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精选13篇)
1.湖北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篇一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农村公路专刊
(三)【各地动态】
◎邯郸市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检查 ◎邢台市“以奖代补” 促进养护示范县活动开展 ◎衡水市召开2011年农村公路工作会议 ◎邯郸市召开2011年农村公路工作会议 ◎涉县地道站与路政中队签订责任状
◎承德县地道站强化养护管理培训 提高职工业务素养 ◎固安县地道站对农村公路及桥涵进行摸底调查 ◎邯郸县交通运输局早安排、早动手打好春季绿化攻坚战 ◎柏乡县交通运输局四措并举积极开展春季公路养管工作
◎大名县交通运输局开展路政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沙河市迅速贯彻落实邢台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 ◎临城县交通运输局五项措施 勤政廉政不放松 ◎承德县地道站积极开展春季道路养护工作 【简讯】
◎承德县农村公路影像数据采集全部完成 ◎平乡县举办农村公路规范建设培训班 【各地动态】
邯郸市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为全面掌握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督促各县政府履行农村公路责任主体义务,促进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再上新台阶,近日,邯郸市政府对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总结阶段,由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责任书》要求,对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并将自查报告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查签字后报市交通运输局。第二阶段由邯郸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发改委、财政、交通部门组成的邯郸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检查组对该市16个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检查。
市政府检查组通过听取县级政府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县责任主体落实情况、养护目标完成情况、资金落实和组织机构等八项内容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对该市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检查组认为大部分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扎实、规范,基本做到了机构、人员、资金 “三到位”,养护效果较好。今后,还要不断探索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大养护管理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养护管理工作,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 化。(邯郸市地道处 郗光华)
邢台市“以奖代补” 促进养护示范县活动开展
为了在三年时间内使全市所有县(市、区)都达到养护管理示范县标准,达到“畅、洁、绿、美”环境,邢台市地道处科学谋划,积极协调,采取“以奖代补”的激励措施促进工作开展。一是各县(市、区)对所做养管工作及养护质量进行自检,如达到示范县标准,即上报市处进行验收。二是对在前两年被验收已达到示范县标准的县(市、区),市地道处将从市级财政中列支资金“以奖代补”给予奖励。此举充分调动了基层县市养管工作的积极性,为养护示范县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邢台市地道处)
衡水市召开2011年农村公路工作会议
3月11日,衡水市召开2011年农村公路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十一五”农村公路工作,传达了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十二五”农村公路发展思路,全面部署 4 了2011年重点工作。会议指出全市农村公路工作者要转变工作观念,巩固建设成果,推动全市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确保“十二五”全市农村公路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李亚辉副局长参加会议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抓规划,农村公路工作要紧跟交通发展大趋势,抓好针对国省干线网络变化的农村公路路网规划,抓好针对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路网规划,抓好针对小城镇建设和新民居建设的路网规划。二要抓提升。提升建设标准,提升建设质量,打通断头路。三要抓养护,各县(市、区)根据自身实际,对现有管养模式进一步巩固完善。同时大力推行市场化养护,进一步明确政府主体地位,加大投资力度,加强预防性养护,延长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衡水市地道处)
邯郸市召开2011年农村公路公路工作会议
近日,邯郸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了2011全市农村公路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公路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 “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成就,安排部署了“十二五”和2011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崔建国局长参加会议并强调,一是地方道路工作应以县乡政府为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要增强责任主体意识。二是作为交通主管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克服等靠的思想,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积极推动政府出台有利于农村公路事业发展的好政策,努力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先进经验和模式。(邯郸市地道处)
涉县地道站与路政中队签定责任状
近日,涉县地道站与八个路政中队签定了2011年责任状。责任状从工作程序、上岗着装、行为作风等方面作了严格要求。责任状规定,上岗期间饮酒,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上岗着装不整,一次罚款200元,两次调离执法岗位;凡构成“公路三乱”行为,一次性给予调离执法岗位,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该责任状的签定,为路政执法人员时刻敲响警钟,也为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发生奠定了基础。(涉县地道站)
承德县地道站强化养护管理培训
提高职工业务素质
近日,承德县地道站从抓职工队伍综合素质入手,组织职工进行了农村公路业务知识培训和军训,受训人员达29 人。此次培训由县局法制科和该站经验丰富的工程师负责,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对路政 执法程序、路政处(理)罚各类文书制作、养护管理、日常养护、安全生产等内业知识进行了讲解。同时,还专门聘请了部队军官对参训人员进行军训,收到良好效果。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参训人员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路政执法水平,规范了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和路政执法行为,为保质保量地完成农村公路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承德县地道站)
固安县地道站对农村公路及桥涵进行摸底调查
为切实保障春融期间公路的安全畅通,及时掌握农村公路病害状况,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固安县地道站自3月15日起,对全县农村公路及桥涵进行摸底调查。
该站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主管站长及相关技术人员为成员的路况摸底调查小组,对辖区内所有农村公路的路况、桥梁和涵洞的技术状况、病害情况等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将根据调查结果如实填写农村公路、桥梁、涵洞情况表,做到一路一档案,一桥一卡片,一涵一卡片。(固安县地道站 王凯)邯郸县交通运输局早安排、早动手
打好春季绿化攻坚战
为高标准完成绿化补植任务,邯郸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多次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绿化补植工作。全县的绿化工程补植工作已于3月7日开始,并于3月17日完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和协调工作。二是抽调十多名业务骨干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现场监督管理。三是要求苗木进场必须精心管护,监理签字认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四是苗木栽植后必须及时进行浇灌,确保成活。五是倒排工期,确保工程按时完工。(邯郸县地道站 陈转敏)
柏乡县交通运输局四措并举 积极开展春季公路养管工作
一是集中力量彻底清除路面上的积雪积水和生活垃圾及其它堆积物,确保公路清洁畅通;二是切实做好日常养护管理和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三是对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安排专人负责,对存有的隐患点要求限期整治;四是做好公路路树的栽种修补工作,指导乡村搞好公路绿化工作。(柏乡县交通运输局)大名县交通运输局开展路政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近日,大名县交通运输局开展路政法律宣传工作,对来往群众和车户进行法制宣传。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60余人,8台宣传车,发放《公路法》、《路政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达80余次,对群众提出的平交道口设臵程序、路边盖房标准等问题,路政执法人员都热情、耐心、细致解答,得到了广大群众一致好评。
通过此次活动,有效地宣传了公路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大名县交通运输局)
沙河市迅速贯彻落实邢台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
3月15日,邢台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召开后,沙河市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传达省、市领导讲话精神,部署2011年工作重点。一是2011年重点抓好投资3亿元,建设里程120.27公里的七项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监督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的养护标准和质量。坚持路、树同步延伸,对新改建、大中修道路实施绿化,切实做好总投资1400万元的纬三路西延绿化工程。三是在运输市场发展上,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创先 争优活动,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完善具有交通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树交通新风、建廉政行业。
(沙河市交通运输局 牛晓东)
临城县交通运输局五项措施 勤政廉政不放松
一是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在对干部职工开展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的同时,通过举办干部职工廉政座谈会,开展股级以上干部述职述廉,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等方式,全力营造廉洁、勤政的浓厚氛围。二是强化查、处机制,努力实现查、处分离,从制度上杜绝执法人员“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三是强化监督。对全局执法人员进行全方位的纪律监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对执法人员违规、违纪现象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四是强化执法整顿,着力提高交通基层单位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五是开展“忠孝礼信”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道德素质。
(临城县交通运输局 赵冰玉 赵建生)承德县地道站积极开展春季道路养护工作
近日,承德县地道站抢抓气候回升、大地解冻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春季养护管理工作。各养路工区迅速行动,集中力量清扫路面,清除公路两侧堆积物、垃圾及防滑料,清理公路路肩、边坡、边沟、桥涵等。截至目前,共清除垃圾350立方米,铺垫坑槽32处,疏通桥涵60座,管养公路的路容路貌已有较大改观。(承德县地道站)
【简讯】
承德县农村公路影像数据采集工作全部完成。近日,承德县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公路影像数据采集已全部完成。为切实做好村级公路影像数据采集工作,承德县地道站进行专题部署,抽调技术骨干人员组成影像采集小组,配备专用车辆、数码照相机、公路数据影像采集仪、计算机等专用设备,对490条1322公里村级公路进行了拉网式采集。
(承德县地道站 邢秀萍)
平乡县举办农村公路规范建设培训班。近日,平乡县交通运输局举办了 “农村公路规范化建设培训班”。此次培训,邀请了经验丰富的高、中级工程师授课,内容涉及工程建设、养护、路政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通过培训,全县农村公路建养管人员的业务素质有了 显著提升,为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平乡县交通运输局 马建娟 马春燕)
报: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农村处、省交通运输厅领导、省公路局领导 发:各市、县(市、区)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签发:从飞山 审核:刘秀菊 编辑:吕兰明 陈霖 电话:(0311)83030202-2195 邮箱:gljddk@sina.com
2.湖北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篇二
为推广交通电子政务,解决公路局面临的种种问题,设计开发了公路局内网办公系统,不仅实现了公路局所有纸质公文的电子流转,还实现了各地市交通局对公路局的远程公文上报,并且和厅电子公文系统实现了对接,可以自由交换公文。系统运行后,取得了良好的使用效果,下面就系统的功能设计、技术革新点和应用效果进行阐述。
1 功能设计
公路局内网办公系统针对公路局的业务需求划分为十大功能模块:收文模块、发文模块、情况报告模块、代厅发文模块、非行政许可模块、行政监管模块、行政许可模块、移动办公模块、公文上报模块和系统管理模块。
