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差旅管理办法

2024-07-03

免费差旅管理办法(共13篇)

1.免费差旅管理办法 篇一

签发: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依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从严控制差旅费开支,压减非生产性开支,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根据XXXXXXXXXXXXXXXXX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临时所在单位常驻地以外地区(含境内、境外)出差、参加会议、短期培训及探亲等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订(退)票费、出国签证费、必须的保险费和出国防疫费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XXXXXXX。第四条

差旅费管理执行预算控制、标准开支、流程审批、分析考核,项目部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和出差报告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开支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费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 国内城市间差旅费

第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所在单位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项目部工作人员出差应优先选择火车或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并严格按照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具体标准见下表:

(一)原则上职工出差应乘坐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但因情况紧急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飞机者,必须于事前履行审批手续,经项目部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乘坐。

(二)乘坐飞机按照上述规定审批外,超标准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按照享受的标准核报。特殊情况必须填报《差旅费超标准审批单》经领导审批同意方可报销。

第七条

因公出差伙食费补助标准

(一)职工因公出差,必须提交《职工出差报告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二)在单位驻地市区、近郊县区内因公出差者,不分职级、按每人每天50 元标准给予伙食费补助,节假日按每人每天80 元标准给予伙食费补助。

(三)在单位驻地市区以外因公出差者,不分职级、不分节假日,按每人每天80 元标准给予伙食费补助。

(四)不再报销出差期间的餐饮发票。

第八条

到高原、高寒等地区出差人员,参照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台的高原、高寒补助标准规定,单独支付高原、高寒补助。

第九条

进修学习人员补助

经项目部批准,参加地方、集团公司、公司以上单位举办的短期学习班、培训班的,10 天以内(含)每人每天按50 元给予补助,自11 天起每人每天按30 元给予补助,如果培训费用中包含食宿费用,或者食宿由培训承办单位统一解决的只计算来去行程时间的伙食补助,不再计算培训过程中的伙食补助。职工脱产学习或晋升学历的相关学习不支付伙食补助。

第十条

编标人员伙食补助

企业在外地组织编标期间,按出差标准每人每天给予80 元伙食补助,不予报销餐饮发票。在企业驻地组织编标期间,每人每天按50元标准核报工作餐。

第十一条

参加有关会议的伙食补助

参加有关部门召开的业务会、评审会、鉴定会等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凭会议通知及住宿发票据实报销,不予补助伙食费。参加集团公司、公司工作会、职代会、党代会及其他会议的,按每人每天50 元给予伙食补助,会议统一安排就餐的,不再计发伙食补助。

第十二条

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

(一)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住宿费,无论是项目驻地、区域指挥部驻地还是其他地区,均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一级项目经理、50 岁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按350 元∕人·天核定;三副总、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及部门正职按300 元∕人·天核定;其他人员按240 元∕人·天核定。

(二)因公在异地出差期间需要住宿的,应首先考虑安排在项目协议定点酒店(双方签署优惠协议价格)住宿。如果没有定点酒店,可按照就近便于工作的原则在其他酒店住宿。无论是否在定点酒店住宿,均需取得合规住宿费发票(住宿费发票应注明入店起止日期、人数、天数、收费标准、总计金额),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

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

(一)因公外地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在50元∕人·天标准限额内凭交通票据据实报销。经项目部批准自带交通工具者,不予报销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

(二)参加由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公司举办的外地培训班或相关会议的,举办地离机场、车站较远的,可据实报销往返出租车票,但在培训或会议期间的市内交通补助仍按前款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职工调动工作的交通费、住宿费、途中伙食补助费被调动人员除按正常差旅费予以支报外,其他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同居的父母、配偶、16 岁以下的子女和必须瞻养的亲属,随同调动时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途中补助费,均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支报。已满16 周岁的子女随同调动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支报。

(二)夫妻双方都是工作人员需要同时调动的,其交通、住宿费均按职级较高一方的标准支报。

(三)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原则上不予报销飞机票。

(四)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不分被调人员和家属,每人在不超过300 公斤的范围内据实支报(其中,生活必需品,每人可在50 公斤的范围内托运快件)其行李重量超过300 公斤的,可经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支报,但行李不得超过规定重量的一倍,超过的由个人自理。

(五)工作人员(不含由部队转业到本企业工作的干部)调动时,本人及同行家属的差旅费,由调入单位按标准予以结算。

第十五条

职工探亲补助

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符合探望父母、配偶条件的职工,探亲期间的车船费、交通费、住宿费按以下标准报销:

(一)乘坐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销硬卧票价,乘坐高铁(G 字头)或动车的,一律报销二等座及以下票价。凡超标准乘坐的,超过部分自理。

(二)乘坐轮船的,按三等以下舱位报销。

(三)乘坐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交通工具的,凭票据实报销(出租车费自理)。

(四)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出租车费由职工自理。

(五)职工探亲往返途中,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标准房间住宿费200 元。如果中转时间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职工自理。

(六)夫妻双方在同一单位工作的在职职工,四年一次的探望父母假,其往返路费(包括车船费、住宿费),在本人基本工资25%以内的,由职工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职工家属子女的一切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单位不予报销。

(七)职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行李物品托运寄存费、订票费等由职工个人自理。

(八)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余部分由职工自理。

第十六条

疗养人员伙食补助

职工经批准在外地疗养者,疗养期间每人每天给予20 元伙食补助。

第三章 境外差旅费

第十七条

出国人员差旅费用开支标准按照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出国境人员费用开支管理办法文件中的规定执行。出国人员在国外施工期间的补助标准另行规定。

第四章 相关费用报销要求

第十八条

项目部职工到项目部驻地外出差需填写《职工出差报告单》,并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项目经理签字审批,最后由办公室签字登记考勤,《职工出差报告单》在报销时需附在发票后。

第十九条

职工出差的各项费用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天数乘以日标准计算,其他补助按照出差总天数乘以日标准计算。未超过标准的凭票据实报销,不支付差额;超过标准的部分由职工自行负担,确实因特殊原因超标的,在报销时需填写《差旅费超标准审批单》,并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条

出差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国内出差天数按往返车票、机票日期计算;出国(境)天数按离、低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第五章 交通补助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交通补助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补助标准

1.项目(指挥)部:兰州市范围内(包括三县五区)项目每人每季度不超过150 元;兰州市以外且距兰州乘火车里程500 公里范围内的项目,每人每季度不超过300 元;距离兰州市区乘火车里程超过500 公里、低于1000 公里的项目,每人每季度不超过500 元。距离兰州市区乘火车里程超过1000 公里的每人每季度不超过800 元。原则上除上、下施工现场外,职工休假或其他个人原因回家的,报销不超过三趟往返车票。各单位在不突破上述标准的情况下,根据项目所在位置、工期,制定各自的补助标准,并形成项目管理办法。

