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样本(精选11篇)
1.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篇一
四:其他条款: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协助乙方在企业登记注册和建设施工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2:甲方确保出租地块工业用电及道路设施于前建设完整,其中水泥路通至厂大门口,高压线拉至厂区范围米之内.逾期乙方有权决定退租,有权要求返还除本金外并计银行利息.
3:合同期内,所租用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建设需要所租赁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个月,将收回土地的座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给乙方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按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市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实际因素协商确定.
4: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合同中规定的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总租金的 %.
5:租赁期内,甲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6:按企业投产后经济效益大小需要,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向上争取工业用地指标,土地证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创办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为政策,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条例.
2:乙方创办企业工商注册于甲方所在地行政机构,并享有政府规定外商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
3:甲方配合乙方用水设施的建设,费用由乙方处理.
4:乙方在土地测量后,进场施工前全额付清土地租用款.
5:乙方在交付租用日起, 个月内建成投产.因甲方工业用电设施不到位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投产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6: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抵押等行为,甲方不得干预。
7:租赁期满,甲方将土地继续向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要求结束合同,应当在结束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
8: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已付清租金,并丧失租赁权力.
五:本合同盖章签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六: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说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农村土地土地租赁合同范文三
甲方:xxx村民委员会
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1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所有的,位于 x 的荒滩租赁给乙方作为生态农业开发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x;南至x;西至x;北至x。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滩荒山共计x亩。
三、租期为 x 年,自x 年x月x日始至x 年x月x日止;合同期满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x 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 x 元,共计人民币x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 x 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x年起租金于每年的 x 月 x 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种植养殖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无权自行转让。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农业开发、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x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x;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x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x公证处一份, xx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附:1、平面图一份;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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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篇二
一、农村土地利用的趋势
土地的有效利用是农业发展的基础。尤其在我国当前区域经济依然处于从无序向有序发展的进程中时, 区域土地的利用显得尤为重要。宁波经济因借助于地理优势而发展较快, 但要可持续发展, 农村土地的利用是一个需要格外关注的话题。对此, 宁波农村土地利用在探索中也呈现出一定的趋势。
1. 从封闭型走向开放型
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 这种占有状态, 既为农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同时也使得农民养成了一种固有的排外心理。在改革开放初期, 农村土地利用方式由集体化向自主化转变, 经营方式表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即包产到户, 统分结合, 双层经营。农民在获得开发土地自主权时充满欢喜, 对未来充满希望, 每家每户都将主要的精力集中在对自己承包地的经营管理上, 而忽略了与外界经济形式的联系, 农民从土地上获得的成果主要用于自主消费, 只有家庭有多余的农产品时才会在留足口粮的基础上对外出售, 这种自给自足的经营管理模式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持续至今。客观上讲, 这种利用农地的方式提高了农业生产力, 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 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但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 各种产业机构都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方式, 作为保障作用的农业经济自然也面临新的选择, 农村土地利用方式也必须打破传统的封闭自给自足型, 逐步转变为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开放型。
