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规章制度(11篇)
1.纪委规章制度 篇一
乡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一、主持乡纪委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部署和精神。
二、协助党委抓好本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和促进本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组织制定乡纪委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和总结,经常督促检查。亲自参与和指导本乡违纪违法案件调查。
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抓好纪检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和乡镇纪委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五、经常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能够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保证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的正确性。负责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纪检工作情况。
七、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乡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乡纪委的决议和决定。
二、按时参加纪委会议,认真讨论、研究问题,积极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参与乡纪委工作计划、总结的讨论,对纪委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乡党委对党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监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四、协助接待、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控告,参与对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调查,按照相关工作程序提出处理意见。
五、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了解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完成纪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乡纪委工作制度
一、根据上级纪检机关的部署,结合乡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及时报县纪委。
二、对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向乡党委请示、汇报。特殊情况可直接向县纪委请示、汇报。
三、积极完成上级纪委和乡党委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进展情况及主要问题应及时向县纪委报告。
乡纪委议事规则
一、乡纪委委员会议由乡纪委书记负责主持召开,每半年定期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干部会议主要内容和任务:一是传达学习上级纪委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讨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研究讨论乡纪委年度及有关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等文件材料;三是讨论受理党员干部控告申诉情况和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分;四是讨论研究需要集体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干部重大问题决策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乡纪律检查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四、乡纪委决定的重大事项及敏感问题,需征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同意后执行。
乡纪委工作纪律
一、乡纪委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必须依法、依纪办事,严格履行批准程序,不得越权或超越管理权限批办、催办和查办案件。
二、乡纪委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或工作影响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乡纪委工作人员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不得以逼供、诱供等手段获取证据;严禁故意夸大或缩小案情;不得篡改、隐匿、销毁或伪造证据;严禁对涉案对象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以及人格侮辱。
四、乡纪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违反保密规定,携带案卷或调查材料出入非工作场所,防止丢失或泄露案件材料;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或在个人交往、通讯中泄露保密内容;不得打听、了解职责范围以外的案件情况。
五、乡纪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和上级纪委出台的工作管理制度和办法。
2.中央纪委如何监管纪委书记 篇二
監管纪委书记难在哪儿? 省级纪委书记落马一度引发公众“谁来监督纪委书记”的疑问。在外界看来,对纪委书记的监管存在“上级很难管,同级不好管,下级不敢管”的现象。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对记者表示,“同体监督”的制度性缺陷是难以对纪委实现科学有效监督的最大难题之一。“目前对纪检干部的监督主要在于系统内的自我监督,而来自体系外的监督是缺失的、滞后的、低效的。”李永忠认为,纪检系统体系外的监督更多是靠举报、揭发,而这样的监督是分散的、零星的、非组织的,往往是揭发、举报很长时间才会引起重视并去查处。在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看来,包括纪委书记在内的纪检监察干部之所以难以受到监督,重要原因是“进口关”不严,即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的配置和使用不是出于反腐工作要求,而是出于人员安排甚至安置的要求,并没有完全考虑相关人员的自身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意愿。特别是一些纪委书记的选拔任用,主要是基于干部的职务安排。
新机构如何治“灯下黑”? 近日,中央纪委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动作被认为是破解“灯下黑”的又一尝试。据中央纪委副书记陈文清披露,该监督室编制30人,设4个处,专门负责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由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直接分管。该机构主要受理与纪检监察内部人员有关的信访举报处理、线索调查和训诫惩处。
李永忠介绍,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内,此前有专门查处机关内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机关纪委。而此次增设的监督室关键是要查整个纪检监察系统。李永忠表示,根据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和对口管理原则,地方纪委将在职能转变、机构设置方面与中央纪委相对接,也会设立专门的干部监督机构来强化监督。
对于由赵洪祝直接管理干部监督室的安排,李永忠认为,赵洪祝在担任中央纪委副书记的同时还是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他的这一身份不仅说明了决策层对此事的重视,也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中央对纪检系统的监督,有些情况他可以直接向中央书记处报告。
“灯下黑”如何才能根除? 李永忠说,干部监督室要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如果还是处在“同体监督”模式下,就难以彻底解决“灯下黑”。最终,还是要通过民众的监督包括媒体监督等体系外的监督,从“同体监督”变成“异体监督”。
对“异体监督”实现的路径,李永忠认为可先找一个地方试验,如获得成功可在全国范围内复制。
3.乡镇纪委廉政谈话制度 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精神,规范乡镇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廉政谈话的对象
本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各村社区干部。
二、廉政谈话的原则
廉政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
三、廉政谈话的类型
主要分为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三种类型。
(一)任职廉政谈话。乡镇纪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围绕廉洁从政的主题,与新任职领导干部的谈话。主谈人应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如何加强自身修养,带头廉洁自律;如何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进行。
(二)诫勉谈话。乡镇纪委对有群众反映或经调查已经出现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的谈话。主谈人应讲清群众反映或举报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发展下去的后果及危害;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
(三)警示谈话。乡镇纪委针对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乡镇干部、村社区主干的谈话。主谈人应针对工作情况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在客观评价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对今后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希望和要求。
四、廉政谈话的组织领导
廉政谈话工作在乡镇党委领导下进行,谈话对象和主谈话人由乡镇纪委具体安排。
五、廉政谈话的基本要求
(一)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并指定专人做好记录。
(二)进行廉政谈话,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力求客观准确。要根据掌握的情况,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明确提出意见和要求,同时应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
(三)进行廉政谈话时,要认真听取谈话对象的陈述和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可请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对谈话对象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予以充分重视,认真核实,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维护谈话对象的合法权益。要注意保护检举人、反映人,不得向谈话对象泄漏检举人、反映人的姓名、身份及检举、反映材料等有关情况;
(四)谈话对象接到廉政谈话通知后,要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接受诫勉谈话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隐瞒事实。
乡镇纪委议事制度
一、议事要求:根据党章、上级纪委和乡镇党委的有关规定,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纪委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纪委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议事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议事范围:围绕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讨论并研究本乡镇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工作事项。
1、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决策;
2、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
3、研究乡镇重大违纪案件的处理问题;
4、讨论提请党委决定的重大问题;
5、讨论提请上级纪委决定的重大问题;
6、学习、讨论乡镇重大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为党委决策当好参谋;
7、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布置的纪检监察工作和其他任务;
