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2024-10-02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精选7篇)

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篇一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前 言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向居民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防止水质二次污染,确保二次供水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以下简称“设施”)的监督管理,保证居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范。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从1998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卫生防疫站、上海市卫生防疫站、辽宁省卫生防疫站、北京市朝阳区卫生防疫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盛金妹、陈贤钊、杨佑森、魏向东、李红喜。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负责解释。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要求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从事建筑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生产、加工、施工、使用和管理的单位。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50—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二次供水设施(以下简称设施):饮用水经储存、处理、输送等方式来保证正常供水的设备及管线。

3.2 储水设备:高位、中位、低位水箱和蓄水池。

3.3 水处理设备:过滤、软化、净化、矿化、消毒等设备。

3.4 供水管线:供、输饮水的管线、阀门、龙头等。设施的卫生要求

4.1 设施周围应保持环境整洁,应有很好的排水条件,供水设施应运转正常。

4.2 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水质造成影响。

4.3 通过设施所供给居民的饮水感官性状不应对人产生不良影响,不应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引起肠道传染病发生或流行。设施设计的卫生要求

5.1 设计水箱或蓄水池: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得渗漏,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 80cm,水箱应有相应的透气管和罩,入孔位置和大小要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入孔或水箱入口应有盖(或门),并高出水箱面 5cm以上,并有上锁装置,水箱内外应设有爬梯。水箱必须安装在有排水条件的底盘上,泄水管应设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与泄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水箱的材质和内壁涂料应无毒无害,不影响水的感观性状。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用户 48h的用水量。

5.2 设施不得与市政供水管道直接连通,有特殊情况下需要连通时必须设置不承压水箱。设施管道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如必须连接时,应采取防污染的措施。设施管道不得与大便口(槽)、小便斗直接连接,须用冲洗水箱或用空气隔断冲洗阀。

5.3 设施须有安装消毒器的位置,有条件的单位设施应设有消毒器。

5.4 设计中使用的过滤、软化、净化、消毒设备、防腐涂料,必须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产品卫生安全性评价报告”。

5.5 蓄水池周围 10m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和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 2m内不应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预防性卫生监督

卫生部门必须参加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水质检测(按本规范全项指标),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设施的水质卫生标准

7.1 水质指标

7.1.1 必须项目:色度、浊度、嗅味及肉眼可见物、pH、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余氯。

7.1.2 选测项目:总硬度、氯化物、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砷、六价铬、铁、锰、铅、紫外线强度。

7.1.3 增测项目: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

7.2 水质卫生标准

7.2.1 必测项目、选测项目的标准见 GB 5749。紫外线强度大于70μw/平方厘米。

7.2.2 增测项目标准采用最高容许增加值见表 1。

表 1 项目

最高容许增加值,mg/L

氨氮

0.1亚硝酸盐氮

0.02 耗氧量

1.0设施日常使用的卫生要求

8.1 设施的管理部门负责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清洗、消毒。

8.2 管理单位对设施的卫生管理必须制定设施的卫生制度并予以实施,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上岗。

8.3 管理单位每年应对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并对水质进行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保证居民饮水的卫生安全。

8.4 发生供水事故时,设施和管理单位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并协助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水质检验方法

9.1 本规范中规定的水质检验方法见 GB 5750。

9.2 紫外线强度测量方法见附录A。

附 录 A

(标准的附录)

紫外线强度测量方法:

利用物理学方法,采用中心波长为2537A度的紫外线强度计测量。在测量时必须采用国家计量部门标定有效期内的强度计,在灯管中心垂直距离测定照射剂量。在实际应用时,应按消毒物体与灯的实际距离计算照射剂量。

利用生物学方法,采用载体定量试验,1000000~100000000个菌/片。在紫外线灯开启 5min后,用 8 个染菌片,在照射 4 个不同时间,取双份样片,在洗脱液中(洗脱液为

