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青年文明号方案

2024-10-25

农村信用社青年文明号方案(共12篇)

1.农村信用社青年文明号方案 篇一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完善农村青年创业服务体系,引导和帮助农村青年成为农村创业和致富的带头人,促进广大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增收致富,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08〕42号)精神,结合我省农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向具有创业愿望和一定经济基础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青年发放的小额贷款。

第三条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办理遵循“规范操作,风险可控,农村信用社独立决策,共青团辅助办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成立省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省联社和团省委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各设区市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解决我省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关系,组织宣传政策,督促工作落实。

第三章贷款条件

第五条贷款对象为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创业愿望和一定基础的农村青年。对被评为省级以上(含省级)创业致富带头人称号的青年农民典型、河北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青年领办人协会会员要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第六条借款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具体创业项目、经营场所和一定自有资金;

(三)借款人在当地农村信用社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有一定业务量发生,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四)资信良好,具有清偿贷款本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第七条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可采用小额信用、抵押、质押、自然人担保和法人担保等担保形式。

第八条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贷款额度要根据借款申请人的创业投资规模、道德品质、信用记录、自有资金、经营能力、偿债能力等因素进行评级授信。符合信用户条件的可实行信用贷款,但额度原则上控制在3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5万元;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含联保)贷款额度视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期限要与贷款实际用途、生产周期、还款来源相匹配,最长不超过3年。

第十条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的基准利率上浮20%。

第十一条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只能用于具体创业项目的经营。

第四章贷款的调查、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

第十二条 各级农村信用社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要及时纳入贷款营销范围,在控制风险、择优扶持、独立审贷的原则下,应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缩短贷款操作时间,做到优先受理、优先调查评估、优先安排信贷资金,建立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绿色通道”。

第十三条 各级农村信用社和团组织要共同组织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按以下步骤操作:

(一)挖掘推荐。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居委会)深入挖掘推荐农村青年优质创业项目。被推荐的借款人填写《河北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分别交当地基层农村信用社和乡镇(街道)团委。

(二)初步筛选。基层农村信用社会同乡镇(街道)团委对借款人进行初步筛选。乡镇(街道)团委将筛选结果报团县委,团县委进行筛选后,将对项目的意见通知乡镇(街道)团委。乡镇(街道)团委按照团县委通知将项目推荐给基层信用社。

2.农村信用社青年文明号方案 篇二

一是由于没有专项资金对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进行扶持, 资金缺乏影响了工作进度。自工作启动以来, 团县委积极向县委、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 争取经费支持, 但由于宁蒗县财政较为困难, 难以落实专项资金支持此项工作, 影响了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二是农村人员流动性强, 农村青年大量外出打工, 试点工作覆盖面有限。由于目前农村青年大部分人员外出打工, 留守人员多以老幼为主, 难以符合农户信用档案采集资格, 对推进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和开展信用评定加大了档案采集工作的难度, 致使试点工作虽然进展顺利, 但很难覆盖到所有农村青年。

三是信用档案的填报随意性较大, 信息征集不全, 档案真实性难以确定。通过对征集的信用档案进行整理, 发现许多项目存在漏填、错填和虚报现象, 针对宁蒗县, 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 宁蒗贫困地区社会信用环境差, 群众信用意识不强, 信用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 认为不需要提供那么多信息;其次, 信用档案中需要采集的信息较多, 且不易采集或所采集的信息不易被佐证;第三, 部分群众对此项工作不太了解, 加上贷款意愿不强, 不愿提供个人信息与资料用于建立档案, 担心出现信息泄露, 或自己的信息被他人所利用;第四, 由于部分农村居民对其自有资产以及从事产业的量化认定不能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一些农户在农忙之余从事的季节性劳务或农副产品的销售等经营收益也难于认定, 为了获得较高的信用评级, 在填报信用档案时人为地夸大资产, 虚填收益;第五, 部分乡镇、行政村团组织不健全, 有的乡镇、行政村团组织没有专职人员, 工作人员身兼数职, 分身乏术, 给档案征集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难以保证所采集信用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是不良信用记录给部分农村青年申报信用示范户产生影响。在开展试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 部分农村青年由于对征信知识缺乏了解, 造成以前的贷款或为别人担保的贷款产生非恶意逾期, 由此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 金融机构出于制度要求和风险考虑, 对这部分正在创业或准备创业的农村青年申报示范户给予了否决。

针对以上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 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工作支持, 强化地方政府在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此项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 仅靠金融系统和团委自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要通过工作汇报等方式向地方政府争取支持。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组织职能, 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 如通过设立贷款风险担保基金、贷款贴息等激励政策和措施给予政策扶持, 动员社会力量, 积极参与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 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村信用环境建设。

二是引导农村青年返乡创业, 并利用春节期间外出农村青年返乡的有利时机, 开展信用档案的二次征集工作, 补全农村青年信用档案。建议政府部门积极出台措施, 引导农村青年返乡积极开展各类创业活动, 还可在春节期间, 利用农村青年外出务工返乡的这一高峰时期, 上门征集信用信息, 建立和补全农村青年信用档案, 最大限度地扩大试点工作的覆盖面。

三是建立信用档案征集工作考评机制, 并规范信用档案的使用和保管。对于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农户信用档案征集工作的乡镇给予适当奖励, 对于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要给予相应处罚。建议制定有关信用档案使用和管理方面的制度, 督促经办人员在信用档案的使用过程中注意信息资料的保密, 采集的档案信息只能在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贷款授信等方面使用, 杜绝出现其他途径的使用和泄密情况, 并指定专人对信用档案进行管理, 人员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以充分保障农村青年的合法权益。

3.农村信用社青年文明号方案 篇三

当天,就有3名青年向梅河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递交了贷款申请书。同时,在共青团梅河口市委的组织下山城镇中花园村的李春宇和桦树村的张学刚两位青年农民与梅河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分别签订了2万元的贷款合同,顺利地拿到了首笔青年创业低息小额贷款。

“梅河口市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是共青团梅河口市委与梅河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针对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创业愿望和一定经营管理基础的农村青年和返乡青年农民工创业就业推出的信贷扶持计划。为了支持青年创业,梅河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了优惠,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基准利率上浮30%执行。同时采取保证担保、抵押、质押、联保、信用等多种方式发放贷款,贷款额度原则上控制在5万元以内,但国家級、省级杰出青年农民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可扩大至1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根据借款人经营项目、生产周期加销售周期确定,原则上不超过3年。

4.农村信用社青年文明号方案 篇四

根据《关于继续推进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的通知》 和《关于开展河南省农村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的通知》(豫青联 字 【 2011】 9号 文件的的精神, 2011年, 许昌中支团委按照 “重 点示范、全面推进”的原则,积极与团市委、调查统计科沟通合 作, 共同推动许昌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的开展, 实现了 政团银农携手共进, 推进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扩大了农村青年 创业小额贷款的的覆盖面, 提升了农村青年的创业意识, 赢得了 较好的社会影响。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整体合力

作为河南省 4个市级试点单位之一的许昌市, 为保障农村青 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 许昌中支成立了工会主 任李飞、副行长徐庆炜任组长、各县(市支行、宣传群工部、调查统计科为成员的许昌市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领导 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活动方案的制定,合作机 构之间的沟通协调、青年信用示范户的评定等具体工作事宜 2011年 3月份,许昌中支又积极与团市委沟通协调,就试 点工作方案进行了商讨, 制定了 《许昌市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 点工作方案》 ,进一步明确了试点内容、评价标准和工作要求。(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1、搭建合作平台,推进工作进程。一是 3月中旬召开了农 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座谈会, 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 署, 明确了示范户工作中各方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边界。二是 5月 12日,召开了第二季度金融机构行长联席会议,对试点工作上 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 并下一步的工作做了重要部署, 助推了许昌农村青年示范户试点工作的开展。三是 5月 28日召 开了许昌市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推进大会, 对金融知识宣传、优 惠政策争取等情况做了总结, 并对下一步支持农村青年信用示范 户的优惠政策和相关举措进行布置。

2、加强宣传力度, 营造舆论氛围。一是 3月 22日开展了 “金 融知识下乡”活动,走入乡镇,深入田间,通过发放金融知识宣 传手册, 现场讲解答疑等形式, 对农村青年开展了小额贷款知识 和诚信意识教育。二是中支团委联合长葛市支行, 积极与长葛大 周镇青山金汇公司沟通联系,在该公司设立了青年创业示范基 地,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了学习、借鉴、实践的阵地。三是 6月 10日,徐庆炜副行长通过广播电台宣传了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 试点工作,并耐心解答听众的问题,扩大了试点工作的影响面。

