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

2024-08-09

泸州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精选9篇)

1.泸州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 篇一

田东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情况汇报

易地扶贫搬迁专责小组 2017年9月16日

根据市专责小组工作安排,现就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6个项目安置点,其中1个项目点(林逢镇地质灾害避难场所),5个项目点正在建设中。全县已签订“一申请两协议”3995户16530人,计划本县安置3949户16335人目前,目前已安排入住378户1958人。

二、存在问题

(一)受天气影响大。今年上半年一直受天气影响较大,工程进度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二)前期工作手续不完善,导致住建局质检部门不提前介入管控,缩短验收时间,影响工程进度。

(三)祥周镇福明安置点因施工单位内部纠纷,影响施工进度。

(四)施工方投入项目建设的力度不够,还没有按超常规、赶进度的要求来组织施工,进场机械、施工人手、材料供应、倒班安排按部就班,进度快不起来。

(五)由于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还是按政策调整前的24891人上报(调整后的规模只有15113人),基数太大,导致各项指标分值相对较低。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当做头号工程来抓。县委、县政府要切实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作为头号工程来抓,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按今年11月底“交钥匙”的目标来倒排工期,列出工程和时间任务表,采取非常措施,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的建设任务。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各安置点的责任县领导要靠前指挥,组织现场办公,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难题,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序开展。9月15日,县人民政府在林逢镇平洪安置点召开田东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百日攻坚战”誓师大会,掀起全县各安置点建设热潮。

(二)有关单位要提前介入无缝对接服务项目建设。有关单位提前介入无缝对接服务项目建设,切实强化担当意识,聚焦工程建设进度,采取超常规举措,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县住建局质监部门要提前介入对项目建设进行指导监管,加快推进安置点各建设环节有效快速衔接,最大限度缩短验收周期,保证下一工序按时开展;县国土局要及时请示汇报,组织做好项目用地耕地占补有关材料报批工作;县市政局要及时对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规划和建设。

(三)施工方要开足马力科学施工抢进度。施工方要开足马力科学施工抢进度,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精干力量组织施工,按照11月底完成“交钥匙”的要求,不断优化倒排工期,在确保安全生产和项目建设质量不打折扣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把工期往前排。

(四)加强督查问效严格奖惩。建立项目建设进度周报制度,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每周星期五上午将各安置点进展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需要协调解决事项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分别报送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不定期进行督查,特别要对照已经明确的倒排工期进行逐一跟踪督办和问效,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显著、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的,依纪依规对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2.泸州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 篇二

简介材料

台安新村位于LLL镇南川村,巉郭公路穿行而过,距AAA县约32公里,距镇政府驻地3公里,交通便利,区位条件优越。安置区南川村下辖12个村民小组,542户1941人,流域面积14.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为10422亩,人均耕地5.4亩。2017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662元。

一、项目实施情况

2017年,台安新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作为fff定点帮扶项目。按照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原则及一年建设、两年搬迁、三年稳定的工作要求,拟搬迁安置贫困户100户449人,整体搬迁分两期完成,至2018年底全面完成。

2017年按照乡镇统规、农户自建的方式,搬迁占地面积为24亩,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40户179人,新建住房外观简单大方,内部功能完善,建筑面积严格按照60㎡、80㎡、100㎡三种标准设计。目前,40户搬迁户住宅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2018年计划搬迁占地面积为39亩,拟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60户270人,并配套建设文化广场和南川村村级活动中心。

二、主要做法

一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借力fff定点帮扶,充分利用中央移民搬迁财政补助资金,进一步优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计划建设村级阵地和文化广场1处,并配套建设饮水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供电工程、道路工程等,使安置区群众新居达到道路硬化、村庄绿化、庭院净化、环境美化、居住社区化的效果。

二是多渠道发展产业。一是按照“七区一中心”的布局思路(即:搬迁改造区、特色种植区、规模养殖区、产品加工区、科技研发区、环保生态区、休闲旅游区和冷链物流中心),采取“政府出资集中搞建设、企业(合作社)提供技术搞服务、农户分户经营搞供给”的模式,科学规划,统一集中搭建塑料大棚、新建标准化养殖小区,搬迁农户分户经营生产,企业统一回收、加工、销售生产产品,达到利益共享目的。二是以海阔、农梓、昌鑫、民祥等合作社为中心,重点打造一批有特色有规模有引领的产业基地、加工企业和电子商务中心。三是充分利用将台墩、平西古城、青石峡等历史文化遗址,依托淼梵采摘园,发展以农耕文化为核心,集观光、采摘、垂钓、农家乐、特色体验为一体的乡村游旅业。并结合旅游业发展,鼓励搬迁农户发展以农家乐、农产品生活体验店、批发零售为主的第三产业。

3.泸州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 篇三

2016年2月25日

根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委工作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结合《河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特制定2016年实施计划。

一、总体安排

重点针对“十三五”时期国家确定的我省需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万人的任务要求,按照“五年任务、两年完成,首年启动、压茬推进”的工作总基调,2016年全面启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万人及同步搬迁人口9万人,共计18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综合考虑规划选址、前期论证、土地整理、建设周期等客观因素,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4月份全面启动,6月份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力争2017年上半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8万人左右,确保到2017年底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8万人左右。

二、搬迁对象与安置方式

按照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重点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万人,以及确需与之同步搬迁的其他人口9万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搬迁对象的最终确定,以县级进村入户调查造册、经户主签字同意、列入县级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的名单为准。

安置方式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

(一)集中安置

依托县城、小城镇、产业园区安置。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县域经济发展,在县城、小城镇、产业园区建设47个集中安置区,安置搬迁对象1.9万人左右。

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新开垦或调整使用的耕地,在周边乡镇或行政村规划建设移民新村53个,引导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4.1万人左右。

依托旅游景区安置。挖掘当地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等资源,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引导周边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并发展乡村旅游,建设23个集中安置区,安置搬迁对象0.7万人左右。

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依托靠近交通要道、自然条件较好、生产生活便利的中心村,引导本行政村内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的自然村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建设245个集中安置区,安置搬迁对象7.6万人左右。

