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制度机制风险

2024-09-25

廉政制度机制风险(精选8篇)

1.廉政制度机制风险 篇一

关于转发《XXX同志在全省惩防体系暨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市、州工商局党组:

20XX年XX月XX日,省纪委在XX召开了全省惩防体系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XXX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XX书记的讲话为今后较长时期的工作阐明了思路和方向,明确了目标,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现将XX书记的讲话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党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务实进取,真抓实干;进一步落实工作举措,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工作责任,健全有效运转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进一步梳理目标任务,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增添措施,督促整改、推动工作,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

20XX年XX月XX日

主题词:惩防体系 廉政风险 讲话 王怀臣 通知 抄送:省局机关各处、室、总队,直属事业单位。

(共印45份)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30日印发

2.廉政制度机制风险 篇二

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概念界定

一般来讲, 风险即指活动或事件的损失的一种不确定性。现代管理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认为:当描述组织机构危险程度客观量时, 风险可以表述为不幸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损失的严重性;当描述损失的不确定时, 风险可以表述为不幸事故发生与否不确定、何时发生不确定、造成何种程度的损失不确定。当前学术界普遍对廉政风险的表述为: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这其中包含两方面的因素:一是指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而存在的廉政风险, 二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没有加强自律致使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的风险。结合上述概念的认识和理解, 可以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理解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借鉴金融和保险业比较成熟的现代管理科学理念, 将现代管理科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而形成的预防腐败工作新机制。

二、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现状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并要求从治本、预防和制度建设三个方面去积极惩治腐败。相关资料也显示, 从2009年起, 北京市教育系统和国内部分高校开展了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探索与实践, 这其中既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也显现出些许薄弱之处。

1. 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取得的成效。

(1) 推动了高校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以往高校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基本都是从强调政治、道德和法律等宏观方面入手的, 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则从微观着眼, 借助现代管理理念, 以风险管理理论为基础, 结合高校教育管理的特点实现对腐败风险的系统化、流程化、标准化管理, 使其发挥支撑和夯实宏观层面反腐的基础性作用, 从而建立起预防和控制腐败工作的一种长效机制并使之不断向纵深发展。 (2) 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高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起着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从当前高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践来看, 已显现出了由“组织层面主抓转变为全员参与、被动监督转变为主动预防”的局面。这就使得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将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的责任落实到了具体的单位、岗位和个人, 廉政责任也变得更加明确。 (3) 提供了新的有效预防腐败的方法论工具。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探索, 其利用风险的预防涵义和风险管理的预防功能为有效预防腐败提供了一个新的方法论工具:第一, 能对腐败实际发生进行事前干预, 防止腐败由风险转变为事实, 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第二, 廉政风险防控是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中常规的治理腐败行为, 其成本与过程易于控制, 有利于稳定地预防腐败;第三, 廉政风险防控注重反腐败的长期教育, 较之“运动反腐”, 更有利于持久地预防腐败。

2. 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薄弱之处。

任何机制在新建之初, 由于缺少范例和经验, 总会显现出不完善之处。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目前也尚在探索阶段, 各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水平也是参差不齐。虽然其成效比较明显, 但我们仍然需要不断深化其内涵, 把握其规律, 以期更好地保障高校的健康发展。 (1)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刚性不足。从当前我国的法律体系来看, 法律法规中惩罚性的多, 预防性的少, 而其中能适合于高校的预防性规定或者是与之相关的配套性规定更是屈指可数, 这在很大程度上显现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操作性比较弱的特点, 导致该机制的刚性不足。 (2) 廉政风险信息的收集存在不完整性。从当前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来看, 廉政风险信息获取途径主要是信访举报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这其中由于举报人对国家政策和法律认知存在的不平衡性和个人对于重大事项报告表述的不准确性, 导致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基本处于被动接收廉政风险信息的地位, 错过了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最佳时机。 (3) 监督体系仍存在不健全之处。高校“一把手”权力的过于集中, 极易导致权力运行的不规范和权力寻租现象发生。监督体系的不健全、校务公开的不彻底都容易导致监督缺位, 从而影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功能的整体发挥。

三、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从当前高校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出发, 我们应积极肯定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高校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工作的决定性作用。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宣传, 提高干部认识水平。

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应通过广泛而深入的宣传和编著《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手册》等基础工作, 使党员干部认识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抓管理、带队伍, 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有力助手, 使党员干部强化职责意识, 严守纪律红线, 不敢也不想去触碰违纪违法的“高压线”, 认真将《廉政准则》和“十不准”落到实处。

2. 有章可循, 加强制度建设不放松。

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提出“反腐倡廉重在制度建设”。所以, 在高校如何建立切实可行、不断完善的配套制度, 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体制机制就显得十分必要。

3. 结合实际, 找准廉政风险点。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找准廉政风险点是基础。高校要在明确岗位和职责的基础上, 以规范工作为目标, 围绕权力运行这个核心, 盯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努力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招生考试、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工作的全过程, 从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查找可能出现的漏洞, 避免出现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脱节“两张皮”的情况。

4. 网络监控, 廉政风险防控的新阵地。

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重视发挥“科技防腐”的作用, 把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现代网络高度结合, 通过建立电子网络平台和信息处理网络来规范工作程序、甄别网络举报信息, 让网络成为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共同关注和关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新阵地。

摘要:近年来, 高校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权力过分集中、制度缺失和监督缺位, 出现了一系列腐败问题。如何在高校正确引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对建立健全高校教育制度, 惩治和预防腐败行为, 从源头上防治高校腐败问题的发生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机制也将对创新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方法、增强党员干部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和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关键词: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参考文献

[1]北京师范大学纪委.构建高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的思考[J].北京教育, 2010, (10) .

[2]羊淑蓉.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刍议[J].党史文苑, 2011, (03) .

[3]李达飞.刍议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建设[J].中国监察, 2010, (07) .

