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2024-07-24

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精选9篇)

1.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篇一

如何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产品质量决定了企业的成败,它是企业形象的内涵所在,也是顾客是否认可企业的首要因素。“质量第一”不再仅仅是口号,而是加快企业良性发展的根本举措,在市场经济竞争越来越加剧的今天,无论怎样强调质量管理的重要性都不过份。加强质量管理,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质量管理可以从下六个方面着手:

一、领导者应建立协调一致的质量管理目标。

为满足各受益者需求,最高管理者应制订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并提出要求,充分动员全员参与质量管理,激发企业上下共同完成质量目标的决心,使他们的能力得以发挥、潜力得到挖掘。通过不断扩大管理能量、拓宽管理辐射面和提升管理层次,不仅达到了质量管理的目的,也会带出一个重视质量的团队,十分有利于企业文化的建设。

二、主营者的重视是做好内部质量审核的关键。

内部质量审核,对完善质量体系和提高产品质量都具有重要的作用。要做好内部质量审核关键在于领导对内审的重视。领导质量意识,不仅表现在控制不合格产品,使之不能出厂或是出了不合格品及时采取措施,更重要的是充分利用内部质量审核体系这个重要的管理手段,促进内部体系的保持和改进。领导要认真研究如何建立内审机构,任命干部确定其职责和制定工作方针,但最重要的还是要有一个固定的管理统率者,时刻关注质量,常抓不懈,忌讳调换频繁,专职管理不稳定。

三、管理者要正确处理质量与自身的关系。

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有关规定,管理者应是领导的一名成员或几名成员,一般不能任命一名中层干部作为管理者的代表。管理者的工作重点是:建立相应组织程序,培训人员,制订计划,实施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审批报告,必要时亲临生产现场指挥,特别是在产量与质量发生冲击时,产量无疑应服从质量。管理者抓质量要全身心投入,把好各道关口,保证产品正常流通。

四、建立健全的网络体系、加速全员质量意识。

“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光靠有限的质检员来抓质量是远远不够的,要充分激发全员来齐抓共管,形成广泛网络层,从而保证每一个细小环节乃至各道关卡都严格过关。企业应制订个人与部门质量目标,制定奖惩制度,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和自我结果评价,定时业务培训,推进公开双向和各种观点交流,与专职人员上下形成一个整体,能使各个过程相互协调、配合、相互促进,有效利用自己的资源,这样一个管理网络阶层才更有效。

五、持续改进、不断创新,为质量管理提供有力依据。

持续改进可以不断与客户需求相适应,持续改进是一个企业的永恒动力。改进的核心是提高有效性和高效率的质量管理,更科学来实施质量目标、方针。对于符合逻辑、客观的数据以及测量获得的信息,也要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科学分析与研讨,得出行之有效的决策依据,逐渐增强质量管理素质。

六、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在建立内在质量体系的基础上,还要因地制宜并结合我国一系列的质量管理程序,形成完整的科学体系,全面开启质量管理途径,确定实施目标所需的过程和职责。可从七个步骤考虑:

1、建立质量目标的测量方法;

2、应用测量方式,确定当前每一过程的有效规划。

3、确定防止不合格和消除其原因的措施。

4、寻找和改进效率的机会。

5、要明确指出最佳效果,并对改进的效果测良。

6、对目标与成果进行评价。

7、评定改进活动,以确定、适宜的后续措施。

2.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篇二

一、高职课程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关概念界定

什么是质量保证呢?ISO8402-1994“质量术语”将质量保证定义为:“为使提供足够的信任, 表明实体能够满足质量要求, 而在质量体系中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实证的全部有计划和有系统的活动”。

关于“课程”的内涵, 古今中外众多学者分别从不同的研究角度赋予了“课程”不同的定义, 这里我们引用《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中对课程定义, 认为“课程是指所有学科 (教学科目) 的总和, 或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各种活动的总和。”

在对“质量保证”和“课程”概念进行了梳理的基础上, 我们认为高职课程质量保证体系是指“高职院校以保证和提高课程质量为目标, 以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为指导, 通过质量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在课程设置、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等课程实践活动中开展的设立专门化组织, 明确相关主体的职责, 提供和优化课程资源, 规范程序和过程, 实施监控与评价等一系列课程管理活动。”【1】由此可见, 高校课程质量体系是一个复杂的体系, 是一个包括从课程开发、课程实施、课程管理以及课程评价等在内的全过程的质量保证。

二、当前我国高职院校课程质量保证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 高职院校在课程质量保证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重视

一方面, 一直以来, 在我国高职院校质量保障体系中, 高等教育评估的主体是国家及相关教育管理部门, 高职院校则是被评估与监督的对象, 而不是整个课程质量保障活动的主体与基础。另一方面, 高职院校自身也存在问题。如一些高职院校缺乏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保障、自我发展等机制, 在课程质量保障活动中缺乏内在动力, 不能主动发挥主体地位, 甘于充当协助者和配合着的角色。

(二) 高职课程质量保证体系构建不能覆盖高职院校课程活动的各个环节

如上文所述, 高校课程质量体系是一个包括从课程开发、课程实施、课程管理以及课程评价等在内的全过程的质量保证。高职课程质量保证体系构建过程中必须重视各个环节的优化。但当前大学数学校都只是片面的抓其中一两个环节, 如一些高职院校关注管理制度的制订却不重视教师资源的优化与教师发展。还有的高职院校只抓校风校纪, 却不重视开发学生感兴趣的课程, 使课程质量保证出现盲区, 从而收不到理想的效果。

三、完善高职院校课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几点建议

针对当前我国高职院校课程质量保障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 积极改变传统的观念, 高职院校应重视内部自我评价

随着我国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 学校有了更多的自主管理权, 一些高职院校已经开始意识到了自身的主体地位, 但在课程质量保活动中高职院校应该进一步加强并完善自我保障体系的构建, 重视内部自我评价。教育过程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充满矛盾的过程, 高职院校要想使学校组织顺利发展, 就必须解决这些矛盾。高职院校内部必须形成一套自己的评价组织, 不仅可以及时解决随时出现的问题, 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而且可以为外部评价提供基础, 因此, 构建课程质量保证体系, 高职院校必须改变传统观念, 重视内部自我评价。

(二) 明确高职院校课程质量保证体系构建原则、方法与思路

首先, 构建高职课程质量保障体系要以全面质量管理理念为依据, 坚持全方位、全员性、过程性以及有效性的原则。其次, 构建高职课程质量保障体系要按照系统论方法进行。最后, 构建高职课程质量保障体系要按照“将高职课程质量和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理论融合起来, 从课程各个环节、各个领域的优化入手”的构建思路进行, 从而构建起覆盖课程活动的全过程、的高职课程质量保障体系,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职课程质量得以持续提升。

(三) 高职院校课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全面构建

首先, 要从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以及运行经费等方面入手要解决运行保障机制问题, 以确保高职院校课程质量保证体系构建的顺利运行。其次, 要按照制订计划、执行计划、检查以及评价这一体系运行程序来构建高职院校课程质量保证体系。最后, 高校课程质量体系是一个包括从课程开发、课程实施、课程管理以及课程评价等在内的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因此, 高职院校课程质量保证体系的构建也要从这几方面展开, 要按照高职课程的课程开发、课程实施、课程管理以及课程评价的相关指标进行课程质量体系的构建。

总之, 建立高职课程质量保障体系不仅有助于高职教育向纵深发展, 而且有利于高职教育整体办学质量的提升。基于高职课程质量保障体系构建的重要性, 我们既要看到我国高职院校质量保障体系构建所取得的进步与成绩, 也要认识到其不足, 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经验, 不断完善高职课程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

摘要:高职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课程是提升我国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的核心, 构建高职课程质量保障体系已成为近年来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从高职课程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关概念界定入手, 分析了当前我国高职院校课程质量保证体系存在的问题, 最后对完善高职院校课程质量保证体系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高职院校,课程质量保障体系,完善

