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社会调查

2024-09-02

食品安全问题社会调查(11篇)

1.食品安全问题社会调查 篇一

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社会调查报告

一、背景

“王者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能如天之天者,斯可以。”——管仲

“民以食为天”,然而,在“食”文化至上的中国,在社会主义的中国,竟然屡次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问题”,这几个字在目前的中国却早已经是屡见不鲜了。近年来在中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数不胜数:毒猪油事件、“嗑药”的多宝鱼、三鹿奶粉事件、双汇瘦肉精等。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曾经这样说过:“食品安全日趋严重,50年后广东的大多数人将丧失生育能力。”这说的难道仅仅是广东吗?仅仅是生育能力吗?

中国作为世界上的人口大国,有义务和责任去抓好国内的食品安全问题,彰显大国风范。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有很多,错综复杂。但食品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中国人民的未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为了更深入的了解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原因和解决措施,本小组展开了此次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和研究。

二、目的食品安全问题近年来在中国愈演愈烈,受到了愈来愈多的人的关注。通过调查研究来进一步了解老百姓面对如今的食品安全形势和问题有什么反应;如何面对不安全食品;面对侵害时如何应对;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对食品安全又该注意些什么。

三、意义

法律贯穿于我们的社会、生活和交际,它让我们理想思考、公正判断和正确选择。通过这次调研,希望人们能够多关注身边的社会问题。在面对社会上的众多问题时,要有清醒的认识途径,同时还要具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能力,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在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分析现象、解决问题。

四、方法

1.问卷调查

实发问卷110份,实际收回105份,有效问卷100份,无效问卷5份,问卷回收率95.45%,问卷有效率95.24%,问卷无效率4.76%。

2.数据的处理和分析

在得到可靠的样本数据后,根据样本数据,统计各项选项的数量及所占百分比,并结合实际,以此分析其中的现象和原因。

五、时间

2012年*月*日——2012年*月*日

六、调查问卷数据分析

1.您认为近年来中国的食品安全环境怎么样?

A.问题太多,令人失望 B.有些问题,但可以解决 C.问题不大

D.形势向好的方向发展

2.您了解《食品安全法》吗?

A.了解 B.听过,但不了解 C.没听过

3.你有没有买到过不安全食品?

A.经常遇到 B.有,但很少 C.几乎没遇到过

4.您购买食品时,经常留意食品的哪些信息?

A.包装 B.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C.生产加工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D.防伪标志 E.配料表

5.下列各种不诚信的食品生产或经营现象中,您遇到最多的是?

A.以次充好 B.缺斤少两 C.虚假或错误标签标志 D.销售过期食品

E.利用大众传媒虚假宣传

6.在您遇到食品安全的问题时是怎么处理的呢?

A.自认倒霉,就此作罢 B.与生产经营者协商 C.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

D.其他途径

7.若您不投诉,主要原因是?

A.不知道如何投诉 B.投诉了也不能解决问

题 C.投诉需要太多时间和精力

8.您觉得目前最应该采取何种措施来保证食品安全?

A.国家立法 B.严格执法 C.舆论监督 D.提高国民食品安全意识

9.您对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力度的看法是?(单选题)

A.很到位 B.一般 C.不到位

10.在国产货频频出现问题后,您是否更倾向于购买外国货?

A.是 B.否 C.无所谓

11.你在流动摊贩处购买快餐的频率一般是?

A.每天吃 B.每周2-3次 C.每月2-3次 D.从不

七、总结

通过调查显示,有78%的人认为中国食品安全环境问题太多,令人失望。可见中国当今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已经使太多的人失望,这也是在大多数人的意料之中。但是有88%的人表示听过,但不了解《食品安全法》,8%的人连听都没听过,只有4%的人表示比较了解《食品安全发》。可见,大多数的人对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不甚了解,甚至参加问卷调查的人中不乏是相关法律专业人士。由此可见,很多时候我们即使权益受到了侵犯,也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运用哪些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所以,有62%的受访者在遭遇食品安全的问题时,会自认倒霉,就此作罢。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大多数人不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的情况呢?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中国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不是特别完善。中国法律起步比较晚,虽然改革开饭30来年,经过大量引进外国法律,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日益完善,但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还欠佳。《食品安全法》在2009年6月1日起才正式实施。这的确是民主与法制健全的一次胜利。它的生效与落实,让人民得益于法律的保护。法制社会日益健全,但我们还老是感觉不到法律政策给老百姓带来的温暖,反而活的越来越感压抑与不安,那又是什么原因呢?社会主义中国的发展与进步给我们带来的是什么呢?是与日俱增的紧张、压力与负担,这样的发展有什么好处呢?和谐的真正含义又应该是怎样的呢?不管怎么说,亡羊补牢是需要的,也是必须的!但要及时有效!等事发了才出台法律,岂不是有了牺牲者?

2.宣传力度不够到位。法律离国民好像是比较的远,这是为什么呢?原因之一就是法律的宣传力度不够到位。首先,我国尚未完全普及法律知识,对法律的宣传力度不够,因而人们对《食品安全法》了解比较少。其次,人们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够。一旦遇到了什么事情,第一想到的不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而是运用自己的人际网和一些所谓的“关系”来解决问题。最后,还因为《食品安全法》出台不是特别久,人们对其了解比较少。

那么为什么很多时候我们遇到了食品安全问题,但是对此却不作追究,自认倒霉,就此作罢呢?

1.人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就是因为人民的法律意识淡薄,才会有这种问题。第一,人们遇到了食品安全问题,不会想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而是运用之前谈到的“关系”去解决。第二,就算是想到了要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但是却不知道运用哪些法律去解决,去怎么解决。

2.食品安全现象发生太过频发,国人见怪不怪。由于国内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一件接连一件的食品安全问题使国人见怪不怪了。每次听到又有食品安全问题发生,人们只是摇摇头,叹声气,互相告知不要再买该商品,并没有去为自己受损的利益讨个说法。就算有人有维权的想法,但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令人应接不暇,哪有那么多的精力去每一件都追究呢?

3.追究也不一定能有结果。目前中国法律尚不健全,人们对法律并没有该有的畏惧的态度,政府部门也是如此,企业也是如此。因此即使有人想要去讨个说法,但也不一定有结果。忙忙碌碌、跑东跑西,到最后却什么结果都没有。这种例子其实已经到处都是。正是这样,才会有那么多的人表示,即使碰到了食品安全问题,也就自认倒霉了。

那么,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加上大多数人不了解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而且人们对此也不想多去追究,所以有相当一部分的人表示他们更倾向于购买外国货。这是国家食品业的悲哀,是中国食品业行业的信任危机。

在这里还要提下的是,人们喜欢去购买流动摊贩处的快餐,原因可能如下:第一,人们可能认为在流动摊贩处购买快餐比较方便,比之去食堂用餐节约时间。其次,人们可能会认为小摊贩们制作的快餐的味道比食堂饭菜更鲜美。再次,小摊贩制作的快餐的价格比之食堂饭菜低廉。最后,毕竟吃了多年的食堂饭菜,购买小摊贩的快餐可能会满足人们的猎奇心理。那么,既然中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到底该如何去解决这个“老大难”的问题呢?

