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辞职报告

2024-06-29

业委会辞职报告(精选12篇)

1.业委会辞职报告 篇一

业委会辞职报告怎么写

作为一个业主,我只有在辞去了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务后才能大胆地说:你们工作不容易,我们业主委员会支持你们。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业委会辞职报告怎么写,欢迎阅读。

业委会辞职报告1 xx业主委员:

本人自被广大业主选举为xx业主委员会执行副主任以来,本着维护业主权益的初衷,在业余时间从事为小区服务的公益工作。在这两年中,因工作繁忙、家庭琐事缠身加上身体不适等原因深感对此工作力不从心。为了业主委员会工作能正常、有序地开展,让更有责任心、更有能力的业主来接任,即日起本人辞去xx业主委员会执行主席一职。

虽然我辞去职务,但还是xx业主的一员,我将会继续支持xx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继续关注xx的发展与成长。望xx业主委员会各位委员和广大业主多加凉解。

特此报告,敬请批准!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业委会辞职报告2 尊敬的街道、社区领导:

当决定辞去业委会工作时,心情是沉重的。因为这样做有愧于两级政府领导一直以来对于业委会工作的重视、支持与关爱。时至今日,业委会找寻了近七十家物业公司,费尽周折后终于聘请到了一家物业公司肯接手本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本以为新物业入驻后工作将会容易些。没想到压力大得竟是如此让人难以承受。

自3月6日富康物业进驻后,在街道和社区的直接帮助下小区内的遗留问题有明显改善:如化粪池清理、绿化补栽、垃圾桶更换、黑广告清理、大门改造、车位规划等等。在我们工作期间,从没收受过物业公司的任何礼金,也没吃过一顿饭,因此也对得起街道和社区领导的信任和委托。尽管“心底无私天地宽”,现在小区内仍有些心怀叵测的人在利用各种方式,如业主QQ群等等,在大肆恶意宣传:业委会和物业的帐目没公开、封门改门不符合要求、煽动各业主拒交管理费等等。虽然尽全力与之解释,仍然无济于事。经过反复斟酌,我们感到:为了小区工作尽管两人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但觉得今后做好工作的前景不大。既然如此,就不如及早辞去,让更有管理能力的人来接任。

特此报告,敬请批准!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业委会辞职报告3 尊敬的**办事处、**社区领导、**业主委员会:

我是**一位普通的业主,当初本着服务业主,怀着满腔热情参与本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于20xx年5月份进入**业主委员会,成为业委会5名成员之一。进入业委会后我兢兢业业,处处为业主利益着想,特别是20xx年7月份开始更换物业服务公司时加班加点为更换物业工作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但是就在这更换物业的过程中,我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业委会不采纳也不听进业主的心声,使我在业委会工作中处于很尴尬地位。

20xx年9月份开始,因本人工作较忙,白天未能及时参与业委会工作会议,业委会主任正式通知我三次不来就算自动辞职。XX年9月份一直到现在,业委会工作例会我再也没有接到通知,也没有参加过一次会议,我已经被业委会自动除名,基于在业委会的工作时的各种矛盾我也不想成为业委会成员。故现在补上书面辞职手续,向你们正式提出备案,我已经不再是**业委会成员。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2.业委会夹缝求生 篇二

24年前,在深圳万科天景花园里有一栋商住楼,小区规划时设计了两台变压器,分供住宅楼和商铺。居民入住一段时间之后,由于变压器负荷不足,管理处便向供电局申请通过供给商铺用电的变压器补充居民楼,电费统一按照商业用电收取。小区居民对此甚是不满,部分干脆拒缴电费。

“要是全不缴可以直接停电,倒好解决些,只有一部分不缴纳反而很难办。”陈之平对《中国新闻周刊》解释当时的处境。找供电局不能解决,又无法停电,管理处只能暂替业主垫缴,但这种垫支远超物业公司的能力范围。与此同时,业主的意见越来越大。

陈之平试着找一部分理性的业主心平气和地一起协商解决办法,并策划以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的方式来搭建一个沟通平台。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时的方案是从小区全部6栋楼14个单元中以每单元为单位,选出1位代表作为业委会委员,加上管理处1位执行秘书共15人组成业主管理委员会。

1991年3月22日19点30分,中国第一个业委会宣告成立。包括王石在内的万科高管,与第一届15位业委会委员,对业委会的章程、用电、水使用及费用情况、增设休闲椅和果皮箱、管理费构成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就议案形成了决议。

这是一个令陈之平至今记忆犹新的时刻。在业委会的协调下,商业用电的分类收取得以解决。在这一过程中,陈之平感受到了业委会成员的能量。

业委会宣布成立一个月后,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天景花园业主委员会章程》,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由于电费问题获得圆满解决,业委会这种社区组织模式也获得了业主的认可。

而成立业委会之后的一次物业涨价,却又促动了深圳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上世纪90年代,天景花园延续旧的房产管理模式,提供水电维修及清洁服务,安全则是由派出所委派保安执勤,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很低。

“清洁费每户每月仅2元,根本不够清洁工的工资。于是我就做了一个方案,要把清洁费提高到每户每月10元,用以支付清洁工工资及相关工具更新。”据陈之平的回忆,业委会商议后,要求管理处做到了楼道、楼梯、草坪等随时都看不见烟头等垃圾,就认可上调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处实现了业主的要求,业委会也兑现了承诺。但这次涨价违反了物价局的规定。“物价局对此以乱收费责问管理处。”当时,陈之平差一点受罚。

此后,陈之平参与起草了全国第一部物管地方性法规——《深圳市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对物业收费调整做出了规定。这种“业主自治和专业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日趋成型,并有了一定的法规。

业主维权专家舒可心认为,这只是物业公司达到自己利益诉求的一种方式或者说策略,物业公司对业委会的成立从根本上讲并没有主观之意,但其客观诉求的确促使业主维权迈出了第一步。

上世纪90年代初期,深圳正处于改革的蓬勃期,很多领域的改革都在探索。而陈之平无意间踩中了业委会这块石头。

土壤有别

从全国范围看,中国业委会的发展过程有一个清晰的脉络:它们往往从革命性的维权起步,后来在各种现实的限制与考量后,慢慢转向建设性。

在业委会的初创阶段,“闹”非常普遍。“这符合中国的现状,‘闹有时候更能有效引起关注。”一位受访业委会专家表示。大多数的业委会,也是在“闹”的过程中逐渐联合成为一个组织。但在政府眼里,这就是不和谐因素,其所面临的外界阻力也自然形成。

在中国,从“闹”这一阶段走出来的维权领袖有几千人,分布在全国几百个即时通讯群里。

虽然有这么多人的努力,但目前建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占比仍然偏低。据业主维权专家陈凤山估算,全国目前拥有业委会的社区占比为10%左右,公开数据中产生过业委会的小区占据30%~35%。

在业委会的成立方面,上海是一个极其特殊的城市。陈幽泓等人提供的数据显示,上海整个城市业委会小区所占比例为85%。

陈幽泓是海淀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的教授,研究中国社区发展状态多年。和谐社区研究中心原是中国人民大学2002年成立的一个研究课题组,2005年海淀区政府破例让其登记注册成为一个民办非企业法人。陈幽泓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上海市是一个强政权城市,有点类似新加坡,有着强权政府干预的基因。在这个城市,业委会几乎都是由基层政府组织成立,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业委会的维权属性,也不可能形成权力制衡。

在全国性的社区论坛上,陈幽泓可以感觉到上海的业委会领袖相对较少,其知识储备和自发的维权素养也较低于其他省份。

而与上海紧邻的江浙地区,却完好地保存了传统的民间组织氛围。陈幽泓以工商联为例,对《中国新闻周刊》阐述了温州的业委会发展环境。全国各地的工商联组织,基本都属于具有行政事业编制的民间组织,而唯独温州是小商业主自发组织成立。这与其经济发展基础有关,也与民间意识有关。政府看到了这些私有经济业主组织在发展GDP时所做的贡献,于是在业委会这个民间组织上表现出更为开明和宽松的态势,“无为而治”。

在江苏省,这种政府环境则更为明显。陈凤山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2014年最新实施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是全国第一个将“业主委员会代表制度”明文写进地方法规的,这在法律意义上明确了业主委员会的发展模式和法律地位。

相比上海和江浙地区,沈阳则成为中国业委会发展最好的地方。陈幽泓说,沈阳属于东北老工业基地,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老旧小区特别多。这些小区的物业管理相对落后,而且盈利性相对较差,于是出现了大面积的托管现象。这给沈阳的业委会组织提供了成长的沃土。

陈幽泓介绍说,在托管的期间,一些小区业主委员会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该市社区业主委员会协会会长杨树林所起的建设性作用,也得到了政府部门和业主的认可。“业委会这种组织的存在,让政府省了不少心也尝到了甜头。”

