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精选12篇)
1.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 篇一
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第×××届人大常委会
第×××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市第×××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市土地整治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对市国土资源局在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治,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全市土地整治工作提出了四条审议意见。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落实。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土地整治工作的领导”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市政府要求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全市实际,结合上级相关政策,编制拟定了拟实施的×××市土地整治项目库,制定了土地整治工作规划。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落实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国土资源局专人负责的项目申报专班,制订了项目申报方案,落实专项资金,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土地整治项目。近期,市政府领导多次到×××省国土资源厅汇报联系,及时了解土地整治工作信息,积极主动争取项目。截至目前,争取了建设规模×××公顷,总投资×××万元的×××土地
整理项目×××个,已完成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即将开工建设。二是对于目前正在实施以及今后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市政府均要求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优势互补的原则,整合财政、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支农资金用于土地整理项目区建设,努力提高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标准。目前逐步形成了以上级土地整理专项资金为主,部门涉农资金为辅,吸引民间资金有益补充的土地整理项目资金投入机制。三是积极协调处理项目建设工程中各方面的关系,妥善解决相关矛盾和问题,营造良好和谐的项目建设软环境,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建设完成。每一个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国土资源局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并建立了《勤政廉政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等制度,完善的制度有效的指导了今后的土地整理项目顺利实施。
二、关于“进一步探索土地整治新的管理机制”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理顺体制。以建立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和模式为目标,目前正在探索以市政府直接领导,市国土整治局统一负责全市土地整治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的新模式。二是充分调动各镇街道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积极性。在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前充分征求项目区镇、村的意见,确保项目实施后带来最大实惠,同时年初在与各镇街道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时,将土地整治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纳入考核。三是认真贯彻“走出去,请进来”的方针,不断总结和吸取过
去在土地整治项目中的经验和教训,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土地整治项目公告制、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公开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资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努力使土地整治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的监督管理”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是按照规定,将所有涉及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的招标全部委托市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不断总结规范完善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程序,按相关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有实力、讲信誉的施工单位参与工程建设。二是在项目规划设计过程中让群众参与到规划设计的各个环节,并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努力使设计方案做到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群众满意。三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切实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不断探索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在依靠监理单位管理工程质量的同时,积极引进第三方监管制度,聘请部分项目区群众担任项目质量监督员。通过各种措施,切实把好项目建设的材料关、工序关、隐蔽工程检查关、验收关和资金拨付关,切实保障工程质量。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的后期管理”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在项目后期管护方面,一是除按相关规定将建成后的设施交由当地镇街道管护外,按照“谁受益、谁负担”以及“以
奖代补,适当扶持”的原则,调动项目区群众参与项目后期维护管理的积极性。二是按照市场化原则,采取拍卖承包经营权等方式,将项目后期维护管理权拍卖承包给项目区群众。三是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积极探索新的土地经营模式,改变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状况,因地制宜地推行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企业化管理,将土地整理项目后期管理打包给企业。
×××年×××月×××日
2.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 篇二
7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客观、全面、中肯,既充分肯定成绩,又指出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很有针对性、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必将有力地促进我省法律监督工作的全面发展。为切实落实审议意见,省检察院先后召开了党组会、院务会、全省市院检察长座谈会以及全省反贪、侦查监督等业务会议,结合之前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梳理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部门,全面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经过努力,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
省检察院深入领会审议意见的内涵和精神实质,把强化法律监督、更好地服务大局作为落实审议意见的基本要求和首要任务,结合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着力抓了三个方面: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法律监督观。针对审议意见中“有的干警法律监督意识不强、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等问题,省检察院认识到,检察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对检察机关来说,首要任务就是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强化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必须正确把握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始终把推动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坚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有机统一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在开展各项法律监督工作中,必须始终做到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相协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切实增强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二)理清思路,进一步明确强化法律监督的目标要求。在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贯彻中央、省委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新要求的同时,着重围绕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举办专题研讨班,强调要更加自觉地站在全局战略的高度来认识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更加稳妥地处理与改革发展稳定密切相关的案件,更加有效地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妨害经济健康发展的消极因素;强调把改善民生问题作为人民检察院的基本职责,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切实办好每一件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强调要按照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要求,不断探索强化法律监督的新途径、新亮点,推动检察工作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十七大召开后,省检察院又及时下发通知,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各地着力在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等四个方面下工夫、见成效,不断推动法律监督与时俱进。
(三)着眼大局,努力提高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省检察院着眼于保障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制定下发《进一步加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着重加强和改进八项工作,即加强对涉及民生案件的办理;积极稳妥地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试点;依法办理外来人员犯罪案件;改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完善被害人权益保障制度;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涉检信访;全面开展法律监督说理。省委赵洪祝书记等领导对此作出批示予以肯定。为增强操作性,省检察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根据执法实践,明确对亲友、邻里、同学、同事之间因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因生活无着而初次盗窃的案件,因生活无着而初次诈骗的案件等14类轻微犯罪案件在双方当事人和解后可以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指导性意见。目前,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之中。
