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涌贝壳堤散文

2024-09-17

潮涌贝壳堤散文

1.潮涌贝壳堤散文 篇一

中国海监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支队2009年示范执法

工 作 总 结

中国海监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支队以执法实践为主线,扩大规模,增加执法内容,强化海监支队的整体建设,全面提升支队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使海洋行政执法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积极争创模范支队。

一、基本情况

中国海监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支队是2008年5月经无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副科级财政拨款单位。支队现有执法人员5名,均为大专以上学历。支队通过开展执法示范工作,提高了对用海活动的监管面,提高了对海洋违法行为的查处率。同时,实现了海洋环境保护执法管理上零的突破,使海监执法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强化宣传引导,为执法示范工作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为使《海域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不断深入人心,支队在在宣传的力度和广度上大做文章:一是举办“走向海洋〃蓝色畅想”演讲比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海洋国土意识、海洋经济意识和海洋环保意识,为蓝色经济的迅速崛起,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街头咨询。将组织街头宣传,将海洋法律、法规制作成小 读本,将海域使用的程序、用海须知、如何举报违法用海行为、如何反映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编印成宣传单,在街头咨询时发放;三是送法进企业。组织执法人员送法下乡活动,通过主动引导,耐心说服,循序渐进地推进了养殖用海的管理工作。要从舆论宣传入手,以点带面,采取集中宣传与上门讲解相结合的办法,印发海洋法律、法规宣传小册子发放到养殖用海户手中。四是加大在各级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一年来,在《中国海洋报》、《中国海监通讯》等各类报刊媒体上发表调研文章和信息36篇。

(二)加大巡查力度,找准查处违法行为的切入点。自今年春季以来,自然保护区境内屡屡发生无视监管乱挖、乱建行为,为确保自然保护区的完整性和生态和谐,支队加大巡查力度。一年来,共派出执法船舶21航次,航程573海里,执法车辆153车次,行程22320公里,执法人员612人次,检查渔业用海项目89个,工矿用海项目46个,交通用海4个。并积极配合国家海洋局北海总队开展的“北海区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和省总队、市支队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通过海监执法检查四级联动,有力地促进了我县依法用海、依法管海的进程。

(三)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有力打击违法行为。为切实履行海洋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两项基本职能,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开展 “海盾2009”、“碧海2009”专项执法行动,结合工作实际,首先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 长,全体海监执法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执法领导小组,分管领导靠上抓,全面负责整个执法活动,把专项重点执法与平时执法相结合,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采取现场检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坚决查处私自抢占使用海域,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的违法行为。为整顿海域使用秩序,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坚决立案查处;对发生的海域使用纠纷积极主动的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社会稳定;对使用权受到侵害的单位或个人予以法律保护。

(四)突出海洋环境保护,科学护海上升到新水平。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深入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围绕海域使用管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倾废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海底电缆管道维护等方面,依法加大污染控制的力度,科学审核涉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推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实行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开展“碧海行动--2009”环境保护执法检查36次,及时查处违规用海、海洋污染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对9起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海洋违法行为通知书,对5起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现已结案4起,处罚金额1.45万元。特别是今年9月份,与县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海洋环境保护专项联合执法检查行动,重拳出击,收效明显。这次行动重点检查直接影响海洋环境的重点环境污染事件和近两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海洋环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问题,有力地打击了污染海洋环境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坚持日常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干中学与学中干相结合。印制的海洋法律法规文件选编,执法人员人手一册,作为每周五学习和平时自学的主要内容。根据海洋执法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结合案例进行实际操作的研讨。并聘请律师作为海监常年法律顾问,为执法人员定期指导和业务咨询。通过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举办了两期执法人员培训班,就海洋执法监察中检查方式、取证、听证、自由裁量等法律知识进行培训。支队还通过与上级联合执法办案的机会,派出执法骨干随同学习。通过参加2009年中国海监第三期海监执法人员培训班和2009年中国海监第五期海监通培训班,增强执法队伍的准军事化执法能力和科学使用先进设备的水平。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执法装备水平。为保证执法检查的顺利开展,配备了GPS定位仪、照相机、录像机、笔记本电脑等执法器材,执法条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配备了便携式海洋行政执法工具“海监通”,在岸线执法巡查中,海洋监察员充分利用其体积小、重量轻、多功能和扩展性强的特点,提高了海监执法办案能力。

