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精选15篇)
1.关于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篇一
篇一:关于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关于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
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扶持xx风情街项目又好又快发展,贵委于今年初向我司审批下拨了2012服务业专项资金x万元整。截止目前,该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现根据有关规定,将资金使用有关情况上报贵委。
一、资金使用去向:
(一)用于补贴xx风情街商家物业管理费部分x万元;
(二)用于补贴xx风情街商家装修费用部分x万元;
(三)用于整体宣传推广xx风情街广告费用部分x万元;
(四)用于组织xx风情街商家赴xx等地考察交流费用x万元。
二、资金使用效益:
(一)有力地促进了风情街商业氛围的快速形成。目前街区经营商家已经达到51家,商家经营情况良好,人气与日俱增,消费高峰期时,街区泊满车辆,甚至还排到外部道沿,预计2012年经营产值可达8000万元以上。
(二)较好地改善了风情街景观。通过一部分资金的投用,街区道路绿化、休闲小品、道旗、霓虹灯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三)增强了开发企业和商家的信心。x万元资金虽有限,但充分体现了xx县对加快旅游服务产业发展,推进旅游项目建设的关心和重视,开发企业和商家也深受鼓舞。
本次服务业专项财政资金的下拨,对于扶持我司继续打造好蓬莱阁风情街起到了相当重要而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后,我公司还将在县委县政府大力发展旅游产业的精神指导下,进一步加大项目投入力度,不断丰富街区休闲、旅游内涵,力争成为展示我县旅游新形象的亮丽窗口。
我司在专项财政资金的使用过程中,遵循了专款专用、高效透明的原则。特此报告。xx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篇二: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财发[2011]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10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9年至2010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10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 万元,2、2010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3、2010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4、2010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5、2010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万元。
2010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其中: 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万元,土建工程支出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是一些经费没有列入项目预算,如设计费、评审经费、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费用、特别是请省内外专家的费用没列入项目规划经费中,而这些经费又是需要支出的;
(三)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有力。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或办法,(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要科学合理选定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金规模、实施年限、实施目标和效益等);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单位(公章)
二0一一年五月八日篇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根据《中山市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整合方案》及2008年财政预算,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共计7900万元,包括了科技计划项目、华南现代中医城、装备研究院、产学研结合、专利、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等6个子项目。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坚持4项原则,科学使用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为规范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我局提出并坚持了以下4项原则,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和引导效应。??建立制度。根据《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参照国家、省科技项目、经费的相关政策,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6个子项目已在今年1月分别制定出台了资金使用办法,对于资金的使用范围、扶持对象、职能部门权限、资助标准、审批流程、绩效目标、跟踪验收、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均作了详尽的规定,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树立为企业服务的观念。以项目支持的方式将财政资金拨付给企业,不是政府施惠于企业,而是政府促进经济、产业发展的应尽义务和重要手段。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的观念,紧扣全市产业优化升级的需求,更好地贴近企业、服务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等多种方式,挖掘出一批市场前景好、创新性强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规范程序。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各个项目对于资金申请、审批程序均制定了详细的流程规范,例如“科技计划项目”的流程是:发布申报指南→企业申报项目→镇区科技办预审→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一个窗口、全年受理)、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拟定立项方案→项目公示→市专项资金管理评审委员会审批→发布项目经费安排文件,层层把关、多方面参与,确保专项资金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
??强化监督管理。我局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科技综合业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力争通过信息化手段,结合已有的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对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一是实现信息化管理,可进行网上申报、远程评审、内部实时处理等,以提高效率、规范流程、增加透明度、方便企业;二是实现监督控制,按照“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评价”的要求,把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堵住漏洞、严格监管。
二、突出重点,统筹使用,提高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贯彻市政府“集中财力办大事,集中资源求突破”的要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是: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倾斜,对于中山的优势产业、龙头企业、重点项目予以大力支持。为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局制定了明确的绩效目标,即投入1:1~2倍、产出50~100倍。
2008年专项资金的主要支持方向: 一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包括华南现代中药城、装备制造工业研究院、家电创新中心等,引导和鼓励一批效果好、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企业、项目前来落户,充分发挥其服务产业发展的作用。二是实施科技强企支撑计划,重点放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现代电源和照明系统、汽车电子、射频识别技术等,扶持装备制造业、特色装备发展,以此来突破一批制约中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和共性技术,打造一批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兴产业,造就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促进一批高成长性企业上市。
三是特色产业升级和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专利产业化,尤其是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的产业化。
三、上半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为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申报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我局先后发布了《2008年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008年中山市共性技术平台(专业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008年中山市科技强企支撑计划申报指南》《、关于申报2008年中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专项资金的各个项目均已启动。在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方面,已安排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强企支撑计划)6项,资助资金760万元;拟立项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163项,拟安排资金995万元。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方面,已完成企业预申报和项目筛选,共选出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22项,下一步将进行项目辅导工作。在专利专项资金方面,组织开展了2006-2007市专利奖评审,产生拟奖项目42项,已完成公示;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专利试点单位、专利专题数据库建设项目、专利中介机构支持、发明专利的奖励和资助等申报、评审工作均在开展中。华南现代中药城(健康医药产业基地)专项发展资金、装备研究院研发专项资、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3个子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也在有序开展,结合我局科技信息化建设的进度,将于下半年陆续推出网上申报系统,正式面向社会接受申报。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对评审专家的专业水平、技术职称等方面有较高的要求,现有的市采购专家库中符合评审要求的可选专家较少,不利于专项资金评审的正常开展。
2、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有6个子项目,申报项目繁多,以科技计划项目为例,2007年就有申报项目486项。按照《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评审专家组应由5名以上单数组成。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评审专家劳务费用总额只有32万元,评审费用比较紧张。
3、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从立项至资金审批流程周期较长,并涉及多个部门。企业从申请到取得扶持资金历时大半年的时间,由于资金到位不及时,影响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的发挥。建议制定规范性的操作细则,明确对各个相关环节的要求,加快报批的流转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2.关于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篇二
一、专项资金的管理现状
1、专项资金的含义及特点
在当前各种制度和规定中,专项资金有着不同的名称,如专项支出、项目支出、专款等,并且在包括的具体内容上也有一定的差别。但从总体看,其含义又是基本一致的。一般来说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完成专项工作或工程,并需要单独报帐结算的资金。也就是说,专项资金有三个特点:一是来源于财政或上级单位;二是用于特定事项;三是需要单独按项目核算。
2、专项资金的构成与分类
目前对专项资金的构成尚没有统一的界定,从财政资金管理的情况看,在日常操作中,一般采用的是“扣除界定法”,即扣除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和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性经费)以外的,由财政安排或追加以及上级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全部作为专项资金。从支出性质分类,专项资金包括个人部分(如:专项补贴、专项奖励等)和公用部分(如:专项购置、专项修缮等);从支出用途分类,可以将专项资金分为基本建设支出、专项业务费、专项支出购置、专项修缮和其他专项等。
3、当前对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根据当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支出根据资金管理要求分为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和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性经费)、对各人和家庭的补助和专项支出,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和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性经费)和专项支出的具体项目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这些专项支出,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并需要单独项目的专项报帐结算,即应当与正常的拨款区分开来,分别核算,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已完成项目的专项结余,报经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否则就上交财政。
一些制度、规定、办法的出台,无疑使专项资金从预算、执行、核算各个环节做到了有制可依,对规范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难以用现行制度予以解决和规范,亟待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二、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对专项资金的科学界定