参考文献

[1]、黄秋明.高职课程质量保证体系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2008博士论文

[2]、黄进.高职课程质量保证体系的构建[J].职业技术教育, 2012 (11)

[3]、姚小英, 罗海滨.高职课程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J].理论导报, 2010 (06)

[4]、祝红.高职院校课程实施有效性的几点思考[J].中国科技信息.2005 (14)

3.完善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 篇三

关键词:会计信息;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构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

我国迄今为止仍未有正式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唯一与之较为接近的莫过于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5本准则》中提出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8项一般原则,但这些原则并不能取代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从FASB与LASC建立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来看,都表现为一个多层次的体系,而不是像我国那样进行简单地、并列式地列举。因此,有必要构筑一个科学合理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既要符合国际惯例的要求,又要充分体现国情,使会计信息真正成为沟通世界经济的桥梁。

所构建的体系如下图所示:对所构建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的构成要素说明:

一、以真实性为主的总体质量特征

会计信息能否满足使用者的需要,在我国现阶段,甚至世界各国,都取决于会计信息是否“真实”。真实性是会计的生命,它包含如实反映观的涵义。真实性也是对整个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会计工作所提供的信息不仅是企业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做出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而且也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维持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重要信息来源。

二、以合规性为代表的关键质量特征之一

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是以《中华人们共和国会计法》为基础,分为会计准则、会计工作条例、会计制度多个层次,形成一个比较完整严密的法规体系,以此来规范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保障会计信息质量,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如果说真实性是会计的生命,那么合规性就是会计生命的保障。在我国,虽然人治的历史悠久漫长,但是法治的历史也同样漫长。“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共识,已经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组成要素。无论是鉴定会计信息质量还是检查评价会计工作,都离不开会计法规的依据。

保障会计信息质量合规性特征的次级质量特征是可理解性、可验证性和谨慎性。即可理解性、可验证性和谨慎性三个特征与合规性特征的组合,是对合规性特征的强化,而后者则对真实性的实现起到支撑与保障的作用。

三、以公正性为代表的关键质量特征之二

支撑会计真实的另一块基石是会计公正。会计信息的公正性特征,同样是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保障。企业是利益相关者的契约集合体。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具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会计信息作为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客观反映,不能够只从某一利益主体的立场出发来满足其需求,致使一部分使用者受益的同时其他人受损。公正性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的关键特征,应当与会计自身价值追求相一致。因此我们选择的会计信息质量的关键特征就像每个行业、每个从业者都要坚持的与人格有关的道德底线一样,即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不惜代价必须要坚持的底线。由于在社会生活中会计向社会宣示的是一种公正的形象。

四、以相关性为代表的次要质量特征

相关性是体现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属性,简单地说,就是供应者提供的会计信息与其使用者所作决策的关系,或者是会计信息对其使用者所作决策的影响程度。与合规性或公正性一样,相关性特征也需要其他特征来相衬:首先是及时性。及时性是指在会计信息失去对决策有用之前,能被使用者所拥有。及时性本身不能增加相关性。其次是预测性。会计信息预测性的功能在于提供提高决策水平所需的那种发现差别、分析和解释差别,从而在差别中减少不确定的信息。再次是反馈性。反馈性或信息具有反馈价值是相关性必备的一种特征。

五、将收益>成本作为约束条件

这是广泛适应性的要求。因为任何一项活动,只有当收益大干成本时才是可行的,某项会计信息是否值得提供,首先就必须满足这个约束条件。具体说来,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主要包括搜集、处理、审计、传输信息的成本,及对已披露信息的质询进行处理和答复的成本、诉讼成本、因披露过多信息而导致的竞争劣勢成本,提供会计信息的收益则主要有资本配置和计价的收益以及保护消费者、公众的利益。

六、将重要性作为限制性标准

4.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篇四

【摘要】本文围绕如何提高基层电大教学质量中心问题,论述了基层电大教学质量监控的目的、意义和作用,着重探讨分析了基层电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构与运行机制的完善。

[主题词] 电大

教学质量

监控

机制

教学质量监控是通过调查,研究影响教学质量的诸多因素,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教学质量的难点和关键,通过科学地设计和建立有效的质量监控体系机制,完成教学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从而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建立校内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也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对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学过程的顺利进行,规范化教学管理有着重要意义。基层电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构与运作要充分考虑开放教育的特点与内在规律,结合自身的实际去进行。

一、基层电大教学质量监控的目的、意义和作用

(一)基层电大教学质量监控的目的

电大开放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而对人才质量的评价方式可分为社会评价和自身评价。就社会评价看,更注重于结果性评价,其评价对电大人才培养的目标、规格和模式等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为进一步进行教学改革提出了方向。电大开放教育应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不断修订、完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教学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建立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的最终目的应是通过对教学质量的科学评价,实事求是地找出影响质量的因素,并提出改进措施,而不断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而教学质量的高低又取决于教学过程的运作情况,教学质量受到教学过程中各环节的影响。因此就学校自身评价看,应重视学校教学的全过程,即更多地采用过程评价的方式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把每一个培养环节规范化,对每一个环节提出质量的目标要求,力求使其质量得到保证。

(二)基层电大教学质量监控的意义

1.教学质量监控是电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

学生培养质量的高低,是由各方面因素所决定的,例如师资力量、学生素质、教学设施的水准,教学管理工作的水平等等,而且这些因素十分活跃,处于不断的运动与变化之中。这些因素自身的条件和活动情况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的合谐程度,都会对人培养的质量产生直接影响。所以,必须对这些因素实行监控,及时检测,以便学校领导和教学管理部门及时调整工作,纠正偏差,协调关系,促进各方面充分发挥潜能,确保对人的培养质量达到预期目标。2.教学质量监控是基层电大分校教学管理优化的重要手段。

根据管理原理,任何一项管理工作,其过程均由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监控)四项基本活动所构成。其中控制的职能在于及时准确地接收处理和利用各种反馈信息。如果某项管理工作在执行中出现了偏离预定目标和要求的情况,监控系统便可及时了解并作出分析,以便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由此可见,监控是管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是优化教学管理的重要手段。教学管理是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建立正常教学秩序,保证人才质量而实施的一系列工作与活动,教学管理同样需要监控这一环节。否则,教学管理的整个过程就没有得到优化,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就难以保证正常运转,教学管理的有效性也难以得到保障。

3、教学质量监控是突出以教学为中心的重要途径。

教学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高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始终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提高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永恒的主题。通过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的开展,可以使学校领导、师生员工了解学校教学工作现状,找出差距,为学校提供宏观管理的依据,促进学校及有关部门重视教学。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重点,增加对教学的精力和财力的投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推进教学管理现代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基层电大教学质量监控管理体系的建构

结合电大的开放教育实际,各分校可以把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和教学评价理论与实践三者结合起来,建立以教学评价为核心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科学、规范的全面教学质量管理系统。

(一)建立教学质量目标体系

教学质量目标,即是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的奋斗目标,又是质量检查和评价的标准。根据全面质量管理原理,可以建立以下目标体系:

1.建立一个能调动校内各方面积极性的全校性教学质量奋斗目标,该目标应为学校每一个成员所认同,并发动全校师生员工为该目标而奋斗。

2.建立教学全过程各主要环节质量目标,主要有招生、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实践环节、毕业论文(设计)等质量目标,树立全过程质量意识。

3.建立影响教学质量主要因素的质量目标,包括教师教学质量目标,学生学习质量目标和管理人员工作质 量目标,树立全员教学质量意识。

4.建立教学条件及教学保障体系的质量目标,包括教室、图书馆、宿舍、运动场地、实验室、教学设备、教材、图书资料等的配备数量及质量标准,树立全面质量管理意识。

5.建立教学管理质量目标。包括学校教学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目标,系级教学质量管理目标及专业责任教师教学质量管理目标,树立全校系统化管理的意识,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

