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车管理安全(精选8篇)
1.幼儿园校车管理安全 篇一
卧龙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园内行驶车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儿的车辆,行驶车速严格按照规定行驶。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园所各负担一半。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幼儿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园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四、司机接送幼儿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可打电话通知家长,无人接幼儿必须送回园里,绝不可以让幼儿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在不违反交规情况下经园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幼儿,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4、未成年人不允许接送幼儿,若要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委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
五、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路边或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总务主任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否则后果自负。
3、除幼儿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园里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六、司机的职责
1、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幼儿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园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队长,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指定地点,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园内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0、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七、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幼儿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按园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园里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八、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对家长要热情有礼貌,对幼儿具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经调查属实将按相关制度处罚。
3、司机应熟悉每位接送幼儿及家长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幼儿,要提高警觉,并向幼儿证实接者身份,并要求家长来电说明,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幼儿。
卧龙幼儿园
2013年2月11日
2.幼儿园校车管理安全 篇二
一、研究概况
(一) 从研究成果数量看研究趋势。笔者在中国知网 (CNKI) 、万方期刊数据库中先后输入主题词“校车安全”“校车安全管理”“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不限文献发表时间, 检索结果如下。
表1可见, 校车安全问题是我国研究领域的新课题, 近几年才兴起且近两年急剧增多, 尤其是2011年11月甘肃特大校车事故之后的2012年, 相关研究呈井喷火热之势;2011年之前的研究甚少;关乎“制度”的研究不多。
(二) 从发表期刊名称看关注领域。从文献所发表的期刊名称看, 有《中国公共安全》、《中国安全科学学报》、《道路交通与安全》、《国家行政学院学报》、《法制与经济》、《理论导刊》、《广西社会科学》、《教学与管理》、《中小学管理》、《学前教育研究》等, 可见校车安全问题已成为教育、交通、法律、公共、经济等领域都关注的公众话题。
