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3日2022年玉门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汇报(精选3篇)
1.2022年6月13日2022年玉门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汇报 篇一
各位领导、老师们:
一年来,学校围绕市局、市教科研中心的对初中学校的要求,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的工作实际,多方面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业绩。特别是新学年开学以来,在新的学校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生了更大变化。下面作简要汇报:
一:关注过程、细节、实效,努力推进教学常规管理改革。
从今年2月份开始,我校校在吸取兄弟学校常规改革经验的同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从“真实、高效”的角度出发,努力推动学校教学常规改革活动。
1、用活页学案代替原来的备课形式。活页学案的设计和使用,本着教师之间“合理分工,一人主备,多人辅助,共同参与,资源共享”的原则进行。按照教学分工,主备课教师负责分工知识点、章节、课题等学案的资料收集、学案初步设计工作,辅助教师在学案的使用过程中,依据教学实际对学案提出修改和使用意见,并与主备课教师及时进行交流,使教学资源实现共享。
2、进行学生作业形式的改革。本学期学校要求各学科教师依据教学实际的需要,以市导练循环案、活页作业、教学辅导书(地图册、填充图、一练一测等)代替原来统一的作业。特别是充分利用好教学辅导用书。学校要求教师在作业批改时,要进行对与错的指导,要进行学法的指导,还要进行书写方面的指导。通过抓好作业的实效性,让作业真正成为对学生知识掌握程度检查、反馈的一种有效手段,成为学生对知识进行温故的有效手段。
3、对班会备课进行改革。学校班会备课也采用了活页的形式,将班会备课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学校对班级工作的统一要求,由政教处整理后统一印刷下发。相当于文化科目的集体备课部分。第二部分本班级情况,由班主任自己针对班级教学实际情况进行备课。改革后的班主任备课既照顾到学校的整体工作,又突出了班级工作的自主性。
3、在教学常规管理上,学校建立级部每周自查和教导处每月普查的教学常规落实过程性管理制度。级部教学常规每周自查,按照级部主任抽查和教师自报的原则进行。级部自查时间确定在每周五,级部每周五完成自查后,如实填写《圣城中学教学常规过程管理级部自查每周报表》,报教导处存档。作为级部教学常规管理的组成部分。教导处每月普查,教导处每月组织各学科教研组长、骨干教师,对初中各级部教师的教学常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大力开展教育教学分析整改提高活动。
本年9月份,新学期开学后,新组建的学校领导班子立足于学校的长远发展与规划,针对学校前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大力开展教育教学分析整改提高活动,在本次分析整改提高活动中,学校领导班子从自身做起,明确工作目标:在短时间内实现教学管理新突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给全体教职工做出榜样,努力工作,树立起良好的团体形象。在学校领导班子的感召和带动下,学校教职工工作和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分析整改活动的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第二,在分析整改活动中,学校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师德教育和建设活动。扎实开展周六培训工作,每周六的上午,组织教师集体观看优秀教师报告会和业务学习。现在已经组织观看了魏书生的《教育与人生》、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拍摄的大型教学系列片《师德启思录》、《赏识你的孩子——周弘老师讲学学实录》、余士维博士的《赢在执行》等影片。学校还通过印发资料的形式,向全体教师推荐了国学典籍、教学理念、工作理念方面的文章,要求大家学习、并写好心得笔记。上述工作的开展为学校教职工重新审视自己、定位自己提供了契机,也让每一名教师对自己的工作、对学校的发展都有了新的认识。
同时学校还学校提出了:“敬业奉献、事争一流,工作第一、集体至上”的工作理念与要求,并制定了《圣城中学文明教师标准》,将标准的执行情况列入对教师工作考核中。
第三,在本次分析整改提高活动中,学校全面改善育人环境。开学以来,完成了办公区的供水管道改造工程。改造后,学校有望每月的水费由以前的1万元,控制在每月5000元以内。
(二)是对排水、排污管道进行了改造。与外网连接,使学校自建校以来的排水水路不通的大问题得到了彻底的解决。
(三)是对实验楼进行供暖改造,改造后对学校教室、办公室布局将合理调整,为下一步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奠定了物质基础。
(四)是对楼房漏水处做了防水处理。目前,学校教学楼外墙漏水处已经基本处理好。
(五)移栽花木,完成了学校地面的维修工作。
三、扎实开展教育教学质量分析工作:
学校建立教学质量检测制度和教学质量分析制度。学校要求初中各级部按照教学计划每月都要组织一次教学质量检测,依据检测结果做好优培补差工作,同时作好教学质量分析工作。不但将每月检测分析纳入级部管理常规,并且每次教学质量分析学校主管校长都要亲自参加。确保做到通过教学质量检测、分析引导教师潜心研究考试命题规律,提高教师对试题、习题的设计水平与质量。学校要求各级部对每月质量检测的分析,至少要包含下列指标:班级成绩分析,学科成绩分析,教师个人所教班级学科成绩分析,每项分析至少包括优秀率、平均分两项,并将分析汇总为表格。教育教学质量分析工作的开展,有利的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的过程管理。
四、广泛开展听评课活动和课堂教学经验交流活动
新学期开学以来,学校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开展了广泛的公开课听课、评课活动。在听课活动中,每位教师开出一节研究课,学校组织本学科全体教师参与听课,并以教科研中心的“双二十条”为准绳,进行评课。在本次活动中,学校还倡导教师开展广泛的自主听课活动。到期中考试前,每人一堂公开课的的听评课活动已经结束。在每人一堂公开课活动结束后,现在学校依据教学实际又组织优秀教师推出了各学科的“示范课”,对学校的课堂教学进行典型引领。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目前学校教师对于“初中课堂教学行为双二十条”研究的思想认识还不平衡,部分教师对“双二十条”的学习和研究还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中。学校在下学期将加强对双二十天的研究工作,特别加强对双二十条的宣传,提高全体教师对“初中课堂教学行为双二十条” 研究和落实工作认识,在日常教学中切实通过规范行为提高效益。
二、学校通过对期中考试教学质量分析发现,学校各学科的发展出现了不均衡现象,同时部分学科教师之间的教学质量差距很大。存在差距的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一)部分教师课堂效益不高,效益观念弱;(二)学校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存在疏漏,使部分学科出现了优秀教师青黄不接的现象。学校在下阶段的工作中一是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二是计划优化薄弱学科的教师结构。
三、学校教师的问题研究意识不强,是学校教学工作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学校课题研究工作开展不利,教师不善于发现自己教学过程中问题,不善于总结自己工作中的经验,不善于积累自己教学工作的亮点。虽然学校为此也出台了不少激励措施,但是老师撰写教育叙事、教学随笔、教学论文的积极性依然不高,在承担教育教研课题方面教师也缺少主动和积极性。
2.2022年6月13日2022年玉门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汇报 篇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为推动网络音乐发展,规范网络音乐经营,切实落实《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文市发[2006]32号),现就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主体和管理对象