专项资金是财政分配用于专项事业的资金,是公共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理论界对公共支出分类主要有理论分类和统计分类两种,但无论哪一种分类方式,均对专项支出没有明确的界定。现行制度中虽然将专项资金解释为财政或上级拨入用于专项工程或专项事业的财政资金,但在实际操作中,除了定额的人员和公用经费外其余都属于专项,纳入专项资金管理。因而,由于对专项资金不同的界定,在管理和统计的口径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如对于各单位取得的预算外收入,目前规定是应全额上缴财政专户,使用时由财政根据实际需要再予拨付。这类资金是否属于专项资金,在界定上就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和管理方式。在各地财政部门,有的将其纳入综合预算,实行收支脱钩,并将拨付的资金作为专项资金管理,用款单位不得随意挤占、挪用;有的虽也纳入综合预算,但未实现收支脱钩,拨付的资金不作为专项资金管理,其结余部分由用款单位自行决定开支。使得大量超标准、超定额的人员经费、公务经费和一些不能在业务费中开支的费用挤入预算外收入的现象出现,形成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个人收入和待遇大大高于没有收入的单位,导致同是行政单位但收入待遇上却苦乐不均。
2、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不够规范,分配不够合理
近年来各地财政预算中普遍推行了部门预算和细化预算的编制方法,基本上实行的是“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但对于专项资金如何按实际,缺少明确的定论。换句话说,就是专项资金分配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和依据。在预算编制中缺少对经济运行状况的科学预测和编制方法上没有实行完全意义上的“零基预算”。
专项资金分配结构是指专项支出总额中各类专项的组合以及各类专项在整个专项总额中的比重。专项资金的结构反映着一个时期的政策趋向和变化,其优化与否关系着单位科室能否在一定财力约束下有效地履行其职能。由于当前财政对专项资金没有科学的界定,各地财政对专项资金的统计口径不尽相同,测算比重上会存在一定差异,但从一般情况说,对于大类的专项统计口径应该是基本一致的。从有关的资料了解当前专项资金分配结构情况:以某城区2001年大类专项支出情况为例,除基本建设支出、卫生经费支出、城市维护费支出占到10%以上外,其他项目比重均低于8%。这一分配模式,形成专项资金使用分散,大大降低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专项资金使用中违规现象严重。
尽管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针对专项资金管理相继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办法,但在专项资金使用与核算上仍存在着大量的违规现象。
年终突击花钱现象依然存在。目前一些地方财政部门明确规定完工项目的专项资金结余应上缴财政或报经财政批准后方可留用。一些用款单位为了不上缴专款结余,年终突击花钱、突击采购。如:有的用款单位采取在年底之前,单位各科室根据专项的预算统计结余金额后,进行突击购置;或者将尚未开工的项目的专项支出,提前拨付,并且“以拨代支”列入当年支出等等,以达到期末不留结余,从而不上缴财政的目的。
重复购置,设备闲置,资金浪费现象尚未杜绝。一些有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单位,攀比之风盛行,对于一些不经常使用的设备,如摄像机、照相机、投影仪和一些大型仪器设备等,存在着“别人有,我也要有”的错误观念。由于利用率不高,形成购置后设备闲置,无形中造成资金的浪费。
三、主要成因分析
专项资金支出管理弱化。在专项资金支出管理方面尤为突出,“重分配,轻管理”的观念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表现在预算下达后,单位一般根据各业务部门的所申报进行二次分配后在专项支出过程中,财务支出监督滞后,支出监督的方式方法落后,主要应付财政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多,日常监督少;事后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少;对某一事项和环节询问多,全方位跟踪监督少。涉及监督和管理的制度和法规相对滞后,对于一些不按预算执行或随意改变支出用途的各科室,目前单位财务会计一般等发现后尽量予以协调、向财政请示调整专项预算或只是要求今后予以杜绝,而没有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措施,使得监督往往流于形式,缺乏应有的力度,直接影响了财务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使管理手段相对弱化,导致财务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一些制度和办法已不能适应当前管理的要求。现行制度中有些条款过于粗放,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支出中,“经常性公用支出和专项支出的具体项目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这种将经常性公用支出与专项支出项目进行笼统规定的条款,与目前实行的细化部门预算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此类问题在现行财务制度中同样存在,形成预算实现了细化,但核算尚未细化的问题,给监督和管理带来很多困难。
各单位财务部门缺少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综合评价和跟踪问效。对于各科室上报的各类专项资金更多的只从数字上简单汇总,用于应付上级部门的要求,而没有从财务角度加以分析和利用,特别是缺乏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综合评价以及相关同类专项使用标准的归纳和确定的了解。
四、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一些建议及思路
尽快对专项资金进行科学界定。专项资金的分类不是核算问题,而是财务管理问题。应根据专项资金的定义及内涵,明确哪些项目应作为专项资金管理,确定统一的专项资金统计口径,从而达到科学管理,有效监督的目的。我们建议:除按规定定额确定的人员经费和经常性公用开支的公务费(包括特殊部门的经常性特殊经费)等支出作为财务基本支出外,其他财政安排、追加或上级拨入的经费(包括预算内、预算外)应全部作为专项资金支出管理;同时,随着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每年对基本支出与专项支出的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尽量避免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具体内容上的重叠。对专项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界定与分类,不仅有利于用款单位对专项资金的核算管理和控制,同时也有利于财政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和开展综合评价。
建立项目库,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以我站为例建议建立总站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数据库。加强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是防止资金浪费,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必要前提。所谓建立“总站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数据库”,就是根据总站发展规划,制订总站三年工作目标,并将该工作目标细分至各业务科室。根据各业务科室工作目标,依据财力编制上报各年度滚动预算计划,并依据该滚动预算建立预算项目数据库。对照当年预算计划分析整理本年预算执行情况,研究影响本年度预算执行的各相关因素。根据三年中心工作指标,以6个月为界,编制三年业务项目滚动预算。根据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参照预算政策的变动状况,每6个月对预算项目进行修订和补充。
细化预算编制,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监督。增强预算本身的透明度,就是要细化预算,使预算支出落实到每一个项目和每项支出的每一款。而专项资金监督必须贯穿在整个资金分配使用的全过程,即要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事前管理:在申报专项资金时,项目实施部门及各相关部门应依据国家财政法规要求及产业政策发展趋势,并分析影响项目资金编报的各类因素,编制项目资金用款计划,并就用款理由、计划规模、预期目的等事项填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事中管理: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专项资金管理责任制,落实项目负责人,对金额较大的支出项目要签订合同,财务部门应对照项目下达指标及工作计划,真实、全面、完整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反映,坚决杜绝虚假支出,不得任意改变项目内容或扩大使用范围,保证专款专用,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事后管理:专项资金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应依据项目计划对项目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后,及时予以整改,最后通过整改后的情况撰写项目总结。
建立专项资金效绩评价。目前实施绩效评价的方式很多,而对于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应采取何种方式,应根据不同的项目内容来确定。对于效益是经济的、有形的、可以用货币衡量的支出项目,可以采用成本—效益评价法;而对那些成本易于衡量,但效益却不易衡量,而且通过此项支出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不可能以任何形式进入市场交换的支出评价,则可以采用“最低费用法”。例如对于我站实验室仪器设施支出,可以通过测算人群占有量和设备利用率,及调查该设备对化验、诊断的作用等,与相尽或同类地区比较,确定目前条件的最低配备量,若评价结果超过这一指标,再行购置,将会造成设备闲置,资金浪费,反之则相反。此外,对于一般性专项资金还可以采取“比率分析”、“比较分析”等方式对专项资金结构和增减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从而判断资金效率情况。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可以在事前,也可以在事中或事后。事前评价,有利于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事中评价,可以分析研究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事后评价,则可以审查和评价对项目支出成果是否符合目标要求。
总之,通过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效绩评价分析制度,对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结构,强化监督管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3.浅析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篇三
关键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国家为了扶持、发展某项事业而专门设立的,具有专门来源和专门用途的资金。如:水利资金、农业发展资金、城市建设资金、扶贫资金、新能源专项发展基金等等。专项资金特点有三:一是来源于财政或上级单;二是用于特定事项;三是需要单独按项目核算。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就是加强专项资金的筹集、存储、记账、分配、使用等全过程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科学性的考核与评价以及适时采用必要的管理措施,使有限的资金发挥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与执行不规范。一是虽然明确了“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预算编制原则,但是对于专项资金如何按实际核算,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和依据。二是预算管理的刚性不强,执行不严,严重缺乏约束力。项目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认识不足,擅自调整、变更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导致预算执行脱离了预算编制,影响了专项资金使用效果。三是对于专项资金的结余未按规定审批手续报批。项目完工后结余不上交或转入经常性经费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2)核算不规范、制度不严格。有些项目单位未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的专账核算,经常经费与专项经费混用,虚报专项资金支出。有一部分单位的专项资金核算看不出“专项”。有的是与机关经费混合核算;有的虽然划分了专项资金科目,但未具体到“项目”或者“什么项目”。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时有发生:有显性挤占挪用即直接在专项资金中报销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相关费用的,有隐形挤占挪用即与机关经费收支混合列帐,导致专项资金余额有数无钱的,还有巧立名目套用资金的故意挤占挪用等等。(3)专项资金拨付不能及时到位,使专项资金存在滞留现象。第三、第四季度往往集中拨付资金,在年底形成大量的结余,实施项目上未能及时拨付落实,导致年度资金结转数额较大,严重影响了资金使用的时效性和资金使用效率。(4)项目监管不得力,一些工程项目管理尤其是小金额项目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实施的项目,应当与其他工程项目一样,实行严格的工程管理规范。如科学论证制、项目业主制、招投标制、民主决策制、公开采购制、预算决算制、质量监理制、验收审计制、质量保证制等等制度。但是,实际工作中一些项目缺少必要的程序和手续。对项目实施过程缺乏有效监督,竣工验收不及时、不到位,缺乏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对项目的管理和效益的评价责任不明等,这些问题都将影响专项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
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对策措施
(1)完善、规范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加快专项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的脚步,做到专项资金预算的真实可靠、内容细化、科学合理。强化预算的刚性,认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项目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不得自行调整、变更。加强对结余资金的管理。项目结余须报财政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处置。(2)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内控机制。对项目与资金的管理,实行项目专账、资金专储、管理专人的办法。坚持专款专用,规范支付方式。这样做,不仅可以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上心中有数,更重要的是从心理上、制度上防止随意挤占挪用资金的行为。内控制度方面要做好项目公示、资金报账、竣工验收等制度的实施。(3)严禁滞留、截留专项资金。为加快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能,上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按照项目进度拨款,项目主管部门在收到上级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后,要及时将专项资金足额拨付到项目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滞留、截留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在主管部门存放时间应有规定期限。(4)管理过程要做到动态监测、资料建档。各年内进一步做好调查研究,当年末编定次年的项目实施计划。按程序报批后,即按计划实施;同时做好相关文字材料、统计数据、图片等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5)特别重要的一点,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效益审计。专项资金从设立到使用,经历了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多个环节,那么审计亦应当注重检查这些环节的合规性与真实性,并且注重检查与评价其使用效益。这样的要求,不仅适应审计工作,而且适合相关管理机构对专项资金的监管。重点包括:资金来源审计、资金分配与管理审计。
