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部门职责(18篇)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部门职责 篇一
1 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工作现状及问题
夷陵区2011年7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第三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 截止目前, 全区已有26万多人参保, 其中享受养老待遇的有6.5万人, 待遇社会化发放率100%。我区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来, 在努力抓好城乡居民参保扩面的同时, 也注重做好参保人员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从基础工作做起, 加强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我区强化参保资料审核, 确保信息录入准确完整, 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纸质业务资料进行科学化分类、标准化存储、规范化装订, 2012年8月份为积极配合我区城乡居保信息管理系统的上线, 更好地发挥电子档案信息资源的作用, 我局要求所有参保人填报的纸质档案资料条目与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电子信息管理系统条目相吻合, 确保居保电子信息系统数据录入不缺项。经办人员严审核, 细录入, 做到合格一批录入一批, 录入一批管理一批, 对资料残缺不全的, 严格进行补缺补差, 确保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和正确性。一年多来, 我区居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 取得了可喜成绩, 但在工作实践过程中, 也发现了一些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 缺乏规范统一的业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随着我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的逐渐增多以及社会养老保险的全覆盖, 迫切需要建立健全适合我区特点的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制度, 从一定程度上减除广大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目前, 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制度安排本身的缺失使居保档案管理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依据。因缺乏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 我区各级居保经办机构往往按照《湖北省城乡居保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来管理档案, 个别乡镇人社中心甚至没有真正在档案管理中落实, 致使居保档案管理政策环境较差。例如有的乡镇人社中心一些参保人档案填写不规范, 姓名和身份信息等数据填写不准确, 导致人员数据导入不了省居保电子信息管理系统, 还有大多数乡镇纸质档案为16K纸, 而省居保档案管理办法要求纸质档案是A4纸等等。我区居保档案管理制度的不规范导致养老保险档案内容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整个参保过程, 导致一些纠纷, 影响了城乡居民参保的信心, 也损害了政府的诚信度。
(二) 基础设施建设与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尚有很大差距
目前, 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作为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的集中保管机构, 虽然设置了"退管股"来负责居保业务档案的管理, 但受我局办公场地和经费的制约, 我局还没有专门的档案室来保管居保业务档案。根据《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应设置规范标准的业务档案专用库房, 能够容纳和接受全部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库房内应配置温湿度计、空调、去湿机、消毒灭菌机、灭火器、吸尘器等设施设备, 并配备专用的铁制档案柜或者密集架, 办公室、库房、查阅室按要求分设, 以确保档案的安全[1]。而目前我局业务档案库房和业务人员办公室并没有分开, 去湿机、温湿度计等设施设备更是缺乏, 档案库房、办公区、查阅室与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各乡镇人社中心作为档案资料的归集上报机构, 虽然对档案室没有明确的要求, 但要有合格的档案柜或档案架, 不少乡镇档案资料随意存放, 受条件的制约, 有的乡镇部分档案没有装订成盒, 档案装订也没有做到一人一盒, 在档案保管设施方面无法达到标准。我区档案管理基础设施无法与现代农村养老保险档案工作发展需要相适应, 进而影响了我区居保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 业务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专业知识有待提高
受人员编制短缺、工作任务较重等实际情况的制约, 各乡镇人社中心兼职档案员的配备及档案管理学习培训方面还有欠缺, 各乡镇现有档案管理人员大多没有档案管理相关专业学历, 缺乏档案管理专业知识与技能, 其综合素质仍有待提高[2]。同时, 业务档案管理人员从事档案管理工作时间短, 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不够全面, 尚不能完全适应档案工作的需要, 影响了我区档案工作的深入开展。
2 对规范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工作问题的一些建议
(一) 规范制度, 加强领导管理
为了让各项工作能顺利展开, 确保居保档案管理的范围化和标准化, 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 我们要根据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 迅速制定出《夷陵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办法》《夷陵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立卷归档程序及注意事项》《夷陵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安全保密制度》等制度, 对养老保险档案立卷归档的范围、标准、质量、保管和利用要做出明确的标准和要求, 细化工作职责, 简化操作流程, 从制度上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我区档案制度建设正在有序进行, 各种档案制度有望年底出台。构建完善的、符合我区实情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制度, 也是各乡镇人社中心的期盼, 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来管理和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 明确档案管理工作职责, 使档案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面对全区202个行政村 (居委会) 和25万人参保群体, 面广、人多、工作量大, 我们还要加强档案工作的组织管理, 建立分管领导和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业务档案工作流程, 加强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区居保局要负责全区养老保险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考核、归档和保管, 各乡镇人社中心具体负责本辖区、村居保档案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在实际工作中, 乡镇人社中心应协助区居保局做好纸质档案相关材料的归集上报和电子档案信息录入等基础工作, 村 (社区) 应建立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台帐并妥善保存。区人社局应加强养老保险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将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计划, 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制度, 把养老保险档案材料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等各项工作纳入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工作职责范围, 做到制度健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 年初有安排、年底有考核。全面提升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实现居保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 改善条件,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我区城乡居保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 确保我区居保档案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区财政部门要积极筹集资金,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按照省一级档案管理标准, 专门建立居保档案室。安装档案密集架或档案柜, 配备温湿度计、空调、去湿机、消毒灭菌机、灭火器、吸尘器、窗帘等设施设备, 必须做到防火、防盗、防磁、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虫、防鼠, 不断改善档案管理条件, 从"经费上"确保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乡镇居保经办机构要从保障档案管理基础用房、设备和人员等方面加强居保业务档案基础建设, 以实现居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发展。办公室、库房、查阅室要按要求分设, 确保档案的安全, 并根据需要配备计算机、扫描仪、办公软件和业务软件等现代化管理设备, 推动档案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 以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的要求。通过不断加强软硬件设施, 提高我区的档案管理水平。只有通过加大资金投入, 逐步完善居保业务档案基础设施建设, 才能实现我区居保业务档案管理地长远发展。
(三) 加强培训, 确保档案管理服务水平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涉及参保人员信息从收集、分类、整理、归档、装订成册, 到档案内容进行补充更正、保管、鉴定、利用的全过程, 这就需要现代化信息技术运用和高素质的档案人才管理队伍, 需要具有专业素质的档案管理人员。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负责全区居保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目前并没有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 各乡镇人社中心档案管理人员的水平也是参差不齐, 因此我局和各乡镇人社中心的档案人员管理队伍急切需要专门教育、培训。我区各级居保经办机构应积极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当地档案部门的联系, 主动争取业务上的协助和指导。一方面要组织大家学习《档案法》《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夷陵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法规, 另一方面, 要采用请进来的办法学习, 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动手能力。可邀请档案局的专业人员对我区的专兼职档案员进行培训, 提高大家的档案意识, 掌握如何分类、归档、管理等一系列方法。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 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按照"干净整洁、统一规范、查找方便"的基本要求, 尽职尽责做好基础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和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提高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水平。
我们要根据居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 开展对现有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与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 例如举办居保档案整理培训班、召开档案整理工作现场会, 通过现场讲解、实物操作等方式, 提高培训效果, 使其适应业务档案工作的需要。在做好档案入库的同时, 各级居保业务档案管理人员还要提高档案服务水平, 认真接待业务档案查询人员, 做到耐心解答, 及时、准确。通过定期参加档案业务学习和培训, 以进一步提高全区居保档案管理服务质量。
3 结束语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直接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 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对于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面临我区当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问题, 一定要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和方法, 逐步完善并规范我区居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提高各级居保经办机构的档案管理水平, 促进我区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Z].鄂人社发[2012]34号.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部门职责 篇二
关键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
引言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指的是城乡居民在办理养老保险业务过程中形成的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包括文字、图像、表格等各种形式。作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系统的核心部分,档案可以全面反映投保人必须履行的缴费义务和享受的社保权利。因此,如何让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就成为保险部门的重要工作。
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研究意义及现状
随着目前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养老保险的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而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的关键部分,险档案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确保档案的法律效力和维护广大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在设立档案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在严格地法律程序监督下进行,并且在后期的档案管理中也要严格的遵循相关法律文件来进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不仅仅关系到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程。
随着我国各行各业的不断改革,尤其是在当前我国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快速发展下,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处理更加高效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受到广大居民的青睐。但是在现阶段,我国养老保险制定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管理较为混乱。在档案建立的过程中,需要录入大量的信息,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平台,这直接导致了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内容繁杂的问题发生,直接制约了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建设。
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 档案材料收集工作不严谨,管理意识薄弱。一些城乡基层管理人员认为档案材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不仅不能给单位带来效益反而会降低单位的效益。因而对居民保险档案的管理缺少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人员配备。在资料的统计上存在着严重的错填、乱填、漏填等现象,甚至在资料的管理中出现发霉、错放和丢失等烟花总错误。这种现象不仅仅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老百姓对社保的信任度,还会给相关工作人员带来更多的繁琐工作。如果针对这种现象不进行制止,任期发展,我国的社保事业会受到很大的制约。
