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接收介绍信

2024-12-11

档案接收介绍信(共8篇)

1.档案接收介绍信 篇一

关键词:城建档案,档案接收,城市建设

城建档案主要包括城市发展规划、城市建设活动、城市管理等, 这些内容通常以文字、图表或者声像的方式保存起来, 记载着城市的发展历史, 因而, 城建档案对于城市建设来说有着重要的作用。城建档案的内容广泛, 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综合性, 能够反映城市的历史发展, 因而, 为了有效地推动城市建设的发展, 我国应当重视城建档案的接收工作, 完善档案管理体系。

一、城建档案接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城建档案接收工作普遍存在诸多问题亟须解决, 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城建档案工作的发展, 城建档案接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 城建档案接收范围较为狭窄。城建档案接收范围较为狭窄是目前城建档案接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弊端, 很多城建档案接收单位的接收工作不到位, 导致该接收的档案却没有接收进馆, 使城建档案馆馆藏内容单一, 接收范围局限性较高。这样的问题会严重影响城建档案的馆藏结构, 对于城市信息的保存和利用均有着不利影响。

(二) 城建档案接收方式较为陈旧。目前, 大多数城市的城建档案接收单位主要接收纸质档案, 而音像档案等电子模式的城建档案却很少有人接收。同时, 档案的接收方式也主要采用人工提交并审核的模式。现阶段, 很少有城建档案接收单位会专门成立档案整理公司, 大部分的城建档案归档整理工作都是由档案馆的工作人员负责的。而一个城市的建设单位较为庞杂, 建设内容也具有多样性, 因而, 在提交城建档案时会出现档案混乱的情况, 这就大大增加了城建档案接收人员的审核工作强度, 耗费了较大的人力, 不适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

(三) 城建档案质量较低。城建档案的接收标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即完整、系统、准确、安全。但是城建档案接收单位在实际工作中, 往往存在着很多弊端, 导致城建档案出现内容不全、档案设计不符合标准、档案内容与实际工程项目存在误差或者档案签章不齐全等情况。这些问题都会导致城建档案质量较低, 使城建档案内的信息无法被有效利用。

二、加强城建档案接收工作的有效措施

(一) 提高归档人员的专业素质。城建档案的接收工作较为复杂, 因此要求相关人员要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为了提高接收工作相关人员的专业性, 城建档案接收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城建档案接收工作的负责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我国的《城建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明确划分归档文件的种类, 并保证归档文件内容真实, 手续完备。同时, 城建档案接收单位还应当着重提高归档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 避免出现档案质量较低、归档标准不同的情况。

(二) 提高创新意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 原有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已经不适用于现在发展状况。为了提高城建档案接收工作的服务水平, 我们应当拓宽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 改变原有的思维模式, 寻求城建档案接收工作的新途径。原有的城建档案接收工作只包括纸质文件的接收, 但在信息化技术发展的大背景下, 越来越多的城建档案采取了声像电子存储模式, 因而, 城建档案接收单位应当注重多种类型城建档案的接收工作, 使城建档案馆藏资源更加丰富。

(三) 积极开展咨询服务。城建档案接收人员应当积极开展咨询服务, 并拓宽服务对象。城建档案的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信息咨询、条文解释等, 高质量的咨询服务能够提高城建档案的质量, 同时也有助于完善城建档案管理体系。咨询服务是城建档案接收工作的重要辅助手段, 通过咨询服务, 建设单位能够有效的解决档案提交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城建档案接收单位应当深入大型工程项目, 为建设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有效避免在城建档案提交过程中出现的多种问题。

(四) 规范城建档案的接收标准。规范城建档案的接收标准能够有效提高城建档案的接收质量。城建档案的接收工作较为复杂, 档案内容具有多样性, 因而, 规范城建档案的接收标准对城建档案的接收工作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城市化的发展, 原有的档案接收标准越来越适应不了现有的发展形势, 因此, 城建档案接收单位应当结合现有的城市建设模式, 实现工作改革, 按照新版的城建档案归档规范, 完善我国的城建档案接收体系, 提高城建档案的接收质量。

三、结束语

城建档案接收工作对于城市发展而言有着重要作用, 我国当前尚且处于城市建设发展阶段, 城建档案的接收工作依旧存在着很多不足, 对此,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城建档案接收工作的质量, 我们应当改变原有的思维模式, 优化城建档案的接收工作, 提高城建档案的管理水平, 促进我国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汪茜, 王玉芝, 赵晖.新时期如何做好城建档案接收工作[C].沈阳科学学术年会.2012 (5) :134-135.

