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澳门科技大学

2024-09-26

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澳门科技大学(8篇)

1.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澳门科技大学 篇一

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为规范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简称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工作,更好地激励学生开拓进取、奋发成才,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特制定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学校每年按一定比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本校或外校免试攻读硕士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具体分为:攻读本校或外校硕士学位、专项攻读本校硕士学位(其中包括“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和“专长人才”三种)、直接攻读本校或外校博士学位三类。

申请各类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学生要满足下面的基本条件,同时还要满足各学院提出的具体要求。各学院的具体要求由各学院公布。

一、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满足以下要求:(1)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的学生);(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3)品行表现优良,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2.已经取得的学分满足所学专业培养计划正常学制规定的要求,已修的必修课和专业基础及专业选修课程(统称为限选课,下同)成绩合格且不得有因不及格出现的补考或重修记录,全校性任选课程不及格门次不得超过1门次;

3.课程成绩(指必修课和限选课的成绩,下同)专业排名入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40%;外语水平满足所在学院确定的具体要求; 4.专业综合排名前50%;

5.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必须经过原定向培养单位的批准。

6.对于在我校学习满两年及以上后参加国际交流项目且在国外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由学院参照以上条款的精神,考虑在我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国外学习情况确定基本条件。

二、申请专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一)申请“保留学籍任辅导员”或“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的基本条件 1.除课程成绩排名要求为前50%外,其他条件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相同。

2.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组织和表达能力,并符合学校的相关要求。

(二)申请“专长人才”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除课程成绩排名要求为前50%外,其他条件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相同。有SCI、EI检索论文或在国家级、国际级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基本条件可酌情放宽。

2.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在一类学术刊物(以校科技处认定的刊物为准)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或在制作类或方案设计类学科竞赛中获市(部)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或申报国家创造发明专利获得批准;或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成果学分一次性获得4学分及以上。

(三)按“专长人才”直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条件 1.按培养计划的要求所修必修课成绩合格。

2.在国际级学科竞赛中取得一等奖或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成果学分一次性获得7学分及以上者。

三、申请推荐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1.必须符合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2.课程成绩进入专业排名前10%;

3.本科阶段各门课程成绩合格,按专业培养计划所修的各类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均在80分以上(含80分);

4.本科阶段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且表现突出或获得奖励或在本专业的学科竞赛中取得市部级二等及以上奖励;

5.申请外校者所申请的学校应为教育部批准设置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 6.申请者所学外语语种须符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外语语种。

四、工作流程

1.成立校、院两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免领导小组);负责推荐免试攻读本校或外校硕士学位和专项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的组织工作;推荐直接攻读本校或外校博士学位的组织工作由研究生院和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实施操作。

2.符合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研究生院和学院推免领导小组优先选拔。

3.符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学生按攻读本校或外校硕士学位、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和专长人才分类提出申请。

4.各学院根据本院的具体操作办法在满足基本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学生中分类确定初步入围人选,并在全院学生中公布。

5.各学院在确定初步入围人选后,首先将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保留学籍任辅导员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和审核意见统一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参加面试答辩人选。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对以上学生组织面试答辩,优先确认推荐资格,并在全校学生中公示。没有获得专项推荐资格若条件满足仍可继续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本校或外校硕士学位。

6.各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对每一个初选入围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特别考查学生的创新意识、科研动手能力以及在课外科技活动和学科竞赛中取得的成绩,结合基本条件和综合面试成绩择优选拔。

7.各学院按学校分配名额确定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和后备推荐学生名单,并在本院学生中公示,同时,获得攻读外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的学生联系接收学校(要有接收学校出具的正式接收函)。

8.获得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专项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必须按研究生院的规定参加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和体检,获得攻读外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的学生按接收学校要求办理。

9.各学院根据复试和体检的结果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生名单,经汇总后上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受理申诉。10.公示结束没有异议的学生即最终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11.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必须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报名要求参加网上报名,所报学校和专业必须与已经确定的录取学校、专业一致,否则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12.已经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但在其后学习过程中出现不及格或毕业设计没达到优或良的,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1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14.已经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又报考其它院校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本规定从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澳门科技大学 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结合我校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入学时招生计划与注册年限计算,下同)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我校按照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推免生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三条 推免生类型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学术型推免生名额既可用于推荐攻读学术型研究生,也可用于推荐攻读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专业学位型推免生名额仅限用于推荐攻读专业学位型研究生。