2.报销时需填报“交通费补助报销统计表”,该表格作为财务列账附件保存。(里范围内的项目,每人每季度不超过300 元;距离兰州市区乘火车里程超过500 公里、低于1000 公里的项目,每人每季度不超过500 元。距离兰州市区乘火车里程超过1000 公里的每人每季度不超过800 元。原则上除上、下施工现场外,职工休假或其他个人原因回家的,报销不超过三趟往返车票。各单位在不突破上述标准的情况下,根据项目所在位置、工期,制定各自的补助标准,并形成项目管理办法。

3.报销时需填报“交通费补助报销统计表”,该表格作为财务列账附件保存。

(二)支付方式

交通补助应该严格按照“核定标准、限额报销、超支自理、季度结余结转下季度、结余清零”的原则,通过合规有效的单位驻地交通车票、回家探亲票报销,禁止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各单位做好统计台账备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6 年7月1日起执行,原差旅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免费差旅管理办法 篇二

1 差旅成本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

1.1 差旅成本的管理内涵

差旅成本管理不只是成本削减的管理, 它是一个企业管理水平、管理效率的体现。它涉及到差旅管理政策的制定、执行、财务管理的手段和程序、员工行为监控、数据分析等诸多方面管理。良好的差旅管理艺术所带来的是将商务旅行成本保持在预算额以内、企业出差人员安全准时到达, 同时保护工作高效率并遵守差旅政策的责任。也就是说:通过有效的差旅管理集中化, 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并在成本不增加的情况下达到效率最大化的过程。

1.2 差旅成本的含义

以财务角度说, 差旅成本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部分组成。直接成本包括交通、住宿、餐饮以及财务部门的管理费用;间接费用则包括企业需要支出的现金、报销以及审计单据的费用。通常, 很多公司对前者可见的成本控制往往会比较严格苛刻, 例如严格的级差等。但这种成本控制手段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院长张新民看来存在一些问题, 张教授认为:必要的控制是应该的, 但过于严格的制度, 比方级差控制就是有问题的, 实际上, 成本控制是一门花钱的艺术, 而不是节约的艺术, 最需要避免的就是盲目地一切以减少支出为目的成本主义做法。把养活成本与增加企业的竞争力、增加员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加企业的顾客满意度联系在一起, 才是有艺术的成本控制。

1.3 在控制差旅成本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1.3.1 严格的等级带来员工积极性的损失

看似只是白纸黑字的出差报销标准, 对员工的心理效应有很大影响。现实中, 我们会看到这样的现象:A员工的差旅标准只够坐火车, 超出部分需要自理, 他本人也愿意为这趟补齐自己搭乘飞机的差额。如果企业有一定的财力和资源, 怎么能让员工自己搭钱为单位出差?这里体现了企业管理保护员工积极性、自觉性的一面, 当然我们并不鼓励浪费, 这要基于公司的财务基础。

公司内部的级差问题, 应该是高层财务管理人员及高层决策者在制定制度的时候, 综合人、事等多方面考虑来制定, 认为差旅费用属于完全可控成本的想法是错误的, 任何一个成本都有可控和不可控的部分, 所谓可控的部分, 是指精密而有程序性的事情, 不可控的部分则具有弹性, 灵活性和不确定性。

1.3.2 盲目削减与创造价值的矛盾

我们谈成本控制大多是站在财务角度上, 而“节约资金”仅仅是公司会计的立场罢了。如果单一的从财务管理人员的角度进行差旅管理, 那必然存在一些误区。第一, 财务人员很少参与到现有的差旅活动中, 第二, 在财务管理人员接受的教育中, 多强调控制、财务效率, 而欠缺目标导向性企业整体的发展联系, 他们很少顾及目标、形象展示、心理效应等。我们应该站在企业的高度, 不仅仅把“成本管理”定义为省了多少钱, 而是能为公司创造多少价值和利润上。因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 需要判断什么时候该节约, 什么时候该重视效果。

例如:有的公司规定员工出差必须订折扣最低的航班。可是当事情有变数的时候, 就存在机票不能更改和退票的现实问题。这种变数很难预料, 也很难界定。这也是在差旅费用控制过程中财务上的一大难点。

2 提出几点解决方案。

制定完整的差旅政策和外包给合适的差旅管理公司, 设立专门差旅管理经理的职位, 并对公司整体外包。

对于一个年差旅费用达到200万元的公司来说, 设立专门差旅管理经理职位是必要的。

一个年差旅费达到200万元的公司, 需要设立专门差旅管理经理, 他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适合的公司差旅制度, 并接洽专业差旅管理公司。他的工作应包括:了解雇员对于商务旅行的要求, 以及他们对公司的期望。查找能够提供满足雇员要求的合适的专业服务机构, 将机票预订和酒店预订过程格式化、程序化。

2.1 制定适合于公司的差旅政策

首先应建立完整的差旅数据库, 这是进行差旅管理的基础, 差旅数据库应提供如下信息:公司每年商旅计划中用于飞机、旅店和租车的花费, 出差者的频率;差旅范围、公司与各个差旅供应商的协议;公司的付款方式等。二是在由差旅管理经理找到并接洽一家好的差旅管理公司, 作为应考察差旅管理公司的各项业务能力是否能达到为公司差旅服务的标准。包括:差旅公司与航空公司、酒店或汽车租凭公司建立联系了吗?公司是否提供在线服务和个人服务?是否有一位经验丰富的差旅规划经理与之接洽?能过诸多方面考察, 结合整体差旅政策, 精神业务的差旅公司就收到了兼顾节约与效果的良性差旅制度。

2.2 利用互联网实现差旅管理信息化, 自动化和互动化

利用互联网, 在网上完成在线住处查询和预订, 全球数据跟踪, 电子差旅费用报告自动生成, 与企业财务系统自动整合等操作。这些主要体现在一个“全球定位系统”式的公司信用卡制度。雇员在出差过程中做了什么, 在酒店支付何等级的房间都体现在信用卡的各类信息上, 这些时间、地点和费用类别及数额信息将及时、准确地反馈给公司, 这样做的好处是:a.企业可以通过过滤差旅费用数据, 挖掘出大量节约成本, 提高效率的机会。b.大大减轻了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量, 减免了核查, 输入票据等繁重的工作。c.减去了员工事先垫付差旅开支, 同时消除了企业的现金预支。

3.加强职工出差差旅费管理 篇三

关键词:医院;差旅费;报销管理;问题;相关对策

一、醫院在职工出差差旅费报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差旅费管理标准不严格

医院在差旅费管理方面制定了开支标准,并就各级各类出差人员的住宿费用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给予出差人员途中的住宿费用和公杂费用的补助,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一些出差人员钻标准的漏洞,出差时住标准规定的上限费用的宾馆,导致各项公杂费用尤其是住宿费用得不到有效控制,差旅费居高不下。

