,湖体沼泽化、水域面积逐年递减、水体功能退化。近年来,由于上级政府的重视、区领导的关注和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特别是对湖泊实行截污和实施“六湖连通”、“水体生态修复”等治理工程,使我区湖泊水体、多年来恶化的趋势得以控制、有的湖泊水体质量开始好转。
根据2006年环境监测数据表明:长江汉阳段水质良好,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汉江武汉段除粪大肠菌超标外,其余十余项指标均达标。全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7%以上,琴断口水厂水质达标率为100%。
2006年对全区六大主要湖泊,即墨水湖、龙阳湖、南太子湖、三角湖、月湖、莲花湖进行多次采样分析,并按24项评价指标对六大湖泊监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其中墨水湖、龙阳湖、南太子湖水质较差,为劣Ⅴ类水体,其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总氮、氨氮、生化需氧量和化学需氧量等。经分析其主要污染源已由过去的工业污染转为生活污水污染。同上年度相比,墨水湖、龙阳湖、南太子湖、月湖及三角湖水质无明显变化,莲花湖水质有明明显显改善。
2、大气环境质量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界定,造成大气污染主要有三大类型,即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机动车船排放污染及废气、尘和恶臭污染。经我区多年来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分析,其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为降尘、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
2006年我区城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112毫克/标立方米。但均达到了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区降尘年月平均值为6.62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下降0.69吨/平方公里〃月。
与上年相比,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除可吸入颗粒物外,均达到了规定的功能区类别的国家标准要求,同时酸雨样品检出率较去年有所降低,降水中PH年均值无明显变化,酸雨程度略有降低。
3、声环境质量
2006年城区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0分贝(A),较上年下降0.1分贝(A)。其中生活噪声源占64.7%,交通噪声源15.2%,工业噪声源7.9%,施工及其他噪声源12.2%。城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9.1分贝(A),较上年度下降1.4 分贝(A)。城区噪声污染有所好转。
4、固体废物排放及处理
2006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4.3167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4.3167万吨,综合利用率100%。
二、我们贯彻实施《国家环保法》的主要做法
1、不断加强对《国家环保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我国30余年环境保护的历程表明,环境宣传教育是环保工作的开路先锋。而我们在具体的环保工作实践中,也是贯穿着宣传开道、教育为重。为了让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了让各级领导、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了解环保、关心环保、重视和支持环保,我们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①主动向区几大家领导汇报环保工作,宣传环保法。区环保局始终把主动争取领导支持作为做好环保工作的重要环节。每年,我局都结合市区政府及上级下达的重要环保任务及全年中心工作,积极争取向区委、区政府作专题工作汇报,使之在贯彻实施环保法、开展各项具体环保综合整治中、得到区领导有力的支持和帮助;第年我们还邀请区人大、区政协领导来局检察环保工作,系统、全面地汇报环保工作的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区领导的理解与支持;同时还邀请区人大、政协领导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现场 视察的方式,检查和指导环保工作。在坚强后盾的有力支持下,有效地促进了全区环保工作的开展。
②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努力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为了让环保法成为促进社会发展进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维护自身环保权益的有力武器,我们我多年来坚持把环保宣传作为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研究、制订方案、广泛动员辖区企事业单位参与每年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都是全年环保宣传教育的重头戏和,我们从九十年代初开始,连续举办十七届汉阳区“六〃五”环保宣传板报展,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制作大量宣传环保法、普及环保知识,反映企事业环保治理成果、揭示社会环保问题的图片、漫画、书法、模型等作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制作精良,给本有关部门和区各级领导及广大市民留下深刻印象,受到广泛好评。
③抓好三大宣传教育阵地,使环保宣传教育不断深化。长期以来,我们始终坚守环保宣教两大阵地,一是党校、行政学校环境教育。我们借助于党校、行政学校每年开办的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干部培训班和公务员培训班,积极参入环保教育内容,开设环保讲座,请上级领导、专家学者讲解环保法、可持续发展等内容。二是与区教育局联系、在开展绿色学校创建的同时,开展中小学环保渗透教育,让青少年从小接受系统的环保教育,培养和树立绿色环保理念,促 进全面发展。近年来,随着环保创建进社区、绿色社区和小区创建,我们把环保宣教的触角迫伸到社区、使社区环境教育成为环境宣教的第三大阵地。近年来,我区先后创建了4个绿色小区、在小区举办了4期环保培训班,向社区干部、物业管理人员、社区环管员及业主宣讲环保法、环保科普知识、倡导绿色生活理念,受到群众欢迎。
④积极做好环保新闻宣传报道,推进环保工作。为了及时反映我区环保工作的动态,反映各级领导对环保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我们也十分注重宣传报道,在市局宣教中心和区委宣传部指导下,多年来,我局在上至中央级媒体、下至省、市新闻报到及市区政务信息上登载了几百篇报道稿件,为宣传环保法,反映基层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2、坚持对本辖区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管,积极开展环保查违专项整治
《国家环保法》第七条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全区环境保护实行有效监管,是我局的一项基本职责。我们在抓好对全区水、大气、噪声及危险固废等污染日常监管的同时,着力抓紧对违反《国家环保法》等清洁法规,排放污染、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行为的查处,保护好本地区的环境质量。连续几年来,按照中央六部委的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我们积极协同区经 贸委、区监察局、司法局、工商分局、安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分片对辖区有关企业排污情况进行重点突击检查,对超标排污、污染治理设施停运等违法现象责令限期整治。特别是对于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进行专项清查、防止其死灰复燃。先后对辖区内17家污染严重、无治理能力,产品、工业落后的工业企业实施了关、停、并、转、迁。为了结合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调整,我们对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排放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按照环保法及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实行重点污染挂牌督办制度,连续3年,我们已对近30家企业实行了市、区两级挂牌督办,对治理难度大、扰民严重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或搬迁。
3、坚持污染总量控制、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实现污染减排。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十一五”规划环境保护目标,实现污染减排的艰巨任务,我局按照上级要求,把污染总量减排10%作为“十一五”环保规划的硬指标,无须无条件地确保完成。为此,我人以企事业单位排污申报登记作为基础工作。近年来,我们每年对辖区100多家企业进行排污状况申报和全面摸底调查,掌握污染底数,同时根据市环保局下达给我区的排污问题进行具体的指标分解,逐个企业制定减排指标并报区政府审核后下达给各个企业。我们在实践中采取了排 污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相结合的办法,在对企业排污量检查核实的基础上,对50余家企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并实行中度审核制度。
