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共10篇)
1.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篇一
甘棠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自查报告
根据区政府办文件《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传真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甘棠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基本情况如下:
一、制度建立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参照《黄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出台了《甘棠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甘棠镇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甘棠镇政务公开内部公开制度》、《甘棠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并经有关会议讨论通过,以文件形式发布。
二、工作机制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在《甘棠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定的基础上,我镇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相关科室确定并制作、更新,并交由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说明具体理由,由科室负责人审核报审查领导审批。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责分流到相关内设科室。相关科室负责办理,经本科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并发布。
三、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情况
我镇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维护稳定、政法、信访、民族宗教、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等涉密信息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经审查,截止目前,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上未发现涉密信息。
四、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保密工作的教育力度需要不断加强。以宣传教育为主导,强化保密意识。加强宣传力度,增强保密意识,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和重视网上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审查到位。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是做好保密审查管理的保障。虽然已经建立了有关保密审查制度,但审查的依据范围广,有时难以找到依据,因此,必须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保密审查依据。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保密部门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增强依法做好保密审查管理的能力。针对信息发布中存在的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对上网信息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堵塞管理漏洞。为了确保保密审查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保密审查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涉密网络的建设和使用情况以及涉密计算机、涉密网络采取的管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2.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篇二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政府信息公工作考评及信息系统安全检查的通知》,我局对2010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认真学习《条例》,对贯彻实施《条例》相关准备工作进行了研究,明确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把县政府信息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为进一步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各专业负责人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可以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改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从而更好的服务于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此,我局多次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国家统计局、安徽省统计局和 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全局所有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规范服务,按程序公开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通过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股室、具体人员,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涉密信息面向社会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局信息站内设立政务公开栏,先后公开了单位及内设科室主要职责、联系电话,做到了该公开的坚决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要求,通过信件、电子邮件和面对面咨询等形式公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2010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与诉讼案件。
三、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各科(室)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不够,在政府信息的形成、申报、审核、录入等各个环节还存在一定的滞后和落实不到位现象。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便民利民方面还需多样化;还需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不及时影响了公开信息的时效
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一是继续做好 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人民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县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沟通,寻求工作指导,为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档次做出新贡献。
统计局
3.校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篇三
1、为确保校务公开真实、有效、安全,形式适当,制定本制度。
2、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公开的校务信息内容,在正式公开前,按照校务公开程序进行预先审核。
3、建立健全校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未经审核的校务内容不得公开。
4、校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应重点审核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是否符合《校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
5、校务信息公开办公室拟定校务信息主动公开、免予公开、申请公开的内容,填写校务信息公开签发单,提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签发;月底将校务信息公开情况汇总后填写月报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进行备案。对重要校务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填写重要校务信息公开审核申请表,报学校校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批,经批准后予以公开。
6、对审核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出现泄密等问题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校务公开人隐匿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泄露依法应受保护人的秘密,个人隐私,给学校个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和负面影响的,依法予以赔偿。
4.镇保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篇四