3.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检察探索 篇三

一、当前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1.缺乏系统性。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忽视制度建设的整体效应。从现有的制度看,一些制度都是在某一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后,就其普遍性或趋势性进行调研后制定的,这些制度虽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但从整体制度建设来看,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是因为职务犯罪查处的滞后性,往往是因事而防,导致查处职务犯罪中发现的问题具有事后监督固有的滞后性,就此建立起的一些制度也就相应具有滞后性,不利于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不具有预防功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最核心的理念就是预防,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引入内部监督工作,通过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内部监督的主动性,能有效避免存在的滞后性;三是制度的监督、落实、反馈、评估、追究、惩戒等配套制度不健全,导致预防职务犯罪的相关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无从反馈,也很难起到防范的作用。

2.没有形成常态化。当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因主要由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人员来完成,由于单位重视程度和人员等各方面限制使得预防工作不能成为单位的常态化工作。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当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时期,广大公职人员面临的诱惑比较多,却对职务犯罪预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有些单位的反腐倡廉教育过于形式化、表面化,拒腐防变教育机制尚未在全社会建立起来;三是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关于预防腐败的法律,使得预防工作缺乏“刚性”依据,成为软任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难以长期、深入地开展下去。这些问题都使预防工作存在着系统性不强,长效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预防的效果。

3.实效性不明显。当前的预防职务犯罪相关制度主要是针对部门或单位,很少是针对人的行为,其制度内容对公职人员缺乏统一、系统,具有警示性、操作性的实施细则。

(二)东城区当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四点问题

2012年,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委领导关于加强纪委与检察机关协调合作,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示精神,东城区院与区纪委组成了调研组,对一些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行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了走访调研,同时结合东城区院近年来查办案件情况,我们发现,虽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实践中已发挥了明显效果,但各单位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进度不一。东城区有的单位风险防控制度各方面工作做得比较深入,而部分单位的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只完成风险点的第一轮查找,且现有防控措施简单、效果不理想。

2.部分单位风险点查找方式不科学。如东城区院查办的地税系统职务犯罪案件,针对其中反映出的地税系统对税收执法业务方面的廉政风险,进行了严密防控,限制了普通工作人员税收执法的自由裁量权,起到了一定的防范作用。但对于领导班子成员和内部事务廉政风险防控的规定则较为粗放和宏观,没有切中要害,为职务犯罪的发生埋下隐患。

3.部分单位等级划分待完善。一是部分单位廉政风险等级标识不完整,无法有效识别风险等级。二是风险等级划分标准不科学,综合评定体系不统一、不健全,如有单位单纯地以职务级别高低为依据,粗犷、统一地将党组成员采购环节廉政风险划分为一级;基层人员廉政风险全部归为三级。

4.风险防控措施过于笼统。如有的单位环节廉政风险点查找比较细致、全面,但对应的防控措施则较为笼统,欠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技术性强的防控对策,工作整体水平有待提升。如某单位针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的岗位风险,其防控措施仅为“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徇私情”,而未有后续的检查、监督措施,防控效果未能达到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设计的初衷。

二、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预防工作的创新发展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预防工作创造了实现飞跃的契机,提供了大展身手的空间,有利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科学发展。

1.有利于实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面化。当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现了“两个延伸”,即向一级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延伸;向拥有业务处置权的部門和岗位延伸。随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在本地区范围内的大范围推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案例资源和专业预防优势,指导和配合不同行业的企业,将预防工作变为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变为所有员工的重要工作内容,结合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有利于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全面化和全员化。

2.有利于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信息化。2012年,北京市运用现代科技管理手段、信息技术平台,梳理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实现对人、财、物、权、岗的网络监督控制,加大了科技防控力度。这种科技防控力度无疑将大大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效果,因此,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也要适应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的需要,结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科技防控、发挥专家学者理论优势、联合专业研究机构、借助各种科技力量,研究科技预防工作,运用科技手段提升预防工作水平,有效促进预防工作的科技化和多样化。

3.有利于实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规范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内在要求与PDCA循环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方法,是质量保证体系运转的基本方式。)方法是内在统一的,使得循环管理模式能够适应预防腐败工作螺旋式上升的目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利用PDCA循环管理方法构建整个工作流程,将廉政风险的界定和风险防范措施运行纳入循环过程,可促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规范化,达到持续预防的效果,有效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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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利于实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常态化。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确定单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确定具体工作内容和方式,以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经常化来推进单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常态化。

(二)能够有效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检察机关紧贴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国家发展大局需求和执法办案特点,总结多年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有效经验,把检察机关的办案经验和资源充实到廉政风险防范体系中,推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际效果必将产生重要作用。

1.能够发挥办案优势,更准确地查找风险点。自2011年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深入各行业领域分析查找制度疏漏和廉政风险点,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努力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积极贡献。

2.能够有效解决廉政风险管理中全面管理与“抓大放小”的关系。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成效,取决于全面风险的掌控和重点风险的应对,而这两者在一定程度上又是不可兼得的。全面风险的识别和评估,使得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力量在面上全方位铺开;而重点风险的应对又要求管理的焦点集中在点上。由于管理资源的有限性和风险识别的局限性,使得管理者难以在全面管理和“抓大放小”两者之间收放自如,而检察机关参与到廉政风险防控中,把检察机关的办案经验和资源有效地充实到廉政风险防范体系中,根据办案实践帮助管理者发现管理的重点和焦点,使其对廉政风险有更正确和清晰的认识。

