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协议书

2024-11-20

评估协议书(精选11篇)

1.评估协议书 篇一

三、工作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技术力量,参与评估的估价师不得少于2名。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进行评估。

3.乙方实地踏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估价规程》的工作标准执行,进行拍照,存档等工作,所获数据真实可靠。

4.乙方对出具的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正性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对报告负有保密责任。

四、项目经费及付款方式

收费标准按计价格_________号文件执行,签订合同时甲方先预交乙方_________圆整,余额在_________一次性付清。

五、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时间提交图件和报告,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另委托其它评估机构。

2.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所编制的报告和图件需评审认定的,由乙方负责评审认定,并承担评审认定的费用,如需评审认定的报告而未进行评审认定,甲方可以不予认可,并有权拒付评估费。

3.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拒交报告和图件。

六、其它事项

1.本协议条款如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2.评估协议书 篇二

进行价值衡量的原因包括: (1) 创立企业的目的是盈利; (2) 作为企业最终的拥有者者, 股东的利益才是企业最根本的利益; (3) 股东创办企业的目的是创造价值, 增加财富, 其主要表现为企业投入的资本小于其带来的收益, 即产生价值; (4)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是一致的; (5) 股东价值和财富的增长与社会整体改进, 如减少环境的污染, 是一致的; (6) 上市公司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 这就要求衡量公司业绩的指标能正确反映公司创造的价值。

然而, 传统的业绩衡量指标如税后净利润、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无法准确反映公司所创造的价值。利润最大化认为利润越多则企业的财富增加得越多。这种观点存在以下缺陷: (1) 没有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 (2) 忽略了利润和投入资本的关系。 (3) 忽视了所获利润和所承担的风险的关系。而每股收益最大化认为要把企业的利润和投入资本联系起来, 用每股收益来概括企业目标。这种观点仍存在一些不妥: (1) 仍没考虑收益取得的时间; (2) 仍忽略了风险。

因此, 从企业所有者的角度考察经营者的业绩, 仅仅依赖会计的净利润等信息是不全面的, 必须全面的评价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效率和价值创造能力。

二、经济增加值 (EVA) 的含义

近年, 陆续出现了各种不同版本的用于业绩评价的指标, 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经济增加值 (Economic Value Added, 简称EVA) 。EVA指从税后净营业利润中扣除包括股权和债务的全部投入资本成本后的所得。其核心是资本投入是有成本的, 企业的盈利只有高于其资本成本 (包括股权成本和债务成本) 时才会为股东创造价值。它克服了传统指标的上述缺陷, 比较准确地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为股东创造的价值。

EVA能够最直接的与股东财富的创造联系起来, 追求更高的经济增加值, 就是追求更高的股东价值。对于股东来说, 经济增加值越高越好。从这个意义上说, 它是为衣服和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的业绩计量指标。它能连续地度量业绩的改进。不像每股盈余、投资报酬率等指标, 有时会寝室股东财富。会计师拒绝扣除资本成本, 会导致报表使用者产生幻觉, 误以为盈利公司都会为股东增加财富。此外, EVA不仅仅是一种业绩评价指标, 还是一种全面财务管理和薪金激励体制的框架。它还是投资人手中一个强有力的工具, 能帮助他们选择最有前景的企业。

三、经济增加值 (EVA) 的计算

EVA是指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

=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 (上年年末/本年年初) ×平均资本成本率

税后净营业利润=息税折旧前利润-营业所得税

息税折旧前利润=营业利润+财务费用

营业所得税=所得税- (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财务费用) ×所得税税率

调整后资本=有息负债+所有者权益

平均资本成本率=税后债务资本成本×负债/资产+权益资本成本×权益/资产

资本收益率高低并非投资和企业经营状况好坏的评估标准, 关键在于收益是否超过资本成本。若资本收益大于资本成本, 则资本升值;若资本收益=资本成本, 则资本保值:若资本收益小于资本成本, 则资本贬值。换句话说, 只有资本收益大于资本成本时, 企业的EVA才会增加, 其投资者的价值才会相应增加。

四、经济增加值 (EVA) 的应用

实际上, EVA就是一套新的财务标准, 能衡量企业目标设定、业绩评估、资金预算、激励机制等, 而且能模拟股市为非上市公司和公司内部的业务部门提供同样的业绩考核标准。两个EVA的应用实例:

1. 美国邮政署的转变

美国邮政署是家具有悠久历史的国企, 但是近年来一直都在亏损。它曾尝试了多种管理体制, 都没能扭亏。1993年, 它开始大力推行EVA管理。从1994年开始, 不仅没再出现新的亏损, 还逐渐消化了过去累计的92亿美元的亏损。而且邮件递送速度和精确度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服务也得到了很高的评价。

2. 安然突然倒闭

安然的破产虽然是因为会计丑闻。但是, 安然的倒闭其实有其必然性。报表上, 它的效益与规模显示是在增长。然而, Stern Stewart财务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 近年来该公司的经济增加值其实一直在下滑。而这种下滑, 引起了它的突然破产。

五、2007年度国有企业协议收购的EVA计算

下表显示的是是2007年的部分国有企业协议收购的案例, 显示出的2007、2008、2009、2010年的EVA都是通过上述计算过程计算的。本案例所做的国有企业数据来源于证券之星各个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选样本企业共有32家, 涉及了制造业、建筑业、信息技术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综合类不同行业。它们的共同特征是全部都是来源于国有企业协议收购的企业。

注:所得税税率按照25%计算。

税前债务资本成本取当年的五年期国债利率。2007、2008、2009、2010年调整后的五年期国债利率分别为4.08%、3.69%, 4%, 4.6%。但是企业由于利息抵税的原因, 因此企业的债务成本为税后债务成本=国债利率* (1-25%) ;即四年的税后债务成本分别为3.06%、2.77%、3%、3.45%。

权益资本运用的是估算法, 等于债券收益加上风险溢价。由公式:权益资本=税后债务资本成本+风险溢价得出。其中:风险溢价为3%-5%, 高风险企业选择5%, 中等风险的企业选择4%, 低风险企业选择3%, 风险高低由该企业的资本权益率和资本债务率的大小决定。

有息负债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三类。

六、EVA结果简单分析

通过分析上述各表, 纵观国有企业协议收购后的EVA变化, 总体来说EVA有正有负, 但相对来说, EVA的值负数居多, 比如两面针、欣龙控股。当然不同的行业也有差别, 有的EVA一直在增加, 而有的在减少, 甚至有个别企业还出现了停牌、再次被收购的现象, 还有一些企业经济增加值则变动的不太明显、有正有负, 比如川化股份、海利股份。其中, 经济增加值一直为正的企业有风神股份、福田企业、葛洲坝, 分布在制造业-石油化学塑胶塑料、制造业-机械设备仪表和建筑业。可见重工业更加能够创值。

从上述分析可知, 国有企业协议收购后的EVA值都有了一定的变化, 且整体上上呈现上升趋势, 这说明国有企业的协议收购存在着一定的价值意义, 协议收购还是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更有效的为满足股东财富做出贡献。但是很多企业并没有取得好的改变。可见, 国有企业协议收购后变化有好有坏, 协议收购并不能绝对的保障企业的有利增长。我们应该辩证的看待国有企业协议收购这个问题, 既要看到它带来的利益也要看到它并不完美的地方。

但是协议收购并不是影响EVA的唯一因素, 影响它的因素还有净利润、利息支出、研究开发费用调整、资本成本率、所得税率等。

七、建议

创造EVA的建议:为了提高经济增加值, 企业应该努力提升资金回报率, 加强科学技术知识研究, 增强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减少贷款融资, 尽可能采用股权融资, 减少利息支出, 积极提升产品附加值, 努力降低不必要的支出, 将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 极高决策效果, 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给投资者的建议:投资者在进行投资之前应当在关注企业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上面基础数据的同时, 也应该关注企业的经济增加值, 它能提供更深层次的信息, 有助于决策。

摘要:在现在经济中, 衡量价值愈来愈重要。经济增加值是现行的一种高效的业绩评价指标。本文概述了衡量价值的原因, 经济增加值的含义、计算、应用, 进行了举例分析, 文末给出了创值以及给投资者的建议。

关键词:价值衡量,经济增加值,国有企业协议收购

参考文献

[1]张先治.EVA指标计算的探讨[J].统计研究, 1995, (1) :32-34.

