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宿舍纪律规则(精选10篇)
1.职工宿舍纪律规则 篇一
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私拉电源使用电线。
2、在宿舍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不要干扰他人。
3、学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
4、学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请假并签名,将请假条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
5、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学生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寝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
7、晚自习放学后,学生应关好教室门窗,关好灯,方可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8、学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班主任反应。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按有关条例处理。
9、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
10、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学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1、学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有关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周末当天晚上和次日晚上不回家的同学必须9:30 前返回宿舍,学校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查勤。回家的同学必须上报班主任并做好统计。
12、学生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3、全体学生和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空调电扇关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2.学生宿舍纪律管理规定 篇二
1、午休的学生须在12:10前回到宿舍并做好午休准备。
2、按时作息,午休时间内,禁止进出宿舍,保持安静,不能做影响他人休息的各种活动(包括洗头及洗衣服、玩电脑、听音乐等),宿舍内不准赌博及开展不健康的文娱活动。
3、不能两人或两人以上挤在一张床上休息,禁止调换床位休息或在他人床位上休息。
晚寝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就寝铃响后,一切洗漱立即停止,迅速进入就寝状态,熄灯后要安静。
2、晚休时间内,禁止进出宿舍,保持安静,不能做影响他人休息的各种活动,宿舍内不准赌博及开展不健康的文娱活动,不能玩手机,玩电脑等。
3、下晚自习后,必须在22:30前返回寝室,11:00前洗漱完毕,做好就寝准备。
4、晚寝时间不能两人或两人以上挤在一张床上休息,禁止调换床位休息或在他人床位上休息。
3.宿舍空调使用规则 篇三
为加强对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的管理,贯彻节约能源、勤俭办学与满足学生生活需要原则,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建设环保节约型校园,特制订本规定。
一、空调使用标准与时间
1、使用标准:夏季室外温度达到30℃。(以宿舍办公室门口的温度计为准)
2、使用月份:5月至10月底。
3、使用时间:中午12:30—14:00;晚上22:30—次日4:30。
二、空调使用方法
1、开启空调需使用遥控器。遥控器不下发宿舍,由学校统一管理。空调的开启由学生宿风干部负责。开机前要检查遥控器模式设置是否正确,调整正确后方可开机。
2、空调开启时,应关好门窗。制冷温度设置为26-28℃(以显示器温度计指数为准)。
三、空调使用注意事项
1、不准打开室内机,进行手动强制开机。
2、树立节能减排和公民意识,倡导低碳经济和文明生活,做到“人离机停”,杜绝宿舍内无人时开启空调。
3、宿舍成员应爱护空调设施,严禁在空调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乱刻等破坏行为,不得擅自增设、改装、拆卸空调设施。
4、严禁在空调器设施上面摆放或悬挂任何物品,不得用水冲洗空调,不得在室内、外机出进风口用物品遮挡。
5、空调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和异常情况(如:异常噪声、气味、烟雾、温度升高、漏电等现象),须立即向宿舍值班室报修,由学校后勤部门安排维修。
6、空调电路为专用电路(定时通电、断电),严禁私自改接电路或在插座上使用其它电器。
四、空调使用管理
1、空调属于学校固定资产,由学校统一管理并负责安装、调整、维修,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拆卸或打开室内、外机。宿舍调整或毕业离校时,空调设施由管理人员检查验收,确认设施完好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宿舍长为空调管理员并是空调管理第一责任人,宿舍成员共同参与管理。要在显著位置标明空调管理员班级与姓名,对空调使用安全性、规范性负责。宿舍成员要共同做好空调设施维护和管理。
3、空调使用过程中若出现人为损坏(含遥控器损坏、丢失或违规操作),将按照实际价格由损坏者负责赔偿,不能确认损坏者的由该宿舍全体学生连带赔偿。凡故意破坏空调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并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重警告,记小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饬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4、如出现私自拆除空调封条、空调专用插座封条以及利用空调专用插座进行手机充电、接电吹风,私自使用遥控器等现象,取消“文明宿舍”评选资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记小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将停止该宿舍使用空调一周。