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及其他类型安置2.2万人左右。

(二)分散安置

插花安置。依托安置地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当地政府采取回购空置房屋、2 配置相应耕地等资源,安置搬迁对象1.3万人左右。

投亲靠友等其他方式安置。迁入地和迁出地政府制定支持政策,引导搬迁对象在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政策的基础上,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0.2万人左右。

三、主要建设任务

(一)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 1.建设标准

安置点选址和建设,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优先选用存量建设用地,尽量依托现有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安置点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按照国家确定的“保障基本”原则,中央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与之同步搬迁的其他人口,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在旅游景区及周边的安置点,各县(区)可结合地方财力和农户自筹能力,适当提高住房面积控制标准,坚决防止盲目扩大住房面积。

2.补助标准

根据国家确定的“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规模测算,搬迁安置建设标准为人均6万元,主要用于搬迁对象的住房安置、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为保障搬迁对象能够最大程度享受搬迁政策,对选择投亲靠友等自行安置的,综合测算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投入规模,确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3 人均享受住房建设最低补助2万元;同步搬迁的其他人口,人均享受的住房建设最低补助标准应略低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具体标准由相关县(区)自行确定。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按照国家确定的建设标准和各地搬迁实际,2016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估算如下:建设安置住房440万平方米;配套道路1695公里,铺设饮水管网2511公里,架设供电线路1967公里,其他附属设施179万平方米;建设学校及幼儿园54万平方米、卫生院所27万平方米,其他村级服务设施91万平方米;基本农田改造15万亩,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7万亩,宅基地复垦4万亩;迁出区生态修复28万亩。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国家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人均6万元标准测算,我省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总投资108亿元。

(一)建档立卡9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投资54亿元。资金来源包括四项:一是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6.3亿元,搬迁群众自筹资金2.7亿元;二是省财政扶贫资金8.8亿元,由省财政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三是利用国开行、农发行专项建设基金4.5亿元;四是省国开行、省农发行提供的政策性长期低息贷款31.5亿元;五是其他长期贷款0.2亿元。

(二)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搬迁9万人的安置工程投资54亿元。资金来源包括两项:一是同步搬迁人口自筹 4 资金9亿元;二是向省国开行、省农发行申请长期贷款45亿元。

五、融资运作

(一)承贷主体

省级层面于2016年3月底前,组建河北省易地扶贫搬迁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省开发投资公司),作为省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投融资主体和项目资本金承接主体。省政府授权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财政厅与省开发投资公司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省开发投资公司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和还款,承担的易地扶贫搬迁业务与其它业务物理隔离、独立封闭运行,承接的各类资金应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有关县(区)政府要在2016年5月底前,确定一家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县(区)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与省开发投资公司签订相关协议,从省开发投资公司获得资金,并按相关协议约定使用和偿还资金。县(区)政府与县(区)项目实施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制定还款计划,纳入县(区)财政预算,支持项目实施主体按期还款。县(区)项目实施主体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新建住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可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承建公司,由承建公司负责工程实施。

(二)承接资金规模

2016年省开发投资公司计划承接资金总规模为44.8亿元,包括:省财政扶贫资金注入项目资本金8.8亿元(由省 5 财政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专项建设基金注入项目资本金4.5亿元;省国开行、省农发行提供的政策性长期低息贷款31.5亿元。

(三)还贷期限

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和承贷主体还贷能力确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还本宽限期最长不超过3年。

(四)还贷来源

资金偿还渠道:一是省财政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由省级财政偿还。二是专项建设基金,本金和银行收益由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偿还。三是省国开行和省农发行提供的长期贷款(含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同步搬迁人口提供的长期贷款),本金由市、县(区)政府统筹地方可用财力(含土地出让纯收益)负责还款。对纳入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并享受国家政策支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的长期贷款,中央财政贴息90%,省级财政贴息10%;对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搬迁人口提供的长期贷款,省级财政贴息100%。各有关设区市政府要统筹地方财力,支持所辖有搬迁任务的县(区)履约还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行“省负总责、市抓协调、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省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县(区)政府要按照《河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加强工作统筹,6 协调解决搬迁安置过程中的问题,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分阶段组织推进

2016年按以下三个阶段组织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

1.项目准备阶段(1-3月):省发改委、省扶贫办会同省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五年规划及实施方案、计划等编制上报工作;协调组建省级投融资平台,指导投融资平台开展相关工作;督促指导有关市、县(区)修改完善本地区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实施方案,细化2016年实施计划。省发改委组织有关市、县(区)编制上报易地扶贫搬迁投资建议计划,努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及时分解下达投资计划。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在涞源县组织召开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举行2016年首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启动仪式,打好“当头炮”,下好“先手棋”,确保“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局良好。

各有关市政府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省级规划、方案、计划及政策对接,督促有搬迁任务的县(区)把搬迁对象迁出点、安置点、住房建设、配套保障、后续产业发展、帮扶责任等工作落到实处。

承担搬迁任务的县(区)要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切实发挥好组织实施主体作用,督促指导县级投融资平台做好与省开发投资公司项目资金衔接及 7 项目建设组织管理等工作,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深入搬迁农户,把相关政策宣传到户,将搬迁村安置住房拟建情况、搬迁人口基本情况、补助标准等按要求进行公示,扎实做好搬迁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启动实施阶段(4-10月):省发改委、省扶贫办会同省有关部门指导有关市、县(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督促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进度。各有关县(区)根据2016实施计划,明确搬迁“路线图”、“时间表”和项目责任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搬迁建设任务按计划完成。

3.盘点阶段(11-12月):省发改委、省扶贫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对2016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计划完成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完善工作举措,研究提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

(三)落实工程进度

各有关县(区)及项目实施主体要加强工作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进项目实施,按照定额工期的要求,统筹谋划,科学施工,确保高质量、按期限完工。具体要求如下:

2016年6月底前,所有涉及到的县(区)都要完成规划、选址、土地指标、环评等各项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

2016年10月底前,三类地区完成主体工程; 2016年11月底前,二类地区完成主体、砌体、安装工程等;

2017年6月底前,部分集中安置区基本具备入住条件,实现安置8万人左右;