多位受访专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业委会的成立与发展,既受制于整体的大环境,也受制于区域环境。比如,虽然深圳市在业委会的发展上有很多的经验,但基于特区的背景,其经验并没有普适性。

“进”与“退”

知名打假人王海,也在和同伴一起探索业委会管理的模式。

王海和崔丽娜同为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的成员,后者为天津业委会联合会会长。他们在天津的几个物业托管小区,正在推行“丽娜模式”。这种模式以业委会主导、合同制管理为中心,意在扩大业主的自主权,增进业主的公共意识,降低物业管理的各项支出成本。

对物业公司而言,“丽娜模式”的利润相比传统的模式要少得多,但好处在于明确了权责,减少了矛盾和摩擦。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这是一种共赢的经营模式。过去,物业管理企业通常是从开发商手中接单签约,之后由于成本压力、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等,或弃盘不管,或与业主之间水火不容。

陈幽泓把这一模式解读为“共有财产区分,财产权关系明确的业主自治经理人模式”。其实现阶段分为业主当家作主、财产明确、经理人实现、专业化管理外包四个阶段。该模式的核心,是“区分穷尽、物权自主、量化公开”。

在“丽娜模式”中,将小区共有部分的管理,设定为对“分不出去”部分的管理。凡是“分不出去”的,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由全体业主承担成本,由物业维护费开支费用,在权责分明下实现物业管理费最低。

还有很多的业主维权人士在探索自己的模式,并在几百个业主群里“百家争鸣”。

作为和谐社区的研究专家,陈幽泓更期待“业主自治”的“乡规民约”。在她的架构中,把实现和谐社区分为五个阶段,称为“五部曲”:业委会成立、物业酬金制、契约机制、两委三方(物业、居委会、业委会)联动、生态社区。陈幽泓的最终目标,是靠目前的NGO力量实现生态社区建设。

陈幽泓说,目前这个阶段,社区治理领域的政策法律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而业主自治的问题,仅靠国家的法律远远不能解决,需要小区在相关政策和法律的基础上,去协商制定自己的规则。“两委三方”应该通过联动,依托三方协商制定的“乡规民约”来约束和实现自治。

陈幽泓说,国家和社会之间从来就存在一种博弈,有时候是进退关系,有时候是互补关系。他说,目前形势下,政府应该退,民间应该进。

自治的瓶颈

但在当下,业委会在中国的发展不仅面临谁进谁退的问题,还有很多其他的困境。

陈幽泓说,目前,在占据城市面积一半左右的居住小区内,业主组织仍处在体制的边缘,其法律地位和组织特征不是很清楚,共有区域的法律确权也相对模糊。在很多小区,物业公司已经架空了业主的所有权。

物业专家舒可心认为,小区里在住宅以外、规划红线之内的区域,全都属于全体业主。“公有的东西很多,包括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但中国现在在所有权的登记上还有缺失,法律不登记共有财产。另外,在小区内,居委会、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的权利也不对等。这导致业委会很难在法律上主张这部分共有权利。

陈幽泓表示,在中国,物权的突变式变革,造成了小区管理制度的缺位和断层。物权所有人在自治意识尚不成熟时,就已经肩负起维护小区共有权利的责任。这是政府大跨度改革的一种冒进。

而在业主的意识和能力层面,业主大都是遇到事了才聚起来,聚起来就打打杀杀。而受访专家大多认为,业委会要发展,就必须形成固定的议场。要定期选举,产生一个组织去执行议事规则下达成的具体协议。但是目前在小区内部,正常换届都很困难。

一位受访专家认为,在业主现有的意识和能力下,业主的组织很容易呈现一种循环的状态:当外部势力入侵,到了一定程度,大家开始组织对抗,就有了业委会。而一旦有了业主组织,发展商就不太敢侵权。业主一看发展商不再来了,就容易做鸟兽散。而业委会一旦不存在,物业公司就又开始来欺负业主,到了一定的程度后,就又组织业委会。一位受访专家认为,业主组织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可持续性的问题。“一个可持续的小区的评价机制,是业委会能不能正常更换,正常选举。一个小区是不是成熟,要看小区有没有发生过对业委会的罢免。”

但是现状不容乐观,大多数业主组织都遇到了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定期选举无法实现,参与者后继无人。房地产商人任志强在一次受访时说:“年轻人连业主委员会的责任都不愿承担。”

业主维权专家陈凤山把小区比喻成一个五脏俱全的社会。他说,现阶段民间组织遇到的问题,业委会都有可能遇到,但最主要的还是制度建设和法律依据。陈幽泓说,《物权法》中并没有规定关于侵犯物权的惩罚性措施。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发商、物业公司侵犯业主的物权,仅被处罚几万元。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对于私人财产权长期以来缺乏法律保护,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应该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培育社会自治能力,因为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业主组织要维权并不容易。

3.小区业委会述职报告 篇三

一、按有关业主委员会的指导文件为要求,本届业委会特点:

1、严格遵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等规定行事。

2、本届业委会没有“拍板权”,最终决定事务的可行性是在有依据的基础上按程序确立。

3、充分依靠与发动全体业主,予以业主知晓权与参与权;

4、建立并保持个人对小区事务判断的表达渠道畅通。(每月小报辟专栏回复业主反馈)

5、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以慎重为原则,以小区确实迫切需要维修改造的问题为出发点,严格把好小区维修基金与活动经费支出关。

6、一切讨论决定均文书记录存档。

二、在两个方面替全体业主承担了义务与职责:

(1)小区的日常管理。

重点对小区的秩序维护、绿化养护、环境保洁;公共部位与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俗称“四保”;其次车辆停放管理;违章问题等相关业主利益的事。采取方法是:

①依靠三方合作为前提,重视业主信息反馈。

②每月一次例会。

③每月三次巡视检查。

④特殊情况及时商讨处理办法。

(2)涉及迫切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维修与改造共用设施的部分。

任期内对车辆管理系统、摄像头更新、东西岛贯通工程与大功率水泵的安装、打捞水景漂浮物的用船、桥栏杆锈蚀更换、监控室静电地板腐蚀更换;电脑巡视软件、电路板、显示器陈旧性故障更换、南北大门锈损维修与油漆;道路减速带与反光镜等禁示标志安装、为物业保安添置办公用椅与巡逻用自行车、南门修建停非机动车雨棚等确立维修改造项目。采用方法是:

①对各方反馈的问题梳理,确实需要维修改造的在小报上确立为议题。

②提供一个充分酝酿的过程,通过座谈会或走访中房等相关部门或请教专业人士。

③走全体业主征询或业主代表征询程序后业委会再作确定。

④结果均在小报上予以告知并在宣传栏公示一周拍照留存,之后还会待成熟后落实。

三、组织开展的主要几次征询活动的意义:

1、20xx年石材马路改造。

其实中房出资,只要求业委会出具证明同意施工方进场。根据规则,业委会没有哪条依据可出此证明,因此组织了第一次全体业主的征询活动,取得了大多数业主的同意,使小区道路改造得以实现。此次征询,业主当中存在不同见解得以充分表达,显现出智慧的、专业的,方法上的思维相当活跃,看到了业主当中蕴藏的才智与力量,对业委会工作启发很大。事实证明,能让数据说话,是帮助业委会推动民主化管理最公平、最透明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2、道闸改造。

道路改造同时,小区车辆进出系统问题提上日程。原道闸年久失修关系到小区安全问题。中房提出:道闸与道路同时改造,或以后业委会自己组织全体业主讨论改造,成本代价不同,要求业委会速作决定,以免延误道路铺设。这是一项技术系数很高、专业性很强的项目,要求更新或以旧修旧,不同主张均有合理性的一面。对本届业委会是个难题。于是向不少业主上门讨教,向相关部门咨询,汇集到不少不同厂家、不同品牌、不同方案与不同报价,组织了第二次全体业主的征询。同时组织业主参加由厂家用幻灯片形式介绍产品的讲座,并开展面对面讨论;还组织业主去不同厂家实地考察,与厂长交换意见。

本届业委会本着慎之又慎的精神,前后整整研讨了半年之余。最后完全依仗业主的参于与支持,以专业知识,使费用比最初报价得以合理精简与节约,才使道闸改造得到实现。事实证明大多数业主的判断与社会住宅小区安全型的封闭式管理的趋势是一致的。从招聘到选聘。本届业委会体现“组织与协调”的功能,让业主自主决定小区事务的实践,对今后凡决定涉及全体业主利益的事项,尊重每个业主应有的行事权力,保障决定动用维修基金过程的透明度是一个参照。

