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小说《乞丐》有感

2025-03-14

读小说《乞丐》有感(11篇)

1.读小说《乞丐》有感 篇一

读 乞丐囡仔 有感

在快餐文化大行其道的今天,报纸、杂志、电视、网络可供选择的文化食粮充斥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噱头、作秀、出镜、爆料也一次次考验着我们的判断能力。在快节奏的工作之余,有几个人有闲暇的心情去静静地读一本励志奋进的书——《乞丐囡仔》。我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是被封面的文字介绍深深吸引:他曾经是人人嘲笑的小乞丐 父亲是瞎子,母亲与大弟精神异常又重度智障一家十二个孩子,全靠他讨饭乞食他在坟墓地里睡了十年……看到这些,我迟疑了,仔细看了看作者——赖东进。我基本上是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促使我这样做的,不仅有作者悲惨的身世,更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引力。这本书应该属于回忆录式的传记,记录了赖东进的奋斗历程。文章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矫情的修饰,只是简单的叙述,娓娓道来,是一个个感人的情节和故事,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比起赖东进,我们绝大多数人是幸福的。因为我们不必为一日三餐发愁,不必为没有衣服穿发愁,最可怜的是赖东进一家居无定所,只能住到公共墓地里,风吹雨淋,真正的贫者无立锥之地。世界上贫困的人很多,直到今天仍有许多人不能解决温饱问题,但无论贫穷还是富足,人生下来应该是平等的,至少在心灵世界是平等的,但上苍是如此的不公,赖东进的童年是在鄙视与耻笑中度过的,对于一个幼小的心灵,这些是刀子、匕首,刺在稚嫩的心上,心在流血,毫无做人的尊严。说实话,这样的困境临到我的头上,很难想象会有什么后果,也许不会有什么“后来”。如此残酷的环境不能击倒一名儿童的心,这名儿童的意志是超人的坚强。他是一个凡人,他不是一个凡人。让我们默默的为赖东进祈福,祝他以后的路平坦一些,愿他的智障母亲和弟弟少给他添乱。感受作者所处的环境,可以说是生不逢时,生不择地——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台湾。也许赖东进的全家生在大陆,不会这么惨,至少有些社会救济和保障,毛的时代,人们的生活水平不能和今天相比,但也不至于见死不救。以至于很多长者回忆起往事,很少提及那时的乞丐,偶尔有乞丐行乞,也会被教训为“给毛主席他老人家丢脸”,收到斥责。在物质丰足的今天,人的幸福指数是不是就提高了呢?我看未必。人类对物质的欲望永无止境,这也许是一切苦恼的根源。人人都追求幸福的生活,这本没有错,但难的是比别人更幸福。从赖东进的身上我们不仅看到一颗坚强的心,还看到了他优秀的个人品质:坚忍、不屈不饶、责任感和爱心。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赖东进在三四岁就和姐姐担起了乞讨养活全家的重担,父亲是个瞎子,脾气暴躁,经常打孩子,但无情的现实没有击垮年幼的心。他坚持,忍受着命运的不公,他奋进,通过个人的努力,他小学六年获得了八十多个奖状。全家一日三餐的无着落,时时困扰着赖东进。民以食为天,精神异常的母亲和大弟常

常因吃不饱饭而大哭大闹,搅的全家人不得安宁。作者无数次空着肚子,等待天明,很难想象,这样的夜是多么的漫长,是多么的黑。作者自述,多次在雨中行乞,在轮番敲开一个个未知的大门后,不知迎来的是嘲笑还是同情,不知开门的是施者还是恶狗。赖东进的人生经历让人同情,让人流泪。但细读全文,他怎么就没有怨恨的心理呢?他怎么不恨当时的社会环境,不恨那些欺凌过他们的“恶人”,还有那些抢劫乞丐的流浪汉呢?他有的是一颗感恩的心。记得作者清楚的回忆起几个老师和校长的名字,并且赫然纸上,读到这里,我也肃然起敬,他们无愧于教师这个职业,无愧于老师这个称呼。

赖东进的爱全部付出给了残缺的家庭。作为一个生命个体,他是一个弱者,他孤独、苦恼、彷徨,甚至产生过自杀的想法,可以理解,毕竟他是一个人,不是神,比起那些动则轻生的人来说,我们更应看到生命的宝贵。电视上那些动不动就跳楼跳海割腕的人,如果早看了《乞丐囡仔》也许就不会干傻事。人生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

书的扉页上介绍:赖东进,现任中美防火公司厂长兼生产部经理。乍一看,以为是跨国大企业或是中美合资企业,读完全书,才知道是一个只有百十人的小企业。但细细想想,赖东进毕竟是一个凡人,难道人成功的标准就是王侯将相吗?人的出生的不同早已决定了人生的起点的不同。我应该为赖东进喝彩。

与赖东进相比,我们的幸福感应该油然而生,荡漾在生活的每一天。我们的责任感是无法与之相比的,赖东进对家庭对亲人始终不离不弃。再看看社会上的高堂达人,那真是一人得道,鸡狗升天。一旦铛锒入狱,猪狗不如。幸福来自于参照物。既然活着,就应该好好活,认真的去活。让生命之舟满载爱、责任、信心、追求和信念。

