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团安全预案(精选10篇)
1.社会实践团安全预案 篇一
“燃梦”支教团 甘肃支教安全预案
燃梦支教
2013年7月1日
“燃梦”支教团支教安全预案
由于此次实践活动人员较多,路程遥远,活动内容广泛,为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开展,我团队制定了如下安全预案,包括安全隐患、注意事项、联系人员和联系方式、一对一定位照顾负责制、常见紧急情况处理方法等措施。
一、安全隐患所需注意
1、交通安全:(1)到火车站订票;
(2)路途中人身安全:途中上下车前后不要走散,不与陌生人谈话,需要上厕所的同学要有人陪,抵达兰州市时,安排人手照看行李;
(3)物品防盗:贵重物品随时、随身携带,不张扬、不高调,以防被盗(4)车上轮流守夜(座位按照“一男一女、男外女内制”)
2、社会实践期间的人身安全:(1)实行“一对一定位照顾负责制”;
(2)入乡随俗,遵循当地风俗,不与他人发生冲突;
(3)不单独行动(包括日常的生活),任何行动都要以组为单位;(4)每人随身携带小刀和手帕;(5)穿厚底运动鞋,便于远行。
3、饮食安全:
(1)买菜以“新鲜、普遍”为原则,不乱购买不知名的食物;
(2)不吃未熟的肉类,不吃来历不明的食物(包括田间的瓜果,以防农药中毒),不吃未洗净食物和不喝生冷水;
(3)烹饪时,肉与蔬菜要洗净、炒熟,以防食物中毒;
(4)烹饪时,注意用火安全,煮饭前预先打一桶水于触手能及的地方;(5)饮食卫生监督员时刻注意团队饮食安全。
4、财产安全:(1)不多带现金;
(2)带上银行卡,以备不时之需;
(3)手机、MP3、照相机等贵重物品随身带。
5、天气突变应急:
(1)准备相应数量的雨具与帽子;
(2)若遇恶劣天气,原则上不外出。在外的同学须向后勤总负责及时汇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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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遇高温天气,须出外的同学避开中午时间外出并带上遮阳工具与饮用水,后勤部准备凉茶解暑。
6、防蚊防蛇防狗:
(1)着浅色衣裤,随身备药油,蚊怕水;
(2)不要随意走入草丛茂盛的地方,以防被蛇咬,一旦出现被蛇咬,按照“紧急情况处理方法”处理;(3)不要逗狗,以防被咬。
7、报平安:
(1)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每天向家人报平安;(2)组员随时与外出同学联系,以便知其行踪。二、一对一定位照顾负责制
1.12个成员,分成3组,分配如下: 第一组:张树仁 姜浩 王悦 董雅倩 第二组:赵志强 王鲁北 宋宜澎 王文婷 第三组:许越嵩 肖亮 朱晓辉 刘程远 2.安全责任书
(1)实践期间一旦发现组员不舒服的,组员要向队长(张树仁)或副队长(赵志强)报告。
若在车上组员有突发情况,不舒服,考虑就近送医治疗,待病情稳定后由另外同组的组员负责把病人送返回家。
若组员情况特别严重,考虑送去当地医院,并由同组的组员负责照顾,直到痊愈并及时与老师及其家人联系。
若组员情况并不严重,同组组员须随时留意与询问情况并向上报告,避免病情恶化。
(2)以组为单位,不单独行动,一个小组去行动,不管要去什么地方,就算是要去洗手间也要结伴而行,并向队长报告;
(3)有必要离开小学(包括去调研,家访、买菜),一定要向后勤总负责(王文婷)说明情况,报告你们的行踪;
(4)出去外面,一定要在天黑(大概19:30)之前回来,不能逗留在外;(5)队员之间一定要知道相互行踪;
(6)发生紧急情况时,在场人员要冷静应对,按“紧急情况处理方法”处理,并马上向主要负责人汇报情况,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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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负责人联系方式
1、指 导 老 师:
2、队 长:
3、副 队 长:
4、当地联系人:
5、科大土建院团委联系电话:
6、救护车电话:120
7、火警电话:119
8、报警电话:110
四、药品清单(待定): 温度计
喉片(金嗓子)胃药(麦滋林)葡萄糖冲剂
肌肉扭伤(正骨水)
感冒咳嗽(康泰克,银得菲,感康,Vc银翘片,双黄连口服液,复方甘草片,咳特灵)
腹泻(黄连素,诺氟沙星胶囊,整肠丸、保济丸)中暑(人丹,藿香正气液,风油精)
抗感染(阿莫西林,罗红霉素,头孢拉定,磺胺)抗炎镇痛(散利通,扑炎痛)
清热解暑冲剂(夏桑菊,板蓝根,金银花,牛黄解毒片,三黄片)
外用伤科(酒精,棉签,纱布,绷带,脱脂棉,创可贴,云南白药气雾剂,白药散剂,碘酒,氯霉素眼药水,润洁,氟轻松软膏,红霉素软膏)晕车药
五、常见紧急情况处理方法
1、晕车:上车前半小时领取晕车药并服用,且准备胶袋
2、昏倒:可能是饥饿缺少葡萄糖的原因,发生这样的情况,应立即安置好病人,同时冲饮随身携带的葡萄糖冲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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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暑:及时把病人移到阴凉通风的地方,解开衣服,平卧,口服凉盐水、清凉含盐饮料。用冷水毛巾湿敷头部或包裹四肢和躯干,一边用电扇吹风,让病人体温尽快下降。若有重症中暑的症状就应在降温同时送医院紧急抢救
4、肚子痛:及时上洗手间,并吃药(整肠丸,保济丸),若出现严重腹泻,应立即送往医院
5、流血(割伤,擦伤等):用消毒水清洗伤口,再用创可贴。
6、扭伤,切不可乱动,找同伴帮忙,冰敷,24小时后涂正骨水。
7、发烧:先用体温计测量体温(37.5——38度为低热,38——39度为中度发热,39——40度为高热,40度以上为超高热)。若低烧,休息并饮用大量水,用酒精擦身降温,组员间要24小时关注情况;若情况严重,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流鼻血:
9、食物中毒:轻度者服用药,严重者要送往医院。(治疗方法有待询问医生)
10、发生交通意外: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记住肇事车的车型,车牌,颜色,并拨打救护车,将伤者送往医院。活动负责人拨打110报警电话,并及时向院团委报告出事地点及详细情况,并打电话给保险负责人,向保险公司报案。
11、遭遇抢劫:安全第一,钱财身外之物。遇绑架抢劫等事件,要保持镇静,机智应付,巧妙周旋,尽可能赢得时间向带队老师报告情况,并拨打110报警。
12、防蛇:每人随身携带一条小方巾与小刀。
(1)先分清是有毒蛇还是无毒蛇咬伤,毒蛇咬伤通常见两个或一个或三个比较大而深的牙痕。无毒蛇咬伤常见四排细小牙痕。但一些情况下伤口可能模糊不清;(2)处理原则:若不知是有毒蛇还是无毒蛇咬伤应按毒蛇咬伤处理。如受伤者单独在野外时,不要惊惶失措地奔跑,而应使伤口部位尽可能放低,并保持局部的相对固定,以减慢蛇毒的吸收。同时立即去附近医院治疗;
(3)早期绑扎伤肢:在咬伤肢体近侧约5~10厘米处用止血带或橡胶带等绑扎,以阻止静脉血和淋巴液回流,不要太紧也不要太松。然后用手挤压伤口周围或口吸(口腔粘膜破溃者忌吸),将毒液排除体外。结扎要迅速,在咬伤后2-5分钟内完成。此后每隔15分钟放松1-2分钟,以免肢体因血循环受阻而坏死。注射抗毒血清后,可去掉结扎;
(4)冲洗伤口:清水、冷开水或肥皂水冲洗伤口、及周围皮肤,再用生理盐水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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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水反复冲洗伤口;
(5)排毒:咬伤在24小时以内者,经过冲洗处理后,用消毒过的小刀以牙痕为中心切开伤口成“十”或“艹”形,这样可使毒液流出,亦可用吸奶器或拔火罐吸吮毒液。但口不宜过深,以免损伤血管。不断挤压伤口20分钟。被蝰蛇,五步蛇咬伤,一般不作刀刺排毒,因为它们含有出血毒,会造成出血不止。直接用口吸时,必须保证没有口腔粘膜溃疡、龋齿等情况。若有蛇牙残留宜立即取出。切开或吸吮应及早进行,否则效果不明显;(6)局部破坏蛇毒:
烧灼法:用火柴头4~6个,放于伤口上点燃烧灼,连续3~5次。适用于牙痕较浅的蛇伤,如蝮蛇、银环蛇咬伤,或用于伤口流血水止,不宜于扩创者。
六、注意事项:
1、全体团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努力确保本次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2、要求全体团员服从组织安排,注重团队纪律。
3、出发前集队做好教育工作。
4、有需要外出使用交通工具,必须注意安全。如果发生问题,在场人员要冷静应对,要马上向主要负责人汇报情况,请求帮助。
5、到达目的地后要按要求参加各项集体活动,不得随意离队。
6、分组调研时,要求团队行动,不得个人单独行动,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主要负责人,实践团负责人做好监控工作,若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7、注意饮食安全和住宿的安全卫生等方面问题,夏天是饮食卫生问题的高发时期,要注意成员的饮食,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疗,不扩散不传染。
9、每次活动开始和结束时,必须集中进行点名汇报,确保不缺漏人员。
七、建议
个人物品(可以参考出发前物资准备):
1、衣物:至少能满足换洗需要,同时也不要太多,2-3套比较合适,考虑到因为昼夜温差较大且可能因下雨刮风气温骤降,所以带一件厚一点的外套是必须的。
2、每人最好能带上一张被罩,若可以,带上薄且体积小便于携带的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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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洗嗽卫生用品:洗嗽用品要简单,不可累赘。
建议清单:T恤或衬衣3件(最好是长袖,防晒防蚊子),裤子2-3条,运动鞋一双,拖鞋一双,袜子3双,内裤3条,毛巾,香皂,牙刷,牙膏,梳子,小镜子(这个女孩都有,男的不用带),防晒霜,水杯,小工具及其它(小手电,雨伞等)。
4、安排专人携带针、线、火机、洗衣粉、灭蚊片等公共用品;
注:每人携带行李建议:主要部分以一旅行包为限,重量在20斤左右,体积不要太大,原则是便于行动。所以当大家觉得东西多得像是要搬家的时候,尽量做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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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实践团安全预案 篇二
1 相关的理论分析
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
企业的社会责任指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 在能够达到生产指标的过程中, 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指的是企业在获得生产效益的同时, 能够切实站在消费者的层面去思考, 能够维护消费者的健康。食品的生产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所以, 食品企业更应该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 确保食品生产的安全性。食品企业在生产中是否能够进行安全生产, 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食品是否是安全的, 食品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 要提高自身的道德意识, 从而能够促进食品的安全生产。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归根结底是确保食品的安全, 规范食品生产的流程和所用的原料, 从而确保生产出的食品能够符合安全要求。企业的社会责任首先要定义为产品的质量, 所以, 企业应该遵守道德。食品企业应该在法律的约束下, 强化自身的道德标准, 提高产品质量的责任意识, 同时确保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能够起到良性的互动, 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 如果食品企业没有遵守法律, 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企业社会责任和质量管理之间的联系
企业社会责任和质量管理这两个概念的联系还是比较紧密的, 其理论根源还是相似的。质量管理和企业的社会责任在价值观层面上具有一致性, 质量管理和企业的社会责任的目的都在于提高产品的质量, 其实效性具有一致性, 质量管理和企业的社会责任都能够运用道德层面去分析。质量管理和企业社会责任构建的基础是相同的, 而且产品的质量是通过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来完善的, 质量的管理也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起到了推动性的作用, 二者是一个统一的整体。