3、全体业主重新(进户同时落实)书面确定自己表决权的方式,保障每户表决权的落实。

4.关于小区业委会账目简要分析报告 篇四

账目公示,应该把收入、支出、结存数据及流动资金(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金融产品)和其他重要事项如实公布,但从业委会公示的2020年账目看,且不论其公布数据是否全面、完整、真实、准确,仅就其列表反馈情况来说,基本属于无序流水账记录,会计科目不规范,数据说明欠妥当,数据列示无逻辑,且入账数据与核算不符,或者把收入的减项纳入成本费用,导致收入虚高,成本虚增,明显有虚增收入之嫌。

按其公示的数据推算,2020年收入613,464.01元,支出245,973.50(47,458.85+198,514.65),账面结余367,490.51元,银行存款、其他金融资产及现金未公示,资金账实是否相符不知道。

按常识,会计记账一般以为一核算期,即公历1月1日 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一切收入和支出,不管是否收到或付出现金,都应作为收支入账;同时,本收到的上收入现金,必须做以前损益调整,不得作为本收入入账,开支亦然。这是会计核算最基本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否则,把不同时期的收支,在同一时期入账,所反映的数据与事实背离,第一是误导不明真相者,容易被虚增业绩迷惑,从而相信相关人员业绩鼓吹;第二,容易导致浑水摸鱼,造成资金流失,让大家利益受损而不得而知。

因此,在此把业委会公示的2020数据做一系统整理和简要分析,以提醒大家注意:

1.有必要聘请第三方对第一届业委会任期三年业绩做全面审计,以对他们的工作做一全面总结与评估,而不仅仅是就所谓的会计数据进行审核,从而了解:业委会三年内做了哪些事情?哪些做的比较好?哪些没做或没做好?三年内全部收入是多少?收入是否全部到位?全部开支有哪些?哪些开支是合理的,哪些开支是不妥当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否规范?内部岗位设置及管理流程是否建立健全并遵守?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等等。

2.审计范围包括,所有经济业务的单项决策文件(会议纪要、记录)、相关合同、预算方案与决算报告;内部分工与内部牵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资金流入流出的财务程序及实时记录;账目记录是否符合会计记账要求,是否完整全面真实反映三年收支状况;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流动资产、往来款项账实是否相符,等等。

一、关于挂账

挂账其实属于会计业界很忌讳的名词。所谓挂账,一是把收到的资金列入其他往来科目,以达到少计收入偷逃税收或暗中操作流入私人腰包;二是把已开支项目列入往来科目或待处理科目,以达到减少开支成本,虚增利润以骗取股东信任。二者都是以不实记账为手段,达到不光明的目的。

但此次公示的数据说明,几乎都以“ 挂账 ”表述,感觉匪夷所思。

二、关于收入问题

一般的经营主体(俗称企业或公司),都以赢利为目的,需要按规范记账,按规定依法纳税;城市小区属于业主集中居住地,不是规范的经营主体,其配套的附属设施衍利,属于额外得利,至少目前国家税务还没有触及这块税收事项。虽然我们不是以赢利为目的,但相应的租金及广告收入是客观存在的,这些收入,就是我们的主要收入,因此,会计设账时,可借鉴企业设立“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干脆以收入概括,二级科目可以具体收入(如房租、广告)反映,其他收入是相对于主营业务或主要业务收入而言,就收入构成来讲,属于次要的、补充的。既然主要收入为房租广告费而没有或少有其他收入,主要收入部分做“其他收入”列示,显然是不妥当的。

(一)本次公示的收入业务记录共33笔,所列入账时间从6月30日起,至12月31日止,前面1月1日至6月29日半年内没有发生经济业务收入?须审计确认。

(二)幼儿园租金收入13万元?

1.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6个月租金75,000元,月租金12,500元;

2.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12个月租金收入80,000元,每月租金为6,666.67元。

3.减免19年9月至2020年2月中二个月租金25000元。如果幼儿园因疫情影响停课,少收学费,减免租金尚可理解,如果学费没减少,减免租金则毫无理由。

4.假如反映属实,还原成2020年1月至12月实际收入,则为91,666.67元(12500x2个月+6666.67x10个月=25000+66666.67=91666.67)

5.如其公示数据及说明属实,为什么年租金由15万元下降到8万元?包括减免二个月租金25000元,这些是谁拍板的?有无会议纪要?是否公示?

6.还有一种可能,即后面8万元系下半年收入,年租金为15.5万元?从其减免2个月租金推算,年租金15万元似乎比较靠谱,至于多出的5,000元,只有查看合同或协议才能了解真实情况。

7.因此,我们暂且初步认定其租金收入为75000+80000-25000=130,000元。最后的实际收入,必须有审计介入,才能下最后结论。

另外,据很多业主反映,幼儿园租金一般20万一年属于大行大价,同地段同面积租金调查一下,即可证实。

(三)2020年分众传媒广告租金收入84,506.40元?

1.框架租金23995.60+23800=47795.60

2.LED液晶租金5680.70+5600=11280.70

3.数码广告租金21230.10+21000=42230.10

4.合计50906.40+50400=101306.40

5.上半年收入总额为50,906.40元;下半年收入总额为50,400元,比上半年少收506.40元

6.减免二个月租金7933.33+1866.67+7000=16800

与幼儿园减免租金不同,疫情并不妨碍相关广告播出,受众因限制外出反而比平时要多。同样的,减免租金谁拍板?有无会议记录?是否通过公示?

(四)花儿公寓租金收入82,240元?

1.2020上半年8间房租金38,400(8x800x6)+1间24天租金640元=39,040元

2.2020下半年9间房43,200

3.房租租金收入合计82,240元

4.花儿公寓具体公租房多少,不仅仅要实地查看,而且要翻阅相关产权证明及租房合同,一是房子是否出租到位?二是是否公房私用?

(五)停车费及车位租金收入291,340 元?

1.2020地面465辆停车费465x40x12=223200元

2.地下34车位租金56140元(只剩下34个车位没卖出还是只拿得34个收费权)

(1)上半年28560元,月租金140?

(2)下半年27580元,月租金135.20?

(3)下半年比上半年少980元,原因不明

3.美发店停车费12000元

(1)上半年9000元

(2)下半年3000元

(3)美发店停车费收取标准多少?下半年新合同为什么少了⅔6000元?

4.据了解,地下车库月租金180元,李良富曾亲自向我说明,地下车库车位费40元全部归物业收取,按140元收取依据什么?同时,下半年收费减少980元有待审查;

5.地面车位具体位数有待实地一一核实,是否收费到位?是什么原因漏收?

6.美发店收费合同半年差距如此之大,原因待查。

7.按户均一车位大约需要1100个车位,按其提供数据,地面465+地下154,共计619个车位,差481个车位,要满足停车需要,不仅要在小区开发立体停车位,空置地下室亦要开发利用,同时要与开发商协商在港澳广场寻租车位,并且要与城管协商租赁路边车位。

(六)其他各项收入 24.147.40 元?

1.点亮传媒广告2310x2=4620元

2.格美电器2000元

3.废旧分类回收箱1200元

4.通信基站塔租金12000元

5.安徽明联广告2020年上半年(止于截止月)2457.53元

6.追补2019年广告误差1869.87(严格来说,这笔钱不应列入20年,但数额不大,故依其所列)

(七)利息收入1230.21 元?

1.按收入613,464.01元计算,年利率为0.2%

2.按账面结余367,490.51元计算,年利率为0.335%

3.以上仅仅是按一年不完全数据推算的结果,如果按三年逐年递增的百万收入测算,该项利息收入差距太大。何况,无论怎么测算,其利率均低于银行活期利率,这种低利率现象是不正常的,是否有资金体外循环或挪作他用,有待深入细致审计才能得出结论。

三、关于成本费用问题

(一)关于管理费用问题

1.公示管理费用共10笔,计47458.85元,入账时间与收入同步,均为6月30至12月31日。

2.费用构成(按规定,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使用年限超过1年以上的物品,均应列入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小于2000元的,列入低值易耗品。鉴于小区非经营性主体,所有采买也可在费用里一次性列支,故列入管理费用也不算出格,但应加强管理,做好详细备查簿登记,每年应盘点一次)