[2]戴书松.公司价值评估[M].清华大学出版社 (北京) , 2009.

3.愿与评估结缘 共襄评估大业 篇三

记者提问

请您对自己进行自我描述?

纪益成,男,闽籍,1958年生,经济学博士、厦大在职经济学教授、博导,评估学科带头人,愿与评估同道结缘,共襄评估大业。

您信奉的人生格言?

人生是对世间“苦与乐”的亲身体验,能“爱人如己”和“与人为善”者必有大福。

平时您喜欢做的运动是什么?最欣赏的运动是什么?

曾喜欢游泳和垂钓,现在喜欢慢跑、保龄球。欣赏垂钓、保龄球、高尔夫等运动,不欣赏较容易发生危险的竞技运动。

您最喜欢的运动员(中外都可以)?

对坚持职业道德,克服困难,取得让人信服的成绩的运动员都感到佩服。

您最喜欢哪一个季节?为什么?

四个季节都喜欢,因各有千秋。

您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为什么?

随岁月、环境等变化和对事物的认识及心境的改变而变化,不同时期喜欢不同的书。

您喜欢旅游吗?最想去的地方是哪里?

尚是喜欢旅游。最想去的地方在考虑之中。

除了所从事的工作,什么是您的最爱?

所有爱我和我爱的人分享我的成功和快乐。

您不断努力奋斗的动力是什么?

人生的不同历史时期不断努力奋斗的动力曾是从“求生存”到“出人头地”,再到开始学着考虑“能为评估事业做点什么……”。

如果您到一个荒岛上,您会随身带一件什么?

如果是主动并为好奇和快乐而到荒岛上,就会随身带一件能在岛上实现快乐目标的东西(可能是钓具);如果是被动并不是为好奇和快乐而到荒岛上,就会随身带一些生存需要的水。

如果参加一个盛大的聚会您会怎么穿着,会穿什么颜色的衣服?

要看聚会的季节、地点和主题确定。只要颜色不太深,七色及其组合都可以,当然也要配合聚会的主题。

当您外出旅游时,你最喜欢哪种交通工具?

对外出旅游时的交通工具没有偏好,各种交通工具各有长短,而且使用过程也都会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所以,在适当的时候、使用适当的和可能的交通工具。

您小时候的梦想是什么?到目前有没有实现的?

小时候的不同阶段曾有过不少不同的梦想,到目前为止,有些已实现,有些正在实现和可能实现。

目前为止,您最得意的事是什么?

成为一名能对资产评估学科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有关问题有兴趣的学者和实践者。

对话

记者:理论只有与实践结合,才能发挥作用,否则只能是空中楼阁。作为评估行业理论研究的资深人士,在这方面是如何做的?您在评估理论研究的哪方面比较擅长,或准备在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纪益成:我认为理论只有与实践结合,才能发挥作用,否则只能是空中楼阁。这不仅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哲学观和规律性,而且是对任何学科、在任何时期和任何人都适用的,开展资产评估活动也不例外。

在这方面,我正在为推动和实施“资产评估理论与实践结合”这一理念而努力地工作。建立评估专业研究生培养点,培养评估高级专业人才。参与资产评估理论研究,推动评估理论和应用研究工作。积极开展资产评估有关课题研究;积极参加资产评估实践,促进资产评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参与评估准则的起草、论证;以及在国内外开展了评估理论与实践的重要问题调研。先后在国内多个省市进行评估理论与实践的重要问题的调研。2005年,到加拿大哥伦比亚省、安大略省、渥太华和美国的堪萨斯、威士康星、纽约等地方进行国外财产税基评估体系调研。2006年,到台湾进行房屋税、土地税税基评估调研。还积极参与评估项目论证和评审。我将努力将这些考察学习交流的成果加以整理和归纳,争取在这些方面能做一些研究和探讨。

记者:作为中国较早从事资产评估理论研究的先驱者之一,对评估理论发展的历程比较了解,您能谈一下自己对行业发展的一些想法吗?

纪益成:当然。一是建立符合中国国情较为完整的资产评估理论体系。就目前而言,因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而出现的社会经济核算分工,使社会经济核算体系开始由经济统计核算、评估核算和会计核算形成三种新的经济核算系统,并分别对社会经济活动展开宏观核算(经济统计)、中观核算(资产评估)和微观核算(会计)。资产评估学也因此发展成为应用经济学或管理学中的一个独立的二级学科。与应用经济学或管理学的其他二级学科一样,作为一个独立二级学科,资产评估学客观上必须建立能体现该学科特征和规律的概念框架的理论体系,并能与其所在的国情相适应。然而,尽管我国的资产评估理论研究随实践而开始,并不断在指导评估实践中发挥作用,也取得一些成果。但是,适合我国国情的资产评估理论体系仍在建立和完善中,还有很多评估基本理论问题需要不断深入和系统地研究与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较为完整的资产评估理论体系是评估行业发展的理论基础和支撑。二是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资产评估应用技术标准和评估职业道德规范,不论是从外国还是中国资产评估的具体实践看,资产评估不仅已发展为社会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行业,并随着其执业标准体系的建立和执业行为的规范,开始由早期的新兴行业转化为具有一定执业标准和规范的职业。当然,执业标准和规范也仍需不断提高和完善。

记者:近年来,行业的准则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今年是评估准则的实施年,准则在实施过程中肯定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作为行业的资深会员和评估准则制定的主要参与者,对此您有什么想法和期望?

纪益成:期望已发布的评估准则得到全面推广和普及,评估师和评估人员应由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也希望评估委托方能更多的了解评估准则。期望评估准则的学习者能结合评估实践学习,并积极反馈,为准则相关内容修订做好准备。

记者:在院校对评估专业人才培养或评估科目建设方面有哪些设想?目前您是否有些具体实施的计划呢?

纪益成:一是继续为评估专业培养高级专业人才。二是继续为设立评估本科专业和开设评估课程的院校,接收讲授评估及相关专业的进修教师,接收国内外与评估及相关专业的访问学者。三是继续组织、指导并参与开展评估及相关的课题(基础理论的、重要应用的、应急的)研究,积极参加评估及相关的国内、国际学术研讨会。四是编写评估及相关专业的本科、研究生教材及继续教育的培训教材、案例,翻译出版国外评估相关的研究成果和文献。五是在国内外都要设立评估和相关学科专业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大评估机构),并建立合作关系,建立研究生实习基地,共同研究评估及相关课题或合作开发评估相关技术和软件。

记者:能谈谈对未来评估行业理论研究工作的一些侧重点和主攻课题吗?

纪益成:当然,我对未来评估理论的研究主要是对评估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如,评估对象、评估职能或功能、评估本质、评估方法等理论问题。对评估应用方面的研究,如,税基评估、金融领域的批量评估等相关问题。以及对企业价值评估问题的研究,如,科技企业价值评估、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权价值评估、商誉价值评估等相关问题。

记者:对目前协会理论研究、理论与实务结合等方面的工作,您有何建议和意见?