为了保证污染减排,我们大力开展了全区禁燃、改燃工作,在内环线内不允许新装2吨以上燃煤锅炉,对原有燃煤锅窑炉实行改燃,全部由燃煤改为天然气等清洁燃料,近年来,全区共实行改燃40余台,拆除冒烟烟囱7座,拆除旧锅炉10余台。综合治理油烟噪声扰民点源50余个。同时还加大企业水污染治理的监管力度,近年来,武汉卷烟厂、苏泊尔压力锅厂等企业投资数百万元、建造污水处理站、使本厂排放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效减轻了对环境的污染。
4、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严格控制新污染近年来,我们在认真执行《国家环保法》的同时,以贯彻《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为契机,加强对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管理。我们通过对区内建设项目经常性的“三同时”执法检查,加大对违反环评法、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建设项目的处罚力度,使环保“三同时”及环评办理率有了大幅度上升。仅去年一年就完成新项目环评91项,完成“三同时”项目验收51项。全年“三同时”执行率和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
为了做好我区新污染源控制工作,我局严格依照《国家环保法》及《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 的要求,严格审批手续、严把污染源入口关,近年来,我局先后否决了要求在我区建厂的小电镀、化工、小铸钢、小造纸等污染项目20余个。同时,我们还根据市环保局出台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分级审批制度,加强与工商、规划、计划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基本上做到了区属项目、非公企业项目和餐饮业项目的环保“前臵审批”,发挥了环保部门控制新污染的“前哨”作用。
5、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法及各项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为民为实事
环保局作为环保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坚持以《国家环保法》及一系列环保法规为准便,坚决不折不扣地依法办事,捍卫环保法的尊严。在具体执法中,我们又注意做到坚持程序,依法行政。对于辖区内违反环保法的行为,我们努力地做到认真执法,准确执法。在局内,我们建立并健全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每一个执法案件从受理、调查、处理直至结案,都须有2名经办人签字,同时对“行政处罚决定”实行三级负责、二级审批并报局办公会集体决策制度,基本上做到了案件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正确。从而减少和避免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我局在严格环保行政执法的同时,始终不忘服务为民的宗旨。近年来,我们曾多次为辖区企业做好环保服务,为企 业污染治理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为筹集治理紧急向市区有关部门协调,提供必要的帮助。仅去年,我们就向市区财政争取专项治理资金60万元、企业自筹近1500万元、更新、安装治污设施40台(套)。为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环保手续,我们编制了《环保办事指南》,将环保程序、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环保执法为民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认真解决群众的环保诉求。我们建立并完善了环保投诉处理及信访办理制度,认真及时地办理人大、政协环保议提案耐心细致地接待并处理为群众来信来访。仅去年一年,我局区接受环保投诉1200件,办理回复率为100%。
近2年,我们还积极落实市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承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区油烟噪声及露天卡拉OK污染进行了各部门联合执法式集中整治,对其中突出的七里庙碧溪苑卡拉OK、腰路堤石材加工,二印缝纫加工噪声进行了有效的整治,同时在区内90多个社区积极开展环保进社区,实行环保监管员与社区协管员相结合,解决社区环境污染的有益尝试,取得了成功的效果和经验,今年已经市环保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行。
三、目前我区环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打算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做好这项伟大事业,必须依靠党委和政府的重 视、人民群众的支持以及环保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几年来,我们在认真贯彻《国家环保法》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就我区环保工作来说,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1、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水污染问题仍然是我区首要污染问题
前面谈判我区水环境经过多年治理及国家“863”计划的逐步实施,水体质量在基本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个别湖泊水质开始好转。但是,我们要清醒看到,我区几大湖泊水质不容乐观,按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龙阳湖应为Ⅲ类水体,墨水湖、南太子湖应为Ⅳ类水体,但目前这三个湖泊水质均为劣Ⅴ类,全部下降了2-3个等级。尤其是曾经水质较好的龙阳湖退化严重,周边污染源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入湖,对湖中鱼类存在严重威胁。鉴于此次蔡甸后官湖死鱼事件所造成的不良影响,龙阳湖水质问题应引起区领导和各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②总体上各级领导在环保方面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视,但少数部门和单位,特别是私有企业在考虑发展和项目建设时,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经济、轻环保,重开发、轻保护,先温饱、后环保等错误观念。体现在工作上是先斩后奏、斩而不奏。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未开展环境评价就开工建设,擅自投产。一旦环保追究后,就千方百计钻天打洞找领导、找关系,托人说情,干扰环保管理正常进行。
③我区目前人口近50万,108平方公里面积,城市污水处理厂严重不足。在建的南太子湖污水厂进展缓慢,处理能力无法适应大量城市生活污水的污染,在去年全市绩效考核中拖了汉阳后腿,特别是随着黄金口工业园区建设,汉阳西部建设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的问题忆迫在眉睫。
④建设一支素质、高水平的环保工作队伍,是加强环境保护的迫切需要和客观要求。环保工作任务日益加重、要求不断提高、压力越来越大,但环保工作人员,内设机构编制太少。由于干部职数限制,全局近5年未提拔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不利于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及环保事业的发展。
2、工作打算
①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环保局法》。特别是作为环保部门及工作人员,要在学好环保法的同时,努力学习和树立科学发展观,学习日掌握和国家各项环保方针政策、振奋精神、团结拼搏、以忠诚党的环保事业、为子孙后代负责的环保责任感,努力做好环保工作。
②始终把提高辖区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作为环保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区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的支持下,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廉洁高效、热情服务。在全区环保“创模”工作中发挥积极的骨干作用。
③节能减排是今年全国工作的重点,更是环保工作的重 点。作为政府环保主管部门,要始终不懈地把污染减排工作抓紧抓好。这项工作也是绩效考核和环保创模的重头戏,要认真规划、狠抓落实并贯穿年度工作的始终,决不能有丝毫懈怠。
④要把加强环保队伍建设,转变的机关作风、提高环保队伍战斗力、凝聚力作为环保部门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只有抓好了班子、抓好了队伍,才能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精神、出色的能力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光荣而艰巨的环保工作任务。
4.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篇四
