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及范围制度

2024-09-13

岗位职责及范围制度(共10篇)(共10篇)

1.岗位职责及范围制度 篇一

教务处职责范围及岗位职责

塔泥小学2012.9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上级教育部门的决定和教学工作的指示、决定。

二.教务处是校长在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根据学校校委会的决定和校长的指示,起草我校教学工作计划、专业设置的意见、教学改革的方案,拟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学工作规章制度,报学校领导核准后组织实施。

三.按照全校教学工作计划的要求,指导和协调各教研组制定各个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统筹协调学校开课计划和教师教学进度计划,编制课表和作息时间表,编制 全校教学运行表;负责全校教室的安排调度,办理调、停课手续和其他教学行政工作。

五.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帮助教师组织实施并总结交流经验。

六.提出学校课程计划,建设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七.协助教学督导进行全校性教学评估和教学质量检查。

八.协同现代教育技术及仪器管理,规划组织校内外实验教学。

九.协助教科室进行全校教学研究工作。协助进行教改试点、教学改革经验交流和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开展校际间教学研究交流活动;收集、整理、分析、筛选全校教学信息和有关材料,分别立卷,建立教学档案。

十.负责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管理和超工作量津贴的统计和审核。十一.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教师的联系、沟通、考察和管理。十二.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及学生的毕业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全校考试工作,制订考试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处理考试作弊、舞弊事件。十四.做好学风建设工作。

十五.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岗位职责及范围制度 篇二

1 我国惩罚性损害制度的立法现状

1.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199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始实施, 本法第49条规定了我国最早的惩罚性赔偿条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该条款所说的赔偿又被称为“双倍赔偿”制度, 针对的是经营者的欺诈行为所给予的额外赔偿。该条的主要目的就是对受到欺诈的消费者的权利予以保护, 对实施欺诈行为的经营者或者生产者给予惩罚, 从而体现出法律对于在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保护和公平对待。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突破了以往只赔偿实际物质损失的原则, 是我国民事立法的一大进步, 表明了惩罚性赔偿在我国民事立法上的开始, 对我国民事责任体系的完善有着特殊的意义。

1.2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5月7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中的第8条、第9条和第14条, 规定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在6种情形下, 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

第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1)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出卖人又将该房抵押给第三人;2)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赔偿损失, 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第9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 具有下列情形:1) 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 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 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约的, 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赔偿损失, 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第14条关于房屋面积误差规定: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 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1.3 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2009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 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这是《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规定。

1.4 侵权责任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7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 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就是我国《侵权责任法》中颇具争议的关于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规定。《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广泛适用于所有的产品领域, 凡是故意生产、销售存在缺陷的产品, 并且造成他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 符合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构成要件的, 都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 以惩罚和遏制故意生产、销售缺陷产品侵权行为, 补偿受害人利益, 激励受害人维护自己权益。

2 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侵权法领域的适用

2.1 环境侵权领域的适用

“惩罚性赔偿在某种程度上来说, 能够弥补我国现行环境侵权救济制度中的不足和缺陷, 应当考虑将其引入”。我国现有的环境侵权中的救济制度主要集中在责任认定方面, 而对于责任成立后的损害赔偿的适用仍是以恢复原状为最终目的的补偿性赔偿。从环境保护与救济的实践来看, 这种补偿性赔偿的责任形式在环境侵权救济中已显得捉襟见肘。首先, 在环境侵权责任中, 对故意、重大过失与一般过失甚至无过失的损害赔偿一视同仁, 将导致排污者无视受害者的利益, 放任甚至故意造成环境污染损害;其次, 在社会现实中, 环境侵权关系中双方地位的不平等, 扭曲了民事侵权利益衡量的标准, 补偿性赔偿对于双方来说都不是合理有效的;第三, 在我国目前实行补偿性赔偿的情况下, 由于很多环境侵权所产生的损害后果具有潜在性和长期性, 因此企业的实际赔偿数额与其造成的损失之间差距悬殊;最后, 任何潜在的加害者都会在预防的成本与承担赔偿责任的成本之间进行衡量并做出选择, 当赔偿额小于企业的治理成本时, 污染企业宁愿赔偿受害者有限的损失也不愿采取措施治理污染。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引入不但是对受害者的一种鼓舞, 而且使不法行为人的侵权成本大大增加, 从而达到减少侵权行为发生的效果, 最终能实现环境保护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目的。

2.2 知识产权侵权领域的适用

近些年来,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在我国十分猖獗, 权利人深受其害, 甚至我国的国际声誉都受到了影响。知识产权领域的侵权行为具有以下特点:第一, 侵权行为隐蔽性高, 难以预防;第二, 客体易受侵犯, 特别是网络的兴起为侵犯知识产权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第三, 侵权人获利高而权利人损失难以计算。正是上述特征导致一般事后预防的方式难以制止侵权行为, 在知识产权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很强的现实合理性。虽然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中并未明确规定惩罚性赔偿责任, 但知识产权法中某些条款隐约具备惩罚性赔偿的特征。例如专利法第60条规定:“侵犯专利权利的赔偿数额, 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利益难以确定的, 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上述条款在计算赔偿金额时仍遵循“同质补偿”的原则, 但参考侵权人的侵权所得来确定数额毕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补偿性赔偿, 已有惩罚性赔偿的味道。因此, 在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责任的理论障碍也不大。

2.3 恶意侵犯人身权领域的适用

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一些殴打、辱骂他人的行为, 它对受害人并未造成严重身体伤害, 但对受害人的心理造成很大伤害, 并对社会风气造成严重破坏。对于此类行为无法通过刑事或行政责任来制裁, 受害者只能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救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司法解释为解决该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 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一般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 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 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 造成严重后果的, 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 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 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以外, 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该规定, 受害人因恶意侵权行为而受到精神损害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 但前提必须是造成严重后果。但何为“严重后果”, 该解释并未作出规定, 这就给受害人在司法实践中证明自己的受损害严重程度带来困难, 最后往往无法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金。为此, 笔者认为, 可以在恶意侵犯人身权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责任, 即故意侵害他人生命、人身自由、健康或具有感情意义财物的, 法院可以判决加害人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3 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合同法领域的适用