1.加强国家立法。在调查中,有相当部分的人认为有必要加强国家立法。可见,我国在食品方面的立法并不完善。所幸在09年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又有了刑法最新修正案中加大了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刑罚力度,在这方面的法律有了一定的完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这方面的法律还是远远不够、不完善的。因此,国家有必要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做到执法部门有法可依。

2.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长效的监管体制。在调查中,多数人认为目前最应该采取来保证食品安全的措施是加大执法力度。而且,多数人表示我国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的工作不到位。可见,在执法力度这一方面,执法部门有待提高。比如,目前好多的城管去执法,一般都只是过过场子,走走形式而已。并且,这些执法的方式粗暴、不合情理。所以,在加大执法力度以保证食品安全的同时,还要规范执法方式。必须记得,问题食品确须“坚决查处”,姑息养奸必将使食品安全问题愈演愈烈!与此同时,还必须建立长效的监督体制。只有完善、长效的监督体制,才能真正的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3.加深舆论监督。当今大众传媒发展迅速,新闻、网络网民等舆论监督的方式已经日益展现出其强大的威力。加深舆论监督,不仅可以监督国家政府机关,也可以监督食品生产企业。同时,还可以创造一个安全生产、诚信经营的社会舆论环境,减少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频率。

4.呼唤道德的回归,构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知道食品生产也有着相当多的潜规则:板栗要用工业桐油起光、鸡蛋要注水增重、豆芽要用尿素和漂白水催胖、馒头要用大白粉来增白、油条要用面团和洗衣粉发泡等等,可见那是多么的没有道德。道德的回归是减少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一大重要因素。如果没有道德的回归,即使我们今天在三聚氰胺上下足了功夫,就能保证今后不会再出现“四聚氰胺”、“五聚氰胺”吗?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否则我们就会落入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困境。所以,我们有必要呼唤企业、人民道德的回归。

2.食品安全问题社会调查 篇二

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近年来,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社会的进步, 人民生活的日渐富裕, 人民不用再为温饱问题担忧, 但食品安全问题却日益突出。由于国际上一些地区和国家频繁发生恶性事件, 食品安全问题已引起了全球的关注, 成为全球性的重大战略问题。发达国家每年约有1/2的人感染食源性疾病, 在发展中国家此问题更为严重。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方面与发达国家还存在明显差距, 特别是国内食品工业整体发展水平不够均衡, 生产主体多元化, 增加了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控制的难度。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后国内出现的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 更是时刻在提醒我们注重日常生活中的食品安全问题。

庆元县地处浙江西南角落, 是经济相对较落后的一个县, 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究竟群众, 企业和政府到底关注了多少, 居民对于食品安全有何看法, 《食品安全法》在我县的普及程度如何?为了解答这一系列的问题, 本文就食品安全问题作了详细地调查, 围绕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 食品安全问题现状以及解决对策等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2 食品安全现状

长久以来, 关于种种劣质食品的报道几乎成了我们隔三岔五就能在媒体上看到的一个主要话题。劣质奶粉、劣质面粉、劣质大米、劣质豆制品、染白粉丝、注水肉、苏丹红还有现在正搞得沸沸扬扬的三聚氰胺事件等等, 我们可以列出长长的一列名单。这些频频曝光的食品加工中的黑幕对消费者来说已不再陌生。各级监管部门针对于此不间断的开展执法检查, 在每年的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 进行全国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 并制订了各种法律和条例, 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并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但令人不解的是, 这些年来, 劣质食品依然层出不穷, 正如紧接着上演的含有“三聚氰胺”成份的食品不断曝光, 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 时时令我们提心吊胆。食品安全问题日渐突出, 提高食品安全系数, 加大食品安全整治, 刻不容缓。

3 调查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调查对象为庆元县居民, 被访者的文化程度从大学本科到初中及以下不定, 年龄层次及职业身份多样, 可以说调查的面比较广, 基本上较全面的调查了各个层次的人群。采用网络问卷调查的方式, 在中国庆元网、庆元论坛上发布食品安全调查问卷, 邀请网民积极参与调查, 共回收问卷63份, 其中有效问卷54份。

调查问卷内容涵盖:基本信息, 居民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 最常遇到的食品安全问题, 遇到食品安全相关问题的处理解决, 对食品安全问题出现原因看法调查等。

4 调查研究结论

调查显示, 82%受访者对食品安全问题表示关注, 说明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大多数群众都是比较重视的,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了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 而在能温饱的基础上食品的安全也被逐渐被重视并不可忽视。

基于对目前食品安全现状的判断, 有近六成人对食品安全状况感到“问题太多, 令人失望”。只有15.6%的人表示“问题不大, 无所谓”。

本次调查显示, 在列出的蔬菜中农药高残留问题、食品中违规使用添加剂 (如防腐剂、色素) 、注水肉问题、病死牲畜肉问题、非食用油 (如地沟油、泔水油、垃圾肉油) 流入餐桌、食物中毒几大问题, 我县居民最不放心的是食品中违规使用添加剂。

在食品购物场所的选择上, 超市和便利店在食品安全方面获得了较大的信任度, 同时也是商家获得了较大的人气, 获得更多消费者的青睐;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由于所销售的食品数量大、种类多, 容易出现杂乱的现象, 在食品安全方面也给该类商家敲响了警钟。

值得注意的还有在调查中, 民众对政府在食品安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基本得到了肯定, 但也有不少居民建议职能部门, 加大对食品安全尤其是农贸市场食品的监管力度, 最大限度地堵住“问题食品”, 以免流向市民的餐桌。

4.1 居民重视食品安全问题

大多数人还是很关注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的, 可见近年来食品安全方面出现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大部分人对食品安全的重视, 并采取了一定的行动, 但仍有少数人还没有引起重视, 有关部门可通过媒体多做一些报道和加强居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和了解。

4.2 食品安全问题解决有待提高

市民在日常消费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有关食品安全的问题, 虽然大部分得到了解决, 但社会上一些大的食品安全问题仍让人胆战心惊, 很多市民表示虽然经过整顿, 但对一些出现问题的消费品, 持保留甚至排斥的态度, 很多人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很是担忧, 希望可以从生产部门至监管部门都能切实负好责任, 生产及经营部门要开展诚信经营及行业自律, 监管部门严格食品检验检测等。

4.3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规制、职能

造成食品市场秩序混乱的另一深层动因就是出现间断, 也就是说政府规制、职能未够完善, 执法强度还未够。监管机制缺乏协调性和连续性、食品安全的执行过程中缺乏规范化、执法处罚力度不够、整顿运动一过又恢复平静, 社会监督和问题处理机制缺位以及有关引导食品工业发展特别是食品科技创新能力方面的产业政策欠缺等, 食品市场秩序的管理出现间断状态, 让不法商有空子钻, 食品安全质量普遍偏低, 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5 解决对策分析

随着社会的进步, 食品安全的受重视程度也不断加深, 在购买上, 消费者也普遍的以质量为先, 在遇到安全问题时也能保证自己的合法利益。与此同时, 消费者也对生产厂商和相关主管部门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包括对不法企业的严惩, 曝光典型案例, 主管部门加强侦察以及部门内部加强合作, 加快办事效率。食品安全是永恒的一个话题, 怎样处理也许要政府机关, 商家和消费者的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为构件和谐社会, 可持续社会, 为打造平安庆元出一份力!