2.观“乞丐现象”有感 篇二

百十年前,清末民初之际,《清稗类钞》曰:“吾对于乞丐之观念尝四易矣。初则哀之,意谓同一人耳,吾辈衣食完具,彼则冻馁。继而恨之,则以其依赖性成,不知谋生也。越数年,则又见而哀之,谓社会不讲求教养之道,使彼无以自存,咎不在彼也。又越数年,而深恶而痛绝之,惟视天然之淘汰而已。”呜呼斯言,古今一揆何其信然。

今日中国之现状与百十年前,固不可等量齐观,然此社会万状之一隅,平民之态度乃虽历经久之岁月,而未稍变。可怪也欤,无奈何也已!

以常人观之,人非至绝境,若荒年残岁,势难为求生;若穷病交侵,力不足自存,焉有甘心乞人哀怜,折腰叩首度日?故见人有此行,莫不表一种之同情,冀以一时为善成其一时之饱暖。又思至国家社会承平之际,此辈人人皆有所养而无令其复陷患难。

时至今日,似不应有乞人奔走街市复为荒年残岁之行。奈何眼见他俯身跪地,抑徘徊往来于人群之中,成一蠢蠢求钱之辈哉!而世人遂别生一观念,以乞人力可为业,即无能安身于熙攘之市朝,亦可返乡泽求事农桑;即身无专门职业之长技,亦当效辛苦采择可利用之废物,市之而得绵薄微财然自食其力之贫苦小民。万不该以健全之躯,冀无费辛劳而不忧生计。不则视他人之辛苦何如哉!故每每漠然甚或恨愤相待。

虽然,内中究怀不忍,及目睹有冬日单衣破服,且残疾匍匐往前之躯,未尝不感喟太息焉!见此思彼,两相搅扰,便尔遂其所愿殊觉无理,遽然弃之不顾则似市侩狠心之行,是以不若惘然无视而已矣!然则猝尔临之又如之何?曰:从众而已矣!斯为今日世人于乞丐之态度心理之大端,而承百十年前平民寻常思想之流风也!

3.读李锐小说有感 篇三

李春彬

近看李锐的小说,感受颇深,主要有以下几点:

小说的重点,永远以人物为主。人物的言谈、举止、思想,人物与人物之间的关系,人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等等是写小说叙述的重点。小说所写的是人物在一定环境中的感受,寒热、声音、气味、直到潜意识、第六感觉。且令这些感受相互作用,营造一种心理上的氛围。通过对这些客观事物的呈现,让人去感同身受。当然也有故事,也有情节,但故事在小说中并不很重要,故事只是作者思想观念的一个载体,且不是让作者说出来的,而是让读者感受到的。

写作从根本上来说,总须在作者心目中有一个大主题。李锐的大主题是地老天荒,悲悯情怀。在作者心中,总有一股厚重的悲悯感。基于这样的大主题、大调子,语言随意生发都在节奏中。这是优秀作家的共同点,也是看作者境界高低的标准。

李锐的小说多少次写到空旷、寂寥、黑暗、白光……种种意象,这些意象突出了他的这个大主题。他的小说总是那么深沉,好像承载着沉甸甸的历史。从李锐小说中的这一主题可看出,他这种悲悯情怀与沈从文相似。只不过沈从文小说形式上处处给人一种优美,李的小说则时时给人一种沉重。沈的小说如一曲柔美的低回的箫声,李的小说则如一首瓦罐击出的粗砺的古曲。

作为一个作家,他的历史观直接影响到他的小说。

读李锐小说,最突出感受就在其历史感。他把视线深深地投射到民间。把历史感寄放到低层民众的身上,让人的命运与历史相契合。当然,他的历史观与通常所谓的历史观是不同的。通常书本上描述的历史,往往是夹杂了统治者意识的历史。记录历史的人,是统治者的代言者,不是平民的代言者。至少他不会关注到最低层民众。作为小说家的作者,却把历史具体到了社会中的个人身上,让平凡的个人具有了历史感,这样就使小说更加深刻。他找到了文学与历史的源。

体现作者的灵性之所在,是那些存在于语言细小处的象征、隐喻、暗示、等等手法。

他的小说多以细节为主,着力点不在对情节事件的交待,而在对细节的描述。对于小说,细节描述的越生动,表现力越强,远远胜于无休止的交待。这一点最见作者功力。

另外,作者还在叙述上采用一种诗性的表达。写作时,完全进入一种诗的境界。许多语言都不是逼出来的,而是在一种郁结胸中不吐不快的情性下随意流出。当然,他的诗不在优美,而更多的是悲壮。读之,给人一种压在心上沉甸甸的感觉。