纪益成:对于目前理论研究、理论与实务方面的工作,一是要重视评估基础理论,支持评估基础理论研究。评估学科的理论研究工作也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评估学科的科学思想与研究成果的交流是促进评估学科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在理论研究方面非常薄弱,尤其是评估的基础理论研究方面。所以,应着手对资产评估的基本概念、产生与发展、对象、本质、目标、地位、功能作用、方法体系等基本原理进行深入研究,从理论上把“评估是什么?”、“评估为什么?”和“该如何评估?”的有关问题论述清楚,把评估的规律性的东西揭示出来。

二是积极采取措施,提高评估理论研究水平和指导评估实践效果;提高评估行业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影响力。资产评估也是一门重要的学科,核心刊物提供对其学科理论和知识体系的支撑,并应努力成为该学科的发展及学术成果交流、探讨的重要场所。

三是支持成立评估学科(专业)的学术团体“评估学会”或“评估研究会”。每个学科都需要不断地开展与学科相关的学术研究和学术成果交流活动。这样该学科的理论才能有不断创新和突破,该学科才能有活力,得到发展。开展研究活动的基本保证就是组织保证,能承担该组织保证的最好角色就是在该学科领域上成立学会。虽然,行业协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发挥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的组织保证的功能,但是,“学会”与“协会”不仅在英文词汇表达和意思上不完全相同,其各自的产生背景不相同,各自的功能作用也不能完全相互替代,其各自工作重心和活动方式也都有较大差别。学会是按学科领域,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科学家、专家、学者和工作者,遵循一定的宗旨和要求,自愿参加成立的科学学术组织。

4.资产评估协议书(空白范本) 篇四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评估资产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责任和义务

1.提供产权证书、资产清查明细表等会计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2.派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工作,如在外地则合理承担评估人员的部分差旅费;

3.按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文件收费,协议生效预交 %,其余提交报告后付清。

受托方责任和义务

1.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评估;

2.按约定的时间交出评估报告;

3.为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评估结果保守秘密;

4.报告一经交出,概不负责退报告和评估费用。

总收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处理

1.迟交报告、延期支付评估费,每日按评估费的 %向对方支付罚金;

2.失密受托方向委托方支付评估费 %的罚金;

3.请有关机关仲裁。

委托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5.评估业务顾问协议 篇五

乙方(评估机构):杭州***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经过浙江****有限公司考核评审,选定乙方为其不动产类评估顾问,负责对*******公司及下属部门所属不动产所涉及的项目评估提供顾问服务,并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委托事项协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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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咨询内容:

1、不动产类评估所涉及的专项法律、法规咨询;

2、甲方所涉及的资产价值咨询。

第二条 评估内容:

1、甲方所涉及的各项不动产评估;

2、甲方所涉及的评估事项代理。

第三条 有效期限:从 2009年7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为乙方提供所需的房地产产权证书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 为乙方提供产权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清单,并告知评估事项,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及现场查勘;

第六条 按评估业务委托书规定,在乙方履行完毕本委托书项下相关责任和义务,经甲方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后,及时足额支付评估费用。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 按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管理法规、房地产评估操作规范,对所委托评估范围的标的物出具独立、公允的评估报告;

第八条 及时、高效对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第九条 委派并组织评估专业人员实地察看、勘验,应客观、公正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负责。对在评估过程中知悉的关于委托方商业秘密保密;

评估咨询收费

第十条 收费标准:

1、顾问费用按年一次性结算(含咨询活动中的交通及通讯费用),费用共计人民币 2 万元。大写金额 贰万圆整。

2、评估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项目协议收费,按委托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一条 在本委托书签署后三天内支付全部价款咨询费用,评估费在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评估报告书后三天内一次付清。

约定事项的变更

第十二条 由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评估、咨询工作如期完成,或需提前递交评估报告书的,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经协商变更约定事项。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服务期间应当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协议内未尽事项由签约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委托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6.迎接本科评估倡议书(范文) 篇六

———迎接本科评估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青山巍巍,秀水泱泱,平西湖畔、弘开学府,三十余载春华秋实,孕育桃李芳菲。今年,我校将迎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它既是学校面临的重大挑战,又是重要的发展机遇,不仅关系到学校的长远发展,更与全体学生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校兴我荣,校衰我耻,作为平院学子,更应该积极行动,从我做起,同舟共济,众志成城,为我校“迎评”工作添砖加瓦,贡献力量。因此,校团委和学生会向全体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一、爱校护校,尽己所能,为迎评工作添光彩。

学生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最直接受益者,作为平院学子应积极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自强不息的平院精神,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行动起来,做到人人心系评估,人人参与评估,人人服务评估,人人贡献评估,为学校迎评工作贡献自身的一份力量。

二、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营造良好学风。

作为自强自立的平院学子,我们应秉承“厚德 博学 求是 创新”的校训,发扬“崇尚科学、崇尚学术、崇尚人文”的大学精神,严于律己,刻苦学习,努力营造勤奋好学、务实诚信、科学严谨的良好学风。以良好的学风和优异的成绩迎接评估。〃

三、提高素质,锤炼能力,迎接评估专家考核。

学生扎实的专业知识,过硬的综合素质是教学水平的重要体现。我们要夯实专业基础,提高专业技能,提升综合素质,努力成为具有理想信念和独创精神,经过良好训练的、有知识、有能力、有社会责任感的,能够创造幸福生活和服务于社会的人。以优秀的表现时刻准备好参加评估专家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评和指定召开的学生座谈会以及各类问卷调查活动,配合学校圆满完成本科评估工作。

四、遵规守纪,文明礼貌,展现平院学子形象。

自觉遵守学校纪律、规章制度和道德规范,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爱护校园环境,注重自身言行举止,养成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把平院学子良好的形象展现给评估专家。

同学们,在我校迎接本科评估的关键时期,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一致,同心同德、荣辱与共,从严做起,从小做起,以最佳的精神状态迎接评估专家的到来,以优异的成绩为本科评估工作贡献自己的最大力量!

共青团*******委员会

******学生会

7.评估协议书 篇七

日本泡沫经济的发生和崩溃, 导致银行产生大量的不良资产, 在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 银行自有资本不断减少。巴塞尔资本协议要求进行国际业务的银行其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为了保证其实施, 日本于1998年4月1日以强制性行政手段引入了《早期整改措施》。早期整改措施规定, 金融机构如果不能维持一定的资本充足率, 就会成为被监管当局要求进行整改, 甚至停办业务的对象。于是各银行纷纷采取缩小资本充足率分母的惜贷政策。而不能保证给企业发放贷款又直接影响到已处于衰退边缘的日本经济的复苏。为此, 政府颁布了《土地再评估法》, 通过增加分子来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控制惜贷问题, 从而使金融乃至日本经济步入正常发展的轨道。

一、巴塞尔资本协议及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一) 巴塞尔资本协议

巴塞尔资本协议是对拥有广泛国际业务的银行通过资本充足率进行监管的指导性政策 (Guideline) 。它是在银行业务自由化、金融市场国际化的进程中, 为稳固国际银行业的安全性, 保证国际银行间的公平竞争, 世界许多国家银行的监管当局间达成了有必要用国际标准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进行统一的共识基础上产生的。巴塞尔资本协议虽不具备法律的约束力, 但世界许多国家的监管当局均以其为基础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措施来约束本国的商业银行以保证其实施。这样, 巴塞尔资本协议在事实上成为了世界许多国家监管机构进行银行监管所遵守的一项共同原则, 实际上具有习惯国际经济法的法律特征。

1988年7月, 在瑞士巴塞尔召开的有十国集团 (G-10) 参加的国际结算银行 (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简称BIS) 的银行监管委员会 (以下称“巴塞尔委员会”) 会议上, 通过了《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 (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 of Capital Measurement and Capital Standards, 简称巴塞尔资本协议或Basel I) 。巴塞尔资本协议凸显了银行监管的两大目的:一是强化国际银行体制的健全与安全;二是为了减少进行国际业务银行间竞争的不平等因素, 强调应当在国际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统一性和公平性。其主要内容在于用国际认可的计量方法和计量标准计算与衡量银行的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率, 要求在1992年底, 从事国际业务的银行的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必须达到8% (其中核心资本不低于4%) 。