财政专项资金是政府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物质保障,也是对经济社会进行调控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政府投入到各领域、各行业、各重点项目的专项资金数额越来越多,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变得尤为重要。因此,研究和探索当前专项资金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的对策,实际工作中及早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问题很有必要,对于经济建设的长远发展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王树凯,李洪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财政监督》2007第8期
[2]姜凌云,胡锦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走向精细化《首席财务官》2010年第4期
[3]姚建宁: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提升预算执行审计监督水平《宁夏审计》2010年第3期
4.关于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篇四
年初以来,在区、市扶贫办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XX县脱贫攻坚工作做到了每一分扶贫资金均用于扶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工作上,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一年来扶贫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总结如下:
一、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一)XX资金安排情况
1、省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XX万元。
2、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XX万元;
3、生态乡村屯级道路硬化资金XX万元;
4、政府新增债券XX万元;
5、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XX万元。
6、市派干部结对帮扶资金XX万元;
7、县本级预算扶贫资金XX万元。
以上合计下达任务XX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坚持瞄准重点、精准帮扶、注重实效,聚焦贫困村、贫困人口。
1、省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0万元。一是“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建设60万元;二是产业开发项目281万元;三是雨露计划扶贫培训90.5万元;项目管理费8.5万元。
2、省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个150万元,项目管理费3万元。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4万元。产业开发项目17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3个项目,126万元;扶贫贴息12万元;项目管理费6万元。
3、生态乡村屯级道路硬化资金112万元,县配套112万元,安排7条基础设施道路建设。
4、新增债券140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和非贫困村60户以上自然村屯屯级道路建设。共计基础设施项目46条,56公里。
5、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5个项目168万元。
6、市派干部结对帮扶资金92.2万元,暂无安排。
7、县本级预算扶贫资金362万元。已安排用于各项目资金配套。
(三)资金监管情况。
一是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制度,今年安排的中央和省资金计划全部在XX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积极推进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公开了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公示制度,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项目一律在村级公开栏公示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项目内容、扶持对象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加强资金监管。我办联合财政局组织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将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项目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对全县扶贫项目进行实地检查,考评结果全县通报,较好地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形成了资金监督检查的常态机制。三是加强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季报制度,实行每季度一报,将资金的配套、支付、使用、投向、整合情况统计汇总,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有效。
(四)资金使用成效。
XX年,全县减少贫困人口2912人,7个贫困村实现脱贫摘帽,其余贫困村均呈现出脱贫提速、发展提效、民生提质的良好局面。
二、项目实施情况及报账情况
一是突出产业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全覆盖。XX年县扶贫办计划产业扶贫资金360万元,己完成365.87万元,占计划投入资金的101.6%。其中贫困村产业投入314.2387万元,种植苗木25.7万多株,面上贫困户产业投入51.6313万元,做到有劳力、有田地的贫困户都有种植业,无劳力,有田地的贫困户都得到扶持。
二是突出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改善村容村貌全覆盖。XX年计划投入2665.99万元,计划修建道路91条,104.072公里,重点用于贫困村和非贫村60户以上自然村(屯)屯级道路建设。目前,已全部完工验收。投入60万元在5个贫困村屯开展的“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建设,已全部完工并验收。
三是落实“雨露计划”,扶贫帮扶政策落到实处。县扶贫办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利用村务公开栏在全县115个行政村展出“雨露计划”宣传板报115期,在全县15所高、初中展出宣传版报38块,举办雨露计划宣传培训10期,参训人员526人。XX全县安排“雨露计划”扶贫培训资金90.5万元,目前已申请雨露计划131人,两后生补助4人,“雨露计划”发放金额32.7万元,按政策做到应补尽补。
四是落实金融扶贫,为贫困户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助力。完成贫困户授信3232人,当年累计授信金额8434万元,累计发放扶贫贷款5345万元,扶贫贷款户1378户,其中自主经营981户,委托经营202户。我县还将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在一起,由扶贫办与光伏企业和农村信用合作银行联系,实施光伏扶贫试点,扶持贫困户贴息贷款达2000万元。通过光伏发电,贫困户每年增收达3500元以上,效益可持续20至25年,为贫困户脱贫增收创造出一条好路子。
五是扶贫资金拨付及报账情况。在资金拨付上,县委、政府要求县财政部门大开绿灯,及时录入、拨付,保证了扶贫项目的顺利开展。截止12月底,已报账2855.3万元,报账率90.5%,结转结余率为9.5%,达到了上级规定的指标值。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扶贫资金投入与需求的矛盾比较突出。受地方财政配套能力等诸多因素影响,扶贫资金仍然紧张。在精准扶贫背景下,贫困地区农民呼声高,需要解决的问题多,财政扶贫投入仍显不足。特别是在实施减贫计划、实现精准脱贫的要求下,贫困农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条件的需求同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之间的差距更加明显。
5.关于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篇五
一、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及灾后重建资金
省财政厅 省民政厅《关于下拨“福彩安居工程”补助经费的通知》(鄂财社发[2009]37号)下达我市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补助经费220万元,资金已分配到各镇,待危房改造对象审核确定后拨付到个人。
二、良种补贴资金
2009年4月29日省财政厅以鄂财农发[2009]24号文件下达我市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872万元,其中:水稻295万元(早稻万元、中稻295万元)、小麦170万元、玉米79万元、棉花328万元。
依据《财政部、农业部水稻良种推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湖北省2009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和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市迅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将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以“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到种植良种水稻、小麦、玉米、棉花的农民手中。我们严格按下述程序办理:各镇(处)财政所以自然村为单位统计核实农户农作物种植面积,然后分村组进行公示,待公示无误后上报市局,市局核实审批后及
时拨付资金,再由各镇(处)财政所以“一折通”形式将良种补贴资金直接兑现到农户。
我市2009年中稻、优质水稻、小麦、玉米良种补贴资金现已发放到户,棉花良种补贴发放工作正处统计核实面积阶段,待按上述程序办理完毕后,将及时上网公示到户。
三、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
省财政厅于2009年3月16日以鄂财预发[2009]21号文件下达我市2009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539万元,我市已将以钱养事资金837.55万元(其中:省级539万元,本级配套290.68万元,上年结转7.87万元)分配各乡镇,督促各乡镇迅速将建设项目付诸实施。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该资金按进度支付,服务经费的70%分月预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达服务主体,30%与年终考核挂钩。目前,预拨资金101.738万元,年终按合同结帐,资金将按实施验收进度依次拨付并公示。
四、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
2009年,省拨我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33万元,该资金已下达到市水利局,项目正在招投标中,资金按项目进度拨付,特此说明。
五、沼气推广和改厕所补助资金
2009年,省拨我市农村沼气推广和改厕所补助资金195万元,该资金已分配到各镇,资金按项目进度拨付,特此说明。
六、省直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驻点帮扶专项资金
2009年5月15日省财政厅以鄂财农发[2009]33号文下达我市2009年省直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驻点帮扶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支持我市安福寺镇桑树河村新农村建设。我局于2009年6月22日以枝财农发[2009]31号文件,将此专项资金计划下达到该村。
依据《湖北省省直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驻点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驻点帮扶资金实行报帐制管理,不得挤占,挪用。目前相关项目正处建设实施中,待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将予以拨付资金并公示。
6.关于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篇六
报
告
陆良县人民政府:
根据《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检查的通知》(陆府办明电„2013‟49号)要求,我组负责农业类财政专项资金,在用款单位自检自查的基础上,于2013年5月7日—14日,主要对2010年至2013年3月生猪大县奖励资金、抗旱资金、水利资金等进行重点抽查,具体对农业局、水务局、三岔河镇、活水乡、龙海乡的上述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抽查。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2010年至2013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共到位2292万元,已拨付资金1599万元,未拨付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93万元。
(二)水利工程建设资金
2010年至2013年3月各级水利建设资金共投入41359.597万元。其中:中央投入资金26835.42万元,省级投入资金10265.74万元,市级投入资金2991.937万元,县级投入资金1266.5万元。已拨付资金37074.497万元,截止2013年3月底,-1占2011年抗旱救灾资金38,546.40元,龙海乡2012年6月收农业局拨入抗旱资金(地膜)6万元(其中:大新村4万元,核桃村1万元,皈依0.5万元,双箐口0.5万元),兑付标准10元/亩,涉及的四个村委会在农科站用农户花名册报账后领出现金后未按规定兑付到农户,也没有把上述资金到农经站入账,而是用于抗旱抽水电费、运费、购地膜、玉米种补助农户,水务部门水利建设资金提取的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存在少量购丝绵被、丝织品,烟酒,竣工验收费白条列支红包等。
(二)生猪大县奖励资金拨付存在不合理现象。
1、未按规定将规模化养殖户猪舍改造、排污沟、化粪池、沉淀池建设资金275.25万元拨付到养殖户手中,县种猪场拉猪给养殖户抵消上述建设资金。如:2010年规模养殖场资金65万元(其中:猪舍改造41.20万元,良种引进14.40万元,排污沟建设9.40万元),规模示范户资金120万元(其中:猪舍改造107.90万元,良种引进5.80万元,化粪池、沉淀池建设6.30万元);2011年规模化养殖户猪舍改造资金补助120万元,已拨付110.45万元;良种母猪引进60万元。
2、通过走访调查,上述全部资金县种猪场的猪价高于市场价1倍,养殖户意见很大。
3、防疫应急物资免费发放中存在不合理现象,如:消毒大
(一)树立法制意识,加强对财经纪律的学习理解,尤其对《会计法》、《预算法》、《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驾驭财务管理的能力。
(二)各主管部门、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等监督管理部门需加大对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力度,资金跟着项目走,资金到那里,监督就要跟到那里,对挤占挪用和擅自改变资金的行为进行必要的责任追究和处理处罚。
(三)在项目和专项资金分配上,各主管部门应深入调查研究,多走访基层,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不要形成跑的有,不跑的没有的现象。
(四)加大对乡镇、站办、村级主要领导、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配强乡镇经管站、财政所工作人员,确保经费保障,稳定财务人员,加强财务监管和发票的取得。