根据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的安排,7月18至19日,由财经委牵头组织的执法检查组,在副州长**,常委会副主任***同志的带领下,赴东乡、永靖、广河、康乐四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我州贯彻实施的情况,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执法检查活动。其余四县(市)向执法检查组递交了书面检查报告。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除了听取四县人民政府汇报外,还深入到县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教育局、民政局、土地局等部门,现场翻阅查看了有关审计档案、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审计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创先争优、“破解难题年”等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深化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加强重大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研究探索效益审计的新路子。有效发挥了审计的监督职能、建设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为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及其重要。
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各级审计机关把预算执行审计、延伸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财政决算审计等结合起来进行审计。通过审计,部门预算不断深化,资金管理不断规范,管理体制不断完善,资金分配权的制约和监督效果更加明显,为依法规范预算管理,促进依法治税,保障国库资金的安全,促进各部门合理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州审计局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汇报,并提出改进建议,为进一步规范全州的财政财务收支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各县(市)也结合各自实际,加强了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严肃查处偷漏税、“小金库”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有力地维护了财经法规和纪律的严肃性。
2、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推进。各级审计机关从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程序步骤入手,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加强了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市审计局今年共安排了33个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均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各县(市)审计机关通过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审前调查和公示制度、建立跟踪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回访制度,将审计与干部的管理和使用挂钩,强化了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能,促进了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
3、重大项目、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不断深化。各级审计机关紧紧围绕重点建设项目和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民生项目,组织专门力量,狠抓跟踪审计,打造了基建审计和专项审计的新亮点。两年来,州审计局共完成62个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总金额9.79亿元,查出违规资金1123.59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3267.12万元,核减工程价款972.58万元,开展了全州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各县(市)审计机关通过全面实行基建审计项目审前告知制度,合理配置审计力量,整合审计资源,制止、纠正了投资建设中的高估冒算、高套费用以及资金使用不当等问题,有效规范了各类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了专项资金最大效益的发挥。
4、审计机关的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全州审计部门结合“作风建设年”和“破解难题年”活动的开展,全面加强了审计机关的自身建设。州审计局通过举办全州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班,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计算机培训工作,为今后全面开展计算机审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各县(市)审计局将规范化机关建设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推进规范化机关建设工作,审计机关面貌有了进一步改善。
(四)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为突破,审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得到有效维护。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按照“前移关口、边审边改”的原则,不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市审计局以市长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契机,牵头制定了《临夏市市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落实及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的配合,建立了情况通报、协同办案等联席制度,组织审计调查组对全州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调查,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各县(市)审计机关也把落实好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维护审计权威的重要环节来抓,对发出的审计决定,积极督促,促进了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检查,我们认为,全市的审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审计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在审计实践中,个别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执法工作还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不愿意主动接受审计,对审计执法支持配合不够,审计决定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
(二)审计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效益审计滞后,审计工作还停留在合规合法性审计的层面上。二是计算机辅助审计滞后,硬件设施投入不足,而且缺乏计算机审计人才,计算机审计刚开始起步。
5.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篇五
一、自查基本情况汇报
(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任务明确
(二)、增加经费投入,抓紧系统化的档案管理
(三)、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强化档案管理工作
为使法院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开展各项审判业务和审判理论研究。我院制定了《XX市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XX市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XX市人民法院行政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归档制度》、《档案员职责》等办法、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了档案管理的一整套制度。同时建立了各种检索体系,编制了总目录、分类目录、卷内目录、案卷目录、专题目录等。制定了保密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归档制度、借阅制度、鉴定及销毁制度,为档案工作进入科学规范的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做好归档工作,不断丰富库藏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在归档工作中重视诉讼档案、司法鉴定档案的归档,对行政文书、会计、声像、科技、实物、资料等档案的归档工作重视不够。