2.出差人员拖延差旅费报销时间

一些出差人员或者挪用了公款,或者为了谋取个人的不正当利益,导致没有及时报销差旅费。出差人员在医院之外的地方的一切行为,医院的领导和财务人员是无从知晓的。个别出差职工为了填补挪用的公款或为了谋取个人的不正当利益,需要时间进行“洗票”,把不是因公发生的费用通过开设虚假发票等方式变为合法的发票,到医院财务部门报销。

3.报销流程复杂繁琐

职工出差归来报销差旅费时,要填写各种纸质的单据单证,财务部门审核、结算上交的原始单据,然后交给自己所在部门的领导审批,领导审批之后,将纸质单据单证交给医院财务部门。在此过程中,纸质单据单证的填写、部门领导的审批等,都难以形成规范又有价值的差旅管理相关报告,给医院的差旅费管理增添了许多压力。这种传统的差旅费报销手工流程复杂繁琐,不利于差旅费的合理有效报销,也给医院的管理带来了许多不利的影响。

4.职工出差期间的路线和任务财务人员所知甚少

医院职工出差,受其所在部门领导的指导和监督,财务部门只负责提供财务方面的支持和协助,因此财务人员对于出差职工的路线、任务、时间、地点等都很少知晓,很难对其出差期间所发生的差旅费进行有效的把关和监督,给报销时的财务审核与核算带来相当的难度。

二、加强职工出差差旅费管理的相关对策

上述问题的存在,必将给医院的财务管理和医院的整体管理带来不利影响。要使医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解决职工出差差旅费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1.完善并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标准

认真查找医院差旅费管理标准中的漏洞并修改完善,出台差旅费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并严格依据规定执行,任何职工不得违犯。职工在申请报销结算时应主动出示出差审批单,单中详细注明出差地点和出差事由,并经职工所在部门的领导签字同意,否则医院财务管理人员不予审签。对于不在医院差旅费使用管理规定内发生的任何费用,皆由职工个人承担,无论何种理由,财务管理人员不予报销。

2.财务部门及时督促报销职工差旅费

财务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严格把控职工出差差旅费的报销,规范其行为,并及时有效督促其合理合法及时报销。医院领导和财务部门应制定严格的差旅费报销制度,规定差旅费报销的时间期限,对长期拖延差旅费报销的职工给予一定程度的物质惩罚,如扣发奖金等。同时,财务管理人员还应加强内部管控,规范报销流程;学会鉴别假发票,严格检查发票来源和发票内容,并在入帐环节继续在网上核验发票本身的真假,看其是否真实有效,内容是否符合逻辑,对持虚假和虚开发票的职工,给予严肃的物质惩罚或警告降职等处分,从而杜绝虚假和虚开发票。

3.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当今社会,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信用卡应运而生。公务卡作为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在医院财务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医院财务管理的日常开支项目繁多,如车票、住宿、餐饮、办公用品等的支出等。如果医院原本的传统手工、纸质管理模式不加以改革,医院资金管理的实效性将很难实现。公务卡管理具有时效性和可分析性的特点,可以为医院提供全面的综合性报告,因此,采用公务卡结算车票、住宿费等一系列差旅费支出时,医院财务人员可以直接看到出差人员的帐项,原本的预借现金和现金归还环节也可以免除,方便医院对职工出差差旅费用的管理。再加上其自身的免息期功能,使医院流动资金管理的占用和使用得到有效避免,从而有效提升医院资金的使用效率。

4.财务人员在报销时做好相关单据的审核

财务部门在给职工报销出差差旅费时,应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素养,认真查看职工出示的各种单据。比如,看单据是否真实有效,有没有假发票;看单据上所标明的时间是否与实际的出差时间相一致;看单据上所注明的路线是否合理;看有无非本次出差的单据或和单位出差业务无关的单据等,并积极和职工所在部门的领导沟通,确保各项报销真实完整,保证医院的财务安全,使财务管理健康有序进行。

综上所述,当前医院在差旅费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建立和实施有效合理的职工出差差旅费报销制度和管理方法,对医院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差旅费报销是医院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和医院利益及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只有及时发现医院在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才能使医院健康有序发展。相信医院在加强职工出差差旅费管理后,必然会有效规避各种不必要的风险,极大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展开。

参考文献:

[1]徐 瑾 刘 悦:浅析基于社会化合作的企业差旅集中管理[J].改革与战略,2008(11):193--195.

[2]李洪军:浅谈新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执行问题[J].管理观察.2009(7):94—95.

4.差旅费管理办法修改 篇四

根据目前市场变化、物价水平和加强差旅费的管理的需要,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本着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对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本办法对差旅费的报销标准和报销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适用于远通集团公司及所有子、分公司。

1.乘坐车、船、飞机席位和住宿的等级标准

(1)、集团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公出可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头等舱位。住宿费在每天不超过300元标准内凭住宿发票据实报销,特殊情况超过300元/天标准时,必须报集团总经理批准。同时,随行人员可享受此标准。

(2)、集团公司主管经理(含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副经理、子分公司总经理)公出可乘坐飞机、火车硬卧、轮船二等舱位。住宿费在每天不超过260元标准内凭住宿发票据实报销,同时,随行人员可享受此标准。在聘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在50岁以上的人员,可享受同等待遇。

(3)、集团公司其他员工公出可享受乘坐火车硬卧(连续乘车6小时以上)、轮船三等舱位,一般不得乘坐飞机,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飞机的,必须报集团总经理批准。住宿费在每天不超过150元标准内凭住宿发票据实报销。

上述住宿费标准为到地级及以上城市出差的住宿标准。到直辖市和经济特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珠海、汕 头、厦门和海南省)出差的住宿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天增加50元;到县级城市及县级以下城镇出差的住宿费,在标准基础上,每天降低30元。

(4)、员工到临沂地区以外出差需要使用公司自备车的,必须报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公司主管经理(含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副经理、子分公司总经理)以下的员工出差,一般不得乘坐出租车辆,因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车辆,也必须报集团总经理签批。临沂市内除因工作特需,经主管经理批准乘坐的出租车及公交车票外,其它情况的出租车及公交车票一律不予报销。

(5)、出差人员夜间乘火车购买茶座的费用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6)、公司外地常设机构(如办事处、驻外公司等)的工作人员,只能按标准报销在常设机构以外的出差期间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在驻地工作期间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不予报销。

(7)、公司所有员工外出参加会议等,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按会议统一安排的住宿标准报销,不再报销除此之外的住宿费。

(8)、员工出差购买火车票的订票费,临沂市区内的订票费用公司不予报销;在其他区域订票,火车票票价在100元以下的不报销订票费,火车票票价在100元以上的订票费按火车票价的15%报销。报销时,必须提供与火车票相匹配的正规订票费单据。

2.交通补助费的标准

(1)、乘火车符合乘坐卧铺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其硬座票价的30%发给乘车补助;但符合乘坐火车软席卧铺条件的,如改 乘硬席卧铺或乘坐动车组列车的,不发给乘车补助。