诗性的表达,用之于小说,并非仅在语言的优美或深刻,()也有情节安排、章法布置上的节律感、跳荡感。关于这一点一般作者是做不到的,且一般读者也体会不到。

作者也尝试通过作品中人物的口语来表达。这种表达方法可使读者与人物更加贴近,让读者真正体会到感同身受。这样的作品,容易引起读者共鸣。如《无风之树》,作者可谓直接把作者引入人物心中,甚至也包括动物。

4.读盗墓笔记小说有感 篇四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解放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能力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书中所描写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后来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能力方面。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现在集体改行出书了?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5.读张爱玲小说有感 篇五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张爱玲小说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读张爱玲小说有感1

她名字听起来有点俗,模样儿和文才绝对不俗。她有显赫的家世。外祖父便是清朝重臣——李鸿章。她母亲是大家闺秀,饱读诗书。

张爱玲文章多以清末,解放前的上海作时代背景。有时候地点也转换到北京、香港、英国。这些是作者生前生活过的场所。

张爱玲的笔下,多是美丽、聪慧且有点压抑的女子。她们生活在动荡不安,且男权很重,庭院深深的豪门大院,无一例外的是家道衰落了。她们的命运由不得自己改写。偶尔有放胆跳出原生活圈子的,转了一圈后跌落在婚姻的枷锁里,又回到原有的悲剧性的生活。

作者写景浓墨重彩,大肆渲染。善用对比手法,强烈刺激人的视觉感官。在大红大绿,黄蓝映衬的色彩下,各式人物粉墨登场,一一亮相。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把我带入陈旧、腐朽的封建年代,有一种透不过气的感觉。

作者细腻的笔法入木三分,尤工人物的心理刻画。作者练达的眼光早已看穿世间的男子种种把戏,脱下他们的外衣,扒出他们丑恶的灵魂来,让他们裸着身子表演。

作者看透世间男女情事: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着异性的爱,也就得不到男人的尊重。女人结婚,是对一个男子终身卖淫。男人心目中最高的理想是一个冰清玉洁、而又富于挑逗性的女人。冰清玉洁是对于他人,挑逗,是对于男人自己。如果是彻底的一个好女人,男人根本不会注意他。男人在初恋女人眼中全是优点,他的缺点和恶劣只能等他婚后,由妻子慢慢去发现、忍受。世上最浓烈的爱,在于他爱着你,你又不让他得手。一旦他占了你的身子,或者你们做了夫妻,他对你以往说过的玩笑话,不再跟你说,好听的都说给别的女人听了。男女间匆匆的聚又散,男人便没有机会厌倦女人。往往这对女人是有利的一件事。一个礼拜往往比一年值得怀念,当三年后,男人带着热情的回忆重新来找她,她或许真变了呢……以上每句警言,虽然未免偏颇,也有几分道理。

所以在男人之间流传一句名言: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到不如偷不到。

归根到底,只有一句话:得不到的是个香饽饽,到手的东西就贱价。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里面爬满了虱子。

读张爱玲小说有感2

初读《半生缘》总觉得曼桢的不幸是曼潞和祝鸿才害的,质问曼璐怎么可以这样设计害自己的.妹妹。其实,曼路也是很可怜的,为了家里的生计沦落为舞女,但却不被家人理解,结婚后又无法生育,才会想让自己的妹妹做自己丈夫的姨太太。应该说这是整个社会形态所迫,社会的腐朽黑暗,人的思想昏庸无能,当然曼桢优柔寡断、委曲求全的个性也是导致这样一个悲剧结尾的重要原因。曼潞和祝鸿才对她的所作所为只是一个开始,但把她推向深渊的却是她自己,并且由于她的认命她的妥协不仅害了她自己更害了深爱她的世均,也间接的害了翠之害了叔惠。她不只是让自己不幸福更加让三个家庭都不幸福了。如果她不委曲求全,直接去向世均坦白一切,如果他可以接受那固然是美满的结局。如果他觉得难已接受她的失贞,那至少以后可以坦然的生活,而不活是活在回忆或假象如果当年如果向爱人坦白可能会是另外一番情形。活着不是为了后悔,曼桢最后对世均说的那一句:“世均,我们回不去了,回不去了。”这句话包含着多少悔恨,多少无奈。她自己也知道原本这幸福是属于她,但现在她失去了这个资格并且是永远的失去了,人世间最痛苦的莫过于此啊。没有死去活来的告白,也没有山盟海誓的轰烈,一切就如同我们所熟悉的日常生活,当爱情静悄悄地到来,又被人生的起落所折磨,被岁月的洪荒所沉淀,被生活的重担所压迫,那份坚持与无奈,到最后竟然只是留下一句平淡得让人几乎心碎的道白,读后感《读张爱玲小说有感》。

张爱玲给我们带来的不仅是不一部悲剧小说,其实也是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的缩影。很多人到老的时候还在后悔“早知当年如何如何”,岂知这个后悔也将成为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后悔。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却《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悲剧的尾巴。《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张爱玲用她的传奇故事不显山不露水地表现着人性,尤其是人性的鄙俗与狭隘,描写了家庭的黑暗,世人的虚伪,所谓爱情自私的本质,对女性nu性思想的提示也毫不留情。