(2) 缺乏高素质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很多城乡中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人员都是一些兼职人员,即便是有一些专职人员也是非专业的。而档案管理工作看似很简单。但事实上,面对着繁琐、零散而且复杂的档案资料兼职人员或只是非专业人员很难胜任。档案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一些专业人才对档案材料进行梳理、归类和管理。
(3) 现如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于起步阶段,并且管理对象与其他保险不尽相同。所以,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各个地方管理办法不统一,管理的规范和水平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尤其是在资料的整理归档和分类、分级管理上没有良好统一的运作机制和工作秩序。从而导致了档案资料在查找、转运、领取等方面漏洞百出。
(4) 管理手段水平落后。现如今,大部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仍旧采用手工操作的落后管理模式。随着社保事业的发展业务量逐渐的增加,这种落后的操作模式查找资料数据费时费力,统计数据更是非常困难,效率十分低,直接影响了工作的进展。即便是在有些地方,管理人员采用了机械化管理。但是由于缺少专业的人才,其应有的效果并没有发挥出来。
3. 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改进措施
(1) 加强管理意识。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教育,增强公民尤其是管理者的管理意识,提高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解决人员缺乏,资金紧张等问题。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氛围和有理的发展前提。
(2) 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每一类档案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制度,从而构建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熟练掌控档案管理的流程,尤其是对于一些重要的纸质档案,在要做好文档的保存和维护工作的同时还要确保其具有科学合理的排序。对于一些具有特殊意义的档案,为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要做好备份工作。除此之外,对各门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存档等要有一个明确的程序,做到既符合工作进程,又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3) 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为进一步规范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管理,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实现全面覆盖,要对老年人的信息进行补充完善。而且我国现在老龄化现象越来越严重,老龄化人口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资料不断的进行补充和修正,切实落实每一位参保人员的生活状况,做到对参保人员的信息随时可查询,信息随时可归档的系统化管理。
(4) 增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养。任何工作的操作者都是人,只有人才是做好工作的重要资源,因此,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人才的培养。严格按照档案管理人才培训内容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同时还要做到与实际相结合。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培训人员之间的交流,加强培训人员对档案信息化技术的学习与应用,使其将其所学熟练的应用到管理中,充分利用所学所见来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
(5) 加大投入,注重现代化先进技术的应用。完善的设备是做好工作的先前条件安。各城乡养老保险部门要克服困难,购置先进设备,完善档案室的设备安装。档案管理数字化、信息化是对城乡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最后总要求。
4.结论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作为一种社会资源,是广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依据,一旦档案管理工作发生差错,则会给对社会中需要领取养老补助人员的切身利益带来较大的影响,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所以需要做好基本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和乡政府自身的优势,更好的将社区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功能更好的发挥出来,以便于更好的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发放工作 由于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具有公益性和社会性的特点,所以在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量工作中也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确保档案信息的采集和管理的公正性和层次性,做好后期的核查工作,以便于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更好的维护广大城乡居民的自身的合法权益。(作者单位:山东省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考文献:
[1]苏本超. 当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 劳动保障世界(养老保险),2013 (18)
[2]刘艳杰. 浅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J]. 科学研究(科学与财富),2015 (06)
[3]宝杭. 实现全面覆盖——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J]. 社科视点(中旬刊),2014 (02)
[4]卜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经验与探索[J]. 人资社科,2011 (02)
[5]宝杭. 对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探究[J]. 理论探索(青年与社会),2013 (09)
[6]郭家斌.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探讨[J]. 中国经贸(经济视野),2014 (07)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篇三
一、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好处
1、按月发放给60周岁以上的老人基础养老金55元,每年至少增加660元的纯收入。
2、解决了家庭老人的基本养老问题,可以使青壮年放心外出务工。
3、青年人参保养老保险年限可以连续;外出务工社会保险费中个人帐户可以转移回来,避免保险费浪费;同时,将来如果参保企业养老保险,还可以将城乡居民保险费连利息一起转移过去。
4、中年人参保,年满60岁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实现老有所养,减轻子女负担。
5、政府对按时参保者每年有30元补贴。
二、参保范围
凡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本人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三、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重度残疾人(持一、二级残疾证者)参保,由市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现行每人每年100元)。
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补缴办法
2012年7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的,不允许补缴;2012年7月1日后,年满60周岁的,允许补缴,但补缴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2012年7月1日后,已年满45周岁,未年满60周岁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2012年7月1日后,未年满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达到年满60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才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补缴的,其补缴年限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每人每年30元),超出此期限补缴的则不享受政府补贴。
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1、2012年7月1日之前,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2012年7月1日之后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只要其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报告 篇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上午好!首先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我区检查指导工作,并真诚希望检查组的各位同志,能对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为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我局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的日程安排中,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立目标,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情简介
辖区总面积平方公里,是首府面积最大的城区。总户数万户,总人口 万,常住人口 万,其中城镇人口 万,农村人口 万。,个镇、个街道,个行政村、个社区
二、基本情况
1、人员配备情况
我区社保中心编制名,实有人数名,正副主任各名,下设四个科室,分别是业务科名,基金管理科名,统计信息科名,档案管理科1名。
2、任务完成情况
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应参保人数是人,参保任务数人。实参保人数人,共为名到龄人员按月足额发放了养老金。截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和发放率均达到100%。实现了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参保全覆盖。
3、基金收支情况(见附表)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尽管我们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制度体制及技术条件等原因,仍存在一些问题。
1、征缴体制存在的问题。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由地方税务系统负责征收,近3年实施情况表明,地税代征在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完善方面发挥了其不可忽视的作用。但其弊端也逐渐显现,主要是个人账户难落实,地税部门将保险费上缴国库后,由财政部门划转到基金专户,程序多,时间长,资金划转费力费时,严重影响参保对象的个人账户建账等多项工作的准确及时开展。建议:上级部门在征缴体制上进一步理顺关系,实行社会保险费归口征缴。
2、生存认证技术手段严重落后。我区城乡居民到龄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主要采取集中纸质上门登记等方式进行,每年认证一次。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遏制了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发生,但仍有漏洞存在,既存在基金流失的严重隐患,也与便民、快捷服务的宗旨相悖。建议尽快开发“人脸自动识别” 网络认证软件,达到既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又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的目的。
3、金融机构服务设施、服务功能不全。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上参保人群在农村,所以选择金谷农村合作银行为养老金代发机构,其在农村的网点只有个,而辖区内共有个行政村,不能满足广大居民“不出村办理社保业务”的需求。如果能够实现经办机构自收养老保险费,那就更加满足不了实际需求,增加了基金管理的风险。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协调就近增设金融服务网点,安装POSS机和自动取款机等设备,达到便捷服务居民的要求,消除基金安全隐患。
4、社保基金优惠利率政策执行不到位。按政策要求,个人账户存储额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目前财政局管理的财政专户已按照以上规定执行,但支出户(为了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支出户收入采取专户分期预拨和年终结算的方式拨付,所以存在结余)到现在还按活期利率执行,经过多次协商支出户的计息问题未果。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与金谷农村合作银行总行协商解决支出户余额的利率计息也按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确保基金不受损失。
5、经办信息网络没有深入到最基层。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信息网络只延伸到了乡镇、街道办事处一级,没有深入到村(居)委会。在工作中发现只有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落到实处,全区工作才能顺利完成,因为所
有的参保、发放、死亡等信息只有最基层的经办人员才能准确了解。建议: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和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延伸的村(居)委会一级,并提供有力的网络经费和设备支持,确保应保尽保,收缴到位。
6、配套政策跟不上业务深入开展的步伐。现在我们宏观的政策已成熟,但配套政策跟不上或处理问题不及时直接导致工作开展滞后或缓慢,比如:基金收缴、财政补贴流程基层各部门协调问题、信息系统建设滞后、转移、重复参保、当期补缴、丧葬费、弱势群体补贴、追缴维权等问题不能及时处理或没有处理问题的机构,导致在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直接影响工作的开展。建议:建立便于执行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基金财务流程等其他相关流程,完善需求平台的各项运行机制,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基层出现的问题,明确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为了堵塞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有效防止影响基金安全的行为发生,结合本次自清自查发现的问题,我区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开展工作:
1、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我们将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经常开展基金管理政策和法纪法规教育,主动与预防职务犯罪部门搞好现场警示教育,做到警钟常鸣,以增强管理、监督、经办人员的政策法规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抵御各种不良诱惑。
2、严格内部控制,防范违纪行为的发生。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我们将结合业务特点,搞好内控制度建设,坚决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包片负责制,一人全揽的局面,落实完善岗位责任制的流程约束机制。
3、完善信息系统管理,逐步提高监管水平。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做到所有经办业务必须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处理,坚决杜绝在系统外办理业务。对于系统操作人员使用权限的管理,我们将建立更加严格的系统管理员制度,严格执行经办岗位操作系统口令使用保密规定,并定期进行更换;禁止同一人员掌握两个以上或多层操作系统口令。全面实现业务与财务信息系统相对接。坚持经办网络与公共网络相分离,确保数据安全完整。
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篇五
2、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淮滨县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3、每人每月领多少?