(2)、夜间乘长途汽车、轮船最低级别舱位(统舱)以及乘车(船)押运、护送人员夜间行车在六小时以上的,每人每夜按20元发给补助费;汽车司机因工作需要必须晚上行车的比照本规定办理,但要经部门以上领导(子、分公司主要领导)事先批准。

(3)、员工因公出差,不分职级均可乘空调软座可躺式客车,票价凭单报销,乘可躺式客车的,在晚八时到次日晨七时之间满六小时以上的每人每天按20元发给补助费,不再享受因不购乘火车卧铺而应发的补助。

(4)、出差人员到所在地的市内交通费按10元/天实行包干使用。

(5)、公司外地常设机构(如办事处、驻外公司等)的工作人员,只享受在常设机构驻地市区以外的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补贴。在驻地市区办理业务所需的市内交通费,不予补贴。

(6)、公司员工外出参加会议及由集团公司安排外出调研、学习、考察等,不享受会议和学习期间的市内交通补助费。

(7)、经集团公司或子、分公司领导批准,但非公司安排的外出学习(如:职称培训、考试等)人员,只报销外出学习期间的交通费(不包括市内交通补贴),其他费用自理。

(8)、带车出行的员工公出不享受市内交通补助。

3、伙食补助费

(1)、员工出差(包括驾驶员出车)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宿,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临沂市辖区内各县(或县级市)15元/ 天;到地级城市或临沂市以外的市县出差25元/天;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大连、宁波、青岛)35元/天;直辖市和经济特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省)60元/天;临沂市区内不发给伙食补助费。

(2)、出差途中,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20元伙食补助费。驾驶员出车,从公司到达目的地,当天往返超过500公里的,加发长途驾车补助费20元当天往返超过1000公里的,加发长途驾车补助费40元

(3)、公司外地常设机构(办事处、驻外公司等)工作人员只享受在常设机构以外的出差伙食补助费。

(4)、公司员工外出参加会议等,交纳会议费后已享受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再享受会议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

(5)、集团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公出,因业务需要支出的餐饮费用按实报销,但餐饮费用单据必须与出差单据一起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不再享受伙食费补助。其他干部出发,在外地招待客户的餐饮费用,需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按实报销。

4、通讯费报销标准

(1)、公司未核定电话费补助标准的员工因公出差,通讯费在每天5元内包干使用。公司报销电话费(或核定电话费补助标准)的人员不报销出差期间的通讯费。

(2)、公司驻外地常设机构(如办事处、驻外公司等)的工作人员,公司配备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的,不再享受通讯费补助;对 未核定电话费补助标准的员工,只享受在常设机构驻地以外的出差期间的通讯费补助。

5、其它事项差旅费报销标准

(1)、员工因工伤等批准到市外就医的,按本办法第1条标准报销往返车船费、住宿费,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所在地市内交通费。工伤陪护人员按本办法中的员工出差相应规定执行。

(2)、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其它非工作需要的参观等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3)、职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的,执行公司《员工探亲管理规定》,根据本人提供的正规车船票和住宿发票,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部规定的标准予以报销。

6、驻外人员补助

驻外人员是指集团及各单位派驻到县区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及网点的家不在驻地的员工。为了有效激励驻外人员,驻外人员享受以下补助:

(1)、来回交通费(须领导批准)领导批准的来回交通费,乘坐公交车的,凭票据按《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每月集中报销一次。凡搭乘公司车辆来回的不予报销。

(2)、有关补助

以下补助,由集团人资部按考勤记录随工资发放。驻外人员除按以上第一条规定报销交通费外,一律不再另行报销差旅费。

驻外食宿补助:驻外人员均由所驻单位或派遣单位提供免费住宿,并由所驻单位提供免费午餐。所驻单位没有食堂的,按每天5元标准由派遣单位发放误餐补助。

驻外生活补助:驻临沂市九县及省内其他地市县区公司、网点的,按每天10元标准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驻省会和计划单列市的,按每天30元标准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3)、驻外通讯费补助

一般职工:固定外驻一个单位的,每人每月补助通讯费30元,按每天1元标准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管理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的,每人每月补助60元,按每天2元标准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干部:按单位经济责任制核定的标准执行。

7、车展、巡展人员补助

(1)、车展补助标准

由媒体或其他外部单位主办、地点不在集团经营基地范围内的车展,按集团统一安排午餐的,不予发放车展误餐补助。集团自办车展、地点在集团经营基地内的不予发放车展误餐补助。车展夜间值班安全人员参照集团夜班补助标准15元/天/人发放。

(2)、巡展补助标准

巡展人员补贴标准为15元/天/人。巡展时确需住宿,住宿费用按照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参与巡展的驻点人员、县区分公司安排住宿等情况不予补贴住宿费用。集团组织的县区巡展活动,由企划部按标准统一安排食宿,分公司不再报销此类费用。

8、差旅费报销程序(1)、员工公出,需填写《出差审批单》。公出借款需填写《借款单》,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或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

(2)、员工出差归来后应在一周内填报《差旅费报销单》,并附《出差审批单》。在费用开支标准内的,按费用项目进行分类粘贴;超过费用开支标准的部分,未报集团总经理审批同意的一律自理。(特殊情况,可先通过电话请示,回公司后,再报集团总经理签批)。具体报销的流程是:

出差人(或经办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对出差的时间、天数、地点等是否真实、是否超出要求或标准等进行审核)→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对票据的真实性、有效性、是否超标、与《出差审批单》是否相符等进行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或子、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签字(对出差的时间、天数、地点等是否真实、是否超出要求或标准、是否完成规定任务等进行把关审核)→现金结算会计审核无误盖章报销(对《差旅费报销单》的填写和票据的粘贴是否规范、单据张数是否正确、是否超出规定报销金额、实际金额是否与填报数相符、是否有借款、欠款等进行审核)。

(3)、集团公司副总和各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出差,其《出差审批单》、《借款单》、《差旅费报销单》都必须报集团公司总经理签批。

(4)、因公出差在所住旅馆不得开通房间内的长途电话;住宿发票金额不得包含电话费、餐饮费等非住宿费用。

9、违规处理

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人员,公司给予同等金额的罚款。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0、附则

(1)、本办法由集团审计部和财务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2)、本办法自2011年4月1日开始执行,原《差旅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3)、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执行本办法。(4)、《出差审批单》格式不变。

5.差旅管理制度 篇五

一、管理原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加强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在使之符合合理、节约的原则下,同时保障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出差指员工因销售活动、市场活动、研发任务、测试任务、参加会议、客户访问、培训或公司委派的工作等业务需要,离开常驻工作地所在城市到其他国内其他城市公干的行为。

第三条 出差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办理公务出差期间产生的国内机票、火车票、市内公共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通讯费及其他各种差旅费用。