2017年底前,全部集中安置区具备入住条件,各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实现安置10万人左右。

(四)强化项目管理

按照“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的要求,由县级项目实施主体组织编制项目总体方案。搬迁规模10000人以上的实施方案,由省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组织审核后,委托市发改部门审批,报省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备案;搬迁规模5000-10000人的,由市发改部门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后审批,报省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备案;搬迁规模5000人以下的,由县(区)发改部门征求县(区)有关部门意见后审批,报市发改部门备案。对具体安置点建设项目,由县(区)扶贫、国土、规划、环保、建设等部门依据职责提出审查意见,县(区)发改部门履行审批手续。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各类资金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公告公示制度,规范运行、阳光操作,主动接受搬迁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严格监督考核

4.泸州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 篇四

1、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涵义

“赈”是指救济。“”是通过“劳动”而获得“赈济”,即救济对象参加生产和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付出劳动而获得赈济实物回报的一种特殊的救济方式,它即着眼于扶持贫困地区改善生产基本条件,从长远考虑解决防灾减灾乃至于最终解决贫困问题。“易地扶贫搬迁”指从一个居住地迁居到另一个有生存条件的地域。“易地扶贫搬迁”是国家利用的救济政策对长期居住在自然灾害危害和立地条件十分恶劣的贫困群众解决温饱脱贫致富而采取的一项全新的扶贫措施和方法。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利在当代,惠及子孙。该项目由发展和改革部门组织实施。

2、申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基本条件

(1)自然条件

主要有三部分群体:一是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群众(即贫困搬迁);二是生活在水源涵养林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农牧民(即生态搬迁,目前我县未在生态搬迁范围内);三是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需要避险搬迁的群众(即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搬迁方式以整体搬迁,集中安置为主。

(2)搬迁条件

凡符合以上三部分群体之一,群众有强烈的搬迁意愿者,并搬迁规模达到100人以上者可列入搬迁规划范围。

(3)搬迁安置地的条件

一是交通便利的水川地或靠近城镇、中心村的地方;二是有划出或可对换的土地,安置地所需土地最好是该村或组的土地;三是安置区有一定的发展前景。

3、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是一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的社会基础工程,国家投资建设的项目有农田水利、公共设施、搬迁户住宅、生产补助、产业开发、技能培训、能源建设、生态建设等关系到群众生产生活、建设搬迁、稳定发展、脱贫致富的系列项目。

4、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的资金性质和投资标准

项目建设资金包括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整合其他项目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

国家直接投入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人均6000元,主要用于必需的道路、农电、饮水等公共工程和群众住宅建设,搬迁户住宅建设补助户均2万元左右。

5、申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程序

第一步:村级申请,乡级审核通过后随搬迁户花名册上报县发改局;

第二步:县发改局组织国土、水务、建设、财政、交通、农牧、电力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对迁出区及安置区进行勘测,初步审查确定后报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审批。

第三步:经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县发改局组织国土、水务、建设、财政、交通、农牧、电力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编制实施方案,上报省市发改委进行评审。

5.易地扶贫搬迁请示 篇五

万家镇兴安村位于我镇的西北方向,与我镇的高峰村、迎风村、保卫村、社区相邻,全村耕地面积1095亩,平均海拔650米,该村有10个社,498户,人口1780人,其中贫困人口448人,该村大部分村民居住在丘陵区,交通不畅,饮水困难,而且地质灾害频发,生产、生活条件十分恶劣,就地脱贫十分困难,要想彻底让全村老百姓摆脱贫困,进行异地扶贫搬迁,是有效的途径,从而提高全村的新农村建设水平。现申请搬迁64户,256人,规划修建住房及附属设施16350平方米,硬化道路3公里,总投资1200.00万元,群众自筹和政府补贴合计项目资金960.00万元,申请异地扶贫搬迁资金240.00万元,该项目的实施可大大改变该村群众生存条件和生存、生活条件,同时便于集中规划和建设公益设施,减少投资建设成本,群众搬迁后可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每年可人均增加纯收入550.00元,恳请区以工代赈办将该村纳入20XX年异地扶贫搬迁项目为盼。

以上请示妥否,望批复!

6.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 篇六

尊敬的检查组各位领导:

正当我市上下奋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时刻,忠鑫局长及检查组各位领导一行带着对老区人民的深切关怀,不辞辛劳,莅临万源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考核工作,让我们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在此,我代表万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 60 万老区人民,向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将万源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

一、基本市情 万源位于四川省东北部、川陕渝三省市结合部,是中国南北气候的分界线和嘉陵江、汉江的分水岭,系国家限制开发区和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全市辖 52 个乡镇、371 个行政村,幅员面积4065平方公里,总人口 60 万人。

万源历史文化厚重,于公元 301年置县,1993 年原万源县与白沙工农区合并建立万源市。1934年徐向前、李先念、许世友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万源进行了彪炳史册的“万源保卫战”。万源保卫战战史陈列馆被列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万源区位优势明显,襄渝双线铁路、包茂高速、国道 210 线纵贯南北,国道 347 线横穿东西,国家二级火车站—万源火车站扩能改造全面完成,巴万高速开工建设,区域交通枢纽地位更加凸显。

万源

-2-特色资源富集,是中国三大富硒带之一、四川唯一天然富硒区,万源富硒茶、旧院黑鸡(蛋)、蜂桶蜂蜜等农副产品享誉省内外;矿产资源储量丰富,系“川气东送”重要气源地。

万源生态环境,优良,境内有花萼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八台山国家级地质公园、黑宝山省级森林公园和龙潭河等景点资源,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3.5%,被誉为“天然氧吧”,是秦巴地区消夏避暑的胜地。20XX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125.7 亿元、增长 6.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122.9 亿元、增长 5.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59.4亿元、增长 13.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79 亿元,增长 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515 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17 元,分别增长 8.6%、9.8%。

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情况 20XX 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等帮扶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要求,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三农”工作和县域经济发展全局,全年实现减贫 13547 人,并顺利通过省、达州市验收考核和第三方评估,脱贫攻坚首战告捷。

