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共14篇)(共14篇)
1.安徽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 篇一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搞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促进农业技术进步,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中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区建设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的要求,结合农业生产需要,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为目标,以一种或一类农产品为龙头,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实行综合标准化管理。
第三条 示范区建设应争取所在地人民政府的领导。各级技术监督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示范区建设中的协调工作;并充分依靠和发挥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科委和商贸等部门的作用,共同承担和完成好示范区建设的有关任务。
第二章 建立示范区的原则和基本条件
第四条 示范区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视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对农业标准化有较高的认识,对示范区建设有总体规划安排、具体目标要求、相应的措施和经费保证。
第五条 示范区建设要坚持以一种或一类农产品为主,实施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标准化管理;要与当地政府实施的农产品基地建设、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及列入丰收计划、星火计划、推广计划、火炬计划的项目相结合。
第六条 原则上示范区以县为单位,每个示范区只能选择一种示范类型;优先选择预期可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科技含量高的示范项目;示范区要地域连片,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商品优势和市场覆盖面。
第七条 示范区要以“米袋子”、“菜篮子”项目为重点,原则上按粮食、棉花、油料、蔬菜、畜牧、水产、果品和林产品等八种示范类型布局。
第八条 示范区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高,有相适应的贸工农一体化组织和农业服务体系。
第九条 示范区应有较好的农业标准化工作基础,有专门机构人员。
第十条 示范区应有较好的交通、运输、通讯等外部条件,农业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科技实力强,农民积极性高。
第三章 示范区建设的任务和目标
第十一条 示范区建设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运用农业标准化的手段,加快先进适用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探索应用标准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思路和新经验。
第十二条 示范区以实施农业综合标准化为主要任务,内容包括:
(一)组织实施种子、苗木、种畜、种禽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保证农业生产资料的高质量供应;
(二)组织制定需要的地方农艺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农产品等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
(四)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冷藏、加工、运输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五)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农产品出口创汇。
第十三条 充分利用现有检测力量,开展农业监测工作;逐步完善农产品、农用生产资料的监督检测设备和手段,依照标准开展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有计划地对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管理人员进行标准化和质量培训。
第十五条 示范区应建设成标准体系结构合理,示范产品的产、供、销各环节实行标准化管理,示范产品质量好,市场旺销,生产发展,农民增加收入,效益显著的商品基地。
第十六条 示范区实施标准化管理的区域应达到该地区同种(或同类)产品种植(或养殖)面积的60%以上,对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带来的贡献(包括良种率、优质品率、投入产出比等指标)应高于其他同类地区。
第四章 示范区的管理
第十七条 示范区建设由地方负责组织实施。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统一调动各有关部门力量开展工作。示范区日常工作由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 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全国示范区进行布局、审批、考核和验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和有关地(市)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示范区进行初审、指导和检查;有关县级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示范区的标准制定、实施和示范区日常工作。
第十九条 示范区所在地应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决定》 国发(1992)56号〕精神,落实农业标准化工作经费,国家技术监督局给以必要的补助。补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十条 示范区建设时间一般为3年。示范区一经确定,示范区所在地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指导下,向国家技术监督局上报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示范内容、任务、目标的分年度安排和总规划,以及拟采取的配套措施等。
第二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每年都要组织对示范区进行一次工作检查。对组织实施不力、补助经费使用不当的,限期改进,直至取消其示范区资格;对取得明显成果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示范区建设3年期满时,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对示范区进行验收,必要时委托示范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进行考核、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示范区,可作为一项科技成果,按程序申报国家技术监督局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奖。
第五章 示范区审批程序
第二十三条 示范区所在地提出开展示范区工作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示范类型、示范区域、具备的条件、拟达到的目标(标准覆盖面、质量目标、经济指标、社会效益等),并填写《国家技术监督局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送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初审。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依照本办法第二章、第三章规定,对示范区所在地提出的申请报告和填写的《国家技术监督局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的内容,进行调查,组织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第二十五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初审通过的申请报告和申报表,由初审机关上报国家技术监督局,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该申请县申请示范内容和区域是否符合规定,已具备哪些条件,尚不具备的条件拟采取何改进措施。
第二十六条 经国家技术监督局综合评审,符合示范区总体布局和各项规定的,即可批准实施。对于基本条件好,积极性高,有经费保证的示范区申请者,应县级人民政府的申请,国家技术监督局可批准列入计划,除不享受经费补助外,其他一切均按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可参照本办法确定省级示范区或示范项目,报国家技术监督局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2.安徽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 篇二
关键词: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意义,形式
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业标准化是有一定的依赖, 农业标准化是其基础性工作。农业的标准化对农业的市场化、产业化、集约化和现代化发展都是有很重要的意义的。农业标准化生产将农业生产中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标准化体系的建立, 同时在实施的时候也要按照各个环节的标准体系来进行, 农业标准化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约束, 同时在农业生产中将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应用, 在科学技术发展成熟以后在进行推广, 这样对于提高农业生产力效果是十分明显的。农业生产中生产力水平得到提高, 相应的也会提高农民的经济效益, 同时也会使农业在社会和生态效益上得到保证。使农业生产逐渐向高产、优质、高效的目标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改革, 使农村的生产组织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由原来的集体形式转变到现在的农民自主种植的模式。农民在自主进行种植的时候, 对农业技术的需求更高, 为了更好的指导农民的生产, 进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这样可以更好的保证农民在生产中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 同时也能使国家的农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1 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重要意义
1.1 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需要统一的组织, 同时需要政府协调好各个部门, 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在进行示范区建设的时候要选择有利的地区, 对地区的条件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 在产品选择上可以使一种产品也可以是一类产品。进行产品的种植要以市场作为导向, 同时要保证种植出来的产品在以后的销售效果。产品在选择时一定要对潜在的市场进行调查, 这样才能更好的对农产品进行综合化的管理, 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1.2 提高农产品质量
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农产品在量上出现的供大于求的情况, 这样对于更好的保证农民的经济效益是有着很大的影响。为了更好的发展农村经济, 同时促进农业的发展, 可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 这样可以实现农产品从量的增加向质的提高转变。近年来, 农民为了在产量方面得到提高, 在农业生产中使用了大量的农药和化肥, 农药和化肥的大量使用使农民的产量得到了提高, 但是对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农产品中农药和重金属有害物质的残留, 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危害是非常大的, 这样也使得农产品在销售方面出现了问题。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 农产品的出口贸易也在增多, 但是, 由于农产品生产中使用了大量的农药, 导致很多的农产品购买合同被终止, 甚至出现了索赔的情况。农产品的产量在不断的增大的情况下, 销售效果是非常差的, 这主要是因为人们对身体健康情况越来越重视, 同时对环境保护问题也越来越重视, 为了更好地发展我国的农业, 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是唯一的解决途径, 这不但是为了更好的发展我国的农业, 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发展我国的经济, 提高农产品的出口创汇能力。
2 示范区建立的基本条件
示范区所在地的政府要重视农业发展, 同时也要重视农村经济的发展, 对农业标准化要有很高的认识, 这样进行示范区建设的时候才能更好的保证建设工作可以顺利的进行。在对示范区进行建设的时候要有规划, 同时要有具体的目标, 在相应的措施方面也要准备充分。示范区在进行建设的时候可以选择一种农产品或者是一类农产品进行种植, 在进行种植的时候要满足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生产的要求, 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综合化的管理, 示范区在建设中, 要大力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并与当地政府实施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科技园区、林业工程等有关项目结合。大力加强出口创汇优势特色农产品的示范区建设。示范区建设以行政县、农业企业或生产基地为单位。示范区应选择在当地有代表性、区域性产业化优势明显、预期可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科技含量高的示范项目区;示范区区域明确, 并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示范区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序高, 示范区应建立完善的农业标准体系、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体系和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体系。示范区应有较好的农业标准化工作基础, 有专门机构和人员, 有较强的科技推广队伍。
3 农业标准化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主要任务
3.1 加快完善建设三个体系
一是建立农业标准体系。把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 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国家农业标准化体系;二是建立农业监测体系, 形成较为完善的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农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监测网安全质量络;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制订和完善质量认证标准和产品评价标准, 实施农业品牌战略, 扶持和培育优质农产品, 创评出一批品质好、规模大、效益高的名牌农产品, 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3.2 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工作
要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把农业产业化发展建立在科技创新和标准化管理的基础之上, 使农业生产向着安全、高效、优质、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迈进。
4 发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生产的基本做法
4.1 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组织机构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是一项具有示范性、公益性的工作, 在创建过程中, 依托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和农业大县, 以县市为单位, 紧紧依靠地方政府, 发挥农业部门的作用,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科学规划, 增强推动基地建设的合力, 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农户投入为主体、龙头企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4.2 实施龙头企业与基地建设紧密对接
龙头企业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中发挥着主导带动作用。实施示范区建设与龙头企业紧密对接, 有利于产加销紧密结合, 延长农业产业链条, 强化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 促进农民增收。
4.3 以综合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基地建设
创建示范区建设, 在操作层面, 要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7个体系包括, 以落实县乡村目标责任制为保障的组织管理体系;以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可追溯制度为基础的生产管理体系;以市场准入和监督检查为手段的投入品管理体系;以农技推广和农户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服务体系;以综合治理为方式的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体系;以“品牌+公司+基地+农户”为模式的产业化经营体系;以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标识为重点的监测监管体系。
5 结束语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是为了更好的促进农业的发展, 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农业科学技术。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在进行建设的时候可以对农业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都进行要求, 同时为其他地区的种植提供依据, 标准化示范区在进行建设的时候采用都是一些先进的科学技术, 这样科学技术在应用成熟以后对农业的影响将是非常巨大的。同时,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就是为了更好地进行农业生产的带头作用, 改善农业生产的现况。
参考文献
[1]剑良, 向军.加快实施农业标准化[J].江苏农村经济, 2001.