(三) 从研究内容看研究视角与方法。不同身份的研究者采取了不同视角与方法, 有的从法律、经济、社会、教育、政策制定、儿童福利等角度对校车安全问题的成因进行了分析, 并提出相应对策;有的通过调查研究、案例分析或比较国外做法, 获得对我国校车安全管理的启示。
(四) 从研究者身份看研究主体。从所阅读的四十余篇核心期刊论文来看, 研究人员以高校教师为主, 多数来自各高校的教育科学学院, 多为硕士及以上学历;少数来自省、市教科院;鲜有来自中小学和幼儿园等与校车紧密相关的一线机构的研究者。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与观点
多数研究分析了我国校车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有的借鉴了国外成熟的校车安全管理经验, 提出相应对策。从校车安全的现状看, 主要提到我国关于校车的立法不足、制度缺失、监管不力、校车乱象等问题;从对策看, 无外乎加强立法与制度建设、理清管理责任、加大政府投入、规范校车标准、创新运营模式等。本文即从校车安全的制度建设、责任主体、技术标准、运营成本、管理经验等方面对现有研究内容与观点进行分类归纳与梳理。
(一) 关注校车安全法规制度, 基于政策学、立法角度的研究。我国的校车安全法规制度寥寥无几, 学者们最热门关注的是2012年4月出台并实施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 对此有理性剖析。丁芝华在呼吁发展我国校车市场的关键路径是立法先行、校车准入制度等关键问题, 滕燕认为从法律规制的视角来看, 校车安全的确存在诸多的缺漏, 并认为校车安全是涉及城市规划、教育、政府财政能力、道路交通安全等多领域的复杂问题, 需要规范协调一致、配套完善的法律体系, 进行社会综合治理。笔者认为, 我国关于校车安全的立法建制尽管已经起步, 但还处在非常不成熟阶段, 法规文件有盲点、法律概念有漏洞、规章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需要政府加强立法。
(二) 关注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主体, 基于管理职责划分的研究。蔡迎旗、李光霞的研究对美国校车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进行了介绍, 美国校车的责任主体分三层———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学区, 在层级管理中各级政府权责分明;此外, 非政府组织在校车管理中发挥重要的协助作用, 如全国学生交通联合会、美国校车协会等组织能有效宣传并提出保障校车安全的举措。相比之下, 我国校车安全管理的主体是模糊不清、不够明确的。肖宝华、兰侨成的研究认为校车事故涉及学校、学生、校车公司、第三方等多个主体, 分析校车事故中的学校责任, 必须在明确多个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基础上, 结合事故发生时的情形进行判断。
(三) 关注校车技术标准, 基于技术达标的研究。一些学者对发达国家的校车标准作了介绍。加拿大的校车被誉为“世界第一安全校车”, 设计科学, 校车事故死亡率为零;美国校车可谓“武装到牙齿”, 有“客车的设施、卡车的骨架”之称, 校车的安全系数是家庭轿车和公共汽车的40倍;美国交通部近年来颁布了36项用于校车的安全标准, 包括校车车体结构、防倾覆保护、制动装置等, 校车必须由专业厂商制造。胡芳芳以6-13岁年龄段儿童为目标展开小学生安全技术条件及标准制定的研究, 她的研究考虑到了小学生乘员的特殊性, 这点大多学者未曾提及, 启示相关研究人员还可从3—6岁幼儿乘员的特殊性出发, 为研制幼儿专用校车提供科学依据。丁芝华的研究中提到“2010年我国建立专用校车准入制度后, 虽然市场上有了专用校车 (仅小学生专用校车) , 但由于费用问题无法得到妥善解决, 专用校车的应用一直存在较大困难, 校车国标甚至一度成为空文” (2) 笔者认为, 目前我国行在路上的校车五花八门、极不规范, 有关标准成了名义上的摆设或心理安慰, 客观事实成了无奈或理所当然的借口, 应然与实然相隔甚远。
(四) 关注校车运营成本, 基于经济学视角开展的研究。校车的投入和运营需要成本, 据人民网2011年11月29日报道:“教育部……表示, 财政投入不足是开展校车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在全国范围内的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购买校车, 政府需要投入3000亿的预算, 且一年的运行、维护费用为1500亿, 最后的结论认为, 4500亿的政府买单费用太大。” (3) 祝小宁、陈小真认为“撤点并校”调整增加了学生交通成本, “校车成本既有政府层级间的纵向转嫁, 也有不同主体间的横向转嫁, 校车像是‘包袱’被到处转抛, 最后抛到追求短期和局部利益行为的自行运营者处, 使得它的命运必然逃不过‘公地悲剧’。” (4) 可见, 高昂的运营成本成为校车规范的一大阻碍, 政府不能甩“包袱”, 应保障应有的财政投入, 并努力探寻合适的运营模式。
(五) 关注校车安全管理经验, 采用中外比较法的研究。蔡迎旗分析了美国在保障幼儿安全方面的丰富管理经验, 如注重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与能力、科学设计建筑并定期进行安检、购置特制校车并统一安排幼儿接送活动、采取严格的来访及观摩制度、妥善安排幼儿在校的一日活动、发动家长和社会工作人员广泛参与等。代玉慧介绍了美日两国校车在外观设计、安全标准、司机选拔及费用管理等方面的先进做法, 提供了我国校车发展一些有价值的参考建议, 如通过立法规范校车的安全运行、制定校车生产的安全标准、多方筹措解决校车资金难题、政府及社会要树立校车安全意识。
