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通知(2011)

2024-06-20

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通知(2011)(11篇)

1.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通知(2011) 篇一

关于做好我院2011年大学生“村官”宣传

动员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了动员和引导我院更多优秀的毕业生投身大学生‚村官‛队伍,鼓励优秀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中施展才华,提高大学生‚村官‛队伍的整体质量,同时为第四批选聘工作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现按照《关于在省属高校开展大学生‚村官‛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启动我院2011年大学生‚村官‛宣传动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2010年12月下旬至2011年元月中旬

二、宣传内容:中央和我省有关大学生‚村官‛工作的主要政策,包括选聘大学生‚村官‛的目的意义、大学生‚村官‛的选聘条件、选聘程序、基本待遇和保障、大学生‚村官‛管理与培养的相关制度以及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的措施等;我省优秀大学生‚村官‛典型事迹。

三、宣传方式:

1、选聘工作有关政策宣传:由学生处将省选聘办统一编写的大学生‚村官‛工作有关政策宣传提纲在学院网站、校刊和校园橱窗等进行发布,各系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QQ群、飞信平台、班级宣传栏、寝室布告栏等形式对宣传提纲予以发布,让每一位毕业生对选聘的相关政策及要求入眼、入耳、入心。

2、优秀大学生‚村官‛先进事迹宣传:各系可邀请本系目前在岗的部分优秀大学生‚村官‛来学院进行现身说法,宣传动员。同时,学生处届时将组织我院应届毕业生观看由省聘办制作的全省优秀大学生‚村官‛先进事迹专题片—《青春在田野里闪光》。通过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让每位毕业生从各方面了解、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引导广大毕业生敢下基层、愿下基层、乐下基层;鼓励广大毕业生到基层和农村生产一线建功立业。

3、全省优秀大学生‚村官‛巡回报告团:省选聘办将择优遴选部分优秀大学生‚村官‛组建报告团开展全省巡回报告,并将于2011年元月11日下午在安徽师范大学进行专题报告。各系务必根据毕业生意愿,组织本系应届毕业生(重点是党员、学生干部)参加,具体时间、地点由学生处另行通知。

四、相关工作要求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是党中央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战略举措,为推动安徽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各系、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学好文件、吃透精神、结合实际、强化指导,把我院2011年大学生‚村官‛的宣传动员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同时,各辅导员在宣传动员之际,要结合学生意愿,做好有意报名的毕业生的咨询与备案工作。

附件:《大学生‚村官‛工作有关政策宣传提纲》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大学生“村官”工作有关政策宣传提纲

一、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重大意义

选聘大学生‚村官‛,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等12个部门决定,自2008年起,连续用五年时间在全国选聘20万名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并形成长效机制。选聘大学生‚村官‛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战略举措,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有利于锻造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有利于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到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施展才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崛起进程、构建和谐和安徽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大学生“村官”选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中组部提出,大学生‚村官‛中大学本科学历和中共党员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80%以上。安徽省选聘对象范围为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两年内的党员本科生和研究生,重点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和具有本科学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参加人事、共青团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市、县(市、区)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可报名参加选聘。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心健康。

三、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程序

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由省里统一安排,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每年选聘工作意见和公告在‚安徽大学生‘村官’园地网‛和‚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发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和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选聘对象确定后,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聘用关系,聘期一般为3年。

四、大学生“村官”任职规定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原则上回原籍所在县(市、区)的村任职。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兼任村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职务。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党员预备期满转正后,可改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表现优秀、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两委‛成员。

五、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基本经济待遇

1、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月统一打卡发放。其中,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分别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同时,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2、在村任职期间,以县(市、区)为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直至聘期结束。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费,由县(市、区)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

3、对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财政代偿。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和学费,由中央财政代偿和补偿。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由省财政承担。其中,对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代偿资助贷款本金的60%;任职满3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代偿资助全部贷款余额和全部个人自付利息。

六、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六项规定职责

1、宣传教育。即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有关安排部署,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农业实用技术和科学文化知识;

2、事务管理。即负责起草文字材料、做好‚两委‛会议记录、规范档案资料管理、村级网页维护和内务工作等;

3、协助工作。即配合村班子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心工作,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组织、经济实体和科技示范园,参与配合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等工作;

4、参与决策。即参加村‚两委‛会议,参与讨论村级重大事项,出谋划策,提出建议;

5、联系包片。即负责联系村民组,深入农户了解情况,关心群众生产生活,指导督促村民组发展生产和服务群众,努力为村民排忧解难;

6、加强组织。即协助村级党组织做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参与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党员承诺制、‚四议两公开‛和党员议事会的协调联络等有关具体工作。负责协助抓好村团组织、妇女组织建设工作。

七、大学生“村官”聘期期满后“五条”出路 中组部提出,要通过激励和竞争机制,不断充实新鲜血液,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大学生‚村官‛队伍。并明确大学生‚村官‛聘期期满后‚五条出路‛为:留任村干部、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另行择业和继续学习。

1、鼓励留村任职工作。对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选举。期满留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和相应待遇。聘用期满、聘期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本人提出续聘申请,经乡镇党委初审,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可签订续聘合同继续留村工作,享受大学生‚村官‛待遇。一个续聘期限为3年,续聘次数原则上为1次。续聘的大学生‚村官‛纳入当年大学生‚村官‛选聘计划。

2、择优招录公务员。(1)参加面向社会的统一招考。2012年起,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岗位外,均应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大学生‚村官‛可参加全国、全省面向社会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考。(2)定向招考。2011年起,每年公开考录公务员时,按不低于全省公务员考录计划10%—15%的比例单列计划,面向服务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较少的地方可适当降低比例,但考录数量不得少于当年服务期满人员数的10%。(3)选调生招考。2011年起,选调生逐步做到主要面向在村任职2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大学生‚村官‛选拔。选调对象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今后,省、市级机关从基层遴选补充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有大学生‚村官‛经历的优秀公务员。大学生‚村官‛录用为公务员后,其在村任职服务期限,计算为连续工龄。

3、引导另行择业。(1)参加企业单位招录。大学生‚村官‛期满后,所在市、县(市、区)党委、政府,有组织有计划地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推介会等形式,向企业宣传大学生‚村官‛的优势,为大学生‚村官‛进入企业工作提供服务。聘用大学生‚村官‛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有关鼓励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相关奖励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2)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有编制、岗位空缺且工作需要的,可直接补充任职满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县及县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在村任职2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凭省选聘办颁发的大学生‚村官‛证书,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对聘期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或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大学生‚村官‛,可破格免试直接聘用。每年县及县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3)引导自主择业。聘期期满后,大学生‚村官‛可自主择业,各级政府主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根据本人意愿,免费代为保管个人户籍(集体户)、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相关服务。对以从事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给予工商登记、税费减免等政策优惠,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保险关系接续等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大学生‚村官‛期满后被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社会保险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

4、扶持自主创业。各地制定大学生‚村官‛创业培训计划,把市场经济、新农村建设、农村实用技能、企业经营管理等知识作为创业培训的主要内容,定期举办创业专题培训班。各级农业部门把大学生‚村官‛纳入‚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和‚阳光培训‛计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共青团组织优先把大学生‚村官‛纳入SYB培训范围。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设立大学生‚村官‛创业资金,采取担保、贴息、补助等方式,帮扶大学生‚村官‛创业。将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工作纳入全省‚万名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协调省农村信用联社、省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安徽分行等金融机构,为大学生‚村官‛优先提供创业贷款;依托省委、省政府加快皖北地区发展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专项贴息资金,优先对大学生‚村官‛申请的创业小额贷款进行贴息。通过开展创建大学生‚村官‛创业示范点、举办创业项目设计大赛、召开创业推进会、评选表彰创业先进典型等活动,推动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工作的深入开展。对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后未续聘、创业项目尚在初创阶段的,可在5年内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政策。

