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合同风险管理(精选9篇)
1.商业银行合同风险管理 篇一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
__
5、若因项目之缺点或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乙方与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9、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10、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1、对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3、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按《国家商业物业管理移交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财产移交;
1、物业管理服务费(无论甲方支付或业主支付)自﹍﹍﹍年﹍﹍月﹍﹍﹍日起开始由乙方收取。
2、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元;
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政府物价部门审核后的标准调整收取;
4、未售出的空置商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元;
5、鉴于甲方在商铺销售推广时,减免了部分商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该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总额为﹍﹍﹍元人民币,甲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之日三日内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含公共水电分摊费)。乙方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不再向这些商铺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6、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未按规定时间交费,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费额5‰的标准加收滞纳金。
7、露天车位:汽车:5元/次,包月400元/辆;
8、车库:汽车:5元/二小时/辆,包月300元/辆;
9、自行车临时0.20元/辆,过夜2.00元/辆,包月50元/辆;
10、电动自行车0.30元/辆,过夜5.00元/辆,包月100.00元/辆;
11、摩托车临时0.50元/辆,过夜10.00元/辆,包月200元/辆;
本条
2、公用水电费(含电梯用电费)分摊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商业银行合同风险管理 篇二
(一) 人民银行采购合同的涵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此可将政府采购合同定义为政府采购人或由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政府采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涵义, 可以对人民银行采购合同定义为人民银行及其各级机构 (采购人) 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之间设立、变更、终止采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人民银行采购履约和验收的重要依据, 是处理人民银行与供应商之间的交易以及可能出现纠纷的主要依据。
(二) 人民银行采购合同的法律特性
人民银行采购合同属于政府采购合同范畴, 具有政府采购合同所具有的所有特性。一是人民银行采购合同属于一般民事合同, 但又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人民银行采购合同的拟定不仅要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而且还要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法》第42条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 人民银行采购合同属于政府采购合同, 自然应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人民银行采购合同在遵循《合同法》的一般原则的同时, 还要遵循与其行政相适应的法律原则, 主要有公开性原则、竞争性原则和公共利益性原则。二是人民银行采购合同属于行政合同, 它是人民银行及其所属于机构为有效履行中央银行职责进行采购而产生的合同, 采购合同一方为人民银行及其所属于机构。三是人民银行采购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即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之间存在对等给付义务, 且当事人一方取得权利必须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这个代价一般是指支付报酬或酬金, 报酬或酬金属于财政性资金。四是人民银行采购合同的拟定必须以采购文件 (包括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采购文件等) 为基础, 不能脱离采购文件的基本原则与范围。
二、基层人民银行采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采购合同文本混乱, 要素缺失
目前, 政府采购合同尚无统一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 基层人民银行使用的采购合同文本五花八门。多数基层人民银行采购人员由于缺乏拟定采购合同的能力, 一般都是使用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文本, 并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简单修改。由于为基层人民银行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规模小, 管理水平不高, 加上其利益的驱动, 所提供的合同文本要素不齐, 合同条款不规范, 有的甚至有意规避供应商的责任, 加重人民银行的责任, 基层人民银行合同管理人员如果没有识别出来, 可能会影响采购目标的实现, 甚至可能会造成合同法律风险, 导致人民银行采购资金的损失。
(二) 采购合同审核流于形式
合同审核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 是进行合同风险把控的重要环节。当前, 人民银行对采购合同审核的规定不够完善对合同审核人员应承担的责任未进行明确细化规定, 加上基层人民银行合同审核人员对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掌握不够, 合同审核人员一般只能对采购合同进行一些简单审核把关, 对合同要素和条款的完整性、合同文字的准确性和严谨性等审核把关不够, 使得审核过的多数采购合同仍然存在违约责任的职责划分含糊不清, 合同主体权利义务不明等情况, 采购合同仍然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资金风险。
(三) 采购合同签订不符合要求
有的基层人民银行特别是县支行, 由于采购人员合同法律知识的缺失, 在签订采购合同时, 经常出现一些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情况, 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将带来一定法律风险。一是对采购合同印章的使用不能正确把握, 从而出现部分采购合同印章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如有的基层人民银行使用部门公章或财务用章代替合同专用公章;有的基层人民银行对合同文本的修改未签章注明;有的基层人民银行采购合同甚至无供应商加盖的公章或其自身的合同专用公章。二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签名人员把握不准。如有的基层人民银行未对供应商合同签字人员身份进行核实, 确认供应商签字人员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有的基层人民银行对供应商的非法定代表人签订的采购合同, 未要求供应商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的基层人民银行甚至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员是否签字关注不够, 认为只要有供应商合同专用公章就符合有关要求。
(四) 采购合同与相关采购文件不一致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46条规定,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在实际采购管理过程中, 有的基层人民银行由于混用政府采购方式, 在邀请招标或询价采购中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 从而导致所签订的采购合同与邀请招标或询价采购的相关采购报价文件不一致;有的基层人民银行出于简化采购程序等原因, 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没有认真记录和留存与原有采购文件有差异的相关资料, 从而导致所签订的采购合同与留存的采购文件不一致的情况。
(五) 采购合同履行管理不到位
