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班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精选4篇)
1.小班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篇一
(1)无在建工程证明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致:安徽宿松经开区管理委员会: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宿松经济开发区2013年公租房、廉租房配套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江四一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中标待建工程。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4 年 7 月 23 日
(2)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致:安徽宿松经开区管理委员会: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宿松经济开发区2013年公租
房、廉租房配套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江四一近三年内承建的工程无安全、质量事故。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承诺书
致:安徽宿松经开区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全面响应宿松经济开发区2013年公租房、廉租房配套工程施工工程的施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招标答疑等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该工程如由我公司中标承包,我公司愿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承诺经招标人认可的工程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是将来施工现场的实际操作者,并常驻工程施工现场,上述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或撤离,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做出更好的调整。
2、经招标人认可的工程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会擅自更换或撤离,如有违约,愿意接受以下处理:
(1)施工中途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2%),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另选施工单位;
(2)中途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技术负责人及质检、各专业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必须经发包人书面认可;
(3)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未经招标人同意无故缺勤,每天按5000元想招标人支付违约金。由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工地代表共同对其考勤。其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项目经理出勤每月不得少于24天。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14 年 7 月 23 日
2.小班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篇二
(社会投资项目)
建设单位阅读并知晓了《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沪建管[2015]377号),现对 项目(报建编号及施工标段号:)在建设过程中,作如下承诺:
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内打勾): □ 本项目建设工期不足一年,到位资金不少于建筑工程合同价的50%,并且支付给施工企业的不少于建筑工程合同价10%的预付款。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本项目建设工期超过一年,到位资金不少于建筑工程合同价的30%,并且支付给施工企业的不少于建筑工程合同价10%的预付款。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二、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建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3.无储存承诺书 篇三
醴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我是醴陵市南桥老三氧气销售点主要负责人,现向你局郑重承诺:
1、已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本单位所处地址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表》一致,并且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范围内;
2、本单位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齐全;
4、本单位符合国家标准,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无储存氧气、乙炔、二氧化碳的装置,不另设仓库,不搞异地储存,确保零储存经营。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单位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主要负责人 :
南桥老三氧气销售点
4.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篇四
致:杞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及相关监督部门: 我是 李欣,系河南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本公司拟派的该工程项目经理 张娜、项目经理证号: 00630140、身份证号:***525,目前无在建工程。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我方自愿放弃投标和中标的全部资格,自愿接受相关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在一年内不再参与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所进行的招投标活动。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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