1%吐温80,1 %蛋白胨生理盐水)。振打80次,37℃,48h作活菌计数,计算杀灭率。判定标准:杀灭率大于99.9%。

2.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篇二

1 承德市二次供水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承德市地处冀北燕山东段, 位于燕山沉陷带与高原后背斜过度带, 经长期地质变化形成独特的承德丹霞地貌特征, 地势由西北向东南逐渐降低, 构成低山环绕的山间盆地, 海拔高度313~1074米, 属于低山丘陵区。双桥区是承德市中心区, 人口密集, 居民多居住在山坡, 为其满足用水需求, 二次供水设施随着新小区的建设不断增加。2008年市区共96家二次供水单位供水设施, 多为楼顶水箱和地下蓄水池[1]。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卫生管理主体不明确, 特别改制企业单位家属院和老小区无人管理; (2) 储水设施陈旧, 设施设计不符合要求, 又无资金改造; (3) 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 清洗消毒不规范, 不能定期进行水质检验, 水质合格率低。四是选址、设计未经相关部门审查, 擅自修建造成底数不清, 成为卫生监督的盲区。

2 推行二次供水设施多元化管理模式

为加强对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管理, 保证居民的饮水安全, 自2009年开始, 承德市卫生监督部门积极探索二次供水卫生管理, 提出多元化管理模式, 无人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要求供水公司承担管理义务, 这一做法得到了政府的支持。 (1) 在供水公司成立了二次供水管理办公室, 对二次供水实施进行统计摸底, 提出改建计划, 采取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审查的方式, 积极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2) 加强了城镇管网的改造, 提升供水管网水压, 取缔七楼以下二次供水设施; (3) 逐步建立完善二次供水长效管理机制, 成立专业清洗队伍, 规范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工作, 定期进行水质检验保障水质合格率[2]。经过4年的二次供水设施多元化管理模式的应用实践, 居民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见表1。

3 效果及讨论

本研究显示, 我市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是公共供水企业管理与物业管理并存, 改变完善二次供水设施无人监管的局面, 取缔旧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 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二次供水管理机制, 保障了二次供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 使二次供水水质检验合格率明显提升。二次供水管理是饮用水卫生监督风险预警管理构成的主要部分, 从合理、科学、可操作性的角度看, 多元化管理模式弥补了二次供水管理缺陷, 有利于二次供水的管理和风险预警, 目前我市正在逐步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风险预警管理模式的探索和实践, 多元化管理有利于保障饮水安全风险预警, 为推动饮水卫生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提供了依据。

关键词:二次供水,卫生监督,多元化管理

参考文献

[1] 吴玉珍.二次供水卫生现状与监管模式探讨[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 2012, 20 (1) :48-49.

3.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篇三

关键词 水质 二次供水设施 接收管理

一、引言

2005年6月1日,建设部新的水质标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2005)正式实施。新的水质标准对水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测总项目达101项,而且规定“用户受水点的水质也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水质要求”, 从水源、水厂、配水管网到二次供水设施,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控制。

新的水质标准的实施,对城市供水企业在水质控制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通常情况下,水厂、输配水管网由供水企业管理维护,二次供水设施由自建单位管理。二次加压供水是指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取水,经储存并加压后,再次供给居民住宅用户的供水。二次加压供水设施是指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取水点闸门位置至住宅用户计量水表前的供水管道、水箱、储水池、水泵、电机、电控装置、阀门等。社会上二次供水设施的自建单位参差不齐,对于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不能够完全到位。在这样的状况下,使 “龙头水”达到新的水质标准所提出的水质要求,显得力不从心。针对这种状况,地方政府纷纷要求当地城市供水企业将二次供水设施纳入自身维护管理范围。二次供水设施的接收管理,对城市供水企业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也有许多问题急需解决。通过笔者在二次供水设施日常的接收管理工作中的实践摸索,认为以下若干问题需探讨,以便找出解决方案,推进二次供水设施的接收管理。

二、二次供水设施接收管理存在的问题探讨

1、二次供水设施的接收管理需要政府相关政策支持

二次供水设施的接收是一项耗费人力、物力、财力的庞大工程,二次供水泵房涉及到规划、房产、市政公用、建委、卫生等多个部门。二次泵房从产权来讲应属于全体业主或者泵房自建单位;泵房作为整体楼盘的一部分,其建设施工又归建委、房产等部门监督管理;泵房的维护管理,涉及到广大居民的用水问题,从这个角度讲又是市政公用部门的管辖范围;泵房的建设、接收、运行维护需要大量的资金,物价部门应该给予支持。