采购合同履行管理是采购合同管理中最重要的内容, 但由于基层人民银行对合同管理重视不够或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相关法律知识掌握不够等原因, 在采购管理中存在“重采购阶段, 轻合同管理, 重合同订立, 轻合同履行”的趋向。如有的基层人民银行不遵循合同法或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随意变更、解除、中止或终止采购合同;有的基层人民银行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不认真监控供应商合同履行状况, 不检查采购合同是否到期, 不严格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准和验收方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验收, 有的甚至未履行验收手续就支付采购款项。
三、基层人民银行采购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 对采购合同管理工作重视不够
有效的采购合同管理是人民银行实现采购目标的重要保障, 是确保集中采购制度有效执行的重要环节, 是防范和避免人民银行采购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当前, 某些基层人民银行由于对采购合同管理重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 致使采购合同管理手段单一, 控制措施不当, 采购管理与合同管理脱节, 合同变更和违约时有发生, 采购合同法律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
(二) 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
有效地进行采购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但目前基层人民银行的采购人员大多为兼职人员, 对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商业谈判、采购项目特性等方面相关知识和技能知之甚少, 相关法律知识不够, 在拟定合同文本、审核、签订和履行合同时, 对合同条款理解不透彻, 对合同隐含的风险难以进行有效识别, 致使合同文本要素不齐、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清、审核流于形式、合同签订不符合法律要求、合同履行不到位等情况发生。
(三)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提高采购合同管理水平, 需要有章可循, 需要规章制度的有力支撑。当前, 多数基层人民银行采购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散落于不同的制度规定中, 且过于原则, 操作性不高, 全面性、系统性差。由于采购合同管理人员没有具体明确的管理办法可遵循, 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主要依赖其责任心和对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和理论的正确把握, 一旦对其进行岗位调整或其缺乏责任心和胜任能力, 可能造成较大的合同管理风险。
(四) 对采购合同的监督力度仍显不够
当前, 基层人民银行采购合同的监督部门主要有纪检、内审、采购办等部门, 但由于众多原因, 多数基层人民银行采购合同监督部门主要将监督工作放在采购程序和采购过程上, 对采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监督重视不够。
四、加强基层人民银行采购合同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一) 建立健全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基层人民银行应提高对采购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在充分识别和评估采购合同管理风险的基础上, 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促进采购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采购合同管理制度应包括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合同签订与审核、法人授权委托、合同专用章、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档案管理、合同管理人员考核及合同管理奖惩考核等相关内容。
(二) 着力提高采购合同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胜任能力
提高采购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是增强采购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 基层人民银行应采取有效的激励约束措施, 着力提高采购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采购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重要性的认识, 增强其加强采购合同管理的责任意识和主动学习和研究合同相关法律和知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积极提供采购合同管理人员外出培训和进修的机会, 使采购合同管理人员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当前采购合同管理工作的新动态、新技能和新思路, 提高其采购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工作技能。
(三) 增强采购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能力
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动态的管理工作, 需要涉及合同条款的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与合同管理中, 并对合同履约的全过程进行动态的管理和控制。
1. 在采购合同签订环节:
合同拟订人员应熟悉和研究采购文件相关资料, 检查采购工作是否按规定的程序执行, 是否符合签订合同的条件, 并合理选择相应的合同表现形式;合同审核人员应检查合同主体的合格性、合同条款的完备性、违约责任的明确性及纠纷处理的合理性等相关内容, 并出具合同审核意见;合同签字人员应根据单位授权制度确定是否属于授权范围内, 并对授权范围内的采购合同进行关键性条款重点审核后方可签字确认。
2. 在采购合同履行环节:
签订合同的目的就是保障合同的有效履行, 防止合同纠纷, 实现合同权益。基层人民银行应改变“重合同订立, 轻合同履行”的趋向, 着力加强采购合同履行情况的管理。一是要加强合同档案管理, 并定期或不定期对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及时反映采购合同履行中存在问题和隐患、合同到期状况等相关信息。二是加强采购合同履行情况的验收管理, 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和采购合同规定的验收办法和标准, 对照供应商交付的采购标的进行全面验收, 努力确保采购标的符合采购合同和其他采购文件的要求。三是加强采购款项支付的管理, 基层人民银行应严格采购款项支付的控制, 在进行款项支付前, 财务人员应认真检查款项支付时间、金额、支付方式、支付对象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付款依据和审批手续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等, 着力控制采购资金风险, 确保采购合同履行到位。
(四)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加大采购合同管理的监督力度
有效的监督能够促使合同管理人员正确履行合同管理职责。基层人民银行采购合同监督部门应加强对采购合同监督的认识, 在其监督的职责和范围内定期或不定期对采购合同的订立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签订的采购合同是否与其他采购文件一致、合同要素是否齐备、签订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履行是否到位等, 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或整改要求, 努力提高基层人民银行采购合同管理水平。
(五) 提高采购合同管理的电子化水平
采购合同的电子化管理是提高人民银行采购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人民银行在开展采购合同管理过程中, 应积极探索电子化合同管理方法, 最好是由总行或省会级中心支行开发并推广运用计算机合同管理系统, 将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及时输入合同管理系统, 建立合同电子档案。这不仅能提高采购合同管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约束限制不规范的采购合同管理行为, 还能为合同资料的保存和查阅提供方便, 为采购合同监督部门开展合同管理监督提供方便和保障。
摘要:近年来, 基层人民银行不断扩大集中采购范围, 健全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规范集中采购行为, 完善集中采购工作机制, 集中采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作为集中采购重要环节的采购合同管理工作却很少受到更多关注和重视。本文拟通过分析人民银行采购合同的涵义和法律特性以及基层人民银行采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提高基层人民银行采购合同管理水平的角度提出一些粗浅对策和建议。以下所述内容仅代表本人观点, 与所在单位无关。
关键词:基层人民银行,采购,合同管理
参考文献
[1]王周欢.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政府采购, 管理前沿.2009, (6) .
[2]傅新忠.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作的实践思考[J].技术与市场, 2007, (11) .