3、进行信息采集,筛选典型示范。按照“自愿申请,严格 审批”的原则,共受理禹州市申请 760户,长葛市 469户,许昌 县 199户,鄢陵县 400户,襄城县 375户。各县支行团支部联合 当地县团委对申请户进行了调查摸底、信息采集, 并进行了信用 评级。最终共筛选出 370户作为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截至 6月 10日,对符合条件的青年信用农户核定贷款限额 4820万元,发 放贷款 346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农村青年创业。

4、争取利率优惠,调动创业热情。首先是简化贷款手续。对信用示范户 5万元以上的可简化审批程序, 且 3日内完贷款审 批手续。二是推行优惠贷款利率。在准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对 36户五星级信用示范户贷款利率最多上浮 20%, 其他五星级以下 的示范户利率优惠均在 5%左右。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金融机构认为“农村青 年信用示范户” 创建是形象工程, 因此从创建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另外,一些金融机构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风险最小化” ,对 青年信用户给予支持力度和利率优惠力度不大,积极性不高。

2、信用动态评价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对农村青年信用示范 户的确定需要全程跟踪了解机制, 及时掌握情况, 因此需要对农 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实行动态管理。但是由于机制不健全, 对青年 的信用变动情况掌握起来难度较大。

3、信息共享机制亟待健全。现有的征信系统没有农村青年 信用信息采集接口, 共享信用信息的软件系统缺失, 因此耗费大 量人力、物力采集到的信息却不能得到金融机构广泛应用, 使农 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得不到更大金融企业的认可和

扶持。

4、创建工作推广存在一定难度。由于一些生产经营规模较 大,资信状况好的农户,已经得到了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他们 对争当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不十分感兴趣。而且青年农户对创建 工作的消极态度,也直接影响了创建工作的推广。

5、评价标准有待进一步细化。已出台的评价标准过于宽泛, 不能覆盖合作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的方方面面, 一些内容可能与金 融机构的评价标准相抵触。

三、对策及建议

一是继续加大对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 积极与政府部门协调, 出台鼓励金融机构支持青年信用示范户试 点工作的措施, 提高金融企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增强 开展农村青年信用贷款的主动性。

二是建立党政团银的联动机制, 及时了解掌握信用状况, 对 先行符合, 后期不符合标准的取消信用示范户称号, 强化农村青 年的守信意识。

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上级行应尽快开发一套能供全 部金融机构共享信息的软件,及时将采集到的信息进行加载更 新,提高农村青年信用信息的采用率。

四是积极与当地县团委沟通,深入镇、村,广泛开展诚信意 识教育, 积极为有创业潜力的青年推荐创业项目, 提供创业信息 技术支持, 从而挖掘优质农村青年客户, 以便及时给予信贷扶持。五是建议将评价标准进一步细化, 将评价标准与金融机构相 衔接, 具体操作由合作金融机构负责实施。同时鼓励多方金融机 构参与扶持,有了竞争,青年才会更多收益。

5.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实施方案 篇五

为了确保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做好农村信用社的增资扩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ⅩⅩ〕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ⅩⅩ〕66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银监发〔ⅩⅩ〕23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操作办法〉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借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ⅩⅩ〕18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ⅩⅩ]345号)的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原则

(一)增资扩股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精神为指导,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改造股权设置,妥善处理原有股金、历史积累和包袱,扩大入股面,提高入股金额,构建新的产权关系,落实股权责任,着力培育信用社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资格,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支持全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二)增资扩股的工作目标

一是股权结构多样化,改造股权设置,设置资格股和投资股,改变股权结构单一的状况;二是投资主体多元化,在原有社员的基础上,扩大入股面,积极吸收辖内农民、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以及其他各

类经济组织入股;三是落实股权责任,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类股权应承担的管理责任和风险责任;四是提高资本充足率,满足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兑付条件。

增资扩股是农村信用社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强化约束机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服从于或服务于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根本目的,要把改革的阶段性任务与改革根本目的结合起来,不能简单的把增资扩股工作与争取中央资金扶持政策挂钩。

(三)增资扩股应遵循的原则

一是入股自愿。在原有股金的处置和新股金的募集过程中,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增强社会公众对农村信用社未来发展的信心,入股应由入股人自主决定。二是风险自担。社员(股东)以其所持股金数额为限承担风险和民事责任。三是服务优惠。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社员(股东)可获得以下优惠:可优先获得贷款;在政策允许情况下,信用社在贷款规模、抵押担保条件上可适当放宽;对信用较好、与信用社存贷关系稳定的社员可实行信用贷款方式;在政策允许的浮动利率范围内,社员贷款利率可以给予优惠。四是利益共享。社员(股东)享有收益分配的权利,即信用社赢利,社员按入股数额的一定比例获得分红等。

二、改造股权设置和股权结构

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要求,在充分尊重农村信用社及其社员意愿的前提下,实行统一法人或合作银行等产权制度,改造股权设置,完善股本结构,构建新的产权关系。

(一)股权的设置

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按股金来源和归属设置自然人股和法人股两种股权。对自然人股和法人股分别设定资格股和投资股。资格股是社员获得农村信用社优先、优惠服务的前提。入资格股成为农村信用社社员(股东)的,每人一个投票权。

投资股是社员(股东)在资格股基础上投资形成的股份。投入达到投资股入股起点后,获得一个投票权;每增加投入一份入股起点额度的投资股,增加一个投资股的投票权。

上述所称社员是指在统一法人联社入股的单位和个人(下同)。股东是指在农村合作银行入股的单位和个人(下同)。

资格股和投资股要体现共担风险、同股同利的原则,其分红标准要一致。

(二)股份设置的基本要求

1.入股起点。资格股和投资股每股人民币1元。原则上统一法人联社自然人资格股一般不少于100股,法人资格股一般不少于5000股;农村合作银行自然人资格股一般不少于500股,法人资格股一般不少于10000股。

统一法人联社自然人投资股一般不少于1000股,法人投资股一般不少于10000股;农村合作银行自然人投资股一般不少于2000股,法人投资股一般不少于20000股。

2.募股目标。增资扩股是农村信用社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强化约束机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量化目标是要按期达到选

择产权模式,申领和兑付票据的资本充足要求:即在选择农村合作银行和统一法人联社时,县市联社的核心资本充足率要分别达到4%和2%;在申请发行央行票据时(考虑票据置换因素后),农村合作银行和统一法人联社的资本充足率要分别达到8%和2%;在申请兑付央行票据时,农村合作银行和统一法人联社的资本充足率要分别达到8%和4%。县市联社要以ⅩⅩ年12月末的数据为基础,认真测算扩股任务,并逐级上报至省级行业管理部门。

3.股权结构。设置合理的股权结构,以体现各方面股东(含职工)利益,确保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效。在统一法人联社股金中,单个自然人社员(含职工)投资(包括资格股和投资股)最高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5‰,自然人持股总额不得少于总股本的50%,职工持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25%,单个法人持股(包括资格股和投资股)最多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5%。

在农村合作银行股金中,单个自然人股东(含职工)持股(包括资格股和投资股)最高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5‰;本行职工的持股总额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25%;职工之外的自然人股东持股总额不得低于股本总额的30%。单个法人及其关联企业持股总和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持股比例超过5%的,应报当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三)入股的基本要求

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符合向金融机构入股条件的,均可向其户口所在地或注册地的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申请入股,成为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社员(股东)。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

行)入股有如下基本要求:

1.社员(股东)应以货币资金入股,不得以实物资产、债权、有价证券等形式作价入股。原有非货币形式的股金,要进行全面清理。

2.社员(股东)必须以自有资金入股,不得以金融机构贷款入股。

3.社员(股东)要自愿入股。自然人和法人是否入股,入股多少,由入股人自主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强制。不得采取定任务、下指标、硬性摊派的方式增资扩股;不得将吸收股金的数额与职工的职务、收入和奖惩挂钩。

4.金融机构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入股,成为其战略投资人的,应符合向金融机构入股的相关规定,并报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5.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不得与工商企业以换股形式相互入股、不得接受各级人民政府财政资金直接入股、不得以存款转股、不得吸收存款化股金。

(四)股金管理的基本规定

1.社员(股东)按入股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章程、有关金融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2.按规定对资格股和投资股分配红利,但不得支付股金利息。一是对于按规定已冲销历年亏损挂账,提足应付未付利息和各类保险基金,再按照资产风险程度提取风险准备金,仍有盈余且无历年亏损挂账的信用社,可按期进行股金分红。二是对于当年盈利而有历年亏损挂账的信用社,原则上不得分红,但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分红。三