[2]魏桂云.试论如何做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J].现代交际, 2014 (8) :478-479.

2.关于城建档案的接收与收集工作 篇二

【关键词】城建档案;接收与收集;方法与措施

城建档案的接收与收集,是城建档案馆、室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通过归档、移交、征集等手段,将城建档案收集起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这是档案馆的基础性工作,由于城建档案是由许多单位,在城市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建设单位又有系统内外的区别,就造成了档案资源的分散状态,为了维护城建档案的齐全与完整,国家规定了“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建立以城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区、县为网站,各城建档案形成单位档案馆(室)为基础的网络管理体系,把分散的城建档案资源接收、收集起来,集中到档案馆统一管理。这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业,其中的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系统的协调运转,特别是在城市经济转型时期,一些撤并、转产的单位,更容易导致城建档案的遗失。在“专业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指导下,各建设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基层档案管理机构(室或组),负责本单位城建档案的搜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和向城建档案馆移交。这既然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就必须确立一套统一的业务操作规程,来规范系统工程的协调运转。

1.城建档案馆的档案收集

城建档案馆是依据国家城建档案管理的法规、政策,把凡是属于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所有立档(包括即将撤消的)单位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全部接收进馆统一管理。 城建档案馆收集工作措施主要有:

1.1宣传行业法规,提高各界人士的城建档案意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的手段,多管齐下,理顺、疏通各种接收渠道来收集档案

鉴于城建档案的形成特点是分布面广、形成量大、种类多样,又涉及到各行各业,直接接收比较困难,往往须要依靠本系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的行政和业务部门的配合,请他们在审批报建手续和竣工验收时协助把关。例如,现在实行的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制度,就是在建设单位办理审批时,就明确告知建设单位,工程档案的归档要求;在竣工验收时,档案不符合标准,不完整,将不给予验收签证。如果行政手段不行时,有的时候甚至还要采用法律措施,或是经济制裁手段,以确保档案按照进馆规定,完整、准确的移交、报送城建档案馆。

1.2发挥城建档案管理网络作用

城建档案馆要与有关部门广泛建立信息联系,采取多种形式搜集信息来源,发现城建档案的形成,就主动进入超前控制。在网络建设上,城建档案馆要树立为基层档案人员服务的思想,帮助解决工作上的实际困难,为他们提供法律性的援助,和技术上的帮助;激励基层档案人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共同搞好档案收集管理工作。

1.3深入基层单位进行业务指导,主动上门接收集档案

城建档案馆要经常深入基层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基层档案人员收集、整理档案,还要坚持参加工程竣工验收,这样即可以使档案馆做到超前部署,提前指导,又能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城建档案能完整、准确地报送进馆。

1.4向社会广泛征集城建档案资料,弥补档案的不足

对散存在各机关、团体、单位及个人手中的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具有参考价值的城建档案资料,应采取有偿或无偿的办法,向社会广泛地收集、公开征集,以调整馆藏结构,丰富馆藏。

1.5建立健全补报制度

当档案已经接收进馆,又发现档案记录的实物与档案发生了变化,应要求原移交单位,或现行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补报所变更后的材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

1.6提倡城建档案工作创新

城建档案馆要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档案接收手段,把任务指标尽量地细化,要体现出具体标准尺度,目标职责明确,实行有奖有罚的激励制度,激励城建档案的接收、收集。

2.基层档案室的收集

基层档案室的收集工作,是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因此,各建设单位的基层档案管理机构(室或组),应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坚持常规的档案工作秩序,把城建文件材料的归档、立卷工作纳入档案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根据城建活动程序,把档案形成、积累、归档、整理、报送城建档案馆的整套操作规程都纳入工作程序,制定具体的档案归档范围和时间限度,按制度接收城建文件材料。另外,还要通过各种方式,注重对零散的城建文件材料的收集,确保归档和报馆的档案齐全、完整。基层单位的城建档案收集方法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2.1基层档案室的建档工作要与工程建设实行“四纳入”、“三同步”