3.论网络银行交易的电子合同法规制 篇三
一、合同法规制网络银行交易的缺位
由于合同在网络银行交易中的基础地位,虑及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电子合同在确定网络银行与其客户、网络银行与第三方之间权利义务及责任方面的关键作用,笔者在此围绕网络银行交易中电子合同对传统法律体系的几项重大挑战,简析其给传统民商法制度带来的冲击及相应法律革新的必要性。
1、确认电子合同法律地位与效力的法律规制的缺位。我国《合同法》在合同的订立一章中将数据电文纳入合同书面形式,在《电子签名法》的第三条以反言法对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等形式加以肯定,但在电子合同、数据电文及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效力及确切依据等方面却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这一系列相关法律规制的缺位势必会为电子合同的发展带来不稳定因素,不利于网络银行交易安全的构建。
2、传统合同法规则已不能完全适用于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以数据电文、电子签名为表现形式,从本质上来说,电子合同也是网络发展的衍生物,必然具有网络环境中存在的一些特性,如无形性和易于删改性。而在实践中,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的证据力以及电子合同的可执行力程度,是否与其他书面合同具有同等证明能力等,现行法律法规仅仅一笔带过,不能为实务中案件的处理提供详尽可参的法律依据。
因此,研究和分析传统合同法中的规定,充分考虑网络银行交易与电子合同的特殊性,对原有法律制度作出相应的改革,并确立新的关于网络交易安全环境下电子合同的法律规则势在必行,其对网络银行交易安全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二、构建电子合同法律制度体系
1、确定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确定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即通过成文法的形式,肯定电子合同及其中包含的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进一步赋予其相当于一般书面文件的法律地位。首先,电子商务活动中,交易双方当事人实施的是无纸化贸易,通过电子商务系统进行网上谈判,将磋商结果做成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签订贸易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标的商品的种类、数量、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期、交易方式、结算方式、运输方式、违约责任、服务、索赔等合同条款后,双方用EDI签约或用数字签字签约,形成电子合同,传递订单、提单、保险单等,这些电子单证被记录和保存在磁性介质中,储存于计算机的存储设备内,采用的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形式。以国家立法的形式,赋予了电子合同合法的法律地位,不容置疑。其次,电子合同是数据电文诸多形式的一种,数据电文内含电子合同。再次,《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按照电子商务交易对象分类,电子商务可分为四类:即商业机构、消费者、政府机构、消费者政府机构。其中商业机构对商业机构的电子商务是在企业与企业之间进行的,商业机构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是在企业与消费者之间进行的,商业机构对政府的电子商务是在企业与政府机构之间进行的。例如政府机构可将采购办公用品清单在因特网上发布,企业以电子化方式回应,经过选择确定供方,与之达成電子合同。这些电子商务活动的主体都必然要受到合同法的调整,合法的电子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而明确了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与效力,间接承认了电子证据的合法性,为我国采纳电子证据提供了法律基础。
2、设立电子合同的一般规定
21世纪电子商务将成为全球商务的主导模式,我国《合同法》仅在总则部分的第11条、16条、26条、33条和34条有所涉及,在《合同法》中设立电子合同的一般规定,将电子合同单列成一章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电子合同的订立是完全自动化、双方利用计算机进行,根据预先编制的程序,通过网络自动发出要约或表示承诺,而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电子合同的订立是在不同地点的计算机系统之间完成的,应如何判断电子合同的承诺是否生效以及该合同是否因此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呢?《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第二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对于此类既有规定,可作适当调整并纳入电子合同一章。
3、完备电子合同的其他规定
4.商业银行合同风险管理 篇四
(草样)
甲方:
乙方:
双方基于共同发展、互利互惠之原则,就关于山东最后企划咨询有限公司做____________招商及商场运营全程顾问之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原则
第一条:是指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约_________万平米,以下条文中商场皆指此部分。
第二条:乙方工作内容:
1、前期企划工作:包括市场调研后商场格局的规划、商业业态的界定及商业定位的详细方案。
2、对商场的管理工作包括:招商企划、带领招商、商场运营企划、带领商场经营管理,并在合同期内使商场能够正常运营并能够培养出相应的后继人才队伍。
第三条: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前期要兼任主要管理及企划工作,并由乙方负责人任商场执行经理,负责商场整体的运营及招商工作,甲方派出副总及各部门相应人员同乙方人员一起工作(双方本着共同做好此事业为最基本原则,严禁拉帮结伙)。
第四条:在合同后期乙方应逐渐培养甲方人员,要把甲方人员放在重要的管理职位上。
第五条:在合同期间整个商场的财务之工作,乙方项目负责人有知情权(指盈利或亏损状况)及审报权(如需支出费用,除日常费用(3万元)外的各项大费用提前一周申报),其它财务问题由甲方处理。
二、合作期限
第六条: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咨费金额
第七条:咨询管理费用共计______万元,咨询管理费用按月支付,并在每月月初的1日--10日内支付:
第一个月:______万元
第二个月:______万元
第三个月:______万元
第四个月:______万元
第五个月:______万元
第六个月:______万元
第七个月:______万元
第八个月十月份:______万元
第九个月:______万元
如甲方不能按时付费,乙方有退出及追究经济损失的权力。
第八条:在乙方开始工作后甲方应准备充足的准备资金,以使工作正常运转,此资金由甲方人员掌控。如因资金不到位而引起的乙方工作进度滞后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四、工作目标
第九条:乙方应本着高度的敬业精神,对此商厦进行招商及运营管理工作,保证商场在良好的状态下正常运营。
五、具体工作内容
第十条:乙方与甲方共同努力下,为此商厦走出一条全新的适合此商场长远发展的经营管理道路,并为甲方留下一整套健全的管理体制,及良好的运行模式和优秀的管理人才。
第十一条:乙方负责此商厦开业前的经营定位及商场布局等企划工作。
第十二条:乙方带领甲方的人员在开业前完成______的招商工作。
第十三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对此商场有人事任免权。
第十四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对此商场的经营管理有决定权,但要定期上报。
第十五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宣传活动,使此商场的知名度及美誉度不断提高。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尽量避免此商场在媒体上出现负面影响,发生危机公关时,甲乙双方有共同义务一致全力消除负面影响,维护商厦的信誉和美誉。
第十六条:在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不少于______元的广告费,以确保商场的知名度宣传。招商期间______元,开业前______元,开业后______元。
第十七条:甲方在合同期内应与乙方人员共同全力做好商场的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商厦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在合同期内,双方应共同维护好商场设备,并合理使用,努力降低运行成本。
第十九条:乙方派出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负责,大约在4-5人。
第二十条:其他人员工资应由甲方负责。
第二十一条: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在商场经营范围的充分挖掘其经营潜力,尽可能多的创造收益。
第二十二条:在合同期内,因甲方工程能否如期完工、能否按时验收等工程问题引起乙方工作不能如期进行的,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三条:商场税收问题由乙方提出解决方案,甲方负责进行协调、落实。第二十四条:甲方应尽量避免因自身的诉讼、债务纠纷等造成乙方对______________经营管理工作的干扰。如引以上方面引起乙方工作困难的,甲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因自身问题和工作需要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甲方应为商场的营业创造有利条件。利用一切资源全力协调地方政府、工商、税收、市场管理、环保等有关部门,为______的开业及运营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第二十六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和物业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乙方工作汇报。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乙方应重视和采纳。
第二十七条:在开始工作期间甲方应为商场准备相应的物品(例如办公用品、车辆等)此物品可以由乙方签领。
第二十八条:双方应严格按此合同条款进行工作,如有违约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负责。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地址:地址:
年月日
5.ABCS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 篇五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
(右中)农银承字(2012)第001号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承兑行咨询。
申请人(全称): 龙源(科右中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承兑人(全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科尔沁右翼中旗支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兑人同意承兑编号为 2012年第001号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清单》所列商业汇票。
第二条下列条件未满足的,承兑人有权拒绝本合同项下汇票的承兑:
1、申请人在承兑人处开立 一般存款账户。
2、申请人按照承兑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3、本合同项下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承兑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本合同项下有保证担保的,保证合同已签订并生效。
第三条申请人于汇票到期日前无条件将应付票据款(以下称票款)足额交存承兑人。从汇票到期日起,承兑人有权从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中直接划付票款。
第四条承兑手续费按票面金额的0.5‰计算,在承兑人同意承兑时由申请人一次付清。
第五条申请人应于承兑人同意承兑之日,按承兑金额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承兑人指定的保证金专户作为质押担保,在未付清票款前申请人不得申请使用,申请人至汇票到期日仍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承兑人可以保证金优先清偿票款不足部分。
第六条申请人承诺
1、申请承兑的商业汇票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
2、与持票人之间发生任何纠纷,均不构成其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的理由,票款在到期日前仍足额交存承兑人。
3、根据承兑人要求,提交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
开户行的账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4、对因承兑人垫付而形成的垫付票款及逾期罚息,承担还款责任。
5、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本、经营场所、经营管理方式及产
权组织形式的,及时书面通知承兑人。
6、申请人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承兑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提前书面通知承兑人,并经承兑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实施上述行为。
7、发生除前项所述行为之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承兑人,并落实承兑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8、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
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提前书面通知承兑人并征得承兑人同意。
9、申请人及其投资者不以任何形式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承兑人的债务。
10、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
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损,申请人应当及时提供承兑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1、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七条承兑人的权利与义务
1、承兑汇票到期,申请人不能足额交付票款,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予以拒付的情形外,承兑人凭票无条件向持票人支付票款。