第二章 推免生工作组织领导

第四条 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监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招生办、考试中心和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第五条 各学院应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 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推免生工作的操作细则。学院自定的细则应在本学院内公布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未经教务处审核的细则无效。

第三章 推免生名额分配

第七条 全校推免生总名额由教育部每下达,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将名额分配至各学院。

第八条 学校将单列部分推免生名额,用于支持重点发展学科、交叉学科、奖励学科竞赛、“体育”特长等方面的推免。该部分单列指标的数量将在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每下达推免生名额时公布。

第九条 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的推免生名额不超过基地班规模学生数的50%,基地班规模以60人为限,不足60人的,按实际学生数计算。

第十条 学校在分配其余推免生名额时,将综合考察以下方面的因素:

1.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以及的研究生招生指标; 2.各学院上一完成学校下达推免生指标的实际情况; 3.各学院重点学科、交叉学科的数量和水平,以及本科教学质量的情况。

第十一条 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指标由国家计划单列,参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在名额分配时,由学校统筹安排,不直接下达到具体学院。第十二条 各学院推荐校外单位(以下简称外推)的人数应不低于推荐总数的35%。学院可以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本学院实际,将留校和外推的名额分配到相关专业。

第四章 推免生条件

第十三条 所有参加推免(含各种推免类型)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学院初审,在预定学制年限能正常毕业,在参加推免当年(截止为推免工作报名时)没有需要重修的课程。

2.学习勤奋、刻苦,专业基础扎实。3.外语水平优秀。

4.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第十四条 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参加学院的综合排名。综合排名成绩由学业成绩(含外校单位修习、经学院认定可转换学分之课程成绩,占80%)和考核成绩(含学业竞赛、科研成果、面试得分等,占20%)组成。即综合排名成绩=学业成绩×80%+考核成绩×20%。学业成绩排名统一采用我校学分绩点计算方法,考核成绩的组成及比例由学院制定操作细则时确定。【10+10】

学业成绩的具体要求:专业排名为前40%(基地班为前70%)。

外语水平的具体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00分,或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600分(托福网考≥90分,两年有效),或GRE成绩≥1100分(五年有效),或雅思≥6.0分(两年有效)。艺术类考生要求英语四级成绩≥425分。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的成绩证明。

第十五条 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在交流期间的成绩如在推免生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统一纳入专业排名范畴,未在推免生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不纳入专业排名范畴。各学院应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学生在外校交流所获得的成绩、学分进行合理认定,以体现学生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质而未达到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推免生条件者,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由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提出初步意见、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可以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70%,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应进行公示。

1.文科类学生,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类核心期刊发表文章1篇以上(发表时间截止推免当年8月31日,核心期刊名单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理工类学生,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以上文章于JCR 1区或JCR2区(发表时间截止推免当年8月31日)。

2.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国家级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截止推免当年8月31日)。

3.满足学校认定的国际级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团体竞赛项目至多有3名核心团队成员可获得推免生资格。该部分学生由学院依序公示,学校依序推荐。

第十七条 参加体育特长推免的学生,条件由体育教学部制定实施细则予以规定。体育教学部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总指标依序公示,学校依序推荐。

第十八条 在涉及成绩排名计算时,重修通过的成绩按60分(百分制)计算。

第五章 推免生工作要求

第十九条 推免生工作要按学校统一的工作安排、工作程序和规定时间进行。学校根据教育部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发布推荐工作安排,学院应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开展推免生工作。

第二十条 各学院推荐的推免生名单和综合排名应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未经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无效。

第二十一条 各学院的推免生名单按学术型、专业学位型排序后报送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资格。学校将审定通过的名单进行全校范围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学校推荐名单,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并组织被推荐学生履行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 推免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与监察部门监督。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应将推免生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校内申诉渠道,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凡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纪律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凡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澳门科技大学 篇三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1990年制订

1999年9月修订

2002年9月修订

2003年10月修订

一、我校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每年可以推荐一定数量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研究生部和学生工作部配合进行。

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人数按每年教育部下发文件确定的比例,落实到各院系。

三、我校各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接受各方面推荐的人数(包括本校推荐给本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能超过研究生计划招收人数的30%,接收研究生入学的专业都应留有一定数量的名额公开招考。

四、推荐工作应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的原则。推荐的名单由各院系提出,广泛听取学生意见,交教务处汇总后提交由主管校长参加的校一级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在有关会议上讨论通过,由校长签名后张榜公布。

