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个人代理流程

2024-11-28

社保个人代理流程(共8篇)(共8篇)

1.社保个人代理流程 篇一

个人社保补缴流程手续

一、所要补交的信息:

1、身份证号码;

2、姓名;

3、有社保卡的需要社保卡的电脑号;

4、需要补交的时间段;

5、时间为当天成功补交(每月1-15号)。

二、办理社保卡:

1、办理社保卡用的相片回执单,在打清单时,交付我工作人员;

2、由办理本人取卡,社保局受理费用20元;

3、由我处带取卡,本处将收取费用50元;

4、时间为一个月。

三、收费流程:

1、扣款成功后,由本处人员,与您一起到社保局打印社保清单;

2、双方共同对致社保清单产生的费用;

3、个人+公司+滞纳金+手续费;补交人员按照上述办理流程进行,即可顺利办理社保补交。提醒办理社保补缴的人员,一定要仔细阅读补缴政策上的说明,带齐证件,除了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个人代理流程 篇二

2013年,深圳市社保局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工作思路,采取四项工作措施,深入居民社会养老、生育、医疗、失业保险各项工作。一是提供企业比例,增加养老金,做好养老金发放工作,确保顺利、及时发放,;二是妥善处理参各项医疗生育报销待遇,提供享受待遇,完成待遇核发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完成清理核查和补发工作(如按揭购房、生育报销);三是社会养老、医疗、生育保险信息系统数据清理上线工作,确保系统运行顺利;四是及时做好各项保险享受待遇政策调整宣传工作。

2013年开始外地人选择在深圳买房,社保是首要条件(官方信息):

自从限购令出来后,深圳、广州、佛山、北京等地区都纷纷要求外地人要求购买最近一年以上社保,而且不能断,不能补交,申请的过程中也要在参保,才可以申请买房。

非深户的女性,怀孕了,在深圳生高额费用是他们的压力,有深圳社保可减压(最新):

生活或者工作在深圳,怀孕了,只要有深圳社保,而且有社保卡,当月参保次月1号开始可以去深圳医院报销,报销比例基本全免,简单只需要有买住院医疗。

外地小孩,今明年入学了,想申请学位,大人一方有社保(有社保小孩才可入好学校):

已经在深圳工作生活了很多年,小孩大了,今明年需要在深圳读书,好学校,都要求大人一方有社保,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以上参保记录。补交也不了才可以申请。

2013年深圳(骏伯)个人社保办理流程,详情可到本司了解:

A1、本月18号之前(左右)本人签定《社保及劳动事务代理协议书》;A2、委托代理个人及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

A3、缴纳相关费用(社保费、服务费„„);

A4、我公司向社保局申报增减员及办理相关事务;(每月22-29号在网上查询参保记录)

A5、后期由骏伯公司客服人员专门人士跟进(客服一对一跟进)。参保资料另告知„„

(骏伯)人力资源社保办理公司简介-全称: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骏伯公司成立于2003年,总部在广州,深圳、北京、中山、上海、茂名、佛山、阳江等城市都已开始开立分公司,是中国国内有知名度的人力资源、中国100强劳务派遣品牌公司之一,是社保代理行业的老品牌公司。

欢迎公司、个人(非深户、深户)来电咨询办理深圳社保,十年社保代理公司骏伯解决您(买房、养老、生育报销等方面)的需求,值得您信赖!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唯一一家中国100强劳务派遣

机构

联系人:王超龙(深圳人事外包经理)

TEL电话:***(24H服务)办公QQ:747349767

传真或座机:0755-83983606转8007(来电请注明找王超龙经理)办公邮箱:747349767@qq.com

地址:深圳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大厦A栋2203号(市社保局隔壁)

2013年3月至2013年12月深圳社会保险购买情况明细表(按1600基

数)

(1)非深圳户口住院医疗保险:(另加残保金18.38元一个月)

(2)非深圳户口综合医疗保险:(另加残保金18.38元一个月)

3.保安员社保事务代理协议 篇三

甲方:安庆市保安公司分公司

乙方:安庆市利民劳务派遣服务中心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和诚信的原则,并依照市保安公司与分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书》精神,就保安员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 年。自2011年7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甲方责任

