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调度员培训(共8篇)
1.煤矿调度员培训 篇一
煤矿调度人员培训资料
一、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员的十项应急处置权
煤矿调度人员值班期间,接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或基层区队、安全员、瓦检员和汛期巡视员等汇报时,凡涉及下列险情之一的,不需要请示领导,有权下达某个生产区域或整个矿井立即停止生产,撤离作业人员的调度指令,然后再按规定向值班领导、矿长和其他领导以及向上级部门汇报。
1.汛期连续降雨,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2.井下发现突水;或井下涌水量出现突增、有异常情况,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
3.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的。4.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
5.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的。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7.煤层自然发火有害气体超限或发现明火的。8.井下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
9.采掘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或采掘工作面受冲击地压威胁,采取防冲措施后,仍未解除冲击地压危险的。10.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
矿调度室必须有本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值班调度员在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产撤人的授权书,授权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值班调度人员正确行使以上十项授权,不论现场是否发生了灾害(难),事后,任何领导不得追究值班调度人员的责任。
二、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1.掌握矿级下属生产队组的月、旬、日生产计划指标,并掌握当天生产计划及完成情况,及时了解、协调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2.认真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领导的指示要及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3.按程序及时准确地向上级调度汇报当班(天)的生产情况。4.深入井下了解生产情况,为指挥生产掌握第一手资料。
5.按标准做好当班各项记录,对当班发生的各类事故严格按规定程序及时间向有关领导汇报,积极组织处理并做好如下资料和台账。(1)调度综合记录台账;(2)上级指示记录;(3)交接班记录;(4)矿领导的指示记录;(5)伤亡事故记录;(6)重大非伤亡事故记录。
6.对发生的工伤事故要积极组织人员、车辆进行抢救,及时与医院取得联系,并随时询问抢救情况。
7.调度人员须衣着整齐,带人接物需礼貌周到。
8.保持调度室室内卫生清洁,物件定置摆放,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掌握全矿当班(天)生产、安全和各生产队组任务的完成情况,平衡、协调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挡手问题,为领导提供安全、生产信息。2.在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按事故汇报程序向矿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调度一切力量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3.了解矿井的通风、供电、压风、排水、运输、皮带等系统,掌握各队机电设备的配置和工作面布置。
4.做好原始记录,要字迹工整、清楚,数据准确,记录齐全。
5.接到上级指示和通知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会议要通知到人并记好通知人姓名,负责通知次日矿领导值班。
6.接到队组汇报的各类问题,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不得推委,并向相关领导汇报。
7.调度员要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8.要主动询问各基层区队的生产情况,特别是重要环节和重点队组以及重点工程和威胁矿井安全的问题。9.接班调度员到达后,交班调度员一定要将本班生产、安全、会议通知、事故、报集团(煤业)公司情况和其他遗留情况交接清楚后方可交班。10.掌握好外运、存煤等情况,确保矿井正常生产。
四、值班调度员交接班制
交班前认真总结、分析当班生产情况,填好交接班记录和调度日志,并签字署名。
当班发生的主要问题应有处理结果记录(时间、数据、过程),待处理的重点问题要详细交待,坐到“五交清”。
1.交清当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说明超欠原因。
2.交清安全生产情况及各类事故、重点环节部位的变化情况。3.交清正在处理或待处理工作的详细内容。4.交清领导指示、上级通知、命令及执行情况。5.交清下一班产量、进尺及其他预计数。
接班调度员要认真听取交班调度员的情况说明,仔细查阅工作日志,并且签字。切实做到交清接明,不清不接责任分明。
五、事故汇报程序 1.一般事故汇报程序
2.重大事故汇报程序
六、调度室工作职责
1.在生产矿长的领导下从事全矿的生产计划的管理及日常生产的协调工作。2.负责各生产队组的水、电、气的协调工作,以及各种物料供应的协调组织工作。
3.负责检查各部门生产作业计划的完成情况,并将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生产矿长汇报。
4.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必须立即向生产矿长汇报。
5.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紧急情况处理
1.调度人员必须熟悉本矿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矿井救灾预案的主要内容,掌握事故处理程序。
2.当生产现场出现透水、发火、进回风道冒顶、瓦斯超限、主扇事故、主副井提升设备故障和区域性停电等紧急情况时,值班调度员接到汇报后,应立即报告值班调度领导或直接安排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理。
3.当接矿灯房汇报有人在交班后2小时未交灯时,要立即找所属区队查明原因,确认仍在井下但下落不明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寻找。
4.在矿井停产检修期间或其他原因停产期间,接报井下发生事故或发现异常情况时,要问清地点、现状、需要谁去处理等,并及时跟踪处理结果。5.接报井下某处巷道空气成分不符合规定时,立即通知矿山救护队前去检查处理,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汇报。
6.当主要扇风机房值班人员汇报主扇发生故障时,一面立即令其开动备用扇风机,一面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并通知通风、机电值班室人员前去检查处理。
7.当工作主扇不能正常运转,备用主扇不能启动,致全井或一翼停风时,应立即通知受影响的地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把人员撤到地面或进风道中,并向总工程师汇报。在恢复生产前,调度值班人员要及时督查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8.接报某掘进工作面要求临时停工时,应令其局扇照常运转,否则必须切断电源,24小时内进行封闭,设置栅栏和警标。
9.接报井下某处瓦斯严重超限,需要处理时,调度人员要立即通知该区域人员撤离现场,并向矿长、矿总工程师汇报。
10.接报某掘进工作面有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要立即命令其现场负责人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
11.接报井下发生火灾时,值班调度员要问明原因,并命令现场人员直接灭火,当火灾危急人身安全时,撤出人员,立即启动重大事故处理预案。12.接报井下某处有透水预兆或井下打钻探水巷道有透水预兆时,按探水安全措施要求处置,并派有关人员前往处理。如果情况紧急则应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的人员,并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
13.接报探水钻眼穿入老空有害气体超过规定时,要立即通知停钻,切断电源撤离人员,并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
14.接报放水点水量或水压突然变大时,要立即通知地质部门派人员赶赴现场观测,并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
15.接报某工作地点有冲击地压征兆或顶板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下令撤出人员,并通知值班领导和矿总工程师及相关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措施。16.接报井口主要提升设备或其他配套装置发生故障时,要问明故障的主要部位和原因,并立即通知机电部门检查处理,同时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如果处理时间超过1小时,要通知采掘工作面。
八、发生重大事故时的调度指挥工作
(一)发生重大事故时矿调度室的职责:在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报告矿长、总工程师和有关部门组织抢救。在矿长、总工程师到来之前,协助值班领导直接指挥抢救。成立指挥部之后,按其指示做好抢救工作,并负责做好全部记录。(二)向领导和上级机关汇报程序
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调度室要按照汇报程序(见下图)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矿调度室指挥抢救程序
1.在接到事故汇报时,要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区作业点个数、人数、危害程度、波及范围、现状和趋势。通知邻近灾区人员由当班负责人带领撤出。立即把事故性质、严重程度报告值班领导并通知矿山救护队、医院派人赶赴现场抢救。
2.接报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煤矿井下火灾、矿井突水事故、有人员涉险的冒顶事故、冲击地压事故和其他一级非伤亡事故后,立即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矿总工程师、矿长及其他矿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3.按照领导指示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观察灾情,研究抢救措施,并通知有关科室维护好矿场秩序和做好井口的保卫工作。
4.迅速安排在事故地点附近的安全地段架设临时电话,并派专人看守,以保证调度室与现场随时联系。
5.通知受灾的区、队查清当班出勤人数,现场遇灾人数和可能所处的位置,并通知劳资部门找出遇难人员的劳动管理卡备查。
6.按矿长、总工程师指示,调动人力、物力抢救,并掌握事故抢救的进展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九、调度人员基本素质
一、调度人员的基本条件
1.必须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3年以上采掘或井下工作的实践经验,了解并掌握煤矿井下各专业的基本知识,熟悉煤炭安全生产的全过程。2.熟悉矿井生产布局、煤层赋存和接续状况、计划、月度作业计划以及经营计划。
3.熟悉矿井大型设备的性能、完好状况;熟悉井下生产所需原材料、电力等生产要素的情况。
4.掌握《规程》等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各种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
5.了解矿井通风、提升运输、供电、排水、压风、通信等生产系统状况,能够顺利指挥生产。
6.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二、调度员的工作作风
1.日常工作要做到从严从细,坚持“严、细、准、快”的作风。多谋善断,方法得当,处理问题当机立断,不留后遗症。
2.经常深入一线,对生产系统环节了如指掌,把握轻重缓急,稳妥调度,不乱指挥。
3.工作不拖拉,有条不紊,遇有重大事故发生,能够沉着冷静,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不慌乱。
4.实事求是,反映问题要真实,不隐瞒真实情况,如实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5.遵循“事事有着落、条条有回音、项项有记录”的调度工作原则,每处理一个问题都落实到实处。
三、调度员应知应会 应知内容:
1.本矿所开采的煤系,各煤层赋存情况(产状)、开采条件(包括地质构造、煤层的稳定性和水文地址等)和矿界。
2.本矿井的开拓方式、开采水平、延伸水平、全矿现有地质储量、可开采储量和各个水平的可开采储量及其变化。
3.本矿井采区连续、生产的采区和回采面,正在掘进准备的新采区和新工作面。4.本矿井的采煤方法、支护方式、落煤方法、循环安排,掘进工作面的爆破、装运和支护方法。
5.矿井的提升运输方式和现用的设备与能力;原煤储运、排矸方式。6.矿井、采区和回采工作面的进、回风系统,主、辅风机的供风能力及运作情况。
7.矿井总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的位置,设备容量和通往采掘工作面的线路系统。
8.矿井压风机房坐落的位置、设备能力、管路系统和供风情况。9.静压供水、供水设备及送水管路系统及防尘喷雾洒水设施等。
10.本矿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事故避灾路线,矿井瓦斯等级、煤的自然发火期等。11.矿井主要采掘机械设备的台数、型号、性能和使用维修情况。12.矿井核定生产能力,包括通风能力、提升能力、排风能力。13.工伤救护的基本常识,各类事故抢险的基本程序和原则。应会内容:
1.会使用调度室的各种通讯器材、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2.组织调度日、班生产动态,分析发展趋势,做好预测预报。3.会计算、汇总各类生产数据,会做总结分析。
4.会看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单项施工图、采掘作业规程的各种附图和矿井避灾路线图。常用概念
1.简述事故隐患与危险源的本质区别。
答:(1)作为危险源它是客观存在的,也不可能消除。
(2)事故隐患是人为的,必须予以消除,如果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就具备了发生事故的物质条件和缺陷条件,只要在外界的激发或诱导条件作用下,必然要发生事故。
(3)显然,危险源与事故没有必然联系,事故隐患与事故却有着必然的联系。
2.简述调度员交接班“五交清”内容。
答:(1)交清当班任务完成情况,并说明产量超欠原因;
(2)交清安全情况及各类事故、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变化情况;(3)交清领导指示和上级通知、传真的贯彻落实情况;(4)交清处理和待处理工作的详细内容;(5)交清下一班生产任务预计和可能出现的问题。3.调度室的特点是什么? 答:(1)很强的连续性;
(2)严格的时间性;(3)调度工作的权威性;(4)业务保安的重要性。
4.煤矿调度室工作主要的三大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1)是掌控矿井安全生产状况;
(2)是指挥生产各系统正常运转;(3)是组织和协调生产准备工作。
5.调度室在指挥抢救重大事故时的职责是什么?
