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厂房租赁合同协议

2024-10-24

标准厂房租赁合同协议(精选10篇)

1.标准厂房租赁合同协议 篇一

第八条 相关费用的承担情况

Article 8:Regulations about other fees

1、乙方每月承担保安费1000元(人民币)。

Party B undertakes a fee of RMB 1000 yuan monthly for ensuring public security.

2、乙方使用的自来水费按实结算,每月支付甲方。

The charge of water is settled and paid to the actual usage each month.

3、甲方厂区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公共事业费乙方每月应承担400元。

Party B pays party A RMB 400 yuan monthly as the fees for the public affairs such as maintenance of the environment and sanitation in party A’s factory as well as landscaping, etc.

4、乙方在合同期内员工可在甲方食堂用餐,伙食费按甲方食堂标准收取,每月结算一次。

In case the workers and staff of party B have meals in party A’s mess hall, the meal cost is settled and paid monthly to the mess hall’s standard.

5、为了加强厂房的管理,由物业管理部门按各企业的厂房面积收取租金、水电费、门卫分摊费等。

For the management of industrial park, the related property management department will take the fees of rent, water & electricity and the fees for ensuring public security, etc.

第九条 甲方负责园区内的环境卫生、门卫、保卫及水、电户外设施保养,维修等事务。厂房电梯(货梯)三至四楼使用时应保证乙方租赁的厂房电梯的正常运转。

Article 9: Party A is responsible for the maintenance of environment and sanitization in the industrial park, safeguard, facilities of water, power outside, etc. The elevators in the leasing items shall run smoothly when the people on the third or fourth floors are using them.

第十条 乙方在厂房内安装设备或堆放货物,不得超过楼面设计负载 500 kg/m²。乙方对房屋的使用和装修必须符合消防、环保、治安、防疫等方面的要求,按规定配置设施。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和结构。乙方对房屋的使用和装修在消防、安全、防疫、环保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或国家对此有特别规定的,乙方应事先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对原厂房进行改造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Article 10: Party B shall not install equipments or pile goods over 500 kilos per square meter in the leasing items. The use and decoration of the house shall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fire contro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ublic security and epidemic prevention etc. Party B shall not change the usage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leasing items. If party B has special requirements or the government has special regulations, party B shall first apply for approval from related government departments. If permitted, then all the expenses of reformation or improvement will be undertaken by party B.

第十一条 乙方的财产应参加保险,并做好防盗、保安、防火防灾工作,对乙方因被盗、抢劫及火灾等事故或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无涉。

Article 11:Party B should cover insurance for his property, and take proper measures to guard against theft, fire and ensure public security. In case of accidents, robbery, fire, etc or force majeure (like earthquake, flood...etc.), party B undertakes the loss by himself.

2.《厂房租赁合同》之附属协议2 篇二

租凭合同第号附号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新办公楼后的空地使用及新设建筑物事项 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

甲方与乙方在年月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中租凭物中有新办公楼后的有空地一块,面积约500平方米。

第二条 使用权约定

1、在《厂房租赁合同》生效期间,如该空地不新设建筑物,则该空地由乙方按《厂房租赁合同》使用,不另行计付租金;

2、如乙方需要自行新设建筑物,则需要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全部审批手续,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建设工程的全部费用及风险,新设建筑物建成后由乙方按《厂房租赁合同》约定使用。该建筑物使用租金在建成验收使用之日起三年内免租金;三年免租期届满后,按每月4000元支付租金;《厂房租赁合同》合同期届满时,新设建筑物及其全部装修设施归甲方所有。

3、如乙方需要甲方新设建筑物,则建筑物在建成验收后交乙方使用,乙方需按《厂房租赁合同》约定使用。该建筑物使用租金在建成验收之日起按每月6000元支付租金。新设建筑物及其全部装修设施的所有权当然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其它约定

甲、乙双方确定本附属协议的其它各事项均按《厂房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3.标准厂房租赁合同范本 篇三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注:如果承租时该公司还未注册,仅是以投资人个人名义来签订合同,应多几个人投资人共同签署,并注明公司正式成立后以公司作为承租方或以公司作为共同承租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标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为准。厂房类型为 钢混 结构。

2甲方书面同意。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因此造成人身损害,均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若因此给带来第三方针对甲方的纠纷并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厂房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方自 日起,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政府部门限定的厂房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2、厂房装修日期月