一、按有关规定每月20日前向乙方提供保安员事务代理增、减员函,并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相关资料。

二、每月15日前依据乙方提供的《社会保险收费表》,支付单位和个人(代扣)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以便乙方及时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费用。

三、按月按事务代理人数支付。乙方社会保障事务代理费元/人.月。

四、按照保安员日常管理的实际情况,及时配合乙方办理保安员社会保险相关险种的申报,并根据市社保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加盖公司印章等事务。保安员一旦发生因工负伤应在48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将按规定办理工伤认定申报等事务,甲方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因工伤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相关费用,并处理工伤一切事务和善后工作。

第三条、乙方责任

一、按甲方提供的保安员社会保险事务代理增、减员函,办理保安员“五险”(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具体事务,其缴费基数和费率按省、市相关规定办理,并将《社会保险收费表》于当月5日前送达甲方。

二、依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障相关规定,按照甲方的函告及时办理保安员社会保险相关险种的申报具体事务;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应享受的社会保险相关待遇。

三、配合甲方对代理事务的保安员进行劳动保障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四条、乙方在为甲方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业务过程中仅对事务工作负责,凡涉及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的,甲方应逐人逐项书面委托乙方办理,并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争议或责任,乙方不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第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六条、本协议履行期间,国家、省、市有新规定应从其新规定。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依据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4.社保卡激活流程 篇四

参保人在领取到社会保障卡需要在半年内办理激活,否则原医疗保险卡将限制使用。以下大家保为你提供激活社保卡的方法。

一、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医疗保险账户将恢复正常。

二、在医保定点医院使用社保卡直接启用社保功能。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使用社保卡时,只需正常办理门诊或住院挂号登记业务,即可直接启用社保功能。

三、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时,插入原医保卡,再按要求插入社保卡后,即可启用社保卡。社保卡激活期限有多久?

5.社保办理流程 篇五

[2011-2-22 13:05:00]

附件一:

养老保险业务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办理人员增加、减少业务时间:每月16—25日,需提供以下材 1.填写《昆明地区职工个人养老保险金增减情况变动表》一式两份; 2.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签章的《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 3.已经参加过养老保险的,需要按照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4.省外转移需待转移手续完整后再增加。

二、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时间:每月1-10号,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单位接收的:养老保险手册2008年以前参保的,2008年以后参保人员没有手册),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新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编号,省内的要明确具体单位名称和具体接收地社保机构名称。

2.没有单位接收自谋职业的:养老保险手册、户口册、身份证、失业证或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省内转移的要明确具体接收地社保机构名称。

3.转移省外的职工,先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待对方社保机构提供同意接收的函后再办理资金转移等相关手续。

三、办理退休审核时间及材料 1.已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退休的,于每月16-25日来办理减少,并填写《云南省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批表》一式三份,同时进行档案审核,于次月1-10日办理待遇计算。

2.材料:养老保险手册、职工个人档案、《云南省参保人员退休登记表》、《云南省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批表》、有独生子女证的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三份、独生子证相关信息不符的请提前到发证机关进行校验。

四、参保人员在职死亡、出国定居支付个人缴费时间:每月1—10日 1.请单位在《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审批表》(一式三份)中签署单位意见、本人或家属意见,印章完整。

2.办理在职死亡请提供身份证、死亡证、火化证、户口注销正;办理出国定居提供身份证、出国定居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五、困难欠费企业因职工退休,转移需要办理零星补缴手续时间:每月25日到月底。

六、办理单位基本信息变更时间:每月1—25日 未来保障参保单位各项业务工作不受影响,单位更换经办人员时,请提前来办理变更手续,并填写《昆明市参统企业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避免影响工作。

七、办理单位结算注销手续时间:每月25日到次月10日。

单位须提供关于单位关、停、并、转及注销的文件,妥善安臵在职职工以及离退休人员后填写结算表,结算所有欠费后再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注意:1.以上所有表格凡需经办人、审核人、单位签章的都务必印章完善。2.以上业务办理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附件二:

医疗保险业务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仅集团本部机关适用)

一、办理人员增加、减少业务时间及办理单位信息变更须知:

(一)办理时间:每月8—15日;

(一)提供打印的《盘龙区医疗保险中心参统企业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表》(纸质的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