(1)固定资产折旧费—电脑 3,050.00元

(2)固定资产折旧费—格力72空调 5,300.00元

(3)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桌椅及文件柜 5,018.00元

(4)低值易耗品摊销—茶水柜、水壶、水瓶等 849.85元

(5)维修费—208房装修费 15,450.00元

(6)工资 16,800.00元

(7)福利费—方便面 434.00元

(8)其他费用—外出停车、打印费等 257.00元

(9)手续费—网银手续费(应列入财务费用而不是管理费用)300.00元

(10)合计 47,458.85元

(二)关于业务活动成本问题

成本最早用于工业会计,指生产产品时消耗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由生产产品所消耗的原辅材料价值+动力及照明费用+燃料价值+人工费用+其他直接费用构成。后来成本概念被广泛运用于全部财务事项,泛指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简单来说,成本是为取得物质资源所需付出的经济价值,或者说成本是为达到一种目的而放弃另一种目的所牺牲的经济价值。比方说超市零售,先要付出资金采购商品,即为成本,加价卖出即为收入,收入-成本即为利润。小区业务没有为盈利而事先发生的对应支出,故无业务成本一说,即使是出租房装修改造,也应列入管理费-维修费,而不是成本。

一般来说,企业除主营业务成本外,另有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这三大费用及其他费用,营业(销售)费用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小区没有销售,故无营业(销售)费用。所以,就小区而言,只有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其他费用,没有成本和营业(销售)费用。此次“业务活动成本”所列12笔开支,计198,514.65元,分述如下:

1.公共收益归属物业部分142,286.05元,系物业与小区业主收入分成,应该直接在收入部分核减,与成本费用开支无任何瓜葛,这种操作,属于虚高收入,虚增费用,应予以还原。

(1)2020年上半年 66,862.35元

(2)2020年下半年 75,423.70元

(3)下半年 比上半年多支出8,561.35元

(4)哪些公共收益属于业主与物业共享?依据什么文件及标准划分给付?多开支8,561.35元原因是什么?

2.公共收益业务开发票费用6,077元,费(税)率4.27%

(1)2020年上半年2,701.80(2701.80÷66862.35=4.04%)费(税)率4.04%

(2)2020年下半年3,375.20(3375.20÷75423.70=4.475%)费(税)率4.475%

(3)既然142,286.05元系收益分成,我方付钱,物业收钱,理应由物业开收据或发票给我方,而没有我方又付钱又开发票的道理,故这笔6,077元开发票费用应由对方支付。业委会要么找对方索回,要么在下期分摊收入中扣回。无法索回的应由业委会5人承担。同时,以前如有同样的相关费用开支均应找物业索要或由业委会个人赔付。

(4)道理很简单,收钱方出具收据或发票,付钱方根据对方收据或发票做出账凭证,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否则,自己付出1万元,自己开10万发票自己入账,9万元岂不会轻松流入个人腰包而神不知鬼不觉?

3.电梯配件支付7,570元,属于固定资产维修费用,故应作为管理费—电梯维修费列支。印象中,这些小修小补开支,应该由物业承担才是。

4.办公室开支1813.80元,到底是办公室出新?维修?还是其他办公开支,或者其他不便说明的开支列入办公室?须查核原始凭证及询问当事人才能了解原委。但这笔开支入账的话,应做为管理费用—维修费或办公费列支。

5.观景区木质亭台桥改造更新25,800元,这笔钱应该由物业出还是业主出?还是物业与业主共同出资?行家应该清楚,有待行家最后认定。

(1)即使由业主承担,其列支项目应该是管理费—维修费

(2)亭台桥改造项目全部开支多少?届时应由第三方做专项审计,即审查合同、图纸、预算、决算,实地丈量耗材方量﹙观景台栏杆系旧物,须从耗材预决算中剔除﹚,决算人工与国标预算标准核对。

6.花儿公寓业主活动室水电费用787.80元,应列入管理费用-办公费。平均每月65.65元,每天2.19元,不知这活动室多大,能容纳多少人?哪些业主到场活动过? 据了解,这笔钱是由物业收取,物业的水电收费标准都高过居民收费标准。

7.消防电机维修费14,000元,应列入管理费用—维修费

8.老年活动室空调维修费180元,应列入管理费用-维修费

9.以上开支如属实,除公共收益归属物业部分142,286.05元应冲减收入外,6,077元所谓开票费用,应从费用开支剔除,由物业退回或从下分配中扣除。其余50,151.60元,应全部纳入管理费用范畴,不存在所谓业务活动成本。

10.所谓业务活动成本均由物业代办再转收费,其实际开支多少?收费标准是否合理透明?为什么要经物业过手?直接与维修方洽谈结账,岂不更简单方便甚至更便宜?更重要的是,这些开支究竟由谁负责承担,还请行家解惑。

综上所述,按其提供数据,经简要梳理,二0二0年小区收入为613,464.01-公共收益归属物业部分142,286.05元=471,177.96

支出为245,973.50--公共收益归属物业部分142,286.05元-公共收益业务开发票费用6,077元=97,610.45元

结存373,567.51元

按此匡算,三年下来(至2021年5月)纯收入当在110万左右

四、关于应付账款问题

1.应付账款按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宇诚物业和永盛防腐木业公司三家设置三个账户,但公布时,既未统计又未合计,而是把三家账页打印敷衍了事。

2.按此推算,还有25,000+19,247.80+1500= 45,747.80未结清

3.据初步了解,律师费5万元,系李良富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亦未曾公示的情况下,个人擅自决定聘请律师与政府机关打官司并败诉,诉讼费(包括对方诉讼费均由败诉方承担)多少要查看上年账目。这笔开支,严格来说不应该由全体业主承担。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民不与官斗,何况小区一应事务矛盾,政府机关始终未插手干预,直接责任者应该是开发商及其相关责任人,故意状告政府而故意输官司,如果不是心怀鬼胎,有意给律师送钱,就是属于脑子短路。但这种乱作为、胡作为,慷业主利益行个人之慨,不应听之任之,而应讨回公道。

4.宇诚物业往来事项

(1)初期入驻更改费用671,429.50元,这笔支出须进行对应的工程项目单独审计。

(2)房间装修、相关设备设施维修,如果由业主自主承担费用,则毋须物业插手,业委会可以自行与维修方协议谈价结算。第一,现在的物业属于私人承包,相当于个体户,他不可能做雷锋。第二,如果确定这些项目物业没有出资义务,业委会有理由自主操作,为什么非要由物业过手雁过拔毛?

(3)水电费问题应该与物业谈判,不应该高价收费。

5.永盛防腐木业公司

(1)新建项目:观景台面,拱桥,亭子顶部条木及面板,喷漆

(2)保留项目:亭子主体,观景台栏杆

(3)总造价是25,800元,还是25,800+1500=27,300元?待审计确认。

应审计并向全体业主公示的财务内容

年份

收入A

支出B

结存A-B

银行存款

现金及其他金融资产

2018年(七个月)

2019年

2020年

471,177.96

97,610.45

373,567.51

合计

须审计确认内容及数据

项目

问 题

疑 惑

幼儿园租金

1.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6个月租金75,000元,月租金12,500元;

2.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12个月租金收入80,000元,每月租金为6,666.67元 ;

3、减免19年9月至2020年2月中二个月租金25000元。

1、每年租金到底多少?

2、谁签的合同?

3、价格是否与市场价一致?

4、谁拍板减免租金?依据什么?是否合理?

5、谁授权?

6、是否公示或公告?

分众传媒租金减免

减免二个月租金16800。

1、减免理由

2、谁拍板

3、减免依据

4、谁授权?

5、是否公示或公告?

停车位

1、停车位到底多少?

2、月租金到底是140还是180?

3、为什么下半年收费减少980元?

4、美发店停车费收取标准多少?下半年为什么比上半年少收6000元?

1、收费是否到位?

2、未收车位多少?

3、什么原因导致这些现象发生?

利息收入

1、年利息收入仅1230.21 元,与实际利息有差距

2、其他年份利息未公示

1、资金是否全部存入银行?

2、是否及时存入银行?

3、是否有体外循环?

4、是否有公款私存或挪用?

公共收益分成问题

2020年公共收益归属物业部分142,286.05元,

1、分成的依据是什么?

2、分成标准是多少?

3、哪些收益列为分成项目?

4、有些收益是否有重复分配或漏分(比如地下车库车位费均由物业收费,物业是否拿出分成?)

公共收益分成开票

给对方分钱,竟然由我方开发票并支付开票(税)费6,077元

1、谁拍板的?

2、是否有猫腻?

观景区改造

木质亭台桥改造更新总造价是25,800元,还是27,300元?

价格是否有水分?

宇诚物业初期入驻垫资改造费用

初期入驻更改费用671,429.50元

1、包括哪些项目?

2、是否有合同、协议

3、是否有项目分项详细预算

4、施工是否达标?

5、有无工程质量验收及决算报告?

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费5万元

1、到底打什么官司?

2、为什么状告政府机关?

3、诉讼费(包括对方)多少?

4、谁拍板?为什么一意孤行?

5、是否公示或公告?