3.能够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当前我国的职务犯罪呈现出一些典型性,其特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一把手”或高级领导职务犯罪多发,并进而引发本单位甚至全系统出现大量的职务犯罪问题;二是行业潜规则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三是重点领域及重点环节职务犯罪多发;四是犯罪持续时间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五是权钱交易手段更加隐蔽化、多样化。从这些特点可以看出,当前职务犯罪专业化、系统化、隐蔽化。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建立,其目标之一也是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这一严重的腐败行为发生。因此,只有时时把握当前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新规律和新问题,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针对性,才能更加有的放矢地做好风险防控工作,把防治腐败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4.能够更加有效地发挥区域社会化网络大预防格局作用。职务犯罪预防是预防腐败的一个重要内容。而预防腐败是一个长期、系统和复杂的过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内容,必须因地制宜、总体谋划、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其中,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必须最大限度发挥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相关部门的优势,保持各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

三、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查办案件的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探索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相结合的有效方法和渠道。

(一)采用各种形式全方位发挥预防调查报告作用

1.发挥侦防一体化机制作用,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适时介入、同步预防并持续跟进、敦促整改。如东城区院在查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人受贿案件时,预防处全体人员随案多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深入北至黑龙江,南至广东的11个省的58家医药单位进行了察访;5次深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召开座谈会、研讨会,撰写的《关于药监系统受贿案件的预防调查报告》受到了单位的高度重视并进行了长达数月的专项教育和整改。

2.深入分析类案中反映出的问题,撰写出针对性强的预防调查报告以引起行业或领域的高度重视。如北京市院根据全市检察机关查办的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撰写《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对策》,查找了拆迁领域10个风险环节,39个风险点,提出了31条对策建议,对推進全市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3.结合各地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专项调研,并积极促进专项调研成果的转化。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以服务区域发展为指导,针对本地区工作重点,扎实深入开展了专项工作。如围绕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出《北京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对策》,针对最易诱发职务犯罪的清产核资环节、成员身份界定及劳龄登记环节和改制后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环节,提炼总结出19个风险点,提出了14条防控对策。

4.以年度预防报告形式对本地区本年度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预警预测。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工作,很多检察院都建立完善了年度报告制度,对当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梳理,归纳了本地区职务犯罪的特点和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对当前本地区的反腐败形势、重点关注领域进行了预警预测,提出了详细的、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并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

(二)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协助单位堵塞廉政风险漏洞

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结合查办的案件及未构成职务犯罪的问题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同时跟踪检察建议的落实。从效果看,检察建议采纳率、整改率、回复率较高。如近几年来,东城区院先后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东城区房地经营中心、东城区住建委、国家林业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等多家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80余份,从制度执行、行业管理、人员教育等层面提出整改和防范建议,促使发案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整改,重新修订相关制度,收效明显。

(三)搭建平台,创新形式,充分发挥预防咨询和警示教育作用

近年来,检察机关预防咨询的形式不再限于在街道、单位及各公共场所设点咨询,而是充分借助各种平台开展广泛的预防咨询和警示教育。一是充分利用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小组及国资委网络、金融系统网络、教育系统网络等各种网络平台的作用。二是充分发挥与各机关、单位共建机制的平台作用。如通过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进党校活动,充分发挥党校教育这个主阵地作用,对在党校开设的各种培训班分层次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充分发挥区域网格化管理或检察联络室作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交流、列席街道重要会议等形式,最近距离、最大限度地参与到基层管理工作中去。一方面通过有效的法律咨询、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法制宣传展览等活动,搭建日常法制宣传教育的平台,促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研究解决。另一方面在民主决策、换届选举等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环节,强化监督、提出防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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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功效,构建廉洁准入机制

从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可以看出,腐败现象随着公共管理职权的扩散而蔓延。从犯罪类型来看,贿赂犯罪仍然是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类型,且其腐败面广、程度深,甚至可以说,只要存在公共权力活动的空间,就有可能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针对这一问题,全国各地检察机关根据最高检的要求,深入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保障进入市场企业的诚信度和廉洁度,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行贿犯罪。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与廉政风险防控对接的工作思路和建议

虽然近年来检察机关采用各种形式介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但从实践看,由于检察机关对各职能单位工作内容、流程了解不到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针对性欠缺,检察建议、预防建议等法律文书还显空泛等问题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检察机关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的作用还很有限。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作用,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力度,提出以下建议。

(一)打好基础。

首先要打好人才基础,即培养、选拔出一批政治上过硬,业务精通的纪检工作人员,同时加大对人员的培训力度。二是做好技术保障工作,即要在信息化体系完善的基础上,推动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数据库连接实现动态监控、廉政风险预警预测等“科技反腐”形式的创新,强化技防效果。

(二)把握重点。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人员有限,精力也有限,不可能参与到本地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方方面面。这就要求我们要把握住重点,服务区域发展,进一步找准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切入点和有效路径,按照不断完善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确保本地区重点项目顺利完成和健康发展的要求,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有的放矢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法律效果,确保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效性。

(三)加强机制建设。

1.围绕体系建设,实现机制对接(本地区纪委—本地区检察机关—相关单位)

检察机关应根据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规律分析廉政风险防控点,主动把检察机关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市委、政府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中,与纪委、预防腐败局加强配合,形成优势互补,通过建立六项制度,共建预防网络平台,促进职务犯罪预防与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制度化。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本地区纪委和检察机关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干部违法违纪、查办职务犯罪类型、特点、动态分析,工作动态、信息等,研究本地区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相关的工作,同时对于在检察工作中发现的个别单位风险防控体系没有落实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纪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反馈。

二是确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选择一些重点领域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工作调研,及时了解部门和岗位的廉政风险变化趋势。及时发现风险苗头,完善修订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对策,提高区域廉政风险防控水平。

三是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当地检察院要分析每年职务犯罪发生情况,把握发展趋势,深刻剖析犯罪成因,特别是要找准带有规律性、源头性的深层次问题,提出既具有全局意义,又有效管用、切实可行、具体实在的防治对策,向党委、人大和政府提交高质量的报告。抓好年度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年度报告的影响力和执行力,深入推进惩防腐败制度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