5.1 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工作, 加强民众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

通过广泛的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 宣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努力使食品经营者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履行经营者责任和义务, 了解违法经营将受到何种处罚, 并使消费者知道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增强广大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努力使广大消费者明白其享有的权益以及维护权益的途径, 为《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2 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加强监管力度

及时更改和修订过时的法律法规, 要做到与时俱进。面对当前食品安全状况, 要加强“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科学确定食品标准制定原则和依据, 增强标准的可操作性, 逐步实现标准体系与国际惯例接轨, 加快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

5.3 发动群众, 构筑及时有效的“群众监督网”

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 公布统一举报电话, 广辟执法监管部门的信息来源, 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陈君石.国外食品安全状况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卫生法制, 2002, (1) :37.

[2]谢敏, 于永达.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分析[J].上海经济研究, 2002, (1) :39-45.

3.食品安全问题社会调查 篇三

关键词:食品安全 问题 社会恐慌 后果 分析

中图分类号:F2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3)10-0029-02

1 前言

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健全,市场经济体制所固有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弊端不能被有效地控制,因此,对于食品生产厂商来说,为了追求企业利益的最大化,采用不正当竞争的方式,对食品安全问题构成了 极大地威胁。致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诸如三鹿奶粉事件、“敌敌畏”泡制的酸菜、加了明矾的油条、地沟油、苏丹红事件、农夫山泉事件等等,各种化学添加剂和农药的残留对人体构成了各种各样的危害,严重的影响着我们的健康,在社会中蒙上了一层阴影,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产生了恐慌,对于政府丧失了信任,会引起社会公众不满和社会秩序混乱。因此,为了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我们必须充分总结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和经验教训,加强政府的宏观条宏观调控功能,规范食品生产流程,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减少因食品安全问题所引起的社会恐慌,促进社会秩序的维持和稳定。

2 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目前,中国食品安全问题较为严峻,具体的食品安全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由于市场经济的监控范围不够广泛,监管力度达不到,违法生产和加工食品的食品生产厂商依然存在,且形势较为严峻,诸如苏丹红、毒奶粉事件就是由于这样的原因[2]。其次,由于食品生产厂商过分的追求经济效益,对于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管控不到位,致使微生物源仍是影响我国食品卫生和安全的主要因素。再就是食品生产新技术和新资源尚未经过严格的论证和分析,对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此外,由于环境污染和农作物生产过程中不合理的使用农药等其他化学物质,致使食品污染物残留严重超标,通过较长的食物链积累,毒素会越积越多,从而影响人类健康。最后,随着食品安全科技的发展,传统加工工艺的食品也不断被发现具有安全隐患。

3 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社会恐慌及后果

3.1 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社会恐慌

食品安全不仅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和挑战,还会引起一定的社会恐慌。三鹿奶粉事件、“敌敌畏”泡制的酸菜、加了明矾的油条、地沟油、苏丹红事件、农夫山泉事件等诸多事件的发生,将会使得社会公众对食品问题造成恐慌,构成“谈油色变”、“谈奶色变”、“谈水色变”、“谈菜色变”的社会恐慌,这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社会公众的心理压力,对和谐社会建设构成一定的威胁和挑战。

3.2 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社会恐慌的后果

3.2.1 企业社会责任感流失

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首先折射出了企业对于社会责任意识的淡漠。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而言,企业自身是根本,是内因,起主导性的作用。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大多数食品生产厂商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执行,在生产工程中偷工减料、简化程序、过量添加防腐剂等食物添加剂,对食品质量问题构成了一定的威胁和挑战。食品生产厂商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的监督不到位,这些都是严重背离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在这些不负责行为的鼓动下,将会有更多的食品生产厂商蜂拥而上,致使企业社会责任感流失,企业得不到较好的控制和管理,最终将会危及企业自身的发展。

3.2.2 政府公信力丧失

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不仅会影响到食品生产企业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甚至还会对政府形象和政府公信力构成一定的威胁和挑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不够,对食品安全的监控不到位,会使得社会公众对政府的职能产生怀疑,这将影响到政府公信力的问题。

3.2.3 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

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加重了社会公众的心理负担,社会公众对食品生产厂商缺乏信任,使得食品生产厂商很难继续维持生产,将有很大一部分人面临失业的危险,增大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此外,由于政府对食品安全缺少了有效的监控,社会公众对政府的公信力丧失,政府政策的推行得不到更有效的支持和落实,这都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

3.2.4 社会公平、诚信流失

食品安全问题折射出了公平竞争环境遭破坏,诚信缺失众所周知。食品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远大的发展前景,但企由于食品生产厂商在利益的驱使下,采用不正当竞争的手段相互打压,造成了食品生产的恶性循环,食品安全也会进一步受到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经营者无法摆正心态,盲目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道德缺失导致竞争心态失衡,从而引发了企业的食品安全危机,对于社会发展来说,会造成社会公平、社会诚信的流失,不利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

4 如何控制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件极其严肃的问题,面对我国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所引起的社会恐慌及其不良效果,我们应当采取合适的方式对食品生产加以规范、管理和监督[3]。首先要通过宣传提高中国食品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提倡合法经营,鄙视和严厉打击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其次加强安全、卫生方面通用型标准的制定,使产品质量检验和监督执法有法可依。此外加强立法监督,加强监控和查处力度, 对于非法经营的食品生产厂商要坚决取缔,切实保护合法企业的利益,对于非法生产的厂商进行严肃处理,杜绝对人体有害的食品流入市场,切实保证食品安全问题。

5 结语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件极为严肃的问题,它关系到企业自身的维持,中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政府公信力问题和社会秩序的稳定问题,因此,需要我们加强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对食品安全问题加以规范、管理和监督,通过完善立法加强对违法生产厂商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玥.略论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的社会恐慌及其后果.前沿,2012年,第19期:33-26.

[2]徐君.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剖析.中国农业,2009,第02期:12-15.

[3]邓大鹏,刘根凤.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思考[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11年,第06期:17-19.

4.食品安全问题调查报告 篇四

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我们小组来到大朗大润发附近随机抽取了100个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以下是问卷内容及结果 :

1.您的年龄是

2.您经常购买食品的地点是

3.您是否经常留意国内外食品安全事件

4.你对中国的食品安全还有信心吗

5.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食品,您今后还会考虑购买吗?

6.您对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的看法是

7.你怎样看待“瘦肉精”事件,你认为主要是哪个环节出问题了?

8.当买回家的食品有质量问题时,通常采取的做法是 [可多选]

9.您认为造成目前食品安全问题众多的原因是什么? [多选]

10.您认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最需要做的是

结果分析:

从搜集的资料及调查的结果来看,环翠区食品安全问题还是存在的。居民们普遍对食品安全不放心,由于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问题事件的跟踪报道及食品安全隐患的曝光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们比以前更重视食品安全及质量了。近3成的居民对中国食品安全失去信心,中国近几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已经在居民中造成了恐慌,食品安全问题不容乐观;对于发生过安全事故的食品几乎没有人会在购买,因此食品安全事故不仅会给居民饮食造成影响,而且会严重影响食品企业的发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个人利欲熏心、主管部门职责不明监管不力、执法部门对违规企业和个人的惩罚力度不够等众多原因造成了现在的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关乎居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理应受到居民们的重视。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也使居民意识到国家食品安全体制的缺陷和漏洞,通过媒体的渲染和宣传,成了现下社会舆论的焦点、热点,也成为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难点。关于食品安全事故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生态友好型技术相对落后 污染严重的常规肥料、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市场份额占到95%以上。多年来,我国在开发生态友好型农用生产资料方面基本处于跟踪国外和仿制的水平,其中以常规品种开发居多,自主创新品种相对较少。产品普遍存在有效含量偏低、质量良莠不齐、效果不太稳定、适用范围较窄、使用不够简便、市场竞争力差的问题。

