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人员康复计划(精选8篇)
1.社区戒毒人员康复计划 篇一
关于成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
工作
机构和人员配备的通知
各村、有关单位
根据揭东县《关于健全完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的通知》(揭东禁毒明电[2011]3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社区禁毒工作,全力推进“无毒社区”创建,确保禁毒人民战争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营造禁毒工作的良好局面。我镇镇政府经过认真细致的研究,决定成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书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陆深孝(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专职副主任)郑创忠(派出所所长)陈跃生(司法所所长)成员:
林锋(综治办副主任)卢勇泉(信访办主任)卢丁城(综治办办事员)
领导小组下设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由林锋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社区戒毒(康复)的正常工作。各村也互相要相应成立社区(村)戒毒(康复)工作小组,人员由社区禁毒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家庭成员成为监护人,社区干部,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社区医务人员,禁毒社会工作者何志愿者等组成。
各社区(村)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附表)
2011年9月2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关县2008年至2010年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大发〔2008〕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职能,全面有效遏制毒品蔓延,为建设和谐小康大关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决定成立大关县纪委监察局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禁毒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打造“平安绍兴”的统一部署,营造禁毒工作的良好局面,全力推进“无毒社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新区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镜湖新区禁毒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禁毒工作,确保禁毒人民战争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国家、市、区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新虹街道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禁毒委员会2004—2005年禁毒工作规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禁止毒品。经研究,决定成立枫亭镇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2.社区戒毒人员康复计划 篇二
吸毒的主要危害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三大类:对身心的危害;对社会的危害;对人体的机理的危害。在戒毒过程中, 行为治疗是以军事训练和劳动、文娱体育活动为主。其中体育锻炼能增强人的体质, 促进身体恢复, 同时培养道德和意志品质, 是对人体进行培育和塑造的过程, 因此体育锻炼不但能对人体机理恢复起到最直接的作用, 对戒毒人员的身心恢复更有着长久而深远的影响。 (2)
现代戒毒模式包括了脱毒、康复、后续照管等三个阶段, 每个阶段戒毒人员的身心差异都相当的大, 不可能用对身体正常的人那样的锻炼方法来要求他们, 在这三个阶段中, 该用怎样的体育锻炼方法, 这些方法对戒毒有何种影响就是值得我们研究的问题了。
针对这种情况, 我们对湖南白泥湖自愿戒毒所的82名戒毒人员进行了生理机能及身体素质的基础指标测试。结果显示, 92%以上的戒毒康复人员体能状况低于普通常模。85%以上的戒毒康复人员身体素质都比较差。目前, 我们已完成了对82名戒毒人员为期一年的跟踪调查和测评。结果显示:通过系统的运动康复治疗, 有稽延性症状的戒毒康复人员由原来的60%降至14%, 有63%的戒毒康复人员的实现生理机能的初步恢复, 有80%以上的戒毒人员身体素质综合评价达到中等或中等以上水平。运动康复治疗对于戒毒人员缓解稽延性症状、恢复生理机能和提高身体素质具有较为明显的作用, 开展运动康复治疗的深入研究具有完全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本人结合近三年来的研究实践, 尝试对体育锻炼对戒毒人员身体康复的作用的研究谈几点体会, 希望能对戒毒康复工作的发展有些许的帮助。