8、纪检检察工作理论研究。
四、议事规则:
1、随时安排会议研究重大问题;
2、会议由纪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全体纪委委员均应参加,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但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
3、重大事项的决策,事前要作好准备,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在会上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4、讨论研究有关工作或问题时,每个委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决策时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重大问题要实行票决制。
5、全体委员要坚持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任何人不得将研究决定的内容擅自外传,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6、委员之间要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共同维护纪委领导班子的威信。乡镇纪检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制度
一、乡镇纪检干部要深入农村党组织和乡镇机关职能室了解情况,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原则上每两个月一次,并配合党委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与考察干部、民主评议党员、执法监察和专项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行。
二、乡镇纪检干部对农村党组织实行联系制度:
1、必要时可参加所联系的党组织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2、倾听群众反映有关意见,了解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3、配合所联系的党组织做好违纪的调查核实工作;
4、负责有关纪检监察工作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三、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乡镇纪检干部要加强对乡镇重点部门的联系工作,加强对干部的保护和关心,每人联系一至两个重点部门,及时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了解部门工作难度,帮助排忧解难,保障行政管理工作正常运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切实贯彻。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考核,营造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激发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活力,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乡(镇)纪检干部,村(社区)纪检组织。
二、考核内容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村领导干部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大力加强村纪检组织建设。
二是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全年组织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党员、干部的受教育率不低于95%。制定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三是构建大调解快速联动联调机制,积极处理来信来访,按期优质办结信访件,无越级到市以上纪检监察机关集体访。及时向乡镇纪委反映信访信息。
四是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抓好村班子作风建设,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有效解决损害农民利益问题。
五是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围绕支部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廉政监察。
(二)日常履行工作职能的表现,根据敬业程度、创新精神、工作作风和自身建设等方面情况做出评判。
三、考核方法
(一)采取工作考核和日常工作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
(二)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由乡镇纪检干部个人、各村(社区)纪检组织根据工作考核任务先自我打分。经乡镇纪委审核确认后纳入总分。
(三)民主评议办法:
1、领导评议。由乡镇党委牵头,乡镇纪委考核组对乡镇纪检干部个人、村(社区)纪检组织的工作进行综合评议。
2、述职评议。由乡镇党委牵头,乡镇纪委组织乡镇纪检干部、各村(社区)纪检委员进行述职评议。
领导评议分占60%,述职评议分占40%。
四、奖惩办法
1、依据综合积分评选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个人、单位各取前两位为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并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反馈、通报。
2、五项工作中凡被上级通报批评的,不得参加综合评先。
3、对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村(社区)纪检组织予以表彰。对后进个人和村(社区)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乡镇纪委考核组具体实施,日常工作由乡镇纪委牵头负责。
乡镇纪委书记选用及工作规范
一、提名、任免
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协商后,报市委决定或进行选举。
乡镇纪委书记任免后,由市纪委报州纪委备案。
二、分工
乡镇纪委书记协管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管纪检工作,可分管与纪检工作相关的工作,一般不得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征地拆迁等工作。
乡镇党委在确定纪委书记分工时,应征求市纪委的意见并向其备案。
三、乡镇纪委书记参与乡镇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
(一)乡镇纪委书记应参与乡镇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有特殊原因纪委书记不能出席的,应电话征求其意见。
4.温宿镇纪委工作制度 篇四
目 录
xxx纪检干部职业道德准则………………(1)xxx纪检干部工作职责 …………………(2)xxx纪检干部岗位责任制度………………(xxx纪委书记岗位职责 …………………(xxx纪检干部廉洁自律规定………………(xxx纪检干部“十不准”…………………(xxx纪检干部业务行为规范………………(xxx纪检干部理论业务学习制度…………(xxx纪检干部信访首问责任制度…………(xxx纪委信访案件限时办结制度…………(xxx纪检干部责任追究制度………………(xxx纪检干部服务承诺制度………………(xxx纪检干部监督考评奖惩制度…………(3)4)5)6)7)8)9)12)15)19)22)
xxx纪检干部职业道德准则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与腐败现象作斗争,努力搞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三、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恪尽职守、公正严明、秉公执纪、实事求是,坚决维护党纪和政纪的严肃性。
四、牢记党的根本宗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树立监督者首先接受监督的观念,带头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反对滥用职权和以权谋私。
五、大力弘扬甘于清苦,乐于奉献,知难而进,拼搏进取的精神,受岗敬业,勤政为民,坚决完成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积极作用。
xxx纪检干部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报送工作计划和总结、报表、汇报材料等工作,认真抓好纪检监察文件的归档、保密工作。
2、负责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抓好新闻信息报送工作。
3、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全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
4、负责承办镇站所、村(社区)级党组织的违纪案件的查处和开展镇案件联查联审工作,协助上级纪检机关做好回访工作。
5、组织开展执法监察活动,加强制度建设,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6、认真接待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组织力量开展信访调查核实,办结上级转办和本级承办的信访件。受理群众关于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案件的查处工作。
7、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xxx纪检干部岗位责任制度
一、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总体职责、工作职能及职位说明,制定镇纪委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并签订责任书。
二、领导岗位实行一岗双责,既抓中心业务工作,也要抓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岗位责任人因出差、休假等原因离岗时,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不能因为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出现空档。
四、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按照《xxx纪检监察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并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
xxx纪委书记岗位职责
(一)负责受理党员和基层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问题的检举控告,受理镇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对镇党委成员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协助解决领导班子党风党纪和勤政廉洁方面的问题。
(四)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上级纪委交办的信件和案件。
(五)经常向党员和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勤政廉洁教育。
(六)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其他廉政制度。
xxx纪检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一、在接待来访举报,办理控告申诉和检查、审理案件等工作中,不准接受当事人,被举报、控告和检查、审理、考察对象及受检单位、亲属的宴请;不准趁办案之机拉关系谋取私利;不准使用办案对象的交通工具和向办案对象借钱、借物,确需在被检查单位就餐的,应按规定吃工作餐并交足餐费。
二、不准参加任何单位组织用公款支付到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到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场所进行免费娱乐活动。
三、在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中,不准接受礼物、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四、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追究,除责令个人写出书面检查,补交需个人支付的人均费用、如数退还收受的钱物外,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扣发绩效奖和纪律处分处理。
xxx纪检干部“十不准”
1、不准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违背组织原则擅自发表个人意见;
2、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机关工作的秘密;
3、不准口大气粗,盛气凌人;
4、不准泄露案情或为当事人打探案情;
5、不准在执行公务时携带与公务无关的人员随行;
6、不准接受影响公务的宴请、礼物;
7、不准擅自动用办案中暂扣的交通和通讯工具;
8、不准向有关单位索要、擅自借用交通、通讯工具及其他物品或报销个人票据;
9、不准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为本人和亲友谋取利益;
10、不准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xxx纪检干部业务行为规范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忠于职守,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廉洁奉公,清正廉明,秉公执法;不徇私枉法,不以权谋私,不弄权渎职,不敲诈勒索,不贪污腐化,不索贿受贿;不向基层要钱要物,不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