2、关键检测技术与设备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 我国目前缺乏对健康危害大而国际贸易中十分敏感的污染物,如二恶英及其类似物、氯丙醇和某些真菌毒素的关键检测技术。在农药残留检测方面,美国FDA的多残留方法可检测360多种农药,德国的DFG方法可检测325种农药,加拿大多残留检测方法可检测251种农药(其中GC-MS检测239种,HPLC-FLOUR检测12种),而我国缺乏同时测定上百种农药的多残留分析技术。在环境污染物检测方面,发达国家拥有检测二恶英及其类似物的超痕量(10-12--15)、检测“瘦肉精”、激素、氯丙醇的痕量(10-9)检测技术和大型精密仪器,而我国尚缺乏这些环境污染物的有效、快速检测方法、技术和设备。此外,一些发达国家投入大量资金研究食品中疯牛病朊蛋白和禽流感病毒的检测方法,我国也没有可供监督检测用的实用方法和技术。河豚鱼中毒死亡人数占食物中毒总死亡人数的33%,居中国食物中毒死亡人数之首,但目前还没有河豚鱼毒素(TTX)的监督检验的快速检测方法。

3、未全面采用与国际接轨的危险性评估技术和控制技术 危险性评估是WTO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用于制定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必要技术措施,也是评估食品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性的重要手段,而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技术措施与国际水平不接轨的原因之一即是没有广泛采用危险性评估技术,特别是对化学性和生物性危害的暴露评估和定量危险性评估,如沙门氏菌、大肠杆菌o157∶h7、疯牛病等均未进行暴露评估和定量危险性评估。近年来,发达国家建立了从源头治理到最终消费的监控体系以保障食品的安全,广泛采用“良好农业规范”(GAP)、“良好兽医规范”(GVP)、“良好生产规范”(GMP)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分析(HACCP)等先进的安全控制技术,对提高食品质量安全十分有效。而在实施GAP、GVP的源头治理方面,中国的科学数据尚不充分;在采用HACCP方面食品企业才刚刚开始,缺少覆盖各行业的HACCP指导原则和评价标准。

4、食品安全标准技术含量低、不统一、不完善

据统计,我国共有食品标准约3500项,其中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约2600多项,已基本形成了一个由基础标准、产品标准、行为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等组成的较为完善的食品监督管理标准体系,但这些标准还没有真正充分发挥作用。原因在于一是标准分散于多个部门,使食品安全标准既有交叉重复,又有空白。二是标准不配套,不仅表现在标准个体之间,更表现在从生产到流通过程中。三是标准技术含量低,特别是与14.63%[3],覆盖面远远不够。

5、缺乏正常的公众食品安全监督渠道;

当前食品安全事件的揭露和曝光主要是靠新闻媒体的报道和宣传。媒体的大肆渲染和报道能掀起社会舆论的热潮,同时引起了居民群众和政府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然而这并不是正常的食品安全监督渠道,新闻媒体有可能为求达到宣传效果而不惜夸大事实进行渲染。因此,正常的群众食品安全监督渠道不可或缺。

6、社会整体诚信资本的缺失。

食品生产者诚信意识缺失,职业道德不强,使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问题食品屡禁不绝。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为了获得更多利益,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于不顾,采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非法手段进行商品生产和销售,严重违背了自己的职业道德和市场诚信的原则。

三、解决对策

面对当前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并采取了多项措施来保障食品的安全。同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局和

卫生部门也加大了对生产企业、市场商品的监督抽查力度。目前已形成了全国上下重视食品安全,狠抓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并取得了许多阶段性成果。从整体上看,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有很大的改进,但要进一步解决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我认为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一是对全民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一切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科学种植养殖知识等;二是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强化人们的环保意识,使国民珍爱我们的环境,使每一个人在办每一件事时,都要从保护我们的环境出发。三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诚信、公德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的建设,形成诚实、诚信的社会氛围,只有全民素质提高了,食品安全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二)完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规和标准,提高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水平

研究并提出既符合WTO有关原则,又适应于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技术法规、标准,制订配套性、系统性、先进性、实用性均较强的质量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步伐,全面提升国家的食品安全的标准化水平。还要不断提高国家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为国家食品安全控制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加大监督力度,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加强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从源头、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控制食品的污染,加大对涉及食品安全事件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惩罚和打击力度,健全市场管理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不安全食品的强制返回制度,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对制假、售假不法行为,从严、从重予以打击,造成一种高压态势,使不法分子不敢铤而走险。

(四)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系统,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有效控制

建立和完善食品与营养监测系统,坚持重点监控与系统监控结合,监测不同地区、不同品种食品生产、消费、贸易状况。加强食品信息建设,建立我国食品安全预警系统,保障全民食品消费安全。利用食品安全预警系。

四、心得体会

5.关于中国食品安全问题调查问卷 篇五

1.您通常在哪里购买食品?()

A.超市B.农贸市场C.街边小摊D.其他

2.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你会吃吗?()

A.会,反正没过期,没关系B.会,但会有担心C.不会,不安全

3.有购买过不安全食品的经历吗?()

A.经常有B.有过担很少C.从没有

4.如果你遇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您是怎么解决的?()

A.向有关部门申诉B.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协调C.向销售部门要求赔偿D.不了了之

5.在购买食品时你最遇到的问题是(可多选)?()

A.食品过期B.以假充真以次充好C.虚假或错误标签D.夸大虚假宣传E.其他

6.知道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转基因与非转基因食品概念之间的区别吗?()

A.了解B.知道一点点C.不了解D.没听说过

7.知道保质期与保存期的区别吗?()

A.清楚B.知道一点C.不知道

8.豆浆是一种老少皆宜的营养食品,在煮豆浆时你的做法是?()

A.出现大量白色泡沫即可B.滚开后再煮10分钟

C.将豆浆反复煮几遍D.出现大量泡沫后用小火煮3到5分钟,直到泡沫消失

9.请您选择您知道并了解的词条(可多选)?()

A.三聚氰胺 B.毒豆芽C.毒血旺D.地沟油E.染色馒头F.皮革奶G.毒瓜子.H 瘦肉精.I.一滴

香J.黑腐竹K.工业酒精兑酒L.工业用醋M.蜜饯N.毒香肠O.苏丹红

10.你平时是用什么途径来获得食品卫生安全的知识的?()

A.网络电视B.报刊杂志C.专业人士D.其他

11.购买食品时你关注包装上的哪些信息(可多选)?()

A.外观B.生产厂家与地址C.生产日期与保质期D.食品安全标志或其他国家机关颁发的标志

E.产品成分F.其他

12.您进行食品消费时,会关注相关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吗?()

A.很关注B.偶尔关注C.从不关注,无所谓

13.面对频发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您目前的态度是什么?()

A.很害怕,不知道吃什么B.怕是怕,但是没办法

C.个别而已,对报道的食品小心点就好D.基本没影响

6.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篇六

——记双汇瘦肉精事件

一.瘦肉精事件始末:

3月15日,据央视曝光,双汇宣称其产品“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但猪肉不检测“瘦肉精”。在此之前,河南多地“瘦肉精”猪被卖到双汇集团旗下公司。