一、保密工作组织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保密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情况。我镇设有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一名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组织、党政办的党委委员担任,成员由党政职能主要部门负责人和保密重点机关的负责人组成。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组织的党委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确定党政办副主任主要负责保密方面的具体工作,中学等保密重点部门也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保密管理工作。
(二)保密工作队伍的建设。近几年来,我镇由于区域调整、乡镇换届等因素,人事变动较大,但我镇坚持做到保密工作机构健全、保密工作队伍不散,保密工作人员及时调整和补充,做好工作交接,保证了工作的延续性。目前,镇党委指定兼职保密员2人,均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三)保密基础设施建设。对保密工作所需设施、设备和经费,我镇党委、政府都能够给以重视和支持,保证了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二、保密工作开展情况
(一)对保密重点部门、要害部位加强检查督促工作。我镇党政办、档案室等部门是保密重点部门和部位。这些部门接触密源广、涉密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这些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防止失密、泄密。多年来,这些部门的规章制度健全,从每个环节做起,保密观念强,措施得力,落实较好。如:镇档案室坚持档案工作人员保密制度,查、借、阅档案手续齐备;党政办公室的传真机、复印机和统计人员都订有保密职责,办公室人员有保密守则及管理办法,秘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回收、注销都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办理,形成了一整套制度、规定,管理渠道畅通。
此外,中考时我镇在试卷的使用和管理上投入了相当大的人力、物力进行封存、保管。在启封前坚持专人监管,对试卷封存地点有保安昼夜执勤。在试卷使用前对考试监考人员召开专门会议,提出保密和启封要求,确定两名监考人员负责试卷的专取专送。近几年来,由于领导重视,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试卷管理的保密制度,没发生过试卷、试题失密的事件。
(二)加强加密计算机的的管理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我镇党委高度重视,指定懂业务、会管理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加密计算机的管理工作,加密通信系统启用一年来,无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同时加强对计算机上网检查工作,对上网计算机进行登记造册,摸清了镇政府内上网计算机的总体情况,在管理上做到心中有数;对于涉密的计算机,明确要求要实行物理隔离,严禁上国际互联网;更重要的是加强了全镇干部、职工对计算机信息的管理,进一步增强了保密意识。
(三)保密规章制度的建设情况。
1、认真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我镇党政主要领导对保密工作十分重视,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将它同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首先是我镇党委指定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委员主管保密工作;其次是我镇专门设有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的保密工作,组长由一名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组织、党政办工作的党委委员担任,成员由党政职能主要部门负责人和保密重点机关的负责人组成,并做到主管领导负责抓,经办人员具体抓落实。
2、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工作规章制度。近几年来,我镇先后建立健全了《党政办保密制度》、《档案室保密管理制度》、《电脑室保密管理制度》等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保密工作顺利开展。
(四)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情况。
我镇党委高度重视保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张贴标语、拉横额等形式,利用各种机会在全镇干部、职工中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如利用中层干部会议和镇村两级干部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资料,了解保密工作情况和上级要求;并积极组织镇干部参加《保密法》知识竞赛活动等。同时重点做好“四五”保密普法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四五”保密普法实施方案,认真落到实处。以上这些活动的开展,使干部、职工增强了保密观念,为做好我镇的保密工作奠定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保密工作的教育力度需要不断加强。近几年开展保密工作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加强镇干部、职工的保密教育,提高每一个公民的保密意识十分重要。例如利用计算机网络、电子邮件向外发送资料已是十分方便和快捷的方式,但因此也可能带来泄密的危险。针对这一情况,需要加强宣传力度,增强人们的保密意识,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要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使事前行为得到规范,堵塞可能发生的失、泄密事件,消除隐患,以确保国家安全。
(二)做好保密工作还需要坚强的物质基础作保证。除了必要的资金、设备投入外,还应加强对保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保密干部的素质。目前农村基层专(兼)职的保密工作人员的培训较少,加上人员变动频繁,所以保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需要加强。
5.AA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篇五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保密审查工作,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保密审查是指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的审查。
第三条
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依法依程序进行。
第四条
经保密审查确定为下刊政府信息的,丌得公开发布:
(一)依照国家保密范围和定密规定,确定为“秘密”、“机密”、“绝密”的信息,并在保密期限内的政府信息;
(二)虽已满保密期限,但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政府信息;
(三)虽未标注国家秘密标志,但属亍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五)其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第五条
行政机关原则上只公开自身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因工作需要拟公开上级或者相关部门尚未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应经原政府信息制作机关审查同意。但因工作需要,上级主管机关对下级尚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后,认为可以公开的,予以公开。
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责任,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与人实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由定密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负责,按照保密审查标准及本制度第八条的程序组织实施。
第七条 行政机关保密审查工作职责分工。
(一)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承担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对本级行政机关和行政区域内或下级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2.对经检查发现的泄密或可能泄密的政府信息,指导、监督有关行政机关采取补救措施,协助保密工作部门查处泄密事件。
3.对拟公开尚未经保密审查的政府信息提请有关部门进行保密审查.4.对拟公开的历史信息向制作或保存单位提出保密审查要求。
(二)行政机关承担以下职责:
1.对本机关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2.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提出的丌能确定是否属亍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依法予以审查确定。
3.对本行政机关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同级行政机关的向同级行政机关提出保密审查要求。对本行政机关拟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征求有关权利人的意见。
4.会同本级监察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丌应当公开的信息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应立即责成有关行政机关采取补救措施,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5.对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和报告等。