三、查处案件和处理问题,坚持实事求是;查处案件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处理案件,坚持“二十四字”方针,秉公执纪,不徇私舞弊,不贪赃枉法。
四、涉及亲友的违法违纪案件,应主动回避,不说情,不袒护,不开脱,不包庇。
五、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讲排场,不图安逸,不摆阔气。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不准要求下级搞特殊接待。
六、工作踏实,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领导,工作认真负责,不推不拖;讲团结,讲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七、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八、遵纪守法,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各项政策。
xxx纪检干部理论业务学习制度
一、镇纪检干部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天。学习内容主要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传达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及时通报全镇信访、案件调查情况。
二、凡集中学习,须按通知要求积极参加,非经领导批准,不得缺席。
三、纪检干部要重视政治业务学习,结合个人实际,自觉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纪检监察知识,做好学习记录的同时,在集中学习会上发表自已的见解。
四、每季度由各镇纪委汇报学习情况一次,汇报材料由市纪委办公室收集登记,作为每年目标管理工作考评和评比的一项内容。
xxx纪检干部信访首问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为各方面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满意的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度》(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首问责任制是指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或其他人员(以下统称行政管理相对人)到镇纪委办事、咨询或者申办事项时,第一位接受询问或受理的纪检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无论服务对象询问或需办理的事项是否属于其岗位职责范围,必须热情接待,承担当场及时办理或引导办理责任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 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l、首问责任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要热情有礼,耐心细致、认真准确地解答其提出的问题,要自觉、灵活运用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不得冷漠待人,敷衍搪塞,简单生硬地回绝服务对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而不办或推诿责任。
2、属于信访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立即办理或明确答复的要立即按规定程序给予办理或答复,不能马上办理或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解释。
3、不属于信访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申办事项内容,负责明确地告知或指引行政管理相对人至该事项的承办人员或承办部门。如果知道承办人员或承办部门人员有事外出的,要记录好服务对象的申办事项及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时转给承办部门办理,并告知服务对象,同时要告知服务对象联系时间和联系方式。
4、遇到责任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向镇党政办公室报告,落实承办分管领导、业务助理及责任站所,并由其答复行政管理相对人。
5、行政管理相对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解释,并予以尽可能的指引和帮助。
6、涉及两个以上业务助理承办的事项,由首先接办的业务助理承担首问责任,负责及时与相关业务助理联系,确定主办助理和协办助理。就有关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后,要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主办助理。主办助定负责及时办理,协办助理要积极配合,不得互相推诿。
7、受理事项需分管领导核准或需向上级请示后才能答复的,由首问责任人或承办业务助理直接向分管领导或上级领导请示后,根据镇主要领导或上级批复的意见予以答复处理。
第四条 镇纪委从2009年5月份起建立首问登记簿,专门登记首问工作情况。
第五条 首问责任制适用于镇纪委全体工作人员。
xxx纪委信访案件限时办结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镇纪委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到镇纪委咨询、办理纪检监察有关业务,镇纪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标准,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的制度。
第三条、镇纪检人员适用本制度。
一、文书办理
(一)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来文,1个工作日内镇纪委书记阅文后送党政主要领导阅批,如领导有批示,应按领导批示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紧急件随到随办。
(二)经审定签发的公文,一般应当日印发,最迟不能超过2个工作日。
二、信访办理
对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信访举报,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对本级党委管理的党员信访事项在接受之日起5天内开始办理。
(二)属镇纪委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一般应在30日内办理完毕,实名举报的应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信访事项经主要领导同意可适当延期。
(三)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自收到之日起90日内办结,并报告办理结果;不能按时办结的,应报告办理进程和未能办结的原因。
(四)其他机关转办的信访事项,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办结,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向转办机关回复办理的进程和未能办结的原因。
三、案件调查
(一)一般案件初步核实的时限为2个月,必要时可延长1个月。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仍不能初核完毕的,经批准后可适当延期。
(二)初核后凡需立案的案件,按立案批准权限呈报审批。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由镇三家班子会议或镇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
(三)经批准立案的案件,案件调查时限为3个月,必要时可延期1个月。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仍不能查结的,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
四、复查、复审、复核
(一)案件审理自收到之日起一般案件45日内审结,特殊案件经请示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二)受理当事人对镇纪委做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做出复查决定。
(三)受理当事人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复核申请,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复审决定。
(四)对基层单位来人来电咨询案件审理方面的业务,一般当即答复,涉及特殊情况需经研究的3日内答复;需要向上一级报告所咨询情况的,待上一级答复后3日内回复。
五、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镇纪委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24小时内向上级监察机关报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一般情况应当在9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20日,并把调查处理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xxx纪检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强化责任意识,规范镇纪检干部的行为,提高机关效能,促进镇纪检干部正确、高效、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镇纪检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镇纪检干部违反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纪检监察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 镇纪检干部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有如下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制度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不遵守首问责任制规定,没有一次性向当事人告知有关事项的,或故意不告知,导致当事人多跑冤枉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不遵守考勤制度,经常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或者无故旷工一天以上的;
(三)在接待来访或接受电话咨询时,不能耐心接待或者态度粗暴的;
(四)办事不认真,多次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责任事故或使国家集体财产被盗窃、诈骗、浪费,损失较大的;
(六)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时出现较大偏差,并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七)违反岗位责任制,推诿扯皮或故意刁难办事对象,群众投诉经查属实的;
(八)违反有关规定,办事拖、压、卡,或没有特殊原因超过时限未办结的;
(九)工作过程中,对有关资料没有妥善保管登记,造成资料遗失的;
(十)在执行公务活动中,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活动有影响的宴请;利用职权索贿受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十一)因工作过失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
(十二)其他违反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情况。第五条 责任追究形式分为:口头告诫;书面告诫;离岗培训;调离岗位;免职;追究纪律责任。
第六条 责任人有第四条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指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和影响较小的行为),对责任人给予“口头告诫或书面告诫”处理;情节严重的(指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严重、影响较大的行为),对责任人给予“离岗培训或调离岗位或免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指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行为),对责任人给予“调离岗位或免职”处理;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同时构成违反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的,按照党纪政纪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责任追究的办理程序
镇纪委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及检查工作,由纪委办公室汇总后,报镇主要领导审核;对投诉、举报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决定;决定受理的在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可延长15日。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在7日内向投诉、举报人说明理由。需调查核实的,由镇主要领导确定查核人员,并由镇党委对查核结果作出是否追究责任的决定。对工作人员做出的责任追究处理决定,要形成书面材料,整理归档,党纪、政纪处分的材料载入个人档案,并作为机关工作者考核评定档次的参考依据。