3月16日,双汇集团发布致歉声明,同时责令济源工厂停产自查。

3月17日,双汇集团再就“瘦肉精”事件发布声明,称将召回济源双汇在市场上流通的产品。

3月20日,河南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济源市政府在全市7家双汇连锁店和59家双汇冷鲜肉专营店封存猪肉1878公斤,抽样46个,其中6个被检出“瘦肉精”。

3月23日,双汇紧急召开全国经销商视频会议,以应对下架危机,希望能重启市场。

3月25日,双汇集团再次召开了全国供应商视频会议,试图安抚处境艰难的供应商。

3月31日,双汇召开“万人职工大会”,双汇董事长、71岁的万隆鞠躬道歉,并称双汇因“瘦肉精”事件经济上受损超过121亿元。

4月6日,为证明重新上架的产品安全放心,双汇集团重庆区域经理在卖场大吃火腿肠,但此举却只引来市民“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冷讽。

4月8日,涉案“瘦肉精”生产者刘某被抓获,他的“精细化工厂”也被捣毁。二.造成此次事件的原因:

此次事件突出地暴露了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的一些监管部门和一些监管人员存在严重的失职。当然,不能因为一些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暴露出的失职问题、不道德问题,全面地来否认我们现在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有效性。

一方面,某些食品生产和经营者挑战法律法规和民众承受底线,为了获利想方设法钻空子,而我们的监管往往是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而且这只猫还经常打瞌睡。比如说在生猪流通渠道,所谓的抽检往往是流于形式,交钱就放行。以前“瘦肉精”通常指的是盐酸克伦特罗,使用少量效果就很明显,但也较容易被查检出来。现在使用更多的是莱克多巴胺,它通常出现在饲料添加剂中,比如少数饲料店卖的“后期料”比较难检测,建议有关部门到猪舍突击检查。

另一方面,政府监管又不能做到切实到位。这正是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显著特点。从各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看,多数国家监管职责相对集中在两三个部门。因此,今后对食品安全监管环节进行认真梳理,集中监管权限,明确责任,有效利用监管资源,应是中央层面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与此同时,我们的有些企业应该强化自己的道德意识,主动避开这些有损于人民的事。三.法律明文禁止的事情,为什么有些企业还要做呢?这值得我们思考。1.提高我国肉类食品安全的应对策略

完善立法与监管机制, 与国际接轨,执法要严。《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已颁布实施12年多了, 这主要是对生猪的。为将食用畜禽的屠宰全部纳人法律法规范围,《畜禽屠宰法》应尽早出台。

2.建立安全的无公害肉食品原料基地。

“ 健康的动物—卫生的食品—健康的消费者” 一直是世界兽医食品卫生大会的主题。世界各国都在关注着人类的健康, 致力于食品安全的研究。目前我国畜禽养殖仍以农户分散饲养为主, 难以全面实施卫生管理。

3.必须重视屠宰加工厂的建设和规范。

屠宰加工厂是生产安全肉类食品的关健场所。要根据区域建设的需要, 统一规划, 合理布局, 化大力气压缩、调整和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屠宰场, 兴建现代化的屠宰加工厂, 采用国际先进的工艺设施, 如二氧化碳致昏、真空放血、热水喷淋烫毛或蒸汽烫毛等,配置先进的检测仪器, 实施胭体、内脏同步检验实行集约化生产, 标准化管理, 大力推行食品生产卫生规范、质量管理体系和危害分析与关健控制点质量管理规程, 不断改进屠宰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 提高肉类食品的安全系数。4.增加投人, 加强肉类学科的研究和人才的培养。市场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竟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必须增强企业的综合素质, 提高竞争能力, 其中人才因素尤为重要。只要有人才, 才能掌握、运用新技术, 实施技术改造, 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才能使企业质量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7.论食品安全问题的社会化发展过程 篇七

1、传统社会与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既是生存安全问题, 也是健康安全问题。在传统的社会中, 解决吃饭问题是食品安全的首要问题。回顾我国食品安全发展的历史, 建国后, 由于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和人民公社“大锅饭”、“大炼钢铁”、“大跃进”等政治运动, 生存性的食品安全问题更突出。而1978 年后,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 全国开始实施“改革开放”, 农民的积极性得到了激发, 上世纪80年代我国已基本解决粮食的供应问题。为了生产出更多的粮食, 满足社会的需求。因此, 在粮食生产的过程中, 大量的使用农药化肥, 来提高粮食的单位产量, 从而也为未来的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了一定的隐患。

2、工业化社会与食品安全问题

工业化社会以来, 食品生产转变为具有长产业链的多部门协作的工业化、规模化、社会化生产方式。食品安全问题也具有了更鲜明的社会化和工业化特征。截止2013 年末, 我国在册的食品生产与加工类的企业达到50 万家, 其中20人以下的小型食品生产作坊占80%, 在全国的种植养殖环节还有2.5 亿分散的农户。食品加工行业的整体产业行业集中度低, 企业规模小, 且缺少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当前, 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 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 造成了全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恐慌, 使得广大群众对社会和政府、对食品加工的厂家和企业都持有不信任的态度。大量的添加剂、流程化的生产, 虽然提高了产品的生产效率, 但是食品的标准、技术、管理和监督控制还没有跟上, 使得企业乃至整个行业的诚信经营出现了问题。群众对工业化生产出的食品不再像传统社会那样信任。在工业化社会中, 人们更加注重自身的健康问题, 公众的健康意识有所提高, 对自身权利的保障也更加注重。

3、风险社会与食品安全问题

首先, 当前我国已进入食品安全的“风险社会”, 在风险社会, 食品安全问题是否能够妥善的解决, 不但关系到企业的利益, 更关系到整个行业的利益, 甚至关系到政府的执政能力。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和担忧根本上是风险社会中的社会信任危机和面对风险问题的社会治理失效问题。

其次, 风险社会的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强烈的社会化特征。食品安全问题是整个社会的普遍现象, 其传播范围之广是无可估量的, 其影响效果之深更是无法预见的。在风险社会中, 食品安全问题会产生“蝴蝶效应”, 在短时间内进行大规模的扩散与传播, 其传播速度、传播的信息量无限增多, 引发的行业灾难也将无法估量。个别企业的食品安全问题很可能迅速演变为行业性的危机, 行业性危机又可能进一步演变为整个社会的危机。

第三, 风险社会具有制度化特征。风险社会是对社会制度的严重挑战, 更是对现有社会结构的冲击, 风险社会的出现是不断积累和系统化的。从产业结构角度看, 小作坊占全部食品加工企业的数量高达80% 以上, 从制度上看, 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和制度还不完善, 这些都加剧了食品安全风险的产生。

第四, 风险具有全球化特征。例如:2011年双汇的瘦肉精事件发生后, 使得许多国家暂停了企业的出口, 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全球贸易。而在1999 年, 比利时和法国的可口可乐中毒事件, 使得欧盟对美国的可口可乐实施了贸易壁垒的制裁, 从整个欧洲场撤出1200 万瓶装和听装的可口可乐饮料, 对该事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 最后发现“不纯的二氧化碳”是引发该事件的“元凶”。