具体说来就是:(1)纳入技术管理。即工程一开始,就同步开展建档工作。企业的科技工作管理,必须包括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内容,并建立与项目相适应的档案资料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建设项目的文件材料; (2)纳入建设工程进度管理,把工程建设与竣工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 (3)纳入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把工程技术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立卷、归档要求列入技术部门及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要提交一套完整的施工图同步参与竣工验收,待竣工验收合格,便及时转变成归档的城建档案。如果档案不齐全、不完整,档案人员可拒绝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用印,或拒绝在档案上签字;财务方面可不予结算,不予报销费用等; (4)纳入工程计划管理。城建档案资料的形成是建设工程活动的记录,基本程序与活动规律离不开计划管理,档案的收集要根据工程的进度,预测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及其归档内容,有计划地、及时主动地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

2.2采取多重方式相结合的方法收集档案

档案人员要了解单位基建情况,主动与业务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对档案管理较薄弱的部门,档案人员要协助他们做好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档案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的收集工作。还应深入工地现场,把档案接收、督促归档、业务指导与现场收集相结合;随时收集和集中收集相结合;内部收集和外部收集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运用到档案的收集全过程中。对归档中遗漏、零散的材料,或因人员调动、移交,或因工程项目中断,或因故变化产生的设计变更的材料,要及时组织补充归档。对周期较长的项目,应根据基建活动的特点,定期接收。

2.3增强档案意识,端正服务方向,搞好档案法规、政策的宣传,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保证城建档案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及管理制度落实,做好档案归档材料收集的重要保障。

3.城建档案的接收与收集工作

目前,城建档案的接收与收集,主要是执行国家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和《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制度,这是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来认定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是否齐全、完整、准确的法定凭证。档案馆根据国家规定的工程档案质量标准,“对报送的工程档案认真进行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颁发《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另外还规定:“各级规划、建筑管理部门在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时,要严格把关。未按规定签定《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的,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的,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查手续”。档案馆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全力配合配合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标准,遵循城建档案的形成规律,从档案资料的形成阶段开始,就要加强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才能确保档案的收集工作顺利进行,达到归档的质量要求,真正实现档案的分类、立卷、编目、整理、等一系列操作规程的标准化管理。

建立健全统一的档案接收收集操作规程,更有利于各级档案人员接收城建档案。因此,城建档案馆按照档案工作创新服务的要求,重新修订完善《城建档案归档制度》等14项规章和《城建档案馆职责》、《城建档案接收、收集工作职责》等12 项业务岗位责任制度,并在行业里宣传推广,全面规范了城建档案馆工作程序,使档案移交工作依法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由于上下齐心努力,自2000年以来, 城建档案馆通过城市规划、建筑管理等部门的配合,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报送责任书》达到90%以上,先后颁发《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657份。自2002年以来,已经接收包括国家粮庫在内的工程竣工档案4451卷。为了方便工程竣工档案的编报,城建档案馆还将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报程序、内容及要求编印成《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报须知》手册,发给建设单位和基层档案人员,指导城建档案的编报与收集。

实践证明,城建档案馆在做好报送档案接收的同时,还要经常对基层单位的编制进行指导和监督、坚持参加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把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带进建设工地,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工作上的实际困难,督促基层单位建立健全各层机构及其规章制度,推行全市统一的档案专业标准和规范化的操作规程,这都是确保各级档案人员做好档案接收工作的实践经验。

3.档案接收介绍信 篇三

新生档案一般主要由:高中阶段档案材料、高考报名表、高考信息表、高考体检表、党团员材料、高校学生登记表等组成, 是学籍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学生档案的形成主要建立在新生档案之上, 也是学生走入社会之后, 各个单位人事档案形成的基础。

一、新生档案来源 (接受方式多样、接受时间不统一、跨度大)

