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精选11篇)
1.行政审批 篇一
行政审批工作
在2011年11月14日国务院召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指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一定要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进一步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今年闭幕的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改革问题提出“五个理顺”,其中之一就包括“理顺政府与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关系”;在3月20日闭会的全国民政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又进一步强调说,政府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通过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适当的方式交给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区等基层组织承担。《政府工作报告》和温总理的讲话,为未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政府改革,尤其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出了明确的方向。
传统的行政审批制度不利于建立一个高效、协调、规范的政府。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们一直实行的是“大政府,小社会”模式,政府审批事项过多、范围过广,助长一些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利用手中权力以权谋私。审批手续繁杂,存在多头、重复、层层审批现象,导致审批时间无限延长,群众和企业办成一件事往往要跑几十个部门,盖几
十、上百甚至更多的图章。许多
情况下,审批人员根据经验、习惯、感觉甚至关系来决定是否批准,带有较大的随意性,大量的腐败现象即由此滋生,损害政府应有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重审批轻管理、重收费轻服务现象普遍。审批责任不明确,很多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员的审批行为缺乏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对审批后的执行情况也缺乏必要的后续监督,往往导致行政行为管理失控和市场秩序混乱。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势在必行。
根据温总理的讲话精神,结合实际现状,我们认为新形势下的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要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行政审批服务方式为主线,以加强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行政审批服务制度建设为重点。一句话来说,即,加强行政服务机构的建设。行政审批服务机构是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产生并发展的,行政审批服务机构(政务中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关系”的作用。
2005年,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各地陆续建立了专门的行政服务机构,莒南县委县政府经过广泛的调研,为改善投资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方便投资者和广大群众、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于2005年4月
4日成立莒南县行政审批中心,中心由管理层和窗口办事层两个层面组成。管理层内设办公室、业务科、督查科、监察科四个科室;窗口办事层由进驻的各部门单位组成,分项目线、便民线两条线运转。2007年11月29日,县行政审批中心更名为县政务中心。目前,县政务中心共有窗口工作人员136名,有45个职能部门进驻。自成立至今,莒南县政务中心一直是临沂市建立最早、环境最好、功能最完善,一直保证正常运行的县级中心之一。而我县基本普遍建立的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多数都运行良好,并且取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与好评。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建立审批中心平台为载体,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也积累了初步经验。比如:莒南县政务中心在全市首先采用 “集中登记、并联审批、联合踏勘、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推行 “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用一种科学的审批模式、透明的审批信息、高效的运行机制、规范的管理方式、人性化的服务功能和有力的监督体系,实现理念上的转变,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过程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实行首问负责制,从接待服务对象的要求、方式、态度和用语等方面都做了严格的规定,解决了职责不清、服务不优的问题。
实行一次性告知制,使窗口和服务对象无形中达成契约,保障了一次咨询、二次报件、三次领件。实行项目统一登记、联合踏勘、并联审批制和“超时默许”制,形成了所有建设项目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的管理模式,严格承诺办结时限,实现了“流程最简、用时最短、收费最低、服务最优”的目标。到目前,共组织联合踏勘次,举办联审会议场,建设项目整个流程审批时限由过去的77个工作日缩短为现在的48个工作日,审批效率提高了38%。实行“一费制”收费,由收费部门开出缴费通知单、政务中心审核、财政收费窗口开具发票缴费,解决了弹性收费和人情收费问题。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使审批职能、人员、授权落实到位,进厅到位,成为全市同级中心的一大亮点,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方面意义重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我县政务中心曾连续三次在全省政务大厅主任联席会议上做典型发言,连续两年获省政府法制办通报表彰,并获得了山东省服务名牌称号。
再比如:2010年,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重点项目全程代办服务的实施办法》,根据办法,凡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社区建设项目、投资者委托代办项目实行全程代办服务,实行全程代办制,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全程代办服务,已为400多个招商引资及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了代办服务,代理其他事项近万
项,初步打造了莒南的服务品牌。
中心成立七年来,我县县级审批事项经过多次清理,现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86项,非行政许可事项123项,减少了50%,办事手续由繁变简,办事形式由暗变明,办事速度由慢变快,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今年6月,我县又再一次启动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缩减当前各类审批事项。下一步,我县将力争在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在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效能,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把莒南打造成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审批环节最少、服务意识最强、办事效率最高的县区之一。
2.行政审批 篇二
长期以来, 交通主管部门政策主要通过各种文件来实现, 企业对各种文件难以吃深吃透, 不能抓住重点, 对于主管部门积极引导的政策, 企业往往不积极或不能及时跟上。
实行招投标以后, 广东省交通厅将各种需要引导和推广的政策通过评分标准及各种加扣分项目来体现, 对企业的引导作用更加明显, 也更容易为企业所接受。
比如, 通过将投标人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设置为标前分主要考查内容, 引导运输企业加大在这三个方面的投入和管理;通过设置GPS等先进技术应用加分项目, 引导一批先进技术快速普及;通过设置原有线路标志牌置换加分, 加快企业剩余运力消化。
长期以来, 客运市场监管主要是一种静态、事后管理方式, 交通主管部门的精力较多地放在市场准入上, 市场监管方面主要是放在企业经营行为和各种规费的检查和执法上, 对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管方面, 由于现有法规不健全, 处罚依据不足, 以及动态监管难度大等原因, 做得并不是很好。
随着招投标工作的开展, 企业为了在竞争中获取资源, 往往向主管部门和社会做出各种承诺, 而这些承诺将写入政府与企业的合同之中, 为政府对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督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同时, 可以将政府对市场的监督从静态的、事后管理转向动态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 从具体的事务管理转向对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以往政府行业管理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就是市场退出机制的缺位, 许多经营不善、濒临破产的企业, 由于退出机制缺乏, 往往“死也死不掉, 活也活不好”。
实行招投标后的理想状态下, 困难企业不可能再通过政策扶持获取资源, 经营不善的企业将很快被市场自然淘汰。而中标单位如果违反自己向政府和社会做出的承诺, 或经营行为不能达到政府要求时, 也将会被政府取消经营资格;这样, 所有的后果由企业完全承担, 使企业始终保持一种危机感, 将从根本上改变老企业 (特别是国营老企业) “坐、等、靠、要”的思想, 使企业通过改善经营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周密组织充分调研
广东省交通厅每年年初就开始为当年计划进行的招投标工作做准备, 成立专门机构, 每次招投标开标、定标大会主管副厅长均亲自到场。
招投标能否顺利开展的一个关键因素是招标项目和标的的设置必须合理。广东省在第二次市际线路招投标过程中, 就曾出现部分招标项目因投标人不足3个而被取消的现象。
所以, 在市场总体运力饱和的情况下, 需要进一步完善招标项目受理、征求意见、公示、评估和确定等各个环节的流程, 确保招标项目是市场急需的。
招投标各项准备和技术保障工作是另一关键环节。广东省交通厅会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 提前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确定招投标的流程和时间要求, 落实招投标所需的各种文书和表格, 提供招标项目有关的统计数据, 引导企业正确编制标书。此外, 还根据每次招投标的实际情况, 提前做好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的调整工作, 减轻工作人员负担, 为招投标工作提供有效的后勤保障。
招投标组织工作也相当重要。广东省交通厅设立专门的领导小组, 还在厅人手不足的情况下, 将主要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委托省厅交通咨询服务中心开展。在招投标过程中, 还专门设立会务、业务、技术等专责工作小组, 力求做到招投标各个环节不出现问题。
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要准确掌握客运企业经营统计数据。鉴于目前的管理体制, 交通主管部门很难准确掌握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数据, 广东省第二次市际招投标过程中就出现了部分企业造假问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 广东省交通厅在2004年全省运政信息系统投入使用的基础上, 实现了与省公安厅信息数据联网交换, 初步掌握了企业安全生产和经营行为方面的数据。
同时, 广东省交通厅在每年年初专门下文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各运输企业上报有关统计数据, 汇总后在交通厅公众网上公示, 并与广东省交通厅的数据进行比对, 提高了企业造假的难度。
二是严格招投标程序和制度, 确保程序合法, 保证招投标公平、公正开展。为此, 广东省交通厅在招投标办法和招标文件中明确了招投标程序, 对弄虚造假的企业坚决按照制度进行处罚。
在第二次市际客运班线招投标过程中, 广东出现了7家企业虚报安全数据, 2家企业虚报百万车公里数据事件, 广东省交通厅严格按照规定, 取消了9家企业的投标资格, 刹住了投标企业造假之风。广东省也曾出现中标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投入经营的现象, 广东省交通厅均严格按照规定取消了其中标资格, 保证了替补中标人的利益。