按照省、达州市统一部署,我们举全市之力,严把政策关,算好统筹账,同步推动挪穷窝、换穷业、摘穷帽,“十三五”期间,上级共下达万源市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17271 人。20XX 年,我市易地扶贫搬迁计划 1133 户 3722 人,其中集中安置 87 户 293人、分散安置 1046 户 3429 人,涉及 22 个乡镇 112 个村。累计

-3-完成投资 21327.49 万元,投资完成率 100%,其中,住房建设计划投资 9626.565 万元,已全面完工,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7391.6955 万元,资金拨付率达 76.7%;各安置村配套设施工程顺利推进,已拨付配套设施补助资金 7206.1056 万元,预计 20XX年 5 月全部完工。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摸准实情早部署。

一是精准识别对象。严格对照易地扶贫搬迁准入条件,按照“宣传动员、贫困户申请、村民大会评议、村委会初审及公示、乡镇审核及公示”等程序,户户核查、层层把关,共精准识别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1133 户 3722 人。

二是周密安排部署。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同安排、同组织、同推进。制定出台《万源市易地扶贫搬迁 20XX年实施计划》、《万源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及《补充意见》,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并召开推进会 4 次、现场会 2 次,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建立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常态化培训机制,实行县级培训到乡镇、乡镇培训到村组、村组培训到群众“三级联动”的办法,对全市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全方位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培训。全年共开展大型政策专题培训 4 次、乡级培训 150 余次,发放培训资料和政策宣传单共计 5000 余份。

(二)健全机制强保障。一是领导挂包机制。建立市委常委挂包集中安置点、县级领导挂包联系乡镇、乡村干部挂包到户制

-4-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协作联 动机制。全市相关职能部门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纳入重要工作计划、资金安排计划、项目实施计划,打破常规、特事特办,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监督管理机制。抽调市发改局、扶贫移民局、住建局、以工代赈办等部门工作人员 20 余名,成立四个工作组,切实加强对 22 个项目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进度、建筑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的监管。

四是督查考评机制。建立易地扶贫搬迁跟踪稽察和对标整改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对各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度安排、资金使用、工程推进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考核,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及时曝光处理;对推进迟滞、违规违法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严格政策控标准。一是科学选址。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做到“三个不选”(有地灾隐患的不选、基础设施配套难的不选、发展前景不好的不选),确保选址科学、条件优越、建设安全。

二是严控面积。由市住建部门统一规划设计户型图,严格执行搬迁户新建或购置住房人均不得超过 25平方米,住房质量须经行业部门认定为安全。

三是合理补助。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对集中安置、分散自建、购房等方式安置的按照 2.5 万元/人进行补助,对投亲靠友方式安置的按照 1.75 万元/人进行补助。同时,严格控制房屋建设成本,确保搬迁户自筹每人不超过3000 元、每户不超过 1 万元。

-5-(四)有序实施见成效。一是科学规划。围绕全市脱贫攻坚总体规划,科学谋划“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总体规划及 20XX年实施计划,突出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任务到乡、计划到年、布局到点、落实到户。

二是加快建设。与各项目乡镇签订《易地扶贫搬迁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项目乡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制作全市易地扶贫搬迁作战图,明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阶段完成的工作时间节点,建立责任倒逼机制,实行挂图作战,将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逗硬验收。项目竣工后,督促项目村自验、乡复验,及时完善项目资料,由相关行业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实地逐户验收。同时,及时组织搬迁户限期拆除原旧房,并根据原宅基地状况进行平整。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 20XX 1133 户 3722 人搬迁入住,搬迁入住率 100%。

(五)完善配套谋发展。一是强化基础配套。坚持基础先行,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续建村道公路 300 公里、硬化 240 公里,新建集中和分散供水工程 366 处,农网改造基本完成,移动通信、数字电视、光纤宽带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二是发展增收产业。坚持“五个一律”原则,确保财政资金优先安排贫困地区、新增财力 90%用于贫困村及贫困群众,共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7060 万元、整合涉农资金 1.39 亿元,发放扶贫小额信贷 8649 万元、产业扶贫项目资金1948 万元、产业扶持周转金 1240 万元,引导贫困户大力发展增收产业,确保当年投入、当年受益。积极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村,-6-推广“公司+基地+贫困户”等模式,实施联户带动、土地置换、入股分红、托管代养(种)、订单采购等模式促进搬迁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三是推进新村建设。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新村建设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统筹整村推进、易地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和土坯房改造等项目,完成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5 个,新建和改造提升新村聚居点 36 个。

(六)加强管理促规范。一 是强化项目管理。明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加强住房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选址、设计审查、施工监管、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房屋质量合格达标。

二是强化资金管理。加强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地方债务和信贷资金的监管,实行专户专帐管理、落实县级财政报帐制,严格按照《万源市政府性投资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资金拨付。截至目前,未出现任何截留、挪用、占用项目资金的情况,有效保障了项目的正常运行。

三是强化档案管理。按照“四书一报告”的规范要求,完成项目材料立卷、归档、编号、编目、排列入柜,做到户户有档案,人人有记录,确保信息完整、详实、真实,并通过电子文档管理系统,实现计算机同步管理和项目资料查询的准确、快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市圆满完成了 20XX 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既定目标任务,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省、达州市的要求和贫困群众的期待,还有一些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凝心聚力、务实

-7-担当、苦干实干,全力以赴做好 20XX 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一)坚持“一个标 准”。坚决守住“搬迁户新建或购置住房人均不超过 25平方米”这条政策红线,围绕不举债建房,督促项目乡镇和施工单位加强工程管理,将房屋主体建设成本控制在 1100 元/㎡左右。实行搬迁户住房建设差异化补助政策,确保建房补助标准能够满足搬迁户的资金需求。

(二)突出“两个结合”。一方面,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生计为先”,立足安置区资源和产业优势,按照“六个一批”的要求,加大产业培育和劳务技能培训力度,拓宽搬迁群众增收致富渠道,使搬迁群众能够稳定脱贫。另一方面,与新村建设相结合。将易地扶贫搬迁、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土坯房改造等项目相结合,配套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努力实现新房、新村、新景。