3、厂房租赁自月年24日止。租赁期共计伍年。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内满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方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 元。租金的计算方式为: 。

2、第一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租金递增率为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或

第一年到第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第五年按市场价另订。

3、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为付。每一笔租金应于每年为“付款日”)之前交甲方。以上租金单价均为不含税价,开具发票税费由乙方负担,乙方应根据租金全额搅闹税费并获得税务发票。

4、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个月租金,共计贰万元。合同终止时,视设施、厂房完好情况及乙方的履行情况,全部或部分归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卫生及各项政府税、费等均有乙方承担,乙方因及时支付,若因乙方怠于支付造成第三方追讨,乙方应承担因此带给甲方的一切损失。

五、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他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有权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体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必须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3、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对该附属物产权主张权利或要求甲方予以补贴。

六、防火安全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起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项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七、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他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主体结构及其关键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厂房及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装修部分由乙方负责维修和保养。

九、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厂房。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体检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长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十、违约条款:

1、租在租赁期限内,若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1个月,乙方应按照每日拖欠租金或拖欠物业管理费总额的1%交付违约金。

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及违约金之日起5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停水、停电),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2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三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留置的财产拍卖后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

通讯地址: 传真: 通讯地址: 传真:

十一、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自动由变更企业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若是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甲方有权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6、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7、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8、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附件一:

附件二:

9、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乙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如期满后甲方不再出租,甲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诉讼中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已权益支出的包括担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未尽事宜增补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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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车库租赁合同协议(标准版) 篇四

方:_ 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方:_ 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 _ ____ 年 ____ 月 _____ 日

车库租赁合同协议((标准版))

The content of this contract is only a reference for both parties.You must read the listed terms carefully when using it.The content of the contract will be adjusted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both parties and should not be directly applied.车库租赁合同协议

本合同规范甲乙双方在________市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楼地暖车库(第________号)租赁事件的双方权利、责任等相关事宜。遇本合同无明确说明事项,则一切解释权及其他权利归车库实际所有者所有。

1、甲方(出租方)承担车库取暖费、物业费等定额费用。在车库使用过程当中,如发生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纠纷,甲方负责予以处理。遇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车库使用权。

2、乙方(承租方)只享有车库使用权。不允许将车库出租、出兑他人。乙方承担除车库水电费。乙方应保证车库全部组成部分的完整、良好、保持原样。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车库造成任何损害,需负责修缮及承担相关费用。在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出借车库使用权等使用权转移给第三方的情况,乙方和第三方均需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三方使用情况下,遵守条款同乙方),第三方存在任何违约行为,由乙方自行协商,负责赔偿或承担违约金。

3、车库租赁期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乙方付给甲方租金全额为元人民币整,一次性付清。

5、乙方对车库的使用权利仅包括存放车辆及其他生活物件。不允许使用该车库存储交易性商品。不允许乙方利用车库从事经营性工作或其他非车库原有说明:本合同内容仅供甲乙双方的一种参考,使用时须仔细阅读所列条款,合同内容根据双方实际情况来进行调整,切勿直接套用。文件可直接下载编辑,可用于电子存档。

用途的使用事项。乙方不得利用车库进行违规、违法或涉及车库违规、违法行为,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6、在车库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需赔偿。由于自然因素造成的甲乙双方的损失,由各自承担。其他造成车库损失、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于租赁到期后____日内完成车库清理及归还车库工作。

8、车库到期前 2 个月,乙方应通知甲方是否有继续承租意向,乙方享有同等租金条件下优先继续租赁该车库的权利。

9、本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违约事项应承担的违约金,按实际造成的损失及其他相关合计赔偿。

10、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填写完成后修改无效。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身份证:

5.厂房租赁协议样本 篇五

方: 苏州市

有限公司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充分平等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厂房租赁协议事项: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苏州市

号甲方厂区内的(具体租赁范围详见甲方出租示意图)出租给乙方作为生产经营用途使用。

二、租赁期为

年:从2009年

日——20

****年**月**日止。

三、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1、租金为

元人民币/年; 物业管理费(保洁费)为

元/月。

四、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1、乙方年租金分两期支付。本租赁协议签订后,乙方应于09年

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期租金

元人民币,剩余8万租金乙方应于20

****年**月**日前支付给甲方;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取乙方未支付租金款的逾期滞纳金(滞纳金计算方式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额的%)。(乙方不得将其自身可移动设施或生产设备充抵租金)。