二次泵房的接收管理,需要对多个部门进行协调,城市供水企业作为二次供水设施接收管理的具体实施企业,不能超越政府部门的管理权限。为了推进该项工作,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进行协调。近几年,全国各个地方政府已经开始着手进行该项工作。2011年7月1日,苏州市出台并实施《苏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2013年1月1日,南京市也颁布了《南京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2、二次供水设施的接收管理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管理需要大量资金。为了保证二次供水设施中的供水管道、水箱、储水池、水泵、电机、电控装置、阀门等正常运行,供水企业需要增加人员、抢修设备、车辆等,而且设备的运行每年将产生大量电费。据初步估计,一个人口在300万左右城市,为了保证居民的正常用水,需要建设二次增压供水泵房约2000-4000座。若泵房不安装远程监控系统,按照每5个泵房配备1名检修巡视人员的话,需要增加人员400-800人。另外还需要在全城布置抢修站点4-8个,抢修站点租金也是一笔可观的资金。二次泵房运行10年以后,其设备老化严重,维修运行费用都将大大增加,设备要进行更换,届时所需资金相当于重新建设一个新的泵房所需资金。

3、消防增压设施应排除在二次供水管理之外

建有增压设施的小区、建筑物,其生活用水增压设施、消防增压设施通常都集中设置在地下室。供水企业只应对生活用水增压设施进行接收管理,消防增压设施应由消防部门进行监督管理。但是,从目前的现状来看,生活用水增压设施、消防增压设施基本位于同一空间,特别是一些空间位置狭小的泵房,生活增压管道、消防管道互相交错,不方便供水企业对生活用水增压设施的封闭管理。针对这种情况,笔者建议生活泵房、消防泵房应分别设置在相对独立的空间内。首先从设计上,设计人员应对这种情况给予重视;其次,对于已经建成的泵房,应尽量通过改造将生活用水增压设施、消防增压设施分开布置,其间用墙隔离。

4、加强高层住宅小区水表、室外给水管道的管理

对小区室外给水管道也要加强管理。由于增压供水,小区给水管道的水压要比市政给水管道的水压要高,致使小区室外给水管道的漏损问题有可能比市政给水管道更为严重。小区室外给水管道一定要加强施工管理,做好管道基础,防止沉降对管道造成破坏。根据笔者的工作经验,城市给水管网的漏水量60%是在住宅小区漏掉的。一些3-4年刚刚建成的小区其总分表误差竟然能够达到40%。所以加强对小区室外给水管网的管理,对于供水企业降低漏损率至关重要。

5、供水企业要有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控制力

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运行好坏对于供水企业的效益、生存至关重要。在供水企业大规模的接收二次供水设施的同时,其所承受的压力也在与日俱增。300万人城市中的2000-4000座二次泵房,每年产生的运行维护费数额非常巨大。若供水企业管理得当,每年可节省近千万的运行费;若管理不当,有可能将拖垮供水企业,使供水企业处于亏损境地。供水企业一方面要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另外一个更为重要的方面是:供水企业要有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控制力,从泵房的设计、选材、改造、施工、竣工验收,供水企业都要有控制力。只有这样,供水企业才能从设计、施工、运行等各个环节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才能使供水企业得以长期正常的运行。

6、供水企业应该建立适合自身需要的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应该对工艺、电气、自动控制等方面给予关注,除了这些方面外,供水企业对泵房位置、增压方式、设备选择、运行方式等也应特别关注。

泵房位置:泵房位置应该选在不影响居民生活的位置,其噪音不得影响居民休息。由于泵房的运行管理由供水企业负责,若因噪音问题遭到居民投诉,将是一件比较棘手的事情。与其事情发生以后处理,不如在设计阶段就做好泵房位置的选择。