(三)健全“三个机制”。一是健全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领导,严格落实扶贫、财政、住建、国土、交通、水务和城投公司等部门以及乡镇的责任,注重宣传引导,加强沟通协调,合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二是健全督查机制。健全多形式项目检查制度和跟踪稽察机制,实行自查、互查、抽查、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抓好日常监督。实行周报、月报制度,及时调度工作情况,以查促干,以查促变。

三是健全问责机制。明确任务清单、责任

-8-清单,加强项目建设的督查、指导、考核,对违规违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落实不力、效果不好等行为及时曝光处理。

(四)紧扣“四个环节”。一是因地制宜选址。以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为前提,统筹考虑,科学选址,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含购房、投亲靠友)等方式,着力破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选址难问题。

二是科学规划设计。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力求规模到乡、计划到月、安排到点、落实到户,严格做到无规划不审批、不建设。在安置房建筑风格和颜色设计上体现地方特色,简洁大方、协调美观。

三是加快建设进度。及早下达 20XX 年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将 7884 人易地扶贫搬迁住房、配套设施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乡镇、村、户、具体工程,确保 3 月 10 日前全面开工,7 月 10 日前完成住房建设工程,10 月 10 日前全面完成旧房拆除、配套设施建设和搬迁入住等工作。

四是认真组织验收。项目竣工后,及时督促项目村自验、乡镇复验,规范完善项目资料,组织行业部门实地验收并完成报账,充分发挥好项目投资效益。

7.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 篇七

花桥镇人民政府:

我家居住在 村 组,现有人口 人。由于现居住地地处山区、水源匮乏、交通极不方便、且现有房屋无法居住,家庭人均收入低,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改变恶劣生存条件,尽快脱贫致富,经全家商议(以下5项措施只能选择一项):①自愿申请搬迁到(安置点)新建房屋;②自愿到 场镇购房;③自愿在本村 组购房;④自愿到 县(区)乡镇(街道)亲戚处去投亲靠友等;⑤因本人确实没有自筹能力建房,自愿申请政府修建廉租房、公租房(无所有权)方式解决住房问题。我户属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申请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有关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同时自愿拆出旧房退出原宅基地,并自觉遵守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之规定,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

8.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篇八

宁县新庄镇颉家村地处董志塬南端,距县城45公里,镇内自然经济条件差异较大,区域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全镇还有个行政村,XX个村民小组生活在缺水、少电、无路、信息闭塞,基础设施极端落后,经济发展缓慢,自然条件极差的沟、湾、梁、峁、掌等地方。这些区域是干旱山区,也是贫困区,这些地区的群众在极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限制下,难以摆脱贫困,为了彻底改变他们的居住生存环境,必须下决心实施以工代赈扶贫移民搬迁项目,这对改变生存条件,稳保扶贫成果,促进社会稳定和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农村城镇建设,改变生态环境节约建设资金,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效益,提高人口素质,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积极响应党中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号召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扶贫治本之举措。

二、项目概况

新庄镇位于宁县西南部董志塬南端,东涉马莲河,与中村分界,西南至泾河之滨,与陕西省长武县、宁县长庆桥镇毗邻,北靠太昌乡。海拔高度896—1213米,相对高差3170米。北纬35°20′,东经107°48′。年降雨量500—600MM,平均气温8.7℃,光照时数2365.7小时,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全镇共辖24个行政村,140个村民小组,8616户,总人口36094人,其中农业人口35146人,非农业人口948人,人口窑度每平方公里282人,钱镇总土地面积12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2567亩。

㈡社会经济状况

据统计资料提供,,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064万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68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16元。粮食总产量14200吨,人均粮食产量XX公斤。全镇通电户数户,街区及13个村通上了自来水,自来水受益农户2975户,受益人口13388人。镇村道路总长52公里,柏油公路8.6公里,砂石路面67.5公里,全镇村村通车、通邮。7个行政村通上了有线电话,全镇固定电话装机量达到758门,建有3个移动通讯基站。

三、项目区基本情况

1、搬迁原因

迁出区自然村均处于黄土高原干旱、半干旱山区,居民基本上都生活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沟、湾、梁、峁、掌等不利于人群生存的地形地貌上。农户居住极其分散偏僻,水电路基础设施条件极差,经济收入低,极端贫穷,文化落后、信息闭塞,农业产业结构单一,生产方式落后,人口素质普遍低,且呈下降趋势,居住条件落后等。总之,干旱缺水,无电无路,停息闭塞,上学困难,就医看病难,这些因素是我镇贫困移民搬迁的主要原因。

2、迁出方式

新庄镇以工代赈易地搬迁采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的方式。迁出区不留一人一户,使迁出区域能够封山禁牧,植树造林,迅速恢复生态植被。

3、搬迁人员

20XX年搬迁人员共XX户,XX人,其中XX村XX组XX户XX人;XX村XX组XX户XX人;XX村XX组XX户XX人;XX村XX组XX户XX人;搬迁人员中老年人XX人,儿童XX人,劳动力XX人。搬迁人员花名册见附表。

㈠安置区基本情况

两个安置区共有土地面积XX亩,其中耕地面积XX亩,有撂荒地XXXX亩,复垦土地XX亩。

安置区选择地势平坦、土壤肥沃、耕作条件好,政治、经济、文化发达区域,学校、医院均有,电视、电话畅通,附爱吃有公路主干线通过,地下水资源能够保证人畜饮水,电力设施齐全,附近有砖瓦厂,水泥预制厂和养殖场,能够使一部分群众就近做工和进行家庭养殖。也可进入小城镇务工经商,接收区大量的可复垦利用土地,人均产粮XX公斤左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XX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XXXX元以上。

西南门村安置区。是镇政府所在地,是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早青公路经过之地,全村有XX户,XX口人,当地人均耕地XX亩,农民人均纯收入XX元,可为搬迁农户提供土地XX亩。周围水电路公用设施齐全,群众基础好,可为移民提供土地XX亩。

四、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为:一年搬迁建家园,两年定居抓收入,三年脱贫又致富。

1、基础设施面。项目实施后,搬迁移民户均拥有占地亩,居住面积XX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XX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到XX平方米的住宅一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善。