是亏损信用社不得分红。

3.社员(股东)的资格股和投资股经过理(董)事会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依法转让、继承和赠予。达到有关规定的条件后,资格股三年后可以退股。投资股不能退股但可以转让、继承和赠予。

4.社员(股东)以本社(行)股金证提供担保的应经过理(董)事会批准。本社(行)股金证不得在本社(行)作为质押标的。

三、全面清理和处置老股金

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原有股金、历史积累和包袱。

(一)老股金分红。对于盈利社的老股金,根据入股年限、结合入股社的实际情况,分档次确定分红标准。

(二)对现有老股金,按照“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原则,实行转、补、退。

对已达到资格股起点的,经入股者同意后按1:1的比例转为资格股;对达不到资格股起点的,要动员入股者补足差额;对未达到资格股起点并自愿退股的,按照1:1的比例给予退股。

对未达到资格股起点、不愿补足差额且不愿退股的,或找不到原入股者的,实行股金“打包”。股金“打包”后另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由社员(股东)代表大会推选一至两名代表代为履行社员(股东)职责。

(三)全面清退原有非货币形式的股金。对于非货币形式的股金,按入股时账面已量化的股权额度,参照以货币形式入股的老股金的清退和分红的政策,予以退股和分红。

(四)原信用社向县级联社入股资金,在清理时要全部退还。

四、募集新股本金

(一)增资扩股的主要对象。农村信用社要根据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和业务经营实际,以增强资本实力和发展后劲为目标,在原有社员基础上,重点吸收一批有一定政治素质、社会形象好、信誉佳、有经济实力、善经营管理的种养殖大户、农副产品收购加工企业以及其它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等各类法人入股。增资扩股的对象主要为:不足入股起点的原有社员;已达入股起点、仍有增资意愿的原有社员;社区内不是社员的其他自然人、农户、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战略投资者。

各地在募集新股金工作中,要重点做好投资股的募集工作,对可能成为农村信用社投资者的法人机构、自然人,尤其是社区内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和个体、民营业主等,在规定持股比例限制范围内,积极争取他们多入股、入大股。资格股的募集,重点是在保持现有农户入股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入股面,有条件的地方,要努力提高农户、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入股面。

(二)增资扩股的政策要求。在增资扩股的工作中,必须明确进行书面风险提示,不得以虚假、片面的宣传和信息误导投资人。坚决禁止农村信用社向入股股金支付利息,也不得超越自身和当地财政承受能力,承诺过高分红水平。

五、明确股权权利,落实股权责任

按照“明晰产权关系”的要求,明确和落实各种股权在参与管理、股金分红、贷款申请等方面的具体权利、责任和义务,逐步解决“谁出资、谁管理、出了问题谁负责”的问题。

(一)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入股者的权利。要落实股权的监督权利,逐步形成股权对经营管理权的制约机制;要落实股权获得入股单位金融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要落实股权享有分红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的权利等。

(二)要落实股权的责任。社员(股东)以入股额为限,承担风险责任,以利益机制促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的形成和作用的发挥;社员(股东)要维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利益和信誉;要遵守章程,服从和履行社员(股东)代表大会的决议等。

六、增资扩股工作程序

(一)规范文本、加强培训,为增资扩股打好基础。一是要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操作程序、文本填制要求,让参与人员熟悉操作要求,确保工作质量。二要规范文本格式。对增资扩股中涉及的股金证,社员(股东)登记名册(参考文本见附件七),入股、退股及转股协议书(参考文本见附件一、二、三、四、五)等各项文本都要使用全省统一格式。

(二)加强宣传、取信于民,形成增资扩股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要统一宣传口径。各地宣传口径一定要统一在国务院、人总行、银监会以及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文件精神的框架内。二是要把握宣传重点。要重点宣传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地方经济中发挥的主力军作用;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信用社工作的重

视和支持;要宣传农村信用社改革后的灿烂前景;要宣传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的主要政策;要宣传当地有影响的党政主要领导、企业主、工商户和农户踊跃入股的情况,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三是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介的作用。要发挥报纸、电台等社会宣传媒介的作用。四是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募股说明书。募股说明书(参考文本见附件八)要慎重编制,要以县(市、区)为单位介绍全辖农村信用社的基本情况、募股总量、股权设置、股权结构、社员(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业务发展目标等。

(三)深入开展预约入股工作。一是扩股专班人员要借鉴小额农贷调查方法,划分调查范围、逐户上门摸底,填写《ⅩⅩ农村信用社预约入股情况调查表》。二是认真分析调查内容,将汇集的入股意愿与扩股计划的总额和结构比较,根据差异迅速调整扩股的策略和重点。

(四)按规范程序吸纳股金。要规范抓好对新社员(股东)进行审查、登记、签约、颁证工作。

一是由增资扩股专班人员对拟入股的社员(股东)资格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股金设置要求及各项政策。

二是根据审查合格的社员(股东)的基本情况登记《ⅩⅩ农村信用社社员(股东)登记名册》,建立社员(股东)档案。

三是与符合入股条件的社员(股东)签订入(转)股协议书。入(转)股协议书由县级联社

(农村合作银行)筹建领导小组负责人授权

信用社负责人和增资扩股专班的包片人员与社员(股东)签订。拟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的联社,要至少选择1000名有代表性的股东作为发起人,并要求其签定《农村合作银行发起人协议书》(参考文本见附件九)。

四是向已经签约的社员(股东)颁发股金证。股金证由社员(股东)持身份证、入股协议书和入股资金,或者持转股协议书、旧股金证以及增加入股资金到柜面领取。

(五)验资与注册。股金募齐后,各联社应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增资扩股募集的股金进行验资,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验资报告。根据金融机构有关管理规定,变更注册资金。

七、加强增资扩股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增资扩股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增资扩股工作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成败的关键之举,Ⅹ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市(州)、县(市、区)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成立专门的增资扩股工作专班,负责增资扩股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要明确增资扩股工作专班人员的职权和责任,并制定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增资扩股工作专班要由市(州)、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银监部门、人行、联社、宣传及公安部门派人参加。要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增资扩股工作,要为增资扩股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银监部门要认真审核各地增资扩股计划,要加强对增资扩股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要研究解决增资扩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级人行要会同银监部

门及时审查增资扩股到位情况;宣传部门要对有关增资扩股的宣传内容进行把关,防止由于负面报道影响增资扩股的顺利推行;公安部门要即时处理增资扩股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二)制定增资扩股工作方案。增资扩股专班要在深入调查和准确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工作方案要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即要按资本充足率指标、股权结构设置比例及其它相关要求,将扩股任务总量,资格股和投资股扩股计划,职工股、其他自然人股以及法人股扩股计划分别下达到社到岗到人。同时,还要下达分期考核计划,促进阶段任务完成,确保总体目标按期实现。二是要明确工作步骤,即要明确各阶段具体的操作事项。三是明确工作重点,即要明确增资扩股的重点对象、募集股金的核心环节和操作要领等。

(三)加强对增资扩股工作的检查监督。增资扩股工作专班要对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检查监督的重点是看其宣传内容是否符合统一宣传口径、操作程序是否合规、是否采用全省统一文本、股金募集及分红是否符合政策等。发现问题,要及时纠偏。对于出现的共性问题,要统一规范。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合规性、真实性的检查,对发现的各类违规行为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对有关人员要追究其管理责任。

八、增资扩股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把握增资扩股的工作方法。一是既要严格执行募集股金政

策,又要因地制宜贯彻执行。关于增资扩股的政策和要求,各地一定要吃透精神,掌握实质,把握有利于争取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有利于明晰产权优化机制的总原则,结合实际,力求实效。二是要充分发挥优势抓好增资扩股工作。当前,增资扩股工作有党政部门对信用社高度重视和支持的优势、有信用社在信贷服务中与广大农户和社会各界建立的感情优势等,要充分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形成合力抓好增资扩股。三是要抓住增资扩股工作的有利时机。要抓紧今年一季度各类资金回流的高峰期,把工作做早做细做实。

(二)正确处理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妥善解决清理原有股金和募集新股金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社会秩序和金融秩序的稳定。认真做好支付风险的监测和防范工作,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和工作要求,严防各类风险和案件发生。

