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农民工调查报告

2025-01-18

进城农民工调查报告(9篇)

1.进城农民工调查报告 篇一

xx镇农民工进城落户调研报告

按照市县进城办的安排,我镇近期抽调专人,进院入户和农民面对面进行访谈交流,对农民工进城落户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整理梳理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xx镇位于xx县中南部,距县城xx公里,东邻xx镇,西接xx镇,南靠xx镇,北与xx镇接壤。辖xx个村xx余人,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200元。境内主要农业产业为茶饮、畜牧等。全镇有工业企业xx家,个体户xx户,常年外出务工xx人,签署劳动合同xx人,办理社会保险xx人,有30%的户愿意进城定居,近几年有xx余户已购买住房和进城落户。从年龄结构上看,45岁以下的中青年农民比45岁以上的老年人愿意进城入镇;从经济基础上看,在外务工或有固定收入的较以土地为生的农民更愿意进城生活;从分布地域上看,居住在中高山的农户较居住在河边川道的农户更渴望进城;从进城方式上看,进集镇社区定居的比进县城的农户比例要大。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农民进城住房保障需求与现实存在有较大距离。进城农民最关心最关注的就是住房问题,大多数的人认为,无法承受城市的高房价,按照目前政策,虽然农民进城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但从实际来看,城区房源太少,仅靠农户自己经济实力无法购买,进城后居者有其屋理想与现实之间差距太大。

二是现行政策对农民进城双退出吸引力不强。如果实行-1-

双退出(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进城居住,国家所给补偿标准较低,且没有详细的补偿政策和规范的操作流程。且随着近几年粮食蔬菜价格上涨及城市周边征地范围扩大,农民对承包地和宅基地预期收益期望值较高,农民视宅基地和承包地为生存的基本的保障,进城居住易,退出土地难。

三是就业和收入不稳定对进城有过多担忧。农民工进城落户后主要从事建筑、运输、三产服务等行业,工资水平较低,职业不稳定,流动性较强,社会保障不全,而城市生活成本高、压力大,使农民对城市生活既向往又觉得遥不可及。

四是农民进城体制机制不健全。农民进城不仅仅是户籍转变,进城最有吸引力的是城市完善的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和健全的社会保障,但目前各项保障机制仍不健全,农民进城后顾之忧较多。如医疗保险等还是城乡二元结构,没有完成对接;承包地、宅基地等产权制度改革滞后,无法顺利进入市场进行流转,也无法办理金融抵押贷款等等。

五是部分农民乡土情结较重。部分农民工“落叶归根”的传统思想比较重,认为自己生在农村、根在农村,进城只是为挣钱养家,最终也会回到农村的,没想成为市民中的一员。另一方面,部分村民认为自己家里有承包地,家人也乐于耕种,不想放弃家里的田土。

三、几点建议

农民进城入镇居住是推动城乡一体化科学发展的现实举措,也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建议今后在推进农民进城落户工作中应加强以下几点:

1、加强调控监管,解决房价问题。住房问题是进城农

民最为关心的问题,现行商品房价格大部分进城农民无力承受。建议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完善保障机制,强化商品房买卖价格监管,使进城农民“买得起房”。同时,加强村镇社区规划建设,使一部分既不想进县城又无经济能力进集镇的农民先进村镇社区。

2、完善保障政策,吸引农民进城。强化进城农民就业、社保、医疗、教育等配套服务保障,解决进城农民后顾之忧。一是加大进城农民技能培训力度,力争使进城农民人人掌握一项就业技能。二是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为进城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使进城农民从农民转变为工人,有固定的经济收入。三是对进城农民提供同等的城市社保、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并加大进城农民就业、创业等方面优惠扶持力度,真正实现农民市民化,使进城农民“稳得住、留得下”。

3、做足土地文章,促进农民进城。土地问题是进城农民关注的重点,为有效解决进城后农民土地问题,建议从三个方面着手解决:一是进一步明晰和提高进城农民宅基地、承包地、林地补偿标准,明确补偿途径和资金来源,吸引进城农民将生产资料上交集体;二是积极引导进城农户将土地向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流转集中,实行规模化经营,农户收取土地转让金或租赁费;三是探索建立农村土地合作社,引导进城农户将土地交农村土地合作社经营,享受股息和分红,促进农民“转产”。

4、坚持因类而异,梯次搬迁进城。对农民进城入镇定居不强求整镇推进、步调一致、一拥而入,不搞“一刀切”,给农民最大限度的自主选择权利,分类分批次推进。一是在农民愿不愿意进城、房屋和土地处置方式等方面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结合自身条件,自主选择。二是鼓励有经济实力、条件成熟农户先进城,条件暂不成熟的待条件成熟后逐步进城,分批次推进农民进城。三是农民根据条件,可选择进县城、亦可选择进集镇、也可选择进村镇社区,无论哪种方式,均应享受同等帮扶优惠政策。

2.进城农民工调查报告 篇二

一、民工子女家庭教育中的主要问题

1.由隔代教育带来的亲子关系不到位等问题使部分民工家庭结构呈现严重沟通障碍。调查结果主要体现在:22.30%民工子女由其父母外的其他监护人抚养长大, 而由父亲或母亲单方抚养成长的也已达到12.2%, 父母双方抚养的情况仅为55.5%, 也就是说, 具有较多部分的民工子女与其父母缺乏一定亲情基础的, 部分父母已经长期不再在青少年成长发展过程中担任主要的引导角色, 民工子女与其家长的距离已经在无形中被拉大。调查同时发现, 近91.7%的民工家长“从来没有”或“不一定”有时间辅导孩子学习, 每天都能辅导孩子学习的民工家长仅为8.3%, 尽管大部分民工家长本身有其忙碌的工作安排, 但调查得出的另一项数据也恰恰证明在这种家庭教育模式下, 父母不再全部是子女心中最亲近的人, 相反, 朋友、老师、邻居、亲属等反而逐渐融入到了他们的生活并在其生活启蒙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21.0%) , 家庭成员的比例由以往固定的90%以上下降到了79.0%。而相对的对父母表示敬畏、紧张、不自然等非和谐的情况却越来越多, 已达39.1%。

2.家庭沟通缺乏主动, 互动内容亟待扩展和深入。在问及“您与父母的沟通中通常由谁主动”时, 16.1%的民工子女表示自己通常较为主动, 由父母采取主动沟通的情况也仅为23.8%, 大多数情况 (60.1%) 都处于不确定状态。另外, 民工家庭的父母与子女相处时间也较短, 多数随父母来到城市的民工家庭子女与其父母每天的相处时间大多在两小时以下, 占总数的38.4%, 而超过4小时的却仅有27.0%, 其他34.6%的家庭相处时间则多在2-4小时之间。由于相处时间的较短, 相对而带来的问题是民工家庭的父母与孩子的沟通也通常较为短促, 15分钟以下的占绝大多数, 计有41.6%, 15-30分钟之间的有16.8%, 30-45分钟的有11.7%, 45分钟以上的仅为5.4%, 其他不确定的为24.6%。同时, 民工家庭亲子间的沟通时间也通常是在吃饭时间, 为42.2%, 无特定时间的为37.8%, 其他20.0%则是在睡觉前后或外出郊游等情况。

除了家庭沟通时间亟需进一步扩展之外, 调查表明, 民工家庭沟通认知的深入还有待提高:95.4%的家长表示非常关心或比较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 而对其子女的日常生活状况和各种合理需求却通常关心不到位, 仅有18.2%的民工家长会对以上几种情况表示主动理解并积极给予帮助, 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家庭沟通的深入。

3.相对狭窄的家庭成长环境束缚了子女的发展, 多数民工子女迫切希望扩大交际范围。当问及民工子女是否经常会参加校内外举办的一些活动时, 有46.4%的学生不太经常参加或均不参加该类活动, 经常参加和较常参加的分别只占了总数的11.4%和20.8%。在分析影响学生校外活动参与性因素中, 直接回答没有相关特长的有32.4%, 没有兴趣的有21.4%, 而没有时间、名额限制或老师指定的仅分别为12.8%、11.2%和17.4%, 其他外部性因素的为4.8%。兴趣和特长的缺失直接导致了孩子的种种不合群或性格的孤僻。