答:在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报告值班矿长、矿长、总工程师何有关部门,请矿领导来调度室指挥抢救。在矿长、总工程师未到之前,负责帮助值班领导直接指挥抢救。到成立指挥部之后,按矿长、总工程师指示做好抢救工作,并负责做好全部记录。
6.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1)向井下各工作场所连续不断地供给适宜的新鲜空气。(2)把有毒有害气体和矿尘稀释到安全浓度以下,并排除矿井之外。(3)提供适宜的气候条件,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以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机械设备正常运转,进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7.调度室交接班要做好的“五交清”是什么?
答:(1)交清当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并说明产量超欠原因;
(2)交清安全情况及各类事故、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变化情况;(3)交清领导指示和上级通知、传真的贯彻执行情况;(4)交清处理和待处理工作的详细内容。
(5)交清下一班生产任务预计和可能出现的问题。8.调度统计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1)为更好地组织指挥生产提供依据;
(2)为各业务部门提供生产经营信息;
(3)为研究生产发展趋势和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积累资料;(4)为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提供必要的信息和依据。
9.调度安全管理中必须加强主要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答:主要包括:顶板管理、通风管理、瓦斯管理、消防尘管理、预防水管理、设备事故管理、防灭火管理。10.调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组织和指挥生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检查生产准备,协调生产与外运,开展季节性工作,做好其他信息反馈。11.调度管理必须遵守的10项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计划性原则、严肃性原则、集中性原则、准确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求实性原则、预见性原则、灵活性原则、全面性原则、群众性原则。
2.煤矿调度员培训 篇二
煤矿作为一种重要能源, 在各行各业的生产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煤矿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安全管理和生产效率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煤矿调度是整个煤矿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煤矿调度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煤矿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发展前景, 为有效提升综合实力, 煤矿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生产实际情况, 充分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 从生产业务、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 加强调度信息化建设, 建立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提高煤矿调度工作质量, 实现煤矿企业的现代化调度管理。
1 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推动了煤矿生产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提高了煤矿行业的高科技生产含量, 有利于改善生产信息滞后等传统煤矿生产状况, 通过各种现代化技术手段, 提高了煤矿生产的安全性、高效性。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从煤矿生产调度环节入手, 主要研究煤矿生产业务流程、人员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 其中煤矿生产业务流程包括煤矿的开采、清洗、运输等, 人员管理则是人员分配和班次调整。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 实现煤矿生产的高效化管理, 保障安全生产。
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的本质是以实时调度为基础, 综合各类信息数据, 实现煤矿生产现场的全面指挥和控制, 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生产调度信息系统查看煤矿生产状况, 例如煤矿产量、人员班次安排等, 通过总结和分析煤矿生产过程中的相关数据, 从而作出科学的生产管理决策, 为煤矿生产的整个过程提供全面指导。因此, 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提高了管理人员决策的准确性, 避免了由于决策失误造成的生产事故, 减少了各种安全隐患, 有利于煤矿生产效益的提升。
2 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2.1 简单性和便捷性
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需要煤矿企业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参与, 因此, 必须建立一种更加简单性和便捷性的调度信息管理系统, 从而使得工作人员能够快速并熟练地进行操作。根据国内外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实践分析, 系统的应用价值不仅仅体现在强大功能和先进技术方面, 还应该体现在简单操作性方面。因此, 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需要结合生产实际, 开发一套简单、易操作的管理系统, 方便企业领导和基层员工使用, 从而更加高效、快捷地完成各项调度和控制工作。
2.2 适应性和实用性
煤矿生产现场的环境十分复杂, 需要提高煤矿调度信息管理系统的适应性和实用性。在煤矿调度化建设过程中, 要综合考虑生产调度所涉及的业务流程和计划实施应用的环境, 设计灵活性较高的软件, 保障煤矿调度信息管理系统的适应能力, 从而满足生产需求和环境变化。实用性也是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的一项基本原则, 是软件质量的直观评价标准, 调度信息化管理系统需要密切联系调度业务的工作实际情况, 并结合煤矿各个开发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确定软硬件的设计条件。
2.3 安全性和可靠性
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中要积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提高调度管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首先, 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涉及众多的线路和设备, 需要委派专业人员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修, 避免风雨雷电等自然灾害以及人为破坏造成的不利影响。其次, 调度信息管理系统设计的过程中, 要采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 例如建立防火墙, 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防止网络病毒或黑客的袭击, 保障各项信息数据的安全性, 进而提高整个系统运行的稳定性与可靠性。
2.4 发展性和先进性
现代科技日新月异, 煤炭调度信息化建设还需要始终坚持发展性和创新性的原则, 在实现现有功能的基础上, 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不断进行完善和发展。在调度信息管理系统设计方面, 要应用符合高新技术潮流的新型软件和硬件, 从而将系统的各项指标提升到领先水平。煤矿调度信息系统可以采用Web开发新技术, 利用C#语言、B/S架构、Web Service技术、ASP.NET平台、SQL Server数据库等提高系统的先进性, 还可以借助路由设备以及无线技术加强网络管理, 实现煤炭调度信息化的创新性建设。
3 煤炭调度信息化建设措施
3.1 明确信息化建设目标
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要将总调度室和相关生产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作为主要的研究目标, 通过信息化的管理方式, 实现更加具有灵活性的报表管理服务, 使得煤矿企业的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和联系机制, 从而更加直观、系统地对整个煤矿生产过程和经营状况进行掌握和控制, 为煤矿企业未来的发展和经营提供可靠、及时的信息资料。
3.2 增强信息化建设意识
我国煤炭行业处于转型发展的特殊时期, 煤炭企业要增强调度信息化建设意识。首先, 提供充足的资金, 为调度信息化建设购置更加先进的煤矿管理设备, 引进科学的调度管理技术;其次, 煤矿企业要加强人才培养, 对煤矿各部门人员进行定期教育, 提高工作人员的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强化他们的信息化意识,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从而使得自动控制技术逐渐代替劳动强度较大的人工操作, 保障煤矿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3.3 构建调度指挥平台
煤炭企业需要构建调度指挥平台, 方便管理人员和领导对各基层单位或部门的安全信息、生产业务数据、生产过程数据进行有效的集成和综合利用。煤炭生产业务数据主要指的是自动化办公数据、图纸资料管理数据、综合统计数据、生产计划数据等, 因此, 煤矿调度需要处理的数据种类丰富, 需要先进的硬件设施和完善的功能提供保障, 其调度指挥平台中的用户与数据操作对应关系如图1所示。
3.4 建立应急指挥系统
由于煤矿事故常发, 这样就需要在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中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从而能够在紧急的状况下实施相应的救灾指挥。通过实施事前计划或相应的应急措施, 继而将所有的人力以及可能的物力进行调动, 在煤矿事故发生之后, 能够对事故发生的现场进行有效控制, 排查潜在的危险, 保护现场人员安全, 调动所有的资源和力量使事故对人员以及财产所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 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对整个煤矿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煤矿企业必须认识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 并根据相关的建设原则, 利用现代化的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 不断完善和发展调度信息管理系统, 实现煤矿生产的自动化控制和管理, 推动煤矿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琰涛, 位建峰, 刘晨.煤矿安全生产调度的信息化建设[J].科技创新导报, 2012 (05) :94.