(二)建立教学质量信息系统

教学质量信息系统是为了全面及时地掌握教学过程各环节,教学活动各因素在教、学、管过程中基本状况的网络组织系统。其工作任务是为教学质量评价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反馈,保障信息工作的真实性、全面性、群众性。1.建立教师教学质量信息系统,其主要任务是收集教师对教学质量状况的评价信息及教师对教学工作的建议、意见。2.建立学生教学质量信息系统,其主要任务是收集学生对教学质量状况的评价信息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建议、意见。3.建立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质量信息系统,其主要任务是收集教学管理人员对教学质量的评价信息和教学管理人员的建议、意见。4.建立校外用人单位教学质量信息系统,其主要任务是收集有关毕业生质量评价信息。

5.建立教学质量信息系统的运行机制,主要是指教学信息系统的工作形式、工作规则、工作程序及奖惩制度等。6.建立教学质量信息处理系统,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教学质量信息的整理、分类、分析和反馈。在反馈机制上,各分校可以通过“教学简报”等形式进行反馈。

(三)建立教学质量评价系统

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是根据所制定的目标系统,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价的系统。

1.成立教学质量评价专家组,可以外聘,其成员由学术造诣较深,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的专家组成,是校内经常性教学评价活动的权威机构。2.设置教学质量评价办公室,负责教学质量评价的日常工作。当前许多分校的教学评价工作由教学处或教务处来组织,设置教学评价办公室,从教学(务)处分离出来,更有利于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开展。

3.根据需要,成立单项教学质量评价的专家小组,负责如课程、专业、教师等单项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4.确定教学质量评价周期,形成周期性的评价体系。

(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学生学业成绩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

(2)教师教学水平的综合评价及学生学习质量的综合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3)专业及课程质量评价,每二年进行一次;

(4)校级管理,系级管理水平的评价每一年进行一次;(5)教研室教学管理水平的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6)不定期地对某些个别教学环节进行评价。

(四)建立教学质量评价信息处理系统及奖惩条例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评价对象及有关领导和部门,以改进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目标的实现;并要把处理意见及改进工作的状况及时反馈给评价办公室。对完成教学质量目标好的要给予适当的奖励,以激励师生员工为达到更高的目标而努力。对目标完成较差的要给予适当的批评,并帮助进行完善和改进。

三、基层电大教学质量监控管理体系运行机制的完善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一个全流程的动态开放体系,它以各种教学管理文件、管理制度、实际控制和激励政策为基本要素,对教学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以保证培养方案在各个环节上落到实处,保证教学最终目标的实现,确保教育质量符合社会的要求。基层电大在教学质量过程的监控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通过整章建制,建立以科学、合理的教学规章制度为中心的规范运行机制。

结合实际,各分校应建立并完善系列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学检查、教学评估、教学信息员、教学督导、考试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管理、开课评审、听课评课、停课调课、教学事故处理及认定等各方面制度,并汇编成册。落实到全校师生,使教学质量监控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建立多渠道的教学信息收集和反馈运行机制

全面收集教学信息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也对教学质量起到间接的影响作用。电大各分校应建立校内外信息收集网络,主要教学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反馈到教学(务)处,及时组织处理。一方面,将统计结果分类归档,提出分析意见及时送校领导决定并参考调控;另一方面,将统计结果转到有关部门并提出决策和调控意见。教学信息主要来自二条渠道。一是校外,校外信息收集方式主要以毕业生跟踪调查、实践教学基地为主;二是校内,主要来自学生信息员、教师、管理人员、院(系)和教学督导员等。信息反馈是质量监控体系能否顺利运转的前提。学校对于所获得的质量信息,建立一套顺畅的反馈系统,提供给教学管理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和后勤管理部门,并以制度形式要求有关责任部门给予解决。通过对收集的教学信息的分析整理,通过校务会、教学例会、教学简讯等形式反馈给相关部门,逐步建立一整套可行的措施,保证教学管理有序进行。为加强教学信息的管理,及时有效、科学的将有关信息系统进行统计分析,学校可以积极研究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教学信息的作用,大大提高管理工作效益。

(三)建立健全教学督导工作运行机制

为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学校应积极推进教学督导工作制度,组建一批由退休的老教授及部分在职的、有丰富管理经验的教师组成教学督导团。他们不仅参与日常教学检查、听课评课、听取并反映教师和学生的意见,检查各教学环节开展情况,而且还参与学校教学改革,指导教学管理,对学校教学工作提出决策和参考意见。

(四)建立教学质量的激励和约束运行机制

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是一个多种因素相关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使其发挥高效能,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一方面激励教师及教学单位在教学活动中加强教学质量意识;另一方面,激励学生自觉学习,不断提高各种能力,促进学风建设。为此,第一,要加强教学规章制度建设,严肃查处教学事故和违纪行为。第二,建立系部教学工作评价奖惩办法,通过对系教学工作及教学管理进行监控和评价,奖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系级搞好教学工作的积极性。第三,加强对教师的综合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教师的职称晋升、工资晋级等相挂钩,真正体现优者受奖,劣者受罚。同时还可以通过设立有关奖项来奖励那些质量好的优秀教师。第四,学校领导应对教学质量监控机制本身加以一定的制约,必须加强监控人员队伍的教育与管理,同时,制定一定的规章制度,明确其职能、责任、权限,定期检查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五)建设高素质教学质量管理队伍

目前的质量监控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主要还是依靠人员监控,这些人员一般包括教学管理干部、教学督导、巡视员、学生信息员等。他们的基本素质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教学质量监控的效果,懂得教育科学的规律,有专业特长,具有客观公正的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调查研究的能力,那么,就能形成健全的人员监控网络,教学质量监控就能真正取得成效。教学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可通过进修、培训和在实践中学习提高等方式进行。

另外,系部教学管理是教师与学生双方教学活动的直接组织者,是教学活动过程的直接监督者,是教学效果的直接检测者。让系部教学管理发挥教学质量监控的职能,不仅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基础和保证,而且也是系部自身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所以,必须加强系部教学管理建设,充分发挥其教学监控的效能。

总之,基层电大教学质量的监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管理任务。需要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不断探索和丰富完善。

参考文献:

1、《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省级监控研究》

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日期:2007年02月

版本:第1版、黄刚、贺祖斌等

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系统,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6月.3、常维亚等

谈教学过程监测与教学质量控制系统的建立与运行.清华大学教育研究,1998年。

5.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篇五

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见

国发〔2017〕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门安全和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是实现质量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预防和有效控制质量安全风险,是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提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途径,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经过不断探索实践,我国基本建立起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以下简称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管体系)并初具成效,但还存在信息采集渠道有限、评估能力不足、预警制度不健全、处置机制不完善、社会共治有待加强等问题。现就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风险管理为主线,以保障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促进质量提升为核心,持续推动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安全为本,严守底线。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强调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正确处理质量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对质量安全问题“零容忍”,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风险的底线。

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始终把质量安全风险预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积极实施风险监测、预警前置和教育引导等措施,构建递进式、立体化预防体系,实现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有效预防、系统应对。

创新引领,科学决策。充分利用风险管理前沿技术和现代科技手段,打造风险管理大数据平台,推动“互联网+监管”,科学研判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不断提升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决策的准确性、科学性、有效性、权威性。开放共享,共治联动。深入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健全部门间执法协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联防联控水平,实现社会共同治理和共享发展。

(三)工作目标。

力争在“十三五”期间,通过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管体系,建立全国数据集成的风险信息平台、权威的风险评估中心、畅通的风险信息交流共享渠道、高效的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健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国门安全,预防和保护社会公众免受质量安全风险伤害,为民生保障与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供给。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外贸健康发展,科学指导风险防控决策,精准、及时、有效运用技术性贸易措施。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1.实施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发布全国统一的国家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从口岸到市场的风险监测工作,针对影响人体健康、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等风险因素开展抽查检测,系统和持续地监测健康危害、物理危害、化学危害、生物危害、环境危害等质量安全风险,依法发布质量安全监测结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执行。(质检总局牵头,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拓宽风险信息采集渠道。运用移动互联技术,完善消费者投诉和企业报告渠道。实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风险信息报告制度。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主动报告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持续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建立质量安全伤害信息和食源性疾病信息收集调查制度。加强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电子商务、边境贸易等重点领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兴市场等重点区域的假冒伪劣商品信息搜集工作。加强国际交流,开展双边、多边质量安全信息通报、调查合作。(质检总局牵头,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风险监测基础保障。依托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加快建设全国数据集成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平台。面向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统筹全国重点口岸区位优势,突出重点产业和新兴业态,规划布局一批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点。(质检总局负责)