惩罚性赔偿究竟可否适用于合同领域呢?目前, 国内外学术界主要有三种学说:肯定说, 即认为惩罚性赔偿应适用于合同领域;否定说, 即反对在合同领域中适用惩罚性赔偿;限制说, 即认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 在合同领域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只有在少数情况下才适用。笔者认为, 考虑到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速发展时期, 从鼓励交易的需要出发, 对惩罚性赔偿范围进行适度的限制, 就能够兼顾当前各方面的利益。如果完全排斥惩罚性赔偿在合同领域的适用, 则无异于杀鸡取卵。惩罚性赔偿在合同领域应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形:

3.1 格式合同提供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约的情形

格式合同的提供者往往利用其优越的经济地位和较强的交易实力, 在格式合同中订立许多十分不利于相对人的条款, 例如免责条款、失效条款、法院管辖地条款等, 对合同上的风险以及负担做不合理的分配。

3.2 合同的交易双方力量极不对等的情形

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处于强势地位, 另一方处于弱势地位, 在订立合同时, 弱者方很难在同一地位上与对方谈判, 意思自治已被架空, 一定程度上是由对方认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因为, 如果弱者方不接受强者提供的条款, 其很难购买到自己需要的商品或服务。在此情况下, 强者方如恶意违约, 引起的民愤较大, 突破了人们的容忍范围, 为了有效遏制强者的恣意违约行为, 保护弱者的利益, 应适用惩罚性赔偿予以遏制, 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3.3 合同欺诈的情形

在合同欺诈的情形下, 应该适用惩罚性赔偿。首先, 因为欺诈是一种恶性的应受谴责的现实中引起义愤较大的行为, 对其进行制裁和惩罚合情合理, 也能够预防欺诈的发生。其次, 可以充分补偿被欺诈者的损失。再次, 在我国现在商业信用状况和社会信用状况不太好的情况下, 对合同欺诈适用惩罚性赔偿, 有利于淳化和整肃社会风气, 弘扬商业信用和社会信用, 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4 结语

尽管我国已经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商品房买卖及产品责任领域中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但限于立法时间较晚、立法规定较简、适用范围狭小, 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积极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出来, 因此在侵权法中将惩罚性赔偿拓展到环境侵权、知识产权侵权及恶意侵犯人身权等领域中, 有限度地适用于合同法领域中, 适当扩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 对完善我国的惩罚性赔偿法律制度, 维护我国市场经济交易秩序、促进社会健康、和谐、有序发展和保障人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王崇敏, 等.我国民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新探[J].河北法学, 2004, (2) .

[2]淑芳.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8.

3.行政职责及工作范围 篇三

1.落实区域社招及校招工作,完成招聘计划;

2.负责区域员工入职、调入/出、辞职/退、升/降职、转正手续的初审呈报工作;

3.负责区域人员绩效管理工作,做好业务人员销量数据核算,工资数据提报工作;

4.负责考勤请休假数据统计、奖惩明细统计;月度福利补贴统计、流程批复存档;

5.负责区域办事处管理相关工作;

6.负责区域月度会议安排.车辆安排相关工作;

7.负责区域办公用品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公文管理工作;

8.负责区域固定资产管理、物料间管理;区域行政档案建立更新;

9.其它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及其他人事行政常规工作;

行政职责及工作范围21、每月制作云南中心导购人员薪资,掌控整体预算;

2、门店导购员入离调转手续办理,社保办理及对接;门店新增、关闭系统维护;

3、日常行政事务管理,人员考勤管理,中心办公室管理,信息上传下达,中心团队建设。

行政职责及工作范围31、负责招聘工作,应聘人员的预约,接待及面试;

2、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与管理;

3、公司内部员工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4、负责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

5、负责公司各部门的行政后勤类相关工作;?

6、负责部门一些日常行政事务,配合上级做好行政人事方面的工作;?

7、负责组织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包括公司庆典、年会安排、会务组织、文体活动安排等;

8、负责管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以及各类人事行政文档;?9、协助各部门做好节假日期间工作安排,包括值班安排、检查门窗、关闭电源电脑等工作;?

10、负责企业资产配置(包括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包括清点、维护、登记等;?

11、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理。

行政职责及工作范围41、负责员工关系管理等相关工作;

2、负责人力成本及薪酬分析等相关工作;

3、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党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4、协助省办及大区的完成招聘相关工作;

5、协助经理完成省办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6、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职责及工作范围51、员工的招聘、面试。

2、员工的招退工手续、试用期评估、劳动合同续订及其他异动作业。

3、员工的薪资、奖金的计算和发放。

4、负责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外劳力综合保险的申报和变更。

5、负责建立并更新员工档案。

6、负责员工考勤管理及假期管理。

7、负责人事系统的更新和维护。

8、负责商店员工绩效考核工作。

9、负责门店的预算,并完成人力成本控制分析报告。

10、协助总部HR,定期完成人力资源相关的报告与分析,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

11、负责日常门店行政类管理工作。

12、负责传达总部行政人事类发文。

13、负责门店客诉系统登记并跟进相关人员及时解决。

14、成上级可能交付的其它相关工作内容。

行政职责及工作范围6

1.经销商协议的初审、合同档案的管理和学习;

2.负责各部门对接、重点问题的跟进与处理,配合开展销售数据分析;

3.负责公司文案编写、公众号的运营,产品图文制作;

4.负责处理文件汇总、送达、盖章、归档等相关销售资料;

5.配合开展销售会议;

6.配合商务部门其他事务性工作。

行政职责及工作范围7

1.配合公司接待、会议、宴会等活动做好服务工作。

2.负责公司展厅讲解,以及展厅、酒窖设备设施日常管理。

3.负责办公用品、酒水、礼品等物资的仓库管理。

4.岗位职责及范围制度 篇四

经国务院同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 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