而在学生的对外沟通方面, 大多民工子女愿意和陌生人沟通, 但也有更多的孩子认为自己不大主动或不大乐意沟通, 这一部分人群超过调查样本总数的一般, 为53.8%, 而乐意并主动与人沟通的仅为26.2%, 另外20.0%则处于不确定的状态。相应的, 在民工子女的交际圈内, 表示自己交游广泛的仅为21.2%, 一般的为38.8%, 社交空间狭小 (学校及附近邻居等) 的为27.9%, 而经常独资一个人的情况也已经高达12.1%。根据调查分析其交际圈中的实际群体得知, 其中为附近邻居的为13.8%, 学校同学和老乡的分别为36.7%和22.1%, 另外进城后认识的城里人仅为11.4%, 而除以上人群外的其他群体的则为16.1%。需要指出的是, 民工子女进城后虽然生活在城市, 但尚没有真正地融入城市生活, 没有建立起以地缘关系为主的社会文化圈, 缺乏必要的交往机会和交往选择, 只能囿于一个互识的文化圈子里, 因而城市社会对于他们来说依旧较为陌生。

4.家长对孩子的期望与能力形成两级差, 家庭教育方法简单, 且通常具有严而无格、宽而无度的偏颇。从调查发现, 进城民工家长家庭教育意识通常比较淡薄, 缺少现代家庭教育理念和家庭教育观, 他们对孩子的教育没有明确的目的, 大多家长抱着“树大自然直”的观点, 很少花时间到学校了解孩子在校学习和表现, 也较少关心子女的校外教育需要, 据统计, 有50.3%的家长从未给子女购买过课外读物, 有40.2%的家长从未检查过孩子的书包及其家庭作业。可见民工家长与学校、与子女学习的沟通了解都较少教育合理性明显不足。另外民工家长大多不理解、不尊重子女, 对子女实行高压政策, 打骂体罚孩子现象十分普遍。调查中我们发现, 在民工子女的心目中有34.0%的家长属于严格型的家长, 42.3%的家庭于严格型和宽松性两者之间。这点在我们对部分家长的访谈调查中得到了更进一步的证实。比如孩子犯了错误, 有50.82%的民工家长表示会完全听从老师的意见, 有10.52%会把孩子打一顿, 仅有20.66%会听孩子的解释, 其余的则会认为事情过了就算了。在处理孩子问题上, 民工家长通常极少站在孩子的角度去考虑, 也没有充分顾及孩子的自尊心和内心感受, 绝对的权威造成了许多农村来的孩子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问题。

5.家庭业余生活单调, “孤岛化”现象严重。调查发现, 在业余时间方面, 68.8%的家庭“极少有业余时间”, 对多数外来民工家庭来说, 业余文化生活通常比较单调。调查显示, 总共有86.5%的民工子女会在实践空余时会选择睡觉、聊天等来打发时间。而当问到加重藏书时, 明确表示自己一本书都没有的竟占了总数的44.3%, 同时37.0%的人表示自己的书在3本以下, 只有18.8%人说自己的书在3本以上。而如果有机会看书, 民工子女也通常会选择看一些武侠类和故事类的书, 只有13.5%的人说会看一些和学习有关的书籍。

由此可见, 尽管现代城市公共生活空间不断拓宽, 各种公共设施日渐齐全, 但民工子女的生活特别是精神文化生活关注不多, 了解不深, 对社会缺乏一定的沟通话题和机会, 不仅直接造成了民工子女生活的“孤岛”化, 更容易使民工子女的成长带来极为消极的影响。

6.家庭沟通方式与主题单一, 子女压力过大通常父母并不十分理解。据统计, 约有53.5%的民工家庭主要是通过闲聊的形式进行沟通, 另外打电话、写信、留言等方式也占了较大的比例, 约为29.2%, 而正式谈话仅占了17.3%。而即使在谈话中, 民工子女对来自各方的压力也都较少提及或根本不怎么提起, 这部分人群分别占了调查样本的24.2%和7.3%, 同样, 民工父母方面也较少主动了解其子女所面临着的消极情况, 却只对考试成绩非常关心。根据统计我们发现, 在民工子女的所有压力来源中, 除了39.0%是来自学业外, 经济压力、就业压力、社交压力、情压力也分别占了21.1%、15.9%、13.7%、10.1%。而根据压力得缓解来说, 承认家庭能给与自己心灵安慰的仅为60.5%, 而不能给与安慰的却渐已高达19.0%。相对地, 表示对家庭非常依赖的民工子女竟还不到总数的三分之一, 只占了28.5%。

二、影响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的主要因素

(一) 家庭内部因素

(1) 家庭收入:与迁入前相比, 民工家庭收入的提高是明显的。但调查显示, 与城市居民相比, 许多民工的家庭收入依然偏低, 很多家庭依然生活在贫困线下。民工家庭的低水平的物质生活, 很难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2) 父母文化素质:从调查中所反映出来的民工家长的受教育程度看, 他们中有73.3%仅具有初中及以下的文化程度, 受过高层次教育的人较少, 具有大专以上高学历者只占极小比例。这种普遍较低的文化水平无疑会影响民工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能力和方法等。而当问及民工家长的家庭教育方法是否科学等问题时, 近六成家长表示自己不知道方法是否科学, 有的则坦言是按老规矩来, 或者说看别人 (尤其是学校老师) 怎么做就怎么做。这种情况充分说明了民工家长在家庭教育上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特点。

(3) 父母职业:民工家长不少为个体经营者、工人、郊区租地农民的, 职业上的低层次特点对子女的家庭教育造成了极其消极的影响:家庭教育物质条件都较差, 社会地位低、易受歧视;家庭教育权威下降;子女易受心理伤害等。这些均不利于家庭教育的开展。

(4) 父母劳动时间:与普通市民的正规就业不同, 民工人口多半是非正规就业, 在劳动时间上具有极大弹性。而迫于生计压力, 民工家长不得不以延长劳动时间为代价追求更多收入。而随着父母劳动时间的延长, 对其子女的教育时间自然相应减少, 其付出的精力也更加有限。

(5) 亲子关系:民工家长在外出时将年长的父母留在老家, 自己带着配偶和孩子流入城市, 因此在家庭结构类型上由原来的主干家庭或联合家庭变为核心家庭。而在核心家庭中,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更加紧密, 客观上要求较高频率的亲子互动。但是孩子来到城市后, 比父母更容易接受新事物和新观念, 知识面和视野也随之不断拓宽。相比之下, 父母由于文化水平比较低难以跟上孩子在学习、精神上的需求, 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权威地位逐渐削弱, 因而在民工家庭中很难形成良好的现代亲子关系。

(二) 外部环境因素

(1) 学校教育:对于受教育基础相对薄弱的民工子女来说, 进城后低保障和低质量的教育极易形成恶性循环, 减弱了他们上学的积极性, 进一步给家庭教育带来了诸多问题。

(2) 社区环境:一方面, 社会地位较低的民工群体集中于某一地区居住, 这种聚居环境容易使青少年产生许多社会和心理问题并进而成为家庭教育的隐患。另一方面, 由于民工家庭缺乏相对稳定的社区环境, 其子女的社会化和城市化过程被多次中断, 造成了其子女社会化和城市化的不充分状态, 往往导致家庭教育无法顺利进行。

(3) 同龄群体:在流动条件下, 同龄群体的衰落会导致民工子女的心理孤独感的增强, 在客观上要求民工家长加强对子女的关心和爱护, 而家庭教育的正功能在民工家庭中通常都处于一种滞后或薄弱的状态。

(4) 大众传媒:大众传媒对民工子女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 也有消极的一面, 各种良莠不齐的信息对民工家庭教育形成了巨大挑战。

三、改善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的建议

1.制定和实施以子女为核心的家庭成长计划, 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文化成长环境。各民工家庭应根据自身家庭的特点, 通过对其子女的双向沟通积极反馈子女的各种合理发展要求;从孩子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和生理特点出发, 因材施教, 因事施教, 发掘孩子潜能, 配合学校和社会教育, 做到家庭教育内容系列化、渐进化, 从而实现家庭教育内容和方法的科学化;充分利用电视、新闻、书籍、网络等媒体育人手段, 使孩子在主动接受新信息中学会自我学习和自我管理, 培养孩子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着力更新民工家长的家庭教育理念, 并在言传身教中树立良好的家长形象。由于民工家长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 再加上长期较低的经济生活水平, 大多民工家长家庭教育理念落后, 不大注意自身形象对子女的影响, 容易使子女养成各种不良习惯。家长注意自身形象, 首先是要树立和改变家庭教育观念。在进行家庭沟通中, 民工家长要加强“自我约束”, 时刻注意自己的日常言行, 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施教水平, 努力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注意加强对子女潜移默化的影响, 使家庭教育具有默契和民主的特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应该注意配合学校辅导孩子学习, 鼓励孩子参加各种活动尤其是公益活动, 让孩子在学会学习之外, 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社会。