四是建立职务犯罪问题专题研讨例会制度。本地区纪委和检察机关共同建立专题研讨例会制度,定期分析典型个案、类案,总结腐败问题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关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对策和措施,形成专题报告。不定期地研究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把查办案件与加强教育警示、推进建章立制、强化制约监督以及刹风整纪等结合起来,推动相关领域行业深入治理,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和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的发展。

五是建立检察建议与预防调查报告备案、转发制度。由检察机关将所有制发的职务犯罪预防类检察建议报备区纪委,由区纪委相关部门针对被建议单位的采纳回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最大限度地提升检察机关所提出防控建议的实效性,最大程度完善被建议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同时,检察机关针对部分行业领域所撰写的预防调查报告及时报备区纪委以供参考借鉴。区纪委对于领导批示的预防调查报告转发相关对口部门,并督促落实。

六是建立职务犯罪预警机制。针对可能发生腐败的重要领域、重要岗位以及重要环节,建立预警机制,针对典型职务犯罪案件,定期发布廉政风险预警信息,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现从“单兵突进”到“协同作战”、从“以点带面”到“全方位覆盖”、从“亡羊补牢式案后预防”到“未雨绸缪式事前预防”、从“柔性预防”到“刚性预防”全面转变的工作目标。借助本地区电子监察网络,实施“并网运行、资源共享、实时监控、适时介入”的职务犯罪预警系统建设工作方式,将职务犯罪预警作为科技防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对本地区相关各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建立风险提示制度。通过职务犯罪预警信息平台,及时发现职务犯罪隐患,针对廉政风险点,编写《职务犯罪风险提示书》,将职务犯罪的风险点、职务犯罪引发的严重后果一一列举,向有关部门发出,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防控措施,并要求及时反馈,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2.围绕重点领域,实现网络对接(本地区纪委—本地区检察机关—相关单位)

应充分发挥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网络领导小组作用,根据区域发展实际,也可建立重点领域预防网络,定期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制定措施,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深入进行。可设立重大项目廉政工作联系点,由区纪委和检察院负责日常工作联系,收集相关资料,了解薄弱环节,提出预防建议,随时将掌握的信息上报。在此项工作中要注重做到“三个配合”。一是配合开展调查研究。纪检监察机关调研室等部门与区检察机关每年共同确定针对性的调研课题,结合各自办案特点共同深化预防职务违纪违法的研究,有利于形成一批针对性强,质量高的调研文章。二是配合开展预防宣教。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借助各自的职能优势和资源,对本地区预防职务犯罪网络成员单位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培训工作,大力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扩大预防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三是配合开展案件查办。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推进查办工作。四是配合建立定点预防制度。在职务犯罪预警信息中查找权力相对集中、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的环节,制定“定点预防工作计划”。根据不同单位的特点,纪委、检察机关紧密配合,以预防职务犯罪流动大讲堂、警示教育展览、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建立联合预防机制等形式,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3.发挥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功效,实现准入制度对接(本地区检察机关—相关单位/企业)

要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预防部门“行贿档案”查询系统的作用,工程建设中恪守将廉洁内容纳入工程准入制度。建议建设单位加快建立工程信用档案,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作为评价企业诚信度的一个标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等环节或者在项目的审批、交易等环节中单位或个人发生的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视情节,向主管单位进行信息披露和预警提示,提出限制或取消资格的建议。

4.围绕重点案件,实现效力对接(本地区检察机关—本地区纪委—相关单位)

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和预防建议的作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的执法理念,恪守职责,在正确对待和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的同时,对确有不当行为的单位要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工作责任心,避免发生因工作瑕疵或差錯导致的上访、缠诉案件。

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调查研究立足检察职能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定位、任务、具体模式和机制保障,在全面促进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机制化、规范化的基础上,加强与预防腐败局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拓宽协作路径,实现检察机关预防工作和预防腐败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有效对接。

4.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总结 篇四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预防腐败力度,扎实推进机械运修处惩防体系建设,按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现就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具体

我处领导充分认识到开展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对于确保干部队伍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始终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加以安排部署,坚持领导负责制,走群众路线的工作机制,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得以顺利开展。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领导。为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的领导,机械运修处成立以党政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队段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领导班子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风险防控工作。

1、主要领导亲自带头,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工作。一是抓好工作的安排部署,通过开展干部职工会议,就我处开展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二是开好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工作动员会,结合开展党性教育,使党员干部对此项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促进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找准了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并有针对性得建立相应防控措施。

2、按照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党总支要求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责任范围内重点岗位和人员的风险防控工作,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工作要求,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风险防控管理相关工作,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整体推进,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

(三)推进机制建设,实施常态管理。为了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事前党总支专题研究,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增添措施办法;事中班子成员分责任范围监督检查落实,确保布置工作落到实处,保质保量完成;事后总结经验教训为下步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的工作机制。这种机制在推进我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中,初见成效,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的有效抓手,确保了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

二、认真抓好防控宣传教育,切实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为了解决党员干部思想认识问题,我处先后采取召开动员会、听讲座、专题学习及自学等方式,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使党员干部和职工受教育面达100%。总支书记常春同志身先士卒,从我做起,带领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对每个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随时进行抽查。

三、抓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认真开展风险点查找

为了确保风险点查找准确到位,防控措施切实有效,通过采取三级互帮互查活动逐步完善,达到最佳效果。

(一)首先开展自查。根据所在的岗位、所负职责,由党员干部自己查找思想道德风险点、岗位职责风险点、外部环境风险点,并提出风险预防措施,同时认真组织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进行归纳、整理、汇总后,制作了《部门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二)建立联动平台,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将党员干部自查情况在干部职工会上广泛征求意见,在领导与职工、岗位与岗位之间建立交叉网状沟通平台,相互查找和监督,使风险点查找更加准确,防控措施更加有效。