应追究经济损失的事项

事 项

责 任

待处理

律师费5万元+诉讼费

乱作为+事前未公示+事后未公布

如何追责由业主大会表决

开发票并支付开票(税)费6,077元

乱作为+事前未公示+事后未公布

由宇诚物业退还或在下期分成中抵扣

减免分众传媒二个月租金16800

乱作为+事前未公示+事后未公布

是否追回由业主大会表决

减免幼儿园二个月租金25000元。

乱作为+事前未公示+事后未公布

是否追回由业主大会表决

合计97,877元

以上系本人粗略分析及建议,由于对内情不甚清楚,加之时间仓促,难免有错漏讹误处,请审阅并请指正!

欧阳育林

5.业委会成立流程 篇五

2、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并将拟定的文稿公示一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3、筹备组负责审核业主资格,并将业主资格确认结果通告全体业主。

4、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筹备组商议的方式产生。筹备组确认其资格后公示一周,广泛听取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的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当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5、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两个月内在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提前15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6、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7、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名单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一周,并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报物业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业主委员会自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8、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出具盖有主管部门印章的《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及《刻章证明》。

9、业主委员会凭《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及《刻章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刻章手续。最后,谈一下提交给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材料:

1、物业区域基本情况(四界、门牌、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入住率、产权调查表)。

2、业主或物业公司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递交成立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请示。

3、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递交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报告。

4、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成立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认可。

5、第一届业主筹备组人员情况介绍(公示内容的照片),筹备组会议记录。

6、物业区域内业主清册及汇总表。

7、业主联络员的产生情况(选票样本、选举结果、公示内容的照片)。

8、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内容的照片),基本情况介绍。

9、会议议程,选举办法及其公示内容的照片。

10、第一届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11、筹备组工作报告。

12、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情况。(选票样本、选举结果、公示内容的照片)

13、业主大会业主公约、议事规则(公示内容的照片)。

14、业主委员会成员及分工名单(公示内容的照片)。

15、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

16、南京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书

第三章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一节 业主大会筹备组

第十九条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一)交付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

(二)首次交付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入住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

业主总人数在20人以内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第二十条 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条件之一的物业管理区域,其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的,业主可以向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报告或者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 筹备组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派员组成,其中业主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派员担任。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其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并有权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相关文件资料应当包含:

(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证明;

(二)业主名册;

(三)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四)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证明;

(五)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

(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证明;

(七)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二条 筹备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确认业主身份和核计业主人数、专有部分面积;

(四)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选举办法;

(五)提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六)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第(一)至

(五)项所列内容,筹备组应当在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对业主身份、人数或者专有部分面积等提出异议的,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并告知异议人复核结果。

第二十三条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自业主大会依法设立之日起,筹备组职责自行终止。

筹备组的必要经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节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建筑面积和人数的确定按照下列规定行使。

(一)业主“专有部分的面积”按所持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停车位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已出售并交付使用但尚未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按房屋销(预)售合同确定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停车位建筑面积)计算。其中,建设单位“专有部分的面积”为未销售的物业建筑面积,不包括属业主共有的物业和不能单独办理产权登记的其他物业,“投票权数总面积”为所有业主享有“专有部分的面积”的总和。

(二)“业主人数”按房地产权证数(套数)确定,一个产权证计为一个业主人数,房屋已出售并交付使用但尚未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按房屋销(预)售合同数确定,一份合同计为一个业主人数。

业主身份的确定,以不动产登记簿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权属的合法有效文件为依据。

业主拒付物业服务费、不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可以对其在物业管理中投票权的行使予以约束。

第二十五条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设立。

业主大会依法设立后十日内,业主委员会应当就业主大会设立事项向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依法刻制和使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业主委员会不依法、依约履行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职责的,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召开;逾期不召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除前两款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召集业主大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时,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并根据委托内容进行投票表决

第二十八条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举、撤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二)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听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四)决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依法决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筹集、使用、管理事项;

(六)根据管理规约的约定,对违反管理规约的业主进行告诫,并在小区内公示告诫内容;

(七)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利益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第二十九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下列主要事项作出约定:

(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方案;

(三)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分配、使用;

(四)业主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五)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管理规约自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对全体业主及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条 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其示范文本由市国土房产局拟订。

第三十一条 业主大会设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下列事项告知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

(一)管理规约;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其他决定。

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有部分时,应当向买受人明示前款所列事项,并将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业主、业主大会监督。

业主委员会由人数为奇数的若干名委员(不超过9人)组成,每名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每届任期为3年;委员的条件、人数、任期等具体事项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物业管理公共事项,应当召开委员会会议,并于会议召开3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书面形式公告会议议程,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业主委员会决定事项,应当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签字同意通过。

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在作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定期参加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物业服务经营活动,其委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中任职。

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资格自行终止:

(一)不再是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半年以上;

(四)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

(一)以书面方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请求;

(二)拒不履行委员职责;

(三)业主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撤销其委员资格;

(四)违章搭建、拒付物业服务费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享有委员资格的。

第三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仍未换届改选的,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

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

第三十八条 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之日起10日内,前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在街道办事处监督下,将其保管的有关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财物,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完成交接工作。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届内终止的,应当在终止之日起5日内向本届业主委员会移交由其保管的前款所列文件资料及财物。

第三十九条 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从下列渠道筹集专项用于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

(一)全体业主共有部分物业经营收益;

(二)全体业主共同交纳;

(三)业主自愿捐赠等其他合法方式。

工作经费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委员会应当妥善保管并定期书面公告其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大会、业主的监督。

第四十条 两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当建立业主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

6.业委会:群众参与的重要平台 篇六

近年来,城市基层民主有了很大发展,这是与城市基层群众的积极参与分不开的。这其中,业委会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群众参与平台,并为基层民主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老百姓替代国家管理自身事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由居民购房形成的社區,都要成立由业主组成的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就是让居民自己参与房产的管理。

在中国,基层群众对周边事务主动和积极的参与一直非常缺乏。长期以来,基层社会的管理全部由政府承担,老百姓只需听从政府的安排就可以了。这样一种基层管理模式,是无法发展民主的。因此,在经济发展起来后,当老百姓买到私人房产,并组织业委会就自己最为关心的事务进行自我参与时,也就是老百姓开始了对自身事务的自我参与和管理,这样在基层就出现了老百姓替代国家管理自身事务的局面。

多年来,城市社区的居民参与是一个老大难问题。政府在鼓励社区民主发展时,千方百计动员居民参与自身事务,全国许多地方也都进行了试点,但是,这种动员式的参与并不很成功。城市社区居民基本上还没有参与到自身事务之中,老百姓的自我参与愿望并不十分强烈。

但业委会的情况就不一样:居民自己花钱买的房子,有的甚至花了一生的积蓄,这个私人房产就是他们的命根子,因此居民对房产的日常管理、房价的升值和贬值、生活质量的高低等显然比对任何其他社区事务更加关心,也更容易参与。这样一来,由买房的人组成的业委会,就成了社区居民实现自我参与的一种主要形式,这种参与既体现在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地方政府等外在机构的关系上,也体现在居民对业委会内部运作、人事变动的关注等方面。在这两个方面,居民的参与都是自觉自愿的。居民作为买房的业主进行参与,比居民对其他事务的参与要积极得多。

业委会的维权活动成为社会热点

近几年,由业主委员会维权引起的多方利益冲突,已成为社会的一大热点。有的地方业委会长期和物业公司处于矛盾状态,业委会不满意物业公司和房地产公司的工作,而后两者则试图增加收费,降低服务质量,扩大盈利。许多地方可以用坐下来商量的办法解决两者的矛盾,也有不少地方采用较激烈的办法,或者赶走物业公司,或者物业公司力图控制选举,掌握业委会的领导权。更有的地方在社区内外进行示威、抗议等活动。目前,出现比较多的是深圳和北京,这两个地区也比其他地区存在更大程度的业委会维权,甚至出现较大规模的业委会居民到地方政府门前示威、抗议、静坐的局面。

上述现象的出现,表明中国城市居民在业委会框架下出现的维权意识、利益要求以及要求利益实现的方法已开始逐步成熟,并逐渐与国外的类似机构、类似行为相仿佛。对此,各方面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这是违法行为,业委会走得太远了;有人认为业委会的所作所为反映了中国基层民主的发展。出现不同看法是必然的,实际上,由于长期以来的官本位思想,政府总喜欢群众听话,按照官员们的意图办事,认为这样才是正确的。市场经济出现以后,社会利益多元化已成为发展趋势,不同的社会群体有不同的利益要求,因此出现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业委会的维权活动,就是买房的居民与卖房者、管房者以及支持他们的某些地方政府之间由于不同利益要求而引起的冲突。官方垄断房屋的管理和服务已经几十年了,现在由于业委会的出现,买房居民开始表达他们的权利要求,积极参与自身事务,相对以往群众无法表达自身利益的状况,这是一个历史性进步。