(二)办理人员增减变动所需资料:(单位人员增减每月只能核定一次)

1、人员增加(新招及调入人员):须提供经劳动行政部门鉴证或登记备案的劳动合同或花名册(复印件即可)。新参加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须在医疗保险数据采集软件中录入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并打印参保人员基本情况表(软件中的表二),同时将新增人员基本信息(文本信息)备份在U盘上一起报送。

2.已经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需要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和报盘,但须在《增减表》上填写清楚社会保障卡号。

3、人员减少(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须提供《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4、调出:须提供调函或调令。

5、须提供除名的正式文件。

6、死亡:须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或派出所出具的销户证明。

(三)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须提供社保部门审核过的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四)单位关闭、注销或参保人员减为零:须提供单位注销医疗保险关系的申请、地税关系注销证明、《云南省社会保险费通用缴款书》、《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关闭或注销文件批复;办理时须缴清所有医疗保险费。

(五)办理单位信息变更所需资料:

1、单位名称变更:须提供变更申请、新更换的工商《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申请书》。

2、单位地税机构变更:须提供变更申请、新更换的《地税登记证》副本,《云南省社会保险费通用缴款书》复印件。

3、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须提供变更申请、新更换的营业执照。

4、单位联系电话变更须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变更。

(六)办理医保专管员证:

1、申办专管员:提供申办申请、《专管员办证登记审批表》。

2、变更专管员:提供变更申请、《专管员办证登记审批表》、原专管员证。

3、遗失补办专管员证:提供补办申请、《专管员办证登记审批表》。

二、办理“特殊疾病”、“特殊慢性病”业务须知

(一)新办

1、办理时间:每周一。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特殊疾病”、“特殊慢性病”审批申报表;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审批表;

4、医院病情证明原件;

5、既往二年内有关的病历资料及检查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3张半寸免冠照片。

(二)增加病种

1、办理时间:每周一。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特殊疾病、“特殊慢性病”就诊证变动登记表;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审批表;

4、医院病情证明原件;

5、与新增病种有关的病历资料及检查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张半寸免冠照片;

7、原就诊证复印件(领取新就诊证时交回原就诊证)。

三、办理长期驻外及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须知

(一)对异地安臵的住院患者的要求:在入院三日内电话告知单位,再由单位经办人报审核监督科。内容包括:姓名、单位、所在医院名称及电话号码、入院诊断。

(二)异地安臵参保人员“两特病”患者的门诊医疗:

1、由单位经办人填报《长期驻外及异地安臵参保患者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核报资料明细表》、《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含异地安臵、门诊报救)报销登记表》及患者的发票原件、处方原件或复印件、就诊证复印件等有效的单位据,在每月的15-20日(公休日顺延)交医保中心审核监督科,并于次月15-16日到医保中心财务科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2、每年十二月份出院的异地安臵患者的医疗费用及相关的审核结算资料,必须在次年的三月份以前由单位经办人交送医保中心审核监督科审校,逾期医保中心不再受理。

3、异地安臵参保人员“两特”疾病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经办人填报《长期驻外及异地安臵参保患者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核报资料明细表》、《两特报销登记表》及患者的发票原件、处方原件或复印件、就诊复印件等有效的单据,在6月15日—20日;11月15日—20日交医保中心结算。并于次月15-16日到医保中心财务科办理有关财务手续。超过时间,将不给予办理。

4、参保单位经办人在办理领款手续时需开据具有法律效力的收款收据,医保中心财务科收到收款收据后将报销款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第一次办理领款手续时需提供写有单位名称、单位医保代码、单位开户银行及贴的纸质证明并加盖公章。

(三)根据医保中心的报送要求(时间关注医保中心窗口),每年须对长期驻外和异地安臵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进行管理,参保单位要统一填写《长期驻外和异地安臵参保人员资格认证表》纸质及电子文档报医保中心核对备案,此表作为当年长期驻外和异地安臵人员个人帐户清退的最终名单。

(四)清退异地安臵人员个人帐户时间:每年6月12-22日。

四、办理参统企业办理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养老金增资核定业务报送资料:

(一)办理时间:每年的3-7月份每月增减业务核定期间。

(二)基数调整当月有人员增减变动的,先调整缴费基数后再办理人员增减变动。

(三)在办理缴费基数和养老金增资调整时,调整当月须提前到医保中心拷贝单位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文本信息(五人以下可不用考盘,直接在《人员增减变动表》上填写,增减表上变更原因填写“调整缴费基数或调整养老金”。

(四)办理在职人员缴费基数调整须提供:

1单位上《劳动情况表》报表(此表须经统计部门审核盖章,调整后缴费基数总额与《劳动情况》统计报表有出入的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2、《承诺书》;

3、职工本人签字的《工资明细表》。

(五)办理退休人员养老金增资调整须提供:

1、《昆明市退休人员医保划帐基数调整情况表(表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人员)》;

2、《昆明市退休人员医保划帐基数调整情况表(表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前退休人员)》或退休人员养老金拨付表;

3、调整后的养老金总额须与退休人员医保划帐基数调整情况表或养老金拨付表上的养老金总额基本稳合,若有不相符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六)在申报基数调整时,须提供打印的《××区参统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养老金调整表》一式两份,打印修改后的缴费基数文本名单及缴费基数文本信息电子文档。

五、办理社会保障IC卡(医保卡)(一)新办理

将相应资料(人员增减表、合同或劳动鉴证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数据采集表二)报送窗口后,窗口将返一张蓝色的“××区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承诺件通知书”。拿到此单后2个月或40天以上可拿到卡。

(二)、医保卡遗失补办

提供的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部门公章)1份。由盘龙医保中心提供一张交费单据,经办人交费后(补卡人自己承担此费用),带上此交费的单据交医保中心窗口,窗口收件后会给出一张20个工作日后取卡的单据,到时去取即可。附件三:

工伤保险业务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单位首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5.工资明细表;

6.参保职工劳动合同或临时用工协议和身份证复印件; 7.《昆明市参统企业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表一)》、《昆明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情况表(表一附一)》(电子版)和《昆明地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核定表(表四)》

二、社会保险局按月办理增减业务,每月根据参保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单位缴费费率核定月应缴数额。

三、发生工伤后如何申报工伤以及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需要提供的材料 1.发生工伤后如何申报工伤? ??(1)首先及时送职工到定点医院抢救、治疗;(2)到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3)待社保局进行确认。2.工伤待遇支付。

(1)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通知书》;(2)单位申报缴纳的《云南省社会保险费通用缴款书》(指工伤保险)复印件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门诊治疗的门诊病历、门诊用药双处方其中一联、医疗费收据原件、诊断证明;住院治疗的用药及治疗收费明细表、医疗费收据原件、医疗终结证明(出院证明);

(4)达到伤残等级为1—10级的工伤职工,需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因工伤残等级鉴定结论的通知》;

(5)工亡职工待遇支付需提供《死亡证明书》;

(6)有供养亲属的需提供工亡职工档案及有关证明材料;

(7)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8)《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金授权委托书》。

单位持以上相关材料,经工伤保险处审核后填写相关审批表并加盖公章。附件四:

生育保险业务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生育保险费由社保局按月办理增减业务,每月根据参保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9%进行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参统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发生生育或流产等情况的,须在半年内道社保经办机构的生育处进行生育保险待遇的审核,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填写《昆明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统筹费用结算表(表二)》并加盖公章; 2.准生证、出生证、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需证明属于顺产、难产、刨宫产等情况的诊断说明或出院证明;流产的需出示病历本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机构的诊断说明及休假说明原件)、发票原件;

4.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证,需提供父、母双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参保女职工须到依照国家规定合法成立的医疗机构就诊; 2.凡属生育保险的统筹项目不允许用医保卡支付;

3.医疗机构的诊断说明、出院说明、发票均需医疗机构盖章确认。附件五:

失业保险业务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根据集团各单位在办理失业保险业务过程中的实际,制定本规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失业保险费核定征缴按属地化管理,并且缴费按照“按月申报,当月核定,次月征收”的原则进行征缴。

一、参保单位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变动、申报业务,办理日期按各单位所在就业局规定执行。

二、单位基础信息登记

新成立单位、成建制转入的单位,在首次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时,应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30日以内到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基础信息登记。

(一)新增单位基础信息登记。

新参保单位登记时须填写《昆明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基础信息表》,并提供以下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批准成立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副本)复印件;