增压方式:增压方式不宜太多,因为供水企业今后需要接收的泵房数量在几千座,这么庞大的数量,若增压方式各异、设备参差不齐、设备厂家又各不相同,对于供水企业的日常维修管理将造成很大的不便。目前,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通过调研,确定“水池+定速水泵+屋顶水箱”、“水池+变频水泵”、“射流变频”为其今后在泵房建设时所采用的增压方式。

设备选择:设备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直接关系到供水企业的运行维护成本。目前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对二次供水设施中的电机、水泵、各类阀门的备选厂家和品牌都做了规定。

运行方式:对于二次泵房的运行,建议采用无人值守的远程监控方式进行运行管理。目前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已经建立相应的远程监控控制平台,每个二次泵房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并将压力、水量、液位等信号传输到监控平台。监控平台对各个泵房的压力、水量、液位等信号实施全天候监控。

三、结束语

自从建设部新的水质标准出台以来,各个地方政府、城市供水企业为了使“龙头水”水质达到要求,都做了不少工作。以上只是笔者的一些不成熟的拙见,希望和同行共同探讨。

4.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篇四

二、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和县卫生行政职能部门对二次供水的法规和要求,确实做好卫生管理工作。

三、管理人员应定期维护保养供水设施,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设备、仪表运行情况,了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阀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处汇报,并协助维修人员维修。

四、管理人员负责供水设施房间的管理,保持供水设施周围环境卫生,制止闲杂人等靠近,保证正常供水。

五、根据水池(箱)清洗记录档案,及时进行水池(箱)清洗消毒,水质取样、送检,并取得水质检测合格证明。

六、做好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记录和水池(箱)清洗消毒记录报管理处存档。

七、当二次供水水质收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5.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篇五

1、移交申请及附件

2、泵房位置、供水分区及范围(见附件)

3、二次供水用户明细资料(电子版及纸版)及对应的水表号、联系电话(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4、供水方式及设备供销合同,设备的说明书及设备保修协议、设备厂家的维修联系电话。

5、加压管路说明及管材材料(管材品牌、厂家资料、合格证及联系方式)

6、二次供水加压管网图(纸版和电子版)和二次供水管网平面图(要求依照固定参照物标注平面尺寸及埋深)

7、二次供水管网的水压测试记录(加盖公章)

8、独立电表的用电缴费卡

9、提供与物业的物管合同。

10、提供相关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篇六

为确保我单位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如下卫生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切实做好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水箱(水池)应封盖加锁,周围1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三、每天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巡查,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工作。四、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由卫生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清洗队伍进行,清洗消毒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每年清洗消毒至少2次,并有记录。清洗后做好水质检测,水样必须送当地疾控中心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监测,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五、水质余氯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必须进行整改(加氯消毒等方式),并做好登记工作,保证余氯达标。

六、积极、主动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本单位二次供水管理的监督,对管理人员违反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按本单位的职工考核规定进行处理。

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制度

为规范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工作,保证水质的安全卫生,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工作管理,制定消毒操作程序,明确管理操作人员,确保消毒工作质量。

二、消毒人员应当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使用的消毒剂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生产单位、卫生许可批号,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消毒剂配制和使用按说明书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四、根据每日余氯检测结果,当末端水水质余氯达不到规定标准时(余氯少于0.05mg/l),需进行水质消毒。五、二次供水消毒后水质应当符合GB5749一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按水质消毒要求配置必要的设备,量筒、配置桶、余氯比色仪等器械,保证消毒质量。

七、规范水质消毒工作,每次水质消毒后做好登记工作,记录加消毒剂量,检测水质消毒前后的余氯。

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操作前准备:

1、清洗消毒工作人员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长靴、橡胶手套,并备有照明用具及清扫专用工具(必须清洗消毒后)带入箱池。

2、在单位醒目处张贴告示,使单位内各部门有所准备。操作规程:

1、关闭进出水阀门。

2、打开排水阀或启动潜水泵,使水位下降至30cm左右,关闭排水阀或潜水泵,并堵塞出水口,防止污物进入。

3、清洗人员携带专用工具和水笼头进水箱(池)进行清扫和冲刷,先水箱(池)顶,后底,由里向外依次进行,如有损坏处进行及时修补。

4、洗刷和检查完毕,开排水阀或启动潜水泵,排尽污水并用清水冲洗干净,关闭排水阀或潜水泵。

5、用已配制的消毒液(有效氯含量300-500mg/L)对内壁自上而下,由里向外,均匀地喷涂箱(池)壁表面,涂刷至入孔口,退出箱(池),盖上孔盖并加锁。6、30分钟后打开进水阀,待水箱满后,开排水阀或启动潜水泵排水,彻底冲洗净残留的药物后,恢复供水。

7、恢复供水时采样送疾控中心进行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消毒液配制方法:

在专用消毒桶中事先标好相应的刻度线,并加水至满该刻度,将适量的含氯消毒原液(含氯量为4.5-5.5%)倒入量筒中,最后将量筒内的原液倒入加水的专用消毒桶,搅拌均匀待用。

二次供水水质卫生检测制度

1、每次水箱清洗后均需进行水质采样检测

2、水质必测项目为:色度、浊度、臭和味及肉眼可见物、PH值、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余氯(或二氧化氯);

3、选测项目为:总硬度、氯化物、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砷、六价铬、铁、锰、铅、紫外线强度;

4、增测项目为: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

5、水质检测记录应完整清晰,档案资料保存完好;

7.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篇七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以81个具备二次供水设施且正常供水的居民住宅小区为调查对象。

1.2 方法

采用现场调查和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现场调查二次供水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组织管理情况;二次供水设施新、改建项目, 定期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及管水人员健康培训情况;二次供水中涉及的消毒剂、涉水产品的索证情况。现场抽检81个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出水的最远端用户水进行采样检验。

1.3 检验评价标准

按照《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17051-1997) 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 对部分二次供水水样进行全项目检测, 对部分二次供水水质余氯、浑浊度、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检测。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5750-2006) 进行检测。余氯、浑浊度在现场检测。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进行评价, 凡一项指标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目前81个居民住宅小区有二次供水设施2 555个, 其中蓄水池114个、屋顶水箱2 441只, 由33家物业公司负责管理。2 555个二次供水设施中蓄水池主要是用于高层建筑楼的供水, 屋顶水箱主要是用于多层建筑中的部分楼层供水。二次供水设施材质以水泥混凝土为主, 仅6.5%为不锈钢材质。

2.2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情况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17051-1997) 的要求, 对2 555只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监督检查。饮用水箱是否专用, 蓄水池或水箱容积、是否无下水管与溢、泄水管与市政供水直连, 蓄水池周围10米有无污染源等方面全部合格, 除2只饮用水水箱入口及水箱盖不符卫生防护要求外, 其余检查项目均符合规范。

81个居民住宅小区中, 取得“上海市二次供水清洗消毒备案证明”的占81.48%。在8户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小区中, 只有3户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验收, 审查验收率仅为37.5%, 但高于东莞市的7.45%[2]。各居民住宅小区均配备了专职或兼职供管水人员, 管水人员的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及定期清洗消毒记录符合率为100%。少数小区未制定未制定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报告制度和防范措施。个别小区未制定二次供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制度。大部分小区建立了日常巡查制度和巡查记录。有85.19%的小区能提供二次供水设施清洗后的水质检测报告;有91.35%的小区能提供所使用的消毒剂的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但仅58.02%小区所使用的消毒剂卫生许可批件的使用范围核准为能用于饮用水容器和管道的消毒。所有的不锈钢材质的二次供水设施均不能提供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 (表1)