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应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租赁期满后,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协议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以及本协议所约定的责任后30日内,甲方退还乙方无息租赁保证金(乙方不足支付所欠甲方费用的或者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保洁费)

元人民币。逾期不支付物业管理费(保洁费)的,甲方有权收取乙方未支付物业管理费的逾期滞纳金(滞纳金计算方式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的%)。

五、甲方权力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没有按本协议约定期限缴纳租金的前提下有权收回租赁厂房,提前解除本协议,并且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2、甲方负责租赁期内房屋主体质量问题的维修解决;

3、甲方帮助乙方协调周边关系;

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5、甲方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拥有租赁厂房自主使用支配权力;

2、乙方拥有租赁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

3、乙方负责租赁厂房以及租赁厂房附属实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并保证在本协议终止时厂房附属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厂房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4、乙方应按时缴纳房租,自行负责水、电、通讯费、各类税费以及相关司法行政部门向乙方收取的一切行政收费(水电费由甲方先行向乙方收取

元人民币统一缴纳至供电供水部门专用缴费帐户,本租赁协议终止后多去少补);

5、乙方自带资金、项目,自主经营,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自行承担各种安全(如火灾、人身伤害、工伤)事故责任;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房屋,否则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所收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厂房及附属设施的维修保养、消防安全

1、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因乙方及乙方员工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政策法规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在租赁范围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厂房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4、乙方在租赁厂房范围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经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5、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八、违约责任

1、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5日,甲方在书面或者电话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未支付有相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厂房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30日,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按本条第3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方式通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并在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可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需提前终止协议的,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方可提前解除本协议,双方结清有关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用。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除本协议a.向甲方交回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协议所涉及产生的费用。(租赁保证金可充抵部分欠款,不足支付的,乙方仍须负责支付完结)。

九、协议终止与免责条款

1、若因不可抗力(如遇政府拆迁或征收行为、自然灾害等)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本协议自然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2、因政府相关部门拆迁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协议自政府相关部门发出拆迁通知之日自然解除或终止,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服从政府部门拆迁安排,双方应结清有关租金、物业、水电费用,甲方不承担支付乙方的停业、停产损失费用、生产设备的搬迁补贴费用以及异地安置补偿费用。

3、本协议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或提前终止、自然解除、终止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迁离租赁厂房,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厂房,强行将租赁场地内属于乙方的物品搬离租赁范围,并且不负任何保管赔偿责任。

十、通知

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协议双方所述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期:

6.厂房租赁协议书 篇六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协议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常山县天马镇天安村珊瑚畈。租赁建筑面积约为800平方米,另加空地一块。

二、租赁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______年。如续租,第二年租金由

****年**月**日付清。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另加押金__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租金和押金自本协议签订日起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该厂房另设电表水表,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相关证据或发票时,于限定日期之内缴清款项。

2、甲方除留用厂房内一间大的办公室之外,其他附属用房在节假日可以与乙方共同使用。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进行维修。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五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在组满之前拆除附属设施。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否则甲方不予退还押金。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生产要求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费用由乙方自负。

4、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承租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搬迁。

八、其他条款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九、本协议由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7.厂房租赁安全管理协议 篇七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单位注册地址:—————————————————————————————————————————————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单位注册地址: ——————————————————————————————————————————————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厂房(附属场所)租赁经营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台市安全生产条例》、《烟台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将及附属场所,平方米的厂房(附属场所)出租给乙方从事使用。

甲方出租厂房附属设施包括:,技术状况,特种设备包括:,技术状况。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出租的厂房(附属场所)以及特种设备,应符合国家、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使用性质、安全生产条件和耐火等级要求,具备租借时确定使用内容的安全生产条件。

2、不得将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明、改变房屋用途未经批准、被鉴定为危险房屋、违法建筑的厂房进行出租。需改变原厂房使用性质,应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申办相关审核、验收手续。

3、负责对乙方相关资质的审核,督促乙方对相关证照按规定进行年检并备案,不得将厂房(附属场所)出租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从事不符合原规划核准的使用性质、安全生产条件和耐火等级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

4、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同一区域内多个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并建立承租户安全生产档案,确保一户一卡。