巴塞尔资本协议发布以后, 其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国际化、金融创新的日新月异, 银行经营的国际及国内环境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巴塞尔委员会也开始对这一协议进行补充和完善, 以解决银行实践中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 从而使得巴塞尔资本协议及其相关文件成为影响最为广泛的国际性监管原则之一。

(二)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1998年3月, 巴塞尔委员会开始对Basel I进行全面的修改。1999年6月,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简称BaselⅡ) 征求意见稿 (第一稿) 公布, 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各方的意见。而之后推出的两个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则对第一稿进行了充实与完善, 并最终于2004年6月定稿。现在, BaselⅡ已于2006年底开始在十国集团内实施, 许多非委员会成员国的监管当局也开始评估BaselⅡ框架对本国银行业的适用性, 逐渐向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过渡。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核心由三大支柱构成:一是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 (Mi-nimum Capital Requirements) 。BaselⅡ在维持最低8%资本充足率的同时, 对Basel I中关于风险资产构成、风险资产权重等进行了细化和扩展。二是监管当局审查程序 (Supervisory Overview Process) 。银行必须制定出确保其自有资本充足的策略, 而监管当局则主要对其实施程序和机制是否妥当进行监督和管理, 并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干预。三是市场约束 (Market Dis-cipline) 。市场约束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有关风险状况信息的披露来约束银行管理层从事高风险的业务。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反映了银行的监督体制由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朝自我管理并以市场约束为中心的监管体制的转化。它的制定和实施, 对国际银行的监管以及世界许多国家银行的经营方式都产生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二、日本巴塞尔资本协议的适用过程

(一) 日本巴塞尔协议的适用 (1998年前)

作为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国, 日本在1988年12月22日, 以大藏省 (相当于我国的财政部) 银行局长通告的形式下达至各金融机构, 开始实施巴塞尔资本协议。1992年6月, 日本国会通过了一系列关于金融制度改革的法案。出于如何加强金融机构经营的自主性, 增强行政机关办事的透明性, 提高金融机构运行的稳健性的考虑, 新的银行法中增设了关于资本充足率的规定。1993年4月1日, 新的银行法开始实施, 银行法第14条之2规定, “大藏大臣 (相当于我国的财政部长) 为了促进银行经营向健全的方向发展, 可以依照银行所持有的资产推断其自有资本是否充足等的判断来制定银行稳健运行的标准。”据此, 过去以通告形式规定的巴塞尔资本协议, 在《根据银行法第14条之2的规定制定的自有资本充足率标准的文件》 (平成5年大藏省告示第55号) 中有了明确的规定。

1996年, 巴塞尔资本协议进行了部分修订, 将市场风险也纳入了资本充足监管体制。日本的银行于1997年度末开始实施。文件对资本充足率的规定概括如下:

一是国际统一标准。在海外设有营业网点的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根据银行财务报表算得的比率, 要求达到8%以上;

二是国内标准。在海外没有营业网点的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根据银行财务报表算得的比率, 要求达到4%以上;

三是资本充足率=自有资本/ (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

自有资本=核心资本+附属资本-扣除项。

其中, 核心资本 (TierⅠ) 指资本扣除商誉后的余额, 附属资本 (TierⅡ) 则包括了其他有价证券评估差额收益的45%、土地评估差额收益的45%、一般准备金、附期限优先股等。

总之, “银行因为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安全网——存款保险制度而花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 其又具有结算这样一个在经济发展中有着重要作用的功能, 所以就要有不能让银行承受太大风险 (银行破产的可能性必须控制在一定的比例之下) 的行政规定, 这就是有关资本充足率的规定。”

(二) “早期整改措施”的引入

巴塞尔资本协议仅仅是银行进行监管的指导性政策, 并不具备法律的约束力。日本于1998年4月1日起引入《早期整改措施》, 作为保证其实施的强制性行政手段。泡沫经济的发生、崩溃导致金融机构产生了大量的不良资产。究其原因, “尽管说随着金融自由化进程的加快导致金融机构所承担的风险增大, 但是金融机构自我管理意识不彻底也未必能够保证其经营的稳健;加之处于泡沫经济的发生、崩溃这样的金融环境下;当然, 监管当局运用以前的行政手段已经不能对金融机构运营的稳健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早进行整改, 这一点也是不能否认的。”

早期整改措施就是防金融机构的破产于未然, 由监管当局运用资本充足率这一客观标准, 阶段性地令其进行纠正, 必要时采取整改措施, 尽早促使金融机构能够步入稳健经营轨道的新的行政手段。一旦引入早期整改措施, 而金融机构又没有维持一定的资本充足率的话, 就会成为监管当局要求进行整改, 甚至停办业务的对象。

早期整改措施划分为:第一层次是命令金融机构制定、实施改善经营的计划;第二层次是限制、压缩金融机构总资产的增加, 禁止开办新业务;第三层次是停办金融机构部分业务或全部业务。采取整改措施标准的资本充足率是第一层次国际统一标准没有达到8%、国内标准没有达到4%;第二层次国际统一标准没有达到4%、国内标准没有达到2%;第三层次两个标准都没有达到0%。但是, 要采取第三层次的整改措施, 还必须要考虑金融机构净资产的价值。也就是说, 在海外设有营业网点, 进行国际业务的金融机构, 其资本充足率低于8%、只进行国内业务的金融机构, 其资本充足率低于4%的话, 就会被要求制定改善经营的计划, 如果这一比率持续走低, 缩小店铺、控制高级管理人员待遇、禁止、限制分配红利等命令就会下达, 如果再低于0%, 那么停止业务等的命令也就会出台。

从国际上来看, 日本的银行的自有资本比率是很低的。为了能够达到巴塞尔资本协议所规定的资本充足率, 金融机构只能采取 (A) 增加自有资本; (B) 降低总资产的对策。在巴塞尔资本协议适用过程中, 由于有价证券的市场价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潜在收益的45%可以作为附属资本计入自有资本, 而在这一协议达成一致时, 日本正处于泡沫经济的顶峰, 股票价格高涨, 把这一潜在收益计入自有资本, 银行要达到巴塞尔资本协议所规定的资本充足率8%还是不难的。但是, 随着泡沫经济的崩溃, 有价证券所带来的潜在收益逐渐减少, 附属资本部分开始缩小。到了1994年以后, 由于处置长期累积的不良资产, 这使得银行的核心资本也遭到侵蚀, 达成8%的资本充足率的问题变得突出起来。

引入早期整改措施后, 各银行开始在缩小资产规模上下功夫。这是因为不缩小总资产规模就不能把资本充足率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为了符合规定标准, 日本的银行不得不转换经营理念, 从过去重视扩大资产规模过渡到现在开始重视资产运用的效率。

银行的资产主要是对企业的贷款。银行惜贷情况严重, 逐渐成为社会化的问题。特别是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 缩减贷款显而易见对日本经济的恢苏有害而无益。于是, 政府针对银行的惜贷问题出台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作为分子对策, 只要能够增加金融机构的自有资本, 就可以促使银行放贷。从计算上而言, 分子的自有资本如果增加1的话, 分母的贷款就可以增加1/8%=12.5倍。于是, 如何充实自有资本就成了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三、实施早期整改措施对银行财务的影响

(一) 土地价格上涨

日本的土地价格, ……在战后经济平稳发展的昭和30年 (1955年) 以后, 公认的有三次价格上涨。分别是昭和30年代中叶、昭和40年代后期和所谓的泡沫经济期。”单就泡沫经济期来看, 从1981年始到泡沫经济顶峰的10年间, 日本的土地价格上涨了近10倍。1992年土地价格开始回落, 现在已回落到泡沫经济顶峰时的五分之一, 大概是1981年的2倍左右。土地价格虽然变动如此之大, 根据日本的会计制度, 对于土地资产仍然采用的是按照购入成本计帐。因此, 在会计制度之外制定政策对土地进行重新评估, 用其公允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 一方面可以披露企业所持有资产的真实价值, 帮助投资者进行准确地投资判断, 同时, 也能够增强利益关系各方对企业的信赖。