3.建立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体系, 帮助全面提高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质量。虽然现代的学校教育在整个教育系统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如果没有家长的重视和配合, 学校教育的效果将难如人意, 同样无法使他们适应新的环境。对于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民工子女来说, 建立一套完整的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体系的需要更加强烈。虽然从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 我国大部分城市本身本无具备发展三位教育体系的充分条件, 一些发展中的大城市如上海、杭州等已经初具模型但还并不完善, 三向沟通和教育互动机制并不灵活, 但我们仍然可以通过各项措施加以改进, 如社会除了为民工子女提供更优秀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外, 更应关注为他们提供更多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 在部分大型由政府组织的社会活动中规定参与志愿者中民工子女的比例, 为民工子女提供某些形式的优惠等等, 学校可通过建立专门的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开展家教咨询热线、进行家访、书面指导、电话联系以及组织开展学校教育教学开放日 (周) 等活动, 以不断提高家长家庭教育的整体水平。

4.相关社会组织应积极开办并努力提高各种家长培训机构的质量, 通过各种活动加强民工家长对其子女的教育沟通能力。家长学校是实施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阵地, 是帮助家长学习做父母, 学习做家长的必需场所。在各政府、社会尤其是社区、非营利组织和家长间的密切配合下, 民工家长学校的建设正走上更为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大大提高了民工家长学校办学质量和服务类型, 使民工家长逐渐得到了较为全面、系统、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如浙江省杭州市从1999年开始创办社区家长学校以来, 家长学校便以各种免费培训和咨询活动得到了民工家长们的热烈欢迎和好评。在调查中, 超过76.3%进城时间逾两年的民工家长接受了包括社区等家长培训学校的教育和咨询, 近82.5%的民工家长对家长学校表示满意或非常满意, 72.6%的民工家长认为这些家长培训机构对提高自己的家庭教育能力非常有帮助或有所帮助。

总之, 民工子女所受家庭教育的好坏是反映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和分享进步成果的重要标尺, 也是城市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的重要反映。因此, 在加强城市化和现代化文明建设的同时, 相关方面也应该突出重视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 立足民工家庭特性, 通过建立多元的社会网络推进民工子女家庭, 只有这样, 我们才能真正保障民工的社会权益, 才能在稳定中全面推进全面小康和和谐社会的建设。

3.蚌埠降低进城门槛吸引农民工进城 篇三

蚌埠市主要领导告诉记者:“户籍制度改革不是简单地变更户口登记,更在于隐藏背后的转户者应享受的就业、住房、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的诸多权益。这是一项牵动全局的系统工程,改革之前,必须考虑如何保障每一位‘新蚌埠人’住得开心,学得开心,因此降低而非取消门槛应该是适应现阶段蚌埠市情的一个有益尝试。”

按照该市出台的政策,以下幾种情况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蚌埠市:在蚌埠市辖区连续工作1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在市内有合法固定住所(含租赁);在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且符合在当地有合法固定住所(含租赁);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在市内有合法固定住所(含租赁),其本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准予在蚌埠市落户(在集体宿舍内居住的只限本人),但市辖区农业户口人员,自愿将户口转为非农户口的不受住所限制。

蚌埠市人社部门解释称,将“合法固定住所”作为“准入门槛”有一定的公正性。据估计,根据这个条件,蚌埠市现有进城农民及其家庭成员中大约有20%可以很快获得城市户籍。

4.进城农民工调查报告 篇四

土地是农民的传家宝和命根子,农民非常强调土地占有和经营关系的稳定,除非极端情况,他们决不会放弃土地和土地经营。而且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非农就业收入不高且不稳定等原因,农民将土地作为社会保障的载体和化解风险的工具。大量的农民工进城依然保留土地,实际上更多的是为了未来回到农村留下一个保障。(2)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

所谓的“土地流转”是一种通俗和粗略的说法,其本意是指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及转移。由于行政力量的干预、土地流转的封闭型和土地流转的不规范性,导致农民进行土地流转的政策支持和有效信息的缺乏。这也使得农民工宁愿将土地抛荒。

土地流转的提法和实践在中国都早已不是新鲜事物。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央就提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来又在“18号文”中对土地流转进行了规范,提出了“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上,对于土地承包权流转问题做了进一步的完善,提出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并且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十七届三中全会决议在“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和“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的基础上增加了“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这一系列政策决议,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了更坚实的政策基础。

那么,在土地流转不断阳光化、进城务工的社会保障更加完善的情况下,农民工的收入状况以及他们的投资渠道又会有怎样的变化呢?本文将通过对农民工收入和投资结构变化的实证研究,对这一制度变迁的影响做出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国内关于土地流转制度的研究由来已久。综合来看,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1、我国土地流转制度的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取得了较快发展,而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是中国农业经济取得显著成绩的关键因素。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不断解禁,从模糊走向明确,从非法走向合法,取得了比较大的成就。

刘淑春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一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地流转可以分为3各阶段:(1)明令禁止阶段(改革开放之初——1988年)改革开放之初至1988年之前,制度层面不允许进行土地流转。尽管20世纪80年代初期,地方上出现了一些土地流转现象,但这些流转都是农民自发形成的,没有政策制度依据,因此也都是隐蔽、的非法的,基本上没有公开。1982年《宪法》第10条第4款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2)解禁阶段(1988年-2002年)

中共中央1984年1号文件《关于年农村工作的通知》第一次打开了农地流转的政策口子,规定“社员在承包期内,因无力耕种或转营他业而要求不包或少包土地的,可以经集体同意后进行转包。”1988年宪法修正案承认了农地流转的合法性。经过此后10余年的发展,这一阶段农地流转实现了合法化。2002年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

(3)规范化阶段(2002年至今)

2005年3月1日,《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明确了“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法律规定,对土地流转进行了原则约束,为土地流转实践奠定了法律基础,这标志着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制度的正式确立。农业部颁布《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流转方式、流转合同的签订以及土地流转管理作出比以前法律政策更为详细、明确的规定。这一阶段土地流转进一步规范化。

2、当前土地流转所遇到的阻碍

尽管政策层面对于农地流转的限制逐渐放宽,土地流转的面积和比重在逐年增加,但是进展十分缓慢,尤其是相对于中国1.5亿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而言,流转的比例仍然很小。根据已有的文献研究,造成土地流转相对缓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流转条件受约束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农地转让作出了必须经发包方同意的规定,这实际上违背了农民对使用权的自由行使。经发包方同意的规定实际上将土地转让过程的终极处分权赋予发包方,而承包方作为真正权利人却没有最终发言权,这样无疑会扭曲权利人的真实意愿,扰乱流转秩序。

(2)农民不愿意流转土地

一方面,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非农收入不稳定,农民把土地视为命根子,作为社会保障的载体和防御风险的工具,加之由来已久的土地情结,很少有农民愿意放弃土地;另一方面,承包地的频繁调整使得农民没有稳定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不确定使得农民缺乏流转的动力。这也是经常提到的土地产权残缺所带来的弊病。

(3)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

由于土地流转过程中政府的干预过多,以及土地流转的封闭性带来的信息不对称,土地流转经营很不规范,成交量低。

3、农民工进城务工对于土地流转和土地资源配置的影响 允许农村土地流转,能够促进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和专业化经营,更合理有效的配置农地资源,带来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复旦大学贺振华在《农户外出——土地流转与土地配置效率》一文中指出,土地流转能够解决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认为在平均化的家庭承包制下,造成了土地的分散化、细碎化,不利于土地的规模经营和经营效率的提高,而土地流转由于能够达到一定的规模效应,从而能够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二是认为土地流转会通过所谓的边际产出“拉平效应”,改善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使土地向能够更有效使用土地的人转移。由此,土地流转有利于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