2、承兑人因向持票人支付而形成的垫付票款自付款之日起转作申请人逾期
贷款,并按垫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伍拾(大写)计收逾期利息,不需另签借款合同。承兑人有权在申请人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划收票款及相应的逾期利息。
3、申请人发生诈骗及其他重大变更事宜,可能损害承兑人利益的,以及申
请人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承兑人有权要求申请人提前交存票款或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商业汇票承兑的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合同另行
签订。若采取最高额担保方式的,担保合同编号为/。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1)种方式
解决:
1、诉讼。由承兑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
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条其他事项
1、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由/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担保人各/份,贰
份,效力相同。
申请人声明:承兑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申请人(签章)承兑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6.银行委托贷款合同 篇六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贷款方式贷给________有偿使用。
二、甲方存入资金在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四、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单位正式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五、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六、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七、借款单位接受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的调查、监督和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八、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甲方指定的贷对象或项目,若因经济效益问题或其他意外损失,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本息,乙方不负经济责任。
九、借款单位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呆比照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手段,直至对贷款的担保人追索扣收应付的本息和罚息。
十、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________‰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帐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基数)的月________‰计算手续费,并从________单位帐户收取。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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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或提取委托贷款基金。
十二、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委托贷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十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委托单位: 公章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7.商业银行合同风险管理 篇七
如果把商贸关系在法律角度视为一系列的合同关系,那么诸多的商业纠纷在法律上得以最终解决,其所依之基础则可简单地归纳为两点,其一是证据采信,其二是合同解释。所谓证据采信,可视为法院或者仲裁庭在各方当事人已提供的一系列证据中运用相应的证据规则而最终认定、采用具有可信度和证明力的证据的过程。所谓合同解释,则可视为法院或者仲裁庭就合同所涉争议条款运用相应的解释规则而最终确定条款真实意思的过程;通过证据采信来认定案件的事实,通过合同解释来确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真实意思,并进而以所认定的事实与所确定的合同真实意思是否相符或违背来最终确定争议的责任承担方。
上述的表述,实际上不过是对商业纠纷的法律解决的最为简单和初浅的描述,但证据采信和合同解释在法律解决商业纠纷过程中的重要性却是毋庸置疑的,法院的法官或者仲裁庭的仲裁员每天的主要工作无非就是在个案争议中进行着上述两项活动。作为法律事务工作者,我们深知证据采信和合同解释规则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因此,如果律师参与了商业合同的起草,往往会将商业合同写得较为细致或者使用一些于日常生活中少用的专业词语,其目的主要就是为了避免因合同条款存在歧义或者纰漏而产生合同解释上的分歧或困难,避免在合同条款上留下纠纷隐患(当然,也不排除某些律师为了多收取律师费而有意为之);而在合同中经常进行一些程序性的安排(如书面通知),则是基于能够在合同履行中留存有相应的证据。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并非所有的商业人士都意识到上述二点的重要性。有些商业人士在进行商务活动中并没有证据意识,其认为发生的事实就是这样,法院或者仲裁庭就应该按照这样的事实来断案,但他却没有想想作为第三方的法院或者仲裁庭如何认定你所称的事实是真实的呢,无疑这需要证据的证明。同样,有些商业人士对合同条款的内容不予在意,认为只要把交易的基本情况大概说清即可,他没有想到,这些表面上看起来清楚但实际却没有清晰表达法律含义的合同条款日后可能产生的麻烦。
2009年下半年,我们即处理过一起纠纷,即因合同解释和证据采信存在障碍而不得不最终由当事各方互相妥协达成调解。该案件的标的并不大,只有人民币贰佰余万元,但案件却历时数年,并最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在再审过程中,案件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抛开案件的其他争议点,案件的情况可简述如下:
甲、乙、丙、丁方拟设立A公司,在A公司设立完成之前,甲即以A公司的名义与B公司签署购销合同订购纺织材料,并由B公司运送至C公司作为生产原料(C公司系由乙与其他方另行设立的公司)。此后,因某种原因,甲乙丙丁四人决定不设立A公司,四人与C公司签署协议,约定由C公司继续未履行的合同,并且C公司同意承担在该协议签署之前尚未支付给B公司的货款。据甲称,其在该协议签署后即将协议交给B公司,并且B公司同意由C公司偿还,而不需要由甲乙丙丁偿还;而B公司却不承认收到过该协议,更遑论同意了。
此后,B公司曾与C公司进行对账,C公司作出了分期还款的书面承诺。但因金融危机爆发,C公司因经营出现重大困难而倒闭。B公司在未能收回购销合同款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乙丙丁四人清偿。
该案一审法院认定,甲乙丙丁与C公司之间的协议为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虽然B公司没有签署同意转让的书面文件,但其与C公司签署对账明细等行为已表明其同意转让,因此,一审法院对B公司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B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则认为,虽然B公司与C公司进行了对账,但因为B公司之前就是将货物直接送到C公司,且B公司和C公司之间本身也存在经济往来,为了确定送货数量及付款情况,B公司和C公司进行了对账,并不表明该对账即是表明B公司同意甲乙丙丁与C公司的协议。并且,甲乙丙丁与C公司之间的协议虽然表明C公司承担欠款,但并没有表明甲乙丙丁将欠款转让给C公司,该协议此条款的内容不是债务的转让,而是C公司自愿承诺偿还欠款,这属于债务加入,而债务加入并不免除原债务人偿还债务的义务,因此二审法院判决甲乙丙丁向B公司偿还债务。
两级法院就该案作出截然不同的认定,最重要的原因即是对甲乙丙丁与C公司之间签署的协议条款的解释不同,即协议所称的C公司同意承担债务究竟是债务转让还是债务承担,二者之间有着巨大差别。合同条款的解释不同的根本原因即在于协议条款中除了C公司承担欠款的约定外,并没有明确的表明债务转让的文字。C公司承担欠款是债务转让和债务承担都能达到的法律效果,这就在解释上留下了可争议之处。
此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则是甲方没有B公司同意债务转让给C公司或者同意C公司承担债务而免除甲乙丙丁义务的证据,签署对账单一事并不能充分地达到上述证据的效果。
我们无法判断本案当时的实际情况到底如何,我们只能说从案件的现有证据来看,认定债务转让且B公司已同意还是存在困难的。因此,事后来看,倘若甲等人与C公司签署协议时明确约定是债务转让,并且要求B公司签署同意债务转让的书面文件,则本案的处理就十分简单了,甚至B公司因上述文件的存在而根本不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的小案例无非是想再次向大家表明,商业纠纷最终能否得到有利的法律解决,关键取决于证据的采信和合同的解释。当你未能以准确、恰当的文字表达你的意图,或者你未能就你依约履行或者对方未依约履行提供充分的证据,那么你的这次商业活动就是一次法律上的风险之旅,也许,你将会因此承受惨痛的后果。
8.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分析 篇八
关键词:工程合同合同风险管理措施
0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特定的工程项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工程实施阶段约束承、发包双方行为的法规性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高的行为准则。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大、产品固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受自然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大等特点,因此,合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本文就工程合同风险管理进行分析并给出对策建议。
1建设工程合同的有效情形和依据
工程合同风险管理首先应明确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和合同订立的依据。
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的权威解释是已于2005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根据《解释》第1条和第4条的规定,除《民法通则》、《合同法》等基本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应当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外,建设工程合同存在以下五种情形也应认定无效: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是没有资质等级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是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四是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五是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除此之外,就应当尽量认定合同有效。
当投标工程中标后,接下来是与发包人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由于每个项目的工程特点、工程要求和计价方式不同,所以这里着重介绍《专用条款》在谈判时的依据:
一是法律、行政法规。这是订立和履行合同的最基本的原则,必须遵守。也就是在双方谈判合同具体条款时,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是通用条款。《通用条款》各条款中有四十多处需要在《专用条款》内具体约定。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是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工作情况和施工场地情况。发包人何时提供图纸和施工场地,这是承包人做好施工准备和开工的最根本的先决条件。双方的工作情况和施工场地等因素,都是谈判《专用条款》具体条款内容的重要依据,离开双方的实际工作情况,妄谈合同具体条款,会造成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或违约事件。
四是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根据法律规定,招标工程必须依据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订立书面合同。招标工程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建筑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
2.1健康发展的市场机制有待完善。比如在承发包过程中的“双合同”、“阴阳合同”。业主在公开的招投标过程中与承包商签订一份合同,此合同是合法的,但却是仅供有关部门备案用的。在承包商中标后。业主会要求再签订一份合同,这份合同才是供实际执行用的,这类合同大部分是业主在不合法的情况下迫使承包商接受一些不公平要求。这两份合同,一份满足《合同法》要求,一份满足《招投标法》要求,但同时一份违反了《招投标法》要求,一份违反了《合同法》要求。
2.2合同管理意识不到位,造成合同作用难以发挥。当前好多承包商在项目实施中遇到利益纠纷问题后,往往不是按照合同条款去依法寻求问题的解决,而是希望借助各种私下关系,甚至委曲求全以求得问题的解决。业主方面则表现在:不按合同拨付款项;经常提出超出合同之外的要求:随意凌驾于合同之上、半预工程实施等等。承包商不依靠合同解决问题,可能会带来一时的便利,但也会使业主在以后更加置合同于不顾:业主对合同的不尊重将会造成项目管理的失控。
2.3合同管理人才匮乏。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很高的工作,需要有高素质、能把握全局的人。具体地说就是不仅要通晓法律知识,还要熟知工程项目的运作规律。然而,目前我国这种人才是非常缺乏的。
2.4有法不依,执法不严。2008年12月重庆市建委组织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共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79个,下发执法建议书12份,共计发现隐患300条。这只是偶尔的一次抽查所了解到的,没有被查到的违规或违法项目肯定还有不少,这是部分建筑企业有法不依,部分执法部门执法不严的反映。
3施工企业存在的合同管理的问题