2、完善教育、医疗等服务设施。增加校舍面积XX平方米,改造校舍XX平方米,新建卫生所两年,配备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证迁入农户的子女当年就可以入学教育,群众能够得到医疗保健服务。

3、经济目标:迁入农户1—3年人均纯收入达到XX元,人均产粮量达到XX公斤以上。

五、建设方案

㈠人员搬迁方案

20XX年计划搬迁人员共XX户XX人,具体是西南门村安置点接收XX村XX户XX人,接收XX村XX户XX人;颉家村安置点接收XX村XX户XX人,接收XX村XX户XX人。

㈡安置区建设内容及方案

1、土地开发方案

为了解决迁入区群众最基本的生存有保障条件,两个安置点共提供可开发利用土地XX亩,土方量为XX立方米。主要是复垦旧庄基和平整撂荒地,其中西南门村XX组提供开发利用土地XX亩。

2、供电

为了解决群众照明问题,需对迁入村安装30KV配变2台,10KV线路XX公里,0.4KV线路XX公里,户表工程XX户。

3、道路

计划修建农一级及住宅区道路XX公里,其中西南门安置点XX公里,颉家安置点XX公里。

4、人畜饮水工程

建人畜饮水2处,新打机井1眼,16米30立方米水塔1座及配套设施;建供水房间,检修井XX个,铺设供水管线XX米。

5、卫生所

为了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居民医疗保健需要,计划新建村级医疗卫生所两年,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每个安置点建设砖混结构瓦房XX平方米,分别设置门诊室、药房、治疗室和观察室。

6、学校

为了使搬迁农户的子女能及时上学,按需要为两个安置点扩建校舍XX平方米,维修改造旧校舍XX平方米,购置桌椅XX台套。

㈦住宅

通过开发废弃庄基和撂荒地为移民提供农宅基地XX亩,修建占地XX亩的农户住宅XX套,建筑面积XX平方米,修建围墙XX米,并修建大门、厕所、猪圈等。

8、新建XX村村部,建筑面积XX平方米,为砖混结构瓦房。

六、投资概算

㈠投资概算依据

1、《甘肃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2、《甘肃省建筑工程基价定额》(20)居民建筑,水利、交通农电、卫生、教育等有关规定和定额,结合以工代赈项目具体情况编制。

㈡投资概算

宁县20XX年共建立两个移民点,搬迁移民XX户,概算共需资金XX万元,人均XX元。其中:基本农田开发XX万元;生产基础设施XX万元;公共基础设施XX万元;建房XX万元;第一生产力补助XX万元;搬迁费XX万元;人员培训费XX万元,;勘察设计费XX万元;项目管理费XX万元(详见概算附表)。

㈢资金筹措

9.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篇九

前 言

四川省自2001年被纳入全国易地扶贫搬迁首批试点省区以来,在国家发改委的关心和支持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搬迁群众自力更生、奋发向上,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本改善了搬迁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和生存发展条件,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继续推进“两个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我省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为科学指导全省“十二五 ”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序推进生存条件恶劣地区贫困农牧民改善生存与发展条件,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总体要求,编制本规划。

规划区域范围重点为中央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国贫县”),兼顾我省其他贫困地区。

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基本情况和面临的形势

(一)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紧紧围绕国家政策投向,结合阿坝州大骨节病综合防治、藏区牧民定居行动、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以及促进秦巴山区、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等重大民生工程,瞄准改善生存条件恶劣地区贫困群众生存发展环境,加大扶持力度,强化跟踪问效,搬迁群众增收致富能力不断增强,扶贫和生态两个方面的目标加快实现。累计投资13.7亿元,其中争取中央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7.4亿元,在全省13个市(州)57个县(市、区)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共计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25万户14.99万人,实施成效显著。

一是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为搬迁群众新建住房332.2万平方米、附属设施(含圈舍)101.6万平方米,打井2203口(处),建人饮蓄水池7.7万立方米,引水渠(管)2980公里;在安置地整治水池(塘、库、堰)40万立方米,建设灌溉渠道643公里,改善中低产田土7.6万亩,新、改建乡村公路和村内道路2844公里。搬迁群众实现了家家户户住新房,并配有院坝、畜圈和厕所,喝上了清洁、安全的自来水,实现了村村通广播、电视,彻底改变了过去恶劣的生存环境,促进解决了游牧民族数千年来“逐水草而居”的问题,生存状况明显改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二是安置地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为搬迁群众安置地新、改建校舍1.6万平方米,卫生院(站、点)0.7万平方米,配套建设了一批村级活动阵地和文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较好解决了搬迁群众上学难、就医难和学习培训难等问题,切实提高了搬迁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并为脱贫致富奔小康奠定了基础。

三是贫困群众自我发展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在安置地因地制宜地培育和扶持了一批后续产业,不仅解决了搬迁群众增产增收问题,同时还为搬迁群众搭建了认识和接受新事物、新观念的平台。在新环境中,搬迁户对教育、卫生、文化的认识和商品意识都在不断增强,转变了过去“等、靠、要”和安于现状、听天由命的苦熬思想,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宁愿苦干、不愿苦熬,创建美好新家园的观念蔚然成风。

四是迁出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对居住在水源涵养区、天然林保护区、生态脆弱区内的贫困农牧民,结合“退耕还林工程”、“退牧还草工程”和“天保工程”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区随即退耕(封山)还(育)林;搬迁后农牧民不再砍柴烧饭、取暖,有效地促进了迁出区域的生态恢复,对长江上游地区生态屏障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降低了政府对自然环境恶劣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避免了对不具备人类生存条件地区的重复投资;改善了安置地基础设施条件,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为贫困群众增产增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与全社会同步实现小康创造了有利条件;架起了党和政府与贫困群众的“连心桥”,党员干部竭力为人民服务,深得群众欢迎和拥戴,密切了党群、干群之间的血肉联系,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建房资金缺口较大。广大困难群众要求搬迁的积极性很高,但按现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工程建设能兑现到搬迁户建房的国家补助资金一般为每户0.8—1万元左右,搬迁户建房资金缺口大,已影响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是安置土地调整较难。搬迁安置地大多属于高寒山区或深山河谷地区,可供安置的用地资源极少,搬迁安置土地调整难度越来越大。尤其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耕种的土地不仅不用纳税,还能享受国家对种粮户的“定补”政策,并且还具有土地被征用赔偿的潜在价值,安置地原住农民因为大多不愿转让土地,客观上增加了易地安置土地的调整难度。