(一)网络音乐是指用数字化方式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在线播放和网络下载等形式进行传播的音乐产品,包括歌曲、乐曲以及有画面作为音乐产品辅助手段的MV等。
(二)从事网络音乐产品的制作、发布、传播(含直接提供音乐产品链接方式)、进口等经营活动,须是经文化部批准设立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
(三)经营单位经营网络音乐产品,须报文化部进行内容审查或备案。
二、进口网络音乐内容审查
(四)进口网络音乐产品是指原始版权为境外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所拥有的网络音乐产品。进口网络音乐产品,须经文化部内容审查通过后,方可投入运营。
(五)进口网络音乐产品报审单位须为该网络音乐产品在中国内地的直接被授权人。直接被授权人是指直接获得该网络音乐产品的独家且完整的在中国内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代理权的经营单位(以下简称“进口单位”)。
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网络音乐产品参照进口网络音乐产品报审。
(六)进口单位与境外网络音乐版权人签订的网络音乐进口合同(协议)须符合以下规定:
1.进口网络音乐的授权期应在一年以上(含一年); 2.合同(协议)标的物为音乐产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3.合同(协议)应符合我国《合同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合同(协议)应注明在经文化部内容审查通过后方可生效执行。
(七)进口单位报审进口网络音乐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进口网络音乐审查申请表(电子版); 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审歌曲的原文和译文歌词(电子版); 4.网络音乐进口合同(协议)、原始版权证明材料和授权书(复印件);
5.内容审查所需的其它材料。
(八)进口网络音乐产品报审程序。
1.进口单位报审材料中的电子版通过“文化部网络音乐报备软件”(以下简称报备软件,下载网址:wlyy.mcprc.gov.cn)进行报审。按照“报备软件”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到文化部网络音乐审查受理系统。需提交的纸制文件、CD等材料挂号寄至文化部。
2.报审材料齐全的,文化部予以受理,并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专家评审所需时间)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进口网络音乐产品批准单》,不批准的说明理由。
3.对内容审查有特殊时限要求的音乐产品,进口单位可通过“报备软件”提供的快速通道功能进行申请,文化部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4.对已通过其他相关部门内容审查,并正式出版发行的进口音乐产品,进口单位须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文化部核实后准予以网络音乐形式进行传播,并对内容审查程序予以简化。
(九)已批准进口的网络音乐产品在授权期满后需要再次进口的,须重新办理进口手续。授权期内决定终止进口的,进口单位须报文化部撤销其批准文号。
(十)对已批准进口的网络音乐产品在国内进行转授权时,须由原进口单位在转授权行为发生后20日内报文化部备案,被授权的经营单位不再另行报审。备案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进口网络音乐产品转授权备案申请表(电子版); 2.文化部原批准文件(复印件);
3.被授权经营单位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4.转授权合同(协议)(复印件); 5.报备所需的其它材料。
(十一)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未经内容审查的进口网络音乐产品,须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在2009年12月31日前向文化部报审。
三、国产网络音乐备案
(十二)国产网络音乐产品实施备案制度。网络音乐经营单位应在正式运营后30日内报文化部备案。
(十三)经营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国产网络音乐备案申请表(电子版); 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备歌曲的歌词(电子版); 4.国产网络音乐使用合同(协议)、原始版权证明材料和授权书(复印件);
5.备案所需的其它材料。
(十四)国产网络音乐备案程序。
1.经营单位报审材料中的电子版通过“报备软件”进行报备。相关信息按照“报备软件”的提示要求进行填写,并上传至文化部网络音乐审查受理系统。需提交纸制文件、CD等材料的,挂号寄至文化部。
2.备案材料齐全的,文化部予以受理;并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核发《国产网络音乐产品备案表》。
3.对已正式出版发行的国产音乐产品,经营单位可提供相应的出版物版号,文化部核实后予以备案并简化备案程序。
四、规范网络音乐经营行为
(十五)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建立网络音乐内容自审制度,设置专门部门负责音乐内容的自审自查。经营单位提供网民编创和表演等网络音乐上传服务的,要加强审查,保障其合法性。
(十六)经营单位须在网络音乐产品页面显著位置标注其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不得擅自变更经文化部批准或备案的网络音乐产品的名称等其他信息,不得擅自增删或变更网络音乐产品内容。
五、加强网络音乐内容监管
(十七)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属地内的网络音乐经营单位的管理,对运营环节中的音乐内容要及时跟踪监管,对从事违法网络音乐经营活动和提供违法网络音乐产品的经营单位依法查处。
特此通知。
3.2022年6月13日2022年玉门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汇报 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
欢迎您们来博州检查指导工作!
近年来,我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在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关心和帮助下,围绕自治区工作安排,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导向,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结合自治州实际,突出重点,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新进展。今年1至5月,全州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700余人次,接受群众投诉举报36件,主动监察用人单位366户,共为职工追讨工资78.71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78.55万元,涉及农民工3067人,追缴社会保险费4.9万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围绕调研提纲汇报如下:
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