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推进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对审议意见指出的“有的监督立案重点不突出,社会效果不好;不重视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程序违法情况;不重视监督附加刑,对预缴罚金等违法问题监督不力;刑事、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少,抗准率低”等问题,省检察院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提出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监督实体法执行与监督程序法执行并重、突出监督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增强监督实效的总体工作思路,并从解决审议意见指出的突出问题人手,重点对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加大力度,提高刑事立案监督效果。一是着重提高监督案件的重刑率。进一步明确重点,着力监督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案件,尤其是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坚持依法慎重监督未成年人犯罪、轻微犯罪中的初犯、偶犯及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监督撤案工作着重监督纠正违法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违法立案、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二是努力提高监督案件的成案率。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跟踪监督、备案审查、捕诉衔接、量化考核等立案监督质量保障机制的基础上,会同省公安厅对2003年以来全省立案监督的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久侦未结案件的督办,对其中16件性质严重的案件由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共同挂牌督办,切实提高监督案件的结案率,降低在逃率。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的落实。紧紧抓住贯彻吴仪同志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指示精神这一契机,积极配合省整规办开展调研,建立全省层面的两执法信息网络共享平台,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司法中的违法或不当行为。现正在论证开发相应软件。四是健全群众控告反馈制度。更加注重化解矛盾纠纷,明确对群众控告举报的监督线索必须认真排查,署名控告的必须及时将办理结果回复控告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做好沟通说服工作。经过努力,7至9月(下同),全省共监督立案27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27.8%;已判决的144人均作有罪判决,内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6人,重刑率达25%,其中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3人,死缓1人。
(二)进一步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一方面,重视从实体上加强监督,结合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贯彻落实,先后下发落实《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标准》、《起诉案件质量标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的意见,指导全省检察机关更好地把握逮捕、起诉和不起诉的条件,更好地监督纠正漏罪漏犯,依法保障权
益。共依法决定追捕201人,同比增加60.8%;追诉161人,同比增加11.8%;不捕1209人,同比增加29.2%;不诉260人,同比增加75.7%。另一方面,重视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程序违法行为。针对前一段逮捕工作专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捕后随意变更强制措施、违法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执法不文明等问题,加强重点监督,共提出各类违法行为书面纠正意见107件(次),同比增加62.1%。同时,积极探索对刑事拘留、侦查羁押延长等方面的监督新机制。刑事拘留监督试点重点对刑拘是否超范围、有无违法延长期限等内容进行监督,省检察院将在试点的基础上作进一步推广。对侦查羁押期限延长案件的审批工作,省检察院正与省公安厅协商制定规范。
(三)着力加大刑事抗诉力度。一是在全省检察机关实行抗诉工作月通报制度、抗诉案件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与指控犯罪并重的工作导向,同时对抗诉案件不正常撤案现象予以监督。二是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全省优秀刑事抗诉案件评选,将其中优秀案例汇编成册发各级院,指导实践。组织全省公诉骨干观摩杭外市院支持抗诉的洪菊芳故意伤害二审抗诉案件,对该案出庭抗诉工作进行集中讨论、点评,促进业务水平的整体提高。三是加强对预缴罚金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明确对预缴罚金等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监督一起,预缴罚金后判处刑罚在法院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内的,要以检察建议的形式予以监督,超出自由裁量权的,要依法提出抗诉,同时要主动向各地人大、政法委汇报,加大解决此类突出问题的力度。江山市法院审判一起盗窃团伙案件时,对犯罪情节恶劣但已预缴罚金的徐梦雷、吴绍亮、毛良明等三人判处缓刑,对犯罪情节轻微但未预缴罚金的何建群判处实刑。江山市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现衢州市中级法院已分别改判徐梦雷等三人实刑,何建群缓刑。这一期间,全省共提出刑事抗诉57件,同比增加58.3%,法院已审结26件,已改判11件,发回重审5件,合计占61.5%。
(四)切实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全省联网办理、强化抗诉说理等工作机制,保障办案效率、力度、质量走在良性运行的轨道。目前,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基本无积案,抗诉数和抗准率均创历史新高。7至9月,共抗诉390件,同比增长164%;再审改判纠错330件,改判纠错率达90.9%。突出办理关系和谐、民生的案件。嘉兴市检察院抗诉的俞树荣等283人申诉的保险合同纠纷案,关系到原桐乡胜利丝厂职工俞树荣等283位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嘉兴市院经深入查证与协调,终使该案得到再审调解、执行和解,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全部得到采纳。深入推进民事督促起诉工作。针对当前国有资产流失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省检察院在几年来探索的基础上,制定《浙江省检察机关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的规定(试行)》,加强和规范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162件,挽回直接国有资产损失约4亿元,其中青田、浦江检察院分别督促催缴土地出让金1.4亿余元、1.1亿余元。省委赵洪祝书记等领导先后批示予以肯定。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加曩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监督
按照审议意见中“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依法文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执行讯问全程同步录像制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切实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等要求,坚持查处、制度、监督多管齐下,促进执法办案的规范。
(一)认真查处执法不规范行为。针对审议中提出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自侦案件规范执法检查活动,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对照办案工作区是否规范、初查阶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自由等10个方面的内容,以及落实省检察院关于戒具使用、在看守所提审还押、讯问同步录像、安全办案四个方面纪律规定的情况,逐件检查、逐项检查。省检察院成立工作组到部分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督查,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责令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湖州吴兴区检察院办理沈毓明受贿案件不依法文明的情况,在会同湖州市院查明事实后,责令吴兴区检察院提交检讨和整改报告,跟踪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现吴兴区检察院已对该案经办干警沈坤林作行政记过处分。结合检查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省检察院选择、编写了两个规范办案的正面典型案例和张鲁健受贿案等三个办案不规范导致被动的反面典型案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印发全省检察机关以作通报和警示,引起了思想震动。
(二)完善规范执法的刚性制度。在对关于讯问全程同步录像、扣押冻结款物处理等方面已有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制的同时,省检察院纪检监察、反贪局、反渎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依法办案十项规定》,对办案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十个环节予以刚性约束,明确在评选先进检察院、精品案件、优秀侦查员、优秀反贪(渎)局和记功时,凡有违反该十条规定情况的即予以一票否决,并详细列明了违反十条规定的不同情节及所应给予的批评直至开除的处分程度。这十条规定是:l、立案前不得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或限制其人身自由。严禁对证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2、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严禁以连续传唤、拘传等形式违法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证人。3、严禁刑讯逼供或者变相体罚犯罪嫌疑人。4、严禁打人、骂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证人等采取其它不文明的讯(询)问行为。5、提讯犯罪嫌疑人应严格执行还押制度,并保证被提讯人有必要的回监休息时间。不准把检察院讯问室或看守所检察讯问室当成羁押室,严禁以长时间连续审讯等方式变相体罚犯罪嫌疑人。6、严格戒具使用管理,严禁滥用警械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7、初查期间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查对象的财产。严禁查封、扣押、冻结证人财产。8、取保候审保证金依法由公安机关执收,没收保证金应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执收。不得以检察机关名义收取或者没收保证金。9、自侦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进行全过程、不间断的录音录像。10、自侦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申请的,应当依法及时安排律师会见或者审查决定是否批准律师会见。不得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等为由故意剥夺律师的会见权,不得故意拖延安排律师会见。目前,这一规定已提交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讨论。