3.安徽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 篇三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我国农产品的质量问题在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中逐渐暴露出来。这所反映的不仅仅是农产品出口过程中面临各种非关税壁垒、出口产品由于达不到对象国品质要求而被退回等短期利益问题(刘薇等,2005)[1],更加值得我们深思的是隐藏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背后的农业标准化问题。所谓农业标准化,就是综合运用一致性、优化性、合理性、协调性、简化性等原则,在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引入相应的执行标准对其生产作业、加工管理、运输销售进行统一规范,从而在保证农产品符合市场需求的前提下,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水平,获取最佳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综合运行体系(刘薇等,2006)[2]。农业标准化所构成的是一个知识系统,而不是简单的技术体系(宋明顺、张华,2014)[3]。制定标准仅仅是实现农业标准化的第一步,标准能够有效传播并被农业生产者所接受才是关键,农业标准化的有效实施,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之一,对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也起着决定性作用(蒋雪梅、余路平,2010;李志方、陈通,2015)[4-5]。但目前我国各地区的农业标准化实施工作都存在普遍性问题:工作重心放在标准制定和质量抽查方面,忽视了标准的传播和推广工作(刘晓利、于德运,2012)[6]。因此,以农业示范区为传播媒介,研究标准的传播机制,对实现我国的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目前,对于农业标准化实施的研究主要为以下两个方面:我国总体及各地区农业标准化实施的现状、制约因素及对策分析等;农业标准化实施的模式。魏鹏娟等(2015)、吴棉国(2011)梳理了我国农业标准实施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7-8];刘姗姗等(2015)在目标宗旨、工作依据、示范区建设思路、人才队伍建设、宣传推广方式和政策激励机制等6个方面,归纳了安徽、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6个省区农业标准化政策的特点[9];苏彩和(2012)以广西、彭成圆等(2014)以常德市、叶雄坤(2013)以福建省福安市葡萄产业、孙戈(2014)以安阳县为对象,分别研究了各地的标准化实施现状[10-13]。在农业标准化实施的模式研究方面,苏东日(2013)总结发现,辽宁省农业标准化实施模式主要有5种:政府主导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拉动型、行业协会引导型、龙头企业带动型及市场拉动型[14];周洁红等(2010、2013)对浙江省基于合作社主体的农业标准化推广模式和以现代农业园区为平台的农业标准化建设进行了研究[15-16];
杨家佳(2011)论述了“公司+基地+农户”主导型农业标准化推广的运作方式[17],贺蕾和霍学喜(2008)分析了政府主导型农业标准化推广和“企业+农户”主导型农业标准化推广的运作方式[18],王晓军(2008)对3种基于合作经营的农业标准化推广模式(“龙头企业+农户(基地)”模式、“合作社+农户(基地)”模式、“协会+农户(基地)”模式)的特点和适用条件进行了探讨[19]。但以农业示范区为传播中介的标准化技术传播机制、障碍因素尚未见报道,且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加快我国农业标准化技术的传播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因此,本文以传播学理论为指导,运用“德弗勒互动过程模式”的传播机理对农业示范区的标准化传播机制进行剖析,并结合中国农业和农村的现实情况,对示范区的标准化传播障碍进行研究,并提出优化策略,为加快农业标准化技术的传播和保证食品安全提供参考。
二、德弗勒互动过程模式及其在农业科技传播中的应用
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示范区的示范、带动、辐射等功能,将标准化技术推广至农业生产者。这所体现的正是一种新知识(新技术)的传播过程,示范区在此过程中则充当了传播中介的作用。对此,本文将运用传播学理论,对示范区的标准化传播机制进行剖析,从而厘清示范区在推广标准化技术过程中的传播途径。
(一)理论基础:德弗勒互动过程模式
传播学作为一门学科,是以社会信息系统传递或运行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其中,传播行为是指传播者在对传播受众进行传播知识或信息的做法或过程(郭予光、杨家荣,2007)[20]。传播理论一般以传播模式研究为基础,通过对传播模式的剖析,提炼总结出传者和受众的关系以及相应的传播效果。最早提出传播模式的是哈罗德·拉斯韦尔,他在1948年提出了传播学理论的首个传播模式——“五W模式”,即“传播者(who)-信息(what)-媒体(which channel)-接收者(whom)-效果(what effect)”。该模式奠定了传播学研究的范围和基本内容,包括控制(传播者)研究、内容(讯息)分析、媒介研究、受众(受传者)研究以及效果分析,对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可以进行独立研究。然而,不足的是,该模式将传播过程定义为单向线性过程,并没有考虑信息反馈、双向发展、传播障碍等问题,因而后来又发展起“香农-韦弗数学模式”、“奥斯古德-施拉姆循环模式”、“大众传播过程模式”、“韦斯特利-麦克莱恩模式”、“德弗勒互动过程模式”和“系统模式”等多种不同的模式。其中,“德弗勒互动过程模式”克服了单向、无噪音等缺点,使其成为适用性较强的模式之一(图1)。
如图1所示,在“德弗勒互动过程模式”中,信息的传播是双向的,或者说信息是具有一定的反馈功能,只有这样传播者才能够了解到信息传播的实际效果,及时调整传播策略。另外,该模式也体现出噪音在各个环节都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换句话说,信息从传播者(信源)一端就开始受到各种外界因素的干扰,一直到信息传递至受众(信宿),又反馈回信源这一过程,外界噪音一直是信息传递的干扰因素。
(二)德弗勒互动过程模式在农业科技传播中的应用
农业标准化的传播途径属于农业传播学的相关内容。农业传播学重点探讨农业和农村社会内部与外部之间的传播机制、传播模式、传播类型、传者、受众、媒介、效果等,关注农业传播系统中传者与受众的角色,传播信息内容的构成、来源和渠道,系统运行模式和效果,以及媒介与传播系统的关系。换句话说,农业传播学就是将传播学的理论运用到农业领域中。据此,本文也将以农业传播学为基础,运用传播学理论中的“德弗勒互动过程模式”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传播途径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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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农业科技传播渐渐成为农业经济学科内的一个主要研究领域。郑智斌(2004)通过对现有相关研究的梳理,提出农业科技传播包括如下三方面的重点研究方向:第一,传播体制,即对农业科技传播体制创新的研究;第二,传播机制,即对农技推广过程中的策略研究;第三,传播后的操作,即对传播知识、技术的应用性研究[21]。由此可见,如果要完整的分析农业标准化技术的传播途径,应该将传播途径划分为3个环节:第一,传播前信源的体制问题;第二,传播过程的机制问题,包括信息如何通过发射器,到信道,再到接收器的路径问题;第三,传播后信宿对技术的接受问题。对此,我们可将“德弗勒互动过程模式”进一步划分为3个阶段,进行分阶段分析(图2)。
三、农业示范区标准化传播途径分析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其本质目的在于优化标准化技术的传播机制,将标准化技术这一信息有效传递至农业生产者。示范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源,因为大部分的标准化技术并不是由示范区所制定或者研发出来的,更多的是由国家相关部门或研究机构制定的,示范区一般充当传播机制的角色。具体传播途径如图3所示。
第一,标准化技术正向传递途径。如图3所示,首先,相关政府部门是该传递途径的信源,他们负责研究制定相应的标准化技术,他们在传播前所制定的标准化制度就形成了传播体制。以广东省为例,省级农业标准化一般由省质监局牵头,会同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局制定和颁布,即质监局、农业厅、林业厅和海洋与渔业局就是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传播途径中的信源,他们位于该传播途径的最前端,这些部门关于标准化技术的相关制度就构成了传播体制。其次,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则处于该传播途径的核心位置,同时充当发射器、信道和接收器的角色,通过示范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将相关部门的标准化技术运用至农业生产中,最终以产品形式展现出来,并示范、传递给信宿。最后,农民则是该传播途径中的信宿,他们是标准化传播的最终目的,示范区通过信息发射、构建信道、信息接收等功能,最终将标准化技术以产品这种应用性和可接收性较强的形式传递至农民。
第二,标准化技术反向反馈途径。如图3所示,首先,农民作为反馈途径的信源,他们通过对已经接收的标准化技术的可操作性、有效性等特点进行评价,并将评价信息反馈给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其次,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同样处于反馈途径的核心位置,在此途径中它也同时充当发射器、信道和接收器的角色,并将农民反馈的信息进行筛选、整合,形成有效的文件,并反馈给相关部门。最后,标准化技术的制定部门就是该途径的信宿,他们接收、吸收示范区反馈的信息,对标准化技术进行改进。
四、农业示范区标准化传播障碍及优化策略
由前文可知,运用“德弗勒互动过程模式”来分析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传播途径,可将该途径划分为传播前、传播过程和传播后3个阶段,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则是处于传播过程阶段,在标准化技术传播过程中充当发射器、信道和接收器3个功能角色,是传播机制形成的关键。那么,以这样的模式传播标准化技术,是否存在一定的障碍或者瓶颈,又可通过怎样的措施对其进行优化?这则须对3个阶段进行深入研究。
(一)农业示范区标准化传播障碍分析
通过分阶段分析,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传播途径中所存在的障碍因素有如下3个方面:
1.标准化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传播前阶段的标准化体制(法律)建设是标准化传播的前提保障,而我国在这方面恰恰是最缺乏的。任何标准化技术,无论是通过示范区还是通过其他途径进行传递,法律、法规建设是其有效传递的前提保障。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在相应法律、法规的保障下,农业示范区、农民才能不受伪劣、假冒的农资、技术产品的侵害,更加有效地传递标准化技术。然而,目前我国在农业标准化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仍未健全,这也是当前市面上仍存在较多的假冒伪劣农资、农产品的原因。
2.农业示范区同时充当多个功能角色,示范作用受限
传播过程阶段的传播机制建设是有效传递标准化的关键环节,而以农业示范区为核心的传播途径则过分夸大了示范区的作用,让农业示范区同时充当发射器、信道、接收器3个角色,其作用效果将受到限制。因为农业示范区一般是当地的农业企业或者农业生产基地,它们有能力将标准化技术转化成技术产品并传递至示范区辐射范围内的农民。但是由于农民与企业之间地位较为悬殊:一方面,企业很难做到为每位农民都详细解说新技术产品;另一方面,农民也由于地位差距而对企业产生一定的戒备心理,难以有效接受企业推广的技术产品。由此可见,农业示范区能够充当发射器、信道两个功能角色,但是如果让示范区同时也充当接收器这一功能角色,将大大降低标准化技术的传递效率。
3.农民的文化素质及经营规模低下,不利于标准化技术的接收应用
传播后阶段的标准化技术应用是农业示范区标准化传递的最终目标,但是我国农民的文化素质偏低、经营规模较小,这将不利于标准化技术的接收应用。因为:一方面,标准化技术的应用,就是农民采纳新技术、新产品的过程,采纳应用速度将受到农民文化素质的影响,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民,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越强,反之亦然;另一方面,标准化技术的应用,所产生的效益具有较强的规模经济特点,只有经营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才能有效提高收益,换句话说,经营规模较小的农民采纳标准化技术难以达到提高利润的效果,有时甚至因为成本提高而出现利润降低的情况。由此可见,农民的文化程度偏低、经营规模较小将成为农业示范区标准化技术传播后应用的主要障碍。
(二)优化策略
针对前文分析提出的示范区标准化技术传播前、传播过程和传播后的主要障碍,本文认为,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对示范区标准化传播途径进行优化:
1.加快农业标准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首先,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业标准化制度,明确各种农资、农产品统一的技术要求以及相应的制作工艺,形成统一标准。其次,各个地区根据本地区特色农产品的基本情况,出台配套的农业标准化执行文件,在全国统一规范下,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最后,还应该配套出台相应的惩处机制,对于各地不符合标准的假冒伪劣农资、农产品进行清查,为农业标准化传播构建一个有效的法律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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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农业示范区为核心传播媒介,同时借助农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的力量,优化传播机制