第八条 工作人员不服有关责任追究处理的,可向纪委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申诉。
xxx纪检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一、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赋予镇纪委的各项工作职能。
二、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全体纪检工作人员做到勤政、廉洁、务实、高效,切实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时限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全体纪检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来访者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服务周到。外出执行公务,要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文明执纪,依法办事。
四、镇纪检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干部职工职业道德准则》和《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规定》。
五、每月第一、三周星期二上午为纪委书记接访日,协调解决或解答来访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xxx纪检干部监督考评奖惩制度
一、监督考评的对象:镇纪检干部。
二、监督考评的内容。
履行工作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廉洁自律规定和本《汇编》中制度规定的情况。
三、监督考评及奖惩的办法
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书记、镇长担任,成员由党支部、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
(一)日常监督。内部由领导小组及纪检干部负责监督,外部由聘请的社会监督员进行监督。
(二)年终考评。由领导小组结合公务员考核的情况对每个纪检干部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等次级别。
(三)奖励与处罚。
1.奖励。凡因管理到位,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成绩突出的纪检干部,推荐评为优秀纪检干部,作为考核提拔的重要依据。
5.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研纪委 篇五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巩固政府机构改革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行政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权力腐败的一项目重要举措。我市行政审批制度自2001年至今经历三次改革,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基本情况
我市从2001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始以来,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工作原则,对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已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三次改革。第一次由原616项审批事项精减到302项,第二次由302项审批项目又进一步精减到135项,经过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累计精减审批项目481项(其中取消48项、合并减少55项、转为日常监管工作378项),为原审批项目的78%;保留的135项(其中审批项目46项、核准项目48项、审核项目40项、备案项目1项),为原审批项目的22%。2007 年由前两次改革保留的135项审批项目精减到122项,精简了10%。
(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我市编委办配合市政府法制办修订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和报件资料,规范机关内部工作流程,建立完善高效透明的运转程序,完善机关内部与外部协调的行政审批并联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一是在审查方式上,简化内部程序比较复杂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环节,并在承诺的行政审批时间内,将审批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建立联合办公制度。二是在办理方式上,扩大政务公开范围,积极主动创造有利条件,减少了办事程序,方便基层群众。
(二)规范审批管理办法
针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从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入手,防止和杜绝出现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实行管理办法公开。一是把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对改革中取消的审批事项,研究新的管理办法,防止变项审批和权力上收。二是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运作,进行了规范,减少了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对保留下来的审批事项要求各单位制定管理制度,审批的内容要具体,审批的条件要可操作,审批的时限要确定,并对外公布,减少审批人的自由酌情权。三是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充分利用行政审批改革的成果,变机关内部分散办理为集中办理,明确了工作人员自由裁量权。
(三)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按照“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要求,遵照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意见,北安市编委办经与法制办、监察局协调,制定了《北安市行政审批工作督查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我们对全市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进行了调查,了解了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运行情况,各部门都能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学习和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行政审批工作程序和监督、责任追究、公开等各项制度。一是对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日常监管,层层落实了责任制,制定管理监管制度,把具体责任落实到承办审、批事项的每一名工作人员,对审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依据审批工作责任制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二是针对以前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已精简的行政审批事项“名亡实存”和反弹现象发生。
二、存在问题
从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看,领导十分重视,部门工作扎实,敢于动真格,精减幅度较大,成绩比较突出。但是,由于改革具有创造性、渐进性特点,制约的因素较多,存在问题也较明显:
一是改革目标单一,标准不统一。强调精减幅度是改革的重要特点,而且改革中也非常好地完成了改革目标。但是,目前改革的目标与标准不统一,哪些项目该精减,哪些项目该保留,没有普遍适用的法律依据和统一的指导,也没有科 学合理的改革程序可以遵循。因此,在审批制度改革中,比较注重审批项目的减少,而在科学性和合理性、长远性和现实性的有机结合上注重不够。
二是改革自下而上,部门主动性不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异于机构改革,自下而上地进行,由市、省而国家,形成了下动上不动的局面。其重大的弊端在于单位等待、依靠和要政策的依赖性强,主动性、积极性不够。
三是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还不够彻底。主要表现:一是原先的清理中漏项目、重复项目仍然存在。二是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原先对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上,根据上级规定,采用的是自下而上方法,只是对少数项目决定保留,大量项目省政府或制定机关未公布废止或停止执行,是保留还是停止执行,因担心上下不对口,害怕执行法律不一造成了清理中存在盲点。三是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后,没有及时调整造成审批的不规范。四是有的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虽规定的有项目,但没有许可条件,在实施过程中担心执法标准不一。四是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概念没有很好的划分开来,导致程序要求、办结时限等混乱。由于最早开展行政审批改革时,对行政审批的概念与现在的行政许可概念相同,而当时行政审批包括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四大类,2004年7月1日 4 行政许可法出台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何为行政许可作了一个解释,但该解释采取的是排除法,仍然不好操作。五是审批的收费仍然不是十分规范。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除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收费的以外,一律不得 收取任何费用。但由于原先部门规章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已对少数许可项目规定了收费标准,且有部分收费还需上解。目前此类收费文件未公布废止,部分收费项目还在执行,实际上存在收费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同时一些部门反映,有些行政许可在实施和监督检查过程中,确实需要较大的费用,如须复制大量的资料,印制许可证件、送达、公告、组织专家论证、听证、检测、检验等等,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这些费用应由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如何保障,如何编制合理的部门财政预算,还有待进一步落实。
三、几点建议
针对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我们认为应该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科学制定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方案,明确总量精减是基本任务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已不再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中心工作,不能只专注 于削减项目,应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移工作重点。应该从加强对项目的后续监管、规范审批程序和环节上下功夫,从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服务手段上下功夫,从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管理制度上下功夫,这也正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的所在。一是做到该减的要坚决减下去。二是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项目和前臵审批 条件,要坚持一个事情一个部门办理,确定主要负责部门。三是大力促进行政审批走向电子化、公开化和规范化,通过推行电子政务和发展网上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健全审批监督机制,确保改革成效落到实处
对已取消调整的审批项目,要制定替代管理措施,防止管理脱节。对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要规范办事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对保留的审批项目,要明确审批部门和审批人的责任,做到责权统一。对违法审批出现问题的,不但要追究批而不管的责任,也要追究应审批监管而未履行审批监管职能的责任。其中,核心的问题就是要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通过检查,把不该审批的项目精减掉,把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精减掉,把公开化、电子化的办事制度建立起来。从而,节约政府和社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政府效率。
6.地方纪委暗访有技巧 篇六