《意见》强调, 要健全制度体系, 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 (职务) 制度体系, 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 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在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要完善评价标准,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注重师德素养, 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 注重教育教学方法, 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 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 引导教师立德树人, 爱岗敬业, 积极进取, 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具体评价标准条件要对农村教师适当倾斜。要创新评价机制,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 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担任评委会成员, 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 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 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全面推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要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 教师可以跨校评聘。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 表现优秀并符合条件的教师, 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等。民办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意见》参加职称评审。

(来源:人民网)

5.地测科职责范围及岗位责任制 篇五

地测科职责范围

负责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矿井测量和储量管理等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矿井测量及储量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政策规程、规定、规范及条例;

2、负责矿井地质、水文地质、井测量及储量管理资料的收集、分析研究整理,查明影响矿井生产的地质因素,提供各种地测资料,确保矿井正常生产;

3、负责井下主要工程、单项工程等测量,并负责向有关部门发出贯通业务联系通知单,确保安全贯通;

4、按照规程要求,在井下设各种经纬仪导线,同时随进度填图,对井下巷道按设计要求选点定线和返线,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巷道的验收;

5、参与编制矿井采掘技术设计和年、季、月度生产建设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矿井的远景规划;

6、负责编制地质储量平衡表、三量报表和损失量表,参与储量报损、注销的报审和审批工作,监督矿井资源合理开采,提高回采率;

7、负责提供各种地质、水文等图纸资料,更换年报、月报图纸,填绘工程进度图和调度室图板;

8、按时提出水平、采区、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供编制设计和规程使用;

科长岗位职责

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地质测量科全面工作。

1.贯彻执行有关地质测量方面的技术政策、法规、规定、条例,认真做好矿井地质、水文地质、及矿井测量工作;

2.根据国家和煤炭行业有关技术政策,组织制定全矿地测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

3.参与编制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和远景规划,负责提供有关地质、水文图纸资料,并负责上报图纸、资料;

4.经常深入现场,全面了解地质、水文、测量方面情况,随时解决煤层开采、矿井开拓、掘进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以保证矿井正常生产、施工;

5.参与审查地测方面的技术革新,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地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推广地质、测量、水文方面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不断提高地质测量工作水平;

6.负责审核有关地质、水文预报及重大探、放水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不合理的开拓布局提出意见,使矿井资源合理开采。

科员岗位职责

在科长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地质测量技术工作。

1.参与编制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和长远规划,提供有关地质、水文图纸资料;

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地质、测量、水文方面情况,随时解决煤层开采、开拓、掘进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参与审查地质、水文预报及重大探放水措施;

5、参与审查地测方面技术革新和地测人员的技术培训 工作,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

6、完成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测量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测量组的业务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好现场学习、执行《测量规程》、《规定》、《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

3.负责组织较大规模的联系测量、大型贯通测量工作;

4.负责组织测量业务分析会,布置发送测量情况联系单;

5.负责组织测量资料的审核、整理与归档工作;

6.负责安排仪器的定期检查、校正工作;

7.负责组织测量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方法;

8.负责审核有关人员提供的生产、安全及设计所需的测量资料。

地质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在科长领导下,负责全矿矿井地质、水文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

1.负责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上报或下发的各种地质、水文、储量管理,以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2.组织分析研究矿井地质构造、水文变化规律,及时修改地质说明书和图纸,并提出该进工作的建议;

3.参加矿井远景规划,年、季、月度作业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和审定,参与采区设计和技术作业规程编制的有关工作;

4.负责各种基础图件、月报表和储量报表的审核,主持储量报损、注销工作;

5.参与制定和审核矿井生产勘探方案钻孔设计,积极推广勘探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业务水平;

6.经常向总工程师和矿长汇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水文技术员岗位职责

在科长领导下,负责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1.负责为生产建设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或专门报告;

2.负责及时对采掘生产进行水害分析和预测预报;

3.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4.负责提供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

5.负责为生活供水提供水文地质资料,编制水源勘探和水源井设计;

6.负责及时填绘各种水文地质图表,掌握地下水的动态变化;

7.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规律,探索防治水有效方法。

测量员岗位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测量业务,做好测量工作,为生产服务;

2、担负井上下各种控制测量工作,测量确定井上和井下各种巷道之间的几何关系,并绘制各种矿图,按照规程要求,及时填发掘进前方老塘、积水、边界及巷道贯通的通知单;

3、负责井巷施工给向和大型固定设备安装的给线工作,并定期测量掘进进尺,及时填绘各种工程平面图;

4、开展地表和岩层移动观测观测工作,提出地表及岩移的参数,以便进行保护建筑物及留设煤柱的设计;

5、严格遵守测量规程和有关规定,保证测量资料的精确性,并且测点要有明显标志,内业、外业复测,大型工程要进行设计导线测量和与误差预计等;

6、负责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纸等资料的保管,建立健全各种台帐,资料要登册存档,妥善 保管;

7、爱护测量仪器和工具,每季自检校核一次,每日上井后应将所使用的仪器和工具擦拭干净,发现故障应及时检修;

8遵守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绘图员岗位职责

担负绘制、描晒地测图纸的有关工作。

1、经常深入一线,了解井下巷道系统布置及采掘生产情况,协助测量人员收集整理现场资料;

2、根据资料编制有关原图,按照规程要求,负责绘制各种地测图纸;

3、根据生产需要和实测资料,填绘各种矿图,及时描绘和晒制有关图纸,按规定承接其它单位的晒图业务,并做好记录,搞好协作与联系,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更正;

4、负责领用和保管图纸、绘图工具、仪器等绘图、晒图必需品;

5、认真保管图纸资料,保守国家机密,绘图室和晒图室不得会客;

6、保持绘图室和晒图室的清洁卫生,保养好晒图机;、7、遵守劳动记录和有关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三量”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负责矿井储量管理工作。

1.经常深入现场,收集整理回采工作面煤厚、采高、浮煤、顶压、底鼓、夹矸地质资料等,定期测算产量、损失量数据,掌握采掘动态,及时填绘储量计算图,并做好工作面回采测量台帐;

2.根据实测资料,认真做好旬报、月报、季报以及年终报表,编制储量种类计算图纸,及时上报矿井储量、开采损失量,负责矿井“三大煤量”的测算、上报和各类煤量的注销报损工作;