如前文所述,以企业、生产基地为主的农业示范区能够有效充当发射器、信道的功能,但是如果让其也充当接收器的角色,将降低标准化技术传播效率。针对这种情况,可考虑借助农业合作组织或者种植大户的力量,使其成为接收器,进而提高标准化技术传播效率。因为:一方面,农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都能够有效接受示范区传递的标准化技术信息,并将标准化技术产品投入到生产中;另一方面,这两者与农民的关系更为密切,农业合作组织属于农民的组织,可以通过发挥从众效应使得农民很快接受标准化技术,而种植大户是农民心目中的楷模,可以通过发挥示范效应使得农民模仿他们,进而接受农业标准化技术。
3.完善相应的教育、土地流转、补贴政策,提高农民应用标准化技术的收益
在标准化传递后阶段,农民对农业标准化技术应用的积极性较低,究其原因,是农民文化程度低、种植规模小导致标准化技术应用效益不明显。对此,应该从教育、土地流转和补贴3个层面完善现有的农业政策。首先,强化农村教育,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并定期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其次,加速农村土地流转,扩大农民的经营规模;最后,出台相应的补贴政策,对采纳应用标准化技术的农民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
五、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以传播学理论为指导,借鉴“德弗勒互动过程模式”的理论机理,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传播途径、传播障碍及优化策略进行深入研究。结果表明:第一,农业示范区的标准化传播途径符合“德弗勒互动过程模式”的传播机理,可进一步将传播途径划分为传播前、传播过程和传播后3个阶段进行深入分析。第二,传统的传播模式中,示范区在标准化技术正向传递途径和反向反馈途径中都处于核心位置,同时充当发射器、信道和接收器3个功能角色。第三,这种示范区充当多功能角色的传播模式,存在如下不利于标准化技术传播的障碍因素:传播前阶段标准化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传播过程阶段示范区同时充当多个功能角色,示范作用受限;传播后阶段农民的文化素质及经营规模过低,不利于标准化技术的接收应用。第四,针对上述传播障碍,可从如下三方面优化示范区标准化传播途径:加快农业标准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以示范区为核心传播媒介,同时借助农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的力量,优化传播机制;完善相应的教育、土地流转、补贴政策,提高农民应用标准化技术的收益。
在上述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本文得到如下政策启示:第一,农业标准化的传播和推广工作不能忽视。制定标准是农业标准化全面实施的起点,相关部门应该重视并做好该工作。但是除此之外,传播和推广工作也是农业标准化能否全面实施的关键环节,相关部门也不能忽视该工作的重要性。第二,不能过度依赖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来传播标准化技术。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能通过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来传播标准化技术,但是示范区同时充当多功能角色将降低传播效率,因而应该以示范区为核心,同时借助农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的力量,优化传播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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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 霞)
4.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办法 篇四
发布机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1998.05.20 生效日期:1998.05.20
为了考核验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成效,发挥示范试点工作在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发展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验收的范围
凡列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全国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计划》的项目(以下简称“国家局示范项目”),示范工作已如期按计划完成,方可进行考核验收。
二、考核验收工作的组织
(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国家局示范项目的考核验收工作。
(二)受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需成立考核验收工作组。考核验收工作组具体实施考核验收工作。
(三)考核验收工作组一般由5~7人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主管局长任组长,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农口有关厅局、省直农技推广、科学研究等单位具有中级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人员4~6人。可视项目特点适当吸收农业经营组织和市(地)有关部门的相当职称人员参加。
(四)示范区领导小组主要成员需参加本示范区考核验收工作。
三、考核验收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验收方法
考核验收采取综合考核、分项评分的办法。考核验收项目及评分标准见附表(“全国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项目和纪要一览表”)。
(二)考核验收程序
1.考核验收工作由考核验收工作组组长主持。
2.示范区领导小组简要汇报示范工作组织、工作进展、示范效果、取得效益及存在问题等情况。
3.查阅文字材料。考核验收工作组针对附表所列“验收项目”和“考核内容”的规定,查阅反映示范工作进展的纪要、实施方案、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和标准文本、经济指标统计等资料。有条件的可同时收看录相、照片等声、像材料。
4.现场考核。考核验收工作组随机抽查2~3个示范点,着重考核以下项目:
(1)种植业项目:田间测产,考核单位面积产量。
(2)养殖业项目:查看养殖示范农户现场生产情况。
(3)走访农户:了解农民对质量、标准、技术等知悉程度。
(4)对有关加工、生产、经营企业现场考核。
5.考核验收工作组充分协商,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考核验收纪要,提出考核验收结论。
6.考核验收工作组向示范区领导小组通报考核验收情况及结论,提出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考核验收合格条件及荣誉
凡考核验收得分达到60分以上的示范区为示范工作合格,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于“全国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标准化示范工作验收合格县(市)”荣誉称号。
五、考核验收材料的报送
5.安徽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 篇五
目录
一、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材料
1、关于申报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文件
2、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创建单位评价结果(JGJ/T77—2010)
3、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创建单位评价结果(JGJ59—2011)
4、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表
二、创建单位申报材料
1、创建单位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文件
2、创建单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文件
3、创建单位自评结果(JGJ/T77—2010)
4、创建单位对所建工程检查结果(JGJ59—2011)
5、创建单位对所建工程现场照片
6、创建单位所建工程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人员证书(复印件)
7、创建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创建工程申报材料
1、创建工程基建手续
2、工程开工报审表、开工报告、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3、创建单位近几年效果说明(资料图片)
4、创建单位工程办理职工意外保险证明资料
5、创建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四项费用支付票据
6、创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
7、创建工程监理单位相关资料和现场人员证书(复印件)
四、创建工程监理单位资料
6.安徽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 篇六
2011年,在市、区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村党组的正确领导下, 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生产有规程,质量有标准,产品有标志,市场有监测”建设要求,经实施单位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现将标准化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了农业标准体系
建立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引用国家标准。今年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引用国家、行业产品标准22个,其中种植业标准22个。引用地方标准5个。引用企业标准2个。
二、大力发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1.积极申报国家、省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我们制订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编写了水稻标准化种植技术资料1500余份,并对全村专业种植户进行了1600多人次的培训,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经过项目组的共同努力,项目实施进展顺利,较好地完成了示范区2011的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2.积极培植省级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点。为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们根据省农林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文件,启动了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点创建工作。
3.积极创建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11年,通过示范区建设的典型辐射,增加了农民标准化生产意识,激发了农民种养殖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
在示范区建设中,我们重点做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为各个示范区制作标牌,向社会公示农业标准化示范内容,建设社会监督;二是坚持试验、示范、推广、良种、良法良管的推广原则,积极推广应用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三是示范区严格按照“五统一”的模式进行管理,并向农户代表发放了种、种植业业生产记录本,为农产品质量溯源提供依据;四是加大示范区农产品产业化开发力度,积极组织农产品生产企业参与农业标准化建设,龙头企业负责对基地产品组织收购、加工、销售,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利益,提高示范区经济效益。
三、开展农业标准化技术的培训
为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我们利用广播、电视、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先后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广泛宣传国家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相关法规和技术要求,增强管理者和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从生产环境治理、产地检测、投入品管理、标准化生产等方面,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全程质量控制与管理提高了企业和农户的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7.安徽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 篇七