宁波农村土地利用当前呈现出三种开放型的模式: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给村内具有实力的农民家庭大面积种植农作物;本村农村集体土地转包给外村农民种植;农村集体土体转包给农业开发企业进行现代化的农业经营管理。这三种模式的出现对于充分发挥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具有促动作用, 使得农村经济与外界经济相联系, 打破农村地区自顾封闭的发展态式, 利用外界经济资源高效开发农用地能提高农业产量, 促进农业现代化。在农村土地承包方面, 宁波市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稳步推行土地使用权流转, 发展各种形式的土地规模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和规模经营率位居浙江省前茅。到2009年6月底, 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达92.53万亩, 比2006年增长244.7%, 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为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1]在这众多开放性土地利用中, 慈溪市周巷镇湖塘新村是个典型的例子, 它是第一个开展农业园田化建设和耕地集约化经营, 引进了全市第一家台资农业企业, 规划建设了村级农贸市场和标准厂房积极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 使该村成为远近闻名的文明村、富裕村, 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生动的样板。
2. 从单一型走向多样型
农村经济的发展主要靠农业, 农业的发展主要在于利用农地。传统农地利用的主要方式就是种植农业经济作物。农业经济作物类型很多, 但农村以种植水稻小麦为主, 其他经济作物如大豆、花生等都是少量种植。这种长期以来的单一型农业种植方式虽然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 但就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言确是杯水车薪。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 产业结构不断调整, 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经济也出现新的调整, 由过去的单一型向多样型转变。
在长期与外来经济模式交流的过程中, 宁波在农地利用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总结出多种多样型的发展道路, 具体体现为三种方式:第一种是农业专业户经营型, 由村里主要种粮大户承包大部分土地专营种植水稻小麦等主食类农作物, 雇请村民到专业化的种粮基地工作, 提高了粮食的产量和村民的收入, 部分农民能够在获得土地种植利益的同时外出打工, 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和农用地资源;第二种是种植经济型果树型, 农用地转为发展水果产业, 农村结合城市经济发展经验适时对外开办水果节, 既宣传了自己的产品又吸引了消费的眼球, 一举两得;第三种是农家乐娱乐休闲型, 这种发展模式与市场经济结合地作为密切, 将农村作为一个类似企业的模式经营充分发挥农村的农作物优势, 抓住城乡发展时机充分发挥农村的特色吸引外部对农村的关注, 充分调动农村的积极性。这些发展类型都有各自特色, 都是宁波推动农地利用的产物。在土地多样化经营中, 北仑区白峰镇小门村充分发挥地理优势和资源优势, 探索出“山上建银行, 平田建粮仓, 沿海低田改鱼塘”的农业经济发展思路, 充分利用山地优势, 大力发展经济林和优质小水果。十余年来, 村里先后开发了600亩速生杉木林、480亩茶叶、300亩杨梅、200亩毛竹、150亩花卉和120亩柑桔, 同时还利用沿海低田开发了120亩淡水养殖基地。
3. 从数量型走向经济型
农业发展自然要讲究效益和产量,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处于达不到温饱的低经济发展水平, 生产力水平低, 改革开放之后大大解放生产力,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更是极大提高农民积极性, 激活农村潜在的生产力, 再加之农业科技的发展, 农业发展以提高粮食产量为目的, 粮食产量稳步提升。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农业经济的发展不能只追求量的提高, 更要注重经济效率的提升。宁波农民抓住历史发展的好时机自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创造出多样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农村土地不再是追求粮食产量的载体, 而是农村提升经济发展层次的跳板。
宁波农民农用地利用由数量型走向经济型的趋势, 也是农民认识农用地价值的理性化, 这样更加有利于农用地发挥它的最大优势。土地利用在从数量型转化为经济型中, 鄞州湾底村是一个典型例子, 该村“桑果种出富裕新农村”的经验曾被中央和省、市媒体广为宣传。1998年, 村根据市场调查和该村实际, 引进了果桑种植项目进行试种, 第二年就获得了成功, 亩收入达到了6000多元, 农民尝到了种植果桑的甜头, 种植面积也因此扩大, 还带动了周边农民的种果桑积极性。桑果产量上去了, 靠鲜果销售远不能解决问题, 他们请专家“会诊后决定搞桑果深加工, 发展循环经济, 拉长产业链。村投资2000万元从意大利、法国引进先进的设备和酿酒技术, 加工成“宁波红”桑椹干红酒和优质桑果饮料, 形成产、加、销一体的产业化经营体系, 大大提高了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近年来, 他们在开发桑果加工系列产品的同时, 还把嫩桑叶加工成具有药用价值的桑叶茶;把夏天整枝下来的桑和嫩枝条经处理供动物园作为食草动物的饲料;桑园养殖土鸡, 既清除桑园虫害, 鸡粪又肥了桑园, 下半年在桑园还可套种蔬菜。良性的循环, 使桑园经济效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释放。旅游业是阳光产业, 被世界公认为久盛的可持续产业。湾底村利用得天独厚的桑园和桑果产品, 加上紧靠市郊的区位优势, 兴办了“天宫庄园”, 以桑果为媒以节搭台, 推出了“郊区踏春、采桑果喝桑叶茶、品桑果酒及桑果饮料, 看西江古村, 吃农家饭”为主要内容的“农家乐”休闲旅游, 并成功举办了四届桑果节。此外, 湾底村还新增了“看梨花、赏牡丹”等为主要内容的“赏花活动, 吸引了大批宁波市民尤其是中
二、农村土地利用的问题
宁波农村土地利用尽管取得一系列的优异成绩, 但也暴露出来很多问题, 当然这些问题在当前中国农村中非常普遍。但如果我们不正视这些问题, 仍由其发展下去, 势必造成难以估量的后果。
1. 土地流转的无序性
土地流转是农村中最为常见的现象。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土地的所有权不变, 利用土地主体之间发生转变。农村人口结构自进入21世纪就发生巨大变化, 农村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外出打工就业的人数不断增多, 留在农村懂得种地的人口大大减少, 出生在八十年代以后的农村孩子都不懂得务农, 或因外出打工获得更为丰厚的收入而直接放弃对农用地的管理, 农村中出现大量荒废农用地和疏于经营管理的土地。这样对于农业经济自然是百害而无一利, 因此农村出现土地流转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然农村流转土地呈现出无序的状态。具体表现为, 农民们之间达成的流转协议简单且多为口头协议, 土地承包权人随意将土地非法转租、私下转租等情况, 当下因土地流转发生的纠纷案件日益增多, 对农村土地的利用造成恶劣影响。