5.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践探索 篇五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这种可能性,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根据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做了一些有益的实践探索。在实际工作中,预防关口前移,通过查找风险部位、评估风险指数、界定风险等级、建立预警系统、完善相关制度、反馈实施结果等,建立健全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新机制,进一步加强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1、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落实“三个更加注重”要求、拓展预防腐败工作领域的有效措施。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这“三个更加注重”,从本质上说是要求超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各种容易诱发腐败的风险,使腐败行为不发生或者少发生。在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的情况下,只有坚持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才能减少和控制诱发腐败的风险。

2、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客观需要。应当看到,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大多掌管着一定的权力和资源,不同程度地面临着诱惑和考验,而且掌管的权力越大、资源越多,受腐蚀的风险就越大。这就要求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预防腐败的环节上,督促领导干部树立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和不正之风发生的概率。这也是从根本上爱护和保护党员干部的具体体现。

3、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有益探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突破了传统思维和习惯做法,将“风险管理”等现代管理理念和科学方法引入反腐倡廉建设实践,将预防腐败工作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在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是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探索,为有效预防腐败开辟出一条新路。

4、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实践中应遵循科学评估、超前预防、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等基本原则,重点抓好“六个环节”。一是抓好教育环节。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主动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二是抓好组织协调环节。建立健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机关协调推进、各个部门共同参与,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抓好查找环节。突出重要岗位,采取自己查找、群众帮助、社会评议、领导提示、组织审定等方式,深入查找风险部位,制定防控措施

和实施细则,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防控措施得力。四是抓好公开环节。通过设立廉政风险举报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设网上投诉专栏等方式,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网络,及时收集干部群众意见。五是抓好整改环节。定期汇总风险防控情况,研究风险处置任务,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六是抓好考核环节。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情况作为评价一个地区、部门或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依据,对因严重失职而导致发生腐败问题的单位负责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措施强化廉政风险防范

司法局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与惩治原则,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切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6.建立健全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篇六

廉政风险防控就是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主动超前预防,监督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利于掌握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动权,增强反腐倡廉的预见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对于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有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防范廉政风险,完善内控制度。预防廉政风险,必须坚持以廉政风险为着眼点,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点线面结合,构建起严密的防范网络,保证权力健康有序运行。一是强化权力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督促各单位把涉及风险的权力向社会公开,不但要公开权力内容、办事流程、权力依据,还要公开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办事实效方面作出承诺,全方位接受监督。二是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让权力得到“提醒”。岗位廉政教育是通过细分岗位类别、设计教育内容、落实教育措施等手段进行个性化教育的一种教育模式。要把教育的重点放在掌握决策、处罚、人事任免、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权力的风险点岗位。三是实行轮岗交流,让权力具有“活力”。防

控廉政风险,人是最重要的因素。针对社会反映多、群众关注度高、负责人任职时间长的易发多发腐败问题的重要岗位,要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轮岗交流,以消除党员干部因任职时间长思想松懈或利益关系缠身而导致的廉政风险。

二、排查廉政风险,强化廉政意识。一是建立腐败机会的发现机制。畅通各类信息渠道,通过专门队伍、专门平台、专门渠道收集各类腐败机会信息,深入研究剖析,查找制度漏洞。二是建立腐败机会的消除机制。要有针对性地消除腐败机会,针对腐败案件暴露出的制度缺陷,向发案单位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的建议,并将这类建议上升到制度层面进行推广。要有预见性地消除腐败机会,在制度体系的改革创新过程中,通过提高制度设计的民主化、公开化程度,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三、监控廉政风险,深化权力监督。探索建立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机制,有效整合党内、行政、司法以及人大、政协等权力监督机构的力量,充分发挥其作用;探索建立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机制,通过提高社会整体道德水准,形成道德压力;探索建立以权利制约权力的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发挥社会、群众、舆论监督的作用。

四、建立消除机,消除腐败动机。一是教育长效机制。针对各级领导干部,要在继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理想信念、党的宗旨、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党纪国法等主题教育的同时,突出抓好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重大案件警示教育。针对社会公众,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廉政文化示范点和示范基地,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二是规范约束机制。把严格要求与健全相关保障制度结合起来,使领导干部不想、不能、不敢腐败,尤其要把廉洁从政的要求上升到法规制度层面,并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同时,要积极推进国家公职人员薪酬、社会保障等制度的改革,为消除腐败动机提供机制制度保障。

7.廉政制度机制风险 篇七

我院在对近年医疗机构商业贿赂案例分析的基础上,重点选取廉政风险系数较高的高值耗材、大型仪器设备、基建工程、体外试剂以及药品采购等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探索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采购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从制度建设层面,规范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避免腐败问题的滋生。

1分析医疗机构职务犯罪案例,明确廉政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

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2007年-2011年通报的部分医疗卫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来看,涉及商业贿赂案件27件,主要体现在财务管理、工程建设、医药监管、医药购销及药品保管等方面;近期曝光的安徽16位公立医院院长落马,“以权换钱”也主要通过药品采购、医疗器械采购和基建工程这三个环节。医疗机构的职务犯罪案件具有如下特点:

1.1犯罪主体多元化

犯罪主体多是医院领导、中层干部等握有决策权的管理者,但也不乏出纳、办事员等基层工作人员。

1.2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为主

在通报的27件职务犯罪案例中,受贿罪16件,占59%;贪污罪9件,占33%;挪用公款罪3件,占11%。其他还包括玩忽职守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部分案例存在数罪并罚的情况。

1.3大案要案特点突出

其中,药品回扣案件,窝案串案多,犯罪金额大,最高达1056万。

1.4犯罪手段复杂隐蔽

犯罪手段主要有:利用基建、设备、药品招标采购过程收受贿赂;制造虚假单据进行退费,或截留现金账款;利用手中审批的权限,在医药审批过程中收受贿赂等。犯罪时间具有持续性,如某出纳,持续5年挪用公款,说明监督的严重缺位。

