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药品耗材采购自查报告

2024-10-08

卫生院药品耗材采购自查报告(共10篇)(共10篇)

1.卫生院药品耗材采购自查报告 篇一

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集中采购工作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的“三打两建”工作,根据我省《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纠医药办[2009]3号)、《2010年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以及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东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

[2011]7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2]294号)及市、县文件的有关要求,我院认真扎实的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增强依法采购的自觉性。建立了依法采购领导机制,采购药品由分管领导与相关科室负责实施,并规定按政府采购要求进行采购,明确谁分管谁负责。院领导及采购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做到知法、懂法、用法,掌握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政府举办的学习培训班,将学习要求列入工作目标考核。做到不规避政府采购。凡是纳入集中采购的目录坚决执行集中采购,每一采购项目都有采购计划。做到无违规行为。

二、加强监管,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医院成立了采购监督领导小组,对审定医院用药目录进行审核、审查。审查药品采购计划,监督、1

检查药品的采购和供应情况。研究预防药源性疾病的方法和治疗措施,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及时研究、处理用药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评价新老药品的临床疗效和质量价格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对医院合理用药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医院财务对整个采购活动实行财务监管,防止财务漏洞。在药品回款方面,做到每月回款,药品挂网采购严格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采购和使用药品,无违规违法事件。

三、采购情况。我院于2011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制度,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在规范临床用药,改变医疗机构以药补医运行机制,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在药品的购进情况我院采取“药品阳光采购”模式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统一配送,以保证药品质量和真正低价。医院所有药品均在广东药品采购网目录范围内采购,无任何超过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实事求是,上报数据真实,在上网采购中,凡卫生厅药招办网上发布的停购药品立即停止采购,调价药品立即执行调价,严格执行招标挂网政策,在药品采购实际工作中实行阳光采购接受各方面监督,医院专门成立了药事委员会小组,制定相关制度;采购药品工作中,严格审查医药公司资质,并重点检查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四、高度重视药事管理工作。我院从维护患者健康权益和构建和谐卫生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加强药物合理使用管理

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严格遵守医疗管理的各类法律法规,从健全管理组织、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各类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依法处置等方面,切实加强临床药事管理工作,提高临床用药水平。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医院工作的特殊性,存在特殊情况特殊处置等问题。医院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力争使医院采购行为更加规范。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做到真心实意为病人服务的崇高思想。为广大病者提供优质服务,为加快医院总体规划发展美好前景,共同努力。

XX卫生院

2012年8月15日

2.药品集中采购自查报告 篇二

我院自今年以来,药品采购在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医院要求进行合理采购使用,根据《2017年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药品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查找出的问题,做到了即知即改,为做好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药品采购基本情况

严格执行药品“阳光采购”制度,我院除麻醉药品和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都经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绝不私下采购。在分管领导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下合理制定采购计划,由专人负责网上采购。

二、药品采购、配送、验收入库及货款支付款等情况

1.网上采购情况。严格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无不执行网上采购的现象;绝对不存在弄虚作假、擅自用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

2.配备使用情况。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积极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学习培训工作,切实做到安全合理的使用基本药物。

3.供应配送情况。药品配送及时迅速,有部分药品存在断货缺货现象。

4.价格执行情况。严格按照规定价格采购药品;坚决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无加价销售现象。

5.验收入库及货款结算情况。药品采购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配送企业配送的药品后,能做到及时验收并在平台上签收。在完成基本药物采购交易后,我院积极配合财务部门,认真核算基本药物采购数额并及时上缴货款。上缴货款后,网上手续做到及时完备。

三、存在的问题

1、配送药品不全,需要的少部分药品不能及时配送。

2、网上采购点击药品时供货公司不能及时确认,及时配送,导致缺药的情况出现。

四、整改措施

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沟通,督促其及时确认,及时配送,有部分药品缺货不能及时配送的,另选择药品齐全的供应商进行配送。

在此次自查行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院将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进行业务学习及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网上采购工作的各项细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3.卫生院药品自查报告 篇三