企业社会责任是质量管理的必然构成部分
产品的质量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是相互结合的, 二者能够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越差, 那么, 在进行质量管理的过程中效率就会越低。质量管理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 如果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比较差, 那么, 企业的产品质量就会低下, 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
食品质量和安全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直接体现
企业的基本责任是维护消费者的基本利益, 提高产品的安全, 为消费者挺高更加安全的食品, 食品质量安全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体现, 如果企业的责任意识比较差, 只是追求利益, 那么, 就会产生质量安全问题, 同时也会阻碍企业的发展。在企业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 要想确保其能够继续健康的发展, 这就需要企业进一步的履行社会责任, 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思考, 提高产品的质量。
2 企业社会责任和质量管理的相互促进作用
质量管理能够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在企业中强化对质量的管理, 能够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但是, 企业普遍存在着不愿意履行社会责任的问题, 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 其必须履行一些道德的准则, 但是这些准则与企业的经济原则并不一致,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 不能仅仅关注社会责任履行的功利主义特点, 应该将履行社会责任与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结合起来, 将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内容与提高产品质量统一, 从而能够从社会责任的角度去约束生产, 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
3 质量管理能够使企业进一步明确社会责任的含义
企业在进行质量管理时, 能够分析其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能够将社会因素和环境因素考虑到质量管理只能够, 能够为企业的质量管理提供一个更加清晰的思路, 企业通过质量管理能够提高社会责任意识, 使消费者的利益能够更好地满足, 而且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不仅仅是履行经济责任和射虎责任, 同时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 体现了对消费者的尊重。
4 结语
3.社会实践团安全预案 篇三
1.1编制目的
根据路桥集团海外公司生产实际,工程项目主要分布在非洲、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所在国的政局时有变化,一些突发事件对我工作人员及项目安全潜在一定的威胁。为保障海外工作人员的安全,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公司员工及财产的安全,特建立海外项目人员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及预案。
1.2编制原则
1.2.1预防为主,快速响应:时刻做好应对海外事件的思想准备和应急响应,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监测预警及宣传教育等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涉外事件的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2.2以人为本,确保安全: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把保障项目部职工临时工的生命、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2.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涉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海外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组成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统一领导和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前方沟通、综合协调、联络人、维稳(负责善后事宜)等业务组;当事海外项目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做好应急救援事宜。应急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综合协调、联络人、维稳(负责善后事宜)等业务组,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局势进展。突发事件小组按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外公司所属各海外项目部,面对重大安全威胁突发事件,严重威胁我公司海外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各类突发事件。
2.组织机构和应急职责
2.1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设立三级管理体系,海外公司领导小组为一级,项目部领导小组为二级,项目各科室、各班组为三级。
2.1.1海外公司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书记
成员:副总、总工、部门负责人
(1)沟通业务组(国内):总工任组长,工程部经理为成员。
(2)综合协调业务组(国内):书记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
(3)联络人业务组(国内):副总任组长,人力资源助理为成员。
(4)维稳业务组(国内):副总任组长,政工、保障部、企管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1.2海外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应由以下成员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书记 副经理
成员:项目经理助理、办公室负责人、机料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工程负责人。
(1)应急办公室(海外):项目书记任组长,项目办公室、机料、财务、工程负责人为成员。
(2)综合协调业务组(海外):项目副经理任组长,项目办公室、机料、财务、工程负责人为成员。
(3)联络人业务组(海外):项目总工任组长,项目人力专员为成员。
(4)维稳业务组(海外):项目书记任组长,项目办公室、机料、财务、工程负责人为成员。
2.2应急职责
2.2.1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公司级)
审定各海外项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掌握项目部所在国家、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可调用应急资源;批准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决策、指挥、协调管理和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响应行动;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提出处置建议;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迎接下一步行动。
2.2.2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小组职责(项目级)
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商议或直接发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令,指挥、协调、调用应急资源,集中力量组织救援,按程序向上级报告。
2.2.3国内业务组
沟通业务组(国内):当事故发生时,立即与项目部、国内上级部门、政府有关部门联系,请求紧急救助。
综合协调业务组(国内):掌握海外公司可调用应急资源;指挥、协调管理和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响应行动;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提出处置建议。
联络人业务组(国内):建立海外人员详细档案,传递人员动态信息。
维稳业务组(国内):对回国人员,出现人员伤亡死亡情况,进行医疗救治、伤残鉴定、人员安置、人身意外保险、抚慰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2.2.4国外业务组
应急办公室(海外):应急办公室负责将各项应急指令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制修订项目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确认应急联络电话;负责应急值班,收集、接收、报告和传达突发事件信息,跟踪事件动态,并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提供应急处置工作的技术信息支持和通信保障工作。
综合协调业务组(海外):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突发事件应急过程中需要外交途径解决的问题和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并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负责应急资金筹集,确保资金能满足求援抢险需要;负责应急物资的购买和调配。
联络人业务组(海外):每天编制《海外人员动态表》、建立包括国内联系人在内的完善的人员信息表格,及时传递给国内。
维稳业务组(海外):对海外人员,出现人员伤亡死亡情况,进行医疗救治、伤残鉴定、人员安置、人身意外保险、抚慰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2.2.5应急的各项准备
(1)车辆准备;(2)消防设施的准备;(3)急救药品的准备;(4)防护用品的准备;(5)食物储备的准备;(6)人员精简的准备;(7)现金准备。
2.2.6紧急救助
当事故发生时,项目部立即与中国大使馆及当地中资机构联系,请求紧急救助。
2.2.7通信联络
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应急小组相关人员通信联络要保持24小时畅通。
3.应急程序
3.1信息收集、分析和预警
3.1.1应急小组收集、获取、记录、整理各个渠道的信息,收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通告;(2)外交部门、使(领)馆通告;(3)新闻媒体。(4)来源于本单位各级组织和员工的信息。
3.1.2应急小组对预报信息进行分析,判断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
3.1.3应急小组下达预警指令,由各项目科室负责人负责执行。
3.1.4根据事态变化,领导领导小组下达解除预警指令,由应急小组通知各科室、班组,解除预警。
3.2应急预案启动
3.2.1当突发事件发生,现场应急预案启动,并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3.2.2预案启动后,应急小组和有关人员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并报告海外公司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3.3 应急工作步骤突发事件按照其发生、发展过程,分为瞬时事件和非瞬时事件