三是后续产业发展较慢。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基本解决了搬迁群众的住房和口粮问题,但由于搬迁户文化程度低,贫困程度深,缺乏实用技术和市场意识,缺乏发展产业的启动资金,导致搬迁群众落后的生产方式并没有发生彻底转变,后续产业发展较为困难。

四是易地搬迁任务较重。按照新的扶贫标准,在我省规划区范围内,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并希望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改变落后面貌的农村贫困人口总数仍高达200万人,不仅数量庞大,而且类型复杂,大多数分布在边远、高寒、多灾地区,搬迁成本高,搬迁难度大,搬迁任务十分艰巨。

(三)发展环境和有利条件

一是国家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要逐步增加投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已将易地扶贫搬迁列为新的十年扶贫开发工作的专项扶贫政策,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是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我省已经建立形成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在政策宣传、群众发动、规划组织、项目实施、部门联动、资源整合、土地调整、产业选择等诸多方面都积累了相当经验,摸索出了一些适合各地特点的不同的搬迁模式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并总结形成了《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指南》,为“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展开和规划的实施提供了有利条件。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具备良好群众基础。通过多年的试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影响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深入人心,深受贫困地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拥护,贫困群众参与易地扶贫搬迁的积极性、主动性高涨。

二、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实施区域,以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农村贫困人口为实施对象,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搬迁群众创造生存发展环境,着力培育后续产业,提高搬迁群众收入水平,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管理,稳步推进,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县级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基础上,通过政策导向、典型示范、思想政治工作等方法,调动群众积极性,引导和动员群众自愿参与搬迁。

----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加强与其他移民工程和全省新村建设的衔接,统筹安排,综合协调,促进各方面资源有效整合。区别轻重缓急,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规划,分批逐年实施,确保搬迁工程有序推进。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安置地经济实力、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条件等情况制订安置方案,确定安置方式,不搞“一刀切”。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搬迁对象,优先保障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深度贫困群众搬迁。

----基础配套、产业跟进。通过加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产业发展投入和开展技术培训,为搬迁群众培育和发展适合当地特点、适应市场需求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既改善贫困群众生存环境,又实现脱贫致富。

----自力更生、政府支持。充分尊重搬迁群众的主体地位,调动搬迁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努力建设美好新家园;克服“等、靠、要”落后思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扶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帮助搬迁群众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

三、搬迁对象和搬迁安置方式

(一)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是生存在环境恶劣、不具备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和地方病多发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主要包括四类:

----生活在自然条件差、生存环境恶劣地区,无法就地脱贫越温,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生活在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亟需搬迁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遭受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严重威胁,亟需避险搬迁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遭受地方病严重威胁,亟需搬迁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因采矿沉陷、开发占地、工程建设等原因需搬迁的人口,不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二)搬迁方式

整体迁出。对相对集中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生态位置重要或地方病严重区域的贫困群众,以自然村或组(社)为单元,采取整体迁出方式。规划区域中川西北高原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区,人口密度相对较小,生存环境极其恶劣,地方病严重,应尽可能采取整体迁出方式。

部分迁出。对分散居住在高山峡谷、洪涝灾害频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贫困群众,且不宜实施整体迁出的,采取部分迁出方式。规划区域中川东北秦巴山区、川南乌蒙山区和其它贫困山区,搬迁对象类型复杂,难以实施整体迁出的,可采取部分迁出方式。

(三)安置方式

集中安置。采取集中安置的方式,安置地资源条件和承载能力要能满足搬迁人口需要,基础设施建设条件较好,且无地质灾害隐患。规划区域中的川西北高原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大多属高寒山区或深山峡谷区,公共服务配套成本较高,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尽可能采取集中安置的方式。分散安置。采取分散安置的方式,安置地要尽量靠近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卫生院(站)或公路沿线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以减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降低搬迁成本。规划区域中川东北秦巴山区、川南乌蒙山区和其它贫困山区,土地资源相对贫瘠,集中安置点选择较困难,依托新农村、中小城镇和工业园区等建设,主要采取插花分散安置的方式。

其他安置。对于少部分不适宜或不愿意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方式的搬迁群众,可依据群众意愿,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依托城镇、投亲靠友等方式进行安置。

(四)安置地选择

安置地的选择坚持以有条件解决温饱为中心,以能落实土地、实现稳定增收为重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土地资源较丰富,集中安置点所需土地由市(州)、县(市、区)政府按国家土地管理政策及程序调地安置或多渠道解决,安置对象人均耕地不低于安置地平均水平;光、热、水等自然条件较好,无安全隐患的地点。

二是水、电、路、土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标准内即能完成配套建设任务,且能就近解决搬迁群众入学、就医问题的地点。

三是可开发资源条件相对较好,周边环境有利于改变搬迁群众落后思想观念和生产方式,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有助于搬迁农户实现稳定增收的地点。

四、建设任务

(一)建设目标

围绕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扶贫开发总体目标,“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对36.2万生活在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确保搬迁群众生存环境彻底改变,生产能力不断提升,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发展能力逐步增强,稳定后的生产生活不低于迁入地居民的平均水平。按扶贫区域划分:

在川西北高原藏区搬迁安置1.97万户8.6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23.8%;

在大小凉山彝区搬迁安置2.97万户13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35.9%;

在川东北秦巴山区搬迁安置2.14万户9.4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26%; 在川南乌蒙山区搬迁安置0.62万户2.8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7.7%。

在其它贫困地区搬迁安置0.56万户2.4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6.6%。

(二)建设内容

围绕为搬迁群众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重点支持搬迁群众必要的生活设施建设,安置地基本生产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扩大就业渠道,提升发展能力。主要建设内容为:

改善搬迁群众生活条件。修建住房727万平方米,附属设施200万平方米,建设安全饮水工程2000处。

改善安置地生产条件。建设基本农田32.5万亩,草场20万亩,乡村公路3000公里,小型农田水利3200公里。

改善安置地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村学校2.2万平方米,卫生院(站)1.8万平方米,乡村公共活动场所1.5万平方米。

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开展劳动力就业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发展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培育“农家乐”、“藏家乐”等新兴服务业。

五、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十二五”期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划总投资53.9亿元,其中:搬迁群众住房、附属设施、安全饮水等基本生活设施建设投资40.7亿元,小微水利、基本农田、草场、乡村公路等基本生产设施建设投资12.5亿元,学校、卫生站、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0.7亿元。后续产业发展投资4亿元。

(二)资金来源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投资由中央、地方政府和搬迁群众共同承担。中央易地扶贫搬迁投资人均补助标准为6000元。拟申请中央易地扶贫搬迁投资21.7亿元,占总投资的40.3%;地方投资6.5亿元,占总投资的12.1%;搬迁群众自筹资金25.7亿元,占总投资的47.6%。后续产业发展资金,由整合中央其他支农资金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解决。

(三)中央补助资金投向 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为补助性资金。中央和省级投资主要用于搬迁群众在安置地基本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包括住房及必要的附属设施、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农村能源、乡村道路,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得用于机械设备、运输工具购置,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经营性项目建设,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补助住房建设面积控制在40-60平方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推进。按照“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原则,做到机构、领导、人员和职责四落实。各县(市、区)政府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责任主体,均应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包括发改、财政、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畜牧、国土、建设、民政、公安、教育、卫生、广电、税务、扶贫等相关部门,负责易地扶贫搬迁总体规划的制定、重大事项的研究和相关政策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计划管理、资金监督、政策兑现和检查验收等日常工作,并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技术方案和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严格考核。要明确部门责任,加强协调配合。

(二)抓好前期工作

搞好宣传发动。采取召开乡村干部会、村民大会、走访农户、公告公示等多种方式,借助报刊、电视、广播、宣传标语等各种媒体,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消除安置地原住居民“排外”思想,调动搬迁群众和安置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开展调查摸底。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在充分征求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确定搬迁对象并登记造册;在调查摸清可供安置区域人口、土地、道路、供水、电力、通讯、广电、教育、卫生等各方面资源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论证和评估后续产业发展潜力和群众就业机会,择优确定安置地,并根据资源承载能力确定安置地可安置人口数量。

搞好项目储备。根据国家投资政策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加强市(州)和县(市、区)项目储备库建设,做好项目储备,抓好动态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和审批权限,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及时完善项目审批手续。

(三)严格项目管理

实行公告公示。各市(州)、县(市、区)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将上级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计划面向社会进行公告、公示。项目乡(镇)、村应以乡村公告栏(墙)、广播、告示等形式,直接面向群众进行公告、公示。迁出地的公告、公示中必须包括搬迁群众名单、国家补助政策和投诉电话等内容;安置地的公告、公示中必须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质量标准、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投诉电话等内容,扩大项目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抓好工程建设。各市(州)应与各项目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项目县(市、区)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与工程主管部门和项目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项目业主负责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工程主管部门应负责做好工程设计和技术指导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项目乡(镇)政府应负责组织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协调搬迁户生产生活用地的调整、户籍迁转、子女入学等问题。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建设标准组织施工。

健全项目档案。市(州)、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档案。项目实施方案、审批文件、计划表册、政策文件、协议合同、项目竣工报告以及搬迁户花名册、备案表等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四)发展后续产业

坚持“市场牵动,政府推动,产业带动”,大力培育和发展安置区的后续产业,努力拓宽群众就业渠道,帮助搬迁群众脱贫致富。通过安置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结合市场需求,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协调当地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与搬迁农户发展订单农业或吸纳搬迁群众务工。加强搬迁群众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其它职业培训,改变搬迁群众原有的落后生产方式,增加和提高搬迁群众劳动技能,实现增收渠道的多元化。

(五)落实配套政策

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中的生产、生活用地、税收、户籍、医疗、保险、子女入学、信贷等相关配套政策,为全面提高搬迁群众生产生活质量水平创造条件,搞好服务。

(六)强化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项目公告公示、项目检查、项目专项稽查、项目审计等方式,扩大监督范围,增加监督层次,落实监督责任,保证监督效果。通过交叉检查、重点抽查、随机抽查、工程检查、财务检查等多种检查方式,包括借助中介机构,委托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开展第三方检查审计,加强对项目计划执行和资金管理情况的检查,确保各级严格执行项目计划,严格按资金管理规定拨付资金,杜绝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现象,确保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统筹规划,科学发展,规范管理,清正为民。

最新消息:

1.四川支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

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3日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有关政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将优先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其中,对于高原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80%给予支持。

记者从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上了解到,四川将加大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投入,按照此次制定的相关政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高原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80%给予支持;秦巴山、乌蒙山片区,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70%给予支持;其他地区,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60%给予支持。在土地支持政策方面,四川将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老区开展增减挂钩的,允许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四川将优先安排省级土地整治项目覆盖,提升耕地质量,改善人居条件和生态环境。

此外,四川将支持各地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用于安置地发展适度规模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民俗文化等服务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搬迁群众就业、增收渠道。

2.四川今年计划易地扶贫搬迁25万人

2016年,四川省计划在20个市州144个县市区对2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这是记者从2月25日在成都召开的省脱贫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协调会上获悉的。省委常委、农工委主任李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十三五”期间,我省“移民搬迁安置一批”规模为120万人,其中35万户、116万人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占建档立卡人口总数23.3%,占全国搬迁总规模1000万人的11.6%,计划分四年安排,2020年巩固提升,总投资约700亿元。目前,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投融资平台四川省国农投资管理公司已正式运行,国土部门已明确在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革命老区开展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可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此前产生至今尚未使用的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挂钩使用,有关支持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方案正在修改完善,将对搬迁资金筹措、还贷来源、贫困户搬迁安置住房补助及土地、产业、就业等方面提出系列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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