(二)没有过细地深入到各庭室检查、落实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等工作,因此出现诉讼档案有空号、重号及装订不太标准的情况;有的部门还存在不认真按时按质量归档的情况,特别是在行政文书、声像、科技档案归档工作上有不足。
(四)档案库房尽管加设防盗钢条,但保卫人员看不到其外围,保卫视角差,存在着安全隐患。
三、整改措施
(一)院领导要继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向领导汇报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下情上传、上情下达、心中有数,不断总结经验,解决好存在的问题。
(二)从广度到深度进一步认真贯彻《档案法》、《云南省档案管理条例》,依法开展档案管理。
(三)加强全院干警的档案意识,以及业务学习和培训,特别是文秘人员、档案人员、内勤人员、书记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
(四)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该配备、更新的设备争取配备、更新齐全。
(五)抓好档案管理的工作指导,坚持落实好已经建立健全的各种规章制度,把问题解决在档案归档入库之前,保证每年归档工作按质量和进度顺利进行。
(六)做好档案管理开展利用工作,使档案资料更好地为法院审判工作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
特此报告
XX市人民法院
6.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篇六
辽宁省人民政府(2007年5月22日)
去年以来,全省深入贯彻科技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人大执法检查的意见和建议,紧紧围绕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这一主题,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实现重点领域突破,全省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更加突出,科技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科技正在成为农业结构优化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推动力,科技创新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科技创新、新产品的研发,提升了产业技术水平,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2006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1045.9亿元,比上年增长42.4%,占同口径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7.2%,提高了3.6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达到12.4%,提高了2.2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科技创新的成效进一步显现,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276.4亿元,同比增长40.8%,占工业增加值比重为28.6%,同比提高4.3个百分点;占GDP比重为13.7%,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下面,就省人大执法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强化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问题
一是成立了以张文岳省长为组长的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大科技”意识,将各部门相关工作纳入到全省一盘棋。各市普遍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科技创新工作领导机构。二是实施了对市级政府科技工作的考核制度,科技工作成为省政府工作考核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类指标。三是科技创新工作被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省直有关部门采取了有力措施,作出具体安排。全省14个市都分别召开了科技大会,作出了加强科技创新的决定,制定了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部分县、区也召开了科技大会,部署落实全省科技大会精神。四是努力营造鼓励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科技创新工作已成为各主要新闻媒体的宣传重点。成立了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了《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奖,专项安排近4000万元资金重奖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成果创造者、转化实施者和中介服务者,调动广大科技人员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问题 1.进一步强化国有大中型企业体制机制创新。一是建立科技创新工作责任制。将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作为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以股份制改造为重点,积极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截至去年年底,全省34户地方国有大型工业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占应改制企业的85%。三是推进分配机制创新。支持鼓励企业采取技术入股、研发项目经理制、按销售或利润比例分成等多种分配形式,提高研发人员的收入所得。
2.突出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启动实施了《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科技部已经批复把我省作为全国唯一的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试点省。在省直企业中开展了“创新型企业”创建活动,促进企业增强创新能力。二是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沈阳机床集团等大中型骨干企业新建省级以上各类企业研发中心63个,企业研发中心总数达到284个。三是促进产学研合作。支持沈鼓等250家企业与省内外45所高校、32个科研机构建立以利益为纽带的技术联盟,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企业技术中心153个。四是支持企业成为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主体。2006年支持企业经费占省本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经费的94%,拉动企业投入研发经费80亿元。五是培育企业自主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在企业中建立了66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39个博士后科研基地,为企业培育20个抢占制高点的创新团队。工矿企业成为专利职务申请的主力军,专利申请比上年增长64.8%,占专利职务申请总量的64.5%。
3.加快科研事业单位和高校科研机构改革。一是稳妥实施科研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完成了省属129家科研单位的类别划分。推行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二是积极推进科研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出台了进一步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的指导意见,调动了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三是进一步推进高校科研机构内部体制改革,促进高校科技平台相对独立建制。2006年全省高校转化科技成果878项,比2005年增长16%。
4.加快建立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制定了《辽宁省科技咨询(中介)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试行)》。大连市出台了国内首部促进科技中介服务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大连市促进科技中介服务发展条例》。已着手制定《辽宁省促进和鼓励科技中介服务及发展的若干意见》。设立“科技中介发展专项”,实施“科技中介千人培训工程”,扶持和发展一批科技骨干中介服务机构,培训各类中介人员1000多人。
三、关于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扶持重大科技项目问题 2006年省本级财政实际安排科技三项费用6.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96.1%。按照省人大的建议,对省本级科技经费的使用进行了重大调整。