目前,由于中国相关法律还不完善,与业主维权事件有关的各方都没有处理业委会维权事件的经验,也无法适应这样的矛盾冲突,因此,某些地方矛盾升级和扩大也就不足为奇。这是中国社会取得和谐发展的必经阶段。下一步就是如何在业主维权的过程中制定相关法律,要求利益冲突的各方能够坐下来,以商量、讨价还价等方式解决问题,这样,既可以对业主维权的活动加以规范,也可以对物业公司等的活动加以限制。业委会的维权活动将会进入一个良性发展阶段。

中国基层民主发展的主要支撑点

从目前的现实情况看,业委会已经成为中国基层民主发展的主要支撑点。与其他基层群众组织相比,业委会所提供的基层民主发展功能,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表现形式。在基层民主中,必须有大量群众积极的直接参与。美国民主发展的一个主要支撑点就是老百姓对自身事务的直接参与,这在美国基层的town meeting(乡镇会议)中到处可见,就是在此基础上,美国民主的发展才有了一个基础。在中国城市基层社区中,可以提供群众直接的积极参与的组织结构有一些,例如居委会和其他群众组织。但是从实际的运行和参与情况看,目前业委会是最好的,没有其他社会组织结构可以像业委会这样为老百姓提供自身积极参与的平台。

在中国城市社区之中,居民通过业委会以整体或个人的名义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是目前居民公开表达利益要求的主要形式之一。这种利益表达体现出一种直接的毫无隐瞒的讲真话的利益要求,这也是群众参与式民主的特点之一。

用民主的方式解决利益冲突,就是用法律的、谈判的、协商的、双方地位均等的方式解决不同利益冲突。在这一点上,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冲突有一些进展。但是在中国目前的政治体制中,还有一些困难。因此,如何用民主的方式,解决业委会维权出现的矛盾冲突,是进一步推动城市社区民主的关键。这种办法不但需要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等方面加以积极考虑,也需要政府给予认真考虑。

从传统上讲,我们的老百姓没有对周边事务包括政治事务直接参与的历史和习惯。但是,在业委会的发展过程中,通过内部的管理,包括如何选举业委会成员、如何主持会议、如何组织谈判、如何交流不同意见以及如何处理外部关系等等,积极参与的居民可以学到许多东西,培养多方面的能力。实际上这就是学习民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最基层的群众学到的是将民主的方式融入到自己的日常生活中,这些人将因此成为民主社会的公民。

7.业委会总结 篇七

2.路灯照明全部更换;

3.一二三四号楼腰线以上掉砖修复;

4.各单元门厅粉刷一新,更换了雷达照明灯,大堂明亮了;

5.楼道瓷砖修复;

6.修复单元可视门禁对讲;

7.楼顶局部防水维修,1、4号楼顶北侧斜坡大面积修补;

8.绿化树木修剪树冠;

9.水池喷泉修复;

10.一号楼前栽月季墙;

11.小区绿化水管大面积铺设,为明年种草坪做准备;

12.小区绿化用地全部翻土施肥;

13.增加蜂巢快递柜,并修缮原快递柜前坑洼地面,方便大家取件;

14.引进联通和电信宽带,打破小区宽带垄断;

15.更换小区控制室监视设备;

16.高位消防水箱加水恢复正常;

17.生活水箱清洗消毒,更换紫外线消毒系统;

18.更换两台生活水泵;

19.同长城打了三场官司;

20.电井上锁,统一规范管理;

21.在街道的帮助下建立老年棋牌室,自行车棚正在申请中;

22.举办了20xx年元宵节晚会和20xx年中秋节联欢会,以及电影放映等文体活动,丰富了大家的业余生活;

23.建立了完善的物资采购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为小区节约了大量物业费;

其他琐碎工作更是数不胜数,大家交的物业费没变,但买到了十多年买不来的变化。之所以取得了这么多成绩,是和业委会这个奋进上进的群体分不开的,也和大部分业主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我特别感谢我们这个团队的这些委员们,这些变化无不凝聚着委员们的无私奉献的汗水和智慧!

8.业委会如何工作建议 篇八

一、业委会要保管好小区的财产。

成立后的第一件事是小区资料的交接,和物业公司就下列资料进行清点和委托管理:

1、各类物业设施的验收、接管档案;

2、与供水、供电、供气、环卫、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等单位订立的协议书、合同等资料;

3、物业分户产权清册、租赁清册、业主使用人情况表;

4、公共设备、公共设施设置清单、图纸以及运行、保养、改造、维修记录和凭证;

5、以幢为单位的维修基金的分户清册或资料;

6、房屋质量保证文件和房屋使用说明文件;

7、财务收支帐册;

8、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及收益归属清单;

9、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

需要指出的是,业主委员会必须在成立后尽快完成上述资料的交接,除了不能备份但物业管理必须的资料外,业主委员会应该掌握全部资料原件,并根据《档案法》规定保证档案安全。即使小区没有更换物业公司也必须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重新办理交接手续,明确全部资料、财产全部资料详细清单,便于今后变更物业公司时按清单交还。必要时还要采取摄影、拍照等途径留存交接过程和内容。

二、业委会要建立、健全内部的规章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内部制度的建立,组成人员的工作分配,只有做到职责分明才不会出现相互扯皮、推逶的现象。业主委员会的制度应该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报业主大会审核通过并向全体业主公告,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三、业委会和业主代表要进行系统的业主委员会知识培训,明确公共事务的管理是要靠

全体业主的共同努力,只有每个人都来关心物业管理,小区才能建设得更加美丽。

没有法规的正确指导和业主代表的正确监督,业主委员会不可能正常运作。业主委员会要定期组织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代表学习管理规定。

四、要明确业委会的职责。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制定合法、具体的业主委员会职责是十分必要的。

五、业委会要做好对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质量和小区收益的监管,具体做法:

1、物业管理费用收支/月度预算的审核

A、对管理公司每月报送的财务报表(一般指管理费收支表、管理费用支出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进行相关指标分析,特别要注重对管理费用支出明细表的分析,以期发现例外费用和不合理费用的存在。

B、定期检查管理公司的各项收费标准是否合理,财务收支情况是否公开。

C、建立例外大额费用支出报告制度。

2、物业管理费收支决算审核

A、根据被委托的具有物业管理专业知识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报告,分析各项指标的收支情况。

B、根据预算各项指标与报告相关指标进行一一分析对比,分析各指标产生偏差的原因,特别对超预算执行的费用支出,可由业委会或者业委会聘请顾问进行适当地凭证抽查,以确认其发生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C、对产生的盈亏做好记录,为审批下管理费预算提供参考依据。

3、做好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反馈工作,及时向物业公司进行交涉,维护业主的权益。

4、协调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关系,参与调节邻里纠纷,维护物业区域正常秩序。

六、业委会应该聘请专业的社会中介机构作为自己的顾问,由专业顾问一起共同搞好业委会的管理工作。

9.业委会辞职报告 篇九

社区工作的范围广、涉及面大,包揽了事无巨细的“繁”“杂”“锁”“混”等众多社会矛盾,俗话讲“一人难顺百人意”,本文针对这些繁琐复杂的工作现状,提出业委会委员(社区工作者)能力七要素,供大家探讨参考。

一“真”:“真”相对于“假”而言,则是辩“真”事、用“真”情、讲“真”话

在讲“真”话的问题上要讲究“讲”的艺术。讲“真”话的底线是:“骗”人话不能讲,骗人即骗己;“套”话不要讲,不能解决问题,讲了白讲;“官”话要少讲,装腔作势令人讨厌听不进去。讲“真”话的原则是要说到做到,“言而有信”,在言到和做到之间要留有余地。不讲“过头话”“活络话”,实在不能直截了当讲真话时,宁可不讲,也不要讲“假”话。

二“净”:“言必信,行必果”是做人做事的标准

行事必须要做到“趋利要洁身自净,干事要透明干净”。所谓趋利要洁身自净则是公私分明,既不能为显自净,把本来合法、合理、合规的个人利益随意弃置,也不能在干事中为趋小团体、小圈子的私利而做得欲盖弥障不干净。

所谓的干净,第一点是办事讲究透明,原委透明、过程透明、结果透明,因为透明是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不透明则不公,这是在社会工作中的第一条准则。第二点在于凡事要有个“了结”,不能虎头蛇尾或者没完没了。即使是没有结果也要把没有结果的结果,作个交代,不能随意的不了了之。

四“会”:会学习、会沟通、会组织、会开会

会学习是指在工作中既要勤于学,更要善于学,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会学习是一个最起码的基本功,要先学、勤学、学对、学全,努力使之成为一个学习型的机构。从委员会的实践出发,要讲究基础知识系统学、政策法规经常学、专业技能随时学、公关心理干中学。简单来说,学是先知先学的基础,在委员会工作中,“带着问题学”是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之一。