农业标准化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标志, 也是发展现代农业不可缺少的先决条件。通过这些年的努力, 我国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很多的成绩, 初步构建了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骨干、企业标准为基础、地方标准为补充的农业标准体系框架。形成了以科研、教学、技术推广、质检、管理、生产、经营企业为主体, 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骨干的农业标准化队伍。农业标准化的推广范围也从原来的只涉及少数农作物种子和种畜, 发展到种植业、养殖业、饲料、农机、再生资源和生态环境等行业, 基本上涵盖了农业的各个领域, 贯穿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1]。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 我们也注意到, 对内, 人民的消费观念在转变, 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问题频出, 导致国人对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失去信心。对外, 我国农产品的出口也越来越困难, 由于欧美发达国家的反倾销和技术贸易壁垒的设置, 中国的农产品出口又失去了原来低廉劳动力的优势, 也迫使中国的农业寻求新的出路。
近年来, 通过多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随着中国农业的快速发展和标准化的推进, 已经形成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基本创建模式和方法。通过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总结, 探索供给侧改革形势下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新思路, 探讨当今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新常态。
2 供给侧改革形势下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2.1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从重数量转到重质量的轨道
目前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仍然追求农产品数量的增长和示范区带动效应, 带动周围区域农业的标准化发展, 而对农产品的质量和产业的长期发展缺少规划和投入。在这方面日本在发展农业上的经验或许值得我们借鉴。
2006年, 日本的企业在莱阳租了一块土地, 用于种植和养殖。虽然莱阳土地肥沃, 但经过化肥和农药的洗刷, 土地已退化, 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在土壤的恢复上。在中国农民看来, 日本人可真够“笨”的, 不撒化肥, 全用牛粪堆肥;去草不施除草剂, 而是手拔锄除;农药极少打, 偶尔用, 也需由专家指导, 且全部为生物制剂;土壤定时检测, 确保养分均衡。日本人养殖的奶牛“吃得比人好”, 奶牛吃的每一口饲料都要先检测, 生产出来的牛奶不合格, 还要倒掉[2], 而要做到这些, 标准化是最好的手段。
日本的农业标准化发展模式见图1, 是以土壤改良为核心, 以安全安心高附加值的商品提供给消费者为最终目标, 抛开农产品产量因素的限值, 以高品质的产品质量为主线来发展新农业。这家日本公司生产出来的牛奶每升定价22元, 是国内牛奶价格的1.5倍。他们生产的草莓每公斤定价120元。这让这家企业也笑到了最后, 日本的农业发展不重数量重质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2.2 充分分析供给侧的客户需求, 踏实做农业
现在众多的农业企业抱怨欧美发达国家设置技术贸易壁垒, 中国劳动力成本太高, 中国农产品出口困难, 当我们的农业为追求短期效益和产量, 大量用农药、化肥生产出高产量的农产品时, 如何考核对土壤、环境带来的危害?而这些危害又需要多少成本来恢复?我们是时候踏实做农业了。
日本在山东莱阳租下1500亩耕地, 花费了5年的时间改善土质, 产出无公害农作物, 农作物喂食奶牛, 再产出高品质牛奶。这些昂贵的农产品目前仅有10%供应上海和北京, 价格高昂但供不应求, 余下90%供应日本市场[2]。这说明中国市场并不缺少对高端安全产品的需求, 就看我们的农业企业家能否抓住这次供给侧改革的机会, 充分分析市场需求, 生产出满足中国市场需求的高品质农产品。
时下, 食品安全成为国人之痛, 也自然成为外企的牟利商机。而日企的“不打农药亏5年”不是笑柄而是警钟, 正视和利用这一现实, 从加强环保农业开发入手实施源头治理, 这或许是促进农民增收和确保食品安全, 让中国农业和中国农民“笑到最后”的“双赢”之策。
同时, 我们的政策能否也对这种模式进行引导和鼓励, 鼓励做农业的企业用工匠精神做农业, 我们的政策能否对这样认真做农业的企业予以适当的扶持, 以帮助这样的企业渡过开始的艰难?数系统诊断都没有形成标准化的诊断方法, 极易导致诊断结果的文在设立标准化诊断流程后, 在具体的诊断中利用计算机仿真的
2.3 做好标准的贯彻实施, 做品牌农业
目前, 我国存在着重视标准制定、轻视标准实施的现象, 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及各级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标准化意识、充分发挥行业与经济合作组织的技术优势, 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 规范市场秩序, 完善市场体制, 加强标准实施过程的监督, 促使整个农产品生产领域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系统”的标准化,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激励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开发, 推动我国农业朝着优质、安全、生态、高效的品牌农业发展[3]。
3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新常态
3.1 做好示范区建设的上层规划
由于近些年粗犷的经济发展模式, 导致商人追求短期见效的经济效益, 对产业的长期发展缺乏规划。我们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能否从上层设计出发, 从对产量的追求转变为对生态、对产品质量和农业长期发展的关注。我们的政策能否对有工匠精神的农业企业给予一定的支持和鼓励?引导中国的农业走出追求短期效益, 却不考虑长远发展的恶性循环。
3.2 从供给侧改革角度改变考核标准
如今, 国家提出供给侧改革的要求, 我们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考核能否从重数量转变为重质量, 重市场需求、重长远发展?用考核引导农业标准化工作思路的转变, 同时, 鼓励和支持有工匠精神的农业企业家踏实做农业, 树立农业企业家的工匠标杆, 踏实做好农业标准化的示范区建设。
3.3 用标准体系管好示范区建设的每一个步骤, 搭建好体系
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过程中, 可以打破原来标准体系的建设模式, 可以建立从源头到产品及服务终端每个环节涉及的标准和工作规范体系。规范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的每个过程和环节, 并设立关键控制环节, 控制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关键步骤, 从而推进最终产品质量的提升和改进。
3.4 加强农业产品的检验检测, 用检验检测倒逼农业升级
提到农产品检测, 一般会想到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 但忽略了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土壤、空气、水质等与农产品密切相关因素的检测。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过程中, 除了对农产品本身的检测外, 还应考核与农产品本身密切相关、反应环境和长远发展的指标进行连续定期检测结果。
3.5 生态农庄建设, 旅游带动效应, 从吃、住、娱乐、购物四个方面搭建体系
如今的农业已经不是传统农业的发展模式, 众多新兴的农业形态不断刷新农业发展的历史。当今可以说是农业发展的黄金时期, 技术和机械的发展为农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基本保障, 原来单纯的种田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农业发展的需求, 建设生态农庄已经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普遍模式, 即发展了农业, 又带动了旅游, 而对生态农庄的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除了从农业的角度做好标准化规范外, 还应将旅游的吃、住、娱、购四个方面将标准化体系进行完善, 以保障生态农庄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4 结语
农业标准化建设是转变传统农业经营方式, 适应市场需求, 与国际接轨, 改变经营策略, 增加农民收入和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4]。今年秋天, 农产品价格普遍腰斩, 农民收入大幅减少, 农业只有通过标准化, 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保障农产品的质量稳定, 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走出中国农业创新发展的新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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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安徽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 篇八
安徽蓝树叶农业开发公司鲜切花示范园项目简介 项目建设单位为安徽蓝树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地点位于高岳现代农业示范区(淮北市杜集区高岳镇双楼村),占地303亩,计划投资1500万元人民币。项目与荷兰西诺(中国)花卉公司、连云港双店鲜切花基地合作,设施种植高档鲜切花配材(红掌、黄英、蓬莱松、鹤望兰、洋桔梗、非洲菊、百合、绣球)和花坛用花及城市绿化苗木。建设联栋智能化温室一座,日光温室区50座,连跨不联栋轻钢大棚100座。项目建设期三年,五年达产可产各类鲜切花(枝、叶)600万枝,花坛苗木花卉3000万枝,年销售额1270,创利税430万。项目将建设成皖北地区产业化程度、科技含量程度、综合规模第一,集农业综合开发、生产经营、示范观光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鲜切花示范园。项目建成可带动周边农户种植鲜切花1000亩,为当地提供新的就业机会40个,大力促进地方运输、商业、包装、园林工程施工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9.设施农业示范园区标准 篇九
濮阳市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标准
为规范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要求
1.园区规模。设施农业示范园区集中连片面积200亩以上。
2.基础设施。示范园区内水、电、路、沟渠等基础设施完备,确保涝能排、旱能灌、主干道硬化。
3.功能布局。示范园区具备农资存放、集中育苗、标准化生产、产品检测、采后商品化处理等功能区,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且统一规划、科学设计、合理布局。
4.设计用料。日光温室或大棚设计建造结构合理,用料坚固耐用、性能优良、经济实用。
二、生产要求
5.作物形象。园区作物长势良好,整齐划一。
6.品种选择。选用抗病、优质、高产、抗逆性强、商品性好、适合市场需求的品种,良种覆盖率100%。
7.水肥管理。有灌溉设施,基肥实用适量充分腐熟的优质有机肥,禁止使用城市垃圾、污泥、工业废渣和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
8.病虫防治。采用综合措施防控病虫害,利用防虫网、沾虫色板及夏季高温闷棚消毒等生态栽培技术。科学安全用药,农药以高效低毒生物药剂为主,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
9.园区环境。有初步的净菜整理场地和净菜整理过程,整理后的废弃物要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保持园区清洁。
三、产品要求
10.安全质量。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或行业标准。
11.包装标识。产品统一包装、附加标识后销售。标识要按规定表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采收期、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等内容。包装材料不得对产品造成二次污染。
12.产品认证。通过无公害食品蔬菜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积极争取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以及地理标志产品登记。
13.产品品牌。产品须统一品牌,且有一定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1-
商标通过工商部门注册。
四、管理要求
14.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农药、化肥等投入品购买、存放、使用及包装容器回收处理,实行专人负责。要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室,室内最基本配备农药残留监测设备(农药残留速测仪),有检测记录。