系统管理模块是系统的后台,可以对系统用户、角色、权限、数据字典等进行预设,方便用户对系统进行初始化,同时可以对公文流转流程进行预设,增强了系统的通用性。移动办公模块,是通过手机访问公路局内网办公系统,方便用户外出时进行公文处理,同时系统中的来文均以手机短信的方式提醒客户进行处理。公文上报模块的主要用户是各地市交通局、公路处、路政处等下属单位,通过该模块可以实现电子公文的远程上报,和以往邮递、专人送文等方式相比,更加快速、便捷,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2 技术革新点
公路局内网办公系统采用B/S架构,应用三层结构的思想进行设计开发,不断创新功能设计,以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提高开发技术,以优化系统性能。其技术亮点主要有:可视化流程设置、移动办公技术、功能界面的人性化设计和痕迹查询技术。
2.1 可视化流程设置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主要有七种公文处理类型:收文、发文、情况报告、代厅发文、非行政许可、行政监管和行政许可。每种类型有自己的工作流程,例如发文有发文流程,主要包括:发文拟稿、科室审核、办公室批办、局领导签发、出文等步骤。
用户只需要在系统设置中新建一个发文流程,然后为流程添加各个节点,为每个节点配置权限,最后将配置好的流程保存。系统用户将严格按照预设的流程步骤进行公文流转。即规范了公文流转秩序,又可即时查询公文处于哪个处理阶段。如果用户需求发生变化,流程需要更改,只需在系统设置中对节点进行增减、修改权限等操作即可完成。
系统采用可视化的流程设置,使得整个过程无需修改程序代码,只需要在操作窗口中拖动鼠标添加节点和编辑节点即可完成,方便用户操作。该技术使系统具有强大的自适应能力,延长了软件的生存周期。
2.2 移动办公技术
当用户出差或外出时,往往不能及时处理公文,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系统提供了两套解决方案:一是通过VPN技术访问系统,但是需要随身携带笔记本;二是移动办公技术,通过手机访问系统,完成公文处理。相比之下方案二更加方便、快捷。
移动办公技术的实现需要以下硬件的支持:系统应用服务器、手机应用服务器、移动专网和手机。系统应用服务器主要负责处理系统指令和发送系统数据;手机应用服务器负责接收数据和传输指令,并对接收的网页数据进行处理;移动专网负责连接手机应用服务器和用户手机,因为要进行大量数据的互传,所以需要特定的带宽;手机负责接收信息以及处理信息。
移动办公技术的核心在手机应用服务器上,由于系统采用B/S架构,首先需要特定的接口将系统应用服务上的网页数据发送的手机应用服务器,手机应用服务器需要将网页数据采集、压缩、重新构造,然后再将重新构造的网页信息发送到客户手机上。这就解决了直接传输网页信息数所带来的数据量大、获取时间长、传输速度慢等问题。由于只传输压缩后的网页内容,用户可以快速打开系统页面,进行操作,然后再将操作指令传回手机应用服务器,手机应用服务器在通过接口将指令传回系统应用服务器上进行处理。
同时系统还设置短信提醒功能,将用户需要处理的公文信息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到用户手机上,方便用户及时处理公文。
2.3 功能界面的人性化设计
电子公文采用和纸质公文完全相同的发文签和办文卡,用户像填写纸质公文一样填写电子公文,形成可视、可编辑、可打印的电子公文流转系统,方便用户从传统的纸质公文工作方式向电子公文工作方式的转变,方便培训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系统的实用性和推广性。
纸质公文除了办文签还包括一个WORD文档,在电子公文流转系统中不仅完全模拟了用户的办文签,还将一个在线的WORD文档编辑器集成到系统中,用户可以像操作WORD办公软件一样在编辑器中实现电子文档的编写、保存、修改、格式设置等等功能。
同时在线WORD编辑器具有强大的批注功能。当多个用户先后编辑过同一篇文档后,文档会用批注的方式记录每个用户的修改痕迹。当点击“查看批注”按钮时,文档会用不同的颜色来标识不同用户添加的文字,用批注的方式来显示文档被删减和修改的部分。这种功能完全实现了电子文档的可追溯性,使得文档在流转的过程中责任清晰,方便用户进行查询。
2.4 痕迹查询技术
痕迹查询技术解决了公文流转的两个问题:一是当多个用户操作WORD文档时,电子文档的修改痕迹问题;二是在公文流转过程中,多个用户对公文的操作痕迹查询。第一个问题由在线WORD的批注功能解决,下面主要说明第二个问题。
在公文流转过程中,为每个公文流程都做了可视化的流转标识图。即一个流转标识图由公文的流转步骤组成。用颜色来区分该步骤是否已经流转通过。例如绿色标识“未经过”表示还未流转通过,黄色标识“已经过”表示已经流转通过,橙色标识“当前步骤”表示公文当前所在步骤。这样用户通过查看流转标识图可以一目了然的确定公文的流转经过。
当用户把鼠标放到标识图的某一个步骤时,系统将会显示出某用户在某一时间对该公文进行了哪些操作。点击标识图,可以进入痕迹列表进行查看,痕迹列表记录了所有用户在公文流转的不同阶段对公文进行的操作。通过这一技术,用户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明确当前公文流转过哪些部门、哪些用户对公文进行了哪些操作。这一技术大大提高了电子公文的安全性、规范性。不仅方便用户查找公文,也使部门之间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3 应用效果
公路局内网办公系统使用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仅实现了无纸化办公、提高了局各科室的办事效率,而且实现了交通信息资源整,全面实现公文流转、公文交换和公文存档的电子化,推动了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的电子政务进程。其应用效果主用有以下三点:
3.1 人性化设计,易于推广
公路局内网办公系统一经应用,便得到用户的广泛认可和好评。系统强大的功能和人性化的设计大大提升了系统的可操作性,方便用户从传统的纸质公文工作方式向电子公文工作方式的转变,。同时系统强大的自适应性使其在交通领域的推广应用具有广阔的前景。
3.2 安全性设计,易于管理
公路局内网办公系统在系统安全性方面做了全方位的设计。从网络硬件层次做到内外网隔离,使用交通政务网来进行电子公文传输;从系统安全层次采用日志管理和痕迹跟踪技术。不仅记录了用户每次登录系统和离开系统的时间,也对用户对每个公文的操作进行痕迹记录,最大限度的监控公文安全;从用户层次采用数字认证技术,将每个用户的身份和U盘绑定,用U盘登录增强了用户的安全级别。系统的安全性是电子公文流转的重要保障。
3.3 通过交通信息资源整合,提高工作效率
3.湖北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篇三
关键词: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由于高速公路上的交通安全事故具有不确定性,发生事故的时间和地点随意性也比较大,给交通事故的预防以及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关系到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行,对于保障人民的财产应生命安全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高速公路的安全。
一、高速公路安全管理体系的构成要素
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主要是由人、车、路以及管理因素构成的,这种四种因素中的任何一种出现问题,都会给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造成影响。在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中,人是最为重要的因素,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是最多的。车辆自身的性能、公路的结构安全以及管理的效果也都对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有着重要的影响。
1、人为因素
由于高速公路的封闭性以及道路状况比较好,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用不到过多的驾驶技能和措施,容易放松精神,一旦出现紧急状况,由于反应不及时就会在成严重的交通事故。此外,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人员在高速公路中随意停车、上下车也是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因素。[1]
2、车辆的因素
高速公路中汽车的行驶速度比较快,对车辆的自身状况要求也比较严格,驾驶员在上高速公路前,应对车辆的发动机、轮胎等进行细致的检查,避免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
3、高速公路自身因素
高速公路自身的因素主要是高速公路的道路结构以及线形设计,线形设计与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着比较大的关系,如果高速公路的道路存在直线距离太长、坡度过大、横竖线形不协调等情况,很容易造成交通安全事故。而且高速公路的路面是否平整、强度稳定性以及抗滑性是否能够保证对于高速公路的行驶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2]在高速公路中,如果路面出现小的结构破损或有小石子,都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因此必须做好高速公路的保养工作,保证路面平整、安全。
4、交通管理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还没有一个比较完善和明确的管理制度,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明确,导致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效率不高。而且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设备比较落后,缺乏科学化的管理方法和人员,管理不到位也是造成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为人们出行提供一个安全、畅通的环境,避免交通事故的出现,维护人民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
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构建的有效对策
1、加强教育宣传,提高驾驶员的素质
根据高速公路的行驶情况和特点,应对驾驶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在行车前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行车计划,做好不疲劳驾驶,不超载超速,系好安全带,驾驶员了解高速公路行驶的注意事项,对违章的驾驶员进行严肃的处理和教育,使其能够吸引教训。
2、做好车辆的维护工作
在高速公路中行驶,要保证良好的车况,应对车辆的发动机、轮胎、制动系统等进行细致的检查,避免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禁止超载、超速行驶,注意保持前后的车距,对于高速公路中超载、超速的车辆要给予严厉惩处,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驾驶员认识到问题的严重后果。
3、完善高速公路道路设计
高速公路的道路设计对于减少交通安全事故具有重要的影响,在高速公路的设计过程中,公路的线形指标应以大于计算行驶速度进行设计,虽然公路的整体造价提升了,但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机率会大大降低。在高速公路道路设计时,应注意道路横竖线形的协调,路面的设计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在道路投入使用后,要注意后期的保养和维护,在事故的多发地带设置警示牌、减速带,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
4、建立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体制
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对于维护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行,保障人民的财产应生命安全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应建立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根据当前高速公路的管理特点,做好收费、养护、路政等管理服务工作,道路养护方面,做好日常的保养和预防性养护等工作,对道路进行定期巡查,了解并登记出现问题的路面,清理路面卫生,保证高速公路整洁,处理好积水、疏通涵洞,维护好高速公路的树木。为了使高速公路的使用寿命延长,要在路面发生损坏前进行预防性养护,改善路面的功能状况。桥隧安全管理方面,相关部门要肩负起高速公路上跨桥梁管理责任,禁止超载、超速的车辆通行,及时修复桥梁防护栏破损、桥面开裂等问题,处理桥梁伸缩缝中的垃圾,加强巡查力度,积极预防桥梁使用中的各种安全隐患。收费站安全方面,要对收费站的人、财、物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落实安全保障和责任机制,加强内部管理,使收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禁止安全隐患的发生。收费区域道口安全方面,设置限高门栏,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情报板以及收费信息咨询处等方式向人们发布路况等方面的信息,在收费道口设施标志以及监控设施,保证交通畅通。清排障安全方面,要规范高速公路的清障救援工作,清障车要设置统一的标识,清障人员统一着装,填写高速公路清排障作业单,保障清障服务工作的开展,提高高速公路的管理质量和水平,保证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和畅通,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结束语
高速公路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与信息交流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人们的出行与交往提供了便利,但是由于高速公路的特殊性质,使得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发生的机率逐渐上升,相关部门应做好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处理好人、车、路以及管理之间的关系,保证人们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提供安全畅通的公路交通。
参考文献:
[1]张晶晶,赵志忠,向桂兵.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研究[J].北方交通.2012.7(1):72-73.
[2]孙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管理体系研究[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4.19(12):191-192.
4.湖北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条例 篇四
(1996年11月22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1年5月31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改)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规费征收管理工作,保障公路规费足额征缴,保护有车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路建设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公路规费,是指经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用于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的公路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公路客运附加费、公路货运附加费和公路运输管理费。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境内公路规费的征收稽查管理。