3.负责各种煤柱的计算、留设与审查,做好煤柱台帐,并将探测下分层煤厚情况绘制煤厚剖面图,做好事原始记录,登入 台帐;

4.参与审查作业规程,按照矿产资源法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等有关规定,对降低损失率提出意见,并对处产中的拭损失率实施监督;

5.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及时做好地质小结;

6.建立健全各种储量管理台帐,加强图表资料的保管,资料存放整齐,保守国家资源开采机密;

6.岗位职责及范围制度 篇六

一、新闻编辑工作人员的基本素养

1、立场坚定、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

作为一名新闻编辑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强烈的职业责任意识、党性意识、大局意识以及阵地意识。要随时用最先进的思想武装自己这样才能使自身意志坚定保持坚定的政治素质, 要不断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对党的方针路线政策不断学习才能用最先进的思想强化提升自己。这样才能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了新闻编辑工作中的第一位, 及时掌握党和政府的中心思想工作, 把握时代进步的脉搏, 致力于把经济建设放在工作和服务的首位, 认真编辑稿件以及策划栏目信息。同时新闻编辑工作人员加强自身的政治修养对与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在新时期的新路线、方针和政策, 及时了解掌握党报主管机关改革和发展的意图与趋势, 不管增强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对于新闻编辑工作的出色表现也是至关重要的。

2、博文纵览、加强基本专业素质

新闻编辑工作人员要具备超强的判断新闻价值能力和良好的思维品质,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信息交流速度的快速变化, 新闻编辑工作人员的工作也从过去简单的把关演变到了引导思路上来, 这样就要求新闻编辑工作人员具备更高的敏锐思维能力以及对稿件内容选择能够审时度势, 抓住当今社会发展的主流, 把握新闻的最新动向, 这就需要博文纵览非常高的专业能力。

通过从几个方面的培养可以使新闻编辑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进一步提升, 首先是要博文纵览, 新闻编辑工作人员要养成善于学习博览群书的习惯, 这样对于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就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更能胜任新闻编辑工作的实际需要。其次是虚心学习, 新闻编辑工作人员应该为人谦逊不耻下问, 对于任何比自己有知识的人都应该勤奋好学多多向前辈学长学习获取更多所或缺的知识, 通过与其他人差距的对比取他人所长补自己所短这样才能不断提高业务与编辑能力。最后是细致敏锐, 在生活中善于观察, 处处关心, 留心生活中的小细节, 不但要关心国内外发生的大事更要关心身边所发生的小事。

3、公正无私、善于团队配合

作为一名优秀的新闻编辑工作人员不仅要有前面所提到的素质更重要的是要公正无私, 善于团队的配合, 做好小组工作, 这样才能发挥整体的潜力。编辑有选择稿件的权利, 但是在稿件面前人人平等才能做到真正的公正无私, 不能以为自己对稿件的修改和加工就以权谋私, 这样就会严重新闻工作的质量以及新闻工作人员的整体能力。新闻编辑在工作时要不断与他人进行交流与沟通这样才能保证新闻信息的顺畅以及流转, 只有加强团队工作人员的协调配合才能使新闻编辑工作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4、贴近生活、强化大众传媒作用

新闻编辑工作人员对于新闻编辑的产物应该贴近生活, 使读者通过对其的阅读可以了解事件的整个脉络, 越贴近生活就越具有新闻价值, 在新闻编辑的工作中要兼顾传统文化与时代特色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根据不同特色细分市场。不断贴近生活来强化新闻工作作为大众传媒的作用, 在读者与事件之间起到桥梁的作用。

二、新闻编辑工作的基本特性

新闻编辑工作有他自身的独特与鲜明的工作特点, 新闻编辑环境的日益复杂, 顾客需求的日益升高都是对新闻编辑工作巨大的挑战, 同时国内外日益复杂的情况、条件以及信息的总和是新闻编辑工作的源泉所在, 编辑工作现在不仅仅局限于编辑环境更要受到编辑环境的制约, 新闻编辑的工作不仅在于重视新闻报道的数量以及质量, 是以质量为主, 以质量赢得大众, 成为我国当代新闻编辑工作的普遍趋向。在新闻编辑的报道工作则更加强调内涵、强调特色、争创品牌, 争做精品等。在新闻操作工作层面上、编辑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越来越重视对新闻信息的深加工与精加工, 这是对新闻编辑工作的有一大挑战, 也是对从事新闻编辑工作人员的有一大挑战。

三、新闻编辑人员在职责范围内的基本素养

作为一名优秀的新闻编辑人员要具备很多素质、政治素质、文化素质、科学素质、心理素质等等, 但是在确定的限定的职责范围内很多新闻编辑人员不会对各种素质的具备面面俱到, 只要具备关键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工作有余就是重要的了。

首先是要对报道信息的内容必须以真实的时间作为客观依据, 绝对不可以凭空捏造或者猜测出来的时间作为编辑的基础。其次是在新闻编辑的工作中在职责范围内要对信息是否具有社会价值进行优先考量, 作为一名新闻编辑工作热源要对新闻价值以及事件本身蕴含正确的导向进行合理的估计。再次是对于编辑工作要具备责任感, 不能为了一味追求收视率而忽视了社会责任使得新闻信息过于平庸化, 这就要以身后的人文关怀作为坚实的后盾使新闻工作成为大众证明的导向。最后是在限定的职责范围内新闻编辑工作人员要给大众接受信息消化信息评论信息的权利, 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互动。

参考文献

[1]于潇, “新闻编辑的品格与责任”[J], 新闻窗, 2011-3期。

[2]周艳芳, “电视新闻编辑的基本素质”[J], 济宁广电研究, 2011-6期。

[3]王玉森, “新闻编辑的基本素养”[J], 新闻窗, 2011-3期

7.行政部经理的工作范围及职责 篇七

1、负责起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经上级领导审核批准后,并组织落实;

2、负责文控中心的正常运作,协调与相关部门的有关文件工作的处理;

3、负责公司培训工作的组织和考核、编制培训计划,组织公司人员的招聘工作;

4、负责后勤工作的合理安排,并监督执行;