5、支持继续学习深造。鼓励大学生‚村官‛参加研究生招考,对在村工作表现良好、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体制

自2008年选聘工作开展以来,省里成立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联席会议,由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任召集人,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扶贫办、团省委、省妇联等12家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组织部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医疗、养老、工伤保险,报考公务员、研究生,另行择业,人事代理,户籍管理,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生活补贴等配套保障政策的制定、解释、检查、落实工作;宣传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大学生‚村官‛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民政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大学生‚村官‛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参加村委会选举等工作;农业、林业、扶贫部门主要负责利用部门资源开展大学生‚村官‛专项培训,指导大学生‚村官‛参与现代农业、林业建设和扶贫开发等工作。各市、县(市、区)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并明确了以县(市、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县(市、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是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是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乡镇组织委员是具体责任人。

2.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通知(2011) 篇二

关键词:大学生“村官”,基层人才岗位能力,实践,自律

自2005年以来,北京、安徽等28个省市区先后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2008年3月,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计划用5年时间选聘10万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实践告诉我们,大学生“村官”在基层工作中面临的这样那样的困难,都与基层人才岗位能力有关。本文就试图以加强大学生“村官”基层人才岗位能力培养这一命题进行探讨。

1 大学生“村官”面临的实际困难

(1)工作上不适应。由于缺乏必要的实践,加之基层矛盾多,又缺少资金、技术的支持,在学校学到的东西难以在基层展开,专业知识和农村工作脱节,个人特长得不到充分发挥,一些大学生“村官”感觉难以融入基层,工作被动,无处着手,有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觉。

(2)心理上不适应。有的大学生“村官”缺乏工作经验,想问题、办事情比较单纯、片面,稍遇挫折就会打退堂鼓,心灰意冷;有的认为自己是百里挑一选拔出来的,难以放下架子和基层群众打成一片,个别人出于择业的无奈选择当“村官”,心里多少有些心灰意冷的感觉。

(3)环境上不适应。大多数大学生“村官”在选择“村官”工作时都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对基层艰苦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估计不足,与都市中的校园生活落差太大,对长远发展思路缺少思考,心理准备不足,一时难以适应,不能尽快进入角色,完成具体繁琐的现实工作。

(4)认识上不到位。不管是整个社会、基层干部、群众还是大学生自己对大学生“村官”的认识都还需要一个过程。一些大学生“村官”感觉到当地农民不欢迎自己,认为有的村干部把自己看成是多余的人;个别大学生“村官”觉得在基层难以发挥才干,担心今后一事无成。

2 为什么要培养基层人才岗位能力

(1)基层工作的需要。大学生“村官”的基层实践主要包括:一是撰写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一般性公文;二是开办广播站、宣传栏,制作网站,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三是了解社情民意,调解村民纠纷,融洽村民感情,和群众打成一片;四是利用社会关系,吸引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建设,如请原高校教师到基层参与新农村建设;五是科技致富,通过原高校引进新的增收项目,通过上网实现农产品网上销售等;六是对村民进行电脑知识、实用技术培训,辅导学生学习;七是参与各类讨论、调研,深层次探讨农村工作问题及解决措施;八是参与生产实践,获得丰富的第一手调研材料。这些工作,如果没有较强的写作、协调、调研等基层人才岗位能力,是很难做好的。

(2)任职角色的需要。大学生“村官”大多是中共党员,是正式党员的一般担任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是预备党员或非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委会、社区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则安排兼任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大学生“村官”应当通过做好办理会务、处理事务、撰写材料、处理公文、沟通协调、参谋服务等辅助性工作,当好基层单位主要领导的配角。同时,也要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充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主角,成为国家政策的宣讲员,成为各种民事纠纷的调解员,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员和研究员。不管是做好基层单位主要领导的配角,还是勇敢担当新农村建设的主角,都离不开基层人才的岗位能力。

(3)个人发展的需要。大学生“村官”选择比较艰苦、人才也相对缺少的基层农村去工作,容易得到更为持久的锻炼和提高。因为大学生“村官”虽是无品之“官”,却肩负着联系农村百姓,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历史重任。平时给基层干部培训,普及法律知识,帮村民解读新政策,走访低保户以及选举、普查、计生、妇联、征兵、合作医疗等基层工作看起来琐屑,却是大学生“村官”熟悉基层工作、融入基层群众、赢得群众信赖的重要途径。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就构建起了一个干事创业的和谐人际环境,干起工作来自然如鱼入水,对将来的个人发展也会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3 基层人才岗位应具备的主要能力

(1)学习能力。大学生“村官”经历短、阅历浅、书生气浓,通过理论学习能提高认识、开拓视野,武装头脑,在思想和行动上找到努力的方向。大学生“村官”把理论学习落实到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就能实现学与思、知与行的有机结合,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协调能力。大学生“村官”的协调能力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促进基层工作灵活运行、统一步调、提高工作效率的组织能力;二是为基层主要领导出主意、当参谋的沟通能力;三是积极与同事、上下级交流,及时化解矛盾的社交能力;四是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管理事务的管理能力和独立办事能力。

(3)实践能力。基层是最好的学校,实践是最好的课堂。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最终落脚点都在基层,其最鲜活、最生动的实践经验也来自基层。因此,能力的提高仅靠学习是难以完成的,大学生“村官”要胜任基层人才岗位还必须经受实践的锻炼,在基层实践中不断增强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的能力。

(4)服务能力。要真正把基层工作干好,不仅需要科学的工作机制,更需要精益求精、不折不扣的执行。群众利益无小事,只有具备了服务意识,才能根据基层主要领导的决策意图,随时选择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为基层管理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5)写作能力。基层单位一般不大可能配备专职的秘书人员,大学生“村官”作为基层单位领导的助手,就应当具备驾驭各种文体的文字表达能力,随时担负各种文稿写作任务。因此,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和积累,在阅读能力、视听能力、谈话能力、观察能力、辨别能力、分析能力的提高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写作能力。

(6)创新能力。思想有多远,路就有多远。面对新的工作环境,大学生“村官”不仅要善于寻桥过河找捷径,更要善于摸着石头过河闯新路,要有敢为人先的精神,凡是有利于基层经济发展、有利于群众利益的事情都要大胆闯、大胆试、大胆干,用自己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现自身能力和素质的双提升,赢得广大干群的信任和支持。

4 培养基层人才岗位能力的途径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大学生“村官”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学习:一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各项政策。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政策法规、农村改革的发展历史,以及所在基层村风民俗,既做到深知熟记,又能在处理基层各种问题时融会贯通。二要学习好经济、科技、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大学生“村官”每天要和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打交道,如果只有书本知识没有实际经验,处理问题就可能脱离实际;写文章就必然空发议论,纸上谈兵,最终无益于问题的解决。三要向基层群众学习。农村干部熟悉农村情况,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要诚心诚意地学习他们的好经验、好方法,从而尽快熟悉农村工作。四要学会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要努力掌握使用现代办公设备的能力,以适应新要求,协助基层主要领导顺利决策,灵活指挥。