五、被推荐的应届本科应届毕业生,应该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推荐单位要特别注意对被推荐人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在推荐标准的掌握上既要看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和一贯表现,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实际技能、创新精神、科研素质以及在业务上是否有培养前途等方面的考察。具体条件是:

(一)德育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良好,遵守国家法令、社会公德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并具有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良好素质。

2.在学业成绩相同的条件下,关心社会,积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并得到社会认可的学生,多次被授予涉及道德评价的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的学生应优先获得推荐。

3.操行不端、声誉不好或受过纪律处分者,一般不予推荐。

(二)智育方面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考查课程成绩均合格;考试课程成绩均及格,平均分数(按算术平均数计算)在80分以上;主要课程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总平均成绩在本班、本年级名列前茅。

推荐英语专业的学生必须选修过第二外语,其第二外语成绩应达70分以上;推荐经济、工商管理、信息管理类专业的学生必须选修过高等数学,其数学总平均成绩达75分以上。

2.凡在校级以上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名次或在校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

(三)体育

1.坚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2.修满体育课学分(包括第二课堂体育学分)。

3.无无故缺课现象,各学期体育课成绩均及格。

4.在同等条件下,对在高校运动会上取得名次者,或在校运动会上破记录者应予优先考虑推荐。

六、确定被推荐攻读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允许本人选择两个招生单位的学科、专业。

选择外校和其它招生单位的学生,学校为其出具相关证明和推荐信,给予积极协助。

七、本校各招生专业,对本校内部和校外其它单位推荐入学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是否进行考核以及采用何种考核方式,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学校允许采取以下方案:

(一)直接录取,即拟接收学生院系通过审阅学生所在院系的推荐意见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直接录取。

(二)考核录取,即拟接收学生院系组织以导师为主的考核小组,对被推荐的学生通过面试或其他考核方式录取。

八、经考核后,不予录取者或因学科专业招生名额限制不能录取者,接收院系应迅速将被推荐人的有关材料转到被推荐人第二志愿单位或按规定通知其所在院系或学校。

九、被推荐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应填写《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生登记表》和《报名登记表》并参加体格检查。

十、被推荐人的报名登记表中《推荐生最后一学年情况总结表》由学生本人填写,由所在院系审核盖章后交招生单位。招生单位在发出正式录取通知前,要对被推荐人最后一学期的全面情况进行认真审核,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取消录取资格的学生,其它招生单位不得再行免试录取。

十一、在录取中各院系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十二、在被推荐人入学前,如学校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一)毕业时,四年考试课程的平均成绩低于本办法所定标准;

(二)受过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

4.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澳门科技大学 篇四

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

一、接收原则

以《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文件为指导,在保证生源质量前提下,积极、主动地接收校外、校内的推免生。所接收的推免生占用推荐单位的推免生指标,并占用接收单位2013年招生计划数。

二、接收条件

(一)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二)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三)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较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四)申请人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接收程序

(一)推免生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贵州大学推荐201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下载)2份;

2、本科阶段(1—3年)成绩单1份,校外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1份。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示合格名单(公示期7天)。

(三)招生单位通知申请人参加复试,及时公布复试成绩,并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推免生的学习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推免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10月2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交推荐单位(校外推免生根据本校安排,直接邮寄到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推荐单位统一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资格。

(六)推免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者不能被录取。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必须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复试方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

(二)拟接收201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件)。

(三)接收校内推免生申请截止时间是2012年9月20日;接收校外推免生申请截止时间是2012年9月25日。

(三)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澳门科技大学 篇五

生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4〕27号)的规定,我校今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已经开始。为了保证今年推免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金林

副组长:雷振扬 常一青 李俊杰

成 员:许宪隆 杜冬云 何冬兰 金小林 姚上海 柏贵喜 彭修银 黄爱国 蓝华荣 戴甲培 戴迎峰(以姓氏笔画为序)

各学院应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的具体工作。

二、我校今年的普通推荐名额107人;定向推荐东北师范大学的名额2人。学校已根据学生人数比例及东北师范大学的要求将以上名额分配至各学院,请各学院向学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和推荐名额进行推荐排名(具体要求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推免生的条件及推荐程序按《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4〕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学院可以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但不得与学校规定相冲突,并于推荐工作启动前在各学院公布。