5、指导保安队的工作安排,并监督考核,进行有效管理;

6、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安排水、电、通讯维护的统计分析,用有效的管理制度,降低公司的运作成本;

7、协调与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处理,协调和处理相关的公司外部的公共关系及涉外事件,对不具处理能力的重大事情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使本部门的工作职能满足公司动作的需要。

一份完整的岗位说明书一般包括:

岗位基本信息(岗位名称、所属单位、岗位类别、岗位级别、任职者姓名);岗位概述(用一两句话说明);

岗位职责(描述主要要做的工作有哪些);

岗位任职条件(学历专业、工作经验背景、各方面的工作能力、外语和计算机,可能还会有特殊要求如:性别、年龄、适应出差、会驾驶等)。

给您提供一个网站,里面有比较全面的各岗位职责描

述:http://blog.163.com/xuqian1985@126/blog/static/***3383320/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职位说明书是职位分析活动所得到的一个自然结果,由工作描述和工作规范两个部分组成。职位说明书主要包括:(1)职位标识:包括职位名称、任职者、上级职位名称、下级职位名称等。(2)职位目的或概要:用一句话说明为什么需要设置这一职位,设置这一职位的目的或者意义何在。(3)主要应负责任:职位所要承担的每一项工作责任的内容以及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4)关键业绩衡量标准:应当用哪些指标以及标准来衡量每一项工作责任的完成情况。(5)

工作范围:本职位对财务数据、预算以及人员等的影响范围多大。(6)工作联系:职位的工作报告对象、监督对象、合作对象、外部交往等等。(7)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工作的时间、地点、噪音、危险等等。(8)任职资格要求:具备何种知识、技能、能力、经验条件的人能够承担这一职位的工作。(9)其他有关信息:该职位所面临的主要挑战、所要做出的重要决策或规划等等。

职位说明书是职位分析活动所得到的一个自然结果,由工作描述和工作规范两个部分组成。是指公司内的工作岗位的头衔,主要反映岗位的功能。比如销售工程师、销售经理、人事主

管或人事经理等。[1]

职位说明书

该职位是属于哪个大的部门。比如说公司里有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行政部、市场部、销售部、生产部,还有研发部等等。有一级部门、二级部门、分支部门、分部门。

直接主管。担任这个职位的上级的头衔是什么。

在职位说明书上要给直接主管留下一个签字的地方,还要有任职人的签字,职位说明书要经过任职人和上级主管双方确认,签字就是庄严的承诺。

任职时间。就是职位说明书开始生效的时间,这个时间可以和劳动合同的时间一致,也可以从职位说明书实际编制的时间算起。

任职条件。承担这个职位所具备的一些基本的条件,比如说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等。专业资格。一些特殊的工种要求专业资格认证,像会计师、锅炉工等。

下属人数。一个好的职位说明书应该把下属写上,或附有一个组织结构图,把这个职位的上下职位关系交代清楚。有直接下属和间接下属之分,间接下属常涉及交叉汇报关系,在人数计算上,常常折半计算。

沟通关系及频率。这个职位要与哪些部门、哪一类人员打交道。包括对内、对外两部分,与对方打交道的频率也应该写清楚。

职位设置的目的。就是这个职位存在的理由,或者说为什么要设置这样一个职位,通常的格式是:是什么,做什么。

行政权限。一种是财务权限,一种是签字权。

工作内容和职责通常是一个职位说明书的核心部分。一般来说,在制定职位说明书时,职责不能多于10项,不能少于3项。还要概括地说明这个职位主要的工作内容,衡量的标准是什么,职责是负全责、部分负责还是协助完成。[1]

职位说明书

现在比较提倡以能力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管理,所以对职位能力要求的分级也需要做些规定。所谓分级就是对每一项能力都有一个定义。比如什么叫沟通能力要善于倾听有效的反馈,还要乐于把自己的计划、看法、思想、意图传达给别人,争取他人的支持与理解;要能够有效地谢绝他人,同时和别人保持一种良好的关系;能够运用技巧化解同事或者与客户之间的矛盾和抱怨;能够运用一些技巧达到说服和影响他人的目的……这是对沟通能力所做的一些定

义和列举。

每一个职位要求的沟通能力是不一样的。销售人员就要求一种高层次的沟通能力,而电话接线员的沟通能力只需满足日常信息传递即可。可见虽然都要求沟通能力,但沟通能力的定义和分级是不一样的,这些在职位说明书当中应该体现。有的公司的职位说明书做得比较好,就是有了明确的分级;如果公司规模不大,只要把这些能力列出来就可以了。

还有,对产品知识、行业知识的要求也可以写在职位说明书中。这些内容的取舍由公司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所以,职位说明书可以写得比较详细,也可以写得比较简略。那最简略的是什么呢?只有职责部分,这也算是一个职位说明书。

详细型和简略型的职位说明书各有好处,假如公司规模不大,人与人之间彼此都很了解,劳动环境差异也不大,就可以用一种比较简略的工作说明书。如果公司规模很大,几千人甚至几万人,职位说明书就要求精确、复杂、全面一些,除了对能力、职责、任职条件、工作目的有要求外,还要列上工作环境要求,甚至具体的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当然,职位说明书没有定规,要适合企业的实际状况。

(1)职位标识:包括职位名称、任职者、上级职位名称、下级职位名称等。

(2)职位目的或概要:用一句话说明为什么需要设置这一职位,设置这一职位的目的或者意义何在。

(3)主要应负责任:职位所要承担的每一项工作责任的内容以及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

(4)关键业绩衡量标准:应当用哪些指标以及标准来衡量每一项工作责任的完成情况。

(5)工作范围:本职位对财务数据、预算以及人员等的影响范围多大。

(6)工作联系:职位的工作报告对象、监督对象、合作对象、外部交往等等。

(7)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工作的时间、地点、噪音、危险等等。

(8)任职资格要求:具备何种知识、技能、能力、经验条件的人能够承担这一职位的工作。

8.岗位职责及范围制度 篇八

事业单位由于其单位的公有性质, 因而其所有的收支包括财政收支和非财政收支, 都应该处于国家财政、财务制度的管理范围中, 要讲求效率、规范收支, 从这个角度说, 对它的非财政预算收入与财政收入的管理和监督, 应有共性的地方。另一方面, 事业单位由于存在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分类, 其非财政预算资金和财政资金取得的成本不同、来源渠道不同、受监督的程度大小不同, 加之单位的业务性质不同和资金流动特点不同等差异, 因而对这两类收入的管理要求、管理目标和管理原则又有特殊性的地方。财政对非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既要讲求效率又要顾及单位事业功能的发挥, 力求在二者之间找到平衡。