第四条 本办法规定了连续出差两个月以内的出差申请审批、费用报销等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第五条 商务部是公司员工出差考核的管理和费用控制部门,财务部是差旅费的监控部门,其它各部门是费用控制实施的直接责任部门。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部各部门及下属分公司、子公司。第七条 本政策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总部商务部。原相关制度、规定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二、出差申请

第九条 出差人员必须至少提前 1个工作日填写并审批完毕“出差申请单并必须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预支金额。

第十条 “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含)以上人员及分管副总等逐级批准后方可出差。

三、出差借款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出差借款规定

出差人员需要预支出差经费的,须提前 1个工作日在OA上完成费用借 款申请审批手续。第十二条 差旅费借款注意事项: 1. 借款限额:

 出差借款限额:出差人自行支付火车费(机票款)及住宿费的,按不超过预计差旅费金额预借出差经费;出差人不承担火车费(机票款)或住宿费的,按照当地住宿标准金额预借出差经费。

 现金预借出差经费超过 5000 元,应提前 2 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出纳预备现金。2. 差旅费借款遵照“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3. 出差人出差返回公司后应及时报销差旅费核销借款。报销差旅费金额大于借支金额的,补足报销差额;报销差旅费金额小于列支金额的,应在报销时交还差额现金,不得采用下次出差报销差旅费抵减的方式。

4. 出差人员需要归还借款的,可以采取现金归还或转账的方式归还余款。

5. 出差人两次以上拒不归还借款差额的,财务部将在一年内不向该出差人借支差旅费。6. 对于屡次违反规定造成账务混乱的,将追究出差人员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出差差旅费报销内容及标准 1.交通工具预定

 员工选择城市之间的交通工具时应以安全、经济为原则。

 出差乘坐火车、长途汽车出行旅程超过八小时以上的才能选择软卧及以下席位的卧票。乘坐动车、高铁的出行的,原则上只能选择二等座。乘坐一等座及商务座的必须事先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原因,并经总经理审批。未经过事先审批而乘坐高等级坐席的,财务部按照二等座票价予以报销。

 选择火车出行的,员工可自行购买火车票,出差返回凭火车票、铁道部门或订票点发票报销火车费及订票费用。2.交通的报销注意事项

 公司预定机票的,员工报销差旅费时必须提供登记牌;自行预定机票的,员工报销差旅费时必须提供机票(行程单)及登机牌。自行预订机票的必须经商务部备案,并在“出差申请单”上明确注明。经过各级审批同意,方可自行预订。

 乘坐轮船应凭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发票或船票存根(报销联)报销。

 公司为经常出差的员工购买旅行保险,员工不再报销航空人身保险费。未购买全年旅行保险的员工搭乘飞机、火车可单独报销旅途意外保险费,意外保险费金额不得超过 20 元/单程。

第十四条 出差住宿 1. 住宿标准

员工出差时住宿时应选择经济型宾馆,住宿费标准不得超过当地快捷酒店标准,快捷酒店参考名单:(锦江之星、桔子、汉庭、如家等)可根据工作需求自行预订。出差当地客户提供住宿的,不再报销住宿费。2. 住宿报销注意事项:  两人或以上的同性别出差人员同一目的地出差,公司要求必须两人合住一间;  参加培训、会议及其他公司集体活动时,公司将安排两位同性别人员合住一间;  住宿费标准限额包含酒店服务费、税金及当地规定的其他附加费用;  住宿时发生的洗衣费、电话费和其他费用由员工退房时自行结清;

 因酒店无免费网络服务,在宾馆使用因特网的费用,凭发票和明细清单报销;  员工报销住宿费时,必须提供酒店住宿发票。

 如果员工申报的住宿费用低于公司规定的费用限额时,应按照实际发票数目报销;如果员工申报的出差费用高于公司规定的费用限额时,应按照公司规定限额报销; 3.出差时间的界定:按照出差人提交的申请时间来确定出差的天数; 4.出差补助:每天50元/人,与当月工资一并发放。第十五条 出差地公共交通费:

1.员工在出差地当地选择交通工具时应以安全、经济为原则。员工中国境内出差期间产生的市内交通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交通工具为:公交巴士、地铁、乘坐出租车 2.乘坐出租车的限制

出差时每人允许报销四段路程的出租车票,包括出发地及目的地。除以上四段路程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实困难或者非常不便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携带设备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 20:00 后办事不方便的;

 如出差人员在非居住地城市出差、参加会议、培训期间,突发疾病搭乘出租车至医院急诊的(在申报出租车费时需附上当地医院的病历卡复印件)。3.公共交通报销规定

 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其往返费用可凭实报实销。 出差期间如公司提供交通工具,则不再报销相应的交通费用。第十八条 出差期间的招待费

1. 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发生招待费用的应先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

五、国内差旅报销流程及规定 第二十一条 出差报销流程 1.出差报销流程: 2.流程说明:

(1)出差人将合法票据分类整理并粘贴在规定格式的粘贴单上,注明报销人、报销金额、冲抵借款金额等事项,按照公司规定的报销所需材料清单,将报销材料提供给商务部助理并在OA上提交相关的《费用报销》申请;

(2)商务部助理对报销人提供的报销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发现材料不全的要求补充齐全后在OA系统进行费用报销审批; 第二十二条 差旅费报销时限

1.出差时间在 30 日以内的出差人员,应在完成差旅任务返回公司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交报销差旅费。

2.出差时间在 30 日以上且跨季度最后一日(即 3 月 31 日,6 月 30 日,9 月 30 日,12月 31 日)出差的,需在每季度最后一日前将差旅费报销单填写完毕邮寄给商务部助理予以报销。多次往返出差的不得累加计算出差时间。

3.出差时间在 30 日以上且不跨季度出差的,应在出差返回后 5 个工作日内报销。多次往返出差的不得累加计算出差时间。第二十三条 差旅费报销注意事项

1.所有差旅费用都应提供发票据实报销,无法提供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

6.路桥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篇六

为规范公司内控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就我公司差旅费的报销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员工在长沙市内(城区内)因公出差,原则上可报销公交费。的士费与误餐费的报销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2.员工因公出差,由项目部或接待单位安排食宿的,原则上不报销差旅费。项目部或接待单位没有安排食宿的,在食宿标准范围内可实报实销住宿及餐饮费,超出部分由报销人本人承担,食宿标准为:

2.1总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实报实销。

2.2副总、财务总监:省内2人标准上限为200元/日,餐饮标准上限为80元/人/日;省外2人标准间上限为300元/日,餐饮标准上限为100元/人/日。

2.3部门经理:省内2人标准间上限为180元/日,餐饮标准上限为60元/人/日;省外2人标准间上限为260元/日,餐饮标准上限为80元/人/日。

2.4其他员工:省内2人标准间上限为150元/日,餐饮标准上限为50元/人/日。省外2人标准间上限为200元/日,餐饮标准上限为60元/人/日。

3.员工因公出差,根据需要可乘坐汽车或火车硬卧。坐飞机或高铁,必须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同意。副总、财务总监管理人员可乘坐高铁二等座,经总经理同意可乘坐飞机经济舱。4.员工陪同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出差,可按领导认可的标准报销差旅费。