(二) 实施《土地再评估法》

从1996年度的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状况来看, “采用国际统一标准 (8%) 的银行83家中的80家、采用国内标准 (4%) 的银行63家中的53家达到了标准。”但是, 从具体的数据就会明白, 虽说大多数的银行都达到了标准, 其实也不过是停留在略高于标准的水平罢了。而且, 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后股票价格的暴跌都将直接导致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的下降。根据预测, 金融机构必须采取措施以便在1998年4月1日前充实其自有资本。日本的金融机构大多都持有账面价值很低的经营用土地。虽说土地价格有所下降, 但是长期存在的经营用土地的账面价值和市场价格的差, 还是给金融机构带来了很多的潜在收益。而且, 对土地进行重新评估, 评估价高出账面余额的评估差额收益的45%可以作为附属资本计入自有资本, 自有资本充足了, 银行的惜贷问题也可以随之解决。出于这样的考虑, 在众议院大原一三议员的提议下, 国会通过了《关于土地再评估的法律》 (简称《土地再评估法》) , 并于1998年3月末开始实施。

《土地再评估法》原为时效2年的附期限法, 此后又经过1999年和2001年的2次修订, 实施的有效期限延长至2002年3月31日。该法规定在有效期内, 企业根据实际需要, 可以进行一次土地的重新评估。这次土地评估, 企业可以进行, 也可以不进行, 具有任意性。

《土地再评估法》要求企业对所持有的经营用土地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重新评估, 土地资产的评估价和账面余额的差为评估差额, 计入企业负债类科目。制定该法本来的目的在于帮助金融机构提高巴塞尔资本协议所规定的资本充足率, 控制惜贷现象的发生, 充分发挥金融的杠秆作用。后来, 金融机构以外的一般企业也开始纷纷采用。这是由于在1999年的立法修订中规定, 评估差额扣除递延所得税之后, 剩余部分可以作为土地差额金计入所有者权益类科目。这样, 企业在经营业绩不好的时候, 把自己所持有的潜在收益很大的土地进行重新评估, 利用评估差额缩小企业亏损, 从而避免陷入资不抵债的局面。同时, 一些相比较而言经营状况比较好的企业也实施了土地再评估, 以期提高企业资产的透明度, 同时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所以, 《土地再评估法》在促进金融机构以外的一般企业的稳健经营方面也发挥了一定的功效。

1998年3月末, 日本9家都市银行、64家地方银行、63家第二地方银行、3家长期信用银行以及7家信托银行的共计146家银行中, 有8家都市银行、34家地方银行、36家第二地方银行、1家长期信用银行以及2家信托银行的共计81家银行都根据《土地再评估法》对经营用土地进行了重新评估。此次评估取得了使日本主要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提高了0.4%, 地方银行提高了0.3%的成效, 但却并没有成为解决惜贷问题的最有效手段。9家都市银行中, 除大和银行外, 8家进行了土地的再评估。此次评估所产生的评估差额8家都市银行共计27, 097亿日元。它的60%作为土地差额金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同时, 它的45%可以作为附属资本计入自有资本, 这无疑对都市银行能够维持巴塞尔资本协议所要求的资本充足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 由于对土地资产进行重新评估而产生的充实自有资本以及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效果, 对于现在来说是未实现的收益, 对于将来来说价值也是不确定的。所以, 根据《土地再评估法》对经营用土地进行重新评估而计入的土地再评估差额, 对企业强化其经营基础到底有多少实质性的作用, 这是仍然要考虑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巴曙松:《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研究》, 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版。

[2]巴塞尔委员会1988年:《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

[3]巴塞尔委员会2004年:《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

[4]箕輪徳二.三浦后美:《会社法と会社財務》《会計の新展開》[M]泉文堂2008年5月。

[5]金融財政事情研究会:《金融年報》[R]1997年版。

[6]国土庁:《土地白書》[R]2000年版。

[7]全国銀行協会連合会:《全国銀行財務諸表分析》[R]1996年度。

[8]『日本経済新聞』[N]。

8.评估协议书 篇八

一、本拆迁评估项目的特点

1.此拆迁评估项目中,涉及户数较多、工作量大,需要解决的问题也较为复杂。

华电国际莱州发电厂建设项目,选址于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海北嘴村西北角,其海边为渔港与水产养殖区。整个建设项目占地八百多亩,涉及拆迁户一百四十多家。拆迁对象包括住宅、企业、渔港、水产养殖区设施以及饭店、商店、公安边防工作站等各类建筑。由于拆迁对象的地理环境较为特殊,建筑形式也种类繁多(如水产养殖区的挡浪坝是由各个养殖户各自设计建造的,无统一规划,结构都各不相同,造价也相差悬殊;再如水产养殖区的分级还需要进行确认等),种种因素都导致拆迁评估工作复杂程度的增加。

2.此建设项目中的拆迁评估是拆迁工作中的主要矛盾。

拆迁人、被拆迁人、政府三方之间的矛盾最终都集中到了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上。随着《物权法》的实施,拆迁人与政府都希望依靠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说服力,因此,评估工作成了影响建设项目拆迁进度的关键。

3.评估方法的选用需要因地制宜。

建设部2003年《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规定房屋拆迁时的价值评估一般采用市场法,但本拆迁范围所处位置是一个较为偏僻的小渔港,能够符合市场法应用条件,找到与所评估建筑相同、相似的市场交易案例并不容易。并且,本拆迁范围中非商品房的土地价格完全由政府控制,因此,采用房地合一的市场法进行评估更受到限制。

而拆迁范围内的一家饭店,其土地已经具备商用土地的产权证,经营效益也较好,显然适于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此外,本拆迁范围内海边有大量的无证房屋,其评估方法的选用显然需要进行特殊考虑。

4.拆迁评估的结果必须达到统一和合理。

在本拆迁范围中有很多拆迁户拥有相同类型的建筑。如各水产养殖场的大棚只是檐高不同与建设时间不同,建筑结构与所采用材料都是相同的。本拆迁范围内各类办公用房的建筑结构也大同小异。因此,在评估中,不能偏听房主对其建筑结构和隐蔽工程的夸大,需要采用一致的标准评估其价值。而对于一些结构特殊的建筑,评估人员需要特殊对待。如果评估结果因草率马虎导致不公正,则立即可能诱发拆迁户的不满,从而使拆迁工作受阻。

二、评估方法的选用

在此拆迁评估项目中,我们采用了多种评估方法。

(一)市场法

根据有关规定,城镇房屋拆迁评估价格应以市场价值为准,这是合理的评估价值基准。从法律上来看,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拆迁补偿应符合公平原则。即便是为改善城市居民生活条件与居住环境的公益性拆迁,也不应牺牲拆迁户的个人利益。拆迁人占有拆迁户的房屋,给予的补偿应该是一种购买行为,是拆迁人购买拆迁户的房屋。这种购买应体现等价交换的原则,其价值量应以市场价值为基准。拆迁户得到的拆迁补偿款应能在市场上另行购买一套同样条件、质量和面积的房屋。

评估不动产的市场价值,最适用的评估方法是市场法。但不动产市场法的应用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应注意若干问题。

一是市场法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市场,二是评估比较中,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是可比较的,三是不动产采用市场法必须是房地合一的评估。可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的拆迁不动产大部分是城市中拆迁的商品房。对于不动产交易市场不活跃的农村和乡镇,评估师采用市场法时应特别谨慎,选用的参照物及各种参数要认真权衡,多加分析,防止评估结果出现背离客观实际的现象。