(2)勇于实践,学以致用。首先,要尽快实现角色转变。大学生“村官”来到基层后,不仅要学会在工作中施展自己的聪明才智,还要勇敢地担负起社会责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尽心尽力干好每项工作,把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转化和提升为工作成果,完成从大学生到“村官”的角色转变。第二,要带着群众感情做工作。大学生“村官”要带着报国的真情、爱民的深情、创业的激情,积极主动地想问题、办事情,尽心尽力为群众谋利益,从而得到群众的理解、信赖和支持。第三,要善于做好每一件不起眼的工作。要善于从小处着手,把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谋细、谋精、谋深、谋实,通过发现和解决具体的细小问题去抓好工作落实。第四,要学会与人合作。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推进,面对农村复杂的工作环境和驳杂的工作内容,大学生“村官”必须学会与其他基层干部和群众精心协作,相互了解、相互适应,才可能实现工作目标。第五,要有干事创业的激情。大学生“村官”要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就必须结合基层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发挥主观能动性,明确工作主打方向。

(3)严谨自律,开拓争先。大学生“村官”到基层工作后,要始终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努力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一要强化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大学生“村官”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有一定的法律基础,通过接受培训和自学党风廉政教育内容方面的内容,不仅可以强化自己的廉洁意识,巩固法律知识,还可以采取举例说明、实例分析等方式结合实际进行宣传,让群众听得懂、用得上。二要加强自律,推动廉政建设。“大学生村官”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基层干部在工作中的“口头”命令逐渐改为“书面”程序,做到制度上墙,工作规范,认真推行村务公开,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基层干部的腐败行为。三要述职述廉,主动接受评议。“大学生村官”要按照与地方党政签订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工作,每年底向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党员述职述廉,接受评议,确保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为民服务意识,做群众的贴心人和致富带头人。四要遵章守纪,自觉接受监督。大学生“村官”要高度自觉的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从一分一毫的累积中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从做人、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

参考文献

[1]陈括.先当村民后当“村官”[N].中国青年报,2008-09-08(3).

[2]申琳,汪晓东.大学生村官走在苏北田野上[N].人民日报,2008-1-10(13).

[3]闫纪建.对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的理性思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0(3):31.

3.对加强大学生村官服务管理的思考 篇三

摘要:为使大学生村官健康成长,能真正走进农村,更快适应农村,更好的服务农村。在管理服务上应该根据县情实际强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之更好的发挥智能,服务农村。

关键词:大学生村官

存在问题

服务管理

思考

大学生村官作为基层践行科学发展观强有力的生力军,在建设新农村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如何对他们加强服务与管理,使他们更好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是我们县乡两级党委和职能部门应该积极落实的问题。

一、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各种实事表明,大部分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基层工作较为吃力,主要存在着如下问题:

1、农村基层的各方面知识比较缺乏。在高校学习的理论知识,较农村知识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农村农业实用技术、技能更是缺乏,因而工作起来比较被动。带领农民致富的本来尚需进一步提高。

2、独当一面的能力比较缺乏。由于农村工作经验的缺失,他们绝大部分缺乏独立自主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能力,又很少与基础组织沟通协调,完成的工作不是很令人满意。

3、职位观念不够牢固。刚刚走进社会,不管是家庭还是事业都尚处在不确定性,在工作的时间里把更多的精力花在考公务员或是事业单位干部上面,而把本质工作当做“业余”,极个别甚至怀着做临时工的心态,工作敷衍塞责。没有真

4、一些乡村干部认识存在问题。对待他们也持“客人”态度,有的甚至认为他们是只懂理论知识的嫩娃娃,办事不牢,期望值较低。

二、上下联动

构建大学生村官服务体系

要使大学生村官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切实为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搞好服务是关键。

1、县委强化领导。县乡两级成立大学生村官领导组,由县委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担任,领导组在组织部下设办公室,由一名组织部副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创建帮扶机制。创建县直部门挂钩帮扶机制,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把县直部门挂钩扶贫点涉及大学生村官的,就把该单位确定为大学生村官帮扶单位,落实责任,主要在技术、项目支持上优先考虑,重点是对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的帮扶。创建乡镇主要领导、挂钩领导与大学生村官的“二对一”服务机制,乡镇领导把大学生村官视同本乡镇自己的干部,尽最大努力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使之尽快适应工作岗位,进入工作角色。创建村总支书记、驻村新农村工作队队员“二帮一”服务机制,村两委干部把大学生村官带在身边,耐心细致的教导他们如何处理矛盾纠纷、抓好计生工作、农业农村工作等等。

3、落实薪酬待遇。兑现大学生村官生活补贴待遇,县财政按月划拨生活费到县人劳局,人劳局及时把生活补贴登记造册送到县农村信用联社,由县农村信用联社以存折的方式发放给每位大学生村官;兑现大学生村官的一次性安置费,在上任前就一次性发给XX元;兑现大学生村官的养老保险待遇,由县人劳局从大学生村官每月的生活补贴中按比例扣除,按月帮助缴纳、办理。

4、做好三个到位。一是任前培训到位,由县委组织部和人劳局及时组织已经录用的大学生村官集中培训。就中央制定的大学生村官战略、现行基层组织状况、基层民主自治状况以及本县农村基本情况、农业农村工作情况、相关要求等方面做专题培训,使他们明确自己是什么,下去干什么,应该怎么干,从思想上筑牢安心驻村干事业的理想信念,保证他们能够住得下来,发挥好作用。二是职责明确到位,通过管理实施细则,各级各部门职责明确,既分工又合作,县直各成员单位、乡镇和村两委认真履职,为大学生村官工作搭建舞台,提供平台,从而形成县乡村三级服务帮扶网络,共同配合,相互沟通,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三是跟踪服务到位,县委组织部和各乡镇干部不定时深入到村两委进行全面的跟踪管理,分别找村支书、主任、大学生村官本人以及有关群众座谈了解其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每季度,县委组织部召开大学生村官座谈会,了解他们的情况,掌握在管理服务工作和大学生村官服务农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困难。

三、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发挥村官职能

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使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上升水平。就必须找准提高大学生村官积极性、促进其作用发挥的规律,抓住各方面问题的交织点和结合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行之有效的制度固化,激发工作热情。

1、三级联动机制。随着每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村官的普及,大学生村官数量越来越多,管理难度越来越大,这就必须结合大学生村官和县情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切实做好管理工作。同时根据省委、市委相关通知及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大学生村官管理实施细则》,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进行细化,对大学生村官的权利义务、工作管理和考察考核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为切实做好大学生村官提供保障。落实考勤管理。工作期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根据时间的长短分别由不同层级的领导审批。

2.培养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大学生村官的积极性、主动性,巩固其稳定性,就必须逐步完善培养机制。一是对积极要求入党的大学生“村官”,经组织考察合格,要优先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对具备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在本村(社区)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逐步让其担任“实职”。同时要切实解决好大学生“村官”的生活和安全问题,特别是对到村里任职的外乡大学生“村官”食宿问题要制定统一的方案;二是为优秀大学生“村官”提供向上晋升的渠道,对能力强、成绩突出者,采取特殊政策,破格录用为公务员或提拔使用;三是要把他们放到工作第一线,交任务、压担子,应适时给他们下一些“硬任务”,安排些“头疼事”,让他们在实践的磨练中不断增长才干,经受锻炼、经受考验、增长才干、树立威望早成才;四是要充分尊重大学生“村官”的意见,让他们“说了算”。很多大学生“村官”在具体工作中常会提出一些新的见解、新的思路,这时,村干部、村民应积极对待,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只要是看准了,认为可行,就要积极放权,积极支持,积极配合,为之创造有利条件,放手让他们去干。让他们更有干劲、有激情、有盼头。