(六) 关注幼儿园这一特殊机构的研究。在诸多国内学者关于校车安全的研究中, 仅找到为数不多的六篇是指向幼儿园的。刘智威等的研究中提到“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 尽管该特点的归纳仅借鉴的几句话, 但已难能可贵, 这是若干学者中唯一把幼儿身心发展特点与校车安全联系在一起的。罗慧芳是研究者当中唯一来自幼儿园的研究者, 相对来说, 她所提的流程制定、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是基于幼儿园角度所提, 尽管没有高深的理论和详尽的阐述, 但这种思路很切合幼儿园管理的实际需要。
此外, 教育部人事司、基础教育司、师范教育司曾联手规划指导、组织编写了《校园安全》《学校安全工作》分别作为全国中小学校长“十一五”专题培训系列教材、中小学班主任培训用书, 其中均收录了一些专家关于安全的专题讲座和部分中小学关于安全的案例分析和教师的交流发言材料, 提出了一些注意事项。培训、交流均将范围局限在中小学范畴, 而极少提及学前教育领域。
三、思考与启示
总的来说, 我国校车安全管理的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 虽取得一些成果, 但与国外相关研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在研究深度上, 基本还抱着学习和借鉴的态度去引进一些国外的研究成果;在研究内容上, 局限在对校车事故发生的宏观原因分析和大方向的对策探讨;在研究对象上, 关注义务教育阶段较多, 对学前教育关注不够;在研究方法上, 横向比较的理论研究多、纵向连续的跟踪性实证研究少, 表明许多理论研究还处于“应然”状态, 缺少“实然”的观察;在研究视角上, 虽然开始多元化, 但每种视角的研究力量还很单薄, 难以形成研究者之间的碰撞对话。针对我国校车安全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有些思考和启示。
(一) 宏观层面的法规文件的制订、修改、完善依然紧迫, 且政策出台要有前瞻性。我国校车产业发展较晚, 尽管近几年陆续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法规, 尚有不完善之处, 甚至还有许多盲点与空白;从政策出台的时机看, 一般是发生重大事故之后才引起重视和出台文件, 制度严重滞后, 缺乏前瞻性。因此理论研究需继续深入。
(二) 微观层面的校车安全制度研究需要加强, 以便更好执行宏观法规制度。学者们大多提到了要加强校车制度的立法、监管, 一般从较为宏观的、旁观者的角度提出, 很少从校车最紧要的当事人———学校 (幼儿园) 这个具体执行主体角度提出, 而这才是任何制度最直接的执行者, 是保证安全质量的关键一环。后续的研究可从微观角度, 立足学校 (幼儿园) 管理的实际情况, 通过实证研究, 探讨“我应该怎么做”, 细化校车安全的基层管理。一方面, 要重视把学校 (幼儿园) 作为被研究的对象;另一方面, 学校 (幼儿园) 自身更需加强行动研究。
(三) 校车安全法规制度既要建立, 还需宣传、学习。立法也好、制度出台也罢, 不能只停留纸面, 关键要执行到位。据目前对一些幼儿园的了解, 园内教师培训的重点依然是教育教学, 对于安全制度的学习不多, 从这点来看, 幼儿园自身的安全培训并没有达到要求。家长则更不清楚何时有何安全制度出台。因此, 需要加大对执行群体的宣传与培训。
(四) 各级政府需加大对校车的重视程度、协作监管力度和财政投入。不能否认, 目前有些政府领导把关注的焦点倾向于经济发展、政绩工程建设, 追求显性成效, 而对教育这个“百年树人”的慢性子工程缺乏关注或者明知重要却不想关注, 只因教育领域的成绩来得不快捷、不显性, 缺乏对教育和学生生命安全的重视。因此, 如何协调与落实政府各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以便更好发挥监管作用, 值得后续研究。
(五) 侧重家长、学生和校车驾驶人等校车安全责任主体的研究有待加强。校车安全的责任主体中除了政府、学校之外, 还包括家长和学生。从现有研究来看, 关注学生主体、家长主体的研究很少。
(六) 基于幼儿园内部管理的校车安全管理研究需要关注。第一, 法规制度不能将幼儿园排挤在外。从我国已出台的校车安全法规文件来看, 关注的热点在于义务教育阶段, 忽略了最需要呵护的幼儿, 让学前教育处于一个尴尬之地。基于幼儿的年龄特点与中小学生具有极大差异性, 建议国家或地方政府出台幼儿园的校车专业技术条件等相关文件。第二, 学者的研究应该多关注幼儿阶段。北京师范大学袁桂林教授对我国近五年媒体所报道的校车事故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发现, 死亡人数中50%发生在幼儿教育阶段, 49%发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可见, 幼儿阶段的校车安全形势异常严峻, 而幼儿又是最没有自身防患能力的, 研究更应多关注这一年龄段的问题与对策。第三, 各层级培训不要遗忘幼儿园和幼儿教师。
参考文献
[1]黄俊辉, 徐自强.《校车安全条例 (草案) 》的政策议程分析[J].公共管理学报, 2012, 9 (3) .