二、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类型

1、传统类型的食品安全问题

传统社会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显著表现在于“卫生”方面。传统社会中, 由于缺少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加之企业的素质不高, 大多为“小作坊式”式生产, 在产品生产过程中过于注重产品的“数量”, 以博得更多的利润, 这就使得食品的卫生问题成为首要问题。在食品的生产过程中, 由于卫生条件不合格, 使得食品更容易受到微生物、化学品、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污染, 消费者购买后将对其产生身体健康的危害。我国政府和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管理和监督不细致、不到位, 使得不法企业、不法商家利用监管的漏洞, 为了节约生产成本, 将食品的安全问题忘之脑后。

2、工业化类型的食品安全问题

进入工业化时代, 食品安全也出现了新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生产“标准”上, 包括生产流程标准、添加剂标准、原料标准、仓储物流标准等多个方面。主要是因为我国当前各类标准并不齐全, 有的食品安全标准没有对食品安全进行严格的规定, 对生产工艺、原料等方面没有做到量化、细化, 最终构成工业化的食品安全问题。首先, 从食品安全的原材料源头看, 工业化类型的食品安全问题也较为突出。其次, 在工业化生产的过程中, 添加剂的泛滥使用, 也是工业化类型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当前, 我国的添加剂问题已成为食品加工界最为突出的问题, 工业化的食品安全问题的频繁发生深刻反映出我国对食品安全“标准”方面的制定不严格、执行不到位问题。工业化阶段是我国技术发展的高峰期, 技术在不断更新, 但标准建设相对滞后, 未能及时规范, 所以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

3、高科技类型的食品安全问题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 新技术层出不穷, 食品安全问题也在不断加剧与升级。为了提高产量、获得利润, 企业商家大量的新原料、新技术、新工艺, 虽然在技术手段上更加高超, 使得食品安全的问题也更加隐蔽, 但是其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在高科技社会背景下出现的, 与转基因农作物和辐照加工等高新技术相关的, 具有内在不确定性和科技争议的食品安全问题, 对生产企业的道德是一种考量。这种问题的出现反映出广大人民群众对高科技背景下食品安全的怀疑和疑虑, 以及对政府和社会的不信任。拿转基因问题举例, 我国农业部曾多次发声辟谣, 但是效果并不显著, 受众似乎并不相信政府的解释, 而更倾向于网络上的流言。在这种严峻的形式下, 就对食品安全的科学传播赋予了更加重要的任务。

三、食品安全问题的工程技术背景分析

1、手工作坊:食品卫生问题

从食品安全问题的工程技术背景分析, 手工作坊主要面临的是食品卫生健康的问题。虽然我国《食品卫生法》中指出:“食品应当无毒、无害”。但是在现实中, 一些小作坊为了节约成本, 在生产加工过程中, 不注重食品卫生, 造成食品受到污染。其主要原因在于:首先, 我国的手工作坊数量多、规模小、就业人口多, 卫生条件差异大, 水平参差不齐。其次, 违法成本低, 监管成本高。由于小作坊的投入较少, 被监管部门查封后, 损失较少, 可以再继续换地方经营, 这些都使得小作坊更有生命力, 能够在违法之后迅速恢复元气。而对于数量众多的小作坊的监管又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所以其中存在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及时解决。

2、工业化生产:技术标准问题

在工业化生产阶段, 技术与标准问题, 是食品安全工程技术领域最突出的问题。当前,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技术与标准, 对食品的工业化生产进行规范。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主要体现在:一是与国际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二是我国现有的食品标准体系建设滞后。三是部分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情况差。在国家出台的现行标准中, 虽然有些食品安全的标准有明文的规定, 但是在现实中仍然存在着标准的执行不严格、不到位、应付了事的问题。由于食品行业的规模化与组织化不够, 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不到位, 加之监督和管理的缺失, 使得在食品制造业里标准不执行的情况时有发生, 严重威胁着群众的身体健康。

3、高科技阶段:技术文化问题

美国经济学家博登海默指出:“要想让制度发挥应有的效用, 就必须建立起强制性的文化作为辅助。”在高科技阶段, 技术文化问题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

食品安全文化是食品安全的理念、责任、制度、意识的总和。尤其在高科技阶段,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 新技术层出不穷, 食品安全问题也在不断加剧与升级。食品加工、存储和运输技术的新成就, 进一步遮蔽了食品安全问题。在这种情况下, 传统的技术与标准, 对食品安全的管控力度地位明显减弱。这就需要食品企业安全文化和安全管理理念的更新。利用高科技技术, 对一些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产品进行包装与升级, 将企业打造成“翻版”与“山寨”, 而社会却失去了对食品安全的企业防线。技术文化是个多层面的问题, 在我们一味追求科技快速发展的同时, 我们是否应当适当停下脚步, 反思这样一个问题:高科技手段在便捷的背后, 是否存在着风险和隐患。相对于技术标准而言, 技术文化问题存在着更多的不确定性, 因为高科技的利与弊我们无从考证。

食品安全问题呈现出社会化的形态, 与社会的演变过程及发展阶段有着密切的联系, 所以, 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也离不开社会的参与和治理。

参考文献

[1]李珊, 朱礼龙.供应链视角下的食品安全问题研究[J].安徽科技学院学报, 2015, 06.

[2]张得胜.中原经济区新型农业现代化科技支撑体系研究[D].新乡:河南师范大学, 2013, 05.

8.城市绿化安全问题的调查及对策 篇八

[关键词]城市绿化:道路绿化;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4-0248-01

1研究背景

城市绿化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城市绿化已成为我国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由于我国城市的绿化基础普遍较差,许多城市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绿化覆盖率,加速绿化景观的建设,变科学绿化为速效绿化,由此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另外砍树、毁树、“虐树”等现象也时常发生,为避免在几年、十几年内我们的周围出现只有缺乏生机的、逐步丧失环境生态功能的老树,形成城市大面积“绿色弱势群体”,本文对青岛市绿化的现状、规划及对“虐树”问题进行调查、分析。

树木是人类的忠诚伴侣,在钢筋水泥遍布的城市,周边的树木对净化环境、改善居民生态环境、消除热岛效应、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目前砍树、毁树、“虐树”等现象时常发生。

现象之一:随着全国对老城区的改造、拓路,使得大量的路边树紧靠路面,这些树目受路基的影响,根部生长会受限制,使街道上成排的树木生长的状况参差不齐。如青岛市德县路小学附近的道路旁,虽然这些树木树龄都在二十年以上,但树根在路基的排挤下,很难再舒展开来,在树根部结下了难看树瘤,使得原本很茁壮的绿色生命披枷戴锁,备受折磨,这种情况在老市区的多条街道都能看到,如果不能给这些树木找到一个松绑的办法,就会让这些树木过早的衰老。曾有人发动过认养树木活动,可最终不知道该给哪个部门审批。

现象之二:笔者以前住在老城区,目前住在青岛市的东部,是一片新开发的城区,这几年青岛的市容、市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在每天穿梭在新、老城区的道路上,每每看到道路拓宽翻建,心中就想不知道那些树木是何种归宿,一些工地紧挨路边树,有些还把树当成固定桩钉上了钉子。在工地里的树木往往被水泥、砖头、钢筋等建筑材料所包围,这样建筑物建成之时,就是树木结束生命之日,真希望每个人都能爱护城市中的绿色生态——树木,不要让赐予我们阴凉和清香的城市森林“千疮百孔”、披枷戴锁。