(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依法进行指导和监督的职责。
第八条 保密审查工作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出保密审查申请。
1.新制作的政府信息由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制作部门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在制作政府信息时,要明确该信息是否应当公开,以及如何公开,是否需要删减后公开,随公文运转程序和信息发布程序逐级进行审批。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由受理申请公开的工作机构向原制作或保存该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保密审查要求。
3.公开上级行政机关制作或保存政府信息的,由拟公开该政府信息的下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4.公开同级行政机关或不同级机关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拟公开该信息的行政机
关向同级行政机关提出要求。
5.公开历史信息由档案管理部门向原制作该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6.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向制作或保存该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二)保密审查的受理。
1.行政机关在接到下级行政机关保密审查申请或同级、上级行政机关保密审查要求的,应按照一经提出必须受理的原则,及时组织本行政机关,按照保密审查规定程序进行审查,确保保密审查工作质量。严格实行信息制作部门(单位)、定密责任人、机关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等逐级依程序审查制度。
2.在保密期限内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依法解密,保密期限届满的国家秘密,自行解密,之后再受理保密审查。
3.行政机关对已受理进行审查的政府信息是否属亍国家秘密或属亍何种密级丌明确的事项,属亍主管业务方面的,逐级报至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上级机关或相应定密权限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遇有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要不有关部门协调会商。
4.因工作需要需公开的含有部分涉密内容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信息的行政机关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非密处理后再公开。
5.对密码电报、标有密级的文件等属亍国家秘密丏尚未解密的政府信息,一律丌得公开。密码电报确需公开的,经发电单位批准和保密审查后只能公开电报内容,丌得公开报头等电报格式。
6.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动物疫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统计信息等政府信息,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保密审查。
(三)保密审查答复。
1.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随公文呈批实施定密并确定是否公开。
2.行政机关受理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申请,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3.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定密提出质疑的,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重新审查,审查期限另行计算。
第九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必须经保密审查后方可答复。
(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已经定密或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直接答复。
(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因保密而未公开的相关信息存在质疑,可以向政府信息产生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该机关说明丌予公开依据和理由。行政机关答复申请公开时,应当按照保密审查的程序和要求,由本行政机关保密审查机构对申请公开的答复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后,方可答复。
(三)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丌同意公开的,丌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丌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第十条
行政机关网站管理部门要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在政府网站上发布政府信息,承办单位应向网站管理部门提供保密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和机关、单位负责同志的审批意见。机关、单位网站管理部门要做好相应的记录备查。
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要定期对本行政机关已确定密级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依法做好变更密级和解密工作。发生泄密问题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向上级保密工作机构报告,并做好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丌力的,由保密机关、监察机关、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
第十三条 行政机关违反有关规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造成泄密事件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保密审查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刈事责任。
第十四条
教育、医疗卫生、计刉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不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单位、组织和团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时的保密审查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6.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篇六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纳税人和有关组织依法获取国税部门政府信息,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纳税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是指吉安市国家税务局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拟公开政府信息是否涉密进行的审核把关。
第三条吉安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办公室)在吉安市国家税务局保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组织管理。
吉安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是保密审查的责任单位,拟公开政府信息的最终审签者是保密审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保密审核坚持结合实际,依法审查,既保守国家秘密又便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
第五条吉安市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列入保密审查的范围。
第六条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对以下内容重点进行保密审查:
(一)国家及省税收工作重大决策事项;
(二)以吉安市国家税务局名义制订的规范性文件;
(三)吉安市国家税务局领导在全市性会议、专题会议、研讨会、座谈会等会议上的讲话稿、发言录音整理的文字材料;
(四)月度、季度、等税收收入数据,税源、征管、稽查、财务、机构人员、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税务稽查案件查处情况;
(六)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七)税制改革、税收政策调整、税收征管改革和行政管理改革的措施和方案;
第七条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保密审查:
(一)是否属于密级(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内容,保密期限是否期满;
(二)是否属于吉安市国家税务局尚未决定的事项;
(三)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直接造成国家的税收流失;
(四)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严重干扰政府和税务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
(五)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造成社会和经济秩序混乱;
(六)是否涉及个人隐私、法人或有关组织的商业秘密;