15.档案记录制度。有生产档案记录,详细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病虫草害发生与防治情况,产品收获日期。
16.质量追溯制度。对园区生产者和产品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包装和标识,有条件的要实现产品质量信息查询。
五、其他要求
17.明确实施主体。示范园区创建的主体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注册登记,并规范运行。示范园区要确定技术员和指导专家,负责技术指导和菜农培训等工作。
18.创建标牌。示范园区内要树立标牌,标牌大小、格式和内容要统一。标明创建规模、目标、关键技术、技术负责人、工作责任人等。
19.普及技术规程。示范园生产的每种产品都要制定先进、实用、操作性强的生产技术规程;生产技术规程要印发到每个农户,张挂到示范园醒目位置及每个温室、大棚;示范园要切实按照生产技术规程进行农事作业。
20.做好市场营销工作。园区产品要有固定的市场销售渠道,实行定单种植模式或有固定的超市对接。在产品营销方面有专业人员进行市场分析和市场信息的搜集工作,能在现有的市场信息网站上发布自己的产品信息,从而扩大销售渠道。
10.安徽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 篇十
农业部畜牧业司公布了2011年农业部第一批475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名单。为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 深入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农业部于今年4月印发了《2011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全国各地畜牧部门严格按照专家组进场打分、排名、公示等程序, 报送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名单, 同时强化对标准化示范场的监管与指导, 切实发挥示范效应。
据悉, 今年的创建活动在2010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基础上, 继续在全国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优势区域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 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现场考核, 2011年创建500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参与创建的规模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养殖档案完整, 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创建的主要内容有:1、畜禽良种化。因地制宜, 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 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2、养殖设施化。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 畜禽圈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3、生产规范化。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畜禽饲养管理规程, 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 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4、防疫制度化。防疫设施完善, 防疫制度健全, 科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 对病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5、粪污无害化。畜禽粪污处理方法得当, 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 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或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吉
11.安徽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 篇十一
(场)考核验收的通知
农办质[201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全地域整建制推进进程,及时总结各地在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模式,充分发挥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项目辐射带动作用,我部决定对2006年至2010年下达的全国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进行集中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范围
2006年至2010年农业部批准创建的501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具体创建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验收依据
主要依据《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和各示范县(场)创建方案,对照《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考核验收规范》(见附件2)进行考核验收。
三、考核验收方式
重点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创建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标准集成转化与培训、核心示范区建设、示范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形成验收结论。考核验收评价表见附件3。
由业务对口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示范县(场)自查的基础上,具体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的示范县(场)考核验收工作。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委托检查组进行核查。各示范项目所在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2011年9月20日前按照《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考核验收规范》完成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向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10月15日前,组成考核验收组,通过情况汇报、资料审查、现场检查、考核评定、座谈交流等方式,填写考核验收评价表,形成考核验收报告,完成本地区、本行业的示范县(场)考核验收工作,并于2011年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考核验收报告和各示范县(场)的全套考核验收材料报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将组成检查组对省级验收情况进行核查。
凡考核验收“通过”的示范县(场),以农业部名义授予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市、区、场)称号,颁发牌匾和证书。考核验收“不通过”的或未向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考核验收的示范县(市、区、场),保留1年创建资格,复查仍为“不通过”或仍未申请考核验收的,不再受理考核验收申请,取消示范县(市、区、场)创建资格。
四、考核验收相关要求 考核验收工作由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统一组织,具体的考核验收技术性工作委托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承办。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行业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创建的考核验收工作。各示范县(场)和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时完成本次考核验收工作。
在示范县(场)考核验收过程中,要认真总结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的典型经验,仔细查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对策措施和建议。考核验收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或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联系。
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人薛志红,电话:(010)59192322,传真:(010)59193315,电子邮箱:scszlc@agri.gov.cn;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李建军,电话:(010)59199663,传真:(010)59199664,电子邮箱:kaifa@agri.gov.cn。
附件:1.2006-2010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名单
2.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考核验收规范
3.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考核验收评价表
4.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考核验收结果汇总表
12.安徽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 篇十二
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标准
一、必备资质和规模
(一)申报单位持有效《水域滩涂养殖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社员持有《水域滩涂养殖证》。工厂化养殖场应具备土地使用证或者土地租赁合同。
(二)申报单位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完备的资质证明)。
(三)以池塘养殖为主的申报单位的养殖池塘面积在2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水面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并具有循环水处理设施或设备;其他养殖方式面积不限,水产品年产量200吨以上。
二、生产条件和装备
(四)场区内环境整洁,进排水渠分设且无淤积,电力容量满足生产需求,道路平整通畅;养殖生产设施能定期改造维护,现状良好,符合健康养殖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水质检测、病害诊断等仪器设备;投饵机、增氧机等基本养殖设备配置完备,维护良好,使用正常。
(五)养殖用水符合无公害水产养殖用水标准,水源无污染源,且定期进行监测;具有养殖用水预处理和废水净化处理设备或设施且正常使用;养殖废水达标排放。
三、生产操作和管理
(六)根据本场实际确定健康养殖模式,制定生产操作规范,并严格执行。
(七)建立苗种、饲料、兽药等生产投入品采购、保管和使用规章制度;采购的苗种、饲料、兽药等来源于合法生产企业,并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饲料和兽药,无使用禁用药品行为,药残抽检结果全部合格。
(八)建立《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和《水产品销售记录》,按时认真填写,记录内容详细完整准确并妥善保管。
(九)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张贴重要的管理制度、技术规程等,定期对职工或成员进行健康养殖和质量安全教育培训。
(十)逐步建立产品可追溯制度,销售养殖水产品应附具《产品标签》;鼓励养殖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
四、辐射带动作用
(十一)养殖综合生产效率高于当地同方式同品种的养殖水平,渔民年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渔民年人均收入,养殖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有水产科研机构作为技术依托单位,生产科研水平较高。
(十二)积极主动为周边养殖户提供健康养殖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至少联系和示范带动周边养殖渔民100户以上,对联系户每年举办1-2期培训班,提高周边养殖渔民对健康养殖的认知程度和操作技能,在周边养殖户中有良好形象。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2-02-20 00:00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局来源:
下载文件:2012年农办渔[2012]15号.CEB1.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复查方案.doc2.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复查评分表.doc3.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宣传活动方案.doc4.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标准.doc5.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单位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
为贯彻落实2012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快水产示范场创建,开展水产养殖生态环境修复试点,我部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新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七批)500个以上,完成对第三批示范场343家和第四批示范场475家的复查。同时,加强对已命名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督促检查,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执法示范工作,组织优秀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典型宣传,提高辐射和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建设水平,全面推进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加快现代渔业建设步伐。
二、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和复查
组织申报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七批)创建单位,并组织对第三、四批示范场开展复查(复查工作方案见附件1),加强对创建单位的指导和培训,帮助制定创建方案,督促各项措施落实,争取政策支持,支持有关示范场通过创建达到生产条件标准化、生产操作规范化、生产管理制度化、示范辐射规模化的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标准。
(二)继续加强健康养殖示范场监管和宣传
指导前六批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继续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加强对联系户和周边养殖户的培训和指导,示范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在北京、辽宁、江苏、湖南等4省市选择部分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开展诚信、守法及监管执法示范活动,加强对示范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探索有效的水产养殖业执法工作机制(活动详细内容和经费由我部渔政指挥中心另文下达)。组织开展健康养殖示范场宣传活动(具体方案见附件3)。
(三)组织落实开展养殖生态环境修复试点项目
支持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宁波等14个省(区、市)的55个已获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单位实施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试点,进一步促进示范场标准和质量提升(项目内容和经费另文下达)。
三、工作安排
(一)2-4月,我部正式启动2012年农业部水产健康示范场创建活动;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养殖单位申报参与创建活动,并将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七批)创建单位名单报我部渔业局备案。4月底之前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推荐本辖区优秀示范场。
(二)5-10月,各创建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和技术推广机构对创建单位和前六批示范场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9月底前完成对第三批、第四批示范场的复查。
(三)11-12月,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组织对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七批)和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项目考核验收,并将结果报我部。我部公布农业部水产健康示范场(第七批)以及第三批、第四批示范场复查合格名单,并通报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项目实施情况。
四、工作要求
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是全面推进健康养殖、加快渔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深化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创建活动达到良好效果。要大力宣传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意义和作用,积极引导养殖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参与创建活动。要主动向地方人民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和整合各类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创建单位开展养殖生产条件改造、装备提升;组织技术力量帮助创建单位规范生产操作,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设。要严格考核验收复查标准,保证创建工作质量,特别是对已命名示范场加强跟踪督查,对发生违法违规情况的示范场要取消其创建资格。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条件,自主开展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现代渔业示范园区、标准化示范县等创建工作,带动水产健康养殖整体发展。请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依照《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标准》(附件4),审核、推荐示范场创建单位,并填写《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单位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5),将原件1份于4月20日前报送我部渔业局备案,并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文档(XLS格式)。农垦系统推荐的创建单位由各省级渔业和农垦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由渔业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工作联系电话:010-59192976
电子邮箱:aqucfish@ 163.com
附件:1.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复查方案
2.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复查评分表
3.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宣传活动方案
4.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标准
13.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 篇十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管理,根据《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创建现代农业生产与新型农业产业培育的样板区、农业科技成果和现代农业装备应用的展示区、农业功能拓展的先行区和农民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基地为主要任务。
第三条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应以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建设为根本方向、以保护耕地和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以多种形式并举的产业发展为主线、以多元化生产经营单位为建设主体。
第四条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纳入本地现代农业发展建设规划,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扶持政策,保障示范区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农业部负责提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制订管理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等。省级农业部门负责指导本省(区、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并对示范区运行情况进行跟踪与监管。
第六条 农业部成立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等;
(二)负责组织示范区申报、评选和公示等工作;
(三)对示范区运行进行年度考核,以农业部名义定期发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年度发展报告。
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由部有关司局组成,发展计划司承担日常工作。
第七条 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下成立现代农业示范区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受委托开展示范区发展规划制定和示范区建设指导等咨询工作;
(二)受委托承担示范区咨询、评估、考核等工作。
第八条 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及其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筛选、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
(二)对示范区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管;
(三)对示范区建设与发展进行指导与支持;
(四)协调解决与示范区建设发展有关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 申报与认定
第九条 各地建立的高标准、高水平的农业示范区(园、片、场),均可申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第十条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申报条件为:
(一)示范区土地利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保护耕地,不存在各种圈地、滥占耕地以及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等行为。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存在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二)示范区处于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新一轮“菜篮子”工程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确定的范围内,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具有代表性。
(三)示范区具有专门的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规划和实施方案应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
(四)示范区主导产业明确,能够体现当地农产品生产优势与特色;产业化水平高,产业拉动作用明显。
(五)示范区规模应与生产条件、环境承载能力、技术应用和管理水平相匹配,处于本省前列,并辐射带动一定的区域范围。示范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引领带动区域现代农业发展能力较强。
(六)示范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种植业示范区应具备标准化、机械化生产设施,综合机械化率平原地区达到80%以上、山区达到50%以上;养殖业示范区应具有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设施和污染处理设施,符合标准化规模养殖、水产健康养殖以及疫病虫害防控要求。综合型示范区生产区、加工区、服务区布局合理。
(七)示范区生产科技水平处于当地领先水平。种苗统供、良种覆盖率基本达100%,主推技术基本普及,实现病虫害防治专业化。农作物单产和畜禽个体生产能力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至少有1家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教育或技术推广单位作为示范区长期稳定的技术合作或依托单位。
(八)具有相应规模的新品种、新技术展示示范区,具备长期经常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与推广