3、自学上进机制。自觉加强文化科学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对每天的工作内容都要求如实记入《工作笔记》,并据实写好《民情日记》;每年年终要撰写工作总结,结合村两委班子成员年终述职机会,向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述职,接收评议和监督;每月记学习笔记不少于3000字,每年撰写学习体会不少于4篇,每月至少写1条信息和一篇调研;每季度对自己的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并上报乡党委和县委组织部。

4.培训提升机制。大学生“村官”客观上对农村工作不了解,缺少实际工作经验,缺少农村工作基本功,对国家农业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政策了解不多。要不断加强针对性的培训,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远程教育培训等形式不断拓宽他们的视野,从而提高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凡是要求村干部参加的培训,都应要求大学生“村官”参加。让他们列席全县重要工作会议如农业农村工作、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培训、组织工作等会议,领会精神,提高素质,列席村两委会议,参与村两委议事,参与整理内务、规范文书档案管理,逐渐进入农村工作角色。

5.待遇保障机制。就目前大学生“村官”年薪为15000元,养老保险金全部由个人缴纳,还要缴纳其它保险金,各种费用交纳后大学生“村官”的生活费用就显得捉襟见肘。因此,应该考虑逐步增加他们的待遇,并纳入财政预算,在薪酬上给予保证,使其更加安心工作。

5.考核评比机制。年末由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和当地群众对大学生“村官”进行认真考评,防止走过场,评定结果报县委组织部进行审核。凡考核为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可以享受“三个优先”,即发展党员优先、提拔任职优先、推荐荣誉优先的待遇,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从而激励他们不断进取向上、奋发工作。

4.加强大学生村官培养管理问题研究 篇四

乡党委委员、组织干事 陈民峰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是中央作出的一项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重要决策。选聘大学生到农村工作具有长远战略意义,对于改善农村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农村干部整体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充分认识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深远意义

(一)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农村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基石和战斗“堡垒”,如果农村基层政权得不到巩固,那是非常危险的。大学生“村官”满怀远大的志向,发展的热情利用所学的知识和专业特长,积极为发展农村经济,促农增收作出贡献,为农村干部和群众带去新观念、新知识。因此,大学生“村官”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推动新农村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为解决大学生就业提供新的探索

目前,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让大批国家培养的宝贵人才失业,是一种严重的浪费和损失。同时就农村本身现状来看,长期的人才外流又导致农村基层组织人才匮乏,素质偏低,因此,让大学生到农村去担任“村官”,将拓宽大学生的就业渠道,缓解城市就业的压力,实现人才的合理利用,为解决大学生就业提供新的探索。

(三)为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创设新的平台

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基层干部的作用相当关键,多年来我们实行的从学校到机关再到乡镇或再到机关的干部培养模式,使许多干部缺乏对农村基层的了解,缺乏对农民群众的感情,从而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选聘优秀大学生到农村任职,让他们直接在农村基层丰富阅历,磨炼意志,增长才干,培养感情,然后再从中选拔一些表现突出者充实县镇干部队伍,将为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加强大学生村官培养管理基本做法及成效

为了把大学生村官队伍培育好、管理好、使用好,坚持把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储备党政机关后备干部的重要举措,真诚接纳每一位大学生村官,并郑重承诺:一定要对大学生村官高看一眼,厚爱一层,把大学生村官当作党政后备干部和人才来培养,当作自家的孩子和兄弟姐妹来看待,积极探索大学生村官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了大学生村官培育管理与新农村建设的互动“双赢”。

1、建立“三级”帮扶制度,让大学生村官安心农村

针对大学生村官走上工作岗位,面对相对落后的农村和艰苦的生活,必然会出现心理上的落差和不适应的问题,坚持实行乡、村谈心制度,通过提供帮扶举措,在工作生活和思想上对大学生村官进行帮扶,帮助大学生村官坚定扎根农村的信念。

一是乡领导经常谈。制定大学生村官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各包村领导,都负有对大学生村官的帮带责任,要坚持定期不定期和大学生村官谈理想、谈人生,为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协调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难题。

二是村组干部随时谈。实行村“两委”主要干部与大学生村官结对培养制度,随时掌握大学生村官思想动态,及时为他们解疑释惑,具体负责他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力所能及地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他们坚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

2、建立“三方”关爱制度,让大学生村官开心干事

针对大学生村官生活自理能力较差、开展工作无从下手的问题,我们注重通过无微不至的关爱和润物无声的指导,努力让大学生村官热爱本职工作,心情愉快的开展工作。

一是政治上关注。制定出台了《大学生村官管理暂行办法》,从日常管理、教育培养、考核及其结果的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二是工作上关心。建立乡、村帮带制度,带动大学生村官培养成长。为每名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明确1名具体联系人,主动了

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带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三是生活上关爱。实行大学生村官进机关锻炼活动,设立大学生村官接待办公室,方便他们来办事。坚持为他们订阅报刊杂志,每逢重大节日都要通过电话、短信或上门看望等方式进行慰问,让他们真正感受到组织的关爱。

3、建立“三高”培训制度,让大学生村官热心工作

针对大学生村官虽然文化程度高但基层经验欠缺,实际工作能力不强的问题,我们注重多管齐下,加强对他们的培养和锻炼,有效地提升了他们做好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选派大学生村官参加州、县组织的培训,开阔眼界,提高能力。利用冬季农闲时节,组织大学生村官到涉农或综合部门进行顶岗培训。

4、建立“三项”创业制度,让大学生村官用心实践

大学生村官创业,是促进大学生扎根基层、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更是培养永久性人才、推动农村发展的现实需要。我们坚持“引上路、扶上马、送一程”的主导思想,努力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搭建平台,确保他们有事干、能干事、干成事。

一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着眼于让大学生村官立足本职岗位干事创业,我们在全体大学生村官中组织开展了以“帮助制定一个规划、扶持发展一个产业、培养带动一批新型农民、联系帮扶一户贫困户、辅导照顾一批留守儿童和弱势群体、帮助村民办一些实事好事”为载体的“六个一”主题实践活动,让大学生村官工作有方向,有内容,有目标。

二是提供创业指导服务。着眼于为大学生村官创业营造良好氛围和合力,我们确定专人,及时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创业信息,开展创业指导。鼓励和引导大学生村官依托任职村开展基地创业和在岗创业。协调农业、科技、劳动等部门参与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帮助他们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资金、信息、技术等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大学生村官培育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大学生到农村工作步伐的加快、人员数量的增加,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思想上不够稳定。一些大学生选择当村官,只是当作就业的缓冲地带,他们看重考研、考公务员的优惠政策,缺乏扎根农村的思想,不能沉下心来工作。部分大学生把当村官作为边工作边择业的权宜之计,没有长期在农村锻炼成长的打算,缺乏干事创业的劲头。

