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协商工作领导小组

2024-10-20

社区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共11篇)

1.社区协商工作领导小组 篇一

洪园社区科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科普工作是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为社区居民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洪园社区为了更好的开展科普知识工作,制定其工作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为开展“科普进社区”活动奠定基础。

二:认真贯彻《科普法》,促进全社区居民科学文化素质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社区科普协会的组织建设和管理,创建科普文明社区,推进社区科普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要加强社区青少年的科普活动。

五:紧密围饶“科技活动周”,积极开展各项科普宣传活动。

六:充分利用社区科普资源,加强居民专业知识的宣传教育、形成科学、文明、和谐的社会文化氛围。

2.社区协商工作领导小组 篇二

广东省政府官网5月18日挂出公告,披露前述人事动态。

除了组长、副组长,广东自贸区工作领导小组还有43名成员,其中包括:广东省编办、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国土厅等部门的“一把手”或“二把手”,“一行三会”、国税总局、海关总署等中央部委派驻地方分支机构的相关负责人,以及南沙、前海、横琴、招商局相关负责人。

广东自贸区的管理架构与其他三个自贸区基本相似。福建、天津、上海三个自贸区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别是: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

广东省政府公告称,广东自贸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广东自贸区工作办公室承担,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广东省自贸区管理办法明确,要搭建省和片区两级管理架构。除了广东自贸区工作领导小组,南沙、横琴、前海蛇口三个片区须分别依托现有管理架构设立片区管委会,负责研究制定各自片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承担具体改革试点任务。

3.安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篇三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跨界合作、资源整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安全社区创建原则,凝集社区各方面的力量,落实安全社区创建组织机构,明确组织机构相关工作责任。组织、指导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社区建设的目标计划和安全社区管理制度职责。

2、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安全形势,汇报安全社区进展程度,督促各个项目的落实,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3、组织协调辖区内外一切可以整合、利用的资源和力量,协调各项目组获得社会各界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4、组织开展社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解决安全社区创建的具体问题。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全辖区的综合性检查或专项整治工作。

4.社区协商工作领导小组 篇四

根据街道2014年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要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决定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湛 虹桥社区总支书记、主任

副组长:斯迪克.斯依提 虹桥社区责任民警、副主任成 员:杨金芬 张小平赵仁 阿不都

张 燕 朱玉英 王春梅 韩雪

5.社区协商工作领导小组 篇五

工作制度

辖区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宣传、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场外来流动人口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政策和规定,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协调解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问题;

2、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协调开展法律咨询和救助;

3、根据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管理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各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制;

4、加强对全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和小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的业务检查、指导,加强对综合协管员审核把关,业务培训;

5、突出重点,从基层基础工作抓起,落实长效措施,加强服务管理,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本地区流动人口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交流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6.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协商提供模式 篇六

关键词:农村社区;公共产品;协商供给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0.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09)28—0023—02

农村税费改革后,我国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采取“一事一议”制度,它是与税费改革相配套的制度安排,是一种适应性变迁。在“一事一议”制度实施之后,我国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总体上进入协商提供模式。

一、“一事一议”制度

“一事一议”制度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或取消后,村级范围内的农村公共产品建设(包括乡村道路、桥梁、村集体植树造林、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的筹资筹劳,必须通过村民民主表决的方式来进行,即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定向使用、财务公开的原则,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属于全村村民集体所有,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使用的农村公共产品分配方式。“一事一议”改变了传统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式,肯定了村民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主体地位,赋予了广大村民合理确定公益性事业负担的参与权、选择权、审定权。“一事一议”的上限额是15元。“一事一议”制度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开始实施的,是对农村社区公共产品基层政府强制供给的替代制度,是我国现阶段农村社区公共产品协商供给的主要模式。

二、农村社区公共产品协商供给模式的现状

1.村集体收入较高的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协商供给。村集体收入较高的比较发达的农村社区,村干部可以不从村民那里抽取资源而是调用村集体经济资源来进行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由于资源控制权不属于村民个人,就不会出现由于个别村民反对不出钱而导致合作失败的情况,只要多数村民同意就可以不顾少数人的反对决定资源如何分配与使用。由于大家都知道这样的规则,因而一般只要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符合农村社区的总体利益就很少有人反对。有经济基础,又容易达成一致意见,这样的农村社区一般都是很强的提供社区公共工程和公益事业的能力。

当然这并不是说集体资源丰富的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就没问题,他们的问题是如何解决收益分配的公共性问题。掌握较多集体经济资源的村干部可能会以权谋私,如把社区公园建在自己的家门口,或将工程承包给相关关系人以捞取个人好处等等,这就导致了社区公共产品收益分配的不公。在这种情况下,村民为了享有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好处是有动力参与公共决策的。从村干部的角度讲,“一事一议”制度可以为其提供一个名义上的合法程序,这样在使用村集体经济资源时,可以减轻村干部的责任。组织者和参与者都有激励参与“一事一议”程序。