3.1投标阶段的问题。首先是承包人对市场调查不够,在可选择的招标工程中,对某些工程的特点、性质、规模、业主资信状况、市场状况和竞争者状况等了解不够,不加选择,有标就投。其次是未全面了解发包人对招标工程的难度、对承包人的资质要求以及中标后的合同风险等。再次是未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进行认真分析、仔细审查。
3.2合同审查和签订阶段的问题。我国《合同法》明文规定:建设工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然而在实践中存在许多先施工再补签合同的情况,就使得这一法律规定流干形式,由于工程项目复杂,风险因素极多,为有效控制风险,这种情况应该坚决避免。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包括:①施工合同是否合法,建设方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②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⑨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④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⑤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⑥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o
3.3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存在矛盾,应该积极与对方协调,力争达成补充协议。而一旦无法协调成功,就应该通过索赔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工程索赔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重点在施工阶段,涉及范围相当广泛。比如工程量变化、设计有误、加速施工、施工图变化、不利自然条件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变化和工期延误等。对承包商而言,不善于工期索赔必然导致工期延誤的风险。不善于费用索赔必然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亏本。实践证明:如果善于进行施工索赔,其索赔金额往往大干投标报价中的利润部分,即将风险转化为了利润。
3.4合同备案的问题。主要包括法律意识淡薄;对承发包主体资格的审查缺乏深度;管理措施不配套;缺乏依法查处和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权威性:部分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较低。
4合同管理中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4.1合同法律环境不好。我国建筑业合同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
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漏洞可钻;有法不依的现象十分严重、执法不严的问题时有发生;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薄弱,合同未依法订立,导致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4.2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合同订立时缺乏预见性,缺少对合同文本的分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双方对某些条款的理解有差异或对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4.3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匮乏,对索赔工作不重视。合同管理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缺乏自我保护、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意识。对具有上述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应不断充实,以增强合同管理力量。
4.4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手段落后。在实际工作中,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合同管理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这就需要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一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
4.5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中总承包人和各专业分包人之间,及各分包人之间的合同界面不清,责、权、利不明确。
5建筑企业应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
5.1经济措施。业主在投资预算中考虑可能的风险,留有一定的风险准备金。在单价合同中专门对“暂定金额”以考虑在本合同实施中可能有遗漏或不确定的工作费用。而承包商以提高报价中的风险附加费,为风险作资金准备,以弥补风险发生所带来的部分损失,使合同价格与风险责任相平衡。采取一些报价策略,承包商可以采用一些报价策略,以降低、避免或转移风险。
5.2合同措施。合同中的保全措施,业主除了通过合同严格规定承包商风险,设置科学的管理程序以控制工程,而且可以设置一些保全措施,以防止承包商风险。或者通过谈判完善合同。减少或避免风险,是承包合同谈判的重点。合同双方都希望推卸和转嫁风险,通过合同谈判来完善合同条文,使合同能体现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和公平合理。
5.3工程保险。工程保险是业主和承包商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一般在合同中,业主都已指定承包商投保的种类,并在工程开工后就承包商的保险做出审查和批准。通常承包工程保险有工程一切施工设备保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伤亡保险等。
5.4技术和组织的措施。在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采取技术的和组织的措施,以提高应变能力和对风险的抵抗能力,配備熟知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合同商签。大中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建设方负责起草,建设方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其中可能隐含大量的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和建设方的反索赔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的谈判人员必须具有精通工程技术、法律、经营管理、造价及财务的综合素质,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以增加谈判的力量,提高风险识别的能力。
5.5工程过程中加强索赔管理。合同风险是由合同关系人的行为而产生的风险,通常也称为管理风险。其包括:发包方风险、承包商风险及其他方风险。发包方风险主要有因合同文件的叙述不准确或前后矛盾产生的合同文件风险、调研和设计错误风险、指令错误风险、工程量变动风险、资金的筹集和周转风险、拖延付款风险及企业破产风险等。承包方风险主要有施工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性能风险、不可抗力除外的其他原因引起的建筑物损害风险、施工管理不当引起工期延迟的工期风险、劳动安全风险及承包商企业破产风险等。其他合同参与人风险如专业承包商之间的施工协作风险、分包商和供应商破产的风险等。
6结论
9.银行借款合同 篇九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银行借款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银行借款合同范本1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借款人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 (币种) 佰 拾 万 仟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 月(自贷款发放之日起算)。
第三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 ,按 结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按合同利率计息,遇法定利率调整利率不变;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水平。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借款用途
此贷款只能用于 。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五条 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账户或(开发商)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不得提取现金。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 (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归还。 第八条 还款计划
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每月的还款日为 日。
甲方还款采用如下第 种方法:
8.1 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按照现行利率,甲方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 元。
8.2 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应为: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九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如下第 种方式担保:
9.1 由 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 。
9.2 由 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 。
9.3 由 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 。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或抵押物、质押物贬值、毁损、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押物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第十条 提前还款
10.1 借款人如需提前还款,必须在还款日前 天提出书面申请;还款计划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10.2 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部分,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 (比例)计收损失补偿金;
10.3 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11.2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11.3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有关其经济收入的证明;
11.4 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11.5 乙方有权在约定的还款日从甲方开立在乙方的存款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 计收违约金; 13.2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 计(加)收利息; 13.3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已经发放的贷款立即到期收回:
13.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13.3.2 甲方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过 天;
13.3.3 甲方逾期未付款项总额达 元人民币;
13.3.4 甲方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13.3.5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3.6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13.3.7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13.3.8 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押人违反保证、抵押或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抵押;
13.3.9 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13.3.10 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行为。
第十四条 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5.1 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5.2 向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权签字人)(签字):
年 月 日
银行借款合同范本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
保证人:
(1)__________
(2)__________
(3)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借款,保证人自愿提供担保。经审查,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种类、用途、金额、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结息,欠息按__‰计收复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借款和还款
1.分期借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借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借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计划办理贷款手续,实际放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和还款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4.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还本付息;到期不还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 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方式:本合同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2.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3.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应由借款人承担的全部债务。