故事的女主人公白流苏离婚后寄住母家,钱财被骗,又为兄嫂不容,只得寻求再嫁,苦无姻缘,便抢异母妹妹的对象范柳原,范是个老尖精滑的留学生。一个不诚娶,一个但求嫁。两个人都不愚钝,很有些小聪明,可谓真正的凡人,凡心热炽。张爱玲站在白流苏的背后,让两个人的灵魂跃上纸面,斗来斗去。白流苏大家闺秀般的矜持,不时挑逗,范柳原穷形尽相,甚至挪用诗经里:“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携老”来做假。满篇你来我往的小技巧。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以一个城市的陷落为代价而换取一段感情的最终结果看似壮观但其实又如何呢?也许张爱玲从来不认为爱情是可靠的,爱情在她心里只是平凡生活中的一些点缀本无什么大不了,两个人因为城市的陷落突然失去了原有的安全感和固有的洒脱,突然间发现两个人在一起可以获得最大限度的温暖,于是就有了倾城之恋。他们最终结合在一起了,可是张爱玲却不说是爱情发展到婚姻的自然结果,反而说:“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这其中充满了悲剧意味。那时女人的地位太低了,要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只能悲剧性地依靠男人。所以,白流苏虽然自私,小家子气,但是也还情有可原。

读张爱玲小说有感3

其实,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也是另一种世事**吧,爱情也像《倾城之恋》里面的男女主角样,苟合着。

张爱玲笔下的不少人物陷在生活的泥潭里不能自拔,而这恰是生活的真实,人性的自私、卑琐、冷漠、虚伪、扭曲,甚至几乎病态,在其笔下一览无遗。《金琐记》里那个贪婪的七巧,一生的快乐和幸福早早地被腐烂的空气埋葬。

在文章的一开头,是通过两个丫头的对话,让我们初步的了解的曹七巧。同时两个丫头的对话,让我们看到,曹七巧很可怜。如文章中写到“凤萧道:‘你是她陪嫁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丫头即如此轻蔑地看待她,再加上她的身份与姜家并不算门当户对,且当初是以“姨太太”娶进门……而且她的丈夫是个躯体残疾,“没有生命意义的”姜家二少爷,对于一个正常的女人,能忍受,坚持下去么?还有她娘家哥哥的索取……“不承情也罢!我也惯了。我进你们姜家的门……谁见我的情来?谁有半点好处到我头上?”这样的环境怎能不叫她不暴躁,不尖酸刻薄?甚至最后到达性格的“扭曲”呢?曹七巧的命运本是不幸的,但她并不从自身的不幸中滋生出可贵的同情心,而是以制造别人(确切的说是她亲身儿女,而且也只能是她的亲骨肉,因为那是她所唯一能接触到的人)的更大的不幸来获得快感。如小说中说道“有时她也觉得牺牲得有点不值得,暗自懊悔着,然而也来不及挽回了。她渐渐地放弃了一切上进的思想,安分守己起来。她学会了挑是非,使小坏,干涉家里的行政。她不时的跟怒亲怄气,可是她的言行举止越来越像她的怒亲了”。再如儿子,她以给长白娶媳妇的方式管住他,但又不让儿子与一个女人有正常的生活和快乐。她处处亲近长白,要长白给她烧烟泡,陪她通宵聊天。最后使得媳妇被残酷的精神折磨致死,姨太太做了“替身”。不到半年,也吞鸦片烟自杀了。其实,人性中本来就有卑劣的一面,它所呈现的姿态完全就由它所处的环境而决定,在一个美好,自由、相互尊重的环境中人性中善的一面被全面激发,时刻体会到爱意的人,才有能力将爱传递下去,而在被压抑被摧残的环境中,人性中恶的一面被煽动起来,一个处于充满危机、敌意气氛中的人,怎么会具有爱的能力呢,它只能出于本能的自卫,而自卫的方式也是具有攻击性的。所以,当张爱玲在塑造曹七巧这个人物时也许更多地是寄予同情,更犀利的批判这个使人变成鬼的社会吧。

一位奇女子,以她出奇的才华,敏锐的洞察力和对生活独有的诠释,把三四十年代上海的万千风貌述诸于文字留给后人品味与感悟,她笔下的女性形象,风情万种,性格各异,但又都是在那个时代中特有的产物,她们的命运跌宕起伏,让人揪心,充满着几许无可奈何,总激起读者的几许长叹。她就是张爱玲,永远的张爱玲……