答:按100元缴费15年计算,月领养老金74元。按500元缴费15年计算,月领养老金117元。按1000元缴费15年计算,月领养171元。按1000元的缴费44年计算,月领养老金386元。以上不含逐年政策性增资。
4、养老金标准会增长吗?
答:县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物价上涨幅度报县政府批准,适时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5、政府每年补多少?
答:每人每年30元。
6、养老金采取什么形式发放?
答:委托银行实行社会发放。
7、适龄人员怎么参保?
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家庭为参保个体,要求该家庭适龄人员全部参保,以村(社区、居委会)为参保单位。
8、参保人员每年交多少?
答:可在100元至1000元之间选择。
9、个人参保年满45周岁以上,到60周岁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怎么缴费? 人:以县政府定启动时间为基准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时年满45周岁以上,到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应在参只时按所在缴费的缴费基数和本人选择的缴费比例,一次性缴纳不足年限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并从参保之日起逐年缴纳至60岁。
10、漏保和中断缴费怎么办?
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部门职责 篇六
一、试点以来的工作成效
莆田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以下简称居民保) 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 经过有关部门的精心组织及不懈的努力, 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表现在:
(一) 政策制度有所创新。
一是全市政策在全国、全省制定的制度框架下, 结合莆田的实际, 在政策制度设计上有所创新, 全市政策实现统一, 而且在制度的设计上吸取了城乡居民医保的教训, 实现城乡制度统一, 既给基层的实际操作带来方便, 又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攀比心态, 给工作带来麻烦;二是对特困群体给予全额代缴最低标准100元保险费, 体现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爱, 是全省唯一地市, 经验已在全省推广并实施;三是对计生对象每个月加发25元, 手术并发症及子女死亡的每个月加发100元基础养老金, 充分说明莆田市各级政府对计生国策的重视, 为全省唯一地市;四是在缴费档次上根据莆田的实际情况与群众的要求增设了16个档次, 方便了群众的更多自由选择权, 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
(二) 便民服务措施有力。
在全国首创新农保领取养老金及缴纳保险费服务“足不出村”的运作模式, 为参保人员缴纳保险费和领取养老金提供便利, 轻松实现居民“足不出户、足不出村”就可办理业务的目的, 既实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提出的把好事办好, 方便群众的工作要求, 又得到参保对象的一致肯定。2011年11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以“家门口的‘新农保’”报道了莆田市新农保服务老百姓的情况。截至2012年12月全市972个村 (居) 已布设了996个便民服务点, 村均一个, 覆盖全市所有建制村, 并且进行了有效运作。至2012年12月全市的便民点已受理了缴费和领取业务455.19万笔, 查询业务339.38万笔。为全省便民点布设与服务质量最为完善的地市。2011年初全省现场会议在莆田市召开。
(三) 居民参保积极性高。
自2009年12月以来, 全市共分三批推进了居民保工作试点, 从广大居民的参保积极性看, 该项制度还是为大家所接受, 表现在参保率与续缴率两个指标的体现上。首批试点单位荔城已开展了三年时间, 每年的绩效考核指标 (参保率与续保率) 都在90%以上, 目前总参保率在95.5% (应保人数为215277人, 已参保人数为206689人) 。第二批试点单位城厢区运行二年来, 每年的两个指标也都在90%以上, 目前总参保率达91.2%, (应保人数为172039人, 已参保人数156910人) 。第三批开展居民保工作的仙游、涵江、秀屿、北岸、湄洲岛, 截至2012年12月参保率分别为:86.38%、84.64%、93.69%、86.13%、82.77%, 目前全市参保率达89.64% (应参保人数1528988人, 已参保人数1370622人) , 由此说明广大居民的参保积极性是比较高的。
(四) 养老金百分百发放。
养老金是否按时、足额发放, 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广大老百姓心中的形象, 同时也体现在对该项制度的支持与认可。自2009年12月试点以来, 我们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作为莆田市民生工程进行考核, 确保每一位参保对象能够按月领到养老金。至2012年12月已累计发放养老金36780.56万元, 为全市已参保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31.15万人通过社会化发放, 发放率达100%。实实在在为全市普通百姓增加了家庭经济收入, 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与肯定。广大人民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怀和爱护, 基本实现了莆田市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目标。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三年来, 取得一些成绩, 但也存在几个困难与问题:
(一) 制度设计尚有不完善之处。
一是对长缴、多缴的参保人没有鼓励政策, 影响了部分参保人员的积极性。二是丧葬补助政策缺失, 造成参保人员死亡后仍然在领取养老金, 使政府基金存在流失。三是待遇调整没有有效机制, 新制度运行已三年, 基础养老金仍为每月55元, 待遇偏低。四是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无法有效衔接, 造成一部分亦工亦农, 特别是年龄较轻的人员存在观望思想。
(二) 经办能力严重不足。
目前市、县 (区) 两级经办机构共编制98名, 实有86人, 到2012年12月实际参保对象137万多人, 经办人员与服务对象比为1:15930。乡镇经办多存在临时指定人员负责, 而且经常变动, 使工作职责很难落实到人, 影响了城乡居民保在乡镇的日常管理服务。特别是村级经办能力严重薄弱, 因待遇偏低, 工作量又大, 存在有事无人干的状况。
(三) 地方财政资金保障能力尚欠不够。
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在县区级。中央、省、市级配套大部分资金, 但因莆田市县区财力较为紧张, 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所需资金一次补助到位比较困难, 存在挪用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支付基础养老金现象, 给基金管理造成安全隐患。二是基金保值增值尚欠不足, 财政专户结余资金大多滞留账户, 没有进行购买国债或转存定期存款, 给基金造成亏空。
三、对策与建议
对以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提几点建议:
(一) 加强制度创新, 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持续性发展。
几千年来养儿防老、家庭养老是普通百姓唯一的选择, 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推行, 改变了他们的养老模式。为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够可持续性发展, 应针对制度施行以来存在的不完善之处加以创新。特别是要结合莆田市作为全省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单位的契机, 在全省制定的制度总体框架之下, 一要对长缴、多缴的激励机制以及丧葬补助制度加以完善。目前全市参保缴费人员按缴费档次分布, 多选择最低缴费标准100元, 比例占93.8%, 选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仅占1.71%;按参保年龄分布30岁以下占14.96%、30~40岁占19.02%、40~59岁占41.54%、60岁及以上占24.48%, 说明年轻参保对象也就是需要长期缴费的人员较少。如果长期存在这种状况, 将不利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 也违背了国家出台该制度的初衷。二要对基础养老金的待遇进行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从无到有的社会保险政策安排, 目前的养老金每个月55元。但随着制度全覆盖以及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 政府应对基础养老金进行调整。在现阶段地方政府财力还不是非常富裕的情况下, 每年调整幅度少一点, 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既让地方政府财力可承受, 同时又给广大老百姓有一个很好的心理预期, 吸引大家参与到这项事业中来, 使城乡居民保可持续性发展。三要积极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使亦工亦农特别是年轻人不因职业不同而对参加不同养老保险制度而心存疑虑。在操作上应允许缴费人员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选择性参保, 在达到领取年龄时再由参保人员决定往哪一种制度衔接并领取待遇, 这样两种制度都可以良性发展。
(二) 加强组织力量, 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水平。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的对象主要在农村地区。点多面广、人员分散、交通不便是其工作的特点。为了让老百姓认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一新生事物, 服务质量与水平的提升是关键。而要达此目的:一要加强组织力量, 在县区级无法增加编制情况下, 应充分发挥现有人员的作用, 通过多种渠道进行针对性专业培训, 努力做到人尽其才, 特别是向技术服务要人, 通过信息技术解决人手不足引起的服务不到位问题。但对乡镇、村级经办机构, 则至少应配备一名工作人员, 确保工作有人干。对于村级协理员应确保必要的劳动报酬, 让他们有工作的积极性。可从两种渠道解决:一种通过财政途径明确每个月给予的待遇补贴;另一种可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办法招聘一些责任心强、稍有文化、热爱该项事业的当地村民充当协理员, 资金可从就业专项经费中给予考虑。这样, 县区、乡镇、村三级形成合力必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得到百姓认可。二要在创新服务方式上提升水平, 服务质量的好坏, 是否方便群众, 关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的成败。莆田市为使广大老百姓参保缴费与领取养老金就地可办理, 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推出了新农保金融服务“不出村”模式, 极大方便了群众缴费, 特别是老年人在本村就可领到每个月养老金, 受到所有参保人员的一致肯定。接下来将在原有基础上将便民服务点布设到全市所有行政村, 并按照统一标准对便民点进行布置, 确保服务到家, 真正把好事办好。
(三) 加强财政投入, 不断增强社会保障资金能力。
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部门职责 篇七
2011年,笔者参加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研工作组,参与对全区新农保45个试点县(区,以下简称县)中的22个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情况调研,涉及应参保人数约543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人员110万人)。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基层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以及参保农户等方式,听取了当地政府有关试点情况通报以及当地群众和相关部门对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查阅了部分试点县、乡镇、村的相关资料。在调研的基础上,笔者对试点工作现状进行了总结分析,为加快推进广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概况
2009年9月,广西正式启动第一批新农保试点工作,涉及14个县,截至2012年12月,应参保人数258.79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58.84萬人),实际参保216.95万人,参保率84%,发放养老金439333万元,发放率99%,收缴养老保险费16008万元。
2010年7月,新农保第二批13个试点县启动,截至2012年12月,应参保人数 27.79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63.95万人),发放养老金47974万元,发放率99%,收缴养老保险费14656万元。
2011年,新农保第三批45个试点县、第一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6个试点县工作启动。截至2012年12月,应参保人数 990.35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215.29万人),发放养老金54702万元,发放率76%,收缴养老保险费 29847万元。
2009年9月至2012年12月,全区共有72个县(市、区)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覆盖面从第一、二批的24%扩大到66%,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覆盖范围直接达到60%。