通过对医疗机构职务犯罪案例的分析,不难发现,廉政风险多集中在利用设备、基建、药品等招标采购领域,收受回扣贿赂等;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在于,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自有裁量权幅度过大、规章制度不健全、运行程序不规范、以及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等可能造成的权力滥用或失控等权力运行的风险点。

2探索建立完善采购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我院重点针对高值耗材、大型仪器设备、基建工程、体外试剂、药品采购管理情况进行调研,从廉政风险防控角度查找风险点及管理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实施整改,并在建立完善采购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具体如下:

2.1高值耗材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2.1.1高值耗材采购的基本情况。高值专科医用耗材,一般指对安全至关重要、生产使用必须严格控制、限于某些专科使用且价格相对较高的消耗性医疗器械。医用高值耗材主要是相对低值耗材而言的,主要是属于医用专科治疗用材料,如心脏介入、外周血管介入、人工关节、其他脏器介入替代等医用材料,具有资金量大,品种集中,规格繁多,部分产品有效期短等特点。我院高值耗材采购主要包括:瓣膜、封堵器、膜肺、冠脉产品、外周产品、电生理产品、起搏器产品等消耗性医疗器械。

2.1.2高值耗材采购的廉政风险点及管理薄弱环节。通过调研,在医用高值耗材的采购和管理中,容易出现如下廉政风险问题:医用高值耗材直接由供应商送到临床部门,凭医生签字与医院办理结算;缺乏规范的入库、出库手续,库存管理混乱,一级库账实不相符;二级库设在临床科室,由临床科室自行管理,库存不详;应付账款不详,不断有公司凭医生的签字单要求付款;应付款数额巨大;医院对医用高值耗材采购,缺乏统一控制;收费混乱,存在漏费;无法获得医院资产负债和盈亏情况的真实信息,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

2.1.3建立完善高值耗材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我院在建立完善高值耗材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方面进行了近7年的探索,并持续改进。

2008年,我院对高值耗材管理工作进行改革,建立财务、计划、采购“三权分离”的管理制度,规范高值耗材采购工作,明确了高值耗材二次遴选的工作方法。2009年,我院成立设备、耗材管理委员会,对首次进入临床的医用耗材严格把关,均衡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选购质优价廉的产品,既要保证医院医疗质量和学术上的领先地位,又要兼顾院所经济利益及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统一组织医用耗材的招标和二次遴选工作,尤其对医用高值耗材进行宏观调控;明确采购步骤、岗位职责及监督机制。即:规定高值耗材采购要按照政府招标结果,对品牌和份额进行二次遴选;建立高值耗材使用公示制度;管理部门根据高值耗材使用情况进行宏观调控。

2013年,我院依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与使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完善了《阜外医院高值耗材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高值耗材采购工作流程,明确各关键环节的责任人(参见图1)。并进一步规范高值耗材二次遴选和宏观调控方法,具体包括:(1)对于遴选品牌份额的调控,即遴选耗材单月使用份额超过所占遴选份额的30%或连续3个月使用份额超过遴选份额的20%,将对该品牌采取临时停用措施;(2)对术者使用单品牌耗材的调控,即术者使用单品牌遴选耗材,超过本人使用所有产品份额50%,暂停该术者使用该品牌30天,对单品牌使用接近本人使用所有产品份额50%的术者,提交慎用通知;(3)对术者单台手术使用高值耗材进行调控,即对于术者每台手术支架或球囊使用率超过介入中心平均使用量50%,首月对术者提出慎用通知,对次月仍超过的,提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抽取一定病例组织讨论,对有过度医疗的术者酌情采取暂停手术等措施(参见图2)。

高值耗材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不仅加强了对高值耗材采购权的制约和监督,清晰了权责、明确了风险、规范了流程、强化了监管,还在防控出现高值耗材准入管理不严,个别术者同一品牌用量过大及对同一患者介入手术使用多个支架等情况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推进了高值耗材管理及使用的科学、规范、高效。

3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3.1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的基本情况

医疗机构的大型仪器设备通常价值昂贵,且对工作环境(空间、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如CT、核磁、造影机等,而且几百万元甚至几千万元的设备除了医疗用途外,无法挪作他用,转换价值几乎为零,与其它生产设备有极大的区别。

3.2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的廉政风险点及管理薄弱环节

通过调研,在大型仪器的采购和管理中,容易出现如下廉政风险问题:

3.2.1在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的遴选、招标、签约、到货验收等工作衔接中存在断层,部分岗位职责不清,出现工作推诿。

3.2.2论证工作不严谨,科室在提出采购申请时同时指定或限定了供应商;个别论证会议流于形式。

3.2.3招标环节出现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存在问题而导致流标、废标等情况,或中标后不能满足需要而造成医院损失。

3.2.4在设备管理上缺乏使用情况追踪分析以及成本效益的复核,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

3.3建立完善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针对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的廉政风险点及管理薄弱环节,纪检监察处协同器材设备处,对照医院权力明晰表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关于采购权的规定,对大型仪器设备采购,按照互相协作、互相监督的原则,规范了工作内容、流程及责任落实(参见图3),并重点明确了采购、管理、维修岗位的相互协作关系,防止发生因工作推诿造成影响临床工作效率及增加采购成本的情况;从采购验收入手,成立设备管理组,由采购科协助进行设备到货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以采购合同各部分货号为依据,明确强调了验收参加人员类别以及各岗位在验收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以及按照职责权限的请示汇报制度,强化了内部监督机制。

3.4进一步加强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廉政风险防控,针对采购中的论证及采购等环节,提出如下改进建议:

3.4.1论证环节。(1)科室在提出采购申请前进行内部论证,重点明确:科室目前有无同类产品及使用情况,采购必要性,设备参数,预期利用率,成本效益分析(经济或社会效益)等;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供论证报告且不得指定或限定供应商(对于科研采购,特殊情况可以根据科研工作需要,设定供应商范围)。(2)由器材处进行调研,审核科室论证报告,提供备选供应商,提交论证会审议。(3)建立论证专家库,根据需要抽选专家参加论证会,每次论证应确保一定的参加人数。(4)在论证会上,由申请科室做说明,但不得再做评委;器材处汇报调研结果和备选供应商情况,根据评委意见形成采购意向。