(二)作风上不够扎实。部分大学生村官存在“眼高手低”、“小事不愿做、大事不会做”的通病。一些村官认为自己是一名大学生,难以放下架子和基层干部、群众打成一片;想问题、办事情比较单纯、片面,浮而不深,依赖心理强,承受心理弱。

(三)专业技能不够对口。尽管我们在大学生村官教育培训方面,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但与实际还有差距,一些农民群众很希望大学生村官在农业技术、农村信息和农产品推销等方面能想办法出主意,而多数大学生村官却缺乏这些知识和能力,所学的专业离农村工作相去甚远,大多数在农村用不上。

(四)实践锻炼不够丰富。为了提升大学生村官的工作能力和适应性,我们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实践锻炼,但由于刚走出校园,部分大学生村官对农村的生活和工作不适应,社会知识和工作经验都比较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

四、几点建议

如何培育好、管理好、使用好这支队伍,才能让大学生村官在发展农村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作用,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通过本次调研,我们认为应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重教育也要重培养,注意解决好提“能力”的问题。建议将大学生村官培训纳入农村支部书记培训计划,根据需要与条件,分出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安排大学生村官培训,提高他们做好农村工作的

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各类活动,加强大学生村官之间的交流,使他们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同时可以成立大学生村官联谊会,通过QQ群、短信、简报等信息沟通形式,及时掌握他们的工作和思想状况,帮助化解各类实际困难。

二是重选聘也要重管理,注意解决好“一派了之”的问题。当前,普遍对大学生村官实行合同式管理,但是合同内容对大学生村官的教育培训、奖惩考核、培养使用等管理工作没有明确要求,或者要求不尽全面,一味依赖合同管理,对大学生村官缺乏硬性的管理措施和依据,将造成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影响工作顺利开展。今后,应建立“双重管理、分级负责”的大学生村官管理服务体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工作,加强宏观管理服务。要注重完善大学生村官管理和考核制度,从培养管理、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方面细化相关分工,责任到人;从工作职责、工作纪律、考核奖惩等方面细化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内容,健全管理服务工作机制。

5.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通知(2011) 篇五

发表日期: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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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昆住建„2010‟403号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管理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精神,现就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二、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工程项目部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全面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小组成员由项目部生产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长组成。

四、分包单位应当在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下指派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相关资格的人员专门负责分包工程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发现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责令班组停止施工进行整改,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

六、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依据日常检查情况分析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合理性、可行性,找出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规律,为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目标提出对策措施。

七、现场专职安全员要认真做好每天日常检查记录,督促施工班组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施工过程进行跟踪和检查,监督并参与施工过程中各环节的验收。现场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组织整改的,将对其进行网上通报批评。

八、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将加强对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的检查,发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的将对其进行网上通报批评。专职安全员一年内被两次通报批评的将进行约谈告

诫,三次被通报批评的则“C类”证书期满不予延期并重新考核。

九、企业一年内在建项目中有两名专职安全员被三次网上通报批评的,将对该企业记一次不良行为记录,作为年底综合考核和招投标业绩依据。

十、监理单位要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十一、监理单位要负责审查总包和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或与安全监督申报一致),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十二、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如果发现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到位或与安全监督申报人员不一致,现场监理未能及时要求项目部整改的,将对项目总监进行通报批评。项目总监一年内两次被通报批评的将进行约谈告诫,三次通报批评的暂停总监在昆承接新的业务。监理单位一年内在监项目中有两名总监因上述原因被暂停承接业务的,将对该监理单位记一次不良行为记录,作为年底综合考核和招投标业绩依据。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抄报:夏小良副市长

6.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通知(2011) 篇六

为确保大学生“村官”成长成才,迅速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三岔河镇结合学习实践活动,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实施人文关怀、明确岗位目标、建立工作日志、严格督查考核等措施、放手推选使用,着力构建大学生“村官”培养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大学生“村官”在三岔河留得住、干得好、能成才。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将大学生村官培训纳入乡镇干部培训计划,结合农村实际,精选培训内容,实行按需施教,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人事档案,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今年以来,组织19位大学生“村官”召开座谈会2次,收集村官“民情日记”20万余字,农村工作调研文章20篇。在镇党校举办为期7天的大学生“村官”实用知识培训班1期,使“村官”尽快完成角色的转变。

二是实施人文关怀。按照“思想上引导,工作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的工作思路,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建立县、乡、村三级帮带机制,组织、人事等部门领导实行分片联系大学生“村官”工作,为大学生“村官”传授农村工作的方法,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对大学生“村官”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和服务,了解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大学生“村官”纳入到机关干部教育管理范围之内;在发展党员上对非党大学生“村官”重点培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展。

三是明确岗位目标。镇党委与大学生“村官”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岗位目标管理。各村除安排大学生“村官”在书记助理、主任助理等具体实职岗位上独立工作外,还根据大学生“村官”的专业特长,对他们实行定岗、定责、定任务、承诺目标的管理制度。对各类重大创建活动、重点项目建设进行适当分解,提出一定的单项性任务,交给大学生“村官”负责操作,培养他们独挡一面开展工作的能力。

四是建立工作日志。要求大学生“村官”根据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个人工作计划,在日常工作中记好工作日志,详细记录每天在村工作的内容、进度、成效等,形成完整的任职工作日志,做到周汇总、月总结、季汇报。镇组织办定期调阅大学生村官工作日志,全面掌握其在村工作动态,适时进行跟踪指导。通过工作日志,促使大学生“村官”能够放下架子,扑下身子,在工作中边学习、边思考、边总结,尽快熟悉基层情况,做到总结经验、指导实践、对症下药、推动工作。

五是严格督查考核。坚持把平时考核与考核、考核工作表现与考核工作实绩、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结合起来,并明确要求,大学生“村官”要一季度一汇报,半年撰写一份调研报告,一年一次工作总结;村级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日常监督;经常对大学生“村官”的出勤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镇党委每半年采取听、看、查、评等方式,进行一次督查评议,评出考核等次,并记录在案。

7.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通知(2011) 篇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地区种牛场、种羊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试行办法》,切实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着力构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公益性岗位招聘、考核、管理等工作有序开展,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公益性岗位界定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投资、政策扶持或政府引导、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以满足公众利益为主要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主要有两类:

(一)社会公益性。包括公安协警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环保协理员、计生协理员、基层工会协理员、城管协理员、卫生清洁员,以及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开发的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公益性岗位;

(二)社区公益性。包括社区安全保卫、社区卫生保洁、社区公共环境绿化、停车场管理、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体育、社区托老、农村“双语”幼儿园保育员,以及经县(市)人民政府审定,允许在社区内开发的其他公益性岗位。

二、认真做好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认定工作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地区行政区域内具有城镇户籍关系、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城市零就业家庭、夫妻双方失业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二)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四)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

(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残失业人员。

三、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审批程序

公益性岗位开发坚持“用人单位申报,地区统筹安排”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公益性岗位开发审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用人单位向所在县(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以填写《塔城地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审批表》形式(见附件1)提出申请,并提供单位资质证明(内容包括机构代码证、法人登记证书等情况)。

(二)初审。由各县(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需求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及时将初审意见上报地区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初审不合格的及时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

(三)复核。地区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自收到县(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上报的初审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复核通过的,及时上报行署;行署批准同意后,由地区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安排招聘工作。

四、切实加强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

县(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由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用人单位协助,相关部门配合,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程序如下:

(一)制定招聘计划。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需求申请经行署批准同意后,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制定招聘计划,统一安排招聘工作。