服务的设施和人员条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作用明显。
(九)示范区具有较完善的标准化生产和质量控制体系,生产过程符合良好农业规范,主要农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或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
(十)示范区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废弃物综合利用程度较高,符合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要求,各项生态环境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
(十一)示范区建设主体清晰,管理部门明确,内部制度健全。已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机制、高效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社会化服务机制,运行顺畅有力、经营状况良好。
(十二)当地政府支持,农民群众欢迎,发展环境良好。
第十一条 各地按照“创建单位申请,当地政府同意,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初审,农业部批准”的程序组织申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一)农业部下发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申报通知;
(二)符合条件的示范区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由所在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送至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创办的示范区可直接向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申报;
(三)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正式上报农业部。农口部门分设的省(区、市),须经省级农口部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联合上报。黑龙江省、广东省农垦总局可直接上报。
第十二条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或直属垦区的正式上报文件;
(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申报书,主要包括示范区的基本情况、运行现状、申报理由、审核意见等;
(三)其他有关材料,主要包括示范区成立的批复及相关材料、示范区建设规划或建设方案、产品认证等,养殖业示范区还应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证书等。
第十三条 农业部按照以下程序认定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一)农业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将各地上报的示范区申报材料送部内有关司局,有关司局对各地申报的示范区材料予以审核,提出推荐意见;
(二)对有关司局同意推荐的示范区,由农业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现代农业示范区专家委员会专家,依据有关条件进行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三)经现代农业示范区专家委员会评估通过的示范区,由农业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进行评审;
(四)通过评审的示范区,提交农业部常务会议审定,并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中国农业建设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公示通过的示范区,由农业部批准授予“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称号。
第十四条 经认定的示范区,农业部在有关项目和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地方各级农业部门应予以重点支持。
第四章 考核与管理
第十五条 农业部和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对示范区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实行“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考核管理机制。
第十六条 农业部对示范区的建设与运行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采取书面考核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为:
(一)各示范区应于每年11月底向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二)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对各示范区上报的年度总结材料进行审核。每年末将本省(区、市)示范区运行发展总体情况、审核意见及各示范区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农业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三)农业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在审核各省上报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示范区进行考评,确定年度考评结果,并定期发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年度发展报告。
第十七条 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设施装备水平提升、科技示范推广能力发挥、产业发展与带动、经营管理和组织化水平、农民教育培训以及示范区效益等方面。
具体考核指标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农业部对年度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对考核不合格的示范区,撤销“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称号。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经考核程序,直接撤销“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称号。
(一)擅自改变示范区土地用途性质,侵占基本农田,违反国家土地利用政策的;
(二)侵占农民权益,损害农民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示范区主导产业非农化严重,已基本丧失农业生产功能的;
(四)发生重大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有其他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条 对被撤销“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称号的示范区,农业部不再受理申报。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4.安徽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 篇十四
阿勒泰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宋新昌
农业标准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基石,是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和调节农产品进出口的重要手段。推进农业标准化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的基本前提,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进产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
而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是把政府推动和市场导向有机结合的一个有效办法,是地方政府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的一个重要手段。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在示范区内,围绕优势主导产业,以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推动示范区内标准化进程,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我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基本慨况
近年来,我区以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平台,围绕地区的优势特色产业,于1998年开始申请建立了福海县阿勒泰羊和青河县绒山羊两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并分别于2000年和2003年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其中青河县绒山羊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以94.5分的好成绩名列全疆第一,荣获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先进单位,通过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延伸,被自治区畜牧厅命名为“新疆青格里绒山羊”,被中国特色之乡评审委员会誉为“中国绒山羊之乡”。2004年,我区申请建立了青河县阿魏菇、福海县白斑狗鱼、阿勒泰市无公害阿山甜瓜、哈巴河县花芸豆4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阿勒泰市无公害蔬菜、吉木乃县春小麦2个自治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并于2007年8月全部通过国标委验收,其中,青河县阿魏菇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以98.5 分的好成绩名列地区6个示范区项目之首。截止目前,我区已建立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个,自治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个。据此次验收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统计数据显示,示范区无论建设规模和社会经济效益都取得显著成绩,示范区项目通过实施,平均单产与总产量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农牧民收入明显提高,比如,青河县阿魏菇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后三年比示范前三年平均单产增长了43.6%,年均总产量增长185.71%,人均年增收1250元,三年累计实现产值5600万元,年均增长了23.3%;福海县白斑狗鱼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后三年比示范前三年平均单产增长了22.3%,年均总产量增长42.9%,人均年增收2750元;阿勒泰市无公害阿山甜瓜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后三年比示范前三年平均单产增长了37.5%,年均总产量增长91.26%,人均年增收5500元。切实为农牧民增收、农业增效发挥了较好的示范作用。但从总体看,对农业标准化的认识仍在初级水平,农业标准化实施与推进的手段仍不丰富,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水平仍亟待进一步提高。
二、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大力推进示范区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强调,没有农业标准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食品安全保障。要坚持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有效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推进农产品清洁生产、节约生产、安全生产,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把农业标准化建设作为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把示范区建设作为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抓手,明确示范区建设的目标,按照促进农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养)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示范区建设。鼓励引导农业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示范区建设与管理,发挥带头作用和辐射效应,积极推行“公司(协会)+基地(农户)+标准(规范)”等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的标准化推广模式,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示范、培训、推广体系,拓宽示范领域,扩大实施标准化生产面积。努力实现“选好一个项目、建立一个体系(标准)、形成一个龙头、创立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目标。