药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自查报告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0000〔2012〕21号文件《关于印发全县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0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对本0药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

3月10日,卫生院成立了由院长、副院长、科主任、药房人员等组成的卫生院药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实行统筹用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药品安全形势分析,及时消除了本院的药品安全隐患。

二、广泛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用药环境。3月15日我院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加强合理用药和基本药物知识的宣传教育,使本院职工牢固树立用药安全意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用药水平,确保用药安全。

三、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药品安全自查活动。

3月25日我院组织对中西药房所有库存药品进行逐一清查,清查项目包括药品生产企业、批准文号、有效期、外观质量等,清查未发现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使用的情况,未发现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铬含量超标药品。

四、规范进药,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本院使用的基本药物采购一律通过00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上报送采购计划,由省基本药物配送招标企业进行统一配送,所有药品一律进行零差率销售。

五、严格把关,切实加强药品质量管理。

购进的药品严格按照规定逐一验收,并建立了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每个批次、每个品种质量验收合格登记入库,指定专人每天登记中西药房及库房室内温湿度,做好药品 的在库养护工作,药品储存按要求分类陈列和存放。药品在出库调剂发放时杜绝霉烂破损、风化变色、过期失效等质量问题,把药品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责任人。

六、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我院积极落实处方点评制度,由专人定期对卫生院处方质量进行点评分析,并将处方点评结果通过公示栏刊登。每月对住院医师抗菌药使用量进行双排序统计,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行为进行检查,把不合格处方和病历纳入各科室年终考核及奖惩范畴。

二○一二年0月00日

主题词:药品安全

整治活动

报告

4.村卫生室药品自查报告 篇四

村卫生室药品自查报告篇【二】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检验的通知》,我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

自查基本情况

一 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XX市东莱街道东关社区卫生室”, 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位于XX市东莱街道凤仪小区;法人代表:杨东菊;主要负责人:杨东菊。具有XX市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pdy90498337068112d6001,有效期限至12月31日。我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

二 现有床位6张

三 诊疗科目是全科医疗。设有以下科室:治疗室,处置室,诊断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

四 人员自查情况:现有3名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师

五 房屋:建筑面积170平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卫生学标准。

六 设备 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体重身高计,血糖仪,电冰箱,针灸器具,火罐,紫外线消毒灯,药品柜,档案柜,电脑,打印机,电话.

七 规章制度 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5.卫生院药品耗材采购自查报告 篇五

根据县卫生局统一部署,对我院药品、医疗服务价格、一次性医用耗材进 行了统一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我院自2010年以来,严格执行新的医疗收费标准,加强医疗收费管理工 作,严格按医疗标准收费,杜绝多收、乱收。对没有审批的收费项目坚决停收,不分解项目、随意套用项目和擅自提高价格标准。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医疗 服务价格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物价政策、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并组织实施 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因价格问题引起的纠纷。实行医疗服务收费责任制和 收费人员挂牌亮证制度。并要求药房人员、收费员要熟知全院的各科室的服务 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收费。不定期抽查我院收费情况。我院今年平均每人次门诊诊疗费用同比去年上半年有了一定幅度的下降。严格实行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大药品管理力度,药品的实行零差率销售。

我院从完善制度入手,为防止出现药品购销中收受回扣形成药品价格虚高,我院成立 药事委员会,有新、贵、特药进入,要经过药事委员会论证通过才能进入,严 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购制度,我院全部药品均为网上招标采购,且均为国家基本药物,使患者能 得到通过招标采购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为了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我院购入大屏幕液晶显示器,将我院的各种收 费项目、收费标准在侯诊厅公示,者可以通过在公示栏、液晶屏幕查询到各 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200多种常用药品的价格。此外,我院对就诊患者实行 清单制,患者的每种药品收费、项目收费价格均附有明细清单,并在候诊大厅 设立医疗收费投诉信箱、意见簿、公布投诉受理电话,及时处理投诉减少医患矛盾,取得了良好效果。充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提 高医疗收费透明度。要切实准确执行医疗收费政策、规范医疗收费行为,需要 有规范完整的相关制度。为此,我院相继制定了《医疗收费管理理制度》、《医 疗收费违规追究办法》、《医疗收费投诉处理办法》、《医疗收费审核制度》等一 系列规章制度。全院医务人员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牢固树立依法收费、按医 嘱收费的观念。为构建健全和谐的医患关系,我院始终视医疗收费无小事。我院广大职工 已把准确规范的医疗收费当作必须和自觉执行的活动,以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医院清清白白收费,患者满意,医院发展,共创和谐社会。

