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选4篇)
1.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
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市院《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我院开展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政法系统共产党员办案与服务质量竞赛活动,按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和检察工作主题,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素质,严密执法规范,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通过专项整改活动,使检查机关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办案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更加满意。
在专项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我院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考评体系,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把执法规范化与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有机结合起来,使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促进检察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加快实现我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建设“和谐葫芦岛”、“和谐南票”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整改的重点
这次专项整改的重点是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和环节。同时,监所监察等其他有关部门也要认真分析本部门哪些工作部位、环节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确定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主要整改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徇私枉法、权钱交易。
包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私自接受案件当事人、请托人及其亲友的宴请、钱物,吃拿卡要,泄露案情,以及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等。(二)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
包括特权思想严重,伤害群众感情;自侦案件适用程序不规范,群众举报渠道不畅通;办案不负责任,收集证据马虎,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文书制作粗糙;在办案中受利益驱动,非法插手经济纠纷,超范围扣押宽物或不及时返还,甚至截留、挪用扣押款物;不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不履行告知义务,不及时送达文书,不注意听取辩解和申述,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滥用强制措施,变相超期羁押,变相体罚,刑讯逼供;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勉强或强行立案、逮捕、起诉;因执法不规范,导致办案质量的不高甚至发生错案、有瑕疵案件和上访案件等。(三)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
包括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应当逮捕的案件不依法逮捕;应当起诉的案件不依法起诉;对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应当监督而不进行监督;漠视群众疾苦、对上访求助群众冷硬横推,办理信访、申诉案件不及时、不认真,该纠正的不纠正,该赔偿的不赔偿等。(4)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主要是对地方、部门保护和违法干预办案不敢抵制,没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各部门要围绕上述问题,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从自身执法工作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对照检查,监视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工作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工作环节,特别是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从“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度,认真加以整改、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取得实效,在重点整改的基础上全面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步骤和方法
专项整改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如下:
(一)集中整改阶段,时间为6月底以前
1、动员部署。组织干警学习领会上级关于专项整改活动的会议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2、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征求对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的意见。
3、对2003年以来的涉检上访案件特别是错案和有瑕疵案件,以及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一次认真梳理,深入查找个人和单位在执法工作汇总存在的不规范、不公正等突出问题。
4、对查找出的问题逐一归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5、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能够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在年内完成整改的,要逐一列项,限期整改;对一时不具备条件的,要列出专题,加强调查研究,做出符合实际的安排。整改方案要及时上报市院。
6、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向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7、对发现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案件,要限期、定人办理,重大案件按上级院挂牌督办要求办理。
8、6月中旬,院将对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检查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健全制度情况
1、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该坚持的坚持,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
2、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没有落实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得到贯彻落实。
3、在清理、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重点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细化办案流程,对执法办案各个具体环节的执法规质量标准作出严密细致的规定,使每一执法环节和每一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防止执法随意性。二是完善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明确到每个人、每个岗位,实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规范执法主体资格,开展执法主体清理,严明纪律。三是健全内部外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个执法办案环节相互制约;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机制;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检务公开,凡是能公开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都要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
4、在严格执行高检院将下发的关于完善各项业务工作的办案规则、办案流程和办案绩效考评办法的制度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同时,继续坚持和完善省院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考评体系,围绕专项整改的重点,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5、组织干警学习讨论上级院下发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我院实际进行细化。
(三)培训考核阶段,时间为9至10月
1、认真组织干警学习高检院制定的各个执法岗位的培训考核内容和组织实施办法。
2、按照全员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岗位培训。根据各个执法岗位的培训内容,采取集中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干警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基本法律、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提高岗位技能和执法水平。
3、在培训后期组织干警进行考试,检验干警学习有关执法程序、工作规范情况。对成绩较差者,加大培训力度,帮助其尽快掌握有关业务知识。
4、对近几年因工作失误导致重大涉法上访案件或其他严重执法过错的检察干警,进行严肃查处。
5、按照“干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研究建立岗位练兵的长效机制,推动练兵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
(四)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时间为11月中旬前
专项整改活动基本结束后,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1、根据高检院和省市院的验收标准,制定我院的验收标准。
2、按照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重点检查执法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规范是否健全;因执法质量不高引发的群众涉法涉诉上访问题是否已经整改;检察队伍精神面貌是否有明显改观;群众满意度是否提高等。要通过问卷调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等形式,让群众对检察干警的执法活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进行监督评判,以此来检验专项整改的成效。
3、接受上级院的检查验收。在上级院来我院检查验收前,院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发现哪个部门不符合要求,就给哪个部门补课,针对存在的执法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在上级院检查验收时影响全院专项整改工作的,将予以追查责任,由谁造成的,就按院《奖惩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4、各部门要在11月1日前,将本部门的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整体情况书面报送政治处
专项整改阶段结束后,转入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计划用三年时间。
四、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领导。
根据市院要求,我院成立“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负责整改活动组织、指导、督查的具体实施工作。工作办公室在专项整改阶段即前半年时间设在政治处,在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即后三年时间设在研究室。(二)要高度重视。
院党组要把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把手副总责,各职能部门特别是重点部门要分工落实。实行严格的责任制,逐级逐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三)要抓好典型。