第四条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公路规费征收工作的主管部门。县级(含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规费征收工作。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规费征稽机构(以下简称征稽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公路规费的征收稽查工作。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征收公路规费。
各级公安、财政、审计、监察、物价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支持和配合交通部门做好公路规费的征收稽查工作。
第五条省内凡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车主),均应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向征稽机构缴纳公路规费。
第六条公路规费征收办法和征收标准的制定、调整,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凡符合国家和省的规定减征、免征公路规费的,由车主向当地征稽机构提出申请,经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减征、免征公路规费。
征稽机构对车主提出的减征、免征公路规费的申请,应在接到申请的一个月内作出回复。
经核准减征、免征公路规费的车辆,若改变使用性质、变更使用单位、超出使用范围、参加营业性运输或者未按期办理减征、免征手续的,应当全额缴纳公路规费。
第八条车主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车籍地征稽机构按章缴纳公路规费或者办理免缴手续,领取公路规费缴费凭证或者免费凭证。
车主获车籍地征稽机构批准后,可以按自然包干缴纳公路规费。包缴比例低于应缴费额百分之八十的,须报省征稽机构批准。
第九条车辆行驶必须配挂有效的公路规费标志牌,随车携带有效的公路规费缴、免凭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车辆凭牌证行驶,无牌证不得行驶。
第十条凡需报停的车辆,车主应于上月二十五日前到车籍地征稽机构申请办理报停手续。经批准后,交存行驶证、标志牌和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
凡按自然包干缴纳公路规费的车辆,当年不办报停。
第十一条
车主在办理车辆落籍、转籍、过户、改装、报废、驻外省等手续前,应当持车辆有关证件到征稽机构办理缴费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标志牌异动等手续。凡未经征稽机构审验签章的车辆,公安部门不予办理检审和转籍、过户、改装、报废以及更换牌证手续。
第十二条未按规定在车籍地征稽机构办理公路规费异动手续,转卖、转让车辆的,由车籍凭证上载明的车主负责缴费;无法查找车主的,则由使用方负责缴费。
第十三条公路规费票据管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征稽机构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对公路规费的管理。公路规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平调、截留、挤占、挪用、坐支公路规费。
第十五条
征稽人员在本站区内对车辆缴纳公路规费的情况进行检查时,应按国家规定统一着装,佩带
和出示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标志、证件。不符合本条规定的,车主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公路规费稽查专用车辆,应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配制专用稽查标志和红蓝两色标志灯。
第十六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需要设置公路征费稽查站的,必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公路征费稽查站。
征稽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文明执法,按章收费,不得刁难车主,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拦截车辆和乱收费、乱罚款。
第十七条
征稽机构对车辆缴纳规费情况和标志牌进行审验,车主须在规定期间内到车籍地征稽机构办理年审手续。凡审验合格的,征稽机构应出具公路规费审验合格证明。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偷逃、拖欠公路规费的,征稽机构责令限期足额补缴公路规费,并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收取滞纳金。对偷逃公路规费不接受处理的,对抗缴公路规费或者拖欠公路规费超过三个月拒不执行征稽机构处罚决定的,征稽机构可以暂扣车辆,并开具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暂扣凭证。
暂扣车辆满三个月以上,车主既不接受处理又不申诉的,征稽机构可将暂扣车辆交拍卖机构拍卖。拍卖所得冲抵应缴费款和滞纳金后,其余额应返还车主。车主接受处理后,征稽机构应当立即返还暂扣的车辆。在暂扣期间,征稽机构对车辆应妥善保管,不得造成损坏;造成损坏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征稽机构可暂收相当于应缴费额的抵押金。车主在一个月以内出具有效凭证的,征稽机构应全额退回抵押金。
第二十条
对伪造、倒卖公路规费凭证和标志牌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妨碍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
定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应责令限期归还平调、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的公路规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征稽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挪用公路规费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应用中的问题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5.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篇五
《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6月21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 李鸿忠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校车交通安全的管理,切实保障搭乘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校车是指幼儿园(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
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自购或租借的专门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
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校车的交通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第四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扶持学校为学生提供校车服务,构
建政府主导、市场运营、管理规范的校车运营与管理机制。
第五条 第五条 各级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按照本办法规
定,加强对校车的监管,严查校车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违规
行为,并不定期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第六条 第六条 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
促有关学校建立、健全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将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
况纳入使用校车的学校安全管理年终考核,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
学校使用校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七条 第七条 各级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查处各类从事非法营运的校车。
第八条 第八条 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与当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
政部门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应当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行车
责任书。使用租借车辆的学校应当与出租、出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
确交通安全责任。
第九条 第九条 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台帐,定期对校车进
行维护保养;建立和落实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员规范操作、文明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建立学生照管人员责任制度,确保每辆校车配备学生照管人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校车出现超速、超载、乱停靠上下学生等情形。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 第十条 学校需长期租用车辆作为校车,或者组织学生活动需临时租用车
辆的,应当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的机动车,并与承运单位签订运送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租借个人所有的或者拼装、故障、报废车辆作为校车。学校之间相互长期借用校车或共用一台校车的,应报当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使用公交车辆接送学生的,应严格执行有关公交车辆管理的规定。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校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
标准,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产品;
(二)依法办理了机动车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
(三)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四)符合国家规定的校车技术标准。以租借的机动车作为校车还应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校车驾驶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相应准驾车型
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
(三)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
(四)驾驶证依法经公安部门审验合格;
(五)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六)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因集中运送学生而需要配备校车的学校应向当地县级教育
行政部门申请使用校车专用标识、标志,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写《湖北省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申请表》;
(二)本学校与当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
(三)拟聘用驾驶人员的健康证明;
(四)本学校拟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的安全行车责任书;
(五)校车行驶路线图和停靠站点;
(六)本学校制定的校车及其驾驶人员、学生照管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
(七)本学校对机动车所有权
或使用权的证明;
(八)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安全技术检验记录单复印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九)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号。《湖北省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申请表》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统一制定。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收到校车使用申请后,应在5日内对申
请材料是否齐全和本办法第十三条
(一)、(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材料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有关内容符合规定的,应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签署审查意见并连同申请材料送请本
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日内
对本办法第十三条
(七)、(八)、(九)项规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应签署审查意见并连同申请材料报请当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否则,不予同意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和县级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后,应在5日内审查完毕。批准申请的,应在作出批准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校车专用标识、标志;不予批准的,应向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统一制定。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国家规定的校车技术标准,核定校车准载人数,并在校车专用标识、标志中注明。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将批准申请人使用校
车专用标识、标志的情况反馈给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将其抄送本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的有效期与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