本拆迁范围中海岸边有一栋新建不久的二层欧式别墅,属于商品房,土地证、房权证俱全,建筑装饰也档次较高。但在该拆迁范围中,缺少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类似建筑的交易参照案例,我们最后选择了离拆迁区域不远的三山岛的别墅交易价格作为参照案例,然后进行区域修正、建筑年限修正、建筑档次修正等,得出了较合理的评估价值,并得到了拆迁双方的认可。

(二)收益法

在本拆迁范围内,有一个装饰档次较高的饭店,其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商业用地,房权证书已明确标注为是饭店,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俱全,年收益也比较可观。对其如采用市场法评估,难于寻找交易参照案例。如采用成本法评估,则可能因忽视了饭店的收益而得出较低的评估值。我们决定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在本次采用收益法对饭店的评估中,由于有政府部门确定饭店的土地价格,因此是先根据饭店建筑与其土地的总收益,折现得出其总体价格,然后扣除土地价格,得出的即为饭店建筑的价格。

(三)成本法

在本拆迁评估中,由于市场法和收益法的应用受到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因此还是大量地使用了成本法。对于那些无证的房屋及构筑物,使用成本法评估则更为必要。

但在采用成本法进行拆迁评估中,应注意一些具体问题,并要对这些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如一栋已使用30年的砖木结构的起脊瓦房,其居住功能并不比新建住房低多少,如采用年限法评估则会很不合理。我们依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制定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1984]678号]中的基本规定,进行现场勘查打分,再进行功能系数修正,得出评估值。评估结果符合国家拆迁条例规定的精神,并得到了拆迁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又如本建设项目拆迁户数多、评估工作量大,为了防止不同房屋评估价值出入较大,我们设定了拆迁房屋的标准重置成本。在这一标准重置成本中,列出了不同建筑档次房屋的各承重构件、门窗、水电暖设施与装饰的各类标准成本单价。在评估中,我们通过相应调整和修正,得出其所评估建筑物的重置单价,从而得出评估值。

对于非商用性质却在进行商业经营的房屋建筑,如小商店、小饭店、机动车修理铺等,只要其能提供工商经营许可证和税务纳税证明的,我们在采用成本法评估时,根据其收入给予了适当的收益补偿。

对于海边几幢老人常年居住的住宅,无房权证和土地证,房屋本身质量也较差,如仅以成本法评估补偿价值,可能解决不了他们以后的居住问题。但这些房屋是老人们避风遮雨赖以生存的住处,根据国务院第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精神,我们积极建议华电国际莱州发电厂筹建处为他们新建住宅,最终使老人们得到了妥善安置。社会上也因此对此安置工作给予了良好的评价。

9.评估协议书 篇九

深圳市协议类工业用地项目评估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工业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严格执行《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试行)》,规范用地项目评估工作,根据《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协议类工业用地项目是指申请以协议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工业建设项目。

本办法项目评估是指对项目的产业先进性、发展前景、投资强度、预期土地产出率等进行评估,并对是否供地、用地规模、建设规模和选址区位提出评审意见。

项目评估出具的评审意见作为申请规划选址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条 协议类工业用地项目评估由市工业主管部门组织,其中申请进入市高新技术产业带范围内的项目,由市高新技术产业带行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产业带管理机构)组织评估。

前款所称市高新技术产业带(以下简称产业带)是指深圳市人民政府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目的划定的区域,包括下列范围: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留仙洞、大学城、石岩、光明、观澜—龙华—坂雪岗、宝龙—碧岭、市大工业区(出口加工区)、葵涌—大鹏和生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片区。

第四条 协议类工业用地项目可由负责评估的部门直接组织专家评估,也可由评估部门委托有相关专业经验的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评估。

第五条 协议类工业用地项目评估应当依据深圳市工业布局规划、产业导向目录和《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试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效率的原则。

第二章 申报和受理

第六条 申请办理项目评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业用地项目评估申报表(一式2份,并提供电子版本。下载网址:或);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关于投资项目的决议(原件1份,应当列明项目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进度、资金保障等内容);

(五)按规范格式编写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原件2份,并提供电子版本);

(六)银行或相关单位出具的资金证明文件(原件1套);

(七)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两个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复印件2份,验原件;新设企业无需提供);

(八)企业上纳税证明和员工社保情况证明(原件各1份;新设企业无需提供);

(九)申请在产业带内用地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和《深圳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证书》(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新设企业无需提供《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第七条 企业向市规划局或项目所在地规划分局提交申请材料,由市规划部门按照项目性质和用地区域分送评估部门组织项目评估。市规划部门凭评估部门出具的项目评审意见依法办理选址手续。

第八条 申请评估的工业用地项目经核实具备下列条件的,由评估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估会,对该项目是否供地、用地规模、建设规模和选址区位等方面内容向市规划部门出具评审意见:

(一)符合《深圳市产业导向目录》;

(二)符合《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试行)》中对应行业的相关指标要求;

(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

(四)项目资金来源明确,自有资金占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五)申请进入产业带的工业用地项目还应当事先取得《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和《深圳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证书》,但新注册企业无须提供《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技术工艺复杂和专家评估分歧较大的项目,经项目评估部门主要领导同意,评估时限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交虚假材料的,评估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直接向市规划部门出具不予供地的评审意见。

经专家评估会否决的,在六个月内不再受理再次评估的申请。

第九条 市政府确定的特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可直接报市规划部门进入用地审批程序。

第三章 项目评估

第十条 协议类工业用地项目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项目评估部门应当建立工业用地项目评估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选择应当充分考虑本市产业发展特点,分行业遴选专家。根据被评估项目的性质和需要,在项目评估前从专家库抽取相关领域的专家参加评估会。第十一条 每次参加专家评估会的行业及相关领域专家应当不少于7名。

第十二条 专家评估会组织机构在项目评估前24小时从专家库抽取相关专业的评估专家。抽取名单后,评估组织机构应当立即联系专家本人,予以确认。专家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当再次抽取,抽取工作完成后,评估组织机构负责人应签字备案。

在评估专家到场前,不得告知评估项目情况。

第十三条 参加项目评估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熟悉本行业的技术发展及相关市场情况,了解行业的发展前景;

(二)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专业人员;

(三)与被评估项目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

第十四条 参加专家评估会的专家主要由行业专家和项目投资专家组成;必要时,可邀请规划、环保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参加评估会。

第十五条 参加专家评估会的专家不得参与同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项目评估。专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评估机构或评估监督机构也可以要求其回避:

(一)评估项目申报人的工作人员;

(二)评估项目申报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评估项目申报人的离退休人员;

(四)评估项目申报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五)近3年内担任评估项目申报人的专业顾问的;

(六)与评估项目申报人存在经济利益关系的;

(七)近亲属参与同一项目评估的;

(八)具有可能影响项目评估公正性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专家评估会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一)项目的产业先进性、发展前景、投资强度、预期土地产出率;

(二)项目是否符合《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试行)》;

(三)项目用地规模、建设规模和选址区位。

第十七条 专家评估会应当根据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估组织机构派人主持专家评估会,宣布评估内容,发放评估材料、介绍参会人员,介绍待评估项目情况;

(二)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受委托人员进入评估机构指定的场所,通过单向可视对讲系统回答与会专家的提问;

(三)申报单位人员完成答辩后退场。与会专家就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讨论和评估,对是否供地、用地规模、建设规模和选址区位等陈述意见,并将个人评估意见填入《项目评估意见表》;

(四)与会专家就评估内容进行票决,并形成综合评估意见;

(五)与会专家签字确认评估结果。

第十八条 评估部门可邀请项目所在区政府和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房产、环保、科技信息部门以及市政府法律顾问部门人员列席专家评估会。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参加评估的专家和列席会议的评估机构人员应当以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参加项目评估工作,自觉维护评估工作的声誉。