他通过分析主动外出和被动外出在增加农户收入的同时对农地配置效率的影响的研究,得出了以下结论:当存在一个完善的土地流转市场时,农户外出总是能够通过土地流转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但是可能使得土地配置更不平均。当不存在一个完善的土地流转市场时,土地调整在某些情况下能够改善资源配置效率。值得注意的是,在农业收益率很低的情况下,农户外出可能使得土地流向那些不能有效使用的农户,这不利于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

同时,国内的相关文献还分析了影响农民外出务工及其收入的主要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受教育水平

关于受教育水平对于外出的影响,北京大学赵耀辉教授在对四川案例的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外出就业模型、多重选择模型等,得出受教育水平对外出影响不大的结论。但另外一部分学者认为,受教育水平越高,外出就业的激励可能就会越大。

2、家庭规模与家庭支出状况

一般而言,由于农业收入比较低,如果家庭人口规模大,人均土地收入少,需要供养的人口数多,以及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支出较多,就会迫使部分农民被动外出。

3、土地拥有量。

土地拥有量对外出的影响在统计上是显著的。土地比较少的家庭中的劳动力外出的概率比较大。如果把家庭人均占有耕地减少一亩,该户劳动力外出的概率就增加4.6个百分点。因为土地是影响家庭农业收入的重要因素,减少土地对外出的影响应该来自农业的预期收入的降低。

4、政策建议

在对当前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和问题做了上述深入分析之后,我们认为,要进一步完善中国农地流转市场,提高农地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坚决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维护农村土地政策的稳定性,增强农民对于土地稳定使用权的信心和对土地经营收益的稳定预期,是刺激农民增加长期投资和进一步规范发展农村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必要条件。只有“稳制”,才能“活田”。这就要求地方政府抛弃“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的工作方法,淡出农地流转市场,给农民以充分的权益。(2)农地流转必须坚持“自愿、有偿、依法、规范”的原则。农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依靠行政手段强制流转;农地流转的转包费、租金等流转收益应全部归农户。同时,要规范合同契约,用法律形式保障土地流转双方的权益。

(3)围绕市场化流转,健全流转机制。尊重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属性,在流转中依照市场经济规律,在确保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受侵害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流转机制、定价机制、管理机制、利益机制和风险机制。

(4)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进程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解除其后顾之忧,为农地流转的进一步完善奠定思想和社会基础。同时,加大农民工的培训力度,增强其竞争力。

5.进城农民工调查报告 篇五

统筹城乡发展的破题之举

农业人口比重大,如何促使更多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尽快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减少农民,富裕农民,进而推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已成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面临的一个现实而又紧迫的重大课题。

一、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突

破口

随着社会转型的加速演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城市劳务市场主要是农民工的“两个趋势”不可逆转。顺应新形势,畅通农民进城“管道”,既能开拓农民创业途径,又能提高土地等资源的利用效率,进而形成“三化”互促联动的良性机制,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1、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客观需要。新型工业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逾越的阶段。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落实“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全市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76亿元,增长19.7%,其中工业增加值40.25亿元,增幅达23.8%。一批新崛起的农民企业家和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镇创办企业或到中小企业务工,已成为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用全市人均8795元的gdp、三次产业27:33:40的结构和工业15%以下的就业率三大标志性指标,对照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我市正处在调整产业结构,加速大上工业,让农民进入城镇发展创业的最佳时期。遵循客观规律,乘势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已成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客观之需。

2、加速发展城镇化的有效途径。农民进城不但直接转变为城镇的生产者,而且能带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的增长,成为推进城镇化的直接动力。据研究表明,城市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gdp提高0.15个百分点,就业率提高0.33个百分点。近来,尽管全市以扩容提质为核心的城镇建设快速推进,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大幅增加,每年城镇化率以1.5%的速度增长,但全市的城镇化率仍然比全国的45.6%低14.6个百分点,比全省的40.6%低9.6个百分点。目前,市内进城务工农民10.3万人,其中相当一批农民在城市生活多年,却难以享受市民待遇,游离于城镇化的边缘和“门外”,如果能让这部分人整户进城居住,那么全市城镇化率就能再提高约11个百分点。将有条件的农民工及其家属转变为城镇人口,进而盘活农村土地及宅基地资源,扩大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无疑是提高全市城镇化水平的一条捷径。

3、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破解“三农”问题,既要在农外下功夫,也要在农内找出路。就农内而言,就是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使留在农村的部分专业农民,规模集约经营土地,实现土地产出效益的最大化。全市农村人口265.71万,常用耕地面积287.2万亩,人均只有1.08亩左右,户均经营耕地4.5亩;97.2万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按集约经营计算只需50万,还有47万多处于富余状态;农民人均纯收入2770元,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由的3057元扩大到7380元。农村人多地少、经营分散、效益不高和收入偏低的问题十分突出。只有千方百计促进农民进城,将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腾出有限的耕地资源,通过流转的形式,让有实力、有技术的产业大户和龙头企业规模集约经营,才能实现农业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进而迈向农业现代化。

二、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的战略举措

就业是民生之本,居住是民生之托,收入是民生之基。这也是农民进城所要解决的必具条件。从我市现阶段特征出发,更应坚持统筹城乡一体发展,确立和推进大工业、大城镇、大转移联动发展战略,为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创造基本条件。

1、发展大工业为农民提供创业就业条件。充分的创业就业环境,是农民进城立足的前提。从整体上看,全市工业经济比重较少,企业规模偏小,产业链条太短,产业集群尚未形成,难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目前城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就业岗位2.08万个,乡镇企业二产从业者11.6万人,工业提供的就业岗位比较有限。只有大办工业、办成大工业,才能为农民进城创业就业提供条件。一是做强大产业。以新型工业化为引擎,加快发展清洁能源、新型材料、富硒食品、生物制造等重点产业,集中力量打造培育产业链条,不断扩大就业岗位。二是打造大园区。市上着力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产业领先高地、市场投资洼地,吸引各类资源涌入,带动全市开发一批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高、竞争能力强的新产业、新产品,开拓就业增容空间。三是兴办大企业。大力引进和发展产值过亿、过十亿、过百亿的大型企业,注重发展劳动密集性企业,对现有规模以下企业,通过资本联合、技术改造、扩大产能等办法,逐步向规模企业迈进,提高工业的整体水平。力争到2020年,全市工业新增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使其真正成为接纳农村劳动力的主渠道。

2、建设大城镇优化农民进城定居环境。农民为了寻求更好的致富途径、更优的子女教育和生活环境,进城务工创业定居已成趋势。坚持发展大城镇战略,同步解决农民进城住房问题,是推进城镇化的首要任务。第一,突出规划“龙头”。充分发挥规划在城镇建设中的调控作用,高起点地从空间布局、城镇规模、土地利用、基础设施等方面做好城镇发展规划,扩大城镇空间,提高增容能力。第二,构建城镇体系。按照中心城市、小城镇、新农村集镇“三个100万”人口布局目标,加快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三级城镇体系。采取重点突破、分步实施、强势推进办法,到2020年,中心城市人口由现在的32万达到55万,向大城市迈进;小城镇人口由现在的40万达到65万,向达标小城镇迈进;新农村集镇由现在的20万达到40万,向集镇社区迈进,形成快速吸纳农民进入城镇的格局。第三,完善功能设施。加快以教育、医疗为首要的城镇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尽快缓解农民进城带来的子女上学和就医设施压力,为农民进入城镇创造良好的环境。力争到2020年,全市城镇人口达到16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

3、实施大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全市目前大约尚有近50万农村剩余劳动力,实施大转移,让多数农民从土地中彻底解放出来,走出农村,走向城镇,进军非农产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战略选择。应坚持异地输出、就地转移、返乡创业三措并举,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实现农民转移数量突破、质量提升。一是异地输出。建立劳务基地,强化定单对接,打造劳务品牌,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和务工效益。二是就地转移。对接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需要,着力在工业、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拓就业渠道,制定转移规划,扩大转移规模,实现有序转移。三是返乡创业。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加大帮扶力度,创造优惠条件,优化创业环境,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力争到2020年,全市转移农民到市内市外城镇就业90万人,其中市内就地转移就业由现在的10万人增加到30万人左右。