读张爱玲小说有感4

读张爱玲的小说是很容易中毒的,让人不知不觉地从字里行间染上她的气息,清冷的,而又骄傲的。

曾看过一张她的照片,摄于旧上海时期,黑白的。她穿着深色的旗袍斜斜地抬着头,直直地挺着身体,眼神望向远方,绝然地、不屑地和深藏眼底的寂寞。

是的,张爱玲是寂寞的。所以,她的小说也染上了莫名的让人心疼的寂寞和孤单。她说,“这世上有那么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你回家。”她笔下的那么多位女子,有坚强如曼桢者,到最后,仍孓然一身。张很现实,她告诉我们,有些事有些人不是多年之后重逢,冰释前嫌便可以从此安稳快乐,不是的,正如沈世钧在《半生缘》中说的,“那也许眼睛一霎,就错过了。”于千千万万之中才能遇到的人,可是一次擦肩而过却换来了一辈子孤单。一直有人对《半生缘》的结局不满并试图改写出很多不同版本的结尾。而我,却觉得这恰恰是最合适不过的结局。多年之后再相遇,无论是感慨万千还是追悔莫及,十多年的时光足以消融一切。这就是生活,往往能够改变一切我们所认为永远不会消失或者变化的东西,比如当初的海誓山盟壮志雄心。

张爱玲很擅长讲故事,她仿若一位老人,在黄昏中烧一壶粗茶然后在门口或古老的榕树下缓缓道来:“请你寻出家传的霉绿斑斓的铜香炉,点上一炉沈香屑听我讲一段海上浮生的故事,你这一炉沉香屑点完了,我这一段故事也就完了。”然后她开始“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看她的小说得不急不徐,慢慢来,才能发现她在字里行间所体现出的点点哀伤和释然,使人唇齿留香。

张爱玲是聪明而又极端的。她说,“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爬满了虱子。”可是,她又教会我们怎样生活:“较量些什么呢?长的是磨难,短的便是人生。”看不出她对生命的热爱,只有妥协,愤怒,无奈以及极度的轻视。很多的时候,她就像是站在生活的另一高度上,一针见血直中要害地说出生命的可悲或者生活的本质。

我最喜欢她的一句话是:生命就这样自顾自地走过去了。我不知道当她写下这句话时是哀伤的还是一如即往的一脸冷漠。可是,当这句话从我笔下流泄出时,我忍不住微微颤抖,我感到莫大的悲哀和无助。这也许就是张爱玲的魅力所在,直白地解剖生活的每一个现象,然后再将它们一个个写在纸上用不轻不重甚至带点冷漠的语气告诉所有人。

6.读小说《悲惨世界》有感 篇六

——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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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世纪的法国文坛风起云涌,涌现了一大批璀璨耀眼的文学大家,而维克多·雨果则可被称为最杰出的、最才华横溢的小说家之一,在法国文学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悲惨世界》以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相结合的写法,塑造了众多经典底层人物,描写了当时法国社会的方方面面,是一部震撼人心的巨著,也是雨果最重要的代表作。

《悲惨世界》叙述了以让·瓦让为主的故事。普通工人让·瓦让为了几个侄子免于挨饿铤而走险偷面包而被抓进监狱,19年的苦役犯生涯令让内心充满着对社会的仇恨,恩将仇报地偷了留宿他的米里埃神父的银制餐具再次被捕。面对警察的调查,神父慈悲的说这一套餐具是送给让的,甚至把没有拿走的银烛台也送给了让,拯救了让的灵魂。从此让成为了“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的一个高尚的人。

19世纪的法国是天主教国家,小说的主人公让·瓦让是天主教信徒,米里埃也是天主教神父,全本小说乃至整个法国几乎没有佛教存在的痕迹,那《悲》和佛教有什么关系?和佛子行什么关系?粗看的确是没关系,如果读完整本小说,相信众多的虔诚佛教信仰者能被书里众多善良而坚定的人物,如米里埃神父、让·瓦让、甚至芳蒂娜“圈粉”了,即使拥有不同的信仰,但是他们伟大的品质与坚定的善行都是佛子学习的榜样。之后将为各位读者娓娓道来几个重要人物的故事。

米里埃神父负责一方多山地少平原的穷教区,巡视教区身体力行,克服山地交通不便等条件,待人宽容而温和,很少说教,从不把任何品德放到不可攀登的高度,也从不舍近求远去寻找论据和榜样。比如有些地方的村民漠不关心穷人,就举周边的某村是如何善待穷人的例子。神父为了布道方便入乡随俗,学会了当地各种方言,拉近了与村民的距离,慈祥而平易近人地讲着没文化的农民都能听得懂的教义,缺少实例就运用比喻,令人心悦诚服。法国的天主教地位崇高,主教往往有笔很高的收入,而且也能收到很多捐款。但是神父从来不中饱私囊,一笔笔巨款经他的手而丝毫没有改变他的生活方式,他只保证基本生活需要,从不增添多余的东西。南怀瑾先生也有如同主教一般高尚的品质与行事风格,先生主讲的《南禅七日》,课堂生动而活泼,亲自示范指正学生不规范的动作,很少在故纸堆里寻找案例,并善于运用比喻,令人捧腹的同时,却记忆深刻。南老师成名后稿费也随之增多,却也过着如米里埃神父一般节俭的生活。