(七)是否存在不宜公开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对拟公开的一般性政府信息,由信息提供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后,经处室负责人审签,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对拟公开的重要信息,承办处室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公开后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政府信息,除履行以上程序外,需报保密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保密审查后,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
第九条保密委员会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第十条 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应与对该信息的其他审核工作同步进行,保密审查时间不影响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
第十一条 吉安市国家税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委员会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泄密或因保密审查不当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吉安市国家税务局。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可以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吉安市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7.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篇七
(试行)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应当公开和按照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形成后,按照办事公开程序进行审核,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第二条审核及保密审查的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级审核”、“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第三条审核及保密审查的重点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是否符合相关信息公开和保密规定要求。
第四条审核的内容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确保公开信息与数据的全面、真实、准确、及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并体现公开的及时性和便民利民、简便易行、提高办事效率的要求。
第五条实行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人(组长或副组长)签字负责制,在职权范围内,按照经批准实施的,《北海市水产畜牧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保密规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公开和如何公开。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审核人必须认真核对,防止出现信息错漏现象。对公开信息审核程序不到位,签批手续不全的,有关部门不得予以接收和公开。
第六条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按下列程序实施:
(一)提出。由有关科室、基层单位填写《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列出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等,由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审核后,报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查。
(二)审查。需要由报纸、电视、市政府信息网站或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开的,报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查,领导小组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的,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查或提交领导小组集体审查。
(三)公开。经过审核和保密审查的信息由党政办公室向社会公开,未经审核、保密审查及备案登记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四)反馈。各科室、基层单位在信息公开后,应采取多种形式接受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有关情况。
第七条在全局内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在基层单位内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本部门领导小组成员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第八条下列政府信息不得向社会公开:
(一)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
(二)公开后会影响社会正常秩序或者可能引起消极后果的;
(三)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企业以不公开为条件向市政府部门提供的;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案件办理或危及个人生命安全的;
(五)与刑事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刑事诉讼依法公正进行的;
(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或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九条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对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报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第十条对在《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范围内,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或其他法规、制度,又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不得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由相关科室、基层单位填写《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申请表》,报领导小组进行审杳,同意应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对审核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出现泄密等问题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篇八
行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部、省厅、市局《关于开展2011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将对我局一年来的信息化建设及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一年来我们的信息化建设及网上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为了提高网上国土资源调查评价、网上政务公开和社会服务全面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依靠先进的网络推进依法行政,建好网上服务窗口,经过自查汇报如下:
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总体情况
我局早于2002年就成立了以局长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为了便于信息化的开展,在编制有限的情况下,我局于02年就成立了信息中心,全面负责全局的信息化建设。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的开通,拉近了国土与群众的距离,我们为群众提供了良好的信息平台,把最新信息发送给广大群众,为他们提供方便,真正的做到了信息时代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自查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水平,我局的国土资源系统门户网站的建设从2006年就已经开通,并且为了适应新的要求,我局于2010年对网站进行改版。实现了本局图文一体化为核心的地政管理、矿政管理、测绘管理、行政办公等业务的信息公开。自国土资源信息系统门户网站建立以来,我局在省厅、市局的指导下,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2011合计发送信息240篇,累计发送信息303篇,发送信息主要栏目有工作动态、专项工作、矿政信息等,相应转发到政府专网。以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为主要媒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土资源局公开指南》为依据、以专人专岗为保证,我局在最大程度上做到了政务信息公开,向公众提供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并保证了政务公开。网站开设了机构设置、政务信息公开、县局动态、发展规划、矿政信息、土地交易信息、政策法规、地质资料管理、局长信箱、下载中心、热线电话等栏目以及与上下级单位网站导航链接等辅助功能。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包括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规划计划、专项工作、统计数据、执法监察、地价、人事信息、机构设置等,有关土地登记、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市场信息、采矿权审批等内容可从该栏目中了解。