2.地方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失业保险费核定申请承诺书》。

(二)单位基础信息变更登记。

参保单位发生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银行账号、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以及经办机构规定的失业保险登记事项变化时,应及时向所属经办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办理单位基础信息变更登记。在办理时,参保单位正确填写《昆明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基本情况变更申请表》并提供发生变化的文件和相关材料。

(三)单位基础信息合并、分立登记。

参保单位发生合并、兼并、分立时,应办理单位基础信息合并分立。参保单位合并分立前,被合并或被分立的单位应足额缴清原单位欠缴的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应正确填写《昆明市失业保险单位合并、分立情况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合并、兼并、分立的相关文件材料; 2.涉及合并、兼并、分立单位的营业执照;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需合并、兼并、分立单位人员名册;

5.原单位在地方税务局缴纳当月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四)单位基础信息注销登记。

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营业执照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吊销时,参保单位应缴清应缴失业保险费并及时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单位参保注销登记。办理时参保单位正确填写《昆明市失业保险单位注销情况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营业执照被工商部门管理部门注销、吊销的文件和材料;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职工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手册》;

4、单位注销书面申请。

三、个人基础信息登记

(一)新增参加失业保险人员登记。

参保单位新增就业人员(新增就业人员为从未参加失业保险且未纳入信息系统的就业人员)的,参保单位应及时到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新增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办理时正确填写《昆明市失业保险费核定业务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基本信息表》(电子报盘、纸质文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劳动合同鉴证名册、调动手续表等(复印件);

(二)参保人员停保登记(暂停缴费登记)。

参保人员发生辞职、辞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参军、升入全日制学校、劳改劳教、在职人员失踪、停薪留职等情况时,原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停保登记。办理时正确填写《昆明市失业保险费核定业务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应征入伍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入学通知书,被劳改劳教证明、法院开具的人员失踪等相关材料和证明;

2.《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情况表》 3.《昆明市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个人缴费工资情况表》 4.《单位职工失业申请登记证明书》 5.《昆明市失业保险手册》

6.职工人事档案。档案内应具备以下材料:①就业录用备案手续如(招工登记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等);②劳动合同书(实行全员合同制后,每个职工均应有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除外);③单位与个人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件;④其他应进入个人档案的材料(可作为附件);⑤牛皮纸档案袋(每人一份)。

注:以上表格用碳素笔填写后加盖公章。

(三)参保人员终止缴费登记。

参保人员发生退休、死亡、出国定居、录用为编制内公务员(聘用制公务员除外)等情况时,原单位应及时到参保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终止缴费登记。办理时参保单位正确填写《昆明市失业保险费核定业务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离(退)休审批表、死亡证明、出国定居证明、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材料。(复印件)

(四)暂停缴费人员续保登记。

失业人员再就业时应继续参加失业保险,其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失业保险续保登记,如果为该人员办理停保的失业保险部门不属于单位所在地时,参保单位应首先到其办理停保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停保缴费人员转移登记后方可办理此项登记,办理时认真填写《昆明市失业保险费核定业务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新签订的职工劳动合同鉴证名册、调动手续表等(复印件); 2.《昆明市失业保险手册》;

四、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一)参保人员转移。

参保人员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要转移到其他地州、县(市)区参保的,调入单位应及时到转出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转移并提供相关转移材料。

转出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出具《昆明市失业保险个人关系转移函》及回执给调入单位,单位将《昆明市失业保险个人关系转移函》及回执送至转入经办机构,转入经办机构将回执确认盖章后返给转出经办机构存档。

(二)失业人员转移。

原停保缴费经办机构与再就业经办机构不一致时,再就业单位应及时到原停保缴费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人员转移并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2.提档函和介绍信。3.《昆明市失业保险手册》。

原停保缴费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出具《昆明市失业保险个人关系转移函》及回执给再就业单位,再就业单位将《昆明市失业保险个人关系转移函》及回执送至再就业单位所属经办机构,再就业单位所属经办机构将回执确认盖章后返给原停保缴费经办机构存档。

五、缴费工资核定 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发生变动时,参保单位应及时在失业保险核定业务办理期内办理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变动申报。参保单位正确、完整填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纸质文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变更基数申请、职工工资发放名册等有关资料,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进行单位缴费工资核定。对不符合规定申报的,由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6.社保工伤报销流程 篇六