(二)试点县开展工作基本情况
各试点县高度重视,按上级要求积极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在组织机构建设方面,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的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都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统一领导和协调开展此项工作;二是绝大部分试点县都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并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而且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人员编制;三是试点县的乡镇(街道)均成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村(社区)设有业务办理点等工作平台;四是大部分试点县都能根据本地实际安排工作经费,从而保证工作开展;五是自治区为各试点县统一配备了办公设备,大部分试点县根据工作实际也添置设备,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准备工作方面,全区72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的工作都能做到有条不紊:一是按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并顺利得到自治区批复;二是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三是派人参加计算机业务操作培训,仅2011年一年就举办了20多期培训班,800多人参加了培训;四是按规定在金融机构开设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专户。
在财政补助资金的落实方面,中央财政以及自治区财政应下拨各试点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已全部足额到账。同时,各试点县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做了大量积极的工作。
二、试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组织机构不健全
经办机构未完善且名称不统一。如县级机构有的叫“农村养老保险处”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中心)”、“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中心)”等,乡镇级有的叫“社会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有的叫“社会保障服务所”等等,有些甚至没有相应的经办机构。由于机构名称不统一,影响了公信力,而没有经办机构,则无法开展工作。
(二)人员配备不足且素质不高
一是无机构无人员或有机构未增编制;二是大部分试点县增加了事业编制,但达不到业务增长需要;三是部分县虽然增加了编制,但人员是从机构改革的富余人员中调剂的。在调整进来的人员中,大多数年龄结构偏大、知识结构偏低,绝大部分人员缺乏计算机操作知识;四是部分没有设立机构的县,县级经办工作人员全部从人社部门临时抽调,而乡(镇)也是没有专职人员负责,人员流动性大,严重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五是部分从事业务经办的村干部没有经过政策和业务培训,尤其是去年村委换届后新当选的村干部,没有经过培训,作为一线的工作人员,对政策不熟、业务操作不懂,势必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三)基础工作薄弱
对应参保人数掌握得不够准确,导致了资金测算不准。公安部门的户籍反映的人口数、统计部门的人口统计数、人社部门调查摸底数存在一定的出入。同时,在应参保人员中,特殊人群的具体数字掌握得不够准确,导致财政应补助资金测算不准,给工作造成了被动。
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络联通工作建设滞后,尤其是乡(镇、街道)村级的业务信息管理网络未能及时联网,在笔者2011年参与调研的22个县中,当时所辖乡镇的业务信息管理网络均未及时联通,直接影响了工作的推进。
部分试点县的参保基础数据未按规定录入电脑,仍采取手工操作方式,从而造成了重复劳动、效率降低,数据准确度难以把握。同时,对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还不够重视。
(四)经费保障不足
大部分县未将工作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临时划拨又无参照标准,随意性大,而上级补助工作经费有限,大多数试点县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
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相关工作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对政策学习钻研不深、理解不透。同时,宣传的力度不够,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要积极地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三、对策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干部职工必须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由政府主导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不单单是一个部门的工作,而是需要各方的力量共同努力。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加大投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齐抓共管,积极稳妥地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二)明确工作目标,加大工作力度,稳步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
国务院提出要在2012年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的全覆盖。截至2011年12月,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除了三批共72个试点县外,新农保制度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分别还有38、41个县尚未覆盖,任务艰巨。
一是要提早谋划,争取主动。建议2012年适时召开新农保经办机构人员会议,认真谋划全年工作,争取工作主动,确保完成任务。
二是要加强指导,搞好测算。要认真总结第一、二、三批试点县好的经验和做法。最重要的是自治区和市级经办机构人员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尤其是指导好各县按要求做好细致的摸底调查,填写相关表格,采集相关数据,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表、表不漏项,力争基础数据准确无误,为资金测算打好基础,为启动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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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广泛宣传,深入人心。各地要创新政策宣传和工作方式,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标语、图表、手机短信等媒体载体进行宣传,也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唱山歌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相关社会组织和居民积极分子的作用,深入社区,解疑释惑,让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好接受,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真正把党的政策宣传好、落实好。
四是全面培训,提高素质。通过试点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基本稳定,人员培训应早计划、早安排,分期分批全员培训,尤其是对在最基层的一线经办人员如村干部要进行全面培训,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素质。
五是督促检查,重在落实。建议成立自治区督查工作组,对县级工作进行督查。建立调度制度,对今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定时将工作情况向全区通报,促进工作开展。各地要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岗、量化到人,层层落实。
六是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建议每个市要抓1-2个示范县、10个以上示范乡、20个以上示范村,抓典型,表先进,以点带面,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根据自己实际建立相应的奖励或激励制度,全面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三)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一是当地的人社部门要积极地向政府报告,成立专门的经办机构;二是统一经办机构名称,提高政府公信力;三是在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经办机构管理服务标准情况下,各地人社部门应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向当地政府争取增人增编,在编制不足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采取开发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一些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也可以积极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如条件允许,还可以考虑聘请村干部为协管员,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落实好办公场地,保证工作正常运转;五是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规范管理;六是积极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早做好业务经办管理信息系统网络联通工作,为业务开展做好充分准备;七是进一步抓好档案管理工作,使参保原始数据完整无缺;八是继续实行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养老金领取的资格认证工作,确保基金安全;九是加强个人账户管理,真正为参保人员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
(四)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城乡居民的“养命钱”,各级经办机构要时刻把确保基金安全放在第一位。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无论是政府补贴、个人缴费还是集体补助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养老保险费的收缴要尽可能通过金融部门收缴或代扣,确实要收缴现金的,应由金融部门代为收缴、由社保经办人开票和管账;养老金的发放要严格按规定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规定,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加强基金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并定期公布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要保证领取养老金人数的精确管理和动态管理,加强社会监督,每年要在行政村屯对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确保基金安全。
(五)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妥善处理新、老农保制度的政策衔接
各地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生工程,应积极向政府争取将该项工作列入当年绩效考评指标进行考评,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的相关规定,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的说明解释工作,从而实现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8.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主持词 篇八
动员大会主持词
(2011年9月日)
同志们:
现在开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召开这次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启动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迅速行动,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扎实推进。市里对召开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市人社局副局长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同志,市人社局同志专程莅临大会指导,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领导的到来表示欢迎!