4.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必须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借款人偿付。
5.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在本合同保证期内,保证人如发生分立、合并、改组、股份制改造或再向他人提供担保时,应及时向贷款人报告并在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后进行。
7.在本合同保证期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定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8.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的赔偿金。
第四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借款人有权了解农业发展银行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各项优惠政策和信贷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配合贷款人共同管好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遵守人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有关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只能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和相应的专用账户。对远离开户行的企业,经开户行审查同意,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辅助存款账户,但必须遵守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管理规定。
3.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并自觉接受贷款人的信贷监督。
5.借款人对专项用途贷款必须落实贷款利息补贴来源,向贷款人提交有关利息补贴来源单独文书。
6.借款人不得以银行借款及其形成的资产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或偿还贷款人以外的债务,以保证贷款的安全。
7.借款人发生分立、合并、改组、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等改变经营形式行为时,已占用的贷款本息应立即归还;立即归还确有困难的,由改变后的企业承担或分别承担贷款债务和利息,并办理贷款债务转移手续,同时重新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8.借款到期,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的,须经保证人同意,并提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按照有关规定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贷款人审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仍按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9.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发放贷款,并根据借款人实际用款进度供应资金。
2.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管。
3.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反上述约定义务的,贷款人可视不同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信贷管理规定,实行加罚息、停止贷款、扣收账户资金等信贷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借款人拒不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资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或追索保证人的连带责任。
2.贷款人违反约定义务的,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3.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均不追究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借、贷双方不得擅自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
2.贷款人同意办理贷款展期的,应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3.借款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者。
4.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5.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改变住所时,应于变更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组成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展期还款申请书、展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银行借款合同范本3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公路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借款人因 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 万元,期限为
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 “项目”指 公路。
1.1.9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 “项目资本金”指在 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 本合同项下 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 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 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银行借款合同范本4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元,用于________。预计用款为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贷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还的,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和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延期天数,以违约数额的__%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七条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罚息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门各执一份。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银行借款合同范本5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元,用于_____ ___.预计用款为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贷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年____元;__年____ 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还的,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 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yjbys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和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延期天数,以违约数额的__%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七条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罚息__%.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副本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门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银行借款合同范本6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用于______.预计用款为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年_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银行借款合同范本7
编号:_______
借款单位:____
贷款银行:______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甲方用于:______
所需外汇资金,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申请外汇贷款。乙方根据甲方填报的《外汇借款申请书》和其它有关资料,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外汇流动资金贷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借_____万元。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第一笔用汇日起到还清全部本息日止,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__月。
第三条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贷款基准利率为按__月浮动,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四条 甲方愿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贷款的有关情况、财务资料及进行信贷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条 甲方在乙方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用款。
第六条 本合同所附《用款计划表》和《还本付息计划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证按《用款计划表》及时供应资金。如因乙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____‰的违约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计划用款,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调整用款计划。否则,乙方对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实际占用天数收取___‰的承担费。
第七条 甲方保证按《还本付息计划表》以所借同种外币还本付息。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未经乙方同意展期的贷款,乙方对逾期部分加收__%的逾期利息。
第八条 甲方保证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如发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纠正外,对被挪用部分加收__%的罚息,并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一旦甲方无力清偿贷款本息,应由担保人履行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项,由甲、乙方双方共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收回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单位名称:____ 单位名称:____
签约人:_____ 签约人:_____
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于:______
银行借款合同范本8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拟向_________(供货人或出租人)购入(或租赁)____________,同时按照《____________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_______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为此,委托人、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委托人向_________购入(租赁)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天,贷款(租金)每月(日)按______%(‰)偿付(交付),由受托银行出具以_________为受益人,担保金额_________元的有(或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
第二条、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委托人按以下要求在受托银行存入保证金,用于保函项下的专项支付资金: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
第四条、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提交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____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提供的受益人为_________(受托银行),担保额度为_________元的反担保函。委托人不能按期支付货款(租金)由受托银行代为支付时,____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代委托人偿付受托银行所垫资金。(反担保函应于本协议生效前提供)