在专项整改活动中,院将确立一、两个部门作为示范科室,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党组成员要根据各自分工,抓一、两项具体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对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的经验,特别是创造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对在专项整改活动表现突出的,将按照《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四)要加强指导。
院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部门具体工作的指导,加强检查督促,政治处要经常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院党组汇报。五、几点要求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始终。
要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专项整改活动的需要,组织广大干警进一步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学习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学习《为人民服务》、《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等经典著作,学习全国、省、市三级检察长会议文件和专项整改活动中领导同志的讲话,不断统一思想,进一步树立“立检为工,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推动专项整改活动顺利进行。(二)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干警进行教育。
要深入开展向方工、白云、尹笑天等先进人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走在前列的先进检察院学习的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同时,要选择因办案不规范而导致的涉法上访案件特别是冤案错案,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搞好专项整改活动、规范化执法行为的自觉性。(三)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一是要把专项整改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的重点来抓,用专项整改的成效来衡量和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二是要与开展的办案与服务质量竞赛活动结合起来。通过专项整改,推动竞赛活动深入开展,通过竞赛活动检验专项整改的实际效果,从制度上、机制上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三是要与解决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在容易产生错案和案件瑕疵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堵塞工作漏洞,解决由于执法不严密和执法不公产生的问题。四是要与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五是要与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持从严治检方针,一手抓执法,一手抓队伍,既要抓一般违法问题,更要注重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和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六是要与推进检察改革结合起来。把这次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方案中第二时间段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的任务,作为今后三年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七是要与抓好“三位一体”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建设步伐,巩固和发展专项整改的成果。(四)假期哪个领导班子建设。
要结合专项整改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中纪委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五个不许”和高检院提出的“六个严禁”、省委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五项重点要求及其他纪律规范落到实处。(五)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既要立足当前,抓住本单位、本部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解决好现实的实际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把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着力解决执法活动中的随意性问题,形成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的长效机制。(六)做好宣传工作。
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对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必要的宣传,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5月至6月,集中宣传各地学习、查摆和整改问题的情况;7至9月,集中宣传执法规范、执法公正的先进典型和规范化建设的情况;9至10月,集中宣传培训考核情况;11至12月,集中宣传检察机关经过专项整改后的新气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其他途径向社会宣传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效。2.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二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医疗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有力打击整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县营商环境,整治中医养生保健市场乱象,维护群众健康和正常医疗卫生秩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坚持内抓作风建设、外抓环境整治。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举措,作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民生工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紧迫任务,作为强化行业监管,确保全县营商环境稳定的具体抓手。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建立完善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实现医疗卫生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医疗秩序进一步规范、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使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感、医疗卫生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组织机构
成立XX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XX(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县卫生监督局局长)
成员:XX(县人民医院院长)
XX(县中医医院院长)
XX(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XX(县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
XX(县卫生监督局一科科长)
XX(县卫生监督局二科科长)
各乡镇卫计办主任和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计局医政医管科,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三位同志负责具体办公,协调、指导全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负责收集汇总上报信息资料。
四、整治内容及重点
(一)医疗市场整治
一是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师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行医行为,尤其是隐藏于城乡结合部人口聚集区、乡镇农村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黑诊所”;
以城中村、农贸市场、农村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二是对去年以来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经媒体曝光的医疗机构开展重点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三是以生活美容机构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四是严厉查处以养生保健、健康讲座、免费体验、中医预防保健名义,开展医疗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检查
一是依法执业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机构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按许可项目设置相关科室并正常开展诊疗活动;执业地点、执业范围是否与许可范围一致;是否依法依规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是否乱挂牌、违规挂牌。严禁非法执业、超范围行医、非法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严查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二是医疗核心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民营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并执行首诊负责、三级查房、会诊、分级护理、值班和交接班、疑难病例讨论、急危重患者抢救、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查对、手术安全核查、手术分组管理、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准入、危急值报告、病历管理、抗菌药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审核、信息安全管理等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三是查处扰乱医疗市场秩序的行为。
对虚假检查、小病大治、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提高等级或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未按要求提供应有的服务、事前未告知患者取得知情同意,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临时新增收费项目或提高项目收费、术中加价、欺诈胁迫勒索患者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乱象”坚决打击。对2018年以来检查发现问题、群众举报问题、媒体通报问题等是否落实整改进行“回头看”。四是规范医疗宣传工作。
对虚假宣传、擅自发布广告、篡改审批内容发布医疗广告、虚假标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打击,对经查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发布广告的,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有效净化医疗行业广告宣传环境。五是医疗机构名称符合情况整治。
对医疗机构名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令医疗机构、审批部门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采取通报批评、暂缓校验、媒体曝光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六是规范义诊管理工作。