神父高贵的品质已经冲破了不同宗教信仰的束缚,也成为众多后人学习的一座高峰,有些师兄刚接触佛教书籍时,动辄高高在上,如卫道士一般双眉颦蹙冷冰冰地宣讲教义,用“业障”“般若”等专业名词来说教唬人,往往忽略了对方真实的心理感受与需求,仿佛了解了几个名词就能熄灭自己内心的烦恼与解决别人的疑惑一样。作为佛子尽量做到用双方能懂的语言来互相交流,用朴实真诚的语言来沟通,深奥的专业名词用易懂的比喻、浅显的语言讲述出来如同神父布道谈话方式一般,这也是米里埃神父给佛子的借鉴意义。

神父的教义也很有学习意义,因此特意的摘录出来:

“人的肉体既是重负,又是诱惑。人拖着它,屈服于它。”

“人应该监督、约束、抑制自己的肉体,不到最后关头决不服从。即使这样,人仍可能犯错误,但这种错误是可以宽恕的。这是一种失足,但这是跪着的,可用祈祷来赎罪。”

“做一个圣人,是例外;做一个善人,是规定。可以徘徊、失责、犯错误,但要做一个善人。”

“尽量少犯罪,这是人的戒律;绝对不犯罪,这是天使的梦想。尘世间的一切都有罪。罪恶好比是引力。”

2在肉体的观念上佛教和天主教是有差别的,佛教认为“人身”是有优势的,人可以利用自己的身体根据佛陀的教导,比其他形态的众生更容易解脱。而神父说的第一条教义还是很有道理的,人们的很多欲望都是屈服于肉体的诱惑,因此要克服这些诱惑,念念向善,时常忏悔改正。

普通的绝大多数人都会被智慧和毅力限制着,因此做圣人很难,做个善人这是最基本最底线的要求,如同《增一阿含》经中阿难说的“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神父所说的犯罪并不是法律学上所定义的犯罪,而是更接近基督教中所定义的“原罪”,作为佛弟子,更倾向于“造业”来解释这个犯罪,也就是说“尽量少造业,这是人的戒律;绝对不造业,这是诸佛菩萨的梦想”,如高僧所说的“消除旧业,不造新殃”。

当警察把偷了神父银器的让·瓦让带到米里埃前面,神父选择了宽恕他,和警察说这些是送给让的,并让他拿走了一对烛台,临走之前和让说“从今后您不再属于恶,而是属于善了,我是在赎您的灵魂,我把它从阴暗而堕落的思想里赎回来了,交还给上帝”。从此让·瓦让改过自新,以全新的面貌来生活,造福了无数人。

神父可以把让交给警察,这也并不算是作恶,但是他的选择可以令让有另一种生活方式的可能。当人们在面对这个事情时,往往会有这样的心态,比如“我是做了好事,把你绳之以法”“你偷了我的东西,我把你送入监狱是造福一方也出了一口气”,神父的伟大在于丝毫没想到自己,而是体现在对一个陌生人而且是逃犯的关怀上。这也如同老师所说的时常观照自己的起心动念,观察自己的起心动念所为何事。

23米里埃神父是让的灵魂救赎人与精神来源之一,因此最为重要,也被作者放到了小说开头部分。这也是非常符合情理的。接下来讲一讲让·瓦让的故事。

令人意外的是让·瓦让从神父那里出来之后并没有一下子洗心革面,还夺走了一个小男孩的四十苏银币,多年不公正的牢狱生涯导致的嗔怒心态并未烟消云散,用雨果的话说是“一种挣扎,力学上所谓的惯性的作用”。当这事情过后,残余的力量完全消失了,他才彻底的清醒过来,后悔不迭,这四十苏银币也一直藏着,时刻警醒着自己,这件事也一直令他难以忘怀。大多数人的生活中也会有意无意的做恶,不要以为事情过了就了无痕迹,待时机成熟时依旧会以恰当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也是佛子需时刻牢记在心的事,莫以恶小而为之。

多年以后让改名为马德兰,在一个海滨城市成为了百万富翁,银行存有六十三万法郎,而给穷人花去了一百多万,修学校、办收容所、给残障人士发救济金、开免费药房,为当地贫苦百姓带来了希望,践行了神父之前的谆谆教导。他不求名利,三番五次拒绝市长职位的邀请,最后在老妇人“好市长是有用的,不该退却”的劝说下,勉为其难的接受了这个职位,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好市长。

大部分人都是普通阶层出身,未必那么有钱,但是依旧可以做很多力所能及之事,例如和颜悦色地对待每一个,小额如几元几毛的在网上 靠谱平台助捐等,也是善行。如马德兰一般发心就足够了。富贵者如凤凰集团总裁刘长乐等,普通者如大多数默默回向行善的师兄,不都是有发心并付诸行动的大众吗?