(三)加强增资扩股档案资料的管理。对于增资扩股工作的文件、协议、表格都要认真整理、妥善保管,以备查考。

(四)实行增资扩股统计报告制度。增资扩股工作开展后,实行按旬报告制度,每月1、11、21日由信用社将上旬增资扩股进度上报到县(市、区)联社、由市联社(信合办)汇总后,次日报当地银监局和Ⅹ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Ⅹ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省通报进度。

(五)时间要求。这次增资扩股工作自2005年元月22日开始,至2005年6月底,达到取得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条件,2005年12月底,要有80%以上的联社达到兑付专项央行票据条件。

附件:

1、入股协议书

2、老股金(转)补股协议书

3、股金转让协议书

4、老股金退股协议书

5、资格股退股协议书

6、ⅩⅩ农村信用社预约入股情况调查表(1-2)

7、ⅩⅩ农村信用社社员(股东)登记名册(1-2)

8、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募股协议书

9、农村合作银行发起人协议书

附件1 人

书 甲

方。

方:

乙方熟悉甲方募股说明书后,自愿向甲方投资入股(大写)

元,其中资格股(大写)

元、投资股(大写)

元,成为甲方股东,双方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1、乙方以现金向甲方一次性缴清入股金额。

2、乙方入股后,成为甲方股东,享有甲方章程规定的权力,履行章

程规定的义务。

3、乙方资格股三年之内不得退股。三年后若要退股,按有关政策规

定办理。投资股不得退股。

4、甲方收到股金后,开具股权证书交乙方。

5、甲方按规定向乙方分配股金红利,股金不支付利息。

6、乙方股权可依法转让、继承和赠予。

7、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方(公章):

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年**月**日

附件2 老股金转(补)股协议书

方:

方:

乙方阅悉甲方募股说明书后,按照甲方新的股权设置要求,自愿将乙

方原投入的股金(大写)

元继续入股,并补入(大写)

元,共计投资甲方(大写)

元,其中,投资资格股(大

写)

元,投资股(大写)

元,成为甲方改制后的股 东,双方并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1、乙方原在甲方投资股金按1:1比例转入甲方改制后的股金。

2、乙方转股后,成为甲方改制后的股东,享有改制后章程规定的权

力,并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3、甲方收到转(补)股金后,开具股权证书交乙方,原股金证作废。

4、乙方资格股三年之内不得退股,三年后若要退股,按有关政策规

定办理。投资股不得退股。

5、乙方转(补)后的股金可依法转让、继承和赠予。

6、甲方按规定向乙方分配股金红利,股金不支付利息。

7、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方(公章):

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3 股

书 甲

方:

方:

方:

乙方、丙方阅悉甲方章程及募股说明书后,经乙、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将其在甲方的股金(大写

下同)

元(其中资格

元,投资股

元)转让给丙方,三方并就有关事项 协议如下:

1、乙方原在甲方投资股金按1:1比例转让给丙方。

2、甲方将乙方入股期间的股金红利一次性付给乙方。

3、丙方受让股份后,就其所拥有的股份享有甲方章程规定的权力,并

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4、丙方资格股三年之内不得退股,三年后若要退股,须遵循有关政

策规定。投资股不得退股。

5、甲方按规定向丙方分配股金红利,股金不支付利息。

6、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 三方各一份。

方(公章):

方(公章):

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4 老 股 金 退 股 协 议 书

方:

方:

按照“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原则,乙方决定将原投资给甲方的股

金退股,双方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1、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将乙方原投入甲方的股金按1:1的比例退给 乙方。

2、甲方将乙方入股期间的股金红利一次性付给乙方。

3、签约后,乙方不再是甲方社员,不享受甲方章程规定的权力,不

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4、乙方不再享受甲方优先、优惠的金融服务。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方(公章):

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年**月**日 附件5 资 格 股 退 股 协 议书 甲

方:

方:

乙方决定将投资给甲方的资格股(大写

下同)

元退股,双方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1、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将乙方原投入甲方的资格股

元按

1:1的比例退给乙方。

2、甲方按有关规定将乙方入股期间的股金红利

元一次性 付给乙方。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方(公章):

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8 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募股说明书(参考文本)X X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是按照国务院(国发[ⅩⅩ] 1 5号)文件精神和ⅩⅩ人民政府《关于印发Ⅹ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05]4号)文件要求,在原X X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取消农村信用社的法人资格;在原农村信用社社员的基础上,广泛吸收辖内农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入股组建的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地方金融机构。全县(市)为独立的统一法人机构,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一、募股单位基本情况

X X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现处于组建阶段,其前 身是成立于1 9

年的原X X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辖内农村信 用社。××县(市)农村信用社经过50多年的发展,机构从无到 有,规模从小到大,如今已发展成为我县(市)金融体系的重要

组成部分。全县(市)农村信用社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状况。本社(行)共辖

个营业部、个信用 社、个分社、个储蓄所,机构网点遍布城乡。

(二)人员状况。本社(行)共有员工名,其中(分别按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分类)

(三)经营状况。

1、经营规模。至

月末,全市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

万元,占全县所有金融机构总存款的%;各项贷款

万元,占全县金融机构总贷款(剔除农发行政策性贷款)的%; 存贷款规模分别居全县金融机构

。支农贷款

万元,占 全县信用社总贷款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万元,占支 农贷款的%。

2、经营效益。近几年来,全县(市)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逐 年好转,……。

3、服务水平。X X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服务“三农”为宗旨,营业网点遍布辖内各乡(镇),业务品种不断开拓创新,结算渠道 畅通,为城乡居民广泛提供了优质全面的金融服务,有效地促进 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

二、募股总量

为了募集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尤其是尽力满足社员(股东)信贷需求和解决农民贷款问题,按照组建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要求,X X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计划至

年止,共募集股金

金额

万元。

三、股权设置

(一)本行(社)股金分资格股和投资股,每股金额为人民币1元。资格股是取得XX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社员(股东)资格必须缴纳的基础股金,投资股是社员(股东)在资格股以外投资的股金。

(二)资格股可转让、继承和赠予,三年后可以退股;投资股不退股,可转让、继承和赠予。

(三)符合条件的资格股、投资股股东(社员)均有权参与分红,社员(股东)可获取××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优先、优惠金融服务。

(四)单个自然人认购资格股起点为

股,单个法人认购资格股起点为

股;单个自然人认购投资股起点为

股,单个法人认购投资股起点为

股。

(五)资格股实行一人一票,投资股根据投资额大小取得投票权。自然人每增加

股投资股可增加一个投票权,法人每增加

股投资股,增加一个投票权。

(六)社员(股东)及其入股资金来源必须符合本社(行)章程及有关管理规定。

四、股权结构

××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股权结构分为自然人股和人股等两类。

(一)单个法人及其关联企业入股不得超过股金总额的%,单个

自然人(含职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 ‰。

(二)本社(行)职工持股总额不得超过股本总额

%;职工之外自然人股东持股总额不低于股本总额的 %。(上述比例均按银监会有关文件要求填列)

五、社员(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社员(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理(董)事、监事和被选举为理(董)事、监事;

(三)对本社(行)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质询;

(四)获得本社(行)金融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五)享有股金分红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六)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转让股金和优先认购股金;

(七)本社(行)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参加剩余财产分配;

(八)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本社(行)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社员(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本社(行)章程;

(二)按其所认购的数额向本社(行)缴纳股金;

(三)以其所持股金数额为限对本社(行)承担风险和民事责任;

(四)维护本社(行)的利益和信誉,支持本社(行)开展业务;

(五)服从和履行社员(股东)代表大会的决议;

(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本社(行)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发展目标

新组建的××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将享受中国人民银行拨资金置换原有不良贷款和历年亏损、国家税收减免、地方税收返还、中央财政补贴历年保值贴补息等大量中央和省出台的优惠政策。××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将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ⅩⅩ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管理下,改善服务,加快发展,全力实现社(行)农双赢的奋斗目标。至

年改革试点结束时,××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各项业务将迅速发展。一是存款由年末的亿元增加到

亿元,市场份额提高到

%以上;二是资本充足率提高到

%;三是对社员、农户、个体工商户和有关法人机构的各项贷款由年末

亿元增加到亿元,市场份额提高到

%以上;四是不良贷款占比下降到

以下;五是年创利能力增加到

万元;六是实现通存通兑,银联卡业务遍布全国。

二OO四年十二月

附件9 农村合作银行发起人协议书(参考文本)

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提高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ⅩⅩ]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ⅩⅩ]66号)、《农村合作银行暂行规定》(银监发[ⅩⅩ]10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县(市、区)

名股东代表协商一致,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出资入股,发起设立“××农村合作银行” 第一章