一、戒毒康复体育锻炼的基本原则:
(一) 科学安排锻炼强度
在体育锻炼康复过程中, 戒毒康复人员的身体或特定肌肉所受到的刺激强于不锻炼时。要根据戒毒康复人员所处的康复阶段、体能水平、健康状况和身体可承担的负荷和强度能力, 来适当的确定锻炼强度的大小。身体状况不同, 在锻炼强度的安排上应有所不同。
(二) 循序渐进
在对戒毒康复人员实施增强某种体能的体育锻炼方案时应逐渐增加的强度。但有一点要注意的是, 当戒毒康复人员达到康体恢复的基本标准时, 就无需继续加大运动强度和持续时间。
(三) 充分放松恢复
戒毒康复人员的身体机能康复是通过锻炼—疲劳—恢复—提高这种循环往复的过程实现的。由于运动强度要求锻炼者在身体活动时增加运动负荷和运动量, 因此, 要想从锻炼中获得最大收益, 在进行下一次锻炼前必须注意充分放松和恢复。
(四) 间歇锻炼
进行体育锻炼康复时, 要注意交叉采用大小运动量相结合的方法, 这不仅能够提高锻炼的效果, 而且能降低身体受伤的可能。因此, 要注意:一是不要连续几天进行高强度运动;二是每周至少安排一次较高强度的运动, 让身体尽全力活动, 其余时间可以安排一下较低强度的体育锻炼方式;三是充分了解戒毒康复人员的身体状况, 合理安排体育锻炼项目内容。
二、体育锻炼康复计划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在湖南白泥湖自愿戒毒所对82名戒毒康复人员的体育锻炼康复研究中, 从实施情况来看, 对82名戒毒康复人员开展以下四方面的训练:
(一) 身体素质康复训练和作用
身体素质是一切人类生命活动和目标行为的动力基础。科学的身体素质训练, 对于提高戒毒康复人员身体素质、增进戒毒康复人员身体机能、调整心理、改善大脑功能, 具有其他手段无法替代的作用。从白泥湖自愿戒毒所的体育场地和体育实施的实践看, 可以考虑从力量、速度、耐力、灵敏、平衡、柔韧、协调七个方面开展适度训练。
(二) 体育拓展项目训练和作用
体育锻炼康复中的体育拓展训练, 是指在戒断毒瘾的特定环境中, 通过具有较强针对性和互助性的团体活动, 帮助戒毒康复人员体会团结互助, 寻回自尊自信, 它具有极强的适应性, 主张人们针对现实中的问题和事件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看法, 通过真实的模拟和实践去伪存真, 由吸毒康复人员自己逐步形成配合治疗、主动戒毒的意识。
(三) 传统养生保健康复训练和作用
传统养生保健是中国古代养生学说与强身健体的锻炼方法相结合的宝贵民族文化遗产。它依靠人体自身的能力, 通过姿势的调整、呼吸的锻炼、意念的运用, 来调节和增强人体各部分机能, 诱导和启发人体内在潜力, 起到防病、治病、益智、延年的作用。传统养生体育具有内外合一、形神兼备的民族风格、既讲究形体规范, 又要求精神传意, 不受年龄、性别、时间、气候、场地、器材的条件限制, 易学易练, 非常适合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开展。
(四) 脑功能恢复训练和作用
吸食毒品使戒毒康复人员的大脑和中枢神经系统受到损害。吸毒后, 人往往容易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失眠易怒、性情暴燥、生活毫无规律、昼卧夜出、贪睡懒动、面色黄黑、神情呆滞漠然、身体枯瘦, 严重丧失劳动能力。通过对吸毒康复人员注意力集中、记忆广度、反应力的恢复性训练可以帮助戒毒康复人员逐步恢复大脑的各项机能, 从而恢复正常认知和思维的作用。 (3)
三、在湖南白泥湖自愿戒毒所对82名戒毒康复人员的体育锻炼康复的研究实践过程中制定了, 对戒毒康复人员体质测试评分标准, 从进所戒毒开始, 就开始第一次测试, 每半个月测一次, 通过将近一年的体育锻炼后93.5%的戒毒康复人员身体素质达到合格标准。有80%以上的戒毒人员身体素质综合评价达到中等或中等以上水平。
下表为这次体育锻炼康复计划的评分标准表
肺活量体重指数=肺活量÷体重
评定指数=登台阶运动持续时间 (S) ×100/ (2×恢复期3次心率之和)
体质指标握力体重指数m= (握力/体重) X100, 握力和体重的单位均是kg, 合格标准m>=35体质指数 (BMI) =体重 (kg) /身高 (m) 的平方。
体重指数
四、体育锻炼对戒毒人员身体康复的作用的研究中的成效和不足
体育锻炼是戒毒康复所常用的康复方法之一, 但是收到的成效有限, 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在阶段的几个不同阶段, 教育工作者们现今没有相适应的合理体育锻炼方法。本课题试图通过探讨自愿戒毒人员在戒毒康复过程中对体育锻炼的接受程度, 喜爱程度, 制定不同阶段的体能康复训练方案, 并予以实施, 从而达到持续性锻炼、自主锻炼的目的, 同时研究这些体育锻炼方法对戒毒康复的影响。 (4) 通过找到针对并适应戒毒康复过程中不同阶段的体育锻炼方法, 并探讨这些体育锻炼方法对戒毒康复的影响, 试图找到每个戒毒康复阶段最适合的体育锻炼方法, 为自愿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提供借鉴与参考。从我国对自愿戒毒康复人员的体质训练课程开设的现状上看, 对它的探索尚属初步, 教学方法还是以传授为主, 课程目标难以引起自愿戒毒人员的共鸣, 本项目中对自愿戒毒人员体质的培养将自我作为主体, 引入到课程当中, 让自愿戒毒人员实实在在的参与到课程活动中, 增加体质康复训练的实效性。
注释
11戒毒模式效果评估初探——杜新忠.
22 <戒毒法>.
33 浙江禁毒网<浅谈戒毒治疗中的运动康复>.