(五)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依法理财行为。做到按制度办事、建设项目按进度拨款,规范报账程序、完善报账资料,对资金运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7.关于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篇七
1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分析
1.1 预算编制与执行不规范
一直以来, 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按照实际的原则进行核算, 但往往缺乏科学合理标准和依据。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只顾申请, 而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经常变更资金的使用范围, 使得执行与预算出现偏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 专项资金极少做到专人、专户和专账, 各种账外资产掺杂其中, 使得专项资金成了糊涂账。另外, 对于结余的专项资金, 一些项目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报批, 而是挪作他用, 或是私设小金库, 使得专项资金只少不多, 造成大量的专项资金浪费。
1.2 核算制度不严格
财政专项资金的核算要设立专门账户, 并由专人管理, 而在使用时常出现专项资金与其他项目混用, 导致专项资金虚拟支出, 专项资金发生挤占、挪用。核算制度上的漏洞, 使得专项资金的划拨和使用较为混乱, 巧立名目套用资金, 报销办公差旅费等一些项目。一些项目单位对财务核算不够重视, 会计科目混乱, 不能准确反映专项资金的来源、使用及结余情况。已完工的专项工程不能按时完成决算, 固定资产无法进行登记造册, 造成统计数据不全, 使得核算内容失真。
1.3 资金拨付不及时
专项资金的集中拨付时间一般为下半年, 而当年的预算编制主要针对全年的工作任务, 导致在年底时出现突击花钱, 而项目进度则受到资金迟滞拨付影响。一些完不成预算的项目单位, 使得下年度的资金申请受到直接影响, 这种体制的不合理性, 明显降低了资金的有效性和时效性。资金拨付过程中, 各种审批环节较多, 涉及到的单位和部门更是繁杂, 使得该过程的及时性受到极大的影响。另外, 一些思想不单纯的部门思想腐化, 以各种借口故意延迟资金拨付。
1.4 思想重视不够
专项资金项目使用的领导在思想上重视度不够, 不能专款专用, 将其视为临时性投入, 根本没有厉行节约及投入回收最大化理念, 更不会在管理上加大力度。有的干部认为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主要工作, 只关注最近结果, 对过程中专项资金的使用不闻不问不管, 使资金浪费现象较为普遍, 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而财政人员偏少, 或是业务技能不够熟练, 常将专项资金与其他资金滥用, 没有严格执行单位会计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1.5 监督检查力度有待加强
专项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及核算等有一套完整的监督审计流程,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财政监督部门和审计部门由于分管工作较多, 不可能随时动态对每项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的检查, 造成部分专项资金管理监管上存在漏洞。在财务检查及审计过程中, 时常发生一些项目手续不全, 不依章办事, 资金浪费严重。另外, 在内控体系建设上还比较滞后, 配套的政策及绩效评价体系不能有效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 极大制约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措施
2.1 加强人员业务及思想教育
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领导要从思想上重视专项资金的使用, 通过业务培训和学习, 使其明白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性, 只有上行下效才能使专项资金的使用发挥最大的作用, 用有限的投入得到较大的产出。财务人员要努力提高工作技能, 提升职业操守水平, 实事求是, 坚决对违章违纪行为说不, 管理好专项资金的使用。
2.2 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大多数单位都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但比较完善的较少, 仍需依据工程特点及时代背景, 及时进行补充、修改、更新部分条款, 让制度管理专项资金而不制约其合理使用。要做到三专一封闭, 专项资金独立核算, 账目明淅。要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和责任体系, 将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纳入相关人员的考核体系中, 明确各责任主体职责和分工, 以此作为考核个人的重要内容, 并与绩效和职位挂勾, 从思想上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
2.3 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项目单位重视前期资金预算工作, 而审计部门偏向于项目完工的审计, 而对于事中的一些具体过程则缺少外部监督, 使得腐败有了滋生的空间。因此, 有必要加强专项资金的全过程监督, 制定一整套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管理体系, 使各个环节的不安全因素均得到可控。在前期预算编制过程中细分科目, 中期拨付时加强审查, 事后加强检查。财政部门要进行定期和临时检查, 做到抽样检查、重点检查和一般性检查相结合。同时, 要逐步完善财政、审计和社会监督机制, 实行全方位监督, 及时发现问题, 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及有效。
2.4 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
专项资金涉及的行业多, 但有的单位部门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并不经常用, 使得绩效考核时并未将其列入考核内容。因此, 有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完善绩效考核体系, 对项目部及成员按施工进度进行考核。同时, 要建立内部控制系统, 对领导及责任人的权责加以明确, 并采取层层问责制, 将具体工作细分到人,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对擅自变更、截留、挪用资金使用范围及要求的单位及责任人, 按照相关处分条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5 细化预算及执行环节
为保证专项资金申请及使用准确合理, 要细化预算执行环节, 要尽量对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考虑到, 避免在执行过程中一些费用无法进行归口。在编制预算时, 要结合同类其他项目的编制及结算执行情况, 并依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调整编制预算。对于一些不可控的项目支出, 如办公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要适当予以考虑, 但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把关。项目单位要按照预算要求, 如实的将资金来源、内容填写, 以便实时动态的了解资金使用情况, 方便及时纠偏。对于超预算的费用, 要严格审查, 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支付。同时, 也要均衡各阶段资金拨付的及时性, 避免资金不到位影响工程进度。
2.6 加强专项资金会计核算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 按照建筑行业通行的做法, 单位内部要有资金使用自检, 监理单位也要根据施工进度进行审核, 防止资金滥用。严格按照形象进度, 根据预算清单进行对照拨付工程款, 这一过程须得到监理单位确认, 坚决禁止未建先付或超拨付的情况发生。在工程完工后, 对照工程量清单进行工程量确认, 超量或增量部分要注明原因, 方可提交监理单位初审。初审结果提交审计部门进行外审, 相关单位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会计核算, 保证每笔工程款支付或每项施工工序均按照预算执行, 或是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浮动, 控制资金较大超额超量。
3 结束语
为分享经济发展给全社会带来的红利, 国家财政每年投入大量的专项资金, 用于社会民生工程的建设, 给人民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随着专项财政资金使用行业增多, 额度也不断的增长, 保证这些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作用, 是地方财政部门需要面对的问题。研究和探索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率, 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是更快实现社会满意度的重大举措。
参考文献
[1]李淑萍.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探讨[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12, 4 (258) :52-53.
[2]张玉中.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研究[J].当代经济, 2009, (12) :100-101.
[3]任青方.县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分析与对策[J].财政监督, 2014, 7:43
8.关于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篇八
关键词: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惠民政策;落实
危房专项资金是提供给改造危险房屋的专用款项,主要有中央财政支付。我国幅员辽阔,现存很多危险房屋,一部分是历史遗留的房屋,受当时建筑工程技术的限制,房屋已经到了预定寿命,还有一些是乡镇平房老旧,受自然天气影响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关注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可以保证专款专用,真正帮助老百姓解决问题,是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的体现。但是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目前专项资金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现象,人民利益难以保证。
一、当前我国城乡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出现的问题
(一)危房改造相关工程忽视民众利益。一部分地方政府忽视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没有落实到改造工程中。国家大力推动危房改造工程,对这个项目投入大量的资金,但是这个过程中出现个别利用危房改造创造自身经济利益的情况,这不利于保护民众的利益。
(二)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的调查和监管的方式有待改进。相关部门在危房改造的专项资金的监管和调查的方式方法上有待改进,地方上报的改造数量准确性难以核实,这就不利于这项资金专款专用。另外,到居民家中访问的次数比较少,也很难保障资金的使用去向。
(三)忽视帮助弱势群体。房屋改造专用的资金是为了帮助贫困群体的,而不是只要房屋需要改造就发放资金,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忽视弱势群体,政府建立过多“面子工程”,浪费财政费用,还有一些地区对申请房屋改造资金的宣传不到位,居民不知道程序,或者受文化水平的限制不会申请[1]。
二、造成现阶段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现状的影响因素
(一)没有深刻认识到房屋改造的重要性。房屋改造项目是解决群众住房问题的关键措施,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保证居民居住的安全,也改善了居住的环境,对现代化建设也有推动作用。但是,当前一些政府忽视它的重要性,尤其是偏远地区,导致开展房屋改造只停留在表面。
(二)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缺少基本的保障。国家重视房屋改造,拨出大量资金支持这些工作,但是法律条文上缺少相关内容,没有明确这笔专项资金使用的规则和奖惩制度,这就直接导致各地区政府在执行的时候,无据可依,难以在短时间内把握相关的原则,开展工作的时候容易出现问题。
(三)缺少相关内容的宣传,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不高。房屋改造的专用资金申请环节需要严密的程序,需要进行公示,从而在全社会得到广泛的认识。而当前宣传力度不足,相关的工作人员缺少专业能力,核实账目、发放账目存在纰漏,甚至还有乱用资金的现象。
三、关于保证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合理使用到实处的合理建议
(一)将房屋改造的专项资金加入法律法规。关注房屋改造的专项资金首先要保证有据可依,所以国家要建立健全关于专项资金的法律法规,保证政府在做相关工作的时候有法律基础。首先,做好对发放资金对象的统计,重点考虑弱势群体,这个过程要做好走访调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放资金的数额;其次,做好房屋改造的规划,保证规划设计的科学性,这个过程要注意体现实际情况,也要注意保护历史建筑;最后,相关的法律法规要严格要求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原则,加强财政管理的力度,保证这笔资金用到房屋改造工程中[2]。
(二)加大对专项资金发放和使用监管的力度。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还要注意专项资金使用和发放各项过程的监管力度。首先,在政策宣传方面,加强宣传,保证政策普及的范围,在这个过程中注意引导有需求的群体,让他们了解办理的流程;其次,资金发放过程中,注意监管,严格审核资金的流动去向,严肃处理违法、懈怠等人员;最后,做好这笔专项资金的统计工作,要求工作人员详细记录,这样有利于保证资金落实到实处,提高政府的诚信度[3]。
(三)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除了上面两点主要内容外,还要注意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一方面,提高政府的信息化水平,这样可以保证资金落实各项信息的准确性,提高相关人员运用信息技术的手段,提高专业的能力,做好统计;另一方面,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社会责任感,培养他们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并且注意反馈环节,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和建议。
四、结论
总之,做好并时刻关注房屋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是保证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的关键,也是我国城乡现代化建设的内在需求。除了文中提到的几点内容外,国家方面要做好监督工作,建立信息平台,做好各个地政府房屋改造资金使用情况实时在线汇报,认真分析研究,从而合理规划,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也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赵晖.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监管用好危改资金——在2015年5月27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J].住宅产业,2015.
[2]本刊讯.三部委规范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危改任务资金安排重要参考因素[J].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14.