有效期相同。使用校车的学校需要延续其有效期的,应当在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当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运送学生的校车上路行驶时,应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正确
使用校车专用标识、标志。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严禁租借、出售、伪造校车专用标识、标志。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制定有关学生搭乘校车的安全指
引,并教导学生在搭乘校车时必须遵守安全守则,确保学生安全。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定期将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
法情况抄告其所属学校和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发现其不符合驾驶校车的条件时,应建议学校终止其与该驾驶人员的劳动关系。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校车驾驶人员和学生照管人员应
当立即报警,根据实际情况把学生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并做好有关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交通事故。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各级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设
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使用校车的学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未建立有关管
理制度的,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整改。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使用校车的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1000元罚款,同时将情况通报该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该学校及其法人代表通报批评:
(一)使用未取得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的车辆运送学生的;
(二)骗取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的;
(三)上路行驶的校车不按规定使用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的;
(四)不遵守既定校车行驶路线图和停靠站点的。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租借、出售、伪造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的,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没收该标识、标志。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的3倍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罚款。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使用校车的学校强迫校车驾驶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校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校车超载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各级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
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按照安全管理责任制追究其相应责任。
6.《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解读 篇六
湖北日报讯 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张绍明
教育为立国之本,学生是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臵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强调“民生决定目的”作为湖北发展的三维纲要之一。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将民生重要内容之一的教育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立起有法律约束力切实可行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乘车安全,2015年7月27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它的出台,标志着我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迈上了规范、有序的法治化轨道,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关注民生,关注教育,将其更好地纳入法治湖北建设的执政理念。
一、制定《办法》的社会背景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学校布局调整的推进,部分地区农村学校服务半径加大,学生上下学路途遥远,需要乘坐交通工具,加之农村道路条件较差,绝大多数家长不能接送,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风险加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校车安全问题。2010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的施行,在规范各地校车运行管理、预防乘车学生安全事故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我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在组织领导、风险防范、管理模式、典型示范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14年底,全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公共交通等其他渠道上下学人数124.15万人,乘坐校车上下学人数23.69万人。但校车安全管理在惠及学生得到社会赞誉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一是国务院2012年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条例》对校车安全的服务对象、工作内涵、工作机制、管理职责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一些新的明确规定,同时对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条例的实施办法,提出了要求。二是一些地区对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畏难情绪和侥幸心理,导致工作监管不到位,多部门联合监管、齐抓共管的局面没有形成。三是校车运营经费不足,运营面临窘境。由于校车服务所需经费分担方案和税收优惠政策尚未出台,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机制未建立,各地多采取校车运营经费从乘坐学生中收支一部分,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补贴的方式,经济欠发达的地方财政难以弥补,超员超速等安全隐患普遍存在。四是农村路网较窄,校车运行存在安全隐患。因此,根据国家条例规定,尽快制定我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切实可行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十分必要,也是十分紧迫的。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办法》有五个方面主要内容:校车服务的原则;校车服务的领导协调机制;校车安全管理的扶持政策;校车运营与管理模式;明确了违反《办法》规定的有关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关于校车服务的原则。一是尽量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合理调整学校设臵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教学点)的设臵、调整,应当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以及当地农村地理环境和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并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的意见。二是积极发展、完善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保障学生入学方便。《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完善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通过增设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增加班车班次、缩短发车时间、设臵学生专车等方式,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三是校车服务作为兜底性公益事业。对采用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发展公共交通仍难以保障入学的,提供校车服务。《办法》规定: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关于校车服务的领导协调机制。一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二是规定教育、公安、交通运输、财政、物价、保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三是规定不断规范校车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查处各类举报。《办法》规定: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并在接到举报后10日内依法处理或者及时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关于校车安全管理的扶持政策。一是多渠道筹措经费机制。《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多渠道筹措校车服务经费,并通过建立财政资助分级负担机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校车服务。二是设立财政资助资金。为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规范财政资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办法》规定:设立省、市、县三级校车服务财政资助资金,用于校车购臵补贴、校车运营成本补贴和农村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乘车补贴。省级校车服务财政资助资金重点向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倾斜。三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校车服务税收优惠,对校车免征车船税。
——关于校车运营与管理模式。一是从总体上规定,校车运营与管理模式应当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运营、部门监管”的原则建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从实际出发,探索建立具有区域特点的校车运营模式。二是提倡设立校车专营公司,实行校车运营专业化、集约化服务和管理。三是鼓励依托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提供校车服务。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可在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管理下,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校车依照本办法规定提供校车服务。学校可以配备校车。
——关于校车安全。在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校车安全负总责的同时,《办法》规定: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承担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责任,及时防止超员超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等可能引发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社会各方面应当为校车通行提供便利,协助保障校车通行安全。此外,《办法》还对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保障校车安全的义务和责任、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人资格条件、校车的乘车安全和通行安全保障、随车照管人员职责以及违反办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以完善责任体系,落实监管责任。
7.湖北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篇七
1“乡村电工课堂”以“售后服务”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用服务主体“补位”, 破解“农村安全用电”管理主体缺失之难
从2008年开始, 该公司在农村推广实施一项被称为“乡村电工课堂”的科普教育工程。“乡村电工课堂”是一项以供电企业为实施主体, 以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为己任, 以《农村安全用电知识五年普及大纲》为依据, 系统传授电工知识, 促进农村安全用电, 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常态性售后服务项目。教学要求:让每一家农户, 有人懂电工知识;每一个村组, 有人精通电工业务;每一个农村供电所 (站) , 成为普及电工知识的辅导站。教学形式以荆州市电力职工教育培训中心为依托, 做到定点施教与送课上门相结合, “远程教育”与“面对面”学习相结合, 技能培训与常识普及相结合, 强调寓教于乐, 不拘一格。
这项活动开展以来, 该公司收集农民装灯接线、打米抽水、安装电器等日常劳务中需要掌握的电工知识, 编成图册、幻灯片、快板书、说鼓词等各种通俗易懂的课件, 送至田间地头、村头巷尾, 通过有说有唱、有声有色、有做有讲、有学有教和有思有考等形式普及电工知识, 农民学电工知识、用电工知识蔚然成风。
2“三点共识”联手“各家各户”, “乡规民约”抵制“五种违章用电行为”, “三级防范”破解农电设施安保工作点多面广之难
针对线下栽树建房、挂钩用电、私拉乱接、焚烧秸秆、损毁农电设施等“五种违章用电行为”, 该公司与各村委会达成了“三点共识”:一是农电资产上交了, 但维护社会公益的义务和责任不能交;二是维护农村安全用电的正常秩序, 就是维护自己公平用电的权利;三是保护农电设施安全运行, 就是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以这“三点共识”为基础, 在当地政府的大力协助下, 制定了抵制“五种违章用电行为”的“群众管电公约”。这些公约以“乡规民约”的形式, 规定了每村每组, 每家每户保护农电设施安全运行的义务和责任。