5、在空调使用中不遵守规定,如不按规定设置温度、不按时间开启空调、空调运转期间开门窗通风和室内长时间无人空调仍运转等情况,取消“文明宿舍”评选资格,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将给予公开批评,屡教不改的给予记小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韶关市一中学生工作处
4.党校纪律以及规则章程 篇四
1、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认真听课,做好笔记,培训结束后将对学员的笔记进行检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2、学员在培训期间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两次(含两次)以上将取消本次培训资格,不予参加考试。
3、参加培训的学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原则上学习期间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须提前告知班主任,请假未经批准或擅自缺课,按旷课处理。
4、每次讨论课,每位学员讨论前必须进行相关主题知识的学习,做好发言及提问准备,每次讨论发言积极,并认真完成讨论课心得。
5、学习结束后每一学员根据学习内容、读书笔记及自己的实际,上交一份学习心得。
6、坚持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发展情况,须向党组织上交思想汇报。
7、严格遵守党校结业考试纪律,一旦出现舞弊情况,取消党校学员资格,并按照《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罚条例》严格处理。
长沙理工大学
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分党校
2013年5月
汽机学院党校培训考勤制度1、2、党校培训实行考勤制度,由班级负责人负责本班学员的考勤。每位学员要求每次课前15分钟到教室,负责人考勤后把结果交给党校班主任,班主任如实填写到考勤表上。
3、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应根据要求,集中精力参加全部学习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4、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履行请假手续,由本人提前向党校班主任请假。请假获准后,及时由指定的负责考勤副班主任登记考勤,并及时补课。
5、长沙理工大学
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分党校2013年5月
培训结束前,由班级负责人将考勤与补课情况报送班主任。
汽机学院党校培训学员纪律制度
对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员进行培训,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目的在于帮助和促进其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以提高他们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理论素质,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为了加强我院党校学生学员的管理,使党校教育更加规范、有效,结合党校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制定纪律制度如下:
1、学员要按时参加党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教学活动和其他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2、学员要自觉维护教学秩序,遵守课堂纪律。上课要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课堂上不得互相交谈、看其它书籍或做其它课程作业。
3、学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者,必须持所在学院、系(部)学生办公室的准假条到党校履行请假手续,经党校班主任老师批准后方才有效。
4、学员在党校期间凡请假超过两次(不含两次)以上者,旷课一次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者,均取消结业资格。
5、结业考试严格执行学校的考场规则,对考试作弊者取消党校学习资格并通报原选送党支部。
教学活动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学员要自觉签到,凡发现替代他人签到者,取消党校学习资格。
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要注重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义务劳动,在学校的各项活动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长沙理工大学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分党校2013年5月
汽机学院分党校培训成绩考核标准
学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习,并参加由党校统一组织的结业考试。考试成绩载入学员培训档案。
结业成绩由考试成绩和日常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采用以考试成绩为主,日常考核为辅的方法。日常考核的内容包括考勤、讨论、课堂笔记、参加活动及递交心得体会等情况。具体考核仍采取百分制来总评学员的成绩,具体分配如下: 总评成绩计算方法
1、总评成绩=考试成绩(70%)+平时成绩(30%)
2、平时成绩分为两个内容:
(1)课堂笔记、学习心得及社会社会实践共占总评成绩的20%。
(2)平时表现占总评成绩的10%。
成绩的评定标准及要求
(一)平时表现(共10分)
1、迟到或早退者,一次扣1分
2、请假者,一次扣0.5分
3、培训课上喧哗或手机响动者,一次扣1分
4、交流会上积极发言者,每次加0.5分;有自己的特殊见解,主题深刻,讨论热情者,每次加1分
5、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每人加1分
6、年级负责人和讨论课组长工作合格者,每人加2分
(二)课堂笔记、心得体会、思想汇报(共20分)
1、心得、思想汇报不合格者,一次扣0.5分
2、审核通过并被负责人评为优秀心得者,一次加0.5分
3、思想汇报写自己的真实感受,有自己的见解者,一次加1分
(三)、结业考试(共70分)长沙理工大学
5.职工宿舍用电管理 篇五
乙方:
进入冬季天气寒冷为了解决职工取暖问题和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为职工创造更加良好、安全的住宿环境,规范管理行为,项目部与各班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职工安全用电问题,签订以下协议:
1、宿舍住宿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
2、寝室内或寝室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网线禁止在灯具上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
3、宿舍内禁止使用电取暖、热得快(所有烧水电器)、电热毯、电磁炉、宿舍区严禁使用电器或其他设施烧饭。如有违反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不得返还并处以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严肃处理。
4、住宿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处以加倍赔偿追究相应责任: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5、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及时维修,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发现重罚、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6、发现寝室长时间超负荷用电时,项目部有权停止供电:住宿人员做到人走断电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散热受阻而导致火灾等以外事故。
7、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罚。
8、宿舍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无乱挂乱堆现象。
9、宿舍供电时间:晚6点至早上6点其它时间停电,配合项目部、监理的安全用电检查;
以上各项各班组严格遵守,如有发现违章用电人员,项目部将严肃处理;(罚款金额2000元起步)
6.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宿舍管理,为员工营造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住宿职工。第三条 职责分工
(一)企管部后勤科负责公司宿舍在各单位间的统筹分配,负责女工楼、夫妻间和外协单位(租)住宿舍的管理。
(二)各单位负责内部职工宿舍的统一管理,配备专职或兼职宿舍管理人员(宿管员)做好分管宿舍的调配、维修及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公司员工距离公司15公里以外或无适当住所及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均不得住宿。
第五条 公司提供员工宿舍以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六条 宿舍分配
(一)职工宿舍按4人/间进行分配。
(二)各单位内部可根据职工住宿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厂(部)中层干部及专家、骨干可安排2人/间;
2.对不经常或偶尔住宿舍的职工可适当增加单间住宿人数,但最多不能超过8人/间。
(三)各单位职工宿舍安排以入住率在96%左右为宜,入住率超过98%时,可向后勤科提出增加宿舍申请,后勤科应予协调、解决;
入住率低于94%时,应将富余宿舍退回公司。
入住率=实际住宿人数/(4×分配宿舍间数)×100% 第七条 每间职工宿舍安排一名宿舍长,负责宿舍日常管理,工作任务如下:
(一)分配清扫,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
(二)维持秩序,负责管理公共物品及用水用电。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公司领导并送医院。
第八条 住宿员工应遵守以下要求:
(一)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与监督。
(二)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宿舍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不得于床上吸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
(四)爱护公共物品、设施,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五)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放整齐,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臵晾晒,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六)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
(七)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
(八)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遗失由各自负责。
(九)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员轮流打扫整理,垃圾应及时清扫
和倾倒于楼道就近垃圾桶内。
(十)对水、电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水电费用按照公司规定标准使用,多余费用需自理。
(十一)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有其他不良、不当行为。
第九条 住宿人员信息管理
(一)各单位宿舍管理人员(宿管员)负责建立、完善本单位分管宿舍住宿人员信息台账,并于每月1日前将《职工宿舍住宿人员信息明细表》(附件1)交企管部后勤科。
(二)各单位分管宿舍新增、减少住宿人员或住宿人员房间调整后,应及时进行登记,并于一周内(每周一)将《职工宿舍住宿人员信息变更表》(附件2)交企管部后勤科。
第十条 各单位负责职工宿舍管理的部门、人员及住宿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否则,停止其居住权利,或对相关责任人记过处理。
第十一条 宿舍物品的配臵与管理
(一)有关宿舍现有的物品(如电视、空调、衣柜、桌椅、卫浴用品、门窗、窗帘、床等)应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后勤科、各单位宿管员应对宿舍物品配臵情况建账登记。