9.关于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篇九
营盘镇人民政府
关于“民生八大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监察局:
根据柞监发(2009)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四、已建成项目达到设计要求,正常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五、08-09年度5月底各部门兑付惠农资金情况: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 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08-09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检查的自查报告
万源市民政局:
按照万民[2011]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河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分管领导牵头,财政、民政业务人员对我镇2010年度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等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0年度城乡低保资金:我镇对城乡低保资金已实行社会化发放,由民政业务人员按照市民政局的审批结果提供花名册和发放标准,财政所按月划拨到河口农村信用社,暂存到低保户的个人账户,民政员通知低保对象到信用社领取。无他人代领或村(居)干部代领导现象,低保金全部发
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档案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2010年度医疗救助金:我镇的医疗救助工作是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出院后,先到新农合办报销,再凭新农合报销时出具的审批表、户口簿复印件、低保证(或其他证件)复印件一起交到镇民政办公室,并留下电话号码。民政办公室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当场填写医疗救助金审批表,再送往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出文件通知镇民政办拿文件,民政办拿到文件后送往镇长签阅后,按通知文件制花名册,交财政所,由出纳支付医疗救助金。自查结果:2010年度全部按照市民政局的通知文件已全部发放,个别无法走动的对象由村干部代领,民政办打电话核实。
三、五保资金:我镇五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民政局按月划拨其经费,无代领现象。证件全部发放到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由对象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组织所在组的村民召开村民会通过后报镇民政办,民政办接到报告,由镇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集中地方公示无异议交市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再通知民政办拿文件,档案集中放在市民政局。
经过自查,我镇的城乡低保金、医疗救助、五保金等专项资金是按时全额发放到对象手中,无截留、挪用等现象。
特此报告
二O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2008 年 10 月 10 日至 20 日,常委会组织两个调查组在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青宁的领导下,常委会副主任李光银、党组副书记任多聪分别带领调查组的同志,深入到区财政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巴州镇南垭村、玉山镇集中供水站、回风办事处大佛寺村、化成镇民政办、凌云乡民政办、枣林镇民政办、巴州镇、水宁寺镇、茶坝中学、奇章中学、恩阳一小等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帐目、现场踏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对2007年度农村安全饮水、救灾救济、良种补贴和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安全饮水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资金1344.49万元,其中中央国债项目资金1076.99万元(中央补助718.98万元),省级项目资金267.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60.5万元),计划兴建各类安全饮水工程1846处,解决66个村、18个场镇3.5万人安全饮水问题。目前,已到位资金879.48万元,其中国债资金718.9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60.5万元;已完成17处集中供水工程,验收结算9处,66个村的分散供水工程已验收结算44个村。
在项目实施和管理上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场镇供水工程主要材料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土建工程部分,20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投标,20万元以下的参照比选办法实行竞标。二是严格工程质量监管。区水利局、项目乡镇人民政府、业主单位签订三方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区水利局对集中供水工程每处落实技术责任人,对分散供水工程按片确定技术负责人,严把工程质量关。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区水利局建立农村安全饮水资金财务专帐,专户储存,独立核算;实行项目单位或施工方、现场实工技术人员、乡镇人民政府、业务主管科室、局分管领导五方汇审,经总会计师复审后由主要领导审签;工程竣工后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二)救灾救济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救灾救济资金12935580元均按规定发放到位。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管理相当严格,达到了专款专用、重点突出,公开公示、公平公正,专户专帐、管理规范,及时拨付、保证效果的要求和目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等乡镇在救灾救济资金的安排使用上,对集中专项资金按照个人申请、村组评议、村组统一上报、民政办审核、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张榜公示、政府统一发文、个人领取资金的程序发放,对临时救灾救济资金实行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四人汇签的办法发放,干部群众满意。
(三)良种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共下达我区小麦、玉米、水稻、油菜四项良种补贴资金1130.9万元,其中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小麦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玉米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水稻补贴面积48.0 2 万亩,每亩补助15元,补贴金额720.27万元;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油菜良种推广面积21.07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210.7万元。
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行实物补贴,由供种企业购买良种,按农业部门提供的供种清册、供种卡数量发放到农户,区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划拨到供种企业。2007年供种企业共组供优质小麦种253.26吨、优质玉米种150吨,全部发放到农户。水稻、油菜良种补贴项目,依据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实行现金补贴,通过“一卡-通”渠道直接打卡兑现到农户。从对2镇3村20多户村民走访调查来看,无论是小麦、玉米良种补贴的实物,还是水稻、油菜良种补贴的现金,都发放到了种植农户手中,群众比较满意。
(四)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工程项目27个,规划改造D级危房面积22999平方米。共下达危改专项资金8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0万元、省级资金340万元、市级资金86万元。区本级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28万元,安排学校59所。截止今年9月底,区财政局按工程进度共拨付危改专项资金678.4万元,其中,中央316.4万元,盛市234万元,区128万元;已完成危房改造项目23个,正在建设项目2个(奇章中学、石城小学),正在招标项目2个(玉山中学、三江小学);共改造D级危房20000平方米,净增校舍面积5800平方米。
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上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原片区所在地中心集镇的高完中,计划每年改建2—3所。2007年已启动对茶坝中学和奇章中学的校舍维修改造。茶坝中学1542.69平方米教学楼新建项目已基本竣工;二是城郊结合部的中小学校,计划通过3—5年持续投入,逐年改建,使城区学生入学难有较大改观。目前已对城郊的四中、七小进行了改扩建;三是
对确有隐患的农村中小学校按轻重缓急,逐年改造。去年对86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校舍维修改造。
二、存在问题
1、项目安排不尽科学合理,存在一定随意性。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存在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的情况,一些地方多年重复享受,而一些边远乡镇、村组长期不能享受。一些项目资金,如救灾救济资金,上级带帽下达和领导表态安排的比例较大,容易造成分配不合理、不公平。我们调查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带帽下达的救灾救济资金均达到20%以上。
2、项目配套资金不足。上级在对地方项目的支持上大多附带配套资金的要求,而本级财政配套十分困难,2007年,应配套而未配套资金达2169万元,约占应配套资金的90%,导致一些项目实施困难,有的只有缩减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达不到项目编报的要求。
3、项目进展比较缓慢,项目资金滞留。截止目前,2007年实施的27个学校危改项目仅有6个工程全面竣工,玉山中学、三江小学还处于招标阶段,财政专户尚未拨付资金305.6万元,占应拨付资金的35.7%。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办理环评、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的环节较多,办理时间长,再加上部分危改项目因地震需变更设计,拉长了建设工期。农村安全饮水资金欠拨的比例也比较大,一些村级项目领取的资金还未达到项目计划的80%。
4、项目工作经费缺乏。由于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极少,主管项目的部门和实施项目的乡镇-压力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抓项目工作的积极性。
10.关于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篇十
为加强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征收行为,切实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8]104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票据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财综[2009]38号)的规定,决定对中央单位2009—2010年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单位领购和使用财政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自立非税收入项目、擅自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现象。
二、是否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1、是否有专人管理财政票据,是否建立了票据登记制度,设置了票据管理台账;
2、财政票据各栏目填写是否规范、准确、完整,票据填开金额与实际收取金额是否一致;
3、是否存在财政票据相互串用或混用行为;
4、是否存在擅自印制或买卖、转让、转借、涂改、伪造财政票据的行为;
5、对使用完毕的财政票据,是否按顺序整理票据存根,并按规定妥善保管;
6、是否存在丢失票据行为,如有丢失,是否及时申明作废,并向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备案。
三、是否存在用财政票据收取经营服务性质收费行为。
11.关于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篇十一
一、情况
(一)监管工作的主要做法。德惠市开展监管工作的主要做法是把握三个环节、强化三个保障、 完善三种机制 。
1.把握三个环节 。
(1)信息通达是基础。在信息通达上,德惠市做到了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专人负责。财政局相关科室指定1人为信息传递员,负责本科室相关信息的归集和传递。二是坚持统一管理。对乡镇的信息传递统一由乡财科负责,财政局直接拨付到乡镇和财政局拨付到同级业务主管部门用于乡镇的财政资金,由局内相关科室负责,及时将信息传递给乡财科,并履行传递手续。三是坚持网上传输。利用财政内网,乡财科及时将收到的各类信息传递到各财政所,财政所对各类信息进行下载、分项目装订成册。财政所通过财政内网把资金监管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建议等,及时向市财政局反馈,确保了信息畅通。
(2)公开公示是关键。未实施监管前,乡镇财政资金在拨付和发放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合规、不合理、不透明、不公正现象,甚至被虚报冒领。究其原因,主要是暗箱操作所致。为解决这一问题,德惠市十分注重抓好公开公示这一环节。实践证明,公开公示是确保资金拨付和发放到位的关键环节,是防止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按照规定进行公开公示,能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就能受到广大群众的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否则,群众就会提出异议。在实际工作中,德惠市制定并认真执行公开公示制度,明确公示主体、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公示时间。总的原则是“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监管时,重点监管公示主体落实执行公开公示制度的情况,对公开公示内容不完整、公开公示时间不足等问题及时纠正,并督促其重新进行公开公示。市乡两级都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专人负责接受举报并认真处理,把握住了关键环节,有效防止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3)抽查巡查是手段。德惠市始终把抽查巡查作为资金监管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抽查巡查的具体内容是:对补助性资金,主要是查发放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补助对象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是否符合上级规定。对项目资金,主要是看是否具有可行性,工程招投标是否全程公开,完工后是否及时组织验收,资金是否按规定程序及时拨付到位。对乡本级安排的资金,主要看是否执行计划,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是否按规定使用。抽查巡查面不低于5~10%。