3.4.2采购环节。建议器材设备处加强对意向供应商的资质、实力、产品参数、售后服务等内容的审查;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购买标书的应标人明确招标要求及应标条件等,避免出现流标、废标等情况。

此外,建议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全过程的内部管控和监督机制;并建立使用科室申请采购的分析机制,对成本效益不佳的仪器设备采购予以适当限制。(参见图4)。

4基建工程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4.1基建工程采购的基本情况

对医院而言,后勤保障工作责任重大。很多建筑和设施的老化,需要装修、改造;后勤社会化进程缓慢,水、暖、气、空调等维修、维保任务繁重;而后勤从业人员总体存在文化水平相对不高、专业管理素质和能力相对不足等问题。

4.2基建工程采购的廉政风险点及管理薄弱环节

通过调研,在基建工程的采购和管理中,容易出现如下廉政风险问题:

4.2.1后勤部门涉及到采购权、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权及固定资产管理权几项权力,前两个项目被界定为A类廉政风险级别,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关键风险点和责任人尚不清晰,不利于科室管理和责任到人。

4.2.2个别采购项目存在先实施后报审的问题,使院内采购和监督都趋于被动,不利于与供应商的谈判,无法控制项目成本

4.2.3采购报审超时限。工程审批分预算合同审批和结算审批两部分,有些采购项目在完成招标或谈判之后,由于工期安排等原因,未及时进行预算审批,签订合同,有时甚至拖至决算才同时进行审批。

4.2.4调研论证不规范。后勤保障工作完全以临床要求为依据,缺乏完善的调查论证环节,尤其是涉及人员的服务类工作,难以定价,且不利于监督制约和廉政风险防控。

4.2.5招标评委组成不规范。按照我院《招标采购暂行规定》要求,“招标承办部门负责组成评标小组,总人数为≥5人的单数,并且2/3以上的成员为非招标承办部门成员,行业内专家不少于1/3,必要时还应邀请外单位的非专业人员参加。”目前院内招标,评标委员组成存在招标承办部门成员过多问题,尚不能全部符合上述要求。

4.2.6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及验收标准不全面。部分院内招标的招标文件格式有待规范,条款不够清晰,商务部分和技术参数不够详尽,有可能留下隐患,在今后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此外,在验收环节,存在施工图纸备份不全,主要责任人不够清晰,使用部门和承办部门责任人不清,缺乏验收意见等问题。

4.3建立完善基建工程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针对基建工程采购的廉政风险点及管理薄弱环节,纪检监察处协同行政后勤处,探索建立完善基建工程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对以下工作予以了规范:(1)重新修订权力明晰表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参见图5)。明确了关键风险点及直接责任人,做到层层落实,相互监督。(2)规范报审流程,对于零星工程实行“一次招标、分次施工、及时备案、统一结算”模式,加强监督,提升效率。(3)加强调研论证,要求涉及金额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服务类合同必须提交论证报告。(4)规范招标工作。行政后勤处与招标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同,大于50万的项目由招标代理公司承办,借助招标代理公司的专业性,规范招标工作。对于院内自行组织的招投标工作,在广泛征求采购部门意见基础上,设计采购和过程招标文件格式范本,招标材料中签订廉洁承诺书,解决招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问题;招标评委组成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暂行规定》的规定。

5体外试剂采购使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5.1体外试剂采购使用的基本情况

试剂又称化学试剂或剂药。由于主要是实现化学反应、分析化验、研究试验、教学实验、化学配方使用的纯净化学品。一般按用途分为通用试剂、高纯试剂、分析试剂、仪器分析试剂、临床诊断试剂、生化试剂、无机离子显色剂试剂等。为方便管理,我院使用的试剂分为临床诊疗用试剂和科研用试剂,其中临床诊疗用试剂又细分为随仪器设备配套购进的试剂和非随仪器设备配套购进的试剂。

5.2体外试剂采购使用的廉政风险点及管理薄弱环节

通过调研,在体外试剂的采购和管理中,容易出现如下廉政风险问题:临床科室或科研部门私自采购使用;在提出采购申请时同时指定厂家;主责管理部门不明确;发现问题未能及时处理,或处理结果不满意;缺乏有效的监管。

5.3建立完善体外试剂采购使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针对体外试剂采购的廉政风险点及管理薄弱环节,纪检监察处协同药剂科、科研处、医务处等部门,探索建立完善体外试剂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对以下工作予以了规范或提出改进建议:

5.3.1明确体外试剂采购管理的主责部门是药剂科。对于临床试剂,由药剂科根据政府采购目录筛选采购供应商;对于科研试剂,需严格按照试剂采购要求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5.3.2规范对采购供应商的管理。建立供应商准入考核机制,所有供应商均需到药剂科备案,药剂科逐一审核供应商的全部资质,药剂科与之签订合同时要签订廉洁协议,违反协议将列入医院不良记录,2年内不能采购其产品。

5.3.3规范了出入库管理,做到账实相符。所有试剂均纳入药剂科统一库存管理,有申请单并经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方可出库,对试剂库存做到心中有数,对应付账款由药剂科签字方可生效。

5.3.4药剂科与医务处、科研处、财务处等建立联动机制,制定规范的管理流程。成立体外试剂管理领导小组,并借助信息化,建立全过程的内部管控和监督机制,纪检监察处进行外部监督,不定时抽查。建议建立风险问题定期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医务处、科研处、纪检监察处等,形成合力,与问题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沟通,限期改正,如不能改正应建立强制处理的有效措施和机制。