1.切入全局性创新主题,集中资金支持重点。通过公开征集重大技术需求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议,凝聚出12个重大科技专项,集中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直接拉动作用的七个方面予以支持。一是大幅提升对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解决了180个关键技术,开发了200余项新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46亿元,实现利税58亿元。二是突出加强了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支持了企业研发中心、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三是优先支持了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解决了隧道掘进机的卫星定位技术等60余项重大关键技术,研制开发出PET/CT机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装备和产品。四是加快高新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原有7个省级以上高新区实现工业增加值520亿元,增长31.2%,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3.3%。批准阜新高新区为省级高新区,批准筹建抚顺等6个省级高新区。本溪被确定为国家级中药现代化科技特色产业基地。五是强化了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解决生产技术难题70余项,开发新产品60余项,实现新增产值35.2亿元,新增利税4.16亿元;推广新品种面积4000余万亩,实现新增产值18.6亿元。六是支持了社会发展领域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重点支持20项涉及人口与健康、疾病与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建设,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七是引导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实现销售收入61.1亿元,税收4.8亿元。
2.针对重大技术需求,加大项目经费支持力度。围绕全省技术创新重点,集中了70%以上的省本级科技经费,组织实施了300项重大重点项目,支持重大重点项目的经费额是2005年的2.84倍。解决和掌握了超级钢控轧控冷等关键技术203项,已申请专利147项,其中发明专利97项;研制出X100管线钢、全断面掘进机、九轴五联动车铣复合中心机床等新产品8200多项,实现新产品产值900多亿元。锻制出90机曲轴曲拐毛坯样件和试制成功三峡水电站右岸机组水轮机下环等重大产品。全省石化、冶金和装备制造业实现的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同行业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了3.5、0.3、2.5个百分点。3.加快计划下达进度,促进资源整合。2006年省本级科技主体计划比往年提前了4个月编制完成。去年,各市市本级科技经费的60%以上与省安排的重大、重点项目配套支持;争取到国家科技部、自然基金委科技经费4亿多元。
四、关于科技创新配套政策落实的问题 为推动《关于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速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若干规定》的各项政策的落实,成立了“科技创新政策推进协调组”,并根据省直各部门的职能,将落实57条政策的责任逐条明确到相关部门。一年来,省发改委、经委、科技厅、人事厅、中小企业厅、信息产业厅、地税局、工商局、国防科工办等部门分别印发了《关于推动辽宁省企业信息化宽带商务平台应用工作的意见》、《工业产业重点技术及产品攻关指南》、《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级专家队伍建设工作意见》、《辽宁省中小企业共性技术支持服务平台认定暂行办法》、《辽宁省实施品牌战略工作方案》和《辽宁省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创新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等政策性文件。2006年全省有100多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减免6000多万元。
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科技创新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对科技创新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中所发挥作用仍需进一步提高认识;二是科技资源仍需加大力度引导其向经济主战场凝聚;三是由于国家配套政策尚未完全出台,我省各项政策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四是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仍是科技创新工作的薄弱环节;五是全社会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等等。
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科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全省科技大会精神,按照年初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重点,对人大执法检查中提出的几个方面问题作进一步的深入整改。
1.优化环境,落实政策,继续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发挥各级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协调各方面资源。加快《若干规定》相关实施细则的制定,适时颁布实施。大力发展创新文化,培育创新意识,倡导创新精神。进一步做好科普工作,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2.加大政府的引导作用,凝聚科技资源向经济建设主战场汇集。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集中资金,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社会化的风险投资等投入体系,调动全社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加快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科研体制改革,推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7.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篇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4月3日召开的关于全州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和“湘西州三湘农民健康行”动员会精神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今年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为搞好这次上下联动的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精心组织安排,深入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执法检查的安排及工作情况
州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执法检查动员会议之后,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时听了情况汇报,召开主任会议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按照州执法检查方案要求,研究制定了县传染病防治法检查方案和“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的通知,成立了传染病防治法检查办公室和永顺县“三湘农民健康行”组委会,组建了执法检查组。二是广泛进行宣传发动。4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了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和“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中其、曾尚华及部分委办负责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文明同志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了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传染病防治法检查和“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县这次执法检查工作,会上宣读和下发了执法检查的有关文件通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尚华就这次执法检查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文明就这次执法检查和搞好相关单位的自查问题作了重要讲话。