3.浅析戒毒人员复吸的原因与预防 篇三
一、毒品复吸的原因
(一)自身原因
1.心理因素。吸毒者对毒品的渴求心理强烈,具有很难戒断的心理依赖性。这种依赖心理的形成正是由于毒品的正负强化作用导致的。经过正负强化的作用,使吸毒者处在两种恶性循环之中,从而使吸毒者对毒品产生心理依赖,毒品的心理依赖性是吸毒者在生理脱毒后复吸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
2.错误的认知。一是对毒品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二是对吸食毒品的错误认知。三是误以为毒品可治病。四是对成功戒除毒瘾的错误认知。
3.人格的缺陷。国内外众多研究文献表明,吸毒者在吸毒前就存在不同程度的人格缺陷,他们易情绪冲动,两性关系轻率;他们对是与非、因与果、利与害缺乏判断能力;他们经不住失败和挫折,持破罐子破摔的生活态度;他们自卑感强烈而隐蔽、内心孤独、害羞、不会和正常人交知心朋友;冷酷、仇恨、缺乏爱心,没有责任感。以致在他人的引诱和好奇心的驱使下,吸上毒品。
(二)家庭和社会因素
1.家庭因素。由于很多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大多数都会受到家人的指责、唾骂和歧视,从而让戒毒人员的戒毒意志从弱化到崩溃。在这种情况下,失去了家人的关心和帮助,他们就会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
2.社会因素 。一是毒品容易获得。二是社会不接纳。三是从众效应。四是帮教工作不到位。有的没有落实帮教人员。有的虽然落实帮教人员,但没有认真负责做好帮教工作,只是图形式,敷衍了事。五是缺乏替代性目标。树立人生新的目标,可以提高自我效能感,抵制环境与毒友的种种诱惑。
二、毒品复吸的预防
(一)预防复吸的药物治疗
目前,世界上针对毒品药物治疗的方法主要是运用美沙酮维持治疗、纳曲酮维持治疗、丁丙诺啡维持治疗。其中,美沙酮维持在我国运用较广。所谓美沙酮维持治疗是指在较长时间或长期使用美沙酮来处理阿片类成瘾,以较少非法药物消耗、降低犯罪率、消除并发症、减少艾滋病及其传染病的一种治疗措施。
(二)毒品复吸的心理预防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普遍存有的“海洛因人格”,是导致其吸毒及复吸的最重要因素。对此,对戒毒人员进行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的训练的前提,就必须面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普遍存在不良人格的问题,矫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扭曲的人格,帮助他们进行人格重塑,才能使其彻底摆脱毒品。
(三)毒品复吸的行为预防
1.建立健康的交往圈子。健康的交往圈子既能阻隔和毒品的接触,也是回归社会后再社会化,建立平衡的生活方式,养成正常人生活方式的源泉。
2.培养自信心。吸毒者的一个重要心理特征便是缺乏自信,因为吸毒者往往会是一个家庭破裂、事业失败、信誉扫地的人,这自然会引发吸毒者强烈的自卑感,加上来自他人、家庭和社会的压力,吸毒者因缺乏自信而陷入恶性循环。因此戒毒者应该慢慢培养自信心。
(四)毒品复吸的社会预防
1.建立以社区为单位,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帮教机构。为了防止吸毒行为诱发违法犯罪的事情,危害社会治安,必须建立以社区为单位,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帮教机构,对吸毒人员要进行教育挽救,使他们尽快地停止吸毒,从根本上消除诱发违法犯罪症状。
2.帮助回归社会的戒毒人员建立自助小组。“同伴自助小组”就是让曾经的吸毒人员,通过社工的协助和“成功戒毒同伴”的力量,巩固戒毒成果,使小组成员彻底告别毒品,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3.排除社会的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同时,社会特别是基层社区、乡镇组织、相关单位和群众应对戒毒人员采取帮助、支持和包容的态度。这样一方面可以使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帮助、支持和温暖,有助于保持操守;另一方面,也减少了不稳定因素,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和谐社区。
4.建立帮教志愿队伍。禁毒工作不能只依靠政府部门,禁毒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进一步动员全社会都来支持禁毒工作。吸收社会各界的有志之士形成帮教志愿者队伍,利用社会的力量可以更好地帮助吸毒人员成功戒断毒品,回归社会。
5.禁毒部门应加大对禁毒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手段,以案说法,进一步加大对禁毒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深入广泛地开展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发动群众,做到家喻户晓,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
6.重视打击涉毒犯罪。一要公安机关加大涉毒犯罪的惩处力度,加大力度控制毒品源头。二要注重禁毒部门间的配合、情报共享,禁毒部门之间经常交流经验、联合打击。
4.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流程图 篇四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流程图被责令社区康复、但未报到社区康复人员尿样毒品检查区禁毒机关(公安部门)摸底、排插发现或查获吸食、注射毒品嫌疑人员被责令社区康复、但未报到社区康复人员经区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吸毒成瘾严重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汇吸毒成瘾由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康复禁 毒 专 干报组成禁 毒 民 警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下设若干帮该小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拒绝签署认定为戒断三年以上人 员社区康复期满两次以上不纠正社区康复在社区戒毒期间违 规 告 诫社 区 干 部社区医护人员定 期 访 谈心 理 咨 询行 为 矫 正康 复 治 疗禁 毒 志 愿 者告知权利和义务,签订社区戒毒协议 家 属社区戒毒期满社区戒毒(康复)执行期限届满,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定期评估、适时调整计划和措施定期检测或抽检美沙酮维持治疗制定针对性戒毒(康复)计划和工作措施
5.2020年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篇五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篇一