“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上面的暗访故事发生在中国的诸多县、市、省中。暗访等手段越来越被各地纪委重视,暗访组陆续在各地成立,他们开始使用针孔摄像机、突击检查、北斗卫星定位等特别举措。暗访甚至成为一种常态化手段。去年年中,《汉中日报》刊发了一篇日记。日记记录了一位陕西汉中市民两个月来,在工商、房管、税务等部门办理各种执照的亲身体验以及这些窗口单位的办事作风与工作效率。日记作者并非普通市民,而是一位纪检监察部门的年轻干部。类似的暗访组,在各地涌现。江西抚州两级纪委组织了70余个检查组,采取类似汉中的保密原则。山东新泰纪检部门则组织了一支社会监督员队伍,早中晚不间断进行暗访。
在各地纪委的“暗访竞赛”中,湖南省郴州市紀委也许最引人注目。去年3月,郴州市纪委拍摄了一组暗访视频,视频中,一名郴州市乡纪委官员抱着电脑狂奔,电脑里是黄色网站的浏览记录。参与拍摄的暗访组人员,在当地并不为人所知,他们是郴州市纪委会特意选拔的年轻同时在当地关系网不复杂的人员,暗访组成员每次出发前,均会把原有手机关机,换上纪委临时统一下发的新电话卡。
如此严密的选拔,并非郴州首创。2005年,《南方周末》曾报道在江苏省赣榆县,出现了纪委招聘监督员、利用针孔摄像机偷拍官员的故事。但赣榆也并非纪委暗访行动的创始者。赣榆县纪委的一位常委说:“黑龙江省早就这样做了,他们的领导还把片子拿到中央电视台去播放呢。”
7.纪委规章制度 篇七
结
2008年,我矿纪委以创建“本廉双楼”为目标,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推行闭环管理,建立了纪检工作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考核的链条式全过程管理机制,提高了纪检工作质量,促进了纪监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实施闭环管理的背景
去年下半年,我们借鉴国内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建立
了《纪检工作闭合管理制度》,即根据矿党政阶段性工作安排及纪检监察职能,把纪检监察工作全部纳入制度管理,按照工作类别,对工作目标、工作
标准、工作责任等进行细化分解,做到每项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反馈、有考核、有奖罚,形成了责任明确,环节清晰,环环相扣的纪检监察工作闭合管理体系。
二、实施闭环管理的实践
1、健全管理制度是实施闭环管理的前提。我们首先从健全完善制度入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教育制度、效能监察制度、查办案件制度等进行了充实完善,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明确了责任人,确保了纪检工作事事有人管,有人问,杜绝了工作疏漏。去年年初,我们在制定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的同时,对教育活动计划进行了细化,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活动均明确了时间、责任人,确保了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2008年,累计开展廉政教育活动10次,完成了规定的教育内容,达到了规定的教育活动次数。
2、规范工作程序是实施闭环管理 的基础。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是提高工作效率的质量和保证。去年下半年,我们在对纪检工作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以制度为依据,对廉政教育、效能监察、案件查办等工作从安排布置到过程监督到结果考核,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要求,细化了考核标准和责任查究内容,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链条式闭环管理制度,确保了纪检工作的有序开展。2008年,我们针对矿工程建设较为集中的状况,加大了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按照标前进行集中会审、标中进行联合监督、标后进行履约监督、结算进行审计监督的程序,对工广改造、工人村小区建设等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了招标工作的规范操作。
3、强化过程控制是实施闭环管理的关键。按照“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要求,我们加大了纪检工作过程监督力度,变事后考核为事前、事中控制,对基层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监督检
查,确保了工作的落实兑现。2008年,矿党委与基层党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后,为保证各项目标的兑现,我们加强了对《责任状》履行过程中的检查监督,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期进行了整改,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按规定进行了处罚,并纳入考核,增强了基层单位的履职意识,保证了党风廉政目标的实现。
三、实施闭环管理的效果
1、提高了纪检工作质量,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实施闭环管理,提高了纪检工作制度化管理水平,增强了廉洁教育、效能监察等纪检工作的连续性,使对广大党员干部教育、约束和监督常态化,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2008年,有6名党员干部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9人主动上交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2、堵塞了企业管理工作中的漏洞,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提供了依据。实施闭环管理,实现了由原来的事后考核变为事前、事中控制,不仅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且有利于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2008年,我们纪检监察工作中,发现部分基层单位在工资、奖金分配缺乏有效的监督。按照闭环管理制度的要求,我们排查原因,找准关键环节,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基层单位工资二次分配会议职工旁听办法》,有效防止了基层单位私设小金库、截留职工工资等案件的发生。
3、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创建本廉企业的强大合力。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涉及到企业工作的方方面,需要纪检部门与其他各部门密切配合。实施闭环管理,对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责任进行了界定,各部门之间形成了既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的纪监工作体系。2008年,我们与安监部门密切配合,对管理人员安全履
8.纪委规章制度 篇八
根据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和五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决定在去年开展“制度执行检查年”活动的基础上,今年在我市开展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增强制度意识、争做学习表率”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
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五届三次、四次全会及市委五届三次全会部署,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本着反腐关口前移、推进制度执行、拓展源头治腐、促进党内民主、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的原则,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贯彻落实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教育力度,完善监督制约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着力解决领导干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遵守和执行监督制度不严、监督工作不到位、监督体制机制和制度不完善等突出问题,争做学制度、用制度、落实制度的典范,保证反腐倡廉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主要内容
去年在全市开展的“***”活动,全面检查了以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情况,查找了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开展“增强制度意识、争做学习表率”活动要突出问题整改,完善制度执行措施。
(一)突出工作重点,推进党内监督制度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增强制度意识、争做学习表率”活动,要紧紧围绕党内监督条例、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干部选拔任用、财经纪律、述职述廉、信访处理、谈话诫勉等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1号)提出的8项要求的有效落实来开展。当前,尤其要注重完善措施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中央投资和省、市配套资金安全、有效管理使用,工程规划和立项符合规定投向,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依法合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合格;确保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费出国(境)旅游问题得到有效纠正,公务接待、公款消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二)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民主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围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重点抓住党内民主集中制、党委(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程序、民主决策等制度是否健全落实,进行认真对照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健全民主决策制度,着力解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兼职过多,权力过于集中,决策不民主、个人说了算、以行政(来源:好范文 http:///)会议和各类领导小组会议讨论代替党委(党组)会议决策,插手工程项目和经费开支等突出问题,理顺党委(党组)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与行政首长分工负责抓落实的关系,增强领导干部民主决策意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深入推进党内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
(三)完善制度规定,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围绕领导干部宗旨观念、实践能力、责任意识、政绩观、利益观和纪律观念等六个方面的内容,认真查找问题,完善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加强党性修养,促进作风建设,树立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良好形象。通过完善制度,开展专项治理,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解决好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包租赁农村土地、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拖欠农信社贷款以及在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作风飘浮、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以权谋私、铺张浪费等问题。
(四)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32号)和中央纪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纪发〔)34号)的贯彻落实为重点,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琼纪〔)13号)精神,着重围绕规范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等方面,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为平台,进一步完善农村
基层干部行为规范和监督制约措施,构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五)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重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机构是否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是否履行,定期听取汇报、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工作等制度是否落实,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针对存在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教育、会议、检查、考核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党委(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着力解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落实、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等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方法步骤