XX乡卫生院

6.红星村卫生室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篇六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工作,现对我村2017年上半年药品管理进行了自查。向县药监局报告如下:

1.药品管理制度齐全,购进渠道合法,1----7月所有药品均从合法渠道购进。7月份从陕控医药公司购进药品共计19091.1元。资质票据齐全,药品储存和养护措施到位。

2.药品购进记录.拆零药品记录.温湿度记录等各项记录规范齐全。

3.药品质量检查:

未发现过期药品和假冒伪劣药品.对于临近效期的药品已做了促销和销毁处理。

4.存在问题:

(1)部分药品未通过卫生院进行网上统一采购。

(2)未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

(3)药品摆放不整齐,未归类摆放。

5.整改要求:

(1)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严禁私自采购药品。

(2)严格按照零差率销售。

(3)药品分类摆放。

红星村卫生室

7.医用卫生材料及耗材采购制度 篇七

为加强医院物资采购管理,规范医用卫生材料及耗材的采购程序,切实提高卫生材料管理水平,建立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规范的采购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制度所指医疗耗材及卫生材料是指各科室除医疗设备、药品及其他固定资产之外的其他所有医疗用卫生材料,具体包括放射、CT及化验用材料以及其他一次性卫生材料等。

二、我院所有卫生材料的采购工作都必须在采供科的具体管理下进行。

三、在医药购销活动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回扣,索取好处费和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等,严格执行《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杜绝一切商业贿赂行为。对一切有商业贿赂行为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坚决予以取缔。

四、根据我院业务开展、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具体研究、讨论、制定卫生材料采购的详细计划。

五、坚决抵制卫生材料采购过程中的一切违法违纪行为,接受全院干部职工的坚督。

六、卫生材料供货商需按国家要求提供合法资质证明,各种证件齐全,并与医院签定合法经营责任书,采供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七、库房购进调出医疗耗材及卫生材料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医疗耗材及卫生材料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八、强化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验收、付款三分离制度。

九、所有卫生材料购入后必须先由库房验收,由验收人员签属意见后报主任及主管院长审批后入库,各科室方能领取使用。严禁供货商将物品直接交科室或个人使用。未经验收入库而使用者,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责任由科室或直接使用人员承担。

8.卫生院药品耗材采购自查报告 篇八

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行为,降低虚高价格,充分发挥市场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能,根据省卫计委、省编办、省政务办《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2017〕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以下简称医用耗材)采、供行为,降低虚高价格,预防、遏制腐败,确保医用耗材采购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实现交易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网上采购。

(二)规范运行、动态调整、价格联动。

(三)周期管理、强化监管、合理使用。

三、采购模式 政府主导,以市为单位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通过市药品(耗材)采购与监管平台采购医用耗材,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

四、采购流程

按照“限价挂网、阳光采购、动态调整”的原则,市药品(耗材)采购与监管平台集中申报,资质审核,生产企业申报其产品最低交易价格,比对核实后,按照限价规则制定限价,企业予以确认,确认后的产品纳入阳光采购挂网品种目录。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挂网信息选择企业和产品,在市药品(耗材)采购与监管平台采购。

五、挂网周期

1、挂网周期原则上为二年。

2、在挂网周期内,对挂网品种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网上采购动态监管机制,挂网价格根据市场和政策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六、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市中心血站等。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上阳光采购。

七、信息发布方式

徐州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所有公告、信息等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徐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发布。

八、适用范围

参与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各方当事人,适用本方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

市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阳光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以下简称耗材采购办公室)。市耗材采购办公室协调并督促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阳光采购相关工作。