宁波虽处在沿海经济发展较快地区, 但农村土流转依然呈现出无序的状态。如在鄞州区姜山镇计家村和蔡朗桥村两村的土地利用考察中, 尽管两村不存在荒废的土地资源, 但70%的土地流转中, 都是种粮大户直接与村民协商, 承包他们的土地, 每年支付给村民一定的承包费用, 这种承包土地的方式没有书面的协议, 都是口头的, 承包商直接给钱, 就表示今年会继续种植你家的地, 费用也都是一次付清, 村民们也乐意接受, 因为村中很多村民都不会也不愿种田, 他们认为与其让其荒废着, 不如随意转包给别人去种植。
2. 土地使用的随意性
农村土地使用具有专属性, 即必须符合土地的农业利用价值, 不能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使用价值而转作他用。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来看, 土地的形成相当不易, 它不仅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自然过程, 而且还需要人类持续的劳动和大量物质能量的投入, 从而保证土地肥沃。而将土地流转为非农用地则易如反掌, 一旦改变土地的专有农业属性, 再要逆转为耕地, 不仅要付出巨大代价, 而且效果甚微。在当前物欲横流的社会, 短视的发展眼光使得土地使用权人在将其土地流转之后很少关注土地的实际利用方式, 流转后的使用权人往往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土地, 要么改为住宅用地, 要么改建为鱼塘, 这种随意利用对农用地地质的破坏具有根本性影响。
宁波在当前经济发展过程中, 没有充分认识农村土地的重要性, 致使土地的使用呈现出极大的随意性, 先后出现过一系列重大破坏农村土地的案件, 如北仑小港街道五盟村经济合作社“以租代征”案、鄞州区塘溪镇管江村非法占用耕地案、镇海区庄市停车场非法占地案、奉化市新科精密铸造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余姚市梁弄镇横路村经济合作社非法转让土地案、慈溪市小苗无氧铜材有限公司破坏耕地案等, 这些案件不仅给农村土地的使用带来无可估量的损失, 还极大地摧毁了宁波人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3. 土地经营的功利性
农村经济的发展中要充分发挥土地的价值, 因为这不仅是国家粮食产量的保证, 更是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所以重视土地经营是极其重要的, 然在当前被“发展”冲昏头脑的社会里, 能理性看待土地经营的非常少, 更多的表现为功利性。具体表现为, 在农地经营时限上, 没有长期的生产计划, 多为短期承包;在农地经营投入上, 依旧延续着“土地刨食”的旧习, 没有对土地的肥力进行必要的培育, 多采取的“竭泽而渔”的破坏性经营方法;在农地经营方式上, 要么采取传统的耕作方法, 要么一哄而上都经营同类经济作物, 要么不分土地的用途一味地扩大养殖业;在农地经营规模上, 还依旧停留在“作坊式”的小而散的生产, 没有把类似的资源整合起来, 做大做强, 形成一定的品牌效应。更致命的是, 在当前“伪城市化”的进程中, 农民都已做好“洗脚上岸”的打算, 农地被大量的荒废, 更多的农村青年选择进城打工, 尽管生活在城市的边缘, 也不愿在农地的经营上花费更多的心思。
在农地经营上, 宁波经过十几年发展, 农家乐休闲旅游的数量不断增加, 规模日益扩大。全市现有省级农家乐特色村6个、省级农家乐特色点9个、市级农家乐特色村18个、市级农家乐休闲旅游示范点38个。然时至至今, 宁波的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依然处于初级阶段, 存在着不少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是规模小、分布散、特色不鲜明。宁波农家乐休闲旅游村和点以村集体或村民的自发建设为主, 大部分经营点规模较小、分布零散, 开发的项目也以餐饮和观光为主, 有逐渐脱离主题的趋势;二是对农地经营认识不够, 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宁波不少农家乐休闲多为垂钓捕捞、花卉观赏和瓜果采摘上, 对农业产业的开发深度和广度不足, 缺乏对农业包装开发的理念和能力, 不少农家乐休闲旅游出现一年火一次, 一活一个月的现象;三是没有整体规划, 随意性经营。农家乐休闲旅游多为未经批准许可的自行打着“农家乐”招牌的农家旅馆、农家饭店, 缺乏整体规划, 由于相关部门疏于管理, 致使其经营处于一种极端随意性。
三、农村土地利用的规范
99年修宪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方略, 它意味着社会主导行为规范的转向, 即法律取代了道德的主导地位, 客观规范取代了主观感性的指引。有鉴于此, 农村土地利用过程中所呈现出的问题急需通过法律予以规范。
1. 土地流转的规范化
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不同农业经营者之间的自由转让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化趋势的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市场化, 实质是市场机制在农村土地资源配置过程中逐渐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的过程。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方式概括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 并对这五种主要的流转方式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是法律并没有对具体的办理手续作出详尽的规定, 所以在生活中有不少法律不能涉及的方面, 但这并不能成为土地流转随意的源头, 因此宁波市应结合实际情况, 因地制宜制定出具体的法规和规章来指导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有效地监督管理土地的流转。没有法律法规作为方向标, 就不能为土地有序合理流转作出保障, 从而导致违法流转的现象屡禁不止。土地流转要发挥其最大经济效益, 就必定要符合法律法规, 所以应坚持二者的结合, 只有这样才能使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成为土地使用的合法受益者。
2. 土地使用的规范化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 在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过程中, 耕地的建设占用必将呈现上升趋势, 而长期以来持续的耕地流失和破坏, 势必严重冲击中国农业的稳定发展和农民权益保护, 进而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长远大局。因此, 宁波市应结合《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农用地的使用保护规定, 建立起健全的农村耕地保护性法律法规, 根据耕地的性质合理利用开发土地的使用价值, 因地制宜地可持续的利用土地, 不能随意改变农用地的原有用途, 若要改变原有土地的用途需要与相关部门协商, 并且报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在结束承包期时尽量可能地恢复农用地的原有状态。农地使用期间擅自改变农用地的用途者, 责令能恢复者尽量恢复, 改正仍不能恢复者则进行处罚。只要是对农用地进行经营管理, 都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正确行使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农用地利用的规范化要求法律法规为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只有这样才能为子孙后代留下丰富的土地资源。