[2]张国君.我国煤矿生产调度系统信息化的现状及发展方向[J].技术与市场, 2014 (12) :323-324.
[3]王建.煤矿调度管理信息系统设计与实现[D].电子科技大学, 2014.
[4]张萍, 杨洪涛.煤炭企业自动化信息化建设的探讨和实践[J].山东煤炭科技, 2010 (05) .
[5]刘国栋.煤炭企业信息化建设[J].山西焦煤科技, 2005 (11) .
3.探析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 篇三
关键词:煤矿;调度信息化;原则;措施
中图分类号: TD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34-195-2
0 引言
煤矿作为一种重要能源,在各行各业的生产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煤矿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管理和生产效率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煤矿调度是整个煤矿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煤矿调度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煤矿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发展前景,为有效提升综合实力,煤矿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生产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从生产业务、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加强调度信息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高煤矿调度工作质量,实现煤矿企业的现代化调度管理。
1 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推动了煤矿生产行业的进步和发展,提高了煤矿行业的高科技生产含量,有利于改善生产信息滞后等传统煤矿生产状况,通过各种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了煤矿生产的安全性、高效性。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从煤矿生产调度环节入手,主要研究煤矿生产业务流程、人员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其中煤矿生产业务流程包括煤矿的开采、清洗、运输等,人员管理则是人员分配和班次调整。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实现煤矿生产的高效化管理,保障安全生产。
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的本质是以实时调度为基础,综合各类信息数据,实现煤矿生产现场的全面指挥和控制,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生产调度信息系统查看煤矿生产状况,例如煤矿产量、人员班次安排等,通过总结和分析煤矿生产过程中的相关数据,从而作出科学的生产管理决策,为煤矿生产的整个过程提供全面指导。因此,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提高了管理人员决策的准确性,避免了由于决策失误造成的生产事故,减少了各种安全隐患,有利于煤矿生产效益的提升。
2 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2.1 简单性和便捷性
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需要煤矿企业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参与,因此,必须建立一种更加简单性和便捷性的调度信息管理系统,从而使得工作人员能够快速并熟练地进行操作。根据国内外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实践分析,系统的应用价值不仅仅体现在强大功能和先进技术方面,还应该体现在简单操作性方面。因此,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需要结合生产实际,开发一套简单、易操作的管理系统,方便企业领导和基层员工使用,从而更加高效、快捷地完成各项调度和控制工作。
2.2 适应性和实用性
煤矿生产现场的环境十分复杂,需要提高煤矿调度信息管理系统的适应性和实用性。在煤矿调度化建设过程中,要综合考虑生产调度所涉及的业务流程和计划实施应用的环境,设计灵活性较高的软件,保障煤矿调度信息管理系统的适应能力,从而满足生产需求和环境变化。实用性也是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的一项基本原则,是软件质量的直观评价标准,调度信息化管理系统需要密切联系调度业务的工作实际情况,并结合煤矿各个开发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确定软硬件的设计条件。
2.3 安全性和可靠性
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中要积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提高调度管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首先,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涉及众多的线路和设备,需要委派专业人员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修,避免风雨雷电等自然灾害以及人为破坏造成的不利影响。其次,调度信息管理系统设计的过程中,要采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例如建立防火墙,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防止网络病毒或黑客的袭击,保障各项信息数据的安全性,进而提高整个系统运行的稳定性与可靠性。
2.4 发展性和先进性
现代科技日新月异,煤炭调度信息化建设还需要始终坚持发展性和创新性的原则,在实现现有功能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不断进行完善和发展。在调度信息管理系统设计方面,要应用符合高新技术潮流的新型软件和硬件,从而将系统的各项指标提升到领先水平。煤矿调度信息系统可以采用Web开发新技术,利用C#语言、B/S架构、Web Service技术、ASP.NET平台、SQL Server数据库等提高系统的先进性,还可以借助路由设备以及无线技术加强网络管理,实现煤炭调度信息化的创新性建设。
3 煤炭调度信息化建设措施
3.1 明确信息化建设目标
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要将总调度室和相关生产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作为主要的研究目标,通过信息化的管理方式,实现更加具有灵活性的报表管理服务,使得煤矿企业的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和联系机制,从而更加直观、系统地对整个煤矿生产过程和经营状况进行掌握和控制,为煤矿企业未来的发展和经营提供可靠、及时的信息资料。
3.2 增强信息化建设意识
我国煤炭行业处于转型发展的特殊时期,煤炭企业要增强调度信息化建设意识。首先,提供充足的资金,为调度信息化建设购置更加先进的煤矿管理设备,引进科学的调度管理技术;其次,煤矿企业要加强人才培养,对煤矿各部门人员进行定期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强化他们的信息化意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从而使得自动控制技术逐渐代替劳动强度较大的人工操作,保障煤矿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3.3 构建调度指挥平台
煤炭企业需要构建调度指挥平台,方便管理人员和领导对各基层单位或部门的安全信息、生产业务数据、生产过程数据进行有效的集成和综合利用。煤炭生产业务数据主要指的是自动化办公数据、图纸资料管理数据、综合统计数据、生产计划数据等,因此,煤矿调度需要处理的数据种类丰富,需要先进的硬件设施和完善的功能提供保障,其调度指挥平台中的用户与数据操作对应关系如图1所示。
3.4 建立应急指挥系统
由于煤矿事故常发,这样就需要在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中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从而能够在紧急的状况下实施相应的救灾指挥。通过实施事前计划或相应的应急措施,继而将所有的人力以及可能的物力进行调动,在煤矿事故发生之后,能够对事故发生的现场进行有效控制,排查潜在的危险,保护现场人员安全,调动所有的资源和力量使事故对人员以及财产所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煤矿调度信息化建设对整个煤矿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煤矿企业必须认识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并根据相关的建设原则,利用现代化的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不断完善和发展调度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煤矿生产的自动化控制和管理,推动煤矿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 考 文 献
[1] 王琰涛,位建峰,刘晨.煤矿安全生产调度的信息化建设[J].科技创新导报,2012(05):94.
[2] 张国君.我国煤矿生产调度系统信息化的现状及发展方向[J].技术与市场,2014(12):323-324.
[3] 王建.煤矿调度管理信息系统设计与实现[D].电子科技大学,2014.
[4] 张萍,杨洪涛.煤炭企业自动化信息化建设的探讨和实践[J].山东煤炭科技,2010(05).
[5] 刘国栋.煤炭企业信息化建设[J].山西焦煤科技,2005(11).