27日在孔集派出所召开电视禁毒会议后,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有效遏制毒品的蔓延趋势,努力构建和谐社区,根据镇综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社区戒毒工作,制订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在镇综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构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关怀救助的原则,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三、成立领导小组
社区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社区主任任副组长,成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站,负责组织本社区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四、目标任务
积极配合社区民警,以社区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自愿戒毒范围,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禁吸戒毒工作体系,遏制吸毒人员的新滋生,降低吸毒危害为总目标。
五、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兼职队伍。
由社区工作人员、各支部书记、楼栋长、综治信息员、社区民警、社区自愿者成立康复小组,落实对戒毒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组
长:张集智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
市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
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
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二)20XX年9月10日起,在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任务目标
(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
(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公安局:一是组织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戒,防止符合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失控。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格实行“6.4.2”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偷(复)吸毒品行为,及时发现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六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七是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依法将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八是及时对辖区内的毒情进行分析,发动群众对吸贩毒犯罪进行举报,及时发现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索。九是依法严厉打击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区戒毒(康复)环境。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组
长:张集智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
市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
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
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二)20XX年9月10日起,在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任务目标
(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
(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公安局:
一是组织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戒,防止符合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失控。
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
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格实行“6.4.2”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偷(复)吸毒品行为,及时发现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
6.社区戒毒人员康复计划 篇六
2014年以来,龙城街道按照上级禁毒委要求,以创建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为契机,采取‚创建结合、边建边创‛方式,突出抓好组织建设、宣传发动、帮教服务、机制完善等工作,不断夯实戒毒康复工作基础,努力探索戒毒康复工作模式,全面推进戒毒康复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龙城街道连续8年在全区禁毒工作考评中名列第一,被市禁毒委确定为全市唯一创建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点街道。
一、基本情况
龙城街道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与东莞、惠州接壤,是龙岗区委、区政府所在地,也是深圳东部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辖区总面积为75.94平方公里,现辖13个社区,四个派出所。辖区常住人口约50万,其中户籍人口10.18万人,非户籍人员近40万人。据统计,目前街道共有户籍吸毒史人员66人,男性64人,女性2人,辖区未发现18岁以下吸毒人员。目前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有7人,参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有59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率达83%,复吸率低于10%。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抓好创建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点工作,龙城街道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和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负责具体创建工作。