二、工作机构

市耗材采购办公室协调人社、物价、食药监等部门共同制定工作规则、研究阳光采购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联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遴选1家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中介服务机构,协助完成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提供采购、配送技术服务,维护平台,受理业务咨询及处理相关申投诉等。

三、监督机构

市耗材采购办公室成立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全过程监督,受理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中违纪违规问题的举报和投诉并负责调查处理。

四、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

第三章

采购类别及目录 根据省卫计委等三部门《关于开展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2017】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现状,确定本次限价挂网的目录范围除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的血管介入、非血管介入、神经外科、起搏器、电生理、眼科等六大类高值医用耗材以外的所有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

第四章

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一、采购公告

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徐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同时发布采购公告。

二、采购文件编制

依据本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集中采购各环节、步骤的内容,编制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文件,报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

三、采购文件发售和解释

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公开发售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修改、信息发布均以市药品(耗材)采购与监管平台为准,采购文件修改和澄清的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购文件由耗材采购办公室负责解释和说明。

第五章 企业报名及材料申报

本次阳光采购只接受国内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和进口医用耗材国内总代理商的申报,不设总代理的,只接受一家一级代理商的申报,此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应覆盖全市。同一进口医用耗材只能由一家总代理申报,总代理商代理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外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方可申报。

申报企业只能授权一个自然人参加本次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资质条件要求

(一)申报企业的条件要求

1、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进口医用耗材申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2、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医用耗材生产规模和供应保障能力。采购周期内确保挂网产品供应和伴随服务。3、2015年以来被国家和省卫计委或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列入不良记录的,或严重违反上一轮集中采购相关规定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产品资质要求

1、申报产品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2、2015年以来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质量公告所涉及的不合格产品,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报名文件

1、申报申请函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非实际生产企业申报的须递交销售代理协议或者授权委托书;

4、上述报名资质文件(纸质)均需加盖投标企业鲜章。

(二)企业资质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国(境)外生产企业产品销售代理协议;

6、产品保证供应承诺书;

7、供应商产品质量、货源及售后服务保证书。

(二)产品资质文件

1、《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页;

2、通过美国FDA认证、欧盟CE认证的产品,须提供美国FDA、欧盟CE认证相关证明及有效中文翻译件;

3、产品价格信息文件:具体价格填报要求见第六章。4、2015年以来产品检测报告;

5、产品说明书扫描件及近距实物照片。

三、材料说明

申报资料必须按照相关填报说明填写、上传,并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及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特别是填报的规格型号等信息要与注册证相符;

2、上传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清晰、明确。

3、生产经营企业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公证件,真实性、合法性由企业负责;

4、申报人准备材料时应注意所有证照的有效期限,同一产品的所有材料上的生产企业名称应一致,如不一致,应上传相关的关系证明文件;

5、如需申报企业提供纸质材料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递交资料统一使用A4纸张;

(2)递交材料应当逐页加盖单位鲜章。

6、未按时、按规定上传企业或产品信息的,按企业自动放弃处理。

7、申报人报名及申报材料递交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徐州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告为准。

四、申报材料修改和撤回

申报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补充、修改或撤回申报材料,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申报材料的组成部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申报人不得对其申报材料做修改和补充。

五、申报材料审核及公示

1、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在市工商、食药监局指导下完成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表面真实性进行审核。

3、申报企业对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一经核实,市市耗材采购办公室有权取消其资格,情况严重的,两年内不接受其申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4、中介机构将审核结果汇总后报市耗材采购办公室,经审定后,网上公示,并接受网上咨询和申诉。

5、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企业及其产品方可进入下一流程。

六、申投诉管理

各工作阶段申投诉均通过申投诉系统递交,中介服务机构梳理,专家团队核查后予以回复。

第六章 制定限价和阳光挂网采购

一、制定限价

(一)价格采集

1、申报企业填报其申报产品2014年以来国内最低中标价格,并提供相应的中标(挂网)通知书或网页截屏等证明材料。

2、产品在徐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有采购的,申报企业填报最近一年来医疗卫生机构最低供货价及供货的医疗机构名称。