(三)加强对规范执法的内外部监督。在内部,继续落实下级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立案、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的“双报批、双报备”制度,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的监督;建立办案流程监督管理机制,规定自侦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移送起诉等各环节,下一环节的办案人员要对上一环节办案情况进行监督,应该发现问题而未发现的要承担连带责任,强化职责部门之间的监督。如省院公诉一处针对上半年全省反贪办案不起诉案件数超过一定界限的情况,即提醒反贪局分析此一现象及原因,反贪局及时采取措施改变了局面。在外部,在依法接受人大、公安、法院等的
监督和制约的同时,重点是深入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近期,人民监督员面临换届,省检察院引导全省检察机关积极依靠各地人大常委会选任人民监督员,倾向性选择非领导岗位上的人员来担任人民监督员,使人民监督员更具代表性,更有精力来履行这一职责。目前,全省大部分检察院已完成人民监督员换届工作,一些地方选任人民监督员从发动单位推荐、群众自荐到组织考察、审议任命,都由人大常委会主导,积极推进体制外选任和管理人民监督员,使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更具刚性。针对审议中提出的“确保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的意见,省检察院组织召开全省人民监督员工作会议,要求着重从保障知情权人手解决这一问题,明确:对决定逮捕的每一件自侦案件,侦查部门案件承办人必须在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时,告知其不服逮捕决定的可以要求重新审查;监所检察人员要及时询问犯罪嫌疑人是否被告知这一权利。下一阶段,省检察院要抓好对上述程序落实情况的督查。为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同时使检察执法更好地接受外部监督,省检察院认真抓了去年制定的《关于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及辩护人权利的若干意见》的落实,同时,对省司法厅牵头、公检法司四家协商制定中的《关于规范有律师参加的刑事诉讼活动的若干意见》从检察视角提出建议,并已会签。待这一制度正式实施后,全省检察机关将全力抓好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按照审议意见中“进一步加强检察干部业务学习培训和民事行政检察等方面的人才引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重视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破解工作难题”、“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强对下级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提高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要求,省检察院切实肩负起提高全省法律监督能力方面的领导责任,理清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带头破解,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认真抓好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的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按照司法机关的属性和特点,明确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这些政策措施,对于解决制约法律监督工作的瓶颈性问题至关重要。对此,省检察院加强与省有关部门及一些市、县党委的沟通协调,自上而下推进落实,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全省73个市、县(市、区)已明确副检察长任职满一定年限可确定为同级党政部门正职职级;近半数市、县(市、区)已规定检察院可按照同级党政部门副职的规格和条件设置2名左右专职检委会委员;多数市、县(市、区)明确反贪局长、反渎局长高配,不少检察院的非领导职数比例得到了调整;部分市、县(市、区)已确定检法两家可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招录检察人员;省检察院与省财政厅共同下发基层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确保县(市)院3万元、城区院3.5万元的人均年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等等。为促进上述政策在全省全面到位,我们还积极向省委建言,请省委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情况进行督查,省委已决定由省委办公厅牵头于近期对省“两院”、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等7个部门和11个市党委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二)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一是强化干部的业务素质养成。共组织18期两千余人次的全省性集中业务培训,以及“十佳民行办案人”、“十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十佳反贪精品案件评选”等5个全省性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各市检察院也分别组织了各种形式的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评选,以赛促训,在全省检察机关形成重业务、比业务的良好氛围。以培训和竞赛为新基点,调整充实反贪、反渎等业务线的二级、三级人才库,在业务、综合工作中,均重视对人才的全省一体化使用,形成了较好的人才激励、发现、管理、使用的机制。二是全面推行法律监督说理。增强法律监督工作的说理性,是增强法律监督工作权威性和公信力的必要举措,也是锤炼队伍业务素质的必要途径。在前两年推行民事行政抗诉书说理工作得到良好成效的基础上,省检察院把说理工作范围予以扩大,要求当前重点抓好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刑事抗诉书的说理,试行不起诉案件、职务犯罪线索初查不立案的说理,明确了各项工作说理的范围、内容、程序、方式方法和文书格式要求,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三是加强对下级院业务工作的指导。省检察院针对办案中遇到的类案执法尺度方面的突出问题,如职务犯罪案件初查阶段证据问题、办理集资诈骗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推行刑事和解不捕不诉制度问题等,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指导性意见,即将下发指导各级院办案实践。加强对请示、汇报案件及其反馈程序、时限的规范,要求省检察院各业务处室严格执行《关于办案时限的若干规定》、《关于办理请示案件的规定》,对下级院不按规定程序请示、汇报的,不予反馈;对下级院规范的请示、汇报,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及时有效的指导,发现拖延不决、敷衍塞责的,要严厉批评教育,造成下级院办案被动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侦查监督等处室还结合部门特点对反馈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同时,加强了对重点案件的督办和实地指导。省检察院反贪局共对两批18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通过加强实地指导,先后帮助金华、衢州、温州等地突破了一批案件。反渎局由分管检察长带领,到全省反渎工作相对较弱的17个单位进行了调研督导,帮助分析原因、分析线索,扭转了反渎工作被动局面。
(三)着手建立新的考核评价模式和体系。今年底,全省5年基层院建设目标任务将基本完成。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将考核评价机制的完善工作与谋划新一轮基层院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强化基层院建设与各项具体检察工作的结合度。为此,陈云龙检察长亲自带队到兄弟省市院和部分市院、基层院调研,几经论证,明确了新一轮基层检察院建设的考核评价体系。在考评模式上,将原来的5年达标制考评改为年度竞优式考评,以此使各级院始终保持创优动力;将原来的业务线单项考评改为全部工作的综合化考评,各项工作按一定比例计入总得分,以此强化各级院党组统筹抓工作的力度;将原来的全省一个标准考评改为分类考评,基层院根据一定标准分为A、B、C三类院,分别确定竞优标准,以此努力使办案客观情况处于不同层次的单位争先创优的机会均等;将原来的只考评基层院改为省院、市院、基层院共同考评,强化对市级检察院的指挥和引导。在考评内容上,淡化了业务工作的预期性指标,强化了质量、效率和自身发展的指标,突出了“规范”、“素质”、“质量”、“创新”等内容,真正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构建检察工作的考评体系。为使这一机制更好地发挥其指挥功能、导向功能、竞比功能和测量功能,省检察院在全省抽调人员成立工作组制定考评具体细则,努力使之符合工作实际、符合基层实际。草案出来后,将在广泛征求各市院、基层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大会予以专门部署实施,推动我省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扎实推进检察基础工作。省检察院始终把推进检察基础工作在“十一五”期间取得明显进展,整体上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党组议事日程,在认真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中明确的队伍、保障方面政策的同时,以科技强检为方向,着重抓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以信息机制建设为主导,加强业务基础性工作。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库、预防犯罪信息库、立案监督线索信息库等数据库建设,省检察院着手组织从省、市两个层面建立互通共享的技术平台,努力使相关数据得到有序的收集和利用。着力推动行政执法检察机关备案制度和网络共享机制的建立,解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目前这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省不少地方已建立起工商、质检等部门执法信息向检察机关的备案机制,检察数据库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一些地方已实现行政执法、司法信息网络共享。另一方面,以检察业务软件的开发应用为主导,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在组织人员编印《浙江检察工作规范》,梳理、论证各项工作流程和标准的基础上,一手抓规范的学习,一手抓全省统一的相关软件的开发,努力通过信息技术固化流程和标准,促使按章行事。目前,民事行政抗诉全省联网办案系统运行良好;侦查监督、公诉办案软件已完成流程规范、技术论证并进入开发,不久将进入试点应用;考评软件已提上议事日程。11月下旬,省检察院还将召开全省科技强检工作会议,明确今后几年全省科技强检工作的思路、目标和具体要求,扎实推进这项工作。
省检察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距离,其中有的整改措施还有待于实践的进一步检验,有的还有待进一步落实。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3.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 篇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以来对涉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8项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应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3月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
听取和审议了市民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应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4条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如下:
(一)现阶段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情况。
1、城市、农村低保。截至11月,全市城市低保对象4885户、11074人,共发放保障资金1762.5万元;全市农村低保对象达到7232户、16025人,共发放保障资金969.1万元。
2、农村“五保”供养。目前共有3644人享受“五保”待遇,其中集中供养1329人,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元;分散供养2315人,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300元。共发放“五保”供养经费540.17万元。