抽查巡查时以上级相关政策、资金文件、管理办法为依据,选派熟悉和掌握政策的工作人员,由2人或2人以上组成工作小组,深入村屯,进家入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抽查、巡查工作。并将抽查、巡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填写监管记录表,定期整理、装订成册,按要求上报并妥善保管。
乡镇财政资金项目多、额度大、范围广、变动频;而乡镇财政所人员少、任务重,矛盾十分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德惠市的做法是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主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重点项目,把新实施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项目作为重点进行监管。二是重点人群,将负责登记补贴资金名册或发放补贴资金的部门和责任人,作为重点监管目标。三是重点区域,把虚报、冒领、骗取补贴资金易发村屯和站所作为监管的重点。四是重点环节,把容易发生虚报、冒领、骗取补贴的工作环节作为风险点,进行重点监管。
2.强化三个保障。
(1)强化组织保障。德惠市市、乡两级政府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乡镇财政所增设资金监管员职位,分为专职和兼职资金监管员,总共2—3人,并聘请各村文书作为协助监管员。明确岗位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对监管员进行资金监管业务培训,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
(2)强化制度保障。三年来,德惠市制定和完善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德惠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制度》、《德惠市乡镇财政资金公开公示监管制度》、《德惠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制度》、《德惠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考核办法》等,逐步形成了一整套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制度,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强化经费保障。财政所是乡镇政府的内设机构,经费不单独核算。为了解决财政所的经费问题,德惠市自2009年起,在乡镇年度财政预算中每年为每个财政所单列经费3万元,年中和年末还根据各乡镇财政所存在的实际困难给予不同数额的追加。由于市财政财力有限,经过努力,向市政府争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经费20万元,从2011年起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
3.完善三个机制 。
(1)部门联动机制。用于乡镇的财政资金来自上级多个部门,在乡镇由各站办所发放,单靠财政一家是管不了、管不好的,必须相关部门联动,紧密配合。在县级,一是财政局与相关部门联动。如,为了创新公开公示手段,2011年10月,财政局与市纪检委、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惠农政策及资金的通知》(德纪发[2011] 3号),明确规定了公开内容和具体工作要求,并要求各乡镇把落实情况和公开公示内容的电子版分别报市纪委纠风室、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财科)。二是财政局内各科室联动。乡财科与局内各相关业务科室经常沟通,紧密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如,对乡镇在监管中反馈的问题,涉及局内其他科室或市直业务主管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乡财科及时协调主管业务科室或业务主管部门拿出意见后,再反馈给乡镇财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都把拨付到乡镇的专项资金监管作为科室工作内容之一,坚持跟踪问效。三是上下联动。县级处在省县乡三级的中间位置,具有承上启下作用。在监管工作中,德惠市一方面加强与上级的沟通协调,勤请示勤汇报,求得上级的指导,吃透上情;另一方面,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吃透下情,从实际出发谋划工作,加强检查指导。通过努力,形成了上下齐动的良好局面。在乡级,一是财政所与相关站所联动。如,在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惠农政策及资金,各乡镇都是由纪委书记牵头,财政所长协助纪委书记做好协调督查工作,拨付、发放资金的站所负责提供依据文件、政策规定和发放名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验收,乡镇农经中心负责输入微机和传送到电子显示屏上。这一做法既解决了公开公示不到位问题,也解决了“都是邻里乡亲、不好意思搞监管”问题。二是主动与相关部门或人员联系。乡镇各站所都掌握着大量与惠农资金有关的信息,财政所主动与这些站所或经办人员联系,取得信息,为开展监管奠定基础。如岔路口镇财政所,事前从派出所取得全镇农业人口的户籍信息,在监管发放到户、到人的各种补助时,核对起来非常方便。
(2)点面结合机制。监管工作一开始,德惠市岔路口镇财政所就被确定为财政部资金监管工作联系点。三年来,监管工作的每个环节,都在岔路口镇先行一步,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思路,及时总结点上的做法和经验,用点上的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经过面上的实践,总结升华为基本路数和工作制度。随着监管工作的深入,继岔路口镇之后,德惠市又抓了大房身、米沙子、天台等典型,形成了巩固老点,提高水平;培育新点,梯次跟上;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3)奖补激励机制。德惠市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德惠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考核办法》,确定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每年考核一次。为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德惠市把本级安排的监管工作经费和省厅的专项补助统筹使用,作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以奖代补资金,通过年度考核进行奖补。2011和2012两年,分别进行考核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奖励经费多的在4万元以上,中等2—4万元,最少2万元以下。乡镇聘请村会计协助搞监管,一般平均每人每年给500元补助,也实行以奖代补。如岔路口镇聘请19个村文书,镇政府每年拿出1万元,根据工作实绩,分三个档次发放。监管经费实行以奖代补,起到激励先进的作用,能充分调动乡镇财政开展资金监管工作的积极性,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工作干得不好,则既没面子又没钱。
(二)主要成效。
1.确保了惠农政策落实。一是资金监管工作把原来的事后检查监督前移,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不仅加大资金拨付后的抽查巡查,尤其注重资金发放前的审查把关,及时发现并纠正了一些偏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追回了违纪资金。到2012年末,德惠市共追缴骗取、挪用惠农政策资金86.2万元。三是监管工作抓住典型违纪案件公开曝光,广泛宣传,起到了警示、威慑作用,使个别想搞歪门斜道的人不敢搞。
2.带动了党风政风好转。一是把公开公示作为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把惠农政策落实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减少或杜绝了暗箱操作。更重要的是带动了乡村两级的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扩大了村民的知情权,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二是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处惠农政策违纪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加大查处力度,违法违纪党员干部受到了应有的处罚。到2012年末,德惠市共查处违反惠农政策案件46件,处理违纪党员干部58人,遏制了监管前违反惠农政策案件频发高发势头。三是乡镇财政干部职工把服务农民寓于监管工作之中,深入村屯,走家串户,在开展抽查巡查的同时,倾听群众呼声,为村民排忧解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受到村民的称赞。
3.促进了干部素质提升。一是观念转变工作转型。通过学习教育,乡镇财政干部转变了思想观念,对资金监管从不自觉到自觉;乡镇财政所工作由管理型转变为管理服务型。二是业务素质提高。通过以会代训、办班讲课、平时自学,乡镇财政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懂监管、会监管、善监管的人越来越多,资金监管工作质量越来越好。三是事业心责任心增强。乡镇财政干部职工不负财政部重托和广大农民期望,以搞好资金监管、服务广大农民为己任,认真履职尽责,经常加班加点,发现疑点紧盯不放,抓住问题穷追不舍,不愧为财政一线的尖兵。
二、问题
回顾总结德惠市三年的监管实践,主要问题是五个不适应 、三个不协调 、两个不配套 。
(一)“五个不适应” 。
1.思想认识与监管职能不适应。一是在乡镇财政干部队伍中,存在着“业务工作忙、没有时间搞监管”,“信息不掌握、没有办法搞监管”,“业务素质低、没有能力搞监管”,“都是邻里乡亲、不好意思搞监管”,“没有处罚权,不愿较真儿搞监管(犯不上得罪人)”等模糊认识。二是在乡镇领导和干部职工中,存在着监管限制了乡镇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特权”,触及了个别人的既得利益,这些人有逆反心理和抵触情绪。有的说:“都是一样的乡镇政府人员,你为啥监管我。”
2.管理体制与监管责任不适应。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免征农业税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吉发[2005]20号)确定:“乡镇党政机构原则上设‘三室一所’ ,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和财政所” 。财政所管理体制由原来的县乡共管、以县财政管理为主变为乡镇政府内设机构。这种管理体制对乡镇财政行使监管职权十分不利,监管职能作用受到一定限制。如,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上报前要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有的乡镇领导说情,有的乡镇领导反对,有的乡镇领导向财政所施压。
3.干部队伍与监管任务不适应。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政策条文多、基础数据多、监管对象多、监管任务重,而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现实状况是:一是人手少,德惠市平均每个财政所4.5人,有的所只有两个人,只能维持正常工作,顾不上资金监管工作。二是年龄大,德惠市乡镇财政所干部职工平均年龄46.7岁,50岁以上的33人,占36.3%;三是素质低,德惠市乡镇财政干部中,财会专业毕业的41人,占45.1%,专业知识欠缺,不胜任资金监管工作的人占一定比例;四是没资质,德惠市乡镇财政队伍中,事业编占42%,这些人不能取得行政执法证,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
4.制度安排与监管要求不适应。财政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3号)要求:“乡镇财政要将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而现实的情况是,乡镇财政资金来源渠道多,有些不由财政所经办,资金分散在主管业务部门;项目种类过多、过细,增加监管工作量,增大了工作难度。
5.监管手段与繁重任务不适应。资金监管工作面广量大,相对于繁重的监管任务,监管手段显得落后,不能适应工作需要。
(二)“三个不协调” 。
1.上级财政部门内部机构之间不协调。有些财政资金本应该由财政所直接发放,而中央和省财政在制发文件时,不从方便资金监管考虑,把财政资金发放权给了业务主管部门。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原来是村提留,农村税费改革中改为农业税附加,取消农业税后变成政府转移支付,纯是财政资金,却从财政拨到综改办、再拨到乡镇农经中心发放,乡镇财政所不掌握;再如农机具购置补贴,原来在县级兑现奖补,后来一律上收到省里结算,不仅乡镇财政所不知道,县级财政也不知情。
2.财政系统上下级之间不协调。一是管理机构不统一。全省乡镇财政管理机构设置不统一,有的市(州)、县(市、区)设有专门机构,有的则由某个处、科(室)兼管。二是职责范围不统一。财政部在《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乡镇财政……要加强对村级组织财务的管理,积极探索村账乡代管等管理模式。要对上级部门补助村级组织的专项工作经费进行专账核算。要加强对乡村资产的管理……” 。而在吉林省,村级“三资”(资产、资源、资金)一直在农业部门管理,由乡镇农经中心经办,乡镇财政无权管理,何谈“加强”。三是资金渠道不统一。用在同一项目上的资金,上下级来源渠道不一致。如农户科学储粮补助,中央财政在基建投资中列支,走经济建设司,省财政走粮贸处,县级没有粮贸科则由企业科负责;而县级配套资金,有的在预算科直接列支,有的走农财专户。再如机械深松整地补助资金,分别来自农财、经济建设、农发三个部门。
3.同级部门之间不协调。一是在县(市、区)级,财政部门与其他业务主管部门,对资金监管工作在思想认识上不统一,有的业务主管部门存在反感和抵触情绪;具体行动上不一致,有的积极支持、密切配合,有的则消极怠工、推诿搪塞,甚至不接受监管,德惠县就曾发生农业部下达的专项资金违纪不接受财政处罚的案例。二是在乡(镇、街)级,站办所之间不协调表现得更加突出。有的站办所认为是财政所多事,说风凉话、挑拨离间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两个不配套” 。
1.法规与职能不配套。乡镇财政履行资金监管职责属行政执法,需要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予以确定。以前凭的是《指导意见》(财预[2010]33号),自2012年5月1日施行的《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第69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乡镇财政机构在规定职权范围内,或受上级政府财政部门委托,依法实施监督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并未对资金监管工作的职责、对象、范围、手段、程序、方式等内容予以全面规范,乡镇财政行使资金监管职能缺少法规制度依据和规范。
2.权利与责任不配套。财政部赋予乡镇财政监管财政资金的责任很大,而乡镇财政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却没有处罚权,只能报给上级相关部门。责任大,权利小,有的问题查实后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弄得财政所及监管人员里外不是人。
三、建议
(一)努力构建“大监管”工作格局。
1.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以财政部令颁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办法》,把资金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文件提升到法规层面,对资金监管工作的职责、对象、范围、手段、程序、方式等内容予以全面规范,为乡镇财政行使资金监管职能提供法规制度依据。