4.煤矿调度员工作总结 篇四
姓名:
工作总结我叫XX,于2014年7月进入太原东山王封煤业有限公司,并在调度指挥中心开始了学习和工作。在这一年工作里既尝到了硕果累累后的喜悦,又经历了遇到困难和挫折时的惆怅、迷茫与彷徨,但在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帮助以及自己不懈的学习与锻炼中,克服种种困难,从而已逐渐认识并熟练掌握了调度的工作。
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想更好的做好调度工作,就要不断地去总结工作中的不足与差距,提高自己完善自己,以便更好地完成工作,现将半年内的个人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虚心学习,努力工作
做好调度工作首先要严格要求自己,要好好学习每个同事的长处,取长补短尽量完善自己,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工艺流程,要做到“四勤”,腿勤、嘴勤、手勤、眼勤,养成不懂就问,不懂就学的优良精神。
通过半年的学习和锻炼,我深知调度工作的重要性,在平常的工作中我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对全矿生产工艺的认识和了解,深入生产现场熟悉工作环境,虚心接受领导和师傅的教导。
在日常工作中,我坚持做到交接班工作严谨,接班后对上一班遗留的问题进行落实和关注,对领导交代的事情抓紧传达和落实,明确本班的重点工作,确保当班生产指令的完成,对生产出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加以解决,确保全矿生产能够顺利进行,写台帐时对生产影响进行严格核实,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为领导的决策提供有效真实的数据依据,交班时对本班遗留的问题和领导的指示进行重点交代,确保下一班工作的正常进行。
通过在调度指挥中心一段时间的学习,我接触到了KJ95N安全监测监控系统、KJ301人员定位系统、应急预案和信息调度相关工作,同时也参与安装了井下通讯系统、井下无线通讯系统和井下无线广播系统,参与了人员定位系统的升级和改造。
通过半年工作的磨练,我已经能够很好的掌握整个KJ95N安全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及大多数问题的处理,对公司的各类传感器的参数和技术指标都有很好的掌握,能规划传感器在实际煤矿巷道中的安装位置。通过不断的学习与现场的锻炼,我对监控系统偶尔出现的一些问题也能很快的解决,从而保证了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掌握了KJ301人员定位系统的人员下井记录资料查找、井下设备的维护和人员档案。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进步都离不开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帮助,在工作中我也出现过生产组织不力,协调不到位,对领导的指示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并且在工作中,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并且对其它专业知识的陌生,造成工作工作效率降低,甚至出现错误,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主动加强和现场部门的沟通,充分利用资源,多方面学习、全方面发展,提高主观能动性,积极工作,认真落实领导的指示,在现场做到,勤于观察、独立思考、多与同事交流,努力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争取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得更好。
5.煤矿矿长给予调度员授权书 篇五
各科室、队组:
为有效遏制矿井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山西省煤矿信息调度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现对调度人员进行授权:调度员值班期间,在接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或采掘区队、安检员、瓦斯检查员和汛期地面监测员等汇报时,凡涉及危及矿井安全险情时,有权下达立即停止生产,撤离作业人员的调度指令,然后再按规定向值班领导和单位负责人以及上级部门汇报。
在遇到重大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和指挥权;在接到发生或可以发生矿井瓦斯、有害气体中毒、透水等事故报警时,调度人员应立即下达命令,组织危险区域的人员按避险路线撤离;发生矿井火灾事故时,调度人员应立即组织现场处置、危险区域人员的撤离;对井下停电、停风等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下达调度指令。
授 权 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6.煤矿调度室调度管理规定 篇六
关于印发《平煤集团十一矿 生产调度管理规定》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平煤集团十一矿生产调度管理规定》,已经矿党政班子研究同意实施,现将《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生产管理 调度 规定 通知
平煤集团十一矿办公室 2006年8月15日印发
(共印60份)
平煤集团十一矿 生产调度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确保我矿采掘接替正常、生产均衡稳定和安全高效,确保我矿早日建成400万吨大型现代化矿井,促进生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强化以调度为中心协调组织日常生产的观念,同级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必须服从调度指挥,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否则,调度室可依照本规定对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3条
根据工作需要,调度室可随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了解安全生产经营等情况、领导指示和工作安排的落实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汇报,对弄虚作假、瞒报迟报和拒不汇报者,调度室可按照本规定对其实施处罚。
第4条 矿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生产作业计划、矿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施工和检修,及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和矿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特殊情况下需调整或改变生产的检修时间的,必须经调度室值班主任同意。
第5条 实际生产中没有列出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视具体情况,由生产矿长或调度室平衡协调。推诿扯皮或拒不接受者,按领导交办任务不落实和不服从调度指挥进行处罚。
第6条 同一生产现场有不同战线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同时施工,调度室平衡具体工作时间,各单位必须服从,并按规定要求施工。施工中若发生作业纠纷,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调度协调和仲裁。
第7条
调度命令是紧急情况下指挥安全生产,处理安全生产问题的一种手段,受命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8条 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矿整体工作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积极主动,避免出现重大生产事故和责任事故。否则,除依据本管理规定对责任者进行从重处罚外,还要根据其情节轻重,建议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9条 凡发生性质和情节严重、影响时间较长(达到 2 小时以上)的生产事故,业务科室必须组织追查处理,并通报处理决定。
第10条 凡根据需要制定的开掘重点工程奖罚和促进生产奖罚规定,以调度室为主,企管科、工资科、开拓科、地测科参加的考核小组,在考核时必须严格认真,否则追究相关者的责任。
第11条 本管理规定中罚款的力度和数额视情节、性质和影响程度而定。违反本管理规定,对有关单位和责任者进行罚款外,还要将考核结果与相应的绩效考核和区队建设考核等直接挂钩。
第12条 本规定中各项罚款未涉及到责任者或责任者不明确的,责任者或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承担5—10%的责任罚款。
第二章
现场作业管理
第13条 对于不服从调度指挥、交办工作不落实、工作消极怠慢、严重扰乱生产秩序、因工作失职或推诿扯皮而影响生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2000元。情节特别严重者和屡次违反者,可加重处罚。
第14条 各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生产作业计划、矿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施工和检修,需要更改生产和检修时间的,必须经生产副矿长或调度室同意,否则,罚款500—1000元,罚责任者50—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追查处理。
第15条 矿定的施工工程和调度室安排的工作,各单位必须按照施工作业计划、施工作业标准或领导安排按期完工。每推迟1天,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罚相关责任者50—100元。
第16条 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业务保安责任制或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制订落实不力,而影响生产的,罚单位300—500元,罚相关责任者50—100元。其影响生产时间再按生产事故影响处罚标准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追查处理。
第17条 采掘工作面发生机电运输设备设施坏、冒顶等生产事故,以及片帮、歪架、倒架、调溜子等非正常工序影响生产,每影响生产1小时,罚款100元。综采工作面过机头机尾超过40分钟按生产事故进行处罚,特殊情况例外。
第18条 地测部门因下井不及时或工作失误(如:中心线腰线放错、构造判断失误、图纸资料失真、地测出重大失误等),造成停工返工等影响生产和损失、浪费材料及人工的每次罚单位500—1000元,罚相关责任者100—200元。
第19条 分矸、下料等未按矿生产组织要求安排施工作业人员或不 积极配合而影响正常生产的,每次罚责任单位1000—3000元,罚责任者100—300元。
第20条 各施工点无按矿安排和要求分矸,或向矸石上冲水冒充出 煤,影响煤质和皮带正常运转的,每次罚相关责任单位1000—2000元。
第21条 所有安装生产电话的工作场所在正常生产时不接电话或电话不放好,超过15分钟,视为空岗,罚责任单位100—200元,罚责任者50—100元。因此影响生产的,加倍处罚。
第22条 因空岗、脱岗等违反劳动纪律而影响生产的,每次罚责任单位300—500元,罚有关责任者50—100元。
第23条 采面空开机电设备等现场施工作业弄虚作假,发现一次罚单位500元,罚当班跟班干部或现场作业负责人100元,并向全矿作检查。屡次违反者,加重处罚。
第24条 不及时提供安全、生产、经营、安装等所需的材料、物资、设备、备品配件等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每次罚责任单位300—500元,罚责任者50—100元。
第25条 在生产协作过程中,不创造条件,或故意设臵障碍而影响生产的,每次罚责任单位300—500元,罚责任者100—200元。
第26条 井上下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的非正常检修,必须提前一天向调度室申请时间,不经调度室批准擅自停产检修或改变检修时间,每次罚单位500元,罚责任者200元。机电科不按要求报送检修计划,罚责任者50—100元。
第27条 因购进的备品配件或加工件不合格,影响生产,由业务科室组织相关部门追查,追查结果报调度室,对责任部门和单位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加罚相关责任者100—200元。