3.寄宿制学校校车安全管理 篇三
题谈几点粗浅的认识,不妥之处,敬请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一、当前校车安全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教育部门大力整合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在这个背景下,一些学校进行了区划调整,有些学校搬离了原先的办学点,致使部分学生上学离家较远,寄宿在了学校。为此,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家长积极想办法解决孩子上下学的交通问题,校车问题便被推到了前台。
二、我区校车安全管理的经验或探索
我区现有10辆校车(其中9辆为金川区政府购置,用于接送农村服务半径超2.5公里的1-2年级300多名非寄宿学生(每天)及800多名寄宿学生(周末),另外1辆为新起点民办幼儿园自购),全部挂办了校车标牌。
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为了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稳步实施校车安全工程,及时制定校车安全管理联系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严格落实管理措施,确保在营校车安全运行
一是进一步规范校车标识。9辆校车标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校车标识》(GB24315—2009)涂装。校车标志、中文字符、校车编号、校车轮廓标识、校车标牌涂改式样,以及校车停靠预告标志和校车停靠站点标志均符合国家标准。二是合理制定校车接送路线。根据接送学生分布及数量,科学制定了校车运行路线,设立了校车停靠站牌。三是加强对校车的运营管理。为确保行车安全,聘用具有三年以上驾龄、A1驾照,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担任校车司机,每辆校车均配备责任心强的教师作为乘务员负责全程接送。进一步规范了接送程序,严格核载人数,固定接送时间和地点,固定学生座位。同时,为学生制作了交接卡,姓名、年级、家长联系电话等信息一应俱全,实行对号入座,确保交接到位。切实完善校车接送台账,规范了接送手续。四是严格校车检测保养。在进一步完善校车定期保养、维护制度的基础上,主动联系交警、车管等部门,定期对校车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状况检测检验,对驾驶员的资质进行了复核,对驾驶员和乘务员老师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性能安全可靠,服务安全周到。五是加强对校车司机培训与考核。每年组织校车驾驶人和跟车教师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培训,积极对校车司机进行考核。
强化日常安全监管,有效保障学校道路交通安全
一是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二是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排查整治。三是改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四是强化交通安全责任。
三、对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的几点思考
总体上,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学生的乘车问题,几年来没有发生过校车安全事故,但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个别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家长用电三轮、摩托车接送学生、幼儿的现象依然存在。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教育工作,但收效甚微,严重影响着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有效解决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问题。
严格规范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秩序
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安全性、可靠性,应是各类运行车辆之冠。但现实是一些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安全设置不全或毫无安全设施,有的学校、幼儿园随意更换、使用没有驾驶资格或经验的驾驶人,甚至有的是无保险、未年检车辆。因此,对现有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应加强规范整治,加强对类驾驶人和车辆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或处罚。
鼓励学生、幼儿乘坐城市公交
目前,市区,乡村均有公交开通,且覆盖面较广,完全能解决部分学生、幼儿上下学问题。如果能通过协调,在城市较大的小学或幼儿园设立公交站点,且在放学集中时间,公交部门多派车辆,方便学生、幼儿乘坐的话,交通事故隐患将会有效缓减。
倡导学生步行回家
在城镇的一些小学或幼儿园,学生就读区域较为集中,且路途一般不远,完全能步行回家。学校要精心组织,按街、社区将学生名册摸底登记好,并由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成立护送队,每到学生上下学,每条路线有教师和家长们轮流接送,在行走时可举一面小黄旗或戴顶小黄帽以警示,学生列队行进,既安全,又省了家长们每天接送的麻烦。农村集镇的也可利用此方法,而且实行起来更容易。