三是做好保密工作。为确保公正评标, 广东省交通厅采用“评委两次抽取”法, 即第一次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总的评委名单, 到开标前再从到场评委中抽出具体参评的评委, 并且所有到现场的评委要与外界隔离;为保证投标人信息不泄露, 广东省交通厅从报名开始, 就对投标人进行严格保密, 除报名工作人员外, 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均不知道具体的投标人名单和数量;为保证投标人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广东省交通厅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保密, 招投标结束后一律退还投标人, 不来领取的一律销毁。
四是做好监督工作。广东省交通厅将招投标全过程置于交通行政监察部门的监督之下, 包括标前分确定、评委抽取, 还是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同时, 在开标、评标和定标过程, 还邀请公证部门参与, 出示公证书。
五是做好信息公开。广东省交通厅每次招投标工作都力求公开, 无论是企业统计数据、招标公告、标前分评定数据、评标结果和相关招投标信息均在各新闻媒体和交通厅公众网上公示。同时, 还专门设置邮箱, 接受投标人咨询和投诉, 将整个招投标工作置于广大投标人的监督之下。对投标人提出的申诉, 广东省交通厅都按照招标文件和招投标办法的规定, 由招标人代表、监察人代表、公正人代表和招标咨询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认真研究, 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企业。
不断微调招投标方案
广东省交通厅针对前几次招投标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 结合不同时期政策引导方向, 在每次招投标前对评分标准进行及时调整。
比如, 针对安全事故中责任事故伤人率、经济损失率等数据难以掌握的实际情况, 将投标人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调整为只考核责任事故死亡率和重、特大事故情况, 并将企业上报数据与省公安厅提供数据核实后确定;针对百万车公里数据难以核实问题, 将该指标调整为企业营运车数;针对全省运政信息系统实现全省联网的实际, 企业违章数据由企业提供改为由交通主管部门汇总确定;针对投标承诺雷同, 量化指标少的问题, 在评分标准中规定了基本承诺, 要求企业在基本承诺基础上作出新的量化承诺才能得分;针对投标书越来越长的问题, 在招标文件中提出了页数要求。
在首次市际客运班线招投标中, 曾按照一条线路一个项目和对开的传统方式设置标的, 整个招标时间和成本相对较多, 两个中标人还会出现因承诺不同, 投入车型不同、服务不同等问题。为此, 广东省交通厅及时调整, 取消线路对开, 一条线路只设一个中标人, 同时将同一起点地的部分线路捆绑成一个标的, 有效减少了招投标的时间和工作量, 招投标成本也大幅下降。
从第二次市际招投标开始, 广东交通厅对招标线路不再设定具体运力数、途经线路和经营方式, 转而由企业根据市场调查情况, 在投标书中自主提出, 提高了企业经营自主权。
为鼓励客运企业走规模化、集约化道路, 逐步实现网络化经营, 广东省从一开始就允许二级以上企业可以进行异地投标。同时, 广东省还鼓励企业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对与起讫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进行加分, 促进企业强强联合。
针对部分招标项目投标人较多, 评委难以对所有投标书认真阅读, 标前分落后较多的投标人制作投标书会造成浪费等问题, 广东省交通厅对投标流程进行了适当调整, 由投标人先提交商务文件, 待标前分确定后, 再通知标前分前6名的投标人制作标书, 参加最后的投标, 从而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
针对招投标过程中标前分是投标人投诉重点, 容易造成招投标工作因查处投诉而延迟的问题, 广东省交通厅将标前分数据汇总和公示放在每年年初进行, 解决了难题, 缩短了招投标工作的时间;在粤赣两省联合招标工作中, 还对招标人工作进行了改进, 招标人代表不进评标现场, 也没有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 不再对评标结果进行现场审核, 而是采取事后核实确认方式, 从而防止了招标人可能存在的评标操纵。
加强中标线路监督
客运班线招投标工作以往最大的问题是中标人的投标承诺兑现难、检查难, 广东省交通厅为此特从抓好经营合同落实出发, 做好了两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中标线路投入前考核。广东省交通厅从开展招投标工作以来, 一直十分重视中标线路投入经营前考核工作, 在中标人提出投入营运申请后, 由广东省交通厅组织交通咨询服务中心、省道路运输协会和起讫地交通主管部门等单位的人员一起对拟投入经营线路的各项经营准备情况、合同承诺的车辆等设施设备的投入情况进行考核。对没有落实承诺要求的中标人, 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整改不合格的, 坚决取消中标资格, 交由替补中标人经营。
二是开展中标线路经营过程中考核。广东省交通厅在总结历年招投标工作的基础上, 于2006年出台了《广东省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投标中标线路履约情况考核办法》, 采用不定期现场抽查, 不事先通知被考察企业, 以普通旅客身份实地跟车考核的方式, 对历年来的中标线路开展经营过程中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 对违约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对履约情况好的企业予以表彰, 同时将考核和处理结果通过省交通厅公众网向社会公布, 并通报全省, 从根本上扭转了企业投标书乱承诺的风气。
存在效率与成本问题
在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的同时, 广东也存在效率偏低、招标成本过高和后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广东省交通厅将在运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全省联网的基础上, 加大数据挖掘利用的开发力度, 改革数据统计口径, 力求准确获得行业统计数据。同时, 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招标项目, 优化招投标方案, 逐步将旅游客运纳入招投标范围。
广东省交通厅还尝试提高招投标信息化程度, 开发相应的招投标操作系统, 提高工作效率。同时, 将从制度建设出发, 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 使招投标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维护广大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第二次市际客运班线招投标过程中, 广东出现了7家企业虚报安全数据, 2家企业虚报百万车公里数据事件, 广东省交通厅严格按照规定, 取消了9家企业的投标资格, 刹住了投标企业造假之风。
3.行政审批改革加码 篇三
近日,《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从国务院审改办获悉,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着手起草这份文件,将在公开、时限、标准、流程、收费、责任追究等方面,对不同类型部门的行政审批提出通用的、共性的要求和规范。
“确实割了肉”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确定的重要任务。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要把各部门现有审批事项削减三分之一以上。
一年多来,国务院先后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这包括一批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许可以及对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资质资格认定事项被取消或下放;一批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下放地方安排;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
农业部总经济师毕美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自本届政府成立以来,仅农业部就研究提出取消下放30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建议,取消下放比例达到53%。“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过程,就是自我革命的过程,取消下放比例从最初的33%提高到后来的45%,直至现在的53%,真的不容易!确实割了肉!” 毕美家说。
简政放权为市场松了绑。今年8月27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在向全国人大常务会作报告时称,一年多来,社会投资和创业热情迸发,就业岗位持续增加。
2014年前6个月,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593.95万户,同比增长16.71%,就业人数比上年底增加1300万人以上,同比增长3倍多。
在谈到成效的同时,杨晶坦承,目前审改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其中一个主要问题就是,行政运行不够规范、不够透明,目前一些部门保留的审批事项,有的实际操作还不够规范,审批标准、条件、流程、时限不够明确、具体,审批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大,手续繁、效率低。
“这些问题甚至部分蚕食消解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杨晶说。
简政放权并不意味着政府什么都不管,企业和个人可以为所欲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董克用说,“那样带来的只能是市场和社会秩序的混乱。”
他认为,有些审批的确需要保留。简政放权实际上是在考验政府如何在市场配置资源的条件下更好发挥作用,做到放管结合,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李克强一直强调,放和管是两个轮子,只有两个轮子都做圆了,车子才能跑起来;既要把该放的放下去,还要把该管的管起来并管好,这两方面内容同等重要。
因此,在经过一轮大刀阔斧地“自我削权”后,如何规范各部门保留下来的审批项目,已成为审改工作下一步的突出问题。
部委强化服务
据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介绍,自去年以来,发改委取消和下放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生产经营活动许可、资质资格类审批事项等共计44项,同时,连续两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从而在投资领域,使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在两年时间中合计减少约76%。
发改委投资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发改委今年还修订发布了《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这一部门规章之前的标题叫《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标题的变化不仅仅是文字修改,更体现了发改委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理念的决心”。
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说,原标题其主旨是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的办法,政府本位、核准机关本位、管理本位的色彩较浓,修改后的标题体现了企业本位、服务本位和强化对核准机关的自身约束。
发改委外资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根据今年5月发布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由全面核准改变为普遍备案和有限核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在准入管理上对外商投资探索试行国民待遇,大幅简化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内容和程序,进一步突出了企业主体地位。同时,按2013年的情况测算,90%左右的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将由核准改为备案,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
李朴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为了强化服务,发改委还编制了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及主要行业示范文本,让项目单位提前做到“心中有数”,提高核准工作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据悉,12月初,发改委政务服务大厅即将试运行。据李朴民透露,目前已初步确定全部13项行政许可事项在政务服务大厅受理。届时,政务服务大厅将通过统一接收、统一答复,实现阳光审批、政务公开、主动服务。
今年4月,国务院审改办会同商务部联合开展了规范和优化外商投资审批试点工作。据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邱丽新介绍,试点主要内容包括缩短审批时限、简化申报程序、简化申报文件和改进服务。
商务部将需要审批的外商投资事项全部在网上公布,并详细列明了办理这些事项的法律依据、申请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审批流程、审批时限以及监督电话等内容,既方便了申请人准备相关文件,也明确了自身权责,提高了审批透明度。