“增强制度意识、争做学习表率”活动要紧紧围绕“制度执行检查年”活动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和本次活动提出的重点内容,以学习宣传各项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为基础,以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完善推动制度执行的有效措施为前提,以强化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治理为手段,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际成效。“增强制度意识、争做学习表率”活动从2010年4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学习教育、自查自纠阶段(4月30日至5月20日)。各区镇和市直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党员干部会议,进行思想动员。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照去年开展“制度执行检查年”活动发现的问题,大力开展以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制度的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墙报、板报等工具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通过深入动员、学习和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开展“增强制度意识、争做学习表率”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正确把握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方法要求。在此基础上,组织党员干部围绕本方案确定的五个方面内容,对照反腐倡廉制度规定,认真查找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
(二)问题整改、完善措施阶段(5月21日至10月15日)。围绕去年“制度执行检查年”和本次活动中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限定整改时间,公布整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厉行节约、廉洁自律等制度贯彻落实的措施和办法,努力构建制度执行长效机制。当前,尤其要抓好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扩大内需保增长政策措施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投资安全、透明、高效,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抓好中办发〔〕11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重点围绕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公务接待费用支出、领导干部多占政策性住房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中央提出的年内因公出国(境)费用在近三年平均基数上降低20%、车辆购置和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三年平均基数上降低15%、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基础上削减10%等目标的实现。对领导干部多占政策性住房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
(三)检查验收、总结提高阶段(10月16日至12月底)。各区镇和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增强制度意识、争做学习表率”活动内容和要求,明确验收标准,制定检查办法,组织人员对所属单位进行逐个检查验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做好迎接省委检查组检查的准备,并于11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加强对驻在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督促指导,并对驻在单位进行逐个检查验收。市纪委还将在普遍督促指导的基础上,组织检查验收组对部分区镇和部分市直单位进行抽查和验收,并对全市开展“增强制度意识、争做学习表率”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检查总结报告按时报送省纪委。对活动开展不好、制度执行不力、存在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四、基本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和市直各部门要站在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增强制度意识、争做学习表率”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增强制度意识、争做学习表率”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形势,研究制定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挂帅,亲自动员,带头学习,定期听取汇报,认真抓好整改,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要加强协调督导,确保扎实推进。各区镇和市直各部门要妥善处理开展“增强制度意识、争做学习表率”活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做到科学安排、统筹兼顾、互相促进。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工作职责,深入所属单位检查指导,推动活动扎实开展。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抓住关键环节,找准切入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定期分析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纠正问题,确保“增强制度意识、争做学习表率”活动稳步开展,扎实推进。
9.纪委书记“跨界”当市长 篇九
在大家的传统印象中,由于工作特殊,纪检部门的人事变动长期处于一个闭环之中,干部选任自成体系。
所谓自成体系,通常是说纪委用的干部,大部分成长于基层纪检部门,机关干部职务调整后的去向,也大多是下级纪委、派驻纪检组、巡视办、巡视组这些与纪检工作相关的单位。
十八大后,这样的情形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梳理发现,越来越多的纪检干部陆续出任党政部门要职。
在山西,临汾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予强被提名为市长人选;在内蒙古,巡视办主任刘惠晋升自治区常委后兼任政法委书记;在湖南,省纪委副书记周农“空降”衡阳市委书记;在江西,省纪委副书记刘卫平担任萍乡市委书记近2年后,再回省纪委。
上级纪委主要领导出任地方党委书记,此前也有先例。现任国资委党委书记张毅,10年曾从中纪委副书记转任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近两年的情况略有不同,一些地市发生重大腐败之后,省委往往会选派经验丰富的纪委干部“救火”担任党委一把手,上文提到的刘卫平、周农均是如此。
2014年9月15日上午,时任萍乡市委书记陈卫民落马,在陈卫民落马前,萍乡“官场地震”中已有多达5名厅级官员出事。宣布陈卫民案发的同一天上午,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刘卫平“火速”补缺。刘卫平自大学毕业后就在纪检部门工作,经验丰富。“救火”17个月后,他调回省纪委工作,离任时被评价为“始终坚持把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改进干部作风摆在突出的位置,全市干部作风得到了明显的好转。”
如果说纪委书记改任党委书记,属于党口部门的交流,那么纪委书记出任省长、市长,跨度就更大了。事实上,纵观这类干部的任职履历不难发现,他们并非单一经历的纪检干部。比如林铎,他当过北京西城区委书记,黑龙江哈尔滨市长、市委书记,58岁担任辽宁纪委书记,60岁时出任甘肃代省长。上文提到的刘予强亦是如此,在进入纪委工作之前,他先后担任过晋城市城区区长、泽州县委书记,对于行政管理工作,定然不会陌生。
系统内外的交流,是当下纪检部门干部任用的一大特色。有纪委干部到系统外任职,也就有系统外干部进入纪检部门。去年初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审议获通过,首次提出: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可以从纪检系统外产生。
现实中,确有一大批系统外的“新鲜血液”陆续进入到纪检部门担当大任。
在中纪委机关,副书记刘金国来自公安部,秘书长杨晓超长期在北京财税系统工作,宣传部长陈小江从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的位置上转任而来。派驻纪检组的“外援”更多,驻中央外办新任纪检组长邹加怡曾是财政部部长助理,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组长苏波曾是工信部副部长,驻国土部纪检组长赵凤桐曾是北京市委秘书长。在地方,云南省纪委书记张硕辅曾是湖南省副省长,河北省纪委书记陈超英由辽宁省委秘书长转任,他长期在国企和科教领域任职。
10.纪委规章制度 篇十
2013年11月13日 19: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3日电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11月13日,中央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强化对党风政风的执纪监督,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审查和处置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会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党的领导。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我们第一位的责任是把党建设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好,勇于负责、敢于担当。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会议强调,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要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系,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研究制定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意见,注重制度设计的细节。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制定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指导意见。与时俱进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会议指出,三中全会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提出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对党风政风的执纪监督,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审查和处置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要督促各级党委和纪委抓早抓小,发现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要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