同时,各社区也 1 相应成立了由社区书记担任组长,社区副书记和社区警长担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各社区创建工作责任,并组织工作人员到浙江省学习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点创建经验,确保创建工作水平和质量。省、市、区领导对我街道创建工作高度重视,省政法委副书记叶敏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钱伟、市禁毒支队队长邓广生、龙岗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熊国伟,以及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华振强同志先后到我街道调研指导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高度重视,保障到位。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作为创建平安龙城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多次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创建工作,确保各项保障措施到位。在经费保障方面,街道财政安排了专项创建资金,并积极争取区禁毒办的支持和社区的投入,街道已投入创建专项经费300多万元,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在场所保障方面,街道在办公场所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专门腾出4个房间(面积400平方米),用于创建工作办公、康复活动、宣传教育、心理辅导等功能场所的建设。在人员保障方面,街道着力抓好‚三支队伍‛建设,即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禁毒社工、禁毒志愿者。目前我街道已拥有14名专职禁毒工作人员、13名禁毒社工与170名禁毒志愿者。
三是完善设施,夯实基础。在创建过程中,龙城街道注重加强阵地建设,按照系统性和专业化原则,配置好办公和活动设施,大力推进 ‚两室两站两基地‛建设,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两室‛即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和康复活动室,‚两站‛即禁毒 2 社工站与心理辅导站,‚两基地‛即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和区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
(二)加强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
在创建工作中,龙城街道创新禁毒宣传工作方法,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创建氛围。
一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近两年我街道利用‚6.26‛国际禁毒日开展了以‚远离合成毒品,共建平安深圳——关爱来深建设者,防范合成毒品危害‛为主题的大型禁毒宣传活动,及中小学生禁毒漫画比赛。此外还开展了‚预防滥药,从我做起‛、‚不让毒品进我家‛、‚工厂拒毒‘零’计划‛等主题宣传活动,有效拓宽了禁毒宣传的受益面。
二是推广‚三式‛宣传模式(‚三式‛分别是:寓乐式、体验式、联动式)。寓乐式就是通过禁毒游戏、禁毒文艺活动等形式寓教于乐让市民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接受禁毒教育,去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寓乐式禁毒宣传活动150多场次;体验式就是通过开发设计毒途大冒险、禁毒‚毒‛屋等体验性质的活动,让市民在参与体验的过程中以一种更直观的方式接受禁毒教育,其中‚禁毒毒屋‛活动作为我街道首创的特色禁毒宣传模式,被省市多家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得到市、区各级领导的一致认可与好评;联动式就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形成宣传合力。先后联合了街道总工会、共青团、妇联、食安办、市监所等多部门,在大型超市、公园、广场、工业区等重点地段开展各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活动共计26场次。
三是开展常态化宣传活动。为丰富禁毒宣传内容,我街道共制作了13种禁毒宣传折页,并印制10万余册发放给社会大众,在工厂、娱乐场所、网吧等重点区域张贴禁毒宣传海报30000余份,在重点地段悬挂禁毒宣传横幅1000多条;在辖区内的各个社区设置13个固定禁毒宣传栏和13处永久性禁毒宣传标识,通过车站电子屏幕、广场电视屏、公交车站台广告牌、禁毒宣传横幅等进行常态化禁毒宣传,并利用禁毒宣传车在辖区内开展巡回禁毒宣传活动共计52场次。
(三)落实‚五字诀‛,深化戒毒康复工作
龙城街道强化戒毒康复工作措施落实,狠抓实打,努力在‚教、帮、戒、管、打‛五字诀上下功夫, 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新举措。
一是‚教‛。街道在禁毒教育工作中以在校师生、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禁毒一线工作人员为重点对象,突出现场教育、网络教育、业务教育。现场教育,我街道通过组织不同社会群体到街道综合性禁毒教育‚基地‛开展毒品警示教育活动,邀请禁毒专家、老师,以及戒毒成功人员现场说法等形式让参与人员获得现场禁毒教育,目前已接待参访的各界社会人士500余人次。网络教育,街道利用博客、微博等潮流信息传播平台发布禁毒知识、毒品危害、防毒技巧等禁毒资讯,对青少年及在校学生进行毒品预防教育,目前已发布各类禁毒资讯1000余篇次。业务教育,街道组织禁毒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定期集中培训、座谈交流、参与学习等教育形式,提高禁毒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
二是‚帮‛。街道对每名社区户籍吸毒史人员落实‚一人一档‛工作,并成立了‚五帮一‛(即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禁毒社工、戒毒康复人员家属及禁毒志愿者)的帮教小组,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心理疏导与帮扶救助服务。帮思想提升,在对帮教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方面,除了经常性接触教育之外,坚持‚四必谈‛的工作原则,即帮教对象思想波动时必谈,对工作不满意时必谈、身体有病时必谈、家庭出现变故时必谈,通过细致的教育引导,不断提升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思想和意志,防止复吸。帮就业安置,在就业扶持上,我街道根据‚分散就业、自主创业为主,公益岗位就业为辅‛的就业安置方针,扎实做好户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举办‚社区户籍戒毒康复人员结对帮扶‛招聘会,为他们打造专场招聘平台,同时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就业技能。目前,我街道已有50名戒毒康复人员通过不同的安置形式走上工作岗位,就业安置率达83%。帮困难救助,对生活确实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街道积极为他们申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组织开展针对困难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的慰问关怀活动,为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去年以来街道共组织总工会、妇联、社区对9户困难戒毒康复人员家庭进行慰问。