2.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都要牢固树立大监管理念,把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与履行财政资金分配职能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切实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贯穿于财政中心工作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总体设计之中,形成财政部门“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联动”的同步监管机制,彻底改变“重分配、轻监管”,“重投入、轻绩效”的情况。如,出台惠农政策要考虑便于监管,与其他部门会签文件要有利于监管等。
3.创造资金监管良好环境。资金监管舆论氛围不浓、社会环境不优,是乡镇财政开展监管工作一大障碍。建议采取内外同步的举措,大力扫除各种障碍。一方面,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造成一种声势,形成一种舆论,引起全党、全社会的重视,不断引起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支持监管工作,为资金监管打造良好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加强对财政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对资金监管工作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增强自觉性,站在维护强农惠农政策、维护财经纪律、惩治打击腐败的高度,准确定位自身的监管职责,切实履职尽责。
(二)切实加强乡镇财政机构队伍建设。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乡镇财政所机构设置不适应、管理体制不顺、人员编制偏少、人员素质高低不齐、办公条件差、监管手段落后等一系列问题,大力加强标准化财政所建设。
1.理顺乡镇财政所管理体制。乡镇政府内设机构改为“三权”上划,至少也要双重管理以县财政管理为主。
2.增加乡镇财政所编制。应按照经济发展水平、乡镇规模(耕地面积、村数、人口)、财政收支规模等,按系数计算方法配备和充实。同时,健全乡镇财政干部流动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善人才引进和流动政策。增加和吸纳新人,重点考虑财税专业对口的大学毕业生,兼顾虽不是大学学历但有多年财会工作经历的人员;杜绝和尽量减少既无专业又无实践的“关系户”进入。否则,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就不能进入更高层次。
3.健全完善乡镇财政干部职工培训机制。紧紧围绕乡镇财政工作中心任务和资金监管工作,以财政业务培训、岗位培训、知识更新培训、骨干人才培训为重点内容,分层分期分批对乡镇财政干部实行轮训。省级负责培训县(市、区)乡财科科长、乡镇财政所所长,市(州)级负责培训县(市、区)乡财科除科长以外的其他人员、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员,县(市、区)级负责培训乡镇财政所未接受上级培训的人员。建议省财政协调相关部门,对事业编制身份的财政所人员举办资金监管业务专题培训,经过考试合格,颁发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
4.为乡镇财政所配备指纹采集认证系统。德惠市2012年高龄老人(1257人,年领取补贴142.9万元)、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4230人,投入455.9万元)、不缴费直接领取新农保基本养老金村民(91622人,领取金额6246万元)、革命伤残军人(4986人、领取金额1399.3万元),合计达102095人,年补助资金达8244.1万元。经常发生老人去世后家属不主动及时报告,继续领取补贴补助现象。配备指纹采集认证系统后,至少每年采集核对一次指纹,发现人员死亡即停发补助,减少多领补贴问题的发生。
5.加快资金监管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搭建全省统一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平台,省市县乡四级联网。开发涵盖面广、功能齐全、操作简单、方便快捷的信息管理软件,把各项惠农政策、资金管理办法、申报审批手续、资金分配文件、项目建设进度、拨付领取情况、监管工作记录等信息全部纳入,实现监管手段现代化。
(三)着力解决支农资金来源渠道多、交叉分散问题。目前,乡镇财政资金来源渠道多、交叉分散,多个部门对“三农”“撒胡椒面”式地投入,既不能集中资金办大事、投资效益不佳,又加大了监管工作难度。建议搞好支农补贴制度顶层设计和整体、长远规划,稳步增加惠农补贴总量,优化财政支农补贴品种结构。中央和省级财政应明确规定,对分配到乡镇的财政资金实行相对集中管理,逐步实现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由县或乡镇财政一个“漏斗”向下。如,把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高龄老人补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等补助资金收回,由乡镇财政所“一折通”发放。再如,把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合并为一项补贴,把农财、经建、农发的深松整地补贴整合发放。
(课题组成员:李建国、王沛才、曲祥仁)
12.关于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篇十二
维修消防设施的报告
重庆市**********社区居委会:
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号***住宅小区自2007年竣工交付使用以来,一直由我司(*****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服务,至今交付使用约10年时间,近期,消防维保单位在对小区进行例行维保中发现消防设施存在一定隐患,详情如下:
一、****一期自动报警系统运行不稳定,经检查属于系统自然老化导致功能丧失,无法正常运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由于该系统产品(奥瑞拉)生产厂家早已停产,市场上无法采购相关配件,且该系统与其它产品不能兼容,因此须对该系统进行全面更新改造。
二、******室外消火栓近期补水设施出现大量补水,经排查,复地****室外消火栓环网(隐蔽)部分因地质沉降引起管网拉裂,导致无法正常保压。故需对隐蔽部分重新改造。
13.关于养护资金使用的自查情况报告 篇十三
清理检查的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委办电[2006]68号、省交通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清理检查的通知》(川交财便[2006]68号),为全面安排落实好清理检查工作,保证清理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于8月24日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财务科、公路科、安运科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清理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局财务科。为及时布臵资金检查清理工作,对(2005—2006年1—8月)交通厅安排的交通建设资金和专项资金(包括年初预算安排和年内追加安排的资金),州交通局以甘交发关于转发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交发[2006]228号)、以及《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清理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发[2006]251号文下发到各单位,并再次重申此次清理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各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州交通局部门自查情况
通过自查发现的问题: 1、2005年8月11日,我州**公路发生特大水毁、泥石流,致使**路交通中断,**景区路青杠坪大桥全毁,大量游客被困在景区,省政府王副省长、吴厅长亲临现场当即表示补助水毁抢险资金600万元,对受损公路进行抢修。州交通局立即成立了抢险指挥部对景区公路进行了全面抢修,实际工程抢修使用资金828.43万元,缺口资金达228.43万元,无法兑现施工单位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将会被迫挤占其它补助资金,请省厅给予专项补助228.43万元,以解决民工工资及工程款。
2、应收账款2006年1—8月占用养路费资金577.13万元。①、公路收费中心于2005年8月正式开展工作,因我州已批收费公路目前正在建设之中,收费中心无经费来源,借支69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及前期工作经费等,待收费后归还。
②、垫付南干线设计费、咨询费、评估费41.13万元。待该项目立项后用项目资金归还。
③、富顺县法院扣通县油路工程款25万元。待通县油路缺口资金到位后归还。
④、**交通局借**工程因欠民工工资,为了社会稳定从养路费中垫支200万元。待项目资金到位后归还。
⑤、因正在改建中的磨西水毁工程建设资金未到位垫支100万元用于工程款。
⑥、**公路局危房改造借拆迁费20万元。⑦、**政府办借22万元。
⑧、服务中心借支70万元及省拨养路费误入局交建费帐户30万元(服务中心借支70万元及省拨养路费误入局交建费帐户30万元已于9月份归还到位)。
3、客附费1—8月垫支444万元。
①、2005年代付**路施工图设计费4万元,因项目资金于2006年9月才到位,此款已于2006年9月归还。
②、**公路分局2005年12月因二康路水毁抢修借支50万元,待省厅水毁资金到位后归还。
③、**公路局2006年7月借支39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已于9月归还到位。
4、预算报表与决算报表衔接口径不一致,在会计核算中不太规范,在检查中有一定的难度。
5、自行调整预算项目和金额。由于我州2005年绝大多数县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水毁、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我局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为了公路保通对预算资金进行了调整,造成预算与执行不相符。
二、自查自纠情况
关于对2005年至2006年8月止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分析原因,逐一跟踪落实、及时整改,现将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①、关于2005年8月11日**公路特大水毁、泥石流、**景区青杠坪大桥水毁工程款缺口资金228.43万元。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省厅的支持,给予专项补助,以免造成新的资金挤占。②、关于应收账款中所垫付的养路费资金,通过自纠已收回服务中心借支70万元及局交建费30万元。其他欠款正在进一步落实之中。③、关于客附费垫支情况,通过自纠已收回**路施工图设计费4万元、州公路局2006年7月借支390万元、其他垫付款正在进一步落实之中。
④、关于预算报表与决算报表衔接口径不一致,在会计核算中不太规范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规范。
⑤、关于自行调整预算项目和金额。2005年我局是按计划下拨养护资金,2006年我局已整改按省厅下达的预算执行。
三、各县交通局、公路段自查情况
通过各县交通局、公路段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1、未严格执行专项资金预算。通过各单位的自查,在2005年至2006年1至8月中,未能严格执行养路费资金预算金额为408.35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我州幅员辽阔,点多线长,地质情况复杂,水毁、泥石泥等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一些交通部门为确保公路畅通,确保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将紧缺的养护资金、水毁补助资金以及其他资金进行调剂使用,如:
①、**交通局和公路段职工用投工投劳自行进行施工抢险,将节约的水毁补助资金50万元,用于本局职工食堂及办公楼穿衣戴帽工程。
②、**公路段用养路经费节余款15.83万元,用于购买一辆皮卡车。
③、**公路段用水毁经费购买下乡车1辆,摩托车4辆,以及支付接待费、职工服装费、差旅费约20万元。④、**公路段用养路经费购北京越野车一辆6.8万元。⑤、**公路段在2005年公路养护工程计划中的营九路扎拖大道班的建设经费10万元,用于营九、九江公路安装道路警示牌。⑥、**县公路段用2006年州局拨机具设备购臵款9万元,购臵皮卡车一辆价值6.8万元。
⑦、**交通局2005年用水毁资金,购装载机一台12.8万元、支付通乡油路测设费18.6万元、购臵微机,打印机3.4万元、接待费7万元、车辆使用费6.3万元。
1、挪用水毁资金55.15万元。
①、**交通局将水毁节余资金9万元用于购买路政车一辆、将水毁节余资金弥补局办公等经费缺口24.73万元。(州审计局已作处理)。
②、**县交通局2005年用水毁资金21.42万元,用于燃油费、招待费等行政经费支出。(州审计局已作处理)。
2、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普遍比较薄弱,应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工作,进一步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会计环境。在实际的财务工作中,一些单位对会计监督与审核认识片面,出现财务监管缺位的情况,如:支付款项时不通过财会主管人员的审签就进行有关支付,事后由出纳交会计做账,造成财务审核缺位。同时也有部分财会人员由于自身的业务素质等原因,对会计基本职能及有关政策法规熟悉不够,造成工作被动不到位。
四、各县交通局、公路段自查自纠情况
1、关于未严格执行专项资金预算的问题,将针对这一情况进行研究,由于养路经费投资少,经费紧张,矛盾十分突出,将查明原因,逐一落实。
2、对于**交通局用水毁节余资金购工作用车、弥补办公等经费和九龙县交通局用水毁资金用于燃油费、接待费等行政性支出的问题,将整改落实。
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比较薄弱的问题,将通过多种形式来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如:用举办培训班、交叉检查的形式来逐步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14.关于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篇十四
情况的自查报告
州民委:
为加强和规范民贸民品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监督,促进民贸民品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规范管理,提高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州族字发[2016]101号文件精神,我厂高度重视对2016年前拨付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年贷款贴息资金的收支情况1、2014年
月7日收到县民宗局拨付贷款贴息资金XXX
万元,其中:
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
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
万元,土建工程支出
万元。
2、xxxxxxxxxxxxxxx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的使用。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贴息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
(三)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有力。对贴息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或办法。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五)民贸产品销售无记录、无台账。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贷款贴息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贴息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要科学合理选定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金规模、实施年限、实施目标和效益等);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5、建立健全民贸特需产品进、销、存等各类台账记录。