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清当前形势与我国国情,把握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求真务实、大胆探索,统筹协调、循序渐进,狠抓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11.纪委规章制度 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引导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警示教育体系为抓手,以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为重点,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健全教育制度,落实教育责任,以科学化、常态化、制度化的警示教育,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巩固压倒性的态势,推动全面从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谋划,把警示教育工作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全面部署,协调推进。坚持按需施教,根据不同教育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因人施教,分层分岗施教,既扩大教育覆盖面,抓好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又突出重点,抓好重要环节、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坚持贴近实际,经常性组织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使教育入情入理、入脑入心。坚持完善制度,按照思想教育与工作管理相结合、道德修养与行为规范相结合、自我约束与组织监督相结合的要求,构建充分发挥教育说服力和制度约束力整体功效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机制,提升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明确教育目标,丰富教育内容 3.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信念,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正确方向。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开展世情国情党情教育,深刻认识肩负的历史使命,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定信心。
4.加强党纪党规教育。开展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开展党内民主和监督制度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党内民主和监督的基本要求,带头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监督。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要求党员干部熟知相关内容,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开展制度意识教育,帮助党员干部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5.。
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加强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教育,要求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实践。加强艰苦奋斗教育,倡导勤俭立业,厉行节约。加强党内健康政治生活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
三、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 6.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各县区纪委、各派驻机构要协助同级党委
督促被监督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本地区本系统典型案例和纪律审查工作情况,总结规律特点和经验教训,强调和重申纪律要求,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要结合县区、被监督单位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督促发案地方单位及时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的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
7.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各县区纪委、各派驻机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等问题,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本地区、被监督单位发生的重大典型案件,在一定范围内及时予以通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按照“能公开则公开”的要求,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有关纪律审查信息,定期不定期适度向社会公布查办案件情况。市纪委将按季度对各县区各派驻机构通报情况进行统计。
8.。
召开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监督和管理党员干部的重要抓手,也是开展警示教育的有效途径,对违纪行为轻微、以谈话函询方式处置的,谈话函询完毕后,要督促被谈话函询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在当事人接受教育的同时,使其他党员干部受教育受警醒,对发生重大违纪案件的地方和单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出现重大违纪问题的,要督促发案地方和单位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总结教训和危害,从思想根源、制度机制等方面查找症结,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地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提出堵塞漏洞的对策措施,各县区纪委、各派驻机构要对以警示教育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存在应开未开,虽然召开但质量不高等问题的,督促抓好整改。
9.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协调督促各级党校专门开设警示教育课程,警示教育列入年度教学培训计划纳入主体培训班次,运用好纪检监察机关提供的忏悔录、警示录等警示教育材料,组织讲师团队运用网络教育、微信微博、视频互动等现代科技,创新教育途径和载体,改进教育方式,充实教育内容,丰富教育形式,提升教育培训效果,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市纪委将在适当时侯对警示教育课程开设情况进行检查。
10.。
开展廉政谈话考试。各级纪委要把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作为廉政谈话和廉政考试的重要内容,对新任转任领导干部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对廉政法规知识考试不合格的要组织重新学习、重新考试,把软要求变成硬约束。同时凡新提任领导干部,各县区、各单位负责同志要与其进行任职廉政谈话,明确纪律要求,谈话方式可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针对考察考核和其他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督促纠正。对受处分、处理的党员干部,适时开展回访谈话,加强思想引导。主要领导干部要及时做好与班子成员和下级主要领导的廉政谈心工作;其他领导干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把握分管部门、单位的干部廉政状况和思想
动态,并区别不同情况开展谈心活动,注重人文关怀,关心身心健康。
11.用好正反典型强化教育引导。积极开展先进示范教育,注重培养发现本县区、本单位的勤廉兼优先进典型,挖掘宣传典型事迹,弘扬勤政廉政精神,激励党员干部见贤思齐、自强自励。要充分发挥反面教材作用,深刻剖析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并将案件剖析材料和忏悔录汇编成册发放给党员干部,对一些典型性警示性突出的案例进行系统整理,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用身边发生的事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时机,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真正触及思想、触及灵魂,使党员干部认清腐败的危害。
12.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与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家庭美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提高廉政文化的亲和力与渗透力。大力倡导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建设理念,通过环境创设、活动设计、组织讨论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形成价值认同,促进党员干部自我道德养成。要将廉政文化理念渗入日常工作中,完善各项制度,细化奖惩措施,使廉政文化价值倡导与制度规范行为激励的指向一致,发挥制度约束激励、文化熏陶引导的整合作用,增强教育的渗透力和感召力。
四、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工作落实 13.加强组织。
领导。各县区纪委要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建工作的基础环节和重要内容,建立警示教育领导体制,科学系统、规范有序地推进警示教育。要把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纳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
总体部署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注重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警示教育开展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接受警示教育,而且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工作。
14.健全考评机制。建立健全警示教育考评制度,围绕教育制度的制订、教育活动开展的频率、教育的内容、教育的方式等加强检查考核。要把党风廉政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范围,定期检查通报,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要探索实施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学分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档案,动态管理,强化监督,有效推动警示教育任务落到实处。
15.加强跟踪督导。各县区纪委、各派驻机构要对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安排专人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形成书面评估意见。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谈心谈话走过场,问题查摆不具体,准备工作不充分的,要责成重开。要按照“一案两报告两落实”的要求,对发案地方和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责任和时限,建立台账,对账销号,一项一项督促落实,必要时组织“回头看”杀回马枪,对整改落实不力的要予以问责。
16.。
加强调研督查。市纪委将每年对全市警示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督查。各县区纪委、各派驻机构要参照这一做法,每年组织对本地区和被监督单位警示教育工作开展一次调研督查,深入了解掌握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的对策措施。.及时总结报告。各县区纪委、各派驻机构要对照年初的工作安排、具体措施和量化要求,对年度警示教育工作情况全面总结,评估实效、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报告,并报送市纪委。
关于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的实施方案 警示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举措,是坚持标本兼治、发挥惩治治本功能的重要形式,是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做到敬法畏纪、遵规守矩的有效途径,也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力抓手。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工作,实现警示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按照《中共 xx 市纪委印发<关于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及市纪委关于加强警示教育工作的要求,突出以案明纪、以案肃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做到监督常在、提醒常在、关心常在,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覆盖相结合。既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这个重点,也要抓好全体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并延伸到领导干部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实现警
示教育的全覆盖。
(二)坚持强化纪律意识与修炼党性、提高觉悟相结合。既要教育党员干部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明底线、知敬畏,也要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养正气、固根本。
(三)坚持创新形式与健全制度相结合。既要不断丰富创新警示教育的形式,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也要不断健全相关制度,形成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