使大家明确了这次执法检查的目的意义、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三是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认真开展了自查。县动员会后,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了这次会议精神,开展了自查。在4月20日前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全部进行了自查,将自查报告全部送达执法检查办公室。四是深入开展了执法检查。在政府及其相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4月21日至28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围绕传染病防治法一法四条例8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分别深入到勺哈、王村、松柏部分乡镇和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畜牧水产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农办、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等12个单位进行了调查视察。通过听汇报、座谈查资料看现场、走访师生群众等方式,回顾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了建议意见。5月中旬,州执法检查组来县进行了检查,肯定了我县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意见。
二、我县贯彻执行传染病法律法规的主要成绩
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刚才又听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的情况汇报,总体认为我县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工作,成绩是突出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一法四条例”的贯彻执行提供了组织保障。
县人民政府切实把加强卫生事业发展,搞好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的一项工作内容,在工作中具体实施。县专门成立了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县政府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按照医防剥离、权责一致的原则,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并率先在全州撤销县卫生防疫站、县食品卫生监督所、县健康教育所和县卫校、新组建了县卫生监督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履行执法监督职能和疫病预防控制职能。在乡镇组建了9个中心防保组和38个乡防保组,核定了乡镇防保人员136人,妥善解决了防保专干工资。核定卫生监督机构编制35人,投入资金21万元,配备了车辆、调查取证工具和信息网络等卫生监督执法必备装备。建立了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所等4所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加大了艾滋病的综合防治能力。县卫生局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了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实行目标管理,同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经常检查和定期考核。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都依据各自的目标责任实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由于我县组织机构网络健全,层层目标责任明确,管理到位,确保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方案,组织实施,确保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开展。
8.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篇八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
情
况
报
告
市城乡环境治理办:
根据你办《关于报送“四大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的通知》(市城乡环境治理办函[2009]16号)要求,现将我市开展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建领导班子,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以何健市长任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模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创模 具体工作。并抽调专人成立了创模办公室,负责创模日常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2007年6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达州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创模工作的五个阶段、六大工作重点、八大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五大污染防治工程和五大环境管理工程。2009年2月印发了《达州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了有关区(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推动了我市创模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编制创模规划,提供创模依据。委托四川省新视野城乡规划研究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我市创模规划,分析了指标可达性,编制了环境污染控制、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宣传教育、能力建设等八个专项规划。2009年2月27日,该规划通过省环保局专家组评审,2009年5月13日市政府正式发布实施。
(四)广泛宣传,营造创模氛围。积极构建创模宣传网络,建立了全社会广泛参与,部门积极配合,齐抓共管的创模宣传机制。制定了宣传方案,制作了大型固定标语牌50余处,灯箱广告600余个,悬挂宣传标语800幅,办宣传栏500期,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在达州日报、达州电视台开辟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专栏,在出租车、公交车上张贴了2000幅创模宣传标语,举办了广场文艺演出,达州电视台《达州对话》栏目制作了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专题节目,形成了人人关心创 模,人人支持创模,人人参与创模的浓厚氛围。
(五)开展市级环保模范县城创建,助推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市政府决定,到2010年,我市要建成市级环保模范县城3个。为此,制定了《达州市环境保护模范县城考核指标》和《达州市环境保护模范县城创建工作程序》。各县(市)先后制定了创建市级环保模范县城工作实施方案,万源市启动了创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开江县已经市政府正式批复“创建市级环保模范县城”,正在编制创模规划,其余各县正在申报之中。
(六)密切部门配合,认真开展环境监管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城区噪声、煤油烟整治行动。与公安、规划和建设、文化、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多次召开联席会,制定联动方案,公布投诉电话,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了城市噪声污染和煤油烟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执法车辆150余台次,查处娱乐场所、建筑工地60余家,整治煤油烟120起,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今年1-6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142天达标,其中优29天,良113天,轻微污染有9天,达标率为94%。二是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行动。全市上下认真落实《关于开展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启动了农村乡镇饮用水源地环境基础调查和评估工作。三是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环保专项整治行 动。根据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市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专项行动工作重点为强化“四个监管”,突出“三个整治”,即加强饮用水源监管、加强“两高一资”行业监管、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监管、加强重点行业监管;突出流域污染整治、突出城镇生活污染整治、突出钢铁行业污染整治。目前,全市共检查企业1690家,立案查处13家,整个行动仍在进行之中。