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公安交警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创建“平安学校”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以道路交通安全为主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学校、幼儿园和家庭,对办学者、学生、幼儿、家长和学生接送车驾驶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结合典型事故案例,使他们充分认识到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性,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加大查处打击违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力度
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不只是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政府要联合公安交警、交通管理等部门坚持长期、严管的作战方针,以净化交通环境。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全体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幼儿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于那些违规接送学生的学校、幼儿园,甚至没有办学资格的“黑学校”要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应当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切实加强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交警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与辖区每一所学校、幼儿园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明确每一所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人,分清他们的责任和义务,认真排查学校及单位学生接送班车的数量及状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坚决查扣并依法从严处理,对合格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同时要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安全驾车意识,杜绝无证驾车行为。交警部门还应当认真分析辖区内学生接送车的分布区域、行驶路线、时间,制定科学合理的巡查方案,严厉打击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违法行为,形成高壓态势,确保交通安全。
(作者单位: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教育局)
4.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会议记录 篇四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故召开本园校车司机及相关人员座谈会,会议如下:
1、各校车驾驶员必须遵守有关交通法律法规,且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驾驶员驾车前应当检验车况,车况良好才能出车。
3、驾驶员平时要注意休息,绝不能疲劳驾车、酒后驾车、超速
4、行至路口及发现有车辆、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提前减速并鸣笛。行车时注意力集中,不违规操作。
5、遇大风、雨等恶劣天气,行车时要减速慢行,并开启危险警示灯,制动时尽量点刹,不要一脚踩死,切忌突然加速、制动或猛打方向。
6、校车行驶过程中严禁打闹,校车在拐弯、刹车的情况下,惯性的作用非常大,要注意发生意外伤害。
7、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经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参加会议人员签名:
中心幼儿园
5.幼儿园校车管理安全 篇五
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当家长或社会群众发现校车驾驶员存在以下行为时要制止学生乘坐校车,并向幼儿园领导反映情况,园方将严厉处分驾驶员:
1、校车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校车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
3、校车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4、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的车辆。
5、校车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6.幼儿园校车管理安全 篇六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召开本园校车司机座谈会,会议内容如下: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不能超速行驶。为了赶时间,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学生碰撞,造成人身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4、严禁酒后驾车,出车接送学生不能饮酒。学校发现酒后驾车,有权停止接送,由于饮酒造成不正常驾驶,出现人为事故,责任自负。