4.构建风险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发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作用,采集和共享进出口商品相关数据。加强口岸安全联合防控,推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平台与口岸风险布控中心对接,构建全国一体化的风险监测数据共享与交换机制。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伤害信息通报协作,加快实现与商品相关的伤害报告、食源性疾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信息的共享。准确掌握商品设计和制造中的不安全因素,为制定防控措施提供依据。(质检总局牵头,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口岸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科学优化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5.推动风险评估机构发展。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国家级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设立国家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规划建设一批国家级质量安全风险验证评价实验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搭建科研平台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开展风险消减有效性评价和技术咨询,推动社会评估机构健康有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执行。(质检总局牵头,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强化先进信息技术应用,规范质量安全风险识别、分析与评价程序,研究科学实用的风险评估方法,开发智能化评估模型,加快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制定,培育专业化人才队伍。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推动其参与制定风险监测计划等管理决策,开展独立咨询和专项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挥风险验证评价实验室作用,提升风险评估基础性研究能力,探索风险验证与缺陷评价,强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相关技术支持。(质检总局牵头,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风险评估结果应用。充分发挥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前置作用,形成多形式、多维度的成果。为制定风险监测计划、发现与规避潜在危害因素、制定风险处置措施提供支持;为制修订法律法规和制定管理政策提供参考。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客观评价我国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水平。(质检总局牵头,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

8.实施风险预警分级。健全风险预警等级划分标准和动态调整规则,按照质量安全风险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风险预警分为I(特别严重)、Ⅱ(严重)、Ⅲ(较重)、Ⅳ(一般)四个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警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分类实施风险预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目标对象、预警范围等,对需实施口岸布控等快速反应措施的,发布风险警示通报;对需提醒生产经营者及时采取风险消减措施的,发布风险警示通告;对需实施强制性措施控制风险和危害,并及时警示消费者的,发布风险警示公告。(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0.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完善风险预警发布规则,明确时限、权限、流程、渠道及发布程序,规范预警级别、起始时间、预警范围、警示事项等发布内容,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制定重大风险预警快速发布预案,I级风险预警由国务院授权进出口商品质量主管部门发布,Ⅱ级、Ⅲ级、Ⅳ级风险预警由进出口商品质量主管部门负责发布。探索实施精准推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方式,丰富发布手段,畅通查询渠道,提高公众对风险的认知度。(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快速实施质量安全风险处置。

11.健全快速反应措施。综合运用降低信用等级、追溯调查、缺陷召回、加严监管、限制或禁止进出口、查封扣押、退运、暂停销售、销毁等手段,实施与风险预警等级相适应的全国一体化快速反应措施,及时开展效果评价,动态调整风险等级直至解除相关措施。落实口岸安全联合防控机制,强化执法协作,实现从口岸到市场的全过程有效风险防控。探索实施不合格进口商品口岸调离质量担保措施。(质检总局牵头,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缺陷进口商品召回。完善缺陷商品召回管理法律法规,逐步扩大召回商品覆盖范围,实施进口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召回。开展缺陷商品和食品安全信息收集、调查、评估和处置,强化召回后续监管和效果评价。落实企业召回主体责任,鼓励制造商、进口商开展主动召回,对隐瞒缺陷或不按规定召回的,严肃追究责任。(质检总局牵头,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质量信用激励惩戒。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将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风险消减义务履行情况纳入质量信用管理,推动将质量信用信息归集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持续推进质量失信联合惩戒,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对市场主体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惩治。引导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督,鼓励同业监督、奖励业内举报。建立质量安全违法“黑名单”,加大曝光力度,强化联合惩戒,建立严重违法企业强制退出制度,依法从严惩处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质量安全示范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设专业执法稽查队伍。(质检总局负责)

充分发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进执法监管、行业管理、刑事司法之间的有效衔接,健全跨国境的打假执法协作和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对假冒伪劣行为高发领域和区域,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完善专项整治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公益诉讼工作。检察机关依法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加强司法机关与监管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公益组织、公职律师的作用,增强公益诉讼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共同惩治危害健康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完善口岸风险应急处置。重点关注进出口大宗资源性商品、危险货物、固体废物等商品的安全风险,制定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物资准备和演练,开展应急响应和联动协作,提高口岸风险应急处置能力。(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口岸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注重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结果运用。

17.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向企业通报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评估报告的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缺陷消除、技术改造和工艺改进,提升质量水平。督促进出口商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落实商品质量验收、检验检测、安全认证、缺陷召回和售后服务等责任的制度。严格质量安全责任追究,落实风险信息或重大质量事故的企业报告和风险消减义务,依法承担质量安全侵权赔偿责任。(质检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工作。密切跟踪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动态变化,评估其对我国相关产业造成的影响,做好预警、咨询、评议等应对工作。摸底排查国内外同类产业质量技术水平差距,发挥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支撑作用,加强质量安全数据积累,推动制定符合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充分利用世贸组织多边机制,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磋商和贸易争端解决。发挥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形成应对合力。积极参与或主导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加强双边与区域合作交流。(质检总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动态调整法定检验目录。明确必须实施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调整程序,建立目录内商品调出机制,并根据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结果,实施动态调整。以高风险商品和高风险项目为内容制定法定检验目录,优化目录结构,原则上不对一般出口工业制成品实施出口法定检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做好法定检验目录外商品监督抽查,强化抽查信息公示和结果公开。(质检总局牵头,商务部、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改革检验检疫监管模式。落实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加大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的支持力度。坚持风险评估前置原则,依据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商品质量状况评价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结果,对一般风险商品,优化监管流程;对存在安全隐患和假冒伪劣风险的商品,实施有效的监管介入,综合运用抽查、检验、验证、采信与合格保证等多种合格评定方式,实施差异化监管。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入境验证监管制度。(质检总局牵头,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认监委、国家口岸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快完善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管理。全面复制推广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做好制度安排,制定并发布全国统一的采信要求。科学运用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采信的商品类别和检验项目。鼓励符合资质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参与,实施被采信机构信息公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追责和违规信息披露,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维护公平公正、富有活力的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积极探索合格评定结果国际互认。(质检总局牵头,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探索开展质量安全追溯。鼓励企业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逐步统一生产、流通、消费、检验检测等环节的数据标准。综合运用物联网、移动终端等载体,对食品、消费品、医疗器械等重点进出口商品实施质量安全追溯,逐步推动健全从生产、检验、物流、销售、使用到维修保养等全生命周期追溯链条,开展公共溯源服务试点。(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精心实施,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积极推进改革任务落地。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通报,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审计署、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法制建设。做好法律制度安排,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明确生产经营者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履行风险信息报告以及风险消减等义务,保障监管部门履行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等职责。奖励业内举报,做到有法可依、于法有据。(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经费保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口岸查验设施建设,切实保障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管工作开展。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相关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质量提升宣传教育,开展全国“质量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活动,宣传部门、网信部门、新闻媒体等要大力普及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加强舆论热点引导,提升公众依法维权、理性消费能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进出口商品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国务院

6.如何建立完善的招聘选拔体系 篇六

大凡一个企业的招聘与选拔管理存在问题基本上可以归结为两种原因。一是用人策略,或者说是人力资源战略,而人力资源战略作为一种职能战略,离不开企业战略和企业文化,这个话题很大,不在此文阐述。另一种原因是缺乏健全的招聘选拔体系,有些企业可能在招聘选拔的某些环节做得相当好,但就是不成体系,各个环节缺乏有机的联系,难以形成合力。