(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情况。我州除州直外,下辖两县一市(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阿拉山口口岸、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两个自治州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截止2009年4月30日,全州共有各类经济组织5316个,涉及劳动者20700人。目前,共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4个,其中,州直1个、县市3个,除州直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与监察就业科单独设立外,各县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同时承担着监察办的职能(其中,温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还承担着劳动保障争议仲裁工作),乡镇、街道、社区没有设立专门的机构。2008年4月对机构名称进行了规范。各监察机构办公经费均全额纳入财政。装备方面,4个监察机构 1 共有计算机6台、执法专用车2辆,录音、摄像等其他办案设施基本没有。
(二)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情况。全州现有专职监察员1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兼职监察员16人,三分之二以上在40岁以下,老、中、青合理搭配的队伍结构和主动“传、帮、带”的工作作风逐步形成。加强和完善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制度,坚持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和举报专查等监督检查方式,及时处理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 “A、B岗零缺位”制度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落实首问负责制,规范接待、登记、受理、立案、查处等工作流程。积极与 “12333”信息系统对接,确保信箱、网络、来电来访等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无阻。严格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监察事项,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快捷、有效、稳妥地解决突发事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实行“阳光执法”,做到公开案件受理条件、受理范围、查处程序等事项。以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围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选派监察员参加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业务培训,实现了监察员全部基本轮训一遍和全员持证上岗的目标,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能力和监察水平,保证了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
二、扎实做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辖区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2至5月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2008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在审查中做到“三个结合”,即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与促进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相结合;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与学习宣传《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结合;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与劳资管理人员、监察员培训相结合,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注重实效。一是进一步拓宽书面审查覆盖面。将招用人员在3人以上的各种经济类型的用人单位均纳入审查范围。二是延长审查周期。为确保书面审查工作取得实效,在早筹划、快动手上下功夫,较上年提前近一个月将此项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和部署,同时,延长了审查周期,为自查、集中审查、总结验收三个阶段的工作提供了较为充裕的时间,为更实更快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三是综合利用有效资源,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重心下移,充分充分依托乡镇、街道、社区熟悉辖区情况的优势,广泛宣传此次书面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要求,加大检查、督促力度。通过集中审查和深入用人单位开展审查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整改。此项工作,全州共对364户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涉及职工15762人,对存在问题的40户用人单位进行了责令限期整改,合格率达89.01%。
三、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年初以来,我州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有效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根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公安厅、总工会《关于开展农民工工 3 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新劳社字〔2008〕103号)要求,从构建和谐平安博州,维护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我州制定了《博州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会同相关部门指定专人成立了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并于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月10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此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确定的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和组织用人单位自查阶段、汇总上报拖欠工资数额阶段、执法检查阶段,活动期间共散发《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余份,检查用人单位167户,涉及职工3445人,其中农民工3008人,追讨农民工工资38.29万元,有效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继续开展“春暖行动”。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3至5月,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春暖行动”,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07户,其中:乡镇、村办企业37户,城镇企业170户(含建筑业16户,住宿和餐饮业80户,采矿业7户,居民服务业15户),涉及农民工4207人,督促128户用人单位与574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19户用人单位为577名农民工建立劳动用工备案,52户用人单位为1875名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由73.65%提高到90.9%。