2城市绿化安全及树木生化问题

城市绿化安全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绿化植物的生长安全;二是绿化景观及设施对人的安全。近年来,我国城市绿化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但伴随着也出现了如“大树进城”、城市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等诸多问题。绿化安全始终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城市绿化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与其它项目一样也存在一个安全问题和安全管理问题,因其特殊性,它所包涵的安全意义又不尽相同。

面对绿化植物种类和品种不丰富的现状,许多经济发达城市加大了植物引种的投入。如上海市2000年-2002年绿化植物从不足500种增加到800多种,在较短的时期内改善了上海绿地长期存在的物种比较单一的局面。但如此大规模的引种应用,是否符合科学的试验周期是值得商榷的。众所周知,外来物种已对我国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同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此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首批入侵我国的外来物种名单。

经济发达城市的绿化近年来不仅追求绿化覆盖率与绿量,而且在加速绿化景观上做足了文章。如上海市1998年启动的大树进城五年计划,已经使十万棵外地和郊区大树在上海安了家,上海也由缺绿的城市变成了绿化景观丰富的准园林城市。近两年,南京城共引进榉树、银杏、池杉等大树约20个树种8万余株。无疑,“大树进城”有效地改变了城市景观。但大家知道,一棵大树本身就是一个稳定的生态环境,移走了会破坏其原生地的生态环境,而到新的地方重新形成自身生态环境则需要漫长的时间。有资料显示,城市移植大树、古树、珍稀树种死亡率均超过50%-70%。成年大树,尤其是古树的可塑性较低,一旦移植,由于其对环境的不适应,将加速树体老化,2至3年内处于假活状态,即使3至5年确定成活,也大多在几年十几年内变成缺乏生机的老树,逐步丧失环境生态功能,形成城市大面积“绿色弱势群体”。

显然,“大树进城”给城市和原生地带来了双重的生态风险。因此,在城市绿化建设中不应提倡“大树进城”,应尽快建立大树培育基地,彻底改变目前的大树进城模式。

3城市道路绿化与管理

道路绿化隔离带:城市道路绿化在城市绿化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青岛市景观道路是城市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快速干道中的绿化隔离带,应尽量避免单一色调植物过长。由于单调容易使人疲劳;从安全的角度考虑,我们应该摒弃一城一种树、条条道路一个样的低层次绿化,尽量在植物的色调、色叶树种的应用上下功夫,使我们的城市更生动更安全。

森林与防护林:大面积人工林树种和植物种类单一,难以形成长期稳定的植物群落,并有潜在的病虫害危险。美国在50年代曾有过惨痛的教训。当时一种由甲虫传播的荷兰榆树病在短短几年间,就毁灭了中西部常见的成片成片的榆榭。我国许多城市在以往的绿化中也出现过类似的问题。因此,对人工造林病虫害的监控防治是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绿化管护:绿化管护是保证绿化的重要环节。以往有很多经验和教训,如对病虫害的监测和控制不能做到早发现旱治理,绿化就会蒙受巨大损失;又如高温干旱季节,不注意浇水,将对植物尤其是对当年栽种的植物将是毁灭性的摧残。如郑州市1976年、1984年、1995年城区绿地覆盖率分别为36.23%、35.125%、31.136%,由于病虫害等原因造成了每年有大量的城市森林减少。由此可见,排除城市建设侵占因素,绿化养护是否到位是影响绿地稳定的重要因素。

4对青岛市的建议及对策

调动社会力量对城市中的树木进行一次普查,内容包括:树种、树龄及所在位置、现存状态、编号等。实施包干责任或认养制度。

修路不仅要注重以人为本的思想,还要尽量保留树目,同时“善待”树木。在伐树时应该听取市民意见,建立听证制度。

树木是公有财产,爱护和保护它们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随着公民环保意识的增强,关注环境、亲近树木逐渐成为社会的主流,建议政府确立一个“爱树日”,让绿树也有自己的节日。

号召全民护树,如动员每一个市民每人捐献一棵树种在隔离带的花园里,让市民自己维护他们自己栽种的树。这样,既可以节省政府维护树木的开支,又可以增强市民的绿化意识和对于树木的保护意识。

5结语

城市景观绿化需要比自然森林更丰富的植物,面对青岛市森林建设刚刚起步的境况及城市的高速发展,绿化规划和种植养护压力增大,极易引发错综复杂的绿化问题而造成城市建设资金的浪费,甚至产生某些不恰当的绿化引起人身安全问题。目前,绿化作为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基础行业,世界各国都给予高度重视,虽然我国城市绿化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但面临的问题还很多,如果城市管理部门及绿化科研人员从安全角度加以重视,工程技术人员在进行建设和管护的过程中有绿化安全意识,重视城市绿化的人文关怀,将能极大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从而使城市绿化朝健康、有序、规范的方向发展。

9.东莞学校食品安全问题调查报告 篇九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质量却越来越得不到保障,食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从三聚氰胺到瘦肉精再到染色馒头,食品价格和服务态度方面也着实让人担忧。未佩戴口罩、没有洗手、消毒,食堂操作人员就这样接触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加工场所无防蝇、防鼠设施;食品添加剂使用无登记制度…等等,下面是对东莞一些学校食堂进行的调查与研究,发现其存在很多问题,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家孩子所在的学校!

1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莞城校区食堂:仓库里食品原料未能隔墙存放;冰柜里未做到成品、半成品分开存放、且无分区标识;

2万江琼林小学食堂:食品加工区地面有积水、污物、设备没清洁;在洗菜池中洗餐具;食品留样不规范、留样量不足;

3大岭山嘉晖学校食堂:贮存开封面粉的桶没有加盖;冰箱成品、半成品未分开存放;

4麻涌景辉小学食堂:未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原料索票索证不完善;

5清溪大立学校食堂: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未佩戴口罩;

6石龙旭海幼儿园食堂:加工经营场所天花板有霉斑;食品加工场所无防蝇、防鼠设施食品留样量不足;

7石龙明德小学食堂:食品仓库天花板有霉斑;粗加工区无防蝇、防鼠措施;

8石排诺培小学食堂: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未佩戴口罩,且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没有洗手、消毒;

9长安培英小学:厨房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窗未设置纱门或纱窗;

10广东医学院东莞校区第二食堂:部分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未落实索证索票要求;盛装食品、半成品的食品容器未区分;食品添加剂使用无登记制度,未配精确计量工具。

10.大学生食品安全问题调查报告 篇十

题目 大学生食品安全问题调查

姓名 温心雨

学院 艺术学院

班级 工业设计141

学号 140805012

5一、实践教学

调查对象:大学生

调查范围:大连交通大学、山东省部分大学 调查时间:2016年七月——8月 调查方法:网上问卷 调查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调查背景:

大学生是未来社会发展的主体,提高大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改善大学生的身体素质是保障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这就需要我们去进行调查研究大学生对食品安全问题认知的现状以及作出相关对策分析。调查目的:通过调查大学生的日常饮食,发现大学生的食品安全问题是否存在隐患 调查意义:

食品安全是一项关系国际民生的“民心工程”,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障食品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生产到流通再到消费,各个环节都要抓好;从政府到企业到消费者,人人都要明白,家家都要参与。近年来苏丹红和三聚氰胺等事件的恶劣影响,使广大消费者至今仍心有余悸。因此,必须严厉打击破坏食品安全、危害人民健康的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大学生食品安全问题问卷调查