2.村集体收入较低的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协商供给。现今农村社区的特点已经大大不同于以前。主要表现在:(1)市场经济打破了村庄的封闭状况,农民的生活世界不再局限于村庄范围,农民还可以流出村庄。(2)由于收入水平和技术的提高,农村家庭抵抗自然灾害与社会性风险的能力得到了根本性加强,农村生产对宗教、血缘关系的依赖显著减弱,农民日常的生产与生活呈现出核心家庭化的趋势。现在的村庄正逐渐变成了一个“半熟人社会”甚至“陌生人社会”,村民越来越原子化,行为原则越来越功利化、理性化。

集体经济资源贫乏的村庄要生产农村社区公共产品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筹资问题——从每个村民手中汲取人财物资源,这时就要通过“一事一议”制度这种形式来讨论整个事件的可能性。“一事一议”制度一般采用统一的“人头税”,也就是按照人口数量平均分摊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成本。但是由于现有农村社区的上述特点以及农村社区居民收入水平或家庭结构等的差异,使农村社区居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水平和需求结构有很大不同,这就造成他们对农村社区公共产品所愿意支付的成本也不同。按照人口数量平均分摊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成本必然遭到效用较低的部分村民的极力反对。而在“一事一议”的讨论中,即使只有极少数的反对者,这些极少数的反对者拒绝为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提供他们应该分摊的份额的行为,便足以使村务决策半途而废。在村民原子化程度加强,社区凝聚力下降的情况下,要想在“一事一议”制度实施过程中达成完全一致的意见几乎是不可能的。这造成“一事一议”会议召集难,议事成本高,一些地方出现了“有事不议”、“没事乱议”、“议而不决”或“决而不议”的情况。

三、克服农村社区公共产品协商供给模式缺点的方法

随着农村社区居民的收入增长,生活水平也有了显著提高,农户对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需求也日益增长。这种对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需求力量诱使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很多的制度创新,这些制度创新旨在克服搭便车问题,提供村民需要的公共产品。

第一,在存在宗族组织的村庄,可以利用宗族组织的影响力克服协商供给模式的弱点。虽然在公共产品建设中,人人都有搭便车的私心,却缺少搭便车的胆量。对全村人都有好处且经过大多数村民通过的公共产品筹资,很少有人敢拒绝出钱,因为很少有人敢在一个存在宗族组织讲求声誉面子的社会冒被众人指责的风险,即使有人要这样做,这样的人也被村庄看做另类,受到打压,而不会引起其它村民的效仿。

第二,社区积极分子的带动。积极分子是村庄中有影响力的村民。在长期的交往过程中,一些农村成员发现某一成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拥有较高的能力或社会资本,于是,成员之间逐渐形成一种非正式的契约安排,赋予该成员某些权威性,由其组织、协调集体行动。这样的契约安排有利于节约集体内部的交易成本。积极分子成为克服集体行动和节约交易费用的手段。

第三,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市场化发展。对于农村社区大量出现的可排他的公共产品,这些完全可以按照市场原则,积极引入企业和私人供给,本着“谁投资,谁收益”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类主体投资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积极性,即实行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市场化。

四、农村社区公共产品协商供给模式下的政策建议

1.对农村社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虽然我国政府在最近几年中增加了对农村的投入,对农村财政支出的绝对数额在不断扩大,2005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支出达2 975亿元,2006年为3 397亿元,2007年达4 318亿元。但中国财政对于农业的支出总量不足,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基本上维持在8%左右,这与我国农业人口大国的地位是不相称的。而且由于地方政府出于对政绩的偏好,往往存在短线投资行为,热衷于一些见效快、易出政绩的短期公共产品。这样一来真正到达农村社区一级的财政支出就很少了。

但与我国国情比较相似的韩国和日本其农村改革的重点都是在农村社区。如韩国的新村运动就是从韩国政府为全国3.5万个村每村分配335袋水泥,要求开展政府拟定的20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始的。据周维宏教授记载,日本农村的每个行政村都有一个非常漂亮的美术馆或剧场,这是1988年政府给每个村一亿日元盖的。想要改变农村的落后局面,我国政府不仅要加强对农业的总体支出,还必须对农村社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使农村社区能够直接利用这些资金进行社区公共产品供给。

2.增强农村社区居民的合作能力。在中国的农村,每天闲置着数以亿计的剩余劳动力。但组织起来需要巨大的成本,因为大多数非合作的农村社区都需要外来干预者。现实案例中日本、韩国和台湾的农村社区组织一定程度上都是国家权力介入的结果。当初中国共产党能把全国的农民组织起来干革命,就是因为许许多多有理想有信念的人深入乡村社会“革命”的结果。在现阶段,政府也应该学习革命时期的传统,深入农村帮助农村社区居民形成良好的互动合作关系。这是农村社区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关键。