对于马德兰的考验在后面,有一个苦役犯被误认为是让·瓦让,而没有人怀疑马德兰市长就是他,如果此时不发声,那么意味着市长的位置将永远稳当而受人尊敬。此时,马德兰内心展开了激烈的搏斗,一方面是他可以继续为市民带来各种福利,另一方面另一个人会穿起囚衣背上让·瓦让的名字替他受苦。很多人可以为你祝福,只有一个别人听不见的声音会在黑暗的牢狱中诅咒你,祝福的声音到达不了天堂便会被诅咒拦下来,也只有诅咒的声音才能传到上帝耳朵里。拿着神父送的烛台,马德兰选择了自己的良心,在法庭上以众人惊讶的方式,坦白了自己就是让·瓦让。

很多人会说到如果马德兰不坦白这件事,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说是好事,其实不尽然。马德兰向善的思想在神父影响下犹如一条坚固的大坝,倘若在这件事上开了个口子,就犹如在大坝上打了条裂缝,那么他就要时时刻刻被良心拷问,大坝也迟早会一溃千里,能不能利益广大市民也是难以预测的。老师在《正确认识佛教》里说,修心是佛法修持的核心,要经常反思自己,有哪些是贪嗔痴疑慢在作怪。让在自首前不停地反思,发现是贪、嗔、慢在作怪,因此马上克服了这些心态,令无辜者免受了惩罚。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也有过这样的想法,这件事我先隐瞒着,以后的事我要好好的完成做的更好等等。在让这样品格前面,不论是什么信仰的人,都是值得去学习的。同时也值得佛子深思,在这么大的利益面前,真的能经得起考验吗?

马德兰因这个事件没能继续担任市长,他遵守诺言找到了女工芳蒂娜的女儿珂赛特并抚养长大,期间一直低调地默默行善,直到最后把财富给了珂赛特,而自己在教堂死去并往生了天堂。

7.读小说三国演义有感 篇七

书中的许多人物都令我难以忘怀:刘备、关羽、张飞,为了共除叛国贼而桃园结义,最后为国捐躯;黄盖为了能成为卧底,更好地报效国家,心甘情愿地让周瑜打……一个个形象都让我感到了他们浓浓的爱国之情。

合上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句话久久地在我的耳畔回荡。《三国演义》中的许多人都为了国家浴血奋战,战死沙场的人不计其数。空城计、苦肉计、火烧赤壁……一个个为了祖国强盛产生的或成功或失败的计谋,不都是出自一颗颗赤诚的爱国之心的吗?

如今,我们所在的是一个和平、繁荣的世界,但我们依然不能丢弃爱祖国、爱集体的心。

生活中,许多大大小小的事都不止关系到个人,而是集体的荣誉。在我们学校,也会有这样的事。在比赛中,我们总会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让班级获得更高的荣誉。尽管有时成绩并不理想,但我相信,凭着我们对班级对集体的热爱,我们一定能为班级做出更多的贡献。

8.读小说《封神演义》有感 篇八

这让我感觉到,其实所有的人都有他的定位,有他的位置,有他存在的必要,有他相应的工作,也就是有他的使命。

我们平常说,那个人是坏人,坏人就不应该让他存在,不应该让他活着,不应该让他快乐,这些其实都是限制。因为每个人都有他存在的一个位置。

最后的封神让我觉得,世界这么大,每个地方、每个角落、每个部门都有一个主管的神,都有一个主管者、主宰者。

像这部小说当中,最后一共封了365位神,主管着世界各个地方各个方面。有主管刮风的神,有主管下雨的,有主管打雷的,有主管四季变化的,有主管早上的,有主管晚上的……

主管文才的神是比干文曲星。

主管财富的神是赵公明,他被封为金龙如意正一龙虎玄坛真君之神,因为他率领的四位神都是主管财富的,分别是招宝天尊、招财使者、纳珍天尊、利市仙官,所以赵公明在民间被俗称为财神。但在《封神演义》里,赵公明却属于反派,是支持商纣王一方的。

还有我们平常开玩笑的,像什么丧门星、吊客星、扫帚星、气死星、阴错星、阳差星,原来这些都在神话传说里都是被封了的神。真是挺有意思。

万物都是有灵性的,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是有着灵性的。我的理解,所谓的神与灵性,就是让我们对万物产生一种尊重和景仰。

在文学艺术方面,《封神演义》大量地使用了排比句和骈文,文字漂亮,华丽,很有气势。另外,语言简洁,过渡自然,都是这部小说可以学习的地方。

9.读小说《哈利波特》有感 篇九

他为什么这样喜欢它哪?听我慢慢道来。那是在他四年级暑假里,妈妈爸爸为了让他多长见识,把他送上去北京的火车。妈妈为他准备几本书路上看。他满以为妈妈会准备最时尚流行的马小跳系列。结果到车站一看,竟是几本《哈利波特》,他几乎昏厥在地。望着妈妈远去的背影,既恼怒有悔恨,为什么让妈妈买书呢?坐上火车,他看着别人得意的翻开自己喜爱的书时,真羡慕啊!