3.3.1瞬时事件,即发生和结束在瞬间完成,应急反应主要是救治伤者、恢复生产和处理善后。
3.3.2非瞬时事件,即事件本身在持续发展,应急反应主要是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3.3对非瞬时事件,项目部根据事发现场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着重应急资源的协调、技术支持、法律、外交、商务及信息管理。
3.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应在信息发布前报海外公司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审批。
3.5应急预案终止
根据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发展情况,由公司突发事件领导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本预案的终止令。
3.6善后处理
应急预案终止后,出现人员伤亡死亡情况,进行医疗救治、伤残鉴定、人员安置、人身意外保险、抚慰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由维稳业务组负责。
4.预案实施与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社会实践团安全预案 篇四
2014年学生外出社会实践参观活动安全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把深刻的爱国主义、民族精神教育、科学教育内容融入生动有趣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丰富学生的生活,寓教于乐,寓教于实践,让学生增广见闻、陶冶情操,在活动中学会相互关心,互相帮助,增进友谊。根据成都市教育《关于组织参加“九天揽月—中国探月工程展”(成都站)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2年11月6日组织学生进行参观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走进社会,用民族的悠久历史和现代化科技的伟大成就对学生进行一次爱国主义教育和科普知识教育。为促进本次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安全预案,望全校师生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外出参观活动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处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XXX 副组组长:XX 成 员:XX、XX、XX、XX、各班主任。
2、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制订和实施。如果在外出参观时发生事故,各小组负责教师老师应在第一时间内设法报告领导小组,并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二、外出要求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出发前要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
3、出发和到达目的地后,各班均要清点人数上报领导小组。
4、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
5、组织师生有秩序地上车,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6、到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7、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偏僻的地方。
8、分散自由活动时,要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9、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上车,10、外出参观过程中要服从安排,遵守秩序。
11、在参观过程中要注意教师仪表和基本礼仪,言行要文明,不出入教师不应出入的场所,不参加与教师职业道德相悖的活动。
三、处理事故的职责
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有关职能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积极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尽快设法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如属重大安全事故,则视事故情况,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四、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险救急,及时汇报,按照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采取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协助交警、交管部门拍摄或绘制现场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2、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学生的护送工作。
3、学校可依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调查分析,组建专家调查组,调查组任务是协助学校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调查组可独立写出调查报告,报教育局、公安局。
五、应急处理预案
㈠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⑴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教育局。
⑵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联系110、120等职能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㈡应急处理措施:
⑴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有关技术专家根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同乘学生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请求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⑵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120)或就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⑶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⑷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XX学校
5.社会实践团安全预案 篇五
外出集体活动安全预案
为了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有效组织我校 “铸军魂、励意志”实践活动外出集体活动,体现我校军校建设特色,帮助学生树立崇高的理想,培养学生的坚毅品格、爱国主义意识和综合实践能力,同时探索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我校组织四、五年级学生赴南京市鼓楼区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原句容市葛村中学)进行“铸军魂、励意志”社会实践活动。我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特制订此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对学生社会实践的安全管理,安全领导小组的成员如下:
组 长:纪明江 副组长:朱良平
成 员:储巧兵 笪红珍 谢美根 朱麟 班主任、辅导教师
二、开展学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前的安全教育
1.召开学生大会,对学生在活动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进行充分的教育动员,包括:人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财产安全、活动安全等,要向学生讲明安全的重要性,申明严格的安全规范和安全纪律,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并向学生传授安全防范的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2.向学生家长发出关于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应注意子女安全教育的有关事项的一封信,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3.班主任利用班会对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班级要配备好班级的安全员。班主任做好学生实践的分组工作,建立班级的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三、车辆配备
外出车辆必须是有营运资质的车辆,不得使用黑车或私家车接送学生。(本次活动使用的车辆为镇村公交所提供的车辆。)
四、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预案
1.人员到位,全程管理。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始后直到结束的时间段内,全体带队教师要根据学校的安排,全面负责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做到:人不离队,把学生的活动状况全面置于教师的可控制范围内,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和整改;带队教师要做好学生的点名工作,随时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乘车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防溺水安全、行为安全以及相关的各项活动安全工作。如果因教师疏忽或缺位造成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安全事故责任。
2.安全领导小组要加强安全的检查,对发现学生在实践中的安全问题要及时给予通报并通知带队教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3、严肃安全纪律,对违反安全纪律的学生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根据学校的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五、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发生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理预案
1.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时的紧急处置流程:
(1)带队教师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伤害事故的扩大,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事故的情况报告给学校的学生社会实践安全领导小组;(2)立即救治受伤人员,并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人员送医疗机构救治;(3)通知受伤人员的家庭,告知事情的经过和学生的受伤情况,做好家属的情绪安抚工作;
(4)必要时要负责保护好现场;(5)维护好其他学生的正常秩序。(6)对相关的责任学生进行严肃的处理。
2.学生在实践过程中走失的紧急处理流程:(1)在发现学生没有按时归队时要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2)组织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查找失踪人员;(3)及时与家庭取得联系,并告知具体情况;(4)必要时寻求公安部门的帮助。
3.发生学生食物中毒或急病时紧急处理流程:
(1)带队教师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现场,看护好学生,并通知医护人员到场救护或通知120及时将学生送医院救治;(2)及时向学校活动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事态;(3)属于食物中毒事故的要及时协助查清毒源;(4)及时通知学生的家长,并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5)必要时由学校领导小组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情况。
6.社会安全类应急预案 篇六
为确保所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的身体健康及安全,顺利实现工作目标,本着“预防为主”、“思想重视、处置快速得当”的原则,为更好防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及伤害,使事故的处理合情、合理、合法,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员:各班主任
三、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治安、安全、消防、交通等安全稳定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管理、协调,负责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汇报沟通情况,协调工作。
四、应急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果断处置,一旦发生情况,相应职能部门和参加社会实践全体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命令、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二)生命财产安全第一。要优先救助学生,稳定实践活动秩序,尽一切可能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避免伤害事故,将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教职工应当履行保护、救助学生的职责。
五、工作要求
(一)全体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本次活动万无一失。
(二)实行组织学生集体活动申报审批制度,班级组织活动要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申报,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三)出发前做好一次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
(四)各班级听从指挥,有序上车。上车时,从后排开始坐;下车时,从前排开始下。上车前、下车后,各班主任与下班教师应集合清点学生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行动。
(五)往返过程中,每辆接送车上必须配备2名教师,负责管理学生。行车过程中教师提醒学生不随意走动,不做将头、手伸出窗外等危险动作。返程后,班主任及下班老师跟车回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六)班主任、跟班教师应随身携带教师通讯录及学生家长通讯录,以便及时联系。
六、应急处理程序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班主任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动、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往返路程中发生突发事件
1、车辆故障处理
①乘车前要求承运方检查车辆车况,车辆必须三证齐全,必须有第三者保险。车况不良必须更换,否则不得发车。
②中途车辆故障:随车教师及时把故障情况通知领导小组,故障如影响安全的,一律停驶,由承运方紧急调车改乘。
③途中车辆失火,应立即要求司机停车开门,用灭火机扑灭。同时指挥学生不要惊慌,如火势较小,前部学生从前门下,后部学生从后部应急门下;如火势较大,可视情况破窗逃生。下车后,及时组织疏散,一名教师负责清点人数,一名教师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如有学生受伤应立即组织抢救,应及时拨打120求助。
2、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
①学生在途中突发疾病、意外伤害,随车教师立即联系驾驶员,视轻重由校医作处理或就近送医院。
②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③迅速报告领导小组。
④总务处负责向保险公司备案。
3、交通事故处理
①有严重受伤即刻拨打120,并立即组织抢救。
②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并视伤情确定立即送医院,还是紧急处理后送医院。
③保护好现场,指挥学生撤离至安全地点。
④向学校及上级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⑤安定学生情绪,询问、检查学生受伤情况,受轻伤学生送医院检查、诊治。
⑥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分别负责家长、公安、医疗、保险各方接洽,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二)社会实践基地内出现伤害事故
1、一般受伤
①由校医作初步诊断、护理;伤势较重即由校医、班主任送医院救治。
②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③领导小组成员到医院看望、慰问。
④总务处负责向保险公司备案。
2、重伤或死亡
①在第一时间即向110报警,并拨打120请医疗机构救治。
②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③立即向市教育局报告。
④了解事故原因,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重大的学生安全事故向当地人民政府反映,组织教育、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⑤按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分清责任,落实补偿。
⑥向保险公司备案。
⑦将事故调查及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汇报。
(三)活动时遭遇恶劣天气
①领导小组活动前应预先掌握气象信息,根据气象状况与实践基地方决定是否照常开展实践活动,如暂停实践活动,则需安排好各班当天作息。
②如活动时碰上暴雨、雷电、狂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恶劣气候时,领导小组应立即要求各班集合队伍进行撤离或疏散到安全地带。
③领导小组负责与承运方联系,并视情况决定是否中止活动返程。
(四)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①发现有食物中毒症状立即由班主任或校医陪同送医院救治。
②立即告知家长。
③根据分析了解,有可能系食品不洁或其他原因所致,稍有症状即送医院救治。
(五)发生其他预案中未涉及的安全事故
若出现以上未提及的应急事件,应根据应急指挥组的工作布置,从而确定行动及处理方案。
八、责任倒查
7.社会实践团安全预案 篇七
我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起步较晚,关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规范,环境保护部于2008年公布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 ,目前仍在征求意见中至今未正式发布; 2010年先后发布了《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预案管理办法”) ,国内有浙江、江苏、天津等少数几个省市发布了应急预案编制的导则,此外关于如何编制企业应急预案这方面的报道并不多见[2],笔者在自己多年从事应急预案编制的实践基础上,针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关于改进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的一些思路。
1 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1. 1 “突发环境事件”的概念不明
实践中存在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环境事故、环境事件等多种不同的叫法,导致了应急预案在讨论对象上比较混乱,根据预案管理办法: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可见突发环境事件必须是同时满足“突然发生”即事件在时间上的突然性、“造成或可能造成对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即危险性、“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即社会影响等多个要素的事件才能被称之为突发环境事件[3],由于对这一点理解不够,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以下问题:
( 1) 一般工业企业出现超标排污的情况,是否属于突发环境事件? 工业企业的应急预案,把环保设备发生故障出现超标排污看成突发环境事件,并作为整个预案的主要讨论对象,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是否属于突发环境事件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看超标排污是否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取决于非正常排放源强、环境容量等情况) ,分析周边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如果不是,则属于普通的环境污染事故,不能列为突发环境事件。
( 2) 自然灾害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是否属于应急预案编制的对象? 实践中很少对此进行讨论,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也缺乏自然灾害方面的专家参与。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由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属于应急预案列入讨论的对象,鉴于我国大型企业、重化工业等多沿江沿海分布,同时我国地震海啸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的实际情况,这是预案编制中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笔者认为,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的要求出发,必须把当地常见的自然灾害列入应急预案的考虑对象,加强应急预案和防灾预案之间的联动关系,同时也不可忽视其他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在预案编制中应咨询自然灾害方面的相关专家。如日本原子能安全保安院在对福岛核电站进行评估时,不仅考虑日本多地震的国情,而且还向当地自然灾害专家进行咨询,重视海啸隐患。
( 3) 长期积累的环境污染导致的突发社会事件,是否属于突发环境事件? 近年来,频频发生因长期环境污染群众上访聚集或成为舆论热点等各种社会性事件,笔者认为,该类事件其社会压力从形成到发作有一个突发过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公众对其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威胁的一个反应,就这一点上来说,其符合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应作为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考虑,因此,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加强宣传和舆论应对方面的工作,同时也应注重和政府部门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和协调,如大气污染排污重点企业其应急预案编制应结合政府的重雾霾天气应急预案等。
1. 2 “环境风险”识别不清
环境风险识别主要指依据环境风险分析结果,确定企业环境风险源,并根据环境风险的特性,确定其环境风险,是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重点。