邱丽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试点结果表明,商务部批准外商投资事项的效率大幅提高,项目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10天,比对外承诺的办理时间20天缩短一半。
“通过试点,对现有的审批事项进行规范管理,不仅改进了管理方式,提高了审批效率,还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增加了企业发展活力。” 邱丽新说。
农业部于2003年在国务院部门中率先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大厅,推行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据农业部总经济师毕美家介绍,目前,农业部已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回复、接办分离、限时办结。
“近五年来,我部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始终保持100%,窗口服务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 毕美家说。本届政府成立以后,农业部在不断完善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的同时,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并推进网上审批。
据悉,农业部利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网上申请系统,实现了从申请人、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技术支撑单位到审批承办司局的全程网上运行,将审批时间缩短了三分之一以上。
在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来自北京金色谷雨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王淑芳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如今她在办公室就可以通过网络提交申请、查询受理时间、办理进度和审批结果,非常方便。
9月1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建立水运和海事管理权力清单制度的公告》,公开了水运和海事领域保留的40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清单、审批流程、办理期限、提交材料目录等。
海事局船员处处长葛同林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现在全都打破了辖区的概念,全国一盘棋。以往海员必须到第一次办证的海事机构所辖的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现在一个船员在南京学习,可以到天津考试,在上海办证。”
4.行政审批改革 篇四
行政审批改革
温家宝指出,要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就不要设定行政审批;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就不要再搞前置审批。突出三个重点领域:一是投资领域。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真正确立企业和公民个人的投资主体地位。二是社会事业领域。加大审批事项的清理、精减和调整力度,放宽限制,打破垄断,扩大开放,公平准入,鼓励竞争。三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清理一些部门和地方利用“红头文件”等对公民、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限制性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登记、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要一律取消。
温家宝说,行政机关设定审批事项必须于法有据,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通过公布草案、公开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机关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实行一个部门、一级地方政府一个窗口对外。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和亲切服务。
5.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篇五
在中国,由于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巨大影响,行政审批已被日益广泛地运用于许多行政管理领域,对于保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一种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根据统计,我国现有150多个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行政审批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国防、外交、[1]公安、经济、城市管理等20多个领域、50多个行业。
但是,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正式成为WTO的成员的今天,而行政审批制度又缺乏有效的法律规范,在行政审批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就越来越突出,有些已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因此迫切需要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来自国内外改革的呼声也愈来愈强烈。[2]
改革历程编辑
改革概况
2001年9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成立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1〕71号),成立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工作全面启动。[3]
国务院已分六批共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4] 2013年6月,国务院明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由监察部调整为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设在中央编办。[5]
实施改革
2001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2001年10月18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33号】。[6]
2002年4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审批制度进行课题研究的实施方案》,确定了15个大中城市率先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课题研究,此后又组织了国务院各部门开展这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承担课题研究的15个大中城市和一些国务院部门专门成立了课题研究小组,认真组织开展研究,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一些地方和部门还聘请专家学者参与研究,多方协作,集思广益,提高研究质量。[7]
展开研讨
2002年5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与焦作市委、市政府在焦作市联合举办了全国首次行政审批制度研讨会。围绕如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展开讨论,来自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负责人参加研讨会。[8]
2002年6月6日~7日,由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天津市行政管理学会联合主办的“中国
[9]加入WTO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讨会在天津市隆重召开。2012年2月24日,由中国社
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承办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讨会”在海南顺利召开,国内14名专家教授汇集海口以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验为范本,探讨推动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以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10]
国务院改革工作会议
2002年6月25日,在北京召开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11]
2011年11月14日,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总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作重要讲话。[2][12]
2012年8月23日,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十二五”时期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对行政法规、国务院及部门文件设定的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或进行调整。[13-14]
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2008年8月5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方案》三个文件,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马馼主持会议并讲话。
[15]
2009年5月19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第二次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力气再减少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控,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16]
2009年7月16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第三次会议。马馼主持会议并讲话。她强调,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把好合法关、合理关、监督关,确保再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目标的实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7]2009年12月25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第四次会议,重点审议国务院部门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会议认为,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部门的职责,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和管理相对人、有关专家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审核论证,与各有关部门作了充分沟通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提出的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既积极又稳妥,同意进一步论证后报请国务院审定。
[18]2010年9月25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第五次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研究安排下一步工作。会议强调,要认真抓好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决定的贯彻落实,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9] 2012年4月25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部门第六轮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建议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研究了下一步工作。马馼主持会议并讲话。[20]
取消审批项目
(第一批)2002年10月,取消789项行政审批项目。[21]
(第二批)2003年2月,取消406项行政审批项目,改变82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管理方式。[22]
(第三批)2004年5月19日,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409项;改变管理方式39项;下放47项。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中有25项属于涉密事项,按规定另行通知。[23]