一、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二、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

2、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3、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4、工伤待遇审批表。

5、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7.社保业务流程 篇七

养老保险

一、每月1-3日上交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填表说明如下:

1.缴费人全程:填写公司名称;

2.社会保险登记号码:填写社保登记证上的号码;

3.单位费率:20%,个人费率8%;

4.报告期初实际缴费人数、报告期增加缴费人数、报告期减少缴费人数、报告期末实际缴费人数,以上按实际情况填写;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人数*缴费基数;

5.报告期应缴金额:缴费基数*28%,单位应缴金额:缴费基数*20%,个人应缴金额:缴费基数*8%;

6.经办人:填写社保专管员姓名;缴费人:扣单位公章。

二、每月11-20日办理养老保险调入调出手续:

1.准备养老保险增减变化表;

2.新参保人员参保形式共分两种:a.干部身份:指大专及以上文凭毕业人员,且报道证在有效期内的;b.工人身份:指大专以下文凭及报到证过期人员;

3.新参保人员准备资料:a.干部身份:身份证复印件三张,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张,劳动合同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6张,b.工人身份:身份证复印件三张,招工备案表一份,劳动合同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6张

4.调入人员准备资料:a.市内调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三份,市内职工流动登记表四份,步骤如下:调出单位扣章—调入单位扣章—调入社保机构扣章—调入社保机构所属人力资源扣章—调出单位办理社保调出手续(需要有养老保险结算单和卡片,养老保险所扣章;养老保险本需要核定并扣章),—调出单位市到自己所属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加盖职工流动登记表上主管部门的章—将所有手续拿回调入单位—调入单位到自己所属社保机构办理调入。b.市外调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一份,步骤如下:由调出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调入单位根据缴费证明上的信息到本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开具养老保险接收函—发往调出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待调入单位所属社保机构收到调出人员账户款后方可办理社保的调入。

5.调出人员准备资料:解除劳动合同三份,劳动合同一份,按照4手续进行办理。

失业保险

一、每月1-3日上交失业保险申报表,填表说明如养老保险填表说明,另还需

提交电子版参加失业人员信息。

1.准备失业保险增减变化表。

二、每月11-20日办理失业保险调入调出手续:

1.失业保险调入调出手续;a.调入:准备参加失业保险人员的用工备案表或是报到证的复印件;b.调出:准备调出人员的解除劳动合同复印件。工伤保险

一、每月1-3日上交工伤保险申报表,填表说明如养老保险填表说明。

1.准备工伤保险增减变化表。

二、每月11-20日办理工伤保险调入调出手续:

1.工伤保险调入调出手续;a.调入:准备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的用工备案表或是报到证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b.调出:准备调出人员的解除劳动合同复印件。

医疗保险

一、每月1-20日办理医疗保险的调入调出手续,准备医疗保险增减变化表,a.新参加医疗保险的准备资料:用工备案表或是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

b.医疗保险调入的准备资料:养老保险转移申请表,养老保险手册,市内职工流动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8.购买社保流程 篇八

一、先去地税领表

1、先去地税局填(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一式两份,带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地税人员会在地税证打一个社保号;再领一式三份的《ETS协议》、《参保员工花名册》按参保人员要求填写

二、去基本户开户银行签订扣款协议

2、拿着《ETS协议》到银行签约扣款协议,带地税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代码证副 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全部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财务章,签好之后一份给银行,一份给税局,一份自己留。

三、去劳动局备案

1、准备好买社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本市的暂住证复印件(或者办理暂住证回执单)和小一寸彩照

2、在地税局网上下载《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填好打印一式两份填好给劳动局;

3、《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电子表》拷进U盘给劳动局的人看,并打印《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简化表》一式三份,及填好打印《参保员工花名册》一式三份,在相应的备注给购买社保的人员签名。

注意资料:去劳动局的时候带上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地税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

四、地税局

1、拿着劳动局已经盖好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简化表》《参保员工花名册》与银行签订的《ETS协议》去地税局给专管员看并核定社保险种。

五、社保局

1、在网上申报第一个月的社保。

六、社保局

1、代税局通知去区部所属社保局领取社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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