3、江苏省内其他市2017中标产品,申报企业提供最低中标价及相应的中标(挂网)通知书或网页截屏等证明材料。

4、徐州市公立医疗机构上报的本机构采购使用产品的实际采购价格。

5、市耗材采购办公室按上述来源最低价作为申报产品限价,并对企业申报的价格来源进行核实,采集所有目录产品2014年以来国内最低交易价格,与企业申报价格进行比对,如果企业虚报价格,则在核实后最低价基础上再降10%作为限价。

6、在申报完成后,对在我市没有使用以及在我省内其他地市没有中标的品种,将全部纳入备选目录,参照备案采购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二)限价公示及申投诉处理

1、依据企业所提供相关价格信息,取以上价格的最低值作为限价,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在公示期内接受申投诉。

2、在规定期限内,企业可对申诉投诉做出澄清和说明。产品被投诉的,市耗材采购办公室根据查证结果,在核实后最低价基础上再降10%作为限价。并将涉及申诉、投诉的所有产品再次面向社会公示。

3、申投诉实行实名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提供全面、真实、合法的证据材料。对弄虚作假、歪曲事实的,一经查实,申诉投诉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阳光挂网采购

(一)公示后,申报企业在市药品(耗材)采购与监管平台上确认限价的,由市耗材采购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并统一挂网形成“徐州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品种目录”;对申报企业未确认限价的品种,统一纳入备选目录,参照备案采购管理。

(二)市药品(耗材)采购与监管平台同时公布挂网企业资质及产品、价格等相关信息。

(三)医疗卫生机构自“阳光采购挂网品种目录”公布之日起20日内执行。

(四)医疗卫生机构在挂网品种范围内选择产品,采购价格不得高于限价。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企业进行价格协商,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原则,与挂网生产企业议定价格,进一步降低采购价格。

三、采购监督管理

(一)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根据临床需求,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性价比适宜的原则,综合考虑临床疗效、产品质量、科技水平、应用范围等因素,在市药品(耗材)采购与监管平台上从挂网品种中采购所需医用耗材。医疗卫生机构发送采购订单时,除填写采购品种的名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外,务必如实填写采购价格。

(二)市耗材采购办公室定期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采购价格进行汇总统计,向医疗机构通报,供医疗机构在下一阶段采购工作中参考。

(三)市耗材采购办公室通过市药品(耗材)采购与监管平台,采集汇总重点监控产品采购价格和采购数量等信息,对采购价格处于较高区间的医疗卫生机构予以提醒,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调整采购价格。

(四)市市耗材采购办公室适时向医疗卫生机构反馈价格处于较高区间的重点监控产品的采购情况。

第七章 挂网管理

一、挂网周期管理

(一)挂网产品挂网周期内原则上不予撤网。挂网周期结束前,市药品(耗材)采购与监管平台发布提示公告,挂网产品可实行自动延期,继续纳入挂网周期管理,每次延续挂网周期为1年;不愿意延续挂网的,挂网企业可在挂网周期期满前一个月内递交撤网申请。

(二)因生产地址变更需重新认证或生产线改造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挂网医用耗材无法正常生产的,生产企业递交撤网申请并提供产地省(或总代理所在省)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市耗材采购办公室予以核实后予以撤网。

(三)对使用、配送等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进行动态调整。

(四)撤网的医用耗材在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上公布,同时取消其采购平台交易资格,各医疗卫生机构停止采购该医用耗材。

二、挂网价格动态管理

挂网周期内,产品的最新价格如果低于徐州市挂网价格,每年的6月和12月,企业应主动申报调整徐州市相应挂网价格;若企业逾期不申报,经核查确认后,在最低价基础上再降10%作为限价挂网,企业若不同意,则此产品停止挂网,并记入生产企业相关诚信记录。