当他无奈的翻开那本哈利波特郁闷的读起来。慢慢地,他被里边的精彩章节吸引了。读第一本的时候,他为哈利波特童年遭遇的不幸而惋惜;为教授的及时赶到而松了一口气……他的心情随着书里人物心情而改变,他完全陶醉了!在飞机上,他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后来,他完全迷上了那个戴眼镜的小巫师,他和数以千万计的哈迷们期待着罗琳的终结篇,终于出版了,他第一个冲进书店,用攒了一年的零花钱买下了这本书。

现在,他的书房里摆满了哈利波特系列丛书,是它,在他烦恼的时候,给他散心解闷;是它,在他有心事的时候,听他倾诉衷肠;是它,在他失败后灰心丧气的时候,给了他了他热情的鼓励;是它,陪伴了他无数个寂寞的夜晚;是它,那戴着眼镜的小巫师,向他微笑着,到底了结了他多少心事,为他解决了多少疑问,恐怕谁也说不清。

那个男孩,现在正坐在电脑前,倾诉着他对它的友谊。

我爱哈利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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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初二读日本小说《白夜行》有感 篇十

我最近看了一本好书,它是日本著名推理小说家,悬疑小说家东野圭吾的代表作——《白夜行》。

从看到这本书的封面,大约就猜到所有事情都是谁干的,两个本来无辜又可怜的孩子,一生都只能活在白夜中。贫富差异产生的罪恶,让受害的孩子成了罪人,为了掩盖一次意外犯罪,不得不继续行凶,一个接着一个。而做为所谓正义的如警察一方,对事件始作俑现象无能为力,侵犯的钱财交易也管不了,十九年来只苦苦追踪让他们觉得没有脸面的案件,直至逼迫孩子自杀。亮司一生都在守护雪穂,今后只剩下雪穂自己一个人继续留在没有太阳的日子里行走了。

这本书的描写添加了许多戏剧性元素,两位主角塑造的极其完美,智慧和才能无可挑剔,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极佳,在大数据时代仅靠两人连续高智商犯罪却永远抓不住把柄,不大真实,以致于作者不得不作出几个漏洞,譬如高尔夫球正好打破仙人掌盆栽那段,感觉就是作者故意写的,否则这些点永远连不成线。最开始亮司弑父和雪穗掩盖母亲自杀的心里描述也过于简单,让人无法顺其接受。当然最后没能抓住女主也合情合理,否则就前后矛盾,前面的巅峰不能无依据霎时倒塌,整体故事看到最后居然有想让他们都侥幸活下去的想法,但是犯的罪太多太过,怕老天也无法原谅他们吧。

11.读《契诃夫小说》有感 篇十一

冬至刚刚过去,而人们欢雀的气息也随之而消之慢慢。孤寂的世界突然因一本《契诃夫短篇小说》而变得活跃起来。

在我看来契诃夫写的短篇小说精悍程度也不亚于我国的鲁迅之作。当然,他被称为世界文学的“短篇小说”之王。笔色也可谓幽默而更加带有讽评之味。通读他的著作便可得知当时俄国黑暗阴森的现境而种种资本主义的陋习也笔笔皆见。而想想我国封建民俗的陋习比之,则皆是世界文坛的一角。

在《在理发铺》里,主人公因家庭的贫困而把女儿许配给一个富老头。不顾女儿与发铺主人公的情感先不说,而仅仅因发铺为自己理发收费便留半个头······此等吝啬之处,贪财之度在契诃夫的笔下揭露得淋漓尽致。这充分表达出当时资本主义民众小资产阶级的丑陋本像。那种资本,那种金钱的社会里已将每个公民的血液洗礼,那种肮脏已灌输如每个公民的心田。契诃夫在这篇小说中处处都是对话,动作的描写,所刻画得行形象不仅使读者当时如在看的一面镜子,而更是俄国时代的镜子。

如契诃夫在《苦恼》所勾勒的主人公一样,他无不一处使你想起鲁迅作品中的《祝福》中的主人公祥林嫂一样。主人公的遭遇先是丧妻,后是丧子,最后连他的小儿子也在一场大病中死去。而内心悲痛的自己处处倾诉,结果除了几个听了自己的倾诉半路嗷嗷大哭之外,中断不得。男人根本连听都不听。他的寂寞也只有在寒冷的冬天牵着他那辆破车——沉思。而宁可拉一个顾客以最低的价钱,为的是想跟

别人倾诉。而事实上招来的是满目讽笑。最后,不得不跟自己的瘦马倾诉,并且更是津津有味。总是那句:哎,我的最小的儿子,在上个星期在医院里死了····这时无不一时使我想起祥林嫂的话语——哎!我真傻!···确切的说这篇小说所存在的现象更不亚于我国当时农民的贫苦程度。由此看来,落后是富有的必经阶段,而各国的国情不一样,当然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愚昧。

资本主义又怎样呢?

通过契诃夫的笔墨散发的也是浓浓的血腥和压迫。虽然鄙只知其内情的皮毛而已,甚至连皮毛的万分之一都不到,但事实便是见证:如西方的一些资本主义国家至今还处于水深火热的泡影之中度过,这有证明什么呢?

最后我不得不表明我的观点:契诃夫的伟大是无可置疑的,我也不得不感谢他,但他却不是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其真正目的是想说我们的国家是神圣的,我们的民众弊端个性的。所以我们要振兴中华,并非是过分的揪自己的小辫子,适可而止,重在兴华!!

----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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