3.构建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多元供给主体。我国农村社区居民存在合作能力较低的问题,同时我国的农村民间组织发育也不足:一是农民合作组织“生而不长”,数量少,覆盖面小,实力弱;二是大部分官办民间组织“存而不活”,自身负担重,难以为农民提供服务;三是集体经济组织“形同虚设”,对农民没有吸引力和凝聚力;四是农民自发组织“难产”,在法规、政策上缺乏合理合法的身份。按照公共行政的要求,从乡镇体制中剥离出来许多社区性、经营性服务,应由民间组织承担。但在农民的合作性不强的现实条件下,民间组织也不可能在短期内起到重要的作用。

在培养农村社区居民合作能力的同时,我们也要采取措施应对可能较长时间存在的农民合作能力不强和农村民间组织发育不足的问题。国家应充分调动各种主体参与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这些主体应该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基层政府、农村社区组织、企业和个人等。对农村社区中标准化且易监督的公共产品,应由国家直接提供:如按田亩计算的粮食直补、义务教育、合作医疗和最低社会保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在“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指导思想下,积极向农村倾斜财政转移支付,尤其是贫困地区。

即使是应该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也并非意味着一定由政府部门生产,在区分公共产品提供和生产的基础上,政府可以利用政策、预算或和约安排形成经济激励,引导私人企业或非营利部门参与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生产,如农村教育、医疗保险和农业技术指导等。

参考文献:

[1]张静潇.试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村公共财政建立[J].农业经济,2004,(4).

[2]王国华,李克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民收入问题研究[J].财政研究,2003,(1).

[3]刘宝平,秦国民.试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现状、问题与改革[J].甘肃社会科学,2003,(2).

[4]秦国民.社会转型期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构建[J].中国行政管理,2005,(8).

[5]王安,覃云.改革农村公共产品决策机制才能消除减轻农民负担的体制障碍[J].农业经济问题,2000,(3).

[6]方建中,邹红.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结构与行为优化[J].江海学刊,2006,(5).

[7]贾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化研究[J].乡镇经济,2007,(1).

[8]黄坚.“一事一议”下村级公益的困境与出路[J].乡镇经济,2006,(1).

[9]尚长风.农村公共产品缺位研究[J].经济学家,2004,(6).

7.社区协商工作领导小组 篇七

关于调整彭思镇综治办社区矫正帮教安置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镇直机关单位:

根据《关于成立“加强人民调解、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加强刑释解教和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两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搞好我镇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改造和回归社会的工作,全面落实法治彭思的建设工作,结合我镇人事变动情况,现调整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 陶立群(镇长)

副组长: 陈明春(党委副书记)

成员: 郑文兵(综治办副主任)

徐更生(信访办主任)

王春松(民政办主任)

蔡俊明(派出所所长)

王小勇(法庭庭长)

王宏(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彭思镇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办公室,由王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8.成立安全社区领导小组通知 篇八

关于成立安全社区建设燃气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克服麻痹畏难情绪,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攻坚克难,以贴近安全生产实际,以提高安全用气意识和防范能力为基本要求,以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伤害为目的,全面提升公司燃气输供安全工作水平,建设和谐、安全、文明社区为企业发展目标,公司决定成立安全社区建设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建勇

副组长:郑 哲 胡 俊

成 员:李 斌 赵 亮 唐阳蓬 吴 荣 郑 俏

何海晏 杨伟林 王海东 杨 磊 刘 冬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技安科,技安科长赵亮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9.社区协商工作领导小组 篇九

关于成立三叉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决定

根据四季青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要求,为加强三叉社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经居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特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沈明刚(社区党委副书记、社区主任)

副组长: 张光荣(社区党委委员)

成员: 徐建明(社区安全生产专管员)

顾金玉(三新集团水电部长)

三叉社区居民委员会

2009年1月20日

10.社区协商工作领导小组 篇十

社会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时间:2013年3月2日下午9点30分

地点:翠林山庄社区二楼小会议室

主持人:王泽波记录人:朱宗琪

出席人:翠林山庄社区协调委员会全体成员

议定事项:

一、社区综治干部朱宗琪汇报了社区矛盾协调小组今年二月份完成的工作情况和二月份的工作要点,并和与会同志共同学习了省市两会的相关工作精神。

二、社区书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领导小组组长王泽波对当前工作作了要求:

一要定期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二要做好矛盾纠纷的调查摸底工作,尤其是对当前社区发展中的矛盾要做到底细清、情况明。

三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进行疏理分析,拿出解决的方案,重点纠纷抓紧解决,综治干部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与社区书记、主任联系。

三、综治干部朱宗琪就省市两会期间社区安保工作、社区矛盾纠纷协调向大会提交总结归纳:

1、省市两会期间社区范围内,安保工作落实到位:

11.社区协商工作领导小组 篇十一

各村(社区)党支部:

为切实抓好涪阳镇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期顺利而圆满完成,经党委研究,特成立涪阳镇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马良省 党委书记 副组长:冯际国 党委副书记、镇长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赵青春

人大副主席

金焕敏

人武部长、副镇长 杨红梅

副镇长 王星淋

副镇长

侯芙蓉 调委会副主任、司法所长 王国太

正科级干部 丁华

林业站干部 张燕华

工会主席 黄建平

林业站站长 张海平

党政办主任 李朝兵

党务干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屈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朝兵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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