为了使这些“乡规民约”能够有效制止和杜绝“五种违章用电行为”, 该公司与各村组共同建立了农电设施安全保护“三位一体、三级防范”的组织管理体系。其主要内容是:以村为主体管片, 以组为主体管段, 以户为主体管杆, 在这样一个组织体系之下, 各村组将农电设施安全保护的各项具体责任分解至村、组、户三个落脚点, 从而对农电设施安全保护实现了村包片、组包段、户包杆。农电设施安保工作在这三个层面上, 三位一体, 分级负责, 整体联动推进, 群防群治。
为了确保“三位一体、三级防范”的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该公司与各村组共同采取了横向到边“四定位”和纵向到底“三约定”的工作方法。“四定位”是指各村组对辖区内的农电设施安保任务, 根据具体责任人进行实物定号、分工定区、责任定位、任务定人, 做到实物、任务、区位、责任人登记造册, 对应管理;“三约定”是由供电公司与各村组签订农电设施三级安保协议, 即供电公司与村委会签订安保协议, 村委会与村民组签订安保协议, 村民组与农户签订安保协议。
3以“三级漏保”为核心, 以“农村安全用电示范村”为标杆, 破解农村安全用电内部有管理、外部无标准之难
确定标准, 明确目标。农村安全用电示范村的标准包括6项具体指标:行政村辖区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相关条款普及教育率100%;行政村辖区内无电力设施被盗和损毁行为;行政村辖区内无树障、房障和其他危害线路安全运行的人为障碍;行政村辖区内无挂钩用电、私拉乱接、线下烧荒等危害安全用电的行为;行政村辖区内家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率100%, 投运率100%;行政村辖区内电工知识普及率100%。
村歌民谣, 细化标准。为了让“农村安全用电示范村”的管理标准更直观, 便于实施管理, 通过村歌民谣的方式对标准进行了细化。如临时用电标准:临时用电有标准, 电缆要选五个芯;三级配电二保护, 一机一闸一漏保。又如用电设施标准:电线落地离十步, 三眼插座一接地;线穿屋顶七尺半, 树枝离线二米五;两线不穿一个洞, 开关不能控零线;一个开关控一灯, 户内不能双电源。再如用电行为标准:电杆旁边莫取土, 树干不准当电杆;电力线下莫烧草, 私拉乱接要不得;零火两线不能碰, 湿手不得摸电线;规格型号不能混, 电线严禁铝代铜;人工呼吸要学会, 不能乱用强心针。通过这种村歌民谣的方式, 使农村安全用电常识深入人心。
8.公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探讨 篇八
[关键词]公路施工;安全管理;探讨
公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是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项很重要的管理工作。工程建设的巨大投资和从业人员规模,使得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严重,损失巨大。目前公路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低,如人员安全意识的薄弱、管理力度不大、各项管理制度不完善和缺乏可操作性、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等是造成事故频繁发生的原因。为此要想搞好公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工作,重要的是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安全教育。大力弘扬公路企业安全文化
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实现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做到:其一,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学习,并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其二,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一律凭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岗位证书上岗;其三,对进入施工现场持证的架子工必须定期进行体检;其四,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罚;其五,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操作员工一律停工,并进行学习教育,写出检查,受到处罚后再上岗工作。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而有针对性。因此使员工自觉的提高安全意识,是搞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前提。
2制定可行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规章制度是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硬性规定。编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首先要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就必须照制度实行,应该组织学习、进行分工、明确责任,现实中我们有很多好的制度、好的措施,如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应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必须要主管领导重识,并亲自推动才能受到成效。如:安全例会制度,应领导组织召开,安全员坚持贯彻,组织安全大检查。因此,编制确实可行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贯彻实施是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
3辨识和控制危险源。加强作业人员的班前教育
全面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准确及时地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和有效的控制。特别是对重大危险源的卡控。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是一项事前控制,安全生产只有事前进行有效的控制才能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怎样做到有效的控制,说到底就是人和物的控制。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如: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挂安全带、电焊作业人员不戴防护面具等等。物的不安全状态如起重设备钢丝绳断丝现象,电线电缆破损裸露,机械传动部位未进行防护等等。危险源辨识就是要针对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有工序有可能出现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或管理上缺陷,把他们一一找出来,并通过定性定量分析,把那些容易发生的,造成后果严重的列为重大危险源,并制定一系列的卡控措施,尽可能的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因此,准确及时地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和有效卡控,并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班前安全教育是重要的事前控制措施。
4加强对所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作业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项目施工的安全状况。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多种多样,各有特点,在实际运用中要针对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灵活选择,但应注意的是,安全教育一定要注重实效。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要着重于提高他们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他们的自我防护能力。对他们的安全教育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因此,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来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并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是实现安全生产、减少人为失误的主要途径,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事故预防的重要而有效的手段。
5通过科学技术投入,减少人为错误,预防事故
积极采用新技术,是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的必要保障。(1)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改变传统落后的施工工艺,努力使公路业实现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2)解放生产力,变手工操作为机械作业,变高空作业为地面作业,减少不安全因素。(3)运用人机工程学和安全心理学的科研成果,调整工人的心理和生理状态,避免工人在情绪低落时出现失常行为。因此在加强安全管理,规范人们行为的同时,应尽可能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而科学地、积极地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不仅能提高工效、节约能源,而且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物的不安全状态。
6制定行之有效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安全管理工作也是这样。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我们无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安全事故的发生虽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但也存在着偶然性、特殊性及不可预见性。因此我们还要在平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做好事故的事后控制工作主要就是要编制行之有效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第一是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应注重于可操作性。要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现有的资源能否满足所编制预案的要求,要力求做到切合实际。第二是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主要应做好应急救援的人力、物力及财力的准备工作,加强与外界的沟通、联系,寻求外部有力的支援。第三是必须进行应急救援的演练。这个环节是非常重要的,只有通过演练,才能发现预案的不足、缺陷,再加以修整、补充,才能保持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可操作性,才能做到行之有效。第四是做好总结、整改、教育工作。当演练或突发事故救援结束后,必须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总结工作,总结经验,汲取教训,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7建立健全机构。保证安全监察
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既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作保障,又要有可靠的安全机构和高素质的安全管理人员作保障。随着公路企业安全资质和安全许可证工作的规范,许多企业开始设置专一的安全管理部门,按一定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为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必须的资金保障。有了健全的机构人员和资金,才能使企业的安全管理做到上传下达,互不脱节,监管要求及时准确下达,现场的安全管理信息及时沟通,有效地促进了安全生产。目前在施工生产中,从事安全管理监督工作的安全管理人员由两部分员工组成:一是有较多现场施工经验技术工人,他们施工经验丰富,善于发现问题,也敢于大胆解决问题,并能吃苦耐劳;另一部分是工程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仅能做好技术和质量管理,在施工生产实际中为安全生产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安全生产负起了很大的责任,在图纸会审,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措施审批、作业指导书的编制等工作中,都有从安全的源头把关,由这两部分人员组成的安全管理人员,要有机地结合,同时加强安全管理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9.湖北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篇九
宣大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宣大高速公路是河北省建成的第一条山区重载高速公路,是国家“九五”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也是晋煤外运以及东北、华北连接西部地区的黄金通道。东起河北省宣化县小慢岭,西至大同市阳高县孙启庄,全长127公里,全线为双向四车道。地处河北西北部,位于东经113°50′~116°30′,北纬39°30′~42°10′,是西伯利亚寒流和渤海湾暖湿气流交汇带,这一地域雪期长、雪情重,自然气候恶劣,宣大管理处经过多年来除雪保畅工作的磨练,逐步成熟,逐步规范,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除雪保畅工作机制,保障了宣大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一是加强外部联络内部联动,逐步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使之更加科学、更加合理。
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高速交警、高速路政及驻地应急组织机构加强联络,并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总体协调、分工负责,遇有雪情,按照预警级别,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外部加强联络会商,气象部门及时通报寒潮降雪信息,交警路政部门根据雪情及交通量实施交通管制和分流,对重点路段进行疏导、协助除雪队伍及时清除降雪。应急队伍根据雪情迅速补充除雪力量做到雪到人到、雪大人多。内部加强联动,监控指挥中心根据路况及雪情调整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并通报养护除雪队伍。养护部门根据各种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启用机械设备、组织除雪队伍及时清除积雪;收费站做好广场及车道降雪的清除工作,确保积雪能够按照各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清除完毕。
二是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应急处置工作素质。