第28条 材料审批单位不按计划和规定审批生产用料,生产单位不 按作业计划和规定申请用料,造成影响生产或扰乱生产相关秩序,或施工现场用料大量积压的,每次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29条 设备中心每10天对井下各施工点的存放料、设备、“三铁”等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情况报送企管科和调度室,否则每次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30条 不按矿要求到调度室抓开工,或不按措施规定和调度要求到调度室组织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次罚相关责任人50—100元。
第31条 检修前30分钟,采面必须停采,拉空后方可停皮带。因此造成系统无法检修的,每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当班跟班干部或责任者50—100元。
第32条 因检修不到位,造成检修后生产班一开工就发生事故超过30分钟,每次罚责任单位300元,罚责任者100元。因此影响的生产时间再按生产事故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第33条 有机电设备的采掘工作面等施工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跟班电工,否则每次罚单位值班干部100元。因未配备电工或电工脱岗等造成事故处理时间拖延的,加重处罚。
第34条 井下各施工现场,施工后不及时清扫杂物而影响其它单位文明生产的,每次罚责任单位300元,罚现场施工负责人100元。
第35条 无故停开机电设备而影响生产的,每次罚单位300元,罚有关责任者100元。因故影响生产超过半小时,再按事故影响加倍处罚。
第36条 凡工程及设备验收移交、陪同领导等工作, 接到通知的单位必须准时按要求到指定的地点集合,否则每次罚责任单位领导50元。
第37条 工程及设备验收移交中,如果实际检查验收结果与业务科室的验收结果不符,每次罚责任业务科室验收牵头人100元。
第三章
机电运输管理 第一节
轨道运输提升
第38条 各单位必须按照调度室平衡的采区轨道运输时间使用轨道。对不按规定时间使用轨道、扰乱生产秩序者,罚款责任单位500元,罚有关责任者50—100元。
第39条 正常使用采区轨道时,各单位必须在每天平衡的时间内组织提升设备、物料等,否则罚单位主要领导50元。
第40条 调度室平衡的轨道使用时间,使用单位不使用又不汇报,影响其它单位工作的,罚款500元,罚责任单位领导50元。
第41条 井上下轨道运输因机电设备、轨道或其设施不完好,损坏等影响生产,每1小时罚责任单位300元。
第42条 轨道运输发生掉道事故,影响运输,每影响1小时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43条 轨道运输因安全措施制订落实不到位而影响正常运输,每次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者50元。
第44条 人为造成轨道运输提升受阻,或破坏损坏轨道运输设备设施等,每次罚责任单位300—500元,罚责任者100—200元。
第45条 超宽、超高、超长的设备车、材料车入井和进入斜巷,无措施运输,造成堵塞巷道,影响运输,每次罚责任单位500元,并按事故追究责任。
第46条 料车、设备车和支架车等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故障,责任单位不积极处理,影响提升运输,每次罚款300—500元,罚责任单位当天值班人员50—100元。
第47条 各生产单位因无计划下料,造成矿车积压堵塞巷道,每次罚责任单位300元,另外按积压车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第48条 因管路障碍,巷道失修,通风设施或其它原因影响轨道运输提升,调度室安排后不及时处理,每影响1小时罚责任单位300元。
第49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车场堵塞者,每次罚责任单位300—500元。
1.不及时提供轨道提升信息;
2.不按用车顺序,不及时将矿车带到指定位臵; 3.带、送车不及时;
4.司机提车不及时,另罚司机50元。
第50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1.料车在车场积压或空车不及时返回车场超过24小时,每台罚款50元。
2.料车积压不卸或卸不干净,超过24小 时,每台罚款100元,并累计计算。
3.不按指定地点卸料,每次罚300元,卸后不码放整齐每次罚200元。
第51条 不按计划和要求安排绞车司机,贻误施工单位下料,每次罚单位500元,罚责任者100元。
第52条 下料后钩头车不及时拉回,超过15—30分钟,每次罚使用单位500元,罚管理单位200元,罚责任者50元。
第53条 井下偷料,每次罚偷料单位500元,罚有关责任者200元,并赔偿材料损失。
第54条 矿车顶到坑木场后,不及时装料而影响矿车周转,每次罚责任单位300元,罚责任者100元。
第55条 装料、放矸矿车必须严格执行检车制度,矿车内翻出超长、大物料及大块矸石卡死翻笼影响翻车,每次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者50—100元。
第56条 大巷人车和斜巷人车不按规定时间、要求,运输提升人员、物料,每次罚责任单位300元,罚责任者50—1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
第二节
皮带运输
第57条 采掘工作面皮带运输机发生机电事故、断带事故等每1小时罚款100元,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采区皮带运输机发生以上事故,按照每小时300元处罚。
第58条 皮带运输机发生堆机头、撕皮带、皮带打折等责任事故,每1小时罚款150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并对罚该队值班、跟班人员和责任各罚款50—100元。采区皮带运输机发生以上事故,按照每小时300元处罚。撕皮带时,视情节另行追查处理。
第59条 因皮带司机不积极开停皮带等造成采区煤仓满眼,每次罚责任单位300元,罚责任者50—100元。第60条 不按规定随意操作主运输巷皮带运输机,延时开停者,每次罚责任单位或责任者100—200元。
第61条 因把关不严,使大岩(煤)块、水煤、杂物、支护材料等运到皮带上造成溜煤眼蓬眼、冒眼、堵塞、拉坏皮带等事故的,对责任单位每小时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者罚款200元,并责成其就地处理。
第62条 溜煤眼篦子孔口超过300毫米不及时处理,罚责任单位300元,罚单位主要领导50元。各煤仓上口配备处理蓬眼、堵眼的设施和工具,发现缺失而影响生产的,每次罚责任单位主要领导50元。
第63条 溜煤眼篦子滤出的大煤块或大矸石,不经处理重新入仓者,每次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第64条 一个月内采区煤仓没有出现蓬眼、冒眼、堵塞,拉坏皮带等事故的,奖励煤仓处皮带司机200元。各转载点拉出的杂物,按矿有关规定分类交物管中心验收,按规定给予奖励。
第65条 皮带上有矸石或煤矸混运需停皮带处理时,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否则每次罚责任单位200元,罚责任者50—100元。
第66条 煤仓上口皮带司机用水冲积煤、拉入水煤或因失误造成水煤入煤仓,引起煤仓冒眼,罚500—1000元,罚责任者200元。
第67条 皮带运输机空载运行超过30分钟,每半小时罚单位200元,罚责任者50元。
第三节
机电
提升
第68条 井上下变电所及配电点因供电设备或线路故障造成供电中断的,对造成停电事故的责任单位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罚。
1.地面或井下中央变电所及下井主回路供电中断影响全矿井生产的,按照每小时500元对责任单位处罚;
2.井下中央变电所或采区变电所供电中断影响一个采区生产的,按照每小时300元对责任单位处罚;
3.采区变电所或井下临时配电点供电中断影响一个生产单位的,按照每小时100元对责任单位处罚。第69条 压风机及其设施发生故障,造成井上下压风不正常,每影响半小时,罚300元。
第70条 主井、副井等主提升运输系统因故停产10分钟按事故计算,每半小时罚款300元。
第71条 主井箕斗装煤不满、无故不提升或打点提升不及时,每次罚责任单位300元,罚主井底信号工和绞车司机各100元。因此造成满眼或堵眼的,加倍处罚。
第72条 主井、副井、丁
六、已二轨道下山等不及时提升,贻误生产者每次罚责任单位300元,罚责任者50—100元。
第73条 主井、副井、丁
六、已二轨道下山等把钩工或绞车司机无故不下生产用料而贻误生产,每次罚责任单位300元,罚责任者50—100元。
第74条 不按调度平衡时间排水而影响其它单位施工的,每次罚排水单位300元。
第75条 井下各水平中央泵房不按调度指挥向水厂送水,每次罚责任单位300元,罚水泵司机100元。
第76条 主、副井绞车等大型机电设备不按矿规定时间和要求提升人员和物料,每次罚责任单位300元,罚责任人50—100元,并追究导致违章提升人员的责任。
第77条 主扇正常检修必须于前一天16点前将措施报送调度室,否则罚款200元。
第78条 非操作人员私自启动其它单位机电设备,每次罚200元。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再按生产事故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第79条 从灯房领取的矿灯和自救器不完好或不能正常使用,严禁入井,否则,经落实属实的,每次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80条 灯房工作人员因离岗或干私活而影响矿灯和自救器的正常收发,每次罚责任单位200元,罚责任者50元。
第四节
储装运系统
第81条
储装运系统发生机电事故或设施设备损坏,影响入洗煤和外运装车的,每1小时罚责任单位300元。因此造成主井提升运输系统停产10分钟以上按事故计,每半小时罚款300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
第82条 所有煤仓要严格按销售科、调度室安排清理,保证储量不小于计容量的90%,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特殊情况下安排清仓而不清理者,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者100元。
第83条 已二上山皮带机尾、丁二皮带进风巷、己六皮带机尾等处沉淀池不按规定及时清理,每次罚责任单位300—500元,罚责任人50—100元。
第84条 储装运系统工作人员无故乱打停点、配合失误或不按要求配合而贻误生产,每次罚200—500元。罚责任人50—100元。
第85条 溜矸筒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处以300—500元罚款。
1.因块度超过300毫米的矸石或杂物等进入而堵塞。2.因放渣车车不满造成矿车使用率不高或放渣不及时而堵塞; 3.因送空车不及时而堵塞; 4.拖延处理堵塞时间。
第86条 煤楼供水阀门不关造成跑水,或水管跑水不及时发现处理而影响煤质和文明生产,每次罚责任单位300—500元。
第87条 块度超过300毫米的煤块、矸石杂物进入粉碎机卡死的,每次罚责任单位100—300元。
第88条 手选矸石中含煤率超过1%,每矿车罚责任单位100元,使用器械刮煤,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89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罚款300—500元,情节严重时可加倍处罚。
1.有煤、有车不装,影响生产和外运; 2.因机电事故 造成车皮待装超过30分钟; 3.推煤司机不按调度指挥推煤而贻误生产;
4.车皮到站后按规定和要求时间内装车或装完后不及时汇报拉走火车;
5.因障碍物影响铁路行车;
第90条 装车、添车不执行矿规定每车罚责任单位100—300元。第91条 运销站不及时准确提供车皮信息或不按调度指挥协调兑车,每次罚200元。
第92条 到矿车皮不经调度室和销售科同意而排空的,每车皮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93条 物管中心南大门人员脱岗、空岗和班中睡觉,影响火车到站卸货每次处罚300元,罚责任者200元。如发生铁路运输事故,加倍处罚。
第94条 焦厂每天放煤斗数、拉煤车数、吨数必须及时、准确报调度室。放煤斗数由机电队汇报,拉煤车数、吨数由质检中心汇报,不按时汇报或汇报数字不真实,每次罚责任人50—100元。
第四章
一通三防管理
第95条 局部通风机因故停风影响正常生产,每小时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96条 井上下供排水、压风、瓦斯抽放、灌浆等管路出现故障影响生产,按以下情况处罚。无故拖延处理时间的,加重处罚,并罚有关责任者100-200元。