第一条

本协议发起人为加入××农村合作银行的原××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股东代表。

第二条

本协议的发起人保证履行本协议书中的所有内容。

第三条

各发起人出资后成为××农村合作银行股东,以其 出资额为限,对××农村合作银行承担责任。××农村合作银行 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农村合作银行在设立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机构名称、地址和性质

第五条

发起设立的机构名称为:X X农村合作银行。

第六条X X农村合作银行地址:

第七条

××农村合作银行是由发起人自愿出资入股组成的 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 东投资入股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

部法人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三章

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X X农村合作银行的经营宗旨是以依法经营为前提,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确保股东合法权益,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

第九条X X农村合作银行如获批准成立,将开办以下业务: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业务;办 理票据承兑、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 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 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资信调查、咨询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第四章

发起人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农村合作银行发起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共同参与决定筹建事项,对重大决策行使表决权;

二、共同参与制定××农村合作银行章程,制定其他筹建文件

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获得××农村合作银行金融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五、享有股金分红权;

六、××农村合作银行依法破产后参加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

七、享有××农村合作银行为股东举办的文化等公益事

业的权利

八、××农村合作银行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发起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农村合作银行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二、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所认购的股金;

三、以缴纳股金为限对××农村合作银行债务承担责任’

四、维护××农村合作银行的利益和荣誉,支持××农村合作银行的合法经营;

五、承担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及发起人商定的其他义务;

六、××农村合作银行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五章

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和股权比例

第十二条

××农村合作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十三条

股权设置

资格股入股起点为自然人不低于500股,法人不低于10000股;投资股入股起点为自然人不低于2000股,法人不低于20000股。资格股和投资股均按规定享有分配红利权,可转让、继承和赠予。资格股三年后若符合有关规定,可以退股。投资股不得退股。

第十四条

股本结构

资格股和投资股每股金额均为人民币1元,资格股占总股本金的%,其中员工资格股占资格股总额的%,非员工自然人资格股占资格股总额的%,法人资格股占资格股总额的%;投资股占总股本金的%,其中员工投资股占投资股总额的%,非员工自然人投资股占投资股总额的%,法人投资股占投资股总额的%。

第十五条

发起人认购股金金额、比例、方式和期限

(一)发起人认购股金金额及比例:发起人认购股金金额为

万元,占拟募集股金总额的%。

(二)发起人认购形式:发起人必须用货币资金入股,不得以 其债权、实物、有价证券等折价入股。

(三)发起人必须在本协议生效后1个月内认购股份。第六章

筹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第十六条

经Ⅹ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批准,成立××农村合作银行筹建领导小组,负责筹建期间的一 切活动。

第十七条

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文件;

二、就××农村合作银行设立的一切事宜负责向银监部门申 报审批;

三、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的安全性;

四、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XX农村合 作银行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

五、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 员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提议,公正合理地 选出××农村合作银行有关机构人员;

第十八条

××农村合作银行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代表大 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会后,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即自行解散。

第七章附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变 更与解除,须经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并形成书面协议。

全县(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后,发起人权利、义务相应 转为新组建的××农村合作银行。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与××农村合作银行章程有不符之处,以 ××农村合作银行章程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的,适用其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发起人协商决定。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经发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发起地点:

本协议签订时间:

6.农村信用社青年文明号方案 篇六

施方案

(初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农村市场,积极抢占市场份额,加强贷款营销力度,提升农村信用社形象,同时更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办贷效率,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增强服务“三农”功能,经联社研究决定,在我市推行“阳光信贷”工程。按照有关办法及制度并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行“阳光信贷”的重要意义

(一)加大贷款投放,强化贷款营销。“三农”是信用社发展的根基、主阵地,“阳光信贷”工程的开展,进一步扩大贷款支持面,有力的加快贷款营销进度,扩大信用社在农村市场的占有份额,充分发挥信用社的支农主力军作用。

(二)加强贷款的管理,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实施“阳光信贷”后,信贷人员从日常重复的业务办理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贷款的检查、管理以及不良贷款的清收等工作,提高了信贷管理的水平。

(三)转变服务观念,提高员工素质。针对部分信用社在信贷管理上的个别人为因素和“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通过该项活动从制度上堵住源头,防止了个别人

违规违纪行为。

(四)有利于防控信贷风险。通过公开贷款条件、操作流程、服务承诺以及设立投诉电话等,接受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促进信贷管理规范化,防控信贷风险,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

二、“阳光信贷”工程推广原则

(一)稳步推进、确保质量。要严格标准,规范操作,循序渐进,成熟一户发展一户,严禁“一窝疯”的做法。

(二)依法合规、贷款自主。各信用社根据客户、市场等情况自主决定贷款对象、授信额度和放贷数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发放贷款。

(三)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各信用社“阳光信贷”的条件、程序、要求和结果,要自觉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做到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阳光信贷”工程的顺利推广,联社成立以任成常同志为组长、李哲同志为副组长,个人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公司业务部、资产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成立办公室设在风险管理部,由杜业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阳光信贷”工程推广的全面工作。

四、“阳光信贷”工程推广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09年12月19日-31日)

在成立活动办公室、充实相关人员的基础上,通过调查、讨论、研究,借鉴莘县联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ⅩⅩ联社实际,制定详细的“阳光信贷”工程推广实施细则,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参考依据。

(二)召开动员大会(ⅩⅩ年1月1日-5日)实施方案制定完成并经反复论证修改完善后,联社组织召开全市信用社“阳光信贷”工程推广活动动员大会,由联社理事长做重要讲话,联社主任宣读《ⅩⅩ联社“阳光信贷”工程推广实施方案》,并具体部署全市信用社“阳光信贷”工程推广工作,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联社统一要求,全面推广实施“阳光信贷”工程。

(三)前期准备工作(ⅩⅩ年1月6日-11日)

1、信用社成立领导小组。动员大会结束后,各信用社根据联社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成立由主任为组长,信贷主管、信贷专管为副组长、信贷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阳光信贷”工程的推广工作。各信用社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开展“阳光信贷”工程。

2、调查摸底,确定推广村。各信用社信贷员通过村委或走进农户等形式对所管辖村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本村实有农户数、长期在本地经营户数,同时对存量贷款证进行梳理,统计户数和授信金额以及不良贷款户数和金额,经信用社“阳光信贷”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分析后,确定信用状

况良好、推广前景好的村为下一步拟推广实施“阳光信贷”工程的村,并报联社审批同意。

3、制定工作配档表,确定推广计划。各信用社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村制定“阳光信贷”工作配档表,逐村确定集中信用等级评定时间、集中授信时间和集中办理贷款证时间,并明确负责信贷员,作为下一步各村推广实施“阳光信贷”工程的实施步骤。

4、成立“村信用评审小组”。由分管该村的信贷员牵头,与各村的村委联系协调,成立由各村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协理员、村文书以及一名责任心强、办事公正、威望高的村民为组员的村信用评审小组,并将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进行公示。“村信用评审小组”协助信用社对有贷款意向的村民进行考查,并提出初步考查意向供信用社信贷人员参考。(村信用评审小组职责另行制定)

同时,为激发“村信用评审小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由信贷员讲明信用社相关政策:每新增一个贷款证奖励村委6元,奖励协理员5元,作为业务开展费用。

5、组织培训。为明确“村信用评审小组”职责和信用评定操作流程,由各信用社负责组织各村的“村信用评审小组”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宣传方式(村委会广播、公告栏、散发传单等)、调查表格的填写、信用评审的流程、职责分工、资料如何收集等。(培训方案另行制定)

(四)宣传发动(ⅩⅩ年1月12日-17日)

1、宣传方式:广播、电台、报纸、传单、宣传车、张贴公告等。

2、宣传内容:主要包括“阳光信贷”工程的惠民、利民作用、工作流程、客户贷款条件、贷款利率定价、致客户的公开信、倡议书等。

确保宣传到位,宣传面达到100%(具体宣传发动方案由办公室制定并实施)

(五)全面推广实施(ⅩⅩ年1月17日-27日)

1、信用等级评定

(1)由各信用社、分社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阳光信贷”服务点(如村委会或信用社),门外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公开操作流程和贷款条件。

(2)接受客户贷款申请。客户根据贷款条件、办贷流程等要求向“村信用评审小组”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a、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复印件

b、《Ⅹ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___信用社自然人基本情况调查表》

c、《ⅩⅩ市农村信用社信用户评定申请书》 d、《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e、《个人信用报告》(由信用社根据客户授权打印)