关注1999年后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制度等财政制度变革对非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变化, 有助于更清楚地考察财政对非财政预算资金与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的共性, 并在此基础上明晰管理与监督它们之间的特殊性。

一、非财政预算收入的内涵

(一) 从收入角度看财政性资金

20世纪90年代, 财政性资金的内容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财政基金。其中, 财政预算资金又包括预算内资金与预算外资金。1994年颁布的《预算法》及1995年11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指出, 预算内资金包括各种税收及部分行政事业性经常性收入, 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所得的资本性收入等。财政部1996年11月颁发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指出, 预算外资金包括下述五类收入: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二是各种基金 (资金、附加收入) ;三是从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收入及其他资金;四是乡 (镇) 政府开支的乡自筹资金和乡统筹资金;五是其他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主要包括各种捐赠资金, 财政拨款有偿使用回收资金中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部分, 国家行政机关派驻境外机构的非经营性收入, 财政专户利息等。财政基金是国家为了实行其职能的需要, 通过财政分配渠道形成的, 用于特定专门用途的资金。按其构成的经济内容, 可分基本建设基金、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债务基金、社会保险基金, 支援经济落后地区的发展基金, 财政后备基金等。

以前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强制性的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那时的非财政预算收入主要指单位通过市场取得的不体现政府职能的经营、服务性收入, 也包括财政批准留用的收入, 还包括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和资源获得的其他收入等。

1999年后, 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等四项改革。据调查, 改革后, 单位的资金支配和管理权限、银行账户设置权限、设备采购权等方面的权力削弱, 财政性资金的内涵较改革以前发生了变化。改革后, 财政收入主要从税和非税两个角度划分为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按性质分为预算内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改革最明显的地方就是把预算外资金的提法过度为非税收入的提法。变化在于, 改革以后单位利用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等获得的收入属于财政资金范畴。因此, 现阶段事业单位的非财政预算收入主要包括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财政批准留用的收入, 非财政预算资金的利息收入, 非国有资产、资源的租金利息收入, 未占用国有资源获得的其他收入等。

(二) 被调研单位非财政预算收入的内涵

根据前述分析, 非财政预算收入有两个组成部分 (详见图1) , 一是省市级地方财政批准留用的专户核拨资金, 二是单位自己组织取得的收入。由于在本研究中各被调研单位没有相关的专户核拨资金收入, 因此本文仅涉及第二部分的收入。单位组织取得的非财政预算收入按来源性质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使用国资经营取得收入, 如租金收入、利息收入等;二是组织单位人力、技术取得的经营服务收入, 如工程收入、销售收入、咨询收入等;三是兼有前两类收入特征的非财政预算收入, 如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事业单位是公共服务机构, 非财政预算收入流入事业单位, 弥补单位财政资金不足, 维持单位运转, 是单位能履行事业任务、完成公益性服务的资金保障, 因此, 它的核算原则不应以盈利等财务指标为主要依据。但作为林业局事业单位主收入的工程收入和销售收入等生产性收入 (见图2) 由于可能耗费了人工成本或者物料成本, 因而又必须准确核算成本, 至少确保保本经营。

财政制度的改革有可能大幅缩减如图2所示中的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和占地补偿等财产收入的范围, 会从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原则、法规要求等对各种非财政预算收入类型产生影响。经调查, 2008年12月31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下属的34家事业单位中, 自收自支单位的租金、利息等财产收入约占单位总收入的22%;差额拨款单位约占9%;全额单位占1%左右。自收自支单位的工程收入等经营收入约占单位总收入的65%;差额拨款单位约占37%;全额单位占1%左右。由于缺乏基期历史数据的比较, 本文仅从质的角度探讨四项财政改革对非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范围的影响。

二、影响事业单位收支管理的财政预算制度法规政策体系

从财政预算法规体系构成的现状看, 有国家公共预算法规、国资经营预算法规和社保资金预算法规三个层次, 这是以静态的角度考察。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不断改革完善是一个动态变迁的过程, 它既要适应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又要不断更新改革自身的体系结构。在国家经济政治民主化的发展趋势下, 财政预算管理的透明化和规范化趋势越加明显, 从技术角度看, 预算管理要依靠细化财政收入支出预算编制和审批的程序、落实预算执行和监督的政策措施等手段, 不断完善自我以助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管理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财政预算法规政策体系, 受财政体制变迁、财政改革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影响, 必然体现透明化操作和规范化运行的趋势特征和要求。

影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财政预算制度法规政策体系有三个层次:一是《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犹如财政预算管理领域的“宪法”, 它规范事业单位收入取得、使用、分配管理的宏观方向性财政预算管理原则。《预算法》第45条规定事业单位的“预算收入必须全部纳入统一核算管理, 及时、全额入账”。就是要严格按政策法规正确划分行政执法收入和经营服务收入, 并正确使用收费票据, 正确进行账户存缴和核算管理。属于行政执法的“预算外资金”, 纳入“应缴预算款”核算;属于经营服务性质的收入, 纳入“事业收入”核算, 并按规范要求统一监督管理。事业单位应得的投资企业利润分配收入或相关收入, 要及时收缴和正确核算。可见《预算法》对预算收入的核算原则、核算内容、涉及会计科目等作出了规定。二是在此基础上, 按照财政改革时间顺序, 1999年财政改革以前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规范单位非财政预算收入管理。1999年后, 伴随执行部门预算编制、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集中采购、收支两条线制度等财政体制改革, 国家制定相关的法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具体规范事业单位非财政预算收入的使用分配管理, 如收支两条线制度就对事业单位利用国资经营取得的收益作出必须纳入单位统一核算的规定。三是在前两个层次的基础上衍生出关于各部门、各地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的具体条文规定, 或者是针对具体工作中遇见的难题颁布的有针对性的处理办法和意见。这一部分法规在遵循前两个层次法规的前提下, 对相关的问题进行处理。