(第四批)2007年10月9日,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128项;下放29项;改变管理方式8项;合并21项。另有7项拟取消或者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是
[24]由有关法律设立的,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第五批)2010年7月4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84项。其中取消113项,下放71项。[25]
(第六批)2012年8月22日,取消和调整314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184项;下放117项;合并13项。重点对投资领域、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特别是涉及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发展、民间投资等方面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26]
2013年5月15日,取消和下放117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1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0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的机关内部事项和涉密事项13项。[1]
推进改革
2003年9月18日,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2003年9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27]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提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2008年10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
[28-29]
颁布行政审批法
2004年7月1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颁布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30-31]
地方政府首设机构
2013年8月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首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32-38]
改革内容编辑
一要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一律不设前置审批。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探索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二要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
新设审批项目,必须于法有据,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任何部门不得以规章、文件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项目。研究制定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设定和管理办法。[39]
三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组织管理改革。
把适合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工作和管理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招标、合同外包等方式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担。抓紧培育相关行业组织,推动行业组织规范、公开、高效、廉洁办事。
四要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
继续推进政务中心建设,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并逐步向村和社区延伸。加强行政审批绩效管理,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做法,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审批项目较多的部门要建立政务大厅或服务窗口。
五要加强政府监管。
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监管责任,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强化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到依法监管上来,切实履行职责,制定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加强日常动态监管,保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六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领域防治腐败工作。
深化审批公开,推行“阳光审批”。加快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违纪违法案件。
七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投资体制、财税金融体制、社会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
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政府与企业、与社会的关系,规范上下级政府的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管理服务质量。
总体情况编辑
一是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项目,审批事项过多过滥的状况明显改变。2004年,监察部、国务院审改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审核论证。经过严格审核和充分论证,国务院决定第三批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495项。至2006年,国务院部门分三批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1806项,达到了国务院部门全部审批项目的50.1%。[40]
二是保持上下衔接,形成了国务院部门改革与地方政府改革良性互动的格局。国务院各部门加强对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与协调,提出了审批项目上下衔接的意见和办法;各省(区、市)对照国务院部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从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审批内容等方面进行全面核对,根据不同情况对审批项目作了分类处理,并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和办法,防止管理上出现漏洞。[40]
三是创新管理方式,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相关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后,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对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事项,采取招标、拍卖等市场运作方式;对应由统一的管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取代个案审批的事项,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标准;对转为日常监管的事项,加大事中和事后检查力度;对不再实施审批,转由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组织自律管理的事项,积极稳妥地做好移交工作。[40]
四是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制约,行政审批权力的运行逐步规范。不少地区和部门在改革中逐步建立了行政审批受理、实施、监督等环节的规章制度,比如,在受理环节,建立公示制度,对审批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条件、程序等内容予以公示;在实施环节,严格限定审批时限,规范审批程序,并普遍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在监督环节,完善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和不当审批行为予以纠正。[40]
重要意义编辑
国务院审改办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
首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是还不完善。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政府还在管着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这些问题导致政府行政管理和社会资源配置的低效,限制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运行特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健康运行。[41]
其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是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约束和规范行政权力,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规范审批权和审批行为,有助于促进法治政府建设。[41]
第三,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助于促使各级政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有助于提高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有助于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合理划分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限和职责,在维护中央统一领导的同时,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地方的积极性。[41]
6.行政审批工作要点 篇六
一、充分发挥工商登记职能,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发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
一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武政[**]77号),实行“非禁即入”原则,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简化登记手续,加快“个转企”步伐,支持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做优做强。
(二)鼓励民营企业从事新兴行业和我市重点发展行业。支持设立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企业;大力发展会计、咨询、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业;积极支持和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积极参与淘汰落后产能、抑制高耗能产业增长工作,支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三)支持民营企业拓宽出资方式和融资渠道。深入开展股权出质、股权出资、债权转股权等登记工作,搭建民营市场主体融资服务平台,增强企业发展动力。
(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收购、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和投资基础设施建设。
(五)开展“千名干部进万企”大走访活动,切实了解企业情况,倾听企业呼声,知晓企业需求,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助推企业发展。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优化服务效能
(一)进一步做好一次性告知工作,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建设。根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不断充实一次性告知内容,完善系统平台功能。
(二)进一步做好并联审批工作。一是落实主协办工作机制,切实担负起牵头部门的职责。二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构建并联审批电子网络系统,优化并联审批流程。三是建立并联审批首席代表联络员工作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搭建首席代表间的交流平台,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努力探索提高办件效率的新途径。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工作。一是放宽“审核合一”权限,精简审批环节。二是按照“能减则减”的原则,解决部门间常用登记资料重复提交等问题,优化审批流程。三是加强政务中心工商窗口与原业务处(科)室的协调沟通和密切配合,确保集中化办公取得实效。