1您的性别 A男 B女 2年级

A大一 B大二 C大三 D大四

3在日常生活中,您是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 A非常关注 B偶尔关注 C几乎不关注 D从不关注 4您在学校的就餐地点

A学校食堂 B路边小摊 C超市 D周边餐馆 5您在学校及周边饮食后是否有过不适现象 A曾有过多次 B曾有过一次 C从未有过

6您在食品消费时,会注意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吗 A不会 B会

7您知道“三无”产品是哪“三无”吗 A知道 B不知道 C不是特别清楚 8你订外卖的频率

A每天 B一周几次 C偶尔 D从不 9您对外卖的安全问题产生过担心吗 A有,但很多人吃应该没事吧 B没有,好吃就行,别的不在意 10您对学校路边小吃的看法 A看着就很不卫生,从来不吃 B看起来不太卫生,但很好吃 C对卫生要求不高,好吃就行 11您购买食物会关注的信息(多选)

A外观 B品牌 C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D产品成分 E食品安全标志 F生产厂家及地址

本次问卷访问人数202人,有效率为100%。其中男女比例为:男生占56%,女生占44%。问卷题型主要为等级性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大学生对食品相关证件的关注

根据图表我们可以得出:男女总体大致分布比较相近,其中大约37%的同学关注相关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比率偏低,反映大多数的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于注意生产日期的问题,男女生几乎一样,都是84%的会看生产日期,16%的表示不会注意,而第六题男生女生就有比较大的区别,只有33.9%的男生表示会注意配料表,而有54.5%的女生表示会注意配料表。

对于路边小吃,多半的大学生可以接受,明明知道并不卫生,仍然抵抗不了美食的诱惑。通过调查问卷分析得出的结论

大学生对食品安全问题关注甚少且食品安全知识薄弱,而造成大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薄弱的原因很多,政府的监督力度、宣传力度都不够;大学生自身的食品问题防范意识不强;大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和维权意识不够。

三、总结

一、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

通过调查分析,我们发现大学生在购买食品和消费这一方面还是谨慎理性的,他们大多会选择在正规的大超市、专卖店购买食品,但在路边的流动摊位的购买次数和数量依然不少,仍有部分学生食品安全意识比较薄弱。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大学生对于食品安全知识的了解途径比较单一。他们不是通过政府宣传、食品安全讲座和课堂教育来了解,而是通过网络媒介来知道一些食品知识。这就说明学校、政府对大学生食品安全教育不到位。而对于大学生而言,她们对于食品的安全问题关注度较高,真正能在现实生活中注意的人却很少,人们都抱有侥幸心理,总觉得所谓的安全事件不过是小概率事件,不会发生到自己身上,正由于这种心理再加上大学生对于食品方面的问题知之甚少,造成如今大学生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严峻。在社会方面来看,不管是从调查还是从社会现象都可以看出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不能尽如人意。由于调查对象的限制,通过问卷只能得出学生这一个群体对食品问题的态度这一个方面。但是我认为要分析下导致食品问题的其他具体原因,让人有所了解。这也是此报告的目的所在。上面分析提到许多,这里再作下总结。具体有:1.个体商户利益熏心,违法成本低,利益巨大。2.法规不健全,食品指标不全。添加剂种类繁多,没有全面定义和规定,无法统一监管3.政府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处罚力度不够大。4.消费者还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鉴别真与假,好与劣。

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据我们的问卷数据统计所得,大多数人认为保障食品安全最重要的措施是有关部门应加大处罚力度,查封违法场所,其次的是严格监督管理,加大公民的参与度,再次是开展公民的食品质量安全教育,最后是倡导生产者经营者诚信和自律。

在结合我们的调查结果和参考了一些网上资料的情况下,我们组商量了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应从以下做起:

(一)、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良好的运作离不开其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有效监管的基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科技的发展也要求我国应进一步完善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此外,还应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建立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增加媒体透明度,加强舆论监督网上、电视台、报纸应有计划、有针对性适时报导食品检测结果,对优质、合格产品进行表彰,引来认购者,使其受益,不合格者暴光,让其下架或受冷落,令其整改或停产,多方面、全方位开展关注,持之以恒。

(三)、建立市场准入制在我国,北京、广东、浙江等地已建立了一批面向全国的大型安全食品批发市场,所有商品需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场销售,并实行安全食品市场准入制,对不符合绿色安全要求的食品限制进入市场。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已试行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并将在全省大中城市全面推行,所有上市的食品必须领有合法的“身份证”才能上市销售。

(四)、加强管理,引导健康消费食品安全体系的建立需要多方配合,多方协调,离不开投入部门、产出部门、管理部门、技术监测部门及各社会团体的大力配合与支持。所以应加强宣传和领导,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绿色消费意识和消费观念。

(五)、注重食品及餐饮业从业人员素质教育食品及餐饮业从业人员素质的高低、食品安全卫生知识的掌握情况和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将直接决定我国食品安全状况。一线工作人员和品控人员必须取得相关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人为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

四、结语

11.食品安全问题社会调查 篇十一

一、为什么说生产经营单位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主体?

在《条例》所明确的相关主体中,生产经营单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主体。《条例》对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义务和责任作为较为具体和明确的规定。《条例》共六章四十六条,其中与生产经营单位直接相关的内容就有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等17条的规定。因此,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职责。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根据《条例》第三条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以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划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 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条例》还规定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条例》对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报告方面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条例》对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报告方面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四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等的内容,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1、事故报告及补报的时限与程序。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十三条规定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事故报告的内容。第十二条规定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事故报告的要求。第四条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四、《条例》对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应急处置方面有哪些规定?

《条例》对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面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两条的内容。如第十四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事故的处置中要注意保护现场。如第十六条规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五、《条例》对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调查与处理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条例》对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方面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等条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配合、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如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第二十六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组织事故调查。如第十九条规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并接受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建议采取措施抓好落实,如第三十三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4)公布事故处理情况。第三十四条规定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六、《条例》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有关人员不履行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要承担哪些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有关人员不履行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主要体现在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等规定中。具体可以从两个层面看:

(一)以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为主体承担的责任

有以下十五种情况之一的,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可能被处于以下处罚:

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三种情况之一。即(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

至80%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六种情况之一的,即(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转移、隐匿資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 00%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即《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主要有六条: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②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③保证安全生产投入;④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⑤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四十条规定的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此外,有上述情况,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以事故发生单位为主体承担的责任

与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有关的六种情况之一的。即第三十六条六种情况之一的(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 OO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第三十七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 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歉:(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

七、《条例》中有关规定所说的“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中的“负有责任”主要是指哪些情况?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中的“责任”,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操作规程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从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未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及相关证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没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

3、没有建立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落实的。

4、未按照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的。

5、不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

6、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及矿山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安全的资格。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或者未按规定审批、验收,擅自组织施工和生产的。

8、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证照、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9、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0、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1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允许从业人员上岗,致使违章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证书而上岗的。

12、制造、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或者产品的。

13、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经营,拒不执行有关部门整改指令的。

1 4、拒绝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

1 5、生产经营单位没有按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和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

1 6、生产经营单位没按规定对生产安全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定期检测并确保正常运行的。

1 7、不按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制定应急措施及监控的。

18、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情况以及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出口通道情况。

1 9、生产经营单位对爆破、吊装与交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

20、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监督使用不到位的。

2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不到位的。

22、对承包租赁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没有专门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对安全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的)。

23、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管理、演练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24、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或规程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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