(二)住宿职工应爱护使用公司配发的宿舍物品,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有关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具体赔偿标准参见附件3),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处分。
第十二条 宿舍公用物品、设施维修管理
(一)宿舍公用物品、设施的维修管理实行“后勤科统一管理,各单位分担负责”的原则,一般损坏由宿舍分管单位负责维修,分管
单位维修不了的,由企管部后勤科组织维修或报请公司批复有关部门组织外委修复。
(二)宿舍公用物品发生损坏时,住宿员工应及时向分管单位宿舍管理员或企管部后勤科反映情况,以便及时安排维修。修复时间限制:一般损坏24小时内修复,较大程度损坏72小时内修复或外修报批,特殊急需修复的马上办理。
(三)宿舍物品的维修备件由后勤科统一管理,负责备品备件采购计划的申报,建立领用、消耗管理台账。
第十三条 职工宿舍用水用电管理
(一)职工宿舍用水用电实行限额制度,每间宿舍每月夏季(6月至8月)用电120度,用水8吨;其他月份用电50度,用水6吨。用水用电在限额以内部分公司负担,超出限额部分费用自理。
(二)水、电免费充值按自然月每月只能充一次,当月第二次(含)以上充值费用自理。
(三)住宿职工应当自觉做到节约水、电,水、电费余额不足出现报警时,应及时充值,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四)水表、电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不得私自改动线路,否则,按偷水、偷电行为处理。
第十四条 职工宿舍租住管理
(一)公司每年(或视实际需要)对职工宿舍的空房进行租住申请分配,公司职工未购买生活区公寓楼者可以申请租住。
(二)职工申请租住宿舍,应当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职工租住宿舍应与公司签订“租住协议”(见附表4),并在租住期满前应主动办理退租,如需续租则需提前申请。
第十五条 职工退宿管理
(一)职工离职或购买公寓楼后应及时办理退宿手续。
(二)职工搬离宿舍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主管人员检查。
(三)企管部后勤科必须对离职员工宿舍物品进行检查,对缺损物品照价赔偿后方可给予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六条 罚则
(一)宿舍卫生打扫不达标,垃圾、杂物未按指定位臵倾倒,或在宿舍外墙、楼道及宿舍乱写、乱贴、乱画的,处罚责任人或单位20元—50元/处,并责令恢复原状。
(二)在宿舍内私接电磁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用电器或使用电炉、酒精炉者,处罚100元/次,并没收其违规使用的物品。
(三)职工宿舍分管单位未按要求报送《职工宿舍住宿人员信息明细表》和《职工宿舍住宿人员信息变更表》的,每延报1天处罚责任单位100元,处罚主管人员50元。
(四)职工宿舍检查过程中,发现住宿人员信息与报送信息不一致时,处罚责任单位200元,处罚主管人员100元。
(五)住宿职工不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或后勤科的分配,无故要求或驱赶同宿舍其他人员搬离宿舍的,给予记过处分;记过期间仍不服从管理的,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外,另按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处理:
(一)不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者。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内留宿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诫不改者。
(六)有偷水、偷电或其它偷窃行为者。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2011年8月1日印发的《职工宿舍管理制度》同期作废。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
附件1:《职工宿舍住宿人员信息明细表》 附件2:《职工宿舍住宿人员信息变更表》 附件3:附件4: 2014
*****************有限公司
7.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七
为了加强宿舍安全、文明管理,保持员工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
序、使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单位宿舍的员工
二、单位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新入住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
见,报院办公室审查批准后,由后勤部登记安排住宿。
2、入住宿舍必须服从院办公室和后勤部的安排和调整,服从监督和管理。
3、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4、使用电视,收音机或音响设备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的睡眠。
5、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禁止把垃圾倒放在楼梯口、走廊处,严禁将
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
6、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3点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7、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住宿人员的私有财物及贵重物品,应各
自保管、自行负责,住宿人员的车辆应当按位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8、宿舍所耗费的用水、电费用和每月需缴交的房租由后勤部统计并报财务
科在工资上扣除。
9、住宿舍人员离职或退休时,应在离职、退休的当月搬离宿舍,如退休后
需租用宿舍的,上报院办公室审批后,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10、住宿舍人员搬离宿宿舍时,应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后勤部并将宿舍钥
匙、所借的宿舍设备、家具等点交清楚,如有缺失或故意毁损者,应依规定
赔偿。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自觉遵守宿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不得私自乱拉乱扯电线,插座,不准超负荷用电。