第八章 备案采购

一、备案采购原则 为了保证临床抢救危重病人、特殊人群合理使用医用耗材,对临床必须的医用耗材实行备案采购,实行“总量控制、医院负责、网上采购、部门监管”的原则。

二、备案采购范围

为鼓励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使新技术、新产品尽快应用于临床,对本次阳光采购后新研发上市以及不在本次采购具体目录内的医用耗材,可进行备案采购。

三、备案采购方法

(一)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临床必需、谁申请、谁使用、先审批后采购、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经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或相应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在市药品(耗材)采购与监管平台上备案并网上采购。

(二)因抢救病人等紧急情况,必须紧急备案采购的,可先采购和应急使用,在15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备案手续。

四、备案采购管理

备案采购(含备选管理部分)医用耗材总金额,不得超过机构全部医用耗材采购总金额的5%。市耗材采购办公室定期对医疗卫生机构备案采购相应信息予以公示。

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九章 配送管理

一、配送企业资质要求

(一)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二)近三年来未被列入江苏省或我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的企业;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配送企业报名

(一)凡符合资质条件的医用耗材经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携带配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到现场报名。

(二)市耗材采购办公室委托中介机构按照规定条件审核医用耗材经营企业的资质,资质审核通过的配送企业供耗材申报企业在制定配送方案时选择。

(三)挂网周期内,对配送企业实行全程监管和动态管理。

三、配送企业的确定

(一)医用耗材的配送关系由生产企业负责,生产企业可以直接配送或委托具有相应医疗器械经营资质的配送企业配送。被生产企业委托的配送企业,应承诺按成交价格及相关代理配送要求,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配送服务。

(二)配送关系确立后,不能随意变更,确因配送企业倒闭、欠款、服务能力、授权合同到期或法律纠纷等原因,经生产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换配送企业。

(三)市药品(耗材)采购与监管平台将强化对医用耗材配送关系的管理和监督。

四、配送要求

(一)不论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规模大小、地理位置远近,配送企业应根据采购需求,及时配送并提供伴随服务。急救、急用医用耗材原则上4小时内送达,一般需求在24小时内送达。不能一次完成订单配送的,剩余部分须在7天内(含第一次配送时间)完成配送。

(二)配送企业配送的医用耗材必须和医疗卫生机构发出的实际采购需求相符。

(三)申报企业和负责配送的经营企业都要对医用耗材质量和供应负责。医用耗材因质量问题必须无条件召回,所引发的各种赔偿责任(如医疗纠纷)由申报企业负责协调解决。

(四)除非医疗卫生机构对有效期另有要求,配送的医用耗材的剩余有效期原则上占医用耗材有效期的二分之一以上。

(五)纳入阳光采购范围内的医用耗材,全部实行电子化、信息化交易,所选医用耗材产品、价格、数量、生产厂家等信息全方位公开,阳光透明,禁止从非规定渠道采购医用耗材。

第十章 当事人职责

一、各方当事人责任和义务

(一)采购人责任和义务

1、不得在执行“医用耗材集中挂网品种”前出现不良“大库存”。

2、根据临床需要,在“医用耗材集中挂网品种”中选 择采购品种。

3、采购的所有品种和采购全过程必须通过市药品(耗材)采购与监管平台完成,禁止从非规定渠道采购医用耗材。

4、按照有关要求,签订《采购合同》和《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5、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合理选购、验收、储存、使用医用耗材。

6、采购人须加强对医用耗材入库的管理,认真核对所配送医用耗材是否与采购单一致,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严格非挂网品种入库管理。

7、医疗卫生机构与企业结算货款的时间,自医用耗材入库之日起不得超过90日。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之间的货款结算,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规定的方式和时间执行。

8、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对医用耗材使用要求,加强医用耗材使用监管,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用耗材的合理使用。

(二)生产企业责任及义务

1、必须具有满足采购人临床需求的生产供应能力。不论医疗卫生机构路程远近及采购数量和金额多少,所有生产企业均应按合同保证供货。对于签订有定期定量采购合同的医用耗材,必须按时保质保量供货。

2、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医用耗材的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管理。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三)配送企业责任及义务