三是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为有效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的劳动报酬权益,我州认真贯彻 4 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新政办发〔2007〕11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新政办〔2007〕111号)两个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州实际,及时转发了这两个文件,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在建设、水利、交通、通讯、银行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根据文件精神,2008年初起正式实行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统一存入由劳动保障部门指定银行设立的专户,所有建设项目在开工前都要按规定存入工资保证金,否则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在农民工工资未兑现的情况下,不得退还该工资保证金,有效遏制了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据统计,2008年1月以来至今全州建设领域共存入工资保证金63.5万元(不含博乐市、精河县)。加强对各施工项目的监控,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举报专查工作中,将施工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始终作为检查重点,及时发现和掌握欠薪苗头,最大限度地防止拖欠工资现象的发生。
四是加强对农民工的劳动用工管理。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加强督促并指导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等权利和义务关系,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促进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托乡镇、街道、社区,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工作。要求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所列项目及有关文件规定,依法建立职工名册和劳动用工管理台帐,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健全农民工 5 维权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了农民工维权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四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近年来全州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建设、水利、交通、公安、总工会等部门在全州范围内先后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专项检查等活动。在日常工作中,建设、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负责处理本部门主管项目中的劳资纠纷,通过这一制度,有效防止了建设领域的工资拖欠问题,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模式。
四、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工作任务与人员编制不匹配,人员紧张的矛盾仍比较突出。一是工作面广,大部分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还没有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的日常监管范围。二是工作涉及范围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人口不断转移到城市就业,这给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三是工作中出现劳资纠纷的问题复杂,如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进一步深入,使原来历史积压问题充分显露出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带来经济繁荣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劳动纠纷,由于资本追逐利益的本性,非公有制企业为了降低人工成本,采取各种非法手段侵犯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面对这些新情况,我州监察员人数远远不能适应我州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需要,执法不到位和缺位的问题仍然存在。尤其是边远山区的矿山企业和乡镇企业往往鞭长莫及,形成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盲区,已不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由于部分县市机构合设,人员混岗使用,劳动保障部门内部挤占劳动保障监察编制,个别县市设立了劳动保障监察机 6 构但只配备了一名专职监察员,造成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部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其他业务部门合设在一起,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争议仲裁、工伤认定等机构合设,多职能多头开展工作,使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工作繁重,不能集中精力查处一些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存在挤占劳动保障监察编制的情况,以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之名招进的人员,安排在其他业务部门,导致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不能到岗,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不能顺利开展。
(三)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办案设施。由于部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没有配置专用车,造成一些突发事件难以及时到位。案件调查取证设备配备不足,从客观上影响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工作效率。而我州财政较为紧张,解决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的装备、办案经费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培训的经费十分困难。
(四)劳动保障监察员的素质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员的素质和能力与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的发展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不能很好地适应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需要,客观上影响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的效能。
(五)执法环境不够宽松。目前,部分外来投资企业以政府“改善投资环境、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政策为由,不参保,不签订劳动合同,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唯恐影响招商引资的大局,执法工作力不从心。