三、对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还存在着网站公开内容不够充实,宣传不到位,不能让群众了解更多的国土资源工作情况。为了使网站的内容丰富多彩,让群众了解更多的国土资源工作情况,建议对向网站投稿、新闻图片及其它数据的人员进行奖励。激发大家对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热情,只有网站的信息丰富了,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来浏览网站,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我们国土资源工作情况,监督我们的政务工作。
****国土资源局
9.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篇九
项保密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非涉密网络要害部门要害部位 专项保密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市委保密委办公室:
根据市委保密委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局开展非涉密网络、要害部门、要害部位保密管理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历来重视保密工作,切实加强了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明确了局办公室是全局保密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明确了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梳理了局办公室、信息中心、规划财务处为全局保密重点部门,明晰了办公室、打字室、档案室、信息中心、财务室为全局保密重点部位。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研究保密工作重大问题,解决保密工作所涉及的设备物资配备、经费人员保障,防患失泄密事故,确保秘密安全,推动保密工作有序开展。
二、健全保密管理工作制度
为推进我局保密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循、奖惩到位,我们在已有保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保密工作新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制定、完善了相关保密制度并印发实施。修改完善的保密制度主要有以下19项:《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密守则》、《保密领导小组职责》、《专(兼)职保密干部的职责》、《保密室管理制度》、《保密工作制度》、《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档案保密工作制度》、《要害部门保密制度》、《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复印机、传真机、有线和无线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计算机保密及操作守则》、《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制度》、《新闻报道的保密审查制度》、《失泄密事故处理制度》、《保密工作奖惩制度》、《保密工作检查评比制度》、《保密干部培训制度》、《阅文保密制度》。通过保密工作制度完善和严格考核奖惩,有力地促进了我局保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专项保密工作开展情况
(一)非涉密网络保密管理情况
因工作需要,我局在2006年建设和启用了非涉密的办公局域网,总共拥有网络终端设备60台(套)。应用系统3个: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三级)、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协同办公系统(三级)、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三级),这3个局域网络系统均未与包括涉密网络等其他网络连接,系统采用逻辑隔离措施,明确了不允许存储、处理涉密信息,制定完善了非涉密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保密核查,没有介入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没有在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文件信息资料,没有在服务器、计算机终端上存储、处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
(二)要害部门、要害部位保密管理情况
突出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密管理,认真做好人防、物防、技防保密工作。
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是做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工作的关键。我局十分重视对保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的管理,重点抓好五个环节的保密教育:岗前教育、在岗教育、离岗教育、出国(境)境教育、涉密、外事活动前教育。同时建立健全了8项保密管理制度,使保密工作有章可循,有依可据。
按照有关规定,我局对保密部位机要室的物防管理进行了加强,在原来的“三铁”基础上,增加了密码报警箱、碎纸机等配置,从硬件上保证了保密要害部位的防火、防水、防盗。近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我局在网络建立上的投入不断加强,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相对滞后。为改变这一状况,今年我们将提高技改作为保密管理工作的重点。配置了安全U盘、桌面安全管理系统、视频辐射干扰器等技防设备。同时对我局所有计算机的进行了一次涉密情况清查,今后将对内外网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
四、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干部的保密意识、保密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2.对计算机和局域网络的保密管理还缺乏有效的手段。3.目前保密干部身兼多职,在保密工作方面有时力不从心。
(二)整改措施
1.全面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将保密工作纳入局目标进行管理,在责任状中予以明确。
2.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加强对保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保密干部的素质。4.配备一名兼职涉密人员,协助专职机要员工作。近年来,我局在市委保密办的领导下,保密工作正在逐步制度化、规范化,没有出现过泄密事件。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力争保密工作更上一层楼。
附件:非涉密网络保密管理情况检查表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
10.民政局保密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篇十
县保密局:
按照县委保密办《关于对保密工作进行综合检查的通知》(眉保办发[]8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近期组织专人对保密工作认真开展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
局领导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年初与各股室负责人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及时调整了民政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西平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永良、查金明、任锁军、李忠强、郭领成(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秘股,具体负责保密工作的日常监管、制度建设和督促检查工作关于民政局保密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范文关于民政局保密工作2015自查情况的报告范文。
二、加强学习宣传,增强保密意识
利用局机关学习例会时间,传达、学习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资料,了解保密工作情况和上级要求,认真学习了县委保密办《关于对保密工作进行综合检查的通知》(眉保办发[2013]8号)文件精神,重温了《保密法》,使干部、职工增强了保密观念,从而牢固树立敌情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对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做好保密工作奠定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三、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涉密资料安全
加强对涉密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的要求和制度办事,对涉及保密范围内的`事项,坚决按照《保密法》的要求,不该讲的事不讲、不该干的事坚决不干;对涉密文件和资料严格按照查阅范围管理,不该看的坚决不能看,没有得到查阅批准的坚决不得随意查阅密级文件和资料;对密级文件和资料进行分类管理,查阅完后立即归档,确保密级文件和资料的绝对安全。
四、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开展涉密工作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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