(二)发布招聘信息。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招聘信息发布工作,招聘信息(招聘简章)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招聘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笔试、面试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事项。

(三)组织招聘。县(市)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的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递补、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招聘工作。

(四)聘用。各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向正式聘用人员出具《塔城地区公益性岗位上岗介绍信》(见附件2),指导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塔城地区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见附件6)(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由地区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编号、统一印制,加盖公益性岗位专用章,根据招聘计划采取实名制,县(市)不得自行复制),并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地直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由地区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程序参照县(市)模式进行。

五、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监督管理机制

(一)强化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期满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续签合同至法定退休,其余人员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

(二)建立“双重”管理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组织共同管理。用人单位主要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职责履行和在岗安全,教育公益性岗位人员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及时向劳务派遣组织通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劳务派遣组织主要负责办理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管理、档案管理,按月申请并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协助用人单位处理劳动争议及工伤事故等。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向劳务派遣组织支付管理费。

(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劳动保障部门是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工作,经常性查对公益性岗位人岗情况。对不到岗位工作、不完成岗位任务的,要及时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或严重违纪行为的,要按规定予以辞退;对提供虚假资料、冒领、套取、骗取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会同财政部门依法追缴骗取资金,并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四)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各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公益性岗位管理台帐,详细记载岗位类别,人员类别、单位性质、政策落实等内容,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每月向地区劳动保障部门上报《塔城地区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月报表》(见附件3)和《塔城地区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备案花名册》(见附件4);对新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要及时向地区劳动保障部门上报《塔城地区公益性岗位用工备案登记表》(见附件5)。凡未经地区审批备案的公益性岗位,不得从就业资金中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妥善保管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档案。

(五)建立空岗报告制度。因辞退或个人辞职等原因形成公益性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应当在1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公益性岗位空岗报告,履行减员手续。各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要随时掌握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及时上报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8.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通知(2011) 篇八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使用钢筋质量

管理工作的通知

成建委发[2011]231号

各区(市)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建质安发

[2011]12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切实规范建筑钢筋使用和加工行为,坚决杜绝使用超张拉后的钢筋和伪劣钢筋危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现就加强建设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设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

建筑用钢筋是建设工程的主要材料之一,使用违规张拉或冷拔调直加工的钢筋,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各区(市)县建设局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建设工程使用钢筋的质量监督管理,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钢筋加工环节和钢筋质量的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加强钢筋生产销售市场主体的诚信管理

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事生产、加工、销售、经营等各类钢筋产品的市场主体应加强诚信经营意识,确保钢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自2011年6月1日起,所有生产、加工、销售、经营各类建筑用钢筋产品的市场主体必须到市建委办理入蓉登记;未办理登记的,不得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事钢筋生产、加工、销售、经营等活动。

三、严把钢筋进场验收检测关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严把钢筋进场关,严禁使用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钢筋,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验收和检测:

(一)联合验收。

1、由施工单位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材料员和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采购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共同对所有进场钢筋联合验收,以上人员对进场钢筋的验收承担验收责任。

2、联合验收是在原材料进场时,共同检查进场钢筋的外观质量、品种、规格、进场数量、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及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信用评价表等(产品合格证应当是原件,复印件必须有保存原件单位的公章、责任人签名、送货的重量和规格、送货日期及联系方式)。

3、联合验收应形成验收记录,其验收责任单位、责任人必须按规定签字,以便溯源追究责任。

4、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将进场钢筋登记入库,建立进场台帐;不合格钢筋立即退回(退回的相关材料永久保留)。

(二)施工单位现场自检。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对钢筋进行检验,并核查钢筋生产、加工、销售、经营等各方市场主体的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信用评价表。检验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材料管理人员负责,应采用便携式仪器(如游标卡尺等),重点对钢筋直径进行检查,检查后应有书面记录和检查人员签字。

(三)取样送检。

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监理单位见证人员见证下,按相关标准规定的批次、抽检数量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对该批钢筋进行加工。

四、切实加强钢筋加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钢筋加工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钢筋调直应采用专用机械。钢筋调直时,严禁超出规范允许的冷拉率张拉,确保钢筋力学性能。符合要求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得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冷拉率不得大于1%。

钢筋加工应在施工现场进行。极个别确需委托外加工的,必须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经备案后方能委托外加工。委托外加工时,施工单位应与已办理入蓉登记且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信用评价表的加工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加工质量要求,并留取加工单位法人和加工操作人员身份信息,以便追溯质量责任,所留资料应归入工程质保资料留存。钢筋加工单位要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加工,并对加工后的钢筋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实行外加工钢筋进场见证取样检测制度,建立委托外加工钢筋进场台帐,并按进场批次再次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施工。施工单位擅自在工程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外加工钢筋的,将对施工单位做不良行为记录,纳入重点监管类企业,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监理单位应加强钢筋调直、加工过程的旁站监理,严格控制冷拉率,对调直后的钢筋外观质量及钢筋直径实行逐批检验,并按批次率再次进行第三方检测。监理单位发现不符合国家标准要

求的,严禁使用,并立即向建设(业主)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凡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不报告的,将严肃查处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的责任。未对施工单位钢筋加工过程按规定进行旁站监理和对委托外加工钢筋进行见证送检的,将作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并将做出严肃处理。

五、严格钢筋分项工程验收

在浇筑混凝土前,监理、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2(2010年版))要求进行钢筋分项工程验收,尤其要加强对冷拉等钢筋加工项目的验收。验收人员要重点检查钢筋直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发现不合格钢筋的,一律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对于钢筋委托外加工的,加工后钢筋的检测报告要作为钢筋分项工程验收的重要内容。

自2011年7月1日起,工程项目在每次办理分项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分阶段质量监督检查手续时,验收人员和各区(市)县质量监督机构应查验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实名信用管理诚信表》(建材部分);工程项目使用未办理入蓉登记的各类钢筋产品,不得进行分项工程的验收和分阶段质量监督检查。

六、切实加强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监督管理

(一)各区(市)县建设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的监管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请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应将钢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监理单位是否切实履行职责、现场存在问题等作为检查重点,-4-

各区(市)县建设局于2011年5月12日前将本次检查情况总结及《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钢筋使用情况检查汇总表》(详见附件

1)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上报至市建委建筑建材管理处。(属市级监管的工程项目检查情况由市质监站报送)

(联系人:张欣,手机:***,电子邮箱:13599519@qq.com)

(二)各区(市)县建设局在今后监督巡查中,要加强钢筋加工质量的监督检查,除查看钢筋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和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包括外加工钢筋的再次复检报告)、信用评价表外,还要现场抽查钢筋直径,凡钢筋直径偏差超出规范允许偏差的,禁止在工程中使用。对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有的加工后不合格钢筋的,要责令全数退场处理。对有证据证明不合格钢筋已用于工程的,要责成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复核验算,验算结果不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坚决责令进行返工或加固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钢筋材质或加工质量有怀疑的,可以责成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再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作为质监站监督检查的依据存档)。

(三)如发现施工现场有使用不合格钢筋、劣质钢材或使用未办理入蓉登记的钢筋产品或未对进场钢筋取样检测的,应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全面杜绝不合格钢筋用于建设工程。

附件:

1、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钢筋使用情况检查汇总表

2、成都市在建工程项目钢筋使用情况检查表

9.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通知(2011) 篇九

为切实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提高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安全和监督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建设领域“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节能管理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