三、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
(一)强化干部服务和发展意识。要进一步树立服务型工商理念,培养学习型、思考型的窗口干部,在工作中体现“智慧”二字,争取窗口工作多出新特点、新亮点。
(二)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根据不同岗位,有针对性地进行常态化、分层次、多样性的培训,提升窗口干部应知应会业务能力,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三)合理调整人员力量。科学合理调整窗口干部年龄结构,以年轻化、专业化的要求来配备窗口干部,提高办事效率。
(四)加强作风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从典型导廉、环境示廉、载体宣廉、活动兴廉、制度保廉等方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队伍作风纪律整训活动,以明察暗访的形式对窗口干部队伍作风展开监督检查。
四、强化基础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一)加强机制制度建设。一是按照部门调整后的职责分工,重新修订、完善岗位责任制、窗口工作制及服务承诺制;二是创新和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基础建设,做好档案交接工作;实行登记质量评查制,开展归档前登记档案评查,及时纠正登记注册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业务指导。一是利用登记管理交流平台,及时研究解决各分局提出的业务问题,并定期将问题汇总,制定指导意见,编发典型案例。二是通过业务调研,集思广益,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及时加以指导,不断提升整体业务水平。
(三)加强数据质量管理。一是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全面开展数据的清理、补录和修改工作;二是建立数据定期自查制度,查验录入数据是否准确,对存在问题及时查遗补漏,达到“数字准、情况清、责任明”的规范管理要求。
(四)加强统计分析工作。通过对市场主体经济类型、企业数量增减变化,产业行业结构、区域分布、资源规模等基础信息的综合分析研究,撰写分析报告,为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投资人理性投资服务。
7.加快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篇七
关键词:行政审批,改革建议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主要内容, 它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必须依照《行政许可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来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积极探索和建立提高效率、依法行政和规范服务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还要建立健全方便群众行政审批工作模式。由此, 我市要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力争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建立新型的服务型政府。
一、目前石家庄市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取得的成效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切实转变了政府职能, 完善了行政管理体制, 促进了依法行政, 加强了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各部门的自我约束和内部监督有所改善。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各部门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维护本部门既得利益, 使各部门对权利和利益的认识进一步提高, 审批行为明显规范, 甚至有些部门主动依法下放权力, 规范自身行为。二是提高了行政效能。2011年是石家庄市优化发展环境的建设年, 市政府坚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关键环节,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消减了一大批审批事项, 将我市原有的行政事项321项, 以及非行政审批事项数量精简了245项, 精简幅度达到了24%;审批环节数量也减少了, 平均由5个减为3个, 消减了40%;办结时限压缩为35%, 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 同时也节省了群众办事成本, 明显提高了我市行政审批效能。三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了我市各部门廉政建设, 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改革后社会公众对行政审批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提高
尽管我市的行政审批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从目前改革的状况来看, 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提高, 一是我市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不够彻底, 还不够坚决, 多多少少还存在一些弊端。比如说有些审批部门不重视全市的发展大局, 把自己的部门利益看得很重, 有时把自己的团体利益放到大局利益之上, 找出各种各样的原因和理由, 甚至采取某种变通的方式, 保留一些对本部门有利的审批项目;有些部门虽然精简了审批程序, 减少了审批环节, 但是却增加了许多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 这样以来给得办事的企业和群众增添了负担和麻烦, 依然要费尽周折;二是有极少数的部门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视的程度还不够, 没有安排到工作日程上来, 投入的工作精力不足, 采取的手段和措施不硬, 甚至采取消极的态度来应付改革。
三、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
1. 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 促进我市政府职能转变。
继续清理我市有关的行政审批项目, 对审批范围进一步缩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是清理审批项目, 并且清理审批项目也是贯彻我国《行政许可法》难点和重点的地方。从2001年我市启动行政审批改革项目以来, 目前我市的有关审批部门应当总结前几次审批项目清理的经验, 在此基础上, 首先成立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小组, 这个小组的职能主要包括:对行政审批项目的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 并且还要制定项目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该小组具体负责监督及指导有关行政审批各政府部门的项目清理工作;各审批部门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 分别对已取消的、拟取消的和计划保留的项目说明法律依据、理由和初步处理意见, 并且依法开展自我清理和逐步梳理;其次, 在自我清理的基础上, 市政府应成立行政审批项目专家咨询委员会, 该委员会成员由地方人大代表、政协代表、行业协会代表以及大学和科研机构相关人员组成, 在审批项目问题上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政府各部门提出的项目清理处理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法性审查, 然后提出具体的审核意见, 呈供给行政审批部门决策参考;最后, 对全面清理审批项目完成之后, 依法对清理后的项目进行分类处理, 为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和效率, 对社会和公众公开、公示处理结果, 并且接受社会监督。
2. 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对行政审批程序进行规范和简化, 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有关行政审批部门对办证所需的条件和要求要认真研究分析, 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情况减少申报材料, 对申报项目的前置条件进行规范;在告知方式上, 设计统一格式和统一模式, 将审批的内容、条件、对象、收费、时限、依据及办事程序等全面、客观、真实的进行公开告知;建立和完善“网上行政审批大厅”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 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告知效率和完善告知制度;对我市现有的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优化, 尽可能减少办事环节, 缩短运作链条;为提供合法、高效、责任和便民的受理服务, 还要明确规范申报和受理制度;在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大环境背景影响下, 我市行政审批改革方式也要不断创新和勇于进取, 特别是积极探索和建立登记核准事项的后置办理制度, 要广泛推行‘一站式办公’和‘窗口式办公’, 在办理的结果方面还要执行‘首问责任制’, 对于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可以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全程代理内部运作、按时办结”的全程办事代理制服务。争取实现“审批程序最简、办理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目的。
3. 确立“以人为本, 依法行政”的服务理念, 推进我市行政法治建设, 切实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
我市领导干部和负责审批具体事项的工作人员应该树立“以人为本, 依法行政”的服务理念。确实保证一切行政审批改革的措施要遵循法的宗旨, 符合法律规范, 切实贯彻法的精神。认真落实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权要法定化, 许可的程序要法定化, 许可的内容要法定化, 许可的实施机关要法定化;政府的权力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运行, 建立有限政府;确保市场经济自由、开放和平等, 建立法治政府;实施政务信息公开, 建立廉洁、透明政府;确立正当规范的法律程序, 建立公正和诚信政府;简化行政审批手续, 建立便民、高效政府。总之, 要全面推进我市行政法治建设。
此外, 行政审批改革的力度影响着我市的经济发展, 所以我市有关行政审批部门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 还要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 组织行政审批人员定期的进行培训。为我市的优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4. 提高行政审批人员的素质。
因为行政审批人员的素质对行政审批过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以要提高他们的素质, 这样以来可以避免腐败现象产生, 也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首先, 行政审批部门要重视本部门的工作, 要求工作人员要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并且工作人员要树立为社会和老百姓服务的理念, “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要具体践行在实际的工作中。这样可以消除工作人员在审批工作中的官僚主义作风, 也可以避免工作中以权谋私的现象发生。其次, 在审批工作过程中要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我国的《行政许可法》对行政审批的具体内容有了明确的规定, 行政审批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工作。最后, 行政审批人员还要提高自身的计算机水平。政府机关的行政人员要熟练的掌握现代信息技术, 并且还要定期的进行电子政务培训, 目前行政审批电子化是“十二五”时期和今后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 行政人员应该认真掌握和学习现代的信息技术, 并将其应用到工作之中。
参考文献
[1]潘秀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多学科研究综述[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 (12) .
[2]潘秀珍.转型期中国行政审批制度变迁的制度环境分析[J].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2010, (3) .
8.行政审批改革的浙江实践 篇八
近年来,浙江省积极开展“四单一网”建设,在系统梳理政府各部门权力职责的基础上,坚持用权力清单管住政府权力,用责任清单明确政府职责,用企业投资负面清单放开企业手脚,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晒收支家底