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转让的自有资产____________元(其中国库券__________元,金融债券____________元,企业债券____________元)抵押给受托银行,委托人不能按期偿付受托银行垫付的资金时,受托银行有权将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五条、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有权要求受托银行从委托人存款中支付贷款(租金),受托银行审查无误后通知委托人并从委托人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划付。保证金存款帐户不足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他帐户支付。
第六条、受托银行代付货款(租金)后,享有此债务追偿权,委托人予以承认,并承担垫付款项的利息。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的_________日内,归还受托行垫付款项及利息。
第七条、受托银行代垫款项,按建设银行其它贷款计收利息,超过_________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八条、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有关经济合同事宜如发生变更,委托人应事先通知受托银行,在得到受托银行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
第九条、委托人应按保函额度的_____‰的费率按年向受托银行支付担保费用。共计_________元,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次交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银行各执一份。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或变更,必须经双方同意。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 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银行借款合同范本9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大写: )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 提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3.3 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 ‰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 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 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 个月进行.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7.1 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
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 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4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 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 %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 %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8.6 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7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 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的、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 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交通银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银行借款合同范本10
编号:______年[ ]字______号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____号和_____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_____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一)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万元,共_________期。
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个月的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万元,共______期。
乙方按_________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万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条 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罚息。
第十二条 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 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_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 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 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根据______号担保合同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须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
(六)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 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六)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 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费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在________号和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银行借款合同范本11
第一条 本协议为(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借款合同(下称原合同)的借款延期偿还协议书。
第二条 借款方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因贷款到期不能如期归还时,可签订本协议。
第三条 展期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原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展期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展期借款利率:月息________‰。在协议履行中,如国家调整利率,自调日起,按调整利率执行。
第七条 原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条 展期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在展期内,借款方应主归还借款。到期不还,不再重新展期,按逾期贷款处理。
第十条 原合同为保证借款合同时,保证人必须提供认可证明。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借款方____份,贷款方____份,保证人____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贷款方:(公章或借款合同专用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借款展期申请审批书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编号: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 借款金额 到期日 贷款审批书编号
合同编号 借据编号
展 期 理 理
申请展期金额
早请展期到期日
企 业(公章) 担保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章) 年 月 日
信贷员审查: 章 年 月 日
科股长审核: 章 年 月 日
行长主任审批: 章 年 月 日
银行借款合同范本12
甲方:
乙方:
鉴于 (借款人名称)向 银行 (分行名称)分行申请使用(贷款名称)贷款,根据 银行与 (国外银行名称)签订的国外贷款协议, (借款人名称)与 银行 (分行名称)分行于 年 月 日在 (签约地)签订本转贷款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条 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借款人”指 ,其法定地址为 ;
“贷款人”指 银行总行或 银行 分行,其法定地址为:
“担保人”指 ,其法定地址为 ;
“项目”指 ;
“商务合同”指作为买方的 (公司名称)公司与作为卖方的 (公司名称)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有关“项目”的商务合同(合同号为 );
“国外贷款协议”指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贷款,“贷款人”同(银行名称)银行签订的本“项目”的信贷协议;
“工作日”指 银行总行或其分行以外开门营业的日子;
“承保人”指 保险总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条 贷款的金额和用途
“贷款人”在此同意,转贷给“借款人”总金额不超过(金额)的贷款(大写: )。
本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权限用于支付“商务合同”项下的贷款及有关费用。
第三条 贷款的期限
根据“国外贷款协议”的规定,本协议的贷款期限为 年,其中用款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截止),宽限期为 年(自用款截止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还款期为 年(自宽限期结束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最后一次还款后结束)。
第四条 贷款帐户
本协议生效后,“借款人”应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本外币存款帐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户),用地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五条 贷款的使用及前提条件
一、在具备下列条件后,“借款人”方可在本协议项下使用贷款:
1.“国外贷款协议”业已生效并允许支款;
2.“商务合同”业经有关当局批准生效;
3.“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X用途的用款计划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协议十二条中所做各项保证,未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汇管理局的要求进行外债登记。
二、本协议项下贷款的用款期为 个月,自 之日起至 之日止。用款期满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贷款应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贷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请延长用款期,应在用款期结束前 天提出,由“贷款人”与国外贷款银行联系。如国外贷款银行同意,可以为“借款人”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第六条 利息及费用
一、本贷款的利率为年率 %,一年以360天为基础,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利息每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 年 月 日和 月 日为收息日。
二、承担费为年率 %,一年以360天计算。计算期按贷款的未用余额,自签订“国外贷款协议”日 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贷款日止,每 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和 月 日为收费日。第一次收费日为“国外贷款协议”签订后第 天。
三、管理费费率为 %,按贷款总额于签订“国外贷款协议”后 天内由“借款人”通过“贷款人”对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贷项下发生的保险费用由“贷款人”中数向“借款人”收取。
五、“贷款人”为提供本贷款收取的转贷手续费为年率 %,以与提供本贷款相同的货币按尚未偿付的贷款发生额并以与计算利息相同的方法与利息同时向“借款人”计收。
六、“国外贷款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其它费用(包括协议执行费用等)及国内转贷过程中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负担。
七、“借款人”应以与贷款相同的货币无条件地按期向“贷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费用。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贷款人”则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或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外汇或人民币帐户中主动借记尚未偿付金额。
第七条 贷款的偿还
一、“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提出的还款时间表中列X的金额和日期,按期如数偿还贷款本息和支付费用。“借款人”应提前 个工作日将应偿付款项支付给“贷款人”以保证“贷款人”按时向国外贷款银行还款。
二、“借款人”应以与贷款货币相同的货币还本付息,支付费用。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政府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借款人”应将提前还款金额、方式事先通知“贷款人”,“贷款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做答复,即视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