5.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使用私车上下班及在长沙地区出短差,由公司补助差旅费1000元/月,不再单独安排公车出行,也不再报销长沙市区范围内车船使用费。长沙地区以外出差,参照第3条执行报销。

6.技术人员(一级、二级建造师、九大员等拥有专业技术资证的人员)因投标或履约因公出差的,除参照第1、2、3、4条可以报销差旅费外。

6.1省内项目出差:一级资质的每次补助差旅费400元/次,超过3日按150元/日计算;二级资质的每次补助差旅费200元/次,超过3日按80元/日计算;九大员补助100元/次,超过3日按50元/日计算。

6.2省外项目出差:一级资质的每次补助差旅费600元/次,超过3日按200元/日计算;二级资质的每次补助差旅费300元/次,超过3日按100元/日计算;九大员补助200元/次,超过3日按80元/日计算。

6.3如项目已以其他方式发放了补助的,则不再补助差旅费。

7.总经理、法人代表因公司自营项目投标、履约或接受业主(指挥部)召见出差,单独发放补助差旅费2000元/次,陪同人员按取得的相应技术资格参照第6条予以发放。

8.取得自营项目中标资格,公司将提取该项目合同额的万分之五作为差旅费补助,对需要对该项目出差的相关管理人员、投标人员及履约人员按贡献大小按比例给予奖励。

9.员工因本职工作需要出差、接受培训出差、参加会议出差,受领导指派出差原则上不再补助差旅费,参照第1、2、3、4条予以报销差旅费。

10.员工其他需要报销的差旅费,必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11.差旅费补助的报帐及领取,原则上由报账人在出差后按标准提供出差发票,或填写出差补助领用单并自行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由财务审核后,按正常报账程序报账。

12.本管理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执行,解释权属于公司财务管理部。

7.免费差旅管理办法 篇七

携程网之所以曾连续三年被称之为“中国差旅最佳管理公司”, 原因是其实实在在的通过商旅通的平台对中小企业的差旅成本进行了有效的把持, 并将携程网平台项目打包给企业进行成本预算和评估, 划算的同时将差旅质量最大限度的提升。注意到此的不仅仅是那些得到差旅管控实惠的老板们, 旅行公司和航空公司也尤是耳目一新。

企业及个人对差旅管理的需求日渐提升, 航空公司不得不将眼界放宽, 从盯住机票自身利润到乘务能力提升外, 也不得不涉足其周边产业。线路策划、日程拟定、酒店推荐、餐饮服务, 无一例外囊括其中。在市场被严重割据情况下, 航空公司若想力挽狂澜, 也却是鞭长莫及。好在国航、中航乃至南航、海航等航空公司早年涉猎多产业, 集团的跟班服务又够稳固扎实, 目标客户也有着后发勃起的旅行网站不能比拟的庞大及高端, 可以说由航空公司提供的差旅管理方案更具备优越性。

突破差旅管理的狭隘, 解决过程中出现的弊端, 必须依赖先进的电子管理系统和优秀的软件平台, 通过为不同性质及需求的中小企业客户提供更为灵活的选择, 得以实现帮助差旅在便捷、舒适与成本节支上达到最佳的效果。在其电子管理系统中明确示意了客户专属的优惠政策, 支付方式, 并还可让企业通过与航空公司的长年合作, 在差旅成本得到节省外, 更能享受到一些个性化的增值服务, 使其需求得到更全面的关注与满足。更有航空公司学习银行集团客户服务方法, 为企业打造专业的差旅服务团队, 提供签约, 24小时不间歇。

8.免费差旅管理办法 篇八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出差管理工作,本着高效、务实、节俭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因公务需要出差至国内各地区的公司各级员工。

第三条 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差旅费申请表》,经部门预算专管员、部门长、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出于考勤需要)、分管总、公司负责人签字,此申请表作为费控签报的附件,费控具体流程为:

1.出差经办人员-部门预算专管员-部门负责人-财务预算管理员-财务负责人-分管总-公司负责人。

2.根据预算动支金额,超权限的由上级公司审批。

3.《差旅费申请表》必须在出差前审批完毕,费控签报如有特殊情况出差前未能及时进行出差审批的,出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必须补办出差审批,并附纸质签报说明原因,经分管总、公司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4.提交出差申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各项标准应严格按本办法第六条执行。

(2)费用预算中如有“其他”项目发生时,必须在备注栏中详细说明原因。

(3)参加会议、培训的需附会议、培训通知。

(4)公司多个部门员工因同一事项同时出差,应由主办部门提交签报,预算中心、成本中心归属出差人员所在部门。

5.总公司、分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公司人员有前往参会、参训的,需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完成《差旅费申请表》审批,如确认总公司、分公司有预算支持的,且预算不能及时下发的,应向所在部门预算专管员反映,并由部门预算专管员向分公司对口部门先行预借预算,追加后及时提交费控签报审批。

第四条 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允许借款。如特殊原因(金额在5000元以上,属于项目组性质出差)需借款的,必须提交借款申请并通过审批,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预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的合计。

第五条 公司员工出差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见第六条下方的出差交通工具标准),出差人员要提前通知综合管理部,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订购机票。

综合管理部订票原则上应选择票价折扣在30%以上的航班机票,确因工作需要或航班原因购买高于7折机票的,须在差旅费申请表内的备注栏说明原因报公司负责人批准并在差旅费申请表备注栏下方签署同意。

第六条 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标准如下(需结合下方表格中的差旅费报销标准及补充说明来核定):

差旅费报销标准补充说明:

1.出差交通工具标准

(1)公司负责人可选择普列软卧、动车二等座、高铁二等座、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

(2)部门负责人可选择普列硬卧、动车二等座、高铁二等座、轮船二等舱。

(3)其他员工可选择普列硬卧、动车二等座、轮船二等舱。

2、除公司负责人外,其他员工乘坐飞机必须事前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以乘坐:

(1)出差任务紧急,无合适的车次、船期能及时到达目的地(以邮件、会议通知作为依据);

(2)机票享受折扣价后(包含燃油费和机场建设费)低于其他交通工具费用。如高于其他交通工具费用,超过部分由个人承担。

3、除公司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外,省外出差列车运行时间超过4个小时的才可以选择高铁二等座。

4、机场、火车站往返交通费用凭票据在标准内据实报销(单据的日期及时间与飞机票或火车票相对应),两人以上同时出差时应合并乘车。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地铁、机场大巴、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5、两人以上省外出差,应按照各自职级标准选择交通工具,分开乘车,如需一起乘车的,超过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6、住宿标准

(1)员工出差住宿费按办法标准执行,参加会议有指定酒店并明确费用由参会机构承担的除外。住宿费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2)住宿标准均为双人标准间,同性员工出差按合住标准核定。级别不同的员工合住按标准较高的执行。单人出差参照双人标准间执行。