实际工作中,首先从风险环节识别和风险物质识别两个环节去确定风险源,其中环境风险环节识别即明确企业的环境风险存在于企业生产、储存、处置哪个环节,同时还需要结合本企业和同类企业历史上曾经发生的各种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风险事故概率等进行全面分析; 风险物质识别则主要参考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9类78种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 试行) 的310种,评估企业所含有的风险物质及其临界量,然后根据风险源情况,对事故后果进行预测,评价事故影响范围,明确相应的响应级别。
但是实际工作中,企业尤其对安全生产事故或自然灾害事故较为重视,而对可能导致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不敏感,编制人员只能依据环评报告中的风险评价专章或者安全方面的预案和评价报告展开环境风险辨识工作,表现为应急预案能识别到的风险主要集中在生产安全领域方面,对次生、中间产物的环境污染也缺乏分析。
笔者认为,由于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技术难度大,存在不确定因素多,应该考虑将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应急预案编制中的前道工序,即首先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邀请外界专家前期介入,企业成立来自安全、环保、生产、消防、后勤等各个职能部门的联席小组,进行现场踏勘后集思广益进行风险评估,在风险评估的结果基础上明确后期应急预案编制的深度和部门之间的分工,如风险评估结果为风险轻微或者一般,则可向管理部门提出简化预案的建议。
此外在进行环境风险识别的时候,还应重视环境敏感目标,不同的环境敏感目标( 即环境风险受体) 对同样的环境风险其脆弱性、敏感性和承受能力均不同,因此后果也截然不同,所以环境敏感目标的识别在风险评估、预案编制中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但敏感目标的识别以及其处置行动计划多数编制人员往往会忽略,只考虑企业本身的环境风险源识别和控制,对环境敏感目标没有进行认真分析识别,未考虑其承受能力差异,编制时也未对环境敏感目标编制应急处置方案。
1. 3 应急预案编制级别混乱
根据“预案管理办法”第八条,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综合、专项和现场处置预案3种,并规定了不同的格式要求。
实际工作中,大家比较重视也常见的是带有综述性质的综合预案,更有操作性和实际意义的专项和现场处置预案反而不是那么常见,实际上,根据办法规定,环境风险种类单一,只有某一类型环境风险的企业只需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需编现场处置预案,只有对于环境风险种类较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突发事件的,企事业单位才应当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也就是说理论上企业应急预案应当是以专项和现场处置预案为根基,综合处置预案为塔尖的这么一个体系,但是实践中我们发现这个情况是颠倒的,综合应急预案数量最多,这种情况也导致了应急预案的内容不够具体其可操作性不强。
此外“预案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对工程建设等群体性活动有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编制临时环境应急预案。这点也往往被人所忽视,实际中主要盯着已建成的工业企业,对施工建设的环境风险缺乏防范意识,如厦门漳州PX项目加氢裂化管线发生的闪燃事故就引起了媒体关注。
因此对于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的生态影响类项目,以及施工建设期也可能发生有较大影响的工业类项目,需要重视其临时预案编制工作。
1. 4 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
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1) 处置措施不具体
目前大多数应急预案除了综合应急预案这个层面外,专项和现场处置这两个更为基础层面上的应急预案都比较薄弱,或者雷同缺乏针对性,实践中除了大中型企业能做到按重点岗位制定应急预案以外,广大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能力针对岗位制定应急预案,导致了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差,笔者认为,应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的编制指南,建立卡片式的现场处置应急预案格式( 明确岗位的警戒、救护、控制、排险、洗消和善后等六个职责)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明确企业是否存在需要制定现场处置应急预案的重点岗位,如有,采用卡片式的方式制作现场处置预案并进行管理[4]。
( 2) 响应情况不明确
不少应急预案中的应急响应措施只是泛泛而谈,缺乏实际的响应内容,各个部门有哪些具体工作,怎么去做? 这些都不明确,笔者认为,现有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中对企业应组成哪些应急救援队伍、其职责分别是什么进行了标准化设置,有流于形式之嫌,应首先考虑以企业现有部门为依托,在此基础上明确企业现有各组成部门在应急响应中的职责,如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应根据不同企业组织结构特点设立,明确响应的具体细节。
( 3) 预案衔接情况不到位
企业应急预案、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周边部门单位的预案均应互相协调相互衔接,但是实践中大部分应急预案均在自说自话,又或者把上一级应急预案作为附件但是内容矛盾,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于加强互动性,在预案编制过程中和评估时,应邀请其他部门、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管理人员参加,同时应急预案应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吸收来自外界的反馈信息并进行修订。
( 4) 应急监测计划不合理
应急预案中提出的应急监测计划,是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进行监测,判定事故性质的重要依据,但是实践中应急预案的计划大多与环评雷同,缺乏针对性。因此在预案评估时,可邀请应急环境监测机构人员参加,应尽可能吸收来自各方面的专家广泛参与。
2 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几点思路
如何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的编制,笔者分析,有以下几点思路:
( 1) 我国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起步较晚,随着应急预案编制的普遍展开,应急预案编制的重心应该从解决“有没有预案”向“合理不合理”进行过渡( 这也是解决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的办法) 。应急预案编制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进行研究。如应急预案中的疏散路线,目前应急预案疏散路线是否合理,备灾点设立原则等问题均不明确,因此需要加强这方面的环境科研工作,为基层编写应急预案提供有力的科研支撑。
( 2) 明确什么样的企业应编制什么样的应急预案。鉴于“办法”仅给出原则性说明,其陈述类似于环评法律中有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登记表。笔者认为,环保管理部门可采用类似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的形式对不同企业的预案编制进行分类管理,分类管理的基础是1. 2中所提出的企业环境风险评估。
( 3) 提高应急预案编制的技术水平,从抓住“是什么”和“怎么办”两个重点开展,首先应搞清楚“是什么”,这个项目的环境风险究竟是什么,环境敏感目标是什么,只有搞清楚企业的环境风险和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对不同环境风险的承受能力,应急预案提出的措施才谈得上有的放矢。“怎么办”指的是提出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的环境应急措施和相应的敏感目标应急计划。笔者认为,首先应从程序上着手,把包括企业环境风险识别和环境敏感目标分析的环境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应急预案编制的的前置程序( 类似环评大纲) ,邀请外界专家等前期介入评估。同时建议尽快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的导则体系,推出不同行业的编制预案导则。为了提高可操作性,应急预案不但要从薄到厚还需从厚到薄,建立卡片式的现场处置应急预案格式规范。最后还需要把敏感目标应急计划和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结合起来。
( 4) 在应急预案编制中如何加强与其他各级预案的协调性衔接性,笔者认为,各级应急预案的编制,应以纳入统一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系统中为目标,最终实行应急信息的综合集成、智能分析和决策支持,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应急管理[5]。
( 5) 新形势对应急预案的内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把一些非政府组织作为重要的应急资源,把他们纳入应急响应体系之中。我国目前舆论对突发环境事件高度敏感社会舆论活跃度高,事件的应急响应中除了政府部门内部的信息报告与处置流程之外,应增加有效应对公众和舆论媒体方面的计划安排,应急培训演练中应包括对新闻发言人的培训和信息发布,应急预案可考虑向公众实施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等,这方面可向国外学习[6]。
( 6) 目前关于应急预案评估缺乏相关标准,应及早确立应急预案评估的标准,以便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鉴于应急预案实际是一个动态进行的过程,情况始终在变化之中,同时对企业应急能力的评估,很多涉及法律法规层次的要求,这些都很难量化,因此从这个角度考虑,对应急预案的评估应尽可能采用定性的方法,不宜采用定量的方法[7]。
3 结束语
8.社会实践团安全预案 篇八
1.1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外省已经发生的并有可能波及或已经波及我省,在农产品生产环节,由于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其它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物毒素或者农业转基因等因素,导致农产品污染突然发生和严重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群体性健康损害和死亡,产生或可能产生严重社会影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3 工作原则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各自的职责。
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技术,实行民主决策,依法规范程序,确保事故处置的科学、有效。
加强监测、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日常检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成立“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省农业委员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委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计划处、财务处、科技教育处、农业处、园艺特产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垦处、乡镇企业管理处、监察室、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省农产品包装安全监测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1.2“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省政府和农业部应急指挥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工作部署;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工作;根据需要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6)向省政府、“省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情况汇报;