这次会议是电视直播会议,县里设主会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设分会场。
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县级班子领导成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分管负责人、人社所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县人社局中层以上干部。
在乡镇分会场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各乡镇(街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村两委成员,乡镇金融经办机构负责人。
在村(社区)分会场参加会议的人员有:乡镇包村干部,1农村党员、村民代表。
由于这次会议面向全县直播,会议内容重要、与会范围广、影响面大、群众十分关注。因此,各会场要严肃会议纪律,保持会场秩序,确保会议取得良好的效果。
今天的会议共有5项议程:
现在,进行第一项,请同志宣读《郯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会议进行第二项,作表态发言
首先,请县人社局局长高士宏同志作表态发言,下面,请县局局长同志作表态发言,下面,请镇党委书记同志作表态发言,下面,请镇党委书记同志作表态发言;
会议进行第三项,请各乡镇党委书记上台递交《目标责任书》;
会议进行第四项,请市人社局副局长同志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会议进行第五项,请同志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同志们,刚才,宣读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部门和乡镇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并代表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负责同志签定了目标责任书。****的讲话,从讲认识、讲政策、讲大局、讲效果的高度,阐明了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组织实施、职责任务和责任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刻领会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真正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促进试点工作扎实、规范、稳妥推进,努力抓出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普遍参保、和谐参保的好局面。下面,我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要研究制定好具体工作方案。目前已到8月底,根据工作安排,9月上旬前全县要举行首发仪式,9月中旬前,其余乡镇要保证将全部养老金发放到群众手中。要实现这一目标,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各乡镇从现在开始,就要抓紧行动起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对如何宣传发动,如何组织保险费收缴,如何做好养老金发放等问题,要考虑细致周到。要合理安排时间,各项工作压茬进行,本周要开好工作会议,9月上旬前要保证符合领取条件的老人基本信息录入结束,手续齐全。其它参保人员信息力争在10月底前录入结束,努力实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广大城乡居民来讲,属于新生事物,基
层干部和群众都需要有一个认识的过程。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把开展此次试点工作的意义讲透、政策讲准、内容讲清。要把工作做到每户群众的家中,帮助群众释疑解惑,让群众清楚明白地知道自己缴费多少,可以享受多少养老金待遇,政府补贴的含金量是多少,从而使部分持怀疑态度的群众消除疑虑,进而有效地推进试点工作。广播电视台、报纸、各门户网站等宣传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宣传工作的重点,按照郑县长提出的“多渠道、广角度、深层次、全覆盖”的要求,开辟专门栏目,进行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要制定出科学合理、简单明了的办事流程,让农民一听就懂,一看就会。三要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乡镇(街道)要立即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靠上,抽调文化程度高、办事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经办队伍,保证人员、经费到位。县人社局要加强县级、乡镇经办人员和村级协管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政策和经办程序,提高服务和经办能力。县公安局和基层派出所要切实为群众搞好服务,对一些年龄大、行动不便的老人要实行主动上门服务,为其办理有关证件。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代办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与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认真研究解决基金代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县级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具体业务人员的培训,完善相关制度和系统建设,简化有关手续和流程,使群众享受到便捷、满意的服务。要保证资金安全,确保在运行过程中不出任何问题。
四要加强督查考核。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试点工作的实施进度、完成情况、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通过编发试点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通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进展情况,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交流。县委、县府两办督查科要按照《目标责任书》和有关文件要求,加大对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的试点工作督查力度,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影响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责任。
9.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部门职责 篇九
情况的报告
县委办、政府办:
县委、县政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后,庾岭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镇上下迅速行动,深入宣传动员,强化推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参保和收缴工作任务。现就落实会议精神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迅速动员扎实安排
县新农保工作会后,我镇连夜召开党委会议、政府办公会对新农保参保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由镇长李柳江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陈浩涛担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每村落实一名科级领导带队,抽调精干组成了11个驻村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工作。8月12日,镇党委召开了全体镇村干部、相关单位负责参加的新农保工作会议,并与各村签订了新农保工作目标责任书,通过会议,对新农保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培训、再安排、再部署,迅速在全镇掀起了新农保收缴工作热潮。
二、狠抓政策宣传,积极营造工作氛围 为了把新农保这一惠民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我们采取五条措施强化宣传:一是由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负责驻村逐组召开群众会议,对新农保政策进行全面的宣传,让群众了解新农保政策的目的、好处、作用,争取群众对此项工作的支持;二是自8月10日起利用“村村通”应急预警喇叭每天上午8时至10时宣传新农保政策;三是由镇文广站牵头,联系庾岭镇电影放映队自8月11日开始,采取每日至少放映一场电影的方式逐村放映精彩国产影片,挤出放映前1个小时进行新农保政策宣传;四是全镇11个行政村每村刷写30余宣传标语进行政策宣传;五是通过发放新农保政策宣传彩页进行宣传。止目前已放映影片15场次,广播宣传70余小时,发放宣传彩页10000余份,张贴标语350余条,宣传覆盖面以达到95%以上,全镇上下形成了“人人关注新农保、人人参与新农保”的良好氛围。
三、夯实目标责任,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新农保收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我镇与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以及村干部签订了新农保收缴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到人。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对8月20日前完成的前三名分别奖励1000元、600元、400元,8月27日以后完成的后三名分别处罚奖励1000元、600元、400元;对工作进度缓慢,完不成参保任务、影响全镇工作进度的,在全镇通报批评,同时新农保收缴工作与单位及镇村干部考核相挂钩,完不成任务的,取消一切评优资格。为了确保工作进度,我们还成立了新农保工作督查组,巡回各村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天一汇报,三天一通报,确保把我镇的新农保收缴工作抓好、抓实,确保按时完成参保和保收缴工作任务。目前为止全镇已经全面完成本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工作,我镇超额完成了县下达的任务数,共完成缴费人数10256 人,缴费额110.365万元,参保率达到了98.26%,完成了县上下达的85%任务,同时各类档案全部分类整理归档。
我镇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下几方面:
1、多数青壮年农民外出打工未回,留守的多数是老人和孩子,少数甚至全家外出,几乎没有联系方式,给参保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这也是收缴率不高的主要原因。
2、部分群众存在思想顾虑,特别是16—45岁这个年龄阶段缴纳的比例相对也比较少,多数群众认为自己时间还长,等到了45岁以后再缴,也有的农民认为参不参保无所谓,到时一样可以领取基础养老保险,导致积极性不高。
3、购买了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很多用人单位已为其购买了养老保险,同时也担心其它保险与新农保相冲突。
4、一些农民曾经被商业保障推销员骗过,商业保险的不良现象在老百姓心中影响很深。
5、部分家庭经济困难,一时间没有能力来缴这部分保费。由于开学,家中孩子开学需要学费,秋播秋种生产种子、肥料等都需要钱,对目前的缴纳造成了一定影响。
特此报告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10.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部门职责 篇十
本刊讯(通讯员 吴昌京) 10月27日上午,广西边境那坡县在该县县委宣传文化中心一楼会议室举行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首发仪式。来自城厢镇龙华村吞力屯的黄玉美等27位60周岁以上的黑衣壮老人和来自镇玉社区的简其整等32位60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老人首次领取了第一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220元(计发2011年7月至10月,每人每月55元,共计220元)。
据悉,那坡县地处桂西南边陲,边境线长达207公里,是广西陆地边境线最长的县份。在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该县针对边境村屯多,边民生产生活困难导致缴费困难的实际,早部署,早启动,强化措施,迅速行动。一是于10月19日下午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及时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人员27人,其中,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所5人,乡(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经办人员22人;及时落实全县9个乡镇及县级经办机构办公地点,并配齐了办公设备;及时安排全县首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经费,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二是及时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县有线电视台、广播站和车辆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提高群众知晓率。三是及时举办政策、业务培训班。该县从10月20日起,陆续在县城及部分乡(镇)举办政策、业务培训班,对全县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村组干和村劳动保障协理员进行了全面培训。截至10月26日,全縣已举办骨干培训班共10期。
1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部门职责 篇十一
尤溪县自2011年7月被确定为全国第三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以来,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深入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县15个乡镇42.5万人已有21.41万人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5.51万人,适龄居民参保率高达99.02%,基本实现了对城乡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随着参保人员的不断增加以及受保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多险种重复领取和死亡冒领养老金的现象的时有发生,不断凸显稽核工作的重要性,尤溪县高度重视稽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开展全面稽核工作,确保养老金的准确发放,避免基金流失。截至2015年12月31日,通过稽核已经对251位已死亡冒领待遇领取人员停发养老待遇,并在稽核工作中比对出403人多险种重复领取待遇人员,终止发放异地重复领取待遇人员32人,同时对冒领和重复领取的养老金进行全额追回,对未及时进行年度生存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从2015年1月起暂停发放待遇。
二、尤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参保人数的不断增多与受保覆盖范围的逐年扩大,尤溪县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出现了许多制度机制与工作进程方面的问题:
(一)参保人员信息不对称,稽核工作不成体系。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稽核工作中存在十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是与民政部门信息交流不协调。死亡丧葬管理登记是稽核工作获取参保对象生存信息的主渠道。但是由于殡仪馆在登记中,经常出现亡者的姓名、年龄与户口本和身份证信息不一致问题,导致经办机构无法准确掌握实情,影响待遇发放准确性。二是与公安部门信息的不对称,造成了管理上的盲区。一些参保人员居住地发生变化时,特别是有些老人随子女或其他原因移居外地,尤其是大批街面水库老年移民,随子女到福建泉港和德化等地生活但户口未迁,没有及时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导致登记地与居住地分离,对其生存信息无法做到动态管理。辖区外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给稽核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这种管理水平的滞后与信息系统的管理不全面导致稽核工作的不成体系,同时稽核经费的短缺与信息化工作进展水平的参差不齐,也放大了稽核工作与现实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影响了稽核工作的准确性。
(二)土葬陋习和冒领心态,稽核工作存在漏洞。核查享受养老待遇人员是否拥有养老金领取资格是稽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要了解参保人员的生存状况和待遇水平。目前稽核管理的工作存在一个死角,在许多偏远农村,依然沿袭着土葬的方式,不经过死亡丧葬管理登记,使经办机构无从管理。虽然为调动居民主动上报生存状况的积极性,尤溪县已于2014年1月起建立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制度,参保人员死亡后2个月内,其法定继承人可申请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为20个月养老金,逾期申报则取消领取资格。但还是有一些人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及侥幸心理,故意瞒报信息,有意放任欺诈行为的发生,造成了稽核工作的漏洞。