(3)公司负责人可选择单人住宿,其他人员出差不可选择单人住宿。

(4)内、外部会议及培训如对方安排食宿的不允许报销住宿费和餐费。

6、出差补助

(1)出差补助为出差人在出差地发生的餐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需凭出差地发票在标准额度内据实报销。如未发生餐费和市内交通费,此项不予报销。

(2)中心支公司人员到支公司出差不允许由支公司负责招待,出差人员自行承担餐费。

(3)连续出差时间达1个月以上(含30天),如机构蹲点、督导、长期培训等,出差补助不按以上第六条标准执行,按人事标准规定的生活补贴200元/月,住房补贴500元/月执行,总额控制在700元/月,不再另行报销餐费、市内交通费和住宿费。

(4)因参加会议或培训出差,组织方已提供食宿的,不予报销补助。但可凭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发票在20元/天标准内据实报销。组织方未提供食宿的,出差地未发生餐费的,出差补助标准不可按全额报销,限定20元/天报销市内交通费。

(5)出差天数的计算采取算头算尾的方法,如:2月1日出差,2月4日返回,则出差天数为4天。

7、除车票船票中绑定的保险费可以与车船票一同报销外,员工出差自行购买的航空意外险等保险,公司不予报销。

8、因工作需要发生的传真及上网费用需书面说明情况并经总理室审批后,凭合规发票单独报销。

第七条 出差期间,若因工作需要而发生招待费,应当单独签报,按照招待费报销要求执行,并在招待费项目中列支。

第八条 参加总公司会议培训,各项标准均按本办法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的,须事先经总经理室审批同意方可报销。

第九条 员工报销差旅费,需提供合格的差旅费票据,不得以车辆燃油费、路桥费票据作为出差的交通费报销。

第十条 公司员工出差期间,除上述已明确的标准内的费用项目外,其余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第十一条 报销需注意事项

报销附件要求:住宿费报销时须提供住宿费结算明细表(客人账单或费用清单)、出差明细表(出差明细表必须体现姓名、职务、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时间、费用类别、金额,人员较多的,不必逐一列示,可另外提供名单,出差明细表需由经办人签名。)

差旅费报销如出现以下事项,需由出差人填写《特殊事项审批表》,并提供详细书面说明,多个特殊事项不可合并在一行内填写,应分开说明,部门负责人、分管总、公司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报销:

1、差旅费发票因遗失、不合规等原因导致发票的开具日期在出差期间以外的;

2、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或遇意外事件等原因,需延长出差时间或改变出差行程的;

3、实际报销时,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等分项均不得超过相应标准,如因特殊情况造成差旅费超标的;

4、发生行李打包费、改签费、退票费等额外费用的。

报销时效要求: 员工出差结束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结清借款;特殊情况如发票打印不规范等经分公司负责人同意后延长到7个工作日内报销,否则财务不予报销。如有借款逾期不报销者,财务部可向其所在部门口头或电话催款,催款后仍不报销者,由财务部通知人事行政部从应发工资中扣还。

9.差旅费管理暂行规定 篇九

为规范我校教职工公务出差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推行公务活动管理制度化,根据《鹤峰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及鹤峰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差旅费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及学校聘请员工。

2、差旅费是指我校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

3、严格实行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教职工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并如实填写《鹤峰县党政机关公务差旅审批单》,如实填写出差人员姓名、职务、事由、地点、天数等相关内容。学校教职工出差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校长审核批准;校长出差须向中心学校校长和教育局相关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出差。

4、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学校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

5、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鹤峰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和报销费用,超标准部分费用自理,不得报销。(汽车:按当地实际客运车辆收费标准报销;火车:硬卧、硬座、软座、动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飞机:在经济实惠的前提下请示校长同意后可乘坐经济舱)。出差人员应该厉行节约,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合规,据实报销交通费用。

6、县内出差原则上应当天往返,确需住宿的,学校出差人员须请示校长同意后方可住宿,未经请示批准的费用自理。县外出差应按照会议要求科学安排时间,减少在途费用,节约公务成本(原则上走马至恩施及类似城市一天到达、返程一天,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住宿,特殊情况需请示校长同意后方可住宿)。

严格住宿费管理。学校出差人员住标准间,在对应的住宿费标准内,选定安全、经济、便捷的定点宾馆住宿。住宿费标准:

(一)到本县乡镇(五里集镇除外)出差的,住宿费在80元/天标准内据实报销;

(二)到县城及类似城市公务出差的,住宿费在120元/天标准内据实报销;

(三)到州城及类似城市出差的,在180元/天标准内据实报销;

(四)到省城及类似城市出差的,住宿标准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标准执行。

7、严格伙食补助费管理。严格审核控制伙食补助费支出。县内出差可由出差人员自行安排伙食,按规定领取伙食补助费。县外省内出差的,伙食补助每人每天100元,省外出差的,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标准执行。到县城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到其他乡镇每人每天80元。本镇境内到堰垭、曲溪、大典出差的每天补助30元,其余地方出差每天补助20元。因公外出人员在十天(含十天)以上的,工作、学习期间每人每天补助40元。

8、切实加强县内出差管理,县内出差人员必须到出差对应单位开具《鹤峰县教育系统县内出差差旅费报销核对单》,作为出差人报销差旅费的附件,以供审核,无差旅核对单的不报销差旅费用。

9、出差结束,报销费用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及凭证,报销出差费用。学校财会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对于审查不严的追究财会人员的责任。

10、由举办单位收取会务费,统一安排食宿,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等有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开支的,按规定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

会议、培训期间食宿自理且举办单位未收取会务费的,凭会议、培训通知 及食宿结算凭证,学校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及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本制度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走马镇中心小学

10.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篇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参照《**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法适用于市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党政机关”)。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市委员会。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党政机关应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应当按规定报经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重复性考察等差旅活动;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第五条 市级财政部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市场价格以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按规定等级选乘交通工具。具体等级见下表: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 乘坐飞机应当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以及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机场快轨费用可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

省内出差,执行省市财政部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

第十三条 地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县级和其他人员住标准间。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的伙食补偿费用。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六条 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伙食补助费标准。

省内出差,执行省市财政部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伙食补助费标准。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除第三十条规定情形外,应当按补助标准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八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在出差目的地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九条 出差人员应将公共交通作为首选交通工具。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标准包干使用,其中省内出差,每人每天40元;省外出差,每人每天80元。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除第三十条规定情形外,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出差人员所在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实际使用期间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第二十二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四条 党政机关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出差当天返回的,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

出差当天不能返回的,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五条 党政机关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出差审批、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等人员应当进行严肃处理。