(7)完成“省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1.3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负责与省应急办、省新闻办等部门的联系和衔接,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协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组织协调;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用车等物资。
(2)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拟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动态分析等工作。
(3)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农业投入品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发展计划处:负责协调相关处室编制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发改委追加应急处置所需固定资产投资。
(5)财务处: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及管理。
(6)科技教育处:负责产地环境和转基因产品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7)农业处:负责组织与种植业领域农药残留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8)园艺特产处:负责组织与蔬菜及园艺特产领域农药残留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9)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负责组织涉及农业机械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业机械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0)农垦处:负责组织垦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1)乡镇企业管理处:负责组织乡镇企业与食用农产品、加工食品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2)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省农产品质检中心):负责农业品残留监测、相关技术鉴定等;参与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有关情况的收集、报告等工作;参与农业环境污染方面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13)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14)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省农产品包装安全监测中心):参与农产品包装材料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监察室:负责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
2.2工作机构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设在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本预案启动后,负责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相关工作小组。
2.2.1吉林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主任由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兼任。
2.2.2“吉林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市(州)、县(市、区)、委内各处(室)及相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治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省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1)事故调查处理组
①组成: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环节,明确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业处、园艺特产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垦处、乡镇企业管理处等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监察室视情况参与对重大事故的调查。
②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监督相应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农产品,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2)专家咨询组
①组成:省农业委员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库,专家库由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咨询组。
②职责:专家咨询组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及造成的危害,为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3)综合组
①组成:由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规定,根据事故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②职责:迅速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在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组织对外发布,并视情况通过有关部门向我驻外有关使领馆、港澳台地区通报情况。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
2.3地方机构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3. 监测预警和事故分级
3.1监测和预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组织开展日常监测,重点监测农产品中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易引发急性中毒的违禁药物。发现问题要逐级上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3.2事故分级
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分级办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
3.2.1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3.2.2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含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2.3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地)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2.4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级事件: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应急处置
4.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4.1.1确定事故级别
县级以上“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该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及评估,确定事故级别,并报告上一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同级人民政府,通报同级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事故级别的确定根据本预案3.2的规定执行。
4.1.2分级启动预案
事故级别确定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建议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接受上一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4.2报告
4.2.1责任报告单位和人员
(1)农产品种植、养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
(3)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5)消费者;
(6)其他单位和个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慌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2.2报告程序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通过电话等各种渠道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按规定向本部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上报至“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及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
4.2.3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地“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向上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初次报告。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事故处理后10日内做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2.4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省农委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对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
4.3应急响应
4.3.1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响应(Ⅰ级和Ⅱ级)。
特别重大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报告“省应急指挥部”,并按照《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
(2)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响应(Ⅲ级)