以往新生档案由纸质档案组成, 即是:招生过程中, 工作人员需见到考生档案才可以录取;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 由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到招生点领取考生纸质档案 (也是唯一档案) , 然后邮寄或带回招生院校, 统一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现阶段新生档案主要由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组成, 在高考远程录取模式下, 各个省市对于学生档案管理模式和要求各不相同。录取工作结束后档案的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由考生自己到区县招生办领取后带到招生院校。2.由区县招生办按照考生所录取高校统一邮寄到招生单位。3.个别省市在招生区县并不提供纸质档案, 而是由高校招生工作人员在录取工作结束后, 在招生录取系统中统一下载打印考生电子档案。对于高校来说, 由于传递档案的渠道不一样, 在学生档案的传递过程中容易出现遗失、破损等问题。另一方面, 考生所在省市地区和学校对于纸质档案的邮寄时间不相同, 有些地方甚至要一个学期之后才将新生档案寄出。有些专升本的考生需要高校出具调档函之后, 才提供考生的纸质档案材料。这些都造成了新生纸质档案收集难度大、影响了新生档案的收集时间, 增加新生档案整理的难度。

二、新生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新生档案是新生进校之前的记录, 具有保存的价值, 也是学生工作之后人事档案的最初部分, 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可如今的档案管理水平却明显落后于高速发展的社会要求。实际工作中发现, 对已报到入学的新生档案的整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 无健全的规范性文件。现阶段我国高校学生档案工作混乱主要因为无统一、规范的标准, 比如:新生档案接受方式多样, 档案工作人员在整理新生档案时就会出现新生纸质档案收集难度大的问题, 增加了档案整理的难度;接受时间不统一、跨度大, 各省市教委什么时候发出高校的新生档案在时间上无统一规定, 往往是什么时候有空什么时候发, 比较随意;高校接受新生档案部门混乱, 新生档案到底该交到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还是招生就业处, 哪个部门并不明确统一;管理人员混乱, 大多数学生进校后直接交给新生辅导员, 辅导员在上交管理部门过程中也容易遗失。从以上可以看出, 无统一规范文件导致各高校、各部门学生档案管理混乱。

(二) 缺少规范性、完整性。高校实行网上远程招生录取, 为招生录取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新生原始纸质档案的提取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多个省市、多批次录取的新生纸质档案材料无法完整、快速地收集起来, 大大增加了档案管理工作的难度。

1.招录工作人员在录取过程中看到考生的信息表、成绩表、体检表, 录取时只需网上把以上信息表阅档就可以了。而大学档案作为高中档案的延伸, 应该含有:高中阶段档案材料、高考报名表、高考信息表、高考体检表、党团员材料、高校学生登记表等。网上招生录取时往往只管录取阅档而容易忽视考生其他纸质档案调入的问题。

2.新生录取结束之后, 有些省市的学生档案交予新生自己带到相关高校。在这个自带的过程中难免有遗失、破损、被拆封等现象, 有些甚至不交。这些很难保证该生档案的真实性。

3.一些省市在招生录取结束后, 甚至用电子档案直接取代了纸质档案。电子档案过于简单, 只有简单几个表, 学生档案千篇一律, 更不能全面反映出考生在哪些学校读过书、得过一些什么奖、有些什么特长、参加过什么比赛等等各方面的综合、实际情况。

(三) 管理方式落后, 管理人员素质有待加强。目前, 高校学生档案管理由于人员和硬件原因, 始终跟不上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发展, 计算机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应用较少, 水平不高, 不能够满足形势发展和实际应用的需要。除了管理人员参差不齐, 有的管理方式几乎一成不变, 几十年如一日, 甚至还停留在老一套的你调我查的老方法上, 相隔几千里舟车劳顿地查询档案, 浪费人力物力资源。

(四) 档案意识淡漠。当前, 上至学校领导层, 下至学生本人档案意识淡漠, 对学生档案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学校管理事项中, 教务工作、学生工作、党建、基建都是重要工作, 档案管理工作往往不能凸显其重要性而被忽略。没有硬性指标, 没有相应的考核机制, 甚至没有具体要求。档案工作人员不一定具有相关专业知识, 责任心也不太强。至于学生本人, 填写个人档案时也多不仔细认真, 按照模板千篇一律, 学生的心理情况、思想动态、个人特质很难体现。学生档案信息量少, 无参考价值, 用人单位和他人很难从学生的个人档案中获取相关信息, 导致学生档案在实际处于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状态。