一个完善的招聘选拔体系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招聘计划

广义的招聘计划实际上包含了人力资源的长远规划,这个问题同样涉及到企业战略,在此暂不详述。狭义的招聘计划就是人们常说的,又分为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计划源于一年的业务发展计划,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是在计划的基础上细化并滚动调整。

招聘计划需要明确招聘哪些岗位、招聘数量、到岗时间,同时还必须明确招聘招聘预算。现实中多数企业在计划这个环节其它方面可能做得都不错,唯独缺少预算计划,结果往往导致申请费用时得不到高层的支持。

第二,选拔标准

确定选拔标准,离不开岗位分析,但仅仅依靠常规的岗位说明书难以解决这个问题。一般的岗位说明书虽也包含了任职要求,但大多比较笼统,更多地是对知识、技能、经验、学历、专业等的要求,缺乏对深层次素质要求的说明,系统性和针对性不足,难以对招聘选拔标准的确定提供有效的支撑。

解决的根本办法是建立岗位的胜任素质模型,不仅明确胜任素质类型,同时也明确了不同岗位对同一素质类型的不同程度要求。

第三,渠道选择

选择招聘渠道,不仅要考虑岗位性质、招聘人员特点,还要考虑公司的总体战略。招聘的首要目的当然是满足企业的用人需求,除此之外还有宣传企业形象的功能,有些企业即使招聘一个人,也可能选择某些影响力极大、费用不菲的招聘渠道,宣传企业形象很可能就是其主要目的。宝洁公司每年举办的大规模校园招聘,既有储备后备人才的目的,也有宣传企业品牌的目的,因为为数众多的大学生是宝洁产品的巨大客户群。

招聘网站和现场招聘是多数企业选择的招聘渠道,效果在一般情况下都不错,但不同的招聘网站各有特点,在决定选择哪家网站时,需要事先了解各个网站上的求职者分布特点,多数网站都可以提供此类服务,要选择那些目标求职者多的网站,否则很难保证收到足够多的符合要求的简历数量。

除了专门的招聘网站外,某些专业性要求很高的岗位,还需要考虑在一些专业网站、专业杂志上发布招聘广告。

总之,选择招聘渠道就如同宣传企业的产品,一定要使目标求职者迅速获知企业的招聘需求。

第四,素质测评

这个环节是多数企业在招聘选拔管理上最薄弱的环节之一。不同类型的岗位应有不同的测评手段,非关键性的、专业性不强的岗位一般通过面试即可,专业性岗位、关键性岗位需要综合采取多种手段。

近年来,心里测评的使用日益广泛,这种手段的关键是测评工具的选择,它直接影响到测评的有效性。有些企业从网上下载了工具直接就用,根本没有探究它们的来源及科学性。实际上,开发一个有效的测评工具需要大量的投入,真正有效的工具一般是由国内的研究机构在国外成熟的测评工具基础上开发的,都是要收费的。网上随便下载的免费工具的有效性很难保证。

第五,效果评估

现行的招聘选拔是否有效,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一个完善的招聘管理体系也是需要不断修正的。

效果评估环节也是多数企业在招聘选拔管理上有一个最薄弱的环节。

第六,制度与流程

为确保企业的招聘选拔管理体系高效运作,离不开完善的制度与流程,通过制度与流程规范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的职责分工,规范各个环节的行为和行为标准。离开制度与流程的规范,最终极易导致随意和人为。

7.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篇七

一、坚持以人为本, 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队伍

坚持以人为本, 就是要把人作为宝贵的资源和财富, 把人作为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通过充分发挥人的作用来满足人的需求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与核心所在。

教与学的主体是人, 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为达到这个目的, 就必须以人为本, 调动校内外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科研各个层面人员的积极性, 动员他们参与到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来, 树立教学质量监控是为了改进教学、完善管理、促进发展的理念, 形成以监控促教学、以监控向教学要质量的良性机制, 从而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

——坚持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跟踪调查, 了解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导向和对学校毕业生的评价。要创造条件, 吸收用人单位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或专业调整方案设计。要详细调查毕业生经过工作实践后对学校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体会感受及建议, 为学校制定或调整专业培养方案提供依据。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学督导队伍。要尽可能地吸收离退休资深老教师、老专家和老领导进入教学督导队伍。这些老同志一般都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能够保证教学督导的可信度和权威性。而且, 这些老同志一般都认真负责, 时间充裕, 能够做到监督和指导相结合, 督导与教学研究相结合。

——吸收学生积极参与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学生是教学质量的终端载体, 对教学质量最有发言权。要建立专门的学生信息网络, 引导学生对教师教学过程、教学水平及学校教学管理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评价, 并将他们的评价结果和建议及时反馈到教学工作中, 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

——调动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的积极性。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运用到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价工作中去, 就是要将广大教师置于教学工作的核心, 确立教师在监控和评价中的核心地位。事实上, 他们不仅是被监控和评价的对象, 也是监控和评价的主体。通过卓有成效的管理活动来激发和调动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以实现高校管理工作的目标, 并在达成这一目标的过程中, 促进广大教师全面而自由地发展。要建立专业教师的教学质量自评——互评——他评机制。

——“以奖代投”, 加大对教学单位的奖惩力度。教学单位在组织教学活动、完成教学过程、实施教学管理乃至达到人才培养目标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要建立校内教学单位教学质量评价机制, 把投入分为基本投入和发展性投入两部分, 实行发展性投入与奖励挂钩的“以奖代投”制度。通过“以奖代投”制度, 使他们由被动地每学期接受检查转为主动地自我检查、自我反思、自我调整、自我改革、自我加压, 在此基础上, 以阶段性 (如一学年、一届毕业生) 的教学改革成果或教学质量汇报方式, 向学校提出被检查或被评估的申请,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检查、评估、验收。对搞得好的予以重奖, 对搞得不够成功的予以指导和帮助。

二、为达到可持续发展目的, 坚持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的制度建设

在教学管理工作中, 坚持可持续发展观, 就要有一套完善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以保障教学质量的稳步发展。通过建章立制, 保障教学质量监督体系的正常运行, 保障多元化的监控和评价内容体系的落实, 保障教学质量监控队伍持续、有效的工作。为做到有章可循, 有据可依, 从而确保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需要校领导以及教务处、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各院系 (部) 协调发展, 分工协作, 出台并完善一系列教学管理制度。比如, 完善《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管理岗位职责》, 对教学的各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 规范每个教学管理岗位的职责;为加强对考试的管理, 修订《考试管理办法》;为加强对院系级教学管理的评价, 制定《院系级教学管理评价体系及评价标准》和《“以奖代投”实施办法》;为了确保学校教学方面的计划、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出台或修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发展和评价条例》《课程方案、课程标准、课程质量评价条例》;课程建设和课程改革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 有必要制定《课程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办法》。为建立学生信息制度、向学生征集教学改革建议的制度、学生参加评教活动的制度和学生举报制度, 必须制定《关于吸收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的意见》;为保障对教师的全面评价, 须出台或制订《对教师的综合评价条例》。

修订并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制度, 是为了保障教学质量的提高, 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随着人才质量标准的更新, 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必须适时调整, 必须不断地修订原有制度和制定新的制度, 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总之, 落实科学发展观, 就是要按照全面协调的发展要求, 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的结构体系;运用统筹兼顾的方法, 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的内容体系;坚持以人为本, 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队伍;为达到可持续发展目的, 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制度。

参考文献

8.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篇八

[摘 要]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不仅是交通管理工程专业教学过程中的基本任务与应达目标,更是交通管理工程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保障的逻辑起点。坚持能力导向科学架构交通管理工程专业人才课程体系,强化理论与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符合实战需求的校内外实训平台以及多元化的教学资源,不断完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与机制,为卓越公安交通管理工程人才的培养打下坚实基础。

[关键词]道路交通管理工程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中图分类号] C9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6)09-0022-03