宣大处在加强对各单位应急预案演练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并在成熟时组织全处应急预案演练,使得全体干部职工能够真正参与进来,应急处置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尤其是近几年处级大规模的应急预案演练成为年度工作的重头戏,应急、安全部门积极构思、精心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重要岗位员工认真观摩、积极参与,6月18日,宣大处组织全处应对自然灾害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演练整个过程贴近工作、贴近实际,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了各单位、各部门间相互配合、协同作战的能力,在突发事件中能真正做到拉得出,靠得住,打得赢。11月6日到10日,各养护工区组织了有效应对重点路段的除雪保畅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加强了应急培训、通过演练检验了队伍、通过演练促进了应急工作。三是加强重点路段管理,提前储备应急人力资源及物资设备。
宣大高速东段穿越宣化县海拔高达1200米的五虎山区,该段坡长路陡,正常气象情况下,重载车辆通行都要做好各种应对准备。如遇特殊天气,通行难度更大。而冬季该区域降雪量大、降雪频率高,对于过往车辆的通行带来极大困难,为了更好的完成除雪保畅任务,确保过往车辆安全、便捷通行,宣化养护工区对该区域的28公里分块分配给路段就近的6个应急队伍,并与其保持常年的良好合作关系,确保遇有重大雪情,除雪设备和人力能够根据需要提供。
四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定期检修保养除雪机械设备,做好驾驶员和设备操作人员安全和技术培训。
俗话说“家有余粮,心里不慌”,为了有效应对重大雪情,积极做好融雪剂秋储工作,对沿线融雪剂储存罐进行了逐一排查、维修,并安排灌注了足量的液体融雪剂;在桥梁、陡坡路段配备足量的沙袋。对分布在沿线各站点的融雪剂存放库房中的融雪剂库存情况进行了仔细检查,并与供应商达成供货意向,一方面做到随用随补,另一方面要在秋末进行填补,做到物资储备充足。
另外就是加强对驾驶员及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及技能培训,确保其能够规范操作、安全驾驶,保质保量的完成除雪保畅任务。7月18日,组织全处驾驶员开展了安全教育暨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升驾驶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为行车安全筑牢基础。近年来,宣大处高度重视车辆行驶安全,在规范车辆使用的同时,还多举措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连续四年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通过邀请交警讲解交通法规、剖析事故案例,到驾驶员考试场进行实际操作,使全处的车辆驾驶员业务能力得到持续提升,保障了行车安全。同时,每到新设备要组织全体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全面技能培训,确保每一名员工懂操作会应用。
通过以上工作机制的落实推进,确保了宣大管理处能够按照《河北省高速公路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协作机制的通知》规定,出现降雪、冰冻恶劣天气后,在降雪的同时撒融雪剂,及时清除路面积雪。遇有小雪及时完成道路除雪;遇有中到大雪,雪停后24小时内,保证至少双向四车道的积雪清除完毕;雪停后48小时内,保证路面行车道及硬路肩积雪清除完毕的要求。
11月16日凌晨,宣化地区出现雨夹雪天气,宣大高速五虎山地段由于海拔较高,气温较低,出现积雪和结冰现象,养护工区迅速启动除雪保畅应急预案,保障了管养路段的安全畅通。正是通过这样一次次的实战,宣大管理处逐步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建立起更符合实际、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有效的除雪保畅工作机制,保障了宣大高速公路的安全、便捷、畅通。
(河北省高速公路宣
大管理处
10.湖北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篇十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依法对转基因食品的卫生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必需的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规范档案。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人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有权对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单位,应当成立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应当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内容及进展情况,并接受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八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一般应当经过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三个阶段。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的规模、时间和范围,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九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需要从上一试验阶段转入下一试验阶段的,试验单位应当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审查合格后,报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转入下一试验阶段。
试验单位提出前款申请,应当按照《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提供完整材料。
第十条 从事农业转基因试验的单位在生产性试验结束后,应当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查。审查合格后,可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试验单位提出前款申请,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提供完整材料。
第十一条 生产农业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应当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产。提出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生产许可证;
(二)通过省级品种审定;
(三)在指定的区域按确定的规模种植或者养殖;
(四)有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应当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批准的品种、范围、规模、安全管理要求和相应的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在生产、加工进行期间和工作结束后,应当定期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第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经营农业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应当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提出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经营许可证;
(二)有专门的经营场所、管理人员和经营档案;
(三)有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销售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生物及其制品,应当有明显的标识。
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由生产、分装单位和个人负责标识;未标识的,不得销售。经营单位和个人在进货时,应当对货物和标识进行核对。经营单位和个人拆开原包装进行销售的,应当重新标识。
销售无包装和标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不能直接标识的,可以采取设立标识板(牌)的方式进行标识。
第十五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应当使用规范的汉字进行标注。标识应当醒目,并和产品的包装、标签同时设计和印制。
第十六条 国内生产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其标识由生产、分装单位和个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认可后方可使用。提出前款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制品经营许可证;
(二)有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三)具有标识内容和标注方法说明;
(四)具有标识设计式样;
(五)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有效期一年,有效期过后需要继续使用原标识的,应当向原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复核认可。
第十八条 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的标识标注内容和方法严格审查,并自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做出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十九条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委托独立的、有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对农业转基因生物进行安全性检测。
检测机构应当根据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申请人的委托,对农业转基因生物进行定性定量检测、鉴定和复查,出具公正、准确的检测报告,并为委托人和申请人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二十条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和生态环境存在危险时,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紧急情况下,有权禁止生产、加工和经营,责令货主销毁存在危险的农业转基因生物。
第二十一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实施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并为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条例》已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的进出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1.城市客运交通经济管理政策解析 篇十一
【关键词】城市客运交通;经济管理;政策
一、关于城市客运交通经济管理政策的目标分析
城市客运交通管理者的目标是在保证出行者出行需求的条件下,达到城市客运交通在经济效益、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平正义之间的可持续发展。在制定城市客运交通政策的同时,要依据可持续发展的圆测,不断调整决策的两边,将目标控制在预算的范围之内。例如,对城市交通之中的私家车雏形采取单双号的方式,或者对私家车征收税款、对多数员工采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企业提供财政补贴。城市客运交通经济管理政策通过影响出行者雏形需求的时间弹性、机会成本和价格弹性,进而影响出行者做出决策。将出行者对交通方式和时间的选择达到平衡。而出行者的选择必然引起运营者之间的竞争与合作,进而减少城市客运交通的矛盾现状,存进城市客运交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的发展。实现城市客运交通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对城市客运交通进行有效的管理。城市客运交通经济管理通常分为三个方式:战略层、战术层和执行层。首先,战略层政策的目标在于实现交通政策和利润的双赢,战术层政策的目标在于通过使用具体的服务来实现战略层的目标。执行层政策的目标在于客运交通服务是如何产生的。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城市客运交通经济管理政策,在战略层上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扩大社会福利。同时在战术层上减少交通中的能源消耗、扩大公共交通渠道,实现在交通上的供需平衡。在有限的预算之中,协调出行者出行距离和最大化公交之间的矛盾。各国政府制定了相应的经济政策以减少交通的外部性,实现低碳交通。正确选择经济政策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交通政策,例如在公共交通服务之中增加拥挤收费,提高对公共交通服务的财政补贴。
二、我国的城市客运交通管理现状
2.1政府对于城市客运交通管理的支持度不高
限制城市客运交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对其支持的缺乏。城市客运交通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而良好的环境需要政府制定一个适合城市发展的管理条例,而我国的政府部门的城市交通管理条例不够完善,不足以保证客运交通这个公共服务的正常运行。在我国,私家车的使用率的大幅度增加,使得我国的能源需求量增加,促使其价格的迅速增长,对环境的污染力度也增加了,也导致了城市的拥堵现象越来越严重。这些问题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需要其对城市客运交通进行宏观管理,形成一套完善的城市客运交通的经济管理政策,才可以促进城市客运交通事业的发展。
2.2城市客运行业分散管理
城市客运行业包括了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车、出租车等交通方式,它们的管理主题分散在各个部门,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和交通规划,因此,它们有各自的运营方式、不同的管理模式、不同的建设管理政策。这些交通方式的分散管理,没有得到统一的管理,使的公共服务事业的脱轨,各种方式之间没有得到合理有效的衔接和配合,造成城市客运交通的建设、管理、运营上的各项混乱以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等问题,阻碍了我国的城市客运交通的发展。
2.3存在衔接不畅的交通规划
由于我国的城市化发展不是一下子就完成的,城市的规划是一步一步来完成的,所以,存在城市的总体布局和我国的城市客运交通的布局不协调,缺乏衔接性。我国的城市客运交通与包括铁路、公路、民航等的大交通规划缺乏衔接性。这是由于我国的体制分割,各项交通的规划都是独立进行的,包括城市客运交通,这样,这些交通之间就没有统筹性,缺乏应有的交流和联系,使得它们之间衔接不畅。而城市内部也存在不够衔接的现象。这是因为我国的城市交通管理模式的历史因素造成的,我们都知道,当一些意识形成了一定时间,要消除,就会产生一定的惯性,城市交通模式也一样。我国以前的交通管理模式是由城建、交通、公安和市政等交叉管理的,由于惯性,即使现在一城一交取代了原来的模式,也还保留着各自为政,对交通的分割管理,使交通之间的衔接无法进行。