三、新形势下学生档案管理的对策思考

(一) 规范化管理、制度化建设。根据现状出台一系列规范化文件, 使之逐步规范。高校学生档案管理规范化, 仅靠《档案法》来管理是不够的, 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具体的规范指导性。所以高校学生档案必须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一套详细规范文件, 使各个高校有统一的执行标准和要求。

(二) 落实学生档案工作责任制。规范大学新生档案管理制度。从高考录取之后生源地教委或考试院在统一规定时间内把新生档案邮寄至新生录取高校, 高校统一部门接受, 整理完毕之后档案部门专人管理。就档案内容而言, 纸质档案盒、电子档案都应该尽量有规范的信息和内容。

(三) 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计算机网络的普遍使用, 为我们提供了更为有效、便捷的信息服务, 也丰富档案管理的科技手段, 使档案管理实现计算机网络管理应用成为必然。学生档案管理不仅仅是个人文献的收集和保存, 也是一种永久的信息服务。一旦形成永久的档案信息公布于网上, 需要查看档案时, 直接上网就能看到学生真实的档案材料、详细的个人信息, 避免了档案造假、学历造假、学位造假等现象, 用人单位也能根据档案情况对学生有更详细的了解。因此, 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平台接收、管理档案, 切实提高学生档案管理的科技化含量、科学化水平, 十分必要。实际工作经验告诉我们,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在录取完成之后应尽快下载录取新生的档案信息, 过段时间由于网络服务器繁忙等原因, 有可能导致学生档案下载不了的情况, 这是特别需要注意的一点。

(四) 增强师生档案意识。增强师生档案意识, 提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加辅导员老师的档案管理服务意识;提高学生对档案的重视程度和档案的应用意识。对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档案类专职、专业培训, 增强其业务水平。在新生入学阶段对新生进行档案知识讲解和档案知识应用方面的教育, 可以提高档案应用水平, 增强师生档案意识。

四、结束语

4.档案馆档案接收进馆范围 篇四

为了确保进馆档案质量,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馆工作通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进馆范围

1、某某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市直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部分企事业单位形成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立档单位保管十年左右,即向某某市档案馆移交。

2、在机构改革中撤销或者合并的单位应向地方国家档案馆移交的全部档案资料。

3、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时,属于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应当移交有关管理部门或者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寄存到地方国家档案馆的档案。

4、其它某某地区在各个历史时期具有特殊意义和保存价值的各种档案资料。

二、质量标准

立档单位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其档案进行整理,经市档案馆检验合格后,方可移交。

1、文书档案2002年以前按《某某市档案馆接收档案标准(试行)》为标准立卷;2003年后形成的档案按辽市档发[2004]9号《关于印发〈某某市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为标准对归档文件进行整理。

2、照片档案按照GB/T11821-2002《照片档案管理规范》、《关于印发〈辽宁省档案数字化技术标准〉和〈辽宁省照片、音频和视频档案目录数据库结构与交换格式〉的通知》(辽档发[2008]10号)执行、《某某市档案数字化技术标准(试行)》。

3、电子文件按照GB/T18894-200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执行。

4、各类专业(专门)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局和有关专业主管机关共同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时,应当同时移交下列材料

1、报送本单位重点档案(永久)全文数据。

2、报送所移交档案案卷级、文件级机读目录和纸质目录。

3、报送所移交档案文件字号目录。将本机关及上级主管部门同一年来文、发文按文件发文序号排列编制文件字号目录。

4、立档单位保管期限表、分类方案、全宗介绍。

5、组织沿革、大事记。

5.档案接收和报到证问题 篇五

一、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档案及户口的处理

1、毕业生未就业即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办理派遣手续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在规定的择业期过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根据毕业生本人意愿,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将档案及户口转至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即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要接收其人事档案,公安部门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例如:小李入学前户籍是沈阳市铁西区,择业期内,小李没有落实就业单位,希望把档案及户口转回生源地,此时,依据《报到证》将档案转至沈阳市人事局,户口落回沈阳市铁西区。