3、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我市对集中供养的1329位“五保”老人和373名符合救助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进行了医疗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06.8万元;对已申报的70名需要救助的大病医疗患者及时进行审核批准,预计救助资金总额将达到126.6万元,比去年增加1.2%。同时,还为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补助,共拨付补助资金49.6万元。
4、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目前全市共有126户享受了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其中城市低保户32户、农村低保户34户、困难群众60户,截至11月共发放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10.2万元。
(二)加大宣传力度,实施阳光操作。一是宣传形式多样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了全方位、多渠道、大范围的宣传,发放了城市低保“十五不准”单册3000份;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行风评议活动,发放《低保政策一册通》1份;走进“政风行风热线”访谈节目,对低保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在应城广场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民政政策宣传活动,现场答疑并发放大量宣传资料;与应城电视台联合主办了“走进民政,关注民生”的主题交流活动,让人民群众对低保政策有了更多的了解和关注。二是低保热线制度化。及时受理低保、“五保”供养和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的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和调查核实工作。共接到咨询、投诉电话860多人次。三是业务培训经常化。组织低保工作人员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有效地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加强动态管理,完善低保政策。4月6日到6月6日,市民政局与城中街道办事处及有关社区工作人员组成4个工作专班,对中心城区的3411户、9032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入户清查;7月6日至8月6日,按照孝感市“城市低保十五不准”的规定,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人员进行了集中评议,共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268户、3404人,调整637户、2020人,新增454户、871人。9月份,市民政局又组织了7个专班,用1个月的时间对全市382个村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一次全面核查和集中评议,共取消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200户、445人,调整73户、145人,新增137户、300人。我市还积极争取省民政厅支持,在原有农村低保对象的基础上新增了6005人的指标,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了低保政策。通过两次城乡低保清查,取消了一批、调整了一批、纳入了一批,社会反响良好。既做到了动态管理,又宣传了低保政策,同时也消除了社会上不满的人情保、关系保。
(四)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五保”供养。,我市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经费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800元和1300元。为全市3644名“五保”对象每人每年划拨100元门诊费用和向医保部门缴纳30元医保费用,对他们在医保部门报销费用后剩余部分的50%予以报销,缓解了“五保”老人看病难的问题。协调各乡镇按政策落实福利院生产经营用地,鼓励农村福利院开展院办经济改善老人生活。从公益福利金中拿出近50万元对16所农村福利院进行了改扩建,今年又争取省民政厅资金近40万元对杨河镇中心福利院进行完善配套,达到了一级福利院标准。目前全市共有农村福利院24所,实现了愿意集中供养者“应养尽养”的目标。
4.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 篇四
省科技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了我省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所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必将对推进全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实施起到积极的作用。现将贯彻落实审议意见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抓好规划衔接的问题
(一)关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国家规划对接问题。去年10月10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出台,下一步还将组织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等。待国家规划出台后,我们将认真进行对接,做好我省规划修订工作,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省发改委牵头)
(二)关于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十二五”规划相衔接问题。“六个一”工程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之一,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六个一”工程的中心任务。在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时,已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进行了衔接。我省目前正在编制“十二五”规划,其中,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是重要内容之一,将是“十二五”期间我省大力推进的重点工作。今后,在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我们将根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发展和“十二五”规划的实施进程,对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科学发展、持久发展。(省发改委牵头)
(三)关于加强新兴产业高端战略性研究问题。目前,我省正与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合作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态势研究,探索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实施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同时,还将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相关企业加强对国内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趋势进行跟踪研究。(省科技厅)
(四)关于各产业进展不一,部分设区市发展方向不明,要尊重发展规律,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问题。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等部门将根据全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对各设区市及时做好指导工作。各设区市重点发展方向详见第四部分。(省发改委、省工信委、各设区市政府)
二、关于做大、做强、做全产业链的问题
(一)关于延伸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链,大力发展中下游产品的问题。今年2月24日,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国防科工办印发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延伸产业链发展规划,包括:光伏、风能核能及节能技术和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航空制造、半导体照明、铜、钨和稀土、非金属新材料(有机硅)、非金属新材料(无机非金属新材料部分)、生物和新医药、绿色食品、软件与信息服务等11个子规划,为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链向上下游拓展延伸,创造了良好条件。(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国防科工办、省农业厅、省文化厅)
(二)关于着眼长远、着眼于高附加值,加强科技创新和“六个一”工程的内部协调配套,发展技术含量高、价值链高端、有整体竞争力的整机产品和相应服务业问题。自今年7月份以来,我省先后召开了12场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推进会,引进了一批重大项目。今后将围绕“六个一”工程的内部协调配套,瞄准技术含量高、处于价值链高端、有整体竞争力的整机产品或能形成相应服务业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招商引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自
主创新的支持力度,提升其服务“六个一”工程的能力和水平。(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国防科工办、省科技厅、各设区市政府)
三、关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问题
(一)关于政府产业政策或产业激励政策应重点支持企业科研,对取得科技成果转换的项目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问题。2007-2010年,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重点推进”的原则,省政府整合现有财政资金7亿元,建立高新技术产业扶持机制,支持119个省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省级安排的科技三项费70%以上用于企业进行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等,支持企业科技进步。下一步,还将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进一步发挥政策对新兴产业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
(二)关于防止有些科技企业在得到优惠后转移末端产业到外省,而把前端有污染、高耗能产业链留在我省问题。下一步,将由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专门研究制订具体措施。(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
四、关于加强资源整合的问题
(一)关于“六个一”工程其余“五个一”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个核心来部署、配套和配合问题。“六个一”工程实施以来,在省领导的高位推动下,坚持以产业发展为核心,要求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创新型企业培育、研发平台、特色基地和创新团队建设,都以促进产业发展为目标。下一步,我们将在此基础上加大重点突破与系统推进力度,更好地统筹新兴产业、拳头产品、骨干企业、重大项目、创新平台、特色基地和创新人才,调动各方积极性,使各方资源进一步集中到促进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来。(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国防科工办、省农业厅、省文化厅)