早在2013年初,浙江省就制定出台了《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打造“办事最快”政府的号召,强力推进以“四单一网”为主要内容的政府“自我革命”。“四单”是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一网”是指浙江政务服务网,其目标是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省份”。
2014年6月,浙江在网上公布了省级部门权力清单,作为县级层面试点的富阳市也与省级同步公布了行政权力清单。同年10月,全省101个市、县(市、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了行政权力清单。至此,浙江成为全国第一个在全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省份。
2014年12月,浙江省完成省市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并在网上公布,成为“四单一网”建设最具代表性的省份之一。从明确政府职责到限制政府权力,同时激发市场活力并接受社会监督,全方位将政府权力关进笼子,按照限制权力、激发活力、鼓励创新、推动发展的逻辑重构了政府职能体系。
权力清单:紧扣清权、减权、制权的关键环节
权力清单不仅是政府行政权力的列表,更重要的是通过权力清单的制定,将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汇总与梳理,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科学划分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权力。浙江省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中,紧紧抓住“清权、减权、制权”三个重要环节,按照统一行政权力分类标准,全面部署、分步推进、重点突破、依法实施。
1.梳理部门职责,优化权力配置。突破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范畴,按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15类划分标准,逐条逐项进行分类登记,认真研究提出需要取消转移下放职责的意见。采用“三报三审三回”的工作流程,在浙江省编办和各省级部门间进行反复协商。
2.多方征求意见,建立会商机制。省级部门权力事项的清理方案先后两轮征求了11个设区市和20多个县(市、区)意见,共征集意见建议3000余条。与此同时,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独立的第三方评估,保障权力清单合理性。此外,建立由省编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审改办)、省法制办等部门参与的权力清单会商机制。
3.编制职权履行流程图,优化办事流程。在具体编制过程中,原则上采取分类的办法编制,同类职责的不同项目履职流程有关键性差异的,单独编制相应的流程图;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程序的,按法定程序编制流程图;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便民原则编制。公开的运行流程图内容应包括权力名称编号、实施依据、办事流程、责任单位、监督电话等,确保每项权力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
4.建立部门权力清单和履职流程动态调整机制。对不合理的法律法规在充分论证的情况下要尽早宣布废止或修正。根据执法依据和机构职能调整等变化,不断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内容,定期审视需要削减的权力事项和下放的事项,并按程序确认公布。
责任清单:明确权责关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权力与责任相匹配是政府有效履行责任的保证,权责一致是政府运行的首要原则。责任清单是理顺横向和纵向部门职责关系,明确管理事项的部门、职责分工和依据。责任清单编制过程中,始终坚持职责法定、问题导向、便民高效、公开透明原则,重点要把握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否表述全面、具体、清晰、完备,新增职责要避免产生新的职责交叉;二是重点围绕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管理,删除重复事项;三是确保当前社会关注的突出事项都有监管制度,并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四是具体强制性公共服务事项不列入部门责任清单,防止取消的行政权力被包装成服务事项。
与此同时,专门将事中事后监管纳入责任清单。其一,分类建立监管制度,对每一类制度都要明确监督检查对象、内容、措施、程序和处理方式,重点针对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公共秩序等领域,建立经常性抽查监管制度、定期监管和危险隐患及时监管制度。其二,加强对取消(包括简化审批程序)、转移、委托下放权力事项的监管。其三,加强对实行属地管理执法事项的监管,从程序是否规范、执法是否到位等方面强化对市县行使处罚权过程的监督。其四,加强对保留权力事项的监管,主要包括:依法行使职权,建立或完善现有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进一步提出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的措施;针对食品、安全、环境等社会关注事项,建立健全科学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等。
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减审批重监管、突出企业主体地位
浙江省是国内较早提出制定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的省份之一。在舟山群岛新区、嘉善县、海宁市、绍兴市柯桥区四地试点基础上,发布了《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5年版)》,成为全国首个全省通用的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该目录分国家核准、省级核准、市县核准以及相关禁止类、限制类、淘汰类等7大类别,共计1151个事项。主要做法包括:一是对核准目录外企业项目一律施行备案管理。对于清单外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而是实行立项备案、前置审批按准入标准自主承诺、竣工统一验收、事中事后“零容忍”监管制度。二是企业经营自主事项一律不作为核准前置条件。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三是依托产业发展规划,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产业。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率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是指以清单的方式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内容包括:主管部门、专项名称和涉及金额。以清理规范、完善制度、提高绩效、公开透明为主线,深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改革。
1.制定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清理整合现有专项资金,严控新增专项资金项目。对已实现项目目标或到期项目予以取消;对使用方向一致、扶持对象相同或相近的予以归并;对不同部门管理但支持方向、扶持对象和用途相同或相近的予以整合。省级部门将不再直接与企业产生拨付资金和收费的“经济往来”。
2.完善清单配套制度体系。一是按照“一个部门整合归并为一个转移支付项目,一个专项制定一个管理办法”的原则,修订完善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分配程序。二是改革和完善资金分配方法。纳入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的采用“因素法”分配,对竞争性专项资金按规定经项目招标评审择优分配。三是积极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设立政府产业资金。
3.创建绩效预算管理模式。强化绩效与预算相结合,要求每项预算都有绩效目标和组织实施计划。强化绩效跟踪,将跟踪结果作为预算执行依据,并据此优化和调整管理措施。强化绩效问责,将评价结果公示、公开,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制度。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绩效好的专项资金如需要可以延续,绩效不好的专项资金要取消或调整使用方向。
4.推进管理信息公开。提高专项资金透明度,除涉密专项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项目分配政策、分配过程和结果,执行过程及结果全程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省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网站向全社会公开。
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服务平台的“2+4”模式
2014年6月,浙江政务服务网正式上线运行。全省101个市县政府和31个开发区设服务平台,43个省级部门设服务窗口,将4000多个政府机构的政务服务资源联接在一起,成为全国首个实现省市县一体化建设与管理的政府网站。目前,已初步建成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互动交流、效能监察于一体,省市县统一架构、多级联动的公共服务平台,形成“2+4”模式的六大功能模块,“2”即个人办事、法人办事两个主体板块,“4”即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阳光政务、数据开放4个专题版块。
1.打造统一、规范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体系。一是建设全省一体化的行政权力事项库。在省市县三级政府权力清单基础上,将各级政府权力事项基本信息、运行要求编号入库,实行标准化、动态化管理。二是建设全省统一运行的行政权力运行系统。按照统一认证、统一申报、统一查询的要求,将省市县政府部门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运行。三是深化全省统一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
2.依托信息化推进行政流程再造,逐步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化程度。在全省多个地区开展网上网下多级联动审批、商事登记“三证”联办、审批中介网上超市等试点工作。比如,温州市龙湾等区县,依托乡镇(街道)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实现社保、民政、计生、海洋渔业等事项“就近申报、网上办理、就近反馈”;台州市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试点,建立网上竞价平台,增强中介服务的透明度和竞争性。
3.不断拓展网上服务功能和形式,以“互联网+”优化政府公共服务。一是不断增加应用项目,先后推出信用信息查询、工商企业年报、旅游电子合同等多项新服务。二是不断将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比如,宁波北仑区依托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将政务服务延伸至农村居民。三是拓展移动端政务服务,通过移动客户端(APP)、微信公众号等,提供手机预约诊疗挂号、水电气缴费等热点服务。四是借助平台开展政民互动,比如,推出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网上意见征集和投票活动,吸引二十余万网民实名参与活动。
4.推进电子政务集约建设和数据共享,构建智慧政府监管平台。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和平台支撑,积极推进各部门电子政务系统在云平台集中部署,实现基础设施集约建设、共享利用。二是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制定政务服务网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开展省级单位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工作,推出“数据开放板块”。三是打造综合监测分析平台,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对每笔专项资金的流向进行全过程管理。建设经济运行监测系统,进行即时数据的全面汇聚、动态展示和比对分析。
“四单一网”建设的进展及思考
浙江省以“四单一网”建设为重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全国提供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浙江样本。目前,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始在全国范围推广,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已在部分地区扩大试行,实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也于2016年1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职权法定、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作高效”的政府职责体系正逐步形成。由于“四单一网”内在关联性强,无论哪个方面处理不好,都会影响整个改革进程。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改革过程中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地方政府在处置涉及中央层面事项时存在障碍。现行法律法规滞后与缺位并存,难以适应改革的需求,导致清权减权难以彻底,厘权确权难以到位。其一,部分职权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但在实践中难以取消。比如,省级部门目前实施的审核转报事项,不少以国家部委文件为依据进行审批,涉及市场准入、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等鼓励性扶持措施,如果取消可能就无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其二,部分事项虽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一时也难以处置。