1、必须保证充足的货源,具有满足采购人临床需求的配送能力。不论医疗卫生机构路程远近及采购数量和金额多少,均应按合同保证配送。

2、应严格按照医用耗材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医用耗材进货、验收、储存、出库、运输等环节的管理。

3、应建立快速、高效、反应灵敏、灵活多样的配送机制,做到快速、安全、便捷的配送服务,满足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需要,挂网医用耗材配送到位率达到100%。急救医用耗材4小时内送到,节假日照常配送;其它医用耗材24小时内送到。

4、禁止以任何名义给予采购医用耗材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采购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各方当事人的违约违规行为及处理 医用耗材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及医疗卫生机构的违约违规行为及处理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管理与监督

一、建立联动监管工作机制

建立市、辖市(区)上下联动、分级监管的工作机制,市负责阳光采购的组织实施和监管,辖市(区)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配送的监管。主要包括:对签订购销合同及履行情况的监督,防止阳光采购挂网品种目录外采购、网下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医疗卫生机构、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违规行为的举报,并核查处理。

二、健全信息公开和诚信记录制度

采购过程中及时公布网上采购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对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压低价格,入围后拒不签订合同,供应质量不达标的医用耗材,未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供货,向医疗卫生机构或个人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的,一律记录在案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过网上监管系统,对采购双方的购销行为实行实时监控,对医疗卫生机构采购医用耗材的品种、数量、价格、使用和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供货、配送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检查分析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采购、使用和回款情况,并与网上采购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二)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市药品(耗材)采购与监管平台采购所需的医用耗材,并与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合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执行情况实行定期考核,纳入目标管理,同时,所有采购信息全部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立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不良记录公示制度。对在购销活动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行为,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按合同提供与阳光挂网产品一致的医用耗材等行为,实行不良记录公示,并进行相应处罚,特别严重的取消申报企业所有产品阳光挂网资格,规范各方行为(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交易产品价格的管理,在挂网周期内,将依据省内其他地市中标价适时进行价格调整。

第十二章

附则

9.卫生院药品耗材采购自查报告 篇九

2010年药品网上阳光采购总结

在荥经县卫生局直接指导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药品网上阳光采购工作,现将2010年药招工作总结如下:

一、药品上网阳光采购工作1、2010年5~9月我院参加药品上网采购

2、药品网上阳光采购100%,主动接受积分考核100%,网上阳光采购积分合格率100%。平均积分95.23、参加药品网上采购情况分析:

(1)医院总收入14.96万元, 药品总收入10.69元。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71.46%,较往年有所下降。

(2)药品网上采购总金额1.41万元,再次竞价后的降价品规46个,占27.7%。

(3)严格执行了挂网品规平均降价24.19%、和药品零售价格只能顺加15%的规定。按照省上挂网药品零售价较国家零售价让利患者.(二)取得成绩的原因:

1、县卫生局药招领导小组在年初即对全县各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我院认真贯彻落实。

2、我院重视药品网上阳光采购工作,均认识到这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要内容,规范

了医院药事管理及药品采购管理,主动杜绝违规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1、5月份无意采购了少量非上网药品、非上网品规或非上网企业药品的情况;

2、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超标;

3、“采购便宜普通药品”、“采购降价品规”、“主动降低药品价格的幅度”和“采购省内企业药品”偏低,影响了考核积分;

4、普遍存在采购“价廉的中草药、中药饮片和其它民族药品和院内制剂”偏少的现象。

5、个别药品采购困难,特别是挂网价低的便宜药品;

6未在挂网价格的基础上与供应商竞价,降低采购价格。

卫生院

10.卫生院药品耗材采购自查报告 篇十

为了做好该项工作,我院制定了《关于做好药品网上集中招标议价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由主管院领导任组长,审计、财务和相关专家组成的领导机构,统揽药品谈判等采购事宜。另外,我院调整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成立了药品采购小组,由分管院领导任采购组长,药剂科科长任副组长,在网上具有资质的供应商中进货,严格把握药品质量关。实行海南省网上采购,采购中标品种,严格执行一品两规原则,执行中标价格。除麻醉药品外,我们的网上采购率达到100%。另外,严格把好新药进院关。新药引进审批采取分级管理、多环节把关、集体讨论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如下:

(一)新药申请

1、医药公司携带需申请的新药介绍或处方资料以及有关证明文件,按约定时间到药剂科提出申请。

2、临床医师通过文献资料或通过学术会议获取新药信息,认为有临床应用价值者,可向药剂科提出申请,填写“新药审批表”,并提供药品处方资料。

3、申请品种原则上必须是国药准字号、GMP认证、政府定价。

(二)新药审批

1、药剂科收集“新药审批表”并分类整理,送有关专业科室,请具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形成书面意见,经该科室主任签名同意。

2、各科将经专家推荐之新药申请送药剂科,根据本院药品使用情况,由药剂科提出初审意见。

3、药剂科意见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申请引进的新药,仅表明临床用药需求,不指定药品生产厂家。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选择安全有效、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药品,决定新进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到会委员三分之二通过为有效。

按照这种规范行为,我院今年共进新药39个。对于已进院的药品,我们定期观察,实行动态预警制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处理。同时,严把财务手续关,杜绝拿药品回扣。药品采购过程严禁用现金购药,采用转帐方式每月结帐,药款由财务科审核后汇至业务公司账上。定期对进行药品盘点,做到帐物相符。目前为止我们还未收到举报药品统方以及与药商有不正当来往的问题。一旦发生,将立即由药事管理委员会派出责任人前去调查,核查清楚并要求该问题责任人进行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情节严重者报上级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化学试剂、耗材采购情况汇报

一、化学试剂、耗材采购必须根据本院的使用目录,结合临床使用情况、仓储情况、兼顾不同的层次和价位,优先采购质优价廉的物品,以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二、采购先由库房保管员根据物质现有库存情况,对需采购物品进行登记,结合上月用量拟定采购计划。

三、填写的采购计划表上应注明采购计划时间、采购的品名、规格、剂型、数量。

四、科主任对物品计划表进行审核,报本院医疗装备管理委员会审批签字后方能交给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五、对于采购计划单上的化学试剂、耗材,必须在省耗材网上招标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并严格遵守其操作程序。所有采购的品种、数量、采购的全过程按省卫生厅有关规定通过耗材网上采购系统完成,采购的物品厂家和价格要相符。

六、严格化学试剂、耗材准入制度,为了保证质量和渠道的合法性,我们对新入的所有物品都要检查是否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三证”,并和配送商签定合同,厘清责任。物品验收入库时,保管员、采购人员统一参加验收入库,库房保管人员按照采购计划表进行验收,多出计划表上的品种和数量一律拒收并当场退回,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库。

七、会计在接到入库验收合格单后方可办理财务入库相关手续,财务入库的化学试剂、耗材进价及加成率都严格执行海南省网上招标采购的物品价格以及国家物价部门所定价格。

八、对高值耗材的采购管理,我们尤为重视,制定了严格的制度,(一)、进购管理

1、经营企业资质证件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医院药剂科负责审查认定,并存档备案。

2、医院高值耗材实行零库存制度,使用科室需要时由经营企业随时供给。

3、经营企业所供医院使用的高值耗材,必须附带高值耗材相应资质证件,由药剂科存档备案。

4、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标明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凡因不符合经营范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经营企业负责。

(二)、验收管理 由于医院高值耗材实行零库存制度和科室使用高值耗材的特殊性,医院高值耗材的验收管理实行追踪验收制度,由经营企业按照药剂科要求提供高值耗材资质证件,使用科室填具《医院高值耗材进购验收登记本》,要求项目齐全、内容完善、字迹工整。

(三)、价格管理 医院使用的高值耗材,严格执行卫生部和省耗材网统一集中招标采购价格进购。

四、使用管理

1、涉及植入性高值耗材的科室,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填具《医院高值耗材使用登记本》,要求项目齐全、内容完善、字迹工整。同时,对植入性高值耗材外包装上附带产品资质证件统一贴于《医院高值耗材使用登记本》上,要求粘贴整齐、错落有致、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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