三、1999年大力推进四项财政改革以前对事业单位非财政预算收入的管理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理顺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分配关系, 1999年后启动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改革等从财政收入支出管理的角度规范、巩固分税制改革的成效。上述制度变迁, 对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的取得、分配、使用、积累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 1999年财政改革以前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对事业单位非财政预算收入管理的规定

《决定》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意思是明确区分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范畴, 严禁将预算内资金划作预算外使用;第二层意思是明确要求将部分政府性基金等预算外资金纳入国库统一管理。《决定》指出: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通过市场取得的不体现政府职能的经营、服务性收入, 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 收入可不上缴财政专户, 但必须依法纳税, 并纳入单位财务收支计划, 实行收支统一核算。

(二) 对事业单位非财政预算收入管理产生的影响

一是明确本研究中的非财政预算收入不属于预算外资金的性质, 从另一个角度界定了非财政预算收入概念的核心, 即事业单位通过市场取得的不体现政府职能的经营、服务性收入及其他收入。一方面, 《决定》指出取得非财政预算收入的合法性前提;另一方面, 《决定》详细界定了预算外资金的范围, 相应地可以界定非财政预算收入的范围。二是明确要求这部分资金虽然不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但要公开、透明地纳入单位财务管理范围, 为今后加强和细化非财政预算收入的管理制度规章奠定了指导性原则。

四、1999年后广泛推进的财政改革对事业单位非财政预算收入的管理

(一) 部门预算编制改革

1. 对事业单位非财政预算收入管理的要求

对事业单位提出了收支统一管理的要求, 事业单位所有的收支活动都必须归口到单位财务部门, 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管理对象的范围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不包括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2. 对事业单位非财政预算收入管理产生的影响

一是按事业单位收支统一管理的要求, 非财政预算收入不纳入财政预算, 但把它纳入到单位预算统管范畴内。形成部门大收支的管理理念后, 以前的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管理概念更新为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项目, 非财政预算资金分解在这些项目中, 反映在部门预算编制内, 改变以前财务管理与资金管理脱节状况, 使单位组织的收入得到充分合理使用。二是要求划清事业收入与经营收入、事业收入中预算外资金、预算外资金中应当上缴财政专户资金等, 预算指标进一步细化, 加强了对财政资金支出的控制力度。这种控制下, 对以前有一部分属于非财政预算资金范围的收入纳入了财政专户,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而对重新划分归类的非财政预算资金尚未确定具体的管理方案。三是由于自收自支单位可以排除在部门预算制度的管理范围之外, 因而非财政预算资金在全额预算单位、差额预算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之间就存在管理尺度上的差别。

(二) 国库集中管理制度

1. 对事业单位非财政预算收入管理的要求

国库集中管理制度要求事业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收入缴国库, 支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国库单一账户的设置, 是针对财政性资金而言的, 对于非财政性资金, 国库没有管理的职能。对非财政预算资金是否集中纳入国库管理, 尚未形成硬性的法规规定。

2. 对林业事业单位非财政预算收入管理产生的影响

一是从共性上看, 财政资金的国库集中支付, 把资金的直接支付改为财政直接或授权支付, 弱化林业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职能。二是针对不同单位,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财政资金的管理要求是相同的, 但对非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影响不同。假设没有区别资金来源和单位类型进行管理, 对于经营服务收入占较大比重的单位, 其资金收支比较分散, 财政资金占比不高, 集中支付的管理形式会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开展, 可能会提高公共产品的效率。在这里,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可以采取分散管理的形式。而对于经营服务收入很少, 主要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 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相应地, 对这部分单位非财政预算资金就应该采取集中管理形式。三是针对单位有差异的工作性质,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财政资金的管理要求是相同的, 但对非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影响不同。部分林业事业单位常年有工程建设投资项目, 周期长, 集中支付不利于单位事业发展, 在这类单位可以采取分散的资金管理形式。所以这类单位的财政资金与应采取集中支付制度, 而非财政预算资金可以采取非集中管理形式。四是微观之处涉及到对国资处置收入的具体处理的差异, 改革以前国资处置收入在“其他收入”科目核算, 改革后, 这部分收入统一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三) 政府采购制度

1. 对事业单位非财政预算收入管理的要求

2002年我国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该制度的目标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 强化预算约束。《政府采购法》明确指出, 政府采购涵盖行政事业单位, 采购资金是财政性资金。

国家林业局2008年8月颁布的《国家林业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第2条规定“各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使用财政性资金 (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和预算外资金) 和与之配套的自筹资金。”这里的自筹资金, 是指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要求, 按规定由采购人分担并自行筹措的资金。

2. 对事业单位非财政预算收入管理产生的影响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的规定, 采购项目的资金一般通过财政部门开设的“政府采购专户”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但具体操作有差异。对于资金的范围, 我国现行地方立法规定各不相同, 本文比较了一些地区的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办法发现, 有的地区包含单位非财政预算资金 (如河南省、大庆市、厦门市) , 有的地区不包含这一部分收入 (如吉林省延边州) 。在支付管理原则上视采购的形式, 假如采取拼盘方式, 采购资金由预算内资金和单位预算外资金或非财政预算资金共同分担而进行的物资、服务采购, 则单位应在采购前一定时间将资金采购划入政府采购专户。属于自筹的非财政预算资金单独采购的, 由财政部门审核确认资金来源的合法和合规性后, 由采购单位自行采购、自行结算, 即采取所谓的“单一账户, 先存后支、专款专用”。

(四) 收支两条线制度

1. 对事业单位非财政预算收入管理的要求

“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主要着力目标, 一是规范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的管理, 二是对国资收益和产权处置作出规范。2008年《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中央级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属于国家所有, 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国库收缴管理的规定上缴中央财政,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 对事业单位非财政预算收入管理产生的影响