第二十条 参加评估的人员不得泄露项目技术秘密,不得泄露评估过程中与会人员发表的具体意见,不得私下与申报人、其他利害关系人联络、不得收受项目申报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现金或其他财物。违反前款规定的,通报所在单位予以处理,有关专家取消进入专家库的资格。

第二十一条 评估部门工作人员在项目核查和组织评估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向项目申报人泄露参加评估会专家名单,不得收受项目申报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现金或其他财物。

违反前款规定的,依照《深圳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第二十二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申报资料。凡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经核实后评估部门取消该项目的评估申请资格,并在3年内不再受理该申报单位的项目评估申请。

第二十三条 评估部门应当公开评估条件和评估程序。项目评审意见提交市规划部门后,评估部门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布评估结果。

第二十四条 市监察部门应当加强项目评估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派代表列席专家评估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项目评估费用列入评估部门部门预算。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工业主管部门和产业带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评估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工业用地项目评估指引和专家库管理办法。

10.评估协议书 篇十

一、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取得重大成就

(一)《教育规划纲要》确立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一是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五年来,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数的比例保持在45%左右,中等职业教育成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二是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稳步增长。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数达到337.98万人,招生数占高等教育招生数的比例达到46.9%;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首次突破一千万,达到1006.63万人,非学历教育注册学生达到5593万人。高等职业教育为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做出重要贡献。三是职业院校正在成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职业院校每年输送近1000万技术技能人才,占新增就业人口的60%,开展培训达上亿人次,大面积提高了劳动者素质。

(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一是完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顶层设计。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等六部门编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对构建新时期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做出系统设计,提出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两步走”战略,2015年初步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2020年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二是实现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相互衔接。为构建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职业教育体系,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高职贯通培养、课程学分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201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151万名,占高职招生人数的45%。三是职业教育发展促进了终身教育体系建设。职业院校和社会力量办学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每年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2000万人次;扩大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建设,推动多所高校免费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为信息时代学习者人人学习、处处学习创造条件;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教育部、民政部等七部门颁发了《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每年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参与的城市已达到900多个。

(三)行业企业及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办学体制得以建立

一是制定校企合作的相关支持政策。多地制定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明确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主体地位,从经费投入、税收优惠等方面支持企业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立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任教及教师到企业锻炼的制度,鼓励企业通过多种形式与职业院校合作,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保持一定规模。二是以推进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探索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全国建成职教集团超过1000个,吸引了近3万家企业参加,覆盖了60%以上的职业院校。2010年以来,集团化办学数量及参与集团化办学的企业数量稳步增长。三是民办职业教育得到发展。出台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职业教育,一些地方设立民办职业教育政府发展基金或专项资金,建立民办职业院校师生与公办职业院校同等待遇的保障机制,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的多元化。

(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一是强化地方政府的统筹作用。落实政府职责,强化省、市、县“三级统筹”,完善职业教育统筹管理方式。二是完善职业院校治理结构。教育部印发了《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推动职业院校章程建设,促进职业院校建立有行业企业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现代学校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实现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积极探索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新路径。教育部会同有关行业组建了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各门类的62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形成了教育与产业共同发展职业教育的组织机制。积极探索职业教育管理机制改革。辽宁省鞍山市建立职教城管委会,探索实行职业教育区域化统筹管理;安徽淮北市成立职业教育工作委员会,河南新乡市设立职业教育局,加强统筹管理力度;河南信阳市平桥区成立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局,实行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的无缝对接和有机融合。

(五)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教学指导纲要》,通过课堂教学主阵地,推进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颁布《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主线贯穿始终,推进德育工作规范化。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激发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施展才华。二是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教育部在总结各地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于2014年颁布《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遴选了165家单位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三是强化标准引领,全面对接职业标准,制定并公布410个高职专业、230个中职专业教学标准。四是推进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和教学改革,在理实一体化教学、行动导向教学、课程国际化、优势特色专业课程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六)面向农村农业的职业教育加快发展

制定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发展面向农村农业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内容。一是强化省、市(地)级政府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责任,推动一批县(市、区)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二是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县级职教中心发展,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三是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鼓励职业院校走向县域开展广泛合作,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四是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培训工作。

(七)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生师比日趋合理。2014年,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数为86.30万人,生师比为21.3∶1,与2010年的26.6∶1相比,生师比日趋合理并逐步接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规定的生师比20∶1的标准。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数为43.83万人,比2010年增加3.42万人。高等职业教育生师比为17.6∶1,与本科高等学校生师比基本一致。二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多地通过培养培训并举、实施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教师企业实践、对口培训和境外培训,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双师型”教师的比例有了较大提升。三是教师编制和职称评定制度不断完善。各地通过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实行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加大兼职教师聘任力度,灵活引进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专业和实践教学,提高学生技能水平。重视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改革。2015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深化包括职业学校在内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各地制定和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资格、职称标准,不断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管理。

(八)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稳步增长

一是经费稳定增长。2013年,职业教育经费总投入约为3450亿元,比2010年的1198.9亿元增长2251.1亿元;职业教育财政性经费为2543亿元,比2010年的814.2亿元增长1728.8亿元,增长了2倍多。二是制定生均经费标准,生均经费稳步增长。2014年12月底,19个省份、4个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制定了中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共有22个省份和新疆建设兵团出台了高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标准。生均公共财政支出不断增长。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达到8784.64元,比2012年增长16.1%;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3578.25元,比2012年增长20.2%。三是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逐步落实。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再次明确要求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少于30%。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的要求,确定并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四是免学费和学生资助政策覆盖面扩大。目前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享受免学费政策,占在校生的91.5%。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的学生享受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助学金覆盖率近40%。高等职业学校纳入了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高职奖学金覆盖近30%学生,助学金覆盖25%以上的学生。

(九)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职业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初步建成。教育部分别制定并颁布了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设置标准、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对学校及专业设置的条件、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制定了《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对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履行举办职业教育的职责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常态化。五年来,教育督导部门开展了系列的职业教育专项督导,对各级政府落实发展职业教育主体责任情况实施督促检查。2015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天津等10个省(市)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三是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估体系基本形成。教育部和各地积极开展职业教育教学评估,在评价标准、制度建设、学校内部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和实践。2015年,教育部办公厅还印发《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对职业院校内部教学质量建设提出指导意见。

(十)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更加良好

一是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得到改善。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对职业教育工作做出重要指示,2015年国家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宣传职业教育,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氛围。二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支持体系逐步建立。《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各地站在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的起点上,推动、谋划本地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职业教育地方立法工作和政策制定取得重大进展,确保了职业教育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三是技术技能人才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受到关注。各级政府通过提高收入水平、落户城市等政策不断提高职业院校毕业生和技术技能人才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二、面临的问题

(一)职业教育的规模达到《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存在难度

根据2014年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统计,要实现 “到2015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2250万人,高等职业教育达到1390万人”的目标,缺口分别为495万人和384万人。随着我国适龄人口逐步减少,,实现“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350万人,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1480万人”的目标存在一定难度。

(二)职业教育办学和管理体制有待完善

一是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律保障与激励机制不足,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地位、责任、权力、利益义务等缺乏法律保障,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缺乏足够的动力和积极性。二是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运转不畅,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职业院校缺乏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内部治理结构改革有待完善。四是市场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教学、技能训练等方面与市场、产业发展存在部分脱节。

(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结构性不足和质量不高并存

一是职业院校教师数量不足,很多地区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远远高于《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规定的20∶1的标准,部分地区和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较低。二是部分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能不足,缺乏相关的专业实践经验以及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的培训,教育教学能力不强。