对未经审批程序的“义诊”、审批手续不全的“义诊”或借“义诊”之名行违规“保健品”推销之实等行为进行重点审查,存在问题的依法处理。(三)个体诊所医疗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严厉打击辖区内“黑诊所”“黑医师”,对非法行医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二是严肃查处诊所的卫生违法行为,对诊所超范围开展诊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夸大病情虚假治疗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三是对未在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擅自开展静脉输液行为的诊所,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依法查处。
四是重点对妇科诊所非法开展人流等终止妊娠手术、输精(卵)管吻合手术等违反《母婴保健法》和《计划生育法》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专项整治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打着“中医养生保健”的机构非法开展中医诊疗活动,严厉打击以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治未病”等为名或假借中医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相关违法行为。
二是严肃查处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和信息的行为。
依法查处未经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依法查处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的行为。五、实施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0年3月1日至3月15日)。
县卫生监督局、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组织人员,对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摸排,不留死角,以城中村、农贸市场、村镇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口密集场所为重点,收集摸排“黑诊所”“黑医师”等信息;对城区及乡镇街道内的养生保健、健康讲座、免费体验、中医药预防保健等场所和机构开展摸底调查,收集非法诊疗、无证行医信息。(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3月15日至6月)。
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和重点,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严肃查处各类涉医违法违规行为、扰乱医疗市场秩序行为,建立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三)总结巩固阶段(2020年6月)。
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整改措施、案件查处、责任追究等进行全面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自查整改,规范执业活动。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相关规定,确保依法开展执业活动。(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治效果。
为确保本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本次监督检查要深入实地,做到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全覆盖,乡镇辖区非法行医排查全覆盖,无证行医查处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执法。
在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医疗机构有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要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四)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
在开展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等监督执法过程中,要充分使用手持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执法工具,规范监督员着装,持证上岗,示证检查,文明用语,做到公平公正文明执法。(五)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力震慑。
要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媒介,大力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对心存侥幸、顶风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个人形成强力震慑。3.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三
排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心得体会
2020年4月以来,我局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切实解决我局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制定了《全区公安机关“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我所根据分局专项整改活动精神,为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开展执法质量整改活动。就当前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端正执法思想以及提高执法水平,本人在此项活动中体会到以下几点:
一、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是规范当前派出所执法工作的需要。
公安派出所是以行政执法为主,兼有部分刑事司法权的执法单位。而当前派出所民警执法从总体上存在着“三重三轻”的倾向。即:重行政权,轻公民权;重权力的施行,轻权力的制约;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具体表现在以上几个方面:1.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在一些治安案件的处理上降格处罚,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2.少数民警办案中随心所欲,甚至办人情案;3.治安案卷不规范,甚至证据材料不全;4.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客观因素外,内部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检查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这些问题不解决,公安机关的公信度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度将会打折扣。对此我个人认为,开展此项专项整改活动,正是适应当前派出所执法工作的迫切需要,是一项适合民心、民意的长久工程。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端正执法思想加强治安管理工作和民警队伍建设的战略措施来抓
清晰认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公安机关是国家最重要的执法机构。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民警执法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我们派出所民警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完善执法机制和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
派出所治安管理职能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执法活动来实现;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机制不健全,治安管理工作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规范执法是为了加强治安管理,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我们要通过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实现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力,就谈不上保护人民;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就会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公安民警的执法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
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建立规范的机制和优化执法程序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环境,切实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在贯彻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公安派出所迫切需要一部分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来搞好法律服务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从事法制工作的民警也要增强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精通公安系统法律、法规的行家里手,为提高治安管理水平做出自己的贡献。
4.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四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市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根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当前加强中药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着眼大局,积极贯彻市局和区局要求,结合本所实际,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要切实消除隐患,确保中药产品质量,保证公众用药安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避免检查流于形式,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检验力度。要针对可能影响中药质量的突出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开展以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为重点的现场检查工作。着重检查中药材和饮片来源、处方工艺、物料平衡、质量检验等情况,主动收集线索,明察暗访,深入调查,做到重大隐患早发现,突出问题早纠治。通过实践摸索总结中药监管的有效手段和方法。
二、集中检查
针对可能影响中药质量的突出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围绕重点查处内容,组织对辖区内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集中检查期间,应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根据风险程度的大小,合理安排检查人员,日常监管中存在问题较多、管理基础薄弱等风险较大的列为重点,及早安排检查。对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的检查,将根据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监管力量不足的地方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排查。
三、现场检查情况
我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沟通,形成合力,迅速组织监督检查。采取了突击检查方式,对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着重检查了原药材的来源、是否存在直接购进中药饮片进行质量检验情况,核对购、销票据等记录,对经营和使用单位着重检查了中药饮片的采购渠道、保存条件及进销存台账。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了中药零售企业1家、医疗机构及药店近20家,检查覆盖率为100%。检查中发现,一是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使用的部分中药饮片未能提供其包装,二是对中药饮片的养护不到位,三是没有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医师驻守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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