5、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车辆例行保养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6、幼儿从上车到下车这段的生命安全由司机负责,请务必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
7、下雨天气和大雾天气特别注意行驶安全。
8、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经过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9、对待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校方。
10、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另:
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上路;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参加会议人员签名:
中心幼儿园
7.幼儿园校车管理安全 篇七
关键词:校车,安全,事故防范
一、我国校车运营现状
纵观我国近些年发生的众多校车事故, 校车安全存在以下问题:
(一) 国家相关部门管理机制不完善。校车安全问题本应是多部门共同监管的重点问题之一, 但却出现各相关部门都认为与我无关的态度, 使得校车安全管理问题陷入无人负责, 无人监管的尴尬境地。
(二) 校车安全有关法律不健全。因为没有与之相对应的法律制约致使学校、校车制造商以及相关部门均打擦边球, 租用购买不合格校车, 制造低标准校车, 以没有明文规定法律法规为由逃避其因应该承担的责任。
(三) 校车安全标准不明确, 执行力度低下。我国校车机制可以说还处于摸索阶段, 虽然制定了校车标准但执行的力度低下, 现在社会上尤其农村的校车都是不合格校车, 有的甚至就是普通车辆改造而成, 更有甚者用非载人车辆作为校车接送学生, 使得事故频发, 伤亡惨重。
(四) 校车的购置以及运营的经费匮乏。校车的成本高, 运营保养费用高, 校车还要专车专用, 因为其特殊的儿童乘坐设计也不能在接送学生的空余时间获得其他收益, 学生支付的乘车费用有限, 远不足维持校车的日常运营, 使得许多地区受捐赠的或者购置安全校车都被置放在一边或者改装后另为他用, 与此同时价格低廉的“黑校车”则广受欢迎, 车辆破旧, 超载超速现象频频出现, 危险也就随之而来。
(五) 相关人员安全意识薄弱, 存在侥幸心理。家长与孩子的安全意识淡薄, 各方面原因乘坐问题校车。校方以及相关单位使用普通车辆做校车之用, 皆心存侥幸, 不出现问题就认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
二、国外的安全校车
(一) 美国。在美国校车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 校车的安全系数高达家庭轿车和共公汽车的40 倍, 事故率仅为每亿平方米约0.02 次, 美国在校车安全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每一个细小的细节都有着严格的执行标准, 从校车的设计, 投资生产到正式运营, 从人员配备到道路管理都存在着严格的要求, 目前美国有超过500 部法律以及众多要求被各州记录在册来管理着校车产业的方方面面, 可以说, 美国拥有着国际上最完善的校车标准。
(二) 日本。日本校车采用醒目的卡通图案, 让来往的车辆可以尽早注意到校车的存在, 提前做好路线、车速等的调整。
(三) 加拿大。在加拿大, 校车也是公民心目中最安全, 最方便的学生接送的车辆, 加拿大校车相关法律细致, 责任明确, 校车的设计方面除了与其他国家校车有明亮的黄色车身外, 还有许多特别的设计。
三、校车事故的防范措施
(一) 建立健全校车法律制度, 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我国目前尚未修订与校车安全问题有关的独立法律, 在校车安全方面出现问题时没有可以依据的法律保障, 在处理事故关系, 明确责任时会因为缺少法律的支持使得问题解决起来会比较棘手。
(二) 提高校车安全标准, 制造真正的安全校车。2009 年我国出台了校车强制性标准, 《专用小学生校车座椅及固定件的强度》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但是我国校车产业发展较为缓慢, 管理较为松散, 使得标准的执行并不严格, 制定严苛的校车安全标准是能够设计生产出更安全的校车的前提。
(三) 综合多方力量, 共同承担安全责任, 创造安全环境。不论是教育、公安、道路、安全监管等部门应各司其职, 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履行各自的法律义务, 在校车安全方面尽最大的努力保障校车安全平稳的运行。
(四) 强化监管力度, 把安全落到实处。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标准的修订基础上要加强监管, 否则法律标准都将成为一纸空文, 监管部门要经常性对各地区各学校的校车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测试, 对校车运行过程中进行全程监管, 对校车司机进行严格培训且定期考核, 监管不放松, 相关实践操作者以及管理者的思想就不会怠慢, 安全系数就会稳步提升。
(五) 提高学生以及家长的安全意识, 懂得自我保护。学校家长对孩子进行危险逃脱常识的教育, 在行驶途中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孩子们能够进行初步的自救, 家长也应该提高安全意识不能贪图便宜让孩子乘坐“黑校车”, 置孩子的生命而不顾。
结束语
解决校车安全问题迫在眉睫。国家、社会、家庭、个人各个层面都应各司其职, 国家还应加大拨款力度, 完善制定法律法规, 对于达标车辆实施奖励措施, 而对于不达标车辆则应严惩, 绝不姑息。
参考文献
[1]彭芳, 张冬雪, 曹初.国内外校车安全标准研究[J].汽车与配件, 2014, 04:44-47.