三、建立促进农民进城创业定居的政策机制

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急需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瓶颈,进行制度创新。但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应制定扶持政策进行引导,提供转移岗位进行安置,完善社会保障进行解难。

1、制定鼓励农民进城创业扶持政策。一是建立培训体系。打破“专业雷同、县县都办”的职教思维定式,制定统一规划,整合培训资源,以职业技术学院为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分专业、按区域布局发展职业技术学校,启动实施“素质+技能+创业”工程,推广“一个不能少”的培训模式,尤其应鼓励引导农村初中毕业生选择职业技校,加大免费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素质高的创业型农民,确保能进城、稳得住、会发展。二是加大资金支持。政府应多方筹资建立创业基金,主要用于为农民创业提供贷款补贴和贷款担保。鼓励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创新贷款服务品种,积极推行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大型农机具和农村房产作为抵押物的贷款业务,完善联户担保贷款模式,加大小额贷款扶持力度。对农民新创办的成功企业,政府可给予一次性奖励。三是加强创业服务。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务工创业服务市场,在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维权服务等方面大开绿灯,提供个性化、保姆式服务,降低进入门槛,简化各种手续,优惠减免税费,废除歧视差别,加强权益保护,营造更加公平的就业平台和服务环境,真正让务工者满意、让创业者放心。

2、建立农民进城创业定居社保体系。一是积极建立统一的城乡户籍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宽农民进入城镇的户籍限制,对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进城农民可优先在新居地落户,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二是加大城镇教育设施的建设投入。把城镇教育放在城乡统筹的突出地位,优化城乡教育规划布局,强化城镇教育设施和师资力量,坚持按片区规划就地入学制度,切实解决好农民进城子女的上学问题。三是制订实施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逐步建立城乡均等的医疗、工伤、失业、养老、生育保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保体系,尽快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到城市的社会福利和社保范围。四是重视解决农民工进城的住房问题。大力开发建设面向农民的保障性住房,扩大农民进城购房规模,真正使农民工能在城里安家兴业。

6.农民工进城遵纪守法事项 篇六

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是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基本前提。

(1)注意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只有知道了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才能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树立牢固的守法意识。法律无情,要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能做违法的事情,否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3)注意养成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要严格要求自己,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使遵守法律法规成为自己自觉的行为。

2.良好习惯靠养成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对树立进城务工人员的良好形象非常重要。这些行为规范和生活习惯主要有:

(1)买东西或买票都要排队,不要拥挤和插队;

(2)要有时间观念,干什么都要严格遵守时间;

(3)不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要保持环境清洁;

(4)自觉爱护公共财物,爱护树木、花草、电话亭、地下管道、垃圾箱等一切公共设施;

(5)注意文明礼貌,穿戴得体,举止得当,不要有不雅的行为;

(6)注意讲究卫生,饭前便后要洗手,饭后不要马上干重活;

(7)合理安排饮食,不要暴饮暴食,不要酗酒;

(8)注意使用文明用语,如“你好”、“谢谢”、“对不起”等等。

3.租赁房屋有讲究

农民进城务工,很多情况下都需要租房居住。在租赁房屋时要注意:

(1)所要租住的房屋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租赁许可证”。千万不要租住产权不确定或者存在产权纠纷的房屋,也不要租住危房和违章搭建的房屋;

(2)同业主协商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3)租赁房屋时,除了考虑其价格因素外,还要考虑交通、安全、邻里关系等因素。

4.看病就医讲科学

在求医治病的过程中要注意:

(1)不要忽视小病。小毛病不治可能引起大病。自己购药应到正规的药店。

(2)不要病急乱投医。有病应该及时到正规医院或有营业执照的诊所治疗,以免耽误病情。

(3)听从医嘱。在就医过程中不要急躁,要配合医生治疗,按时按量吃药。

5.存款取款有方法

可以到各银行储蓄所存款,也可以到邮政局办理储蓄业务。第一次办理存款时需开立个人存款账户,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在存款单上填写真实姓名。存折最好留有密码,存折的账号和密码不要随便告诉别人。

取款时,根据银行或邮局的有关规定,填写取款单或直接排队办理。活期储蓄可以随时支取;定期储蓄到期支取,若要提前支取,必须持身份证办理。另外,还可以在银行申请办理一张储蓄卡,这样就可以在自动取款机取款或在大商店的收银台刷卡消费,非常方便。为了避免忘记,可以将存折密码单独记存,但不要与存折放在一起,以防止存折丢失后被别人利用密码冒领。如果存折丢失,要持本人身份证及时到开户行挂失。

到邮局寄钱时,首先到服务窗口领取一张汇款单,根据要求填写汇款单上的各项内容,然后把汇款单和钱一起交给营业员,营业员核对无误后,就给予办理。办理完毕,会交给您一张汇款收据,这张收据要妥善保存。如果两个月后收款人还没收到汇款,您可以凭这张收据到邮局查询。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收款人和寄款人的姓名一定要和身份证上的一模一样,否则不能取款。

6.紧急求救用电话

遇到紧急情况时,请及时拨打以下救助电话:

110——报警电话。发生被盗、被抢,各种灾害事故或危及本人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拨打“110”报警。

119——火灾报警电话。

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

120或999——医疗急救电话。发生意外伤害或有危重病人需要急救时,拨打“120”或“999”。

另外,还应注意记好你的用工单位的电话号码和地址以及居住地派出所的电话号码和地址,以备紧急情况下联系使用。

7.防止火灾不麻痹

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要及时了解、熟悉当地的工作、生活环境,提高防火意识,了解防火自救的办法。

不要躺在床上吸烟,不要乱扔烟蒂。要防止易燃品与高温设备表面接触。搬运盛有可燃气体或液体的铁桶、气瓶时要轻搬轻放。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生活电器设备,使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如果发生了火灾,不要惊慌失措,要马上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及时进行自救和灭火。

8.安全用电勿大意

在使用电器时,应先插电源插头,后开电器开关。用完电器后,应先关掉电器开关,后拔电源插头。在插、拔插头时,手要握住插头绝缘体,不要拉着导线使劲拔。

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要用湿布擦拭带电设备,不要将湿手巾搭挂在电风扇或电热取暖器上。不要在电线上悬挂各种铁器、家具以及干菜等物品,特别是晾衣铁丝要与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遇到电器设备冒火但无法判明原因时,千万不要用手去拔插头或拉闸刀,应用绝缘物(橡胶、塑料等)垫着拔掉插头或断开闸刀,先切断电源再灭火。发现电线断落,无论带电与否,都应与电线断落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9.煤气中毒须预防

使用管道煤气或用煤炉做饭、取暖要注意预防煤气中毒。使用煤炉需要安装合格的烟具。要经常检查煤气管道、炉灶是否漏气,发现问题要请专业人员及时处理。平时要经常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如果发生煤气中毒,救护者进入现场后,首先要打开门窗,再关掉煤气开关。注意千万不要开电灯,使用打火机、火柴等,以防发生爆炸。救护者应将病人迅速移至通风良好的地方并注意保暖,要立即拨打“120”或“999”急救电话,将病人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10.交通安全要切记

城市中人多车多,农民工应了解并遵守城市道路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安全。

(1)熟悉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要掌握的最基本常识是:交通信号灯为绿灯时,表示可以通行;黄灯时,表示警示;红灯时,表示禁止通行。

(2)遵守徒步出行的规定。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边行走。过马路时,须走人行横道,千万不要跨越护栏。

(3)遵守骑车、乘车的规定。骑自行车时,不要双手离把;不要在人行横道上骑车;不要骑车互相追逐。乘车时,要在站台或指定的地点依次候车,先下后上。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拦板上。

11.优生优育不放松

农民进城就业后,一定要重视计划生育和子女教育问题。农民工在务工地也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已婚育龄农民工可以在务工地接受计划生育服务,可以按规定在务工地生育子女。农民工的子女无论是留在家乡还是来到城里,一定要接受义务教育。

12.艾滋等病要远离

农民工在城里生活,面对较为复杂的环境,要重视预防传染病,尤其是要重视艾滋病的传播。

艾滋病是由艾滋病病毒引起的疾病,医学上称为免疫缺陷综合症,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垂直传播,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都十分严重。