(四)坚持反面警示与正面引导相结合。既要运用违纪违法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也要发挥先进典型的感召引导作用。
三、教育内容 结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围绕“六项纪律”,充分利用中央、自治区、市及我区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本地区本部门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问责等典型案例和问题,充分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明纪、以案肃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深刻剖析违纪违法人员蜕化变质的思想根源,教育党员干部严以修身,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二)剖析违纪违法人员权力观异化的教训,教育党员干部严以用权,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用权为民,按制度、按规矩行使权力。
(三)深刻剖析违纪违规人员无视纪律规矩的教训,教育党员干部严以律己,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坚守廉洁自律“高线”和纪律底线。
(四)深刻剖析违纪违法人员的腐化堕落行为给党和国家的事业
以及个人家庭带来的严重损害,教育党员干部明辨是非,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五)深刻剖析各类案件暴露出的监督管理方面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
(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有关指示精神,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建设。
(七)在运用典型案例进行反面警示的同时,还要注重用廉政文化来涵养党员干部的党性,用勤廉楷模的崇高精神和可贵品质教育党员干部加强自身修养,永葆共产党人的廉洁操守和政治本色。
(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充实培训内容和创新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不断增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四、工作责任 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要不断丰富和创新教育的形式、途径,在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上下功夫,在常抓、抓长上见成效,进一步明确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警示教育常态化工作责任。
(一)加强意识形态警示教育。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上升为地区、部门发展的战略工程、固本工程和铸魂工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
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前进方向,最大限度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意识形态警示教育力度,提高干部群众对重大问题的政治性、敏锐性和鉴别力。(责任单位: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各部门党组织,区纪委宣传部)
(二)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将案件剖析融入执纪审查工作中,审查组要严格执行“一案三报告”制度,结合案件特点,深刻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及教训,写出高质量的剖析报告。(责任单位:各街道纪工委,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区纪委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三)通报、曝光违纪违法案件和典型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通报查处的案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执纪审查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责任单位:各街道纪工委,区纪委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
(四)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在深刻剖析典型案例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突出重点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每年至少召开 1 次区域性、本系统或部门的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特别是发生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查摆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管理和监督。发案单位党组织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以案为鉴,教育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查找
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机制漏洞,找准症结,全面整改。未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也要利用相关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责任单位: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各部门党组织,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区纪委办公室、宣传部)
(五)观看警示教 育专题片。广泛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并撰写观后感,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增强教育效果。(责任单位: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各部门党组织,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区纪委宣传部)
(六)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将警示(廉政)教育基地作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场所,积极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党员干部参观学习,充分发挥其阵地作用。(责任单位:各街道纪工委,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区纪委宣传部)
(七)开展现场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旁听法院对违纪违法干部的庭审,参观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让党员干部身临其境、零距离接受教育,强化教育效果。(责任单位:各街道纪工委,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区纪委宣传部)
(八)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的警示教育。通过领导干部任职谈话、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等方式,加强任前警示教育。在重大节日前,通过集中教育、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提醒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责任单位:各街道纪工委,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区纪委组织部、宣传部)
(九)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培训。将警示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各类培训班次中开设警示教育课、违纪违法案例分析课,深
化警示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各街道纪工委,区纪委组织部、宣传部)
(十)强化日常警示教育。将警示教育融入到理想信念教育、党规党纪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之中,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相结合,作为党课、党内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受到纪检组织谈话、函询的问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说明。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警示、告诫。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组织在警示教育中的作用,开展好家庭助廉等廉政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各部门党组织,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区纪委宣传部)
(十一)加大警示教育宣传力度。积极创作、展播以警示教育为主题的微电影、动漫、廉政公益广告等文艺作品。在纪检监察机关主办的网站、刊物以及微信等媒体开设警示教育栏目,同时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户外广告、政(村)务公开栏等传统媒体以及各种新媒体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宣传,营造警示教育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各街道纪工委,区纪委宣传部)
(十二)加强示范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理念和勤廉榜样。以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为抓手,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选树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推出一批党风廉政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广泛地宣传学习,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各部门党组织,区纪委宣传部)
(十三)加强法治宣传。坚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把依法执纪能力的学习培训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推进纪检监察
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注重依托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定期编发法制宣传资料,促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法治信息的交流和传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效果。(责任单位:各街道纪工委,区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整体推动。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认识警示教育的重要作用,将警示教育作为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一项重点内容,认真谋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警示教育活动。要为警示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完善警示教育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情况交流、督促指导,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在干部教育培训、教材摄制及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化建设等方面,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形成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内部配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完善警示教育内部协调配合机制。宣传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好警示教育的各项工作。进一步理顺和规范与违纪人员的谈话采访、警示教育专题片摄制、警示教育读本编印、案件信息发布、通报曝光等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突出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增强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