从宏观上看,当前公安院校交通管理工程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着学科目标定位不够准确、特色不够鲜明的不足,微观上直接表现为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格定位模糊、质量标准含糊不清,进而影响专业教学改革的效果以及所培养人才的适应性。究其原因,公安院校道路交通管理工程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中课程建设、师资队伍、硬件设施以及质量评价等方面还存在误区,需要进一步厘清。

一、公安院校道路交通管理工程专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的架构

从公安院校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本科专业学生的成长来看,学生的身份由普通工科大学生向预备警官转变,由普通公民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岗位警察、管理工程岗位警察转变。因此,遵循学生成才规律,根据“职业能力——知识结构——能力结构——课程”的理论框架,将交通管理工程专业的课程体系架构为四大课程模块,即“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课程体系架构如下表1所示。

(一)通识课程模块及其逻辑关系

公安院校道路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学生作为一名工科大学生,应当具备大学生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与技能。通识课程分为“政治思想素质课程”、“人文社会科学素质课程”两大课程群,前者包括“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等;后者包括“大学英语”、“大学语文”、“普通逻辑”、“大学体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

(二)学科基础课程模块设置及其逻辑关系

公安院校道路交通管理工程属于公安技术学科,应掌握“数学及自然科学素质课程”、“公安业务课程”、“公安法学课程”三大课程群的知识与技能。其中“数学及自然科学素质课程”包括“高等数学”、“线形代数与概率论统计”、“模型与算法”、“大学物理”、“C语言程序设计”等;“公安业务课程”包括“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侦查学”、“刑事技术学”、“治安学”、“射击”、“警务战术”、“公安文书写作”等课程;“公安法学课程”包括“公安法制基础”、“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等。

(三)学科专业基础课程模块设置及其逻辑关系

作为一般交通警察应当掌握公安交通行政执法的一般知识与技能,学科专业基础课程模块包括 “道路交通安全法学”、“车辆与驾驶人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道路交通心理学”等。

(四)学科专业方向课程模块设置及其逻辑关系

公安院校道路交通管理工程不同于地方道路交通管理工程,专业方向课程模块包括“道路交通管理工程导论”、“工程制图”、“汽车构造”、“交通工程学”、“交通控制学”、“交通管理规划”、“道路与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管理信息与应用”、“交通事故防范”、“综合实训”等。

此外,课程体系中还设置选修课程模块,它分“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前者包括“人文素质选修课程群”、“自然科学选修课程群”;后者包括“专业导论”、“车辆保险”、“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专业英语”、“交通检测技术”、“交通管理工程软件训练”、“交通图像分析技术”、“交通事故分析与再现”、“交通仿真技术”、“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等。

二、公安院校道路交通管理工程专业人才培养师资建设

(一)专业理论课程教师

根据教育部公安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制的《公安技术专业类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生师比例应达到18:1以上,其中,聘请授课的校外教师综述不超过在职在编专任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符合岗位资格的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90%;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30%。教师具有相关学科背景或相关工程、办案等技术实践经历。[1]

(二)实践教学教师

1.进一步搞好“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

适应交通管理工程教学要求,教师既是课堂上的教师,更是工程技术岗位上的“师傅”。学生要掌握公安交通管理工程领域与学术界的最新观点、最新知识以及交通管理工程技术、方法与发展趋势,教师必须走在学生的前面进行学习、训练甚至取得相应从业资质,率先掌握、领会公安交通管理工程岗位的工作要领,率先掌握岗位技能操作要求。[2]

2.建立“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实践教学专业指导委员会”

聘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高级管理技术人员、社会上的专家以及学校的教师组成“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实践教学专业指导委员会”,强化实践教学项目、师资培训以及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具体指导。

3.加快虚拟实验室师资队伍建设

适应虚拟实验平台建设的需要,必须建设教学、科研、技术、管理人员相结合,核心骨干人员相对稳定,年龄、职称、知识、能力结构合理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团队;并从教育理念、教学科研水平、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团结协作、创新精神等方面加强建设,以强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队伍的整体水平。

同时,在数量上保障专职教学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其中,基础实验室有3人以上的专职技术人员,并且参加实验教学的教师要比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多2倍;专业实验室根据在校学生人数、实验教学科研工作量以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状况等,合理配备专职技术人员。

三、公安院校道路交通管理工程专业人才培养办学硬件设施分析

(一)根据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实验实训硬件设施建设

公安院校交通管理工程技术能力主要包括“预防、预警、控制、处置、物证鉴定与装备技术”[3]等范畴。为适应工程教育的国际趋势,保证交通管理工程人才培养质量,必须优化实战能力培养环节,整合校内外实践教学资源,积极创新实践育人载体,并坚持问题导向、任务驱动、过程互动,推动实验(训)室(场馆、中心)软硬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创新交通管理工程专业联合实践教学基地

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一定程度上必须推行公安院校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安人才同育、师资队伍同建、理论研发同时、教育资源同享”的合作模式,形成“校局合作、系队对接”的局面,进一步强化实战部门与院校共建学科、专业、实验室或实训基地,共建共用实战设施,促进资源共享,创新公安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实践教学载体,强化实践育人。[4]

2.推动公安院校交通管理工程实验(训)软硬件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构建“54321”硬件标准,进一步规范公安院校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实践教学设施:第一,“5”即五个实验室:汽车构造实验室、交通控制实验室、机动车驾驶人干预实验室、交通事故分析实验室、交通行为安全实验室。第二,“4”即四个中心:机动车驾驶人训练中心(可依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可依托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挥中心、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第三,“3”即三个训练场:交通事故处置训练场、交通警察执法执勤安全防护训练场、车辆查缉训练场。第四,“2”即两个训练平台:交通管理工程软件训练平台、交警行政执法训练平台。第五,“1”即一个资源库: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库。[5]

3.基于网络和信息化条件支持下的实训平台建设

当前公安院校道路交通管理工程实践教学工作存在一些困难:一是部分实验项目开设成本过高,实验设备更新换代快,而实验运行经费有限;二是部分仪器设备价值较高,台套数有限,难以保证每个学生都能上机进行实际操作;三是存在涉及高危或极端的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操作等情况,难以开设相应的实验项目。要改变这一现状,应强化基于网络和信息化条件支持下的实验平台建设,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数据库和网络通信等技术,构建高度仿真的虚拟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环境和实验对象,学生在虚拟环境中开展实验,达到教学大纲所要求的教学目的。不仅如此,在涉及高危或极端的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操作,高成本、高消耗、大型或综合训练等情况时,虚拟实验室能够提供可靠、安全和经济的实验项目,实现真实实验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

4.校外实习基地建设

与基层公安交通管理单位建立深度合作机制,建立常态的实习、实训基地:一是就近建立常态的实训、实习基地;二是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建立实习基地。

(二)创新教材、教参资源建设

1.强化一体化、多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建设

在现有公安部统编教材的基础上编辑一体化、多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和具有学校自身特色的教材。同时,按照人才培养计划与目标的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地建立起与之相匹配的网络资源、教学课件、教案讲稿、题库卷库等教学资源库,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提供有效的文献资料。

2.加强规范化的实训教参建设

抛弃“等、靠、要”的思想,鼓励教师将实训教学中熟练掌握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以及各种交通管理情形的处理技巧与方略编写出简单、实用的实训教材或讲义,以保证实训教学的规范化。

(三)建立开放性的学科建设环境

1.强化科研、服务社会平台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精神,交通管理工程师资队伍既是教学科研队伍,又是各级基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参谋、智力支持者。因此,适应交通管理工程学科发展的需要,应建立诸如交通安全研究所、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等服务社会平台。

2.夯实网络平台建设

依托视频公开课、精品课程网站,开展微课程、视频公开课程、精品课程建设,构建以课程网站为依托的网络平台建设。

3.创建开放性实践教学环境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必须改变传统的实践教学模式,将实践教学环境由传统的集中型手把手教学模式发展到开放设计型的教学模式,有效实现学院实践教学资源共享、合理利用。推行开放性实践教学可以采取“实践时间开放、实践内容开放、实践用元器件开放”等方式,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开放性实践项目及竞赛项目,从而实现实践教学受益面增大、示范辐射效应增加的效果。

四、公安院校道路交通管理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监控分析

(一)建立完整、科学的全过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针对主要教学环节、基本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等,设立质量标准、评价方法、调控机制和制度规范等。建立和完善常规教学信息、教学督导、教学评估等质量监控机制。建设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实行教学质量年度分析制度。

(二)建立毕业生跟踪评价与反馈的常态机制

多主体、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毕业生质量评价工作,及时收集和分析评价信息,为专业建设与发展提供依据。

(三)建立专业持续改进机制

坚持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和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将定期的质量评价结果应用于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改进。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的教学奖惩制度,推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学质量。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在制度修订上注重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保证学生有参与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的热情。坚持培养目标制定和评价的外循环机制,瞄准服务面向,适应公安或相关行业(区域)的人才需求。坚持培养规格、能力指标、课程体系和教学活动等建设的内循环机制,针对人才培养的每个环节,做到目标可达成、质量可监控、成效可评价。

[ 注 释 ]

[1] 教育部:公安技术专业类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P].2014.