(二)关于各地要突出重点,有所侧重,形成特色问题。省政府明确规定,各地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突出1-2个重大产业,实行差异化发展、错位发展。其中重点支持新余、上饶、南昌、九江等市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产业。支持赣州等市发展钨和稀土精深加工高新产业、现代电子信息服务产业。支持九江、南昌、景德镇、萍乡等市发展汽车、先进制造业及装备业。支持宜春、新余、九江等市发展新能源及锂动力电池产业。支持南昌、吉安、鹰潭等市发展半导体发光材料及绿色照明产业。支持南昌、九江、景德镇等市发展航空制造产业。支持鹰潭、上饶、新余、九江、萍乡等市发展有色金属高新技术产业。支持景德镇、宜春等市发展非金属新材料产业。支持吉安、南昌、赣州等市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支持抚州、吉安、宜春、赣州等市发展生物医药、绿色食品产业。支持萍乡、南昌等市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省工信委、省发改委、各设区市政府)
五、关于引进科技人才的问题
(一)关于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积极引进科技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问题。我省历来重视科技人才尤其是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的引进与培养,近三年来共引进博士以上的国内外优秀高层次人才1000名左右。下一步将重点实施“赣鄱英才555工程”,面向海内外引进500名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来赣创新创业,柔性引进500名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国内顶尖水平的高端人才为赣发展服务,立足本省选拔5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同时,认真实施好《江西省鼓励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试行办法》等人才政策,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二)关于重视培养产业技术型、应用型人才问题。目前,省人保厅正在组建省高级技师学院,同时对全省在校技工生补贴3000元。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三)关于把高校面向新兴产业的相关专业建设纳入“六个一”工程范围问题。我省高校已全面介入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下一步,将做好十大战略新兴产
业人才需求状况的摸底,做好高校招生专业及人数与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尤其是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的结合。(省教育厅牵头)
六、关于启动新的科技专项的问题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评审立项机制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完善:一是调整评审专家库,增加企业专家和经营管理专家,专家总数由300余人扩充到500余人;二是改善专家形成办法,细化专家分组,按项目领域及专家比例,分别随机产生评审专家,保证专家的代表性,并严格保密工作;三是进行项目现场评估,剔除不具备建设条件或申报条件的项目;四是以专家评分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现场评估情况,形成拟扶持项目,报领导小组审议。(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
5.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 篇五
下面,根据省委通知要求,现将我县整改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中央巡视组向**反馈巡视意见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摆上重要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一着不让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一是迅速组织传达学习。**日,中央巡视组对**巡视意见反馈后,我县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自觉抓好整改纠正。**日,我县再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在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和省、市委督查动员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坚持从县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做起,层层组织学习贯彻,切实增强整改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及时组建工作班子。县委专门成立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全县整改落实中的重大事项,强化工作督导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小组,分别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工作整改专项小组。我兼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工作三个专项小组组长,常务副县长**同志兼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专项小组组长。县人大、政府、政协和承担整改任务的**个部门单位也都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县委研究制定了全县整改落实工作分工方案,明确由我对巡视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各专项小组组长对分工任务整改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各位成员承担领导责任,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当然我县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还有不少工作需要强化,少数党员干部存在政治上不敏锐、不敏感的问题,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止不力;少数干部党性观念和政治意识淡化,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存在选择性执行问题。对这些存在问题,我们都一一列举出来并提出整改要求。
县委紧紧围绕中央巡视组反馈的**个方面**条反馈意见、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我县提出的“四个着力、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市委明确的**个方面**项**条整改措施,结合县情实际,研究制定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和整改工作方案,细化为**个方面**项**条具体整改任务,逐一明确牵头县领导、承办部门和承办人,逐条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不漏、整改到位。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县委多次召开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各专项小组扎实抓好整改的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对整改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坚决不予销号,限时整改到位。
二、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整改,确保反馈意见落到实处
县委严格按照巡视组对**反馈的**个方面**条具体意见,除第**条“省委对有的地方巡视工作存在走过场的现象”未列入对照检查内容外,其余**条均逐一明确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整改落实。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中央巡视组分别提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纪委查办案件力度不够”等**个方面问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县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列出了党委集体和班子成员**项、纪委**项责任内容及**个方面保障措施。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和问责办法,县委常委会每年向县党代会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组织对全县**个镇区、**个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专项检查考核,对**个单位因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实施“一票否决”,对落实责任不力的**个单位*名责任人实施问责追究。在推进纪委履行主责主业方面,县委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对县纪委内设机构实施三轮调整,成立**个纪检监察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将县纪委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从**个精简到**个,并从编制、经费、干部使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县纪委坚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年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件,同比增长68.9%,案件数量和增幅均处于全市前列。对全县镇区和部门单位纪委书记分工兼职情况进行清理,要求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协管其他业务工作,不再兼任其他党政职务或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学会、协会、议事协调机构的领导职务。研究出台《镇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县属事业单位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从提名条件、干部来源、提名考察程序等方面,明确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的具体要求。目前空缺纪委书记的**个镇、**个部门人员已全部配备到位。在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按照“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要求,建立健全违纪问题揭露发现机制,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中央巡视组转交办的**件信访件已全部查结,其中反映属实或基本属实的**件、立案调查**件,实施“两规”调查**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人、诫勉谈话**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县级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制度》,通过廉政风险排查、信访举报、专项治理等多种渠道,掌握党员干部身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违纪线索,做到轻微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同时,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部门案件线索定期移送、纪审联动等机制,加强与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在整治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方面,着力查处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三资”管理等领域案件,先后查处了**等一批典型案件。针对暴露出来的漏洞,出台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工程建设、安置房分配管理等制度**项。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大力推进电子化招投标,实现资金节约率达23.89%;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场准入、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失信主体实行联合惩戒。在整治基层权力寻租方面,出台《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政府职能转变与简政放权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6.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 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挺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在思想上真正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眼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综合平衡观念,正确处理发展需求与财力可能、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债务风险意识,正确处理发挥政府性债务正面作用和防控债务风险之间的关系,做到举债有度,风险可控,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完善监管机制,提高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效。统一债务统计口径,全面真实反映债务状况。完善债务偿还机制,多渠道充实偿债准备金。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动态监控,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在严格控制各地政府性债务规模的同时,重点做好三个指标均超警戒线的29个市县的政府性债务监控工作。制定具体的乡镇债务偿债计划,落实奖惩措施。加强负债项目的财务监督,逐步开展对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债务偿还能力的绩效评价。要将政府性债务管理作为评价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并建立相应的问责和追究机制。
