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乡居保政策(2篇)
1.合肥市城乡居保政策 篇一
为全面落实国家城乡居保政策,全面纵深推进我县城乡居保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相关要求,对我县城乡居保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保费征缴工作
1、目标任务:根据省市民生任务要求,全县参保任务9。3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发放人员2。2万人,新参保扩面征缴7。14万人。(具体任务数见附表一)
2、征缴方式:采取日常常态化征缴与重大节假日突击征缴,下半年912月集中征缴相结合的方法,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保费征缴。
3、考核措施:20,县城乡居保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按组织领导、资料规范、工作进展、工作措施、特色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细则见附表二)
二、养老金发放工作
根据国家城乡居保政策要求,以每月及时、足额、准确发放为目标,做好养老金发放工作,每月上旬(110号)各乡(镇)劳保所应将本乡(镇)新增领取待遇人员(60周岁)及死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上报县农保局业务股。上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齐全(新增发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存折复印件、申报表,死亡人员证明等),业务股每月15日前将本月发放明细上报省信息中心及县财政局审批。【本文首发于大学生个人简历网,请注明,谢谢!】
三、档案信息管理工作
1、参保居民纸质档案(含60周岁以上待遇发放人员纸质档案):根据管理一生、记录一生、保障一生的原则和国家城乡居保档案规范管理的要求,各乡(镇)劳保所应按年度将参保人员个人身份实际情况填报申请参保表(或待遇领取表),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分村、组整理后,上报县农保局审核归档一份,返回乡(镇)劳保所备查存档一份。205月底应将参保档案资料全面整理完归档,7月底之前将参保档案资料全面整理完归档,年底征缴扩面任务完成后应在2014年元月底之前将2014年档案资料整理完归档。
2、信息系统录入管理工作:各乡(镇)劳保所每月进行一次参保人员信息清理录入工作,将本月年满60周岁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及时转录为发放信息,死亡人员应及时终止其个人参保信息,县农保局信息中心应每月及时进行系统审核调整。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应逐步实现规范、常态化进行。
四、生存认证工作
坚持常态化认证与集中认证相结合的办法:
1、各劳保所每月应对本乡(镇)待遇领取人员进行一次生存认证,由各村村委会将本村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情况,逐户进行实地照相核查后上报乡(镇)劳保所,劳保所审核后上报县农保局业务股。对于冒领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的,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支付其养老待遇,并责令退还冒领的养老金;拒不退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除如数追回冒领的养老金外,对冒领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今年4月份集中一个月时间全面进行一次生存认证工作,通过现场摄像、按指纹、上户见面等形式,采集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信息,并存档备查。今后每年集中进行一次生存认证工作。
五、基金安全管理工作
1、统一保费入账时间。统一规定每月的25号为保费的入账时间,为确保征缴的保费基金安全,各乡(镇)劳保所应督促本乡镇保费征缴工作人员每月应将本月征缴的保费及时存入农保局指定的合作银行(乡镇是信用社,县城是农业银行)账户。2628日为乡镇劳保所到农保局核票时间,2930为农保局财务人员核票汇总时间。入账程序是:由村组干部、协管员将保费及时存入农保局指定的合作银行账户,写明所在乡(镇)、村,经办人姓名,同时将存款底单、参保人员花名册、专用票据存根一并提交到劳保所,每月底与财政所核对一次专用票据。
2、规范票据管理。开展城乡居保扩面征缴收费工作,必须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收据或打白条。收款收据由乡镇财政所指定人员到县财政局领取,然后由乡镇劳保所人员到财政所领取,再由村组干部、协管员到乡镇劳保所领取,每个环节必须有领取手续,每使用完一本票据应及时核销。所领票据遗失的,由领票人负全责,按照财政部门票据管理办法处理。
3、财务审核票据。对乡镇劳保所交来的票据农保局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主要审核是否填写规范、缴款人姓名是否清楚正确、缴款金额是否与进账相符、是否在规定时间进账,及时做好统计汇总工作,做到参保登记表、花名册、票据和实际相符。
六、宣传工作
要继续采取多种贴近城乡居民喜闻乐见的有效形式立体式宣传城乡居保政策,各乡镇要以《若干意见》振兴赣南发展为契机,结合“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组织乡村组三级干部,分片包干,携带专门的宣传单,地毯式深入居民家中宣讲政策,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讲解城乡居保的政策和好处。通过和群众算明白账、面对面耐心细致地交流,参保范围、资金筹集、参保登记、账户管理、保险衔接等政策,切实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使群众真正弄明白为什么要参保、参保有哪些好处、怎么缴费、标准是多少,真正知道参加城乡居保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出的又一项伟大的惠民工程,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提高群众的参保意识,促进全覆盖。
2.合肥市城乡居保政策 篇二
按照皖城乡居保[2012]1号文件要求,我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培训、续保缴费等工作计划,组织了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政策、业务宣传和培训活动,汇总分析各项基础数据,开展各种形式的讨论会、调研会,为全面推进城乡居保这一民生工程做了充分的准备。
一、基本情况
我市濉溪县为先期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试点县,其他三区(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为2012年城乡居保全面铺开时的非试点区(县)。截止目前为止,我市共为12.7万名符合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人员发放了养老金,累计发放1.55亿元,发放率达100%;16-59周岁参保缴费35.7万人,累计收取保费5857.2万人。
二、主要做法
(一)试点实施县的主要做法。
1.以保发放促参保
濉溪县作为我市先期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唯一试点县,起到了先行者和探路人的作用,为全市今年城乡居保的全覆盖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1-3月份新增参保31331人、养老金发放人数127000人,合计158331人,参保率22.2%,3月份,发放养老金715.4万元,保证了100%的发放率。在开展“巩固新成果,迎接全覆盖”活动中,各级领导及时召开调度会,通报进展情况,深入各区农保中心、乡镇社保所进行现场调研,与镇、村干部、群众代表进行坐谈,对政策宣传、参保缴费和养老金发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确保参保、续保、待遇发放工作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2.以大宣传促续保