5、负责对出租厂房(附属场所)内的公共场所、疏散通道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6、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监督乙方使用的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7、发现乙方存在违法行为或危及人身安全重大隐患,及时告知乙方停止违法行为或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房地、规划、质监、工商等部门报告。

8、负责厂区内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和道路安全的检查,控制机动车辆在厂区内限速行驶,统一管理机动车辆停放。

9、督促和协助乙方对使用外来从业人员向公安治安部门申领暂(居)住证。

10、对出租厂房(附属场所)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设备、火灾、交通、环保等各类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技监、环保等部门。

四、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对相关证照按规定进行年检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检查监督。

2、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持证上岗。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治安管理等教育和培训工作,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生产经营区域。

4、对承租区域或生产经营(生活)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加强日常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立即整改。

5、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租用甲方所提供的特种设备,应首先确认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训。

6、在承租厂房(附属场所)内进行装修和设备安装(含铺设水、电、煤、气、线路或管道),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不得破坏、改变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的设备和建筑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严禁违章搭建(含插层和加层)。

7、生产车间、场所、仓库应按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严禁违章动用明火,需动用明火必须事前通报甲方,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8、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按规定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严禁在宿舍、仓库、办公场所区域内使用液化气。

9、禁止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厂房(附属场所)、设备。依法转租的,要在转租过程中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上明确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等管理职责。转租方的经营资质等相关材料也应报甲方备案。

11、应在甲方核准的水、电、燃气额度范围内使用。

12、机动车辆在厂区行驶不得超过限制时速,机动车辆临时停放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和指挥,在装卸货物时,应停放在指定区域,并做好装卸过程中的现场安全监护工作。

13、使用外来从业人员须向公安治安部门申领暂(居)住证和缴纳综合保险,并服从甲方和公安部门的检查、管理。

14、对承租厂房(附属场所)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设备、火灾、交通、环保等各类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技监、环保等部门,并及时通知甲方。

五、其他有关要求:

1、甲方在出租期内指派同志,负责出租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承租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接受甲方的协调、管理。

2、甲乙双方对出租厂房(附属场所)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在出租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设备、火灾、交通等各类事故,甲乙双方应积极做好抢救工作,造成甲乙双方或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

3、乙方违反本协议,擅自对出租厂房(附属场所)进行改建、扩建、搭建、改变使用性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整改或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等情况的,甲方可中止租赁合同,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本协议书须与租赁合同同时签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内容如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符之处,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6、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一份由安保部备案、一份由采购部备案),乙方执一份。

7、需补充条款:(可另加副页)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个人承租者)

8.厂房租赁合同 篇八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将属于自己的新建部分厂房、宿舍及洗手间、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厂房

1、租赁物:座落在 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宿舍及洗手间,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2、厂房的用途:用作生产。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三、定金: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当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定金在租赁期满双方手续交接完成后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四、租金和租金支付方式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不含税价,若乙方要开租金发票,税金由乙方负责),先付租金后使用,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每半年的第一个月的5日前以银行转账或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先支付半年租金即为人民币 元给甲方。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时将上述厂房、宿舍及洗手间交付乙方使用。

2、租赁期间乙方独立经营,乙方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

3、上述厂房在租赁期内水费、用水设施及维护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有偿提供用电设施,各自安装分表按电表损耗计电费,各自负担电费,以后需用一切电源及用电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应在厂房内安装、配置灭火器材,若厂房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造成 甲方的厂房损失的,应按评估价赔偿。

5、乙方应按时如数支付租金给甲方。

6、乙方每月按时支付水电费、垃圾费、治安费等费用,否则由此而引起的停水、停电,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间乙方利用承租厂房进行违法活动及生产违禁产品造成的后果,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承担。

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人工资发放情况,乙方如拖欠工人工资两个月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处理乙方的财产予支付工人工资。

9、在租赁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厂房结构的前提下,可作适当的装修。

10、乙方应当履行租赁厂房的维修义务,不及时修复致使厂房发生破坏性事故,乙方应负责赔偿,造成乙方或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1、租赁期满,乙方应当将厂房按时交回甲方。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定金归甲方所有,收回出租厂房,以及出租厂房内的一切附属设施(如建筑装修物、水电、消防设施等,属乙方可动产除外)并按本合同规定有权追讨乙方的违约金和有权要求赔偿甲方的损失。

1、逾期支付租金或水电费时间超过30天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厂房转租给第三者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厂房结构和用途;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