会沟通是指沟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包含情、识、言、行、礼、视、声、容、听、问、闻、记等要素。会沟通应立足于沟通者自己,而不能转置于被沟通对象。在众多的沟通要素中,作为沟通者必须把握好自己的沟通之“情”。

会组织是指为了推进小区业主自主、自管、自治工作,有序有效地为业主大会能够充分和尽量准确表达业主“团体意思”提供组织设计。在这里提出一种业主大会“二、八、三、四”组织模式供大家参考。

“二、八”——即参引经济学的“二、八”定律,按照群体中20%原动力,能对80%起带动和影响作用的一般性规律。用2:8的结构比设计区域功能,责任传递,循环运行。

“三”——在“二、八”设计的基础上,以分析目标为标志设计递阶式“三”个功能层,每个功能层又以“二、八”方式设计组织管理的整体模式。

“四”——引入管理学“有效管理幅度”理念,取有效管理幅的50%功能,以1:4为范围值(即1个人能对4个人实施信息运行的有效管理)在各个层面开展幅射面相对稳定的动态运行,实现管理的有效、有序循环。

会开会是指召开会议、组织会议、会议决议是所有业委会委员(社区工作者)的重要业务,学习开会应是一门必修课。

开会是现代社会沟通最主要的形式。人类通过会议来商讨和决定群体的事务和行动,若要持续有效,必须靠适当的机制来平衡和协调群体与个人之间的权责关系。以明确的规范和程序作为工具,会议才能真正集思广益、拓宽言路、凝聚共识,才能导致行动,产生实效。

在这里向大家介绍一种目前世界上公认的通用会议议事规则——《罗伯特议事规则》。

《罗伯特议事规则》凸显三个特性,即约定性、工具性和价值中性。约定性,即规则明示在前,对事不对人;工具性,凡事不往道德上扯,能用工具来解决的绝不无端拔高和指控;价值中性,旨在凝聚组织认同,提高运作效率,平衡多元利益,通过文明议事来说服、辩论、妥协,从而形成有效行动。

召开会议的目的是要在不同的利益方之间求得持续的合作,参会者的立场越是多元,诉求越有差异,所涉及的利益分配越是复杂,议事规则的执行就越倾向于严格。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核心原则是“权利公正、充分讨论、一时一件、一事一议、多数裁决”。为了方便大家的理解和操作,笔者将《罗伯特议事规则》精炼为以下12条原则。

第1条,动议中心原则:动议是开会议事的基本单元。“动议者,行动的提议也。”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一系列明确的动议,它们必须是具体、明确、可操作的行动建议。先动议后讨论,无动议不讨论。

第2条,主持中立原则:会议“主持人”的基本职责是遵照规则来裁判并执行程序,尽可能不发表自己的意见,也不能对别人的发言表示倾向(主持人若要发言,必须先授权他人临时代行主持之责,直到当前动议表决结束)。

第3条,机会均等原则:任何人发言前须示意主持人,得到其允许后方可发言。先举手者优先,但尚未对当前动议发过言者,优先于已发过言者。同时,主持人应尽量让意见相反的双方轮流得到发言机会,以保持平衡。

第4条,立场明确原则:发言人应首先表明对当前待决动议的立场是赞成还是反对,然后说明理由。

第5条,发言完整原则:不能打断别人的发言。

第6条,面对主持原则:发言要面对主持人,参会者之间不得直接辩论。

第7条,限时限次原则:每人每次发言的时间有限制(比如约定不得超过2分钟);每人对同一动议的发言次数也有限制(比如约定不得超过2次)。

第8条,一时一件原则:发言不得偏离当前待决的问题。只有在一个动议处理完毕后,才能引入或讨论另外一个动议(主持人对跑题行为应予制止)。

第9条,遵守裁判原则:主持人应制止违反议事规则的行为,这类行为者应立即接受主持人的裁判。

第10条,文明表达原则: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得质疑他人动机、习惯或偏好,辩论应就事论事,以当前待决问题为限。

第11条,充分辩论原则:表决须在讨论充分展开之后方可进行。

第12条,多数裁决原则:(在简单多数通过的情况下)动议的通过要求“赞成方”的票数严格多于“反对方”的票数(平局即没通过)。弃权者不计入有效票。

10.业委会讲话稿 篇十

晚上好,我是xx花园业委会主任xxx。今天很荣幸以业主身份参加xx网承办的xx年业主大会。

xx年10月,我们小区用了一年多时间成立业委会,伴随酸甜苦辣一路走过来,我们总结很多经验,给其他小区成立业委会带来帮助;我们也提出一些改善业委会生存现状的意见,其初衷希望海南的业委会能够越走越远。今天,我借助这个平台做一个简单分享,主题是《业委会的成长需要更多权力和义务》,不足之处请大家指正。

和大多数小区一样,我们成立业委会目的很简单,就是发现物业服务有很多地方不尽人意,我们首先想到就是成立业委会来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我们集结了小区各方面最优秀的人才,统筹干这一件事情,这才发现困难重重,我们往前走三步往后退一步,这里面有开发商和物业的各种不配合,也有相关政府部门指导意见思路不够清晰,缺乏强有力的配合。

经过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笑到了最后。我们成立业委会之后,物业公司其实也非常重视,有“一笑泯恩仇”的味道。我们每月与物业公司保持一次沟通,已经有效解决了物业前期管理欠下的“烂账”,例如小区地灯、垃圾打扫、安装减震带等等比较容易解决的问题。

现在回头一看,当初物业和开发商的阻拦理由非常可笑。业委会成立之后,只是监督物业的服务,倒逼他们提高服务水准。业委会对于物业来说,它不是洪水猛兽。事实也证明,业委会的成立,为业主搭建了一个沟通平台,甚至缓冲了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现在,物业甚至把业主反映的问题直接抛给业委会。(对物业来说,这不是好事?)

目前我们遭遇很多困境,深刻感受到我们承受的压力与我们拥有的权力不对等,例如公共车位的管理,小区维修基金的管理,业委会经费的使用等等,这些具体的问题上面,我们感到很棘手,在《业委会指导意见书》和《海南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条文当中找不到具体的执行条款,很多都是法律模糊地带,我们确实还处于摸索阶段。目前我们运作业委会,都是业主自掏腰包,这些给小区业委会和物业提出更多课题,也需要政府部门更明确的法律规范。否则,一个只有义务,没有权力的业委会,未来的路会越走越窄。

xx年,业主与物业发生纠纷的小区很多,影响也很大,例如现代花园被盗,海岛阳光物业打人。业主的诉求其实很简单,就是安居乐业,这也是他们为什么只在小区拉拉横幅,不走上街头的原因。如果给予业主自治的权利,制衡物业过大的权利,这样的矛盾可以迎难而解。

xx年,媒体对业委会的关注度比较高。海南拥有业委会的小区不到30%,未来两年之内,这一比例要到达80%。成立业委会不是一个空架子,也不是数字繁荣。让业委会能够独立自主运作下去,不倚靠物业,又能完美监督物业。这需要相关政府部门提高服务水准,健全海南物权法,共同关爱业委会的成长。我建议,首先就应该给予海南成立的业委会发一张机构证明,让海南的物业都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将落下其他省份的功课先补上。

不可否认,海南的业主在权利意识在觉醒,海南的物业管理水平低于全国很多省份,海南的相关部门也越发重视业委会的发展,这对当前业委会发展是一个良机。我们只有共同参与到业委会工作中来,才会发现其中的不足,才会团结起来一起去推动。xx网重视重视业主的诉求,重视业委会的发展、不定期举办一些相关的业主茶话会,召集一些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与一些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相互沟通,解决很多人的困惑,维护了业委会的权利。在此,表示感谢。

业主需要一个平台,业委会也需要一个平台,大家只有齐心协力,我们的家园才会更加和谐。

11.小区业委会新年致辞 篇十一

自入住以来,我们全小区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建立了友善文明的生活小集体。同时也经历了许多烦心事儿,诸如立体车库的车辆坠落、停用、路边停车频繁被拍、北区水表事件、业主房屋无辜被查封、自来水一直没有移交市政自来水公司等。为了尽快解决这些问题,也为了维护我们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小区的业主大会筹备组应运而生,由组长吴刚带头发起了首次业主大会。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历时1年零5个月,期间200多名志愿者积极参与,利用晚上下班和周末时间,挨家挨户宣传、经历了严寒酷暑,经历了非难与不解。在大家的一起努力下,我们得到了广大业主、住户的广泛支持,“xx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了!感谢邻居们对我们的信任,这份信任也是一种责任,是业委会对广大业主的责任,是业委会对建设和谐社区的责任。承载着这份信任,秉持着这份责任,我们承诺将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我们坚持在xx区xx镇政府的指导下,在xx一街社区居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开展各项工作,把业委会自身规范化建设和廉政建设放在所有工作的首要地位。打铁还需自身硬,业委会自身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小区的建设。业委会成立后,我们立即建立了规范的业委会议事制度、决策制度、财务制度等,基本做到了决策、执行和财务的公开、透明和规范。为便于责任落实,每位委员包括候补委员都进行了合理分工,大家主动参与,无私奉献。我们郑重承诺: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我们业委会的成员都不会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任何不当利益。请广大业主监督!