二、买方信贷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提前50天通知“贷款人”。在得到“贷款人”书面同意后,从还款时间表列X的最后一期还款开始倒顺序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应在付息日进行,提前还款金额应为一期还款额的完整倍数。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通知为不可撤销的。已提前还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贷。
贷款人(签章): 借款人(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人(签章):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银行借款合同范本13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甲、乙双方在丙方的居间服务下签署了或即将签署一个或多个资金项目合作协议,为保障协议的履行及三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XX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声明: 甲、乙、丙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XX境内注册的合法公司或公民,三方因本协议涉及的融资服务所提供的项目、材料、信息均为真实、合法、有效的,如一方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二、融资服务内容: 甲方因公司(或项目)急需找资金合作,特委托丙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甲方所需资金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乙方因自有资金闲置,特委托丙方提供项目融资居间服务。 丙方根据甲乙的委托,并结合甲乙的各自实际需求,为甲乙双方的融资项目合作提供居间服务。
三、融资合作协议:
1、甲、乙双方根据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融资协议的具体谈判、协商,具体融资合作协议条款由甲、乙双方议定,丙方做为见证方参与该融资项目的全过程。
2、甲、乙双方达成的具体融资协议仅对甲、乙双方有约束力,甲、乙之间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与丙方无任何关系。
四、佣金支付: 在甲、乙双方达成融资协议或合同,签订该协议或合同后,乙方应当将甲方所需资金在签订协议或合同的当日内,将第一季度利息扣除后的余款全部存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应当并且 乙方支付了第一季度首付款后(首付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甲乙双方应在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的____日内各自向丙方支付甲方所需资金总额 %佣金,即 元。
五、责任
1、甲乙双方在丙方提供居间服务期间,不得私下进行协商、谈判,否则甲乙双方应各自向丙方赔偿违约金 元。
2、甲乙双方不得私下以其它公司、自然人身份进行谈判接触,否则甲乙双方应各自向丙方赔偿违约金 元。
3、如甲乙双方私下以任何名义达成协议,甲乙不仅各自向丙方支付协议约定的佣金,更要各自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元。
4、如甲乙双方达成融资协议后,乙方拒绝付款,甲方应在征得丙方同意后一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且违约方还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六、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项,由三方达成补充协议;
2、如因居间服务发生争议,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3、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人电话:
丙方: 住所: 代表: 联系人电话:
银行借款合同范本14
借款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应借款方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以及XX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______
1.2 借款金额:______ (大写:______ )
1.3 借款期限:______
借款期限为 ,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第三条 提款
3.1 提款期为 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3.2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至少提前十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3 利息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以销售收入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借款。借款方应按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次归还全部借款本金。还款计划如下:
5.2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如确需调整还款计划,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贷款到期,贷款方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数归还,借款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向贷款方提交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才能展期;同时,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3 借款到期未还又未经贷款方批准展期,对该逾期贷款,贷款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础上加收 %的利息。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按期还款,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 约定事项
7.1 借款方应在贷款方开立往来帐户。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的进出口结算业务全部交贷款方办理。贷款项下进口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7.2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 利。贷款方有权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借款方应按月报民生产经营有关的统计、财会报表及贷款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7.3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
7.4 如果借款方今后采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筹措流动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还本付息;
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8.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8.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对8.1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对第8.1条款所述违约行为,从违约之日起违约发生日借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 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以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8.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9.2 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9.4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9.5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9.6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 贷款方:XX银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______ 签字人:______
职务:______ 职务:______
本合同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在________签署
银行借款合同范本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
公路
借款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1.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1.2 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1.3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1.4 本合同项下__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1.5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1.6 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___________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1.7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8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1.9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二条 贷款
2.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2.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 公路项目建设。
2.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年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4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利率和利息
3.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3.3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四条 提款前提条件
4.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4.1.1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4.1.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4.1.3 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4.1.4 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4.1.5 项目财产保险单;
4.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4.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1.1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4.1.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4.1.3 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4.1.4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4.1.5 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4.1.6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4.1.7 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五条 贷款人承诺
5.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5.2 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七条 通讯
7.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7.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7.3 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签字)
贷款人: 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签字)
附件一: 承诺函
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_分行:
为了使___________公路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工期完工,本___________承诺当工程成本超过原定计划资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资金不足时,本单位将以补充投资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项目所需的任何资金。
如本单位不能提供该项目所需资金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单位将无条件代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本承诺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变更而修改、变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出具人: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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