1.地面、矿井主管路系统、矿井各水平、采区上下山的管路故障处理时间原则上为1.5小时(特殊情况除外),每超1小时,罚200元。
2.施工队处理风筒漏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影响生产每次罚300元。
第97条 因工作安排失误或瓦检员、放炮员空岗而影响生产,每次罚单位300—500元,罚责任者50-100元。
第98条 变电所试检漏、风机倒台、更换和补风筒前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否则每次罚责任者100元。
第99条 维修队在皮带运输巷或轨道运输巷施工,施工完毕必须清理施工现场,保证皮带和轨道能正常运行时方可收工,否则,每次罚维修队200元。
第100条 因巷道失修影响生产,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责任单位罚款:
1.主要生产系统的巷道冒顶一次影响生产1小时以上,每小时罚维修队300-500元;
2.主要生产系统的巷道存在隐患不及时处理而影响生产,每次罚维修队200元;
3.一般巷道冒顶影响生产4小时以上者,每次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
第101条 运送、安装、掐接管子不及时而影响生产,每次罚责任单位300元,罚责任者50—100元。
第102条 因供水或供风中断、供水或供风系统压力小而影响生产,要立即查明原因,视影响范围,每小时罚责任单位100—500元。
第103条 人为或其它原因造成供水管路损坏而影响生产30分钟以上,每次罚责任单位300—500元罚责任者100—200元。
第104条 不及时排除供风管路中的积水而影响正常生产,每次罚责任单位300—500元。罚责任者50—100元。
第105条 供水、供风阀门因检修或临时施工后不及时将其恢复到正常状态而影响生产30分钟以上,每次罚责任单位300—500元,罚责任者100—200元。
第106条 不经调度室允许私自操作井下风水总阀门而影响生产,每次罚责任单位300—500元,罚责任者100—200元。凡不执行管路管理规定,私接水管、风管等,除责令拆除外另罚责任单位1000—2000元。
第107条 井上下主要管路(采区以上)的铺设、改变及其阀门的安装位臵,要及时填图并向调度室汇报,否则,每次罚责任单位300-500元,罚单位技术主管50—100元。
第108条 矿用设备、车辆和物资等被封闭在老塘内,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300—500元,并按原价赔偿。
第五章
事故及其汇报与处理
第109条 各生产单位出现生产事故、工伤事故、瓦斯事故和重大事故等必须立即如实汇报,迟报、隐瞒、弄虚作假或拒不汇报,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罚责任者100-200元。延误处理时间的,加倍处罚。第110条 各生产单位的生产班,30分钟以上时间不生产或设备不能正常运行,跟班人员或现场作业负责人必须主动向调度室汇报情况,如不汇报或迟报,每次罚单位300元,罚责任者50—100元。
第111条 各单位因故影响生产,本管理规定没有明确规定处罚标准的,参照以下标准处罚。一般生产事故每1小时罚款1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影响采区,每小时按3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影响全矿10分钟按事故计,每半小时罚款300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因组织不力、推诿扯皮、不积极主动等造成处理时间拖延,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加倍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的处罚。
第112条 各生产单位发生影响生产2小时及其以上事故,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必须立即到现场,组织处理事故,否则,对责任者处罚50元。
第113条 凡地面单位发生20分钟及其以上事故,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事故处理。否则,对责任者处罚50元。
第114条 各生产单位发生影响生产4小时及其以上事故,业务科室主要领导必须赶到现场,组织事故处理。否则,对责任者处罚50元。6小时及其以上事故,战线领导必须立即到矿组织事故处理。
第115条 出现生产事故,事故单位主要领导不按要求到现场组织事故处理,除进行罚款外,并在矿早例会上通报批评。第二次,罚款200元,由组织部门诫免谈话。
第116条 出现生产事故后,责任单位应及时查明原因,在事故原因没明确前,调度室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借故推委扯皮拖延事故处理的,每次对责任人处罚200元,对单位处罚500元。
第117条 井下发生瓦斯超限事故,通风部门必须立即组织查明原因,并制定相应的防治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否则,对有关单位处罚300—500元。
第118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调度室调用各单位人力、物力、车辆时,借故推委、拖延的,处罚1000—2000元,对单位责任者处罚200元。
第119条 所有有抢险任务的单位,一旦接到抢险的命令,必须立即到达指定地点抢险。行动迟缓、借故拖延、推委扯皮、抢险路线不熟悉,缺乏必备的设备器材,每次处罚300—500元。贻误抢险或抢险失误的,按事故追查,并处罚500—1000元。
第120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把救护车挪作它用,否则每次处罚责任单位300元。若延误事故抢险,加倍处罚。救护车行驶20公里之外,必须经矿主要领导批准,否则,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
第121条 救护车接到出动命令后不按规定时间到达井口或指定地点每次罚单位300元。因迟到贻误工伤抢救的,另行追查处理。
第122条 救护车私自或无故出车,出车回来不向调度室汇报,每次对单位罚款3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第123条 出现工伤事故,找不到医院值班人员或值班大夫,每次对职工医院罚款300-500元,责任人200元。
第六章
值班、跟班和会议 第一节
值班跟班
第124条 基层区队值班人员必须是副科级及其以上干部,不能随意指定无值班资格人员代替,否则,罚单位200元,单位主管罚50元。
第125条 值班人员脱岗或班中喝酒每次罚款100元。值班人员因故离岗,必须指定有值班资格的人员代替,否则,按空岗论处。
第126条 各单位的程控电话作为值班电话,调度室电话找不到值班人员,视为空岗,罚值班者50元。
第127条
处理事故时,有关领导故意不接住宅电话、不开手机、不接手机或不服从调度指挥、行动迟缓,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交矿处理。
第128条 采掘单位跟班人员不是副科级以上干部,视为无跟班干部,罚单位200元,主要领导50元。
第129条 各单位在开完班前会后1小时内,必须及时、准确的向调度室汇报出勤人数、入井人数及作业计划,超过1小时不汇报将视为没有汇报,对值班干部罚50元,调度室催促后仍不汇报,对值班干部罚100元,不按要求跟班汇报,每次罚50元。
第二节
会
议
第130条
调度室根据需要召开各种例会和临时会议,接通知单位必须按时按要求到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不遵守纪律、旷会、迟到、早退,罚责任者50元。指派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参加会议的,罚单位主要领导50元。工作不落实的,罚责任者100元,罚单位300元。对会议布臵任务拒不接受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第七章
调度装备管理 第一节
通
讯
第131条 井上下通讯设备发生故障,维护人员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每次罚责任者100元。
第13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1.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电话安装任务,每延误一日罚款100元;
2.井下电话故障处理超过4小时,每次罚款200元;
3.每月对井上下电话导通率进行抽查,低于90%,罚款300元; 4.对矿领导直通电话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导通试验,否则罚款200元;
5.矿井通讯中断每半小时罚款200元;
6.综合调度台备用电源不能自动倒台,每次罚款200元; 第133条 生产电话的安装、拆除及变更情况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否则每次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134条 采掘开作业地点和设备硐室必须按要求安装电话,不积极配合影响电话安装,每次罚责任单位300元。
第135条 井下电话必须在规定或指定地点安装,否则罚责任单位300元。
第136条 采煤工作面电话必须安装在泵站和转载机头以外10米范围内,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137条 井上下各使用点电话或线路发生故障,使用单位不及时汇报,每次罚款200元。
第138条 不经调度室同意,私自拆除变更井下生产电话,罚款200元。
第139条 不经矿领导同意,私自串联井下电话,罚款200元。第140条 各单位生产电话私自串联或挪作它用,罚款200元。
第二节
安全生产监测
第141条
调校瓦斯探头必须在检修班进行,调校前后必须向调度室和机电科汇报,否则罚监测队200元。
第142条 安全生产监测系统误报或出理故障而影响生产30分钟以上,每1小时罚责任单位100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并罚责任者100—200元。
第143条 安全生产监测系统出现问题,使用单位和监测队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积极组织处理。如果不汇报或晚汇报,罚责任者200元,罚队300元;如果不积极组织处理,每拖延1小时,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144条
监测队每月把安全生产监控装备布臵情况报送调度室,否则每次罚200元。
第三节
生产计量管理
第145条 正常生产时,核子秤出现断电、通讯故障,每次罚责任单位300元。
第146条
安有核子秤的皮带运输机,皮带跑偏、前后托辊不完好和运转不正常、皮带磨秤体,每次罚责任单位300元,需要更换核子秤处皮带托辊时,皮带运输机管理单位通知供电队派人调整放射源。否则,造成计量不准确时,罚责任单位300元。
第147条 如果皮带空负荷停运时,核子秤终端显示有负荷,查出弄虚作假者,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并对举报者奖励100元。
第148条 核子秤秤体处的“放射物质,请勿靠近或逗留”警示牌不完好,或丢失后不立即补齐,每次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149条 核子秤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接通知单位必须及进组织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否则每次罚责任单位500元。
第150条 皮带正常运转,严禁拉长料或杂物。否则,造成秤体损坏的,按原价赔偿,并加罚500元。故意造成秤体损坏的,按原价赔偿并罚款1000元。
第七章
信息资料管理
第151条 交接班前后,各单位必须及时准确向调度室汇报以下信息,否则对有关人员和单位罚款100—300元,对弄虚作假和拒不汇报者加倍处罚。
1.煤楼煤仓存煤和矸石仓存矸情况; 2.井下各采区及矸石仓存出储情况; 3.井下水仓水位;
4.新老付井提矸石、煤、下空车、下料、设备车数量。第152条 运销站及时准确汇报到火车数量、对车情况和装车情况以及外运数,汇报不及时、不准确或拒不汇报,每次罚款100---300元,罚责任者50—200元。
第153条 作业规程,巷道贯通措施、初采初放和收尾措施、初采初放工作总结、瓦斯排放措施、停送电拆火审批单、井下烧焊措施等必须及时送调度室,否则,每次罚款100—300元,罚责任者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各50—200元。
第154条 煤质日报表月报表、煤炭运销存报表、原煤产量和开掘进尺完成情况,全矿各单位入井出勤人数、主要技术经营指标以及安装回收、巷道贯通、重点工程、停产检修、初采初放和专题季节性工程进度等必须及进准确报送调度室。否则,每次罚责任单位100-300元,罚责任者50—200元。