2.制订市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工作进度较慢。浙江省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工作虽然走在全国前列,改革成果也已初步显现,但由于专项资金覆盖面广、政策性强,资金管理具有地方特色,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同步的问题。截止2015年8月,除省级以外,仅有6个地市、20个县(区、市)公开了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此外,各类鼓励引导类事项政出多门、名目繁多,导致政府资源多头分配、力量分散,往往使得政府投入绩效不高。
3.“一张网”系统整合和资源共享障碍较大。多年来形成的电子政务纵强横弱、条块分割格局,制约了政务服务网建设的拓展和完善。例如,使用部委垂直系统的单位,很难实现行政审批等相关业务的一站式办理。不少部门的核心业务系统都在纵向专网上运行,无法实现实时互通,致使业务系统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存在“中梗阻”现象。此外,政务服务网覆盖各地的范围广度和时间进度存在差距。
9.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篇九
一、组织领导
成立湖北省民政厅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省民政厅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行政审批的厅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民管处处长兼任,副主任由民管处、福利慈善处、社会事务处分管行政许可的处级干部兼任。明确负责各项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的人员、权限、标准等。
二、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一般要经过受理、审核、复核、审定、办结和投诉等环节,行政许可各工作岗位要在本制度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程序。
设置岗位应遵循内部牵制原则,起着互相监督的.作用。无利害关系的岗位人员可适当合并,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的实际,可以合理简化,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应不得缺少审核环节。
实地踏勘、举行听证时,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 人。
(一)受理岗位
1 、负责范本性表格文书的发放,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
2 、负责接收、清点、检查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对资料不齐但不能现场补足的,填写《补正通知书》。
3 、对不需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之申请人不受理;对不属于本厅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同时出具书面凭证。
4 、负责一般性的审查,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二)审核岗位
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实地踏勘,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经营资格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三)复核岗位
对初步审核意见进行复核,提出客观、公正的复核意见。
(四)审定岗位
对复核意见进行审定,做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五)告知岗位
行政许可决定的及时告知举办者, 并下发文件和证书。
(六)投诉岗位
10.行政审批改革论文 篇十
行政审批制度与我们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针对我国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的的许多不足,政府多次出手,大刀阔斧的进行了多项改革,取得了看得见的成效,民众获得了真正的实惠,但也不可避免的暴露出了不少问题。
关键词:
行政审批;亮点;问题
我国行政法有各种行政行为,有些行政行为普通人可能终其一生都不会接触,但行政审批却是一般人绕不开的,一般人甚至一提起政府管理就想到行政审批。尤其是在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我国,从出生办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到上学、转学甚至工作也要办各种各样的证件,甚至模特、保姆都要持证上岗,一个人从出生就要办证,上学、工作、结婚乃至死亡不一而述,说“从头管到脚”也不为过。更不要提连本应该追求最为自由的学校也要经过行政审批。企业更是如此,甚至一个项目就要几十上百个图章。行政审批可以说“无孔不入”。虽然适度的审批有利于国家对社会事务的有效控制,但由于没有严格的法律约束,行政审批已经成了某些政府部门的王牌,滥用权力越来越多。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以来,过度的行政审批更是成了“扰民”的制度,甚至一度谈“审批”色变,中央政府痛下决心进行一场声势浩大的行政审批改革。尤其“入市”成功更成了改革的“催化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心更加坚定、力度不断加强。下面探讨一下改革的几个“亮点”及出现的问题。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亮点
(一)行政许可法的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可谓是期盼已久、激动人心。依法治国强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法律可以说是“紧箍咒”,有“紧箍咒”尚且有践踏法律、钻法律漏洞的情况,更何况法律不明确的情况。行政许可法第一次把一部分审批事项纳入行政许可法的管辖范畴,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违法成本大大增加,约束力更强。对行政许可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约束,防止暗箱操作、腐败滋生,在法律的规定下做事。
(二)自上而下的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国务院设立专门小组领导改革,分多次、分情况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国务院首先多次“自查”,对各部门的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地方政府也陆续展开如火如荼的清查活动,报纸、电视铺天盖地都是清理行政审批的报道,各地政府部门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数量勇破新高,虽然里面不无水分,但清理成果还是很显著的,确实一些审批项目被清理,公民也切实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三)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
行政许可法的出台,虽然将部分审批事项纳入行政许可法的羽翼之下,但当时由于我国行政审批项目过多的现实情况,单单行政许可法根本不能有效的指导行政审批工作,还有一些审批事项“无处可去”,故国务院发布了意见通知,明确为了让行政审批工作更好的运行,当时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该项通知本来是对当时审批事项太多而杂这一现实情况的无奈而过渡之举,没想到之后却成了某些政府部门的“尚方宝剑”。相比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事项的严加规定,非行政许可变成了某些政府领导的“救命稻草”、“挡箭牌”,借“非行政许可”之名行“行政许可”之实,抓紧权力不放,有些政府领导不愿放权,甚至“一厢情愿”的肆意制定非行政许可事项,导致了非行政许可名目繁多、“处处开花”的局面。这种乱象终于随着2014年1月的清理并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2014年4月的国务院清理行政审批通知,到年5月,大刀阔斧的清理工作终于结束,“非行政许可”再也不是政府部门逃避法律监管、肆意行事、“逍遥法外”的幌子。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出现的问题
(一)行政许可法的局限性
法律本身就带有局限性,它不可能是完美的,也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行政许可法也是如此。比如行政许可的范围,虽然采用了列举法和排除法,尽量做到具体可行,但还是不可避免的给了行政执法人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如“难以有效消除影响”、“难以挽回的重大损失”、“公共利益”、“高度社会信用”等等就不一一概述了。这就为行政人员钻法律漏洞、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埋下了伏笔。再者重事前许可轻事后监督的情况也是屡见不止。行政许可法毕竟动了某些部门的“奶酪”,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受到某些抵制,如何保障行政许可法律的良好实施也是一个大的问题,毕竟法律只有切实有效的实施才能发挥它的作用。
(二)清理行政审批的运动流于表面
全国自上而下兴起的清理整治行政审批运动确实轰轰烈烈,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但这场改革还是有很多问题。这场改革毕竟触动了深层次的利益格局,可谓是“动了真格”、“针针见血”,在这种情况下,不免会有某些肉痛的政府敷衍群众、敷衍上级,只是为了完成任务,不重效果。或者把已经废止的审批项目又拿来为完成指标凑数;或者趁机只清理没有利益费力不讨好的审批项目,“肥肉”项目保留下来,或者变换一种说法,明改暗不改;更有甚者改革过后,某些砍掉的项目又“死灰复燃”等等乱象丛生,影响了改革的成果。任何改革都不可能顺顺利利、一蹴而就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是经历了重重困难而不断前进。随着我国法制建设越发完善,行政人员素质的提高、观念的改变、守法意识的加强,“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相信行政审批也会越来越规范,企业和公民也会从中受惠。
[参考文献]
[1]潘秀珍.转型期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利益:制度分析[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11.阜阳行政审批改革:究竟好了谁? 篇十一
外地客商“难以置信”
“刚开始对阜阳的印象相当不好,听外界传言说这里的某些单位和个别有实权的人如何‘黑’,是‘雁过拔毛’的‘黑客’,但我看好这里的市场需求,还是决定尝试一下。”阜阳市锦龙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峰回忆说。“而家人、朋友反对我在这里投资的声音从未停止过,以至于我很长时间都不敢和家里人联系。”他说。
作为“新浙商”,徐峰出来“闯荡”已近10年,在全国数处均有投资项目。2003年初来阜阳投资时,他是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
而让他难以置信的是:即使在沿海经济特区也要数日才能办完的手续,在阜阳行政服务中心开设的“绿色通道”里只需一个小时,后续的有关手续甚至是行政服务中心亲自上门办理的,而且分文未收。
事实上,早在2002年前后,按照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要求,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就设立并联审批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申请;申请人只需通过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就可以“坐等”政府多个部门并联审批结果。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该中心还设立首席代表制(首席问责制),即各部门派驻一名窗口代表,并授权直接行使审批权,按不同项目的授权范围,分别行使审核备案、登记发证、决定受理、现场审批等权力,负责对本部门承诺审批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涉及本部门审批事项的联合办理等工作。
为此,市政府还正式出台《阜阳市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暂行办法》,实行“特事特办、告知承诺、并联审批、超常办理、全程代理、督办到位”,全面推行“无障碍”行政审批服务等。
由于徐峰的公司“落脚”于阜阳市郊,每天他运送混凝土的数十辆大卡车都要往返市区多次,数额“不菲”的过桥、过路费成了压在他心头上的一块“石头”。