2、对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本人要求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学校要按规定在择业期内进行保管。

3、对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志愿将档案及户口转入其生源地以外的城市,并且与该城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或就业代理协议的,可依据《人事代理协议书》或《就业代理协议书》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及户口转入该城市。例如,小李是铁岭市生源,毕业时,与辽宁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直属单位--------辽宁华育高校毕业生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简称华育中心)签订了就业代理协议,即可依据《报到证》将档案转至华育中心,户口落入沈阳。

二、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档案及户口的处理

1、择业期内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并且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负责其档案、户口的管理,在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上,有用人单位及其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公章,即签订了正式有效的协议书,毕业生可依据《报到证》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单位所在地。例如:小李是铁岭市生源,择业期内,被沈阳中捷友谊厂录用,并且沈阳市人事局同意接收其档案及户口,可依据《报到证》将档案及户口转至沈阳市。

就业单位是中省直单位的,只需有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不需要有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即可依据《报到证》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就业单位。例如:我院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毕业生到我院工作,只需要我院(用人单位)和辽宁省教育厅(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即可依据《报到证》将档案及户口转至我院。

2、在择业期内毕业生已就业,但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未批准同意接收档案及户口管理。

(1)择业期内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但未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而是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此时其档案及户口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处理方式相同。

(2)择业期内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但属于灵活就业,即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只有用人单位同意录用的公章,而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未批准同意接收档案及户口的管理,其档案及户口的处理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处理方式基本相同。

通常情况下,毕业生的档案转寄地和户口迁移地是一致的,但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和户口迁移地并不是完全统一的,即在灵活就业时,毕业生的就业单位属于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城市,即非生源地,而用人单位因为某种原因需要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此时,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依据《报到证》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转寄至用人单位;入学时户口迁移到学校集体户上的,可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落户证明》将其户口迁移回生源地。例如:小王是铁岭市生源,择业期内,被华南国际工业原料城(深圳)有限公司录用,并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但深圳市人事局未批准接收小王的户口,此时,可依据《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证》,将档案转至华南国际工业原料城(深圳)有限公司,并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落户证明》将户口迁移回铁岭市。

报 到 证

《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毕业生离校时,学校要向毕业生颁发《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是学校依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所编制的就业方案,先由教育部审核批准,再由省级政府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作用:

1.《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2.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学校相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4.《就业报到证》一式两页,正页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副页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5.《就业报到证》正页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上面的日期是工龄的开始年限,与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交纳年数都有关。

6.《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就业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就业报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一个月。

7.《就业报到证》可以改派,改派手续为:

(1)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改派表或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3)学生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就业报到证》的派遣原则是:

落实到省直和中央驻各省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直接派往接收单位。

落实到市、州所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派到单位所属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其备注栏内注明接收单位名称。

落实到省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原则上按接收单位所在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并准确确定《就业报到》的受理单位。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生源地为本省的毕业生,本人要求回生源市、州择业的,可派回生源市、州教育局,并在其《就业报到证》备注栏注明“本人申请回生源州自主择业”。

生源地为外省的毕业生,毕业时落实了就业单位且要求回生源地择业的,将其派回生源所在省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如果两年择业期满毕业生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也将办理《就业报到证》,将毕业生派回其生源所在地自主择业。办理要求:

(1)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办理,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不能接收档案,还须到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签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用人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则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处签章);

(2)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另外还须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签定《就业协议书》,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好后的《就业协议书》要一并带到省校就业指导中心;

(3)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本人申请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应提供书面申请。办理程序:

(1)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

(2)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

(4)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予以登记备案;

(5)将《就业协议书》交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开具介绍信;

6.档案接收介绍信 篇六

李和平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了福建省档案工作特别是档案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 介绍了试点项目在国家电子文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立项的基本情况, 并对进一步做好试点工作提出要求。她指出, 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要准确把握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要精心谋划试点工作的实施和安排, 要加强组织协调, 争取多方支持, 同时发挥专家的作用, 借鉴外部的力量做好试点工作。