2.3 二次供水水质监测情况

81个居民住宅小区共监督抽检二次供水水样674件, 合格547件, 总合格率为81.16%, 高于广东省的60.5%[3]、广州市的64.3%[4]及瑞安市的79.69%[5]。50件水样按照《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的要求, 开展了20项指标检测, 合格37件, 合格率为74%。20项指标检测中, 不合格的指标有菌落总数、氨氮、耗氧量、浊度和铅。624件水样进行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余氯、浊度四项主要指标的检测, 合格510件, 合格率为81.73%。菌落总数不合格107件, 总大肠菌群不合格2件, 菌落总数和总大肠菌群均不合格5件。现场进行余氯、浑浊度现场检测, 合格614件, 合格率为98.40%, 其中余氯合格率为98.40%, 浑浊度合格率为100%。对不同材质二次供水设施按25%比例抽检水样, 不锈钢材质设施的水样检测合格率为79.41%, 水泥混凝土材质设施的的水样检测合格率为81.25%。两种不同材质设施的水样检测合格率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χ2=0.07, P≥0.05) 。

3 讨论

调查结果显示, 嘉定区居民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状况总体较好, 水质检测合格率高于文献报道的其他地区。嘉定区二次供水设施以水泥混凝土为主, 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防护基本达到规范要求。在二次供水日常卫生管理工作上, 绝大部分的物业公司能严格按照规范要求, 执行相关规定。近五年来嘉定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工作。区卫生局每年组织承担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管理单位的物业公司召开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工作会议, 已成惯例;定期对各物业公司展开飞行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工作, 对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物业公司按照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政府对各街镇的考核工作中。通过卫生监管的手段, 不断提高了各物业公司的自律意识。

嘉定区目前居民住宅的建筑由房产开发商以商品房出售, 而二次供水的管理由物业公司来承担。专业的自来水公司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 目前没有行业协会对物业公司的二次供水进行监管。有部分物业公司认为自己是自负盈亏的企业, 二次供水的管理增加了物业公司的工作量和工作经费的支出, 而物业收费没有相应的收费项目。虽然近年来, 卫生行政部门通过培训、检查指导来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管理, 物业公司的自律行为也逐步在提高, 但仍然有小部分物业公司对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视度不高, 所以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还存在一些问题: (1) 二次供水设施新改扩建项目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验收的比例不高。个别建设单位法律意识淡薄, 不报审二次供水的新改扩建项目。 (2) 在涉水产品管理上存在没有索证的问题严重。各物业公司从开发商手中接盘管理, 在交接工作时没有索取相关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物业公司又无相关的涉水产品购置发票, 无法再从生产企业获取卫生许可批件;还有部分涉水产品上的铭牌由于年久已字迹不清, 无法辨认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 (3) 部分物业公司缺乏相关消毒知识, 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所需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经卫生部核准, 核准使用范围为能用于饮用水容器和管道消毒的消毒剂这一规定没有引起重视, 而使用了不符合二次供水设施消毒的消毒剂在进行设施的清洗消毒。 (4) 二次供水水质的合格率尚未达到较高水平。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水质的检测合格率为81.16%, 虽高于文献报道的其他城市或地区, 但二次供水水质不合格, 仍然存在安全隐患。

4 对策与建议

4.1 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办法》已实施了16年, 《办法》中的管理部门是房管局和卫生防疫站, 不适合目前经济体制下的二次供水卫生管理。上海市应根据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要求, 修订地方性二次供水监督管理办法, 在办法中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具有可操作性, 给二次供水的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真正做到各部门能各付其责, 共同参与, 齐抓共管, 确保居民饮用的二次供水安全、卫生。

4.2 卫生监督工作与教育指导相结合

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物业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培训, 做好教育指导和服务工作, 使物业公司了解掌握相关知识, 不断增强自身管理能力。

4.3 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从源头上抓起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关于对供水单位预防性卫生监督的规定, 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 对未经建设和卫生行政部门审查验收的, 建设项目不能投入使用。从根本上杜绝新建不符卫生要求的二次供水设施。

4.4 不断完善卫生管理政策

2010年9月上海市卫生局下发了《二次供水和管道直饮水系统竣工验收水质卫生检测工作指导意见》, 对现实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针对目前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索证差的问题, 建议出台建设项目二次供水竣工验收的相关标准, 并将其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围之一, 使卫生监督员在竣工验收工作中做到有据可循。

4.5 加强健康宣教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发宣传饮水卫生法规和知识, 使和广大居民都知法、懂法、守法。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切实自觉履行职责, 贯彻执行好卫生法规和标准, 确保为居民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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