[2]焦新龙, 刘雪莲, 魏幼芳, 李传志.农村校车安全运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公路交通科技 (应用技术版) , 2014, 03:314-316.
[3]王春雷.我国校车安全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戏剧之家, 2014, 07:322-323.
8.幼儿园校车管理安全 篇八
关键词:农村校车 安全管理 途径
中图分类号:G62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03-161-01
一、 加强领导,强化安全责任
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本着一保安全,二保稳定,三
保发展的原则,学校对安全给予了高度重视,狠抓责任落实,真正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协同抓、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同时,将学校校车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制订目标管理细则,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所以,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组,组长负责校车管理全面工作;以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对校车进行协调、组织,负责安全管理;以教导主任、各班主任、跟车教师、校车司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负责路线的安排、安全教育、乘车学生人数的分配,上下车人数的清点、安全、车内卫生、校车的安全行驶、及时保养等,并指派教师专人具体负责校车保养维护工作。同时在校车运行的各条线路校车内设立了以高年级学生为车长,辅助跟车教师维持车内纪律,帮助系好安全带,进行点名等事项,在农村各村屯停车站点设立了候车学生小组长,负责上下车人员的清查报告,协助跟车老师做好其他学生(幼儿)上下车的安全。
二、加大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教育力度
1、每学期都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学生不乘坐无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或非法营运车
辆,如:农村使用的毛驴车,无营运证的微型面包车;教育学生不乘坐超载车辆;要文明候车,不在等候站点相互疯闹,靠接送行车右侧方向排队等候,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学生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文明礼让、团结互助等良好习惯;教育学生(幼儿)家长要遵守候车时间;如时间有所变动班主任和跟车教师要及时通知接送学生(幼儿)家长;
2、定期召开校车安全工作会议
教育跟车教师做好乘车学生日志记载,清楚上学人数和放
学人数是否一致,要保持学生乘车时车内的纪律,开车前应清点坐车总人数,与家长交接时手续应该清楚,与班级教师交接手续要清楚,开关车门时应该注意幼儿的手,车辆行驶过程中教师要关注孩子,防止不安全行为;对班主任也有明确的操作规定:对班中孩子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清楚每天班中校车接送的孩子总人数,与跟车教师交接时要交待清楚学生数。教育门卫做好学生在校时间出入情况登记工作,上车前跟车教师要详细察看门卫的学生上课期间出入登记表,做到本车学生缺席原因情况的了解,在上车点名时做到心中有数。教育校车司机工作期间不酒后驾车、行车途中不接打电话、禁止车内吸烟等,若有发现或投诉的学校有权予以开除或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视情节扣留部分或全额保证金。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校车进行检修,遵守交通法规,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超载、超速现象发生。车速一定要限制在规定速度内,待人数清点清楚才能开车,上车后待车上的孩子坐稳时才能启动出发。要求做到全心全意为学生和家长服务,熟悉路线,学生接送站点的时间要准时,行车平稳,确保学生身心安全。
3、配合当地交警部门对在校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学校要与当地交警部门建立长期联系,不时对学校师生进
行交通安全教育课,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预防不必要的交通事故发生。
三、抓好校车安全管理的具体落实
1、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台账
做到每辆校车定人、定车、定座位、定线路,建立校车安
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校车及其驾驶人、跟车教师和乘车学生档案。学校与校车司机、学校与跟车教师、学校与乘车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合同,明确各自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2、制定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做到出现事故不慌不乱,有条不紊进行安全自救。
3、进行校车安全演练活动
组织学生开展车内自护、自救、逃生演练,培养学生安全
防范和应急能力。
4、学校每学期开展评选“安全文明校车”活动
调动校车司机、跟车教师及学生安全管理的积极性。
总之,保障学生安全永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首位,任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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