3、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头、电热水棒等大功率电器。
4、人离灯熄、人走水关。
本试行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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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八
1、室内注意保持清洁,不许乱扯绳、拉线、钉墙、贴画等。
2、爱护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3、配给个人的物品需完好无损。
4、不许带外人进入宿舍,离职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5、禁止进入异性人员宿舍。
6、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以及使用各种电器等。
7、不许在宿舍烧煤炉、做饭、烧水、看黄色书刊、聚赌等。
8、不许在宿舍大声喧哗和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9、不许在宿舍饮酒。
10、讲究个人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不得向窗外、走廊、楼下泼水、丢废弃物,更不得在走廊、平台上随地大小便。
11、住宿员工须在晚24时前归宿就寝,值班晚归人员除外,过点后寝室长或宿舍管理员有权拒绝开门。
12、当晚有事不能回宿舍者,须向寝室长或宿舍管理员写出书面请假条,不得擅自夜不归宿,当月累计两次者,清出宿舍。
13、个人物品要妥善保管,提高警惕,防火防盗。
14、自觉维护宿舍卫生。
15、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人离水关。
16、每间宿舍设有寝室长1名,负责宿舍内务卫生及安全管理。
17、宿舍门钥匙由寝室长掌握,不得交与他人。
18、所有在住员工,应互相监督,对举报者,事实清楚,将给予奖励。
19、在住员工每月交纳10元卫生费,从工资中扣除。
9.公司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九
为保证员工有一个清洁、卫生、安全的住宿环境,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宿舍的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寝室长负责制的管理办法,寝室长可配合综合管理部制订切实可行的奖惩办法。
二、员工入职后由本人申请,综合管理部登记并安排住宿,员工不得随意自行安排和调整房间,违者罚款50元。
三、员工辞职(或被劝退、开除等),将钥匙上缴寝室长、在履行辞职相关手续后,在寝室长现场监督下,即搬离职工宿舍,不得逗留,违者按100元/天标准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五、寝室长有权合理安排和调整房间人员,任何人不得拒绝;有异议可向公司办公室反映;寝室长负责打当月考勤,月底交办公室。
六、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垃圾随时清扫不得堆积,不得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七、宿舍内物品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挂,起床后被子要叠放整齐,违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罚款50元。
八、各房间人员负责打扫本房间卫生,公司将不定期抽查,卫生检查不合格,按10元/人、次罚款。
九、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高能器具,违者给予100元/次罚款。
十、宿舍内禁止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一、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在宿舍留宿,遇亲友来访,逗留时间不得超过22:00;宿舍住宿员工要遵守作息时间,宿舍熄灯时间不得超过23:00,逾期影响他人休息者,20元/次罚款。
十二、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三、宿舍内安有电器插座、空开等装置,凡私自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大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十四、宿舍为公司给试用期员工提供之福利,房租费用由公司支付,但水电费用由住宿员工分摊。
十五、互帮互助,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十六、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10.中国象棋比赛纪律及规则 篇十
1、入场:参赛选手必须提前半小时到场,并于秘书处登记到场,按次序到指定比赛桌前就座。迟到15分钟者以弃权对待。
2、开赛:选手准备完毕,裁判就座,由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方可动子或落子。未经允许擅自比赛者予以警告。
3、比赛过程:比赛过程中保持赛场安静,选手及工作人员均严禁交流,情节严重者可由裁判长(副裁判长)直接判负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4、结束:比赛结束后裁判带领选手到秘书处登记结果,在登记前请勿擅自离开,登记时输方予以签名确认,胜方需核准比赛结果,比赛结束后未登记者以弃权对待。5、6、7、退场:退场时保持安静,以避免影响其他选手。比赛过程中应尊重对手,保持良好棋风,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关于比赛计时的规定:根据比赛情况裁判长(副裁判长)有权随时对比赛中的对局进行加钟限时,所有选手不得擅自停钟,违者直接判负;在比赛中,若一方超时,则超时方判负。若出现超时方占绝对优势,且对手无法取胜的情况可由裁判长(副裁判长)判和。
8、关于比赛中判罚的分类:对棋手违反比赛道德,违反比赛规定,违反棋类走法规定情节不严重者裁判有权进行警告判罚,棋手在一局比赛中被警告三次立即判负;对棋手违反比赛相关规定且情
节比较严重者,裁判长(副裁判长)有权对选手该局比赛判负;对恶意破坏比赛、严重影响比赛的选手经仲裁组核准裁判长可判罚其禁赛,所有对手直接获胜。
9、关于比赛中对裁判判罚的申诉:在比赛中若选手对裁判的判罚不满,或对比赛规则有异议可向仲裁组提请申诉,申诉时效为棋局结束后的两小时以内,选手需向仲裁组提交书面申请,超过时效则不予受理;仲裁组需在接到申诉的30分钟内答复提请申诉者。对比赛中经仲裁组核准予以禁赛的选手申诉仲裁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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