(三)稽核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低、稽核手段落后。缺少专业的稽核工作人员是影响稽查工作成效低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据相关规定,对于稽查工作的实施需要由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共同进行,但是目前尤溪县城乡保中心工作人员紧缺,只有一名兼职稽核工作人员,且不具备专业素质,目前,主要采取日常稽核与专项稽核,书面稽核与实地稽核相结合的方式。实地稽核工作量大、成本高,书面稽核覆盖范围小,效果不理想,缺少指纹认证识别,网络视频等高科技高效率的手段支持。
三、强化稽核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政策宣传和依法治理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印发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等全方位宣传解读政策,公布举报电话,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欺诈冒领行为是可耻行为,对欺诈冒领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依法享受保险光荣,欺诈骗取保险可耻”的氛围。对有意瞒报信息、存在各种冒领行为的人,要进行有效的处罚,提高全体参保人员及家属的法律意识,推动养老保险稽核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大对死亡冒领现象稽核力度。针对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数多,居住散,流动大,不易管理的现状,采用“两项比照”的方法,一是积极争取公安部门支持,每月就公安部门出具的人口死亡、户口迁移等户籍变动资料与城乡居民保待遇领取人员的变化情况进行比,查看有无漏报、瞒报现象。二是建立死亡注销登记报表制度,根据殡仪馆的火化信息,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到实地核实,对于确认死亡的参保人员,由村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并填报生存认证表,由家属签字认证,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对于土葬现象多发的偏远山区,专门委派群众基础好的本地人做代办员,确保及时核实上报死亡人员信息。
(三)开展常规生存认证工作。每年底,从信息系统导出待遇领取人员名单,提供给乡镇劳动保障所,发放统一表格,明确调查方法步骤、完成时间和具体要求,由乡镇保障所组织乡村干部进行调查认证,认证结果由驻村领导、工作组组长、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包片村干部签字确认,对土葬情况比较多的乡村进行重点核查,进行实地随机抽查,减少和杜绝冒领问题的发生。
(四)建立信息核查体系。一是建立全省民政殡仪信息共享系统。由于异地死亡人员没有及时申报,生存认定难度大,易造成“死亡冒领”养老金的现象。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联合民政部门,建立全省民政殡仪信息共享系统,更好地保证信息的完整可靠性,最大限度减少死亡人员家属冒领养老金的现象,避免城乡社保基金的流失。二是建立全国养老保险信息核查体系。方便稽核人员对重复领取待遇人员进行信息比对。
1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部门职责 篇十二
工作汇报
按照上级的政策精神和要求,我镇从2011年10月份开始起动并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现已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老百姓的参保热情大大提高。下面简要介绍我镇开展这项工作的情况:
一、加强领导,实行目标考核
我镇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为民办实事的要求,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考核重要内容,年底组织对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考核评议。
二、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全社会参与
充分利用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把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义讲透、政策讲准、内容讲清,使老百姓能真正了解其目的和意义。特别是今年11月份,对超龄人员进行大力宣传,要求村干部深入到家家户户对本村的超龄人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我们还利用逢场天发放宣传资料,还利用调频广播进行早晚宣传,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的参保积极性。我们镇还成立了村干部义
务宣传队,深入到各村各社,将宣传资料发放到各家各户,共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2千余份,并耐心的作好政策解释工作,让群众消除了各种疑虑,吸引了群众积极参保。还利用社区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宣传阵地,设立了政策咨询台,从而大大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夯实基础,扎实工作
为了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认识,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镇村干部工作会议,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到抓好“养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了镇村干部的领导带头作用,率先参保,全镇村干部31人,现参保31 人,他们的参保将积极促动周边人群的参保积极性,使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得以顺利的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老百姓的参保意识;
二、做好特殊人群的参保工作,如即将到龄人员和外出打工人员的参保工作;
1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部门职责 篇十三
首发仪式主持词
同志们,广大居民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举行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首发仪式,正式向广大居民兑现养老保险政策。出席首发仪式的领导有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进虎同志;参加仪式的还有县人社局、公安局、财政局、监察局、残联、农行等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保安镇、街道办领导干部及部分城乡居民。今天的首发仪式共有三项议程。
下面进行第一项:首先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殿中同志发言;
请街道办主任高彦平同志发言;
请街道办社区居民代表任建英同志发言。
第二项:请各位领导向城乡居民代表发放养老保险卡。
第三项:请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进虎同志讲话,大家欢迎!
1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部门职责 篇十四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 该市坚持本着“把好事办实办好, 让人人体面养老”的理念和“前三批试点抓巩固提升, 第四批试点抓一步到位”的思路, 紧紧抓住强化领导、宣传政策、制定细则等重要环节不放松, 确保了工作落实。
1. 领导重视早谋划, 增强开展工作主动性。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 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目标。市委书记路国贤, 市委副书记、市长孙立坤等领导多次强调, 要切实抓好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把这项最大的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副市长贾书君直接靠前指挥, 及时给予指导。该市印发了《焦作市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方案》, 在工作资金上给予充足保障, 在工作力量上配强配硬。各县市区分别制定了相应措施,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 扎实开展工作。
2. 形式多样广宣传, 增强相关政策渗透性。
制定了《焦作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宣传活动方案》, 利用宣传横幅、LED显示屏、搭建咨询台、出动宣传车、成立政策宣讲小组、在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等方式, 大力宣传参保政策, 现场解答问题。印制明白卡, 以表格的形式详细列出了16—59周岁人员不同缴费档次、不同缴费年限以及到年满60周岁可以领取的养老金金额, 形成了广泛动员、深入动员、热议参保的浓厚氛围。
3. 严格责任抓落实, 增强全员参与自觉性。
各县市区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作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办和基金管理机构。各乡镇设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 实行垂直管理。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大学生村干部为协管员, 做到机构、场所、人员、职责、经费五到位。实行日调度、周通报制度, 以及“市领导约谈县领导, 县领导约谈乡镇领导, 市局领导约谈县局负责人, 乡镇领导约谈村负责人”等做法, 层层加压推进。切实加强专项督察, 现场解决问题, 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4. 因地制宜定细则, 增强政策地域特色性。
借鉴先进地区经验, 注意政策平衡衔接, 制定符合实际、具有特色的实施办法和细则。侧重关注三类人群。不仅关注一般群众的利益, 而且特别关注弱势群体和优抚对象的利益, 对计生对象、烈属、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给予优惠补贴。高标准确定了普惠性政策标准, 基础养老金为70元、72元、75元三个标准, 在全省属上中等水平。做好生存信息认证工作, 建立举报监督机制、协调机制和集中核查认证机制, 采取每月对到龄人员待遇领取资格公示、实行零报告制度和利用数码照片识别的方法, 对60岁以上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核查, 最大限度避免冒领、多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 防止基金流失。
5. 分类指导多协调, 增强解决问题针对性。
一是通过试点观摩示范推进。先后在孟州市、温县等地召开现场会, 围绕硬件建设、经办机构建设等重点推广基层的经验做法。二是通过多方协调联动推进。市里协调公安、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及时准确提供相关人员信息, 做到人数清、底子明。三是通过业务培训指导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法制等部门, 选派专人参与各县市区实施办法的制定, 参与县市区组织的听证会, 对各县市区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协调、随时解答。市县乡广泛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活动, 提高各级经办人员的政策、技术和业务水平。
6. 温情征缴重服务, 增强群众参保积极性。
从温情服务入手, 根据每个村、每个家庭、每个人的不同情况, 用最直观、最生动、最容易接受的方式对居民进行动员, 开展好“面对面”的政策解读和参保服务活动, 让群众明明白白地自主选择, 顺顺当当地参加保险, 坦坦然然地享受实惠。比如, 全市信息采集参保登记全部免费, 对于特困户发动党员干部捐款代缴;实施登记、参保、缴费“一条龙”的办公方式, 组织群众填写登记表并缴纳保险费;金融合作服务银行积极延伸服务, 让群众参保缴费、待遇领取不出村, 真正实现经办在基层、服务到家门。目前, 修武县、沁阳市、孟州市服务网点全部延伸到村, 其中沁阳市329个村全部建立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
二、主要成效
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 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做到了政策制度清晰, 补贴资金拨付及时, 个人账户管理规范, 业务工作保障有力, 工作成效十分明显。
1. 做到了群众自愿、应保尽保。
由于组织得当、宣传到位, 农民群众自愿参保积极性高, 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比如, 沁阳市农民提前补办身份证, 复印相关证件, 在外打工人员主动把身份证复印件寄到家里随时参保, 部分家庭全家选择高标准缴费。目前, 孟州市和温县城乡居民参保率已达99.6%, 其中温县有40个村参保率达100%。
2. 做到了运作规范、发放及时。
各经办机构严格按照新农保经办规程经办各种业务, 严格规范参保缴费程序、待遇审核拨付程序和基金管理程序, 每月经过审批发放的养老保险金, 及时从财政专户转入基金支出户, 委托银行在月底前打入领取人账户, 并将养老金发放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做到了县乡村三级审核、两榜公示、阳光操作、社会化发放。
3. 做到了四级联网、信息安全。
全市统一使用河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软件, 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实行信息化管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终端通过专网实时连接到省数据中心办理业务, 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联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全部依托信息系统进行建账、记账、管理、结算与查询, 实现了全业务通过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办理, 各种数据的上传和查询全部使用专网操作。为了保证数据安全,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操作完全实行实名制, 具有操作资质的工作人员全部申请了账号, 确保一人一账号, 信息化业务经办和服务日益完善。
4. 做到了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这项工作开展以来, 通过内抓管理、外树形象, 凭借着先进的硬件配备、完善的基础设施、优质的服务理念、高效的工作业绩, 取得了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预期效果。农民群众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称赞道:过去农村日子变好是说“种地不缴税, 上学不付费, 看病不太贵”, 如今自己老了也有人管了, 不再拖累孩子, 农村老人的自尊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群众还自发编歌赞颂:“共产党像太阳, 照到哪里哪里亮, 照到群众心坎上, 照得城乡都一样。”这些话语不仅体现了参保农民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满意度, 给农民带来的观念变化, 而且也说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对农村弘扬爱老敬老风气、促进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5. 促进了职能转变、作风改进。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 摸清了城乡人口结构、年龄结构、就业状况, 克服了以前存在的人口底子不清、有的死人变“活”, 有的活人变“死”等现象, 助推了社会管理与创新, 延伸了部门工作领域, 增强了服务农村、农民和服务城乡基层意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人力资源变化和需求情况, 主动安排技能培训, 合理组织人力资源供给;财政部门主动安排预算, 调整支出结构, 留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来, 群众宽容心增强了, 信访量减少了, 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几点启示
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必须坚持已有做法, 及时总结经验, 不断改进方式, 持之以恒推进。几年来的工作实践, 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1. 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是搞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前提。