三是‚戒‛。街道以戒治相辅为准则,坚持‚两个强化‛。即强化强制隔离戒毒,街道辖区各派出所严把收戒关,严格按照要求,凡是符合收戒条件的一律收戒,目前我街道共有7名户籍人员正在接受强制隔离戒毒。同时街道定期组织禁毒社工入所开展戒毒辅导服务,有效提高了在所人员的戒断率;强化 5 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街道充分发挥戒毒治疗的资源优势,在区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中设立帮教室与康复活动室,为接受社区戒毒治疗人员提供康复服务,积极鼓励和动员社区吸毒人员参加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科学戒除毒瘾,目前我街道共有6人正在参加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
四是‚管‛。街道严格落实‚管防‛结合的工作方针,着力加强对重点场所的检查管理力度。组织派出所、工商等部门,严查校园周边药店的违禁药品,防止‚三品‛非法流入市场;组织出租屋综管员开展出租屋信息登记排查行动,建立重点人员信息台账,做好对涉毒重点人员的管控;组织文体服务中心、派出所对娱乐场所、网吧进行专项排除整治,净化娱乐环境。组织派出所加强对汽车总站、学校、大型商场和快递行业的监管,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管防‛专项行动,起到了良好的防范效果,构筑了一套社会面的禁毒管控网。
五是‚打‛。街道对毒品犯罪始终采取高压打击态势,深入开展‚大查控‛、‚大搜捕‛等专项打击行动,今年以来共查处涉毒案件287宗,抓获犯罪嫌疑人530人,缴获海洛因、大麻、冰毒、麻古等各类毒品共计5245.92克,取得了良好成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固化戒毒成果
一是制订戒毒康复工作十项制度。街道通过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区禁毒经验,从本街道实际出发,研究制定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职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信息登记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室管理制度》、《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谈话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尿检 6 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报告制度》、《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培训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申请社区救助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考核登记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康复活动室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并在街道、社区工作办公室与康复活动室统一上墙,进一步规范了戒毒康复工作。
二是建立‚网格化、功能化‛管理机制。街道充分考虑地理布局和行政划分等多种因素,按照规模适度原则,将社区划分为多个‚网格‛,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实行网格化、功能化管理。同时在社区成立帮教谈话、帮扶救助、信息宣传和打击管控等4个功能小组,功能网格与功能小组有机结合,以网格为单位,以功能小组为基础,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综合管理服务。
三是规范‚双八‛禁毒台帐。为了规范禁毒工作标准,统一禁毒工作要求,街道结合实际,建立以八大工作本与八大归档标准为内容的‚双八‛禁毒台帐。(八大工作本包括禁毒工作会议记录本、禁毒工作记录本、户籍历史吸毒人员名册、本新滋生吸毒人员名册、帮教记录本、尿检记录(尿检记录表)、毒品问题重点部位整治情况本、查处涉毒案件情况本等一套工作台账;八大归档标准包含了组织领导、户籍吸毒人员情况、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社区管控及帮教工作、禁毒宣传工作、禁毒文件、自愿戒毒、暂住非户籍吸毒人员等八大项内容。)禁毒工作台帐的统一规范有力促进了禁毒工作系统化建设,有效提升了禁毒工作效率。
目前,龙城街道创有 ‚无毒社区‛11个、毒品预防示范学 7 校8所;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率分别为83%;复吸率低于10%,连续三年无新增户籍吸毒史人员;有7篇戒毒成功典型案例与工作经验文章在国家、市、区等重要刊物上发表;有2个戒毒康复公益项目获中国公益电视大赛100强奖;截止目前,我街道共承接市内外各类业务学习交流10场次,在互动交流中,分享工作经验,相互学习,共同进步。虽然我街道的戒毒康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下一步,我街道将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设施,创新工作做法,不断推进我街道戒毒康复工作再上新台阶。
7.社区戒毒人员康复计划 篇七
一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机制构建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强戒人员的再社会化
对强戒人员进行一段时间的“监禁式”强制隔离戒毒, 可有效地戒除其毒瘾, 但也存在弊端, 由于长时间封闭, 强制隔离容易使强戒人员受场所内大量吸毒人员所形成的“群体亚文化意识”影响, 易形成交叉感染, 从而加重了他们反社会的不良心理及不良社会认知的形成。而采取社区矫正这种开放式戒毒机制, 就可以有效地避免出现不良问题, 进而可以有效利用亲情交流及社会交流, 发挥社会教育资源的作用, 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促使戒毒者最终能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融入社会。
2.有利于体现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社区矫正可充分体现康复治疗、权利保障和人文关怀。社区矫正使戒毒人员在不与社会隔绝的环境中进行, 可实现其顺利回归社会的目标, 发挥社会资源优势, 让社会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彻底摆脱不良的生活习惯, 顺利回归社会。