(3)信用等级初评,确定客户信用等级。“村信用评审小组”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ⅩⅩ联社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审查、审批表》,对客户的信用等级进行初评,交信贷员审核后,由信用社信用等级评定小组确定客户信用的等级。

(4)确定授信额度。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由“村信用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客户进行初步授信,填写《村贷款授信额度审批明细表》,经信贷员及信用社审贷小组审查提出意见,由信用社主任确定最终授信额度。

2、张榜公示

信用社将拟授信客户名单及其拟授信金额、授信期限予以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要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的问题要进行调查并对评定结果进行修订。使客户对自己能不能贷、能贷多少、利率如何都做到心中有数。

同时,建立了信贷人员公示制度,在各村主要路口设立信贷公示栏,公布专职信贷人员的姓名、工号、联系电话、举报电话,加强对信贷人员的监督。

3、集中授信,整理“阳光信贷”档案

经张榜公示无异议的客户,由各信用社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集中授信,由信用社信贷人员与客户面对面签订借款合同(需要提供担保的,完善担保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证。实

施“一次授信”,客户根据实际需要,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余额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用”。

信贷员根据《ⅩⅩ联社农户贷款档案目录》完善每一个客户的档案资料,并汇总填写《信用等级评定及授信一览表》。

4、发放贷款

在借款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客户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持“两证一章”即贷款证、身份证、个人名章到信用社柜台办理借款手续。

(六)总结提高阶段(ⅩⅩ年1月27日-31日)

此次“阳光信贷”工程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推广完成以后,由相关人员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及时总结,尽一步修改完善“阳光信贷”工程实施方案及工作流程,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七)存量贷款证的处理

1、需要增加授信额度的,首先由客户按照合同偿还贷款本金,同时参加本次“阳光信贷”工程推广活动,重新向信用社提出借款申请,经“村信用评审小组”、信贷员、信用社审核同意后,增加授信额度,办理相关手续。

2、不需要增加授信额度的正常贷款,按照原借款合同的约定继续执行,待合同到期后,参加信用社组织的“阳光信贷”工程,对于符合条件的贷款期限与本村集中授信期限一致,便于集中、统一管理。

3、对于现有贷款已形成不良,但有贷款需求的,要查明原因,区别对待:

(1)属于恶意讨债或者贷款核销的,坚决不予新增授信,并加快不良贷款清收。

7.农村信用社青年文明号方案 篇七

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指导方案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136号)和省银监局(黑银监办发[2010]6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村信用社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力,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稳健运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省农村信用社集中开展“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以下简称“执行年”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案件防控治理工作为目的,以现行内控和案防制度为标准,以强化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力为重点,及时查找不足,认真落实整改,严格责任追究,努力提高各级农村信用社人员的风险意识,重点提高基层信用社(县联社和所属营业机构,下同)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的合规意识和制度执行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有效开展“执行年”活动,使全省各级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的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意识明显得到提高,执行力不断增强,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内控和案防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和规范,逐渐提高案件防控的制 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用人管人的机制,从而全面提升全省农村信用社综合竞争力。

三、组织领导

成立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久春

副组长:王建成、张洪德、王平喜

成员:郭宪文、刘长旭、张洪来、翟雪峰、徐景洪、周静琴、郭俊秋、刘希臣、张竞男、都亚军、杨金波、李同渤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联社稽核部,负责“执行年”活动的协调、落实和指导。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0年5月31日—6月7日)各级农村信用社要做好以下五项准备工作:

1、逐级成立“执行年”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具体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领会银监会指导方案和省联社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讲解、亲自授课,达到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执行年”活动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按照省联社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要把每项工作细化到部门、细化到人,要制定落实每项工作的保障措施,确保“执行年”活动取得实效。

4、各市地联社、办事处要组织所辖县联社在2010年6月8日下午17时准时召开动员大会,要求除特殊岗位人员以外的全体员工参加会议,具体传达银监会指导方案和省联社实施方案以及“执行年”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各市地联社、办事处要派专人参加动员大会进行现场监督。省联社将组成督查组对部分县联社进行现场督查。

5、按照省联社梳理的银监会案件防控有关制度以及农村信用社自身内控、案防制度(具体见附件一)和各项业务检查内容(具体见附件二)作为主要学习内容和对照检查的依据。

(二)学习阶段(2010年6月8日—6月30日)

1、各市地联社、办事处要组织辖内各县联社制定具体的学习方案,及时督促组织员工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银监会案件防控有关制度和省联社内控、案防制度。集中学习不得少于2次;每个专业专题培训不得少于1次;员工每天自学不得少于1学时。学习要有专门笔记,学习结束后要有心得体会。

2、各市地联社、办事处要定期检查县联社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和自学情况,认真检查员工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省联社要进行抽查。对于学习走形式、走过场的要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3、各市地联社、办事处要在6月30日下午17时以县联社为单位组织员工进行考试,考试范围为银监会案件防控制度和省联社内控、案防制度。试题、监考由市地联社、办事处负责,省 联社监督。对于成绩不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再培训,15天后补考,如再不合格,下岗培训。

(三)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7月1日—8月31日)

1、省联社各部门对照本专业相关内控和案防制度的规定、要求,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由各市地联社、办事处组织人员进行自查,自查机构面和业务覆盖面要达到100%,业务检查时限截止到2010年6月30日。自查既要查思想上的问题,又要查操作层面上的问题;既要查有章不循的问题,又要查无章可循或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既要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又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要做到边查边纠,查找彻底,纠正到位。要全面暴露在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针对发现的问题逐笔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

2、各市地联社、办事处要将自查情况形成报告,详细报告自查发现的问题以及问题整改情况,于8月20日前上报省联社稽核部汇总后上报省银监局。

3、各市地联社、办事处要将自查情况按对口专业上报省联社各部门,同时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现有内控制度进行评价,并将评价意见一同上报省联社各部门,研究解决措施。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9月1日—11月30日)

1、省联社各部门依据各地自查情况和内控制度评价意见,重点做好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的梳理、汇总、分析、评价、完善工作,仔细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对现有的规章制 度进行清理。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对内控制度进行评价,对已经不适应实际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修改;对新业务、新品种的相关制度,该设立的设立;对无章可循的,要抓紧制定规范的内控制度,防止管理“断层”,解决风险控制“盲区”问题。内控制度评价要覆盖所有风险点,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确保内控制度的充分性、合规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省联社各部门要将内控制度评价结果于11月10日前上报省联社政策法规部进行审核。

2、省联社各部门要结合自查和内控制度评价工作形成“执行年”活动总结报告,报告应包括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于11月20日送省联社稽核部汇总后上报省银监局。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农村信用社(部门)要在省联社统一部署和领导下,结合省银监局“2010年案件防控和安全保卫会议”要求,认真做好“执行年”活动。各级农村信用社主要负责人为“执行年”活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深化学习,自查自纠,树立全员内控意识和案件防范意识,使遵纪守法、合规经营成为员工自觉行动,从而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二)周密部署。各级农村信用社(部门)要将“执行年”活动与各项改革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处理好业务 发展与防范风险关系,精心组织,统筹兼顾,两手抓、两手硬。加强对此项活动的巡视、督促和检查,认真了解和掌握活动的每个阶段进展情况,针对进展情况提出推进意见,防止出现上热下冷、走过场、出偏差等问题。

(三)舆论引导。各级农村信用社(部门)要高度重视“执行年”活动的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全省农村信用社《黑龙江合作金融》杂志、内部信息简报、省联社网站等宣传媒介的作用,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责任。各级农村信用社(部门)要按照具体的工作分工确定工作责任,对于组织不力、工作流于形式、敷衍了事的单位、部门要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按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关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向省联社报告,对问题隐瞒不报、迟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

1、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目录

2、案件防控相关制度目录

8.农村信用社青年文明号方案 篇八

为了加强我县农村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及各类案件发生,促进我县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省联社相关管理办法和棠信联发【201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员工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岗位人员的范围

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是指:信用联社会计主管、微机管理员、机关会计员、重要凭证管理员、金库管理员、经警保卫人员、票据交换员和基层经营单位的正副主任、信贷员、主管会计、出纳员、微机操作员、联行结算员。

二、有关规定

1、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工作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五年。

2、对从事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轮岗(休假)由联社党委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每年初由人事部门摸底后提交轮岗(休假)方案,对需要轮岗(休假)人员有计划的安排轮岗,并安排好轮岗人员和交接工作。特殊情况可实行强制休假。