第155条 生产调度所需图纸资料、领导安排的工程进展图以及调度室或矿领导临时性安排所需的图纸资料、文件、生产经营等信息不及时填写报送,每次罚责任单位100-300元,罚责任者50—200元。
第156条 凡出现生产事故、工伤事故、瓦斯超限事故以及重大事故和其它事故,有关单位和部门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而不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或汇报内容不一致,每次罚责任单位500元,罚有关责任者200元。
第157条 凡干部职工向调度室提供有价值的安全生产经营信息,视效益大小每奖励10—200元。
第158条 对生产现场的事故隐患及时汇报或处理,并避免损失的,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第八章
矿车管理 第一节
平板车
第159条 各单位严禁自制平板车和花车,需要自制时必须由生产副矿长同意,有关部门鉴定验收合格后,管理单位记入台帐,方准投入使用。否则每台罚款500元。
第160条 不经生产副矿长和机电科批准,严禁私自改装矿车、平板车和花车,否则每台罚款2000—5000元。
第161条 矿车、人车、平板车和花车,管理单位要建立车辆管理台帐,每月对所管理车辆清查核对一次,做到车数、车号、台帐、牌板四对照。并把车辆的周转和使用情况向调度室汇报,否则每次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162条 矿车、平板车和花车的管理单位负责车辆的收发、编号、建卡、维修。每发现1台无建卡、无编号、无手续车辆,罚责任单位50元。
第163条 不履行矿车、平板车和花车的用车手续,私自用车,每次每台罚责任单位300元。
第164条 用车单位领车时,要检查车辆的完好状况,不合格的车辆严禁投入使用。否则每发现1台罚责任单位50元。
第165条 交回的车辆由管理单位负责检查验收,发现有损坏的要追究原因,视损坏程度每台罚款200—1000元。造成车辆报废的,原价赔偿,并加罚1000元。
第二节
普通矿车和人车
第166条 运输队负责全矿所有普通矿车和人车的管理及维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运输队进行处罚。
1.普通矿车车底积煤超过150mm,每台罚款50元; 2.矿车带病运转,每台罚款50元;
3.坑木场料车供应不及时,每少供1台罚款50元; 4.向其他单位供应大车底、杂物车、坏车、每台罚款50元; 5.升井的坏车不及时处理,每拖延1天每台罚款50元; 6.井口把钩工要严格把好坏车、大车底、杂物车入井关,把关不严的,每台罚款50元;
7.半煤岩车不得翻入矸石山,每翻1车罚责任单位300-500元,责任者50-100元。
第167条 因组织不力影响提渣供车超过1小时,每次罚责任单位300—500元。
第168条 装渣车不满,每车罚责任单位50元。第169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物管中心进行罚款。1.不合格矿车装料,每台罚款50元; 2.不按计划装料,每少1车罚50元; 3.装料矿车不充分利用,每台罚款50元,4.到矿生产物资不积极组织卸货,每次罚款300元。
第170条 开掘、维修、回收等单位要坚持清车制度,不先清净杂物而装车者,每台罚责任单位50元。
第171条 回收升井的大件车、设备车在24小时内必须卸完。拖延1天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172条 南煤场的煤车,不及时翻空,积压矿车影响生产,每台罚掘七队50元。
第173条-593大巷人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罚运输队100-300元,罚责任者50元。
1.不按时发车; 2.不服从调度安排。
第174条 不经调度室同意私自调用人车,每次罚责任者200元。第175条 因外部原因造成人车迟发,罚责任单位100-300元。第176条 故意给人车设臵路障,影响运行的,罚责任者200元。第177条 各单位需要平板车要到综机车间办理借车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的,否则每超一天罚款50元。
第178条 组装泵站列车或移变车,一律使用轻便平板车,并由管理单位鉴定,否则每台罚 责任单位100元。副井把钩工要严把验车关,严禁无使用通知单、无车号的平板车入井,否则罚把钩工50元;入井记录与实际不符,罚责任单位100-300元。装运设备入井的平板车,使用单位要及时回收交综机车间,凡发现回收不及时(安装、回收工作面移交时,开掘队、皮带队等单位使用卸车后3天内不交综机车间),罚责任单位每天50元。
第三节
花车
第179条 花车只能装超长和特殊物料,各单位需使用时到运输队办理手续,每台交压金100元,退车退押金。迟退一天每台罚50元,丢失一台罚100-300元。
第180条
花车不用时要存放到指定地点,乱放造成丢失、损坏或不能满足使用者,每次罚运输队300-500元。凡发现无主花车,每天每台罚运输队50元。
第九章
其 它
第181条 到调度室无理取闹或谩骂调度员的,罚款200-500元。第182条 澡堂水温、室温及水质达不到要求的,罚服务队300元。
第183条 服务队应对井下职工的衣服及时洗涤并烘干,否则每次罚款50—100元。
第184条 井下水仓或澡堂水池水满外溢,罚单位300元,罚责任者100元。
第185条 职工食堂饭菜质量差、供应不及时,影响职工工作或生活,每次对职工食堂罚款300元。
第186条 矿通勤车不按时发车、不按路线行驶、停靠,影响到职工上下班,罚责任单位300元,罚责任者50元。
第187条 工人村出现计划外停水、电、煤气,影响职工生活,每次罚责任单位300—500元。
7.新形势下煤矿调度工作的创新 篇七
关键词:新形式,煤矿调度,创新型
做好煤矿的安全工作是保障煤矿行业各项工作顺利稳定进行的一个重要环节, 而保障安全工作和生产最重要的就是保障调度工作的科学合理、可靠性和安全性。这就要求煤矿行业以安全生产为中心, 积极开展具有新形势新时期特征的创新型调度工作。
一、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 管理水平低下, 技术落后
大部分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 通常情况都是因为管理水平低下, 工作人员技术性不强而引起。现在从事煤矿行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大部分都只存有理论性的知识, 实践性不足对本行业的了解稀少, 而工作人员的技术性不强, 人才流失严重, 这也进一步提高了事故的发生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 除了具有特殊性的行业之外, 基本应该要保持八小时的工作制度。作为管理人员部分对于此制度不予理会, 工作人员由于疲劳作业就在很大程度之上增加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二) 偏重生产忽视安全
现在煤矿企业只注重生产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导致忽视安全问题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现象不在少数。这些是由于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而引起的安全事故, 也有的企业即便安全措施做得十分好, 但由于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不足、误操作等情况的发生, 同样为之后的生产埋下诸多安全隐患。当发现安全隐患之时, 也因为管理者的不重视而放任不管, 最终导致安全事故发生。以上存在的问题都是由于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落实责任制, 甚至一些管理人员只有部分理论知识根本不了解实际煤矿工作, 也没有具体的相关经验, 从而导致安全意识薄弱、责任感不强、法律法规意识不足等问题。
(三) 企业执行力度不高
我国针对煤矿行业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但企业方面针对这些内容之上的执行力度却不高。在实际工作当中不但不会严格落实相应的标准规范, 部分人员甚至知法犯法, 把人命当作儿戏, 也大大提高了生产的不安全性。煤炭作为我国的主要能源之一, 国家实行的一些政策对该行业而言可能优惠性不大, 煤矿企业在无形当中增加了部分负担。一些企业为了保障自身利益, 从而大大降低了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重视度。
二、通信技术的问题和完善
(一) 通信技术存在的问题
在煤矿的生产当中要保障对整体的调度快捷而有效, 这就要求应该有一个配套的通信方式以支持, 面对新时期快速发展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 要求将煤矿生产和其相互结合, 进行调度通信网络的建设。目前的通信建设已经无法适应我国飞速发展的煤矿行业, 也无法更好的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而我国目前的调度工作在通信之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 第一, 调度功能和机制较为单一, 且组网的能力较差。第二, 缺乏具有针对性的统一规划, 设备不齐全, 无法形成一个综合有效的调度指挥系统。
(二) 技术的完善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 就要求完善和改进目前的矿区通信技术。在通信技术建设当中首先需要建设一个一体化的网络概念。其次使用一体化平台, 并在这个平台之上建立网络管理中心, 将数据、电话、视频的综合性接入网络。最后充分利用集多种形式为一体的网络, 就能够有效的实行对于各个方面的监控工作, 快速的收集、整理、分析数据, 避免生产当中每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 同时在发现问题之时快速做出正确应对。由此形成一个具有一体化特征的网络指挥系统。
三、新形势下创新的原则和内容
(一) 新形势之下创新工作遵守的原则
1、信息反馈原则
调度工作不只是进行事后协调工作, 更是避免和预料各种事故发生的主要环节之一, 开展调度工作当中需要制定一系列的预案和应急措施, 以保障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这就要求调度人员在开展工作之时及时对问题反馈, 让有关部门人员能够及时做出有效应对。与此同时需要对信息进行统一的收集、整理、分析, 并以此提供有效预防措施。
2、计划性原则
在现代进行煤矿的生产活动, 通常都是先从上级部门那里得到反馈信息, 并且根据这个反馈信息制定相应的发展计划。在计划制定之后企业的每个环节、部门都应该依据计划进行工作, 如果某一个部分放弃了计划性原则, 则可能导致最终的生产计划无法完成。而调度工作展开的主要目标就是完成相应的发展计划, 那么就要求对整个矿井进行统一有效的调度指挥, 从而保障完成发展计划促进安全生产。
3、综合平衡原则
在煤矿行业开展调度工作, 不仅仅针对生产方面开展, 更多的是需要对有关部门进行宏观的调度。这就要求在开展调度工作当中, 从企业的整体利益出发, 综合平衡各项工作, 推动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二) 新形势之下煤矿调度工作的创新内容
在新的形势之下, 进行煤矿调度工作的创新, 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展开:第一, 高度重视安全调度工作, 将煤矿工作的安全性和生产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既要保障生产质量, 又要注重安全性和稳定性。第二, 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并且严格执行。在调度工作的开展当中加强监管力度, 落实责任制, 提高责任感和安全意识, 以促进煤矿的各项各种正常安全展开。第三, 加大科技创新的投入, 更新换代或者完善有关的技术设备, 提高技术水平。利用科技的力量武装煤矿企业, 促进调度工作的开展井然有序, 保障工作效率。
结语
目前我国的煤矿调度工作依旧存在诸多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就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调度开展原则做事, 不断提高各项技术和管理水平。在调度开展当中做好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 尽力避免事故发生, 保障调度工作的开展符合时代特征, 推动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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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程岳东, 张铭清.浅谈煤矿安全生产中调度工作的重要性[J].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3, 06:134+39.