3.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 我国的毒品问题日益突出, 成为危害国人健康、破坏社会安全稳定、阻碍国家经济发展的严重问题。戒毒工作已成为国家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内容, 也是我党维持政治稳定的重中之重。通过对强戒人员社区矫正使戒毒人员由被动强戒到主动自觉远离毒品, 重新过正常人的生活,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进而实现“中国梦”。
二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适用的对象及程序
对强戒人员进行社区矫正, 必须依法进行, 依据《禁毒法》的规定:
1.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应当是具备以下条件: (1) 期限要求。必须是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达一年半以上。 (2) 考评级别。经所内综合评估各方面情况达到优秀等次。 (3) 担保条件。家庭健全, 有固定居所, 且家人有能力和条件进行担保。 (4) 社区组织健全。当地社区组织健全, 且已经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 (5) 无犯罪记录。个人无其他犯罪记录, 且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累计在3次以下的。在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 对于因病所外就医、有强烈戒毒意愿、自愿戒毒的戒毒人员、其他适用非监禁强制隔离戒毒的戒毒人员适用社区矫正。
2.法定审批程序
依据《禁毒法》有关规定, 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实行法定审批程序: (1) 确定适用对象。强戒场所对符合强戒人员社区矫正条件人员进行确定。 (2) 书面申请。强戒场所在确定了社区矫正对象后, 应向公安机关提出实行社区矫正的书面申请, 并附社区矫正对象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的综合评估报告。 (3) 审核批复。公安机关收到上述材料后,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 应在法定工作日内做出批复。 (4) 移交。公安机关做出批复后, 应及时通知矫正对象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及社区相关组织部门和个人, 并确定移交日期和地点, 同时, 强戒场所应派管理人员在规定日期将矫正对象及相关法律文书一并送达规定的地点进行交接, 交接完成后, 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应出具接收回执。
3.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
依据《禁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在社区矫正期间应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1) 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及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对矫正期间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矫正对象依法进行打击;对不服社区管理、重新吸毒的及时通知原强戒场所, 收回矫正对象, 并做出是否延长强戒期限的决定。 (2)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依法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好日常社区矫正工作, 做好对矫正对象的监督、考核、奖惩审报、评估工作。 (3) 强戒所负责做好定期回访及跟踪教育引导工作, 并向社区矫正工作者提供矫正对象相关矫正技术资源, 提出合理化建议, 定期收集整理好矫正对象的表现材料。 (4) 街道办事处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向社区提供司法社工服务, 包括心理咨询、就业培训及咨询、困难家庭社会保障等服务。 (5) 居民委员会及村委会负责协助公安及司法机关做好日常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并协助矫正对象家庭做好帮教工作。
通过一段时间的社区矫正后, 戒毒所可依据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社区矫正评估报告和建议, 结合在所期间的评估报告, 依法提请公安机关决定是否提出提前或按期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三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的实现途径
第一, 加强宣传引导, 争取社会支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是一项社会性活动, 而这项活动是一项比较新的活动, 社会各界对它不了解, 这就需要我们各地各部门做好宣传引导。要拓宽宣传方式、方法, 多利用新型媒介如官方微博、互联网等做好正面宣传。如果宣传不到位, 那么在后续开展工作中就一定会举步维艰, 最终不了了之。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全国如火如荼地开展, 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领导干部多下基层、多和群众交流“问计于民”, 将我们和老百姓之间的那层纸捅破, 只有宣传到位才会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 才会使社区矫正越做越顺。
第二, 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符合各地实际操作的指导性文件, 用其来指导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工作。法制的完善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一部法规的出台可能在当时是符合社情、国情,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就可能存在法律的滞后, 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随时洞察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第三, 做好分类管理。将吸食不同毒品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按照吸食毒品种类的分类管理教育, 针对不同的戒毒者开展不同的社区活动、技能培训。
第四, 指导人员要本着“以人为本, 人文关怀”的原则, 对于矫正对象要充满爱。要以德服人、以德管人, 在做好教育矫正的基础上争取社会上的认可, 让更多的人理解这项工作。
第五, 提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加强人才储备。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社区矫正是一项技术性的工作, 没有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工作人员就没法很好地开展工作。