四、学院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综合成绩排名的具体计算方法:若无面试环节,则学生综合成绩为加权平均成绩与奖励分之和;若有面试环节,则先按加权平均成绩与奖励分之和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2.0倍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学生名单(尾数不足1的按1人计算),再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不得超过成绩部分的20%,面试成绩和加权平均成绩按各自比例计算后再与奖励分之和即为学生综合成绩。

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学研究或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重大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由本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3名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者由所在学院综合排名,并占用学院推免指标。

六、推免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推荐过程中应对申请学生进行全面考查,既注重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业务能力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查。

七、推荐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9月6日-9月9日,各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公布学院实施细则,广泛宣传,组织动员本院201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二)9月10日-9月11日,各学院接受学生的申请、审查有关材料,完成本单位受理学生的成绩与奖励分的计算和排名,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14年9月1日,且奖励加分项目须由学院初审后汇总,并填写《2015届推免生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后统一至相关单位进行复审。学院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1.5倍确定初选名单(尾数不足1的按1人计算),成绩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6。

(三)9月12日,各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特殊人才申请表报教务处,并附奖励加分项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于以特殊人才申请的学生,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需将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进行公示。

(四)9月13日-9月16日,各学院确定推免生的拟推荐人选和候补人选(不超过所分配名额的50%),且按推荐顺序排列,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并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材料包括:推免生申请表、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推免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2、附件

3、附件

4、附件5)、中南民族大学推免生备案表(见附件7)的纸质及电子档;经学院审核的成绩单、英语四六级(包括小语种)成绩单复印件;奖励加分项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9月17日-9月23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推免公示中经举报并查实为不合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从候补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9月24日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将由学校上报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推荐工作到此结束。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可按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登陆系统自主填报志愿。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南民族大学2015届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2:中南民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中南民族大学特殊人才推免生申请表 附件4:中南民族大学2015届推免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5:2015届推免生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 附件6:各项成绩计算方法及要求 附件7:中南民族大学推免生备案表

6.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澳门科技大学 篇六

生评分办法

综合测评得分细则

1.智育成绩,记作A,采用本科一至三年级全部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德育、体育须达到申请条件),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程学分积总和÷必修课程学分总和

注: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智育成绩由学院折算后参加全院统一排名。

2.加分成绩,记作B,只计最高分,不累加。

B1类:国家级“挑战杯”大赛、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智能汽车竞赛、信息安全竞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机器人大赛、ACM程序设计大赛,获最高奖加2.5分,次高奖加2分,再次高奖加1分。获上述竞赛省级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

B2类:国家级外语类竞赛、创业计划大赛、艺术类竞赛、体育类竞赛、辩论赛,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获最高奖(或称号)加2分,次高奖加1.5分,再次高奖加1分。获上述竞赛省级奖(或称号),分别加1.5分、1分、0.5分。未列出的其他奖励(称号)均不加分。接收加分证明材料截止到综合测评公示期最后一天。

7.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澳门科技大学 篇七

个人

姓名:

申请攻读学位(请打勾):

√硕士

/

博士

申请攻读专业①:

最感兴趣的研究方向:(1)

(2)

申请攻读专业②:

最感兴趣的研究方向:(1)

(2)

请用大约1500字介绍你的学术背景、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作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个人陈述应由申请人独立完成,如发现是由他人协助完成,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此页请手写或打印,可以使用背面,务请与其它申请材料一同于9月20日之前寄(或送)达我校。

各位评审老师好!

我叫**,来自**,目前就读于**。

大二时我们班上曾有一个“你眼中的**学”的讨论,有不少同学都感叹**学这样一个安静的学科“盛不下”我们年轻热烈的心,也灿烂不了我们青春悸动的梦。但我个人认为,恰恰相反,那是因为我们不了解这个学科而已。我认为这个学科是一个知识涉猎面很广、是一个很包容的学科。它并不像很多人所讲的那样狭窄,相反,正是由于它的学科工具性和研究对象的知识性,它给我们很多去探索的交叉点和去深究的前沿点。所以我一直不放松专业课程的学习,同时在课外积极阅读大量相关专业文献。除了基础课程和公共课程之外,我的主要知识结构分为三个部分:**等理论类课程;**等理论+实习类课程;**等技术应用类课程。此外,我在课下选修了很多跨专业的交叉课程,如**等,来开发自己在这个专业领域内所发现的兴趣点;同时也开展了很多小的课题研究,来实践检查自己的专业学习,如**等。