(七)认真开展“七进”活动,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认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社、进企业、进景区、进家庭“七进”活动,开展了“进机关”的宣传活动,制定了“进村社”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切实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秸杆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的目标任务,并细化了工作进度安排。同时,积极开展生态市、生态县建设,创建生态家园192个、生态村28个、生态小区7个、环境优美乡镇7个,极大地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摸清我市创模工作存在的问题,找准差距,我局对照创模指标进行了模拟自查,创模考核指标29项,完成25项,主要问题是:
(一)重点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离考核指标还有差距。2008年,我市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3.34%,而考核指标为95%,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达标率均在95% 以上,需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和监管力度,确保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二)城市主要工业污染物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07年我市单位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分别为0.0116吨/万元、0.087吨/万元,2007年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为0.0073吨/万元、0.0264吨/万元。
(三)机动车环保年检合格率还没有达到考核指标要求。2008年,我市机动车环保年检合格率为84%,而考核指标要求大于90%。新的达州市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7月1日正式投入运行,需按照《达州市城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执行,认真开展机动车尾气环保年检工作,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辆,实行限期整改,确保2009年机动车环保年检合格率大于90%。
(四)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还较低。按照创模考核标准要求,到2010年,公众对城市环境满意率要大于80%,2008年,我市公众对城市环境满意率为76.88%,还有一定差距。
(五)创模宣传氛围还不浓厚。创模宣传的手段、方式还不够多样灵活,市民对创模的认识,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制定宣传方案,结合创模各阶段工作,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把重点放在社区,让广大市民 参与到创模工作中来。二是认真开展创模工作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社、进企业、进景区、进家庭“七进”活动,使创模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加大环保信息发布力度,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的知晓率、满意率。四是编制创模宣传手册,发放到市级部门干部职工和社区居民手中。五是继续与《达州日报》、《达州晚报》、达州电视台、达州电台办好创模专栏,多方位营造创模声势。
(二)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继续加大污染企业的限期治理,重点抓好城区企业的稳定达标排放工作;加大建筑工地和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整治扬尘和噪声污染;加强群众投诉处理力度,做到投诉一件,处理一件,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年检和尾气治理工作;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抓手,督促各地加快城市污水、生活垃圾以及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三)进一步发挥创模办统筹协调力度。今年是我市创模攻坚年,市政府已将创模指标分解细化到市级相关部门和相关区(县)。对此,各地要采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同时,市创模办将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强化责任,加强督查,实行创模工作动态通报制,逗硬考核,确保2010年我市创模成功。
(四)进一步加强市级环保模范县城创建的指导。按照达州市环境保护模范县城考核指标和工作程序的要求,做好市级环 保模范县城创建指导工作。今年,全市市级环保模范县城创建工作全面开展,2010年申报验收。
(五)进一步规范创模资料的收集整理。按创模要求,全面详实收集、整理创模相关档案资料,提前做好考核准备。拟定于8月份邀请省环保局领导和专家对我市创模工作进行预验收,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下一步创建工作。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模范城市
报告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2009年7月31日印
9.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篇九
第一阶段自查情况报告
省分行: 根据省分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工银办发[2011]268号)要求和省分行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行实际,及时开展了支付结算自查工作。现将第一阶段自查工作开展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省分行要求,我行相关检查人员对照《支付结算检查实施方案》内容进行了认真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报告期票据业务没发现问题。我行抽调运行督导、银行卡专管员、资金财务部负责票据业务的人员参加支付结算执法检查自查工作,参加的人数共6人,报告期已检查4各网点,检查共发现问题85个,其中,银行卡部门发现问题5个,资金财务部未发现问题,运行管理部共检查170个账户,发现问题80个,现场整改45个,限期整改25个,无法整改10个,我行个人结算账户是以总对总的方式向人民银行进行报送。
二、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卡业务方面
一是未建立发卡业务风险指标体系和收益指标体系。二是没有专门制定针对在本行大量开户或申请卡的持卡人审核机制;对同一持卡人在本银行办理银行卡的数量进行限制。三是没有建立商户收单业务风险、收益指标体系。四是没有建立特约商户交易监测指标体系;设立了可疑交易监控。
(二)人民币结算账户业务方面
1、部分网点新开单位结算账户开立时未打印3032开户信息交客户签字确认。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1年1月25日开立的邻水县邻嘉超市。
2、部分网点单位结算账户开立时与企业签订的账户管理协议书无甲方(企业)有权人签章。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0年10月20日开立的邻水县新丰制衣有限公司。
3、个别网点尽职调查意见书无客户经理尽职调查结论。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1年1月25日开立的鼎屏镇金科装饰材料经营部。
4、个别网点单位账户资料中无开户许可证副本。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1年2月11日开立的邻水县宏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5、个别网点单位预留银行印鉴申请书上未加盖预留印鉴式样。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0年1月28日开立的邻水县招商引资局工会委员会。
6、个别网点一般存款账户开立时企业未提供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公函或申请。如:古邻大道分理处2010年4月20日开立的四川省泰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7、个别网点单位预留印鉴名称与银行账户名称不一致。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1年1月21日开立的四川艺馨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一般账户,单位预留印鉴全称:四川艺馨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垫江(渝川界)至四川邻水高速公路绿化工程DL1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且《支付密码协议书》漏盖单位公章,同时,协议上加盖的预留银行印鉴与《单位预留银行印鉴申请书》预留银行印鉴式样不一致。