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建筑节能法律、法规、管理规定与建筑节能标准,依法对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负责。

(一)建设单位质量责任

1、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立项时应按照国家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建筑节能标准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或节能评估报告表或填写节能登记表,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2、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规划方案应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规划设计方案节能专项审查。

3、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审查机构进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并取得合格书。

4、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当确需变更时,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指标要求,应将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并报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省、市确定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各类示范项目的节能设计变更,需报示范项目批准单位备案。

5、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未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和不符合建筑节能性能与标准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

6、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市级以上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财政支持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

7、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组织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注明建筑节能的实施内容,出具各质量责任主体签字盖章的《武汉市民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未经建筑节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行政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8、应按照规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所销售房屋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隔热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销售现场予以公示。

(二)设计单位质量责任

1、民用建筑工程设计要按功能要求合理组合空间造型,充分考虑建筑体形、围护结构对建筑节能的影响,合理确定可再生能源、空调系统冷热源的形式和设备性能,选用成熟、可靠、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材料和产品。

2、设计文件中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按《湖北省建筑施工图节能设计说明》示范性文本进行编制,包括建筑、暖通、电气和给排水等内容。

3、涉及外保温系统应按国家、省、市文件规定和相关标准、规范、图集进行设计。

4、太阳能热水与建筑一体化系统、地源热泵空调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5、涉及建筑节能的设计变更应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并不得降低原审查通过的节能指标。

6、参与节能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对节能分部工程质量与设计文件的符合性情况签署明确意见。

7、轻钢网架、幕墙专项设计应满足建筑节能标准要求。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送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应单列节能审查章节,并给出节能审查的明确结论。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出具审查合格证书。

2、受理节能设计变更时,应审查变更后的节能设计文件,在确认变更后的节能设计未降低原审查通过的相关指标后,方能出具相应部分的审查合格证书,并在变更的设计文件上加盖审查专用章。

3、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应纳入审查内容,按相关标准进行审查。

(四)施工单位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

2、编制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方案中应包含外墙外保温系统具体做法,组成材料性能,防火构造及施工防火措施,并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3、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产品、及形成成品的保温产品应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进行复验,并对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进行检验,同时应做好进场验收、见证取样等相关台帐。

4、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见证取样,并对分项工程及子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使其符合相关的规定,并要明确主控项目的重点控制内容,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特别应加强对结构基层的处理,保温层的厚度、保温层的抹灰、粘贴、挂装与铺设施工,门窗及幕墙施工等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的关键部位要加强质量控制。

5、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的规定,优先选用国家、省、市推广目录和备案产品,严禁使用国家、省、市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6、应对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保温工程等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总包单位应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分包单位实施管理,并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负责。

8、应在施工现场对使用的建筑节能措施等建筑节能信息挂牌公示。

(五)监理单位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实施监理,针对工程的特点制定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2、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查并签字认可。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使用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以及涉及建筑节能功能和防火构造等重要部位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

3、对保温工程结构基层的处理,保温层厚度和保温层外装饰及墙体、屋面、门窗等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的关键部位应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形式实施监理。

4、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前,应编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的《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其中要明确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情况(包括内外墙保温工程情况、屋面保温工程情况、门窗热工性能及相关节能设备安装工程)的检查内容和检查结论。

(六)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质量责任

1、检测单位应在资质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有关建筑节能检测规范标准进行检测,对现场见证取样的材料性能的检测,其检测结论应明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2、对见证取样的节能材料、门窗等进行检验时,发现有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3、检测单位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出具的检测报告内容应全面、准确,其抽样方法、抽样数量、检测部位和合格判定标准应符合相关标准。

二、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设计质量监督

市、区工程设计管理部门和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质量和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图建筑节能设计和审查质量。

应加强施工图阶段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管理,未经过节能设计审查的项目,图审管理机构不得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确需变更的,应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并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

三、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工程现场质量监督

市、区建筑工程质监机构应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监督。

(一)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应核查涉及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设计审查文件。

(二)在工程监督巡查时,应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实体的监督抽查,必要时应对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重要原材料及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三)在建筑节能工程竣工后,应督促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并加强对竣工验收资料的抽查。

(四)在提交给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构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应对涉及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作专题说明。

四、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管理

(一)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应按照《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市城建委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化学建材产品和技术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城建规〔2010〕100号)和《武汉市建筑节能材料、新

型墙体材料、化学建材产品和技术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国家、省推广应用技术目录的产品和技术,建立并对建筑节能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化学建材产品和技术的应用予以备案和公告。

(二)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建筑节能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化学建材产品和技术,其质量应当接受市(区)建筑节能与墙改办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确定使用建筑节能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和化学建材产品和技术时应查验《武汉市建筑节能材料与新型墙体材料备案证》;在新型墙体材料验收、建筑节能专项工程备案、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时应查验《武汉市建筑节能材料与新型墙体材料备案证》。

(四)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外保温系统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外保温工程质量和安全。

外保温系统(含外墙自保温系统热桥处理部位采用的保温系统材料)应由该系统产品供应商成套提供,系统产品供应商应对该系统的所有组成部分做出规定,提供系统及所有组成材料的型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明,并对外保温系统的质量负责。

五、进一步严格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

(一)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市级以上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财政支持实施节能改造的建筑,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

(二)建设单位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之后,应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建筑能效测评和标识。

(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负责建筑工程的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的组织实施,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负责开展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工作。

(四)能效测评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开展建筑能效测评,保证能效测评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依法监管的责任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相应管理机构,应按下列职责分工做好建筑节能监管工作。

(一)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负责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落实和制定建筑节能政策、制度、标准、发展规划,具体组织对施工图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抽查,并对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监督质量情况进行通报。

负责组织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申报、评审、验收工作。

(二)建设工程设计审查管理机构负责施工图设计节能审查行为的监督管理。

(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市场价格信息的收集与发布。

(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督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篇,并将节能标准、节能措施及所使用的主要节能材料等作为评标内容。

(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并对工程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质量行为进行管理;未注明建筑节能内容或建筑节能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六)各职能部门按照管理分工,对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不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第530号令)和《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依法严格进行查处,并实施处罚。

(七)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应建立并公布建筑节能工程投诉电话,受理相关投诉。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墙改节能办,按本《通知》加强对区管工程的建筑节能质量管理。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10.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通知(2011) 篇十

为了保障学生安全,防患于未然,切实维护广大同学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一个优雅、舒适的住宿环境,现将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1、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手册》中关于学生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学院对违反相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

2、加强学生宿舍楼出入管理。进出宿舍楼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宿舍门禁通道管理系统使用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学生宿舍楼锁门时间为23:00; 23:00-次日00:00期间回宿舍者为晚归,次日00:00后回宿舍者视为夜不归宿。宿舍锁门后,任何学生不得随意进出宿舍楼,因病急诊就医等特殊原因离开宿舍楼需及时向辅导员老师请假;晚归学生须主动向宿管员出示本人校园卡并在门禁通道系统刷卡登记通过。节假日期间,在校居住学生也要严格遵守宿舍管理有关要求。

3、对晚归和夜不归宿学生的处理:未提前请假晚归登记一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一学期内累计未请假晚归两次以上(含两次)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未请假夜不归宿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因拒不刷卡登记与管理人员发生口角和冲突者,经查实从重处分。