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市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指挥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积极指导、协助县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指导督办应急处理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
(3)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响应 (Ⅳ级)
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挥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实施应急处置,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3.2响应的升级和降级
(1)响应的升级:当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2)响应的降级: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撤消预警。
4.4指挥协调
4.4.1设立现场指挥部
市、县“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响应级别,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紧急救援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对于特别重大和重大的(Ⅰ级和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派出工作组到达现场并指导有关工作。
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吉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接受工作指导。
4.4.2启动工作小组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调查处理组、专家咨询组、综合组等工作小组要迅速开展应急工作,全力协助事故处置。
4.4.3紧急处置
特别重大和重大(Ⅰ级和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认为需要亲赴现场查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由省派出调查组赴事故现场组织查处;较大和一般(Ⅲ级和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由地级以上市农业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行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尽快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追查引起事故的农产品来源、去向,对有关产品采取控制措施(包括禁售、销毁、暂停采收等),督促有关措施的落实。
4.5信息发布
4.5.1“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特别重大和重大(Ⅰ级和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政府报告,并向事故有关地区的政府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可能波及地区的政府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4.5.2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及非本省生产的农产品,“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产地的省级有关部门;省内可疑农产品流到外省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流向地的省级有关部门。
4.5.3Ⅰ~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期间,各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日向上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重要信息必须立即报告“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5.4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经省人民政府或省应急指挥部批准,由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报省港澳办、台办或省外办,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实施。
4.5.5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除国家或省政府有规定的外,由“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4.6应急响应的终结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助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处置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陪工作。
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5.2责任追究
对在農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建议。
5.3总结报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应当及时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省农委各相关处室。“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交的应急处置总结报告,组织研究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措施。
6.应急保障
6.1 人力资源保障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的应急处置队伍,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有效开展。
6.2技术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或者其他单位的委托,承担任务的检测机构应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定性提供依据。
充分利用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农产品质检队伍及涉农科研院校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预测、预警、监测和应急工作管理模式等技术的科学研究,不断完善应急技术支持体系。
6.3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处置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6.4应急预案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处置演练。
6.5宣教培训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附则
7.1 名词术语
本预案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特指在农业生产(种植、收获)过程中发生的或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过标准)造成的社会公众群体性中毒或感染等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情况。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7.3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社会实践团安全预案 篇九
为强化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增强带队老师、活动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活动的顺利进行,在活动过程中,应急措施必须落到实处,以利于及时应变,特制订以下应急预案:
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随队的各班主任及带队老师组成。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组 员:XXX XXX 各班班主任
二、突发事件处理原则:
1、保持镇静、沉着应对。
2、学生优先原则。
3、就地抢救原则。
4、报警、求援原则。
5、维持秩序、迅速疏散原则。
三、应急反应措施:
1、安全常规措施。所有教师、工作人员手机必须处于开机状态,前一天必须检查手机充电充值状况,确保电量充足,资费充裕。进入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目的地后,由校级领导原地执守,担任总指挥。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12人一组安排一位老师带队,不要个别行 动。每次转移活动地点及活动结束时必须清点人数,一个不能少。
2、因天气因素变更活动处理:活动前一天了解天气情况,通知学生做好相应准备。发车时遇天气变化,要认真分析趋势和可能,做出延时、变更处理。针对学生可能出现的情绪波动,做好引导、说服 教育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项。
3、车辆故障处理:活动前要求承办方检查车辆车况,车况不良必须更换,否则不得发车。中途车辆故障,带队跟车老师及时把故障情况通知校领导和承办方。故障会影响安全的,一律停驶,由承办方 紧急调车改乘。途中车辆失火,应立即要求司机停车开门,用灭火机扑灭。同时指挥学生不要惊慌,如火势较小,前部学生从前门下,后部学生从后部应急门下;如火势较大,可视情况破窗逃生。下车后,及时组织疏散,一名教师负责清点人数,一名教师负责及时向领导报告情况。如有学生受伤应立即组织抢救。车辆换乘时,带队教师维持好学生秩序,严禁下车随意走动,尤其应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4、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师生在途中突发疾病、意外伤害,随车带队教师立即联系应急车,视轻重由校医作处理或就近送医院。师生在活动区域内突发疾病、意外伤害,带队教师立即联系总指挥,视轻重由校医作处理、或就近送医务站诊疗,病情严重的送当地医院急救。自带干粮饮用水,不买无证摊点的食品和饮料,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如发现中毒情况,立即送当地医院。
5、学生走失处理:允许学生带手机,师生互留电话号码,以便电话联系。如发现学生走失,切不可大意、拖延,应立即组织就地寻找。从学生最后接触的同学入手,了解最后行踪、电话通知其他带队教师关注寻找。利用广播等形式发布寻人启示。
6、交通事故处理:有严重受伤即刻拨打120、122,并立即组织抢救。迅速报告校领导,调动应急车赶到事发现场,视伤情确定立即送医院,还是紧急处理后送医院。保护好现场,指挥师生撤离至安全地点。向上级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安定学生情绪,询问、检查学生受伤情况,受轻伤学生送医院检查、诊治。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分别负责家长、公安、医疗、保险各方接洽,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10.社会实践团安全预案 篇十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含校园与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校园自杀突发事件、大型群体活动突发事件、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等五个方面。适用于影响学校校园和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依据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级别和应急响应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处置工作组依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组长:郑思军