[3]李克淮.谈新时期煤炭企业调度管理[J].煤矿安全, 2008, 05:105-107.
8.煤矿调度员培训 篇八
【关键词】煤矿;矿山;自动化调度;信息系统;设计;实现
【中图分类号】C93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2-0134-02
我国的煤矿是我国的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的支点,只要煤矿企业集体停止生产,我国的百分之八十的城市就将陷入黑暗之中,煤矿的生产不仅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且煤矿也是保证我国工业能源的与工业发展的产业。因此,提高煤矿企业的生产效率对于国民经济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煤矿自动化调信息系统是一种综合的集监视、控制、管理、指挥、协调于一体的信息化系统。在信息技术、电子技术、数据库技术等的支撑之下,煤矿的自动化调度信息系统通常囊括了语音通信系统、视频通信系统、煤矿的信息系统等。我国较为先进的煤矿目前已经整体实现了数字矿山的发展战略,这对于煤矿企业而言意义非凡。
1 煤炭工业管理模式及其特点
1.1 煤矿管理模式的特点
我国绝大多数煤矿仍在延续传统的煤矿管理模式与管理架构。我国通常的煤矿管理模式是自顶向下的金字塔式的管理架构,即最上层是矿务局或者是集团总公司。再向下一层就是矿级单位,矿级单位之下还有班组。班组既是是煤矿的最基层的单位,又是煤矿的主要生产者。通常由最上层即局或者总公司对于下属各煤矿的生产过程进行生产任务安排、生产规划指导、生产布局调整等,而由次一级的矿级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过程的执行、生产系统的管理与维护、生产设备的更新与改造。矿级的生产部门也是金字塔式的组织架构,矿级单位的最上层为矿长,矿长的直属单位为各生产职能部门、各科室、各分管矿长。由各分管矿长以及各职能科室管理各班组、各区队、各具体的生产、维修、管理、操作、后勤等部门的运作。我国煤矿系统中的主要职能科室通常包括生产技术科室、生产调度科室、安全监察处、机电科、通风科等科室。职能科室直接与生产班组以及各具体的生产运作过程之间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协调、执行等工作。具体的职能部门属于上级部门的指令与计划的落实层,不但要执行各项具体的生产任务还要对生产的过程以及具体的管理实施过程进行详细、完整的记录,记录的形式通常是作业记录、统计台帐等。
1.2 煤炭企业生产过程的特点
煤炭工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我国的煤炭生产工人师傅们通常都会幽默地称自己为“地下工作者”,这种恢谐的说法一方面如实地反映了我国一线煤炭生产工人的生产状况,另一方面也揭示出了我国的煤炭行业的整体生体特点。由于煤炭工业的作业对象通常深埋于地下,而地下的水文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目前的技术尚无法对地下的情况完全清晰地掌握与了解。因此,生产的过程与场所也必须随着地下的情况不断地进行变化与调整。
(2)我国煤炭企业生产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地下的生产作业情况较为艰苦。水、瓦斯、煤尘、塌方、冒顶等许多不确定性因素随时都可能会出现,生命安全与人身安全随时可能遭受威胁。
(3)煤矿的生产过程涉及采掘、通风,提升运输、排水、机电、调度通信等多种技术,专业面广,需各学科、多工种相互配合 。
根据煤矿生产过程特殊性,安全生产系统应该作为煤矿信息化中一个重要内容,其生产调度及决策难度比其他行业大。因此,煤矿自动化调度信息系统不能套用流程行业或离散制造业的模式,应该研究具有煤矿特色的煤矿智能综合调度系统。
2 煤矿自动化调度信息系统的功能设计
2.1 生产计划管理功能
包括生产接续计划和设备配套计划。实现了接续计划的全过程管理,接续计划与设备配套、大项修、购置计划的联动编制,建立了设备配套知识库,自动生成综、连采设备配套计划。
2.2 调度管理功能
包括计划管理、安全管理、生产管理、隐患排查、应急指挥及预案管理、调度记录、图表台账。
2.3 调度汇报功能
包括班/日汇报、旬,月汇报、专题/季节性汇报、重大事件及突发事件汇报。从3次当班生产及安全情况,到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非伤亡事故等重大事故等,都要按照汇报程序及时汇报。
2.4 调度指挥功能
包括调度通信系统、可视化调度、调度大屏。调度过程中,可以显示生产过程动态监控各子系统的实时数据和画面、矿井生产数据、井下多路工业电视监控图像,从而协助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实时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情况,提高调度指挥的效率。
2.5 安全环境监控功能
包括实时安全数据监测、实时井下人员监控、产量远程监控。实现对生产单位井下生产环境、井下人员、产量等数据进行实时监测,直观详尽了解各生产单位当前生产安全状态,针对出现的安全隐患报警提示。
2.6 生产过程监控功能
煤矿生产过程综合自动化是生产过程监控、全矿井生产安全环境监控、生产过程信息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网络化、自动化和智能化。
2.7 执法管理功能
包括生产单位基本信息管理、远程安全信息实时监控、事故隐患报警、安全调度、执法信息发布、监看详细信息、数据共享。
3 煤矿自动化调度信息系统的实现技术
3.1 煤矿自动化调度一体化网络平台设计
一体化网络平台是一种通用的适应各种通信业务需求,并满足未来发展需要的网络核心设备,是在数宁交换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3.1.1 数据传输与交换一体化
随着计算机控制技术及光纤技术的发展,许多数字程控调度机的主机之间,主控与被控之间都已使用了光纤连接传输数据和信息,特别是虚拟调度机方式的出现,实现了远端调度交换模块功能化,一般都运用光纤与主机相连,交换与传输已无清晰的界线,在应用中可将JSQ-31、-512型调度总机设备中,将NO7信令相关标准作为标准接口,内嵌入调度机中,矿调度在两至三个模块之间采用光纤连接。
3.1.2 光纤光端设备资源的综合利用
在数字视频技术,图像压缩编码、视频数字传输技术发展成熟的今天,图像通信已是综合数字业务网(ISDN)中的一个应用十分广泛的业务,瓦斯监测数据监控信号、工业电视、会议电视、可视电话等都以成熟地在通信网中大量应用。
3.1.3 调度机与行政网的两网合一
调度通信网与行政通信网的分离有着其历史原因,由于技术设备可靠性及功能单一落后的调度机等诸多原因,形成了如今的全国大多数煤矿行业有着行政交换系统和调度系统,形成两套独立运行或环路中继互连的通信网络。
3.2 煤矿自动化调度信息系统的软件实现技术要求
3.2.1 数据接口
系统需要实现与运销、ERP、省局煤炭信息系统等,统一数据源,避免重复录入。
3.2.2 系统非功能需求
(1)精度要求。数据采集率≥90%;动态信息及时率≥90%;静态信息全而率≥90%;信息准确率≥90%。
(2)时间特性:响应时间:局域网≤5秒,城域网≤10秒,广域网≤20秒,实时信息刷新剧期≤60秒。
3.2.3 适应性和灵活性
系统开发环境要求为Web应用模式,服务器端进行配置安装后,对客户端的要求较低,客户端不需要任何安装,通过浏览器即可访问。
4.结语
以响应国家号召,以人为本,以坚持安全生产为前提,保障人身安全为责任,从根本上排除隐患,充分的提高煤矿生产安全性和设备的先进性,同时减少政府的开支和执法部门的工作量,大大提高了监管力度及质量。通过对以上技术的应用将取代人员监视、测量、电话通知的传统方法,实现了智能化,为国家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操作上既灵敏方便又安全,为国家在煤矿的安全建设上做出了巨大贡献,并且具有非常深远的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吴辉海.液压绞车[J].煤炭科学技术,19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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