7.农民工进城返乡的经济学分析 篇七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 由于城乡发展的不平衡, 为了谋生就业, 中国大量青壮年农民纷纷离开家乡, 涌入城市务工, 形成中国特有的农民工现象。目前中国约有2.3亿农民工, 其中外出人员约有1.3亿。这支“劳动大军”在推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已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开始, 始于美国次贷危机的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 给中国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逐渐加大。由于外部需求显著减少, 中国外贸企业订单也随之大幅缩减, 这导致大批农民工返回农村。

2 农民工返乡的原因分析

从2004年的民工荒开始, 对农民工的一些体制性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 这次的金融危机只是一个诱因, 几方面问题的叠加, 是这次农民工大量返乡的根本原因。

2.1 制度方面

(1) 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分割体制是农民工返乡的主要原因。目前, 城市对农民工是经济上接纳, 制度上排斥。农民工进得来, 留不住。地方政府总是把农民工当作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权宜之计, 把他们视为城市的“暂住者”, 这样既可以保证城市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 又可以在城市出现就业压力时将农民工遣返回乡。

在就业方面, 农民工受到政府和用工单位的多方面歧视。其中主要是政府方面的制度性歧视, 包括国有企业和正规就业部门的行业准入门槛对农民工的限制, 而其他所有制行业虽无制度方面的歧视, 但深受正规部门就业政策的影响, 也多方面对农民工进行剥夺。

(2) 近年来中国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 使农民工城乡迁移的推力减弱。农民工外出, 首先是由于对外面打工的心理预期高于留在家乡。正如发展经济学中托达罗模型所假设的那样, 迁移决策取决于潜在的迁移者对预期收入的估计, 这种估计同时依赖于当前城市工资水平和在城市现代部门就业的概率, 后者假设由城市失业率所决定。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 实行的是城乡分治的城乡隔离政策, 劳动力并不能自由的流动。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并不是进入城市现代部门, 而是在非正规部门就业。正如刘彬纯教授所说的那样, 托达罗的理论在中国遇到了阻力。由于非正规部门较差的社会福利政策和工作的不稳定性, 使得在国家加大对农业投入的时候, 例如, 中国政府减免了农业税, 增加了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致使农业的收益相对增高, 有可能部分收入太差的农民工的机会成本大于打工收入, 这部分农民工可能会选择返回农村。

(3) 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 使农民工的城乡迁移的拉力减弱。新《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农民工的权益保证, 致使企业用工成本增高, 削减了企业的用工需求量。城市对农民工城乡迁移的拉力减弱。用工成本的提高, 使城市对劳动力的吸纳力大大降低, 由此也减少了外出农民工的就业机会, 这也是农民工返乡的主要原因之一。

2.2 经济方面

(1) 中国的宏观经济环境也是部分外出农民工返乡的主要原因。

长期以来, 中国容纳农民工的大部分产业为外向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出口主导型经济以压低生产要素、压低价格战胜他国产品, 劳动力价格被一压再压, 这使得民工多年来处于仅够温饱, 而无法满足对自己及下一代进行投资的困境, 形成低级打工者代际传递的贫困链条。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 出口量锐减, 致使大量农民工失去工作岗位返乡。到2009年初全国已有近2000万农民工失业。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到了转型期, 而在金融危机影响之下, 各地尤其是沿海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已是时势所趋。事实上, 沿海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 起始于金融危机来袭之前, 早期沿海地区的“用工荒”现象便是其反映。“返乡潮”与“用工荒”相比较, 并非戏剧性转变, 只是金融危机与产业结构调整等多方因素夹杂之下的“并发症”而已。

(2) 企业用工需求减少。

自1975年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 人口出生率逐步下降。始于1999年的高校扩招, 直接减少了农村中学毕业生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数量, 减少了素质较低的农民工的市场供给。这样, 由于出生率的下降导致的新增劳动力数量的减少和由于高校扩招使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农村中学毕业生减少这两个主要因素, 使每年新增适龄农村劳动力的数量减少, 直接影响了农村新增适龄外出劳动力的供给。在全国各地经济发展对农村外出劳动力需求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 农村新增适龄外出劳动力供给的下降, 是导致局部地区进而全国大多数地区出现农民工短缺现象的重要原因。劳动力供给减少, 工资上升, 企业更进一步减少了对劳动力的需求。

此外, 农民工自身素质较低, 不适应现代产业结构转换。

3 大量农民工返乡对中国城乡经济的影响

大量的农民工返乡, 给高速发展的中国城乡经济带来重大的影响。这里面既有消极的影响, 也有积极的影响。

3.1 消极影响

(1) 放慢了中国的城市化进程。

大量的农民工返乡, 从某种角度讲, 是一种逆城市化运动。城市化和逆城市化, 本身就是一对矛盾, 正像融合与分解一样, 本身就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中国目前的城市化率还很低, 远低于世界平均城市化率, 正处于提高城市化率的阶段。中国改革开发后, 城市化的发展主要是由于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而大量的农民工返乡, 会严重影响中国的城市化进程。

(2) 降低了农民增收的幅度。

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显示, 2004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 而同年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人均年收入6471元, 年均寄带回家3411元。据此推算, 2004年农民打工总收入约12942亿元, 寄带回家的收入约6822亿元。这部分资金使落后地区获得了发展的外源力量和造血功能, 对拉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促进作用也是国家各项财政支农资金所不能比拟和替代的。由以上的分析可知, 农民工外出打工已经成为农村收入的主要渠道, 而金融危机使大量农民工返乡, 无疑对农村收入产生极大的不利影响。

(3) 增加了原有的人地供求的矛盾, 对新农村建设带来了相应的影响。

人多地少的矛盾一直是制约中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之一。而大量的农民工的产生, 本身就是人地矛盾紧张的产物, 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途径。当前农村还存在着大约七八千万的剩余劳动力, 总量虽然比前些年明显减少, 但规模依然庞大。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出现非常规的大规模农民工返乡, 会进一步加剧已有的农村劳动力过剩的问题。大量返乡农民工回乡, 如果不能及时消化吸收, 定会对新农村建设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地关系高度紧张, 只有减少农民, 才能富裕农民。不可能奢望将农民留在农村来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 其根本出路在于工业化和城市化。

3.2 积极影响

(1) 回乡创业, 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大量返乡的农民工在外面接收了新的思想、更新了观念、掌握了技术、提升了人力资本。他们大多具有相对较高的知识水平, 有些还积累有一定的资金、具备一定的创业能力。如果政府适当加以引导, 从政策上和资金、技术等方面加以扶持, 必将出现新一轮的返乡创业高潮。根据年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1997年对中、东、西部22个低收入县 (市) 调查, 打工回乡的农民工约有92万人, 相当于当时外出就业劳动力的86%, 占农村总劳动力的13%。回乡农民工已创办企业0.88万个, 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7.6万人。他们除了在家乡实现自我非农就业外, 一些打工者还在当地开办企业, 带动13.8万人就地实现非农就业。还有2.8万人回乡成为了乡镇企业的技术骨干。据农业部乡镇企业局统计, 全国累计有1.2亿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近500万农民工回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开办工商企业, 兴办的企业总数约占全国乡镇企业总数的1/5。以上我们可以看出, 农民工返乡, 尽管创业者的比例并不高, 但总体上说, 农民工进城以后, 观念和劳动素质都有了不同程度上的提高, 收入上也有了积蓄, 有利于返乡后从事生产。

(2) 返乡农民工, 改善农村的精神面貌。

大量农民工外出, 带回家乡的不仅仅是物质财富, 更重要的是带回了致富的信息和本领。农民工被李强教授成为是农村的“底层精英”, 他们接受新生事务的能力较非外出的村民要强。农民工外出打工, 既是一种经济行为, 也是一种社会行为。外出者通过改变原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不仅可能改变其收入和消费水平, 而且也可以通过新的环境条件下耳濡目染的学习, 获得新的能力和思想。从外出者的自我评价来看, 绝大多数经过一段时间的外出务工以后, 语言和社交能力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正是由于回流的资金和返乡的农民工及创业者, 才是农村焕发了生机, 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所以说, 不管是回流的农民工还是一直在外务工的农民工, 他们都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正是由于这种桥梁和纽带, 才使中国的城乡差距不至于过大, 使中国的二元经济逐步向一元经济转换。

(3) 有利于中国产业结构的地区性调整。

随着金融危机的逐步扩展, 沿海大量外向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纷纷停产。这些企业为了继续生存下去, 不得不进行产业结构的升级。由此加速了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劳动力更加廉价的内地转移。由此我们可以认为, 这场金融危机客观上为中国地区间产业结构的调整起到了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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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农民收入调查与研究2003[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4:3-19.