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姚思远介绍了电子文件管理试点工作的决策过程, 对本次试点工作的试点内容、组织方式、工作方案的确定情况进行了描述, 介绍了试点单位试点实施方案的评审情况, 充分肯定了档案部门在本次试点工作中的作用和任务。

福建省档案局 (馆) 长丁志隆介绍了近几年福建省档案工作取得的成绩, 以及档案信息化工作特别是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工作方面的建设情况。

7.档案接收介绍信 篇七

一、市区档案

(一)组织出面办理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二)个人携带档案申请存档的,区分情况办理:

1、所属企业处于生产经营状态的,联系企业,由企业将档案收回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2、已改制的企业(含区属集体企业),联系企业主管部门,由企业主管部门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其中:所属企业为工信委各行办主管的、工作人员或当事人无法与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建立联系的`、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不出面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的,由劳动关系科出具档案转移通知单后办理,

3、档案曾在档案中心保管,因调转未成功申请存档的,档案中心直接接收。

4、档案存在疑问的,向局存疑档案研判领导小组申报,按研判结果办理。

二、外地档案

1、档案保管在各级组织(含专门档案保管机构)的,由档案中心出具调档函,档案转递到档案中心后,与申请存档案人联系办理。

8.关于切实做好档案接收工作的意见 篇八

一、切实增强做好档案接收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 长期以来,由于我县国家档案馆建设滞后,库房面积狭小,馆存爆满,除县委、纪检委等外,有的单位已近20年未接收档案。这个时期形成的档案,记录了万全县改革开放的全过程。这个时期是我县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历史时期,在这个伟大的历史进程中,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用伟大的实践,实现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辉煌的业绩,是值得后人浓墨重彩记录的伟大历史时期。而我们的后人要研究这段历史,大部分要靠档案资料的记载。只有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才能给后人留下原始的、真实的、完整的记录。档案资料收集的

齐全不齐全,整理的规范不规范,保存的完整不完整,对于研究这段历史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作为执政党就应该把执政期间形成的档案完整的保留下来,给后人留存下去。档案资料的完整收集、规范整理、安全保管、有效利用,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因此,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对万全县的历史负责、对改革开放伟大历史进程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全县档案移交接收工作。由于积累时间较长,散存档案数量较大,特别是受基层档案室保管条件所限,加上这个时期档案整理标准较低,管理不严等原因,在散存的档案资料中存在着丢失、损毁、归档不齐全的现象,并存有部分“问题卷”、“带病卷”,这些都给我们的接收工作带来许多问题和困难。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做好档案接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完成这项工作的艰巨性,立即行动起来,加强领导,建立组织,确定专人,落实经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在县委、县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应进馆档案的交接工作。

二、明确接收范围,严格接收标准,规范接收程序,保证进馆档案质量

(一)、进馆范围:

1、县委、县政府形成的需要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和部分有保存价值的短期档案;

2、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形成的需要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

3、县政协形成的需要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

4、县委工作部门形成的需要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

5、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及部门

管理机构形成的需要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

6、县群众团体形成的需要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

7、县法院、检察院形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由县国家档案馆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

8、双重领导部门形成的并经其上级主管部门确定需要由县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由县国家档案馆保存的干部档案;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县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

1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形成的需要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

12、撤销机构形成的全部档案;

13、向县国家档案馆移交纸质档案的同时,应当移交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照片、文件级数据资料等特殊载体的档案和编印的报刊、文件汇编、大事记、成果汇编、各种宣传画册等资料;

(二)、进馆要求

1、进馆档案质量要求 文书档案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执行; 科技档案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执行; 各类专业(专门)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局有关专业主管机关共同制定的标准执行; 照片档案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执行; 电子档案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和《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

执行;

2、在确保进馆档案质量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编写好归档文件目录、组织沿革、分类方案和全宗介绍各一式二份及电子版,填写好档案数量统计和档案移交清册,经县国家档案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馆。