2.4信息资源共享水平过低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各项公共事业都实行了信息化。我们的城市客运交通也不能落后,也要进行信息化,但是,我国的城市客运交通的信息资源共享水平却不高。我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运输经营体制,没有形成各个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信息管理者在缺乏信息资源的共享条件下,没有得到统一的信息资源,无法使整个城市客运交通的运行统一起来,阻碍了城市交通的发展。
三、对我国的城市客运交通管理经济政策的建议
3.1加强政府对城市交通的经济管理的经济政治支持
要使我国的城市客运交通的有效发展,需要加强政府对其的经济政治支持,不管是财政支持,还是政策支持,都是很哟必要的。政府应该制定相关的规则和管理条例,针对相关的城市交通问题,颁布合适的政策对其进行管理,尤其是在控制私家车的出行方面,以及群众对于出行方式的选择的问题上进行处理,鼓励大家减少私家车的出行,增加公交车的乘坐,不仅对能源的消耗,环境的保护,还是城市拥堵都有一定的缓解作用。制定相关管理条例对出行安全的管理,对醉驾的人员进行惩罚,加大安全出行的宣传工作,令大家了解安全规则,减少安全隐患。
3.2加强对多种交通方式的集中统一管理
统一的管理城市客运交通是很有必要的。只有有效的统一管理,才会让我们的城市客运交通得到发展。城市客运交通需要在逻辑上实现统一,注重多种方式的统一和集中管理,增加各种方式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衔接,使得人们的出行在几个方式之间转换,变得更加的方便。我国应该对城市客运交通运输行业的主管地位和只能进行确定,要严格管理区域,确定各自的管理区域,构建城市客运管理部门,实现统一集中管理。
3.3增加公众对城市客运交通的经济管理
城市客运交通是一个公共服务事业,关乎每一个在这个城市奔走的大众的权益,所以做好城市客运交通经济管理,就要增加公众对其的管理。增加公众对城市客运交通的管理对城市交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公众对城市交通的公共决策随着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而不断增强。公众是城市客运交通的主要使用者,他们的建议对于完善我们的城市客运交通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我们在各地区进行设点收集大家对城市客运交通的意见和建议,增加公众使用公共决策权力和义务的渠道,也增加了一个我们完善自己不足的一个渠道。城市客運交通的经济管理体系要面向大众,接受大众的批评和监督,以便更好地完善自身的发展。对于群众的建议和意见,要认真对待,有用的建议要接纳以及整改。
结束语
不仅是在我国,甚至是全球,交通问题都是很严重的,不管是交通自身的一些问题,比如说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等;还是一些全球性问题,能源短缺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等对我们的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全球各个国家都在寻求适合自己国家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在面临这些全球化问题下,我们应该联合起来,相互合作,相互借鉴,公共来解决这些问题。但是我国要结合自己的国情,在符合国情的前提下,可以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和理论,完善我国的城市客运交通的经济管理政策,促进我国的城市客运交通的不断发展进步。
参考文献
[1]王健,胡晓伟.城市客运交通经济管理政策研究综述[J].交通运输系统工程与信息,2011(1)
12.湖北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篇十二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大局。交通运输部积极组织并推动全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旨在有效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科学规范管理, 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公路快速客运是交通运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区别于传统公路客运的显著特点是快速、质优、高效与舒适, 而确保这一特点实现的最基础性前提是安全运营。因此, 公路快速客运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不但有利于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落实责任,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根本性的是通过注重绩效管理和持续改进, 使人、机、物、环境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获得最佳生产秩序, 不断推进企业全面技术进步。
2 安全生产对于公路快速客运企业的重要意义
公路客运生产过程是置身于开放、动态的交通环境之中, 直接受到人、车、路和气象条件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 而公路快速客运又有高速度和舒适性的要求, 运营的安全风险更高。因而要求企业应将安全运营作为生存之本, 作为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创造经济社会效益和承担社会责任的根本前提。
(1) 安全是社会责任的体现
公路快速客运是向社会公众提供长距离快速移动的运输方式, 企业须清醒意识自身所具有的较强社会公益性。乘客出行考虑的第一要素是安全, 没有安全性, 其它性能均无从谈起。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从乘客的利益出发、满足乘客出行的需求、保障乘客的生命与健康权益, 确保车辆运营安全, 是公路快速客运企业承载着千家万户的圆满和幸福, 所承担的是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
(2) 安全是经济效益的保障
作为客运企业, 一定要通过尽量消耗少的经营付出, 取得尽量多的社会劳动节约, 即扣除各类经营成本所获得的经营利润。若一味追求高速度、多载客、求得高效率、创造高效益, 而忽视安全的运营管理, 降低运行安全质量, 其最终结果将适得其反。每一次有人身伤亡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结果均惊心动魄地告诉我们:只有安全运营才是企业经济效益的保障。
(3) 安全生产是品牌效应的支撑
品牌效应是品牌为使用者带来的效益和影响。公路快速客运品牌是客运企业的形象, 是企业在公路客运行业中生存价值的延续。只有始终坚持乘客至上、安全第一、确保安全运营, 才真正能够构成企业的品牌, 才能成为广大乘客选择的最基础性标准。可见, 具有良好品质、具有持续安全行驶业绩的企业, 是公路快速客运企业创造行业品牌的支撑。
3 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企业的安全工作与其他基础管理工作均有机结合, 几乎涉及到所有的经营活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涵盖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 是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方法和手段。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从而推动企业所有经营活动得到明显提升进步。
(1) 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利于从战略高度理清管理思路
安全生产标准化抛开了企业作为个体的角色, 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单纯抓安全模式, 超出了企业简单为了追求运输盈利的狭隘观念, 将自身放大到整体层面上, 从面向社会、服务群众、肩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大责任的角度, 以健康与环境的广阔视野, 将安全管理与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与企业整个经营活动、组织战略、组织文化、管理者的承诺与支持相结合, 促进企业理清安全管理思路, 真正确立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安全管理理念。
(2) 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利于安全管理体系的形成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充分考虑了公路客运管理所及各项要素的自身特点和有机结合, 突出了综合治理理念, 注重了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 立足于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落实、设备完备、手段有效、危害辨识、风险评价、隐患预防与治理、事故处理的思想, 充分体现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健康、安全与环境、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 系统梳理了各部门职能和关键岗位职责, 强化了协调效应原则, 促进企业组织战略的定位、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安全管理体系的形成。
(3) 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利于安全管理精细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将安全生产管理所及的各项要素作为各项控制指标予以设定, 并细化为更具可操作的考评要点子元素, 这些子元素既各自独立、个性独特, 又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形成有机整体。标准化又将企业各管理层级间搭建了高效、通畅的沟通平台, 并将沟通体现在全方位, 贯穿于全过程, 使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问题都能够循步骤、有条理、按程序地解决, 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更加精细化, 使经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得到有效掌控。
(4) 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利于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考核评定是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全面评价, 涵盖了企业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和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 从管理层到普通员工均有对应的指导作用;改变了传统安全管理的模糊定性认识, 采用了准确定量的评价方法, 便于员工对自身安全行为的约束和安全技能的提升, 为员工全面、准确、真实地认识生产安全状况和科学合理分析处理安全问题提供了有效方法, 为安全风险的预控和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奠定了基础, 促进了企业安全管理步入现代化轨道、全员安全素质得以迅速提升。
(5) 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利于安全生产目标提升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 从管理目标、管理体系、管理行为到生产条件、生产环境、生产工艺环节等, 都在标准化的控制之中;标准化对生产中各项控制指标的设定又突出了科学性、合理性、系统性与可行性, 使企业经营过程中管理目标的变化、生产工艺的变化、管理制度的变化、操作规程的变化等, 都能使从高层管理者到基层员工及时了解和掌握, 在系统运行过程中能有效发现薄弱环节, 对安全问题及时修正, 使员工的安全能力充分发挥, 达到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 促进企业安全目标的有效提升。
4 安全生产标准化对公路快速客运的新要求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道路旅客运输班车客运部分) 安全生产达标工作, 旨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为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的运营与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这就对公路快速客运企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1) 要求企业确立明确的安全发展规划与目标
企业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总体战略发展规划, 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研究制定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确立明确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依此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年度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 为制定细化的年度安全专项活动方案、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操作措施提供依据。
(2) 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综合部门, 要与企业的规模相适应并可独立运行。安全管理机构要制定明确的工作制度和运行规则, 对其它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具有综合协调和监督职能。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按相关规定合理配置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处于企业安全管理的执行层级, 要具备必要的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是最直接、最重要的安全管理力量。
(3) 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安全责任体系包括安全生产责任的体系架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制定及体系运行。
安全生产责任的体系架构是企业中凡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管理层级的组织结构。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核心。是将企业各级负责人、职能部门及全体职员,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按各自的岗位性质、特点及工作职责和任务, 明确规定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并制定明确的考核制度, 依此规范各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础内容。是企业按不同岗位的特点和生产组织, 对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作出的统一规定, 依此消除或减少可能导致人身伤亡、造成设备与财产损失及危害环境的因素。
安全责任制体系的运行需要企业各从业岗位人员按不同的职责分工, 依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在完善的安全生产条件下有效运行。
(4) 要求企业必需的安全投入及设备配置
安全生产费用是企业为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企业应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车辆配备需符合行业技术标准规定的技术等级, 持有有效的相关证件, 放置醒目客运标志牌和必要的安全设备。