当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跟踪服务”了解到这些情况时,立即主动协调交通路政部门,“强烈”要求给予减免。而交通路政部门也是合理收费,并无不妥之处。无奈之下,服务中心领导就亲自登门做工作。在得知相关情况后,交通路政部门主动减免一半收费,尽量减轻外地客商的负担。
这时,徐峰才明白“看到的要比听到的好”。于是,他主动向家人和朋友联系,并郑重“通报”:自己决定在阜阳正式“安家落户”了。
事实上,在2001年市行政服务中心筹建之初,人们普遍用怀疑、观望的心态注视着这个“新生事物”,市政府各部门在“进与不进”之间犹疑不定。新一届市委、市政府不得不采取“铁腕”政策,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严令市直23个部门164个项目进入中心办理,并进行“审批提速”,压缩一半时限,打造高效审批平台。
自2006年的5月,市直已有37个部门222个审批项目进入中心办理,且平均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了76.92%,诸多证、照办理做到了即到即办、现场打证。
同时,各审批部门工作由独立的综合部门进行实时监控,通过内部运作监督、限时办结监督和公众投诉监督等方式,及时统计分析审批部门工作情况并予以测评考核。
为了加大行政审批改革的力度,在2006年6月刚刚履新的阜阳市市长孙云飞,在其所主持召开的市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上,就审议决定全市388项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仅保留180项,一次性缩减53.6%。
据悉,这是该市历史上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最多的一次,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农民“做梦都没有想到”
中国是个传统农业国家,数千年来,农民一直处于社会最底层,生活最苦,“办事”最难。而这一切,在今天的阜阳遭到了“颠覆”。
“我们家世代都是农民,而我这一代是最幸福的,算是‘从奴隶到将军’吧。现在我们农民种地不缴粮、不纳税,还有补贴,遇到难事有政府‘全程代理’,这好日子我们做梦都没有想到。”阜阳市颍上县王岗镇周楼村村民陈守凡颇为得意地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
据悉,早在2004年4月,位于淮河岸边的颍上县在全国率先转变乡村基层政权职能:由管理型变为服务型——试行乡村基层组织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成立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据颍上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邓守功介绍,所谓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就是乡村基层政权及组织以无偿代理、全程服务的形式,通过内部协调运作,依法为群众提供代理服务的工作制度,实行“镇村联动、集中办公、统一受理、分类办理、专人承办、限时办结”。
业内人士认为,乡村基层组织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的出现,是新形势下农村基层政权的一次“大变革”,是改善民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创举。
而颍上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成立,则被人们认为是基层政权由管理变为服务进行成功“转型”的经典案例。
家住偏僻乡村的陈守凡说,他平时很少出门,“两眼一抹黑”,怕的就是出门办事。
前几年,大孩子上大学时,学籍、档案、户口等一系列手续,忙得他不亦乐乎,按照他的说法就是“腿都跑细了”,耗时近一个月,才把手续办齐。
今年,他的第二个孩子又考上了大学,他直接将有关手续交给“镇便民服务中心”了事,在家“坐等”结果。他在家“爱干什么就干什么”,省时、省心、省力,更省事,难怪他那么“忘乎所以”。
“凡是与我们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情,如证件办理、婚姻登记、生育审批、户口转迁、司法调解、信访接待、建房审批、税费收缴、粮贴发放、外出就业培训,还有良种求购、病虫害防治、农产品销售、信息咨询等都可以在这里办,太方便了。”王岗镇新安村村民王立昌高兴地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王岗镇党委书记沈国荃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在全程代理中,实行服务项目、责任单位、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监督机构和全程代理人等‘七公开’。对能受理的事无条件承办,做到‘随时受理,限时办结’,对不能受理的耐心说明。除国家明文规定的成本费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收取代办费或其他手续费用,严令禁止搭车收费。”
“有时甚至个别特困户的一些证本的工本费都是乡镇财政补贴的,如结婚证、身份证等,”他进一步补充道。
这一切很快在颖上县委书记刘辉那里得到了印证。刘辉说:“我们已将全程代理制纳入对乡镇党委政府及其中层站所、村干部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干部提拔使用、发放资金补贴相挂钩。”
“县、乡两级分别设立了督查室,坚持每月对服务代理事项进行公布,加强督查指导和对日常办公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通过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等形式,加大对便民服务工作的监督力度。”
“小政府”位高权重
“市政府的主要行政审批职能实际上大部分都在行政服务中心,我们在这里只是进行宏观上的战略研究和决策。所以,市行政服务中心平时比市政府要‘热闹’。”阜阳市主管行政审批工作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宋家伟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
如此看来,阜阳人习惯上把市行政服务中心称为“小政府”,果然名不虚传。
而这个“位高权重”的服务中心会不会依然高高在上,“穿新鞋走老路”,让百姓依旧“两眼一抹黑”呢?这是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之初,众多阜阳百姓最为关切的问题。
一晃6年过去了。在如今的阜阳,人们都知道阜阳市行政审批上有两个“一律”:凡是涉及群众利益和群众关心的事项,一律公开;凡是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一律用市场机制的办法解决。
此外,市政府还一再“告诫”所属各职能部门:“群众想知道什么,政府就公开什么”,提高政务透明度,保证一切行政行为都在“阳光下”操作。
如阜阳前些年在机动车牌号发放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暗箱操作现象,并一度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从2003年10月份起,经阜阳市政府同意,市行政服务中心率先在全省组织实施了部分机动车牌号公开拍卖,拍卖所得由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设立专户,全部用于设立市级见义勇为基金和救助灾区学校建设等公益事业,开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先例,而博得了阜阳百姓的拥戴。
为了使“阳光”能够“永远照耀”,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干预下,市行政服务中心制定了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审批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和信息反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人的自由裁量权和审批随意性,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现象。
在进一步减少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规范审批程序、方式,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开审批进展,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对于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今后的“定位”,阜阳市常务副市长宋家伟表示:市政府不但要给“名分”,还要给“实权”,强化职能、扩大职权范围。比如政府采购,现在比较分散,今后要集中放在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增加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压缩商业腐败的空间。
同时,他认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层级政府之间、行政部门之间、行政人员之间思想统一、步调一致,这样才能构建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和谐关系。
事实的确如此。在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之初,其人员组成皆是由各个单位、部门临时抽调过来的,如同“一盘散沙”。如何将这些自由而散漫的“散沙”,打造成一个“便民、廉洁、规范、高效”的团队,确实让行政服务中心的领导层伤透了脑筋。
“重视调动人的积极性,释放人的创造能力,营造良好、宽松、和谐的环境,激发政府行政人员勤政工作的内在动力与外在压力,这是打造团队精神的关键。”主持工作已达数年的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黄琦,自然有自己的“灵丹妙药”。“建立并完善日常内部绩效考核制度,真正做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各单位派驻人员在中心的工作表现,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他们在原单位的升职、晋级、评优等。”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各单位、部门派驻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一盘散沙”最终变成一群精英。
步入“深水区”
如同阜阳一样,当前全国各地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行政审批改革。
有专家明确指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伴随经济体制改革在上层建筑领域进行的一场重大改革,是政府行政方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而进行的一场自我变革。
过去,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各级政府形成了一套与之相适应的行政管理模式和行政运行机制。到了上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地位的确立和市场机制作用的显现,行政审批这种管理方式与市场经济制度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
为了缓解或解除这些矛盾,自1997年开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继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
2001年10月,国务院对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部署;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同年8月,国务院分三批取消和调整了占全部审批项目总数50.1%的1806项行政审批项目。200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向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出通知,要求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集中清理,“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
作为全国最早开始行政审批改革的省份之一,安徽同天津、四川等省市一样率先成功建立了省级服务中心。而早在2002年,安徽省不但率先消减过半的审批项目,而且率先开始在全国实行审批中的“并联审批”、“首席代表制”及“超时默认制”和“缺席默认制”,比全国其它省区市早了好几年。目前,安徽省已经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中的“两集中”、“两到位”(即部门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行政许可科室向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许可项目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
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虞海宁指出,行政审批改革已经进入巩固和深化阶段的“深水区”,仅靠地方政府和省级政务服务中心难以解决所遇到的问题,应给予相关机构应有的地位和作用,赋予更多、更大的管理和协调职能。他特别强调,行政审批改革应从“人治”转向“法治”,给予法律上的定位,进入行政管理体制范畴。部门行政审批权应从主管领导的高压、强制进入服务中心,转为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进入,防止一旦领导出现变更而半途而废。
对于今后行政审批改革发展的方向,阜阳市常务副市长宋家伟认为,我国应吸收、借鉴国外的政府运作方式,精简人员与机构,科学合理地压缩行政审批项目和审批程序,真正实现“廉洁而高效”。
“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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