3、单位撤销或者合并的,由承担其职能和档案代管部门负责整理和移交。

4、破产企业和转制企业的档案应当由主管部门负责整理和移交。

5、不按照本通知向县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依照《档案法》和《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移交顺序 为保证县国家档案馆这次集中接收档案工作有序、便捷、安全,确保在县委、县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如期顺利完成,对向县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部门顺序安排如下: 第一批: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委(纪检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农工部、统战部、政法委、县科协、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县物价局、县审计局、县旅游文体广电局(广电局、文体局); 第二批:县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交通运输局、县委党校、县扶贫办、新农合、招待所、街道办; 第三批:县财政局、县农开办、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水务局(水务局、自来水公司)、县环保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教育局、科技局)、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残联;

第四批:县委办、县信访局、县住房和城乡和规划建设局(建设局、房管所)、县农牧局(农业局、畜牧局)、县供销社、县直机关党委、县粮食局、县森林公安局、物资公司、编办、国教办、县老干部局、行政审批中心、市政管理局、民兵训练基地、农业产业办、种子公司; 第五批:孔家庄镇、洗马林镇、万全镇、安家堡乡、膳房堡乡、北辛屯乡、宣平堡乡、郭磊庄镇、旧堡乡、高庙堡乡、北沙城乡、、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人行、县工行、县中行、县农行、县信用联社、县质监局、县供电公司、县发行、县财保、县人保、县气象局、县邮电局、县烟草局、县石油公司。

(四)、移交时间 全县档案集中接收工作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检阶段,自2011年3月1日起到2011年3月31日止;第二阶段为检查验收和接管阶段,自2011年4月1日开始,到2011年4月30日结束。具体接收时间:第一批2011年4月1日至5月31日;第二批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第三批2011年7月1日至8月31日;第四批2011年9月1日至10月31日;第五批201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这次集中移交档案的时间从3月1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各单位和各乡镇根据档案的整理情况与县国家档案馆联系,安排具体移交时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抓紧做好进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本单位、本乡镇的档案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对于不符合进馆标准的档案要重新进行整理,以确保这次档案进馆工作顺利完成。自查工作结束后,认为档案质量合格的,可向县档案史志局提出申请,由档案史志局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按程序移交县国家档案馆。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确保接收工作顺利进行 为保证这次档案集中接收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万全县档案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淑梅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 汪天忠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 张振昌 张春香 杜天宝 郭 旺 杨永顺 徐 军 郭玉宝 郭维强 张连裕 王庆云 谢彦宏 杨 臻 罗玉山 张守罡 王春林 韩 禄 宋世元 县人大副主任 县政协副主席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县人大办公室主任 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县档案史志局局长 县信访局局长 县政法委专职书记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县农工部部长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 县直机关党委书记 县科协主席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6

王 宾 团县委书记 袁宝彰 县妇联主席 何彦龙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顾 军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 斌 县统计局局长 张瑞华 秦海庆 郭亚军 李 福 张有余 田继平 张文平 孙海英 张 明 范 斌 李海山 封志江 郭 虎 边树勋 刘永模 田 有 王义成 县安监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物价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县旅游文体广电局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扶贫办主任 县财政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县公安局政委 县检察院检察长 县法院院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 县卫生局局长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7

闫启平县水务局局长 康守宏 县环保局局长 崔万高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杨生为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邹世海 县农牧局局长 蒋首庆 焦 金 沈玉智 张 瑾 李彦军 龚喜汉 闫 运 刘铁军 郭锦平 张 英 樊平 王天平 张灏军 夏满高 董 燕 王云生 李学会 县民政和民宗事务局局长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县商务局局长 县供销社主任 市政管理局局长 县粮食局局长 县老干部局局长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县残联理事长 县国税局局长 县地税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工商银行万全县支行行长 中国银行万全县支行行长 农业银行万全县支行行长 县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8

尹继成 供电公司经理 孙志坚 农发行行长 白志广 中保财险公司经理 王恩峰 新农合主任 李 祯 农业产业办主任 王 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温广林 中保寿险公司经理 贾 红 县气象局局长 王燕林 县邮政局局长 赵润胜 县烟草公司经理 刘之清 中石化万全分公司经理 郭 骏 联合网络公司经理 康 磊 电信公司经理 李向前 种子公司经理 梁 雷 招待所所长 韩 峰 国教办主任 董海燕 编委办主任 方炼兵 街道办 杨 彤 物资公司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档案接收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玉宝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地点设在县档案史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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