知识的学习是为了加以运用的,因此实践和科研活动非常重要。2011年暑假,我跟随本专业**老师一起写了《**》

“****”的申请,开始了自己的科研入门之旅,虽然以失败告终,但是去了解和尝试的过程也为我后来的科研工作打下了基础。2012年暑假,通过对生活中**现象的观察与反思,我和同学一起进行了**项目“**”的实地调查,并综合运用文献调研、问卷调查、建模分析以及软件处理等多种研究方法与手段,对**提出了**优化方案,锻炼了自己独立科研的能力,为研究生阶段的科研活动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2012-2013年,为了更好地累积和实践专业知识,我跟随老师参加了**基金项目“**”、**研究基金项目“**”的科研活动,通过不断地学习、讨论和修正,我自学了**和**软件以及**模型,最终完成了老师布置的任务,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从最初对科研的懵懵懂懂到一路上不断摸索,虽然有过艰难,但也使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让我的科研素养与研究能力都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如果说,最初接触科研的感受是它和阅读、旅游有共通之处:他们都是一个“发现”的过程。只不过阅读更多的是发现自己,而科研和旅游更多的是发现世界。如今,更深的感触便是:在发现自己的过程中明白“我是什么”,在发现世界的过程中明白“我可以是什么”。

倘若能够保送至贵校****系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话,我将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工作:

1.认真学习本专业知识,充分利用北大丰富的资源,在老师的指导下,系统地深化、细化、内化专业知识,把握学科历史与前沿,进一步打好坚实的专业基础。

2.广泛涉猎同族、交叉及应用学科的知识,增加自身知识的广度。同时多开展实地调研,力求多从实践中得真知,做一名不脱离实际工作的研究者。

3.认真参与专业调查和科研工作,进一步领会学术研究的正确方法,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写作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掌握以**等方式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争取在专业领域做出有一定价值的学术成果。

4.选修或自修一些**的课程,争取能够对**做更深的了解和研究。同时,我非常希望将来可以对**能有进一步的探索,以帮助人们****。

**大学****系是我理想的深造地,资深的学者专家、科学的培养模式和浓厚的学术氛围深深吸引着我。能够在这样一个学府继续深造,来实现自己的专业理想,实乃我之荣幸!所以我恳切希望贵校能给我机会!谢谢。

申请人签名:

日期:

8.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澳门科技大学 篇八

一、制定依据:

1.厦大教(2012)30号文件《关于开展推荐201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2.厦大教(2009)29号文件《厦门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二、推荐生名额:(待定,人数按2013年学校推荐生分配名额确定:校外35%,校内65%)1.土木工程09级本科生候选人数(30%)26名 2.合计推荐免试生人数 名(1)学术型研究生校内推荐人数 名(2)学术型研究生校外推荐人数 名(3)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校内推荐人数 名(4)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校外推荐人数 名

三、校内推荐各学科专业指标分配(待定,按2013年各学科招生数确定)1.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名(1)结构工程 名(2)桥梁工程 名

(3)防灾减灾工程 名

(4)岩土工程 名

2.力学一级学科: 名

四、推荐考生条件:

1.外校推免生条件按《厦门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面试研究生简章》执行。

2.本校学生前三年绩点成绩排名前30%,并且四级英语成绩≥500分(网考成绩≥80分)或六级英语成绩≥425分(网考成绩≥60分),或托福成绩≥550分(托福网考成绩≥80分),或雅思≥5.5分。

3.本校学业成绩前30%但外语成绩不符合学校推免生资格要求的考生,如果确有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可由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经院系推免生工作小组提出初步意见,并报学校推免生领导小组审批同意。

五、推荐计分排序原则: 1.总评成绩计算方法: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其中:(1)初试成绩=前三年学业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

(2)复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英语成绩(满分20分)×100%+面试成绩(满分30分)×100%

2.综合排名方法:

(1)满足推荐条件1和2的考生优先进行综合排名,排名顺序根据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校外免试生以面试成绩排序)。

(2)满足推荐条件3的考生综合排名须排在满足推荐条件1和2考生之后,排名顺序按该类考生总评成绩从高到低。

六、攻读专业录选方法:

如果各学科专业拟推免名额指标许可,则攻读专业主要以个人所填报志愿录选;如果某学科专业拟推免名额少于考生填报人数,则攻读专业根据该专业考生综合排名顺序择优录选。

七、面试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请关注网上通知)。

八、录取原则:

采用等额面试的录取办法。

九、其它说明:

免试研究生入学后,奖学金评定将根据学校政策、院系有关规定执行。

十、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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