8.郑州市进城农民工住房问题探究 篇八

关键词:农民工;住房;救助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1-0057-02

作为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历史过程中的必然存在,农民工群体为中国社会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也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巨大推力,还是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的巨大动能,他们见证并参与了中国经济崛起,他们的走向则是中国小康社会发展之路上面临的挑战。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进城农民工为郑州的城市建设和劳动密集产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农民工问题所引发的社会不公及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也不容忽视,特别是近期郑州市连续发生两起农民工街头死亡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农民工住房问题再次成为社会的焦点,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已成为郑州市无法回避的问题。

一、郑州市进城农民工住房现状

近年来郑州市一直致力于和谐城市的建设,而且随着中原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吸引了大批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和各方面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农民工依旧是农民户口,在城市中无法享受城镇居民的住房保障,仍属于弱势群体。在谈到农民工居住状况时,最常用的三个字就是“脏”、“乱”、“差”,不仅如此,很多农民工甚至居无定所。根据笔者发出的问卷调查统计显示,郑州市农民工目前的住房类型如表1所示:

根据图表1显示,郑州市农民工目前的住房类型大致分为以下四大类。

1.由雇主或雇佣单位提供住房

这主要存在于郑州市的加工制造业、建筑业和传统服务业。其中,加工制造业往往是流水线连续分班作业,为了便于管理和提高效率,雇主或单位为工人在厂区内或附近提供集体宿舍;建筑业是按项目集中施工,工期时间紧,大部分是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地提供工棚,就近居住;在一般的传统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大部分是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或在附近的出租屋集体租住。据调查,郑州的进城农民工选择寄居“宿舍、工棚”的比例20.68%。

2.在城中村租住廉价房屋。

随着大量农民工涌入郑州市,城乡交接处的居民利用自有的宅基地,兴建城中村,向进城农民工提供廉租房。这些“城中村”建造前缺乏合理规划,建造后更难实行正常管理。大量自找住房的农民工所居住的“城中村”环境恶劣,卫生和食物安全条件很差。但由于农民工数量不断增加,房租却在不断上涨。例如,位于郑州市北环的花园路刘庄是房租上涨最明显的城中村之一。这里的一个标准间(有厨卫的单间)在此前月租刚涨到220元的基础上再次上涨,达到240元;一个稍新一点的单间要价240元,较原来上涨40元;一室一厅房屋月租已由原来350元左右上涨到400元以上。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尽管房租及其他生活费用在不断上涨,农民工的工资却一直很低。农民工中1 000元以下的低收入者占7.16%;47.09%的人收入在1 000~2 000元,29.89%的人收入在2 001~3 000元,3000元以上的占15.86%。(如图1所示)

收入水平决定了农民工的住房类型,据调查郑州的进城农民工选择“租赁房屋”的比例占76.5%。农民工每人月均居住支出仅为245元,超过半数以上的农民工采取多人合租的方式居住。

2.在郑州市内购置商品房

从国家统计局得到的数据显示,来郑务工的农民工收入普遍较低, 2009年度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 978万人,比上年增加1.9%,而农民工月平均收入为1 417 元,这与郑州平均5 000——6 000元/平方米的房价相差巨大。很明显农民工购房能力普遍较弱,只有极少数来郑州多年且发展较好的农民工才有能力购房,但是这部分农民工比例较低。据调查,仅有2.8%的农民工在郑州市内购买了住房。

4.流离失所、露宿街头

目前,郑州市正在大规模地拆迁、改造都市村庄,随着都市村庄的逐步拆迁,多数外来人员将面临着居住大迁移、租房难、房租贵等问题。这将会造成更多无固定工作,或工资较低的农民工露宿街头、立交桥下。又由于郑州市没有针对无住所农民工的具体救助办法,若按《救助管理办法》规定救助这些露宿桥下的农民工,就会被当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最后被护送回家。这就与这些农民工的意愿矛盾:这些农民工之所以在桥下去露宿,是为了找工作,不是为了乞讨和流浪。如果将其收容遣送的话,就等于断了这个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打算。 因此,这种救助制度就存在一个救助盲区,这也成为他们宁愿露宿街头,也不愿接受救助的原因。

二、解决进城农民工住房问题的对策

结合农民工从业范围广、流动性强、群体分化复杂等特点,从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分层次、分阶段地逐步推进农民工居住问题的解决。

1.出台租赁优惠政策

建议郑州相关政府出台租赁优惠政策,引导和培育房屋租赁市场,加强和完善房屋租赁市场的服务功能。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房屋租赁市场仍是大部分农民工解决城市居住问题的主要途径,但目前郑州市房屋租赁市场处于自发无序状态。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应采取一些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规范引导和培育房屋租赁市场有序合法地发展,例如,出台租赁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社会各界提供中低档住房用于出租,政府对中低档住房租赁这一块实行租赁税费减免,充分发挥房屋租赁市场在农民工解决居住方面的主导作用。

2.鼓励大中型企业建造集体宿舍

郑州的一些大中型企业的基层劳作对劳动力的需求较大,而许多企业在招聘时甚至会出现“民工荒”。这也正是刘易斯拐点的前兆,为了解决务工人员不足的问题,除了增加工资这种简单的方法外,还建议对劳动力的需求大的企业,建造相当数量的员工宿舍, 并且将宿舍设施规范化,这样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农民荒”的问题,还能为企业解决人员频繁变动的问题,使“农民工”在外工作更有“家”的归属感。

3.出台针对露宿街头农民工的具体救助措施

目前河南省还没有具体针对无住所农民工的具体住房救助措施,当面对睡在立交桥下的农民工时,只能按照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办法救助,将其送返家乡。虽然这些农民工与流浪乞讨人员一样没有居所,但他们二者又存在本质差别,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一般是没有劳动能力,需要享受国家救济的,但是农民工是由劳动能力的,之所以露宿街头是由于劳动收入过低,或者仍在寻求适当的工作,以致不足以支付昂贵的房租。因此,郑州市应该率先在救助露宿街头的农民工的政策上突破传统观念,建立农民工临时安置点,为来郑州务工的农民工提供一个短期(1到3个月)的廉租房。而廉租房的建设资金可以通过土地出让金、延期支付房租及社会捐助等方式筹集。

4.针对长期居住的农民工,提供长期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概念就将进城打工的农民工排除在外了。郑州市可以出台一些相应的政策,如规定企业在聘用农民工之后,须为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房屋。在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也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或购买经济适用房,让这些农民工享受市民的待遇,以便他们举家迁移到城市,成为城市的永久性居民,加快完成郑州市城市化进程。

5.弱化户籍制度

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救助关爱弱者、贫者是底线,避免弱者更弱、贫者更贫是责任。而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是以户籍为依据,通过民政系统的渠道来进行帮扶救助的。由于户籍制的限制农民工在遭遇灾害或大病等困难时,只能依靠工友间的相互帮助或者通过打工企业、工会提供的零星救助,且救助力度不够大。为了更好地关注关心那些留宿街头的农民工,建议郑州市制定相应的外来务工人员帮扶救助办法,确实保障那些露宿街头又得重病的农民工可以得到适当的救济,不必因为户籍制而得不到合适的救济。

三、结语

随着郑州市“城中村”改造的不断推进,住房问题将成为更多农民工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如果不加解决,将会有更多露宿街头的农民工,这对郑州市的发展与在“中原崛起”战略中所起作用起到阻碍作用。因此,郑州市的城市化要得到进一步发展,就必须要解决好农民工住房问题。通过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大中型建造集体宿舍、政府提供廉租房、弱化户籍制度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相对宽松居住的条件,完善农民工住房救助制度,对于那些仍然栖息于立交桥下的农民工而言,希望通过一系列的措施让他们得到更温暖的救助、更有尊严地生存;对于立志公平正义的社会而言,更加人性化的救助措施的改进意味着更深切的自省和更积极的制度建设。希望未来能够让农民工在建设美好郑州的同时享受到郑州发展带给自己的实惠。

参考文献:

[1]金菁.杭州农民工住房解决途径探讨[J].商品与质量,2011,(S9).