5、乙方利用承租厂房进行违法活动及生产违禁产品。

七、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厂房拆改、扩建或增设他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并有权没收定金和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中途毁约,要双倍返还定金和赔偿损失 元给乙方;如乙方中途毁约,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元。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租金总额的三倍计付,但逾期不得超30天,否则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处理。

4、租赁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赔偿金额按逾期租金额的五倍计算。

八、不可抗力及拆迁补偿问题

1、在合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必须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互不补 偿。如乙方人为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在合同期间,如遇国家或市、区政府、街道上级部门建设需要拆迁该厂房时,甲、乙双方无条件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互不补偿,其中拆迁补偿,厂房、空地、林木、建筑物补偿款、及土地征用款归甲方所有。

九、租赁期满处理

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本合同期内乙方增加的水电增容设施及建筑物、装修以及入墙的固定设备、设施和不可拆除的不动产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毁坏或拆走。

2、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乙方必须在十五日内搬出属于自己的可动产财物,逾期不搬,视作乙方放弃财产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租赁期间满后,乙方要求续约的,应当在租赁期满的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双方则可协商续租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是在甲方公司内的一个车间,甲乙双方各自独立经营,债权、债务各自承担,甲方不提供营业执照及有关证照、公章给乙方,乙方经营过程中如需开甲方的发票,税金由乙方支付,乙方经营过程中拖欠债务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十一、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桂城法律服务所一份,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话:

承租方(乙方)(签名): 电话: 地址: 身份证号:

9.厂房租赁合同 篇九

出租企业名称

承租企业名称

承租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

承租面积(平方米)合同备案号 号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企业厂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厂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厂房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位于 厂房靠近xx路一侧部分,厂房出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乙方根据以后实际发展状况按需调整面积。

1.2甲方作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证】或权属证明文件,此处证明文件为: 与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并已告知乙方该厂房未设定抵押。

1.3 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为 ;其现有装修、有关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下同)状况、安全生产条件、防火等级,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其它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

(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厂房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使用性质和生产用途 2.1 甲方已了解乙方生产经营范围,属于园区允许准入类企业。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 场地。

2.2 乙方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上款约定之外的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环保、安全、消防等审批手续,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厂房。租赁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3.2甲方按照约定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3.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并经科技园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审查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

4.1.1该厂房于 年 月至 年 月期间月租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整),则半年租金为¥ 元。

4.2 本租赁期满后,若乙方续租的,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按半年预付,具体为:

年 月 日前预付第一年前半年租金¥ 元; 年 月 日前预付第一年后半年租金¥ 元;按此类推,至租赁期满为止。4.4乙方应于约定缴纳租金时间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条 配套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5.1 租赁期间,乙方按实际使用情况承担该租赁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配套维护、物业管理等费用,相关费用由甲方或甲方现场授权管理方收取或代收代缴。其他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有达成其他补充条款或协议的,具体按补充协议及相关条款执行。

第六条: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出租厂房建筑质量合格,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消防安全要求;未经过有关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厂房的使用性质。

第七条 厂房的使用要求

7.1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7.2 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系质量原因导致损坏或故障时,由甲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应在 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并按费用凭证上的金额支付给乙方。

7.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约定,保证该厂房及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该厂房进行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第八条 转租

8.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租厂房。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收回厂房,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3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经乙方催告后30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约定解决期满后还是无法解决问题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如供电)的;或甲方交付的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危及安全生产或存在消防等级缺陷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该厂房、转让或与他人交换该厂房承租权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5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厂房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在租赁期间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厂房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3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 租赁期间,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乙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1.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1.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则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11.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双方有达成其他补充条款或协议的,具体按补充协议及相关条款执行。

11.5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署: 签订时间:

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 签订地点:成都市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署: 签订时间:

10.厂房租赁协议 篇十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河南中拓石油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出租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房屋包括厨房间、住房间、大院。

二、房屋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自年月日起租赁,租赁期按月计算,实际月数以乙方工程进度为准,每月 ¥元(大写元整)(包括大院在内),租金一月结算一次。

三、房屋、大院使用要求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并保证房屋水通电通水,做好房屋的治安安全;如需要,甲方负责出面协调。

四、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房屋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房屋另外出租;甲方不得私自终止合同,如需终止,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甲方私自终止合同按违约处理,应按3倍租金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3、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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