(六)与相关部门没有形成整体合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和支持。目前,各部门领导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应以自治区人民政府牵头,加强 7 政府各职能部门、司法机关、群众组织及新闻媒体的沟通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优势互补,达到齐抓共管的工作势态。
(七)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管理不到位。一是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对农民工存在着歧视性问题。不把农民工当成自己的员工看待,只使用不善待;二是招用工不规范问题。建筑企业的招用工,大部分是非法人劳务承包队或承包人招用的农民工,导致农民工无法进行自我维权保护;三是工资发放不规范。考勤不健全,工资发放缺乏监督,任由包工头编制工资表,容易产生纠纷,也有包工头拿到工程款一走了之,这种不规范的管理也是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八)建筑市场招投标竞争的不完善所导致的农民工权益受损害。建筑工程造价应该是工程项目各项消耗与市场价格的客观反映,既具有客观反映,也具有客观性和合理性。但有的建设单位为了尽可能多地节约投资,存在着不符合客观实际的价格要求,过分压价,严重违背价格规律。建筑企业为了企业的生存,只好吞吃苦果,承接任务,有的就把这种低价承包的债务层层转嫁,有的包工头工资付不出就“走为上策”,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九)垫资引发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拿不到工资。由于业主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到位,缺口很大,建筑企业在投标市场中,不但为了生存不惜成本竞标,而形成了建筑企业被迫垫资,业主拖欠工程款的不平衡深渊。工程款垫资留下了两颗“肿瘤”:一是把工程垫资款层层“目标”分解,农民工工资也成了一个分解“目标。处理起来施工企业就以“工程款没有下拨”只能拖欠,这样以来给我们处理增加了难度。二是建筑企业因垫资而造成现金流量过 8 大,在某一结算段,成本提高,利润减少,利润减少又层层“目标”分解,就这样,资金缺口—垫资—影响农民工工资就这样联系起来。
四、对策与建议
(一)建议自治区编办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确保全区各级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乡镇、街道、社区应设立劳动保障监察分支或派出机构,形成强有力的组织网络。
(二)建议全区推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把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落实、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等纳入各级政府的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三)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管理,业务培训制度化。一是严把入门关,科学合理配备人员,尽可能做到优势互补,互相促进,进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的监察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二是建立定期业务学习制度,不断提高监察人员业务知识和执法能力;三是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用制度明确职责、以强化管理促进发展。
(四)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对农民工的规范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农民工积极实施规范管理,必须要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从劳动力市场招收农民工,并依法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参加有关保险,劳动合同应有明确的工资支付条款,体现出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执法力度。一是加大对无故拖欠、克扣工资的查处力度,对建筑市场进行经常性的执法检查,9 对屡教不改恶意拖欠工程款与拖欠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要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社会经营活动的法人资格,依法彻底根除“两拖”行为,使建筑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因建筑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和群体,要规范其用工行为必须要加强宣传,加强引导,使之规范化。
(六)自治区高院应出台可操作性强的有关设立农民工诉讼绿色通道的具体操作办法。从立案、审理、执行等方面体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为农民工诉讼提供便利条件。
(二)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全程监管,确保施工企业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有效解决由于层层转包造成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主动加强与建设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在工程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开工建设、竣工验收上全程监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每半个月都要深入到施工企业,对施工人数、劳动合签订、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调查和暗访,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执法过程中注重与工商、公安、税务、共青团、工会、妇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为保证执法过程中形成合力、提高威慑力,加大对恶意拖欠工资的打击力度,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注重与工商、公安、建筑、税务、共青团、工会、妇联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各部门在整治拖欠工资工作中的职责,及时邀请以上部门召开联系会议或工作例会,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加强与施工企业的沟通,定期与施工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加强与施工企业的沟通,及时纠正企业违法违规是解决和消除拖欠工人工资现象的有效途径。
四、今年工作打算
今年,在去年五个突破(即在劳动用工年检、追讨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征缴、签订劳动合同、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监察上有新突破)的基础上,继续开创性、前瞻性地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三)建立健全首席办案监察员制度。处理案件过程中,为避免互相推诿,保证案件处理及时、快捷,要求在立案、调查取证、结案等环节指定两名监察员负责,其中一名为主办监察员,对案件负总责;另一名为协办监察员,协助主办监察员,两名监察员直接对办案质量负责。一旦出现了行政复议,可以更直接、方便地找到引发行政复议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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