第一,要充分认识推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是当前我国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农业现代化的主要特征就是农产品的商品化、批量化、规模化、集约化,最终提高产出率,提高经济效应。建设现代农业要以标准的形式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对生产的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的管理和监测。这就要求我们要以市场为导向,依靠科学技术,通过制订和实施标准,把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的轨道。要通过标准化,带动各种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促进农业生产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等多种形式把适用技术、管理经验用标准的方式传播给千家万户分散着的农民,促进产销衔接和农业结构调整,实现传统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实践证明,推进农业标准化正是建设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第二,要充分认识实施农业标准化是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必然需要。这是客观规律,谁违背,谁就要吃亏。一是由于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已对农村经济结构和农业增长方式提出了需求,这一需求要求我国农业必然要走产业化的路子。标准是产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二是在我国加入WTO后,我国农业面临着与国际接轨的挑战。国内农产品市场与国际农产品市场对接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技术标准的对接,没有了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就无法取得与国外农产品公平竞争的资格。
第三,要充分认识实施农业标准化是我国政府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积极倡导、努力推进的重要战略工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农业生产资料和饲料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就农业标准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04-2006年三个中央一号文件也都强调了农业标准化在农业产业化中的重要作用。
第四,要充分认识实施农业标准化是合作经济服务“三农”的桥梁和纽带。没有农业标准化就不会有农业产业化,要认识到专业合作社这种组织形式有利于农业标准化的推进。我国农业生产与销售的显著特点是千家万户面对千变万化,这种分散生产与销售的方式,不可能普遍运用农业标准。而专业合作社通过将农民组织起来合作生产,不仅有效降低了单个农民无法承担的实施标准化的成本,解决了“不愿意”的问题;更为统一指导农民实施标准化提供了可能,解决了“不能够”的问题。
三、加快推进我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几点思考
农业标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以标准为纽带,把千家万户的农民和龙头企业联系起来,通过标准将市场需求和科技成果渗透到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最终达到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生产规模效益形成,最大限度地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通过近年来,我区开展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笔者认为,要实施好这一工程,必须要加强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示范区推进力度
示范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由各级政府负责,质监、农业、林业、渔业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任何大的活动都离不开统一有效的指挥。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协调)组织,在各级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形成管理规范、综合协调、分工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质监部门要加强业务协调管理,农业、林业、渔业等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推进示范区建设。要充分发挥农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的积极性,形成政府推动、市场拉动、企业带动、农民主动的工作实施格局。同时,要落实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责任人员要专心抓,还要成立相应的机构长期抓,要借助其他部门和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抓好。目
前,我区及所属六县一市已逐步建立了农业标准化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示范区项目领导小组,建立了由自治区、地区、县三级农业、畜牧、水利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库,确定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通力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技术保障。
(二)加大示范区建设资金投入力度
农业标准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要技术支撑,是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要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标准推广体系、产品监测体系、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和农业标准信息体系,需要大量的投入。投入问题不解决好,必然影响示范区的建设。我们要把农业标准化看成是改造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一场革命,看成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途径,要从多渠道筹措资金,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切实加大投入,解决农业标准化中重要而又紧迫的问题。据调查,青河县阿魏菇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受到该县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政府补助、企业投入、农牧民自筹等形式,累计投入1330万元,用于阿魏菇标准化大棚基础设施建设;福海县政府在示范区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资520万元,建立了乌伦古湖救护中心及标准化实验室,为示范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大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力度
农业要发展,标准是关键。要按照 “有标贯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和“先急后缓”的原则,加快制定农业标准、技术推广、产品检测检验、农产品监管四大体系建设。标准是组织生产和检验的依据,搞标准化生产就得有标准,要安排专人收集标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制修订标准,在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出从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到产品品质、加工包装等环节的一系列标准,要建立起能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标准体系,要认真总结农产品生产技术和经验,从控制农药残留入手,结合各地特点制定出符合国内外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操作技术规程及有关标准,要适应科学技术发展和当地农民的生产水平,及时修订、完善和提高标准水平。使农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纳入标准化管理的轨道,从而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全程标准指标体系。截止目前,我区已建立了阿勒泰羊、绒山羊、阿魏菇、无公害阿山甜瓜、花芸豆、白斑狗鱼、无公害蔬菜和春小麦等8个标准体系,共计160余项标准,制定了自治区、地区、县三级地方标准,基本覆盖了种植业、养殖业、渔业等农业的各个领域,贯穿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确保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四)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力度
农业标准化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靠示范引导,通过示范带动促进面上工作平衡开展。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自己的标准化示范基地,在基地内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强监测管理,建立生产技术档案。通过示范基地建设,让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达到宣传推广农业标准化的目的。同时,要新规划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使示范园内的每一个产品都达到无公害产品或绿色食品的标准,把示范园真正建成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样板园。我区在示范区开展工作中,建立了青河县阿魏菇标准化大棚430座;建立了福海县白斑狗鱼早繁大棚两栋及标准化实验室;阿勒泰市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示范园,为示范区项目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建立农业标准化基地,就是要从基地抓起,实施源头控制,按标准组织生产,抓好生产过程控制,开展农业品牌建设,发挥示范园辐射带动作用。
(五)加大农业标准化推广实施力度
农业标准化工作关键在于组织推广实施,而农业标准化的实施有赖于全体生产者、经营者、服务者、消费者和组织管理者的共同参与。要大力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农业、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按照“各负其责,层层培训”的要求,多形式、多渠道搞好农业标准化知识培训,要把标准化
知识纳入绿色证书工程以及基层干部培训的范围,通过培训,农业技术人员和广大农民尽快掌握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技术和操作规程,提高运用标准化知识的能力。使标准落到实处,真正发挥作用。由于我区农牧民一家一户经营,住居分散,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根深蒂固,加之少数民族较多,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对一些专业性术语理解困难,为此,我区加大了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形式举办培训班,结合当地农业生产,把农产品生产技术和质量标准汇编印制成一看就懂、一学就会的小册子和“明白卡”作为教材,使广大农牧民和基层干部通过培训尽快熟练掌握标准内容,提高标准化生产技能和水平,三年来,全地区共举办各类标准化培训班300余期,培训农牧民达5万余人次。同时,我区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区农业生产面临的形势和实施农业标准化的重要性,增强广大农牧民对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全区上下形成人人关注标准化、自觉实施标准化的良好氛围。
(六)加大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力度
加强农产品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协调一致、技术先进、科学合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测机构,逐步建立起具备对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监控能力的监测体系,建立生产基地自检与农产品监督检验机构抽检相结合的检测制度。重点建立农产品准出制度、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靠制度抓落实,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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