第六, 对强戒人员回归社会后强化管理。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 需要对其进行强有力的动态管理及监测, 这既是巩固前期强戒成果的需要, 也是进行回归社会后续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第七, 健全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就业体系。强戒人员回归社会是否能得到基本的物质生活保障, 这是确定其能否在社会立足、顺利融入社会的稳定剂。如果长期失业, 生活无保障, 就容易对自身失去信心, 极易产生消极思想, “破罐子破摔”, 为此, 应当对戒毒人员开展广泛的职业技术教育, 提高技能素质。如通过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安排戒毒回归人员;利用社区就业服务网络, 引导戒毒回归人员到社区服务, 对公益性岗位实行财政支持;非公益岗位采取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为戒毒回归人员提供帮助, 促进其及时就业。
四结束语
8.社区戒毒人员康复计划 篇八
关键词:标签理论;越轨;戒毒;回归社会
中图分类号:D63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4-0026-01
一、标签理论
标签理论形成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六十年代开始流行起来,到七十年代它甚至成为美国社会学界研究越轨行为的占统治地位的理论。其理论根源于符号互动理论,即从符号互动论的角度探讨越轨行为,认为越轨是社会互动的产物。
标签理论是以社会学家麦勒和贝克的理论为基础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工作理论。这种理论认为许多人之所以成为“有问题的人”,是与周围环境中的社会成员对他及其行为的定义过程或标定过程密切相关的。因此,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通过一种重新定义或标定的过程来使那些原来被认为是有问题的人恢复成为“正常人”。
二、标签理论视角下关于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研究
(一)标签理论视角下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所遇到的问题。温家宝总理2005年在武汉看望戒毒人员时就曾经指出:“这些孩子吸毒了,违法了,要教育,但他们也是受害者,是病人”。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毒品的深恶痛绝常常偏离成了对吸毒者的深恶痛绝,对吸毒者的制裁只被理解为形势政策领域对违法者的打击,只见过违法的人而不见病人造成了对禁毒日主题的理解偏差,而忘记了成瘾性时人类至今都难以攻克的一种病,强制戒毒更多的应该理解为治疗而非惩戒,而怎样让吸毒者能够不再复吸,恢复健康才是戒毒的核心理念。
人们对戒毒者关注的重点往往在于他是个吸毒者,他曾经为什么吸毒,他为了吸毒都做过什么,后果是什么。而不是他已经是一个基本戒断者,需要回归社会,得到社会支持,重新开始生活。戒毒者回归社会时,周围的人会因为他过往的越轨行为——吸毒,而给他贴上“瘾君子”的标签,进而怀疑他现在的道德品质,因此对他的态度是冷漠与歧视。人不可能孤立的生活在社会中,且不说他是否能得到来自家人朋友及邻居的鼓励和支持,他们是否会对待平常人那样对待戒毒回归社会的人员,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戒毒者的正常生活以及他的情绪感受,这将决定他是否能从生理和心理上彻底戒断毒品。或者因为社会的排斥,戒毒者感到无立足之地,因而再与“狐朋狗友”之流复吸,甚至走上更严重的犯罪道路。
因此,我们要重视此类标签行为所产生的效果。将吸毒者视为社会败类,是“标签的刻板效应”。目前,大多数的戒毒工作都片面强调吸毒者的生理戒毒,即使有少数的戒毒组织在进行戒毒治疗中进行心理教育,也只停留在教育吸毒者对毒品危害的认识,而忽视对吸毒者内心自我形象的重新塑造,忽视对吸毒者内心自我标签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心理矫治。
总的来说,标签效应对戒毒者回归社会影响,一方面来自与他所处环境的各种社会关系,一方面来自于戒毒者内心对自己的定义。无论是哪一方面的,都会成为戒毒者正常的回归社会的阻碍因素。社会工作者应该充分的认识到这一点,在开展戒毒工作中剔除标签所造成的刻板印象,让吸毒者感受到社会的支持,从而为戒毒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成功的帮助戒毒者回归到社会生活中来。
(二)标签理论对戒毒者回归社会的启示。社会控制对个人行为的影响首相是通过权力的实施和法律的执行来实现的。符合价值规范的行为会受到社会的赞赏;反之,有悖于规范的行为会受到惩罚。吸毒违反法律规定,不管采取何种戒断措施,戒毒者都已经收到应有的惩罚。那么,当戒毒者真心悔过,渴望回归社会,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的愿望也是应该得到正确对待和鼓励的。社会控制按使用强制手段和非强制手段来划分可分为硬控制和软控制。政权、法律、纪律,都依赖控制力,属于硬控制范畴;软控制则依赖社会舆论、社会心理进行控制。社会风俗、道德、信仰和信念的控制属于软控制范畴。现在的社会舆论对于戒毒者及其不利,社会大众普遍认为他们是瘾君子,甚至是不择手段的罪犯。然而,大多数渴望回归社會的戒毒者并不是这样的。政府有责任使人们改变这种对戒毒者群体的刻板标签认识,以一种全新的角度认识吸毒者,接纳吸毒者。这不是挑战法律的权威,更不是对道德的质疑,这只是希望人们以一种平和的态度重新接纳那些犯错误的人。人人都有犯错的时刻,都希望有一次可以改过自新的机会,若是真心悔过,我们去接受又有何不可呢。当然,这种观念不是短时期可以被改变的,政府和社会工作者要为此付出长时间的努力,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为戒毒者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第二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5月版。
[2]高和荣.《越轨社会学》.吉林大学出版社,2007年3月第1版。
[3]陈彧.问题与启示: 标签理论视野下的戒毒工作. 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2008年第14卷第3期。
[4]夏国美.《社会学视野下的新型毒品》.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9年6月第1版。
[5]高和荣.《越轨社会学》.吉林大学出版社,2007年3月第1版第235-236页。
[6]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第3版。
[7]戴维·波普诺.《社会学》.李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王丹丹(1992年— )女,壮族,云南广南人,现为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西南边疆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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