副组长:罗贵友、潘克恒、彭虎银
成员:曾庆淑、刘官刚、吴 静、张 娟、陈艳、罗启梅、张勇、陈艳
、田晓芬
田敏
冉隆丹
颜洁
覃友霞
(二)工作组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学校涉及校园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事件处置工作;决定信息报送有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
(一)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
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包括各种原因引发的学生或教职工群体性上访、请愿、非法集会、上访、罢课、罢教、罢餐、罢工、游行、示威、静坐等情况和事件,或社会人员到我校进行群体性请愿、游行、示威、静坐等情况和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1、事件发生后,经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开展处置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3、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相关部门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4、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工作。
(二)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
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是指多人参与斗殴,致伤致残致死,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办公秩序造成恶性影响的事件或系列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为:
1、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组经请示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处置。保卫部门迅速组织人员赴现场,果断制止斗殴,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外来人员混入现场,控制当事人,根据情况将相关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
3、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工作小组组长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4、当事人系我校学生的,通过相关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主任(副主任)、辅导员及教师做好学生疏导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留、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5、当事人系我校教职工或家属的,通过相关单位或部门领导做好相关人员疏导工作,稳定其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留、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6、班主任、辅导员及教师要摸清其他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其他学生思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三)校园自杀突发事件
1、若有自杀举动尚未实施自杀行为发生时,学生所在专业部主任、德育主任及教师应立即赶赴现场,同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进行现场干预。现场紧急救助职责为:
(1)德育处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协调。
(2)学生所在班级学生班主任、科任教师稳定当事人情绪,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3)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组织专家与当事人谈判,同时评估当事人精神状况,确定自杀风险等级。
(4)准备急救设备,随时候命。
2、一旦发生自杀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全体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现场紧急救助职责为:
(1)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为现场总指挥,副组长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协调。
(2)负责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学校及医疗部门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
(3)医疗部门负责对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或受到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救治。
(4)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负责稳定当事人亲友及现场目击人员的情绪,实施心理救助。
(5)联系学生家长到学校,处理相关事宜;班主任及时到学生中,安抚目击者,采取相应措施,尽可能减轻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影响。
(6)对自杀未遂学生,安排24 小时不离人监护。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通知家长将学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如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7)后勤处为实施紧急救助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后勤服务。
(四)大型群体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大型群体活动是指主办者租用、借用或者以其他形式临时占用场所、场地,面向学校学生、教职工、以及社会公众举办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学术报告、招聘宣讲会、大型考试、招生咨询会、校园开放活动、集体参观、校外实习、毕业或节假日会餐等群体性活动。若大型群体活动进行过程中,出现建筑倒塌、火灾、水灾、爆炸、危险品污染、拥挤踩踏、群殴、打、砸、抢等重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为:
1、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
2、德育处、应急办及活动组织单位迅速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组织人员有序疏散逃生,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3、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是否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4、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人员疏散救治完成后,保护好事件现场,做好事故调查与善后工作。
四、善后与恢复
(一)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平息后:
1、要做到工作不放松,防止事态反弹。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对策。
2、对于给予的承诺,提请学校或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兑现。
3、对于涉及校外其他单位的,由校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4、调查了解事件形成、发生过程,及时总结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
(二)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平息后
1、继续对斗殴中致伤人员开展医疗救助,同时要做到工作不放松,防止事态反弹。
2、对斗殴致伤致残致死情况作善后处理,并根据情况向公安机关报告。
3、及时调查群体斗殴致人伤害(伤亡)原因,分清斗殴各方责任,按照对应的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及时总结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
(三)校园自杀突发事件处置完后
1、成功解救的自杀未遂者应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不离人监护,并及时通知家长来校陪护。
2、自杀事件发生后(含未遂)以及危机处理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录音资料)、对自杀未遂者监护详细记录等及时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备案。
3、因自杀意念强烈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应有家长陪护。所在专业部要安排班干部、室友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范预案,随时防止该学生心理状况恶化。学生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要组织专家定期对其危机程度进行评估。
4、自杀事件处理完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应对危机事件卷入人员进行心理康复干预。通过个别辅导、团体辅导等方法帮助相关人员,如辅导员、班主任、同学、家属等人,正确处理经历、目睹或干预危机遗留下来的心理问题,尽快恢复他们的心理平衡,尽量减少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
5、应急处置工作组在发生自杀事件的部门(单位)召集一次“自杀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预防自杀确定工作重点。
(四)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
1、做好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件中死亡的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件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件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件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
1、注意关注事态的发展,防止反弹。对此类事件进行认真、及时总结,防止事件再次发生。
2、对涉及我校学生或教职工的事件要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网络事件要迅速处理,保障校园网络畅通,对因人为因素造成的网络事件,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应急处置工作组在发生自杀事件的部门(单位)召集一次“自杀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预防自杀确定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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