4、学院严禁学生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学院将通过门禁管理系统和定期宿舍走访检查学生住宿情况;对不遵守门禁管理规定和夜不归宿学生各系将进行批评教育并按要求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5、学生要自觉遵守学院防火管理有关要求,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学校明令禁止的电器,私拉电线等;严禁在宿舍区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和燃放鞭炮、焚烧杂物等有可能引发火灾的任何行为;严禁私自动用或破坏消防设施。

学生处

11.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通知(2011) 篇十一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国电、华电、华能、大唐、中电投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水能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我国水能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水电资源,是增加能源供应,保障能源安全,构建稳定、经济、清洁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选择;也是减排温室气体,应对气候变化,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水电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受管理制度不健全和地方与企业盲目追求进度等影响,一些工程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受工作责任不落实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移民安置方案频繁调整、安置工作进度滞后等情况时有发生。目前,我国正处在水电建设高峰时期,任务艰巨,为加强建设管理,促进我国水电健康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水电工程前期设计工作

水电工程前期设计工作包括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主要任务是查明工程建设条件,确定工程建设方案和移民安置方案。科学的建设方案和合理的移民安置方案是保障工程安全和妥善安置移民的基础。

(一)科学制定工程建设方案。设计单位要加强重大技术问题的科研攻关,要专题研究涉及工程质量的重大问题;合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处理好技术创新与工程安全质量的关系;根据我国水电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统筹考虑工程开发任务、工程建设条件、移民安置和环境保护等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方案。

(二)合理拟定移民安置方案。设计单位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集镇规划等有效衔接,充分听取移民群众和地方政府意见,尊重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和风俗习惯,拟定科学可行的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移民安置规划报告设计深度要全面达到枢纽工程同等深度要求,并适度超前。

(三)切实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作为行业技术管理单位,要坚持技术管理机构的独立公正性,保持技术管理的科学有效性和权威性;要充分发挥工程咨询的重要指导作用,提高前期设计工作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设计审查,并对审查结论负责;要对大坝防震抗震、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报告、工程建设方案等重要技术问题加强指导、严格审查,对工作内容和深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不予安排审查。

二、高度重视水电工程建设质量

质量是工程安全的基础和保障,是工程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前提。水电工程涉及公共安全和利益,关系到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质量,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一)落实建设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质量负总责。建设单位要组建专门质量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查体系;负责全面履行项目策划、技术质量、建设实施、安全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责任;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合理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招标工作,以投标单位的业绩和能力为主要评判标准,确定的中标价格应该符合国家规定;严格设计变更管理,重大设计变更要经原审查单位审查同意;积极探索建立第三方检测制度,对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如基础灌浆,要进行第三方检测;自觉接受相关行业、政府部门的监督,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要及时上报,认真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二)强化勘察设计质量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对设计产品质量负责。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设计产品校审制度建设和执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要合理配置技术力量,充分发挥整体设计水平;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现场技术服务,根据现场地质等条件的变化优化设计,重大设计变更要充分论证。

(三)发挥好建设监理的作用。监理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对工程建设质量负监理责任。要加强监理队伍建设,提高监理人员素质,配备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监理力量。以工程质量控制为核心,坚持事前检查、过程控制和成果检测,对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要落实即时跟班监督检查制度。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监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质量控制中的作用。

(四)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的实施主体,施工质量直接决定工程建设质量。要加强施工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质检机构,不断改进质量控制措施;要合理配置施工力量,禁止转包工程,不得违法分包;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杜绝野蛮施工、违章作业、偷工减料;对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要制定专门的质量保障和监督检查措施,加强质量控制和质量检查。

(五)发挥工程质量监督作用。工程质量监督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管的重要手段。国家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设立“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承担政府对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履行相应质量监督职责。“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要尽快建立适应市场、权责明确、监督有力的水电建设质量监督体系,发挥质量监督作用。

(六)认真落实工程安全鉴定和验收制度。水电工程验收是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环节,安全鉴定是验收工作的依据和前提,经验收合格,水电工程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单位要组织安排好安全鉴定和各项验收准备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据实提供工程安全鉴定和验收材料,严禁提供虚假资料。安全鉴定单位要深入现场检查,不断改进安全鉴定的方法和手段;建立安全鉴定机构动态管理和定期考核制度,对安全鉴定成果质量低劣以及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失误的,将视情提出警告或取消其资格。验收单位要制定和完善相关验收管理办法,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验收程序。

三、认真做好移民安置工作

作为水电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移民安置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不断创新思路,落实责任,认真做好事关移民利益的各项工作。

(一)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工作责任。省级政府全面负责移民安置工作,要加强对市(州)、县(市)政府移民工作的领导,整合地方各类资源,统筹做好移民安置和库区建设工作;统一制定本省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办法、移民生产安置方式及相应补偿补助标准等重要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要维护移民安置规划的严肃性,省级政府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其移民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国家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重新报批,涉及重大变更的,应该报原核准机关核准。市(州)、县(市)政府负责做好本行政区的水电移民工作,研究制订落实移民政策的具体措施,按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作,负责组织移民工程建设。

(二)加强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地方政府要切实抓好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将各项移民政策落实到位。要高度重视移民政策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册等形式,让广大移民群众知晓和理解移民政策;要针对移民搬迁建房相对集中的情况,运用经济和价格等调控手段,合理控制安置区建材供应量与价格,保持库区和安置区良好的经济秩序。要采取各种措施,有效推进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推广建立干部与移民对口帮扶制度以及干部包村包户机制;积极探索和试点推广移民工程项目由项目法人、主体设计单位等有社会责任的企业代建和总承包等多种形式,鼓励相关企业尽可能利用当地人工和材料,以加快移民搬迁进度,确保移民工作顺利实施。

(三)建设单位要积极参与移民安置工作。建设单位要根据项目特点和能力,积极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移民脱贫致富。加强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沟通,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移民安置工作,根据移民工作进展及时足额支付移民工作费用;根据地方各级政府要求,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移民工程建设工作。

(四)加强设计管理和综合监理工作。主体设计单位要全面负责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及移民工程勘测设计等工作;要合理组织规划设计队伍,加强管理,确保质量;要加强移民安置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和勘察工作,确保移民安置区选址安全合理。

综合监理单位要保持独立性,加强能力建设和现场工作管理,强化对移民工作进度、移民补偿补助资金兑付、移民工程招投标及资金运用情况、移民安置生产生活水平恢复、移民安置区社会功能恢复和专项设施的配套建设等的监督,充分发挥综合监理作用。

(五)加强移民安置工作技术管理和政策研究。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做好移民前期规划设计工作技术咨询和审查工作基础上,要会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移民安置实施阶段规划设计的技术指导,不断总结移民工作经验,加强移民政策研究,完善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技术标准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移民工作的要求。

(六)加强移民干部培训和移民生产技能培训。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移民干部培训,确保移民干部全面掌握移民政策,提高移民工作水平;重视移民工作方式方法,建立移民干部与移民群众的有效联系制度,融洽移民干部、群众的关系。要结合地区特点,利用库区资源,发展特色产业,为移民创造就业机会;要重视农村移民生产技能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让移民学到一技之长,安心就业,勤劳致富。

(七)建立移民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移民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移民参与、诉求表达、争议协商、风险评估,应急响应等机制,提高处置移民突发群体性事件的能力,遇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平息事态,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各有关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尽其责,切实提高水电工程的建设质量,统筹做好移民安置工作,促进我国水电建设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确保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的水电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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