三、清理整合投融资平台,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按照国务院有关加强政府融资平台管理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堵疏结合、平稳过渡的原则,清理整合政府投融资平台资源,努力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在制止不规范经营和融资行为,控制好地方政府总体债务风险的同时,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的问题。引导和鼓励民间投资进入政府性投资领域,积极探索新型投融资模式,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方式的多样化。
四、严格落实并逐步完善省政府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各级政府要规范举债行为,制定年度债务收支计划,报同级人大或常委会审议。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职责,修改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对未按规定举借债务、违规对外担保的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的规定。深化政府综合预算改革,逐步使包括政府性债务在内的各项政府性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加快推进政府性债务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7.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 篇七
况汇报
按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现将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意见》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的措施
按照《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意见》有关要求,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中我办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作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结合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和职责。
(二)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意见》的学习、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提高干部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还利用政务门户网站、信息化办网站和《信息化通讯》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的典型案例,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参加各种会议、技术交流、座谈讨论等形式,加强对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载体。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有关要求,对兵团信息化办政务网站进行了进一步完善,网站政务公开的相关内容,实现了网上项目申报、表格下载、资质网上受理、考试报名查询等网上办事功能。增加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导航、业务指南、领导信箱、网上调查、下载中心等相关栏目的服务功能。建立了“倍增计划”、“电子发展基金”、“资质认证”、“双软认定”等项目管理平台,公开了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设立专门受理电话,接受有关问题的咨询。
(四)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现基于栏目体系架构建设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平台已经完成,根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有关要求,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举办培训班举办。
二、面临的困难
一是由于编制等原因,还没有专门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方式;二是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政务信息共享机制还不健全;三是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标准和规范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执政,服务基层的工作理念,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制度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信息化发展和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等文件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和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工作质量。
(三)进一步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务网站效能,不断提高电子政务应用水平,拓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渠道和范围。
8.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 篇八
作意见》情况汇报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见》的通知(纪„2012‟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对《意见》学习贯彻落实。现将我局学习贯彻落实《意见》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宣传《意见》情况 :
1、广造声势促学习
我局把学习《意见》作为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5月15日上午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意见》,全面把握思想精髓,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在学习中,我们对“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进行了持续深入的学习,并就怎样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意见》作出统筹安排,提出具体要求。召开了组织学习情况汇报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共同讨论《意见》的学习情况。通过强化学习、宣传、教育,使《意见》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内化为党员干部的观念,外化为其行为,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自觉性。促进党员干部职工
廉洁自律,强化服务意识,推进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的转变,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
2、坚守“六个严禁”促自律
通过深入学习思考,我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意见》,学习、牢记准则内容,把握准则精髓,是执行准则精神和要求的基础和前提,最根本的是启发自觉、廉洁自律,注重在思想上设防线,在心灵上构筑堤坝。要坚决守住“六个严禁”: 一是禁止公务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宴请和馈赠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二是禁止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或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三是禁止借干部提拔、交流、调整之机公款吃喝,破张浪费;四是禁止在召开会议和举办培训班期间相互公款宴请、赠送纪念品或借机组织观光旅游;五是禁止向所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转嫁接待费用;六是禁止工作日午间饮酒。
(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
鉴于旅游部门实际,我局提倡“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现象的滋生,做到节约办公、文明办公,科学办公。没有出现领导干部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在旅游工作中,没有脱离旅游工作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和党群干群关系的情况。
(三)我局目前虽然没有涉及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但是,局领导班子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意见》和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时时刻刻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责任制,“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率先垂范,公正清廉、艰苦奋斗,切实履行了领导责任。按照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加强机关管理和班子沟通协作,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团结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三、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检查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各项政治纪律,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执行“六个严禁”规定。
2、对照检查。围绕遵守“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分别进行逐一对照检查。未发现有禁不止现象。
3、开展专项违规违纪收送款物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我局将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为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党风政风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市局