3. 土地经营的规范化
在市场经济的引导下, 农业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展而出现的。这是因为, 工业化和城市化为农民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提供了经济动力, 又为扩大经营规模创造了条件。在经济发展迅速的宁波, 土地经营规模化已经是必然趋势, 但土地经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却是不能忽视的问题。土地经营的经济效益规范化主要体现注重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 通过科技等合理方式提高农用地亩产量, 实现农用地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土地经营的社会效益规范化主要体现在遵守国家关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良性竞争, 就农产品的产出而所作出的定价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 又注重社会经济的稳定。土地经营的规范化要求法律法规为实现土地经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支持和保障, 二者不可偏废, 只有这样才能为土地稳定的发展提供基础支持。
“地者万物之本源, 诸生之根苑也”。土地流转、使用和经营是涉及农村土地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三大环节, 在这些环节中都有利益的博弈, 我们要兼顾利益和法律的双重要求, 力求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以为保护粮食安全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保障。宁波作为经济和法治都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的城市, 理所当然应在农村土地利用过程中承担起重要的责任。
摘要:在当前中国经济转型中, 由于资源禀赋的构成, 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土地也依然是农民、农业和农村最值得信赖的支撑。当前宁波农村土地利用呈现出从封闭型向开放型、从单一型向多样型、从数量型向经济型的发展趋势, 尽管取得一定的成绩, 但也暴露出农地流转的无序性、农地使用的随意性和农地经营的功利性等诸多问题。作为经济发展较快的沿海城市, 宁波理应高度关注农村土地的利用现状, 发现农村土地利用的问题, 结合现有法律制度予以规范, 从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土地利用,经济发展,农村,法律规范
参考文献
[1]毛协铜:宁波市土地规模经营率居全省前列.宁波日报.2009-11-25
[2]刘彦随郑伟元:中国土地可持续利用论.科学出版社, 2008:25
[3]靳相木:中国乡村地权变迁的法经济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5:173
[4]刘彦随郑伟元:中国土地可持续利用论.科学出版社, 2008:191
3.农村土地租赁合同 篇三
甲、乙方双方就农村土地租赁事宜,为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及权利义务,特订定本意向书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 等地(该地位于 东 西 南 北)的承包经营权、面积合计(大写) 叁佰伍拾(350.00) 亩的土地,以 租赁 方式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
二、流转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交付流转土地,乙方应在合同到期日前归还土地。
三、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流转价款按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__150.00_元,共 450000 元(大写:四万五千元整)。 。
四、乙方应在签订本意向书后3日内,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 壹万(10000.00)元。
五、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应确保在 天内办妥租赁地块相关手续,即应使租赁地块的性质符合国家法律对农村土地租赁的规定。
六、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即不得将上述土地租赁给第三人,否则需赔偿乙方一年租金。
七、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并完成租赁地块的租赁手续后,乙方不得放弃该地块的租赁,否则需赔偿甲方一年租金。
八、本意向书已确定之内容将作为日后签订的正式土地租赁合同的条款,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违反方需赔偿守约方一年的租金作为经济损失。
- 1 - 共2页
九、在完成租赁地块的租赁手续后10天内,双方应签订正式土地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规定办理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手续。
十、如因政府或政策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本意向书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应在前述因素发生之日起30日内将所收定金归还乙方。
十一、本意向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___ 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 _
电话(手机):___ 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 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___ 电话(手机):___ 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 2 - 共2页
4.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杨) 篇四
出租方: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各人所有的土地及荒山租给乙方,用于科技农业、林业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甲方出租的土地荒山的面积、位置及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乡____________村,东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亩(具体详见附图)。租期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到期后甲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未发生变化,则继续租赁给乙方,不在续签合同;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的承租金。