企业须对因资金投入不足、装备设施不足或维护管理不善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 要求企业提升监控管理水平
管理水平包含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及管理方式的改进。
科技创新需要通过安全生产科技攻关与课题研究, 依据自身的经营性质, 开发应用现代化先进手段, 如GIS地理信息系统、GPS定位导航系统、GMS全球移动通信系统等。
信息化建设需要企业根据各职能部门的需求及行业管理要求, 按科学合理的运营流程, 搭建安全生产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平台。
企业通过信息化平台, 运用各类先进系统进行指挥、调度、监控、管理等, 提升安全生产的监控管理水平。
(6) 企业要加强队伍建设与业务管理
加强队伍建设, 及时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继续教育培训、技能操作培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以控制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提高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业务管理要求安全负责人带班制度的执行、现场调度与驾驶人员执行操作规程的规定情况、交叉作业、营运车辆、运输经营行为、警示标志设置等情况的考核管理。
(7) 企业要组织对危险源辨识、风险控制、隐患排查与应急救援
对危险设施或场所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分类, 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 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护;对作业活动设施和设备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予以防治;制定隐患排查方案, 组织隐患排查, 分析隐患原因, 制定针对性控制对策, 开展隐患治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明确突发事件时的组织、技术等措施, 使相关人员应知应会, 通过演练达到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反应, 正确处置。
(8)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发生事故时企业要及时、准确、如实报告,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 按规定要求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 提出并落实事故整改措施, 严格追究责任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9) 职业健康与企业安全文化创建
公路快速客运企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与行业责任的履行休戚相关。企业要以维持职工的生理、心理及社交处于良好状态为目的, 将职工安排在适合于其生理和心理的工作环境中, 保护职工免受工作环境影响或健康因素的危害;按规定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 办理伤害保险, 实施危害告知, 提供符合职工健康要求的工作条件。
企业的安全文化是具有企业特色的安全价值观、企业安全行为准则、安全知识和技术的综合体现。要组织安全宣传教育, 提供安全文化环境;开展安全承诺, 印发安全手册;组织安全竞赛, 组织安全检查评比。使安全文化建设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精神动力。
(10) 企业要组织绩效考评与持续改进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对企业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不断组织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 对安全生产目标、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 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制定、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 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提升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构建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5 结语
13.湖北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篇十三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各级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政发 〔2010〕58号)、《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339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人民政府对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的考核。
第三条 目标考核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实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当年目标考核细则、组织抽查和年终目标考核等具体工作。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年初与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签订当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内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
第五条 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及其负责人履职;制度建设;工作部署和落实;监管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基层与基础工作;资金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事故查处等。
(二)事故控制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省政府下达的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相对控制指标、较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重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和其它考核指标等五个方面内容。
第六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年末综合考核与日常抽查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每年实施考核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应按年初签订的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认真组织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书面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自评的基础上,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考核。
第七条 目标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管理台帐、安全知识测评、企业员工对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测评、实地检查、综合评定等方式,由考核组对照目标考核细则逐项进行评分。
考核市州时,抽查的县(市、区)一般不应少于两个,抽查的企业和单位由考核组随机安排,并根据抽查情况综合作出评价。
第八条 目标考核的程序(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向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下发考核通知。
(二)各被考核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将上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政府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和自评结果书面报告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考核组,对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当年完成安全生产目标情况进行考核。
(四)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各考核组情况,提出考核结果的初步建议,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查同意。
(五)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通报考核结果情况并征求意见。
(六)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联络员会议情况,提出考核结果的建议,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办公会审议。
(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全会,审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考核情况及考核结果的说明。
第九条 考核采取评分制,标准分为100分,其中:安全工作目标占60分,事故控制指标占40分。采用逐项扣分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先进、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为优秀;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95分以下的为先进;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85分以下的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十条 在考核过程中,被考核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应汇报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被考核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汇报会上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述职。考核结束前,考核组应反馈考核情况,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第十一条 被考核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目标考核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记录,并保证其真实性。
第十二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
(一)较大事故起数低于前3年本行政区域内平均数,比平均起数每少1起加1分,最高加3分,但较大事故起数或死亡人数比上年上升的不加分;连续三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加2分。
(二)政府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与上比,每增加10%加1分,最高加3分。
(三)成功开展事故抢险救援,避免或较大幅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受到省人民政府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表彰的,每次加2分。
第十三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
(一)较大事故起数高于前3年本地平均数,比平均数每增1起扣1分,最高扣3分。但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上年均有下降的不扣分。
(二)政府没有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扣3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与上比,每减少10%扣1分,最高扣3分。
(三)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因整改不及时,导致伤亡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经调查认定政府及其部门应负相关管理责任的,每起扣1分,最高扣3分。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涉及的县(市、区)或市、州政府实行安全生产工作 “一票否决”:
(一)当年目标考核为不合格的;(二)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第十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的,考核综合评定不能评为“优秀”、“先进”等次:
(一)发生重大事故后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迟报的;(二)发生事故后未按有关规定或应急预案抢险救援,致使伤亡或损失扩大,造成恶劣影响的;(三)对重大事故隐患督办、治理不力,导致较大以上伤亡事故发生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在考核中提供不真实的文件、记录和资料的。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将结果公示一周。考核结果为 “优秀”的,由省人民政府表彰并奖励;考核结果为 “先进”的,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表彰并奖励。
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并在新闻媒体公布。
第十七条 考核被 “一票否决”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 “优秀”等次,第一责任人要做出书面检查。
第十八条 考核结果为 “优秀”的单位,在省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各单位可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费用从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十九条 考核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依规进行追究。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12月22日省人民政府颁布的 《湖北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鄂政发 〔2004〕59号)同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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