根据试剂种类不同,药剂科、器材设备处、科研科室分别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做到试剂价格全部有据可查。同时对于使用院经费采购的试剂,价格谈判之前,使用科室需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价格谈判小组将成本分析数据作为价格谈判目标,切实节约成本。自2013年以来,共组织3次谈判会,讨论了105个品种,涉及中标品种65项,非招标品种40项,共涉及41个检查项目,为医院节省试剂购置经费共计人民币49533.45元,维护了医院及患者利益(参见图6)。

6药品采购使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6.1药品采购使用的基本情况

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受到各方重视,相对规范,但在使用管理环节,因为医学诊治工作的特殊性,医生根据国际诊疗指南、患者病情、用药偏好等,拥有较高的自由裁量权,其监督难度很高。

6.2药品采购使用的廉政风险点及管理薄弱环节

在论证采购环节,临床科室或专家在提出进药申请时有时会同时指定厂家;在使用管理环节,有时出现超范围用药、超剂量用药、药品盘盈现象;在问题处理环节,有时发现问题未能及时处理,或处理结果不满意。

6.3建立完善药品采购使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针对药品采购使用的廉政风险点及管理薄弱环节,纪检监察处协同药剂科、医务处、信息中心等部门,探索建立完善药品采购使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对以下工作进行了规范或提出改进建议:

6.3.1论证采购时,对于临床用药,采购供货方可由药剂科根据政府采购目录进行筛选或补充候选;对于科研用药,特殊情况可根据科研需要指定采购供货方,但需严格限定使用人员的范围。

6.3.2在药品使用管理过程中,严格限定某些特殊药品(如手术专用药、毒麻药等)使用的专业及科室、适用病种、应用剂量、使用方式等,加强监督,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公示。6.3.3建议借助信息化,加强药品使用预警,提升工作效率和有效性;建议建立风险问题定期报告制度以及整改的联动机制;建立由纪检监察处进行外部监督,不定时抽查;建议出现问题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医务处、纪检监察处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与问题科室负责人和用药责任人进行沟通,限期改正,如不能改正,采取有效措施强制处理(参见图7)。

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采购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其核心在于“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因此,是规范权力运行的有效途径,是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要举措。但要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还要从加强教育、文化建设、完善制度、强化信息化监控手段等方面预防商业贿赂和职务犯罪;从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动态监控及逐级防范方面不断研究并采取相应对策,使医疗机构各项采购工作风险明确、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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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寿清和,施小红.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的实践与探索[J].医院管理论坛,2012,29(11):59-60.

8.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一点思考 篇八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就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廉政风险转化为腐败行为而建立起来的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其实质是将现代管理学的方法特别是量化指标、质量管理、风险控制的方法运用于反腐倡廉工作。通过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将预防腐败工作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和岗位,达到廉政风险防范的目的。

既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如此重要,那么应该如何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呢?

一、找准廉政风险点

防控廉政风险,找出风险点是关键。当前廉政风险存在的原因主要是思想道德缺失、岗位职责缺位、业务流程错乱、机制制度不完善、外部环境不优等原因。

1、认真分析工作流程,找准风险源头,确定风险点。排查廉政风险点要紧密结合单位职能和业务工作实际,按照全面开展、重点突出、整体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分析涉及人、财、物、产、供、销管理的重点领域、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点,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将每一项行政职权行使划分为若干个必经环节,编制权力运行的目录和业务流程图,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及表现形式,查找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同时,要按照“梳理履职用权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找准廉政风险点(重点环节或岗位)和风险表现形式——单位审定”的思路进行,全面查找各级廉政风险。一是查找部门(单位)领导岗位风险。重点查找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及监督权、审批权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二是查找中层岗位风险。查找行政、管理、执纪、执法等重要环节,排查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三是查找其他重要岗位风险。各类重要岗位人员要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

2、审核确定廉洁风险点,明确廉洁风险点的防控类型和等级。一是首先通过召开座谈会、内部相互点评、对外公示、征求意见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的意见,并认真梳理,吸收借鉴。通过集体讨论研究,对排查出的各个廉洁从业风险点逐一分析,按照程序对各个廉洁从业风险点予以确认,确保风险点查找的质量;二是将廉洁风险点进行分类,例如可将廉政风险分为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五种类型;三是对风险进行评估定级。通过对风险成因的分析,可按照风险几率和危害程度将廉政风险点分为三个等级:案发频率高、举报频率高、可能造成巨大损失的为一级风险;案发频率较高、举报频率较高、可能造成一定损失的为二级风险;案发频率低、举报频率低、可能造成损失的为三级风险。

二、建立和完善防控措施和机制

要针对不同的廉洁风险等级,制定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防控措施。

1、加强廉政风险教育。一是开展权力观和廉洁从业教育,把深入感知、认知廉政风险作为提升防控水平的前提;二是通过广泛收集同类岗位曾经发生的案例,因岗施教、因人施教,提高廉政风险意识;三是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模式,可通过摄制、编制情景模拟片、模拟题等形式,使党员干部对违反党纪条规行为的性质、后果了然于心,从而提升廉政教育的渗透力。

2、加大公开力度,对行政行为、制度机制、权力运行进行动态监控。一是落实好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实行民主评议、任中和离任审计、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二是加大科技促建力度。可利用现在发达的科技手段,建立岗位廉政风险监察系统,实现实时监控,想法设法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发挥第三方监督的作用。探索建立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层面、各方面代表,尤其是利益相关人的作用,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外部监督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3、建立防控长效机制。建立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信息预警、效果评估、责任追究三项机制,使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逐步建立廉洁从业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一是完善考核机制。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中加以体现,增加持续完善的动力;二是强化纠偏机制,对有明显风险表现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和纠错。通过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增加党风廉政建设巡视督察工作的频度和力度,及早发现不良倾向和苗头,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快推进体制改革。岗位廉政风险的产生,离不开行政权力的土壤。要进一步压缩职能部门的行政权力,进一步规范职能部门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营造有利于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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