2、荒山位于位于_______________乡____________村,东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具体详见附图)租期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到期后甲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未发生变化,则继续租赁给乙方,不在续签合同;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 的承租金。
二、地用途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和养殖、林业园艺种植培养及为了满足以上发展的一些配套建筑、设施等。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金也不得把该地块租给第三方。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乙方进行新技术的开发、宣传、应用及推广。
3.保证水、电、道路畅通,水、电到现场的指定接入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水电费按当地村民标注收取);道路至乙方租用地块边即可,租用场地内道路乙方自行解决。
4..保证乙方权利,协助乙方协调外围关系,协调处理当地村民的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期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及对公共设施的使用的权利。
4.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
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在合同期限范围内根据项目发展的需要乙方可以与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 联合投资、开发甲方不得干涉。
8、按合同约定定期缴纳租金。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标准?)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承担其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6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村民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5.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 篇五
为发展村庄经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租赁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柳五村范围内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其四至为:东至 ;西至 ;北至 ;南至 , 共计 亩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1、租赁期限 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的土地只能用于苗木、花卉种植及农林综合开发项目。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获得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价款。
2、监督乙方合理利用租赁土地及农业资源。
3、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交付约定租赁的土地。由双方验收交接,并办理《土地验收交接单》。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合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7、协助乙方解决农业用电,用电设施及用电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享有本村村民用水浇地的同等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仅限于种植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准取土,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等,若乙方自行改变土地用途,则视为乙方违约,由甲方无偿收回土地,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租赁款。
4、土地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土地对外转包,如需转包,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有关事项由甲方进行把关。
5、租赁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的土地,甲方收回土地对外租赁,若乙方确需继续租赁,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并应当在租赁期满60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7、租赁期间,乙方如需临时建筑,需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五、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1、租赁价款:每年每亩 元。按照省级高新区补偿价格为准,租赁价款随省级高新区土地补偿标准而调整。
2、支付方式: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度的租赁价款。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当年租赁款的5%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地上附着物损失。乙方应按时交纳租赁费,如逾期按每天2.5%交纳滞纳金,逾期壹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租赁期满,如甲方不再租赁,乙方应在2个月内将地上附着物清除,如逾期不清理或清理不净,视为放弃,由甲方负责清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继续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协议内容另行协商。
八、其他事项
1、租赁期内,因国家、上级各级政府征用该宗土地,双方应终止合同。地上附着物经评估并取得乙方同意后,补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拆除办法按照第七条规定执行。若遇国家土地政策调整,甲乙双方都应共同遵循,按照调整后的`国家土地政策执行合同。
2、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镇经管中心存档两份。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盖章): 乙方(签名): (盖章):
6.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书 篇六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本小组的山地租赁给乙方,从事生态开发,服务业经营。
其位于
乡
村
组的 亩 租赁土地基
小地名
四至
东:
南:
西:
北:
附图1份
二、租赁期限
土地租赁期限为:4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1、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2、一次性支付全部租赁期内的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该宗土地租赁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及其与政府相关合同约定;