强化宣传工作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我市把宣传工作贯穿城乡居保的始终,通过媒体、网站进行政策宣传,对城乡居保政策、居民受益典型事例、工作动态等进行专题报道。一是利用地区广播电视台的本地效应,在电视台、广播电视台开通百日行动专栏,专题报道百日行动工作进展,并在市电视台播放有关城乡居保政策的滚动字幕;二是在主城区、街道和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悬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工作咨询等活动;三是深入乡镇及集贸市场、村民活动中心等城乡居民朋友相对集中地方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四是抓住春节农民工返乡这一时机,发放《致农民工兄弟们的一封信》,并结合农民工专题招聘会的开展,进行城乡居保的宣传活动等,扩大宣传效果。在宣传活动进行期间,制作悬挂宣传横幅150余幅,张贴宣传标语近千张,开展宣传咨询活动15场次,设立宣传咨询台20余个,发放《致城乡居民朋友们的一封信》、《政策问答》、《明白纸》等宣传资料
近20万份,起到了良好社会宣传效应。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式为载体,用通俗易懂的宣传单、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千方百计调动广大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同时继续抓好“以发促缴”宣传方式,激发尚未领取基础养老金老人的子女参保热情,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3.以大培训促效率
优化经办管理流程,提高服务能力。经办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城乡居保工作的成败。濉溪县作为我市人口大户,基层经办机构克服了经办区域大、经办力量不足等困难,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也积累了一些经办经验:一是对于达到养老金领取条件的人员采取预先申报,然后责成乡镇在规定时限内逐人通知,按时办理领取手续,防止错发漏发待遇;二是养老金一定要打入专用存折,协调金融部门在待遇领取高峰开设专用现金提取窗口,同时进行待遇发放跟踪调查,确保养老金发放到位;三是完善了经办机构软硬件建设,补充了人员编制,确保了城乡居保“有钱、有人、有地方办事”。
四、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加强了对县、乡镇经办人员的政策培训和技术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文件资料等形式,督促经办人员加强学习,认真领会、熟练掌握城乡居保相关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4.以重核查,保基金安全
首先,加大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认证力度。采取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乡镇,进村入户,实地随即抽查,坚决杜绝死亡人员待遇被冒领,及时做好死亡的人员的核实确认,及时申报,做到不错不漏,确保基金安全。其次,对于重复领取待遇人员,及时清退,截止4月上旬,我市共清退193名重复领取待遇人员,追缴资金14.5万元。
(二)积极谋划非试点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1.列入民生工程,成立领导小组。
2.出台了相关政策
三区作为我市后续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他非试点地区,为尽快实施我市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年初市人社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研工作,为制定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奠定了坚实基础,市政府于2012年2月25日第七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淮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淮政【2012】12号),同时,起草了《淮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3.进行了任务分解,并同相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 根据各区县实际情况及前期人口摸底数据的工作,明确了年底前濉溪县、相山区、烈山区、杜集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8.2万人、8.3万人、7.1万人、7.6万人,完成参保登记、符合发放条件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100%发放率的目标。基于此,同相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努力实现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总体目标。
4.成立经办机构,配备工作人员
加大政府投资力度,确保人员经费落到处。为落实好机构、人员、场地等基础工作,搭建区级服务平台,完善区级经办机构服务功能。市政府下文落实人员编制,区政府划拨专项资金数十万元用于人社服务大厅改造,增设办公场地及档案室等工作。
5.基础性的工作
各区结合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核准人口信息,在前期开展人口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基础上,加大计生、统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通过查看有关部门报表和信息库、上门入户调查以及对于已经获得的原始数据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数据较验,进一步摸查人员基础信息,确保获得的辖区内城乡居民人口数、年龄结构等基本信息的准确性。
6.启动前的发动、宣传、培训工作
在主城区的主要街道和农村主干道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单、在城乡人流聚集区进行政策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并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和市县各大媒体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组织宣传活动。尤其是对60岁以上群众和适龄参保缴费群众分别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努力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存在不足。在试点工作期间,通过讨论、走访、调查,也发现了在百日行动中暴漏出来一些问题:
1.村协办员多为兼职人员,素质和工作积极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2.联网办公问题。县区及乡镇已经接入办公专网,但是村级经办单位没有联网,且存在人手不足经办经费紧张等客观条件限制了信息系统应用性能的发挥,办理参保人员信息的数据质量不高,缺乏专业的系统管理和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场地不足、办公环境受限。
四、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对于试点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促进继续缴费。始终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宣传提高城乡居民对养老保险政策的理解的认识,从而提高城乡居民参保和续缴保费的积极性。
(二)对于非试点区县,加大宣传力度和范围,加快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建设。通过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使各级经办人员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工作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服务能力。
(三)建议:
1.划拨一定财政资金对于工作业绩突出的村、乡镇经办人员进行奖励,加大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投入,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办公环境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
2.省里统一开发全省通用软件,并将城乡居保网络并入金保网,统一开放,提高效
淮北市养老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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