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 做到了政策制定到位、工作安排到位、跟踪服务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为这项工作扎实推进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2. 立足现实、统筹谋划是搞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基础。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 是社会保险制度从城镇到农村的重大突破和发展。该市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 制定了区域内城乡养老保险金基本平衡政策, 做到了既用活用足政策, 最大幅度让利于民, 又不越线越轨, 避免相互攀比现象。
3. 强化机制、落实责任是搞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保证。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牵涉到方方面面, 工作繁琐而具体。该市从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入手,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和严明的责任体系, 做到明确目标、责任到人, 形成了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4. 政策引导、群众参与是搞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关键。
1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部门职责 篇十五
摘 要:我国新型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使目前传统养老保险制度承受越来越大的压力,也为养老保险特别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出了新的使命和要求,加快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必须提上议事日程。本文以湘江新区60周岁以上老人为样本,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运行情况、群众需求以及满意度进行具体分析,揭示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能存在的漏洞缺陷,并对如何发展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湘江新区;调查
党的十八大会议强调要积极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加强民生建设、共建和谐、小康社会。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 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随人口老龄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当代中国正面临“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的双重挑战[1]。当前传统养老保险制度承受越来越大的压力,为养老保险特别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出了新的使命和要求。加快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已经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需要积极面对和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本文通过对湘江新区的先导区望城区与起步区宁乡县玉潭镇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运行情况的实地调研以及满意度调查,根据所反映的客观真实情况,结合湘江新区正在运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以期能为相关政府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新型城镇化带来的养老保险难题提供决策参考,为完善新型城镇化养老保障服务体系提供合理建议。
一、调查区域、对象及样本结构
(一)样本区域及调查方法。本次问卷调查我们选取了湘江新区的起步区宁乡县玉潭镇、花明楼镇,先导区望城区光明村、乔口、靖港等地。以公园、社区、各类养老机构为主要主要调查地点,并通过现场访问填写与走访询问填写的方式进行调查。针对调查难度较大的老人,我们采取了询问助填、看护人间接帮填的调查方式,以确保统计结果客观真实。从2015年7月至同年8月,共发放问卷800份,回收问卷750份,其中有效问卷680份,无效问卷70份,问卷回收率为93.8%,回收问卷有效率为90.7%。
(二)样本结构。(1)性别年龄结构。本次调查中,女性占53.1%,男性占46.9%。其中60~70岁调查对象占样本总数的34.4%,70~80岁占35.9%,80岁以上占29.7%,见图1。
(2)月可支配收入结构。此次调查中,月可支配收入在500元以下的调查对象占样本总数的5.59%,500~1000元的占7.65%,1000~1500元的占19.71%,1500~2000元的占17.21% ,2000~2500元的占38.38%,2500~3000元的占4.71%,3000元以上的占6.76%,见表1。
(3)职业构成。此次调查中,退休前职业为服务业工作人员占调查样本总数的26.32%,企事业工作人员的比例占24.56%,农务人员占18.68%,政府或机关工作人员占11.18%,教育事业人员占6.47%、其他人员占12.76%,见图2。
二、湘江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查数据统计分析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2014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意在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形成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逐步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社会建设目标,2014年12月湖南省长沙市发布《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积极配合开展此项工作。2012年至2014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分别为45.30%、42.39%和39.60%呈现小幅度下降趋势。农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分别为65.38%、51.15%和59.50%,在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后覆盖率有所回升,如表2。
截止2015年,该保险参保人员已达到266.5万人,全市覆盖率达到39.20%。几年时间,长沙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已成为覆盖人群最多、受益面最广、老百姓感触最深的养老保险[2]。但同时,本次调研也发现,在推行统一城居保和新农保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可漠视的重要问题。调查结果显示,12年至13年城居保人口甚至不及新农保人口的4%,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与人员向农村倾斜严重,且在二保合并后,在城镇以及城郊地区的普及度和覆盖率偏低仍呈下降趋势,不切合城镇化高度增长的现状。由前文数据得出,2015年该区人均养老金月领取额达到
1391.13元,基本达到市农民人均消费支出13147元,但远低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779元,撼动了人们的参保决心,从而抑制了参保的积极性。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支状况。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主要由参保人员缴纳保险金和政府的转移支付提供。现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共有14个档次。城乡三无人员、Ⅰ、Ⅱ级重度残疾人和已纳入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的对象由县政府每年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且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的不享受缴费补贴和政府代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养老金月发放标准取决于基础养老金金额和个人账户养老金金额两项。其中基础养老金从启动之初的60元增加到130元,目前每人每月130元,随经济发展状况稳步提高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档次越高,月养老金金额就会越高。公式如下: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其他)/139个月[3]。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满意度。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满意度”调查,采用五级评分的方法对此进行评价:1.不满意;2.较不满意;3.一般;4.较满意; 5.满意。分别按等级评分为-2分、-1分、0分、1分、2分,测量当地居民对当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满意度。统计结果表明,样本人群对满意程度的平均得分为0.984分,标准差是0.336分,说明基本养老保险的满意度评价较为平稳和集中,介于一般和较满意之间,接近较满意,极端评价不多。由此可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的推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广大居民的肯定。
(四)养老方式的选择。调查发现,虽然统计结果显示被调查者对养老方式存在多方面的需求,但现实情况仍表明了靠“自我”和“子女/孙子女”来养老的当今主流地位,老年人对目前养老资金来源的意愿仍向子女供养以及自给自足方向倾斜,选择由政府/社区(集体)照顾达到养老目的的仅占13.0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老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仅居第四位。同时,部分居民对于政策的可持续性和城乡的协调性也心存疑虑。我们对“您是否愿意继续投保”这一问题进行询问,有89.67%的被调查者表示“愿意”,但仍有13.33%的人给出了否定回答。此原因应与过去城居保覆盖不广,新农保实施效果不明显,人们对政策理解不深,信任度不高,欠缺一定保费交付能力有关,这都需要相关人员在未来宣传和执行的过程中加以改善。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制度设计不完善,缺乏公平性。主要表现在:《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遵循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和政府转移支付扶持三方结合的原则。居民由于能力不同,收入存在差距;集体补助主要依靠当地企业,企业经济实力参差不齐,城镇与农村企业相差更甚,使得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累计额相差较大。其次,《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采取个人账户积累制模式,由于大部分地区集体经济呈现弱化趋势,地区补助资金缺乏保证,再加上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金金额不及养老养老生活保障的期望要求,使得目前的基本养老金更类似于一种满足个人自我平衡的商业保险,既不能很好实现代际调剂,也不能实现同代人之间不同收入者之间的调剂,缺乏互济性。
(二)贫富不均,社会经济资源配置不合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多数居民反映目前的经济收入只能够维持日常的家庭开销,并没有富余的钱参与投保,且大部分参保人的参保积极性和持续性较差。城乡居民养老问题的重心即在于“经济收入问题”。随着城镇化、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城乡老年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增加,低收入农户和无业居民是湘江新区的社会阶层中的“弱势群体”,也是本区基本养老保险的主要参保人员,城镇化老龄化问题在相当程度上正是这一群体的问题。通常来说,选择高档次缴费的群体财富程度优于选择低档次缴费的群体,然而政府予以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与选择标准缴费的档次呈正相关关系,因此选择越高档次标准缴费所获得的政府补贴越多,经济状况较差的居民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获益较低,这无疑是背离了社会保险资源再分配的原始初衷。
(三)社保收不抵支,养老金存在缺口。现有的养老基金需支付已退休、“半路”退休、政策退休以及实际交付养老金未来退休人群,养老基金“穿底”风险大。调查结果显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收益者逐年增多,参保人员缴费总金额远不足实际养老金收入,很大一部分是由国家转移支付实现,当地还无法达到完全的“自给自足”水平,存在一定程度的养老金缺口现象。而社保收不抵支是我国长期存在的问题,随着全省覆盖范围的持续扩大和参保投保人员数量的增加,又进一步加大了政府的财政补贴压力。
(四)岗位职责分工不明,管理效率低。在城乡居保试点初期,市参保人数迅速增加到266.5万人,发放养老金人数达到76.7万人,各项业务发展迅速,工作量大。但所有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仍通过一线工作人员亲手操作,人手严重不足。管理效率不高,信息化水平低下,宣传力度不够,影响力不足。除了城镇一级具有专职负责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外,乡镇一级几乎没有经办机构,一人身兼多职,负责多项社会保障工作,在村级仅由个别村干部担任协理员的现象仍然存在,“包干”现象使得工作质量和效率均大打折扣。
四、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实现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是使我国城乡养老保险从宣传到实施再到普及都能 “有规可循”、“有法可依”的基础。截止目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仍不健全,在养老保障制度上,无论是同级地区还是非同级地区都存在着“政出多门”即不统一的现象。为了使养老保障城乡一体化的顺利进行。可以先把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以法律规章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再通过专项和综合双向立法的模式来建立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各地可再根据养老保障法规制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具有适应性规律的规定办法,来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还可以借法制宣传渠道来拓宽养老保险宣传面,以此巩固和提高人们的参保信心。
(二)遵循公平互济原则,适当政策倾斜。老年人个人抵御风险的能力非常有限,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在受保成员之间调剂使用,对参保人员进行规范化的贫困等级认定,按照贫困等级予以养老金梯度额外补贴,以互济互助的经济手段,可以大幅度提高贫困居民整体的经济福利水平,从而缩小贫富差距,提高整个社会经济效用水平。而要深入完善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重点和难点都在贫困地区,政府财政上需要加大对贫困乡、镇地区的财政倾斜,即为要在确保原有基础上加大公共财政在贫困地区财政上的投入力度。没有实实在在的资金投入尤其是财政投入,统筹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就是一句空话,要推进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障制度,就必须在公共财力投向上实现“转变”。这个转变可以是从以发达地区为主要支撑,支援贫困地区的转变。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重点市镇的带动作用,以此为突破口,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
(三)尝试建立非缴费型的养老金制度。建立城乡统筹养老保障制度的关键为健全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对此,采取“反哺策略”可以有效协调资源配置和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但是建立缴费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于低收入居民而言,其可行性显然是不足的。因此政府可以尝试建立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这对于我国扩大养老金总体覆盖面及消除老年贫困,实现 “老有所养”的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从长期来看,这将有利于保障受益家庭的基本水平的现实消费能力,有利于减轻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贫困程度,有利于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当地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参考文献:
[1]吕诺. 中国面临“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双重挑战[N].北京商报,2012-4-7(1).