在财政改革以前, 由于政府财政收支分类不规范, 部分由国资产生的收入或利息在实践操作中划入非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范围。2004年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向纵深推进收支两条线改革, 突破了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范畴, 表现在原来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基础上, 又将国有资源 (资产) 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因此, 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缩减了非财政预算资金的实践操作范畴, 就其对事业单位收支管理、事业发展等来说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假设对所有事业单位实行划一性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因为林业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不稳定, 会影响预算编制进而会影响后一年单位的事业发展, 大一统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可能还会打击单位积极性不能达到国资持续增值的目的。

五、研究结论

(一) 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对事业单位收入项目分类的影响

以1999年国家选择试点单位编制部门预算、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为标志, 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在此之前,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的规定, 财政将事业单位收入分为预算内收入、预算外收入和单位组织收入。预算内收入指来源于国家预算拨款, 即目前的财政补助收入;预算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预算拨款之外的其他财政资金;单位组织收入是单位运用一定的国有资源通过组织人力、技术等要素实现经济效益的收入。当时, 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严格区分, 当时财政对事业单位管理的平衡关系是预算内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运用+预算内资金结存。1999年后, 推行四项财政以后, 事业单位的收入不再按与预算的关系进行分类, 而是以单位为主体, 全部收入按来源分类的大收入概念。财政对事业单位的资金管理平衡关系改变为:事业单位收入-事业单位支出=结余。

(二) 财政管理的范围变化

总体上, 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 财政根据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和从市场取得经济补偿的不同程度, 制定对它们有差别的财政投入政策。

1999年以前事业单位的收入由预算内收入、预算外收入和单位组织取得的其他收入三类构成, 预算内资金纳入国库管理, 预算外资金由财政专户管理, 其他收入由部门自行管理。财政对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有专门和细致的收支管理规定, 而对其他收入并没有专门和细致的规定。执行部门预算编制制度后, 配套采取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主要从支出角度细化了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规定, 而对单位组织的非财政预算收入仅仅提供了管理模式的参考, 并没有非常细致明确的制度规定。但是, 这并不表明财政完全不对这部分资金进行管理。

实际上, 从单位类型分析, 部门编制制度对非财政预算资金也要求纳入单位统一预算、统一管理, 只是在管理范围上排除了自收自支单位。根据前述分析,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应该适度考虑单位类型、特点并结合国家事业发展需求, 采取有差异的管理策略, 既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和监控强度又促进事业良性发展。

9.岗位职责及范围制度 篇九

基本职责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技术部门颁发和厂制定的有关技术、产品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及规定。

2.负责部内的行政管理及全面工作,并根据上级布置的工作制定本部的具体规划措施。

3.组织领导全科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主持科务会,领导全科同志保质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4.负责组织本部技术人员搞好全厂技术管理工作,调动技术人员积极性,解决技术质量方面的薄弱环节。

5.负责制定全厂技术发展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6.协调各有关部门的技术管理工作。

7.对生产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和质量状况,组织全体人员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决策和产品开发。

8.关心群众生活,搞好本部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

职权范围

1.有权对本部或车间技术人员的有关工作提出奖惩建议。

2.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有权组织技术质量方面的技术性会议。

3.有权对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工作做出决策和决定。

4.有权修改有关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工作标准

1.组织本部同志按时完成职务责任制规定的关心任务。

2.组织本部同志编好技术质量发展规划,目标要先进,措施要具体。

3.经常深入车间掌握技术质量动态,随时制定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4.经常向全厂职工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教育,发展QC小组,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5.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批示,认真贯彻执行。

10.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及工作范围 篇十

财务部责任区内设施、设备家具、器皿的管理,酒店经营管理备用一级库、食品库、入库验收的计划管理制度及物品领用制度建立和管理,各部门二级库的指导、监管、根据酒店餐饮部、客房部、娱乐部等经营部门的工作特点,制定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并跟踪、指导、督促执行管理办法,保证酒店较大的财务出入点做到物品进出保管有计划有管理,对酒店组织全面的经济核算,组织编制和审核会计、统计报表,审查各项开支,管理好酒店资金,控制好酒店成本、费用,指导各部门经营创收财务管理工作和非创收部门的费用控制工作,认真稽核酒店各收入点收入的正确、准确、合规并及时组织收账及时回笼资金,按国家税务相关政策完税,按财务法规和国家银行往来开支及现金使用管理,对酒店固定资产和物品计划审核购置,建账,对使用管理部门的保管责任建账管理,定期盘点,低值易耗品计划购置,审核领用,定时跟踪盘存,一级库二级库月盘存、季盘、年度盘、控制、降低库存。杜绝库存损耗,财务部整体工作职责的管理,财务部所管理的员工的会计法规执行力、劳动纪律、工作纪律、财务信息保密纪律、员工工作守则的管理,酒店规章制度执行力的管理,员工入职培训及业务职能训练、职业素质提高,工作职能与相关部门及员工工作产生职能交叉的管理协调工作,高效快捷圆满酒店安排的其他工作。岗位职责:

1、遵照酒店总体管理制度,负责财务部职责内的正常运行的业务、管理、员工培训、对酒店招聘到部门的员工进行试用期培训及业务训练、员工管理、日常工作督导。督促经营目标及管理工作目标实施,与酒店创收有关的部门非财务部专职收银员建立指导、监管、稽核长效机制,确保收入安全,对自己的管理业绩进行自检并接受酒店组织的互评检查。

2、严格执行酒店的工作纪律和经营纪律,保证部门全员做到。

3、应用管理职能驾驭部门的综合服务项目,针对部门工作特点合理调度劳动力资源,使用公共服务与职能服务得到较合理的调度配合,酒店总体经营工作,部门配套经营工作、公共服务声誉工作和谐顺利开展。

4、加强部门的团结,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高效快捷完成酒店下达的经济核算工作目标,毛利率和费用目标及时报酒店总经理,按时完成相关的工作目标。

5、协调与前厅、销售部、维修部、餐饮部、采供部、保安部、娱乐部、外联洗涤公司、供货商的关联工作,建立相互间正常职责关系,确保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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