其次,我们把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放在工作的重点。在业委会成立的不足2个月时间里,在xx镇政府、xx一街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在小区热心邻居们的鼎立支持下,就立体车位拍卖维修启用、供暖公司停暖、自来水移交、停车被罚,以及文化服务站被违规改建等问题,与相关部门以及社区居委会、xx镇政府进行多次沟通协调,并取得良好进展。这些事都是大家一起真真切切的经历过来,希望大家能感受到我们业委会全体成员的真诚与努力。尽管小区还有很多问题存在,但相信众人一心,其利断金,只要大家相信我们,支持我们,我们一定会齐心协力为大家赢得更大的权益。

第三,接下来业委会将逐步落实各项工作职责,规范物业管理,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依法、安全、合理使用,重大事项一定会通过业主大会集体表决,希望邻居们多关注、多支持,多参与!

同时,在业委会成立后,根据xx区xx镇政府的要求,坚持业委会工作党建引领,我们小区在xx率先组建了业委会党支部,“xx业主委员会党支部”正式成立!一支跟党走、为民办事的忠实队伍将带领大家一起,把我们的小区建设的更加美好、和谐。

在这里,也再次向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以及一直关心和支持小区的各界领导和朋友们表示感谢,和谐社区离不开各位的关心和帮助!

12.业委会主任工作体会建议 篇十二

本人因为体验过业主维权活动和被民主高票选为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有一点感触和体会。现在本人仅就业主委员会职责问题提出以下几条不成熟意见:

一、关于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的关系

当然,首先是主从关系。没有业主大会就不可能有业主委员会。没有业主大会的决定,业主委员会不能对跟全体业主切身利益有关的重大问题擅作主张。然而,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小区要召集业主大会是很难的,就是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也很不易。因此,管理和主持小区日常工作就落在业主委员会头上。这种关系既密切,又具有一定距离。双方均不能互相替代。这要求业主委员会主任必须很艺术地掌握与处理好这个关系。我只任一届主任。在2年9个月的时间里,我召开过五次业主大会(平均半年一次),十八次代表大会。所以我在任期间没有犯过什么错误、失误。总而言之,委员、主任既然是经过全体业主民主直选出来,是邻居对我们的信任,所以我们就应该义无返顾地为邻居们当义工。

二、关于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虽说是一个无职无权松散形的住宅小区业主自治性质的群众组织。其成员都是业主群众通过民主选举出来的热心于公益事业的正派业主。然而,他们却是维持小区正常秩序和构建文明、和谐、平安和美丽小区上的中坚力量,尤其是业主委员会主任更是主要领导和起着重要榜样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但是群众的力量更为重要,万夫之力,天下无敌呀!业主委员会如何团结最广大业主投入小区公共事业?如何把一切好的想法变成最广大业主的想法?如何发挥拥有技术专长的业主的积极性共建和谐美丽家园?等等。这些都是主任应该考虑的。我根据小区内人才济济、生活现实和将来可能遇到的实际情况,倡议并得到全体代表的赞同,在业主委员会下面设立八个专委会,如:由律师、法官邻居组成“法律专委会”、由工程师邻居组成“工程专委会”、由警察邻居组成“安全专委会”、由文艺工作者组成文化专委,还有卫生专委、财务专委、新闻专委、维权专委等。这叫“万人操弓,共射一招,招无不中”。

鉴于业主委员会的重要地位,我认为在《条例》中必须明确其职责、权利、义务和任职条件。建议《条例》在业主委员会一章增加“业主委员会职责”条文内容。

1、积极配合政府、社区,带领广大业主参与和谐、平安和美丽的文明小区建设。

2、依法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权益。

3、依法保护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与其它公共财产。

4、依法维护小区正常秩序,调解纠纷,协调业主与物业公司以及街坊单位之间关系。

5、监督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

6、坚决执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7、依法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8、依法及时组织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并做好移交工作。

9、监督物业管理公司严格执行《委托服务合同》做好本小区物业服务和安全工作。

10、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11、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小区绿化养护。

12、管理 “专项维修资金”并监督其合法合理使用。

13、管理小区公共文化健身活动场所及器械。

14、组织小区健康文化体育活动。

15、监督物业公司保管好本小区一切物业管理资料,并在更换物业公司时全部收回。

16、支持物业管理公司收缴物业管理费。

17、利用诉讼主体资格依法保护广大业主共同权益和公共财产。

18、坚持公正、公平和抑恶扬善原则,调解本小区业主纠纷。

三、关于业主委员会成员条件、义务与权利

1、业主委员会成员首先必须具备如下条件:A、爱国主义精神,B、强烈的公益心,C、为人正派,D、有公信力和组织能力,E、不以权谋私,自己及其家人不参与本小区任何与经济利益有关系的工程或活动项目,F、在刑事或贪渎方面没有不良记录,等等。

2、义务:

同意第三条内容。建议增加:

A.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必须了解并查验本小区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及一切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文字资料和设计图纸。

B.必须忠实履行委员职责,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执行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决议。

C.忠实、诚信与保密。不得利用委员或主任、副主任职权为自己或家人谋私利,不得从事与业主公共利益相冲突的交易或经营活动,不得泄露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不宜对外公开的私人秘密。

D.必须参加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业主大会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3、权利:

A.有选举与被选举权,B.有权参与业主委员会解决处理的事项的讨论和投票表决,并拥有提建议或批评或反对或保留意见的权利,C.有权依法向开发建设单位主张移交公共物业资料并接受移交。

D.有权提议召开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大会或业主大会。

E.有对业主委员会主任或成员提出质疑的权利,F.有权对主任或委员提出罢免案,G.有权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H.有权对小区任何工程或活动项目的经费开支提出质疑和审计要求,I.可以领取经业主大会批准的职务补贴,等等。

四、其它建议:

A.《条例(草案)》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百分之

(十)以上业主提议的;

[ 10%业主提议召开业主大会足够。如果要发动%20以上业主,很可能会影响小区稳定。

B.第十四条 经业主大会会议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应当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情况。经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全体业主依法从事下列活动:

(一)涉及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及公共财产)纠纷进行诉讼;

[ 当小区全体业主公共财产被某个单位或个人侵犯,而经调解未果的时候,业主大会可以授权业主委员会进行诉讼。

(四)其他经业主大会授权的与物业管理(和维护公共财产)有关的活动。

[ 现实生活中需要业主委员会带领广大业主维护公共财产安全。

C、第十六条

第一段“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及其家属)不得在本区域内物业管理企业中兼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但不得要求物业

管理企业提供工作经费(除另有约定之外)。”

[ 不应该排除有的物业公司同意向业主委员会提供一定工作经费之可能。所以法律不要硬性作出不准的决定。

第二段“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布,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 应该强调这一点。

[ 业主委员会在建构小区文明、和谐、稳定、安全的工作中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主要领导力量。因此必须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道德品质与法制观念要有很高的要求,尤其是主任。近年来偶有关于业主委员会特别是主任以权谋私或不负责任的传闻。比如:有的主任暗地拿了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的钱物,而放弃原则,甚者出卖业主共同利益;有的主任纵容老婆擅自将“业主文化活动室”搞成麻将馆,收费赚钱(只向物业象征性交一点电费),业主们和物业服务处怨声载道。故特建议第二十一条加以下

(五)(七)两条:

D、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资格终止:

建议:

*

(四)后加一条:

(五)不热心参加公益事业的;

* 应该再加一条:

(七)以权谋私或为私利而出卖集体利益的;

* 原

(七)(没有请假或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 如遇出差、住院而没有接到会议通知的,或者无法参加会议的,应该照顾到。

* 原

(八)内容改成(九)

E、关于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五 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下列事项:

(四)(小区平安与)公共秩序维护;

F、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保护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并会同(当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机关)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建议加以下内容:

l小区是居民集中的生活地,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区的安全与否直接影响到平安社会的建设。因此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必须加强住宅小区治安工作。他们必须对维护小区的秩序与平安,保护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应该与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形成联防联治。

上一篇:区域总代理合同书下一篇:工民建实习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