3、轮岗(休假)人员的安排:①联社机关重要岗位人员轮岗(休假),由联社党委安排,在部室之间或部室与信用社之间轮岗。

②网点正副主任轮岗,由联社党委安排,可轮换岗位,也可调离原单位。

③信用社(部)、分社员工轮岗由信用社(部)、分社主任安排轮岗,需跨社轮岗人员由联社党委研究安排。

4、岗位轮换及休假必须坚持先移交后离岗,先审计后上岗的原则。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及休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全部移交手续;对强制休假的人员,休假时间视实际情况需要确定,强制休假期间个人待遇不变。

5、对轮岗和强制休假期间,稽核部门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对其经办的工作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结束后,对审计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作出审计结论。经审计检查确有问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涉及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代班人员在轮岗期间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审计人员报告。

三、管理责任

1、联社理事长为员工轮岗(休假)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组织群工部和稽核、纪检监察部门、信用社(部)、分社负责人为员工轮岗(休假)工作直接责任人。

2、强制休假对象审计不及时,措施不力,导致发生案件或不按审计程序、要求进行审计的,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或反映问题发避重就轻的,将追究审计人员责任。

3、对顶岗代班人员在代班期间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或顶岗代班期间新发生经济案件的,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9.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分红方案 篇九

根据《**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股权分红和高管人员薪酬监管的通知》(水银监发[2009[267号)和《省联社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010会计决算工作指导意见》(农信发[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实际,拟定2010社员(股东)股权分红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0股权分红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理事长 副组长:监事长

成 员:主任、副主任、财务部、业务部、稽核部、(风管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方案的实施,并向本联社理事会报告工作。

下设办公室在财务信息部,部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工作为成员。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制度、方案,并协调各部门计算相关监管指标。

二、股权分红的原则

(一)在确保股金稳定和促进本联社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下向社员(股东)分配利润。股权红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股金红利分资格股和投资股,按“投资股分红高于资格股”的原则进行分配。统一全辖股权红利分配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入股社员(股东)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股权分红必须是2010年12月31日前(即会计决算日)持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格股或投资股的社员(股东)。2010经理事会同意后在年底财务决算前退股的股本金,不得分红。

三、分配办法

根据《省联社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010会计决算工作指导意见》(水农信发„2010‟**号),通过测算,截止2010年末(银监部门非现场监管考核口径计算)资本充足率为10%,核心资本充足率6.4%,不良率5%,拨备覆盖率150%,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充足率100%,“3041一般准备”科目余额****万元占应承担风险和损失的风险资产年末余额的12%,上监管评级为C3级。符合(农信发„2010‟**号)“对资本充足率≥5%但小于8%、拨备覆盖率≥50%的联社,分红比例最高不超过股本金金额的7%”的规定。2010年末股本金金额为*****万元,按10%的比例提取社员(股东)分配利润*****万元。股权红利采取现金和转增资本的方式兑付。转增资本的须征得社员(股东)同意,并签订“转增资本协议”。

四、分红比例及计算方法

(一)资格股按持股余额,以4%比例计算红利;投资股按持股余额,以9%比例计算红利。

(二)股权分红及分段计算

1.资格股或投资股持有时间满一个或超过一个以上的,按相应的分红比例分别计算。

2.2010新增(扩)的股金,按实际入股月份计算红利,入股时间不满30天的,按一个整月计算,计算利率时保留3位小数;

3.以“置换方式”取得的股金,原股金持有时间和置换时间连续计算,不足一个会计的,按实际入股时间(月份)计算,计算利率时保留3位小数。

五、股权红利兑付

(一)股权分红步骤: 1.计算应付红利。由联社营业部、信用社按社员股金明细逐户计算应付股权红利,并造册登记;

2.划拨分红资金。县联社依据股金红利清册,划拨资金到社员(股东)所在地信用社,由各信用社兑付。

3. 自愿将红利转增资本的,须社员(股东)本人填写“委托转增资本协议书”,信用社经办人员在其股金证、股金明细账记载相关内容。

(二)兑付流程。本社社员(股东)持股金证到原入股信用社(营业部)柜面直接办理红利兑付手续。操作流程:信用社(营业部)会计员填制股金分红清单一式二联―――入股社员签字捺印确认―――经办人在股金证及股金明细账簿记录分红事项―――社员选择现金或转账(转账是指转入个人结算账户)方式兑付。

(三)兑付时间。2010股权分红从2011年2月起至结束。

六、股权红利征税

根据《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水地税发„2005‟***号)和《省税务局关于个人从基层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水税政三字第**号)“对我省个人从农村信用社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2010社员(股东)股权红利暂不执行“代扣代缴”个人红利所得税。

七、其他

本方案经本联社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地方监管分局审核批准后实施。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为本联社理事会。

10.农村信用社青年文明号方案 篇十

会计核算中心成立以来,为认真履行职责,借鉴两省联社会计核算中心考察情况,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会计核算中心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现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关于调整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内设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能的通知》(农信联办〔2011〕14号)精神,规范费用管理和财务收支行为,严格预算控制,合理税收筹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服务费摊销,构建“集中管理、统一核算”新模式。

二、具体方案

(一)明确职能定位

1.集中核算。统一办理省联社总部机关、各直属机构经费报销、账务处理,统一管理省联社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统一办理省联社各项纳税、财务预决算和报表编制。

2.推动预算管理。年初,核算中心审核汇总各部门编制详细预算方案,科技项目应遵循立项审批制度,科学预算,减小偏离度,各项支出应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开支。年中,因不确定因素或与预算出入较大的项目应提出预算调整方案,监督预算执行有效性,强化预算约束作用。

3.分析预测。核算中心利用集中核算后所有的会计信息,编制各部门财务收支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与管理目标差距,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目标实现情况,为经营者、管理者提供有价值信息。

4.会计监督。通过统筹、统管、统算,全面监督资金使用和成本开支的合理、合法和有效性,按年开展对办事处的检查指导。

(二)内部架构

为规划人员管理,加强劳动组合,发挥最大效能,会计核算中心将进行如下分工。

1.综合协调服务。设综合科,管理核算中心公文、印章,承办计划、总结、综合性文件起草和文字材料审核等。按程序与实物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购置与核对,按时与银行对核,做好内外部协调、服务工作。

2.预算管理和税收筹划。设会计一科,制定预算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审核汇总各部门预算及调整方案,规范预算编制,按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监督预算执行。按季对办事处预拨备用金,按年进行检查指导。认真开展税务政策研究,树立依法纳税意识,合理进行税收筹划,科学安排收入、支出,最大限度为单位及个人“节税”。

3.专人专职核算。设会计二科,制定费用管理、会计核算、操作流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审核经费报销凭证,按月集中统一办理成本核算,及时计提解缴应纳税金,按期编制会计报表,按年进行会计决算。

(三)核算体系

省联社各部门发生支出,按自主经营和向基层行社提供服务分为营利和非营利性支出,按支出性质分为营利与非营利性会计核算体系,全部支出实行预算管理。营利性支出部门有经营收入,可分户核算利润;非营利性支出部门无经营收入,发生服务费向基层行社摊销,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

1.营利性会计核算体系。核算省联社自主经营活动的财务收支,分户核算利润。目前有资金营运中心和资金清算中心。

设经营户账套。一个经营机构设一户账,各经营机构资金及资金利息支出在该机构据实办理;发生人员费用、业务费用按程序报会计核算中心办理,税金由会计核算中心按省联社法人统一核算,尽可能用足税收政策,避免多交税,各项支出记入应支出经营户账。各经营机构不持有留存收益,当期损益按年划转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办理决算。

2.非营利性会计核算体系。核算省联社为基层行社提供服务,无经营收入而产生的服务费支出,设服务费账套,分机关服务费和科技服务费,项目资金单独设账专项管理。目前有省联社各处室和科技信息中心、电子银行部。

(1)机关服务费。核算省联社为基层行社提供服务而发生的服务费支出,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省级联合社收取服务费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80号)的文件规定向基层行社按年(季)摊销。年初基层行社按《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比例乘以上年总收入基数预缴。

(2)科技服务费。核算科技信息中心、电子银行部为基层行社提供运行维护而发生的服务费支出,按年按总科技服务费乘以《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科技信息中心财务管理与账务核算暂行办法》文件中规定的办理业务数据量(包括笔数、金额)一定比例分摊。

(3)科技项目资金。省联社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项目建设,确立项目立项审批制度,科技项目属省联社代理基层行社建设,所有权归行社共有。科技中心全面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分项目设账,科学预算,减小偏离度,项目资金按《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息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于年初立项时向基层行社预收,按项目决算后多退少补。