[2] 邵祖峰.实训理念下的公安交通管理人才培养方法创新[DB / OL].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http://www.cpspew.com / llyj / 1219 / 4OMDAwMDIxNzk4OA.html,2012-12-19.

[3] 程琳,主编.公安技术通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4(11).

[4] 朱爱娜,代东旭.勇立潮头敢为先——浙江警察学院校局合作共建海宁实践基地纪实[N].中国教育报,2015-06-04.

[5] 石臣鹏.公安院校交通技术实验室建设刍议.——以四川警察学院为例[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2(5).

[6]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Z].教高厅函[2015]24号.

9.中国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与完善 篇九

摘要: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经过5年多的改革和建设,初步建立起了新型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构:架。针对现存的社会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狭窄、改革不配套、政府投入不足等问题,需要通过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大政府对医疗服务领域的资金投入、加快社会医疗保障的立法步伐和加大医疗保险改革力度等举措加以解决。

一、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构架

我国的医疗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其主要标志就是确立了新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模式。与此同时,针对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缺陷,逐步发展了各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并针对弱势群体建立了相应的医疗救助制度。尽管目前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还没有覆盖农村居民,但一些农村地区仍然保留或新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上各类医疗保障制度共同构成了中国的医疗保障体系。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国务院于1998年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经过5年多的实践,截至到2003年6月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已达1.0094亿。全国大部分地区(98%)都启动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其标志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统一的医疗保障管理系统基本建立;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基本平稳;医疗保险的保障机制基本得到发挥。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首先,它对促进国企改革和社会稳定发挥了作用。在一亿多参保人员中,65%是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二是促进了参保人员的就医方式和医疗消费观的转变,参保人员比过去有了更多的就医选择权。三是推进了医疗服务和药品服务市场的竞争和健康发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等管理措施加强了对医疗服务供方的约束,促使其提供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服务;四是抑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势头。据统计,1990——1998年卫生系统综合医院人均门诊和住院费用年增长率分别为25.0%和23.7%,2001年分SU降低为9%和5%.(二)各种类型的补充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是有限的,因此,国家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在实践中,除了国家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外,各地还摸索出多种形式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模式。如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以社会保险的方式运作的补充医疗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举办的补充医疗保险;由工会组织经办的职工互助保险等。

(三)医疗救助制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以员工正式就业的工作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国家机关)作为参保单元;二是缴纳保险费与享受待遇相联系。它将没有在正规部门就业的人口和没有能力缴费的单位的职工排除在现行制度之外,其中有相当部分的人属于低收入或没有收入的弱势群体。因此,针对医疗保险制度性缺陷,一些城市纷纷出台了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制度。以北京市为例,2001年12月,北京市民政局与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联合出台了《北京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从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主要内容是对弱势群体的医疗费用予以减免。

综上所述,经过5年的改革和建设,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已经基本上实现了体制转轨和機制转换。在体制上,完成了从原来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的福利型向社会医疗保险型的转轨;同时,在新制度下,实行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费用分担,医疗服务竞争(定点医院),费用控制(结算方式)以及社会化管理等新的运行机制。在制度层面上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各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商业医疗保险和职工互助保险)为补充,以社会医疗救助为底线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医疗保险制度评估

尽管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总体上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进展还不尽人意。新制度运行过程中的问题还很多,有些问题还十分严重。有必要对医疗保险制度,特别是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和分析,理清今后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的思路。目前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问题是:

(一)社会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狭窄

截止2003年6月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经突破一亿人,但从总量上看,医疗保险覆盖面只相当于城镇就业人口(2001年)的42%,在三大社会保险中是参保率最低的。

从结构上看,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覆盖的是国有企业和一些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还包括部分集体企业的职工。大量的其他类型企业的职工,非正式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城市弱势群体(低收入或下岗、失业职工,残疾人和孤寡老人,进城的农民工,较早退休的“体制内”人员等),以及农民还没有被制度所覆盖。

总体来说,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还是相当有限的,绝大多数的社会成员还没有制度上的医疗保障。据卫生部的统计资料,2000年我国卫生总费用已经达到4700多亿元,其中居民个人支出近2900亿元占其61%,说明能够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还是少数人。

(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尚未真正形成

尽管目前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但合作还有明显欠缺:一是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二是现有体系中各个层次的运行还没有纳入正轨,成效并不显著。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社区医疗服务等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

(三)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配套

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是关系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医疗卫生体制包括医疗机构(主要是医院)的补偿机制问题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问题。就一般的意义讲,医院补偿机制就是指医院获得收入的方式。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医院的性质是非盈利的和福利性的,其经费基本上来源于财政或企业(单位)拨款,医院的其他日常性成本则通过医疗服务的收费来补偿,因此,医院追求自身利益的动机也不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政府对国有医院的补偿政策也有所变化,补偿的规模逐渐降低,医院以经营收人为主,追求经济效益成为医院的经营动机。为了医院的生存和发展,政府允许医院从他们销售药品中获得15%~30%的价差作为补偿。在中国,90%的药品是由医院零售的。在追求利润的诱导下,医院常常给患者开大处方,特别是多开国外进口或由外资企业生产的价格高昂的药品。

药品的生产和流通领域也存在着严重问题,普遍存在的现象致使药品虚高定价,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医院“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药品生产和流通体制的弊端,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运转形成了严重的冲击。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除了要面临人口老龄化、疾病普遍化和医疗技术的提高等自然原因带来的费用压力外,还要承受由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滞后所带来的考验。不少实行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医疗统筹基金人不敷出的局面,这对于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是十分不利的。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配套的另一个严重后果是,医院、医保机构和患者三方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关系紧张。为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政府部门下发了一系列旨在规范医院行为的文件,对医院的选择、用药、诊疗项目、费用结算方式以及定点药店的选择都做了明确规定。特别是不少城市的医保机构,改变了过去与医院实行“实报实销”的“按项目付费”的费用结算办法,而采用对医院约束力更大的“总额预算制”。这种结算办法增加了定点医院的压力,甚至出现了医院与医保机构的冲突。

医院和社保机构的矛盾,也导致了参保患者的不满。他们认为虽然参加了医疗保险,但事实上却得不到医疗保障。这将会动摇他们对医保制度的信心和对政府的信任。

(四)政府对医疗资源投入不足

改革以来,政府投人到卫生医疗事业的资金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同时个人支出增长迅速。1997—1998年低收入国家(人均年收入在1000—2200美元之间)的公共健康支出占其财政支出的平均比例为1.26%,中等收入国家(人均年收入在2200——7000美元之间)的平均比例为2.25%,而中国只有0.62%.即使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的公共健康支出仍然处在非常低的水平。国家卫生医疗资金投入不足,是宏观上医疗保险资金短缺的一个原因。