[2]赵沛楠.廉租房:低端保障[J].中国投资,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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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邹晓美,高泉.农民工权利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5]宋茹.宁国市农民工住房现状及保障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1,(11).

9.对农民进城的思考 篇九

摘要;农民进城,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创造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从长远看,符合农民的根本愿望,也符合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但农民进城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何解决城镇化过程中的农民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的切身利益,是一个事关城镇化进程能否胜利推进的重大课题。

关键字:农民进城,生活状况,动因,障碍,政策建议

正文:

农民进城的基本生活现状

一、城市边缘人是进城农民的总体特征

进城农民离开了农村,选择进城谋生、居住,已经成为城市居民的一个组成部分,工作、生活的形态上已经开始和城市居民接轨,但并未完全转化为城市居民,他们与农村的关系是离而未离。从数据上分析,一方面他们的生活已经基本上和城市居民接轨,居住条件虽差,但一半以上的户在楼房居住,家庭主要设备拥有量虽低于城市居民,但远高于农民,厨房使用燃料以液化石油气为主,与城镇居民的使用比例基本相同;另一方面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仍保留了农村户口,绝大多数人希望进城后继续保留农村土承包地。总体上他们是属于居住在城里的农村人,农民中的城里人,是一个城市边缘人群体,完全融入城市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二、吃苦耐劳和乐观向上是进城农民的基本品质

和社会其他人群相比,进城农民面临着更大的生存压力,但他们能克服各种困难,逐步的在城市这个陌生的环境下站稳脚跟,这首先得益于他们那种吃苦耐劳和乐观向上的精神品质。他们的平均收入水平、消费水平、居住条件等都低于城市居民的平均水平,创业环境也和城市居民有一定的差距,但他们在总体上没有什么怨言,精神面貌大多是积极的。

三、创业艰辛是制约农民进城的主要门槛

创业是农民进城的主要目的,也是他们在城市立足、生根的根本途径。但农民进城后,在创业中面临着极大的困难。从就业结构上看,务工户比例仅30%,充分说明工作岗位难找,农民进城大多需要拥有一定的资本积累,进城门槛高;从他们的经营状况和薪金收入看,都不甚理想,私经营者主要从事第三产业经营,注册资金在5万元以下的达50%,;而务工者也大多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工作强度大,收入水平较低。

四、体制障碍是农民进城后一系列困难的根源

农民进城后,面临着许多的困难,着重是住房、社保和因户籍关系引发的子女就学问题,造成这些困难和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体制障碍。住房是最大的问题,这和他们的经济收入水平有很大的关系,绝大多数的进城农民在住房消费上是有一定购买力的,他们虽难以承受商品房的消费,却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能力,但户籍等体制性因素成了他们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的门槛,住房困难问题与其说是经济条件的原因,毋宁说是体制性障碍所致。子女就学是排位第二的问题,症结就在于户籍,由于进城后没有办理农转非落户,子女就近入学的愿望就面临着借读费和择校费的阻挡。农民不愿失去原承包土地权属、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农村自建房、计划生育政策等利益,因此不愿把户口转入城市。

农民进城的原因

农民为什么要进城?基本的原因当然是提高收入。中国经济结构是典型的发展中的二元经济,即同时存在落后的农业部门和以工业、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部门。农业部门生产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在土地给定的情况下,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劳动力必然是过剩的。而在城市经济中,特别是工业和服务业,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是资本而非土地,资本的增长是无限的。这就决定了通过工业和服务业的增长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农业劳动力提

高收入的主要途径。农民进城能够提高收入的另一个因素还在于,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中的规模经济。对农民工来讲,他们进城时首先考虑进大城市是人之常情,因为这里收入更高,机会更多。与此同时,当他们离开农村和农业,进入城市,对农业部门也是有好处的。只有当大量农民转出的时候,剩余农民才可以在拥有更多人均资源——特别是土地——的情况下,逐步实现规模经营,从而提高收入。

农民进城的第二个原因是为公共服务。大量的公共服务提供是建立在地方财政基础上的,这就造成公共服务在城乡和地区之间有非常大的不均等。到大城市以后,农民工可以部分地分享这种服务。现在中国公共服务的享受有一部分是与户籍挂钩的,比如教育和医疗;但也有很多公共服务无法与户籍挂钩,比如说地铁、城市绿地、文化设施等。在大城市,公共服务的分享也可以提高生活质量。

农民进城的意义及所遇到的障碍

尽管农民进城会造成荒地现象、产业回落后,农民工定难适从等社会问题,但城镇化积极意义不可否认。

(一)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二)推动了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促进了城市经济的繁荣。(三)转变了观念,从根本上提高了农民素质。(四)加速了土地流转,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推进了农业产业化。

当然,制约农民进城的因素依然存在。1发展水平的制约。经济的不发达,弱化了城市的集聚功能,难以更大规模地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乡镇企业的萎缩,也影响了农村劳动力到城镇就业。

2观念上的束缚。一是满足现状、小富即安。多数农民都可以靠耕种土地解决温饱问题,外出求生存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不强。二是怕背井离乡。三是怕担风险。多数农民缺少风险意识。出外做事怕上当受骗,怕不安全。四是怕吃辛苦。

3.素质技能的限制。其一,文化程度低,进城农民知识结构也不完全适应城市企业的需要。其二,专业技术、技能低。农村劳动力受过中专以上教育的仅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1%。其三,诚信度低。其四,掌握法律知识少。不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进城农民受骗上当、干了活要不回工资的现象屡屡发生。

4.体制障碍。目前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和相关政策,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民进城。其一,户籍制度限制,开户籍限制在落实上也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其二,用工政策限制。一些城市为了安排下岗职工,排斥农民进城就业。其三,教育体制限制。县城以上的城市适龄儿童上学多按户口所在地划分学区,进城农民的子女还不能就近上学。其四,城市管理限制。城市的一些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仍有歧视农民现象。一些没有户口的进城农民享受不到公共福利待遇,却要办理交纳各种证件和费用。其五,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与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也是障碍农民进城的深层次原因。

5.就业环境不够优化。当前最突出的有三个问题:其一,想进城,无门路。主要是缺少市场信息。能够真正为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开展服务的劳务中介组织还不多;县、乡政府也不能及时准确地为农民提供劳务信息和寻找就业岗位。其二,想提高,无条件。目前,城市职业、技工学校还没有完全面向农民招生;受财力制约,地方政府也拿不出更多的经费系统地培训农民。所以,多数进城农民只能靠出卖体力挣钱。其三,缺少法律援助,挨欺负,无人管。一些劳务输出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配套设施尚未建立起来;农民进城就业签订的劳务合同还很不规范;劳动、公安、司法部门还没介入进城农民的合同纠纷。

针对农民进城的思考和建议

1、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必须冲破城乡分割的二元就业体制,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在户籍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后,城乡分割的二元就业体制的负面作用更为突出。为此,要加大体制改革的力度,建立起城乡统筹的就业制度,取消对劳动力就业的各项不合理限制,对城乡劳动力实行统一的劳动管理,提供统一的就业服务。目前尤要注重规范劳动力市场,建设覆盖城乡的劳动力市场的信息网络。

2、尽快建立适应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进城农民工享受的社会保障不够已经成为影响其稳定性的主要障碍之一。在进城农民中建立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是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最低生活保障。而社会保障的重点又在于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以及养老保险。至于经费来源,除坚持国家、单位、个人分担原则外,可尝试采取土地换保障的作法。

3、努力为进城农民工排忧解难。在市场经济格局下推进城市化,并不意味着政府在农民进城问题上可以缺位,相反更需要政府提供各种各样的帮助。目前尤要注重帮助解决的问题有:提供劳动力职业技术培训教育服务;提供维护正常的劳动关系的服务;提供小额贷款和市场信息服务;为其子女提供受教育机会的服务等。此外,各级政府尤应着力推动社区建设和农民工自组织建设,以帮助农民工适应城市生活,维护自身权益。

参考文献:

郑杭生《重视和发展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事业》中国社会学年会论文 1994

陆益龙《户籍制度:控制与社会差别》商务印书馆 2003

陆益龙《 超越户口:解读中国户籍制度》中国社会科学2004

郑成功《社会保障学:理念 制度 实践与思辨》北京商务出版社 2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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