党政机关应强化对所属单位的指导检查,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 市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差旅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方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七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由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经批准外出实习、挂职锻炼、支援工作及各种工作组等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由派出前所在单位报销。往返工作地期间发生的费用按差旅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会议、培训举办 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三十一条 到**机场接送出差人员的驾驶员和工作人员,按正常出差对待,依据出差目的地的差旅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二条 党政机关可根据本办法,在规定标准内,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地区行署财政处《关于**地区地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武地财行发〔1997〕40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1.**市市级党政机关省外出差住宿及伙食补助费开支标准表

11.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 篇十一

(一)差旅费是指离开武汉市东西湖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外埠交通费。

(二)城市间交通费

1、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2、确因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事先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三)住宿费

1、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住宿高档饭店(宾馆),不得住宿豪华房间。

2.出差人员原则上两三人住一个标准间,住宿标准:一般地区150元内/天.间,省会城市、直辖市和经济特区200元内/天.间。

住宿费在以上规定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

3、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员可选择单间住宿,其住宿费按照不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4、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的报销,可按其出差期间住宿费票据及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不超出标准限额据实报销。

5、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住宿和就餐的一律不予报销差旅费。

(四)伙食补助费

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以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和住宿费票据为凭证,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武汉市区30元/天,武汉市外湖北省内50元/天,湖北省外80元/天,出差国外由公司办公会讨论决定。

2、经领导同意,出差人员凭据报销工作餐费或招待客户凭据报销招待费的,扣除当餐的伙食补助。其扣除伙食补助参照标准为:一般地区早餐10元,午餐和晚餐各15元。

3、由于业务需要随行的汽车驾驶员驾驶车辆出差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亦按本规定执行。

4.未经公司同意的出差人员一律不予以报销费用,考勤按旷工处理。

(五)外埠交通费

1、由单位自备交通工具的,凭据报销路桥通行费、加油费等报销交通费。

(六)参加会议或学习等差旅费

1、出差借款和报销会议.学习差旅费时须提供会议.学习通知。

2、会议.学习通知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规定统一开支,据实报销;

3、会议.学习明确通知食宿自理的,在途期间和会议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照上述差旅费规定报销。提供食宿的不报销费用。

4、出差人员返回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结算本次差旅费,不允许累加或拆分报销。

(七)承包人员出差费用

1.承包人员出差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

12.差旅费补充管理规定 篇十二

1、一般出差到外地,因业务需求需住宿在当地,应提前报知行政部,由公司选择当地快捷酒店预定住宿,据住宿发票实报实销。快捷酒店如:锦江之星、7天假日、如家酒店、168莫泰等等。

2、餐费补贴: 副总级别每日补贴50元(午餐30元、晚餐20元) 部门经理每日补贴40元(午餐20元、晚餐20元) 其他特定人员每日补助30元(午餐15元、晚餐15元)

3、其他费用应本着节约节俭的原则,立足于降低费用开支,尽力不乘坐出租车、黑车,减少交通费用支出。

13.销售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 篇十三

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出差的管理和规范费用报销行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保障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提高员工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市场销售人员 3 定义

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公司所在地所发生的交通费(飞机票、火车票、轮船票、长途汽车票、市内公交车票等交通费用)、住宿费(因路途遥远而需在异地住宿而发生的旅馆、酒店业住宿费用)、伙食补助等费用。4 出差审批

4.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明确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报相关领导审批。公司副总经理出差需经总经理批准;公司部门经理出差,需经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一般员工出差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2员工出差应贯彻勤俭节约、控制成本的精神,按计划选择经济合理的交通工具和路线,合理安排出差时间,讲求效率和效果。4.3员工出差原则上不预借差旅费,如果预计出差所需费用较多(大于5000元),出差人员可以按预计出差费用办理差旅费借款。“借款单”

由借款人填写,按出差审批程序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核准,然后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最后经公司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后到出纳处办理借款。5 报销审批

5.1出差返回7日内应持《出差工作报告》报销差旅费;需长期出差的,每30天整理好当期票据,寄回公司由销售管理部代报。无故延期,每次扣罚50元,延期一个月不予报销,跨年度不予报销。

5.2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需按规定要求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粘贴相关票据。经大区经理、部门经理、业管部核准,由财务部经理进行票据、费用标准的复核并签字,报请总经理签批后办理报销。5.3凡与出差申请表中所注明事项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或人数、改变交通工具的,须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4业务人员出差时,不得在同一县市连续住宿三天以上(推广人员除外),违反规定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须逐级上报副总经理批准。5.5出差人员如有差旅费借款,应在报销的同时归还借款,否则前账不清,后账不借。如借款不能按时归还或出现损失,财务部有权通知人事部门从借款人工资中逐月扣还,直至借款全部扣回为止。6 差旅费标准

项目住宿部门经理大区经理推广主管产品经理区域经理业务代表推广员标准早餐午餐出差补助晚餐合计飞机火车交通工具轮船市内公交车***21230预申请硬卧/硬座三等舱******1212123030____________硬卧/硬座三等舱10606121230

注:县级地区按以上标准;省会、直辖市住宿费标准统一上调20元/天,地级市城市住宿费标准统一上调10元/天,新疆区域差旅费标准统一上调20元/天。7 其他规定

7.1交通工具本着节约原则根据业务需要恰当选择,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硬席卧铺票。

7.2出差人员符合乘硬卧标准而不购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为计算方便,按本人乘坐的火车硬座票价折算成一定比例计算,标准为:T:30%;K:40%;普通50%。

7.3工作人员趁出差之便,事先经领导批准就近省亲办事的,公司不负担因绕道产生的交通、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7.4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30元/日。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7.5员工经公司批准到外地培训学习或参加会议,统一交纳培训费或会议费且其中包含食宿费的,按实际发生的培训费或会议费凭正式发票报销,不再报销住宿费及伙食补助。出差人员不接受举办单位的食宿而自行安排的,不予报销。只提供就餐不提供住宿的培训或会议,出差人员仅报销住宿费;只提供住宿不提供就餐的培训或会议,出差人员仅报销伙食补助;食宿均不提供的培训或会议,可以报销住宿费及伙食补助。同时,参加培训或会议统一交纳的费用必须提供正式发

票据实报销。

7.6出差人员乘坐公司车辆出差的,不予报销交通费。7.7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日和超时工作不计加班费。7.8凡两人及以上员工出差应两人或三人合住一间(异性除外)。如当天出差城市不同,执行住宿地城市类别标准。住宿费应不超过合住人员住宿标准之和,凭正规发票由高标准人员据实报销(收据无效)。7.9餐费补助按出差时间划分,出差开始:早上8点前出发可享受早餐补助,中午12点前出发可享受午餐补助,下午6点前出发可享受晚餐补助。出差返回:早上8点后回来可享受早餐补助,中午12点后回来可享受午餐补助,下午6点后回来可享受晚餐补助。以上时间以车票时间前一个小时为准。

7.10住宿补助按实际住宿天数凭票按标准报销,因个人原因超时退房而增加的住房费用由个人承担。8 附则

上一篇:【必备】二年级音乐教学计划下一篇: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