9.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 篇九
开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开江县2010年县级部门预算方案的决议》和《关于对开江县2010年财政
预算1-6月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县人大《关于批准开江县2010年县级部门预算方案的决议》(开江人发„2010‟11号)和《关于对开江县2010年财政预算1-6月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开江人发„2010‟23号)的要求,现将本对以上决议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批准2010年县级部门预算方案决议》的落实情况
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预算法制观念,把做好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等工作作为加强和改善部门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不断完善以政府财力收支为核心的预算编制体系和预算执行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刚性预算+专项预算+绩效决算”的财政运行机制,强化“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规范预算追加程序,实行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更加科学、规范,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 1
效益,确保了部门预算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保证了部门工作所需始终控制在预算指标之内。同时,今年对预算进行调整的有关事项,按照规定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执行,杜绝了预算执行的随意性。
截止11月底,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含上级专款)实现99603万元,占调整预算数(含上级专款)的86.98%,同比增长50.79%,预算方案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对《2010年财政预算1—6月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按照审议意见,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及时解决。一是加大财源建设,增强收入后劲。运用贴息、担保、补贴等多种形式,支持恒昌机电、山参葛业、梨梨生物等企业发展,努力培育壮大优势产业,促进产业集约发展。二是强化财税征管,确保任务完成。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的管理,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强化非税收入监缴、财政专户管理和票据管理,防止财政收入体外循环。三是优化支出结构,增强保障能力。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全力确保职工工资、补贴津贴、救济救灾等重点刚性支出和教育、卫生、社保等社会事业发展。四是加强财政监管,保证运行平稳。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改革,提升财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先后开展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社保专项基金、国有企业财务状况和工程建设领域等专项检查,查处违纪违规资金858万元。全年共完成概算、2
预算及竣工结算项目评审512个,送审金额21738万元,审定金额19136万元,审减金额2603万元。
预计到年底,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9608万元,占年预算的113%,同比增长30%。全年一般预算支出将达到12亿元,同比增长19.8%。
二○一○年十二月 日
主题词:综合 财政 经济 报告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12月 日 印
10.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 篇十
组成人员对《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委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去年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将审议意见转至市政府办公室办理。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教科文卫工委于11月8日、11日,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就市政府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在常委会韩晓方副主任的带领下,代表们赴遂川县、万安县、泰和县和吉州区进行调研,听取了遂川、万安、泰和、吉州四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汇报,并实地察看了一批职业学校。通过实地察看和座谈,代表们对市政府的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同时,对以后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成效
虽然我市的职业教育还面临着一些短期内难以克服的困难,但是,通过近一年来的整改,职业教育工作有了新变化、出现了新亮点、涌现了一些新典型。
(一)宣传力度在加大,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有优化。市政府在制订《吉安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过程中,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和重点职业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共识。各地、各部门利用多种形式对《职业教育法》进行全-1-
方位、立体式学习宣传,着力营造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媒体宣传。市教育局在中国吉安网开设职教频道,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在井冈山报开设职业教育宣传专栏,集中宣传我市中职学校多年来的办学成果、成才典型、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遂川、万安、泰和县充分发挥县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推广职业教育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广泛介绍职业教育发展的美好前景和广阔空间。二是活动宣传。市教育局将每年4月份定为“职业教育宣传月”,将每年的全市中职学校技能竞赛节扩展为全市职业教育节,进一步丰富了活动内容,扩大了职业教育的影响。万安县借助县广场文化活动月及全县有影响的教科研活动、校庆等,宣传职业教育。三是会议宣传。万安、泰和县通过各种形式的会议,宣传《职业教育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引导全县上下充分认识发展职业教育的重大意义,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二)政府投入在增加,职业教育保障水平有提高。一是落实政策。根据《职业教育法》的要求,市政府在今年出台的《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从2011年开始,市、县两级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30%。同时规定,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按2.5%提取。二是财政投入增加。2011年,市本级职教专项资金从去年的5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各县(市、区)每年也相应安排了不少于30万元的专项资金;万安县去年安排了20万元用于县职业中专征地,财政每年还下拨3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县职校聘请校外专业技术教师,下拨2万元用于县职校教师节走访慰问;吉州区今年安排外聘教师专项经费20万元,落实了中职助学金政策,配套补助中职和技工学生金额95万元,还为488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免费入学。三是积极向上争资。2010年,市有关部门争取到国家和省级项目6个,项目资金计800万元。同时,大力鼓励民间投资,吉安凯诺商贸经济管理学校自筹资金600万元,在吉州区工业园兴建了标准教室和实训车间。
(三)办学模式在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效果有好转。在职业教育办学过程中,我市职业学校不断创新办学模式。2011年,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校企合作、校校联合办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大力推进职业学校与园区企业双向对接合作的实施意见》。据市教育局统计,目前,全市有28所职业学校与市内外106家企业开展了联合办学和校企合作办学。如华忆电子工业中专与井开区7家企业进行了校企合作对接,签订了“订单培养”协议。遂川职中走“学校围绕市场转、专业围绕产业转、人才培养围绕需求转”的路子,提出了“把企业引进学校来、把专业办到企业去”的办学新思路,近年来,相继引进深圳天煜创信公司来校联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专业,引进福建固安特五金有限公司来校联办计算机应用专业,与广东海丰鞋业联办,将皮革工艺专业办到企业去。目前,遂川职中正在申报省教育体制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项目。
(四)办学资源在整合,职业教育发展后劲有增强。市政府对全市各类公、民办职业教育的布局结构和发展重点进行统筹规划和整合,在市城南新区规划了1000亩的职业教育园,实施吉安师范学校、吉安市技工学校、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等3所市属中职学校“退城进园”计划,并在此基础上积极筹建井冈山职业技术学院。规范职业学校办学行为,2010年市教育局出台了《吉安市职业学校检
查办法》,随后对全市59所职校进行了年检,对达不到办学要求的井冈山诚成计算机学校、峡江县富康职业技术学校等9所职校撤销了其办学资格,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各县(市、区)也对职业学校进行了调整与优化,同时,为适应职业学校的办学需要,各县(市、区)加大了对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吉州区对辖区内的吉安市中等专业学校采取弹性编制、定编不定人的办法,保证学校专业教师聘任。万安县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从构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入手,通过选招在职优秀教师和优秀毕业生、聘请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等形式选聘职校教师,有效解决了师资不足的问题。
二、仍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充分肯定整改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代表们也感到我市的职业教育工作仍然面临着一些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如:重视职业教育的社会氛围仍然不浓,重普教、轻职教的问题仍然突出;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普遍不足,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普遍较差;专业师资奇缺;生源少,规模小的职校偏多,等等。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的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为吉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下阶段,各级政府要应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壮大。为此,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普通教育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及时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结合本地的实际,加快实施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和