8、个别单位结算账户在人行已销户,我行系统未销户,且无账户资料。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0年8月13日开立的邻水县六六福珠宝店。
9、个别网点一般存款账户人行账户管理系统中有提前报备的现象。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0年11月11日开立的邻水县远丰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670,一般账户,提前10天人行系统报备,人行报备时间2010年11月1日。
10、个别网点账户人行账户管理系统有,网点主机系统中无开户记录。如:邻水支行古邻大道分理处开立的邻水县金鑫建材门市(***074)基本户,人行账户管理系统显示开户时间为:2010-08-17; 四川省泰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7776)一般户,人行账户管理系统显示开户时间为:2010-05-18。
11、个别“法人委托授权书”上无客户经理批注的“亲见法人委托授权签章”字样。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0年6月2日开立的邻水县六合果业开发有限公司。
12、个别一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开立后未规定的时间内在人行系统中报备。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0年5月20日开立四川远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974)一般户。向人行报备时间为6月3日,延时报备14天。
13、个别账户资料中无尽职调查报告和双人实地合影照。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0年6月9日开立的邻水县鑫旺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
14、个别网点账户单位预留银行印鉴不符合规定: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0年1月26日开立的邻水鑫福煤业有限公司,账号:***1726#,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的预留银行印鉴式样缺法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签章。
15、个别网点单位结算账户开立时未通过“四川企业信用网”等核实营业执照,资料中也无双人实地核实合影照。且使用的印章名称(四川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邻水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巡检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部)与开户名称不一致。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0年3月18日开立的四川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存款账户。
16、个别网点账户签订的原子印章使用协议乙方(企业)加盖的是“财务专用”章。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0年2月25日开立的四川上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号:***3970#,一般存款账户。
17、个别网点单位预留银行印鉴申请书上的预留银行印鉴式样为“空白”。如:邻水支行古邻大道分理处开立的邻水县顺昌贸易有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18、个别网点单位预留银行印鉴申请书上的预留银行印鉴启用时间与账户开户时间为同一天。如:邻水支行古邻大道分理处2010年11月30日开立的邻水县波比一族服装店,基本存款账户。
(三)票据业务方面
检查期我行在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业务时,按规定审查了贴现申请人与其前手之间的真实贸易背景,留存了合同和发票的复印件,办理商业汇票质押符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检查期我行无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发生、也无商业承兑汇票、票据的挂失止付业务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生。
对人行2010年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业务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行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查找问题原因,并认真进行了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票据背书不完整、贴现调查不严谨和审核不严谨问题,经办人员已将资料收集、补充完整。对因征信系统更新滞后所致的法人代表和委托人不一致问题,我行经办人员已收齐该客户法人代表更换前后的相关资料作补充说明。对贴现申请人广安市泰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劳务工程交易合同)办理的贴现无增值税发票问题,我行已要求相关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相关税收制度的学习,加强预见性,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三、整改及建议
1、通过自查发现我行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我行将通过边查边整改、限期整改等方式加大对这些问题的整治力度,同时,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纳入下季度进行跟踪检查,如在出现类似问题将加大处罚力度。
2、银行卡部门建议总行制定统一的、规范的发卡业务风险指标体系和收益指标体系以及商户收单业务风险、收益指标体系等。
3、加强网点员工培训工作,增强制度执行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自觉拒绝违规操作, 杜绝以习惯操作代替制度、以信任代替制度等违规行为。
4、对于部分账户存在提前和延后报备的问题,我行将在自查结束后专题向人行报告,以寻求解决的办法。
10.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篇十
陕监函[2008]16号
各市(区)政府、省直各部门:
按照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和监察部的安排部署,依据《行政许可法》要求,省监察厅拟会同有关部门,对省直部门和各市政府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通知下发后至7月底,由各市区和省直部门进行自查。
第二阶段,8月至9月,对省直部门进行检查,对部分市(区)进行抽查。
二、检查的内容
(一)审批项目清理精简情况
1、本机关是否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分管领导,专门机构、专人负责?
2、现有多少行政许可项目(其中本级审批的、受委托审批的、代为审核的各有多少),多少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3、本级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中,法律设定、行政法规设定、地方性法规设定的各有多少?是否有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
4、审批事项是否均已公布,以什么形式公布的?
(二)项目程序规范情况
1、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许可项目程序?有无统一的程序规范文本格式?
2、程序规范中是否明确许可条件、时限、收费标准?是否存在扩大许可范围、自设条件、变相许可的问题?
3、程序规范是否全部对外公布?
4、没有完成程序规范工作的原因是什么?
5、有无群众投诉?对投诉的问题是否纠正处理?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1、是否建立统一的许可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中心集中了多少部门和许可项目?是统一管理还是分散管理?
2、是否进行了并联许可改革?改革的模式是什么,效果如何,还存在什么问题?
3、行业协会、学会及中介组织对改变管理方式后的项目是如何管理的?监管机构采取了哪些监管措施,实施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
(四)建立配套制度情况
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建立和完善了哪些配套制度?
(五)《行政许可法》实施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有何建议?
三、检查的方法
由各市和省直部门先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省上安排检查和重点抽查。检查通过座谈、走访、查阅有关资料等形式进行。
四、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围绕上述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7月底前报监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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