2、对乙方租赁的土地拥有所有权;
3、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对乙方的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有纠正制止权;
4、如果国家统一对牛形山水库(即织女湖)周边所有山地有政策补偿(收购土地权除外),此补偿由甲方去争取且归甲方所有;
5、甲方不得在合同租期内妨碍乙方依法依约自主使用该宗土地,乙方如果需要办理相应的建筑等合法的手续时,甲方应当给乙方以协助。
6、保护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7、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并提供必要的修建公路与安装电力的条件,使乙方能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8、甲方应保证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通过甲方土地。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处置权和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生态种植与服务业用途,可以重新布局土地;
3、如在使用该宗地时,有第三方对该宗地主张权利,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协调处理;
4、流转期间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有条件 服从,但甲方必须同乙方共同商议,且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费用及经济损失补偿费;
5、在乙方合法使用该地时,如需要甲方为乙方出具相关手续时,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出具手续;
6、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抵押,但甲方同意發生繼承時租赁繼續有效,且如為乙方继承人亦享有土地使用权;
7、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8、乙方有权无偿利用村组内的道路等公共设施。乙方有权得到甲方村组的供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国家给予乙方赔偿的。
七、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对土地进行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 件拥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了投入,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使用权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公章:
指纹印:
7.通用农村土地租赁合同范本 篇七
乙方 (承租方):x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经营权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 ,面积共计20亩(水田旱地各10亩)土地经营权,出租给乙方从事种植业、农业开发及观光旅游服务等生产经营。边界四至界限:(见卫星平面图附后)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壹拾肆年,即自20x年4月1日起至20x年4月1日止。承包期满后、甲方对这片土地需继续向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包经营优先权。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即全部土地年承包费为 整,付款方式为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付清前《三年》承包费《 》,以后每三年支付一次,在一次付款年限到期前一个月付清下一期费用,以此类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出的土地经营权。
2.甲方保证该宗土地和本村组的村民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保证乙方承租期间任何人不得占用、破坏、使用该宗土地。保证并维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约定行使土地使用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现有组内道路乙方可以使用通行,承包土地边的水源乙方可以使用。甲方负责协调修建道路至该宗土地边界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将水源、电源接通至土地边界。
6.该土地西柏坡坟地本组人员可进行土葬,由甲乙双方协商指定一片区域进行墓葬,但应根据面积大小向乙方适当经济补偿。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租地块上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 在合同期内,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的权利。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3.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租金。
4.承租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承租的土地;需要继续租赁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乙方在转包期限内将转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包给第三人,需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地上苗木及可移出物品,由乙方3个月内移出,若规定时间未移出的,产权归甲方所有。
2.如果涉及永久性建筑,在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了产权的,归乙方所有;若无产权的甲方要使用的,通过协商甲方可适当补给乙方费用。
七、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在土地上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和合理的孳息)。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 元 。
2.甲方干预乙方生产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4.乙方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乙方应恢复原状或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汉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补贴由乙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鉴证意见: 鉴证人:
鉴证单位:(签章)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8.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租赁样本) 篇八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给乙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有关具体事项双方协定如下:
一、租赁期限为年,于至;
二、年租金为元。交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装修期月至赁时间;
2、签订合同之日起
3、合约期间,甲方不得上涨房租。
4、租期未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继续租给乙方,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协议并赔偿年房租的30%的赔偿金。
5、协助乙方办理与房屋相关手续。
四、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支付定金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对所有的经营行为负完全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间,按统一标准缴纳取暖费,租赁区域内的水、电费、物业费;
4、租赁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租用权;
五、合同签订后,如果双方有一方违约,需要支付年租金50%违约金;
六、本合同签订地点为:宣化区。
七、未尽事宜,本着互谅协商原则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交付物品明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
9.《货车租赁合同》样本 篇九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全新 吨货车,证件齐全,车况良好。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赁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2、租金交纳:每月租金
元(人民币),共计
元(人民币)。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6、出租方配备驾驶员,行使中因下列情况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车辆证照不齐、超速、闯红灯、逆行、违章调头等罚款,由出租方支付,其他罚款由承租方支付。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和其他费用。
5、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6、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7、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第三者强制保险。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
3、租赁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4、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需交付日租金200元(人民币)。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如有损失照价赔偿。
九、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盖 章:
代 表:
10.平房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篇十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坐于,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砖瓦结构,房屋门窗完好,水、电、气、暖供应正常,房屋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租金每年人民币元(大写金额:)。租金以现金形式一次支付。
第三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暖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垃圾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以及由乙方居住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须交清费用。
第四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如在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拆迁等特殊原因,乙方应无条件退房,甲方应将剩余租金返给乙方。
第五条、租赁期间,如乙方空房,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租金不予返回。
第六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七条、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在期满之日前天通知甲方是否继租,如不继租,期满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搬迁后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租赁期满,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人)签字:乙方(承租人)签字:
11.农村农田土地租赁(流转)合同 篇十一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各人所有的农用耕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臵
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乡______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30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臵
该地上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租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每五年交租金一次,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5年的承租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臵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4.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七、合同的转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5.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从化市人民法院请求裁决。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手印)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签字、右母指手印)
承租方:(签字、右母指手印)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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