卓尼县奇华藏香厂
15.关于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篇十五
自查报告
根据贵州省扶贫办2013年4月7日办公会议纪要(办[2013]2号)、《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大检查的通知》(黔南扶贫〔2013〕14号)文件的要求和安排,我市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2010--2012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省州批复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一)2010
2010,州扶贫办、州财政局分别以黔南扶贫【2010】42号、黔南财农【2010】36号,黔南扶贫【2010】124号、黔南财农【2010】193号等文件共批复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20项,项目总投资511.6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442.3万元。其中:种植业项目9项、财政扶贫资金237万元(含产业化扶贫项目6项200万元);培训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71.2万元(含雨露计划项目2项66.2万元);贴息类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98万元;项目管理3项、财政扶贫资金14.1万元,道路建设基础设施项目2项、财政扶贫资金22万元。
项目分别为:在2个乡镇7个贫困村实施的“迷迭香种植”2500亩、“脱毒马铃薯种植”100亩、蔬菜种植1400亩等种植类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37万元;在全市各乡镇实施“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初级工150人、产业化培训700人,“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农村贫困学生18人、“重点村村支两委干部培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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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村村支两委干部50人等培训类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71.2万元;实施“迁移并扩大商品蛋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贷款贴息”、“年产10亿粒中药胶囊生产线扩建工程项目贷款贴息”、“扶贫到户贷款贴息”等贴息类项目3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98万元;实施“扶贫到户贴息贷款运作经费”及“项目管理费”等管理类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14.1万元;实施沙寨乡新蒙村、河阳乡各里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2项,财政扶贫资金22万元。
上级下达我市项目资金442.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2011年4月30日,我市共拨付到项目实施乡镇及单位442.3万元,占计划资金的100%。
(二)2011
2011,州扶贫局、州财政局分别以黔南扶贫【2011】1号、黔南财农【2011】3号,黔南财农【2011】11号、黔南财农【2011】324号等文件共批复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29项,项目总投资1427.8万元,财政扶贫资金781.5万元,其中:种植业项目17项、财政扶贫资金630万元;养殖业项目1项、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培训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29.4万元;贴息类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91万元;项目管理5项、财政扶贫资金21.1万元。
项目分别为:在我市3个乡镇10个村及都匀开发区2个乡镇4个村实施产业化项目“何首乌种植”3500亩、“桔梗种植”6000亩、猕猴桃种植250亩、高粱种植300亩、鱼腥草种植50亩等17个种植类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30万元;实施林下养鸡8000只养殖类项目1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在全市各乡镇实施“雨露计划”扶贫产业化技能培训500人、“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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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农村贫困学生36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50人等培训类项目3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9.4万元;实施“小额到户贷款贴息补助”、“贷款贴息”贴息类项目3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91万元;实施“小额贷款运作经费”、“两项制度”、“基期调查”及“项目管理费”等管理类项目5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1.1万元。
黔南州财政局、州扶贫局共下达项目资金781.5万元到我市并拨付到财政扶贫资金专户,资金到位率100%。到2012年5月30日,我市共拨付到项目实施乡镇及单位资金共计781.5万元,占计划资金的100%。
(三)2012
2012,州扶贫局、州财政局分别以黔南财农【2012】21号、黔南财农【2012】29号、黔南财农【2012】136、黔南财农【2012】247号等文件共批复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25项,项目总投资1641.53万元,财政扶贫资金1025.8万元(不含雨露计划·圆梦行动1项、资金27.6万元),其中:种植业项目10项、财政扶贫资金726万元;养殖业项目1项、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培训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34.5万元(其中三位一体培训资金20万元实到19.5万元);贴息类项目4项、财政扶贫资金59万元;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项、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旅游类项目1项、财政扶贫资金150万元;项目管理5项、财政扶贫资金36.3万元。
项目分别为:在我市4个乡镇10个村实施“桔梗种植”5012亩、“红提子种植”1000亩等产业化项目及“桔梗种植”250亩、“桂花种植”80亩等10个种植类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726万元;实施“大鲵养殖小区建设补助”购大鲵幼苗350尾、每尾补助200元及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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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150人等养殖业项目1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实施“蛋鸡养殖扶贫项目”、“茶叶种植”、“六万头优质商品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精乌胶囊产业化开发”等4项贷款贴息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9万元;在全市各乡镇实施“雨露计划”扶贫产业化技能培训1000人、“企业招工+培训+就业”三位一体培训650人、贫困地区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20人等培训类项目3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4.5万元;实施寨门建设1处、串户路硬化26公里、农家乐接待改造30户、旅游标牌建设1处的“民族风情生态旅游”旅游类项目1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50万元;实施沙寨乡新蒙村道路硬化2250平方米等基础设施建设1项,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实施“省两项制度”、“扶贫对象监测”、“项目管理费”等管理类项目5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6.3万元。
黔南州财政局、州扶贫局共下达项目资金781.5万元到我市并拨付到财政扶贫资金专户,资金到位率100%。到2012年5月30日,我市共行文拨付到项目实施乡镇及单位资金共计781.5万元,占计划资金的100%。
二、项目完成情况
(一)2010
共完成:“迷迭香种植”2500亩、“脱毒马铃薯种植”100亩、辣椒种植600亩、黑西红柿种植400亩、西瓜300亩、紫心红薯100亩;完成“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初级工150人、产业化培训700人,“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农村贫困学生18人、“重点村村支两委干部培训”培训重点村村支两委干部50人;实施“迁移并扩大商品蛋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贷款贴息”、“年产10亿粒中药胶囊生产线扩建工程项目贷款贴息”、“扶贫到户贷款贴息”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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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贴息;完成沙寨乡新蒙村尧花-摆客道路建设2公里、河阳乡各里村村寨道路硬化6660平方米及项目管理各项工作。
(二)2011
共完成:“何首乌种植”3500亩、“桔梗种植”6000亩、猕猴桃种植250亩、高粱种植300亩、鱼腥草种植50亩,林下养鸡8000只及核桃种植100亩;实施“雨露计划”扶贫产业化技能培训500人、“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农村贫困学生36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50人;完成了“精乌胶囊产业化开发”、“养鸡蛋禽生产”贴息项目的贴息工作,项目管理各项工作。
(三)2012
2012项目正在实施中,其中已完成的项目为:“六万头优质商品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等4个贴息项目、“农业产业化技能培训”等3个培训项目及“道路硬化”等个项目。“桔梗种植”等产业化项目已完成项目公示、招投标、土地整理等工作,正在进行播种,项目进度为50%;“红提子种植”项目进度为70%。
三、项目效益情况
(一)2010
通过脱毒马铃薯种植100亩、迷迭香中药材种植2500亩及辣椒种植600亩、黑西红柿种植400亩、西瓜种植300亩、紫心红薯种植100亩等种植业项目,使项目区贫困群众人均增加收入1900余元;通过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800人,转移786人,每人每年平均为家庭增收5000余元;“雨露计划”圆梦行动项目共资助我市18名农村贫困学生继续接受高等教育;通过贷款贴息资金40万元整合社会资金800万元的到户贷款贴息项目,为11个乡镇25个村187户农户开展种养殖业提供了发展资金,使群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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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增加收入200余元;企业贷款贴息项目,使扶贫龙头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生产,通过招募贫困群众就业,增加了群众收入,使就业农户户均增收2000余元;通过“重点村村支两委干部培训”,提高了村支两委干部的素质,拓宽了干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和路子;通过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解决了贫困乡村群众行路难问题。
(二)2011
通过何首乌种植3500亩、桔梗种植6000亩、猕猴桃种植250亩、高粱种植300亩、鱼腥草种植50亩等种植业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区贫困群众人均增加收入2000余元;“林下养鸡”示范项目的实施,带动了当地群众发展养殖的积极性,促进农户人均增收200余元;通过“雨露计划”扶贫产业化技能培训,提高了贫困群众劳动技能,每人平均为家庭增收800余元;“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培训贫困地区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及农村致富带头人50人,提高了村支两委干部的素质,拓宽了干部及农村致富带头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和路子,增强了带动作用;通过贷款贴息资金40万元整合社会资金800万元的到户贷款贴息项目,为11个乡镇25个村219户农户开展种养殖业提供了发展资金,使群众人均增加收入300余元;企业贷款贴息项目,使扶贫龙头企业提高生产能力,通过招募贫困群众就业,增加了群众收入,使就业农户户均增收2000余元。
三、自查情况
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扶贫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检查组以省、州扶贫办、财政厅(局)下达的2010年、2011年、2012年3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为依据,通过抽查项目账目、第 6 页
现场检查、走访项目农户等方式对我市2010-2012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认为:都匀市2010-2012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符合《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重点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科技扶贫及修建乡村道路等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项目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对数额较大的购买性支出实行了政府采购,采取了招投标方式;资金管理上,在市财政局实行了专帐专户,在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了专帐管理,做到了封闭运行,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进行了报账制;资金拨付上,在省、州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后及时拨付到位;项目实施均按照省、州批复的资金和项目明细实施项目,未有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现象。在项目实施中无截留、挤占、挪用、滞留等违纪违法行为。
都匀市扶贫局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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