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备案证明怎么办理(精选4篇)
1.房屋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篇一
【上海市房屋租赁】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指南
(以闵行区为例)
一、办理地点:闵行区(住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周一到周日8:45-11:30;13:30-16:30
三、需携带材料(不同地方可能要求有些许不同,最好先到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情况):
1、钢笔或签字笔——所有材料均只能用钢笔、水笔或签字笔书写,千万不能用圆珠笔!
2、当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原件+2份复印件(新版磁卡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
注意: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的(见房地产权证上的名字),必须提供全部共有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如果他们不能亲自陪同办理的,还要签署一式两份委托书(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处索取)
3、房地产权证原件+2份复印件(有条形码的产权证首页)和(记载详细信息的次页);
4、《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处索取)
5、现金人民币65元(其中,15元用于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
四、办理流程:
1、到服务台表明“我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然后到相应窗口(比如,16号窗口)办理。
2、16号窗口要求出示相关文件:
(1)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
(2)出租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委托书
(4)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上缴上诉文件复印件一套;根据16窗口的指示,填写相关表格、签字。
4、根据16窗口的指示,到咨询处拿号,同时到楼上24号窗口缴纳15元钱,领取盖章文件和收据。
5、根据16窗口的指示,到楼下24号窗口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房屋租赁合同(无需填写,只需签字)。
6、在楼下24号窗口填写并提交《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同时上缴一套上述文件复印件(再次验原件)。
7、在楼下24号窗口的指示,到楼上24号窗口缴纳50元钱,领取缴款文件和收据。
8、到楼下24号窗口领取《上海市闵行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收据》。
9、7个工作日后,承租人凭借该收件收据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到交易中心楼上27号窗口领取登记备案证明。
工作人员提示:最好先打过电话来确认办理结果!报收件编号就可查询。
2.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书 篇二
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现有路_______里(巷)________号____________的房屋,其所有权属房屋所有权证号,经协商愿出租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房屋结构出租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________元,租赁期限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现委托________________前往你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请给予办理。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说明:
1、此申请书空缺栏由租赁当事人“合同”条款对应内容认真填写。
2、合同期内如发生与租赁有关的违犯法律、法规和办法的行为,由租赁当事人承担。
3、出租人联系电话:联系人:
3.房屋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篇三
行政许可名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依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
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行政许可的方式:书 面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申请单位向市商委提出申请,市商委在接到申请后,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或口头通知申请单位。
行政许可承诺期限:商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专家审查时间除外)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以书面或口头通知申请人。
行政许可申请资料:
一、申请办理《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除另注明的外,均为1份。其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及表1、3、5、6、8、10、12等材料(一式2份);(二)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三)销售网络的文件和资料;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证明材料;
(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六)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经营管理制度:
1、经营人员岗位责任制;
2、易制毒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3、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制度;
4、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
5、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保管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1、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
2、安全检查制度;
3、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4、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七)产品包装说明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八)经营的易制毒化学品是危险化学品的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九)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十)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办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应提交的资料(均为1份。其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申请书》及表1、3、5、6、12等材料;
(二)仓储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自我评价的说明材料;
(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
(四)销售网络的文件和资料;
(五)产品包装说明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六)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危险化学品的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七)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八)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变更《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均为1份。其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及表1、4、5、6等材料;
(二)单位名称或经营单位类型改变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四)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证明材料和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五)许可品种主要流向改变的说明材料和相关销售网络文件及备案证明;
(六)增加许可品种、数量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七)增加许可品种、数量的经营管理制度和销售网络的文件和资料;
(八)增加许可品种的产品包装说明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九)增加许可品种是危险化学品的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十)原《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十一)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八条 经营单位申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和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的销售网络文件;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五)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4.房屋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篇四
2014年6月23日 16:03
公司办理备案所需材料:
1、房产证复印件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处出具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
2、居委会根据实际居住情况出具的该套房屋的居住证明(收原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出租方必须是产权证的权力人)(验原件收复印件);
4、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6、房屋出租税收发票(税收发票日期必须与合同上的日期一致)(验原件收复印件);
7、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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