1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部门职责 篇十六
一、填空
1、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2、201171合并2012全覆盖3、10自主选择多多
4、全额50%30105、60不用月15补缴年
二、简答题
1、凡具有我省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本人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3、启动实施时距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在规定的期限内(即制度实施的当年)补缴的,其补缴年限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参保后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或隔年补缴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两者的区别是前者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后者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1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部门职责 篇十七
上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
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关人员数据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
根据国务院及省、州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我县将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以下简称“两项试点”)工作,为确保我县两项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根据省、州有关要求,现需对全县范围内参加两项试点工作有关人员数据进行核实统计上报,请各乡镇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安排人员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实统计,经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8月4日下午6:00前报罗甸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统计工作中,必须准确统计各类相关人员数据,尤其是60周岁以上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的人数涉及到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的下拨,各乡镇必须确保此项数据的准确无误。
联系人:罗旭、杨贵云,联系电话:***
附:黔南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有关人员数据统计表; 黔南州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有关人员数据统计表。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8.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部门职责 篇十八
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现状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差异, 养老保险的财政责任也呈现出明显的差异。如:财政在养老保险的支持力度方面, 主要倾向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显得相对较小。不同地区的养老保障的财政政策也是如此, 地区差异化明显。
1.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支持的总体状况
据统计, 2014年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84232万人, 比上年末增加2263万人。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620亿元, 比上年增长11.7%。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326亿元, 比上年增长17.7%。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5310亿元, 比上年增长11.6%。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1800亿元。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0107万人, 比上年末增加357万人, 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4313万人。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10亿元, 比上年增长12.6%。基金支出1571亿元, 比上年增长16.5%。结合以上统计数据和表1、图1可知:在财政支持上主要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 在基金收入与支出、财政的补助方面,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远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受益程度比较低, 这是不符合当前社会发展要求的。
1.2 财政支持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
由于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各地区对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差异, 因此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养老保障的财政支持也存在明显的差异。据相关资料显示:2015年各省 (区、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在缴费档次、财政补贴标准、基础养老金等方面的规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3—2012年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情况》;2013、2014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年统计公报。
定都不尽相同, 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其中有16个省份在国家设立档次基础上向上增设缴费档次、19个省份在国家补贴标准上增加缴费补贴、20个省份结合实际建立可操作的长缴多得机制、28个省份在国家70元标准上适当提高, 而这些省份大都位于东部沿海或经济发达地区。究其原因, 主要从以下三点具体说明:第一, 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从而各地区的财政收支存在差异, 这就使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缺乏经济支撑, 最终将会导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财政支持存在地区差异;第二, 由于各地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差异以及政府在对不同地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规模上存差异, 从而使得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的财政支持也存在明显的不同;第三, 由于财政补贴的激励措施规定的不同, 使得在选择相同缴费档次的情况下, 财政补贴的多少也存在着地区差异。
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过程中, 财政政策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之处。在国家财政快速增长的情况下, 财政在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过程中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 但也出现了诸多问题, 如:财政支持力度相对较小、支出结构不合理、中央与地方财政责任划分不合理等问题。
2.1 财政支持的力度相对较小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 虽然国家在财政方面给与了大力的支持, 但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不能相适应, 仍然较低。从表2中可以清楚看到:在2011-2014年城镇企业职工参保人数多于城乡居民参保人数的情况下, 城镇企业职工的财政补助仍然多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而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财政补助占财政总支出也处于一个较低比重。基于以上分析, 可以得出这一判断:财政在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支持力度还有待提高。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 (2015)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3—2012年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情况》;2013、2014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年统计公报。
2.2 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
由于二元城乡结构的存在, 而且各级政府在社会保险支出项目上财权与事权划分不明确, 从而导致国家在养老保障财政支出结构上并不合理。国家的社保资金主要投向于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事业中, 而在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支出的资金总量远低于城市。据统计, 2013-2015年,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分别为18416.7、21752.4、25798.6亿元, 而同期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分别为1453.7、1656.7、2230.4亿元, 二者相差甚远。所以说财政在社会保障支出的结构上还存在缺陷。
2.3 中央与地方财政责任划分不合理
中央与地方财政支持责任不合理。从结构上来看, 中央财政卫生事业费支出比重过低, 虽然近年来中央财政支出比重有所提高, 但是与中央政府在公共卫生领域应承担的职能尚不相符, 仍然需要进一步提高。从具体支出科目来看, 就业与社会保障本应属于中央财政的职责, 却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但在建立全面覆盖的养老保障制度过程中, 仅仅依靠地方财政是远远不够的,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差别较大, 从而各地补助差别也较大, 这无疑加大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
3 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财政对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关乎国计民生, 对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促进社会和谐, 建成完全小康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在改革的过程中应针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解决。
3.1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应当根据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 增加资金的投入, 加大财政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支持力度, 不断提高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水平, 确保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能够达到25%左右的目标, 同时, 还应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确定合理的财政社会保障的比例。这样一来就可以增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补助, 从而使得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持力度得以提高, 并不是仅仅局限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总而言之, 财政支持力度应当根据当前经济的水平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予以适度增加。
3.2 优化财政的支出结构
对于农村养老保障的水平严重滞后于城市,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较大的问题, 应当合理调整现行的财政支持政策, 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不断缩小城乡社会保险的差距, 明确各级政府间财权与事权的责任, 合理调整城乡之间的养老保险的财政支持力度, 改变社保财政支出的城市偏向, 提高农村社会保险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在保证城镇企业职工享有合理的养老保障水平的前提下, 还应加大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事业的支持力度。这样一来, 可以更好地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也会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3.3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支持责任
由于各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中央与地方应当明确各自的财政支持责任。从财政支出上来看, 中央财政相对于地方财政较宽裕, 应当承担较大的比重, 地方财政起辅助作用。对于欠发达地区, 应当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比如: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制度, 并取消或放宽对落后地区提供配套资金的要求。这就要求在具体的政策实施过程中不仅要促进养老保险区域化的公平, 中央财政也要承担相应的财政责任。
摘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对保障农民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养老保障权益有着重要作用。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及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但在运行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不足, 通过对财政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支持力度、支出结构以及中央与地方财政责任划分等不足之处进行研究, 提出相关建议, 以便不断完善, 更好的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关键词:养老保险,财政对策,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4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Z].人社部, 2015-5-18.
[2]邓大松, 丁怡.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视域下的财政支出结构研究[J].理论与改革, 2014, (03) :7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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