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比例为:单位缴纳职工工资收入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纳本人工资收入的2%左右(具体缴纳比例,不同省区有所不同)。由于没有医疗基金的积累和沉淀。对于在实行新制度时已经退休的“老人”来说,他们的医疗保险资金就构成一笔“隐性债务”。在没有其他渠道的资金解决老人医疗保险“隐形债务”的前提下,仅靠在职职工缴费来负担自己和已经退休老人的医疗费用,必将使医疗保险基金的压力增大。这也是造成不少地区医保基金年年超支的一个重要原因。

同时,人口老龄化对医疗保险基金也造成越来越大的压力。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对医疗保险基金的需求量也逐年增加。老年人的发病率和患慢性病率都要远远高于中青年人,而供给医疗保险基金来源的在业劳动人口所占的比例却在减少。其结果是“医保基金短缺,每个在职职工所要承担的医疗保险责任越来越大。”医保基金筹集的有限性和医疗需求的相对无限性,是医疗保险运行的一对矛盾。这一矛盾,在今天国家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相对不足的背景下更加突出。

政府财政对医疗资源投入的不足,对医疗保险制度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医疗保险基金始终处于捉襟见肘的状态。与此同时,由于医疗服务结构的不顺,没有合理地分解患者的医疗需求,使资金流向高成本的大医院,使有限的医保资金没有得到有效地利用。

三、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的构想

我国未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指导思想是: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以追求社会公平为目标、以民生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基于这样一种指导思想,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的价值导向应该是公平性和普遍性;使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能够享有医疗保障。而实现公平性的关键措施就是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通过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网络的设置来覆盖所有的社会成员,并满足他们不同的医疗需求。

(一)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当今世界,健康已经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在医疗保障领域,使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公平地享受医疗保障已成为各国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尽管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障还不可能是全民统一的制度,但是建立适合不同群体要求的医疗保障制度,还是可以实现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保障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平稳运行了5年多,覆盖面在逐步扩大。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来说,它的参保对象的界定是非常明确的。但不少企业由于经营困难,缴不起保费,致使这些企业难以被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所覆盖。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紧要对策就是做到“应保尽保”,让制度外的职工也能进入制度的范围。针对困难企业目前参保难的状况,应对现行政策做出某些调整,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尽可能地将这些企业纳入到社会保险体系中来。基本医疗保险要确保覆盖所有的职工,并使职工能够切实得到按照政策规定的基本医疗待遇。

应加快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妥善解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费用负担。使参保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一旦发生大额医疗费用时,可以通过补充医疗保险途径得到补偿。补充医疗保险可以有多种形式,但利用市场的优势(商业保险)来经营是比较明智的选择。

针对灵活就业这种新的就业形式,政府应该建立特殊的医疗保障制度。对灵活就业者宜采用灵活多样的管理办法。具体来说,在参保方式、缴费办法、待遇给付、基金管理和服务等方面都要有不同的安排。

发展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弱势群体的后顾之忧。对于弱势群体中没有工作或失去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如残疾人)就医,要给予更多的帮助,使弱势群体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能够得到享有健康的权利;不致因贫困而放弃这一基本需求。

尽快建立与完善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形成农村新型的合作医疗体系。据调查,“全国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占农村贫困户的比例已经达到35%左右,每年大约有1305万农村人口面临因生病而倾家荡产的危险”。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提高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国家已经开始关注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2003年1月16日国务院颁布的《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中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应该是,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特殊医疗保险、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和农村人口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所构成。在这个医疗保障网络中,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可以享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和保障。

(二)未来发展目标

我国医疗保障体系近期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特别在全国农村建立起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我国还不可能用“一个”制度覆盖所有的人口。因此,医疗保障体系必然是针对不同人群的各种医疗保障制度的组合。尽管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内部结构参差不齐,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医疗保险待遇也有所差异,但却可以在现有条件下,做到使每一个社会成员在发生疾病,尤其是身患重病时有所依靠和指望。因此,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是我国短时期内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最佳选择。

从长期来看,建立全民健康保险制度是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最终发展目标。如前所述,“健康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和社会的共识,对健康权利的尊重和维护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体现。每一个公民,无论其职业、地位、年龄、性别、出生地等有何不同,但医疗服务和保障的需求是同样的。当我国的整体经济实力提高,物质基础更加雄厚,整个社会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认识更加深入的时候,我国就有条件建立起统一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

四、政策建议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是当前社会保障制度深化改革的最迫切的任务之一,也是难度最大的一项工作。为了尽快实现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和完善的目标,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政府对医疗服务领域的资金投入,为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运行奠定基础

政府的资金投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医疗服务供方(医院)的投入,二是对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如灵活就业群体的医疗保险、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和农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投入。

对医院,政府应考虑适当增加财政资助的比例,从补偿机制上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需要强调的是,在医疗保障的投入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将承担相应责任,两级政府应该进行合理的分工,而不仅仅是光靠中央财政拨款。当然,对于政府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应该有必要的监督,确保资金真正用于医疗保险参保人的服务上面。

对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外的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各级政府有责任投入资金。同时,医疗救助制度提倡慈善捐助和多种筹资方式。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方向,就是建立由政府和其他多种社会力量,如非政府组织、慈善机构、企业和个人等共同编制社会保障安全网;对于农民合作医疗制度,各级政府也应当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已经明确了政府出资的标准,即地方财政为每个农民每年补助10元。关键的问题是政府应切实覆行职责。同时,对贫困地区,中央政府还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保证农民得到医疗保障。

(二)医保、医疗、医药“三改联动”,创造医疗保障制度实施的良好环境

医疗、医保和医药是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三个组成部分,只有三个方面协调运作,才能保障整个医疗系统正常地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医疗、医保和医药在医疗系统中的定位和相互之间的密切关系,决定了三项改革必须联动,齐头并进。

首先,政府对公立医院或其他非盈利医疗机构正确定位,通过适当的补偿机制转变医院“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其次,政府要下决心彻底解决医药生产和流通环节中的问题,扭转药品虚高定价的局面。第三,调整好医疗保险供、需、保各方利益。有这样,才能实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的医疗制度改革目标。

(三)发展杜区卫生事业,理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社区卫生医疗服务具有“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六位一体的功能。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中,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至关重要。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应该是双层或三层机制。即小病、常见病在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社区医院就诊,大病、重病在较大的医院就医。社区医院的医疗成本比较低,患者能够得到比较及时和实惠的服务。

为了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首先应当大力培养全科医生队伍,使其成为社区医疗服务的主力军;第二,鼓励医生或医生团体在社区开办诊所,诊所或医院既可以是新设立的,也可以是由区级(一、二级)医院改造的;第三,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社区医疗服务领域,并鼓励社会对社区医疗服务的捐助;第四,将社区医疗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社区医院或诊所视同定点医院。

(四)加快社会医疗保障的立法步伐,为医疗保障制度的推行提供法律保证

医疗保险实行三方付费制度,所以,规范需方、供方、保方三者的责任和行为,特别是加强医疗行为监管,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发生十分重要。因此,要尽快对医疗保障进行立法。对于医疗服务的供方,严格医保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的准人资格,医保经办机构通过与定点医院、药店签订合同来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于需方,也要用法律来约束其就医行为。通过分类给付,增加个人费用意识。对出借、冒用医疗保险卡者要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或停用的处罚。对企业和单位,要通过法律手段强化基金的征缴力度。基金上缴要按时和足额到位,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有长期、稳定的来瓯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也要有相应的行为规范,并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同时有义务向社会公示其管理的业绩,并接受公众的查询和社会监督。

(五)扶持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真正形成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

为了进一步推动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至少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是划分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范围,补充医疗保险应该交由商业医疗保险经营。为此,应用法律的形式界定社会保险的经营范围,对于社会保险管辖范围的,商业保险不应插手;而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领域,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也不应干预。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政策。目前的优惠政策力度还不够大,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与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比如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一定额度内(工资总额的4%)予以税前列支;对经营补充医疗保险的公司,保费收入减免营业税;对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等。

(六)建立一套科学的医疗保障评价系统,为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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