(三)以案件为突破口,提高办案水平。一是以两级会审为主要手段,提高办案质量。通过两级会审,来保证每个案件处理过程充分体现规范、客观、公正原则。由于支队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注重发挥会审程序的作用,使案件查处质量有了显著提高。二是以案例分析为主要形式,总结提炼海监执法经验。今年共开展案例分析会4次,通过开展案例分析,能够及时总结海监执法的经验和体会,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断提高海监执法工作水平。三是在支队内部开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评选优秀案卷以查找不足,取长补短,拓展工作思路,加强执法管理实际操作能力,提高业务水平。

(四)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始终把建章立制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以制度管理队伍、以制度推动执法、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完善了《执法办案人员责任追究制度》、《重大案件会审制度》、《执法检查登记制度》、《案件举报,接报查处制度》等十余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体现海洋行政处罚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海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逐条梳理细化,共梳理 条。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在管理上有章可循,行动上步调一致,指挥上顺畅无阻。

三、取得的经验

(一)认真践行海洋执法监察岸段负责制。划区、分片执法监察,落实责任人,有效增强了执法人员的的责任意识,这种做法《中国海监通讯》予以刊登报道。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分别与各岸段负责人签订《岸段执法责任书》,做到执法到岗,责任到人,并张榜上墙,以利监督。二是科学划分岸段。根据辖区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管理的实际,将陆地海岸线划段,将海岛划片,各海岸段、海岛片确定2名海洋监察员作为海岸监察责任人,负责近岸海域的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日常巡查。三是严格落实制度。对案件查处有难度的或需上报的及时逐级上报。同时建立岸段监察定期报告制度,海监大队于每月25日前向滨州市海监支队书面报送辖区海岸监察情况,以利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岸段负责制实行情况的督察。四是加强信息反馈。为全面掌握辖区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情况,扩大信息来源,充分发挥海洋行政执法检查举报系统的作用,在沿海渔业乡镇、渔业村,聘请了5位政治思想觉悟高、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为海洋信息员,定期或不定期向片区负责人报告海岛、近海海域的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情况。要求片区负责人、海洋监察员与海洋信息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以便及时快捷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五是建立执法档案。将全县各海岸段、海岛片和所有用海项目的详细内容登记制表,形成图、表、文字、影像资料相配套的信息档案。根据海域 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监察信息档案。

(二)在示范执法工作中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大局。一是工作中采取“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工作新模式,各项执法工作做到统筹兼顾,既要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行政,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用海单位遵纪守法,自觉保护海洋资源环境的自觉性,以减少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采取“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方式,工作中要为用海单位多办实事、办好事、服好务。加强对大型用海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确保项目规范用海。三是开展“经海兴渔〃躬耕为民”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在示范执法工作中,积极讲解国家和省的两个“海十条”中关于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减压助力,优化服务。自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被纳入国家战略后,积极配合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全社会依法用海的观念需要进一步强化。必须实施政务公开措施,将各级海监队伍的职能、职责向社会公开,设立政务公示栏,印发执法宣传册,宣传海洋法律、法规,告知执法程序,宣传守法知识,以及为行政相对人开展具有特色的海洋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知识讲座等,可以创造海洋执法监察执政为民的良好氛围。

(二)基层执法经费不足,制约和影响严格公正执法。基层经费严重不足影响着严格执法,经费严重不足,制约着公正执法。经费紧缺,执法装备相对落后,导致一些案件在取证和保留原始资料方面存在困难。财政拨款无法保证办公经费正常运转。建议上级在经费划拨方面尽量向海监执法第一线倾斜。

(三)整体法律素质、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海洋执法是一门综合学科,涉及面广,海洋监察工作艰巨而复杂,要求管理者有着较高的法律素质和管理水平。鉴于我们海监工作刚刚起步,执法人员也大多是从渔政分离出来的,原有的法律素质和工作经验已不能适应新的工作需要,执法素质、办案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因此,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全面掌握并熟练运用多部法律、法规,具备海洋专业知识和执法基本技能。比如引入激励机制,开展晋级培训,推行海洋监察员等级制,形成初、中、高等专业人才体系;组织基层人员参加执法理论与实践研讨、案例分析交流、准军事化训练等很有必要。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海洋法学理论水平,全面提升基层海监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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