(四)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足且差异较大

截至2014年底,仍然有12个省份未出台中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9个省份未制定高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在部分地区尤其是县级政府无法落实,分属省、市、县管理的职业院校经费投入差异较大,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生均经费远低于东部发达地区。

三、对策建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十三五”期间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为实现《教育规划纲要》的目标和编制“十三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本报告建议:

一是强化政府统筹,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中,坚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办学规模大体相当不动摇,确保高中阶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二是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配套政策,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是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保障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促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

四是加强职业院校内涵建设,围绕“提高质量”主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职业教育教学标准,深化校企在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建设及教学过程等方面的合作,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适应性。

五是加强面向农村农业的职业教育,提升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质量,扶持农村、民族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挥职业教育在扶贫、脱贫中的作用。

六是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院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七是建立省级财政为主的职教经费统筹机制,坚持职业教育公益性,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及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加大对职业教育财政投入。

八是进一步营造职业教育良好发展环境,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落实“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的“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等政策,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

11.评估协议书 篇十一

在传统的内部控制评估方法中,一般以审计人员为主导,识别、评估控制程序。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倾向于采用一种更为有效的评估方式——内部控制自我评估(Control Self-Assessment,简称CSA)。

1 控制自我评估的定义

《索耶内部审计》将控制自我评估定义为“控制自我评估是这样一个过程,即来自基层和行政执行层的员工小组和管理层,对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所有重要因素都能一直保持清醒认识,从而促使他们作出适当的调整。为了提高整个过程的独立性、客观性和质量,使整个过程得到有效管理,内部审计师最好参与到过程中去,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独立报告过程结果”。

从中可以看出,CSA提倡由某项工作的实际执行人来评估控制,在CSA的模式下,内部审计师的角色是推动者,引导员工识别、评估和补救控制的缺失,进而也可以验证传统的审计方法中所产生的信息。CSA最为主要的价值在于,它能有效率地收集大量的信息,并通过该领域专家对这些信息的正确性所形成的共识,来证实这些信息。

虽然内部审计师以推动者或专家的角色来协助CSA计划确实需要一些审计资源,但内部审计师往往发现,这些资源的投入可以减少在审计业务中收集控制程序相关信息的时间及精力,并且可以免除一些控制测试。

CSA计划的有效性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它能提高评估整个组织的控制程序涵盖范围。内部审计的资源是有限的,但通过CSA调动被评估领域的实际执行人参与,内部审计人员充当推动者,可以在总体上有效扩大评估的范围,特别是随着CSA的成功进行,被评估领域的实际执行人将学习到控制自我评估的技能,改善对内部控制的态度和理解水平,这也将极大地提高评估的效果。

第二,它能改善程序执行者所采取的纠正行动的质量。由于纠正行动的执行者本身也是控制评估的参与者,这种“自身拥有”的状态,可以使得纠正措施更及时且富有成效。

第三,它将内部审计的工作焦点集中在检查高风险程序及不寻常的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只需要关注高风险事项,并集中力量对其进行传统审计。内部审计应专注于验证CSA流程产生的评估结论,综合组织内各单位收集得到的信息,并向高级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表达其对于控制有效性的整体判断。

2 控制自我评估的方法

CSA并没有所谓的“最佳”方法,需要结合CSA的目标和范围、可应用的资源以及员工的知识和技能,选择适合组织的方法。通常来说,三种最主要的方法包括:推动型研讨会、问卷调查和管理层分析法。需要说明的是,在自我评估的过程中,通常会使用一种以上的方法同时进行。

2.1 推动型研讨会

推动型研讨会是通过工作团队的形式来收集信息。工作团队的人员可以来自被评估领域的不同层次,也可以来自于其他的经营单位或职能部门,或者可以是某个涉及领域的专家。工作团队的推动者一般由内部审计人员担任,推动者尝试将团队成员的焦点集中在目标、风险、控制和过程上,推动者也指引团队设计并实施有效地控制。在研讨会中应确保信息畅通,每位成员可以自由发表意见,工作团队结束评估工作后,要编制报告,反映整个研讨过程。

2.2 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法是利用编制的调查问卷收集信息的CSA方法。问卷的设计应该简洁明了,可以采用“是/否”或“有/无”这样的回答。

一般采用问卷调查来作为开展CSA的前提,往往是因为参与者很多或很分散,不能集中参加研讨会;或者企业自身的文化不利于开展开诚布公的讨论;或者管理人员希望最大限度地降低收集信息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

2.3 管理层分析法

管理层分析法涵盖了很多管理小组产生和收集信息的方法,通常趋向于对控制程序的具体特征做出及时和有见解的判断。内部审计应该在此结果的基础上,评估覆盖组织运营方面控制程序的充分性与有效性。

3 控制自我评估与传统评估的不同点

CSA的基本信念是实际执行某项工作的员工对于该项工作的程序最为熟悉,也最了解其中控制环境的强点与弱点。在建立政策或程序的过程中,这样的专业知识对于何种控制最为实际有效且最能被遵守,能够提出独特的见解。任何一位有经验的审计人员都能够识别并提出一个完整的、良好的以及有助于达到预期结果的政策或程序。然而,在测试政策或程序的遵循程度时,却往往会发现严重的缺失,因为工作岗位的员工往往能够找出避开控制的方法,并利用替代的程序来执行工作。

CSA方法与传统审计中评估控制的方法有所不同,从下面的表格中可以看出,虽然责任的归属并不会因为采用CSA方法而改变,但实际的执行上却发生了许多变化,见下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管理层负责依据组织总体目标设定对应领域的具体业务目标,并依据可以接受的风险程度,设定适当的内部控制,以合理保证目标的实现。

在传统方法中,对该适当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估的工作,由审计人员负责;而在CSA方法中,这个工作由工作团队(详见“推动型研讨会”)完成。同样,报告的工作也由审计人员转移到工作团队,审计人员只负责在后续的审计业务中,验证对控制的评估。这种角色转变的一大优势是拉近审计人员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使得审计人员在客户心目中的定位由监管者变成了协作者。

4 控制自我评估与传统评估的比较

在COSO内部控制框架中,列出了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分别是: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控制活动、监督。无论是传统评估技术还是CSA技术,它们关注的要素大致相同,主要的不同点,在于用来识别、评估及验证控制的方法。

在传统评估技术中,由审计人员分析控制架构并表达评估意见;在CSA技术中,由管理层及员工来评估风险,内部审计作为推动者和咨询专家。

在传统评估技术中,审计人员通过面谈和查阅文件进行分析;在CSA技术中,则主要是通过管理层及工作团队参与研讨会分析控制结构,有时也使用问卷调查的方式。

在传统评估技术中,审计人员会依据一般公认的准则提出改进控制的建议;在CSA技术中,审计人员则是依据一般公认审计准则引导管理层及员工,从而发展出改善控制结构的方法。

5 结论

CSA是一种先进的内部控制评估方法,在许多组织将其视为评估内部控制的最佳实务,特别是对于审计资源有限的企业,它能够最优效率地开展评估工作,许多内部审计师非常热衷于将CSA引进组织的团队。但是,CSA也存在很多限制,例如人们可能会抵制这种变革,他们认为内部审计师将自身的责任进行了转嫁;或者组织的企业文化并不支持开诚布公地讨论。此外,开展CSA对于作为推动者的内部审计人员也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除了在内部控制评估领域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外,对表达沟通等能力也有非常高的要求。因此,作为组织的内部审计,一定要综合考虑实施CSA可能遭遇的困难,提前与客户沟通好可能存在的分歧,然后才能有效地运用CSA这项工具,做好组织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

摘要:我国是继美国和日本之后第三个要求对本国企业实施全面内部控制评估的国家,这对上市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内部控制评估技能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基于这一背景,文章重点探讨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与传统评估的不同点,以提高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认识。

关键词:控制自我评估,传统控制评估,内部控制

参考文献

[1]劳伦斯,索耶内部审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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