(4)基建

项目资金。基建项目立项审批后,省联社成立基建办公室负责实施,基建办属临时性机构。项目资金可用省联社经营所得的留存收益垫支(即营运资金)或向基层行社筹集,所有权归属省联社,项目竣工转入固定资产核算,折旧费纳入机关服务费按年向基层行社摊销。

3.推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对省联社各部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各项支出均控制在预算

范围内列支,提高工作合理规划和科学决策,促进预算目标实现,将约束与激励运用到各部门,充分提高员工积极性。年初,制定全年预算方案,年中对不确定性或预算出入较大项目,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预算调整方案并按程序审议。

4.建立费用报账员制度。按《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用品及有关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制定费用管理办法,明确省联社机关、各直属机构费用管理权限。省联社办公室负责机关费用审核管理;各直属机构审核本机构费用,根据需要设立报账员,采用备用金管理,集中报账后,补足备用金,年末清缴。

11.农村信用社青年文明号方案 篇十一

为加快推进农村诚信青年建设,提高青年素质,充分调动青年作为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诚信创建活动为载体,以“五个诚信教育”为核心,全面推动全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进步。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重点打造闵孝镇鱼良溪、太平乡云舍村诚信青年示范村,将该村90%以上青年农户发展成为诚信青年,将村民组成为诚信村民组,带动周边村寨诚信青年建设工作开展,使农村诚信青年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二)主要任务

1、教育青年诚信于党和政府。教育青年群众在享受党和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同时,让青年诚信于党和政府。坚定党的领导,理解党的政策,诚信于党的要求,做符合小康社会目标的新型青年,主动为党和政府分忧,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

2、教育青年诚信于法律法规。教育青年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于法律法规。通过普法教育,提高青年的法律意识,做知法守法青年,形成全社会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农村做出贡献。

3、教育青年诚信于市场准则。教育青年诚信于市场。用诚信的办法、诚信的制度来解决青年与龙头企业、青年与市场的关系,发展诚信经济、做优诚信产品、打造诚信品牌、创造诚信企业,形成人人讲诚信的良好氛围,为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4、教育青年诚信于金融支持。教育青年群众树立信用意识,诚信于金融。“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增强金融机构对青年的信任度,改善金融环境,通过金融资本和政府支持相结合,引导金融资本进入现代生态农业等领域,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5、教育青年诚信于合同约定。教育青年群众在生产经营中,遵守规则、讲究道德,信守合同,主动履约。

四、方法步骤

(一)主要方法:

以青年为主体,将政府、农村信用社、龙头企业与经济发展有效整合和联结起来,通过联结农村信用社解决资金问题,联结政府解决扶持问题,联结龙头企业解决市场问题。

1、以政府诚信建设为突破,核心是解决扶持问题。

2、以青年诚信建设为根本,核心是解决教育问题。

3、以企业诚信建设为依托,核心是解决市场问题。

4、以金融机构诚信建设为依靠,核心是解决资金问题。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8月1日至8月31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精心制定青年诚信建设工作方案,明确青年诚信建设总体目标和分阶段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对各阶段专项活动进行精心安排和周密部署。召开动员大会,搞好思想发动工作,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进一步提高全县各级各部门对农村诚信青年建设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农村诚信青年建设工作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这一阶段要重点抓住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发动三个环节的工作。

第二阶段:学习宣传(9月1日-9月30日)。结合我县实际,先在闵孝鱼良溪村挂牌建立诚信青年教育培训基地,组织开展农村诚信青年教育培训。悬挂宣传标语,拟定宣传口,并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学习宣传,然后在全县各乡镇迅速铺开,发放青年诚信建设知识小手册,强化道德教育,组织广大青年群众认真学习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关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青年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让“诚信受益”的思想

扎根于广大青年群众的心中。这一阶段重点要抓住学习培训、宣传教育、开展主题活动三个环节,开展好“我诚信我受益”主题活动、建设好诚信青年教育培训基地。

第三阶段:组织评定(10月1日-10月31日)。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推,以青年为主体,深入开展“江口县农村诚信青年体系测评”活动。一是村诚信建设委员会制定诚信村、诚信农户、诚信企业考核办法,制定考评方案,制作诚信村、诚信农户、诚信企业申请表。二是组织政府、企业、农户召开诚信建设座谈会,牢固树立“诚信是最永久的品牌,诚信是企业的生命”的理念,对政府、对青年、对社会进行“诚信宣誓”,自觉接受党委、政府、以及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监督,向全县企业发出号召,鼓励企业积极申请诚信考核。三是开展诚信青年、诚信村组升级创建活动,按照群众互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诚信村组”和“诚信农户”的诚信情况按等级进行考评,对于诚信的村、组和农户,政府和金融机构按其信用等级予以优先扶持;评定为不诚信的村组和农户,政府和金融机构根据其失信情况取消扶持和信贷,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阶段:扶持措施(11月1日至11月30日)。根据上一阶段测评情况,把政府诚信建设作为诚信体系建设的突破口,解决好青年扶持的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完善“四大扶

持”政策等措施,加大扶持青年和服务农业龙头企业的力度。同时,进一步落实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努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二是建立五个诚信青年建设新机制,即建立诚信发展投入机制;建立诚信教育培训机制、建立诚信环境保障机制、建立诚信创建考评机制、诚信青年联结诚信龙头企业机制、诚信青年联结诚信金融企业机制,使青年诚信建设工作成为长效化、规范化的重点工作。三是按照扶持方案内容及五个新机制的要求做好贯彻落实。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12月1日至12月31日)。农村诚信青年建设工作基本完成时,召开诚信青年建设工作总结会,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切实整改,系统总结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思路,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五、工作要求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宣传车、广播、远程教育设备发动宣传,并利用周末赶集、重大节假日的时间,开展全面宣传活动,组织文艺表演或放映电影、宣讲团等方式进行宣传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制定具体的测评内容、制定测评表,组织测评小组入村组织群众对诚信政府、诚信支部(村委)、诚信青年、诚信村组、诚信企业开展测评工作,并从其中选拔先进典型、先进事例,做

好宣传报道工作,为来年诚信青年建设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县诚信青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诚信青年建设的纳入各单位、各村年度目标任务予以考核。为确保诚信评定的真实有效,由县诚信建设领导小组联合纪委共同进行督察,督察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对于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县诚信青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指导和督查督办的力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情况,查找问题,总结经验,部署工作,确保诚信青年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2.农村信用社青年文明号方案 篇十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04]66号)文件要求和保定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指导思想及重大意义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

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文件精神,以服务农业、农村、农民为宗旨,以改革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为重点,围绕不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农力度这一首要目标,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业务创新,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支农服务水平,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真正成为服务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社区性地方金融企业,更好地支持全县农村经济,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据测算,我县农村信用社除享受财政弥补政策性亏损及税收优惠政策之外,在达到农村信用社改革要求的基础上,还可获得人民银行无偿的资金注入2.27。这对于我县农村信用社今后自身发展以及我县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改革体制及资金方式选择

我县农村信用社改革体制形式选用县、乡两级法人体制,资金扶持方式采用央行专项票据。

实施步骤

㈠票据申请(2004年11月——2005年1月)

1、宣传发动,作好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和清收不良贷款工作。

从现在起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信用社的增资扩股工作,要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发动,为此,县联社专门印制了宣传单、宣传挂历。总之,我们要广泛动员和引导辖内农民、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入股。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入股,要组织发动引导公教人员积极参与,努力扩大入股范围。为确保增资扩股工作如期达到农村信用社改革要求,经县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县直单位、各乡镇要承担5000万元的股金任务,并且要于2004年12月28日前完成,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有关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同时,县联社要加大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力度,要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积极清收。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收不良贷款的突击活动,积极支持和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盘活不良贷款。

2、政策扶持落实到位

财政、税务部门,要积极落实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扶持政策,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顺利实施改革。

3、县联社要加强内部管理。

一是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抓紧制定激励有效、约束严格、权责明晰、奖罚分明的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建立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外部约束机制,提高农村信用社经营透明度;三是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有效法人治理结构,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一步明确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经营班子和监事会的职责,建立和完善“三会”制度,规范其议事规则和运作程序。

㈡票据考核(2005年1月——2005年12月)

农村信用社取得票据后,要狠抓业务经营,切实加强股本金管理,制定弥补资产损失和消化历年亏损挂帐的详细计划,要继续加强基本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约束机制方面的建设,确保按时兑付央行票据。监管分局定兴办事处、县人行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

㈢票据兑付(2006年1月)

按期向人行兑付票据。

四、保证措施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搞好这次改革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农村信用社的重大改革问题,确保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

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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