发展的意见》,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采取多种形式,尤其是市级主流媒体要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法》的宣传力度,转变家长和学生“重普通教育,轻职业教育”、“重文化知识,轻技能培训”等就学就业观念,营造发展职业教育的舆论氛围,在全市上下形成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共识共为,为实施职业教育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各级政府要采取向上争、政府投、民间筹等多种方式,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努力改善我市职业教育办学条件。一是要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职业教育法》规定的标准,安排足额的教育附加费用于发展职业教育,做到专款专用,并逐年增加。二是要积极向上争资。精心包装一批职业教育项目,积极争取省里及国家对职业教育方面的专项资金。三是要引进民间资金。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自办职业教育,并发动社会各界捐资扶持职业教育发展。
(三)进一步加速资源整合,集中力量打造品牌。各级政府要以打造我市职业教育特色品牌为目标,进一步优化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将我市职业教育不断做大做强。一是要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对不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采取合、并、改等形式进行重组,集中打造一批办学规模较大、办学实力较强、办学特色鲜明的中职学校。二是要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根据各地工业园区产业布局、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积极调整专业设置,并重点扶持一批特色专业发展,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以满足企业和市场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三是要进一步创新办学模式。采取校企合作、校校联合办学、定单式办学、工学结合等形式,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
(四)进一步加快师资建设,不断提升办学质量。一是要积极引进人才。制定优惠政策,大力引进高学历专业人才及企业生产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工程技术人员,提高专业教师的整体素质。二是要加大培训力度。采取国家、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下企培训和校本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双师型”教师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三是要加强教师管理。制定完善公办职业中学教师的管理办法,给学校在岗位设置、特聘岗位待遇等方面一定的自主权;给民办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定、业务培训、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与公办职校平等的待遇。
11.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 篇十一
议意见
发布日期:2008-11-23
访问次数: 716 字号:[ 大 中 小 ] 越城区人民检察院:
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潘浩检察长所作的《关于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05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认真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控告案件,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方法,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指出,我区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扩大社会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加强沟通、提高办案效率等方面尚待改进。为进一步推进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开展,会议要求:
一、要加强宣传,进一步扩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要进一步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了解民行检察工作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程序,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扩大民行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和知晓度,从而不断拓展申诉案源,更好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法律实施、维护司法公正的职能,提高新形势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地位,进一步发挥民行检察的监督作用。
二、要创新工作理念,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效果。要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拓展监督领域,完善办案程序,加快工作节奏。要切实加强抗诉监督,突出办案重点,坚持抗诉和息诉并重的方针,切实发挥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定纷止争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和谐稳定; 要继续加大民事行政检察的法律监督力度,把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三、要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营造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环境。要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在调卷、开展民事督促起诉、提高再审效率等环节上加强配合,为民行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对于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对于应当提请抗诉的案件,要采用再审检察建议、抗诉等多种形式,灵活地进行检察监督,从而达到既维护法律尊严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使民行检察工作与审判工作既互相监督又互相配合。
12.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 篇十二
8月11日,路政管理所接到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浚县优化发展环境“十条意见”》的通知》(浚发„2010‟9号)和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违法占地违章建筑实施责任追究的意见》(浚组„2010‟37号)文件后,结合我县路政管理工作实际情况,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增强路政执法工作的动力和压力。接到县委、县政府及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下发的两个文件后,我所在不影响正常执法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下班和晚上进行组织学习。一是召开所长办公会,领导班子率先学习。通过学习一致认为这两个文件对当前的路政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同时又是工作压力,因此我们要在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好落实好这两个文件。二是在8月16日路政工作例会上集中学习,要求各中队结合路政、治超执法工作实际,在全中队人员中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增强路政执法工作的动力和压力,用两个文件来推进路政、治超执法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在刘坡超限站和钜新线流动治超点,各中队在执法现场组织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服务观念,以素质提升促进工作成效。
二、及时查处涉路违法案件。
按文件要求,我们针对路政治超执法工作实际,采取各项有力措施,严厉查处路政违法案件:一是加大路政巡查力度,在集中清理整顿基础上,及时发现并严格处理新的违法行为。二是建立路政执法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对台账登记的事项及时跟踪问效。8月13日,我所路政巡查人员在善大线K13+050—K13+480处发现有违法建筑正在施工,立即进行制止,并将相关情况在工作台账登记并上报县政府主管领导、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并通报给违法建筑所在地王庄乡政府。三是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工作中,明确人员分工,在违法案件查处中做到检查和处理分开,严格按执法程序处理违法案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登记,有效杜绝了在路政治超执法工作中的人情案、人情车、随意执法等现象。并针对治超工作中出现的社会闲杂人员收钱“带车”现象予以坚决抵制,及时劝阻,严防其向治超执法队伍渗透,出现内外勾结、以权谋私、以权谋利等败坏治超执法队伍形象的现象。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局领导、局监察室和路政所领导班子不定期对路政和治超执法案件、执法现场进行明查暗访,重点检查执法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执行有关制度和落实纠风治乱要求等有关情况。五是公开接受监督。在刘坡超限运输检查站和流动超限稽查点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各项措施的实施,有效整顿了执法风纪,规范了执法行为,严厉打击了各种涉路违法行为,确保公路完好畅通。
三、制定措施,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及时严格查处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非法占用公路和公路用地、损坏公路及附属设施、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等各种涉路违法案件,保障公路完好畅通,提高公路服务水平。
二是推行阳光政务,公开路政许可项目、条件、依据、程序。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禁超范围执法、不规范执法、野蛮执法等,杜绝公路“三乱”。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预约服务制等文明服务制度,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工作程序。
四是推行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和人性化执法,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超限运输车辆实行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超限违法程度较轻的实行首次免于处罚,教育警告后放行等人性化执法方式。
五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实行执法过错追究。对已处理涉路违法案件和执法现场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凡有执法过错或者错案的,严格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是全所路政执法队伍从一线执法人员到队长、所长逐级签订“廉政承诺书”,用承诺的形式规范约束自己在执法工作中的言行。
浚县交通路政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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